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温暖的地方
就在这时,许晨一的手机突然的响了起来,来电是一个陌生的号码,许晨一按下接听键放在耳边。然后,他听到了那个曾令他魂牵梦绕的声音,那么的妖娆,可是又是那么的不食人间烟火。
她说:“许晨一,我在杨堤乡陵园的256号,我在那里等你,还有藏雪!”
杨堤乡就是这个铜矿所在的乡镇,这里有很好的铜矿和锡矿,所以这里有相当多的矿场,而作为矿场职工的藏雪爸妈就葬在杨堤乡陵园里。
电话那头只说了这一句话,就挂掉了。
杨堤乡陵园离铜矿山有一段距离,许晨一愣了一分钟,慌忙叫上出租车,直奔陵园而去。在车上,藏雪告诉许晨一,她的爸爸妈妈就葬在256号。根据爸妈生前的愿望,叔叔把他们合穴葬在一起,不离不弃。
许晨一在那么多的墓碑里,那么多扫墓的人里,一眼就看到了商务会议上那个吸引他的女子。
她是那么的惹火,她又是那么的耀眼,即使人海茫茫,她的光芒照旧无法替代无人可比。
许晨一推着藏雪,缓缓的朝女子走过去。她的身前是藏雪爸爸妈妈的墓碑,许晨一看到他们遗像上的笑容,那么朴实那么安详。
她今天穿着洁白的运动衫,头发高高的扎起来,即使没有了酒会上的浓妆艳抹,她的气质依然是那样惹人迷恋。
女子走上前去,抓住许晨一的手,说:“晨一,跟我走吧我带你离开,我爱你。”
许晨一愣了,可是藏雪的眼里,却有着巨大的泪珠一滴一滴的砸下来,藏雪哭了,可是没有声音,她没有单独跟许晨一在一起时的放肆和无所顾忌。
许晨一呆呆的看着绝美的女子,他就这么看着她,他没有看到藏雪眼里掉下的泪水,那么多的泪水。
女子微笑起来,说:“我叫藏朵。”
许晨一紧紧的抓住藏朵的手,看着她在春风中的妖娆,说:“给我一个理由,为你刚才说的话!”
藏朵的笑容是那样的幸福那样的迷醉,她说:“一夜之间,我在所有的BBS上看到有关我的人肉搜索的信息,我在所有的网站上看到你写给我的情书,我看到你说这一辈子只为我心动,给我一个男人全部能给的温暖。那一刻,我流泪了,我知道,我爱上你了。”
藏朵缓缓的说:“晨一,跟我走好吗?我爱你。”
她抓起许晨一的手,转身朝陵园外走去,许晨一彻底迷乱在她的光芒里,就像第一次见她一般,她的光芒注定没有男人可以躲避。
他转身离开,在快要走出陵园的时候,他看到藏雪一个人孤单的背影,他看到她的裙子上闪耀着雪白的光芒。
她就坐在那里,一个人,也没有回头。藏朵从看到他们走进陵园就没有多看藏雪一眼,她只是盯着许晨一,她要带他离开。
可是,她不知道,从她出现在她视野里的时候,藏雪的眼里满满都是她的影子。她思念了5年时间,1825个黑夜和白天的姐姐,她以为她早已死了5年的姐姐,就这么突然的出现在她面前。
可是,她最亲的姐姐藏朵没有看她一眼,就拉着她心爱的男子离开。
她对他说:“我爱你,我带你离开。”
就像所有的故事一样,到了最后,总要结局。
许晨一和藏朵回到上海就开始操办婚礼,许晨一家境殷实,所有的准备都在一个月内打理妥当,按照藏朵的要求,纯西式的婚礼。
他给她准备了钻戒,他要在牧师的誓词里为她戴上,他要娶她了。
所有人都沉浸在喜悦的气氛里,可是却没人想过孤独的藏雪,她是怎么离开阳朔的,她又是怎么回到上海。她只是一个没有双腿的女孩,可是阳朔和上海却有几千里的距离。
就在许晨一和藏朵走进教堂的时候,毫无预兆的,藏雪在仆人的帮助下,被缓缓的推进了教堂。
她没有看许晨一一眼,只是盯着藏朵,说:“姐姐,够了。你究竟要报复到什么时候?”
