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999次的告白
核心提示:学校里,男孩很帅气,却很光心,曾经有数不清的女生做过他的女朋友。可是都一样的,男孩根本没有真正喜欢过她们。男孩只是在玩,对于任何一个女生,男孩都不会有一丝真情付出,等到他玩够了,那个女的就自然没有丝毫...
学校里,男孩很帅气,却很光心,曾经有数不清的女生做过他的女朋友。可是都一样的,男孩根本没有真正喜欢过她们。男孩只是在玩,对于任何一个女生,男孩都不会有一丝真情付出,等到他玩够了,那个女的就自然没有丝毫价值了。然后,男孩就会甩了她,时间有长有短,可都无一例外。
似乎男孩的血是冰冷的,他总是那么绝情。伤害过的女生,他从不会安慰,不会道歉,更不会感到不安。
或许,男孩不为人知的回忆里有那么一个女人狠狠的伤害过他,所以从那天那刻开始,男孩就下定决心,一定要让女人因为自己痛苦。
原来在男孩小的时候,男孩很幸福,男孩的爸爸很疼他,可是男孩的妈妈因为婚外恋下毒害死了男孩的爸爸。
警方很快就破案了,男孩的妈妈被送往了监狱。从此一个家庭支离破碎,男孩只能交由男孩的爷爷奶奶抚养………
男孩恨极了他的妈妈,恨她不该轻信他人,恨她不该狠心下毒………
从失去父母那天起,男孩就从未感受到父爱和母爱,年幼的他要比同龄人成熟的多。
男孩知道,即使他伤害再多的女生,也不能让一切回到从前。所以男孩常常会躲在一个角落,一个没有任何人知道的角落哭泣,静静的发泄自己的委屈。
然后第二天,男孩依旧冷酷、花心,他从不让别人知道他脆弱的一面。
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件事是绝对的,就算是恶魔,也会流下眼泪,何况是男孩呢?
男孩喜欢上了同班的女孩,但是这次不同于以前。这次,男孩是真的真的喜欢,他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也会爱上某一个女生,他以为女生对于自己来说只是玩物,可是他错了!天使不一样也会折翼么?
男孩并没有行动,他想搞清楚自己对女孩到底是什么感觉。他怕自己只是一时的冲动,怕伤害了女孩。
却不懂,如果当一个男孩想保护一个女孩不让她受到伤害时,其实这个男孩已经爱上这个女孩了。
女孩是个好学生,很可爱,很善良,在班里有很多游手好闲的学生总爱捉弄女孩,对女孩动手动脚的。每次男孩看到这种情况,他就会很气愤的把那个同学拖出教室狠狠的揍上一顿!
这一天,男孩终于忍不住向女孩表白,女孩却毫不犹豫的拒绝了,这是男孩最想不到的,男孩也明白,大概是自己太花心的缘故吧?
其实,女孩对男孩也有好感,但是他不相信男孩。毕竟,男孩曾经对那么多女生许下承诺,又那么绝情的甩掉她们。她宁愿拒绝男孩,也不要被男孩欺骗。
男孩用尽了一切办法,不停的告诉女孩自己是真心的,只可惜男孩太花心了,不得不让女孩怀疑。
男孩:“我一定会让你看到我的诚意!”
第二天,男孩向女孩表白,女孩拒绝了她。
第三天,男孩向女孩表白,女孩拒绝了他。
第四天,男孩向女孩表白,女孩拒绝了他。
就这样,男孩每天都会向女孩表白,尽管每次都被女孩拒绝了。他相信,总有一天女孩会被他的诚意感动!就像自己会喜欢上女孩一样,女孩一定会答应他。
时间过的好快,转眼一年就过去了。
男孩第366次向女孩表白,女孩却还是拒绝了他…
男孩依然不放弃。
时间一久,男孩和女孩相互了解了许多,关系越来越好。女孩开始试探着让自己去喜欢男孩,才发现,自己本就一直依赖着男孩。但是女孩很谨慎,她要弄清楚男孩到底是否真心,才会答应男孩。她想,男孩会坚持的,等到她打开心门的那天。
你是我一生的等待
16岁的男孩宇,喜欢上了一个叫小雪的女孩,他喜欢小雪长长直直的头发,一双水汪汪会说话似的大眼睛,开心时抿嘴一笑的样子。他喜欢听小雪唱歌,小雪是班上的文艺委员,天生有一副好嗓音,成绩又好,相比之下他觉得自己很差,长相一般,满脸青春痘,学习不好不坏。他没敢向她表白,因为他连站在小雪面前都会不自觉得脸红。他甚至有些沮丧地想,他们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有一道长长的不可逾越的距离。他只能远远地注视着她,欣赏着她,把自己的喜欢埋藏在心里。那时的他每天都特意等在她上学的路上,假装他也正好经过这条路,小雪看见他会微笑地冲他点头,他会为了这份阳光一样的微笑兴奋一整天。
小雪每天放学后都会去学校音乐室里练歌,而他就偷偷站在窗户外面一直听她唱完才回去。这是他自己的秘密,从来没有对人说起。然而,一个突然转学来的男孩,却破坏了他的秘密。这个男孩和小雪一样的优秀,男孩毫不保留他对小雪的欣赏,每天放学他都会伴着小雪有说有笑地来到练歌室,小雪进去练歌,他在门外等候。那个原本属于宇的窗口也被他占领了。宇非常沮丧,远远地看着练歌室,却不敢走近,从此他变得沉闷而且无精打采,成绩急剧下降,没有人知道他怎么了,没人知道他正被懵懂的感情困扰着喜怒哀乐。每天放学后他依旧回家很晚,因为他会围着练歌室外边的操场一圈又一圈地慢跑,直到小雪和那个男孩走出学校。
