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除了BBS的聊天室外,另一个聊天的热门地方是MUD。我曾经在各个武林门派之中沉迷了一段时间,但并不精通。我所犯下的到目前为止最大的一个错误,就是将MUD介绍给紫罗兰。她马上成了武林人士追捧的对象,网上的美眉永远是熊猫一样珍稀而受欢迎的品种。

我慢慢地习惯了她在MUD处理一大堆的情人,只是有一句话,怎么听着都不顺耳——有一晚,她忽然推了和我的约会,说是约了朋友。我自然想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她说,“是MUD的朋友,说了你也不知道。”就这样,我对MUD开始反感,直到某一天,我忍不住大声说,“别再跟我说你MUD上的事。”我们的感情就这样出现了一抹阴影。

后来紫罗兰失业了,几个月之后她找到了新工作,似乎身挑重担,我们见面的时间开始减少。起初当然不会觉得有不妥之处,后来一个星期只能见到一次,最后连电话也不多了。

我开始着急,到底是怎么回事,她总是推说工作很多。我只好提出一个约定,每个星期六日见面,其他日子尽量抽时间给我来电话。她同意了,在这个约定做出来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五,她果然来电话,说星期六日都没有时间了,要到深圳去。一直到星期三,我才收到她的电话。

终有一晚,我们可以静下来谈一谈,得出来的结果是,我们需要分开一段时间冷静一下了,时间定为一个月。我后悔我同意了这个决定,因为我知道,这样意味着我们要真正的分手了,一个月的冷静,只不过是想找一种不那么刺激的方式。

世事往往就是出人意料。三天后,我收到了紫罗兰的CALL,问我中午有没有时间去打网球,她约了两个朋友去。理所当然,我逃了两节课,按时到了网球场。打完后,那两个朋友非常懂事地离去。

在走向车站的路上,我觉察到她的手在伸过来,我缩了一下,站定,问她,想清楚了吗?她当然知道我故意缩手,故意问这个问题,她说没有,还得考虑。我不敢再开玩笑,赶紧说,别再费神了。牵着她的手,让她回到我的身边。除欢喜外,总是觉得不如以前的自在了。一张折过的纸,无论怎么弄,也去不了折痕。

之后的几个月,一直都风平浪静,我也认为感情的进展相当不错。在这段时间里,每次见到古高,他都会问我还是不是和紫罗兰在一起。我除了回答“是”之外,还想知道他为什么会有这个问题。古高的理由一向另类,他意思是,已经预备好我说“不是”了,这样,当我说“是”的时候,会开心很多。我不想追查真正的原因。

世事往往就是出人意料。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打电话给紫罗兰,问她有没有时间,因为我有点事要她帮忙。她说没有时间,终于又说:“不如我们就这样分手吧。”我一片茫然,“你说什么?”她很慢很清楚地将那句话重复了一遍。我没有再说话,把电话挂上了。

What will I do?这是她喜欢的歌,曾经有一个晚上,在她的家里放着这首歌,她要我和她跳舞,我说不会,她说不要紧,随便就可以了。真的随便转了几圈后,她说幸好我不会跳舞。我接口说,我再也不跳舞了,除非是和她。

一个月之后,我才约紫罗兰出来,直截了当地说,我想知道原因。她迟疑了一下,说她爱上了另一个人。之后的对话顺序已经记不清了,整理之后的结果是:她在MUD上认识一个人,那个人在兰州。在这几个月里,那个人一直很关心她,而且教会她许多人生的道理,最重要的一点是,她和那个人聊天不会有任何压力。

我彻底地失败了,居然输在一个她没有见过面的人手上。只好当她说的都是事实,我说了一句最让自己伤心的话,“希望你们会过得开心。”

时至今日,我一直没有再找过紫罗兰,所有发生的事只剩下一个模糊的印象。每天都戴着手表,是紫罗兰送给我的生日礼物,这是最实在的证据,我们确实相爱过。

总有一朵盛开的紫罗兰在我的心中,可惜那时我还年少,不懂得怎么去爱花儿。

第一次的纯粹爱情

给我一杯忘情水

李华伟

铭沐浴着夕阳的余辉,慢悠悠地走在街口。节日的大街车水马龙,每个人都行色匆匆,没有人会在意铭的快乐与忧伤。

此刻,铭心里百感交集,微微的落寞,淡淡的释然,更多的是默默的祝福。

铭踏入公司的第一天,就知道云和兰是一对恋人。兰是公司公认的美人,一头飘逸的秀发,一双顾盼生情的美眼,颀长的身材,清雅的气质,令人赏心悦目。云高高瘦瘦,温文尔雅,也只有他才能在公司崭露头角。大家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起初,铭只是仰望着他们,把他们当成一道靓丽的风景,笑看着,欣赏着。她知道自己只是一个灰姑娘。

那次,铭意外地和云一起去南京出差。铭发现云是个细心的男孩,举手投足有一种说不出的儒雅洒脱的气质。铭觉得云很亲切,似多年的老友般默契。铭在他面前特别健谈,历史典故,人文景观娓娓道来。云很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说:“铭,你是个内秀的女孩”。铭心里溢满了快乐和激动。

爱,是不需要理由的,铭不可遏止地爱上了云。可云是别人的男孩。铭就这样苦苦地爱着,矛盾地凝望着。

她在意云的一举一动。只要看到他的名字,听到他的脚步,她能感受到自己的心跳加速。思念占据了她所有闲暇,她习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习惯用文字表达感情。

在BBS里,铭最拿手的是编故事,她把自己的思念揉碎镶嵌在别人的故事里。把牵挂夹杂在忧伤的字里行间,把脉脉的心语向午夜的风悄悄倾诉。她打听到云的QQ号码,加他做好友,每天看着他灰色的头像,期望哪天能亮起来,她每天很晚下线,只是怕错过他,而这一切,云浑然不知。

铭掩饰着深藏着自己的思念和爱恋,一生能这样默默地看着云,她觉得也是一种幸福。

公司的舞会。

喜静的铭坐在一个角落,端着一杯清茶,看着同事们翩然起舞,借着暗淡的灯光,铭的目光一直默默地追逐着云帅气的身影。她看到兰轻轻依偎着云,如痴如醉,脸上洋溢着甜蜜与幸福。他们深情缱绻地合唱着《知心爱人》,铭心绪黯然。她怨恨苍天不给她一副清甜的嗓音,看着他们陶醉幸福的样子,她心痛了。她在心里默默地唱着许茹云的《独角戏》:“既然爱你不能言语,只能微笑哭泣,让我从此忘了你……”相思本无凭语,或许云只是掠过她天空的一抹落霞。可真能从此忘了吗?

