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艘汽船消失到摩琴岬后面的同时,一个乘着驿车从佛罗伦萨赶往罗马的人,正经过阿瓜本特小镇。他的驿车赶得相当快,但同时却不至于快到会令人发生怀疑的程度。这人穿着一件外套,或说得更确切些,是一件紧身长外套,穿了这种衣服旅行是不十分舒服的,但它显露出一条依旧还鲜明灿烂的荣誉团军官的缎带,表示他外套下面的上装上佩着一枚勋章,这些象征和他对车夫讲话时的口音都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法国人。另外还有一点可以证明他是来自这个世界语言 的国家的,就是,他只知道乐谱上用作术语的那几个意大利字,象费加罗的嘴里老说“goddam” 一样,这些字能代替任何特殊语言的一切奥妙。当马车上坡的时候,他就对车夫大喊“加快!”当他们下坡的时候,他就喊“稍慢!”凡是走过那条路的人,都知道佛罗伦萨经阿瓜本特到罗马,途中有够多的小山!这两个字使听话的人感到极其有趣。车到勒斯多塔,罗马业已在望,一般旅客到这里总会表露出热情的好奇心,站起来去看那最先闯入眼帘的圣·彼得教堂的圆顶,但这位旅客却没有这种好奇心。不,他只是从口袋里摸出一只皮夹,从皮夹里抽出一张折成两叠的纸片,用一种几乎近于肃然起敬的态度把它察看了一遍以后,他说:“好!我还有它呢。”

马车从波波罗门进城。向左转,在爱斯巴旅馆门口停下来。我们的老相识派里尼老板恭恭敬敬地在门口迎接那位旅客。那位旅客下车,吩咐给他预备一顿丰富的午餐,然后便问汤姆生·弗伦奇银行的地址。这是一问就知道的,因为汤姆生·弗伦奇银行是罗马最有名的银行之一,它就在圣·彼得教堂附近的银行街上。在罗马,象在其他各地一样,一辆驿车的到达是一件大事。十个年轻的闲汉,赤脚露肘,一手按着屁股,另外那只手臂则姿态优美地弯到头顶上,凝视着那旅客、驿车和马;此外还有五十个左右小流民,他们是从教皇统治下的各省来的,因为教皇重征人头税,要从圣·安琪罗桥抽水灌入梯伯河 ,所以无力纳税的人民只能让他们的孩子流浪出来乞食为生。但罗马的闲汉和流民比巴黎的幸运,他们懂得各国语言,尤其是法语,他们听到那旅客吩咐要一个房间,一顿午餐,后来又询问汤姆生·弗伦奇银行的地址。结果是:当那位生客带着一个向导离开旅馆的时候,一个闲汉离开他的同伴,象一个巴黎警察局的密探那样巧妙地跟踪着那旅客,未被那旅客发现,也显然未遭到向导的注意。

那个法国人是这样急于要到汤姆生·弗伦奇银行去,以致他不愿意等待驾马,只是留话给车夫,叫车夫在驾好马以后一路追上来,或到银行门口去等他。他比马车先到银行。那法国人走进去,留下他的向导在外厅里,后者便立刻和两三个职业闲汉拉起话来。在罗马的银行、教堂、废墟、博物馆和剧院门口,总是有这些职业闲汉在那儿的,跟踪法国人的那个家伙也走进银行,法国人敲一敲内门,走进第一个房间,他的影子也这样做。

“经理先生在吗?”法国人问。

一个一本正经地坐在第一张写字桌旁的高级职员做了个手势,一个仆役模样的人马上立起身来。“您是哪一位?”那仆役问,一边做出为来客引路的姿势。

“邓格拉司男爵先生。”这位旅客回答说。

“请随我来。”仆役说。

一扇门打开了,仆役和男爵消失在这扇门里面。尾随邓格拉司进来的那个人在长凳上坐下等着。那个跟邓格拉司来的人在一条长凳上坐下来。在以后的五分钟内,那职员继续写字,凳子上的那个人也保持着极端的沉默,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然后,当那职员的笔停止在纸上移动的时候,他抬起头来,先向四周看一看,确定房间里只有两个人。“嘿!嘿!”他说,“你来啦,庇庇诺?”

