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无须完美

我们渴望完美,生活完美,爱情完美,家庭完美。而实际上却没有一件完美。

我们追求完美,严格拘谨,小心翼翼,战战兢兢。而实际上却活得十分疲惫。

提起完美,让我想起了谢尔.西尔弗斯坦在《丢失的那块儿》里讲过的一个故事:一个圆被切掉了一块,它为了使自己完整,一直寻找丢失的那部分,可由于它的不完整,它滚得很慢,它欣赏路边的花,它与虫儿聊天,它享受阳光。一路上它发现了很多小块,可却没有一块适合它。于是,它继续寻找着。终于有一天,它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小块,可是当它成为完美的圆时,它越滚越快,来不及注意花和虫,它看到的世界不再像以前那样,它停住,把那一小块放回了路边,缓慢地向前滚去。

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有缺陷的,只是我们并不知道自己的缺陷在哪?我们总是忽略掉缺点那部分,提起优点那一端,我们的不满足促使着我们追求完美,而追求完美的过程里,我们丢失掉的那块儿,不是缺陷,而是沿途美丽的风景。

就像流星的美丽不是其结果,而是其燃烧的过程;

就像人生的精彩不是自己最终得到什么,而是经历了怎样的一个成长过程。

人生,不能完美,因为没有完人,我们看不到残缺也是一种美,因为我们忘记了发现。原创文学:

人生,无法完美,因为月有阴晴圆缺,人有祸夕旦福。残缺也许不美,但我们可以温柔的这样看待残缺带给我们的美,如断臂维纳斯的残缺美,如邰丽华演译的残缺美,如残奥会上残疾运动员超强发挥的残缺美。她们残疾的是自己的身体,可她们却没有停止对人生追求的脚步,她们在不断的努力中塑造着一个完整的自已,这无疑就是一种美。

人生,无须完美,因为,没有完美,我们才能看到自己的残缺,思维的残缺,性格的残缺,生活的残缺,然后才能逐步的改进,更新,努力,追求,奋斗。因为不求最好,但求更好。因为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

季夏寂,因爱生,因爱燃

这个叫夏天的季节来临的时候,我失去重心一样正坐在医院整洁的没有人情味的走廊上,我的眼睛告诉我医生和护士们七手八脚的推了一个满身是血的重伤病人,和另一个临产的孕妇进入手术室。半个小时后,两个手术室的门同时打开。恍惚中知道一个推出来的是死去的人,另一个是新生的婴儿。心里猛地抽搐、开始听不见任何声音,也开始晕眩。短短的30分钟我竟然接近死亡和新生。我离开那里。

走在大街上。左边是一排不知名的树木,上面开着不不知名的白色花儿,空气变得清醒而微甜。我陶醉。这一天、这个看似明媚的夏天我24岁了。闭眼,感受着太阳带给我的那点温存。看到周子楚站在雨雾里的模糊的双眼,像是墓地里玲珑的鬼火。记得我们说好的幸福,我嘴角出现微微的向上的弧度,紧闭的双眼滑落一滴泪。湿润了我的唇。

我叫姜微。是个大三的学生,喜欢茉莉清茶。平时周末的时候会倒上一杯清纯的茉莉花茶坐在电脑前在博客上敲打一些周子楚认为奇怪的文字。然后安稳的睡上几个小时。醒来时,已是次日的正午,窗外是懒洋洋的阳光,洒满我白皙的脸颊。坐在市中心这个比较高的楼层看下面的人来人往。手里端握着一杯牛奶,阳光洒落在散落得头发上面。我仰起明媚的笑脸。

楼下突然出现一张我熟悉的脸是我的周子楚(我的大叔)。他大我4岁,我说四岁的时候就是代沟了。他爸爸去世很多年,那么大的公司只有他妈妈一个人在打理……我随后抓了一件T恤,套上那条松松垮垮的牛仔裤跑下楼去。挽起他的手臂。

“大叔,什么行程?”我用了一个很夸张表情问到。

“放风筝可以不……嗯、微微,生日快乐。其实后面的生日快乐他说的很轻,我还是笑了,用他最喜欢的明媚的笑脸。

“OK,跟党走!”我跑到他的前面像一个幼稚园的小孩子。

“20岁万岁!”

其实,在周子楚的眼里我也永远只是这样子,定格在我们大三的那一年……我们爬上山顶,他走在前面背着我们的风筝,小的时候爷爷对我说过,风筝飞出去的时候就会带走那些痛苦和伤悲。我跟在他的身后。周子楚掏出一支笔准备写上我们的名字。‘子’字刚抬起,我就抓起风筝逃掉。我把那个当做恶作剧,那个他想了好久的一点点的为了我生日的浪漫就被我的无知像风一样轻轻拂去。我想带走的不仅仅是那种所谓的痛苦和伤悲吧。天用力的蓝着。云朵纯净的白。然后,我兴奋的大叫,扬起那张他最爱的明媚的笑脸。‘子’‘微微’天各一方,也许那时就是注定的天各一方吧。

风筝飞得好远好远,玫瑰花真的好浪漫,那烛火真的让我心醉。

那天我真的好累,那一晚,周子楚紧紧地抱着我。路灯下还有几只飞蛾扑打扑打的。

“我们永远在一起。永远不分开。永远给我明媚的笑。”他这样说我便信了。我仰起脸看着他,凌乱的栗色头发,左耳上一颗明亮的钻石。琥珀色明亮的双眸。嘴唇的轮廓诡异却暧昧,安静的样子。浑身散发着清爽的香草的味道。有人说只有内敛的欲望透明且纯净的男孩子,才可以有这样的气味。我知道他最晶莹的魂属于我。我紧紧的抓住他,好怕失去的感觉。尽管我不是很喜欢温吞。宠辱不惊。

那个男生说‘只要心在跳,永远就是很远。’

20岁是记忆仅剩这一段,单纯的爱情一小段一小段。我们放过风筝的广场,我们一起吃饭的法国餐厅,我们一起拥抱的那条街,扑打扑打飞着飞蛾的路灯……仔细想着原来我和你有着这么多的记忆,那么我要说上帝对我不公平了。真的。你说你要走,去那个离我很远的北边的国家。那个我一直有着童话梦境的温暖国度,柔和的阳光,优雅的人们。

离开就说明我从来就没有拥有过,他不断的写E-mail给我,我从来不回,我知道自己不该一次一次的相信。再好的过去,回忆的次数多了味道也淡了。我一边又一遍的看着那些来自西方国度那个我向往的童话世界的我爱的人给我写的信,一边流泪,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我还要过多久。分开了这么久,也不再能给彼此的温暖。我想忘记他,可是我做不到。全世界都知道我忘不掉。可是全世界的人也都知道他不爱我了。大学毕业后。我依然留在这个城市工作,这里有漂亮的法国梧桐。

我用60°的仰望,希望可以看到有我那寂寞影子的天空。明媚的阳光折射进我清澈的瞳仁,光芒闪过左耳钉。带着绚丽的色彩穿梭在这个硕大的城市。不同的是我已经成功的变成一名优秀的OFFICE小姐。有成人的身形、有修长的手指、干净的指甲、上面是周子楚那家伙最爱的透明的指甲花、如软浓密的睫毛,依旧是乳液一般漆黑的眼眸,却闪着大海的光芒。我在这个城市里来来往往做个标准的上班族。日子过得很不错。