他照着镜子想,如果他的脸上没有那么多青春痘也许会好看点,他用手去挤,一股白色的脓浆被挤了出来,第二天早上起来他发现被挤过的地方变得红肿,脸上就像被撒上了红药水一样变得奇怪。他进教室那一刻同学们先是一愣,紧接着坐在前排男孩“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他的笑声迅速地蔓延到了整个班级,所有人都在轰然大笑,连老师都忍不住笑出声来,最后强忍着叫他回座位。然后用力地敲着黑板,让大家安静。一段小小的插曲很快被遗忘在学习中,可是宇心里却难受的要死,别人笑他可以不在意,可是他看见小雪也笑了,他很伤心。那一天他没有去练歌室外跑步,而是一个人去了郊外的小河边,坐到天黑才回去。独自一个人坐着的时候他想,或许自己不帅气,但是如果他的成绩能名列前茅,那么女孩也许会注意到他,那一天他自己暗暗下着决心,一定要努力学习变的优秀,这样才能更靠近她。
到了十九岁考大学的时候,他这几年的努力终于看到了成绩,他考上一所重点大学。而小雪却发挥失常,只考上了一所不算好的大学,宇很失望,他以为小雪会和他一样考上这所重点大学。因为他是偷偷看见小雪报考的志愿就是这所大学,所以他才考的,本来以为他们会在一起,可是事事却难以预料。
宇坐着火车离开这个生他养他的小城时,他的眼睛模糊了,浮上心头的都是有她的回忆。大学生活中最艰苦的是二十几天军训生活。在军训中最不怕苦不怕累的是宇,宇想用劳累身体来麻痹自己的神经,这样晚上就不会因为想她而睡不着觉。
十九年来,他第一次体会了什么叫思念,原来思念就一种可以让人莫名其妙地掉下眼泪的力量。思念是一种想忘却而不能忘的痛苦。四年的大学生活不算太长,也不算太短。也有女同学对他表示爱慕,他却从来没有接受,和他要好的同学说他不解风情,竟然不懂得用恋爱来打发寂寞的大学生活,他只是淡淡一笑,依旧独身一人。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学习上。暑假返城,在高中同学的聚会上他看见了小雪,小雪还是留着长长乌黑的头发,水汪汪的大眼睛因恰到好处的眼影而更显光彩,白里透红的皮肤,时不时抿嘴一笑,当那个微笑冲着他绽开的时候,他的心神不禁一动。但他也看见了一只手挽着女孩的纤纤细腰。他的心里一沉,一种失落的情绪涌上了心头,之后的他不断的发生状况,席间打碎了两次杯子。
他二十二岁时,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研究生,而他听说女孩在家乡一家外资企业就业了。他继续过着单调枯燥的学生生活,一直单身。中秋节的时候母亲催他回去一趟,说有重要的事情。他急忙赶回了家,原来母亲是叫他去相亲,他死活不去。母亲生气得竟然掉下了眼泪。他只好去了,结果看完第二天他就跑回了学校,他的心里还没有准备好去接受别的女人。
就在他忙着写毕业论文的时候,宇听说小雪要结婚了,嫁给那位送她去练歌的男孩,听说那位男孩做生意赚了不少钱,女孩和他在一起一定会很幸福。宇放下了手头上重要的论文,回去参加了她们的婚礼,在她的婚礼上他第一次喝了很多的酒,醉得非常厉害,他在酒店的洗手间里吐得一塌糊涂,吐完了他瘫坐在地上第一次有种想痛哭一场的冲动。但最终,他被俩个同学搀扶着回到了家里,他用棉被蒙住了头,拥着棉被他哭了,棉被吸收了他全部的眼泪,他知道他再也没有机会去爱她了。
宇毕业后被一家大企业高新聘请去,他的生活变得更加忙碌,很少回到家乡。偶尔的回去就会找一些旧同学见面聊天,他的话题总在不经意间提到了小雪。同学说小雪现在很惨,老公做生意失败后,拿着家里所有的存款带着一个女孩跑了,沉重的债务都压在了小雪身上,小雪现在每天要打好几份工作来还债,还要照顾5岁的女儿。同学说:“你要是再见到小雪你一定认不出来了,小雪的脸变得憔悴而且苍老,长头发剪成了齐耳的短发,眼睛里常常充满着疲惫的无奈。”宇和同学要小雪现在的住址,同学很奇怪他为什么会对小雪如此关心,开玩笑说:“哥们!你不是看上她了吧?如果是以前她还能配上你,可是现在以你的条件。想找天仙都没问题,而她真的变了。”宇什么也没说,和同学告别之后,按着同学给的地址,找到了小雪的家,大门紧锁着,小雪还没有回来。他站在门口等着,那种感觉仿佛回到了少年的他在窗外听她唱歌的时光,连秋风吹在他的脸上他都不感觉寒冷。而是感觉到一种舒服的写意。天完全黑透的时候,小雪领着孩子拖着疲惫的身躯回来了。走到门口的时,她看见了宇。她很惊讶他会出现在这里,宇有些腼腆地说要请她吃饭,小雪不相信地瞪大了眼睛,连被拉上车的时候还张大着嘴巴。
