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性行为之男生女生大调查
有关于性话题的调查总是很吸引眼球,日前又出了一个有关城市青年价值观的调查。调查报告说,有八成人赞成婚前性行为。而前几天出炉的一项调查中,大学生中15%的人无论如何也不原谅妻子不是处女,哪怕是被强奸之类的原因造成的。
而有更多的人对妻子不是处女很在意,认为会影响到今后的夫妻生活。
一方面很多人赞成婚前性行为,另一方面大多数男人有处女情结,这不是很奇怪吗?怎么会有那么多人认同婚前性行为?
如果被调查者是男人,那就很好理解。一些人会一面鼓吹或认同婚前性开放,另一方面要求妻子是处女。他们对外奉行开放策略,寻求新鲜刺激;对内奉行保守的策略,要求妻子是处女且从一而终。这是男权社会千年未变的思维定势,现代女性不应被“性解放”等貌似先进的花言巧语所迷惑。
如果被调查者是女人,那就不太好理解。怎么会有这么多人既知道男人有处女情结,又赞成婚前性行为呢?对性的追求,是幸福生活的一部分,基于爱情的性行为是美好而令人向往的。但作为社会弱势一方的女性朋友应清醒地认识到,没有走到婚姻这一步的婚前性行为,女性更容易受到伤害。这是冷酷的现实,在此谈男女平等对女性来说是绝对的不平等。
所以咱对八成人赞成婚前性行为非常不理解,如果受调查的人是男女各半的话,那么女性朋友对这方面的认识似乎出现了一些混乱。在此咱想说的是,婚前的性行为没有婚姻、法律方面的保护。男人赞成也许出于他们的私心,女性应多从自身角度考虑问题,不能人云亦云。
一个婚外情男人的日记
星期一
谢谢你星期六在我身上留下的印记,这印记足以将一个无辜的女人的心击得粉碎;她的伤心,她的绝望更加让我感到我是一个罪人,一个不可饶恕的罪人。这就是你,一个什么都不能给我,却一直在给我找麻烦,伤害着我和她还口口声声说爱我的女人!也许,我真的不能理解你的所谓的对我的爱!
昨天她很早就起床了,带着伤心和失望悄无声息地走了,留下了我和儿子,我再一次深深地感受到,这个家需要她,我不能没有家,儿子不能没有母亲,曾经,我们是令人羡慕的一对,现在,我们是令人羡慕的一家三口,不管走到哪儿,我们的回头率总是最高的,(当然我沾了她的光)大家都投以羡慕的甚至是嫉妒的目光,他们都被女主人身上那种经过风雨洗礼后的美丽和潇洒所折服,被她的宽容和善良所感动。 昨天一整天我就象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带着深深的罪恶感,孤独地坐在朋友的车里四处游**,我需要一个家,一个温暖的家,一个肉体和灵魂都可以栖息的地方,那地方不需要太大的面积,也无所谓豪华的装修,哪怕它只是一间小平房!
昨晚她又哭了,她不是一个轻易能掉眼泪的女人,我和她在一起这么多年了,她哭的次数屈指可数。她对我说不要别的女人碰我,说我们这么好的一个家,不要就这样把它毁掉了!然后,我们作爱了,她说她有了**,我说心情这么糟,怎么会有**?她说她什么也没想,于是就有了**。**,被一种悲凉的气氛笼罩起来的**,让我怎么都高兴不起来。
我真的不想再继续这个游戏了,我突然领悟到:在这个游戏中,我和她始终都是输家,再玩下去,我的家就要被毁掉了!我玩不起!所以我要提前退出!对不起!
星期二
我和她是同过甘苦,共过患难的夫妻,因此,我和她的感情也许是最容易在灰烬中重生的一种感情;何况,我们都是感情至上的人;何况,我们还有一个儿子;何况,我还是一个特别念旧的人。
星期三
很长时间了,我感觉都没有真正地开心过,就连笑容也是那么地苦涩和勉强。每次,当**一泻如注后,便只剩下无边的寂寞、恐惧和罪恶,我真的很难去拒绝“她”,这其中可能也有生理上的因素在里面;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已经找不到当初的感觉了,却还要在“她”的要求下违心地说“我爱你”。
我想说的是:有一种爱,一旦过去,是永远也回不来的。
星期四
我痛恨我当初的失落和迷茫,不然我是不会爱上“她”的。我老婆是一个美丽、善良而且很实在的女人,换句话说,是一个很适合做老婆的女人,可惜当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已经太晚了;而“她”呢?我觉得“她”不成熟,不懂得如何去爱别人和如何去珍惜别人对她的爱,所以我与她渐行渐远,我感觉现在的“她”好陌生。
当你觉得感情和肉体都有些麻木的时候,爱情已经离我们而去了!
星期五
时间过得好快,不知不觉又快到周末了;最近这两年总感觉光阴似箭,想想人的一生也就是如此,不知不觉就变成老掉牙的家伙了。我经常感叹岁月的无常,所以我也很珍惜眼前的幸福:有班上,有房住,有老婆,有儿子;夫妻生活虽然不如从前那般温柔浪漫、**似火,却也平淡温馨、自得其乐;告别了从前那段滥情的岁月,我常常想: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星期一
不知怎的,昨晚又梦见“她”了,醒来之后我不停地问我自己:“难道你还爱‘她’吗?如果不爱,为什么对‘她’念念不忘呢?‘她’到底还有什么值得你留恋的呢?”最后我给我自己的答案是:我爱的是以前的那个“她”,以前那个我并不十分了解的“她”。套用一句流行语就是:了解得越多,距离却越远。
星期二
她太敏感了,一回家就嗅出了“生人”来过的味道,当然也许有先入为主的思想在作祟。我无法去解释什么,也解释不清楚,我只知道我又伤害了她,深深地伤害了她,也深深地伤害了我自己。我不想把这件事告诉“她”,不想“她”为此“烦恼”,况且告诉“她”有什么用呢?就让我一个人去承受吧!
这个世界没有救世主,只有我自己才能救自己。
星期五
对于一个家庭而言,也许责任比爱情更重要;对于一个结了婚的男人或女人而言,对家庭负责,对孩子负责,对他(她)的爱人负责是最重要的;夫妻之间最刻骨铭心的是爱情,最义不容辞的是责任,最难能可贵的便是忠诚。于最后一条而言,我是一个不合格的爱人,所以我竭尽全力地去对她好,以求弥补我的过失,毕竟她是没有过失的,是无可挑剔的。然而,我能如愿吗?我对她的好能弥补我的背叛和虚伪吗?
星期一
我是一个男人,也许男人的痛苦是女人所无法理解的。这些年来,我默默地承受着很多很多,特别是近两年,有了儿子之后。我也有感情,但更多的是责任,我徘徊,我痛苦,有时候我真的觉得快撑不下去了,但是想想这个家,想想儿子,我又能怎样?况且我若离开这个家,我又能去哪里?哪里是我新的归宿?没有!
