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让一切收益的原始源泉,也就是说,劳动的工资、土地的地租和资本的利润,大大少于没有垄断的时候。为了促进一个国家一个小阶层的利益,垄断妨害了这个国家一切其他阶层的利益和一切其他国家所有人的利益。
只有通过提高寻常利润率,垄断才可以证明或者能够证明对某一个阶层有利。然而,通常说来,高利润率对于国家所必定产生的各种坏影响,除上面所说的外,还有一种更坏的影响;依照经验,这样的坏影响和高利润率是分不开的,然而他有害作用,可能比上面所说的各种坏影响合起来的作用还要大。高利润率,随便在什么地方,都会破坏商人在其他情况下很容易会形成的节俭习惯。在利润非常高时,俭朴这样的美德仿佛是多余的,然而穷奢极侈,仿佛更适宜于宽裕的境遇。大商业资本家,必定是全国实业界的领袖和指导者。他们的榜样对国内一切劳动民众的生活方式的影响,比任何其他阶层的影响大得多。如果雇主小心谨慎、勤俭节约,工人也都会效仿;如果主人**不羁、乱七八糟,那么雇工也会按照主人的榜样去工作,也会按主人的生活方式去生活。这样而来,原本最善于积蓄的人,都不可能在手上有所积蓄了。这些原本最可能让维持生产性劳动的基金增加的人们,也不可能用自己的收益来增加这样的基金。国家的资本不增加反而减少。国内所维持的生产性劳动量,正在一天一天减少。加里斯和里斯本商人超乎不寻常的利润,是不是增加了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资本?他们真的减轻了这两个乞丐般的国家的贫穷吗?真的促进了这两个国家的产业的发展吗?这两个商业都市的商人的费用是如此之大,以致超乎寻常的利润不仅没有增加国家的整体资本,不仅不足以保持原有的资本。我可以说,外国资本每天不断地都在闯进加里斯和里斯本的贸易中去。
为了要把外国资本从自己资本日益不足经营的贸易中驱逐出去,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才一天甚似一天地加强这样的荒谬的垄断权。试比较一下加里斯与里斯本的商人习俗和阿姆斯特丹的商人习俗的不同,你就会感到,受高利润影响的商人行为和性格,和受低利润影响的商人行为和性格,是如何不同啊。伦敦的商人,当然虽不像加里斯和里斯本的商人那样;变成堂堂贵族,然而和阿姆斯特丹的商人比较,也不是那么谨慎、勤俭的。据了解,非常多伦敦商人,比大多数加里斯和里斯本商人要富有,尽管比不上大多数阿姆斯特丹商人。伦敦的利润率,和前者比较,要低得多;和后者比较,却要高得多。俗语说,“来得容易,去得也快”。随便在什么地方,消费的通常情况,与其说受到真正消费能力的调节,倒不如说受到赚钱的难易程度的调节。
这样来看,垄断给某个阶层带来的非常利益,在非常多方面损害了国家的广泛利益。
只是为了要培育一个顾客群而建立一个大帝国的计划,乍看起来,仿佛只是适宜于做买卖商人的国家。然而事实上,那种计划,对于大部分做买卖商人的国家,也是全不相宜的,却适宜于政府受到做买卖商人调节的国家。这样的政治家,也只有这样的政治家,才会觉得,用同胞的血汗和财宝来建设而且维持这样一个帝国是有非常多利益的。
你对一位商店老板说,如果你卖给我一块地皮,我就会经常在你铺子里购买衣物,尽管你铺子里的卖价比别家的铺子昂贵。他不见得会非常踊跃地接受到你的提议。然而假如此外一个人卖给你这样一块地皮,而且吩咐你要到那位商人铺子里购买你所需的一切衣物,这个商人对他便会非常感激。
有些英国人在国内没法安居,英国给他们在远地购买了很大一块地皮。诚然,地皮的价格非常低,不是今天的普通价格,也就是说,30年年租,只等于用于发现、勘探海岸和夺取土地的设备费用。然而这里土地非常肥沃而且非常辽阔,耕作者有大量土地能够耕作;还能够自由随意地在任何地方售卖他的产品,所以不到三四十年(1620—1660年),这个地方就变成了一个富庶繁荣的民族。因此,英国的小买卖商人与其他各种商人,都想长此垄断这些人的光顾。
他们不敢说,他们原本用一部分货币购买土地,然后又用一部分货币来改良这些土地。他们只会向国会请愿,美洲殖民地人民将来只许来他们的店铺买卖: (一)殖民地人民所需的一切欧洲产品,都得到他们的店铺购买;(二)殖民地人民要把他们觉得适于购买的那些殖民地产品,全数卖给他们的商店。而且他们不觉得一切产物都适于购买,因为其中有一部分输入英国可能妨碍他们在国内经营的某些商业部门。这部分产品,他们很容易希望移民们尽量运到其他地方,愈远愈好;也就是说,所以,他们提议,把这些产品的销售市场限定在菲尼斯特海角以南各国。这样的真正小买卖商人的提议,在著名的航海条例中成为一条正式条款。
英国统治殖民地的最主要目的,或更确切地说他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维持垄断。殖民地从来没有带来任何收益,来维持母国的内政,亦从来没有带来任何兵力,来维持母国的国防;他主要利益,据了解就是这样的垄断的贸易。这样的垄断,也就是说,是这样的殖民地隶属我国的主要标志,亦是我国从这样的隶属所得的唯一果实。
英国一向用来维持这样的隶属关系的费用,事实上都是用来维持这样的垄断。在现在正在发生的这类骚扰事件开始之前,殖民地一直按平时编制的通常军费,相当于20个步兵团的给养,炮兵队与军需品的费用,和他们所需不寻常的食品,还有为警戒无限长的北美海岸与西印度海岸,而且防范其他各国秘密出入船只需连续维持的非常大海军力量的费用。平时整个编制的军费,变成了英国的一个负担,然而同时也只不过是殖民地统治所费于母国的非常小部分。假如我们要明白费用的全数,我们一定要在平时编制每一年军事费用之外,加上英国在各个时期为了防卫殖民地所花费的款项的利息。特别是加上上次战争的一切费用和这次战争以前的那次战争的费用中的大多数。上次战争纯粹是殖民地战争,他的一切费用,不管用在什么地方,用在德意志,或用在东印度,都应该算在殖民地的账上。总数在9咖万镑以上,它不仅包含新债,还要包含每磅附加1先令的地税,还有每一年动用的减债基金。