藏朵的脸上一反往日的雍容和媚态,她说:“你在说什么?”
藏雪对许晨一说:“你知道为什么她给你的QQ,却是我的吗?为什么我只跟你说了三句话,却愿意让你陪我去阳朔?”
全场都很安静,大家在等待着藏雪的下文,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许晨一的脸上显出惊恐的神色,尽管这一切问题早已搅的他寝食难安,可是他对答案的恐惧却早已胜过问题的本身。所以,他宁愿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5年前,上网刚开始在校园里流行,13岁的藏雪让姐姐给她申请了一个QQ号码。姐姐笑藏雪情窦初开了,想谈恋爱了。她告诉藏雪,她们班上早恋的男生和女生都是在网上交往的,只是两块屏幕的间隔,两颗那么纯粹的心灵就可以靠在一起。
那个时候,藏雪觉得上网又神秘又恐惧,她像只小兔子一样躲在藏朵的怀里,她告诉姐姐她怕。藏朵搂着13岁的藏雪,轻轻的告诉她,能加她QQ的男生一定先要经过她的审核,她确认他不会伤害她的时候,她才会同意藏雪加他的。她会好好保护妹妹的,藏朵搂着可爱的藏雪,悄悄的告诉她。
可是,就在藏雪13岁生日那天晚上,阳朔发生了因为开矿引发的地震,那一天她失去了一切,她失去了说要保护她的姐姐。
她只有姐姐留给她的那个QQ,5年来,这个QQ上一直空空如也,没有任何网友。她等了5年,她等到了许晨一的到来,他能够轻易的说出她魂牵梦绕的阳朔。她想起姐姐藏朵说过,只有经过她的审核,男生才可以加她的QQ。她觉得是姐姐看她一个人太寂寞了,她太需要一个人陪伴了,姐姐在那边有爸爸妈妈,而她只有一个人。
可是在她汹涌的陷入爱情之中的时候,姐姐却意外的出现了,看到姐姐站在爸妈墓碑前的时候,茫然和悲伤让她不知所措。她就眼睁睁的看着姐姐和她心爱的男子那么轻易的从她身边走过,没有停留。
回到上海,她通过叔叔的关系调查清楚了事情的真相,包括这些年来姐姐为什么活着却不去见她,让她思念和孤独那么多年。她一个人在15岁那年来到上海,然后通过自己的手段在这个纸醉金迷的城市里生活了下来,就这么度过了5年的时间。
她恨她的爸妈,因为她一开始就是孤儿,只是被收养而已。她天生敏锐的神经总是感觉到爸妈对她和妹妹不一样,就连地震的时候,爸爸第一个想的人也只是妹妹藏雪,他把她丢在黑暗的废墟里。她在废墟里呆了5天,没有食物和水,可是她却活了下来。被救出之后她在救助医院呆了一周,然后没等伤好就孤身前往上海。
她没有钱,可是她有她的手段,她能够让自己活下来。她其实就在藏雪身边,她看着她的优裕生活,看着她的孤独,她却在那里冷笑。
藏雪哽咽着说:“姐姐,你知道爸爸是怎么死的吗?”