坐在高级的餐厅里,小雪感觉浑身不自在,脸变得很红,她想带着孩子走掉,可是孩子用一种期待的眼神看着端上来的菜,孩子吞了一口口水,指着菜对着妈妈说:“宝宝很饿……”小雪的脸更红了,她不好意思地看着宇,宇拿起筷子给孩子的小碟子里夹上了各种的菜,孩子抵挡不住**,大吃了起来,小雪没有动筷,虽然她也同样很饿。宇直直地看着小雪,说出了这些年心底的秘密。说出了少年时那段一直沉积在心里的情感。听完小雪沉默了,许久后,小雪抬起了头说:“现在的我和以前已经不一样了,我想这次你见了我以后就会放下这段感情了。”宇却笑了,他说:“你在我心里一直没有变,现在的你还是曾经我心里的你。如果你能接受我,我会好好照顾你和你的孩子的。”小雪没有说话,而是拿起了筷子,很大口地吃那些菜,吃的甚至有些狼狈。
那天后宇辞去了大企业高薪的工作,回到了家乡。他每天都会出现在女孩的家里,帮助女孩料理家事,帮她接孩子、做饭,甚至帮她还上一笔一笔的欠款。小雪感动的哭了她说:“咱们是不可能的,咱们之间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根本是不相配的。”男孩深情地看着女孩的眼睛说:“在我心里你永远是天上那个,请不要拒绝我好吗?我爱你已经爱的很久了,久到我的心里只有你的位置。”小雪更加激动地哭了,不同的是这次她哭着扑在了宇的怀里。宇长长地舒缓了一口气,他等待这一天已经很久很久了……
他们手牵着手想要结婚的时候,遇到了阻拦,宇的家里坚决不同意宇的婚事。宇的母亲对小雪说了很多羞辱她的话,宇哭了,他“扑通”一声跪在父母的面前。他和父母说出了他这些年对小雪一直不变的感情,母亲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一直沉默的父亲站了起来,他拉着母亲的手说:“孩子长大了,让他去做他喜欢做的事吧!”母亲张着嘴还想要说什么,可是看见跪在地上满脸泪痕的宇,话又咽了回去。
母亲拉起了儿子,回头和小雪说:“婚后我要求你们和我们同住。”宇和小雪相对的笑了。
一年以后,小雪又留起了长发,脸色也变得白皙,只是身形起了很大的变化,那是因为她怀孕了。她提着菜开门进屋,婆婆看见她手里的菜大声地叫着,“哎呦!我的“小祖宗”谁叫你提这些东西了,快给我,别累着。”宝宝看见妈妈回来,赶紧跑过去要扑在她的怀里,却一把被婆婆拽住,抱起来在脸上喜欢地亲了一口说:“和奶奶去做饭,别缠着妈妈。”小雪露出了一脸幸福的微笑,这时一双手臂在她身后深情地搂住了她,她惊讶地回头发现出远门的宇回来了,她高兴地高声尖叫着,转身扑在他的怀里……
宇笑了,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笑……
平底鞋的爱情
她是从乡村里来的女孩子,没有因为生活的艰辛而面容愁苦、双脚落魄。她是爱美的,从小就爱。她有许多双夏日穿的鞋子,都是自己做的,用旧了的鞋底,买来鲜亮或是沉郁的丝线,有时干脆用一种细长结实的草,巧妙地编织出各式的花样来,一双淡雅又不失灵动妩媚的鞋子,就这样踩在了她的脚下。她是班上唯一一个只穿平底鞋的女孩,他却因此认定,她是最懂得美的女子。她要为了自己的学费奔波,但她从来没有忘记过新鲜美好的生活,这恰恰是一个女子最可爱的地方。
她始终尊敬他的父母,尽管他们不喜欢这个贫穷的女孩子,她不懂得时尚,不懂得心计,也就是一个普通的女子,不会给他们的儿子任何的辅助。而且,更让他们无法忍受的是,她竟然为了挣钱,去一个商场的鞋子专柜前,给人做“脚模”。他们家的历来传统,是只肯让人向上仰视的,像她这样,甘愿由人低视,即便是只给他做朋友,也是不可以的。
她没有辩解过,也不对他抱怨。她只是好好爱他,全身心地爱他,就像他那么爱着她一样。她自己挣来不多的钱,她甘愿用大半,为他买一件纯白的衬衣,她说:“不管生活给了你怎样的黯淡和委屈,都要先让自己明朗起来。这样,一颗心,才会勇敢走下去。”
起初,他沉浸在初恋的热情里,觉得她哪儿都是好的。但是,每日听父母这样责怪他,说这样不自重的女孩子,怎么能交?先从脚下就轻贱了,内里更是让人不屑。他的心里,还是有了微微的烦乱。终于有一天,他霸道地让她不要再去做脚模,否则,他们唯有分手。她弯腰将一朵羞涩开放的小花,插在草编的鞋子上,又将趾间的碎屑轻轻拂去,这才淡淡笑道:“脚一样可以高贵,它们有时是比手还要骄傲且值得人们尊敬的。”他不明白她的意思,但看得懂她眼里的内容,她不会为了谁改变自己。
他们就这样分了手。
两年的恋情,哀伤始终无法从他的心底逝去。他试图爱上别的女子,却每次看见她们将双脚捆缚在精致但却压迫的高跟鞋里,听见它们在水泥地上,敲出空洞的声响,便突然地觉得心内压抑,没有办法坚持在爱情的路上走下去。