1739年开始的西班牙战争,主要就是殖民地战争。它的主要目的,是在海上搜查而且阻止殖民地和西班牙本土秘密通商的船舶。该项开支的一切费用,事实上等于维持垄断的奖励金。它的公开的目的,虽然是为奖励英国制造业、发展英国商业,然而它的实际结果,却是提高商业利润率,让我国商人可以通过超出常规比例的资本,转投到往返较为迟缓而且相隔时间较长的贸易部门。假如奖励金能够让这两种事件不再发生,那可能真值得发给这样的一种奖励金。
所以,在现在的经营管理条件下,英国在殖民地统治中会得不偿失。建议英国主动放弃它对殖民地的一切统治权,让他们自己选举地方长官、自己制定法律、自己决定对外媾和宣战,就等于提出一个从来没有为世界上任何国家采纳也永远不可能为世界上任何国家所采纳的议案。
没有一个国家会愿意自动放弃任何地方的统治权,尽管这个地方是多么难于统治,尽管它所带来的收益和他的花费相比是怎样微小。这样的放弃尽管常常符合一个国家利益,然而总是会损害该国的威信。更重要的是,这样的放弃,常常不符合他的统治阶级的私人利益,因为他们对于非常多有责任有利润的位置的处置权,将要从此被剥夺,他们那非常多获取财富和荣誉的机会,也会从此被剥夺。占据最动乱不安并且对人民最不利的地方,常可以获取这样的处置权和机会。所以,也就是说,即便是最想入非非的人,也不可能认真希望这样的建议可以被人采纳。
然而如果真的被采纳,那么英国不仅可以很快摆脱掉殖民地平时每一年所有的军事费用,还可以和殖民地签订商约,让英国能够有效地保证自由贸易,那和它今天所享受到的垄断权相比,尽管对商人不怎么有利,然而对人民大众必定有更多利益。这样而来,殖民地和母国,就好就像朋友的分离,那么因为近来的不和而受到损伤的殖民地对母国的很容易感情,就会迅速地恢复。他们不仅会长此以往地尊重和我们分离时所订定的商约,还会在战争上、贸易上无条件支持我们,不再作捣乱的人民,却将会成为我们最亲切、最忠实、最宽宏的同盟。古希腊殖民地和他所从属的母市,一方面有一种父母之爱,一方面还有一种孝敬之心。我想,我们假如那样办,英国和他殖民地间与此同样的感情,也会恢复起来。
一个省份,要有利于他所属的帝国,那么在平时对国家所带来的收益,不仅要足够支付它所在地编制的一切军费,还要按比例带来收益来维持帝国的政府。任何一个省份,对于帝国政府的经费的增加,都一定要在一定程度上地有所贡献。如果有任何个别省份,不按比例承担这样的费用,那么帝国一部分省份的负担,便显得不均。除此之外,由此类推,对全帝国非常收益的负担,亦应就像平时时常收益一样,保持在同一的比例。英国从殖民地获取的时常收益和非常收益,对于英帝国的一切收益,从来没有保持这个比例,那是大家都会承认的。
据了解,垄断增加英国人民的私人收益,因而增加他们的纳税能力,这样而来就补偿殖民地公共收益的不足。然而,我曾提到过,这样的垄断,虽然对殖民地是一项极为苛重的赋税,尽管可增加英国特定阶层人民的收益,而不增加人民大众的纳税能力。收益因垄断而增加了的人,是一个比较特殊阶层,要他们超出其他阶层应纳的比例完税,既是不可能的,也是极其严重的失策,关于这一点我会在下一篇给予说明。所以,从这个特殊阶层,我们不可能获取特殊的收益。
殖民地可由他自己的议会征收税,也可由英国议会决定征收税。
殖民地的议会,通过管理可以向当地人民征收足够的公共收益,通过维持各个时期的本地民政和军政,又按恰当比例负担英帝国政府的经费,这样的想法仿佛不大现实。哪怕是直接受到君主监督的英国国会,也是经过了一个非常长的时期,才被置于这样的管理制度之下,或者说才让它带来足够的税收,通过维持自己国家军民两政。君主只因为曾通过军政民政官大多数职权与调节该官职的大多数职权,分给国会中个别议员,才获取了对英国议会的这样的控制。
殖民地议会离君主非常远,数量众多,分散各处,组织形式又各不相同,所以,也就是说,君主即便拥有与此同样的控制手段,也非常难控制,而且他还没有这样的手段。他绝对没法把英帝国政府的职位大多数或调节此职位的权力的大多数,分给殖民地议会的主要成员,让他们甘冒不韪,向选民征收税,以此来维持英帝国政府,这样而来英帝国政府的薪俸,差不多一切都要分配给他们不相识的人。除此之外,英国政府不了解议会中各个代表的相对重要性,所以在管理他们的时候,难免不时常做些得罪人的事或者鲁莽的事情。在试图作这样的控制时,难免会触犯他们,难免犯罪,所以这样的管理方法,对殖民地议会完全不适用。
不仅这样,殖民地议会,对于整个帝国的国防开支还有维持费用,不可能作出恰当的判断。这些事务,还没有委托给殖民地议会思考,这不是他们管的事情,所以他们在这方面没有得到信息的常规手段。省议会,就像教区委员会一样,对他所属地域的事务,能够作出恰当的判断。然而对于整个帝国的事务,他们却没有方法作出恰当的判断。甚至连关于本省在全国应占什么比例,还有本省和他省相比他的重要和富裕程度如何,它们也没法作出恰当的判断,因为其他各省,不应该受到该省区议会的监督和指挥。整个帝国的国防和维持费用所需要的数目,每省所应该负担的比例是多少,只有监督和指挥全帝国事务的议会中的每个人,才可以作出恰当的判断。
因此,有人建议,向殖民地征收赋税,应该由英帝国议会决定,也就是说,各殖民地应纳的数额,省议会却按照各省各自具体情况,决定他觉得最适宜的征收方法。这样而来,关于全帝国的事务,由监督和指挥全国事务的议会决定,然而各殖民地当地的事务,能够由他自己的议会决定。尽管在这样的情况下,殖民地不派代表出席英国议会,我们依照经验判断,国会的征收不至于这么不合理。对于不派代表出席国会的帝国所属各地,英国议会从来没有向它们施加过重的负担的这样的做法。根西与泽西二岛,虽没有通过任何手段抵抗国会权威,却比其他省份缴纳更少的赋税。
国会在行使他想象中的向殖民地征征收的权利(不管有无道理),然而至今为止殖民地人民纳税的比例甚至都没有达到他们国内同胞应纳的正当比例。除此之外,殖民地纳税,假如要随着土地税的增减而增减,那么议会一定要同时对他自己的选民征收税,才可以对殖民地征收税,在这样的情况下,能够说殖民地事实上在国会享有代表权。
