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百合没有“眼泪”

我一直以为,如果说有什么能把我和越泉分开,那一定是横亘在我们之间的贫富落差。在大学时,我出演《小王子》一戏中的玫瑰花,那时在多数剧组成员眼中,我过于傲慢:别人的场次,决计不来观摩;来时必背一个沉重的书包,猛背单词;除了社长和编剧,不跟任何

我一直以为,如果说有什么能把我和越泉分开,那一定是横亘在我们之间的贫富落差。

在大学时,我出演《小王子》一戏中的玫瑰花,那时在多数剧组成员眼中,我过于傲慢:别人的场次,决计不来观摩;来时必背一个沉重的书包,猛背单词;除了社长和编剧,不跟任何人搭讪;遇到聚餐,一律鞋底抹油……大家摇头,美丽的女孩子多半恃宠生骄。

只有灯光师越泉不这样评价,他是建筑系学生,个子高大,相貌斯文,笑起来牙齿整齐好看。他与人争辩,“没有这份悄然独立的气质,怎么演得好玫瑰花”云云。就因为这句话,我情不自禁地爱上他。

别人只看到美丽的外壳,谁愿意走近艳光之下的真相?入校时我穿一件白裙,身后有男生赞美,白衣好,真似终南山下的小龙女。谁晓得我爸得了糖尿病,工资只拿50%,家里绝少光顾成衣店,妈妈从布店买得几尺最便宜的白棉布,爸爸的汗衫、她的休闲裤、我的白裙便一同诞生;不聚餐,是因为即使只花二三十块钱,也会令我一个星期的伙食费不得宽裕。然而,十八九岁的女孩子谁没有一点儿虚荣心?只得保持一份清洌的孤傲,离群索居。

与越泉谈恋爱很长一段时间内,他家境如何我从不多问。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跟家庭出身有什么相干?表面看,他和任何一个出身于小康之家的男生一样,穿校服打篮球下载MP3,吃食堂四五块钱一份的小炒,也请我吃过日本料理,偶尔帮房地产公司做做设计;他单纯开朗,知足常乐,赚得银子就带我去参观军事博物馆、紫檀博物馆、古文化博物馆……令我稍感奇怪的是,他似乎只爱人工建筑,从不带我去公园、植物园,静止的器皿比起活色生香,似乎更能勾起越泉的兴趣。

一次参观完军博的展览,我们坐114回学校,透过围墙隐隐看见玉渊潭公园樱花烂漫。越泉附在我耳边轻轻地说:“十年后我会为你设计一间全国最美的书房,让你在曲水流觞中安心写作……”那个春天的瞬间是我在北京经历过的最美的瞬间,太美了反而让人觉得不真实,就像《半生缘》里世钧向曼桢初次表白的情景,一轮孤月照在咖啡馆上,温暖得不似人间。

《小王子》公演时间日渐逼近,一天我正揣摩角色,越泉忽然说,周末有没有兴趣去我家玩?我俩从四环出发,渐行渐远,四周的景色变得荒芜。我多傻啊,还想呢,他家里比我想像的穷啊,住得这么偏僻。直到看见郊外一幢又一幢的连排别墅,才张大了嘴巴。照童话的套路,“灰姑娘”此刻该抱着水晶鞋欢喜若狂吧,然而我不,我第一个念头是逃离。这是越泉给我的第一个意外。

此时,他依然不清楚我的家境。他是否在乎我不知道,但我在潜意识里愈发在乎起来。我更加认真地听课,做事情进取心更强,将来找到一份好工作就是最好的嫁妆。

国庆节,因为父亲突然病发,我不得不回家一趟。前脚刚迈进门,后脚电话就响,越泉想过来看看。接下来的一整天,母女俩手脚不停,又旧又小的布局无可改变,我们能做的不过是洗去褪色窗帘上的灰尘,把20瓦的电灯泡换成40瓦的……连父亲都来锦上添花,他数十年的惟一嗜好便是养花,这次把全部宝贝放在醒目的位置,黯淡的小屋一下子艳丽了许多。女儿,你的窗前该摆一束火百合,父亲指点。

从车站接越泉过来,一路说说笑笑,但迈进家门口,他的表情开始渐变,环视整个房间就眉头一皱。父亲介绍自己只不过是吃劳保的园艺师时,他“哦”了一声,眉头锁得更深,甚至捂住鼻子,好像在这个房间再多呆一会儿就会窒息。那天,他总共呆了不到10分钟就走了。这是越泉给我的第二个意外。

我在父母面前羞愧得无地自容,自己怎么找了这么个浅薄的男友。人在愤怒中通常思考力很弱,甚至抽不出一分钟琢磨,平素豁达的他为何突然间换了一个人?第二天越泉的电话有解释之意,我匆匆打断了他:“或许我们可以等到公演完再说,现在我惟一牵挂的,只是《小王子》里的对白。”其实盘旋在脑海中的只有一句话,我也要给他一个“意外”。

