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裙女孩

今年年初,我应聘到广州一家杂志社从事编辑工作。由于宿舍离办公室有很远一段路,所以我每天早上都踩自行车上班。

有一天早上,由于闹钟坏了,我一觉睡到上班前15分钟才醒来,赶紧擦把脸跨上自行车便往杂志社赶去。

正把自行车踩得飞快,忽然前面十字路口的红灯亮了,我忙来个急刹车,但还是撞上了前面一辆自行车。骑自行车的红裙女孩回头吃惊地望了我一眼。“对不起!对不起!”我赶紧一边抹着头上的热汗一边道歉。那红裙女孩对我淡然一笑,轻轻摇摇头,表示没关系。两只圆圆的酒窝印在她俊俏的脸蛋上。多么漂亮的女孩呀!我心中暗暗惊叹。正在这时,绿灯亮了,红裙女孩轻盈地跨上自行车,在十字路口向左拐个弯,飘然而去。

自从经历这次“撞车”事件后,我才发现几乎每天早上都可以在上班途中碰见那位漂亮的红裙女孩。她与我共同行驶完一小段路后,便总是在十字路口向左拐弯。

每天早上我们相遇后都要打个招呼,要么点头致意,要么相视一笑,竟似多年老朋友一般默契。

又是一个朝霞似锦的早上,我们又在十字路口的红灯前相遇了。她有点不自然地向我点头打招呼,就在绿灯亮起的前一秒钟,她忽然将一封信塞进我自行车前的车篓里,然后踩着自行车飞快地飘逝而去。

我莫名其妙地拆开信一看,原来是这样写的:“嗨,你好!我在许多杂志上见过你的照片和作品,我很喜欢你写的文章。我们交个朋友好吗?如果你同意请将回信放在我自行车前的车篓里。”

我看了心中一阵高兴,当晚便写好一封表示愿意跟她交朋友的信,第二天早上放进了她的车篓里。

第三天早上,她又写了封信放在我的车篓里。

第四天早上,我又给她回了封信……就这样信来信往一段时间,我俩竟成了一对无话不“写”的好朋友。

她是一个文学爱好者,有时也写些稿子放在信封里给我。她的文笔空灵而优美,我都给她刊登了出来。

三个月后的一天早上,她忽然在信里问我:“你有女朋友吗?”

我则在信里回答:没有。

接着她给我的信里只有一行字:“我可以做你的女朋友吗?”

我差点高兴得跳起来,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呀!

我特意请了半天假,并且买了一大束火红的玫瑰花,但是一直到那红裙女孩骑着自行车在十字路口与我“分道扬镳”我都没有勇气将玫瑰花送给她。

我心有不甘地踩着自行车远远跟在红裙女孩身后,准备等到她下车后再将鲜花送给她。

那红裙女孩没有注意到我,在一座学校门口下了车,进去了。

我忙紧踩几圈,来到学校门口,正待鼓起勇气往里冲,却突然呆住了。我看见那学校的招牌竟是:爱心聋哑学校。

难怪和这红裙女孩相识这么久,她竟没有跟我讲过一句话,原来她是一个……我的心一下子冷了,手上的玫瑰花掉落在地。

从此,我选择了另一条街道去上班。

半年后,我在市电视台现场直播的一台献爱心慈善晚会上又见到了她,仍是一袭红裙的她在镜头前显得特别光彩照人,一首《爱的奉献》竟唱得全场落泪。

这时我才知道,她是聋哑学校的一名优秀的手语教师……失去的不只是戒指

5年前他们就认识了,后来他要去日本留学。在他走之前的一天,他们一起在解放路上散步。街头有个小女孩在卖戒指,她一眼就看中了。了。他抢着付了钱,并把它戴在她的手指上。那是一枚8元钱的戒指,但她觉得那一刻神圣无比。

3月,他走了。临别他说,明年春节他会回来看她,如果她愿意见他,就在2月14日那天,等在新建路的那棵树下。他说,别弄丢了戒指。

秋天的时候,她失去了他送的戒指。她答应过他会一直戴着它,可是转眼之间……她是个崇尚完美的女孩,丢了戒指后,她的心没有变,但除此之外,什么都变了。

他果然回来了。2月14日,她爽约了。一生中最重要的约会,她却没有勇气赴约。但她忍不住,让好友去看看他。好友没见过他,回来后说,看见一个穿风衣的男孩站在树下,手里拿着一枝红玫瑰。那天晚上,她哭湿了枕巾。

第二个情人节,她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走着,傍晚的时候竟不知不觉走到了新建路。

那棵树下,斜斜地倚着一个男孩。她的心狂跳起来,脚不由自主地朝那个男孩迈去。是他!

