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是乘马车来的,我便借了他们的车子把莫斯坦小姐送回去。莫斯坦小姐表现出了妇女天使的本性,只要还有人比她更脆弱,更需要保护,她便总是努力保持镇定,坚持在前承担危难。我见她陪伴在受惊的女管家身边,神色警醒而详和。可是等上车之后,她就一下子崩溃了,然后就开始哭泣——这一夜的惊险让她心力交瘁。
她后来跟我说,那天她一路上一直都都在想我怎么会这么冷漠无情了。也难怪,她肯定不知道当时我内心激烈的争斗和强自镇定着的痛苦。我对于她满是同情与关爱,正如在花园中时手挽着手。我感到自己许多年来生活饱经沧桑,却也非常难让我体会到她在的这一天超乎寻常的经历中所表现出的那种温柔和勇敢并存的天性。可是在当时,有这样两个念头,让我几次三番地把到了嘴边的脉脉情话、甜言蜜语全部又咽回了肚子里去。
那个时候她正处于极大的危难与恐惧之中,心力交瘁,身心俱疲,这一个晚上她经历了这么多的变故,遭受了这么大的打击,孤身一人无依无靠,似乎正非常需要人来保护和安慰。然而在这种时刻我若是不顾一切地冒然出口,总感觉有点像是在趁人之危,不够正派。尤其显得恶劣与卑鄙的是,在这时我这么做,非常可能被认为是因为看中了她的钱财。福尔摩斯一旦破案成功——这肯定是不久之后的事情,她便会立即摇身成为一位巨富的继承人。我这么一个外科医生,趁这个能跟她独处、与她亲近的机会向她求爱,能算得上光明正大的、体面的行为吗?这又怎么会像是一位绅士会做出来的事情呢?她会不会把我当成一个想通过结婚而大发一笔横财的无耻卑鄙之辈?我不能冒险让她心里对我产生这种恶劣的如此糟糕的印象。这批阿格拉宝物,成了隔在我们两人之间的障碍。
我们到达塞西尔·福雷斯特家的时候已将近两点。仆佣们都已经睡了非常长的时候,但是福雷斯特夫人对莫斯坦小姐收到的信非常感兴趣,一直坐等她回来听听消息,是她自己来开的门。这是一位端庄的中年妇女。夫人亲切地把胳膊搂着她的腰,还像慈母般温和地招呼她回来。我看在眼里,感到极大的欣慰。非常明显她不只是一个用钱雇来的用人,而是一个受尊重的朋友。经莫斯坦小姐介绍后,福雷斯特夫人热情地邀我进屋,想听我讲讲今晚的奇异遭遇。可是我只能解释说我还有重任在身,诚恳答应一定日后再来拜访,禀报案情的进展情况。正当车子回程,我转身再看一眼,见两人依然立在台阶上——两个手挽手紧挨一起的端丽身影。门半开着,客厅的灯光透过彩色玻璃照出来,我还看见挂着的晴雨表,光亮的楼梯扶手。我们身心陷于目前这种如此凶险的情境中,即使能够看到这么宁静的英国家庭,也觉得心情有不可多得的舒畅。
事情越想越可怕。我一边驾着马车辘辘行驶在空寂的煤气灯照明的路上,一边脑子里在回顾一幕幕接连出现的情节。那些问题,现在比最初是清楚得多了。莫斯坦上尉之死,寄来珠宝,刊登启事,一封来信——所有这些事我们已经明了,但是又把我们引向更深更暗更惨的迷境中去。印度财宝;莫斯坦行李中发现一幅内容不明的图;肖尔托少校死亡的怪状;财宝找到后随即发现人被谋杀;犯罪现场奇怪的现象,有脚印,不一般的凶器,留字的纸,字同莫斯坦上尉图纸上的字一样——真的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哑谜,除非有如我同伴那样的特殊天赋奇才,平常人简直束手无策,没法找出一点线索。平钦巷位于兰贝思下区,是一条两层楼砖房的陋巷。我敲3号门敲了非常久才有人应声。终于,百叶窗里面亮起了烛光,从楼窗上露出了一张脸。
“滚开,醉鬼。”那张脸喊道,“你再嚷,我就打开狗窝,放四十三条狗来咬你。”
“只要一只狗,我是为一只狗来的。”我说。
“快滚!”那声音又叫道,“你识相一点,你要还不走,我兜里有臭抹布,扔到你头上来!”