终于,10月8日,好戏开锣。请给我一束追光,玫瑰花和小王子就要分别的一刹那,小王子一步三回头,恋恋不舍。就在这时,我拽住男主角,凄然一笑,认真地吻他——剧本里绝对没有这个情节,我临时添加的。周围一片寂静,包括那位男主角也懵懵懂懂。一分钟后,掌声四起,只有头顶上流转的灯光突然凝固了,像死鱼的眼睛。

此后,越泉再也没在剧社出现过。过了几个星期,我也以“功课繁忙”为由申请退社了。社长问:“和越泉分手的事儿,没有转圜的余地?越泉从家世到性情有什么不好,难道你也害怕他的‘花粉过敏症’吗?那个病虽然重一点儿,却没什么大碍的……”我呆住了。

回到宿舍打开百度(我爱死百度了!!),狂搜“花粉过敏症”这个词,关于它的叙述很简单:“一般患者咳嗽、流泪、皮肤发痒,严重者会晕厥,乃至危及生命。”没错,第一次去我家,越泉简直陷入花的致命海洋里。全社都知道这个秘密,惟独我不知道,因为我始终只是朵离群的“玫瑰花”。至于越泉为什么不告诉我,也许他怕我有一丝一毫的顾虑……

记得那天越泉走后,我把窗头的火百合一片片撕碎,脸庞上并不流淌伤心的泪水。成长教条告诉我,哭泣者是软弱的,所以我才选择在灯光下堂堂告别,转身的姿态那么决绝,来不及给他与自己留一个转圜的余地。古老的教科书里写道,贫富悬殊是爱情最大的敌人,其实,比贫富悬殊更能杀死爱情的,是年轻而倔强的心。

爱的太深,容易看见伤痕

爱的太深,容易看见伤痕有时会有一些荒唐的念头从内心深处浮起,或许是因为看了某部文学作品,或许是因为听了某人的情感故事。有时就会傻傻地想,什么事情都有一个度,太过了往往适得其反,这爱情是不是也存在着一个度呢?俗话都有爱之深痛之切,看来爱与痛爱的太深,容易看见伤痕

有时会有一些荒唐的念头从内心深处浮起,或许是因为看了某部文学作品,或许是因为听了某人的情感故事。有时就会傻傻地想,什么事情都有一个度,太过了往往适得其反,这爱情是不是也存在着一个度呢?俗话都有“爱之深痛之切”,看来爱与痛是成正比的。本来爱应该让人感到幸福快乐,为什么反而会与痛连在一起呢?可能就是因为感情太深了反而更容易造成伤害!想世间的痴男怨女总是不能在红尘中活得轻松,或许就是因为被爱所累,被爱所伤吧!爱太深,容易看见伤痕,很多爱情故事似乎都在印证着这句话。

看金庸的小说《倚天屠龙记》时,常常有感于殷素素与张翠山的爱情。两个人一个是名门正派,一个是明教邪派,不只出身不同,就是两个人的性格也相差甚远,一个正直宽厚,另一个下手狠毒。本来在江湖上这两个人是水火不相容的,但由于某种机缘,他们两个有了交往的机会,并一起被金毛狮王谢逊掳走。原本两个人就互有情愫,在一起相处更加深了感情,很快爱情在他们心中萌发,而且越来越难以抑制。谢逊带走他们两人只是为了防止二人说出屠龙刀的秘密,没想到却成就了一段姻缘。但张翠山不愿意被谢逊所挟,一直想办法逃走,但苦于自己的功力,只好寻求殷素素帮助。他在船上与谢逊内力相搏时,本在事前已与殷素素说好,让她发银针帮忙。但在危急关头,殷素素竟不肯出手,好在张翠山是个忠厚君子,当时以为是殷素素怕伤了自己,也就没对她怀疑。但后来两人心意相通后,殷素素告诉张翠山,她当时不肯出手只是因为她希望自己与张翠山永远不分开,如果他们从谢逊手中逃走了,张翠山可能就会离开她,所以她不能出手帮他,她想永远与他在一起,不论到哪里,只要不分开就行。看来殷素素对张翠山的情太深,她为了不与心上人分开,而甘愿受制于人。只是她当时没有想到,如果她不肯出手相帮,万一张翠山出了什么意外,可能就后悔莫及了。但情在深处,陷于爱中时,人可能就失去了理性。情太深,更容易造成伤痕,只想到怎么才能完全地拥有对方,而不考虑各种实际情况,往往在受伤后,才知道自己错了,可很多时候过失却无法弥补,那已形成的伤痕将永远在心中隐隐作痛,而这伤,正因为爱太深啊!

