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专题查帐案例根据(审)字第211 号指令,对某市建材公司的货币资金进行专题查帐的查帐报告(查帐记录和查帐报告提纲均从略)

审查某市建材公司货币资金使用情况的查帐报告一、基本情况某市建材公司是一个专门从事建筑材料供销的大型国营企业,主要经销的商品有各种规格的钢材、木材、玻璃、金属制品、化工油漆、水暖材料、砖瓦砂石等硅酸盐制品。主要销售对象是全市基建施工单位。在确保基建任务用料的前提下,还适量面向社会销售砖瓦砂石等硅酸盐制品。一般采用送货合同制,社会销售采用提货制。凡本市基建用料,采用市政府批准的销售预算价,用转帐支票进行结算。商品采购渠道有国家统配,地方采购,委托加工。

公司下设三个供应站和一个运输队,经营具体供应业务和运输任务,均不实行独立核算,财务收支由每个基层单位的总务负责办理,定期报公司财务科汇总核算。在现金管理中缺乏内部牵制,例如:1.现金支票和印鉴章由出纳一人掌管,没有具体分工,出纳可以直接向银行提取现金;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出纳编制,但无人审核;3.各部门的业务收入,由各部门自行收取,财务部门把盖有收讫章的空白收据交有关部门,但收据用完也不将存根交回财务部门核销,因而发生了私设小金库或挪用贪污现金等情况。

4.现金报销单据没有严格核销手续。

根据上述情况,对该公司及其基层的现金收支凭证进行了详细检查。

二、查核中查实的问题(一)贪污现金问题由于现金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科出纳员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在 1993 年一年中,贪污现金143520元。手法是吞没银行存款利息,1993年3 月2O日,银行为该公司结算第一季度利息,结息单金额34510 元,出纳并未入帐,而于3 月22日以发放奖金的名义开具现金支票24000元。3 月31日又以发放津贴名义开具现金支票10510 元,这样便把一季度全部利息提取现金,饱入私翼。在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时,就数额予以轧平,蒙混过去,根据这一情况,对1993年第2 、3 、4 季度的利息作详细检查,发现王某以同样的手法,贪污了三个季度的利息共达104110元,3 月24日,银行转来废料回收款计1660元的收帐通知,王某没有记入银行存款帐,而另行填制现金解款单,金额60元,然后把解款单回单联金额改为1 660 元,这样又贪污了1600元。6 月7 日,11月21日又分别二次用这种手法贪污了废料回收款计3300元。王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已承认了这些不法行为,并在谈话笔录中签了字。

在检查第一供应站收据存根时,发现收款不入帐的,计有:6 月5 日,A 公社修建队来公司购买水泥梁40根,计3200元;9 月5 日,职工赵某购旧木料50根,计250 元;10月14日,A 公社预制场购平板玻璃10箱计2570元。

设备科孙某利用联系业务之机,非法诈取B 县某修造厂业务费1050元。

供销科采购员张某利用外厂已作废的旧发票,虚报冒领现金880 元。

(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1.不遵守货币管理制度。2 月3 日,收甲砖瓦厂代垫铁路运费4750元;5 月2 日,收乙水运公司修船费20500 元,等等,均未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而直接收取现金,也未及时解存银行。

2.私设小金库。第二供应站领导未经公司同意,擅自从应发1992年度工作质量奖中提取1500元,连同超产奖结余280 元,职工违章罚款850 元,废品回收款1200元,共计3830元,私自设立小金库,作不正当开支之用。检查时发现已支用的有:购茶叶120 元,春节茶话会糖果150 元,招待区防疫站卫生检查人员等费用360 元,尚存3200元。

3.为关系厂提供购货结算资金。该公司与外地某厂有购销业务关系,当外地厂在本市购买其他物资而无法在本市银行办理货款结算时,该公司即为垫付,而在“应付该厂的货款”中进行抵扣,这是变相地为他厂提供银行帐号, 1993 年这种垫付互抵的货款达100 万余元。

(三)财务管理上的问题该公司财务管理上除了分工不明,责任不清外,还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首先,财务规章制度不健全。如收款分散各业务部门,而作为收款的重要原始凭证收据的颁发、核销制度不严,其中运输队收据整本丢失或缺页,也不严格追查责任,不了了之,对公司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其次,财务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审核凭证非常马虎,有些支出凭证未经有关经手人、证明人、领导人签证,有些外来凭证无签发单位的印章,均照付不误。

二、处理意见和建议该公司财务制度不健全,分工不明确,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如不进行彻底整顿,后果将不堪设想。建议该公司采取以下措施:1.关于出纳员贪污的现金143520元,第一供应站总务贪污8880元,应立即全部追缴,并建议公司领导调离他们现任工作,给以一定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制裁。