她们都是好女人,是我坏,是我感情不专一,是我自做多情,可是,事到如今,我又能怎样?对她们我满怀愧疚,可是谁又能理解我,谁能原谅我?
星期三
这样做朋友太危险了,我真的害怕自己又控制不住;但我又不想过于生硬地拒绝“她”,我不想伤害彼此的自尊心,要是“她”能想通就好了,大家通通电话,发一些离线消息就可以了,做最好的朋友,但就是不能单独见面。不管怎么说,我们再也不能发生那种关系了,我不想在这片走不出的感情沼泽中做无用的挣扎,不想再浪费时间和精力,不想让自己再受伤,也不想伤害别人。
忘记一切,重新开始。愿上帝保佑我!给我理智和冷静吧!
星期一
我宁愿你是我最好的异性朋友,在我最烦恼,最痛苦的时候,能够轻轻地对你诉说,能够听到你宽慰的话语,感觉很亲切,很自然,很坦**,很真实;还是做朋友好啊!少了一些莫名其妙的烦恼,少了一些不切实际的奢望,更少了好多刻骨铭心的痛苦。答应我,我们做最好的朋友好吗?彼此安慰,彼此鼓励,彼此关心,就象从前那样……不管你愿不愿意,当我想你的时候,当我想和你说话的时候,我会用这个QQ给你发离线消息的。
拒绝的代价
人生如旅途,虽然一路风景无限,但能留下记忆的却不是很多,可有些事物不仅留下永恒的记忆,而且让你终生难忘,刻骨铭心。它会是你心头永远的一个疤。你不愿意去触动它,揭示它就会鲜血淋沥,放在那里又总是隐隐做痛。
我是个不愿意回忆往事的人,因为我知道时光不能倒流,人生没有重复。但最近却总有一个梦境缠绕着我,让我不得不重温年少时的一件事,那是我心头的一个永远的秘密,它曾像十字架一样压在我的心里。多少次我曾提笔想写下这件事,可每次都是面对洁白的纸张我都是泪流满面,心如刀绞一般,一个字也写不出来,这么多年了我不知自己一直是在自责还是在忏悔,只是知道了什么叫命运。更知道命运这东西会在瞬时改写一切,残忍得让人心无宁日。我为自己十七岁时轻率的拒绝痛苦了近二十年,也背负了近二十年的良心谴责。
一九八五年对我来说是一生中最难以忘却的年份,那一年我面临高中毕业。我记得也是在这样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五月,大家为了迎接高考,都如同电动机开足了马力。那个年代很纯净也很清新,那个季节也很温暖也很和煦。爸爸妈妈为了我能取得好的成绩已经开始对我加强训练,当时是爸爸补物理,妈妈补化学,杨阿姨补生物,李叔叔补数学,我同李剑飞(也就是我在这篇文章要提到和怀念的的让我永远不能忘怀的人物)还有其它几个老师家的孩子每天下晚课后还要继续在一起学习。李剑飞是杨阿姨和李叔叔的儿子,杨阿姨是我妈妈大学时的同学也是最要好的朋友,妈妈和杨阿姨毕业后分在同一所学校,妈妈教化学,杨阿姨教生物,我和李剑飞小时候在一个幼儿园里长大的,他大我九个多月。他们家是三个男孩子,我们家是三个女孩子,小时候我记得大人们常说把我们俩人交换的事,也开让我长大做儿媳妇的玩笑。我想我们俩人应该算是俩小无猜,青梅竹马。
后来我们长大了,知道害羞了,大人们也就不说这样的话了。我们上小学和初中不在一所学校,接触得也很少,只是每年过年时两家在一起吃饭时能见一面,但可能青春期一些朦胧的性别意识我们一句话也不说。到了高中我们俩人却考入同一所学校在同一班级,即使这样也是很少说话,三年中我们说过的话是有数的几句。他长得很帅很英俊,个子高高的,穿着也很清爽干净,性格 有些内向,用现在的话讲应该是那种很阳光的男孩儿。我们到了高考临近的几个月里,学习很紧张的,他们家离我们学校很近,我经常是下晚课后直接到他们家补课,也在那里吃饭,然后他再骑车送我回家,一路上我们默默无语,偶尔眼神不经意地撞到一起,大家脸会像红布一样赶紧低下头,只是到分手时说句再见。他到我们家补课也是如此,那时我只是很希望妈妈多做一些好吃的,我记得他的饭量好大的。当时大家真的很单纯很矜持很传统,我们在小心翼翼地掩饰彼此的好感,但在学习上暗暗较劲,当时他的理科很好,我文科要比他好。可我们从不相互探讨问题,也不交流经验,我们不知道怎样相处。
但有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永恒不忘。那是到了六月份,天气很热了,可能是为了保持室内的凉爽,同学们总是在教室里泼很多很多的水。一天中午,我不知怎么了脚下一滑,整个人摔倒在地,那时学习很累,我血压有些低,现在想起来应该是旋晕症。我记得很清楚,我当时是穿着白色带有淡雅的粉红花连衣裙,头发长长的很宁静很漂亮。当时我趴在地上根本起不来,摔得太重了,整个衣服全沾满泥水,脸和腿全都磕破了流血了,头发也脏了。我当时是感到委屈又感到疼痛还觉得难堪,趴在地上就哭起来,同学们都不知所措,我不知道后来怎么回事,只记得他把我扶了起来,让我到他们家去休息一会儿,然后要背我下楼,我记得那时他的目光很坚定很清澈很纯净,那是让我一直怀念的眼神,但我坚决不同意 。那时候男女同学是不说话的,他这样做也许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可同学们却没有一个嘲笑没有一个有异议的相反却一起把我扶送下楼,那时的我们真的很坦**很友爱很真挚。到了他们家后他马上烧水,然后把杨阿姨的衣服找给我,自己到阳台上去了。我换洗完后他进来看到我噗吃一下笑了,我当时好害羞好生气好尴尬,他也许看出我生气了,然后他红着脸倒歉说声对不起,我现在想想他当时笑的理由可能是看我穿着他妈妈的衣服感到有些好笑,我的个子高还瘦,而杨阿姨是很胖很矮所以他一定是感到滑稽。他让我在他们家休息, 但那时已经到了高考冲刺阶段,我哪能敢耽误一点时间呀,我们还是一起去上课了。