世上的事就是很怪,明明非常相爱的两个人,却总会互相伤害,从而让爱变得伤痕累累。或许正因为爱之深,才会要求对方更苛刻,才会更容易造成伤害。现实中哪怕就是一个无知的孩子,也只会在深爱自己的父母面前撒娇,就是因为孩子知道父母永远不会伤害他们。深深相爱的两个人,彼此越是明了对方的心,越会对爱人挑剔,越容易造成伤害。

因为深爱着对方,才会变得分外敏感。或许一个动作,一个眼神感觉不对自己的心思,就会在心海掀起风浪,就会觉得对方没有把自己放在心上,就会忍不住发火。而对方呢,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呢,就被无端的抢白一顿,自然心里也会不痛快。觉得自己并没做错什么,还口口声声说怎么怎么爱自己呢,没有什么理由就对自己乱发脾气,全没有一点柔情蜜意,爱哪里去了?因为深爱对方而想要对方娇宠自己,因为想要对方娇宠自己而对对方苛求,因为苛求而伤害对方,因为伤害对方而最终伤害了自己。爱太深,容易看见伤痕,而这伤因为彼此深爱,而疼在双方的心中,爱了,也就会伤了,也就会痛了,爱怎么会不与痛相连呢?

深深地相爱真的很不容易,因为这不仅要求两个人付出一片真诚,还要求能承受这爱的疼痛,能直面这爱的伤痕!

哪对有情人都想给对方最深最真的爱,总以为有了爱就能让两个人过上天堂一样的生活,只是从没想过爱也会有伤害,也会有痛苦,也会留下伤痕。相爱让人有了更多的机会伤害对方,因为双方心的大门是对彼此敞开的,因为没有任何提防,因为把最柔软的地方暴露给了对方,才会更容易互相伤害。

深爱一个人而永远不去伤害他(她),每对相爱的人都会这么想,但却几乎没有人能做到。相爱与伤害永远都是一对挛生兄弟,因为爱而伤害,因为爱而受伤。但我们永远没有必要担心这伤会成为致命伤,因为只要真爱还在,这伤只会让人更深地记住曾经的感情,别有一种刻骨铭心的滋味。只是如果没有真情在里面,那伤才会永远淌血,永远不会愈合。爱能造成伤害,爱也自会痊愈,永远没有必要担心,而这带着伤痕的爱,因为经历了磨砺,反而愈加牢固。这就如殷素素与张翠山的爱情,当张翠山听到殷素素说出不肯相帮的原因时,只感到她对自己那份深深的爱,更为震动,于是两人的感情愈为深厚了。

爱太深,容易看见伤痕,但只要真爱还在,那伤痕也就成了爱的纪念币。当一个人回顾自己的情感历程时,那爱的伤痕会在记忆深处闪烁,成为心海深处的珍贝!

她的语气里满满的装着喜悦。他听得出来。而他的惊喜,也早已经溢于言表了。

可突然像是喝水给噎了一下。她问,要是我不先找你,我们从此不就失去联系了么?

可不是!他大声说。有种失而复得的侥幸,和通常在这种状态下持有的珍重之心、忘我情态。

可我告诉了你我的单位的呀。你要找我也是能够找得见的么!

他迟疑了一下,像是脊背给谁猛击了一掌似的尴尬,语气不觉也跟着噎了一下。

她的确是告诉过他她的单位的,记得他当时还炫耀自己的眼力,说他能从她的气质里判断出她的职业。

明显的,他感觉她在那边的陡然的沉默。

他收敛了一种狂喜,努力想要挽回什么。可一时又不知该挽回什么!怎么挽回?嗯嗯着找词,心里也很奇怪自己怎么从来都没萌生过去找她的念头!他为什么没想到去找她呢?因为对他来说这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情啊。

她适时地转变了话题,语气听上去煞是平静、快乐,像春日午后玻璃窗外明媚的阳光一样。

他们后来说了再见。说再见的时候他很想问她,他们以后还能够再见面么。可那句问话噎在喉咙里,终于没有问出来。终于听见她在那端说,再见。他心里突然明白,这一次自己真的是把她丢了。

不再见面,也就再也没人知道,为了排列组合出记忆里他的那个似是而非的电话号码,她把自己仅有的那点数学常识都使用上了。在连接上他,在听到他声音的那一瞬间,她简直有中了头彩的喜悦。可谁想结果竟然是如此的不在意料之中?可能够意料到的结果会是什么样子呢?现在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吧。

本来他们会因为失而复得而格外珍惜缘分,成为非常好的朋友,或者爱侣。但是现在的结果是,他们成了两个失之交臂的人。

爱的阅读

很难把握生命。一位医生说,毛病不断的人,不见得短命,就像一只瓷瓶,纵然已显裂纹,但仔细爱护,亦可避免破碎。而一只好碗,一不当心也会粉身碎骨。这样的话应在他和她身上。相伴走了三十年,一向无甚大病的她倒要走在长病的他之前了。昨天去参加了一个文

很难把握生命。一位医生说,毛病不断的人,不见得短命,就像一只瓷瓶,纵然已显裂纹,但仔细爱护,亦可避免破碎。而一只好碗,一不当心也会粉身碎骨。这样的话应在他和她身上。