我习惯着我从前的习惯,也习惯着我从前的不习惯。那些磨难扎的我血肉模糊,然后我以新生儿的姿态面对这一切。变得安稳,变得安静。周末,我穿着繁复到了极致的牛仔裤,左边挂着繁琐的装饰,头发草草的盘起,带上一顶鸭舌帽,像极了招摇过市的新新人类。我路过我和周子楚暧昧的街道,停留在那个路灯下。蓦然,抬头的瞬间眼前出现一个我最熟悉的陌生人。QQ空间伤感日志,我整个人倾过去倚在路灯上,那人唤着我,喉咙紧闭缺乏不出任何声音。是周子楚、这个我不知道在心底念了几千万遍的人,他出现了,真真切切的出现在我眼前,还是那样帅的没救眼神。

那晚、他没有回家,挤在我那所简单却整洁的公寓里。那一夜,我把几年来的委屈和怨恨以及对他的爱全部倾泻,我知道他爱我,我也知道我不可以没有他。那一晚,我们像连体婴儿一样紧紧的相拥着,感受着彼此的全部。

一夏、风静静的吹过。吹动着花色的窗帘。月亮藏在云层的后面,掩着面的笑。

他说要我做他的新娘。如今的我已经不会像从前他认识的那个人一样狠狠的拍着他的肩膀大咧咧的说好啊了。我闭着眼,靠在他的肩上。他说我变得成熟了。

我笑。《致》说‘一个人身前生后声明都可以抛却,连躯壳都可以抛却,只为回到最初的地方。这值得吗?如果这不值得、那什么又是值得的?’可是,我说过上帝在感情以及我的幸福对我不公平。这么多年我缝缝补补的感情,在我结婚的那一天彻底的碎掉。楚,在赶教堂的路上发生了车祸。我傻到笑。那时候,我知道消息的那时候只会笑。手里拿着那只戒指奔出教堂。我不知道后来那些亲友们是怎样散场。没有了楚的世界我要怎样面对日出日落?

医院。抢救室。医生护士们开始抢救我的楚。半个小时后两个抢救室里同时打开、一个是我的丈夫。一个是新生的婴儿。生命的轮回更替咫尺之距。我突然停止了自己奔流不止的眼泪。我要明媚的笑。就像他曾经对我说过的那样。

我依旧记忆着与楚有关的点滴,且从不打算忘记。在高大的货架间穿行。我选了一些薯片,软糖,小香肠。选择了牛奶和咖啡也为我的楚选择一小罐的伴侣。找到一罐茉莉花茶。想回到那个青涩的年代感受着纯粹的苦涩后杯绿茶洗净的清爽的感觉。买了一些香草味道的洗衣粉。柔顺剂。香草味道的护手洗洁精,和香草味道的洗手液。OLAY香皂、沐浴乳。和一盒强生婴儿的爽肤粉。拿来一些卫生棉,并且是喜欢且常常用的牌子。这才想起来自己应有三个月没有来例假。此时腹部间接性的疼痛,感到体内的精力真不断的流失,发软浑身的虚汗。想起楚对我说要好好的照顾自己,心里突然很内疚,很慌乱,大脑开始空白。已经消失了许久的细如丝般的温暖包裹心脏,引发窒息般的疼痛。

回到家,洗掉所有的衣服,把厕所擦得闪亮,一遍一遍冲洗着身体,我该如何遗忘?终了,我做了一个没有退路的决定。我做了一些楚喜欢吃的西餐,在桌旁放上一大束白玫瑰,电脑的音效放到健康的分贝。一切都是那么温馨。蜡烛、玫瑰、以及夕阳。楚,风筝上面的天各一方还记得吗?你怎么忍心丢下我一个人在天地间独舞。眼泪奔流不止,也不忘给你那最明媚的微笑。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我没有依靠,没有你。全世界都不存在了。我要怎么办我要怎么办?拿起手机,发了一条短信。内容是‘等待’收信人——大叔。然后,关掉所有的窗子,走进厨房打开煤气。用你削水果的刀子在手腕轻轻的划了一道完美的弧线。动脉血是鲜红色的静脉血是暗红色的。抓起床头那瓶因为念你而失眠才去买的安眠药狠狠地倒在嘴里。喝了一大杯的酒。

裹着衣服倒在**睡着了,睡的不省人事。电脑里单曲循环着那首《绿袖子》……蜡烛燃烧着……花儿枯萎了。楚,我的王子。我们的青春不腐朽。只做你的公主。我们不是天各一方。我还会对你笑。明媚的笑。依旧是你的明媚。只为你一个人明媚永久下去。不管世界终结。

远距离爱情注定有缘无份

走过记忆的时光脉络里,欢笑昨昔犹若虚幻。

在无法逾越的低沟浅道,我看见有缘消散无分弥漫。

在那过往幸福的阡陌里,我记住的爱情点滴,一痕一刻,伤逝不了心底的波澜。

当时我们遥望日月星辰,当时我们执手笑看;如今繁华过眼,一地凋零,一世流离。

“我是路妍,这是我的新手机号,我现在深圳,记得常和我联系哦!”路妍躺在**拿着手机群发短信。

深圳的八月,太阳是依旧是火辣辣的,那种窒息的闷热,仿佛要将一切蒸发似的。白天她和路凌总是躲在屋里,等太阳下山了才出去。因为都是同姓,她们一见如故,亲如姐妹。路妍躺在**看着天花板遐想她的美梦,任手机短信铃声响个没完没了,不看也不复。

路凌无精打采的斜眼看了一眼路妍,不屑的撅起嘴巴:“你总是这样!有了上文,没了下文的。”

“唉,这是我的一贯作风嘛,无非就是回些:你什么时候去的?现在在那里做什么啊?过得好不好啊?一大堆诸如此类的话,我懒得解释,等找到工作后再告诉她们不就得了。”路妍懒得看,拿起手机在路凌的眼前晃了晃,示意叫她去看。

没想到路凌竟甩出一句:“我才懒得看呢,你没看我在和我家可枫聊天呢,没空理你。”路凌继续按着她的手机,看也不看路妍。路妍便摆出一副“要你好看”的样子,将路凌按倒在**一阵**。随之迸发出“救命!”的惨叫。显然斯文的路凌敌不过好动的路妍。嘿嘿,路妍得意的笑。

时间就在路妍和路凌这样嘻嘻哈哈打闹的过程中一点点的流逝。路妍到深圳没多久,路凌也辞去了那份原本就不满意的工作,陪着路妍一起找适合的工作。路妍总是把沉睡中的路凌叫醒,嚷着去找工作。路凌总是不慌不忙的告诉路妍:“反正有地方住,工作慢慢找,别急。”然后路妍就陪她一起睡,路妍总是不忍心勉强她去做自己不愿意的事情,任由着她的性子懒下去。路妍就这样宠着她,没有什么理由,只觉得她是自己这辈子要照顾的人。

一日下午,路妍迷糊的睡着午觉,电话响起来,来电显示“阳洋”,接了电话却没有声音,路妍懒得管,心想:有事自然会再打过来的。继续睡。一会儿电话又响起来,路妍有点不耐烦:“你怎么不说话?说话啊!?”却只听到电话断线的“嘟嘟”声。路妍开始纳闷,怀疑是不是阳洋出了什么意外,心里不由得生出一丝恐慌,睡意全无。

正在路妍焦虑的时候,阳洋的短信来了:“你不是小路吗?”

路妍一个翻身,郁闷了,心想把他大名打出来总不会认为自己的假的了吧:“我不是小路是谁?阳洋你找我什么事?”