暗恋的日子是苦涩的甜蜜,偶尔云打来电话,询问一些工作上的事,铭会莫名的兴奋,脸绯红,接完电话,手心都是湿的。有云消息的日子每天都是铭的节日。

一连几天,没有看到云的身影。铭心里隐隐失落,莫名担心,生病了吗?有什么事吗?看不到他的日子,一天长如三秋。思念如影随行,如一江滔滔的秋水在缓缓地流淌。无声无息。

铭矛盾了好一会,终于鼓起勇气,给早已烂熟于心的电话发了一条短信:“你好吗?”。

她感觉到自己心跳得厉害。一边暗暗责怪自己冒昧与自作多情。

“谢谢挂念,我很好。”云回了一条短信。铭悬着的心放了下来。“喜欢诗吗?我读过你在BBS里的小诗。”云又跟过来一条短信。“谢谢,瞎写的。”“来对诗好吗?”“好”,那晚,云不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上宫阙,他亲切如邻家兄长,宽厚如捻熟老友。

铭不敢奢望,云是属于兰的。铭的内心有太多的顾虑和自卑。铭没有清丽的容颜,没有高雅的谈吐,没有超凡的气质。现实里灰姑娘是不会有王子青睐的。只要能每天见到云,那就是最大的快乐了。

可每天看到云拥着兰走过身旁,铭会觉得心隐隐作痛。“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成了铭心里无言的痛。她笑着和他们打招呼,把眼泪藏在欢笑背后,谁都不能明了她深藏的心事。云不知道铭文字里的悠长思念是为他,不知道铭一笑一颦是为他,更不知道那些忧伤凄美的故事也是为他。或许云永远不会知道。

云和兰如愿以偿地踏上了红地毯,笑靥如花的新娘光彩照人,幸福的光彩照亮了每个人。铭强颜欢笑和他们碰杯,给他们祝福,其实铭知道自己心泪在流。

那晚,铭喝得烂醉,她什么都不愿去想,只想要酒,一杯一杯又一杯,她想到了“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想到张柏芝的那首歌词:“爱得累了,累得痛了,痛得哭了……”可她不敢有泪,她不敢。她不想给他任何的麻烦,她希望他幸福。

那晚,她在BBS上又留下很多伤感伤心伤断肠的文字。她把所有的泪和痛告诉了QQ上的一个大姐,大姐爱怜地回话:“傻丫头,彼此相爱才是充实而幸福的,你这样的爱是一种无望的等待,你不知道尽头在哪里?放手吧,对你是解脱,对他是快乐!”

“可我忘不了他,姐姐。”铭泪眼朦胧。“给你一杯忘情水”姐姐打趣地发来一个咖啡的图标。

“可哪里有忘情水呢?姐姐,我找不到忘记他的理由”,“傻丫头,他有他的天空,你有你的绿洲,太执着的爱对他是伤害,试着放手吧,祝福他吧!”

铭心一动,是呀,爱一个人,是希望他幸福的,如果爱成了羁绊,成了纠缠,就索然无味了。“姐姐,你说得对,可我每天都看到他,我还是心痛”。

“出去玩一段时间吧,或许,你会平和的,也许你还能找到忘情水呢,”姐姐又幽了一默。

铭趁着长假,放下心事,走在异乡的街头,落寞渐渐有了平静。

“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生不伤悲,就算我会喝醉,就算我会心碎,不会看见我流泪。”铭轻轻哼着,她真希望人世间有一种水,叫忘情水。

铭对着云淡风轻的天宇,对着陌生喧嚣的街市,轻语:给我一杯忘情水!

我的心太乱

赵德斌

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教室里,看着那篇题目是《你最爱的人和最爱你的人》的文章,看完之后,却绝对鬼使神差般地想起了你,我轻轻地合上笔记本,任思绪随窗外被风吹起的尘土在空气中飘散,时间凝固了,熟悉的旋律在凝固的时间中艰难而又满足地流淌。

想起四年前,看着别人成双成对的在校园中漫步,心中落寞,年少轻狂而又幼稚的我装做深沉在城市的街道上走来走去,明明一无所有的心,偏偏去满满的写上忧愁,坐在道边,对自己狂喊:“我的心已经千疮百孔。”自己也觉得可笑可怜,但我却执着地追求着自己不曾拥有的那份成熟和沧桑,躲在角落里练习如何让自己变得忧郁,我终于明白,忧郁是练出来的,过程,就是把自己丢掉,忘记从前的我,练习让自己在熟悉的街道上迷路。

或许,你还记得我,一定会的。我清楚地知道,你不会忘掉曾经的每一分、每一秒,即便现在,我也想故作深沉地对你说:“忘记我吧!”可我说不出口。曾经,我的最爱仅仅是“虚荣”和“自尊”,如水般的流言断断续续地充斥着我的耳膜,爱情似乎真的遥不可及,我开始怀疑,掏空自己也找不到那所谓的“爱”,对你的感觉仅仅停留在好感和喜欢之间,于是,盲目地离开,对于你的泪,并没有太多的感觉。麻木,是真的!

你以为我忘了么?曾经为你对我无休止的好而感到厌倦,但是,当我发觉自己不再年少的时候,终于知道,原来你在我心中是那么重要,这种爱,平凡但会长久!

身子针刺般地抽搐,我怔怔地坐在桌前,良久,不知如何下笔。我想你!瞬时,又被无尽的空虚缠绕,被无边的寂寞包围!

我的心太乱……

挥挥手,不说离愁

李光辉

当彼此的感情已变得愈来愈脆弱的时候,大年和月儿分手了。大年清楚的知道,那一段曾经刻骨铭心的情感已随风逝去;那一个自己曾经爱过也爱过自己的人已从自己的生活中消失……月儿楚楚的颜容将成为昨日的记忆。

世界上什么东西是永恒的,亘古不变的,海枯石烂的。爱情吗?初相逢时,许下了天长地久的海誓山盟,而后满怀欣喜地实践着,心里洒下了爱的种子,并将她精心的呵护。可在越来越接近的空间里,理智地去面对一切时,却不得不面对越来越无奈的现实,不由踯躅,不由彷徨。最后相视一笑,挥手离别。

大年和月儿,是在西海最富胜名的两弹纪念碑下认识的。月儿洁白的连衣裙,长发简简单单地披在肩上,清纯的如出水的芙蓉,那天,月儿觉得自己跟平常并没有什么两样。大年却看呆了,觉得月儿的清新雅致远远胜过自己手中的那盆水仙花。那盆花本是买给母亲的,大年却送给了月儿。

月儿接受了大年,因为大年优秀,无论是人品还是学识,大年都称得上出类拔萃。俩人沉浸在无比的幸福之中。为了能有更多的时间长相厮守,大年和月儿住到了一起。在刹那的新鲜与激动之后,俩人都恍然若失,仿佛眼前的人并不是熟识与期待的那一个:月儿太过精明与浪漫,大年却过于现实与粗心,月儿可以拿薪水的一半去买一瓶香水,大年则只能买回几块钱的盒饭做午餐;月儿喜欢跳舞和咖啡接近疯狂,大年却只有绘画和白开水就够了。假若今天不做饭,泡方便面,你介不介意?假若夜里过了十二点钟我才回来,你介不介意?假若这个礼拜不洗衣服,你介不介意?假若我再把同事带到家里喝酒,你介不介意?假如……他们每天如此困惑,觉得这不应该是他和她面对的生活,可所有的人都告诉他们这就是实际的生活。他们分手了,不是不爱,而是越过苍茫的岁月之河,各自等到的已不是当初期望的那个人了。

俩人苦笑着挥手道别,将这份爱沉封在心底。

生命本是一种过程,他们追求的是生命过程中的质量而不是形式。也许是今人个性化的生活方式,在他们中间阻起了一道无法逾越的屏障。分手成为了他们无奈的现实。

爱情本身可以长久,但相爱的过程却能让人耗尽热情。爱上一个人可以毫无理由,放弃一段情缘却有太多的原因。当千帆过尽,回首发觉曾经的你依然是我最动情的人时,我们耳畔总是响起那个声音:知道吗?我的孩子,物换天移,万事万物都在变,唯一不变的是变化本身。当为爱而别离时,应该坦然地笑对,挥挥手,不说离愁,也是一种泰然的处世态度,更是一种潇洒的人生情结。挥挥手,不说离愁,也许明天的太阳更灿烂。

最爱我的人去了

王新龙

清晨,天还没放亮,我睡不着了,起床打开电脑,将存在电脑里的诗歌、散文、小说,一篇一篇打印出来,拿到阳台上,将它们一张一张焚化成灰,烧给远方的你。

看着闪闪的火焰,还有那被风吹舞着的灰,泪水渐渐模糊了双眼,“远,你看到了吗?这些都是你亲爱的傻丫头带着泪写成的文章,你慢慢看吧。天堂里有没有眼镜?我记得你走的时候眼镜掉到地上摔坏了的。”

我回房拿纸剪了一副眼镜,也将它烧成了灰“没有眼镜,你400多度的眼睛能看清楚吗?”