各省不按同一方法同一标准征收税——假如我能够这样来说——然而由君主决定各省应纳数额,一部分省份由君主决定征收方法,另一部分省份却由省议会决定征收方法,而且这在其他的帝国,不乏先例。法国就有些省份,国王不仅决定纳税额,还决定征收方法。然而对另一部分省份,他只是决定数额,然后省议会决定征收方法。依照征收赋税计划,英国国会对于殖民地会议的态度就和法国国王对他有权自治的态度非常相像,人们却觉得法国这些省份都管理得非常好。
依照这个计划,尽管殖民地人民没有理由去担忧了,他们对国家的负担,会多于他们国内同胞的负担所承担的比例,会多于恰当的比例,然而英国却有理由担忧,殖民地对国家的负担不可能达到这个比例。法国对于有权组织议会的那些省份的统治权已经十分巩固,然而英国在过去若干时期内,却没有确立与此同样的统治地位。殖民地议会,如果不非常乐意(除非巧妙地加以控制,那么他们是不大会非常乐意的),仍有很多借口来逃避或拒绝国会最合理的征收。
假定说,一次对法战争爆发了,一定要很短时间内征收1000万英镑,来保卫帝国本土。这个款项,一定要由国会通过某项基金为担保,进行借贷,而且支付利息。该基金的一部分,国会提议在英国国内征收税,那么另一部分向美洲和西印度各殖民地议会征收。殖民地远离战场,有时会觉得这事和自己无多大关系,该基金的募集,一定程度上又取决于殖民地议会的情绪,那么人民肯不肯很短时间内,依照这个基金的担保,来缴纳款项呢?缴纳的款项非常可能不会多于所征收的款项数额。
这样而来,战时所借债务的一切负担,就会就像过去一样,总是由不列颠独自承担,换句话说,由帝国的某部分,而不是整个帝国承担。自有世界以来,可能只有英国这样一个国家,开疆辟土,只增加他的费用,而不增加他资源。其他国家,那么大都把帝国防卫费用,征收在自己的属地,从而减轻自己的负担。英国那么差不多总是是一切承担该费用,从而解除属地的负担。要让不列颠和他处在平等的地位,尽管法律上它们是从属关系,国会在征收赋税计划上,仿佛一定要有手段,让他征收很快就生效,不至于为殖民地议会所逃避、所拒绝。至于这样的手段是什么,却不是容易想得出来,还是个未曾阐明的问题。
假如英国议会,在没有得到殖民地议会同意的情况下就可以对殖民地征收税,那么这些殖民地的议会的重要地位,将会不复存在,英属美洲领导人物所处的重要地位,也势必会随之完结。人们之所以要参与到公共事务的管理,主要是因为这样做能够获取重要地位。自由政府组织可以有多么安定、可以持续多久,就看这个国家大多数的领导人(也就是说,这个国家的上层阶级),可以如何保持或捍卫他的重要地位的活动。所以,国内派别的活动和野心活动,就在于这样的领袖人物连续地互相攻击别人的重要地位,并且保卫各自的重要地位。美洲的领导层,就像一切其他国家的领导人一样,想保住自己的地位。他们觉得或者是想象,假如他们的议会——他们把它叫做国会,觉得他权力和英国国会同等——大权旁落,他们就会成为英国国会的低声下气的臣仆或是执行官,他们的重要地位将会丧失。所以,他们拒绝议会征收赋税的建议,就像雄心勃勃、意气昂扬的人一样,宁愿通过剑拔弩张来保卫自己的重要地位。
当罗马共和国一天天衰落的时候,肩负帝国防御和扩张的重任的罗马同盟国,都要求享有和罗马市民同等的特权。当他们受到共和国的拒绝时,内战就爆发了。在这次战争中,罗马把这些种特权,一一地赐予大多数同盟国,当然权利的多少取决于他们和母国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
目前,英国的国会主张对殖民地征收赋税,殖民地却拒绝服从,因为他们没有曾派代表出席国会。假如对要脱离联盟的各殖民地,英国都答应按他所纳国税的比例,选举代表,而且,因为它们纳了税,允许它们进行自由贸易,把它们和自己国家同胞同等对待——他代表的人数,随着他纳税额的增加而增加——那么各殖民地的领导人物,就有了一种可以夺取重要地位的新方法,一个新的更吸引人的野心勃勃的目的了。这样而来,他们可能会希望,从英国政治界国家彩票得到大奖,因为他们就像其他人一样,对于自己才能与幸运抱有妄想,不可能满足从殖民地这里得到小奖。明显地,这样的方法,最可以保持住美洲领导人物的重要地位,从而满足他们的野心。除了用这样的方法或其他方法,他们不一定会自动服从我们。
我们应该明白,如果通过流血的方法,来强迫他们服从,那么所流出来的每一点滴血,都是我们自己国民的血,或者是愿意做我们国民的人的血。有些人认为,时机一到,极易通过武力征服殖民地,那实在是非常愚蠢的。现今主持所谓的联合殖民地议会的人,自己感到一种欧洲最高级别公民所不能感受到的重要性。他们从小买卖商人、商人、律师,摇身一变成为立法者和政治家,给一个庞大的帝国,制定一个新政体。他们自夸,那把成为世界上自有国家以来最大而又最强的一个国家,可能真会这样。直接在联合殖民地议会工作的人,可能有500,听这500人号令的人,可能有50万,他们都同样觉得,自己的重要性大大提高了。
美洲政党中差不多任何一个人,都想象自己现今的位置,不但要比过去优越,而且也比他们所预期的优越。除非有一种新的目的出现在他或他的领袖面前,要不然他如果有通常人的志气,定会拼命保护他的那个地位。
亨诺主席曾说,我们现在饶有兴趣地读着关于同盟的非常多小事件的记录,然而当这些事情发生的时候,可能它们被人看成是无足轻重的新闻。他说,当时每个人都自认为他们相当重要。那时流传下来的许多记录,有大多数,是由那些有兴趣记录那些事件的人们记下来的。他们夸大其词的描述自己在那些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的重要性。巴黎市当时曾勇敢地捍卫自己,曾为抗拒最好而后来又是最为人爱戴的那位国王却不惜忍受到一次那么可怕的饥馑,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那里大多数市民或者说领导这大多数市民的人,因为预先看到,一旦过去的政府恢复,他们的重要地位就会立刻消失,所以为了自己的重要地位而殊死战斗。除非我们可以诱导我国殖民地愿意和我们结成联盟,要不然它们也会像巴黎市民一样顽强抗拒他的国王中最好的一个那样,抵抗母国中最好的一个。