“来了!”对方的回答非常简洁。

“你在这个大人物身上闻到油水的味儿了吗?”

“对他我可没费这份劲儿,我们是预先得到情报的。”

“这么说,你是知道他要上这儿来干吗的了,你这个机灵鬼。”

“没错,他是来提款的。不过,我还得弄清楚提款的数额。”

“待会儿我会告诉你的,老弟。”

“很好。不过,你可别像上回那样,给我弄个假情报来啊。”

“瞧你说的,你说的是哪一回啊?是说前不久从这儿取走三千埃居的那个英国人吗?”

“不是,那家伙身上确实有三千埃居,我们都搜到了。我是说那个俄国亲王。”

“怎么啦?”

“怎么啦!你对我们说是三万利弗尔,可我们只搜到两万二。”

“也许是搜得不够仔细吧。”

“是罗杰·范巴亲自动手搜的。”

“那么,他没准儿是还债了……”

“一个俄国人会还债吗?”

“要不就是花掉了。”

“这还差不多。”

“准是这样,现在我得去看一下了。要不然,说不定没等我来得及弄清个准数,那法国人就把事情办完了。”

庇庇诺点点头,从他的口袋里拿出一串念珠来,开始低声地祈祷,而那职员则穿过邓格拉司和仆役进去的那扇门不见了。十分钟以后,那职员满面光彩地回来了。

约摸十分钟过后,那职员满脸兴奋地出来了。

“怎么样?”庇庇诺问他的朋友。

“好家伙,好家伙!”那职员说,“数额可大着呢。”

“五百到六百万,对不对?”

“对呀。你知道这数额吗?”

“拿的是基督山伯爵大人的收据。”

“你认识这位伯爵吗?”

“而那笔数目,他们给他开立户头,任他在罗马、威尼斯和维也纳提取?”

“一点不错!”那职员喊道,“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啊?”

“我告诉过你,我们事先就得到情报的。”

“那么,你干吗还要来问我啊?”

“为的是确证一下他是不是我们要找的那个人。”

“就是他,没错……五百万。挺大的一笔数目吧,庇庇诺?”

“对。”

“我们这辈子也甭想有这么多钱啊。”

“不过至少,”庇庇诺冷静地回答说,“我们早晚也能有个零头吧。”

“嘘!他来了。”

职员又提起笔,庇庇诺拿起念珠。当门打开时,一个在纸上沙沙地写,另一个在喃喃地祷告。邓格拉司满面红光地出现在门口,银行经理亲自送他出来,一直送到大门口。庇庇诺跟在邓格拉司后面出了门。

马车遵约等在门口。向导拉开车门,他们很能干,什么事情都肯做。邓格拉司象一个二十岁的青年似的跳进车子。向导关上门,跳上去坐在车夫旁边。庇庇诺搭在车子后面。

“阁下想去看看圣彼得大教堂吗?”导游问。

“去干吗……?”男爵回答说。

“天哪!去观光啊。”

“我不是到罗马来观光的,”邓格拉司大声说,随后他带着贪婪的笑容低声地对自己说,“我是来提款的。”于是他拍一拍他的皮夹,皮夹里刚才已装进一封信。

“那么阁下要去……?”

“旅馆。”

“派里尼旅馆。”导游对车夫说。这辆马车就像辆私家马车似的疾驶而去。

十分钟过后,男爵回到了旅馆的房间,则在旅馆门外的长凳上坐下来,他与本章开始时提及的那些闲汉之一咬耳说了几句话,后者便立刻顺着通到朱庇特殿的那条路飞一般地奔去。邓格拉司很疲倦了,睡意很浓,所以就上床,把他的皮夹塞在他的枕头底下。庇庇诺闲空无事,便和闲汉们玩骰子,输了三个艾居,然后,为了安慰自己起见,喝了一瓶奥维多酒。