“远,昨晚我梦到你了。我知道你也一定在想我。你说过,不管你到了那里,每晚,你都会化作风儿,守候在我的窗前。我真的看到你了,你怕吵醒了我,悄悄地躲到了窗帘后面。你别和我捉迷藏了好吗?”

“傻丫头,猜猜我是谁?”每次我找不到你的时候,你就不声不响的跑到我后面,蒙住我的眼睛问我。

“说过不准叫我傻丫头的,你要叫我方老师。”我正色说。我比你大三岁,整整大三岁啊。可我的心里,是多么多么的想你叫我傻丫头啊,就是叫上一千年一万年,我都听不厌。

“我们不是说好了吗?有人在的时候我就叫你方老师,没人在的时候就叫你傻丫头。”你嘟起了嘴。这个时候,我才感觉到你真的比我小,像小孩子一样。

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真的象小孩子一样。

那天,我在宿舍大搞卫生。过两天就要开学了,我是班主任,我必须要在学生报到之前把我的宿舍整理好,要不到时学生来了,乱七八糟的事太多,会应付不过来的。

我把房里的垃圾扫到走廊上,这时,看到你背着一个大大的包,一手拖着一个旅行箱,一手提着一个旅行袋,来到我的隔壁,看了看大开着的房间,皱起了眉头,很无助的样子。架在鼻梁上的眼镜也显得很无奈。

我们学校很穷,没钱起教师楼,单身教师都是住在教学楼的单身宿舍里。宿舍是一个小小的房间,外加一个洗手间,一个小阳台,连厨房都没有。你那间宿舍是一个结婚不久的老师腾出来的,早上才搬出去,满屋狼藉。

看到你满脸的无助,我动了恻隐之心:“你是刚分配来的新老师吧?我姓方,叫方芳。你就叫我方老师吧。”

“我姓毛,叫毛远。毛主席的毛,远方的远。”你腼腆地说。

“呵呵,是毛主席的后代啊!”我笑了:“不管你是谁,到了这里都要自力更生的。你先把行李放我这吧。来,给你扫把,先去把房间清理一下。”

在我的帮助下,你很快就把房间收拾好了。我带你去买了一把新锁和一些日用品。

开了教师会议后,我和你都开始忙了起来。我是班主任,太多的锁事要我打理。你是新来的,也忙着熟悉新环境,忙着备课。

我和你教同一级的学生,我教语文,你教历史。

你真是一个出色的老师,很快,你就和学生打成了一片。

你说,你刚站上讲台时,心理很紧张。当你向学生介绍你姓毛时,有调皮的学生就哄了起来:“毛豆,毛老师是毛豆。”

同学们笑了起来。

学生一起哄,你反而不紧张了。

你也跟着笑了起来:“对,就是毛豆的毛。想当年,毛主席他老人家也挺喜欢吃毛豆的。”接着你就大说特说毛豆的好处,毛主席是怎样的喜欢吃毛豆。学生都知道你是在瞎编,可他们竟然津津有味地听你瞎编,真是怪事。

我说:“你别误人子弟,瞎说一通。”

你笑着对我说:“我跟学生说了,毛主席喜欢吃毛豆还没经考证。历史上没记载。”

我可没你那么好运了,经常被那些调皮的学生气得要命。

我们学校不是重点学校,学生的顽皮可是出了名的,所有老师都不想当班主任。我本来也不想做什么班主任的,可禁不住校长的软磨,在来这个学校的第二年,就当上了班主任。谁知“一失足成千古恨”,上去就下不来了。就这样,一做就是两年。

今年,我接的是新班。一听到说是接新班,我就头痛。

果然,开学才两个礼拜,学生就给了我个下马威。

那天,我在上课,趁我转身在黑板上写字的时候,不知是那个调皮学生,将一条毛毛虫放到我的讲义上,当我回头打开讲义的时候,手就碰到了毛毛虫,吓得我跳了起来,书本、粉笔等都被我弄得掉到了地上。那条毛毛虫也被我不小心甩到了前排一个女学生的衣服上,那个女学生叫了起来,那帮调皮鬼就趁机起哄,任我怎样都制止不了,一堂课都乱轰轰的,没法接着上下去。

晚上你来看我时,我眼泪就掉了下来:“我没法上了。这个班主任我没法当下去了。”你了解情况后,对我说:“傻丫头,这一点事就难住你了?你不是要向那些小鬼认输吧?”

你竟然叫我傻丫头。

当然不会,按我的性格,我怎么会那么快就认输呢。

后来,在你的帮助下,那帮小鬼被我修理得服服帖帖的。

你的课上得很好,学生们都喜欢上你的课。

校长也很器重你,第二个学期,你就当上了学校的团委书记,兼学校广播站站长。

你真能干,不仅团里,就是广播站都被你搞得有声有色。

你动员学生们踊跃投稿,还把学生们写的一些优秀的稿件拿到县广播站去,或者投到县报、学生报等刊物上,有好几个学生的作品相继被刊了出来。学生们的学习兴趣空前高涨。

你知道我平时也喜欢舞文弄墨的,就动员我写作,还开玩笑地说希望我成为茅盾第二。

你比我小三岁,可很多事你处理得比我还好。

不知不觉间,我对你竟有了依赖感。

课余,我和你拿了电饭煲在宿舍煮饭吃;闲时,我们一起打乒乓球、羽毛球、爬山,还一起骑车去水库钓鱼。

我的针线活不行,你常常笑我说,哪有女人像你这样,缝扣子都缝得那么差。一边说一边拿过我的针线帮我缝。你确实缝得比我好。你说你还会踩缝纫机,可惜我一直都没机会看。

在没有人的时候,你常常叫我傻丫头。

我和你像恋人又不像恋人。没人知道我们的关系。

在我们这样的小镇,找一个比自己小几岁的人做老公,会被人议论一辈子的。

虽然我们为人师表,可也不能免俗。我们也是凡人。

我们就这样开心融洽地做了两年邻居,同事兼恋人。

我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两老就只有我一个女儿,他们都住在县里。

在我当初被分到这小镇的时候,他们就很不甘心。

终于,在我工作5年后,他们还是想方设法的把我调回了身边。

回城后,我非常苦闷。这时,你经常写信鼓励我,叫我一定要坚持写作。你说你很欣赏我的文笔,说如果我放弃写作的话,你会很痛心。

我没放弃。虽然开始写得不是很好,可我知道,我应该写下去。

我的努力没白费,终于有报刊开始刊出了我的文章。

可这时,你给我的来信却越来越少。

后来,校长来县里开会时碰到我,我才知道你患了尿毒症,在市里留医,已经到了晚期,没多少日子了。

我听了后,整个人都昏了,后来是怎样回到家的一点都不知道了。

远,你真傻,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你怕我担心?难道你就那么残忍,连最后一面都不想见我?

我赶到医院的时候,你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看到憔悴得不像人样的你,我怎么都不敢相信,这就是当初我看到的那个腼腆的毛小伙子?