“要一只狗。”我喊道。
“没工夫跟你废话!”谢尔曼先生叫道,“滚开,我数到三我就会扔抹布。”
“夏洛克·福尔摩斯……”这几个字我刚一出口,似乎有不可思议的魔力,楼窗立即关上,不到一分钟,屋门就开了。谢尔曼先生是个细长的瘦老头儿,佝偻着身子,脖子青筋暴露,戴一副蓝光眼镜。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朋友永远都会受到欢迎。”他说,“进屋来,先生。当心有狗獾,要咬人。啊,去、去、去!想咬这位先生?”这是他在对一只黄鼠狼说话。黄鼠狼正从笼子缝里贼头贼脑钻出红眼睛的脑袋。“那个您别怕,先生。那是一只蛇蜥蜴[ 一种没有脚的蜥蜴,跟蛇相似,眼睛小,主要产自欧洲一带。],没有毒,我是把它放在屋里随便跑,让它吃掉虫子。我刚才对您非常的失礼,您不要在意呀。实在是顽皮孩子常来跟我捣乱。夏洛克·福尔摩斯要什么?”
“他要一只狗。”
“啊,知道,他是要托比。”
“不错,叫托比。”
“托比就在这儿,左边七号那个栏里。”谢尔曼拿着蜡烛在前面慢慢引路,四周围都是他搜集来的珍禽异兽,这里成了动物之家。在朦胧摇曳的烛光下,隐约看到这个角落、那个旮旯都有闪烁的眼睛在向我们窥视。连我头顶高处一根根椽木上也都栖息着黑压压的鸟儿,我们的声响打搅了他们的美梦,正懒懒地由一只脚换到另一只脚。
托比原来是一条长相丑陋的长毛垂耳狗,是西班牙狗和潜猎犬[ 一种混种猎犬,善于偷袭捕猎。]的混血,黄白两色的毛,走起来摇摇晃晃,姿态笨拙。这位老动物学专家递给我一块糖,让我接过来喂狗。狗迟疑了一下,把糖吃了,这才跟我建立起友谊,跟着我上了车,它非常的听话。回到了樱沼别墅,皇宫大钟刚好敲过三点,我看到那位前拳击冠军麦克默多被当成同犯抓了起来,与舒尔托先生一同押去了警署。两位警察把守着窄小的大门。我说出侦探的名字之后,在被允许带着狗进入。
福尔摩斯站在台阶上,叼着烟斗,双手插进口袋。“啊,你把它带来了!”他说,“好狗,不错!阿瑟尔尼·琼斯走了。刚才你走以后,我跟他拉开阵势吵了一通。他不但把朋友塞笛厄斯逮捕了,还把看门人、女管家、印度仆人全都抓走了。这地方就剩我们两个了,楼上还有一个警官在。先把狗在这儿留里,你跟着我上楼。”
我们把托比拴在客厅桌子的腿上,重新又上楼。房间里和我们离开时一样,只是屋中间死者的身上盖上了一条床单。疲倦的警官斜靠在墙角。
“你的牛眼灯麻烦请借我们用一用,警官。”我的同伴说,“帮我把这块纸板系一下,绕过脖子,垫在胸前好挂灯。谢谢。我还要把鞋袜脱下来。呆会儿你都带着下楼去,华生。我需要上去爬一爬屋顶。手帕上蘸些木馏油。好,这就可以了。现在跟我上屋顶上来。”
我们又从洞里爬了上去。福尔摩斯再次把灯照着积尘上的足迹观察。“请你特别注意一下这些脚印。”他说,“看出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了吗?”
“脚印是,”我说,“一个孩子,或者长得不是非常高的一个女人的。”
“别光看大小,还有没有别的什么不同?”
“这好像是非常普通的脚印,并没什么特殊的地方。”
“不是非常一样。看这儿!这是右脚的脚印,在灰尘上面。我现在踩一个自己的脚印,在它一边。看出来主要的不同没有?”
