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当天,温耐久和罗阮早早地到了。

温耐久穿着内搭小马甲和白色衬衣,外面是一件深灰色的大衣。罗阮穿着米白色薄毛衣和开叉裙子,外面搭配燕麦色的呢子大衣,露出白皙的脖颈。

当时穿好衣服出来,温耐久情不自禁吻了吻她的脖子,若不是罗阮制止,指不定他还要咬一口。

把罗阮郁闷得不行。

到了酒店,两人去休息室把外套脱了,时间还早,很多宾客都还没来,罗阮就去化妆室找莫兰。

化妆师正在给莫兰做头发,她从镜子看到罗阮进来,笑着招手:“阮阮你终于来了,我好无聊。”

罗阮坐下来,递给她一个礼物:“送给你,祝你和程写新婚快乐。”

莫兰打开,是一对淡粉色的珍珠耳坠,在灯光下泛着润泽的光芒。她真心感谢道:“谢谢,很好看,我很喜欢。”

这是她选了很久才选出来的,罗阮腼腆地弯了弯嘴角:“你喜欢就好。”

不过一会儿,宾客陆陆续续地来了,程家在本市也是有头有脸的世家,来参加婚宴的人士均不是泛泛之辈。

程写穿着裁剪精细的西装站在大堂迎客,面带笑容:“李叔叔,欢迎欢迎,您能来简直是我的荣幸……”

“阿写啊,你这就太客气了……”

客气地握手,说着欢庆的致辞,程写感觉脸都要笑僵了。

趁着无人的空闲,程写跑去跟温耐久吐槽:“结婚真烦人,到时候你结婚也像我现在这么头疼。”

温耐久想了想,反问:“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么?”

“福个……”想起今天是结婚的日子,程写硬生生把屁咽回去了,他扶额道,“算了,你到时候就懂了。”看着一行熟悉的宾客进来,他忙站起来理了理衣服:“我先走了。”

然后迎了上去。

没过多久,莫兰也下来了,与程写一起迎宾客。

程写瞟了眼莫兰婚纱底下看不见的高跟鞋,小声道:“你没必要和我一起。”

莫兰笑容不变地回到:“戏总要做足嘛,你说是不是?”她反问他。

程写一顿,正想说什么,莫兰就已经朝着以为中年男人走过:“欢迎您参加我和程写婚姻。”

中年男人上下打量她几眼,笑道:“不错不错。”

莫兰一顿,眼里闪过一丝疑惑,程写走到她身边,面容冷淡,沉声地问中年男人:“你来做什么?”

中年男人有些不悦:“我儿子结婚我就不能来了?”

没想到这个人是程写的父亲,莫兰对程写的家庭情况也不是很清楚,因为程写从未跟她谈过自己的私事。

现在看样子,程写与他父亲的关系并不好,莫兰也就不再多生事端,只淡淡叫了声:“叔叔。”

“什么叔叔?”程父佯装怒道,“是爸。”

程写是真觉得自己好涵养,没有在大庭广众下翻白眼,他扭头跟莫兰说:“你别理他。”

“怎么跟我说话的?明虹就是这样教你的?”程父因程写这般对自己的态度,有些生气。不管怎么说,他都是程写的父亲。

这话一出程写就变了脸色,程父也自知失言,脸上有些后悔,便又道:“今天是你结婚的日子,我这个做父亲的来参加婚宴,不过分吧?”

程写扯了扯嘴角,还想在说什么,莫兰看到程母走了过来,不动声色拉了拉程写的衣袖。

程写拍拍她的手,意示自己知道分寸。

程母走过来,眼里全是小两口的小互动,心里还挺开心的,所以连带着看程父也顺眼了不少,不过她只是淡淡地笑了笑:“祝福欢迎,闹事儿我们可不欢迎。”

程父被噎了一下,不过他今天不是来闹事的,便没有呈口舌之快,真心实意道:“阿写,祝你结婚快乐。”

程写脸上的表情缓和几分,礼貌客气道:“谢谢。”然后再别无交流的此意。

程父看了程写几眼,又看看程母,这两人跟防狼似的防自己,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可想一想,都是自己做的孽。

很快,司仪来通知婚礼仪式的流程,莫兰在化妆室补完妆,一出来看见程写靠在走道的窗户边,手指间夹着一支猩红色的烟头。

半张侧脸融入在了阴影里,看不清脸上的表情,但她能感受到周身的气压很低。

这里没什么人上来,莫兰想了想还是走了过去。

程写听到高跟鞋的声音,熄灭了手上的烟头,扔进垃圾桶里,脸上也挂起惯常的笑容:“怎么来了?”

莫兰默了几秒,道:“不想笑就别笑了。”

程写的笑僵在了脸上,莫兰拿出湿纸巾,拉起他的手,细心地给他擦净烟味,道:“别让妈闻到了,她鼻子利索。”

程写似笑非笑道:“这么快就叫妈了?”