上帝真会捉弄人,才几年时间,就把一个活蹦乱跳的小伙子变成了这样。

看到我的到来,你眼睛一亮,可就一刹间,又暗淡了下来。

你走的那天,天空下起了雨。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我是冒着雨到医院的。

当我浑身湿漉漉地走进病房时,本来睡着了的你睁开了眼。

你看到了我,想坐起来,可你坐不起来,我跑去扶你,你妈妈也去扶你,忙乱间,把你放在床头柜的眼镜碰掉了,镜片被摔碎了。

你示意你妈拿了干毛巾给我,待我擦干了头发,你突然说话了:“傻丫头,下雨了就不要来了嘛。”

虽然声音很小,可我和你妈还是被吓了一跳,你居然会说话了。

你妈要去叫医生,你阻止了。

你说你想和我单独呆一会。

你妈掩上房门出去后,你说:“傻丫头,过来抱抱我好吗?我很想在你怀里睡一觉。”

我抱着你,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不停地往下掉。

你说:“别哭了,傻丫头,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我走了,你要坚持写下去,每年清明,记得把你写的东西的烧给我,我要看。还有,要快快乐乐地生活,不准总是哭鼻子了。”

我不停地点头。

过了一会,你说:“我累了,想躺一会。”

“睡吧,我抱着你睡。”

你安静地闭上了眼睛,再也没醒过来。

远,你就这样走了。

你知道吗,我好想你,你的学生也很想你。

有人说,你所爱的人去了,如果你想见他,只要把他最喜欢的东西烧给他,他就会回来看你。

远,我想见你了。你收到我的东西了吗?我多希望,能化作一瓣瓣的花瓣,幽香于你回来时必经的路上。可我知道,我不能这样,你不喜欢。

你说过,一个连自己的生命都不懂得去珍惜的人,根本没有权力去爱别人。远,你放心,我会让我的未来过得充实而美丽的。

心若游丝

赵德斌

如烟近来真的不快乐。

面对着深秋的落叶,如烟都会无限感怀,常常感觉心里空****的,就像那深秋飘然而落的梧桐叶,不再有动人的光华,只是无可奈何地飘下,飘下,早就丢失了自己想有的方向。

今天中午的如烟着实让同事们吓了一跳。虽说同事们早已习惯了她时常阴晴不定的情绪,但午餐后热烈讨论着家常琐事的同事们还是被吓着了。

午后的阳光带着轻轻悠悠的乐曲**漾着,虽说有点迷离,但在这略显寒意的初冬,仍有些许暖意。如烟就在这样的午后掉泪了。起初,如烟只是悄悄地躲在属于她的角落落泪;她也只是轻轻地用指尖划去一两道泪痕。但当她流连于论坛,看到了那篇《婚姻如茶》后,那虽经控制却仍泛滥的泪再也无可抑制地滑落了。如烟不知道,同事们早已骇然停止了喧哗,早已对她侧目而视了。正专心下棋的清幽与如烟隔得很远,也立刻走过来,想说什么,但看到了屏幕上的帖子,无语地走开了;办公室的冷姐姐(同事们一向这样尊称)轻轻地叹道:“唉,性情中人!”然后,大伙儿像是要给如烟一个清静,各自埋头做事了。稍顷,便各自散去,同样的轻轻悄悄。

《婚姻如茶》确实让如烟想起了不少陈年往事,但只有如烟知道,她并不是因为这才流泪的。虽然,如烟也知道,她这样反常,一定会让同事们觉得奇怪,更会给同事们带来不快,但那泪还是悄然落下了。如烟也奇怪,近来为什么那样常常落泪。

如烟的不快乐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真要让她说一说究竟是为什么这样不快乐,也许她也说不出个确凿的理由。不过,最让如烟感到难受与绝望的是昨天晚上。

“如果不是因为需要,你大概永远也不会想到我了吧。”在昊摸索之际,如烟小心地试探着。“不要破坏情绪。”昊简短地说完这话后,便不再言语。而如烟也没再言语,只是任由昊的双手来回地游走。

迷乱之际,如烟仍是觉得昊越来越让她失望了。如烟不由地就想起了她与吴的点点滴滴。第一次见到昊时,他是健谈与阳光、是粗犷与细心、更是自信与实在的化身。多年来,如烟就梦想着这样一位男士走入她的生活。现在想来,如烟是看到昊的第一眼就被征服了的,以致于抛弃了所有的传统与多年来所受的教育。

当初母亲对昊极为不满。即便是这样,如烟早早地把态度给挑明了:即使昊不爱她,只要昊要她,她也要跟着昊。如烟直到现在也没有想明白,究竟是什么力量使一向以乖乖女闻名的她有了这么强烈的反抗。

如烟不会忘记,她带着昊去见父母亲时,母亲的三个“不配”没有把一向自恃的昊击垮,反而更刺激了昊对如烟的好。各种刁钻古怪的问题昊巧妙地回答了,而且极有诚心,不卑不亢。那种感觉如烟至今也没有忘记,她真的感觉到了幸福,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幸福。那种幸福感,几乎把如烟淹没了。那种幸福,父母亲、亲戚朋友那里无从寻找,但却充溢了她全身的每一个细胞。

虽然,如烟有时也会为家人对她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而痛苦,但如烟只要想起昊温暖的怀抱,就会油然而生莫名的慰藉与幸福。如烟常想,也许正是昊面对困难不低头的倔强和昊对她如父兄般的呵护,才使她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昊。其实,如烟也巧妙地利用了父母亲,因为她知道,一向最疼爱小女儿的他们是不会为难她的。所以,父母虽是满心的不愿意,但如烟的婚礼也着实是一个风光的婚礼。

婚后的生活平淡而甜蜜。如烟在昊的百般呵护下,真的很幸福。昊像疼爱任性的小女儿一样,捧着如烟,就连饮食起居这些应是如烟这个妻子份内的事,昊也全承包了。如烟在家里唯一做的事,就是提意见,而昊也能一一接受。如烟常想,真的够难为昊的。说真的,昊从小也是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子。如烟父母常常来看她,也为是能够这样照顾她而感到了一丝欣慰。

这样平静甜蜜的生活一直持续到孩子的出生。

孩子的降临,是如烟和昊渴盼已久的一件美事。为了孩子,昊不顾整日的应酬,戒了多年来的烟瘾,甚至连最爱喝的可乐都拒之门外。记得如烟怀孕那阵子正是七、八月间,如烟不用上班,在家里休息。虽然昊工作忙得顾不过来,但中午的那一餐必是昊顶着炙热的日头,去菜场买了鲜活的鱼虾等极富营养的小菜回来,再亲手做好炖好,亲自端到如烟的面前。那时的同事们羡慕如烟。如烟常听着同事们对昊的赞美,享受着幸福。

不过,孩子的降临让如烟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因为昊不再关心她了,昊现在最为关心的是他的事业、他的孩子。白天他们各自上着班,本来如烟每天都可以收到昊询问的电话或是短信的。但现在往往是如烟给昊打电话,电话却总占线;如烟给吴发短信,却是沓无音信。有时候,如烟也会问昊有没有收到她的短信,但昊总是板着脸说,整天玩这些无聊的东西,你不累吗?有那个时间,不如去抱抱孩子。如烟常被吴说得一言不发。最让如烟难过的是,那次如烟给吴发了一个自创的充满温情的短信,昊回家后居然对如烟说,你就整天想着这些男男女女卿卿我我的事吗?今后少给我来这种东西。可怜的如烟当时就蒙了,暗自垂泪到天明。