“你的五趾并拢,可这一个五趾都松开了。”
“没错。就是这一点,要注意了。麻烦你去那个窗口,那个活门那儿,闻一下木框上有什么气味?我在这里等;我手上拿着这块手帕呢,气味太重。”
我按他的指示,立即闻到一股非常刺鼻的柏油气味。
“他就是从那儿出去的,脚踩在那里留下了气味。人都能可以分辨出来,那托比一定更没有问题。现在你下楼,把狗放开,再看我学学布朗丁[ 法国人,因善于走钢丝而闻名。]。”
我出了房屋,来到花园里,夏洛克·福尔摩斯已经站在屋顶上了。我看到他胸前挂着灯,像一只大萤火虫缓慢在屋脊爬行,到了烟囱后面就不见了,但非常快又再次出现了,之后又翻到屋脊的另一面看不到了。我马上绕到屋的另一侧,见他正坐在屋檐的角上。
“是你吗,华生?”他叫。
“是。”
“他就是从这儿下去的。下面是什么,那黑乎乎的东西?”
“是一只水桶。”
“有盖吗?”
“有。”
“看见有梯子没有?”
“没有。”
“这家伙倒是没有被摔死!这里这么危险的地方。但他能爬上来,我就更能爬下去。这根水管倒牢靠。就是这儿。”随着嚓嚓嚓的一阵脚掌磨出的声音,只见那盏灯沿着屋墙迅速而平稳地下降。他轻轻一跳,落在了木桶上,又从木桶跳到了地上。“跟踪这人不困难,”他说,一边把袜子、皮鞋重新穿好,“他走过的地方,瓦片都踩松了。在情急之下,他丢了这个东西。这证明了我的诊断没出错,暂时先用你们医生的话这么说吧。”
他给我看的是一个小口袋,一只丝草编成的彩色的小包,外面绕了几圈俗艳的珠线。那大小、样式,看起来倒像是一只烟盒。里头装了六根黑色的木刺针,一头尖一头钝,正是刺在巴索洛缪·舒尔托头皮上的那种荆刺。
“这东西非常的厉害。”他说,“小心别扎到自己。让我捡到真是太好了。非常可能他的毒针就这么几根,都在这儿了。我们两个以后就不用担心毒针扎了。我宁可挨一颗马提尼[ 十九世纪后半期,英国军队使用的枪,以两个创始人的名字命名。]枪子儿,也不愿挨这么一下毒针。华生,再让你跑上个五六七英里的路,你还有兴趣吗?”
“兴致非常高”我回答。
“腿受得了吗?”
“可以的,没问题。”
“狗宝贝,过来!好托比,你闻这个,托比,闻闻这个!”他把蘸了木馏油的手帕伸向狗鼻子,托比叉开一双毛腿,得意地抬头翘起鼻子,就像一位酿酒师在品尝佳酿一般。福尔摩斯随手把手帕远远地丢出去,取出一结坚实的绳索系在这条混种狗的颈圈上,然后带他来到木桶边。这狗马上不停地发出夹有呼噜声的吠叫,狗鼻子一直朝地上嗅,尾巴高高地竖起,爪子啪嗒啪嗒跟着嗅迹的路线跑去,绳子都绷紧了,我们只得紧随其后奔跑。东方开始发白,在清冷的晨光中已经可以看到远方。四方形的巨大的宅子,肃穆地矗立,它那阴暗惨淡的窗户、光秃秃的高墙,全都孤寂清冷地留在了我们身后。我们的足迹向右穿过宅子的园地,在纵横相交的沟沟壑壑坑坑洼洼中奔上蹿下、跨进跳出。这一大片地方,四处是散乱的烂泥,杂草丛生,荒树茂盛地生长着,凄惨凶恶的景象正好和刚刚发生的悲剧应合着。
到了围墙边,托比沿着墙脚的阴影跑,一直在吠叫。最后停在了被一棵小山毛榉树遮住的墙角。那是两面墙相接的地方,有些砖块已经松动,缝隙的底边处已有了磨损,好像常常被当成梯级踩成的样子。福尔摩斯爬上了墙,从我的手中把狗接过去,翻过墙放到地上。“墙上有那个木腿人的手印。”我也翻过墙头的时候,他说,“看,白灰的墙上有淡淡的血迹。我们还比较幸运,还好昨晚没有下过大雨。虽然过了二十八小时,气味还能留在路上。”