2.第二供应站私设小金库的余款3200元,应立即转入财务帐;已用570 元,数额不大,且均属公用性质,这次准予列支,但下不为例。

3.设备科徐某非法索取所谓“业务费”1050元,应由该科负责人督促孙某从速退还某修造厂;供销科采购员虚报冒领880 元,应即追缴;并予该两员以严肃批评。

4.所有外地企业,凡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收支事项。均不得以公司名义代为垫付或转借银行帐号,在公司业务往来款项下转帐,以杜绝可能发生套购物资等不法行为。

5.加强经济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支票的使用和印鉴,不能出纳员一人掌管,必须建立分工制度,会计对出纳现金收付负有监督责任,对各部门收据的领用要进行登记,不应在空白收据上事前盖好收讫章,对回收的收据存根要加强检查监督,有关现金收付的原始凭证,要进行事前审核。非有特殊情况,出纳员不得在会计未审核前收付现金。

6.出纳和各业务部门收取的现金,应严格遵守货币管理规定,并定期汇总解存银行。以堵塞漏洞,保证货币资金收付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帐、表相符下的舞弊查帐案例

查帐人员审查某企业1994年12月份的银行存款帐目,12月31日企业银行存款日记帐余额为784233.50 元,银行对帐单余额702146. 90元。根据企业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后的企业银行存款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余额相符。

余额相符还用不用审查?余额相符是否可以说明没有问题?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的事实:查帐人员将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发现该月份有两项经济业务银行对帐单上有反映,而企业银行存款日记帐上无记录:第一笔经济业务是银行对帐单上12月7 日增加方有45万元,12月9 日减少方有1 万元,12月10日减少方有44万元,企业帐面无记录。

第二笔业务,银行对帐单上12月23日增加方有5000元,12月24日减少方有5000元,企业帐面无此记录。

查帐人员以这两笔业务为线索,进行了追踪审查,最后终于弄清了两笔业务的来龙去脉。

第一笔业务:银行对帐单上增加方45万元是外地某单位的汇款。这个单位与被审企业没有业务联系,仅仅与出纳员有私人关系,便借用被查企业帐户。出纳员对这笔款的处理是:用转帐支票开出44万元,现金支票开出 1万元,收支平衡。

作为回报,出纳员得到对方付给的2000元好处费。

第二笔业务:银行对帐单增加方5000元系银行转入存款利息,出纳员见有机可乘,开出一张相同金额的现金支票,将5000元侵为已有。

查帐人员认为该企业出现此类问题,除出纳员本身素质差以外,缺乏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必要的内部牵制制度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因此,建议该企业除了要追究出纳员个人责任外,还要认真吸取教训,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不给贪污分子以可乘之机。

□内部经济效益专题查帐案例(查帐报告)

厂长:遵照8 月25日厂长办公会议决定,我科于9 月份对以下问题展开了效益查帐:1.亏损产品存在的原因;2.新1#产品开发的可行性;3.801 工程投产一年的经济效益。现将查帐结论及评价建议报告如下:(一)亏损产品分析近年来,我厂亏损产品比重逐年提高,1991年只有A 产品亏损、至1993年扩大到B 、C 产品,1993年又增加了D 产品,目前共有四个亏损产品,占全部品种的20%。且亏损产品的单位亏损额也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以甲产品为例,单位亏损从1991年的3000万元上升到1992年4500万元。1993年亏损产品的台数占生产总台数的25% ,其重量为生产总量的23%。亏损额已达2500万元。预计1994年将增至3000- 3500万元。兹以甲产品为重点,对亏损产品形成原因和减亏途径分析如下:1.产品改造主观盲目,投入大、收益低亏损原因。我厂在产品更新改造中,技术经济脱节问题严重。如 1994 年对A 产品结构进行改革时,片面强调优质耐用,致使材料利用率下降,成本上升,虽然单位售价提高1000元,但难以弥补增加的2200元成本,至使

每台产品倒挂1200元。查A 产品效益最好的年份是1974年,每台甲产品单位成本22400 元,单位售价28400 元,盈利6000元/ 台。以后的年度里,由于原材料平均调价7%—8%,加上材料质量差,收得率低,使成本平均上升10%左右。按1991年价格计算1993年的产品成本水平,应当为24850 元,每台仍可盈利3550元(见附表1 )。但是设计科于1990年根据部分用户的需要,对A 产品的构造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变动,但从经济效益角度分析,此次改革得不偿失。首先,从宏观经济来看,社会效益不大。大部分用户对产品无改进要求,但必须为此支付1000元的提价额。以年产量1600台计算,全年增加客户支出160 万元。而且,由于A 产品设备改型而上马的配套设施,据调查有200 万元。从A 产品功能分析,既不提高效率,又不节约原材料、能源,所以国家蒙受的损失每年不下150 万元(不包括部分企业及配套设施费)。其次,从我厂内部微观效益分析,原设计材料利用率为85%,而改革后的A 产品其材料利用率仅为79%,降低6 %,使每台成本上升600-700 元。