如今的如烟,常常一个人面对着孤灯,守着熟睡的孩子,等待着昊的归来。在如烟的心中,昊虽然没有跟她吵跟她闹,但说话的语气、做事的态度、对如烟的要求都变了。如烟从来就没有感觉到生活还有这样的不自由。更让如烟气愤的是,昊又开始抽烟了。刚开始的时候说是应酬,只在外头抽,但后来却越抽越凶,在家里、公共场所也抽了。如烟真的很看不怪昊在公共场合抽烟的样子。但昊却从来也不听如烟的劝告。说急了,如烟会把儿子扯进来,让儿子也劝昊不要抽烟,昊总是口头应承得很好,但过后却照抽不误,而且还当着孩子的面抽烟,口口声声地说这是最后一次。有好几次,如烟想跟昊好好地谈谈,但昊总是晚归,总是推说累了,倒头就睡。每当这时,如烟总是难过得只想哭,但却总也不敢流泪。因为她知道,在昊面前流泪,是最不明智的做法。因为昊最讨厌的就是女人的眼泪。如烟的眼泪不会让昊醒悟,只会让昊对她更为讨厌。如烟也曾想过要跟昊大吵一架,但却始终也没能学会,更没敢跟昊大着声音说过话。有多长时间没跟昊好好地聊聊了,如烟记不清了。如烟不知道,她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多久。

如烟就这样想着,想着她与昊认识以来的丝丝缕缕。想着这些,如烟就会心痛。真的,也许如烟自己都无法相信,怎么会对以往的点点滴滴有这么好的记忆。如烟更无法相信,自己会有这么细腻的情感。如烟只知道,昊在她心目中的位置是崇高与神圣的。然而,昊却在渐渐地远离她,渐渐地无视她的存在。如烟好想好想跟昊好好地说说话,哪怕是聊点工作也好,好想好想扑到昊的怀里,像以前一样撒娇,听昊对她说“我爱你,我会守着你一辈子”,如烟也好想好想对着昊唱《一个爱上浪漫的人》,一起聊聊浪漫的事,一起想着夕阳西下时两人携手漫步于江边的背影,一起想着白发苍苍时互相数着黑发的温馨,一起想着含饴弄孙时两人的小小的争吵。

然而,如烟真的不知道,这样温馨的生活是不是真的已经离她远去了,这样的生活是不是只在记忆与梦想中才会拥有了。

孟庭玮那空灵的《无声的雨》又飘**着来到了如烟的耳边,如烟想跟着一起唱,但眼前却闪现了昊那双冷峻的眼。

如烟的心也冷了,只是从喉咙口挤出了一丝干涩的颤音。如烟想关了这恼人的音乐,抖动着手指,却几次未能成功。

“还是活在回忆里吧。回忆才是最美好的。已经有了回忆,即使没有未来,我也心甘了……”如烟这样想着,放弃了再努力,任由那歌循环往复地飘着,任由那雨无声地落着,任由那泪悄悄地滑着,任由那心孤寂地游向昊,游向她的爱人……

竹村听笋

李光辉

人们对除夕之夜噼噼啪啪不绝于耳的喜庆鞭炮声肯定都有很深的印象。如果这噼噼啪啪是由春笋集体发出来的,你会神往吗?攀在江西宜春市,站在宜春台上翘首四望,远近山水灵秀动人。东边一带丛山,更是植被莽莽,葱葱茏茏。就在东边丛山之中,有一个“湖南村”,村中几乎都是湖南人。笔者初次去时,大感惊异,分明在异地,却处处是乡音。除了奇特而秀丽的风景之外,村里风俗人情竟很少带有赣味,就像一个沿着浏阳河迁徙至此的部落,真有点陶渊明笔意。据嫁在那里的姑妈解释,湘人谋生至彼,先后定居下来,因为老乡关系,聚作一起,渐渐地竟将土著的江西老表挤出了祖居地,形成了今天的状况。无论如河,这称得上人口学上的一个奇异的话题。

那年春天,当我跟随姑妈赶到那里时,村庄已借着夜色掩起了自己的真容。只感觉身边处处尽是莽莽的林子,黑黝黝的让夜更加深奥。连绵的犬吠声使人心中充满了惧意。由于旅途劳顿,我已很累。吃过饭洗过澡后姑妈便安排着我就寝。掩房门时,她说:“明早迟点起来没关系,今晚你可能会睡不着的。”我心想,这么困了,怎么会失眠呢?也没有去细问姑妈的话意,倒头便睡。

半夜里,我竟被一阵连绵的“噼啪”之声惊醒了。在迷糊的当儿,还以为是哪家在办喜事,也没在意。谁知过了半盏茶的工夫,这“噼噼啪啪”兀自不减,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心中觉得奇怪,左右尖耳听了数次,仍听不出个究竟来,倒把竹床摇得吱呀吱呀叫。姑妈在隔壁听到了,说:“伢子,睡不着了吧,那是山上在长笋呢。”

听说竟是长笋,我莫名兴奋、激动起来,立马了无睡意。原来植物也有足音啊!我已无法拒绝那声音的**,敞开心灵,开始让心跳与之同频。

陌生村落的夜,横亘着时间长长的幕帏。我飞翔的耳朵,像一只轻快的小鹿,追逐着群声的走向。噼啪!噼啪!忽远忽近,时疾时徐,那毫无章法的拔节声,却总让我耳不暇接,迷失了方位感。只觉没有一个理想的比喻,可以匹配它们,没有一个满意的句子,可以推敲它们。慢慢地,总算让我找着了规律:那笋声,总是在如雨脚般一阵密不透风的敲打后,会有一声特别响亮的“啪啪”声,高低起伏,抑扬顿挫。心想,那低而密的雨点,一定是许多较小的笋在忙不迭地挤出泥土,宣告自己的诞生。而那大爆声,定是一根大笋猛的一下推开了坚硬的岩石,才会来得这么清脆,这么响亮。破土而出的思想,穿透了夜之黑。一年之计在于春,春笋,它们都在出发啊。憋足一口生命的真气,走过了冬天的长路,它们拱出大地母腹的步伐浩浩****,泼墨写意成了岁月的流声呢。我不由抒起情来。

姑妈似乎感觉出了我的兴奋,突然加大声音说:“小子,小心你床底下有笋把你掀翻。”我一惊,说:“这么厉害啊?”姑妈呵呵一声:“当然是开玩笑。不过我们村以前是有过这样的事情的。”可以想象,经年的孕育,那竹根一定已错综复杂密密交织成了大山坚硬的外衣。它们伸出山脚,布满田野并非不可能;顶倒墙根,破出居室也并非不可能。

估计已是凌晨两三点,季节的大手依旧在挥针走线,缝制浓郁如酒的夜色。在夜色里泅渡的天籁,依旧纷纷扬扬。嚓嚓,啪啪,音符仍有拔高之势。繁密的音节,合唱着动人的乐章,那是春天真正意义上的赞美诗啊。听到出神处,恍觉自己是宿在海边。那海浪的歌声一路拍打而来,小屋竹床似在微微晃动。忽然有一个时候,我想到了把它当成一首交响乐曲来倾听。这样的倾听,果然更觉美妙。分明听见低音浑厚,中音深沉,高音激昂。又好像看到了天地鼓着的腮帮,在拓宽排箫的音域,使这繁响比大块噫气还要雄浑。

群声杂起的深处,可是沧海桑田的流向?