他把手中的玫瑰递到她面前,他说:“我知道今年一定可以等到你。”她问:“如果我不来呢?”他微笑着回答:“那我明年再来。”

她始终没有接过玫瑰。她转身离开时听到他在背后问:“那枚戒指,你还留着吗?”“对不起,我把它丢了。”她不敢看他的表情。

自那以后,她就再没有见过他。一转眼,几年过去了,她听到他要结婚的消息。

“我爱你。”这句话已在她心头搁置了好几年,但她没法亲口告诉他。也许他只是偶尔地想起她,但她真的有自己的苦衷。几年前,在实习的那台车床前,她失去的不只是他送的戒指,还有整只左手。

没有星星的城市

从台球厅出来,已经是午夜时分了。离家最近的路口正在大修,处处都是坟起的土堆和不知名的修路装置。路口的车已经少了很多了,灰尘充斥了整个天空,抬头看看,一如既往,没有星星。

人一辈子会有很多这样的时候吧,在莫名的场合,莫名的时间,会想起一些莫名的事情和人来,也许好也许坏。就像我不期而至的梦一样。

我是个认认真真做梦和记梦的人,常常在早上的**醒来,还沉迷在刚才的梦境里,为梦里的情形唏嘘不已。我想起小时候安徒生童话里的“梦神”的故事,每天晚上他会蹑手蹑脚地来到你的床前,在你脸上轻轻吹上一口气,你就昏昏然睡去了,随即在你头上撑开一把伞,如果你是好孩子,他就会撑开他的彩色的小伞,这样你就会做个好梦了;如果你是坏孩子,那把伞就是黑白单色的,然后你就会在恶梦里挣扎一晚上了。

我一直认为我是个好孩子,至少是个很乖巧的孩子,可是还是会有很多的夜晚被恶梦惊醒,在漆黑的夜里拥被而坐,只感觉到自己沉重的呼吸和满面的泪痕。我想是因为自己不再单纯了吧,不再是那个晚上睁着眼睛不睡,想看看梦神的样子的小小孩了。

很多的梦都是和小月有关的。我没想到她从我的生活里遁去了这么久,从我的白天彻底消失,却还是能主宰我的夜晚。我怀疑我的彩色的小伞被她偷去了。

小月和我一样,相信童话和奇遇,只是,比我聪明的是,她从不相信爱情。

我来自一个南方的小城,那里的夜晚,除了雨天,总能看见星星。有段时间,小月没了工作,在家不堪父母的责怪,便常常坐了3个小时的大巴过来找我,一住便是半个月。

我和凡常常在夜晚,带着小月,漫步在无人的旷野。满天的星星都在狂乱的眨着眼睛,凡会指着其中的一颗说,嗨!我看见我的星星了,我能伸手把它抓住!然后便会夸张地伸出手去,陶醉地闭上眼睛。凡说,每个人都有属于他的星星,只要你能抓住它,就能实现你所有的梦想---那么,你的星星是哪颗呢?我痴痴看着凡的深情的眼睛,骄傲地说,我只做你身边那颗。凡摇着头说,这是不行的,我要你只做自己的那颗。小月在旁边咯咯笑着说,那么我就做你身边的另一颗好了。是那么静的夜,我们三个人的笑声在夜晚的旷野里回**,传出很远……在很多人眼里,小月是个奇怪的女孩,有着别人无法理解的言行举止,所以我们的友谊也让很多人感到费解。她的第二份工作是我推荐的,然而不幸被公司炒了。这让我很多时候都觉得于她有愧,我希望我能补偿给她,至少能给她快乐,尽管她本身就是个快乐的女孩。

我教给她上网,她开始整夜整夜地泡在网上聊天。常常在我一大早睡眼惺忪地穿过客厅的时候,还能看见书房里亮着的灯光。有一次,我怒从心起,伸手拔掉了网线,我说,小月,你该找工作了。我们整整一天都没互相理睬。晚上,她收拾好东西,用那样倔强的眼神看着我说,我不会去工作了,我要出国。她扬长而去。