我承认,我的心里曾怀疑过,这时候跑上伦敦的马路,恰好是人流车辆络绎不绝的时候,托比可能找不到味道。但我的担心是多余的,非常快我就放了心。托比毫不犹豫,只是用它那摇摇摆摆的步子循迹前奔。显然木馏油的气味要比其它的气味更强烈。
“别以为,”福尔摩斯说,“我只凭一个罪犯的脚踩到了化学品,我们才有希望破案的。现在我还掌握着情况,这让我有非常多截然不同的方法追踪他们。不过眼下这是最简单易行的方法,是幸运之神送给我们的捷径,再好不过。如果忽视掉它,就是我的过失了。这件案子本来非常的难度的,要花费非常多的脑子、时间,但现在它变得轻而易举。如果线索来之不易,那才是显出了真本事。”
“是真本事,的确是的真本事。”我说,“我完全相信,福尔摩斯。本案你取得线索的方法,比在杰斐逊·霍普案子中用的方法,不知要高明多少倍。这件案子,在我看来真的是艰深难解。比方说,对那个装木腿的人的情况你是怎么了解得那么清楚的呢?”
“啊哈,老兄!事情本来就非常的简单。我可不想故弄玄虚,这是明摆着的事实。有两位军官,负责监狱的看管,发现了一桩重大的秘密,就是有一个宝藏。宝藏的地图是一个叫乔纳森·斯莫尔的英国人画的。你应该记得,我们在莫斯坦上尉收起的那张图上能看到这个名字。他自己签上了名字,还替他的同伴签了名——四签名,他是这样称呼的,非常有些戏剧性,非常有趣。靠着这张寻宝图,两个军官——应该是其中的一位把宝贝搞到了手,带回到英国。我们可以推测出,这人对开始时一起约定好的条件,没有全部履行。那么,为什么这个乔纳森·斯莫尔不自己去找宝物呢?答案也非常明白。莫斯坦拿到宝贝图纸的时间,可以算出正是他去监狱工作的时候。乔纳森·斯莫尔没有亲自去拿宝物,是因为他与他的同伙还都是囚犯,没有行动自由,出不来。”
“但这些也都只是猜测而已。”
“不一定。这些是唯一合乎情理的解释。我们非常容易看出,这样的解释与后来的事实结果是相符的。舒尔托少校回国之后过了几年舒适安稳的日子,宝物在他的手上,他非常是得意。接着他收到了一封印度寄来的信,便惊恐万分,这又是为什么?”
“信上一定写着,被他欺骗的人已刑满释放重获自由了。”
“应该是越狱跑出来了。这样的可能性更大。因为他应该清楚他们的刑期有多久。要是正常的释放,不至于让他感到这么恐慌。接下来他怎么办呢?他一直防备一个装着木腿的人——是一个白人,你应该知道,因为他看错一个白人商贩是那人,还开了枪。而宝图上只写着一个白人的名字,剩下的都是印度人或者伊斯兰教徒,没有其它的白人。这样,我们就完全有把握确定,这个木腿人就是乔纳森·斯莫尔。你觉得这个推理有问题吗?”
“没有,推理得非常清楚、准确。”
“好的,我们再来看看乔纳森·斯莫尔来英国的目的:一是要夺回宝物,另外就是寻仇。他非常有可能买通了舒尔托家里的一个人当内线。我们没见过一个叫拉尔·拉奥的男仆,博恩斯通太太对他的印象不好,说他品质非常的差。但除了少校本人和一位已死的忠实仆人知道以外,没人知道宝藏所在,当然斯莫尔也不知道。少校病危的消息传出,他怕宝物的秘密也一同深埋地下,便冒险潜入屋子,看到他两个儿子在,没敢进去。人死之后,他气得发狂,夜里摸进房里,翻找与宝藏相关的文字。最后留下一张写字卡纸,称曾经有客人拜访。在尸体旁留下字,表明这不只是一件谋杀案,而是惩罚性的正义之举。这些侠客案,在刑案史上有许多案例。必然会留下线索,非常容易掌握罪犯的情况。明白吗?”