这样,直到有一年,他的父母因为工作的重大失误,被开除公职。他为了生活,不得不在一份轻闲的工作之外另外兼职,做了一家公司的业务员。每天跑来跑去,一双脚,很快无法承受这样的奔波。晚上,脱下鞋子,发现脚上起了水泡。他细心地为脚上药,又小心翼翼地按摩。然后一股莫名的忧伤,就这样席卷而来。他突然想起她的话,想起她说,其实脚有时是比手还要让人敬仰和可以信赖的。
蒲公英的骊歌
十九岁那年一个大雾的早晨,我遇见了那个在钟鼓楼里歌唱的姑娘。
南方的早晨,很容易地腾起厚重的雾气。我把**的灰色外套抓起来套在身上,背着书包骑了车出门。
路过钟鼓楼的时候,看见一个赤了脚的小姑娘,她把身子紧紧贴在冰冷苍白的旧石板墙上,低低地唱着歌。旁若无人。发黄的白布裙子微微地蹭在墙面上,在早晨潮湿的雾气里低低地扬起来,像是振翅欲飞的白蝴蝶。周围出来刷马桶的中年妇女三三两两地约在一起,交头接耳地从旁边走过,同时对女孩投来同情的目光。楼上,有披散着头发的女人开了窗子朝着女孩往下面破口大骂,“你怎么不去死。你去死!去死!滚!滚!去死!”女孩脸色冻得有些发青,脚背上青紫色的血管清晰可见。她缩了缩身子,呼出长长的热气在清晨拖长了尾巴。她搓了搓手,凄凉的微微笑着继续唱起来。
距离有些远,听不清楚她在唱些什么。我用自以为潇洒的姿势跳下单车,推着车走到她身边。安安静静地看着她,没有说话。她白着嘴唇顾自地唱世上只有妈妈好,声音高高低低,唱着唱着就落下泪来。说实话,她落泪的那一瞬,心里忽然紧了一下,像是被谁用匕首往心脏上狠狠扎下去。于是,我用三秒钟思考,最终做了一个在我看来荒唐至极的决定。
单车的脚架已经坏了,我把它靠在旁边爬满绿藓的潮湿墙面上。脱了外套走到她身边,轻轻披在她肩上。她很瘦小,整个人蜷缩在我的灰色大外套里,几乎像是不存在。她从外套里抬起眼来看我,瞳孔黑白分明,像只怯生生的猫咪。我冲她友好地笑笑,那天早晨的阳光刚好,很暖。所以我的笑容看起来也一定很温暖。女孩咧了咧嘴巴微笑,她的笑容很美,牙齿像躺在河底被溪水洗礼得光洁的贝扇。她细着嗓音说谢谢,声音小得几乎快要听不见。我抬头往上望了望,想说些什么,开口却还是只说,“我叫宋微尘,你呢?”女孩敛了敛眼睑,低声说道,“我是苏伏云,行走的云朵。”然后她便不说话了,低了头去看自己冻红的脚。它们孤独地**在空气里,红得像是皱了皮地红萝卜,丑丑的。但她却丝毫不在意的模样,或者说,她根本没有多余的力气去为它们伤神。
于是,我在这样一个雾蔼沉沉的清晨遇见这个靠在钟鼓楼上歌唱的姑娘。她说,“我是苏伏云,行走的云朵。”字字如同深深刻下的碑帖,刻在我的心室里。
再次见到苏伏云,已经是六月了。
太阳已经开始西落,我骑着单车从补习班回来,影子被寂寞的暮光拉得老长老长。
车子经过钟鼓楼的,恰巧望见苏伏云披散着头发,神色慌张地,从幽长狭窄的楼道里赤脚跑出来。步子凌乱。身后紧追不舍的是上次站在楼上破口大骂的中年妇女,她亦散乱着头发,手里还提着几近秃光的扫帚,表情怨毒,嘴里不停地咒骂着,声音尖厉而破碎。
苏伏云从楼道里跑出来,看见我骑在车上,单脚支在地上正在看她,便了冲过来。她站在我面前,还是穿着脏脏旧旧的棉布裙子,瘦小得几乎可以忽略。她说“宋微尘,我记得你呢!”她说着扬了嘴角开始笑起来,笑容像花朵般舒展地盛开来。然而她似乎忘记了,后面叫喧的妇女散乱着头发,已经踢踏着红色的塑料拖鞋追了出来,手里还抓着扫帚。“贱货,烂人!你去死去死!”女人骂得难听极了。女孩回头惶恐地看了看,伸手抓住我的手臂,刚才微笑的模样已经完全扭曲了。她哆嗦着手臂说“求你,帮帮我…帮帮我…”眼睛里蒙蒙地腾起水气,像是小雨过后浅蓝色的湖泊。
空气里的喧嚣呼啦啦地冒起来。阳光是酸橙色的,寂寞不安的模样。
什么是真爱
第一段
他是个哑巴,虽然能听懂别人的话,却说不出自己的感受,她是他的邻居,一个和外婆相依为命的女孩,她一直喊他哥哥。他真像个哥哥,带她上学,伴她玩耍,含笑听她唧唧喳喳讲话。他只用手势和她交谈,可是她能读懂他的每一个眼神。从哥哥注视她的目光里,她知道他有多么喜欢自己。后来,她终于考上了大学,非常开心,他便开始拼命挣钱,然后源源不断地寄给她。她从来没有拒绝。终于,她毕业了,参加了工作。然后,她坚定地对他说:“哥哥,我要嫁给你!”他像只受惊的兔子逃掉了,再也不肯见她,无论她怎样哀求。她这样说:“你以为我同情你吗?想报答你吗?不是,我12岁我就爱上你了。”可是,她得不到他的回答。有一天,她突然住进了医院。他吓坏了,跑去看他。医生说,她喉咙里长了一个瘤,虽然切除了,却破坏了声带,可能再也讲不了话了。病**,她泪眼婆娑的注视着他,于是,他们结婚了。很多年,没有人听他们讲过一句话。他们用手,用笔,用眼神交谈,分享喜悦和悲伤。他们成了相恋男女羡慕的对象。人们说,那一对多么幸福的哑巴夫妻啊!爱情阻挡不了死神的降临,他撇下她一个人先走了。人们怕她经受不住失去爱侣的打击来安慰她,这时,她收回注视他遗像的呆痴目光,突然开口说:“他还是走了。”谎言已揭穿了…………