半年后,她给我打电话,说她就要走了,去比利时。我正为和凡的感情纠纷头痛不已,无暇他顾。我说,那我不送了,你多保重啊。

慢慢放下话筒,我到厨房整理一大堆待洗的衣物,我隔着窗子看公园里一群孩子踢着足球,阳光灿烂的天。忽然想起,她第一次失恋,我们在临时租来的房子里喝得酩酊大醉,她在我的怀里沉沉睡去的样子;想起我那年和男友争吵,他出手扇了我的耳光,是她在大雨天里追上我,在学校的屋檐下抱头痛哭;想起在无人的夜里,她在电话里哭泣着,说遭到好朋友的男朋友骚扰。我不知道,没有我在她身边的日子,她会不会过得好。没有她在我身边的日子,又会是怎样的呢?我点燃一支烟,看着烟头的红点在我的视线里渐渐模糊……又是一个半年过去了,我只身来到了这个城市。我打定主意,要做自己的那颗星星,不愿再生活在凡的光芒之下。临行,凡替我细心的整理好一切,微笑着送我远离。我为我未卜的前程兴奋不已,丝毫不曾在意他眼底预知一切的悲伤。

我在这个繁华喧闹的城市很快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有了自己的朋友圈,凭着我微薄的薪水,我甚至可以给小月挂越洋长途。贫穷而快乐着,凡从我的精神世界里渐渐退出了。时间,还有往日的伤痛,终于一寸寸割断了我对凡的依恋。每个月他的如期造访,只是让我越来越感到尴尬和无奈。

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就是下班后回到家中,静静坐下来,在电脑前敲字,给朋友们写信。还有我几乎每星期一次的越洋长途。

电话里小月的声音总是疲惫而又无奈,她永远不会告诉我她在做什么,生活得怎样,却总是大谈特谈比利时的美,人民的素质高尚,布鲁塞尔有联合国的总部……我尽量不去问她的个人生活,我想,如果她愿意,她会告诉我的。有一天,她在电话里哭着,说她刚失去了一个孩子,我没有问事情的原委,只是陪着她落泪,良久,我说,你回来吧,这里有我。

她坚持不让我去机场接她,自己拖着重重的行李来到了我的窝居。头发由以前的男孩头留成了披肩发,固执地穿着她钟爱的中性服装。一切都没有变。还是那倔强的眼神和孩子气的表情,我没有像西方人那样过去抱她,我说,你回来太好了。

很快我帮她在我原来的公司找到了新的工作,她干得很卖力,也很辛苦。找到了自己的房子后,我们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了。可是,好朋友是不需要经常联络的,纵使好多年不在一起,只一个电话打过去,所有的记忆便如潮水般涌过来,仿如昨天。

凡的到来使我感到意外,给他的信里,我绝决地提出了分手---我终究是不可以勉强自己的感觉。我从不认为他会是那种不顾一切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人,至少,他已经过了那段年纪。然而他还是来了。在酒吧里,他平静地说是为了寻找更好的事业和机会,不是为了我。我轻松地叹出口气,很庆幸我们都是理智的人。

酒吧外的天空没有星星,凡皱皱眉,问,你现在快乐吗?我还是用了我惯有的骄傲的语气说,我很快乐。

是的,我当然快乐,我又可以重新主宰自己的生活。我不用夜夜担心自己爱的男人去了哪里,不用害怕我的明天会在哪座城市,我抽着自己喜欢的烟,听着自己喜欢的音乐,我甚至不必因为忘了把马桶盖揭起来而感到内疚。我想我早已找到了自己的那颗星星。

不久以后我得知,小月和凡住到了一起。这个消息是凡亲口告诉我的。说这话的时候,我们在他宽大的阳台上坐着,我说,我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凡说,我们没有感情,但是我们彼此需要,没有人再会象我爱你那样去爱你,我也不会再象爱你那样去爱别人。

我到楼下去和等待在那里的小月告别,从她躲闪的目光里我早已读懂了一切。我在回家的车上默默让控制了良久的眼泪尽情地落下来。

我和他们彻底断绝了联系。最后的电话里,我对凡说,以前你做的事情,我可以原谅,但不可以忘记。但是这件事情,我不可以原谅,更不可以忘记。天下的女孩千千万万,你为什么要挑小月?凡在电话里暴躁地嚷着,这个城市怎么了?怎么每个来到这里的人都变得这么冷漠无情?!