古代根本就没有所谓代表制的概念。当一个国家的人民在此外一个国家得到了公民权的时候,他们除了和他国人民一起投票、一起讨论问题,而且没有其他方法行使这样的权利。当大多数意大利居民被给予罗马公民特权,罗马共和国就彻底给毁了。因为人们再也没有方法判别,谁是谁不是罗马市民。就像一个部落,不明白谁是自己的成员。这样而来,任何的暴民,都可能被引进人民议会,他们可能赶走真正的市民,而且俨然以真正市民自居,来决策共和国的事务。
然而,就算是美洲派50个或60个新代表出席国会,众议院的门房,也是很难判别,谁是谁不是国会议员。尽管罗马因为罗马和意大利同盟国的联合而必定受到破坏,然而英国却不可能因为不列颠和他的殖民地联合而受到丝毫损害。反过来,他的组织会因为这个原因而完善;没有这样的联合,反而觉得不完善。
讨论而且决定帝国每个组成成员事务的议会,为要得到正确的情报,应该由各组成员派出的代表。这样的联合,可能不容易实行,执行时会不可能发生困难,我不敢妄断,然而我没有听说有没法克服的困难。主要的困难,可能是来自大西洋两岸人民互相之间的偏见和成见,而且非出于事物的本身。
我们住在大西洋这一边,没有必要担忧美洲代表的增加,会扰乱组织的平衡,不用担忧国王的势力,或民主势力是不是会过度增加。假如美洲代表的人数,和美洲所纳的税成比例,那么受到统治人数将会和统治他们的方法的增长比例恰好成正比,然而统治手段的增加,也将会和受到统治人数地增加,恰好成比例。联合后,君主势力和民主势力,仍然必定和联合之前一样,双方间保持同等的相对实力。
住在大西洋彼岸的人民,担忧他们因为远离政府所在地而可能受到到非常多压迫。他们出席国会的代表,自一开始数量就应该非常多,必然能够非常容易地给他们带来保护,让他避免受到到压迫。距离的遥远而且不可能削弱代表对于选民的依存性,前者仍觉得多亏后者的好心,他们才能够得到议员的席位还有该位置给他带来的好处。前者为了持续得到后者对他的好感,必定会充分利用国会议员的权力,申诉在他们那辽远地带民政或军政长官的违法乱纪行为。不仅这样,美洲人民,也仿佛有如果干理由觉得和政府所在地远隔不可能长期保持下去。他们在财富、人口和改良上这样进步快速,可能只要一个世纪,美洲的纳税额将会多于不列颠的纳税额。帝国的首都,很容易会搬迁到帝国内纳税最多的地方。
美洲的发现还有绕好望角到东印度通道的发现,是人类历史上最大并且举足轻重的两大事件。这两件事的影响非常深远;然而自有这两大发现以来,只不过经历了两三百年,在这样短的期间内,他的影响尚不可能全看得出来。这两大事件,究竟是给人类带来利益,还是能够带来不幸,人类现在的智慧,暂时还没法预见。在一定程度上他们联合世界上最遥远的地方,让它们可以互相取长补短,互通有无,增加双方的享受到用品,促进互相之间的产业,他大体上的发展趋势仿佛是有利的。然而,对于西印度与东印度两处的土著人,这两个事件原本能够产生的一切商业上的利益,却被它们所引起的不幸完完全全抵消了。这样的不幸,与其说出自它们的必定,不如说出自偶然。
美洲与东印度通道被发现时,欧洲人凭借他拥有的优势为所欲为,在这些极为遥远地方,作出各种不义的事情。从今往后,这些地方的土著人,可能会日渐强大,欧洲人一天天衰弱,世界上各地的居民渐渐具有同等的勇气和实力。只有这样,才可能互相制约,从而抑制一切独立国的专横,让它们可以互相尊重双方的权利。然而最可以建立这样的同等实力的格局,仿佛就是通过互相传授知识与改良技术了,然而这样的结果,很容易会,没必要说必定会,伴随着世界各国广泛的商业来往而来临。
同时,这两个发现之中的一个重要结果是,它促进了商业体系的发展,让他达到了原本不可能达到的那么荣耀的程度。该主义所追求的目的,如果说是通过土地改良与耕作富国,还不如说通过商业与制造业来富国,如果说通过农业来富国,还不如说通过城市产业来富国。然而这两大发现,欧洲的商业都市,不仅是世界非常小地区的制造业者和贩运者(这个非常小地区,指的是大西洋流过的欧洲各国与波罗的海和地中海周围的国家),而且成为美洲非常多繁荣耕作地区的制造业者,和非洲、亚洲、美洲各地的贩运者,并且在有些方面,还成了这些地区的制造业者了。这样而来,就给他们的产业,重新开拓了两个新世界,任何一个都比过去的世界大得多广得多,其中一个市场,还在日益扩大。
诚然,那些在美洲拥有殖民地而且直接和东印度通商的国家,在这个无比巨大的商业活动中独占鳌头,而且出尽风头。然而其他国家,尽管受到那些令人厌恶的旨在排斥它们的限制的阻碍,却常常从中享受到更大的利益,举例来说,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地,对于他国产业所起到的促进作用,就多于对它们自己国家产业所起到的作用。单就亚麻布一项说,这些殖民地的消费,据了解每一年就在300万镑以上,然而我不敢说必然有这么多。然而这个巨大的消费金,差不多一切由法国、弗兰德、荷兰、德国供给。西班牙和葡萄牙;只是供给了其中的一小部分。为殖民地供给巨量亚麻布的资本,每一年在那些国家人民中间分配,而且给他们带来收益。消费在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只是这资本的利润,加里斯和里斯本的商人维持他最奢侈的浪费。
甚至一个国家所签订旨在让自己得到所属殖民地的垄断贸易的条例,也常常在较大程度上有害于制定该条例的国家,然而在较小程度上有害于该条例所要防范的国家。对其他国家产业不正当的压迫,反过来(假如我能够这样来说)落在压迫者头上,而且在更大的程度破坏他们的产业。举例来说,依照该条例,汉堡商人一定要把送到美洲去的亚麻布送往伦敦,而且把要送到德国去的烟草,从伦敦带回,因为这些商人没法直接把亚麻布送到美洲,也没法直接从美洲带回烟草。