相伴走了三十年,一向无甚大病的她倒要走在长病的他之前了。昨天去参加了一个“文革”中与她同囚“牛棚”的一位老先生的追悼会,回来路上竟猝然倒地。

他怎么都不能接受这个突降的不幸。他跪在她面前紧握那只失血的手,一遍又一遍地念叨:“说好的,将来你是先要送我的,你怎么可以先走了呢!怎么可以不管我了呢!”她仿佛听到了他的声音,失神的目光亮了一亮,闭着的嘴张开了,发出了耳语般的声音,她像是说,对不起啊,对不起啊……

男子的哭声,使人心碎,他们的女儿拉开了跪地不起的父亲。

丧事之后,他和女儿整理了她的遗物。她的多种爱好让她收藏了好些东西。有书有画,还有一大叠集邮本。每一样东西,都让他重温妻的一切:恬静的笑脸,柔柔的声音,偶尔也发一点小脾气,还有那双为他常年端汤端药的粗糙得一点不像读书人的手……

他忍不住又一次泪满衣襟,他摩挲着一摞妻用过的笔记本,一页页翻着。突然,他觉得手上有些异样,仔细一看才发现,这本笔记本的内芯,每两页的四周都粘住了。

他终于小心翼翼地启开了粘着的纸边。出现在眼前的是,几十张蓝色的信纸,每一张上都有着长短句———这是一个男人写给女人的几十封情书。诗人正是不久前去世的那位老先生。银钩铁划,写活了一场持续了二十多年的静悄悄的爱!

他像一座雕像般地沉默着,久久。女儿一双手轻轻地按在父亲的肩上。望着满头白发的老父,女儿的手战栗了,声音哽咽了:“爸爸,请你原谅妈妈吧,她已经走了,对死者是要宽恕的……”

父亲像是睡着了。好一会儿才睁开眼睛,望着女儿缓缓说道:“孩子,应该请求原谅的不是你妈妈,而是你爸爸……”女儿惊恐又疑惑地说道:“可是,可是妈妈毕竟骗了您这么多年……”“孩子,你听我说。”父亲擦去了女儿的眼泪。“不要说‘骗’这个字。一天两天,一年两年,瞒着,那是骗。二十多年就不能说‘骗’字了。这世上有谁肯用二十多年的生命来骗我?这样的骗,难道不是爱吗?孩子,我是幸福的,我得到了你母亲几十年的爱,如果她还在,我还会得到很多。可是,遗憾的是,我知晓得太晚了,我没有能让你的母亲得到幸福……”

“爸爸!好爸爸!”女儿悲声如箫。

为爱而悄悄放弃-卫宣利

直到坐上南下的火车,看着这个熟悉的城市渐行渐远,她的泪终于落了下来。开始和他相爱时,她也想过会是这样的结局,但还是抱有幻想。那时候总以为自己的爱情会和别人的不同,到了最后才发现,所有的故事竟是如此惊人地相似。遇见他时,离他的婚期还有四个月直到坐上南下的火车,看着这个熟悉的城市渐行渐远,她的泪终于落了下来。开始和他相爱时,她也想过会是这样的结局,但还是抱有幻想。那时候总以为自己的爱情会和别人的不同,到了最后才发现,所有的故事竟是如此惊人地相似。遇见他时,离他的婚期还有四个月。她在一家装修公司做设计师,他找到她,是为了装修结婚的新房。

那是他们第一次相见,她眼前出现的这个男人,头发干爽,笑容明朗,眼睛里有童真闪现,开口说话,声音干净而有磁性。他看到的这个女子,素净着一张脸,稍显苍白,说话时嘴角有浅浅地笑意。

目光交错,两个人都暗暗心惊,从前,心里那个模糊的影像,倏然清晰。她只觉得之前空着的心,突然就满了。两天后,他去看设计的效果图。这一次,又吃了一惊,整体风格简洁写意,局部细致熨帖,从里到外丝丝入扣,正是他喜欢的类型。双目对视,彼此心领神会。

两人真的就开始相爱了,频频私下约会,感情如火如荼。虽然是一段见不得阳光的感情,却是她生命里最灿烂的一段时光。深夜里偷偷溜出来,和他一起去赏雪;他带她去西山看迎春花,黄灿灿的迎春花漫山遍野,她在花丛中笑得像个纯真的孩子。即使在屋子里看他做蛋炒饭,她也觉得幸福,油溅得他一身,她快乐地大声尖叫……

她能从他的眼睛里感觉到爱。她多么希望自己能留住幸福。

可是婚期既定,四个月后,这段感情如何归属?不管不顾,带她离开这个城市?可是这里有他年迈的父母需要赡养,他的事业正如日中天,更何况,还有那个已经许诺了婚期的女人,不负责任地一走了之,不是他的处事风格。说到底,他也不过是个普通男人。