藏朵冷冷的哼了一声,她紧紧攥着手里的钻戒,那是许晨一马上要亲手戴在她的无名指的结婚戒指,那里会有他们永不分离的誓言。
藏雪说:“那天爸爸从楼里跑出来,整栋大楼已经岌岌可危了,他把我放到院子里,让我一直朝河边跑,然后他又跑了进去找你和妈妈。他上去不到5分钟,楼就垮掉了,我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庞大的楼房像趴下去的巨兽一样垮掉了,爸爸就压在下面。我哭着朝前跑,可是还没出院子,倒下去的电线杆就砸中了我。后来我知道,那次坍塌并没有夺去爸爸的生命,可是却让他失去了一条腿。第二天清理废墟的时候,怎么也找不到你的尸体了。爸爸就发疯了一样在断墙废墟里找你,他几乎是爬着刨尽了所有的地方,全身上下都是血,别人拉都拉不住他。最后,他钻进混泥土的断墙里,墙壁垮掉,上天没有给他第二次奇迹,他没有再爬起来。”
“姐,我们再也没有爸爸了——”藏雪说。
藏朵怔怔地看着她最亲的妹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眼神逐渐涣散,她紧紧握在手上的钻戒,“铮”的一声掉在地上,滚落到不知那个角落。而她一贯连微笑都夹着冷漠的脸上,此刻已是泪流满面。
我的青葱流年
暮小晚,我一直很郁闷,为什么不是宛如的宛或者温婉如玉的婉,让我做个名义上的美女不好吗?唉,有时候我真佩服我没文化的老爸,说什么,因为是傍晚出生的,所以就叫小晚了。不过也还好,我老爸没给我取那些花花绿绿的名字,别看到晚霞就叫小霞了,或者是啥彩云的。那样,我更接受不了。
任劳任怨的跟着我妈摆摊,“小晚,后巷子东大街的花房里有人住了,还来了个王子呢。”胖胖阿苏顶着她的超级大嗓门就来叫我,然后用她强壮的身躯拖着我往东大街跑。据说东大街的花房是我们镇上最贵的房子,我活着十二年以来都没有住过,但是每天却可以看到它像城堡般被圈在很多花朵围绕成的花墙里。于我,暮小晚,住进去那不是奢侈,是童话,能踏进才是莫大的奢侈。
被阿苏肉肉的手拉着手心都出了汗,擦着掌心的汗,然后抬头,那是王子吗?王子是不是都像这样,穿着整齐漂亮的西服,系着蝴蝶结,从黑色光亮的私家中平静地走下来,然后,不问身边的世事,径直走在幸福的阶梯。幸福的转角阶梯?玻璃花房?
阿苏完美的继承了她爸妈的优秀基因,包打听,不一会儿,便向周众搜肠刮肚的获取消息。有时候,时间就是这么浪费的,不过我的时间却是浪费在王子的身上了,突然我就那么文泉思涌的想到了一个成语,一见钟情,是的,我想我就是这么早熟吧。经过阿苏半天的讲解,终于知道,王子的名字是莫子轩,他家是从美国迁回来的,当然过几天念书也是跟我们一样挤在镇上唯一的那所中学里,其它的也没什么了,反正就是一切王子该有的,他都有。
莫子轩,十三岁,跟我们一届,但是永远高贵独立。每天,私家车接送,整齐干净漂亮的校服,艳羡的目光。每天,我都会特地从东大街走,路过花房,逗留在花墙外,看不高的花墙内,帘卷的窗户前,落寞的身影,修长的手指像蝴蝶般飞落在黑白琴键上。每天,不管晴天雨天,我都会带上一把小伞,雨天里我会撑着它一如继往的听莫子轩按动琴音。温暖如是,零落记忆,我追随着他的影子从初中,再到高中。
彼时,我跟阿苏已经十七岁,莫子轩,十八岁,他还是如往常般独立,高贵,只是更加出众,落寞。关于他的风生水起,学校里有N个版本,传说他已经交往了好多个女朋友,传说校花夏小染是他现任女朋友,因为有人看到他们一起出入花房,传说他根本没交过女朋友,因为他家教甚严,诸如此类的版本每天都在上演。此时,我也算作学校风云人物之一。广播室,主持人这个职位便是我风云学校的原因,当初在班上朗诵了一首诗而已,便被热血语文老师拉去当主持人,更被他邀去参加一些小型的歌唱朗诵比赛。