转眼就进入了黑色的七月,流火的七月,让人心惊胆颤的七月。经过三天紧张的决定成败的考试后,我们彻底地放松了,好像飞出笼子的小鸟,尽情地玩耍,尽情地飞翔。那时报考自愿是考完试估完分后,我们俩人估的分数不差上下,自愿也是俩家父母一起商量报的,我们报的学校大体相同。在发成绩之前我们都没事可做,把课本扔得远远的,他总是和我们班一些男女同学来我们家玩,我们很开心地交谈,也憧憬上大学后的情景。可有一天他一个人来的,我们也是毫无顾忌地说些学校里的事,也说小时候的有趣味的事,说今后的理想,我发现他是那么善谈的一个人,也是很有抱负的人。总之,我记得那天我们说了很多很多。后来他突然吞吐起来,我问他怎么了,他脸红了,说有句话不想说还想说,我就说,你想说什么就说吧,他说你应该知道我想说什么,是的,看到他的眼睛里那份真诚,那份羞涩,那份欲语还休的样子,虽然年龄小,但我也明白是什么含义。我知道他要说什么,我的脸也腾地红了,马上把目光投向别处,狠狠地咬着嘴唇低着头说我不想听你要说的话。我们沉默了好久,那时静得好像空气都凝固了,我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听到窗外习习的风声和小鸟的鸣叫声。后来他又怯怯地说,明天我们去红岸公园玩去好吗?我很绝然地说:不行,我不去。我忘记了他后来是怎么走的,但我记得他当时的表情,脸红红的,眼光是那么的失望,那么散淡那么迷惘。。。。。。我妈妈下班后留他吃饭他没同意,我不明白自己当时为什么要那样说,是怕同学们笑话,是怕家长责怪,是怕别人说早恋,还是女孩子的自尊心在做怪,反正我是一点也没犹豫地拒绝了他,连个表达的机会也没给他。其实我心里是多么的喜欢他,喜欢他的才学,喜欢他的英姿,喜欢他的含蓄,喜欢他的纯洁。。。。。。可由于年少,由于不懂得表达思想,由于不知道珍惜二字的含义,我犯下了一个一生不可饶恕的错误,让我直到今天不能忘怀那个下午,不能忘怀那张失望而又羞愧的脸。它像一个标记一样永远刻划在我心灵的深处,时时折磨着我,
那是第二天傍晚,就是八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妈妈爸爸很晚才回家,回来时妈妈的眼睛红红的,爸爸也是满脸悲伤的样子,我茫然不知所措时,妈妈告诉我三胖(李剑飞的小名)刚刚死了,是和他初中同学一起去游泳,江里有一很深的大坑,不知怎么掉下去溺水死了。我当时是大脑一片空白,没有了思想,没有了意识,感到什么都不存在了,傻子一样地呆在那里,我没有哭声,没有泪水,没有表情,没有话语。后来我生病了,我发烧了好长时间,整天昏昏沉沉,那一夏天我是在极度悲伤中度过的。妈妈后来说她理解当时我的感情,也了解我的心里感受。二天以后,也就是七月二十四日,他收到了大连海运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可他再也看不到了。我不知道世上有没有天堂,但我知道如果有他一定在的,在那个没有纷争,没有罪恶,没有拒绝的适宜他性情的美好国度里。我不知道是否有上帝,但心里一直在为他祈祷,让上帝多关爱他一些吧。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那个夏天,我沉默了,我用沉默缓解内心的剧痛,我用无数的诗篇渲泻心灵的愧疚。我想那应该算是我的初恋吧,虽然一切还没来得及开始就已像风一样消失了,可那份美好的感情却在我心中永远完美地保存,我不敢让它有一丝污染,它像是我胸口一个朱砂痣,它像我灵魂深处的一块宝玉,我不敢示人。他象蝴蝶一样在那个夏天还没来得及绚烂 就飞走了,他象鲜花一样在花季还没来得及盛开就凋落了。可他在我心中却永存,永远是那清澈的眼睛,永远是那羞涩的笑容,永远是球场那矫健的身影。。。。。。
我常想,人生如果能有假设应该多好,假设他想对我表达喜爱,我一定会给他机会的;假设他再邀请我出去玩,我一定会答应的;假设我那天没有拒绝他,他一定不会去和别人游泳去的;假设他没有去游泳,那么他一定不会死的;假设他没死,他现在可能是一名温文尔雅的高级知识分子,或是一名政绩出色的领导阶级,也可能是一名潇洒如云的商人;假设他还在,那么我们现在可能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可是这么多假设,能换来什么呢,只能换来我更深的自责,更痛的回忆,更多的泪水。岁月的流逝能抚平很多创伤,但那道疤痕会永远留存在我心中。
爱的位置
他和她是在一个朋友的生日PARTY上认识的。她在一家公司做财务总监,他则经营一家小小的咖啡店。因为地角有些偏僻,咖啡店的生意有些清淡。
见她第一面的时候,他就被她身上散发出的高雅气质给深深吸引住了。朋友的未婚妻与她在同一家公司任职,当他知道她仍是单身贵族之后,便主动发起了“攻击”。
她对他的印象也不错。不久,俩人便相恋了。
他经常约她到咖啡店来,然后亲自为她煮上一杯香气四溢的咖啡。他俩一边品着咖啡,一边聊天。时而,他还要起身去照顾一下生意。这样的日子,温馨中透着浪漫,她喜欢那种宁静的氛围,更喜欢他那真诚的眼神和略带孩子气的笑脸。
每到5月樱桃熟透的时节,他总会抽出时间来,驾车带她一起去山里采樱桃。那一簇簇火红的樱桃点缀在葱茏的叶丛中,远远看去,每一棵樱桃树都变成了一个用绿玉和红玛瑙精琢而成的盆景。在樱桃园里,她兴奋得像个孩子似的,不停地伸手采摘下一枚枚红樱桃,放入嘴里。见她吃得开心的样子,他总是在一旁提醒说:“不要多食,会闹肚子的……”
像他俩一样的情侣游客很多。樱桃树容易够到的位置,大都剩下了一些生得较小的樱桃粒子。她仰着头,在叶丛中寻找,她指着高处那些没有被采摘过的樱桃说:“那些樱桃又红又大,一定好甜好甜!”