邓格拉司虽然睡得很早,但第二天早晨却醒得很迟,他有五六夜没有睡好了。有时甚至根本没有睡觉的时间。他开胃地吃了他的早餐,然后,正如他所说的,因为对这“不朽之城”的美景并不关心,便吩咐在中午给他备好驿马。但邓格拉司可没有计算到警察局那种麻烦的手续和驿站站长的懒惰。驿马到两点钟才来,去代领护照的向导直到三点钟才到。这一切准备已在派里尼老板的门口引拢一群游手好闲的人。这些人之中当然不会少了那些职业闲汉。男爵得意洋洋地穿过这些看热闹的人,后者为了想得些赏钱,便齐声唤他“大人”。直至那时为止,邓格拉司一向只以被人称为男爵自满,大人这个称呼使他感到有点受宠若惊,便撒了十几个铜板给那群人,那群人为了想再多得十几个铜板,立刻改称他为“殿下”。

“走哪条路啊?”驿车夫用意大利话问。

“去安科纳省的大路。”男爵回答说。

派里尼老板翻译了这一问一答,随即马车就疾驶而去。邓格拉司准备先到威尼斯,在那儿收一部分钱,然后赴维也纳,休息旅途的劳累,他准备在维也纳久住下来,因为他听说那是个寻欢作乐的城市。

马车在罗马城郊刚驶过三里路程,夜色就开始降临了。邓格拉司事先没想到会动身得这么迟,要不然他就不走了。他问车夫还有多少时间才能到下一个城镇。

“听不懂。”车夫回答说。

邓格拉司点了点头,意思是说:“很好!”

马车继续向前走。“我到第一个驿站就停车,”邓格拉司对他自己说。昨天晚上,他心满意足地畅睡了一夜,他现在还保存着那种自满的情绪。他现在是舒舒服服地躺在一辆华丽的英国马车里,身下有双重弹簧座垫,由四匹好马拖着疾驶。他知道离换马站已只有二十哩路。一个这样幸运地破产的银行家,他的脑子里究竟在默想些什么东西呢?

邓格拉司对他那在巴黎的太太想了十分钟,对他那和亚密莱小姐一同出门的女儿又想了十分钟,对他的债权人以及他将来如何花他们的钱也想了十分钟,然后,因为没有东西可想了,他便闭拢眼睛,睡着了。时而,一下比较猛烈的颠簸使他睁开眼睛,于是他觉得车子依旧载着他在依稀相似的罗马郊外急速地前进,沿途布满着残破的水道,远看象化为花岗石的巨人挡住他们的去路。但这天晚上天气很冷,天空阴暗,而且在下雨,一个旅客坐在温暖的车厢里,实在比伸头到窗外,去问一个只能回答“Non Capisco(听不懂)”的车夫要舒服得多。所以邓格拉司继续睡觉。心想他到换马站的时候一定会醒来的。

马车停了。邓格拉司以为他们已到达那切盼了很久的地点。他张开眼睛向窗外望出去,满心以为他已到了一个市镇或至少到了一个村庄里,但他只看见一座象废墟似的东西,有三四个人象鬼影似的在那儿走来走去。邓格拉司等了一会儿,心想车夫既已赶完他那一段路,一定会来向他要钱,他就可以借那个机会向新车夫问话。但马已经解辔了,另外几匹马换了上去,可是却始终没有人来向这位旅客要钱。邓格拉司在惊奇之下推开车门;但一只强有力的手把他推回来,车子便滚动了。男爵完全醒了。“喂!”他对车夫说,“喂, 亲爱的!”

这两个意大利字男爵也是在听他的女儿和卡凡尔康德对唱时学来的;但对方并没有带来答复。邓格拉司于是打开车窗。

“喂,我的朋友,”他伸头到窗外说,“我们是到哪儿去呀?”

“头缩进!”一个庄严而专横的声音伴随着一个威胁的姿势回答。

邓格拉司心想,这句话的意思一定是“头缩进去!”由这一点可以看出他的意大利语已有了神速的进步。他服从了,但心里却不免有些不安,而且那种不安与时俱增。他的脑子不再象开始旅行时那样无忧无虑、沉沉欲睡了,他的脑子里现在已充满了种种使一个旅客——尤其是处于他这种境况的旅客——清醒的念头。他的眼睛最初获得了强烈的情绪所给予的敏锐的视觉,但后来便由于紧张过份而又糊涂了。在我们未曾惊慌的时候,我们对外界的一切看得很正确,当我们惊慌的时候,外界的一切在我们眼中都有了双重意义,而当我们已经吓慌了的时候,我们除了麻烦以外,便什么都看不见了。邓格拉司看见一个披着披风的人骑着马在车子的右边疾驶。“一个宪兵!”他喊道。“难道法国当局已把我的情形发急报给教皇了吗?”他决定要打破这疑团。“你们带我到哪儿去?”他问道。