第二段
那个时候,女孩和男孩正处在恋爱的季节。每次打电话,两个人总要缠缠绵绵许久。末了,总是女孩在一句极为不舍的“再见”中先收了线,男孩再慢慢感受空气中剩余的温馨,还有那份难舍难分的淡淡情愁……后来,两人分了手。女孩很快就有了新男友,帅气,豪爽。女孩感到很满足,也很得意。后来,她渐渐感到,他们之间好像缺些什么,这份不安一直让她有种淡淡的失落。是什么呢?她不明白。只是两人通话结束时,女孩总感觉自己的“再见”才说了一半,那边“叭”的一声挂线。每当那时,她总感到刺耳的声音在空气中凝结成冰,划过自己的耳膜。她仿佛感到,新男友像一只断线的风筝,自己那无力的手总也牵不稳那根无望的线。终于有一天,女孩和他大吵了一架。男友很不耐烦的转身走了。女孩没有哭,似有一种解脱的感觉。一天,女孩又想起最初的男孩,心中涌起一份感动:那位听完她“再见“的傻男孩。这种感动让她慢慢拿起电话。男孩的声音依旧质朴,波澜不惊。女孩竟无语凝噎,慌忙中说了“再见”……这回女孩没有收线,一股莫名的情绪让她静静聆听电话那端的沉寂。不知过了多久,男孩的声音传了过来,你为什么不挂电话?女孩的嗓音涩涩的,为什么要我先挂呢?习惯了。男孩平静的说,我喜欢你先挂电话,这样我才放心。可是后挂线的人总是有些遗憾和失落的。女孩的声音有些颤抖。所以我宁愿把这份失落留给自己,只要你开心就好。女孩终于抑制不住哭了,滚烫的泪水浸湿了脑海中有关爱的记忆。她终于明白,没有耐心听完她最后一句话的人,不是她一生的守望者。原来爱情有时候就这么简单,一个守候,便能说明一切。
第三段
男孩和女孩是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有一天,男孩和女孩牵手逛街。经过一家首饰店门口时,女孩一眼看见了摆在玻璃柜中的那条心形的金项链。女孩心想:我的脖子这么白,配上这条项链一定好看。男孩看见了女孩那依依不舍的目光,他摸摸自己的钱包,脸红了,拉着女孩走开了。几个月后,女孩的二十岁生曰到了。在女孩生曰宴会上,男孩喝了很多酒,才敢把给女孩的生曰礼物拿出来,那正是女孩心仪的那条心形的金项链。女孩高兴地当众吻了一下男孩的脸。过了半晌,男孩才红着脸,搓着手,嗫嚅地说:“不过,这,这项链是….铜的….”男孩的声音很小,但客厅的所有的客人都听见了。女孩的脸蓦地涨得通红,把正准备戴到自己那白皙漂亮脖子上的项链揉成一团随便放在了牛仔裤的口袋里。“来,喝酒!”女孩大声说,直到宴会结束,女孩再也没看男孩一眼。不久后,一个男人闯进了女孩的生活。男人说,他什么也没有,只有钱。当他把闪闪发光的金饰戴到女孩身上时,同时也俘虏了女孩的那颗爱慕虚荣的心。他们很快在外面租了一间房子同居了。男人对女孩百依百顺,女孩暗暗庆幸自己在男孩与男人之间的选择。对于女孩来说,那真是一段幸福的曰子。但是好景不长,当女孩怀孕时,男人又有了其他的女人而且失踪了。当房东再一次来催她缴房租时,她只得走进了当铺,把自己所有的金饰摆在了柜台上。老板眯了眼睛看了一眼说:“你拿这么多镀金首饰来干什么?”女孩一下愣住了,接着老板眼一亮,扒开一堆首饰,拿出最下面的那条项链说:“嗯,这倒是一条真金的项链,值一点钱。”女孩一看,这不正是男孩送她的那条假金项链吗?当铺老板把玩着那条心形的项链问:“喂,你打算当多少钱?”女孩忽然一把夺过那条项链就走了……
天使的堕落
天使,是上帝的宠儿,是美貌和纯洁圣灵的化身,是自由飞翔在心灵的女神。可再次面对这个女孩时,阿伟有了迷惘的困惑。眼前的小洁一头金黄的烫发,口红抹的血色一样,高傲的鼻翼带着满脸的沧桑和玩世不恭。曾经熟悉飘逸的长发、清纯的脸颊在时间的流淌中再也找不到哪怕一丝的留痕。
幽暗的咖啡厅,低沉委婉的音乐,阿伟和小洁是落座后短暂的无言相望。或许怀有一种不安和恐慌,小洁率先离开了注视的目光,熟练的从小巧精美的手包中掏出一盒香烟,明亮的火柴燃烧过后便是潇洒散开的一个个烟圈。
阿伟和小洁生长在同一个社区的南北方向。小结的父母是国有企业的职工,她的叔叔是社区的书记,生活的优越感从小就让她在玩伴中显得高傲和蛮横,遗传的基因给了她一副模特般的身材,尤其是从小留起的一头长发,更显得她在革命红火年代的与众不同。阿伟则不同,父母没有正式的工作,只靠父亲打个零工和母亲每天帮人做事才勉强维持一家五口人的艰难度日。父母的艰辛和无暇,让阿伟有了疯玩的空间。在他的周围聚集了一大帮跟随的小伙伴,在一次次带领他们打仗冲锋或寻衅闹事中,阿伟有了被崇拜的英雄自豪感。
原本是不会有接触的空间和地点的,因为他俩根本就像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阿伟看不惯她的高傲,小洁鄙夷他的粗俗。即使偶尔的在巷子里相遇,也是小洁厌恶的躲避和阿伟口号中的冲锋。相聚的结果就像俗得不能再俗的老套一样,俩个人还是被命运安排在一起。夏日的黄昏下,小洁骑着刚买的自行车走街串巷到处炫耀时被堆积的杂物绊倒,腿上拉开了一道口子,这一切就发生在阿伟的面前。就在阿伟还在惊异那伴着落日余晖下飘动的白色连衣裙和黑色的长发时,小洁腿上殷红的鲜血让他呆住了,疼痛的呻吟打掉了他的手足无措,不顾一切赶紧地背起小洁跑进医疗室。