且因加工精度要求提高,使关键部件甲的产品合格率从99. 5 %下降到97% ,下降2.5 %,成本增加500 元。改革后的加工工作量也明显增加。动力每台成本增加100 元,工资300 元,共使成本提高2200元/ 台。

2.外协费用上升,外购件价格提高,影响产品成本降低A 产品共由200 个零部件组成。1974年前,零部件的自制率为85%,平均每台负担外购件成本5500元,外协费用2200元。但此后,零部件自制率曾降至5O%。目前情况虽然有所改观,零部件自制率恢复上升到70%,但仍未达到1975年前的水平。且外协费用、外购件价格亦在逐年上升,至使产品单位成本负担增加2300元。

B 、C 、D 产品亏损原因与A 产品为类似。他们都是70年代初开发的老产品,在产品升级换代与改革中,由于设计科偏重于改革,忽视升级换代,加之材料调价,劳动生产率降低,致使产品成本不断提高,销路不佳,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很难实现。

(二)减亏途径探讨1.开展价值功能分析,寻求节约代用材料丙材料占A 产品生产全部材料的85%,现市场有新产品丙201 材料,其理化性质与丙材料基本相同,而价格则较为低廉,建议技术科对丙201 材料进行价值功能分析,如能代用,每台可降低成本1200元。

2.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外协加工费与外购配套件若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把零部件的自制率从目前的7O%上升到1975年前的最好水平85%,预计可节约外协费用800 元/ 台。建议生产科合理安排计划,做到均衡生产,提高设备利用率。

3.以销定产,恢复传统产品,开拓新兴产品,逐步发展成为品种繁多,门类齐全的系列产品,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由于传统的 A、 B、C 、D 产品目前还有很大销路,虽然其功能没有改革后的强,但价格较为低廉,用户尚能欢迎。故拟恢复生产。并建议销售部门开展市场调查,对需要目前型号的A 、B 等产品的客户数量进行统计,便于组织生产。

同时,适当调整价格,如:A 产品拟从目前的284000元调到32000 元(此事须报市场物价局审批)。在此基础上,技术部门要积极开拓

实用价廉的新兴产品,搞好产品升级换代,避免产品几十年一贯制“老面孔”。

上述探计表明:实现产品扭亏增盈是能够实现的,其主要途径是降低产品成本,开拓具有竞争能力的盈利产品,恢复传统产品生产,使价格基本反映价值,社会效益与企业效益同时得到提高。

(三)新1#产品开发可行性研究根据1994年8 月11日技改12号文意见,厂技术科认为:开拓具有90年代水平的新1#产品,属于填补国家空白项目。我国每年花5000万美元进口该产品200 台,若能形成年产300 台能力,则可为国家每年节约外汇7500万美元,增加产值22500 万元,增利7000万元。

现对新产品开发效益可行性审查如下:1.投资概算:24000 万元其中:国外引进设备4000万美元计人民币12000 万元国外运费200 万美元,计人民币600 万元国内配套机组计人民币2000万元基建投资计人民币3000万元生产准备费备计人民币400 万元流动资产计人民币6000万元合计:24000 万元2.利润概算:3000万元(1 )收入概算:按国家现行进口价的80%计算得:年收入=3O×750 万×80%=18000 万元(2 )产品成本概算:其中:国外进口配套件5000万元厂内自零部件成本4000万元操作费用930 万元折旧及大修理费用1800万元营业税2250万元资金利息1020万元合计:15000 万元(3 )预计利润:18000-15000=3000(万元)

3.投资回收期=3.4(年)

4.市场预测根据 1992 年、1993年国家进口新 1# 产品情况的统计资料及向有关用户咨询情况表明,市场对新 1# 产品的需求有逐年增长的趋势(详见下表)。

但是,据了解,目前国内深圳、福州都在引进新1#产品生产线,到1997年,全国预计总产量达1000台左右。由于东南亚国家每年也有100 ~200 台的需求量,因此新1#生产线上马后产品销路还是好的,关键是要质优、价廉、服务好,才能占领市场。

新1#产品市场需求预测单位 1992 年 1993 年 1994 年 1995 年

××部 30 40 20 50××市 40 40 30 20××省—— 40 50合计 180 240 280310 5.外汇收支平衡问题上马新1#每年需支付1700万美元外汇进口配套件,从长期发展分析,产品以内销为主,外销为辅,势必会形成外汇收支不平衡。因此,建议从目前起着手两期工程预算,力争在1997年前竣工投产,实现全部部件国产化。