我知道,回响的跫音,将长夜不央,我的感慨,也将长夜未央,索性坐起身来倾听。隔壁的姑妈看来已睡了。这声音于她们,是真正的大自然催眠曲呢。我偶然想到了一个比喻:大地的咀嚼声。这样想着,我似乎读懂了这声音里的深思熟虑与深长意味。在这样的声音里,一切人生的苦难与爱的历程,都将趋于平淡,呼吸芬芳。在这样的倾听里,生命变得崇高而纯粹。在这样的倾听里,我学会了真诚、友爱、淳朴。我知道,从此面对沉默的大山,缄然的植物,我已懂得了谛听,懂得了敬畏。

天地渐次苏醒,群山依然呵欠连天。而我也终于沉沉睡去。

待到日上三竿,我一起身,便往屋后的山头冲去。密密的笋林中,我只能迂回渐进。身边的笋儿,披着一身泥土的生腥味,给人一种目睹生命分娩后的激动。终于到得山顶时,我也披满了一身泥土的生腥味。我竟然很喜欢这种味道了。

我的眼前是清一色竹的海洋。只见村前村后,山麓山坡,到处都是厚厚的竹云。不知以什么为动力,从房舍间起步的竹浪,密密麻麻层层叠叠向山头铺天盖地而来。人如身处钱塘江边,山风拂来,潮头涌起,避之不及,溅湿了许多绿色意象。

俯瞰之下,只见村子三面环山,一条马路从西边伸头伸脑出了村子。三面青山都是富士山形,彼此相连,不突不峭,无洞无穴,给人一种稳重端庄的感觉。绿色波浪起处,传来隐隐的涛声。那涛声,不知不觉中连着了井岗山的旗语。这时,我觉得整个村庄像极了贺龙元帅手中青烟袅袅的烟斗。掬一缕白云,便能闻到湖南民俗在江西山水的炙烤中发出的浓浓醇香。

伫立良久,我仍能于竹涛中听清春笋零碎的拔节声。跟着春天律动的脚步,不知归路……

谁在望归

李华伟

年关已近,又有多少扯长脖子的张望啊。

走出家乡的最初十几年,我从未在外头过年。不为别的,我就喜欢那种历尽艰难后归于巢之温暖的感觉,更喜欢被母亲欢天喜地地第一个发现时,那种突临的幸福袭于心头的体验。

记忆中的年关归家,大部分天气是大雪,其余是泥泞。买车票要挤,乘车时更要挤,这对于晕车的我来说,简直是人间之一大苦楚。奇怪的是,每到那个时候,我却都是一刻也不耽误,且有了舍得一身剐的勇气。出发时,常常在脑海里掠过这样一个念头:只要车在动,哪怕是瘫着,我这副皮囊几小时后就会到家了,就可以看到望我归家的娘了。

好像是上大学后,我才发现了一个规律:几乎每次回家,到了村口,都是母亲先发现我或者我先发现母亲。她要么是在山脚砍柴,要么是在地里寻菜,要么是在塘边挑水捣衣洗东西……发现这一点后,想想心里也就明白了:一是母亲大都知道我的归期,二是她能根据车次、路程、天气知道我大致抵达的时辰。所以她总能安排好自己手头的活计,在儿子将近时,到户外保持一种边劳作边守望的姿势,构筑一种孩儿心中永远的最美风景。

今冬无雪,一片飞絮仍能勾起思念之痛。哪颗漂泊的心,能逃脱那依稀可感的眼神?

近几年,我回家少了。工作是太忙,但主要原因是母亲总是选择秋冬季节在我这儿长住。这次,她就回老家刚刚一个月。但不知怎么的,今夜,我又不觉想起了娘亲在村口殷殷望儿归的表情,想起了一次大雪天气里比较特别的归家,有了一点回老家的欲望。

那是八七年冬天,我读高三。一场特别大的雪把老家通往山外的一片原始森林里数以万计的树枝都压断了。我就是在那种断节声如喜庆爆竹的时候,踩着深深的雪蹒跚而归的。雪虽已不是最大最密的时候,但绵绵的雪花那扯开裙子的飞,依然很壮美。

我的步行是从距家十二里远的小镇开始的。大雪封山,车子无法穿越通往我们村的奇险马路,我只有走小路。其实这样的天气步行一点都不冷。离开了那又挤又闷的车厢,心情还真是爽极了。在离家大概还有五里路的地方,有一个长长的坡。隔老远我就发现了有一个人挑着一担不轻的柴禾在爬坡。黑黑的一点动感的篱笆点缀在那皓白的风景里,顿时使天地活了。

我正在想,是谁这么大雪天还在抓紧时间砍柴呢?如果他回过头来,我是否也是他风景里动人的点缀呢?募地,一声熟悉的“亮儿——”传到了我的耳中。在那静极的旷野,我娘亲的声音是那样的清脆而温暖。当我抬头寻去时,竟发现刚刚那匍匐的身影原来就是母亲。她放下柴禾,拄着一根并不规则的树棍望着我的样子,看得我心里发酸。她那略为松散的黑围巾,在冬之长风里飘动着,撕裂了远天之一角。

原来,母亲算准我只能走小路,又想趁着机会弄几担好柴,早早地就来了。坎坎坷坷之中,不知不觉竟然捆扎好了五大担。迟迟没有等到我,她便决定一担担往回挑,每挑一担往前一里,又放下来挑后面的。这样,五担柴禾就可以慢慢往前挪,她可以不时的往回望望。

知道情况后,想起母亲守寡三年来送子上学的艰辛,我的眼泪不由簌簌而下。

之后,我们母子俩就挑着五担柴,一步步走近那年的年。那种来来回回,互相可张望可嘱咐,能使归家过程按心意延长的方式,真像某种隆重、虔诚的膜拜仪式。它的难忘,就在于其过程让我细细地体味了母爱的厚重与酸涩,有过一种依偎着母爱缓缓贴近亲情的彻骨感受。

大地之上,谁不动情于村口巷端水浦桥畔的那些来来回回呢?来来回回的目光,来来回回的足音,来来回回的呼唤,都是远方的繁华洗不褪的甜蜜。

落泪的幼师

王新龙

儿子毕业了。

这是儿子平生第一次毕业,也是我最后一次风风火火去幼儿园接儿子。看着儿子手上的毕业证书,我在心里直笑那四个烫金大字。这也叫毕业啊。

然而,儿子却不那么乐。他附在我耳边说:“爸爸,怎么杨老师和李老师都哭鼻子?”我抬头看去,果不其然,两位大姐眼圈红红的,用纸巾在擦着。望着身边渐少的孩子,她们的神情有点落寞。

这神情直刻得我心里发酸。

我掏出手机:“头,我请假2小时。”

那头说:“你开什么玩笑?这么重要的会议!”

“我这里有更重要的,回来和你解释!”我怀疑我的声音已有点近似低吼。

我对儿子说:“你去玩滑滑梯、蹦蹦床,随便你玩多久。”旁边的几位家长以为我是想让儿子最后疯狂一次,纷纷效仿。其实,我是在试图让无邪的天真渐渐淡出模糊的泪眼。

两个小时,我第一次这么耐心、陶然。我听清了童真在心灵的芳草地踩过的声音。

也曾教过几个初高中毕业班,也曾和学生们打成一片,也曾写下过“一树离愁凋零成漫天风絮。辞行的镰声把心割痛,孩子的笑声远了远了远了”的句子。但我知道,我眼眶里的**远不至于滥成九八年的洪水。

当初把两岁多的孩子交给这个陌生的园子时,心中是充满恐惧和不安的。其时,南昌某“贵族幼儿园”失火,十几个可爱的精灵骤然被吞走。而我们这是设施、条件再普通不过的幼儿园昵。后来,有一次经历使我相信,她们比孩子的父母更称职。那一次,因为误会,我们三个大人到晚上七时还没有谁去接孩子。当好不容易打听到李老师的住处后,门开处,我看到了一副好感人的“母子同乐图”。孩子已吃得饱饱的,洗过澡了,正在“妈妈”的怀里咯咯地笑。

然而,两小时也只是时间长河里的一瞬间。我们终于还是狠心地夺走了“妈妈”的孩子们。整个暑假,那落泪的镜头都占据了我心境之一角。

转眼又开学了,又是十月底了。我已开始如孩子般,渐渐熟悉了他新的老师,淡忘了从前。

早几天,又在路上碰到了李老师,老远就听她在高唤:“你家刘的傲的学生手册和一个纪念品文具盒还没领取呢。”我心想,孩子已入了新的册,文具盒也有了豪华型的,这,还有必要吗?看着她认真的样子,还是转道和她去了幼儿园。