因为这样的限制,这些商人可能没办法不通过稍稍低廉的价格售卖亚麻布,然而通过稍稍昂贵的价格购买烟草,他的利润可能因此缩减。然而,即便我们可以假定,美洲还款不就像伦敦那么准时——这绝不是事实——汉堡和伦敦贸易,商人资本的往返,可能要比直接和美洲通商,快得多。这样而来,排斥汉堡商人,没法直接和美洲通商,反而使汉堡商人的资本,可以在德国持续雇佣大得多的劳动量。这样而来虽可减少他个人的利润,却不可能减少他的国家的利益。然而对英国,情形就完完全全两样了。垄断很容易会吸引(假如我可这样来说)伦敦商人的资本,使其流入对自己更有利而对国家更不利的行业,因为往返资金回笼十分缓慢。
欧洲各国虽都试图用各种不正当方法垄断所属殖民地贸易的一切利益,然而没有一个国家,除为了捍卫他对殖民地的统治权而承担平时维持和战时所开支的费用之外,而且没法独吞任何利益。由拥有这些殖民地而产生的困难,每个国家各自承担,然而由这些殖民地贸易而产生的利益,却没办法不和其他国家分享。
乍看起来,对美洲大贸易的垄断,仿佛当然是得到了一种最高价值的东西。在无辨别力的轻佻野心家看上去,在纷杂的政治斗争与战争中,那很容易会成为一种非常值得拼抢的,令人目眩的目的。然而,该目的的炫人外观与巨大量的贸易,使垄断这样的贸易具有有害的性质,换句话说,垄断让一种产业给一个国家带来的利益少于大多数其他产业,它却吸引了比很容易状态下更大多数的国家资本。
在第二篇中我已提到过,一个国家的商业资本,很容易会寻求(假如可这样来说)最有利于国家的投资行业。假如它投在转口贸易上,那么它所属的国家,让它成为所经营的各国货物贸易的中心市场。该资本的所有者,必定愿意尽他所可以,把该货物的大多数,在国内脱销。他这样而来就免了出口的麻烦、风险和费用,而且因为这个缘故,尽管在国内市场,所得价格比出口后所可望得到的价格要少得多,然而所得到利益也比出口后所可望得到的利润要少而他愿意在国内市场卖出他的货物。所以他尽其所能,设法让转口贸易变成消费品对国外贸易。
除此之外,他的资本假如投在消费品国外贸易上,他又必定会为了同一理由,愿意尽他所能,把他准备运输到国外市场上去的国内货物的大多数,在国内脱手,因而竭尽全力,设法让消费品对外贸易变成国内贸易。各国的商业资本,都很容易会寻求近的市场,然而避开远的业务;寻求往返路程近而且次数少的业务,然而避开往返路程远的用途;寻求可以雇佣所属国或所在国最大生产劳动力的投资领域,然而避开仅可以雇佣所属国或所在国最小生产性劳动量的投资领域。总之是,它很容易会寻求在寻常场合最有利于国家的领域,然而避开在寻常场合对国家最无利的领域。
这些远距离的贸易,在通常情况,虽然给国家带来利益较少,然而如果其中有某一种贸易的利润,恰巧超出近距离贸易带来的利益,那么这样的高利润,就会把资本从近距离那里吸引过来,总是到各种业务的利润,都回到恰当的水平为止。然而,这样的高利润证明,在社会实际情况下,这样的远距离业务的资本,和其他业务的资本相比显得稍稍有些不足,不仅这样全社会的资本,而且不足依照这样的合适的方式,分配到社会内不同业务领域中。它证明了,有些物品,通过低于应有的价格买入,或通过超过应有的价格卖出,市民之中有某个阶层受到了压迫,他们被迫支付较多或得到较少而没有得到平等状态。这些阶层应该是平等的,而且本是应该非常很容易发展的事情。
同样多资本,投在远距离贸易,和投在近距离贸易上比较,虽然没法雇佣同样的生产性劳动量,然而两者对社会来说是必要的。有非常多由远距离贸易经营的货物,就为非常多近距离贸易经营所必需。然而如果经营这些货物的人的利润,多于了应有的水平,这些货物就会违反应有的程度,通过较昂贵的价格售卖,也就是说,以稍稍多于自然情况下的价格的价格售卖。
这样的高价格,就会让一切从事近距离贸易的人多少受到压迫。所以,他们的利害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就要求有部分资本,从这样的近距离贸易转到远距离贸易来降低他的利润,通过达到恰当水平,而且降低他们所经营的货物的价格,来达到很容易价格。在这样的不寻常的情况,公共利益,必定要求有部分资本,从大多数时候对公众较有利的贸易中撤回,然后可以投到大多数时候对公众有较少利益的贸易中。在这样的特殊情况下,也就像在一切其他大多数时候的情况一样,个人的很容易利害关系和倾向,恰好符合于公众的利益,让他们从近距离贸易撤回资本,改投入远距离贸易。
个人的利益和兴趣非常容易地会让他们把资本投在大多数时候最有利于社会的贸易上。然而假如因为这样的很容易的倾向,让他们把大量的资本投在这样的贸易上,那么这样的贸易利润的下降,还有其他各种贸易利润的上调,马上会让他们改变这样的错误的资金分配。根本用不着法律干涉,个人的利益和兴趣,很容易会引导人们把社会的资本,尽可能依照最适宜于全社会利益的比例,分配到国内一切不周贸易领域中。
一切商业体系的法规,都多多少少地扰乱自然而且最有利的资本分配比例。然而为美洲贸易与东印度贸易制定的法规:那么比其他任何法规,更加严重的扰乱了这样的比例。因为,这两大洲的贸易活动,所吸收的资本比任何其他两个贸易部门所吸收的都要大。然而,给这两个贸易部门造成极其紊乱的法规,却又不是完完全全同样的。两者都通过垄断为动力,垄断的形式不同。采用这样的或者那种垄断手段,仿佛是商业体系的唯一动力。
在和美洲的贸易中,各国都尽他所能,完完全全阻止其他各国和所属殖民地直接通商试图通过达到垄断他所属殖民地的一切市场的目的,而且完完全全排斥其他各国,让他没法和所属殖民地直接通商。在16世纪的大多数时间里,葡萄牙人试图通过与此同样的方法,控制东印度的贸易,他们声称拥有印度各海的唯一航行权,因为是他们发现了这条通道。荷兰仍持续阻止欧洲其他各国家和他所属香料产岛直接通商。这样的垄断,明显妨碍了欧洲一切其他国家经营原本有利可图的贸易,让它们没办法不通过比它们自己直接从产地输入时略高的价格,购买这些被垄断的商品。