上述效益查帐表明,技术科原方案中提出的7000万元利润似估算过高,其问题产生于该方案的价格以国家现行引进价计算。但从用户心理分析,在同等价格下,偏向于国外产品,因此,以进口价8O% 计算效益较为合理。原方案中对用户服务方面考虑不足。鉴于新1#产品有一个走向市场的过程,其中广告费、三保费用等支出必须列入预算。

综上所述,尽管新1#产品对企业效益并不显著,但从社会效益来说,每年可为国家增加税利5250万元,且能节约大量外汇支出,故是可行的,同意按厂技术科意见办理。

6. 801工程投产一年效益评价从上表及有关生产日报表反映,801 工程投产后的第一季度内,由于缺乏经验,生产不够正常,致使总产量同设计能力相比,少生产50台,从而影响了其他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但从二季度起生产趋于正常,且逐步上升,各项指标也较稳定。因此801 工程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

以上查帐结论,仅供决策参考。

□查证和调整待摊拴帐的查帐案例某食用油加工厂为国营中型企业,1994年8 月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两台新型榨油、分离设备,价值630 万元。根据现行制度规定,在企业更新改造基金不足的情况下,其租赁费可分期摊入成本。正确的会计核算过程应为:支付租赁费时,借记“待摊费用”,贷记“专项工程支出”

;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分摊时,借记“车间经费”

(折旧费)、“企业管理费”(折旧费)贷记“待摊费用”,同时,视同提取折旧,作固定基金与折旧核算。但是该厂考虑完成当年利润指标困难,便采取了待摊挂帐的手法,不摊销应摊人成本的租赁费用,虚增当年利润。

次年,财务检查组审查该厂1994年度核算记录时,发现“待摊费用”占用超过以前年度较多,而下半年又几乎未发生摊销转出。于是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明细帐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发现年度内未作任何祖赁费(折旧)摊销转帐的核算。

违反了会计核算原则及财务制度的规定。共计少摊成本(虚增利润)240000元。

检查人员根据国家财经法规,调减了企业上年利润,并对企业弄虚作假骗取的留利予以追回。上年度多交的税款抵补本年度税款。

□钻价格空子,挖财政补贴的查帐案例一、基本情况某粮管所所属粮店,1994年以品种兑换和方便群众为名,在销售议价粮油(包括菜籽油、花生油、香油、芝麻、花生米、葵花籽和白糖等)商品中,收取部分现金,其余部分用面票抵顶,利用粮食的多种价格政策,通过倒帐的办法,将收取的面票变成现金,从而多得批零差价收入,多向财政报领补

贴。

经审计部门查实,该粮店 1994 年以此种手法,共收取面票3000000 千克,其作法如下:1.以面票顶现金交易。粮店出售议价粮油商品时,每千克面票抵顶0.132 元现金(销售各种商品收取面票量不一,该粮店共收面票3000000 千克)。

根据此项经济业务,作会计分录:贷:营业收入——议价商品收入××+396000借:现金××元(收取现金部分)

销货应收款396000(面票抵顶现金部分0.132 元×300 0000千克)

通过以上分录,将收取的3000000 千克面票应抵顶的价格款已记入“销货应收款”。

2.以抵顶现金面票作假销平价面粉获取利润。粮店用出售议价粮油商品时收取的抵顶现金的面票将粮店库存的平价面粉做假销售,根据此项经济业务作会计分录:(1 )假销售面粉时:贷:营业收入——平价商品收入 1110000(面粉每千克0. 37 元,0. 37 元×3000000 千克=1110000 元)

借:销货应收款1110000 (2 )结转平价面粉成本时借:营业成本103 20000(每千克0. 344元,0.344 ×3000000 千克)

贷:平价库存(3 )结转平价利润(即批零差价未减费用)时:贷:利润——价商品利润78000 借:营业收入——平价商品收入111 0000贷:营业成本10320003.将假销售平价面粉作议价收购。粮店将假销售平价面粉价款和售议价粮油商品时收取面票抵顶现金部分,作为购议价面粉的进价。从而将无价面票变成了有价证券。作会计分录:借:议价库存 1506000(每千克0. 502元,0. 502×3000000千克)

贷:销货应收款 1506000(等于平价面粉销售款1110000 元加面票顶现金部分39 6000 元)

4.假销平价面粉向财政部门领取补贴。粮管所根据粮店假销平价面粉数量向财政部门领取政策性补贴。

(1 )冒领政策性补贴时:贷:政策性补贴收入191400元(面粉抵成小麦,3000000 面粉折合率110 %折成小麦3300000 千克,每千克小麦0. 058元,0. 058元×3300000 千克=191400 元)

借:应收政策性补贴191400(2 )向财政部门领取补贴时:借:银行存款 191400贷:应收政策性补贴 191400 以上2 、3 两顶经济业务实际并未发生,只是由于粮店的