对方沉默了一会:“你认不错人了吧,我不是阳洋。”

路妍十分惊讶:“这不是你前两天才给我的号码吗?怎么会错?”

对方支支吾吾:“你说你是小路...可你是女的...我老家的朋友也叫小路是男的,我以为是他....到了深圳,你害我把他的号码给删除了。”

路妍这才恍然大悟。回想起自己前几日所发的那条短信,路妍越想越想不通,觉得事情有些蹊跷,就在路凌耳边叫喳喳,路凌以自己是旁边者的态度撇了路妍一眼,示意叫路妍别激动。

路妍一连串的问题发过去:“那你是谁?拿阳洋的手机做什么?这不是他的号码吗?”

对方感觉很冤枉:“这一直都是我的号码,我也不认识那个阳洋。”

路妍激动的从**跳起来,冲去找包里的号码薄,嘴里还念叨着:明明就是这个号码,居然敢说我记错!路妍翻开号码薄找到阳洋的名字,认真的对着手机上的号码,一眼看过去,没错!好像又觉得有什么不妥,再看了一遍,对着无视她存在的路凌嚷起来:“糟糕!我把阳洋的号码记错了一位,2记成3了!我害别人把他朋友的号码给删了。”路凌看了她一眼,继续她的美梦。

路妍像做错事的孩子,小心翼翼的发着短信:“不好意思,是我记错了号码,害你删了朋友的号码,真是抱歉。”

“没关系,这样我们也能认识那也太巧了,那说明是我们的缘分啊。”对方很开心的安慰着路妍。

“很高兴认识你,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路妍。”路妍听着那样的话语,思索着“缘分”二字。

“我叫汪迎,我也在昆明,你还会回来吗?你去深圳做什么?”汪迎对这个巧遇的路妍充满了好奇,并试图了解着她。

就因为路妍错发的一条短信,和汪迎相识了,路妍一直坚信这就是他们注定的缘分,是上天安排他们相遇在一起的。

路妍虽然算不上是貌美如花,可也算得上是机灵可爱,水灵灵的大眼睛和一张樱桃小嘴,特别招人喜欢。汪迎个子不高,戴着眼睛,显得特别斯文,皮肤很好,还有着令人羡慕的高挺的鼻子和浓郁的眉毛。

路妍挑白马王子一向都是以优质偶像王力宏为标准的,压根就没有想过会和汪迎发展什么关系。路妍和汪迎视频的时候,路妍的眼睛里弥漫着明媚的忧伤,让人看了会从心底生出一种疼惜。汪迎亦是忍不住的关心着路妍,在节日或是空闲的时候打电话给路妍,路妍也很乐意接汪迎的电话。在伤心的时候,她就对着电话哭,或者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对着电话闹情绪,汪迎也不闲啰嗦和麻烦,不但陪着路妍瞎扯和胡闹,还在路妍伤心难过的时候安慰她,逗她开心,给她温暖。

渐渐的,路妍习惯的接听汪迎的电话,汪迎好像也习惯了打电话给路妍,从最开始的一个月打一个电话,增加到一个星期打一个,后来到每晚都打电话聊天。路妍自己不知道为什么对汪迎的声音着了迷,一天听不见他的声音,她就觉得心里空****的。

那份简单的问候和祝福温暖了整个冬季,记在心里,明媚了又一个春天。

六月的一个夜晚,繁星洒满了整个夜空。路妍悠哉躺在**听着音乐。特定的手机铃声响起,路妍拿起电话,跑到客厅接听,她怕打扰了正在看书的路凌。

半小时后,路妍笑眯眯的回来,躺在路凌身边,路凌打趣道:“看你每次都和他聊电聊得那么开心,是不是喜欢上他了啊?”

路妍被这么突然一问,愣住了,犹豫了一下,支支吾吾的回答:“怎么会?我喜欢的是王力宏那种类型的你又不是不知道。”

“你别装蒜了,肯定喜欢上他了,是不是?是不是?”路凌坏笑着逼问。

“你怎么不说他喜欢上我了?”路妍耍着嘴皮子就是不回答。

“那你问问不就知道了。”路凌的个性向来都是速战速决的。

路妍对着路凌翻了个白眼,心里琢磨着要不要问,如果问,该怎么开口呢?不问的话,就这么一直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啊。终于路凌想到了,于是发短信以可爱半开玩笑的方式问汪迎:你最近老是打电话给我,老实交代,是不是已经喜欢上我了。没想到,汪迎很快就回答说是:是的,但是不知道怎么开口。路妍心里甜滋滋的,看着短信傻傻的笑。

如果爱情来了,谁也意想不到。因为路妍看过太多的悲欢离合,害怕这场远距离的电话恋爱会是一场空,她不想自己也陷入哀伤中,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情感战胜了理智。

而事实证明,路妍的担心是多余的。汪迎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她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路妍每天被汪迎的电话叫醒,然后开心的工作,中午还不忘打电话嘱咐她要吃午饭、要多喝水,下班后,她吃什么菜汪迎都要知道得一清二楚。

无论汪迎上班多忙,多累,电话从来没有间断过,而路妍很享受现在的幸福,愿意就这样被关心着,监督着,因为以前从来没有人像汪迎这么关心过她,她觉得自己在汪迎面前自己像个幸福的孩子,快乐且无忧无虑。

在电话中,汪迎问路妍喜欢什么花?路妍说喜欢那种茎很长,很像太阳花的,粉红色她最爱。于是汪迎滔滔不绝地说道:那种花的名字叫扶郎花,又名非洲菊,象征热情浪漫,向往自由,天天向上,沉默的爱,有的说是坚强,也有象征有毅力、不畏艰难。而在汪迎的眼里路妍就如一朵绚丽绽放的美丽扶郎。他还特地买了种子,为她种了两盆,一盆紫色,一盆粉红色。路妍说约定在花开的时候就相见,汪迎煎熬着,因为到花期要90天。他细心照料着那两株扶郎,有时候看着还未发芽的花盆,傻傻的笑,痴痴的想念路妍。

夏天的傍晚,路妍喜欢在屋顶吹风,和汪迎打电话聊天。一日,路妍看见漫天的火烧云,兴奋的对着电话大嚷,巴不得汪迎立刻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她说那片漂亮的火烧云是他们甜蜜的爱情的象征。很快过了一个月,当路妍得知汪迎种得那两棵小花已经长出来两片翠绿的嫩芽时,脸上的笑容绚丽无比,心里升出一种想要嫁给他的冲动,想要被他守护一辈子。路妍总是不相信眼前的幸福一次又一次的问汪迎,自己是不是在做梦,现在的幸福是真的吗?汪迎总是耐心的哄着路妍,傻瓜,当然是真的,我会尽全力对你好,你别老是胡思乱想。汪迎说要路妍一直就这么幸福下去,幸福到身边的姐妹都嫉妒她。

路妍小声的问着汪迎:“姐妹们都说太轰轰烈烈的爱情,不会长久,我们是不是要收敛一点,不要这么轰轰烈烈?”