然而自从葡萄牙政权衰败以来,欧洲再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要求得到航行印度各个海的垄断权了,印度各个海的主要海港,现今对外开放,一切欧洲国家船只都可通航。然而除了葡萄牙与近来的法国,各欧洲国家的东印度贸易,都受到一个垄断公司的控制。这一种垄断,妨害了实行垄断的国家。这个国家大多数人民,不仅从此失去一种原本有利可图的贸易,而且,没办法不以比全国人民都可以自由经营这样的贸易时略高的价格,购买这垄断贸易所经营的货物。举例来说,自从英属东印度公司成立以来,英国其他居民,就不但没法从事这样的贸易,而且须通过较高的价格,购买他们所消费的东印度货物。
这样的垄断让该公司,在售卖这些货物时,获取不寻常的利润;不仅这样,一个大公司处理事物,难免发生弊端,因此而引起不寻常的浪费。这样的不寻常的利润和不寻常的浪费,都得由自己国家购买者承担。所以,第二种垄断的不合理性,比第一种垄断的不合理性更为明显。
这两种垄断都多多少少会扰乱社会资本的自然分配,然而扰乱的方式不一定是一样的。第一种垄断,总是是违反自然情况下的趋势,把大多数的社会资本,吸引到享有垄断权的特殊贸易中。第二种垄断,随着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有时把资本吸引到可以享有垄断权的特殊贸易,有时又阻止资本流入到这样的贸易。在贫穷的国家,那当然是违反自然趋势,把大量的资本吸引到这样的贸易中;然而在富国,那当然是违反自然趋势,阻止非常多资本流入这样的贸易。
举例来说,东印度贸易,假如不是由受到一家垄断公司的控制,就像瑞典和丹麦那样的贫穷国家,可能从来不派一艘船到东印度去。该垄断公司的设立,必定奖励冒险家。他们的垄断权,让他们在国内市场上可以抵挡一切竞争者,然而在外国市场上,他们又和他国贸易者有与此同样的机会。他们的垄断权,等于告诉他们,他们在大量的货物上可十拿九稳地收高利润,在大量货物上,有得到高的利润的机会。没有这样的不寻常的刺激,这些贫穷国家的穷商人,可能不情愿把他们那一点点资本冒险投在就像东印度贸易那么遥远和那么不确定的贸易上。
反过来,就像荷兰那样的富裕国家,可能会在贸易自由的情况下,派遣会比现今更加多得多的船只到东印度去。荷兰东印度公司那些有限的资本,使非常多原本会流入这样的贸易的大商业资本,不流入这样的贸易。荷兰的商业资本非常多,所以连续外流,有的投到外国公债,有的投到外国商人和冒险家的私债上,有的投到最间接的消费品对外贸易,有的投到转口贸易上。
一切近距离贸易都挤满了他们的资本,只要稍有利润近距离贸易领域都有资本投入,在这样的情况下荷兰的资本,必定会流向较远的对外贸易中。假如东印度贸易是完完全全自由的,那可能会吸收大多数过剩资本。东印度为销售欧洲的制造品与美洲的金银和其他产品带来了一个比欧洲、美洲合起来还更为庞大广阔的市场。
每次对资本很容易造成分配比例的扰乱,必定产生对社会有害的影响,不管是违反很容易阻止资本转入到一个特定贸易部门,或是把资本吸收到这个特定的贸易部门。假如没有任何垄断公司,荷兰对东印度的贸易的规模必然会比现在大。它的一部分资本没有能够投到最有利的贸易上,当然是它非常大的损失。与此同样,假如没有任何垄断公司,瑞典和丹麦对东印度的贸易的规模,将会比现在小,可能根本就不存在,它们的一部分资本,投在不适宜它们现今情况的贸易上,当然是它们非常大的损失。
依照它们现在的情况,宁可从别的国家手中购买东印度货物,尽管出价较高,不应该从它们小额资本中,抽出那么大多数来经营那么遥远的贸易,因为那种贸易的往返是那么迟缓,所可以维持的国内生产性劳动量是那么小,然而在它们国内,生产性劳动是那么短缺,有非常多事未曾进行,有非常多事还有待进行。
所以,没有垄断公司,尽管有个别国家没法对东印度进行直接的贸易,然而没法断定应在那里设立这样而来的公司,只可通过所以推定,这样而来的国家,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应和东印度直接通商。葡萄牙的经验,充分证明,这样而来的公司,通常说来不是经营东印度贸易所一定要具备的条件。因为,葡萄牙尽管没有任何垄断公司,却差不多完完全全垄断该贸易的时间长达一世纪。
据了解,没有一个商人可以有足够的资本来维持东印度各港的代理人或经理人,让这些人可以为他们不时开往那边的船只备办货物。除非他们能够这样来做,否则寻找待运货物的困难,常常令船期贻误,然而由船期延误所引起的费用,不仅会吃掉贸易得到的利润,还常常会造成非常大的损失。这样的说法,假如能够证明什么,那就是没有一个庞大的贸易部门,能够做到垄断公司来经营,然而这又是和一切国家的经验相反。就一个无比庞大的贸易部门说,任何一个私商的资本,也不足以经营一切主要贸易部门就一定要经营的附属贸易部门。
在一国有资格经营某大贸易部门时,就很容易有些商人投资经营这些主要的部门,然而此外一点商人投资经营他附属部门。这一切贸易部门尽管都有人经营,全由一个商人出资来经营的情况,却十分少见。所以,一个国家,假如有资格经营东印度贸易,很容易有一部分的资本,分别投在这贸易的各个不同部门。在这之中,有些商人会觉得,为了自己的利益,可能需要住在东印度,投入资本,为住在欧洲的其他商人供给货物,货物由他们的船只向外运出。
欧洲各个国家在东印度得到的殖民地,如果可以从这些垄断公司的手里,移到君主直接管理,那就至少可以对于殖民地所属国的商人,是既安全又便易的居住地。假如某个时候,某国自愿投入到东印度贸易的那一部分资本,不足以经营该贸易的各个部门,这就证明,在当时那个时候,那个国家还没有经营这样的贸易的资格,宁可向其他欧洲国家购买所需的东印度货物,尽管价格可能高些,不可能直接从东印度进口这些货物。因为这样的货物价格高而引起的损失,非常少会等于因从其他更必要、更有用或更适宜的贸易中抽出大多数资本经营东印度直接贸易而受到的损失。
