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八点三十分。

一个戴着黑色口罩的男人,抱着一束蓝色妖姬走了进来,简单的跟前台说了几句话,就转身走了。

整个过程也就不到两分钟,看似没有什么问题,但宋时宜发现,他似乎是避着摄像头走的。

再打开昨天的监控,仍旧是这个男人,八点三十分,准时到达了前台,抱着那一束漂亮的黄玫瑰,但这天他没有戴口罩。

而且,在看了一眼摄像头后,仍然是避着摄像头走的。

一个很陌生的男人,宋时宜看了半天也没没认出来。

苏念安也没见过这个人,但她用手机拍了两张照片,准备去查查这个人是谁。

“长得只能算有点小帅,就是这眼神怎么狗狗祟祟的,像是怕被谁发现似的。”

苏念安不解,问道:“这是曾经合作过的哪位顾客吗,还是?”

“不知道,我也不认识。”

宋时宜又看了一遍监控,确定没有其他的,就关闭了。

至于这束漂亮的蓝色妖姬,又被苏念安拿走了,反正宋时宜不要,而且花花是无辜的嘛,这么一束漂亮的花束,怎么着也得一两千块钱。

美名其曰,要从花束里找找线索,苏念安就抱着花走了。

宋时宜其实不太喜欢这种无法掌控的事。

那个男人到底是谁,他为什么要连着送花,这代表着什么,而且明天还会继续送吗?

宋时宜有些烦躁,她没有把这件事告诉薄靳夜,因为昨天觉得可能是送错了。

可是连着两天都送,而且指明了是给宋总,这就不像是送错了。

但要说是用心,或者追求的话,花束里面的卡片就不应该是鲜花店代为准备的打印好的卡片。

本想晚上回去后,看看能不能找出这个人是谁,谁知道下班后,苏念安神神秘秘的说道:“我已经知道这个人是谁了。”

迎着宋时宜惊讶的目光,苏念安坐在副驾驶上,得意的说道:“这个人我们不认识正常,因为不是一个圈子的,但是在娱乐圈可不简单呢。”

“他叫吴丰青,是现在非常火的小生刘易的经纪人,对,你没听错,就是刘昕她哥!”

“刘易十八岁时在高丽国成为练习生,同时在读大学,二十岁时出道,他唱歌一般,跳舞不错,但是他能够火起来,还是因为二十岁时参演了一部电视剧,《轮回》,然后就在高丽国火了。”

“之后回国演了几部电视剧,出演过著名导演的作品,虽然只是个男四号,却也吸粉无数,后面又参加过两部综艺,开演唱会,抽空还要配合高丽国那边的公司进行工作,可以说行程很紧。”

“不过嘛,今年三月份他的合约就到期了,很多娱乐公司都想签他,但被拒绝,目前有消息传,他可能要自己开工作室。”

“至于他的经纪人吴丰青,就没什么特别的了,而且你们俩之前见过吗,如果没有的话,我怀疑他是替别人送的花。”

既然要查,就要查个清楚,刘易和他的经纪人吴丰青,苏念安都查了一下,但太深的资料还真不好找。

宋时宜又想到,那天晚宴上的男人。

啧,真麻烦。

如果明天没人来送花的话,那宋时宜就当作没发生过,但他要是再搞事的话……

还有五天就要去马尔代夫了。

薄靳夜和宋时宜白天几乎没什么时间能凑在一起,每天中午一起吃的午餐,也变成了分开吃,或者薄靳夜让助理送过来。

送花这件小事,在白天的工作里连一点地方都占不到,宋时宜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可要是刘易让人送的,那这件事就不一样了。

网上能够查到刘易之前公司的电话,可是私人电话却没有,甚至想要找到吴丰青的手机号,也要稍微费点功夫。

只能等明天了,明天不管有没有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送过来,宋时宜都要想办法联系一下。

她跟刘昕算是情敌?还是什么关系呢,总之不是朋友,那刘易的举动就很不对劲了,宋时宜总要搞明白他为什么这么做。

很快,车子开到家了,苏念安今天很有兴致,想自己做晚餐。

宋时宜没事,干脆就去打打下手。

黄豆蒸猪手,蒸贝贝南瓜,酸辣莲藕,再来一个全是小料的杨枝甘露。

冰箱下层有很多冰碗,很适合喝奶茶,喝咖啡,或者吃拌面,吃完之后直接扔水池里,自然就化开了。

后院有桌椅,而且还有很大的遮阳伞罩着,两人直接把饭菜端过去,开吃!

不过现在宋时宜有个习惯。

那就是,吃饭之前拍张照片,给薄靳夜发过去。

不过三秒钟,对面就回复了。

一只可怜兮兮的小鸭子,很是伤心的模样。

【我还在加班,某人都已经吃上饭了。】

【原来薄总这么努力,居然还在加班啊,失敬失敬,等我吃完再找你哦。】

宋时宜只回了一条消息,就放下手机专心吃饭。

如果是一个人吃饭的话,宋时宜可能会找点下饭剧或者综艺,但身边有人的话,她就不会玩手机了。

两人边吃边聊。

“没想到这里看晚霞也好美,之前每次回来都直接进屋子,倒是很少在其他地方转转。”

“十月一可能要加班,忙完这段时间你也出去玩几天,不能老是工作,毕竟人生不止工作。”

说到这里,宋时宜突然想起一件事,问道:“对了,前天我让你跟我们一起去吃饭,你不去,说有约了,是怎么回事?”

“是前段时间认识的一个朋友,前天说是要请我吃饭,我就去了呗。”

苏念安说的很坦然,确实,她之前会收到一些邀请,什么生日宴啊,派对啊,唱K之类的。

不过来这边工作之后,苏念安就摒弃了那些费时费力,还没有什么用的聚会。

两人边吃边聊,很快就吃的差不多了。

宋时宜不喜欢浪费食物,除非实在不好吃,或者难以下咽的。

再说苏念安的手艺那是比薄靳夜还要好不少的,每次吃苏念安做的饭,宋时宜都能多吃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