“那我们就轰轰烈烈的爱到底给她们看看,我会给你所有的幸福。”汪迎深情的说着。路妍再次落下幸福的泪水,生命里有汪迎,就觉得再也没有什么遗憾了。因为有汪迎的疼爱,路妍的脸上挂着幸福的笑容。有时候路妍会像个缺乏爱的孩子,贪婪的想要更多的爱,会逼着汪迎说情话,汪迎本就腼腆,更难以开口,可为了路妍,他再肉麻的情话都愿意说,只要路妍开心,他什么都愿意。“我爱你”。路妍羞涩的说道,汪迎回答说:“我比你爱我更爱你,爱你胜过爱自己。”路妍听了幸福到连做梦都带着微笑。

路妍千万次幻想和汪迎见面的场景,天天期盼着花开。想对方了,就视频对话,每次路妍都舍不得离开。终于等不到花开,在黄灿灿的金秋八月,路妍和汪迎约好要见面了。路妍本打算去机场汪迎的,可汪迎担心路妍过去太远,于是约了在海边“大梅沙”见面。由于路上塞车,路妍迟到了近3小时,汪迎打电话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他害怕路妍是和他在开玩笑,而路妍除了着急,别无它法,在心里一遍又一遍的默念着,一定要等我,一定要等我。在车上的那3个小时,是路妍这辈子最难熬的3个小时,心里充满了焦虑和害怕。路妍害怕汪迎就这样的生气走掉,害怕就这样在同一个城市还无法相见。

当路妍下车看见汪迎时,幸福立即涌上心头,满脸笑容的冲过去就抱住他。喃喃的说着:“就知道你会等我的。对不起,对不起,要你等我这么久,我不是故意的。”汪迎双手提着东西,还来不及说什么,就被路妍接了过去:“我来帮你,算我赎罪。”汪迎执意不要路妍提,但终究拗不过路妍,给她提了一小袋。深圳的八月,还是非常酷热,怕热的汪迎满脸的汗珠。路妍甜甜的微笑着,帮汪迎把脸上的汗水,擦了又擦。那一刻,路妍心里好满足。此刻汪迎也是看着路妍傻傻的微笑,眼神里充满爱意。

路妍很珍惜和在汪迎在一起的时光,一直拉着他的手,生怕他会消失一样。汪迎对路妍的爱,很是让路妍姐妹们羡慕,先是请她们吃饭,后是去KTV欢唱,个个都夸汪迎好。路妍像只温顺的小绵羊靠在汪迎肩膀听着他歌唱,路妍心想,如果时光可以停留在此刻该有多美好,路妍幻想的幸福此刻已成事实。

第二天,汪迎带着路妍和路凌还有表妹一起去了欢乐谷,阳光灿烂,天气炎热。因为是周末,欢乐谷里人山人海,但丝毫未影响路凌和表妹的欢乐心情。她们说不做电灯泡,所以一进去就不见了人影。别看路妍平时嘻嘻哈哈,大大咧咧,其实也是一个胆小鬼,连看个梦幻剧场的表演都害怕。路妍看见汪迎额上汗珠就心疼,可汪迎才从气候如春天般的城市过来,根本就不适应,汗珠没完没了的冒,路妍就没完没了的擦。好不容易找到路凌,然后排了三小时的队,玩了一次(90秒)的雪山飞龙。下来后,汪迎急忙问路妍好不好,而表妹在一旁惊叹的大叫:天啦,原来三小时=90秒。可路妍心里却像吃了蜜一样甜,因为汪迎的一直牵着她的手,她真的体会到被捧在手心的幸福。

路妍觉得见面后汪迎比以前更疼她了,什么事情都依着她,可唯独这件事情,汪迎不肯谦让。汪迎一直催着路妍辞去工作,他看着路妍的生活过得并不是很好,心疼她受苦,想和路妍在同一座城市,那样方便照顾路妍。路妍不想离开,因为她一直觉得自己是个累赘,过去会连累了汪迎的。而想起汪迎曾说要照顾她一辈子的,内心痛苦的挣扎着。QQ空间爱情日志,她希望和他在一起永不分离,可是却害怕自己是个负担。

汪迎的细微的关心和满满的爱,最终让路妍妥协了,她答应在十一国庆节去昆明。可当路妍准备离开的前夕,不幸的事情发生了,路妍的妈妈得了重病。路妍站在窗前眺望远方,整个人都象是被抽空了一样,发着呆,泪水在不经意间滑落,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她一方面担心妈妈的病情,另一方面想着曾期盼过的未来,已经不能拥有了。路妍毅然辞去了工作,回了老家。路妍离开前,发了条信息和汪迎说分手,然后拒听汪迎的电话。

路妍不知道这样做是错还是错,离开之前一个人在不停的哭,因为路妍知道母亲不会答应她和汪迎在一起的。么远的距离,将来要怎么照顾家人?这样不是等于在连累汪迎么?汪迎一直不停的发着信息,说事情可以很好的解决,说他可以到路妍家来见路妍妈妈,相信会博得妈妈的好感,可以将路妍的妈妈接到那个城市去看病,然后和路妍一起照顾妈妈。可路妍根本听不进去,哭得象个泪人,还狠心的说与汪迎的相识是一场错误。路妍已经想不起有多久没有哭泣了,只知道这三个多月来她是无比的幸福,根本不知道什么叫伤心。汪迎不同意路妍提出的分手,还是一样的关心着她。可路妍却拒绝着汪迎的关心,已经很少主动和汪迎联系了。路妍想让这段感情就这样不了了之。

F、

路妍回到家里,看着母亲的浮肿的手和脚,泪水不经意的流了下来,母亲的病情已经严重到不能蹲下,最基本的坐下都很困难。路妍心痛不已,整夜未眠。第二天就拉着母亲往医院赶,因国庆节才过,医院里挤满了前来就症的病人,路妍先把母亲安排好,然后去排队、挂号、等待看病,看过内科、泌尿科、老年科、神经科,可各科室都无法确诊母亲的病,路妍心都碎了。就在失望的时候有几位医生建议去风湿科试试,路妍决不放弃任何一点治愈母亲的希望。第二天,一大早就来到医院排队,医生根据各种化验单初步推断为类风湿中极为罕见的一种病例,学名为RS3PE,这是一种慢性病,完全治愈的机会很小,只能适当缓解病痛。母亲听了难免有些伤心,但在路妍眼里可以减轻母亲的痛苦,一切都值得。

母亲住进了医院,路妍天天在医院和住处来回奔波,担心母亲病情的时候想念汪迎温暖的拥抱,一遍又一遍的看着与汪迎的合照,泪水不经意就流下来。独自穿梭在那熟悉而陌生的城市里,路妍站在十字路口看着交通指示灯从红边绿,再从绿变红,一遍又一遍。仿佛就像个迷失的孩子,即孤单又害怕,即无助又渴望,那种复杂的心境缠绕着她,使她无法呼吸。在医院她总是对着妈妈笑嘻嘻的,想尽一切办法让妈妈缓解压力,安心养病。她给妈妈最好的关怀,无微不至的照料着妈妈,并盼着奇迹的发生-----明日醒来母亲就痊愈了。

当路妍陪母亲做CT在门口等候时,一个浑身是血的人躺在病**,被医护人员和家属推往急救室,衣服都破了,头上缠着的纱布已被血染成红色。母亲将她的头埋进自己的胸口,怕吓着她。可那短暂的一幕已经深深印在路妍的脑子里,挥之不去。这样的血腥场景,使她想到死亡。当妈妈去做CT的时候,路妍冲出等候室,躲到墙角狠狠的哭泣,她太害怕失去,生命的脆弱让她感到恐惧。

然后哭泣着拨通汪迎的电话,她想好好珍惜一切,并试着挽回些什么,此刻她就是想听听汪迎的声音。回到汪迎的身边,做那个他最爱的女子。汪迎没有接电话,路妍又一次痛哭。她明白他们再也回不去了。

路妍开始精神恍惚,常常注视着远方,一呆便是几小时。而她在医院里对母亲总是挂着微笑,离开医院便开始流泪,她还是无法接受汪迎放弃的事实,想他时她就假装很开心的打电话问汪迎一些生活中的小事,可汪迎冰冷的态度让路妍痛心,回想起曾经将视己为宝的汪迎,路妍默默的挂了电话。而没过几天,路妍又开始疯狂的想念,又忍不住拨打了他的电话,他又是一阵冰冷的话语。含着泪挂掉电话,可还是不断的安慰她自己他是爱她的。

路妍为了汪迎放下了一切的尊严,只为求一丝幸福,可换来的是一句:我们做朋友吧,再也不可能了。她本想追问是否有了另一个爱的人,可预言又止,因为结果已与她毫无关系了,她不是他的谁谁谁,失去了便无权过问。那日路妍喝很多酒,醉了,痛了,哭了,然后又一次按了那个熟悉的号码,一接通并对着电话撕心裂肺的哭喊:我要怎么忘记你?