尽管樱桃树大都长得不高,但是樱桃园的管理者有规定,游客在采摘樱桃的时候,不准借助工具,以防止游客在采摘的时候不慎将树枝折断。因此,瞅着高处那些又红又大的樱桃,他也有些为难。
他忽然想起童年时候玩的一种游戏,便俯下身子对她说:“来,我驮你摘! ”
起初,她有些难为情,但最终,还是被他说服了,便跨到他的肩膀上。她的身材纤瘦,他没有费多大气力便将她驮了起来。坐在他的肩上,她感觉自己忽然变成了一个巨人,那些生在高处的樱桃唾手可得。她一边笑着,一边在翠绿的叶丛中挑选那些大个儿的樱桃。她还会把那些最大个儿的樱桃,塞入他的嘴里作为“赏赐”。
其他一些情侣,看到他俩的办法很实用,也纷纷模仿。一时之间,樱桃园里飘出一阵阵开心的笑声。
3年之后,他俩结了婚。
婚后的第一个春天,他俩又一起去摘樱桃。她想起曾驮在他的肩上在树丛中穿行采摘樱桃的情景,忍不住笑了起来,便兴奋地说:“再驮我摘一会儿樱桃吧!”随后,她摆出跃跃欲试的姿势。他思忖了一会儿,竟然微笑着摇了摇头。她没有执意要求他像以前那样驮自己,然而内心却生出一股莫名的失落。
在往回赶的路上,她盯着车厢里那一袋丈夫为她采摘的红樱桃沉默不语。他仿佛猜透了她的心思,便关切地问:“你今天玩得不高兴,是不是因为我没有像从前一样驮你呢? ”
她故意露出一丝笑容,但是仍掩饰不住内心的失落。
他踩下刹车,异样真诚地解释说:“现在我们和以前不同了,我们的身上有更多的责任。”说到这里,他用手指了指她肚子,继续说:“我可不想让孩子有什么闪失。”此时,她才明白他的心思,依偎在他的身边,眼里蒙上了一层幸福的泪花。
恋爱与婚姻,更像是一次位置的改变。恋爱的时候,总是一方对另一方百般呵护,不惜将对方驮在肩上;而婚姻是需要两个人面对共同的责任,一方从对方的肩头落到实处上。
和你一起错过
那时他们刚刚大学毕业,在一个小的工厂里打工,生活有些孤寂和无聊。晚饭后她常常去找他,让他陪她下几局跳棋。于是床前的书桌成为他们固定的战场,房间里常常回**着她近乎放肆的笑声。他总是输。输了不服,再来,还是输。他不解,为什么你总能赢我?她笑,因为你傻,总是错过关键的几步。
好像任何游戏都经不起时间的无限抻长。几个月后,他们开始逐渐对这个游戏失去着兴趣。于是她再一次在他面前感叹,她说生活好无聊啊。他说是这样,不过我们可以赌赌钱。她问赌什么,怎么赌。他说就赌跳棋,每天玩三局,两胜制,败者输掉一块钱。她说那好啊,这等于你在扶贫嘛。他笑笑,那可不一定。
当然一定。事实上他从未赢过。三局两胜制让他偶来的一局胜利派不上任何用场。一个月后他用她的身份证办了一个存折,存下31块钱。她说你动真的啊。他说那是,愿赌服输。她说你先替我留着吧,反正接下来你还得输,等攒够一千块钱再一起给我。他说那行,就这么定了。
仍是输。每晚输掉一块钱,几乎成为他固定的生活内容。每个月他都会去银行存些钱,然后向她汇报:100了啊,300了啊,500了啊。其实他并没有让她,他真的想赢,但总是赢不了。他说真奇怪,怎么总赢不了呢?她敲一下他的脑袋,笨蛋!关键的一步啊,你总是 走错!
存折上的数字在五百多块的时候突然停住了,因为她离开了那个工厂,奔向遥远城市的一个很有名的公司。其实这是早晚的事,他知道她的心早就停在远方。也通电话,他说,我还存着你五百多块钱呢。她说不够,差得远呢。他说那接着来?她说好。
他们开始在网络棋室里下棋,仍然三局两胜,仍然赌一块钱。他们会一边下棋一边聊天,她给他讲她的新同事,讲那个城市的小吃,讲街心花园的一棵枣树,讲她的减肥计划和进程。他问她想不想他。她说,想,当然想,非常想,你又输了一块钱!他看看,果然,他的棋子尚在途中,她的棋子却似士兵般,稳稳当当地挺进了他的营盘。
有时候他想说自己喜欢她,可是他总觉得时机尚未成熟。时机尚未成熟,怎么开口呢?她是那个很有名的公司的白领,他不过是一个小工厂的工人,这样的高攀,怎么能够开口呢?后来他认为自己应该豁出去,他认为眼前的这些不应该成为他的障碍。他给自己制定了一个时间表:只要存折上的钱存够一千,他就会告诉她,我爱你。他瞅一眼存折上的数字,已经快900块了。他暗喜,不过还有半年。
他终于能够赢棋了。但是他不想赢。他恨不得赶紧输掉100块钱。后来他真的开始让着她。他每天都要去存钱,每天只存一块,随着存折上数字的增长,他感觉自己,正在奔向幸福。
终于有一天,那张存折上,存满了999块钱!他想,明天就该向她表白了,甜蜜的紧张伴随了他整整一个晚上。他哼起那首歌,999朵玫瑰,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傻笑。
第二天上线,去棋室找她,不在。打她电话,关机。给她发电子邮件,不回。他慌了。他好像从来没有这么慌过。他的口袋里装了一块钱零钞,此时,却怎么也输不出去。
他仍然在约好的时间去棋室等她,她终于出现了。他们开始下棋,他下得昏招百出。他问她你知道存折上现在有多少钱吗?她说近一千了吧。他说是的,如果今天我还输掉,就是整整一千块。你知道这999块钱代表着什么吗?她说什么。他说这等于说我们共下过2997局,假如每局用时半小时,等于我们共用时1498个小时,等于我们不吃不喝不睡觉,一连下了62天跳棋——也就是两个多月。她说天啊,你没算错吧,怎么这么多?他敲过去一个笑脸,却突然问,昨天为什么没来?她答,我去拍婚纱照了,对不起。
他的脑袋“嗡”地一声。他不知道这句“对不起”的准确含义,是因为昨天没来棋室,还是因为婚纱照?总之他马上输掉了三局,输得比哪一天都快。
原来暗恋是不能零存整取的,这无疑会贬值。他想。
他们再也没有下过棋。几个月后,她把自己嫁了。婚礼那天,收到一个信封,打开,掉出一张存折。存折是从九百多元开始存起的,显然,他已经更换了多个这样的存折。每天,存折上都会顽强地多出一块钱。最后的数字,恰好是1000元。看着那些日期,想起他们三年多来的日子,便红了眼睛。
存折的里面,夹了一张字条:现在我终于可以赢棋。但我还是输了——我错过最关键的一步——祝你幸福。
情故事
这是发生在旅游景点里的一个真实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两位老人。