“非常明白。”
“然后乔纳森·斯莫尔只能静观其变,当然少校的儿子在拼命地找寻宝物,他可能离开过英国,再回来时,得知阁楼被发现了。由此确信家里一定有内线,乔纳森绝对不可能上巴索洛缪·舒尔托高高的楼上的房间。他一定有善于攀登的同伙,巧的是光着脚踩到了木馏油,因此让我们跑几英里的路。”
“那么是乔纳森的同伙杀了人。”
“是的。根据屋内非常多地方有跺脚的迹象,可以知道他对自己同伙的做法非常的推。可世事难料,他的同伴狂性大发,用毒针杀了人。于是,乔纳森·斯莫尔就留下了条子,偷走宝箱。我的推断就是这些。他一定是个中年人,在安达曼群岛待了这么久,皮肤应该非常黑,根据他步距可算出身高矮,他脸上有胡子,塞笛厄斯·舒尔托曾经在窗户上看到过他。暂时只有这么多了。”
“那个同伙呢?”
“啊,是的,那个也没有非常多的神秘。你非常快就会知道的。早晨的空气真是新鲜!那一朵飘着的云彩,多像红鹤的羽毛呀。太阳已经升起在伦敦的云雾之上了。阳光照射着各种人,可是我可以打赌,像我俩这样肩负使命奔碌的人,怕是绝无仅有了。我们的雄心壮志和奋斗努力,在自然的伟大面前时非常的渺小的呀!你对让·保罗[ 德国小说家,浪漫主义和心理小说的先驱。]非常熟悉吧?”
“相当熟悉。我是通过卡莱尔[ 苏格兰散文作家和历史学家。],才读到他的作品。”
“这就是随小河入大湖,百川归海。他说过一句意义隽永的话,人能认识自身的不足与渺小,便足以证明其宏大,也就是人贵有自知之明。这非常辩证。你要知道,善于比较和鉴别,是一种技能,足以证明本领的高强。里希特尔的思想宝藏极为丰盛。你没带枪,是吧?”
“手杖而已。”
“如果直接把他们的巢穴捣毁的话,它就派上用场了。你就负责乔纳森,另一个要不是老实,我就毙了他。”说着他装了两颗子弹在左轮手枪里,然后放进外衣的右袋里。
这时我们已跑在通向伦敦市区的大街上了,进入了条条街道。劳动者和码头工人已经开始劳作了,女人们在做着她们梳妆前要做的事,卸门板,冲洗门前的石阶,房顶四方的酒店营业了,粗壮的汉子们喝完早酒出来,路上的猫狗非常好奇地望着我们,托比只顾嗅地面,气味还非常的浓呢!穿过了斯特里森街,布瑞克斯顿街,坎伯韦尔街,最终来到奥弗尔区东面的肯宁顿巷。犯人似乎专挑弯曲的路走,避人耳目。到肯宁顿巷尽头便转向左行,经过了证券街、麦尔斯街。由麦尔斯街进入骑士街,托比停下了,只来回兜着圈子,它没辄了。
福尔摩斯着急地说:“他们又不会坐车,或是乘气球了,怎么可能停下来了?”
“可能在这里停过一会儿。”我推测道。
狗非常果断地飞奔而去,气味更浓得了,因为它不再嗅着地面,而是一味使劲拉直绳子朝前狂奔。福尔摩斯发光的眼睛告诉我,已经接近目的地了。我们向着九榆树跑,最后到达了白鹰酒店附近的布罗德里克和纳尔森大木场。到了这里,狗异常兴奋,从旁门窜入了锯木工人已在上工的木场,又穿过一堆堆的锯末、刨花、碎木,在两边堆积木材的小巷子里前行。最后跳到一只还放在手推车上没取下来的木桶上,叫喊地报告圆满完成任务。
托比伸出舌头,两眼放光,站在木桶上头,看着我们两人,露出非常得意的神态。桶身与车轮上都沾满了黑色的油渍,空气中弥散着浓重的木馏油的气味。夏洛克·福尔摩斯和我面面相觑,忍不住一起哈哈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