坐在自行车后的依靠是刚刚的开始。从此后疯跑的小伙子中少了阿伟的身影,更多的是白天有意无意擦肩而过后的默默回望和黄昏后的相互等待的怦怦心跳。不久小洁叔叔安排在社区办公室做了收发的清闲工作,在小洁的劝说和帮助下,阿伟也不再是待业青年,成了小洁父母单位中的一名学徒工。虽然是临时的,阿伟很是满意,毕竟可以每天有规律的上下班都可以让他自然地经过小洁的门口,还可以偷偷地把目光撇进院子寻找那早已等待的守望,几十元的月工资买来的小饰品虽然比不上小洁的富裕但也足以令她高兴万分了。郊区外的树林里,穿城而过的小河旁都留下了两人相依相伴的身影.....在他一次值班的工具房里,两人热情的拥抱相吻。抚摸着她那滑爽飘逸的秀发,小洁就是他心目中的天使和女神,一起一伏傲人的双峰,不禁让让阿伟神魂颠倒,急促的呼吸和渴望的眼神让他把小洁摁倒在**,就在扯开她的衣服即将接受她的迎合时,阿伟突然停了下来。在小洁的疑惑中,当奢望的机会来临时他却有了霎时的清醒。他告诉小洁他要风光的把她迎娶时才会享受这最美和最宝贵的时刻,他要她等,等他出人头地和成功的那一刻,而不像现在这样一无所有不会被她的家人所接受。
刻意的隐瞒和小心还是被发现了。小洁的父母在震惊过后便是勃然的大怒,叔叔更是大骂阿伟这小子是癞**想吃天鹅肉,要找人收拾他一下。找到阿伟后当面的一通奚落和呵斥是在所难免的,威胁和利诱也是必不可少的。在忍受屈辱和奋力抗争过后,阿伟的最后要求是和小洁单独的谈话,是等待?还是出走?或者最后的留下?没有最后的回答和承诺,小洁不想放弃现有的一切,不想违背父母和叔叔给安排好的一切,只有阿伟带着背后的哭泣和沉默背起行囊远离了这个生活了快二十年的地方。
网婚
这是一对年轻夫妻,丈夫是个生意人,凭着聪明能干,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妻子是某公司的财务工作人员,薪水不错,属于白领女士。两人的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
可是,正当丈夫生意蒸蒸日上的时候,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丈夫在一次做生意的旅途中发生了车祸,住进医院。更不幸的是,经医院检查发现丈夫被伤及了下身,医生明确的告诉他们,这种情况将影响正常的夫妻生活。
为此,丈夫出院后,情绪极度低落,他没有想到现实如此残酷,厄运会不期而至,自己还年纪轻轻,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却遭受了几乎是致命的一击。他觉得天都变得昏暗了,他有点控制不住自己,变得心情烦躁,痛苦不堪,像是成了另一个人。在家里还时不时会对妻子发无名火。妻子也没有办法,只能耐心照料,小心呵护,可不论妻子多么细心周到,也无法改变残酷的现实。
在痛苦和烦闷中挣扎的丈夫,无聊时走进了网络打发时间,在网上浏览他感到心情似乎好了许多,一时得到了安慰,他开始找网友聊天,倾诉了自己的不幸遭遇,发泄心中的苦闷。
妻子发现丈夫上网后,心情平静了许多,心里暗自高兴,以为丈夫已经坦然地接受了现实。可几天下来,她发觉丈夫除了上网时好一点,离开电脑后仍是显得焦虑不安。并且丈夫好象离不开网络了。妻子明知丈夫这样是不正常的。可眼前丈夫这种状况,也不便指责多说,只能随他的便了。
丈夫整天沉沦在网络里,占据了家里的电脑。妻子回到家里面对墙壁发愁,渐渐感到了自己也有些可怜。夫妻之间不能过正常生活,丈夫对自己老是不理不睬,家庭的生活变得混乱不堪,孤独、委屈、寂寞一下子全向她袭来。她也感觉有点无聊了,无奈之下,妻子开始在单位上网。
也许人就是这样的精灵,现实生活中缺失的东西,总是会不断地去寻找,直到有所收获。
上网的日子,两人好像都找到了乐趣,日复一日,渐渐地夫妻双双陷入了网恋,并且越陷越深。他们各自在网上找到了另一半,并通过文字表达的形式举行了婚礼。丈夫找到一个叫“雪儿”的网友,妻子找到一个叫“儒雅”的网友。虽然都没有与各自的对方进行视频了解,但他们都感到了对方是那么熟悉,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大有相见恨晚之意。
夫妻现实生活中的缺憾在虚拟的世界得到了补偿。这对他们双方的精神上无疑是一种安慰。网婚后,丈夫似乎忘了自己的病,尤其是心理上的病,他一度沉浸在幸福和美好中。妻子也忘了眼前的不快,似乎回到了相亲相爱了日子,脸上又有了笑容。