可电话那边却关切的安慰道:你别这样伤害自己,还有你妈妈需要你照顾呢!

她哭着用自己都听不见的声音求他:再对我好一次好不好?

汪迎缓缓的说:“你知道那7天我是怎么过的吗?可能是因为希望越大也就失望越大,我搭理好一切等待着你的到来,等来的不只是一场空。你不但没有来,反而还说我们的相识是一场错误,还说要分手。你不相信我们可以坚持到最后,你没有试过就已经放弃,我已经想通了,想你的时候,最痛苦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你在那边找个爱你的男人过吧。”

她又一阵痛哭,声音凄惨而悲凉。

汪迎哄了她整夜,直到她哭累了,拿着电话睡着了。汪迎才挂,他知道她爱他,可他现在给不了她,她想要的幸福,现实不允许他相爱,或许老天只安排了缘,而落下了份。

作为独子的汪迎,亦无法不顾及自己的父母,如果他们在一起。路妍妈妈再病发时,她会很累,两地奔波,到头来会心力疲惫,两边都顾不了。汪迎不想她那么劳累,希望她嫁一个本地的好男人,好好的过日子,那样方便照顾母亲。

路妍也不愿意他为了她来到另一个他陌生城市发展,更不愿意见到汪迎失去一切。所以克制着自己的感情,受着距离煎熬。

当爱情遇到远距离时,注定只能相爱不能相守,唯有那些美好的记忆永留心中。

路妍想起在机场送别的情景,汪迎紧紧的抱着路妍深情地说再见,然后依依不舍的分开。原来再见真的等于再也不见,路妍再一次泪流满面。那棵为爱而种的扶郎还未来得及开放最终枯萎在初冬的寒冷里,那场轰烈的爱情象是夜空中的烟花,绚丽夺目过后剩下的是一地尘埃。

路妍梦醒了,在天未亮之前;窗外大雨滂沱,凝滞了世俗喧嚣,冲刷着这个城市的灵魂污浊。又一次在短促的梦里,汪迎双眼温柔而又多情,路妍正想要紧紧拥抱,他却消失了。这个在雨水中饱含挣扎的季节,注定会让人伤心流泪。“易得凋零,更多少无情风雨!”时光刺眼,转念从前。有一场如扶郎花般简约清美的爱情,它匆匆的,不曾为了谁而停留。为了这遥不可及的虚幻沉湎,幻想着往日的情缘不曾离去,依然切切可及。

栀子花花语是等待的爱情

栀子花花语是等待的爱情,但,等来的是怎样的爱情,世事瞬息万变,什么叫衣宽终不悔,什么是佳人渐憔悴?

不到最后不知道,不见结局不后悔。

天使对恶魔说,许我一世痴狂,交换你一生欢颜。

二十年前的盛夏,彼时,伴随着一场细雨润物,清荷微醺,一对双生儿降临到世上。

灵性,委婉,乖巧,温文尔雅,有着盛夏遇雨的清新,所以她叫夏雨,清纯宛若天使的姐姐。

敏感,固执,浮躁,生性凉薄,有着夏荷初绽的妖艳,所以她叫夏菡,狂妄犹如魔女的妹妹。

两个性格俨然不同的女子顺着命运的轨道交织在一起,成长的岁月里,难免会因性格不符有些小吵小闹,但,夏雨总是忍让着,因为,她打心眼里疼爱这个与她双生的妹妹,她许诺要让她笑靥如花,安生一世。然,夏菡却不以为然,认为疼爱妹妹是姐姐应负的责任,因此她霸道,夏雨一切好的东西,她都想拥有。

她们也有相同的爱好,就是喜欢白色的裙子,只是,姐姐喜欢白色连衣裙,妹妹喜欢白色超短裙。

夏雨是个公认的好学生,学习好,脾气好,深得老师家长的喜欢。而夏菡却是个典型的坏女孩,抽烟,酗酒,交不良朋友,自高考落榜之后便天天出入歌舞厅之类的娱乐场所,为此家人都愁容满面。

某晚,夏雨下晚修归家,看见夏菡又在梳妆镜前化妆,她撇了眼她身上的白色超短裙,不禁皱了皱眉。

“菡菡,你就不能别穿那么短吗?”

夏菡一边专注地刷她的睫毛一边轻浮地说:“姐,你思想也太封建了吧。”

“呃...你把眼睛画成个熊猫眼,又要出去吗?”

“嗯,是啊,今晚朋友生日,决定一醉方休!告诉你哦,我这可不是熊猫眼,叫烟熏妆,或许你也该学学的,别整天像个土包子那样,要是出去别人看到你以为是我,丢我的脸呢。”

“呃...女孩子夜晚穿这么少出去,很危险的,你别去了,爸妈会不高兴的。”

“你烦不烦啊,什么危险啊,你咒我啊,爸妈不是一向都喜欢你的吗,怎么会管我死活,你用得着这么居高临下来管的吗,不就是比我大那么几十分钟吗,少在这里装纯。”

“我是为你好,真的,别去了,别让爸妈担心了,他们为你操心够多的了,你那些朋友又...”

“靠,你他妈的以为你是谁啊,少在这里多管闲事,我那些朋友怎么啦,总比你那些书呆子朋友强,我乐意交,你管得着吗!”夏菡不耐烦地拿起包包往门口走,“闪开啦,别挡着我!”说完便推了夏雨一把,夏雨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便一个踉跄,险些跌倒。她无奈叹息之际,耳边只留下高跟鞋走下楼梯里的“嗒嗒”声。

夏菡彻夜未归。

夏雨担心得辗转反侧,一宿未敢合眼,心里老是有点忐忑不安。一大清早,她便出门,去夏菡有可能去的地方找她。

怎料天意弄人,就在夏雨看见夏菡在对面马路上醉得一塌糊涂跌跌撞撞向她走来的时候,一个未睡醒的司机开着一辆卡车,向夏菡的方向驶去,那一霎那,夏雨几乎来不及思考,潜意识般冲上去把妹妹推开,自己却倒在了血泊中。

惨烈妖娆的鲜红,气若游丝的呻吟。“啊!”夏菡几乎被眼前这一刻吓傻了,酒也惊醒了,用残存的意识颤抖着掏出手机,按下“120”那三个键,歇斯底里地对着话筒尖叫着....