欧洲人虽然在非洲海岸与东印度拥有为数众多的殖民地,然而在这些地方,他们却没有建立就像美洲各岛与美洲大陆那么多富庶的殖民地。居住在非洲与几个统称为东印度的国家,都是一些野蛮的民族。然而这些民族,不像可怜无用的美洲土著人那么软弱那么无抵抗力;不仅这样,和他们居住地的很容易产出相对应,他们的人口分布要稠密得多。非洲或东印度最野蛮的民族,大部分都是游牧民族,就连好望角的土人也是游牧民族。然而美洲各地的土人,除了墨西哥与秘鲁外,都是猎人。与此同样肥沃和同等面积的土地,所可以维持的游牧人数和狩猎人数,相差却非常大。所以,在非洲与东印度,要想驱逐土著人,而且把欧洲殖民地推广至土著人居住的大多数地方,比较困难。
除此之外,已经指出,垄断公司的这样的天才做法,不利于新殖民地的数量增长,那可能是东印度殖民地迟迟没有什么进展的最主要原因。葡萄牙人经营非洲贸易与东印度贸易,从没有设专营的公司;他们已经在非洲海岸的刚果、安哥拉和本格拉还有在东印度的果阿所建立的殖民地,尽管因为迷信和各种恶政,没有可以得到充分发展,然而总是有些就像美洲殖民地的样子,其中有些地方葡萄牙人在那里已经居住了不止几世几代。荷兰人在好望角、巴达维亚的殖民地,今天看上去算是欧洲人在美洲与东印度建立的最大的殖民地了。这两个殖民地,都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地位。
好望角的土著人全是野蛮人,就像美洲土著人一样没有抵抗力。除此之外,那里又是欧洲和东印度间的半路客栈——假如能够这样来说——欧洲船只的往返,都一定得在此停留一段时间。这些船只上所需要的各种新鲜水果、食品、葡萄酒,全部由那里供给。单凭这点,就给殖民地的剩余生产物,带来了一个十分广泛的市场。就像好望角是欧洲和东印度各地的半路客栈一样,巴达维亚可以说是东印度各大国之间的半路客栈,它正好处在在从印度斯坦到中国和日本的这条繁忙通道上,并且是在此通路的中间,航行于欧洲和中国之间的一切船只,差不多都在巴达维亚停泊。
除此之外,巴达维亚又是所谓的东印度国家贸易的中央主要市场;这里不但包括欧洲人经营的那一部分贸易,还包括东印度土著人所经营的那一部分贸易。这样的有利的地理地位,让这两个殖民地在尽管有垄断公司抑制的情况下能够克服一切困难持续增长。这样的有利的地理地位又使得巴达维亚能够克服另一层困难,也就是说,巴达维亚可能是世界上气候最差的地方。
尽管英荷两国的公司,除了上面所说的两个殖民地,从来没有建立任何大的殖民地,却曾在东印度征服了许多地方。在它们统治新属民的方法上,这样的垄断公司所固有的特征,得到最充分的体现。据了解,在香料出产岛上,荷兰人对于丰年所出产的香料,害怕他的数量太多,没法给他们带来满足的利润,常常把超过的部分加以焚毁。在他们没有曾经拥有殖民地的岛上,他们给采集茴香与豆蔻幼花绿叶的人,发给补助金;那种植物,天然生长在那里,然而因为这样的野蛮政策,现在听说差不多已经绝种了。
据了解,甚至在他们拥有的殖民地岛上,他们也大大减少了这类树木的数量。假如他们岛上的产物,多于了他们市场所需,他们就害怕土著人会把之中一部分运到其他国家,因此,他们觉得,保护垄断的最好方法,就是把产物控制在他们市场所需的范围内。他们曾通过各种压制方法,减少马鲁古群岛中几个岛上的人口,让人数只够通过新鲜食品与其他生活必需品为生,供给他们自己的少数守备队和他们不时来运送香料的船只。然而,在葡萄牙那样的统治下,那些岛屿据了解人烟还非常稠密。
英国的公司还从来没有充分时间在盂加拉建立如此完美的破坏制度。然而他们政府的计划,却有这样的趋势。我完完全全有理由确信,公司分支机构的头脑有时会命令农民掘翻罂粟良田用来栽种稻米或其他谷物。他的借口是为了防止粮食匮乏,然而他真正的理由,却是让他有机会可以通过较好的价格,售卖他手上的大量鸦片。有的时候,他又会反过来命令农民掘翻栽种稻米或其他谷物的良田来栽种罂粟,因为他已经预见到,售卖鸦片可得到不寻常的利润。
公司的职员,为了自身的利益,曾几次试图在一点举足轻重的国外和国内贸易部门中建立垄断。假如允许他们持续这样来做,他们早晚会试图限制他们要想垄断的特殊商品的生产,让他数量不多于他们所可以购买的数量,而且,让他数量可以在售卖时给他们带来自己觉得满足的利润。英国公司的政策,在这种情况下,在一到两个世纪内,就像荷兰的政策一样,产生非常大的破坏作用。
然而,对于作为他们所征服的国家的统治者的这些公司,再也没有比这个更具有破坏性的计划,更直接违反这些公司的利益的了。差不多一切国家统治者的收入,都来自人民的收益。人民的收益愈大,他们土地的劳动年产物愈多,他们可以给统治者缴纳的数额亦愈大。所以,统治者的利益,在于尽可能增加这些年产物。假如一切统治者的利益都在于此,那对那些收益来源主要来自土地租金的统治者,如孟加拉,情况更是这样子。地租,一定要和生产物的数量和价值成比例,然而生产物的数量和价值,一定要取决于市场的范围。他 的数量,总是会多少准确地适应有足够的钱购买生产物的人的消费,然而他们所愿给付的价格,总是和他竞争的热烈程度成比例。
所以,这样子的统治者,为着自己利益,应给他国家生产物开拓最大限度的市场,允许最大的贸易自由,通过尽量增加购买者的人数与竞争;而且因为这个原因,不仅应废除一切垄断,还应废除下面几种限制,也就是说,限制自己国家生产物从此地方运往到那地方,限制自己国家生产物输出到外国,限制可以和自己国家生产物交换的任何商品的进口。这样而来,他就最能增加这生产物的数量和价值,所以,最能增加他享有的那一部分生产物,换句话说,最能增加他自己的收益。
然而,由商人组成的公司,仿佛不可能把自己看做统治者,甚至是在他们成为统治者以后,也不可能这样来看待自己。他们仍然觉得,自己的主要业务就是贸易,也就是说,买进后再售出;他们不可思议地觉得,统治者的地位,仅是商人地位的一个附属品,前者应为后者服务,就是说,要让他们能够在印度通过较低价格购入,然后在欧洲售出,而且得到较好的利润。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试图从他们所统治国家的市场上,尽可能驱逐一切竞争者,至少把所统治国家的剩余生产物减少一部分,让他的数量仅够满足他们自己的需要,换句话说,让他们在欧洲售卖可以得到自己觉得合理的利润。