虽然,夫妻双方都在网上找到了各自的另一半,暂时得到了快乐。可两人清醒后,他们清楚意识到,这虚拟的感情,只是存在一时,不可能解决根本问题,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妻子最先想到退出。当她正准备下线时,却接到“儒雅”发来的邀请,说是要与她见上一面,当面表示谢意,并发誓,只要能满足这一要求,将从此不在打扰对方。看着对方发来的文字邀请,她犹豫了一下,怕这样去做,让丈夫知道后,会对已经感到痛苦的他造成更大的打击。可想到网友如此的诚恳,想到对方曾给自己带来快乐,她还是答应了。她在心里暗暗对自己说,这是网婚的最后一步,也是最后一次,走完这一步后,一定果断地切断关系,挥手和网友拜拜,然后,从虚拟的世界回到现实生活中来。
他们相约在步行街见面,双方以白色围巾为标记。
一个寒冷的夜晚,天空没有星星,昏暗的灯光显出几分凄凉。妻子来到步行街,站在路旁等待网友“儒雅”。她的目光在稀疏的人群中搜寻,突然看见了自己的丈夫,惊讶地问:“你怎么会在这里?”丈夫一楞,结结巴巴说:“……有事。”丈夫也觉得奇怪,今晚怎么会在这里见到妻子?可是,当他们相互看清对方脖子上的白色围巾时,都脱口而出:“儒雅?”,“雪儿?”两人不约而同地叫出对方的网名。他俩惊呆了:网婚却是原配啊!难怪两人在网上总是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同时,又有一种莫名的亲密感。
原来网络是这般美好!他俩相对会心地笑了。
为你再跳最后一支舞
进公司的那年,他25岁。虽然做的是公司老总的专职司机,但更多的时候,是接送老总在歌舞团女儿上下班。
第一次看她在舞台上轻歌曼舞,他就被她深深地吸引。在进公司前,早就听公司里的人说,老总有个很会跳舞的女儿,是老总的心肝宝贝。没想到她不但舞姿轻如飞燕,歌声也宛若黄莺。她好像阳春三月枝头上新绽的带水梨花,鲜嫩而饱满。他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个比他小二岁的她,每天繁琐单调的接送工作,也变得那么丰富多彩,有滋有味。
毕竟是两个年轻人,没过了多久,他俩就变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这让他与她,有了更多的一分亲近。工作上,他把她当成老板,但在他的心里,他把她当成了自己心爱的妹妹,无微不至地呵护她。他为她一起准备过戏服,陪她一条街区一条街区地找她喜爱的CD……只要是她的事情,他总是不折不扣地完成。有一次,他花了整整一个晚上驱车去省城,为她买来她最喜欢的戏服参加比赛,第二天早晨送到她的手里时,看到她那么欢喜雀跃,一夜的疲惫**然无存,他感到很满足。
他喜欢看她笑逐颜开的样子,他也只想让她开开心心的,这便是他是大的幸福。他不敢奢望得到她的爱,毕竟现实中,他们之间的距离太大。灰姑娘和王子的故事已是罕有,穷小子和公主,就更不可能了。他不敢想她爱上他,但只要能让他爱她,这比什么都强。
但,爱情常常是身不由己,越是刻意回避的东西,越是容易让人深陷其中。他们还是偷偷地相爱了,仅仅的几个月的相处,他们就到“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地步。恋情也由地下转为公开。一时间,风言风语渐起,公司里,关于他和她的暧昧的新闻很快漫延开来。也自然地传到了老总,她父亲的耳里。
她的父亲是绝对不容许这种“有辱门风”的事情发生的。先是把他扫地出门,然后是重新配备心腹司机,全程监视女儿的上下班。但,爱情的火焰一旦燃烧,便谁也不能阻碍。她还是趁着上班,逃过监视,偷偷地跑去看他,互诉相思之苦。
直到最后,父亲把她关进房间,连班也不能上,他们才真正断了联系。只是紧锁房门,重重的铁锁,难锁一颗痴情的心。于是,像其它热恋中的人儿一样,她开始绝食,不洗不漱,整天蓬头垢面……但他的父亲却没有一点妥协、没有一点让步。她彻底绝望了,一天夜里,她冒死跳窗而跑,逃到他的宿舍,对他说:“我们私奔吧,只要我们能在一起!”让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那天晚上,他对她特别的冷漠。他完全没有了原先的那般热情。直到他把她送回她父亲那里,如梦魇般里她还没有缓过神来。那一夜,以及那之后的很多夜,她都辗转不眠。半个月后,她再次来到他的住处,才发现,那里早已是人去屋空。
从此,他音讯杳无。她的心被彻底地掏空了。这份爱,从头到尾,也许都是她无人喝彩的一个人的独舞,可是她入戏太深,醒不过来了。
青春时的刮痕,虽然短暂,但却刻骨铭心。可以惊世骇俗,也可深藏箱底,尘封一生一世。以后的她,对爱情早已心灰意冷,在她父亲的按排下,嫁给了一个门当户对的人家,生活过得不平不淡。只是她把她所有的热情都投入了舞蹈中,唯有在翩翩起舞中,她能忘记一切,忘记那一段曾经沧海桑田,摒弃那一段海枯石烂。