婚期渐近,他一天天消瘦下去,忧心如焚。

一点一滴,她都看在眼里。

终于,在他婚期的前一个星期,她悄无声息地离开了他。

许多年后的一天,在朋友的聚会上,他喝多了。和朋友们说起当年和她的那段感情,便有人笑他:“那种感情你也当真?摆明了她是在游戏啊,不然她为什么不辞而别?爱就应该坚持下去。”他当场就和那人翻了脸,摔碎了酒瓶,红着眼睛嚷:“你知道什么?她主动离开,是因为不愿意看我那样艰难挣扎,不愿意让我众叛亲离啊……”话没说完,他便当着那么多朋友的面唔唔地哭了。

很久以后,她从朋友那里辗转听到他的这番话,欣然泪落。原来,他是一直懂她的啊。她想起许多年前读过的一首诗:“许多时候,正是为了爱,才悄悄走开。”

我曾经那样爱过你

那天,与一群旧友在国际大厦喝酒。越喝越多,渐渐全喝高了,忽然有人说:咱们都说说自己的初恋行吗?要老实交代,如果大家认为你说的是假的就罚你三杯,如果觉得你说得可以大家就出个代表喝一杯。大家都说这个主意好。谁没有初恋啊?况且初恋大多是有花无果

那天,与一群旧友在国际大厦喝酒。越喝越多,渐渐全喝高了,忽然有人说:“咱们都说说自己的初恋行吗?要老实交代,如果大家认为你说的是假的就罚你三杯,如果觉得你说得可以大家就出个代表喝一杯。”

大家都说这个主意好。谁没有初恋啊?况且初恋大多是有花无果,有句话说,初恋时不懂爱情啊。

第一个说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她已经发胖,眼角有了细细的皱纹,她醉眼迷离地说:“我的初恋只是一个人的初恋——那年我18岁,来石家庄上大学,来接我的那个男生比我高一届,之前我就认识他,他是我所在中学的明星。当他在人群中不停地张望找我的时候,我的心怦怦地跳着。就是那张望打动了我,他那么帅气,那么紧张,而且他的头发、眼睛都那么黑,我一下子就爱上了他!可是大学四年,我始终怀揣着这个秘密,因为他已经有了女友!在暗恋中我过了四年,直到毕业我也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那样只会打碎一个梦……”她说到这儿,其他人已经派出一个代表把酒喝掉了,很显然,她说的初恋是真的,只是她现在依然沉醉于自己对那个男子的想像中,这样的想像其实是美好的,真的不应该打破它,就这样爱过,有什么不好?

第二个讲述的是一个快40岁的男子,他现在是某市的国税局局长,20年前,他爱过一个美丽而灵秀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是班里最漂亮的,他写过很多情书、唱过很多情歌给她,终于把她追到手了,送给她的定情物是一条红围巾。那时,他们在一所中学里读高三。

高考下来,男生考上了,女生落榜了,女生提出分手。她说:“我配不上你了。”男生没有答应分手,但女生很快就开始相亲,和乡村里那些20岁的女孩子一样,她订了亲,断了男生的念头。

男生痛苦地去了北京读书,寒假回来时,却发现山坡上站着一个围红围巾的女子,他知道那一定是她!她来等他,知道他必经这条路,知道他一定会回来过春节。她等了他多少天了呢?待他张口叫她的名字,她却转身跑了。

十几年后,他应该有的幸福全都有了。直到后来的一天,他去乡下视察工作,跟地方的执法人员一起来到乱哄哄的集市上。他看着自己的部下给那些小贩们开罚单。忽然,有人叫他的名字。

他回过头去,看到有一个卖点心的摊子前站着一个中年女子,又黑又胖,脸上有很深的皱纹,手上全是黑黑的东西,他一愣,她又叫了一声,然后说:“我是……”

他呆住了。怎么可能是她啊!当年她多么漂亮、多么精神,如今却成了一个乡下妇女,岁月在她脸上留下的风霜刹那间让他心酸。

“我也没有证,能不能不罚呢?”她开口说的居然是这句话。后面站着的是她男人,讨好地看着他,她对男人说:“我从前的同学。”

刹那间,他感觉有什么堵在胸中,如鱼刺,又如酸梅。那天,他用了自己的特权。走的时候,他从小车的反光镜里看到女人背过脸去。

他一边讲一边流着眼泪,我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开始流眼泪的。没有人说故事的真假,所有的人端起自己面前那杯酒一饮而尽!为了曾经的爱情,为了爱情的美丽和惆怅!