这样而来,他们作为商人的习惯,差不多必定,可能是悄无声息地,让他们在一切场合,宁可得到垄断者较小的暂时的利润,不情愿得到统治者大的永久的收益,并且还会渐渐让他们,就像荷兰人处置马鲁古那样,来处置他们所统治的国家。作为统治者一方的东印度公司的利益在于,运至印度境内的欧洲货物,尽可能通过最低价格卖出,然而从印度输出的印度货物,尽可能通过最好价格或最高价格在欧洲售卖。然而他们作为商人的利益,和此相反。作为统治者,他们的利益,和所统治国家的利益恰好是一致的。作为商人他们的利益和所统治国家的利益就恰好相反。
这样而来政府的一个倾向,就他对欧洲的管理来说,基本上可能是无可矫正的错误,就他对印度的统治者更是这样。这个统治机构,必定等于一个商人协会。商人的职务、无疑是极可尊敬的,然而这个职业,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带有一种能够震慑人民,不用暴力就够让人民自愿服从的权威。这样一个商人协会,只可通过用武力来命令人民服从,所以,他们的政府,必定是凭借武力执行命令专横,然而他们的原本职业,是商人的职业。
他们的原本职业,是受到主人之托,到那里去售卖欧洲货物,然后买回在欧洲市场当中所需的印度货物。也就是说,尽可能通过高价把前者售卖,然后通过廉价购买后者,从而尽可能在他们买卖的特定市场,排除一切竞争者。所以,就公司的贸易来说,统治机构的倾向和管理机构的倾向,是同样的。它要让政府从属于垄断的利益,因此而阻抑当地剩余生产物至少之中一部分的很容易生长,使足够满足该公司的需要。
此外,一切公司雇员,都在一定程度上在经营贸易过程中会打自己的小算盘,想要对他们加以限制,那是不可能有任何效果的,这些管理人员,既有经营贸易的手段,他办公地点,又在万里之外,差不多根本不受到主人的监督,想靠一纸命令就让他们放弃一切自己的打算,永远放弃发财的梦想,然而满足于主人发放的,不大可能增加的微薄薪俸不仅这样大多数时候和公司在贸易中得到真正利润一样大,这真是再愚蠢不过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允许公司雇员为自己打小算盘,除了让上级人员有借口执行主人命令来压迫不幸的下级人员之外,就再不可能有其他的结果了。
这些雇员,很容易会竭力效法公司的贸易,然而设立与此同样有利于他们个人贸易的垄断。假如听任他们为所欲为,他们公开地、直接地建立这样的垄断,而且不允许一切其他人来经营他们要经营的那种货物的贸易。这可能是建立垄断的最好然而又是最不压迫人的方法。然而假如欧洲命令来到,不允许他们这样来干下去,他们就会秘密地、间接地建立这样的垄断,那对国家就有更大的害处。
假如有人干涉他们通过代理人为媒介而秘密经营或至少不公开承认是他们经营的贸易部门,他们就会利用政府的一切权力,而且颠倒是非曲直,做一些控制或破坏。然而公司人员的私人贸易,自比公司的集体贸易可以扩大到多得多的商品种类。公司的集体贸易,仅限于欧洲的贸易活动,仅包含国外贸易的一部分,然而公司人员的,私人贸易,却可推广到一切国内外贸易部门。公司的垄断,仅会阻碍在贸易自由时要输到欧洲去的那一部分剩余生产物的很容易生长。
公司人员的垄断,却将会阻碍他们要经营的一切产物,也就是说,指定供应国内消费或输出的一切产物的很容易生长,结果会破坏全国的耕种业,减少全国居民的人数。这样而来就会让公司人员所要经营的各种产品,甚至是我们的生活必需品,减少到他们能够购买和依照他们预期得到的利润而售卖的数量。
这些公司雇员,因为他们所处地位,必定会采用比他们主人更为苛刻的手段,来保护他们自身的利益,而危害他们所统治的国家的利益。这个国家属于他们的主人,他们的主人当然要相当注意属国的利益。然而这个国家不属于这些管理人员。他们主人的真正利益,假如他们能够了解的话,是和属国的利益恰好一致的;假如主人压迫属国,那他这样而来的必然主要是因为他无知和卑陋的重商的偏见。
然而这些管理人员的真正利益而不和属国的利益一致,所以,即便有最完完全全的知识,也不必定会让他们不压迫属国。从欧洲发出的条例,虽然脆弱,然而在多数情况下,都是善意的。在印度的工作人员,他所订的条例,尽管有的时候更为明智,然而可能更缺乏善意。这真是个奇怪的政府,他的管理人员都想尽可能快地离开这个国家,而且尽可能快地和这政府脱离关系。在他们离去而且财产也一切搬出然后,哪怕有地震把那个国家给毁掉,也无关他们的痛痒。
以上所述,并不是诋毁东印度公司雇员的通常品格,更不是诋毁任何个别人员的品格。我所指责的是整个政府的体制,还有这些雇员所处的环境,而不是这些人员的品格。他们的所作所为,正符合他们所处的生活环境;厉声咒骂他们的人,他的行为也不见得会比他们好一点。
马德拉斯与加尔各答市议会,在战争和谈判上,就有好几次采取了果断和明智的行动,就是罗马共和国最鼎盛时代的罗马元老院,也就只能有这个水平。这些市议会成员被培养出来所从事的职业,和战争、政治有非常大的距离。然而,只是他们的环境,无需教育、经验甚至榜样,仿佛就可陶冶他们的环境所要求的伟大品质,让他们具有能力和德行,他们自己可能还不明白自己有这样的能力和德行。所以,他们的环境,假如在某些场合诱使他们干出那样宽宏大量出人意料的行为,那是因为他们所处的环境促使他们干出和上面所说的多少不相对应的行为,是毫不足怪的。
所以,不管从哪一点来说,这样的垄断公司,都是令人讨厌的;对于设立这样的公司的国家,它总是会多少带来非常多不便,然而对于不幸受到这样的公司统治的国家,它总是会多少带来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