莫兰的脸顿时红了,而后才反驳:“做戏要做全套。”

“是吗?”程写凑近她,两人离得很近,男人呼出的气体喷洒在鼻息里,带着淡淡的烟草味儿,莫兰静静地看着他:“是的。”

“骗人。”程写伸手揽住她的腰,轻轻咬了咬她的耳垂,“女人最会骗人了,不是吗?”

他的力道不重,但莫兰还是轻轻一颤。

程母上来拿东西,正巧看到这一幕,两眼一黑,急忙走过来挤在两人中间,恨铁不成钢地打程写:“你个小东西,就急这一时半会儿?”

莫兰:“……”

程写:“……”

程写:“妈,不是……哎……你听我说!”

程母一巴掌拍在程写头上:“听个屁!给我老实点,别乱来知道吗?有什么等晚上再闹。”然后去牵莫兰,“阿兰,程写是个混账东西,不讲究,我们不跟他玩。”

莫兰忍着笑意:“嗯。”

程母牵着莫兰走了。

程写无奈地靠在墙上,耳边还能听到莫兰如银铃般的笑声,他摸了摸后脑勺,心道:以后的日子怕是不好过了哦。

一个女人就很难搞了,两个人他大概会死。

婚礼按照流程开始,挽着程写敬完酒,莫兰觉得腿脚都在抽搐,趁着宾客吃饭高声阔谈的空闲,莫兰躲在休息室,脱下了高跟鞋。

其实莫家的作风很严厉,从小莫父莫母就要求她在外,要注意礼仪和修养,以至于长大后的自己在外人面前,从不失礼,甚至连一句脏话也说不出口。

其实有时候她挺羡慕那些随性的人,至少现在的程写被朋友灌酒灌醉了,这会儿正倒在隔壁休息室睡觉呢。

她今天很早就起来了,这会儿也困得不行。

脚踝已经红了,高跟鞋是新款,穿在脚上还有些磨脚,她揉了揉脚,心想:结婚也挺累的啊。

特别还是这种假结婚。那天程写跟她说完,她同意后,两人就回程家见了程母,程母是个心好善良的人,问她程写对她好不好,如果不好的话,她帮她做主,绝不会偏袒程写。

之后程写与她回去见家里的两老,程写表现得很好,莫家父母俩也挺满意的。

晚上莫母破天荒过来与她谈心,问她是否真心喜欢程写,程写是否真心带她好。

她都一一点头说是。

莫家是书香门第,家底也算殷实,对门当户对并不在意,只要是真心待人,他们都会祝福的。

两家父母聚在友好地商议婚事,没有矛盾,没有争执,程母对莫家提出的诸多要求和细节一一满足,甚至程母还客气地说:“亲家如果有不好的地方,可以提出来,我们家阿写能娶到阿兰,是我们程家的福气。”

她心里其实跟感激的,可谁能想到,这只是一场假婚姻呢,一想到这般欺骗身边的人,莫兰心里内疚得不行。

她叹了一口气,突然,休息室的门被推开了,她下意识放下脚,慌慌张张地穿上高跟鞋,扭头看过去。

是程写。

程写关上门,笑道:“做贼呢?这么紧张?”

莫兰看着他,他不是喝酒了吗?身上带着浓郁的酒味,可眼眸清明,浑然看不出是喝醉了的模样。

程写似乎是知晓她所想的,淡淡道:“装醉,不然那帮浑小子可不放过我。”

莫兰被他逗笑了,程写坐下来,扫了一圈:“脚疼?”

莫兰一愣,点点头。

程写自然而然地拿起她的腿,脱下了她的鞋子。

“你干什么呀?”莫兰吓得急着要收回脚,主要也是不好意思被他这样拿起脚。

“别动。”程写看了她一眼,“幅度再大一点我都要看见了。”

“……”莫兰又气又羞,拉下裙子,闭拢了双腿。

“这才乖嘛。”程写看向她的脚,有些红肿,他说,“等会儿送客穿双平底鞋吧。”

莫兰道:“没带。”

程写挑挑眉,没说什么,只是帮她揉着脚,她的脚很小,白皙小巧,还特别软。她还特别怕痒,他揉一下,她抖一下,偏偏面上还要故作镇定。

程写慢慢揉着,不知想到什么好笑的事,忍不住轻轻笑了声。

莫兰不明所以,问道:“你在笑什么?”

程写想了想,说:“笑你。”

“我?”

程写沉吟几秒,好似陷入了久远的回忆里,他笑着道:“笑那会儿捏一捏某人的手,她啊,就笑个不停,我问她笑什么,她说痒。”他说着无奈地摇了摇头,“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手也会怕痒。”

轰的一下,莫兰的脸红透了,那个某人是她……

程写揉完,拿起另一只脚,轻轻喃了喃:“莫兰,这样也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