医院里,手术室门前,夏菡和父母着急得团团转。

“嘟...”手术室的门开了,主刀医生走了出来,夏菡的父母立刻围上去。

“医生,怎么样了?”夏菡的爸爸焦急地问。

“你们是病人家属吧,非常抱歉,我们已经尽力了,外科手术总体来讲是成功的,病人的性命是保住了,但是由于车祸的冲击导致病人脑部有淤血,阻挡了视线神经,因此伤口治愈后,在未寻到有效的治疗之前,她会失明。”

“啊?!那医生,在未寻到有效治疗之前,这是什么时间概念?”

“这不知道呢,要看病人的康复情况和如今的医学发展,或许一年,两年,十年甚至一辈子。”

“啊?!!”

医生的话犹如晴天霹雳,打在他们的心上,一阵晕眩,夏菡似乎也忘记了言语,她只知道,她的命,是与她并蒂双生的那个女子,放弃光明的代价换回来的。

“姐,你恨我不?”

夏雨轻叹道:“不恨,是我心甘情愿的,我愿许我一世痴狂,交换你一生欢颜。”

花间偶遇,天使却看不见对方的脸。

由于眼睛看不见,夏雨作了个决定,她要夏菡代替她去上学,希望她好好改过自新,做个好女孩,自己则在家中好好养伤。

艳阳下,依旧是一袭白色连衣裙,夏雨呆呆地坐在院子里,闻着淡淡的花香,恍惚中,她仿佛看见了昔日那个自己,于七彩的阳光下,手捧一束栀子花,浅浅的微笑着,于是,她释怀,浅唱起那曲《栀子花开》。

“嗨,你好啊。”突然耳边处传来一个男子温柔又具有磁性的声音。

“嗯?你是?”夏雨有点意外地回答。

“哈哈,我是来看望朋友,经过这里的呢,听到你的歌声,很好听,就冒昧得叫了你一句,可以做个朋友吗?我叫沈林。”

“嗯啊,可以的,呵呵。”夏雨有点惊喜,这是她出院以来第一个接触的陌生人,但她对这名字又似乎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又一时想不起。

“呃,那你叫?”

“我叫夏雨,夏季的雨,忧郁的滴答声。”

“不,你是安静的夏雨,纯洁能落入心尖的夏雨,我记住你了,但是,你不过来和我握握手吗?”

“呃,咳咳,我脚麻,站不起来呢。”夏雨一阵慌张,毕竟谁也不喜欢把自己的缺陷露出来,何况是这般温暖的男子。

“啊哈哈,原来如此,以后要注意啊,别用一个姿势坐那么久,我现在要回家了呢,那下次我们有缘再见咯。”

“好,再见。”

沈林暖暖的话触动着夏雨的心,不知为何,当她说出“再见”这两个字时心中竟然有种不舍,似乎在期待着下次的再见。

“我想太多了吧,只是一个过客而已,况且我连他模样都看不到。”夏雨自言自语道,惋惜地摇摇头。

魔女化身天使,再遇时,将错就错。

夏菡疲倦地走在校道上,踢着一个易拉罐,颓废地低头逛着,毫无目的,本来就是,在这所学校中,她只是一个替代品,何须认真,何须努力,别人看来,她只是性情180°大转弯的夏雨而已。

突然易拉罐被一个人挡住了方向,她茫然地抬头,哇,这世上居然有这样的脸,清新俊逸中夹带着不羁的温柔,她不禁呈花痴相呆住了。

“夏雨!居然是你!没想到你居然和我同一所学校耶!好有缘哦!”

夏菡见帅哥开口叫她“夏雨”,随即愣住了片刻,哎呀,原来姐姐认识这帅哥的啊,可是他把自己当成姐姐了。

“夏雨,安静的夏雨,唱《栀子花开》的夏雨,你不记得我了吗?”

“你谁啊?”

“我是沈林啊,在你家院子与你有过一面之缘,没想到这么快我们就再遇了,真是缘分啊!”

“沈林,哦哦,我记得了记得了,哈哈,你这么帅我怎么会不记得你,是很有缘呢,要不下课和你一起去吃饭?”夏菡将错就错一点都不客气地说,因为她一进校就听说了沈林这个人,英俊帅气,家境好,脾气好,人又有才华,早就想一睹风采了,没想到在这种情况下相遇,这种频临灭绝级别的理想王子她当然要抓住机会好好把握。

沈林有点意外,但随即很豁达地说:“好啊,难得你赏脸呢,哈哈。”

“嘿嘿,132****1130是我的电话号码,下课你打电话给我吧。”

“嗯,好的。”

没有光环的天使,注定不配爱。

“姐,我今天和你们学校的校草吃晚饭耶!”一进门夏菡就冲着夏雨炫耀。

“校草,谁啊?”

“晕死哦,沈林啊,你不是认识他的吗?还什么安静的夏雨,栀子花的夏雨什么的,他把我当成你呢!”

“噢?沈林?”夏雨一阵彷徨,噢,是那个温暖明媚的男子,原来是她曾经的校友,缘分这东西真奇怪。突然间她一阵失落,自己日思夜盼的重逢,可是那男子却与自己的双生妹妹相逢了。

夏菡和沈林发展得很快,一个月后,他们便成为了情侣。

“夏雨,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吗,第一眼见到你,就觉得你和别人不一样,白色的连衣裙,端坐在花间中的姿态,坦然的神情,就像,坠落凡间的天使。”沈林深情款款地说。

“...”夏菡一阵心虚,望着自己身上的白色超短裙,吱吱唔唔,不言不语。

“好了,我知道女孩子都害羞呢,你不用说,你的眼神就能告诉我,我就在你心中。”沈林温柔地搂住夏菡的腰,轻声细语。

“如果我是个瞎子,你会不会继续爱我?”

“会,无论生老病死,无论贫富贵贱,我都会爱你。花开花落花满天,孤夜连绵谁人怜,雨落霜叫六月旋,一生不过伴林边!”沈林很认真地回答。

夏菡心里一阵羞愧,但强烈的占有欲让她觉得,不管怎样,就算把她有个双生姐姐这个秘密藏在肚子里烂掉一辈子都不能说出来,她发誓,这样好的男人,她一定要得到他。

“姐,我欠你的是命,不是爱情。”夏菡在日记本上写下这句话。

从此,夏菡便学她姐姐那样,穿白色连衣裙,唱《栀子花开》,牵沈林的手,她告诉自己:这世上没有夏雨这个人,夏雨就是夏菡,夏菡就是夏雨。

当夏雨得知妹妹和沈林在一起时,心中不禁泛起丝丝疼痛,原本属于她的爱,但她不能爱,或许,没有光环的天使,注定不配爱。她陷进卑微的疼痛里,就像别人说的那样,爱上一个人只需一秒,她想,她真的爱上了,即使满腹怨诉,但也无能为力与命运作反抗,唯有忍痛顺从,孤影自怜。

[天使终究是天使,没有翅膀也能飞翔。]

曾以为就这么平平淡淡暗无天日地过完一生,然,命运眷顾过的孩子,又怎舍得遗弃?

两年后的某天,夏雨的爸爸一进门就冲她兴奋地嚷:“雨儿,好消息、有好消息!”

“爸,什么事这么高兴啊?”夏雨边笑边问,浅浅的酒窝尽显清纯。

“刚才你的主治医生叫我去医院谈了,就你这康复情况,他们医院能为你进行一次脑部手术,把积在脑子里的血块疏通!!从此你就能看见了!!”