二十年后,人到中年的她,已是一位著名的舞蹈家,她的事业如日中天。那一天,她正在外地演出,她接到了一个陌生老人的电话。
老人是他的母亲,老人告诉了她他现在的一些情况,他现在,在南方的某个小镇。一年前得了肝癌,现在人已经不行了,老人瞒着他,给她打了电话,因为老人知道儿子心里一定有个女人,为了他那个心爱的女人,他离开了她,而他,至今一直没有结婚……话还没有说完,电话两头的两个女人便都已泣不成声。
当她匆匆忙忙地赶到那个偏僻的南方小镇,走着病房的时候,他已经病得不能说话了,但在他看到她的一刹那,她能看到他眼神明显明亮了一下,泪水闪时从他那缓慢转动的眼里坠落下来。
是的,他一直都是爱她的。只是那时的他清楚,她是春天里风华正茂的花朵,不能让他们的爱情风霜吹落这朵即将盛开的花,所以,他必须离开。他原本以为,岁月是最好的洗涤剂,它能把往事洗涮的干干净净。但是他错了,这么多年,他一直抹不去的,便是她的影子,就像现在那张卧在枕底的那张照片(那是她参加全省文艺会演时,他替她照的)深烙在他的心底。
如今,他知道留给他的日子不多了。原本以为,这段感情将会永远会深埋心底,但母亲还是让她知道了一切真相。二十年过去了,她和相片里的她一样,仍旧是那么娉婷娥娜。
母亲递给她那张相片的时候,她早已噎咽无语。
在场的人悄悄退出病房后,她起身为她跳了那年的舞。没有灯光,没有音乐,更没有喝彩,可她跳得比那一次都投入,她能看到他的眼神,还是如以前一样,深情的注视着她,全身心身注视她的一招一式。
她就这样在他床前,舞,并旋转着,旋转着,直到看到他的手无力地坠落下来,手中的那张相片悄无声息地滑落在地……
送走了他,她回到了她那个城市,日子还是如钟摆一样的不紧不慢地过,只是,从此以后,周围的人,再也没有看过她跳过一次舞。
我不想知道你回来的消息
我坐在操场的树下看书,他来了,还是曾经的样子,身材高高面容清瘦,飘然而来,望着我诧异的脸,轻轻拿掉我手中的书,然后是没有只言片语的拥抱,再然后就是恍惚……
这是我们十几年来无数次的拥抱,天涯海角相隔的梦境而已,这个曾经让我爱得在黑夜里偷偷哭泣却不能说的男人,在那年的秋季一声不响的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了,去了另外的一个城市。
2005年的夏季,我在给学生补课,那天的阳光真好呀,明媚温暖。一位好友忽然告诉我他回来了。我一副不在意的样子看着好友,慢慢地,笑变成了一个僵硬的表情凝固在嘴角,她知道在曾经青涩的年代里我是爱过他的,我怔怔的看着好友,没有人会拿熟悉人的隐私开玩笑的,何况好友还大我9岁。
我慢慢的转过脸,任凭透过窗户的阳光扎进我的眼,没有泪没有表情的一直望着窗外,整个世界寂静无声。下课了,我依在一棵柳树上,想着他的样子,穿着运动装站在操场边监督我们跑步,面无表情,不时的扬起头甩一下额前滑落的头发,骑着自行车在水库大坝的水泥板上展示高超的车技,还有操场上矫健的身姿……
他是我的体育老师,尽管他曾经当众毫无恶意的批评我的调皮导致他晚起床没有及时训练,却依旧挡不住对他的喜欢,喜欢他训练时的认真,喜欢他抽烟的姿势,喜欢他单独教我踢球技巧时的那种感觉,喜欢他对我说的每一句话……
大学要毕业了,知道他结婚的消息,我的心一下子空掉了,第一次知道了爱情的味道,就是当你面对一个人时被无助淹没,他的幸福让你的心无处归属。其实,他知道被我喜欢,却没有当成爱情,看不见我拼命藏在心底的绝望,离开时我要回了唯一送他的一张照片,虽然他一直把它压在办公桌的玻璃下,拿到照片我将它撕得粉碎。我看到了他眼里的惆怅,我知道快乐离我们会很远了。之后的许多年里,离别的瞬间时常在寂寞的黑夜里被我从记忆的边缘拎出,想,他有没有一点爱我?如我爱她。之后的许多年里,我们没有书信的往来,没有电话的联系,甚至没有任何关于他的消息。
2005年8月4日下午,我们在阔别15年后终于相见了。没有泪水,没有欢笑,有的只是朋友间一般性的问候,短暂的会面在他太太的电话声相拥而结束,缺少了梦境中的那份温馨与浪漫。只是,那时的我们,已经知道了有种爱,埋藏在彼此的心底,时过境迁之后,两颗各自有了归属的心,回不到过去,说出来便是一种伤害。所以,最终,我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沉默。只把曾经的光阴,当作了童话珍藏,用来愉悦一下漫长的人生。
分别时,周围一片寂静,我宁愿没有人告诉我他的到来,宁愿不和他有这次短暂的会面,这样,至少我们的爱情还活着,在我理所当然的认为里,我们温馨而浪漫的爱情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