财务部门在帐面上进行倒帐,便取得平价利润78000 元。而且骗取财政部门政策性补贴191400元。

二、查帐结论1.该粮管所所属粮店,在销售议价粮油商品中,收取面票顶现金,并以此办法销售白糖等副食品,使面票以货币形式流通,无价证券变成了有价证券。粮管所作为国家粮食管理部门,无视国家“关于不准将粮、米、面票作为有价证券流通”的规定,以方便群众为名,钻粮食多种价格的空子,利用倒帐的办法,将无价证券变成有价证券,是十分错误的,应予制止。

2.该所此种作法加大了平价粮的销售量,实际未向群众售出平价粮,而是卖给议价粮,财政却要增加政策性补贴支出 191400 元。所以,以这种销售量向财政部门报领政策性补贴是冒领。

3.粮管所对粮店(划小核算单位的全民所有,集体经营,独立核算单位)

的平价粮产品销售实行7 %倒挂(即批零差价)。3000000 千克平价面粉销售,实物未动,只倒了一笔帐,就得到批另差价收入780000元,是不合理的收入,连同冒领的政策性补贴一并上缴财政。

□查证与调整外贸企业“以出顶进”业务的查帐案例一、错弊形态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外贸企业“以出顶进”业务是指外贸企业经营的应出口离境的商品由于国内有进口需要而转为国内销售并收取外汇的业务。在会计核算上,该业务通过自营出口销售科目核算,同时统计出口成绩。对这类业务税法规定应按商业企业在国内销售商品征收批发或零售环节的营业税。某外贸企业为了逃避交税。

“以出顶进”业务不交税或者通过会计核算和帐务处理将应由报关离境出口国外的自营出口销售科目负担的国外佣金、运保费冲减反映“以出顶进”业务的自营出口销售科目、减少作为计税金额的进销差价收入,以达到逃税的目的。其帐务处理是:(1 )“以出顶进”销售商品时:借:银行存款万元 20000贷:自营出口销售万元 20000同时结转销售成本:借:自营出口销售万元 18000贷:库存出口商品万元 18000(2 )某外贸企业按“以出顶进”销售的进销差价交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共计218 万元。但该外贸企业借口不了解政策,未交纳“以出顶进”业务的营业税。

(3 )某外贸企业采取减少自营出口销售收入的办法,缩小进销差价收入,将应分摊冲减报关离境出口的自营出口销售收入的国外佣金、运保费等转而冲减“以出顶进”项下的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贷:自营出口销售—国内×单位万字(红字)1200外汇帐款结算(或银行存款)—国外×单位万 1200 元按税务局核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金时,只缴纳87.2万元。通过上述帐务处理,使企业“以出顶进”业务的进销差价收入减少了1200万元,从而逃避

交税130. 8万元。根据国家税务局(88)国税流字第006 号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该公司应补交税收13O. 8万元。

二、查证方法(1 )查看自营出口销售明细帐已销售对象是国内单位还是国外单位,以确定该外贸企业有“以出顶进”业务,然后索要有关“以出顶进”的批准文件,以确定“以出顶进”业务开展的合法性。

(2 )自营出口销售明细帐一般采取多栏式,国外佣金、运保费都应按主要商品直接认定,并冲减相应的自营出口销售收入。在查帐时注意查看反映“以出顶进”业务的自营出口销售细帐的贷方发生额有无用红数冲减销售收入的记录;并查看税金及应交税金科目有无“以出顶进”业务收入交纳税金的记录,交纳税金的计算是否正确,从而确定该外贸企业是否交税,有无漏税的问题。

三、帐务调整(1 )对根本没有交税的外贸企业应令其补交“以出顶进”业务的税款,其帐务处理是:借:税金万元 218贷:应交税金万无 218借:应交税金万元 218贷:银行存款万元 218(2 )对漏交税金部分应调整有关帐目,令其补交所漏税金:贷:自营出口销售——国内某单位万元1200贷:自营出口销售——国外某公司万元1200(红字)

借:税金万元130.8 贷:应交税金万元130.8 借:应交税金 130. 8 万元贷:银行存款 130. 8 万元□查证与调整外汇帐款结算帐户中套汇的查帐案例一、错弊形态现行对外贸易企业基本业务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外汇帐款明细帐应分别设立“进口”和“出口”帐户,某些外贸企业在既有出口业务又有进口业务情况下,为了将出口应收取的外汇收入直接用于计划外进口,套取国家的外汇,往往在科目设置上做文章,外汇帐款结算不区分“进口”和“出口”帐户,与外商协商以出口收取的外汇支付进口用汇,在帐务上则通过外汇帐款结算科目借贷互抵,在我国境外直接用出口收汇坐支进口用汇,实现其套汇的目的。其错弊的帐务处理形式为:(1 )在进口时,通过外汇帐款结算的贷方反映应支付的外汇,但不列明是进口应付外汇。