一天,两位老人离开旅游团,相携着到山崖上看夕阳。夕阳无限好。西天燃烧着橘红的霞光,犹如一场缤纷而下的太阳雨,溅落在山石草上,跳动着灿烂无比的阳光。 两位老人如醉如痴地欣赏着这无比美景,突然,她感到身边有一个东西往下坠落,她下意识地伸手一拽,拽住的正是她失足的丈夫。她拽住他的衣领,拼命往上提拉,但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济于事。他悬在山崖上也不敢随意动弹,否则两人都会同时摔落谷底,粉身碎骨。她拽着他实在有些支撑不住。她的手麻木了,胳膊又肿又胀,仿佛随时都会和身子断裂。她意识到瘦弱的胳膊根本拉不住他太沉的身体,她只能用牙齿死死咬住他的衣领,坚持到最后一刻。她企望有人突然出现使他绝处逢生! 他悬挂在山崖上,就等于把生命钉在鬼门关上,在这日薄西山的傍晚,有谁还会来到山崖上?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他说:“放下吧,亲爱的……” 她紧紧咬住牙关无法开口,只能用眼神示意他不要吱声。 1分钟过去了。 2分钟过去了。 10分钟过去了。 冥冥中,他感到有热热的黏黏的**滴落在他的脸上。他敏感地意识到是从她的嘴巴里流出来的血,还带着一种咸咸腥腥的味道。他又一次央求她道:“求你了亲爱的,放下我吧!有你这片心意就足够了,面对死亡,我不会埋怨你的……”
她仍死死咬住他的衣领,无法开口说话,她只能用眼神再次阻止他不要挣扎。1小时过去了。 2小时过去了。他感到有大颗大颗热热的**滴落在他脸上,他知道她七窍在出血了,他肝肠寸断却无可奈何。他知道她在用一颗坚强的心和死神相抗争。他幡然感悟到生命的分量此时此地显得无比沉重,死神如鹰鹫般拍打着有力的翅膀,时刻向他俯冲、袭击,一不小心生命就会被包埋在蚕茧里终止了……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旅游团的人们举着火炬找到了山崖边,终于救下了他俩。她在不远的一家医院里住了好长时间。 那件事发生后,她的整个牙齿都脱落了,并从此再没有站起来。他每天用轮椅推着她,走在街上,看夕阳。他说:“当初你干吗拼命救下我这个糟老头子呢?亲爱的你看你,牙齿……” 她喃喃道:“亲爱的,我知道我当时一松口,失去的不仅是你,也是我后半生的幸福……” 他推着她向夕阳走去
痴情是一种很难治愈的病
闲暇时翻开几本杂志,篇篇都是死去活来的爱恨情仇。也许女人真的是为感情而活的动物,再理性、再成熟的女人一旦陷入感情,便会失去理智。裴多菲一首为呼唤自由而写的名诗,经过许多痴情人的使用之后,只剩了前面两句:“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痴情,已经演变成了一种怪病。
痴情这种病也如其它病一样,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爱情来到时,没有人会追究其原因。任何的逻辑推理与科学公式都不适用于爱情,爱的魔力使得无数人常常“明知不能为而为之”。然而,爱情逝去后,刨根问底、穷追不舍或者日省百遍、沉沦自虐几乎成了一种通病。尤其是失爱的女人,心里都有十万个为什么,诸如“他为什么不爱我了”之类。这些 为什么让女人们在爱的独角戏里沉迷、沉沦直至沉没。
我们每个人都曾有过生病的经历。当你在病中时,虚弱的身体、憔悴的面容、痛苦的表情会让爱你的亲人们充满怜惜并尽心照顾。但是,你会因为眷恋这种怜惜和照顾而愿意留在病中吗?同样,我们也都有过大病初愈的感受。那时候,亲人脸上欣慰的笑容比医院外的阳光还灿烂。为了这笑容,谁不愿意早点康复呢?
但是,这一切逻辑对于病在痴情中的女人却不适用。她们总是希望用自己的怨和恨来触动一颗已经不属于自己的心。何其难也!且不说这样做是多么的无望,既便那颗心还有一点你的位置,难道他的痛苦会比他的快乐更让你高兴和满足吗?很欣赏张晓风的一句话:“无论何时,我最爱的,都是你的笑。”真爱,莫过如此。台湾著名时事评论员、节目主持人,被李敖称为“台湾最聪明的女人”的陈文茜说过这样的话:“我不一定有能力与别人长久相爱,但我很有能力和别人分手,不论是我负人还是人负我。”她让我叹服。
治疗痴情,必须学会忘却。谁也无法抹去生命的烙印,但我们可以选择忘却伤害记住美好。清理人生路上丛生的杂草,留下鲜花和绿树,那么,无论何时回首,你看到的都是美丽和阳光。“爱情只是生命的中的插曲,不是生命的唯一,更不是生命的全部。生命,永远高于爱情。”这是一位社会学家的名言。
是的,痴情是在亏待生命。生命,永远高于爱情。
鱼眼中的爱情
第一次她与男友吃饭,哦,不,是以前的男友了,是在一家淡水鱼餐馆。
那时,她刚大学毕业,很矜持,话很少,只低低的笑。
一条鱼,一条叫不出名字的鱼,是那天饭桌上的唯一的一个荤菜。鱼身未动,男友先掀起鱼眼放在他的面前:“喜欢吃鱼眼吗?”
她不喜欢,而且她从来不吃鱼眼,但却不忍拒绝,羞涩的点了点头。
男友告诉她,他很喜欢吃鱼眼的,小的时候每次吃鱼的时候,奶奶都把鱼眼掀给他吃,说鱼眼可以名目,小孩吃了心里亮堂。可奶奶死了后,再也没有人把鱼眼掀给他吃了。
其实想象鱼眼也没有什么好吃的,男友笑着说,只是从小被奶奶宠惯了,每次吃鱼,鱼眼都要归我。以后,鱼眼都要归你了,让我也宠宠你。男友深深的凝视着她。
他想不明白,为什么鱼眼代表着宠爱。明不明白无所谓,反正以后只要吃鱼,男友必先把鱼眼掀给她,再无限怜爱的看着她吃。
慢慢的,她习惯了习惯了每次吃鱼之前都矫矫的翘起小嘴等着男友把鱼眼掀给她。
分手,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那时男友一再市中心买下了一栋房子打算结婚了。她哭着说她不能,不能在这个小城市过一生,他要的生活不是如此。余下的话她没有说————因为她美貌、因为她富有才华,她不甘心在这个小城市过一辈子,作个小小的公务员,她要如男人一样成功,要做女强人,要实现她年少的梦想。
他送他走的时候,走的很决绝,她连头都没有回一下。
再外面拼搏多年,她的梦想终于实现了,她已经拥有一家象样的公司,可爱情始终以一种寂寞的姿态存在,她发现自己根本就不可能爱上谁了。
这么多年再外,每有宴席必有鱼,可再也没有人把鱼眼掀给她了。她常常的在散席离开时回头看一眼满桌的浪迹,与鱼眼对视。
一次特别的机会,她回到了她从竟生活过的小城。昔日的男友以为人夫了,她应邀去原本属于她的房子里吃晚餐。
他妻子做了一条鱼,他张罗着让她吃鱼,他掀起一大块细白的鱼肉放在他的碟子里,鱼眼给了他的妻子。
这么多年无论多苦多累都没有掉过眼泪的她,忽然就哭了......
青衫红袖
1.