“别问,”以前那个声音还是用气势汹汹的口吻回答。

邓格拉司转向左边,那边也有一个人骑着马在疾驶。“一定是的了!”邓格拉司说,额头上直冒出汗来,“我是被捕了。”于是他便往背垫上一倒,但这一次可不是睡觉而是动脑筋了。不久,月亮升起来了。于是他看见了那庞大的水道,就是他以前看见过的那些花岗石的鬼怪;只是以前它们在他的右手边,而现在则已在他的左手边。他知道他们已兜了一个圈子,正在把他带回到罗马去。“噢,倒霉!”他喊道,“他们一定已弄到了我的引渡权。”马车继续以可怕的速率奔驰。这样过去了可怕的一小时,他们所经过的每一个地点都指出他们是在走回头路。终于,他看见一片黑压压的庞然大物,看来马车一定会撞在那个东西上;但车子一转弯,那个东西便已落在后面了,那原来是环绕在罗马四周的城垒之一。

“喔!喔!”邓格拉司喃喃地说,“我们不是回城里去,这么说我没有落进司法部门的手里。仁慈的上帝啊!且慢,要是他们是……”

他的头发竖了起来。他想起了阿尔培·马瑟夫,那位年轻的子爵,在他快要当邓格拉司夫人的女婿和欧琴妮的丈夫的那会儿,对她们母女讲的那些关于罗马强盗的有趣故事,当时在巴黎,是几乎没人把这些故事当真的。“说不定他们就是强盗!”他喃喃地说。正当那时,车子滚上了一种比碎石路更硬的路面。邓格拉司大胆向路的两边望了一眼,看见两边都是一式的纪念碑,他的头脑里现在想起了马瑟夫那场冒险的种种细节,他确信自己已踏上了阿匹爱氏路左边,在一块象山谷似的地方,他看见有一个圆形凹陷的建筑物。那是卡拉卡勒竞技场。车子右边那个骑马的人发了一声口令,马车便停住了。同时,左边的车门打开了。“下来!”一个声音命令说。邓格拉司立即下车。他仍然不会说意大利语,但他已能听懂了。他七分死三分活地向四周看了一下。四个人把他围在中间,这还没把那个车夫算进去。

“跟着走!”其中有一个人一面说,一面走下一条离开阿匹爱氏路的岔道。邓格拉司跟着他的向导走,并不反抗,也无须回头去看另外那三个人是否跟在他的后面。可是,他似乎觉得他们每隔相当的距离站着一个人,象哨兵似的。这样走了十分钟,在这期间,邓格拉司不曾和他的向导交换一句话,最后,他发现自己已介于一座小丘和一丛长得很高的杂草之间;三个人默默地站成一个三角形,而他是那个三角形的中心。他想说话但他的舌头不肯动。 他想开口说话,但舌头像是不听使唤了。

“往前走!”是那个严厉和专横的声音说。

这一回邓格拉司更加明白了。这一次,邓格拉司懂得这个字,也从行动上懂得那个字的意思,因为他后面的那个人非常粗鲁,把他一推,以致他撞到向导的身上。这位向导就是我们的朋友庇庇诺,他窜进杂草丛中,穿过一条只有蝎蜥或黄鼠狼才认为是一条大道的小径。庇庇诺在一块小树掩遮下的岩石前面站停下来,那块岩石半开半掩,适可容一个人钻进去,那个小伙子一转身便象童话里的妖精似地不见了。邓格拉司后面的那个人吩咐他也照样做。现在已毫无怀疑的余地了,这个破产的人已落入罗马强盗手里。邓格拉司象是一个介于两种危险状况之间的人,恐惧使他有了勇气,他的肚子虽然大——他的大肚子本来当然不预备来钻罗马近郊的石罅的——但他却也象庇庇诺那样钻了进去。他闭拢眼睛用他的脚触摸地面。当他触到地面的时候,他张开眼来。里面的路很宽,但却很黑。庇庇诺划火点燃一支火把,他现在已到了自己的地方,不再怕被人认识了。另外那两个人也跟着邓格拉司下来,充当他的后卫。邓格拉司一停步,他们就推他向前走。他们顺着一条平缓的下坡路走到一处阴森可怖的十字路口。墙上挖着一隔隔装棺材的墓穴,衬托着白石的墙头,就象是骷髅上黑洞洞的大眼睛一样。

一个哨兵啪的一声把马枪转握在左手里。“谁?”哨兵问。

“自己人,自己人!”庇庇诺说,“头儿在哪里啊?”