借:原材料或库存出口商品 1000 万元贷:外汇帐款结算—国外某公司1000万元(2 )在出口时,仍通过同—外汇帐款结算的借方反映应收取的外汇,同时既不列明是出口外汇,也不列明是进口外汇。

借:外汇帐款结算——国外某公司25000 万元贷:自营出口销售 25000万元(3 )通过外汇帐款结算的贷方收回出口应收取的外汇,在境外坐支了进口用汇后的差额时:

借:银行存款万元15000 贷:外汇帐款结算——国外某公司 15000万元。

上述三套貌似正确的帐务处理的错弊在于:外汇帐款结算帐户未区分进口与出口,因而进口商品的用汇已用出口应收取的外汇通过外汇帐款结算帐户的一借一贷在境外直接坐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境内机构除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或者分局批准……不得以外汇收入抵作外汇支出……”,《违反外汇管理处罚施行细则》第二条第六款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套汇行为,境内机构以出口收入或者其它收入的外汇抵偿进口物品费用或其它支出的”,上述规定说明,外贸企业不区分进口与出口,在外汇帐款结算帐户核算中用出口外汇收入直接在境外坐支进口用汇,并在外汇帐款结算帐户通过借贷互抵的作法属套汇行为。

二、查证方法检查人员在熟悉我国的外汇管理政策及外贸企业会计制度和进出口业务核算的设帐规则的前提下,采取下列方法从外汇帐款结算帐户上查证套汇问题。

(1 )采取逆查及外围突破的方法,通过对会计报表、总帐及库存出口商品帐、原材料帐、自营进口销售帐,自营出口销售帐的粗线条的浏览与核对,首先确定该外贸企业在同一国际市场既有进口业务又有出口业务,然后就应把查证外汇帐款结算明细帐作为重点。

(2 )在对外汇帐款结算明细帐查证时,首先应查证其外汇帐款往来的设帐是否正常,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按进口与出口分别设帐。如果未区分进口与出口设户,就需要跟踪检查反映进口付汇的业务的外汇帐款结算到哪一子目核算?怎样核算?从中就能查出某弊端所在。查证时应注意抓重点并调阅记帐凭证及原始单据。因为,错弊隐匿于大量的正常业务的会计核算之中,而且错误的会计处理由于其主观的技术上的处理,更具有隐秘性。

如在记载进口业务的外汇支出时,其摘要往往记为:正常出口向中行结汇。

如果不调阅记帐凭证及原始单据,很难发现是支付的进口用汇。而实际上出口结汇与进口用汇的会计核算内容完全不同。

进口时的会计分录为: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贷:外汇帐款结算。

向中行结汇时的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收;贷:外汇帐款结算。

虽然从外汇帐款结算明细帐上反映的都是贷记外汇帐款结算,但内容与实质都不一样。因此,在查证外汇帐款结算帐户时,要注意详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必要时必须调取记帐凭证及原始单据。特别注意对港澳地区的外汇往来是否正常,因为该地区与国内外贸企业的外汇往来发生错弊的概率较大。另外应将国内外贸企业与同一国家同一客户既有进口业务又有出口业务的外汇往来作为重点查证,注意调阅反映外汇帐款结算贷方发生数的记帐凭证。而且还应将外汇帐款结算借方金额较大的帐目作为重点,查清未及时收汇的原因。这样通过外汇帐款结算帐户套汇的问题就能查清。

三、调整方法根据《违反外汇管理处罚施行细则》第三条规定,对外贸企业通过外汇帐款结算帐户套汇的问题,做出罚款1O%的处理,并要求外贸企业做相应的帐务调整。

(1 )首先在外汇帐款结算帐户增设进口子目,进口的帐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

贷:外汇帐款结算—进口—国外某公司(2 )用国家批准的外汇支付进口用汇时:借:外汇帐款结算—进口—国外某公司贷:银行存款(3 )出口时的帐务处理:借:外汇帐款结算—出口—国外某公司贷:自营出口销售(4 )向中行结汇:借:银行存款贷:外汇帐款结算—出口—国外某公司(5 )对因套汇而支付的罚款的帐务处理为:借:专用基金贷:专项存款□发票查帐案例1.利用大头小尾发票虚报帐,从中贪污货款、偷税漏税××县税务局监察股在审查××税务所开出的临时经营发票时,发现了一起外单位人员利用发票虚报帐目,在收购上作弊,贪污40000 余元的案件。××供销社离税务所较远,税务所委托该社代开临时经营发票代扣税款。该社核算员王某乘机作弊,先后开出大头小尾发票410 份,将发票联向区联社报帐,凭存根联向税务干部结算缴税,发票联填写的金额共计98701.2 元,而存根联只开58511.2 元,刘从中贪污收购款40190 元。