是啊,这个城市怎么了?

我的恶梦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我梦见自己坐在原来的房间里,凡照旧在旁边忙碌着,我动手去拿屋里的某件东西,然后凡说,那是小月的,仔细别弄坏了。然后小月回来了,他们幸福地亲昵着。然后我醒来,脸上没有泪---我不是习惯在人前落泪的人。却只是坐直了在**,点燃了香烟,怔怔地湿了眼眶。

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同时被我失去了。

有两次,深夜的时候我都被急躁的铃声吵醒,是小月。她喝了酒,混沌不清地想要解释整个事情。她说,我没办法,他对我太好,何况是你抛弃了他在先。我挂了电话。

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努力不再去想这件事情,努力把它看成一件和我现在生活无关的东西。至于小月,我相信她需要我比我需要她更甚。

将近一年后,我又再次陷入工作和感情的危机里。我有了退缩的打算,甚至考虑离开这座城市。意外地接到了凡的电话,凡说,我是为小月打的,她很想你,想知道你过得好不好。我在电话这头哽咽着,说不出一句话。只是轻轻把电话挂了。

我从冰箱里拿出啤酒,喝完两听,蒙头睡去,一夜无梦。

我换了工作,换了男朋友,继续留在了这个城市。

有大学时候的死党来北京,提出想聚一聚。我给小月打了电话,她从遥远的城市另一端风尘卜卜地赶过来。好像以前从未发生一样,我们坐在一起,聊各自的工作,聊各自的老板,聊各自的经历。但都不谈及男友。

我们都改变了太多,都是成熟的大人了,我看着面前的小月,不敢相信这就是当年那个和我满地找烟头抽的伙伴,就是当年那个一起琢磨蹭男生饭局的死党,一起在桌球室里替人打工,结果尽是自己玩的玩伴,一起睡懒觉逃课,一起被老师记过的“双宝”。

我们在深夜12点的北京笑着谈着,一切都过去了,哪怕这个城市没有星星,我们还是都好好地活着,倔强地活着。如果失去了什么,那就是生活注定要失去的,没什么可惋惜的。如果得到了什么,那就是生活注定要得到的,没什么好惊喜的。

我想,我终于可以做个好梦了。梦里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样子,留着男孩头的小月正伏身在教室走廊里找什么东西,我走到她身后,她突然转过脸冲我说,我带了只小乌龟来,不小心把它丢了,帮帮忙!然后咧着嘴,灿然一笑。是那样倔强的孩子气的表情,让我心疼。

玻璃是不可以爱上铁石的

有一颗心,它的名字叫玻璃,可是在很久很久以前,它并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叫玻璃,直到玻璃遇上了另外一颗心,这颗心的名字叫铁石。不过也是在很久很久以后,玻璃才知道这颗心的名字原来叫铁石。玻璃既然不知道自己是玻璃,所以就毫无戒备地与铁石打上了交道,不过当时也许铁石已经知道自己叫铁石了。

有一天可怕的事情发生了,玻璃在不知不觉中居然狠狠地爱上了铁石。玻璃爱铁石,就如鸡蛋碰上了石头一样悲惨的命运,可是当时的玻璃哪里知道这些,竟然义无反顾地投入到自己慢慢滋生的感情中。玻璃后来想,这种不是一见钟情的感情其实才是最具杀伤力的,它可以无声无息地腐蚀入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那么彻底,那么毁灭。

铁石的一个亲呢,一个拥抱,一个眼神便足以成为玻璃爱入膏荒的源泉。“也许爱情就是一剂鸦片,因为它总是让人有想着要飞的感觉。”玻璃经常傻傻地这样想。玻璃还想要陪铁石慢慢变老,爱他疼他,做他一辈子的宝贝,于是这颗幼稚而不安分的心在不知不觉间就挣脱了自己的家的束缚,与同样是偷偷放纵的铁石携手同游墙外的风景。可是世界很大,能容得下两颗出逃的心的空间却很小,空中总是有着很多幽灵逼得他们无处藏身。而且玻璃显然是性情中人,所有的感情都毫无心机地写在脸上,加上她一向崇尚自由与个性,这个社会的许多游戏规则她都视若无睹,喜欢活着就是为了自己开心之类的格言,这种唯美浪漫的学院派作风会让自己重重地摔跟头的,玻璃后来才明白这个道理,在她终于尝到了苦果之后。不过当时的玻璃就不满了,她一心只想和铁石有更大的遨游空间,年少不更事的她居然想大胆地来一次革命式行动,推翻束缚她和铁石之间的围墙。

