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乃国之准绳。我们来看看古人是如何奉公守法的。

赵奢征收租税,赵惠文王弟平原君不肯缴纳,赵奢便处死了平原君家的管事九人。平原君大怒,欲杀赵奢。

赵奢对乎原君说:“您是赵国的公子,如果您家随意逃税抗税,法律的权威就会削弱,权威被削弱了,国家的力量就会衰落,国家的力量衰落了,其他诸侯国就会加兵于我们,赵国就会走向灭亡,那时您还有什么富贵可言!

像您这样地位崇高的人,若能奉公守法,国家上下才会祥和,国家方能富强,赵氏政权才能稳固。”

古人云 :“不苟一时之誉,思为利于无穷”。王子犯法,与民同罪。法对事不对人,不能因为犯法人是特殊身份,就降低了法律的效力。由古推今,这对于依法治国的今天,仍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