2.利用大头小尾发票贪污税款1995年3 月,×区分局开展内部审计,重点审查了××乡代征员张某使用的临时经营发票和税票,采用的方法是三核对:发票与税票相互核对,存根联与报查联逐张核对,发票存根与纳税户逐户核对。查出张某自1993年3 月至1995年2 月,共开发票82000 份,其中有问题的发票1610份,共贪污税款159564. 20元。其主要手段:一是填开大头小尾发票,发票联上的大金额收款,填开税票时按存根联上的小金额填写,采用此种手段贪污税款170 笔,金额48600 元;二是填开临时经营发票,不给纳税户税票,仅凭发票收税,进行贪污140 次,贪污税款94248. 10 元。

3.发票作交易,税款抵作工程款某劳动服务公司因资金不足,不能付清某基建队工程款,于是挖空心思,打侵吞国税的主意。事先与基建队私下达成协议:该公司为基建队开发票去结算三个单位的工程款(指基建队完工的三处工程款)。

然后,利用×区劳动服务公司下属基建队的建筑安装统一发票,为××基建队代开发票3O份,总金额10535089. 40元,其应交营业税310052. 70元,城建税15802.

60元,教育费附加6321.10 元,合计338176.40 元,全部抵作了劳动服务公司应支付的工程款。

×区税务局对当事人作出的处理是责成×区劳动服务公司追回××市××基建队的税费338176.40 元,处以罚款10000 元,公开书面检讨5000份。

4.进货发票抵作销货发票1990年,××县某村村民张某与李某、王某等5 人合伙贩卖钽铌,通过行贿20000 元拉关系,在广西××县矿冶公司搞到钽铌21.225吨,进货总额

3327422 元,运到江西××硬质合金厂销售,因钽铌属国家统一管理的稀有金属,不向私人收货,张某等便打着××县江夏贸易货栈的牌子,找邵阳××公司请其出面代销给厂方。议定:由李某开正式发票作给公司进货凭证,按取得的销售总额提取3 %代销手续费。该公司代销后收到货款3399896. 70 元。因张某等是无证临时经营,没有发票,去找了两个税务所,一个所回答要按金额收8 %的税;另一个所的回答是按5%收税。李等认为不合算,便另找门路,通过熟人关系,请了×矿税务所两名税务干部,同到邵阳××公司交涉,将原矿冶公司开给张某的进货发票转作该公司的进货发票,再减除手续费117000元和损失60000 元之后,只就余额365474.80 元补开了发票。这样本应按8%征收临时经营税311991.70元,只按手续费收入交10%的营业税3647.50 元,偷逃税款275444.20 元。当地税务机关查获后,对李某等处理时认为,因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有关人员执法问题,当时只作漏税予以补税。

5 进料发票抵减业务收入1994年8 月,××县×乡基建队在×市承包基建业务。1995年9 月,××县税务局对该建筑队进行税收检查、其承包技校和客运公司宿舍楼两项工程合同上的总造价为 7006090元,在工程结算时开出的建筑发票存根联,只填开基建款5243990 元,并据此办理了申报纳税手续。检查人员通过核算对方原始凭证,发现基建队承包人黎某采用进料发票抵减营业收入发票的手段,少算工程结算金额,隐瞒营业收入1762096. 10 元,偷税72376. 50 元。

承包责任人构成了偷税罪。

6.一张以假乱真的发票的查帐案例1992年8 月,××工程处在××公司购买摩托车1 辆,开出了34210 元实物发票,然后,通过私人关系,又要求该公司开具了购买“维修材料”的假发票,金额同上。该处用无实物的假发票作为购买材料,顶替购买摩托车的实物发票入了帐,然后又以材料假入库的方法转入××中学,用校舍维修材料费列帐核销,弄虚作假,以假乱真。

7.一张红字发票的查帐案例××税务局在税收检查中,发现×单位一张红字发票,金额×万元,而在×建材厂又发现一张红字发票,将货款退还了付款单位,经过详细查核来龙去脉,原来是×单位为了转移资金,与×建材厂沟通,由建材厂开出一张×万元的红砖发票,×单位把钱划拨过去,凭票报了帐,然后再要建材厂以退货为由开一张红字发票,将原货款以现金退付原×单位。单位则将现金另外保管,变成了“小金库”,用以发放奖金和职工福利,把红字发票隐瞒起来了,没有再作帐务处理。××税务局在查清后,追回了大部分提走的资金,并将此案移交上级主管单位查处。

8.利用白纸条代发票不扣税的查帐案例××市×地个协批发部系私人承包企业。1993年由关××、张××等人承包,以批发商品不扣税来吸引进货者,被××税务所发现,罚款6000元。