可铁石对此显然早有所料,老道的他修炼有为,刀枪不入。对于这种在他看来极不现实的想法,铁石嗤之以鼻,无情抨击。这时候,玻璃开始知道自己的名字原来是玻璃了,因为她总是那么容易破碎,总是莫名地垮塌。玻璃后来在一首歌中听到“爱有多销魂,就有多伤人”这一句歌词时不禁潸然泪下,更何况这根本是一场不合时宜不该发生的恋爱。它看上去很美,可是却如杨柳扶风,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轻风扬起时,它已是随风飘**,台风过后,便立刻连根拔起,倒地而毙。玻璃这时候确确实实地知道自己是一块玻璃了,而且是最普通的那种,最脆弱的那种;而且她也终于知道铁石毕竟是铁石了。这时候,玻璃只有百般嘲笑自己的痴自己的傻,嘲笑自己不顾一切的天真与幼稚,嘲笑自己总是喷涌而出的泪水与自以为是的坚强,嘲笑自己与铁石曾经的风花雪月与甜言蜜语,嘲笑到玻璃又哭又笑。

玻璃应该是没有血的,但彻底破碎之后被投入熔炉的玻璃忍着巨痛流出了一股股殷红的血,可这血是那么的冷,不知道要经历过多少次的悲痛欲绝之后的玻璃才能这样流血如冰。

不过重生过后的玻璃开始明白了一个道理:再聪明的女人在感情面前也会变得迷糊白痴,灵魂出窍。玻璃开始不太悔恨自己在这一次感情中的挫折,不经过这一切,又怎能领悟到男人其实比女人还软弱?不经过这一切,又怎知婚外的感情是一杯剧毒的鹤顶红,明知不可醉不能醉,却要拼却一醉,最后中毒已深几乎夺魂却是打掉了牙齿自己往肚子里吞。

玻璃只好想,人总是要学着自己慢慢长大的,所以就要为一辈子只有一次的真爱付出那么大的代价;人总是要活着那么挣扎的,所以不管怎样都要为自己深爱的男人留下最美好的祝福。不过有时侯玻璃还是会有想不开的时候,这时,她就会幽幽地吐出一个烟圈安慰自己说:“玻璃和铁石本来就是两种属性不一样的物质,玻璃怎么可以爱上铁石呢?”

如果有一天,你在某家咖啡馆或某个波光粼粼的湖边中,看到一名一脸淡然的年轻女子在独自品味香烟时,请你代我说一声:“玻璃,你还可好?”

他竟以放弃生命的方式来放弃我

●她曾丧偶,多年后在女儿的大力支持下和他恋爱,情投意合。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他意外受伤卧病。

●亲人无暇照顾他,他,她这个"外人"却在旁人不解的目光中精心照料他,并放弃了海外移民的念头。

●两年半的光阴她无悔地熬过,然而他却表示自己连累她太多。一天,她悲痛地发现他选择了解脱……《恋着红尘恋着你》(见2005年5月10日B12版)见报后,我很快接到读者依水的电话,她的情绪很激动:“我非常羡慕这两个主角有幸福的结局。过去两年半我始终鼓励身患重病的寄松,无微不至地照顾他,希望他战胜病魔,希望我们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然而前一阵子,寄松竟然忍心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是继丈夫10年前英年早逝之后,我经历的第二次沉重打击……”

天阴欲雨,我和依水面对面坐在偌大的会议室里。尽管寄松已经“走”了快两个月了,一提到他,依水的眼泪还是夺眶而出。在近四个小时的谈话里,她手里始终紧捏着一只厚厚的信封。

孀居多年又逢“第二春”