文具盒很简陋,相信孩子会看不上眼的,而老师递给我时却非常当宝贝。及至翻开学生手册时,我惊呆了。她们最后一学期打的评语竟然很工整的写了足足三百多字,对孩子的性格、长短处、可发展方向进行了很细致,很具体的分析,并提出了建议(因为这建议,现在我在让孩子学画画)。要知道,进行九年制基础教育的老师打评语一般都是“该生热爱祖国,遵守纪律,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的八股式啊!毕业那一年,更是基本上不打评语的呢。

“您的孩子很聪明,好好培养,会有出息的。”临走时,回首处,我竟然再一次看到了一双红红的眼睛。

这一刻,我知道我眼圈的红色也在加深。

幼师,严格意义上可以说是并未被社会普遍认同的老师。但我想,工作的意义,便是能在卑微处干出认真和真情来;人生的意义,便是在无人喝彩处,也能活出眼泪来。

炒米糕和荷包蛋

李光辉

下班好一阵了。当我拖着疲惫冲向街头时,天已擦黑。飞鸟均归于巢,天空己没有流羽的痕迹。

还好!糕点坊还没有打烊。

我递过去3元钱,未发一言。糕点坊的老板娘称好6两共8小块炒米糕,递给我,一言未发。不知从哪天起,我与她之间的生意竟已达成了如此的默契。

母亲爱吃炒米糕。我也记不清什么时候发现她有这嗜好的了。大约从我10年前参加工作起,便已懂得买给她了。6两,是长期实践摸索出来的斤两。一是能保证吃得鲜,二是可有效保脆,不至于吃到后面润掉了。8小块,能确保她每天吃两块,吃得恰到好处。

我知道,等一下母亲又会说:“怎么又买了?这么贵,歇一下子没关系吧。”然后我笑笑,也不回答。而母亲也会略带笑意,习惯于我的不回答。随后我会很陶然看着母亲把塑料袋口解开,用她那只需一个手指的特殊的打结法,把袋口重新扎紧一次,扎到绝对的不透气儿。那常常是我们费九牛二虎之力也无法打开的结。我甚至相信即使放几个月,炒米糕也不会潮润。

饭后,稍事休息,我又可以带着欣赏的心情,看母亲利索地打开她那有个性的结。我喜欢看她一手往口里送,另一手在下面小心地接着细品的姿态。喜欢看她眼角的波纹一圈圈**漾开去。

这时我的脑海里常常会冒出一个念头:母亲现在五十几,活到八十几时,我买给她炒米糕的次数,会追上她在饭底为我藏荷包蛋的次数么?

大概是因为在娘胎里时,跟着母亲吃了三个多月的红薯杂粮吧,少时的我体弱多病。小手臂瘦得外婆把它比作“灯芯杆子”。

据说小学三年级时,我竟因病只读了一个多月书。好像在人们惶恐于地震的那一年,伯父带着我坐火车赴邵阳看了病。回来后,母亲看我的眼神里多了一丝慈爱和怜悯。

从邵阳回来的那次晚餐,至今令我难忘。当我把饭吃到一半时,突然发觉了一点点金灿灿、生动地起着皱的东西。就凭着对香味的敏感,我已知道那是荷包蛋。当我抬头向母亲望去时,只见她朝着两个正埋头吃牛皮菜的弟弟使了使眼色,示意我注意隐瞒。一阵惶恐之中,那鸡蛋下了肚。

那时的家境是很窘的。记忆中,我们兄弟三人过生日的模式保持了起码十年以上。即遇上一个过生日时,母亲总是不多不少煎五个荷包蛋,“小寿星”吃三个,过“搭生”的各一个。若平日里,荷包蛋于常人绝对是难得一尝的口福。然而,自那晚之后,母亲至少每天要让我有一次惊喜。那可不是而今的饲料鸡蛋,而是真正的土鸡啄虫草之精,精心营造而来的那种特香特黄的鸡蛋啊。

蠕动于米饭深处的竹筷传递的温暖,每每由指间旋即抵达心魄。

米饭里的秘密一直隐藏到我十五岁那年外出读高中时,才告中断。那时父亲已不在了,家境依旧苦寒。好在我的身子在暗暗滋养的爱里,渐渐硬朗,已能披戴外头的风雨了。

不过,每次出发,母亲仍要给我煮几个蛋,塞进行囊里。鸡蛋,这种包含天地乾坤深意的东西,似乎成了我母爱的代名词。

此后,我读高中到大学的七年里,因为距离,也因为忙碌,母亲仅仅来过我的学校一次。那是在我高二的那个大雪天。那年的大雪,把学校与家之间隔着的一片原始森林里的大部分树木都压断了。当时,我的一本书忘在家里了。母亲为此竟在大雪中赶了二十多里山路,专门给我送了过来。

我压根没想到她的来临。当母亲出现在宿舍门口时,她略点凌乱的头发直冒热气,左手拄着一根看来是路上拾来的有点类似拐杖的树枝,右手提着一个深蓝色印花布捆着的包裹。刚在寝室坐下,母亲便从怀里掏出书来。我感觉到了书上有点灼痛心灵的温度。接着,母亲小心地解开包裹的蓝布层,又解开毛巾层,最后解开手帕层。里面是一个饭碗覆着一个菜碗。当我试图去揭开覆着的饭碗时,细嫩的手指怎么也抓不稳。母亲笑了笑说:“你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啊,要咬紧牙读书呢。”然后用她手上特有的摩擦力,揭开了最后的秘密。在同学们的惊奇声中,赫然是黄灿灿、香喷喷的三个荷包蛋。

碗底的三轮太阳之花,照耀着岁月之寒。一生的暖和,盘踞心府。

那一刻,想起母亲冒着随时可能被断树断枝砸伤的危险,踽踽独行于林海雪原的样子,我眼眶里有股细流比较汹涌。

“伢子,你又在想什么啊?”我知道,我又一次失神于往事了。其实,略怀反哺之心的子女,谁又不会失神于既往的慈爱,感怀于眼前的皱纹呢?

也许,每个人的生命之河里,都有些简洁的粮食,简洁的细节,一粒粒灿烂,穿透人生的温柔部分。我愿意被这样的温柔,轻轻地穿透。

跪下,谢过红薯!

蔡学利

红薯,我母乳的源头。红薯地,我生命的胞衣地。有谁见过成山成坡,满窖满屋,比成堆的包谷更为壮观的红薯吗?我是在母腹里,最初的胎动中,开始感受到那种浩大的堆积的。妈妈说,我出生前一百天,家中的米坛见了底,正是地里那有点甜的大疙瘩,提供了我生命最初的营养。

所以,从尚是负值的岁数起,我便以一种曲膝的方式,感恩于红薯。

自然而然,当我赤身滚落于稻草,红薯的气息、红薯的味道、红薯的典故,便晃**开始于生命的摇篮。奶水不足,母亲在很早的时候,便尝试掐一点雪白的绵软的甜,抹向我啼哭的嘴唇。据说,襁褓中的我有时可以吃一大半个。红薯的孩子白胖过了红薯。

大约到了七八岁光景,我开始读懂了薯地,读懂了粮食的基本含义。

薯地的形成极简单。只要碰上雨过地皮湿的天气,薯藤便在乡亲的剪刀中无数次腰斩自己,然后跟着一件蓑衣出门。不需要分行打窝施肥,随意一站,它们便于一日之间占据了一个又一个山头。生命的断章,夜宿山坡,薯苗的成活比白杨还要简约。只需一片叶,两寸茎,便能落地生根。