这年米卢吧中国足球踢进了世界杯。
长衫不爱足球,但爱抽烟。长衫喜欢抽一种叫茶花的牌子烟,有淡淡的茶香。长衫习惯在蓝色氤氲里沉思,把头深深的埋进膝盖。在地上积了一层散漫琐碎的烟灰和一根轻笼曼纱的烟蒂之后,拍拍双手,大踏步离开。
洒脱而随意。
秋天,法桐在黄昏里婆娑生姿,摇曳一身的辉煌,沙沙作响,似少女裙摆的吊钻。
闪亮而有厚度的质感。
长衫手握一支长箫,伴着翩翩起舞的落叶,把黄昏吹进五彩斑斓的边缘。
长衫把十二色的颜料混成P色,用长箫作笔,在黑白底片上署名。
长衫。
红袖蹑手蹑脚的走过来,轻轻摘下长衫的墨镜。
你为什么总是吹最凄惨最悲情的歌赋呢?
那是因为我想还世界真实。
不,你错了!世界并不如你所说的那样。
可这是我亲眼目睹的啊!
那是因为你戴着这副可恶的墨镜。你把它取下来,世界也许就是另外一个样了!
从此,长衫不再孤单,因为有了红袖。茕茕孑立的法桐也多了两个活泼可爱的伙伴。
每个黄昏来临之际,红袖都会采来大把大把的野花,然后依偎在长衫温暖的怀抱,听长衫那悠远而绵长的箫音。一起看恢弘的落日隐遁地平线。
每一个清晨来临之际,长衫都会把箫声吹得最柔最远,然后凝望着红袖泪光点点的双眸,嗅着红袖那来自异性特有的体香和着野花的浓烈。一起看壮丽的红日争脱地平线。
露水儿滋润黄莺甜美的鸣唱,含羞草涨红了脸把头低下。
长衫一曲一曲的吹着箫赋,双眉紧锁,那么投入,那么专注,似乎像让每一个音符都圆润、清脆、且充满灵异。红袖全神贯注,那么细致,那么向往,似乎执意想听清楚五线谱上每一个音符跳动的脉搏。
然而这五线谱上走动的哪里又是简简单单的音符呢!分明是两颗年轻鲜活的心在悸动啊!
红袖生日这天,长衫在法桐的虬枝上挂满红烛,星星点点,银光璀璨,美得像罗马的古市、埃及的宫殿。各式各样的彩灯星罗密布。大大的展开的横幅,上书:长衫永远离不开红袖!
这晚,红袖哭了,是高兴的哭,感动的哭,哭得泪流满面。泪水冰花却手舞足蹈。红袖望这长衫那放射出熠熠神采的双眼,噗嗤一声笑了。她轻轻的走至横幅跟前,将“不”换到“离”的前面。长衫使劲的点点头,仿佛要用尽一生的力气,仿佛这一点头至关重要,肩负着伟大的诺言和重大的责任。
长衫兴奋的拥着红袖跳了一支只有他们两才会明白的舞蹈。然后又坐在那快像皮垫一样松软的丑石上,为红袖吹了一支只有生日才吹的歌。
就这样,红袖爱上了长衫。
长衫开始和红袖闪电般的恋爱了。他们的关系像冬天里的火苗,干材烈火,顺风而起,见势而旺。
日子在甜甜蜜蜜中度过。
然而有一天,世界变了,全变了。
这天,长衫依旧坐在那快丑石上,吹着曲。红袖依偎在长衫温暖的怀抱,满是新奇的看着这个幸福的世界。
突然,一阵凉风掠过,尘土飞扬。蒙尘中落下一物件,长衫静静的注视着它停止了箫声。红袖迅速的跑过去,想瞧个究竟。
是丝绸吧?
不,它是一件上好的衣服。
没错,那是古司马的青衫。
它看上去很华贵,而且肃目。
红袖庄重的捧起青衫,晶莹的泪滴滚落在上面,打湿了蒙尘,并粘出鲜艳。
长衫想起有个叫贾宝玉的男人曾经说过女人是水做的,叫三毛的女人也这样说了。看来确实有点道理,因为这根本不值得感动。
红袖仿佛听到了得得的蹄音,扬起一路黄尘,奔走在青石板铺就的市井古道。故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而她此时就坐在那片彪悍威武的枣红马上,周遭是许许多多艳羡的目光,人们惊羡她的美丽,一如惊羡她的马。
长衫扬起长箫,将一段悠扬吹得曲高和寡。
红袖捧这那件青衫,青衫需要红袖来陪衬,红袖也只有续在青衫的后面,才能彰显生命的光彩。
长衫无语,继续他的箫音。
一滴浊泪滑过长衫的鼻翼,轻巧的打在长箫的一个音口。
箫声变得暗哑而沉闷,回肠**气。鹧鸪站在高坟上啼血,乌鸦一声剪破雾霭阒寂。法桐跌下最后一片落叶。
红袖走了,捧着她的青衫。
陈明唱过《等你爱我》;余杰写了《等你敲门》。
长衫说,他会一直在这里等红袖归来。
中国足球步入世界杯的大门,还没有真正的登堂入室,又被一记惨痛的踢了回来。
2.
这年,台湾大选。
陈水扁凭这那句“希望最美,有梦相随”在台北作竞选演说。
长衫操起拖鞋,扔了过去,并破口大骂陈水扁的那句简直可以参评本年度最晦气的竞选口号。这位台湾政要难道就不懂得已经是“不知魂已断,空有梦相随”了吗!
香港回归了,大英帝国都投降了。你台湾一个小小的孤岛又能翻出什么浪花呢!
然而这些都不关长衫的事。
无论世界怎么变化,长衫依然坐在法桐下的丑石上,吹他的箫,静静等待他的红袖归来。
法桐是一种反季节植物,长衫一直这样认为。
因为,在夏天它会穿上一身又浓又密的戎装;而冬天却一丝不挂,脱得**裸的。
长衫想,这法桐真不害臊。
直到有一天,当他走进远处的一片林子。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不只有法桐,而且还有其他许许多多的树木和法桐一样反季节,一样不害臊。
长衫依旧每天都去法桐下的丑石上吹箫。只是有一件事他始终不明白,那就是陈水扁竟然凭这那句最晦气的口号,竞选成功了。
红袖毅然追随司马青衫远游,她们不是骑着高头枣红马,而是钻进舒适的奥迪。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一年一年的过去了。正如爱默森在《DAYS》里所预料的那样,一切都显得追悔莫及。
应该把箫声继续下去,长衫这样想,无论世界怎样变化。
在法桐换了几身衣服之后,长衫想,法桐的衣服总是那么几件,格调不及英格兰的呢裙,色彩赶不上印度的棉麻,可它却愿意穿。
月亮落下去,又升了上来。虽然张小娴曾经说过那是长脚乌龟的缘故,但它一样不厌其烦,每天固守一个轮回。
花儿谢了,总会有凯的时候。
长衫想他会等待花开的那一天的。他要看到风过群山,花开满山正烂漫。
3.