“什么?这是真的吗?”夏雨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对复明几近绝望,没想到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事也会发生在她身上。

“是啊,星期六就去,我的好女儿,上苍都怜悯你,这真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手术室外,夏雨的父母和两年前心情一样焦急,只是这次,多了份希翼。但夏菡却并非如此,她更多却是不安,她在想,如果夏雨复明之后,如此优秀的她,会不会把原本属于她的一切夺走。

手术是很成功的,一星期后,夏菡陪夏雨去医院拆除绷带。

一道久违刺眼的光线映入夏雨的瞳仁,她缓缓睁开眼睛,打量着周围。

“姐,你能看到我吗?”

夏雨微微抬手伸向夏菡的脸,轻拂她的发丝,含泪说道:“啊,菡菡,我能看见你了,我又能看见你了!”

[犹恐相逢,为爱不择手段,天使与恶魔,仅是一念之差。]

一转眼夏菡和沈林一起三年了,两人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他们的感情也越来越好,但是夏菡不得不随时堤防着身边这个与她一模一样构成威胁的姐姐,所以她向沈林提出结婚。

每次沈林到夏菡家登门拜访的时候,夏雨为了不让妹妹穿帮,总要一个人藏在房间里哭泣,她说过许一世痴狂,交换妹妹一生欢颜,现在想起真讽刺。当初她命都可以不要得去救她的妹妹,为什么她不肯把她的爱还给她,就因为她曾经看不见吗?命运为何兜兜转转给她开了这么个玩笑,如今的她是完整无缺的,人都有私心,她彻底后悔了。强烈的爱恨情仇像被打翻了的五味瓶在心头涌起泛滥,她想告诉沈林,她才是他一开始爱的夏雨,但是当她想到沈林可以和夏菡在一起三年,想必早已深爱夏菡了,她愤恨,她嫉妒。她恨夏菡一开始对沈林的欺骗与刻意隐瞒,夺走了属于她的一切美好。QQ空间经典日志,突然,一个邪恶的念头涌上心头,她想要取代夏菡,夺回属于她的一切。

然而,夏菡一直没有注意到姐姐的心理变化,仍喜滋滋地忙着去拍婚纱照,筹办后天的婚礼。

当夏雨看到夏菡与沈林的婚纱照时,恍恍惚惚,她似乎看到照片上的是她的脸,靠紧她的,是沈林暖暖的微笑,但一旁的夏菡却叽里呱啦地炫耀着她与沈林的幸福,嫉妒心冲昏了她的头脑,夜色中,她恨恨地咬着牙关夺门而出,回来时,手里多了个瓶子。

“啊!姐你干什么!你把什么泼到我的脸?!我的脸,我的脸好痛!”夏菡尖叫着,脸上灼热的疼让她歇斯底里。

“你夺走我的,还给我!这世界上只能有一个夏雨,只能有一张那样的脸!不管谁是谁是替代品,我都要得到他!”夏雨疯狂得对着夏菡吼叫,把手里的那瓶硫酸不住地泼向夏菡的脸,是的,她要她毁灭,她要她承受她受过的所有自卑与痛苦。

望着夏菡血肉模糊的脸,那一刻,天使居然露出恶魔般狰狞的笑,羽翼上的光华全失。

×月×日。

圣洁的教堂内,夏雨终于如愿以偿,代替夏菡披上了洁白的嫁衣,走在神圣的教堂的红地毯上,成为全场的焦点。

“上帝使你活在世上,你当常常以温柔端庄来照顾你的妻子,敬爱她,唯独与他居住,建立基督化的家庭。要尊重她的家人为你的家人,尽你作丈夫的本分到终身。你在上帝和众人面前愿意这样行吗?”

“我愿意。”沈林一脸明媚,深情地吻了吻夏雨的手,在她的无名指上套上他爱情永不褪色的见证。

可他哪知道,他眼前这一袭白裙宛若天使的新娘背后,堆积着的是一个女子的尸骨,是一张狰狞得面目全非的脸。

此时,医院里的夏菡,在镜子里看到自己已毁的容貌后,竟然诡异地冷笑一声,然后便绝望地拔掉所有输液的针管,幽幽地爬上窗台。

二十余载的浮华在眼前飞速掠过,夏雨,夏菡,她分不清哪个才是她自己。或许,这一世,她只是夏雨的一个影子,如此人生又有何值得留恋,她深爱的那个男子,或许永远也不会明了,曾有她这么一个影子如此真实地存在过。

十二楼的窗台上吹着凛冽的风,冻结着夏菡空洞的眼神,她嘴里呢喃着:“来世,你我互不相连,互不相欠。”

说完,似乎毫不犹豫,便纵身跳了下去,随后,她的躯壳伴随着人们的惊叫,在地面开出一朵惨烈的花。

比烟花更寂寞

女人,看似华丽,看似妖娆,看似平静,看似繁华。那是因为,她们都曾用丰盈淡粉的唇亲吻了她们自以为是的爱情。然后,她们的唇开始因为夜的寂寞,烟的陪伴,渐渐泛黑,被岁月裹成了毒。

她习惯在凌晨里听歌,当别人都在享受夜梦中的朦胧时,她在听蔡琴的【被遗忘的时光】。是谁在敲打我窗,是谁在撩动心弦?她偶尔也会跟着哼哼。但不敢太过喧哗,她怕破坏了这夜与旋律完美结合出的宁静。

那些星辰让她想起她的母亲。她的母亲说,要找一个能给自己唱歌的男人,一个很会唱摇篮曲的男人。所以,她在白日之后,天明之前,总是流连于KTV和酒吧之前。她不是所谓的风尘女子,而是,她有很多很多朋友。这些人的本质和她一样,她把每个人都看得透透的,她告诉自己,千万不能爱上一个跟自己一样的人。这群人不过是让孤单的夜变得寂寞罢了。每个人都处于这个城市最顶端的位置,让霓虹代替月的皎洁,在音乐响起时,化身成最绚烂的烟花,然后绽放,最后各自消逝。再见面时,谁也不认识谁。

说爱她的人很多,可是真心的能有几个?她有时候想想,这些人会不会在另一首曲子响起的时候,就跟另外一个女人翩翩起舞?那真的是世界上最恶心的事情了。

公司里有一个很爱她的小职员。因为她是总经理,所以她有资格高傲,正确来说,她从来没有正眼看过他。他眉清目秀,没有驾着眼镜的他也有满满的书卷气息。她可以对他笑,却不知道这看似平淡的嘴角微扬,就足以让他沉醉。她可以对他吼,他却觉得连被吼都是一种幸福。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爱情的副作用吧。

她在下午茶的时间习惯上网。在她的MSN里有一位她一直都保持联络的陌生人。在她心里,他比现实当中的人更加重要,更加珍惜。

他就像是一个能随时随地读懂自己的人,或者说,唯一一个愿意去读懂她的人。也许,时间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之间的关系。能从熟悉到陌生,同样也能从陌生到熟悉,这中间的距离,就是会不会出现另一个人。她懂这些,只是,如是他真的愿意就这样简简单单的,伴她一生一世,让她在现实生活中受伤的心可以得到虚拟的慰藉,就算是看不见,摸不着,就算他在别的女人那里用同样的语言,但只要感受得到温暖,不就已经够了?