不消月余,薯藤便与泥土有了千丝万缕的感情。它们随意舒展着,织起了绿色的丰沛。那是穷山恶水间唯一生动的颜色。那时,为便于收割,我们一年要对薯藤进行两次整理,将之摆向同一个方向。在浩瀚的叶海里,我们用跪爬的方式,梳理着村庄辫子。

我们对红薯的料理,一直要持续到冬的深处,直到大山的深意在檐下、屋角、薯窖里堆积如山。那段岁月,也定格了我童年的几个剪影。

放牛的间隙,常有一个单膝跪地,用指头从地之一角刨出红薯,然后在石头上轻轻砸破薯皮,剥皮而啖的少年。那就是我,一个地里蹦出的红薯。

喜欢在某个寒冷的日子里,揭开薯窖的木板。父亲粗大的手将我放进窖封着温饱的巢穴。我便双膝跪在红薯上,捡满一篮,挂好钩子,帮大人提上去;

碰上较好的太阳,便会帮着母亲,在大石板上晒、收地瓜干。不知不觉间,我常匍匐于生活的甜条之间,顶礼膜拜。

只是,那时我还不知这些跪的姿势背后,有一层深意。后来,从一些典故里,我慢慢懂了:原来红薯是苦难岁月里唯一的饥饿的反义词,是足以和娘亲相比的存在。

家乡的地名叫“山斗”,就是“山角斗落”之意,是湖南在张家界之外的又一“盲肠”。外乡人形容吾乡,就是七个字:弯弯红薯弯弯路。可在三年困难时期,正是因为弯弯红薯,使之成了逃荒者的向往之地。当时,有不少从弯弯路走进来的女子,就是以吃一顿饱红薯为条件,嫁在了山里。这种例子,我们村就有好几个。不但红薯能充饥,在挖蕨根、寻野菜的那些最艰苦的日子里,薯藤也是饱肚子的最好食物。当年,二伯家的一楼经年的薯藤,救活了多少频死者的性命啊!据说,红薯地还曾成为过贫穷日子最后一道屏障。成堆的红薯与薯藤吃完后,人们还可以拿起耙头,从地里挖掘遗忘的收成,经冬的残余红薯根,隐伏成生的希望、生的信念。

红薯,以一种沉甸甸的姿态,果了那个时代的腹。

由于幸运,我仅仅尝到了苦难的尾声。上学的日子里,从被窝里爬起,带上一个烤红薯或抓一把薯片,便可以出发。当我终于走出大山时,行囊里有了风干的口粮,负笈的理想便底气十足。有一些豪气,还充盈到了我年少时的对联故事里。高中时有一个语文老师曾出联考同学们:“墨黑一砣白炭”。记得我对的是“雪白两个红薯”。老师在赞赏之余,顺便出了一“红薯联”给我对:“无米常啃生红薯”。我应了“有酒时作太白歌”,老师很是高兴。

最好吃的一种红薯,叫黄心红薯。哪怕是后来上了大学,正是它,在异乡给了我着色的睡眠,甜而粉的梦。我喜欢于校园的夜半跪立于床头,伸手往包裹里搜索,喜欢看着薯片上薄薄淡淡的一层白,想起岁月的风霜。

而今,我这个母亲藤上结下的一点真实,彻底流落到了都市。每每看到街头的烤红薯摊,思念便会长成长长的藤,依然有着连接土地的韧性。吮它成长,我一生的精神不再饥饿;吃它长大,我逆境的日子丝丝微甜。

有谁如我,对红薯、对母亲怀着心灵的跪谢呢?

悄悄照耀的爱

李华伟

四年前,我家终于住进了楼房。

虽然是旧楼房,只四十几个平方,但这对我们这些从乡下苦读出来,又在国有企业苦苦拼打了多年的农村子弟来说,是怎样一种幸福。苦盼的老母、苦等的妻子和略尝苦水的孩子都欢天喜地的。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我家迁到这新桥村,对村里许多居民来说,竟也是一种幸福。搬家的那个周日上午,上下左右的退休老师傅都来帮忙了,口里还说:“秀才住进我们村里来喽!”原来,通过报纸上的文章,他们已对我熟悉到如此程度了。

我那种感动,那种情感世界的翻江倒海,真的只有读者去体味了。要知道,搬家时,除了帮忙的,其余的邻居基本上都出来了,投入了热切的、关注的目光啊。在现在的都市楼群里,这种邻里氛围,何处可觅?

在当日关注的眼神中有一双就悬在卸货人群的正上方。可能因为是未来的隔楼正对的邻居吧,她引起了我的注意。

站在二楼自家阳台上的她,约六十多岁,身着浅灰衣服,眼睛大,脸色略显苍白。当我望过去时,她浅浅地笑了一下。那笑,像冬日偶尔一露的阳光。

安居下来后,我常常将目光跨过窗台上的虎皮兰,临窗远望,望村外的田野、河流和炊烟。大概喜欢弄点文字的人都有这个毛病吧。

很多时候,我的目光便撞见了她的目光,撞出了她浅浅的微笑。我也就共振出了浅浅的微笑。我们就这样打着招呼,从来没有借助过语言这种东西。原来,人生看似不可或缺的东西,也有可以不要的时候。

我们就这样游离于语言之外交流着,似乎就将仅此而已交流下去。直到有一天,小周的抱怨引发我发现了一个秘密,我才决意跑过去向她开口。

小周是我业务交往中结识的一个好友。他的人生经历和我非常相似。巧的是,两个多月前,他也如我一样,欢天喜地搬到了与我同栋同单元的四楼,做了我天天仰视的邻居。

前几天早上,他在楼下和我攀谈时,抱怨说:“我们这单元路灯都没有,怎么电力公司就没人来修啊,每次上晚班回来都是磕磕碰碰摸上去。”一楼的王师傅接口说:“这楼房20多年了,许多单元都像这里,几年没路灯了呢,修也修不过来。反正大家也都熟门熟路,习惯了啊。”我觉得很奇怪:“怎么我住了几年了,有时也晚上回来,就没有感觉到没有路灯的不方便呢?”

这下轮到王师傅惊讶了:“怎么你还不知道啊?每次你回来,老远就有声响,彭师傅一听到,马上就把自家阳台上的灯开了。小周你上楼梯时像夜猫子,她就不晓得喽。”我大为惊讶,忙问:“哪个彭师傅?”

原来,那双经常和我对视的目光的主人就是彭师傅。原来,她把灯一开,正好朗照我归途中最黑暗的一段道路。原来,几年来,我都笼罩在一种无声的心灵的照耀之下。

我没有理由不跑过去致谢。

攀谈之中,我更惊讶地了解到了彭师傅专心照耀我的另一个原因(虽然她也时常照耀别人)。原来她已过世的老伴在我工作的报社的前身——文化处工作过(当然,老先生六十年代写得红火时,我还没有出生)。老伴过世后,儿女大学毕业后又都在大城市工作,一年难得回来一次,彭师傅每天许多时间便活在对老伴对爱的回忆里。当我住进来后,提醒了她把老伴发黄了的作品集翻出来,要么看看。她也就因为一种不自觉的爱屋及乌的感情,把对关照我及家人上楼梯当作了一种半职业。

翻着前辈的集子,另一种照耀又如约而来。不由感慨良久。

虽然,只有少数伟人能做照耀众生、照耀后世的太阳和月亮,但只要我们心中有爱、有关怀、有奉献,只要有美好的情愫,我们一样都是发光体。你的光芒,对于他人来说,可能只是微弱的、冷色的、不能察觉的照耀,但这已足以让彼此通体透明,让小小的社会日益透明,让这纷繁的世界走向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