初恋,不管它以怎样的结局结束,都让人怀念啊。无论两个人走到了哪一步,也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我曾经爱过你。

这就够了。有的时候,爱情的缘分只有这么多。曾经爱过你,拥有过刹那间的颤抖和美丽,就已经是上天给予我们的恩赐了;而曾经爱过的那个人,她过得好与不好,原来你依然在乎,即使已经无关风月,即使已与爱情无关。那是种心灵之痛,只因为,我曾经这样地爱过你。

你的肩上有蜻蜓吗

在一个非常宁静而美丽的小城,有一对非常恩爱的恋人,他们每天都去海边看日出,晚上去海边送夕阳,每个见过他们的人都向他们投来羡慕的目光。可是有一天,在一场车祸中,女孩不幸受了重伤,她静静地躺在医院的病**,几天几夜都没有醒过来。白天,男孩就守

蜻蜓伤心极了,在接下来的几天中,他常常会看到那个男人带着自己的恋人在海边看日出,晚上又在海边看日落,而他自己除了偶尔能停落在她的肩上以外,什么也做不了。

这一年的夏天特别长,蜻蜓每天痛苦地低飞着,他已经没有勇气接近自己昔日的恋人。她和那男人之间的喃喃细语,他和她快乐的笑声,都令他窒息。

第三年的夏天,蜻蜓已不再常常去看望自己的恋人了。她的肩被男医生轻拥着,脸被男医生轻轻地吻着,根本没有时间去留意一只伤心的蜻蜓,更没有心情去怀念过去。

上帝约定的三年期限很快就要到了。就在最后一天,蜻蜓昔日的恋人跟那个男医生举行了婚礼。

蜻蜓悄悄地飞进教堂,落在上帝的肩膀上,他听到下面的恋人对上帝发誓说:我愿意!他看着那个男医生把戒指戴到昔日恋人的手上,然后看着他们甜蜜地亲吻着。蜻蜓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上帝叹息着:“你后悔了吗?”蜻蜓擦干了眼泪:“没有!”上帝又带着一丝愉悦说:“那么,明天你就可以变回你自己了。”蜻蜓摇了摇头:“就让我做一辈子蜻蜓吧……”

有些缘分是注定要失去的,有些缘分是永远不会有好结果的。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去爱他。你的肩上有蜻蜓吗?

爱情的底片

他是一个优秀的男人,硕士毕业后留校任教。女友漂亮聪慧,在一家出版社当编辑。两人中规中矩地相识了一年多,眼看谈婚论嫁就要摆上议事日程,忽然间,女友提出分手。为什么?他一遍遍地问,好奇大于生气,你究竟对我什么不满意?工作、学历还是家庭?或者是我

他是一个优秀的男人,硕士毕业后留校任教。女友漂亮聪慧,在一家出版社当编辑。两人中规中矩地相识了一年多,眼看谈婚论嫁就要摆上议事日程,忽然间,女友提出分手。

“为什么?”他一遍遍地问,好奇大于生气,“你究竟对我什么不满意?工作、学历还是家庭?或者是我的处世态度和生活作风有什么问题?”“都不是。”女友说,“只是因为那张照片。”他的心不禁一颤。

那是一张极普通的照片。是他与一位女学生的合影。他常去一家成人进修学院讲课,每次讲课时,那个女学生都会坐在教室的最前排,全神贯注地盯着他看。下课了就给他端一杯水,然后和一大帮同学围着他聊东聊西。他对她印象不错,和她在一起时也挺舒服。但也仅此而已。“她端水给你时,你有什么感觉?”女友追问。“学生给老师端水不是很正常吗?”“那她盯着你看时呢?”“也很自然啊。老师怎么能怕学生看。”“那我盯你看看试试。”女友道。然后便死死地盯住他。有几分试探,又有几分认真。“开什么玩笑。”他却觉得浑身不自在了,忙拿话题岔开。不久,就出现了那张照片。那是一次课间休息时,一位同学不知怎地随身带了一架相机,还剩下几张胶卷没拍完,便对着同学们胡乱抓拍,忽然看见他正和她说着什么,便顺手给拍了下来。不过拍得实在是不错:他和她的脸挨得很近,额头几乎抵着,目光相对,会心微笑。他的神情如暖暖的春风,她的神情如漾漾的春水。“拍的时候,你在想什么?”自从见到这张照片,女友就絮絮地问。“当时正在说话,哪里顾得上多想什么。”“那么,你们在说什么?”“不记得了。”他淡然道,“不过是一张照片,别太在意。”“你们看来可是真的挺好。”女友的神情带着些微微的惆怅。“那不过是一张照片。”他有些急了,“我现在就可以撕掉它!”“撕掉照片容易,可是你能撕掉那个人吗?”“我和她只是师生,至多算是朋友,”他气愤地说,“不信你可以去调查!”“有些东西连你自己都没发现,我又能够去查什么?”女友幽幽地说,“相信我,我绝不是无中生有。她很适合你,你也很适合她。你之所以和她没有故事,是因为你在有意识地为我负责,从而无意识地把她关在了情感圈外。”“你根本没见过她,怎么知道她适合我?”“不要以为这张照片不算什么,有时候,一句话语,一个动作,一声叹息都足以暴露一切。”女友指着照片上的他和她,“你仔细看看她的眉毛,她的眼睛,再仔细看看你的笑容,你的神情……你是喜欢她的,是不是?”他沉默了。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现在追究起来,他真是一点儿都不讨厌她,也可以说是喜欢她。如果他有意让这种喜欢延伸下去,这种喜欢有可能会变成很喜欢,甚至是爱。“然而,我们在一起这么长时间,却从没有照过一张这么和谐的照片。”女友说着翻开了影集。果然,他和女友的每一张照片都带着些莫名其妙的生涩、紧张、惶恐和故作姿态。亦如他和女友所谓的爱情。“可是,你总不能为这样一张照片和我分手吧!”“那有什么不能呢?”女友静静地说,“旁观者清,当局者迷。我无法更细致地分析,你也不要太违心地否定。这张貌似友谊的照片背后,其实充满了难以言喻的爱情潜质。”他无语。