“在那里,”哨兵说着,指了指肩后一个大厅模样的大岩洞,烛光正从那宽敞的拱形洞口透出来,照在过道的石壁上。

“一条大鱼,头儿,一条大鱼!”庇庇诺用意大利话说。说着,他拎着邓格拉司的外衣领子,把他带到那个类似于门的洞口,进了洞口就是那个首领作为起居室的大厅。

“就是这个人吗?”首领问,他刚才正在聚精会神地读普卢塔克写的《亚历山大大帝传》。

“就是他,头儿,就是他。”

“很好,让我瞧瞧。”

随着这声颇为无礼的命令,庇庇诺冷不丁地把火把举到邓格拉司的脸前,邓格拉司吓得直往后躲,生怕自己的眉毛给烧掉。这张惊慌失措的脸,看上去已经吓得毫无血色,变得极为丑陋。

“这个人很累了,”首领说,“带他上床去睡吧。”

“喔!”邓格拉司喃喃地说,“那张床大概是墙壁空洞里的一具棺材,而我所享受的睡眠,大概就是那在黑影里闪闪发光的匕首所造成的死。”

这位阿尔培·马瑟夫发现他在读《凯撒历史回忆录》和邓格拉司发现他在研究《亚历山大传》的首领的话,惊醒了他的同伴,他们从大厅四角用枯叶或狼皮铺成的**仰起身来。那位银行家发出一声呻吟,跟着他的向导走,他既未恳求也未哀叫。他已不再有精力、意志或感觉;不论他们领他到什么地方去,他就会跟着走。他终于发觉自己已到了一座楼梯脚下,他机械地提起他的脚,向上走了五六步。于是他的面前打开了一扇矮门,他低下头,以免撞伤额角,走进一个岩石里挖出来的小房间。这间地窖虽然未加粉饰,但却很清洁,虽然深埋在地下,但却很干燥。地窖的一个角落有一张干草做的床,上面铺着羊皮。邓格拉司一看见那张床,脸上顿时发光,以为那是一种安全的象征。“噢,赞美上帝!”他说,“这是一张真的床!”这是一小时来,他第二次提到上帝。这种事在他已经有十年没发生过了。

“到了。”向导说。说完,他把邓格拉司往小房间里一推,在他身后把门关上了。

门闩嘎的一响——邓格拉司成了囚徒。而且,即使没有门闩,他也不可能从这警卫森严的圣·西伯斯坦陵墓里逃出去。至于这群强盗的首领,我们的读者一定已认出是那鼎鼎大名的罗杰·范巴。邓格拉司也已认出他;当阿尔培·马瑟夫在巴黎讲到这个强盗的时候,邓格拉司不相信他的存在,但现在,他不但认出他,而且也认出了这个曾关过阿尔培的地窖,这个地方大概是特地留给外客用的。这些记忆给邓格拉司带来了几分欢喜,使他的心境平静了一些。那些强盗既然并未立刻结果他的性命,他相信他们根本不会杀害他。他们捉他来的目的是为了要钱,而既然他身边只带着几块金路易,他相信他们一定会放他出去,他记得马瑟夫的赎款好象是四千艾居。而因为他自认他比马瑟夫重要得多,他把自己的赎款定为八千艾居。八千艾居相当于四万八千里弗;而他现在却有五百另五万法郎在身边。凭着这笔款子,他一定可以使自己恢复自由。他从来不曾听说过绑票的赎款有高至五百另五万法郎的,所以,他相信自己不必破费很多钱就可以脱离这个地方。他躺到他的**,在翻了两三次身以后,便象罗杰·范巴所读的那本书中的主角那样宁静地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