30多年前我在工厂上班,同事凯(化名)长得一表人才。因家庭成分他没能考大学,但他自修完机械专业的全部课程,还研发出许多专业机床。我很欣赏他,与他恋爱成家,育有一女。改革开放后,凯评上了工程师,担子很重,整天加班。女儿读大三那年夏天,凯患上了白血病,我在病床边守了他7个月。他很乐观,听病友说只要熬过5年就有治愈的希望,就跟我讲,他要一步一个脚印,就像过马路一样,希望能闯过这5年……可惜他还是没能闯过去!我是个传统而恋家的女人,丈夫的去世对我打击特别大,有很多次我都想随他而去。幸好我有一个懂事的女儿,大学毕业后拿到头一个月的工资,她就带我去旅游。我稍有安慰。然而不久,女儿提出要到国外读书。她说分开是暂时的,她要给她父亲争口气,不让别人瞧不起。不久,女儿在工作中认识了由香港派驻上海的一个男子,擦出爱的火花,2001年结婚后移民加拿大。女儿在那里工作很出色,她老板每次来上海开会都约我喝咖啡,还表示可替我免费办理赴加拿大的移民手续,让我和女儿在一起。

这时距丈夫去世已有7年。女儿关心我,托人在上海帮我物色男友。2002年4月,经人介绍,我认识了离异多年的寄松。他长着1.83米的大个子,毕业于名校,是高级知识分子,儿子已移民加拿大,因此想找一个共同移居加拿大的伴侣。我感觉寄松很和气,生活上也非常节俭,像是个可以依靠的人。女儿那次恰好来上海出差,和寄松吃了一顿饭,对他也挺满意。于是我就和寄松确定了恋爱关系。那时我俩都未退休,就利用双休日到上海近郊游玩,每天都通电话,有时也逛街兜菜场,共同烧饭。那段时间,我以为自己又能重新找到幸福了。

依水轻拭眼泪,从信封中拿出一张彩照,照片上的寄松风度翩翩,俨然一位谦谦君子。望着他和气的笑容,我的心也感到微微的刺痛。

他跌伤颈椎,我病榻相守

2002年11月底,我和寄松外出游玩回来,走在人行道上,一向大步流星的他没留神被地面的一个突起物绊了一下,头部猛地撞到建筑物上,随即瘫倒在地。我想扶他起来。寄松有过做医生的经历,他说自己的颈椎可能出问题了,让我马上打“120”。十几分钟后,寄松被送进某医院的急诊室,我急匆匆回自己家取钱交住院费,又陪他度过那个异常漫长的黑夜,清早又按寄松的吩咐,到他家取来他的社保卡、身份证和通讯录,8:00之前又折回医院等待医生查房,医生检查后让寄松准备5万元手术费。

借助通讯录,我帮寄松联系到他在上海的亲友。9天后,他儿子从加拿大赶回,在手术单上签了字。手术几天后,他儿子返回加拿大,寄松也转院接受高压氧舱的治疗。在此期间,我白天上班,托家人买好菜和营养品,晚上我精心烹调,第二天早上提着鲜汤和水果赶到医院,看着他大口喝汤,我稍许觉得安慰。病友们很羡慕寄松,一见我进门,就说:“又有好吃的来喽!”他们都以为我是他爱人。

为了寂寞泪如雨下

和曹伟的初次相见,在我的记忆中是没有声音的。

好像一场出了故障的电影,看到半途意外地停格。黑暗中银幕上凝固的是突兀的画面。没有说完的语言,没有做完的事情。徒留惆怅的空白。

我忘了对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那一天是我大三的第一节专业课。

教室在只有我一个人的时候,温暖而空旷,从网络背后出现在日光之下的人群,像一群面目全非的鱼。盲目的喧嚣。

我看到一个穿着黑色外套的女骇,漫不经心地喝着一瓶矿泉水。

然后我发现那个女骇就是我自己。

他经过我身边的时候,碰到了我的手。

他很年轻。穿着兰色的仔裤,裤腿的边缘已经磨得起须。

男式的黑色毛衣,绿色的外套,耐克的运动鞋。从他鞋子和衣服的搭配看来,这是个挑剔的男人。

我看他深褐色的眼睛。那么深,深沉得好像要淹没自己。

我似乎对他说了一句什么。也许我是在说,你好。他的皮肤轻触到我的手,我能感觉到脉管里血液流动的声音,他的眼睛在我的手心里慌乱地眨动着,然后安静。

周围的人群纷纷投以暧昧的漠然眼神。

那一刻,我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在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我的心里没有留下没有声音。