1994年至1995年4 月,换了承包人王××、郑××,仍不吸取过去的教训,对个体户及消费者销货时,继续使用白纸条

代发票,不扣税,有的扣了税也不上交。1995年5 月,通过市局稽查队检查,该批发部用白纸条收货款,批发销售金额5836808.90元,除已缴税款87155.70元,偷漏代扣营业税111295.80 元。为了严肃国家税收法纪,××市局根据税收征管暂行条例,除责令追缴所偷税款外,对直接责任人王××等四人各处以罚款2000元。

9.谎报遗失发票国营××农场七分场农科队廖××、李××合伙办精麻厂。

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谎称遗失“国营××农场销货发票”一本。据此,××市税务局稽查队查阅了该户的纳税档案,该户是凭发票存根申报纳税的,经营一年半时间,交纳了精麻产品税42209. 50 元,城建税422.00元。随后,根据群众反映的他们在××纺织印染厂有亲友、生产不愁销路的线索,到××纺织印染厂进行查实,从材料帐户上查出廖、李二人从1994年1 月至1995年8 月,共填开“国营××农场销货发票”280 份,销售精麻金额6293434. 40 元,偷税严重。其主要手段:一是填开大头小尾发票100 份,存根联金额为884104. 00元,发票联金额2934740. 50 元,隐瞒销售收入2050036. 50 元;二是开发票不填开存根联180份,销售金额3358693.90元,全部隐瞒,没有纳税。

二项共隐瞒销货收入5490330. 40 元,偷漏产品税2710466. 50 元,城建税2704. 70元,共计273171.20 元。廖、李二人合谋偷税,且谎报发票遗失,构成了偷税罪。××市税务局依据《税收征管暂行条例》,除补缴所偷漏全部税款外,另处以80000 元罚款。××市人民检察院鉴于被告人廖××、李××认罪态度较好,并能按期缴清所偷漏的全部税款和罚款,依法免予起诉。

1O. 多种手段索取发票王××,原是××县××乡农科站的人,后迁城南从事长途贩运。1993年从湖南、浙江等地购进木耳、笋干、花生等产品,在本县和外县销售。在结帐过程中,不到税务所申请填开发票,而是不择手段索取销货发票,达到偷税牟利目的。在××供销社结帐时,被税务干部查获。其索取发票的主要手段有:(1 )以物易票。1993年8 月,王用两条香烟与××搬运公司副食店承包人李××兑换发票4 份,开给某地个协2 份,××供销社2 份,计销售收入13500 元。

(2 )用手续费索取发票。1993年9 月,王找××镇个协批发部沈××帮忙办托收,按票面金额付2 %的手续费,要了6 份批发扣税发票,用于供销社,计销售收入40050 元。

(3 )盗取发票。王在××供销社结帐时,乘机盗得批发扣税发票一本,已填用12份,计销售收入212850元,剩余发票已全部没收。

××县税务局对王××非法索取发票,除追回所偷税款14830 元外,另处以罚款10000 元。

11. 冒领发票,离职经商1994年10月,××县城关一所检查××纸板厂贸易公司的发票时,发现该公司1993年2 月领用5 年工商企业三联发票,其中1 本去向不明。检查人员便立即组织追查。经向有关人员调查,原来是该公司副经理周××在公司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冒领了这本发票,1994年下半年,周××离职后,用于贩运经营,从事偷税活动。同年8 月已开出一份,销售一批烧碱给×纸板厂,得手续费10000 元,其余49份尚未填开。

税务所对周××隐瞒发票偷税的行为,除追补其所偷税款外,处以5000元罚款,并收缴其全部发票。对公司保管发票不善,处以5000元罚款。

12. 销毁发票1995年××市开展发票管理活动,××税务所揭发出××农机站销毁发票的严重违章行为。

××农机站经营农用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农用柴油是国家分配给农民的计划物资,政策规定,销售给农民的最高价格每吨不得超过2500元,还规定不得将柴油销往外地。该站无视国家政策法令,擅自提高柴油价格出售给农民,为了牟取利润,将农用柴油以每吨3180元的价格销售给××钢铁公司。该站领导认为,保存了销售发票存根,会惹来麻烦,为了逃避物价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的检查,他指使财务人员,销毁了《××市集体商业零售发票》存根170 本,共8500份,从保存的一本发票存根中撕毁0018219 —0018223 号5 份高价销售给外地××钢铁公司的发票存根联。另外,还为个体户销售产品代开发票1220份,总金额247607.

30元。

该站销毁发票毁灭证据,严重违反了《全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对其补税15000 元,处以20000 元罚款。同时通知物价等有关部门对抬高柴油价格、坑农的事进行专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