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淄川县之西有崖庄,有贾某者被人杀于途。隔夜,其妻亦自经死。贾弟鸣于官。时浙江费公祎祉令淄,亲诣验之。见布袱裹银五钱余,尚在腰中,知非为财者也。拘两村邻保,审质一过,殊少端绪。并未榜掠,释散归。但命地约细察,十日一关白而已。
逾半年,事渐懈。贾弟怨公仁柔,上堂屡噪。公怒曰:“汝既不能指名,欲我以桎梏加良民耶?”呵逐而出。一日,以逋赋故逮数人至。内一人周成,惧责,上言钱粮措办已足,即于腰中出银袱,禀公验视。公验已,便问:“汝家何里?”答云:“某村。”又云:“去西崖几里?”答:“五、六里。”公云:“去年被杀贾某系汝何人?”答云:“不识其人。”公勃然曰:“汝杀之,尚云不识耶?”周力辩,不听,严梏之,果伏其罪。
先是,贾妻王氏将诣姻家,惭无钗饰,聒夫使假于邻。夫不肯,妻自假之,颇甚珍重。归途,卸而裹诸袱,纳袖中。既至家,探之已亡。不敢告夫,又无力偿邻,恼欲死。是日,周适拾之,知为贾妻所遗。窥贾他出,半夜跄垣,将执以求合。时溽暑,王氏卧庭中,周潜就**之。王氏觉,大号。周急止之,留袱纳钗。事已,妇嘱曰:“后勿来,吾家男子恶,犯恐俱死。”周怒曰:“我挟勾栏数宿之资,岂一度可偿耶?”妇慰之曰:“我非不愿相交,渠常善病,不如从容以待其死。”周乃去,于是杀贾。夜诣妇曰:“今某已被人杀,请如所约。”妇闻大哭,周惧而逃。天明,则妇死矣。公廉得情,以周抵罪。
共服其神,而不知所以能察之故。公曰:“事无难办,要在随处留心耳。初验尸时,见银袱刺万字文,周袱亦然,是出一手也。及诘之,又云无旧,词貌诡变,是以确知其情也。”
《聊斋志异》
【译文】
淄川县西面崖庄,有个商人被人杀死在路上。隔了一夜,商人的妻子也上吊自尽了。商人的弟弟到官府喊冤告状。当时浙江人费祎祉是淄川县令,亲自前往现场检验。他见商人布兜里襄着五钱多银子,还在腰际没被抢掠,知道凶犯不是为钱财而来。他把商人被害地及居住地两村的邻舍、地保都找来审查质问一通,也理不出什么头绪。但他并未用刑拷问,就把他们全放回了家,只是命令地保、乡约留心察看,十天禀报一次。
转眼过了半年,查问之事渐渐松懈下来。商人的弟弟埋怨县令心慈手软,常到公堂上喧扰。费祎祉怒道:“既然你指不出凶犯姓甚名谁,难道要我把守法良民都捆绑起来施刑不可?”喝令手下把他逐出公堂。一天,费祎祉抓了几个拖欠赋税的人。其中一人叫周成,怕被官府责问拷打,忙说该交纳的钱粮赋税都已准备好了,随即从腰兜里掏出银两,呈给县令查验。费袢祉查完,就问:“你家住哪里?”周成回答:“某村。”又问:“离西崖庄几里地?”答:“五六里。”费祎祉接着问:“去年被杀的商人是你什么人?”周成赶紧说:“我不认识那人。”费祎祉勃然大怒:“你杀了他,还说不认识他?”周成极力抵赖,费祎祉根本不听,令手下严加拷问,周成果然认罪了。
先前,商人的妻子王氏要走亲戚,但羞于没有耳环头饰,就吵闹着要丈夫向邻居去借。丈夫不肯,王氏便自己去借,借到手后很是爱惜。回家路上王氏脱下耳环头饰,用布包好后放进袖子里。等回到家,她一摸衣袖,竟已化作乌有。王氏既不敢告诉丈夫,自己又无力偿还邻居,一时恼恨得想一死了之。这天,周成恰巧拾得首饰,知道是王氏失落的。他窥见商人外出,半夜翻墙入院,拿着首饰想与王氏发生关系。当时正是酷暑盛夏,王氏睡在庭院中,周成悄悄地走过去想**王氏。王氏惊醒后大叫。周成忙叫王氏别声张,表示只要王民与他发生关系,包着的首饰便留下给她。两人发生关系后,王氏关照他:“以后别再来我家,我家男人脾气暴躁,我们再这么干恐怕都要送命。”周成一听便恼火了:“这笔钱够我去妓院玩几天,难道你跟我睡一夜就行了?”王氏只好安慰他:“我不是不愿与你共度良宵,反正我男人常常犯病,不如安心等他死掉,我俩就能天天厮守在一起了。”周成离开她家便去杀了商人。晚上他又到王氏家:“现在你家男人已经被人杀了,我俩可以天天在一起了。”王氏听了号啕大哭,周成吓得赶快逃走。天大亮后,王氏已自尽了。费祎祉查明实情,判周成抵罪。
大家都佩服费祎祉破案神明,却不知他是怎么破案的。费祎祉说:“事情没有办不成的,关键是要处处留心。当初验尸时,我见商人裹钱的包布上刺着万字花纹,而周成放钱的包布上也同样刺着万字花纹,可见这布是出自一人之手。等到盘问周成时,他又说与商人毫无关系,其供词、神色又诡诈多变,这样一来就知道他是真正的杀人凶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