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人生快事,莫如读书。”我认为读书能给人一种精神的享受。而且还要读好书,例如过于热闹的书,没有思想含金量的书,纯粹浪费时间的消遣书,垃圾书“开卷”未必“有益”。

平常,我喜欢读小说,长篇的,中篇的,短篇的,我都喜欢读。每天晚上,写完作业之后,我就要读一会儿书,虽然时间紧迫,但时间也是可以挤出来的。我看书是混着看的,并不单一,我看一会儿世界文学名著,看一会儿杂志上的文章。我很喜欢买杂志,每周我都要买一本。我想这样可以在此书中读累了到彼书中去休息。

我最喜欢看侦探小说,尤其崇拜福尔摩斯,他对案件的分析,做事的认真,深深地吸引了我。也许是因为我喜欢刺激,有悬念的事物吧!有时,我还会把自己置身于情景当中,一块儿和福尔摩斯破案。虽然我是个侦探迷,但我只看福尔摩斯的书,别的侦探书,我是不会看的。

我喜欢的书有太多太多,例如: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宁娜》;莫泊桑的《羊脂球》、《漂亮朋友》等。喜欢张爱玲悲凄的笔调,喜欢琼瑶团圆的幸福。

一本好书,常常如灯一样,能给人以指引,即便有时它的光芒微弱,却也能烛照人生迷惘的一段路;同时书又能**涤人的灵魂,在它的面前,你会感到自己的渺小与卑微来,从而促使你从世俗的迷雾中走出来,去追求清丽、高远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