而我接手广播室,不止是担任它有一定的收入,更是想不断地锻炼自己,幻想着有一天,把歌唱予你听,你知道吗?我梦中的王子,莫子轩。每天,听到花房里传来你弹奏钢琴的美妙声音,我多想幻化成公主把歌唱予你听。每次,看到你整齐漂亮的衣服,修长的手指,再看看自己,破旧的牛仔裤,粗糙的手指。然后,远远地看着你淡淡的表情淡淡的弹奏钢琴,像是有许多蝴蝶飞过黑白双键。每天听你弹完一首曲子,我便走开,这个世界没有灰姑娘,午夜十二点也不会有南瓜车,水晶鞋。只是,王子,莫子轩,我只想把歌唱予你听。
填志愿前,我用微薄的薪水请了阿苏一个星期的鸡腿,她充分得用她的优秀基因打听到了莫子轩要报的大学,于我,不是遥望,我功课还不错,每次都能和他一样坐落在年级前十名,只有这时候,我才觉得我跟他的距离这么近。风城C大,这意味着要离乡背井,要有足够的报名费,要有足够的车费,总之就是跟钱有关,而我最缺的大概就是这生不带来死亦带不走的钱吧。
填志愿的时候我没有犹豫,风城C大,我还妄想当个灰姑娘。整个暑假,我都在打工,只是每天仍然要聆听那动人的钢琴声叩入我的心扉,然后幻想着有天把歌唱予你听。漫长的两个多月的暑假,顶着酷暑炙阳,皮肤被晒的通红,不过还好,尾随着漂亮老妈的优秀基因,怎么晒都晒不黑,只是每天累的腰酸背痛,但是听到悦耳动听的琴声,这一天的阴霾一天的铅华都被它洗礼的干干净净。
风城C大,果然是莫子轩心心向往的好地方。小道,树荫,梧桐银杏,高楼红砖青瓦,古色古香但又不缺时尚,弹钢琴的那个王子就应该永远住在像城堡般衬托他气质的地方。C大,名不虚传,名列经传,以后,暮小晚也要在这里呆上四年了,只是我那可怜的老妈一个人在家希望可以安心,说来可气,我出生的时候,我那没见过的老爸看我是个女孩,丢下温柔漂亮的老妈带着小老婆走人了,那时候我妈肯定很伤心吧,关于这些也都是听阿苏她爸妈不经意提起的。现在想来,我妈一个人把我拉扯这么大真不容易,原本那么温柔漂亮的脸上也已经出现了皱纹,所以我过早的早熟,懂事,只希望能够减少她的负担。
本来我以为一如初中,高中般,莫子轩进校仍然会风起云涌,但是我忘了,C大多出名的一个学校,娇娇者甚多,像我这种没见过世面的无知丫头也跟莫子轩一样在学校声名远场。只是跟其他人不一样,我没有身家百万或者更多的背景,也没有能拿得出手的技艺,只是空将我的成绩列出来,C大入校成绩第一名,是足够令人信服的,其实当初拼死拼活读书,不止是莫子轩,因为我的成绩好的足够上C大,但是却是因为他的特等奖学金以及免费入校读书的优惠条件。势头一过,我的风气远远盖不了像莫子轩他们这样的富贵公子,我的名气也逐渐的开始趋于零。
大二了,十九岁,我仍然低调的可以,莫子轩也继续的在校园叱诧风云,他,艺术团团长,而我追随着他的脚步,也在艺术团混了个小小的文艺部部长。只是他,莫子轩行事仍然低调,一般都见不到人,我知道这一年多来他都躲在一个小小的角落上演独自弹钢琴的戏码,可惜,我不是公主,也不是灰姑娘,只能远远地淡淡地看着,微笑,耳畔。
从十二岁到十九岁,我已经喜欢了你这么久。你呢,你可能还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一个小小的我在喜欢着你吧,你甚至不知道这世界上竟然还有一个小小的我存在吧。亲爱的王子,我该怎么办呢?浅看你修长的手指,低头自己粗糙的手指,这不争的事实总让我提不起勇气站在你面前,更没办法向你表白我的心意。我现在就站在你弹钢琴的门前,只是你看不到,看不到我的眼里有泪,这个季节,仰望天空会流泪。该是要走的时候了,一曲终了,我该像灰姑娘那样逃之夭夭了吧,只是我没有结局。“谁?”动作轻盈的可以,声音中交错着一丝慌乱,以后我连看你弹钢琴都不可以了,是吧?“没什么,路过的而已。”“暮小晚?”有些意外,有些惊喜,我的王子竟然知道这个世界上我的存在。“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青石向晚,美人迟暮。”第一次听到他口中叙述我的名字时的那份飘逸,青石向晚,美人迟暮,我天杀的老爸,你还给我的名字取的有些诗意呢,但是这不代表任何,我该走了不是吗?