二人终于分了手。当别人问为什么时,他们都保持缄默。是的,说出来谁会相信呢?一年多的朝夕相处和有意栽培竟然抵不过一瞬间拍下的一张随意的照片。后来,他真的和那个女孩结了婚。正如女友所说的那样,他和她彼此确实更为适合。他这才明白女友是个在情感上多么锋利和精明的女人,那张他一直自以为是的友谊合影,居然是一页被她一眼看清的只有在暗房冲洗时才能目睹的爱情底片。

他也方才明白:有时候关于心灵的某些事情,在某些人的视线里,一丝一毫也不能隐藏。

素颜如水,谁与流年

素颜如水,谁与流年时间的流逝变成一种符号,这流水的年华让我顿悟,枉然走过了那么多人身边,虽然意欲停留,但总是要与那些美好擦肩而过,云云过往的繁华还在那里,变淡的,只是回忆罢了。寝室的一位室友的手机,总是在夜阑人静的时候,浅唱摇篮曲,可是

素颜如水,谁与流年

时间的流逝变成一种符号,这流水的年华让我顿悟,枉然走过了那么多人身边,虽然意欲停留,但总是要与那些美好擦肩而过,云云过往的繁华还在那里,变淡的,只是回忆罢了。

寝室的一位室友的手机,总是在夜阑人静的时候,浅唱摇篮曲,可是那些调调并不是时下最流行的排行版,多而是小虎队的《青苹果乐园》或者《家有仙妻》主题歌,依旧怀古的旋律,总听得让人伤感,本就凌乱不堪的思绪,便随夜一起沦陷。

记得那年夏天,我和我奶一起搬去大姑家,和我姐住。虽是初夏,可是空气格外燥热,于是晚上我们就铺凉席,睡到院子里。

夜静得出奇,偶尔路人经过,看门狗的犬吠,还有那躲在不知名角落里的蛐蛐的鸣叫,给夜带来了一点生气,我们仰面而息,手里的扇子无力的左右,然后我姐便会给我讲星座,指给我看,说这个是什么什么星座,北斗星又在哪里,夜空之大,我也不知道我姐指的是哪里,于是就哦哦的应和着。

那是段快乐的时光,总觉得那些快乐的点点滴滴,是不可复制的,记得最初认识小虎队的时候,就是在这年夏天,那个老家的荒院子里。

依稀记得当初我吵着嚷着要听赵薇的《爱情大魔咒》,那时候还不知道歌名,就说我要听有蛐蛐叫的那首歌,于是我姐就去拿卡带,那时候,赵薇拍《还珠格格》,红极一时,是当红偶像,红透半边天。

结果倒带的时候,因为我姐判断失误,放错了歌曲,变成了小虎队的《爱》,起初我还撇嘴,可我姐说好听,小虎队是她的偶像,于是我就安静下来聆听,小时候没有主见,我姐说好听,那就是好听。

现在回首起来,觉得那也是一种无可比拟的幸福,因为不用想太多,任何选择都交由长辈代管,快乐无处不在,而渐渐的成长,要考虑的事情如夜空的星星——繁而烦,快乐竟然变得愈发的奢侈,让我们享受不起。

我还记得,我和我姐在我小时候总是跑到影碟店租释小龙郝邵文还有林志颖的片子,最让我们留恋的是林志颖、张卫健、吴奇隆拍的《逃学外传》,我们看了好多遍,于是喜欢上了《祝你一路顺风》,这首伤感十足,上演在每次离别车站的告白曲目。

我和我姐都钟爱着《旋风小子》,看着青春的年华,上演在每个角落,我们都不禁然间向往,里面的张震岳也是坏的让人又爱又恨,于之后他的《爱之初体验春天正是吃菠萝的季节,每当看到街头卖菠萝的,我就想到当年在四矿的时候,我和我姐总是跑到楼下那里批发很多冰淇淋,那种带有菠萝果肉的,是我们的信仰,甚至是友谊街,在那个拐角,有一家卖冰淇淋的,六角钱一个,形状像现在麦当劳的甜筒,我们总是光顾,也总是吃得很开心。