这年,连宋访问大陆,阿扁意外的送上祝福。
这年,火箭梦断达拉斯,小牛成为历史上继胡人、火箭之后,第三支在主场连败两局又扳回的球队。
长衫也终于等来守得云开见日时。
红袖回来了,一身旗袍剔出玲珑身材,款款细步,盈盈浅笑。所过之处,留影遗香,蝶飞蛾舞。
长衫依然坐在法桐下的丑石上,用陈旧的箫声迎接红袖归来。但悠远而绵长的箫音,此刻听来似另类的花殇。
古老而倔强。
一曲终了,长衫起步离开。
洒脱而随意。
而箫声依旧在山谷里久久回**。像老人们慈祥的面容,宽容一切的弥勒佛肥硕的耳朵和厚厚的嘴唇。
红袖急匆匆的赶来。然而她没有见到长衫。长衫已经走了,只有尚存余温的丑石和千转百肠的箫音告诉她:长衫曾经一直都默默的守侯在这里,为她吹那最远最柔的箫音。
红袖大声的呼唤长衫的名字,然而没有回音,连山谷都不再回声。法桐傲然的仰望苍窘,又似一位看破红尘的禅师。现在,只愿静坐。
长衫决定离开这儿,离开可爱的丑石,离开和蔼的法桐。长衫要携着这支长箫远渡重洋,到大洋彼岸的国度——斯里兰卡,追寻他的天籁。在那里把箫音发挥到极致的纯青。
长衫原本打算去布拉格,因为那儿曾经住着上帝的逆子卡夫卡。可是人们告诉他那儿也是昆德拉的故乡,于是他决定改去斯里兰卡。
今天长衫就要乘上这次航班远行,在离开前,他要好好看看这片他所熟悉的土地,并作最后一次仰视,且奉上他最神圣的注目礼。
然而,匪夷所思的是他看到了一株法桐。这怎么可能呢?
法桐静静的矗立在机场的入口处,枝繁叶茂,郁郁葱葱,绿的流光,青的滴翠。这里怎么能生长法桐呢?
正在这时,有一位老清洁工打这儿经过。长衫急急的叫住他:老伯,这里怎么会有法桐呢?
呵呵,小伙子,可得看清楚啊,这哪里是什么法桐,只是大陆土生土长的一棵梧桐哦……。梧桐对水和无机盐的需求都很少,生命里旺盛的很哦……,容易活的……
哦,原来是这样!
长衫迷茫的望着这株“法桐”。但此刻他更清楚的是,自己错了,从一开始就错了。原来一切都只是一场误会,阴错阳差的误会吧了。
红袖远远的就看到了长衫,当然她也看到了这株法桐,她相信这株法桐比她更能留下长衫。
红袖撕心裂肺的朝这边冲过来,并呼喊着长衫。就在这时候机室里传来了旅客登机的广播。长衫没有回头,迟疑了一下,便迈开大踏步,朝机舱走去。
洒脱而随意。
红袖在后面呼天抢地的哭喊,凄惨寒绝。
长衫从容的抽出长箫,最后一脉奏响那支熟悉的旋律。悠远而缠绵。
飞机终于起飞了,人们静静的注视着那个呼天抢地的女人,满是同情,却把耳朵贴近歌赋。似乎这个苦命的女人注定应该为这首沉醉的箫音配画。
长衫走了,携着他的长箫,飞去大洋彼岸的斯里兰卡。他把属于自己的空间全部抽空,然后一走了之。做得决绝而隐忍。
他要让斯里兰卡的废墟掩埋文明的同时,也不要漏掉他这段猥琐的记忆;让斯里兰卡的沉寂冻结繁华的同时,也要荒废它腐烂的灵魂。
来年还有一季的草长莺飞,期待樱花浪漫翩翩起舞!
女人,别让男人看不起你
我是在同学家见到于薄的,身高一米八四的于薄,我第一次看到他就有一种要随他而去的冲动,哪怕他是流氓他是乞丐,反正我爱定他了。我长得不漂亮,虽然只有中专文凭,但是我不自卑,不自卑是因为我确信自己是一个兰心慧质的女人,我不会让我心爱的男人受一点点伤。
当时,于薄在一家外事公司工作,他是日语翻译,在我之前他有一个跟他做同样工作的女友,可是女友出了一次国就把他甩了。很多时候,男人的脆弱不是原地踏步而是重新起航,所以,几乎没费什么事儿,于薄就接受了我。
在结婚的第一年里,我们生活得很幸福,我让于薄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没让他洗一回袜子扫一次地,我是抛开心窝子像女奴一样在爱着于薄的。在我的感觉里,他是太阳我就是小草,没有他的照耀我就无法生存。
婚姻亮起红灯
男人是天底下最要面子的一种动物,不久,我们的婚姻因为于薄的面子亮起了红灯。
于薄的外事服务公司经常以各种名目举行PARTY,他的男同事们带着自己的妻子处身其间,或优雅大方,或谈吐不俗,总之是让他的男同事们脸上有光的事儿。但是我,不会跳舞,不会喝酒,连件晚礼服都穿不好,我有什么办法给于薄撑面子?每次他的男同事们礼节性地招呼我时,于薄就会狠狠地瞪着我,我不会说那些应酬场合的话,我让他很丢脸。这样的事发生几次后,于薄的忍耐力没了,他开始在家里骂我,说是娶了我窝囊死了,要长相没长相,要内涵没内涵,你当初干嘛嫁给我啊,你不知道你什么层次啊……
那个时候,我整天以泪洗面,我的自尊是在他的辱骂声中一天天消磨掉的,然后是很重的自卑感,好像一下子失去了快乐的能力。没有哪个男人会喜欢一张怨妇脸的,于薄开始疏远我,背着身子在**睡觉。我想我完了,我大把大把地吃安眠药,可是不管事儿,该失眠照样失眠。还厚着脸皮去看过心理医生,但是医生说我没病,是人为的心理压力。我恨死了我自己,嫁什么人不好偏嫁这么一个高层次的“白马王子”?
