第87章 第一次相遇

“看来你经历过太多的悲欢离合,你是否对他们的产生抗拒和反感?”丁宁试图问了一下。

阿宝脸上掠过一丝的惊讶,就是一闪而过,快到就连丁宁都感觉是一种错觉。恢复以往后,阿宝微笑着说:“我不懂你说的是什么,我只是在终端的指令下,进行完成动作的。”

“就是还想过那种生活嘛?”丁宁追问道。

“这不是我选择的,是终端决定的,如果离开终端我或许就是一堆废铁。”阿宝依旧展现她唯美的笑容。

这话回答很含糊,仿佛回答了问题,又仿佛避开了问题,丁宁不想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结下去。她现在越来越感觉阿宝是一部机器了,尽管有很多的表情变化,尽管有所谓的思想,但是都只不过人类的设定,一些编程运算而已。

“在你经历过的这些人中,有没有一个让你努力想记住的人?”丁宁还想了解阿宝的过往,她发觉阿宝好像一个未被开启的一本很厚,很厚的书籍。

人们都羡慕它富丽堂皇的外在,而忘记了翻开这本是记载真实历史的书籍。阿宝迟疑了一会,仿佛想努力记起什么似的。

丁宁并没有去打扰她。回过神来,阿宝接着说道:“除了上面说的3位,我还经历很多很多活着和死去。很多人都知道我是一个看可以不怎么休息的机器,我被应用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生活的酸甜苦辣,人生的百态,我都体验过。在和他们的生活中,我体验最多的就是服务,我本就为服务而生,用语言来说,这就是我的命运释然。”

说这些话题的时候,阿宝显得很平静,仿佛是对自己“命运”的认命,眸子里没有了仙气,没有了希望,失去了人类的气质。丁宁这个时候真的看到了一个没有“生命”的机器。这是从见到阿宝到现在第一次真实感觉阿宝就在一部智能生活机器人,如此的贴近。

“在我自己的生命长河里,有那么一个人,让我原谅了我以前遇到的所有的不幸运。他让我明白了我还可以有另一种活法,尽管我的生命线还很长,但是我愿堵上我所有的时间去换取和他在一起的岁月。”

阿宝眼神里充满了希望,充满了一种**,如死后重生,对生活的强烈热爱;如沙漠里,那一潭湖水;如雪夜里,远处一户亮灯的人家。丁宁现在真的搞不清了阿宝到底是什么了,她现在所感叹是阿宝的“造物主”是该有多么的优秀啊,能创造出这样一个优秀的作品,他这辈子没有白活。丁宁现在就是一个忠实的听众。

“这个改变我轨迹,让我唤起了对生活如此热爱的人就是现在的终端,李峰。我亲爱的峰。”阿宝说道“李峰”二字的时候,嘴唇都有些颤抖,脸上洋溢着天真,自信,阳光的笑容。

丁宁这个时候才发现,这才是第一次见到的阿宝,所有的仙气由内而外,陡然间散发出来。这是丁宁始料未及的,她没有想到,在阿宝“内心”深处,李峰博士竟然如此的占据着阿宝的世界。一个人类是如何在有一部机器的记忆芯片上刻下那不可磨灭的印记,丁宁发现自己的脑容量已经不够用了。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感应到一个强壮的身体,塞进我的脑海里,他的所有身体指标是有始以来进入我脑海里的人中,最达标的一个。我很想见到这个人是怎样的。当所有的信息全部输入完成,我苏醒过来。由于对周围的环境很模式,对于以往的了解,我表现的很拘束。生怕做错什么,因此对周围保持一种警惕。当让了也包括眼前这个陌生人。这人便是峰,我清楚的记得,当时他头发很短,但是很精神,高高瘦瘦的,一个淡蓝色的棉布衬衣,浅色系的棉布九分裤,脚下一双白色的运动休闲鞋,整个人如沐春风,阳光帅气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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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完全清醒后,他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对我笑,那笑容我现在还记忆犹新,说不出的味道,心里却是暖暖的。我刚要沉浸在这样的感觉里,却被一直邪恶的大手拉了起来。大手很有力量。他就这样霸道的拉着我,我看着他的背影,感觉很宽广。我痴痴的看着。

‘这是你的房间,自己设置吧。’讨厌的一个人有打断了我的思考。

‘什么,我的房间,自己设计?’这几个问题几乎是潜意识中蹦出来的一样。

这是我的生命中第一次自己为自己做主,我感觉到有种从来未有的感觉,说不出那是什么味道,但是真的很奇妙。此刻他正转过头来对着我笑。笑容很淡,却满是温柔。现在再看这个人顺眼多了。我看到他的眼神,兴奋的跳了起来。于是我就对我的房间大刀阔斧的装饰起来。在期间我们一起动手去装饰着属于我的世界,我的屋子。在接近完工的时候,他‘变卦了’,看到我空旷的房间,非要给我添加一个桌子。我却很生气,本来让我全权负责,现在却不守信用。我于是坚决反抗。只可惜我的反抗是那么的微不足道,在他霸气的权利下,我值得屈服。

我狠狠剜了他一眼,但是他微笑着,无动于衷。当桌子来的时候,我一下喜欢上个家具了,并没有表现在脸上。而他依旧忽视我的存在。我故作生气。就这样我和他慢慢熟悉了。他的生活极为有规律。他和其他人不一样,他的生活是一层不变同时又丰富多彩的:每天按时起床,吃早饭,上班,回家,休息;他的丰富多彩是他不会像别人那样把自己的时间交个游戏,交个小说,交个电视剧等等。

他有自己的爱好:一动一静。动,他选择运动、健身;静,他选择阅读、冥想。那个时候,我们会一起去读一本书籍。当我们看到美文的时候,都会相互交流着,憧憬着那种美妙的意境。我们看的书籍种类很多,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古今中外,古书史诗,歌剧民谣无不浏览。以前我觉得我是百科全书,现在我才发现我只是知道皮毛,我脑袋里有很多宝藏,我去无法开启,他给我一把钥匙,让我慢慢喜欢上了阅读。同时他是喜欢运动的,各种运动他都想喜欢,什么篮球,足球等等他样样精通,而且技术娴熟。但是他最终钟爱的还是跑步,每次跑步都会带上我。我很乐意去,我喜欢看他那奔跑的样子,很赏心悦目。我喜欢和他待在一起的感觉,也享受翘首以盼等待他归来的愉悦心情。”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微信关注“ ”聊人生,寻知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