最是椰汁,每次去我姐家串门,都会嘴馋的忍不住,而我奶只喜欢喝杏仁露,于是我就在路上给我奶讲好,说到了地方,你一定要说你想喝椰子啊,我奶嗯嗯的笑笑。

当我姐给我奶还有我各自打开一瓶椰汁的时候,我奶只喝一小口,便让给我了,于是我就幸灾乐祸的享受两瓶的待遇,可是那时候的那种甜蜜,再也找不回了。

时光拉近,我上初中的时候,我们租碟子看《流星花园》第二部,我姐依旧喜欢仔仔,以至于以后的某段时间,我也爱上了仔仔的《温柔的晚安》那首歌,去找我姐的时候,总是带上仔仔的海报,当然,我们狂爱的,还是孙燕姿。

记得当年放学回家我姐在看娱乐频道,说这个歌手唱歌很好听,于是我就随便听听,并没在意。

当时燕姿唱的是《绿光》、《神奇》,就是这么随便一听,这些旋律居然幻作神奇般的魔力,让我疯狂的爱上了这个来自新加坡的女歌手,每天上网,第一件事,便是查看孙燕姿的资料,然后建了一个孙燕姿的歌迷群,买衣服总是跑到“美克”专卖店,冰红茶也是燕姿代言的“统一”系列,每天都会光顾校门口那家文具店,发现了燕姿的贴纸,便会激动地抓起旁边的学生尖叫,付了钱就一蹦三跳的往学校跑,简直得了“爱姿病”一样。

而今那些年少的时光,都已远去不再,记忆开始沦陷苍白,回首来时路,不得不说,我姐对我的成长,影响还是蛮大的。

那些曾经的你我往事,或许会不休在童年的边缘,虽然一时遗忘,可总会在某个不期而至的夜晚,当听到那年的旋律,当再次仰望星空,于是那些画面,就会复活在眼前,只是物是人非,我们都长大了懂事了苍老了,青春不再了,曾经纯真的心在漂泊中磷化为鱼,于不经意间悄然游走,这一切,注定我们的迷失。

某天再次仰望星空,发现只有在夜空足够黑的时候,我们才会看到星星,耳畔好像又听到了我姐在讲,呐,就是那个,最亮的那颗,就是北极星,你看到了吗,恩?

》,唱红了整个乐坛,现在变成我唱KTV的必点曲目。(

春天正是吃菠萝的季节,每当看到街头卖菠萝的,我就想到当年在四矿的时候,我和我姐总是跑到楼下那里批发很多冰淇淋,那种带有菠萝果肉的,是我们的信仰,甚至是友谊街,在那个拐角,有一家卖冰淇淋的,六角钱一个,形状像现在麦当劳的甜筒,我们总是光顾,也总是吃得很开心。

最是椰汁,每次去我姐家串门,都会嘴馋的忍不住,而我奶只喜欢喝杏仁露,于是我就在路上给我奶讲好,说到了地方,你一定要说你想喝椰子啊,我奶嗯嗯的笑笑。

当我姐给我奶还有我各自打开一瓶椰汁的时候,我奶只喝一小口,便让给我了,于是我就幸灾乐祸的享受两瓶的待遇,可是那时候的那种甜蜜,再也找不回了。

时光拉近,我上初中的时候,我们租碟子看《流星花园》第二部,我姐依旧喜欢仔仔,以至于以后的某段时间,我也爱上了仔仔的《温柔的晚安》那首歌,去找我姐的时候,总是带上仔仔的海报,当然,我们狂爱的,还是孙燕姿。

记得当年放学回家我姐在看娱乐频道,说这个歌手唱歌很好听,于是我就随便听听,并没在意。

当时燕姿唱的是《绿光》、《神奇》,就是这么随便一听,这些旋律居然幻作神奇般的魔力,让我疯狂的爱上了这个来自新加坡的女歌手,每天上网,第一件事,便是查看孙燕姿的资料,然后建了一个孙燕姿的歌迷群,买衣服总是跑到“美克”专卖店,冰红茶也是燕姿代言的“统一”系列,每天都会光顾校门口那家文具店,发现了燕姿的贴纸,便会激动地抓起旁边的学生尖叫,付了钱就一蹦三跳的往学校跑,简直得了“爱姿病”一样。

而今那些年少的时光,都已远去不再,记忆开始沦陷苍白,回首来时路,不得不说,我姐对我的成长,影响还是蛮大的。

那些曾经的你我往事,或许会不休在童年的边缘,虽然一时遗忘,可总会在某个不期而至的夜晚,当听到那年的旋律,当再次仰望星空,于是那些画面,就会复活在眼前,只是物是人非,我们都长大了懂事了苍老了,青春不再了,曾经纯真的心在漂泊中磷化为鱼,于不经意间悄然游走,这一切,注定我们的迷失。

某天再次仰望星空,发现只有在夜空足够黑的时候,我们才会看到星星,耳畔好像又听到了我姐在讲,呐,就是那个,最亮的那颗,就是北极星,你看到了吗,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