她以为,他会是她一辈子的灵魂伴侣。

人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明明说好的一件事情,却可以再遇见另一个人的那一秒钟,瞬间改变。

她告诉她的陌生人,说她遇见一个会唱摇篮曲的男人了。

那天的夜晚依旧繁华,外面的风让行人不得不低头缓缓前进。这样的风能让多少原本可能会有缘分的人擦肩而过。她不在乎,她的酒精麻醉那双她看这个世界的眼睛,偶尔有人点唱一首情歌,她就会想起她的母亲和父亲的爱情。母亲是那么温婉可人,父亲却可以用一句【寂寞】就搪塞了他出轨的错误。这一切都让她不敢再相信爱情。她的那双眼,曾多么疼惜地看着母亲,然后,她开始畏惧爱情。

外面开始下雨,那些路灯在窗户上被撕裂,光顺着水滑落,浮动。她的手摸着那些可怜的水珠,只感觉得到冰冷。忽然响起她最熟悉的前奏,然后一个成熟帅气的男人用他稍带沧桑的中低音,清唱,哼出那首摇篮曲。每个人都笑他是不是疯了,只有她躲在角落边,在半醉半醒中听完了这首歌,并且沉醉其中。这是她听过的,最有魅力的一次,催眠。在梦里,她看见了她的妈妈...

她以为,他就是她要找的那个男人,母亲口中的那个会唱歌的男人。也许,他也会是那个陌生人。因为,她只跟他说过,她希望能有男人给她唱摇篮曲。轻轻的,静静的唱,只为她唱。

不知道是醉了还是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别人的**,衣裳完整。

他端着刚刚煎好的荷包蛋和牛奶说,昨晚因为玩的太晚了,她居然睡在了KTV,而且怎么叫也叫不醒,她的朋友也都离开了,所以他只好先把她‘捡’回来。

她笑着点点头,她早已料到她的朋友会忘记她的存在,每次喝酒都不敢醉,只是昨夜,她被催眠了...

荷包蛋很香,上面还有一个不知道用什么调味料画的笑脸。她笑着,心里说,该是自己幸福的时候了么?

自她的生命里有了他,她开始不知不觉的改变自己。中午茶的时间,她不再记得她的陌生人,而是跟他一起去餐厅吃饭。那些曾经在她眼里俗不可耐的餐厅变得充满了欢愉的气氛。生活在这个城市这么多年,却只有蔡琴的音乐才被她所熟悉。所以,他可以带她认识的新事物还有很多很多。每一次新的尝试都是一次美好的回忆。但那些沉重的过往总不肯放过她,在任何一个稍稍安静的时刻,神出鬼没。让她的每一个眼神和微笑,都带着忧伤,不可救药。她习惯了这样,这样拒绝别人,这样埋没自己。

于此,他的温暖让她觉得自己的悲伤终于有人随时参与,真好。

某一天,她终于记起了她的陌生人。可是她的主动却换来了陌生人的寥寥几字。他们从不过问彼此的真实姓名,只是用自我的文字交流。更多的时候,是在各自叙述自己的故事,至于彼此有没有在听,就不得而知了。她这才发现,自己原来一直都在自言自语着。最后,他只说,别为了寂寞去爱人。

她寂寞吗?答案是肯定的。那他呢?她开始反问自己,这样的依赖是否真的只是因为寂寞,而不是爱情呢?

他们依旧每次都能在KTV相遇,然后他把她送回家。只是最近,她才开始发觉,他们一起吃下午茶的时间少了。一打听,哦,原来是他的初恋从国外进修回来了。她没问,他也没主动告诉。只是这样的刻意逃避,他们两个早已经心知肚明。他以为,他只不过是拯救了一个在寂寞深渊边徘徊的女人,爱过或者没爱过都不重要。可是,她知道,自己是真的爱上这样一个**不羁的男人了。包括他的歌声。

在那以后,男人再也没唱过那首摇篮曲。一周能见到他的次数不再频繁,稀稀疏疏的,三次,两次,一次...直到完全消失,直到没了踪影。。。后来,男人的电话里之剩下了一个回复的女人的声音“你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请查询....”

于是,她淡淡地笑笑。在阳光晴好时,站在有点沾了灰尘的落地窗前,庆幸她还是属于自己的。

于是,她又开始了过去的日子。她忽然记起陌生人的那句话,别为了寂寞去爱人。

现在,她说,这份爱里,只要是其中一人是为了寂寞而爱,那么这份爱就会变成毒药,侵蚀另一个人的心。非主流日志,她叼着烟,白色的雾迷惑了她的视线。她第一次觉得,那首摇篮曲变得那么刺耳。

她重新打开电脑,发现守候在她身边的,还是那个陌生人。原本她心里想要为那个他盖一座温暖的家。只是,他却选择在外徘徊,让她一个人守着等待黎明。终于,那座房子坍塌了。替她修补的,还是那个未曾谋面的人。他每天都在她的心里放一块砖,日积月累,成了她栖息的家。

只是,他毕竟只存在于世界的另一个尽头。她想要的,还是能停留在身边的,真真切切的怀抱。他曾经说,他们能不能见上一面?也许他们可以不用只是所谓的‘灵魂伴侣’而已。她曾经动心过,只是后来她的答案却变成:这样美好的神秘感,谁忍心去戳破呢?

她习惯了自己一个人走路回家。虽然偶尔还是会站在十字路口那里望着尽头,想念当初的他的背影。经过树荫时,她习惯把手摊开来,想象自己接住那些阳光碎片的幸福感,并且试图用力抓住。结果总是不那么尽如人意,岁月不就是这么从指缝中溜走的么?

那个一直默默爱着她的小职员终是选择了辞职。她觉得,他比自己有勇气多了。至少,他曾经为了自己的幸福努力过,而自己却选择了沉默和逃避。宁愿守着暧昧的苦,也不愿意放下尊严说出那句‘我不让你走’。人的骄傲赶走了一切可以得到幸福的机会。与其让你先离开,倒不如先选择转身,至少可以笑得坚强,尽管那是伪装的。

后来,她听说,他和她的初恋女友分手了。原因是她女朋友知道了有她的存在。原来,自己无缘无故当了第三者。也无所谓了,反正这段短暂的暧昧,她也只是幸福了少许的部分。他,受到了因寂寞而爱的惩罚。

再后来,她和陌生人的联系也断了。毕竟,人总是活在现实中的,有各自的忙碌,烦恼,而且,两人都很被动的。曾经聊过的话题,已经变得乏味。她懂,这样的缘分有限,走到哪儿就该懂得知足了。她知道,即使没有联系,他也还是会一直在某个寂凉的地方凝视自己,然后轻易在人群中认出自己不合时宜的样子。

后来的后来,她翻开那个小职员的资料,打算重新联系旧朋友时,她发现他的联系邮件居然是陌生人的邮件地址。当这一切似乎都已经豁然开朗的时候,她收到了他寄来的喜帖。

这样的故事并不算悲伤,也不算浪漫。只是有些遗憾,只是有些经常罢了。人难免看不清或者看不见眼前的幸福,看不见的,也就抓不见。就算看得见,如果没有爱,也是徒然。

这样的女子是寂寞的,她们懂爱,只是她们遇到的爱总是残缺不全的,不是爱人,就是被爱,仅此而已。她们的青春,绽放得无比美丽,美丽到忧郁。她们渴望幸福,却往往与幸福错身而过,因为她们害怕万一得不到幸福,连仅剩的一点暧昧空间都没有了,那样该是多么可惜?

像烟花般,绚烂一时,一闪即逝。她的故事还未结束,也许她可以有勇气去追回她的幸福,也许她可以遇到另一场幸福的时候,她有勇气抓住。我们只是在叙述,我们只不过是在叙述而已。叙述着她们的故事,然后悼念着,这一切,比烟花还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