为爱充电
偏偏这个时候,于薄的旧日女友回来找他了。
于薄背着我去跟她约会,看电影喝咖啡逛公园,所有浪漫的手段都用过,这些我都能忍受,因为我没看见,眼不见心不烦。我无法忍受的是那个女人深更半夜给于薄打电话,叽哩呱啦地说日语,我一句也听不懂,但看于薄满脸温情的样子,我知道他们说的是情话,但于薄却骗我说是跟一个业务伙伴在练习对话,练习对话有深更半夜外带一脸桃花水的吗?也太不把我当妻子尊重了吧。
我那么爱我的“白马王子”,我不想就这么放弃。
我同学的妹妹,一个大学生,给我出了一主意——好女人必须“腹有诗书气自华”地活着,拿起书本给自己充电吧。啥意思?就是告诉我只有学好日语,才能跟于薄做一对长久夫妻。我同学觉得这不可能,但我却当真了,我报了一个日语学习班,立志为爱充电。于薄听说我在学日语,差点笑死,说,开什么国际玩笑?我才懒得跟他开玩笑呢,我是认真的想给婚姻打一场保卫战。
我基本没有基础,学日语谈何容易?没办法,只有勤学苦练,别人练习一遍,我就练习十遍。比我年轻十岁的小老师批评起我来一点面子都不给,那叫一个“颜面扫地”啊,我不恼还陪着笑脸。反正为了学好日语,我什么苦都愿意吃。花了整三年的时间,我以优异的成绩从日语班毕业了。
爱让我成为日语翻译
因为我的努力,于薄对我另眼相看了。从他的眼里,我明白在这场婚姻保卫战中我胜利了。后来我一直不间断学日语,又过了两年,我从原来的公司跳出来,应聘到一家大企业当日语翻译。
接下来我再也不习惯过从前那种女奴式的生活了,因为经历风雨后,真的见到彩虹了——懂得赚钱,也懂得花钱了。我已经从根本上变得独立而自主,也就是说,以于薄为生活全部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我在品味优质生活的同时,彻头彻尾地把自己包装成了一个现代女性,这让我觉得自己生存得有价值生活得光彩照人,有成就感。
但是,于薄却变得有点紧紧张张的。他的紧张是因为我已经变得丰富而又有内涵,且正在成长为一个不错的日语翻译。我懂于薄的意思,他的意思是说一个用知识武装自己头脑的女人会让男人有危机感,但是好女人必须不依赖男人活着,才能活出自己的姿彩,且只有这样才能让男人更珍惜你。
前世姻缘
雾霭飘渺,一介白衣书生行色匆匆,手持书卷,肩背长剑,傲气凌风,卓然不群。不远处传来一阵阵微弱的呼唤声:
“大哥哥,救救我,救救我呀……”
白衣书生猛然驻足,回首望去,只见路边草棚下畏缩着一个小女孩,十几岁模样,脏兮兮的小脸蛋儿,破烂不堪的衣着,颈后插着草标,原来是个流离失所的自卖自身的小难民。
白衣书生缓缓走上前去,白光一闪,挥剑斩落小女孩颈后草标,摸出一碇银两递予她,朗声道:“小姑娘,这里是纹银二十两,快些拿回家去,自谋生计,切不可在此卖身,谨防坏人暗算。”言罢转身就走。
“大哥哥……你,真是个好人……”
小女孩泪迹满面,追上来拉住白衣书生飘扬的襟带,问道:
“敢问大哥哥尊姓大名,小女子知恩图报,如蒙不弃,愿以身相许……”
白衣书生看了看小女孩天真无邪的面容,笑了笑,朗声长啸,说道:
“小姑娘万万不可如此,在下李寻欢,江湖人称飞刀小李,救助灾区难民,奉献爱心,实属份内之事,不敢图报。还望小姑娘多多保重,大灾之后慎防大疫……”对社会各界一抱拳,“江湖朋友们,夏去秋来,天气渐冷,看我灾区姊妹住房紧张、药品短缺……”说着捧出捐款箱,吓得路人作鸟兽散。
小女孩闻听此言,更是感动万分,不知如何是好。只能接过捐款箱,眼睁睁地看着那白衣书生扬长而去。不多时,他已然消失在远处滚滚尘烟里。
正在小女孩茫然若失之际,猛听得一阵马蹄声碎,不知何处飞来一骑快马,马上人挥鞭扫过,险险伤着她。却见那马上乃一面目狰狞大汉,胸襟敞露,一身臭汗,仆仆风尘,泥水浃背而下,印迹斑斑。
马在途中被小女孩所拦挡,昴首长鸣,止住去势。大汉飞身下马,一阵皮鞭劈头盖脸,直打得小女孩遍体鳞伤,捐款箱粉身碎骨,里面钞票铜子四散奔逃。骑马大汉突然看到小女孩手中紧握不放的一碇银两,眼放茔茔凶光,劈手夺下银两,破口大骂小女孩冲撞他的马匹,害得他上班迟到,本月满勤奖尽数损失,这点零散银子权作补偿。
几个路人围来,纷纷谴责骑马大汉的暴行,可又畏惧大汉气势,不知其是否有美利坚老爷撑腰,怎敢高声?不多时自觉无趣也就走开了。
骑马大汉见众人散去,愈发大胆,以为联合国也奈何不了他,高声狂笑道:
“我乃名震海峡南北不是东西雅加达十大恶人之首拳打无知儿童脚踢老年妇女的普拉波沃·苏毕安托中将是也……哈哈哈哈哈哈……”
不等他笑声落地,却只见白光一闪,骑马大汉随即倒在地上,颈上血流如注,明晃晃地穿过一支飞刀。他身后站着的,不是别人,正是匆匆赶回的那个白衣书生。(画外音不失时机响起:为了正义!)
白衣书生轻轻抱起受了伤的小女孩,吻去她眼角欣喜的泪珠,不觉间,他自己却也是泪盈眼际。
小女孩轻声问道:“李大哥,你真的……不会娶我么?”
白衣书生闻言一惊,忙放下小女孩,正色言道:
“我飞刀小李绝非乘人危难之流。再说,你还是个小孩子啊。”
小女孩流泪道:“李大哥,如果有来世的话,如果那时你我都是小孩子,你还会不会……娶我呢?”
白衣书生叹道:“象你这样重情义的女孩子,也许前生来世都是很难找到的啦。”心中暗想:自己一生飘泊无处,注定是个孤独一辈子的人,又何妨给这个小女孩一点点希望之光,虽然渺茫,也能让她在美丽的梦境中成长?想到这里,他就饱含深情地说:“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我一定非你不娶,但你也要非我不嫁才行哟!否则可是不公平的耶--”
小女孩含笑应声,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手法,拨出白衣书生背后长剑,挥剑自刎。白衣书生大吃一惊,看那鲜血涌动而出,在她那雪白的脖颈上漫开,小女孩笑得美丽而凄婉。刚刚被吓跑的几个路人又回转而来,齐声叫喊:
“李寻欢,这个小孩为你而死,你又怎可独生?!”
“怎可独生……”
“怎可独生--”
白衣书生泪洒书卷,路人的声音让他心碎。小女孩的双眼渐渐合上,渐渐地,再也无法睁开……
每年的这个时候,都有几个肤色不同面孔迥异衣着毫无相似之处的人来到眼前的这个草棚下,给一座简陋坟墓添几柱香火几锨土,几束鲜花几盏灯。在这个村子里,传颂着一段美丽的传说,讲述一个青年书生和一个小女孩的故事,他们是曾经相爱的,他们是同时死去的。也许爱是永恒,也许只是在那短短的一瞬。
村子里的人都说他们在神话的国度里生活。
他们是同一张网里的游鱼。
他们是同一座室中的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