只有他似笑非笑的黯淡的脸。

我的学校在市郊。是一片新建设的校区,因为新旧更替而凌乱不堪。

我常常站在空旷的楼顶上面,眺望远处矗立的高楼大厦。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个悲观的人。

我学的是法律专业,在这个学校里获得的荣誉,应该足以使我居高临下的看每一个人。但是我并不是一个能够把学习当信仰的人。因为我觉得有些东西不能够用荣誉和成绩来替换。

课程表上有密密麻麻的科目,如果一旦停课或者没有那么多的课程安排,那些空白就意味着时间的停滞。

空白和停滞使我感觉空虚。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个离空虚很近的人。

和我交往的男孩来自东北,舟舟,英俊而健壮。

舟舟在校队打篮球的时候,常常有女孩坐在操场上期待他活力充沛的投篮。但是在大二刚刚开始的时候,舟舟突然提出离开篮球队。

很多人都很疑惑,因为觉得喜欢运动的人都应该单纯而健康。但是我知道事实并非如此。那几天,在凌晨的时候,我会无端地被电话惊醒,然后听到舟舟在电话那端的哭泣。

进入大三以后,我抛弃各种活动,一个人在空闲的时间,静静呆着。

两年的忙碌似乎已能够麻木我的恐惧。也让我领悟,人的不可承受的脆弱。

恐惧太重的东西渐渐会失去分量。当我的手指抚摸在丧失水分的皮肤上,心里平静如水。

生命是一座恢弘华丽的城堡。轻轻一触,如灰尘般溃散。

我记得曹伟和我的第一次接触。

下课以后,我走出阴暗的门廊,感觉到天空中冰冷的雨滴,暮色涌出楼梯口的人群拥挤不堪,喧嚣的校园是落幕前的戏院,在感觉中有空彻的预想中的寂静。

他站在教学楼门口。高大建筑之间的狭窄通道,呼啸着冷风。周围是优雅而颓败的欧式旧楼,时光一去不复返,只留下满目荒凉。

他站在楼群之间的阴影里,像一只鸟,微微颤抖着,被逼仄的寒冷所淹没。

那是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印象。

他很寒冷。

他和在课堂上的装束一样。兰色的牛仔裤,羽绒外套。黑色的粗线毛衣,还有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

有时候明亮的眼睛会细细地眯起来,那应该是他真正在微笑的时候。

冷吗。他说。

不冷。我说。

很平淡的一个夜晚,我们去SHQP逛电脑城,然后找了个酒吧喝东西。

他提出来的建议。我感觉他的样子,似乎不太适合出现在这种暧昧的地方。他的沉迷,让我释然。

以后再出来玩。他说。今天很过瘾。

你的样子,好像过了今天就不再年轻一样。

我一直都这样,喜欢到底的感觉。

爱情也如此。他笑。

我看着他微微摇晃着上了TAXI.

闻到自己的手指和头发上都是他的味道。

曹伟是我的专业课老师。在大学里他读的不是法律。他说自己学的专业就是一个危险的游戏,它控制你,你不能控制它。

所以不好玩。就改读法律。他说。

他喜欢喝啤酒。这个结局都是能够控制的。醉倒,很好。我能接受。他笑笑地看我。

曹伟对我,永远是不透明的。

我曾对他说,我喜欢过一个男孩。

现在已经分手了吗。他问我。

是。我说。沙平校区碰到你的时候,是我和他分手的第七天。七是命数。我知道第七天和他没有复合,就永远都不会相见。

你是否很爱我。他看着我。我的脸因为没有任何化妆,像颓败的花朵,在通宵几晚的时候,会有惨不忍睹的憔悴。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心里好像缠绕着一些丝线。细韧的。并且混乱。

我说,是的。

他的脸上又有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

仅仅是某些不确定的时候。

目送着他醺然地拦住TAXI离去。没有告别。

这一刻,他觉得自己似乎有爱上我的可能。

也就在这一刻,我觉得我们原来如此遥远。

我的初恋很晚。直到大二,才开始和比自己小一个年级的一个男生交往。在夜自修后送他回宿舍的路上亲吻他。记得那是秋天的晚上,风中有细雨的花瓣飘落。轻轻撞击在嘴唇上。温柔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