转身匆匆离开,一只手却轻轻地拉住了我的衣角,不忍离去,王子,我亲爱的王子,你的好奇心真的好强。他扳我僵直的身体,面向他,轻轻地揽我入怀,我就这样靠在他的肩膀上,灰姑娘。“暮小晚,你终于来了,你终于肯面对我了。”讶异,我抬起埋在他肩上的眼睛,里面写满了惊讶,问号。他笑而不语,只是微微叹气。他说,“你忘了阿苏吗?她告诉我有个女孩叫暮小晚,从十二岁起一直偷偷地喜欢我,每天朝起云落总会默默地听我弹一首曲子。我一直都知道你,只是你不知道,小傻瓜。”眼泪逆流成河,我怎么忘了阿苏不仅是个包打听,还是个大喇叭呢,这时候我想起她坑我的鸡腿,肯定早就知道了,还来坑我微薄的薪水。
“小傻瓜,在想什么?”回到现实,不敢看他修长的手指,不敢开口,不想就这样丢到水晶鞋,“你现在知道了,我是喜欢你,从十二岁到十九岁,你已经知道了,是吧?好,我走了。希望你永远幸福。”他没让我离开,因为他箍着我的肩,生硬,有点疼痛,叹气,“小傻瓜,你都不问我愿不愿意做你的王子吗?我可是一直在等你做我的公主。只是你一直不开口,而阿苏也对我说了,所以我一直在等你做我的公主。”“???”我已经语无伦次,暮小晚,我就这样轻易地将莫子轩王子俘获到手了吗?“亲爱的,你真的确定要做我的王子吗?”
原来王子莫子轩,你一直都知道,有个叫暮小晚的傻丫头从十二岁一直都在偷偷的喜欢你,每天站在你琴房的前面,远远地淡淡地看你独自弹奏钢琴,你一直知道这个叫暮小晚的小白痴曾经用一个星期的鸡腿换了破阿苏一个被你千方叮咛定要告诉我的消息。只是,莫子轩,你跟破阿苏俩人合伙骗了我一个星期的鸡腿,让我非常心痛。哦,你说,现在每天都会请我吃根鸡腿,弥补以前的过失,是吗?好吧,看在你这么虔诚的份上,我勉强原谅你跟阿苏了。但是,你到底是什么时候知道我喜欢你呢?你又是什么什么喜欢上我的呢?你一直不肯说,我回去问阿苏,用一个月的鸡腿收买她。
你说什么,我什么时候要唱歌给你听呢?破阿苏,怎么什么都说,连我只想把歌唱给你听的小小秘密都跟你说了,天,我丢人丢大了。莫子轩,你要听什么歌呢?嗯,你这么喜欢弹钢琴,我就唱《绿袖子》给你听,好不?什么,我唱的不好听?我高中是学校广播站主持人唉,现在也是艺术团文艺部部长好不?呃,不好意思,忘了你是团长了,头头。
童话故事里总是说王子会和公主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但是暮小晚,我不是公主,却依然可以和莫子轩这个王子过着幸福的生活。现在我踏进花房不再是奢侈,而是每天必经之地,莫子轩,他教我弹钢琴呢,可惜我的手指真的很粗糙,不过他弹钢琴,我唱歌也很幸福呢。莫子轩,我后来用一个月的鸡腿果然收买了阿苏,原来你们俩本来就是亲戚啊,她说十二岁的时候拉着我去找你,就是想把我介绍给你做小女朋友呢,她说她就觉得暮小晚很好,而配得上暮小晚的就只有莫子轩了。她说其实那天拽着我去找你的那天,你就已经喜欢上我了。唉,从十二岁到十九岁,我竟然耽误了这么多年。
我的手指弹着弹着就想起你了,莫子轩,你昨天教我的那首歌我已经学会了,现在我来弹你来唱好吗?轻轻地飞舞,轻轻地蝴蝶落在黑白琴键上,我的青葱流年,我的王子,莫子轩。暮小晚,青石向晚,美人迟暮。
一枕红楼冷情殇
你曾说,锦年相遇,是上苍对彼此的眷顾垂怜。我一度迷醉,却忽略,眷顾垂怜,并不等同同舟共济、举案齐眉。
六月,缠绵雨季始终不曾结束。灰蒙蒙的天气终日低垂,雨丝绵密,昔日温馨闺房潮湿的仿若海底。
纱幔掩映,室内不见一丝光明,角落的她,无声无息......已经五日,接连五个不眠昼夜,她将自己这般封闭在幽暗斗室,不肯进食,不肯与外界联系。始终一卷在握,浑浑噩噩...手机调至无声,置于阴暗角落,如若肯垂怜,她必会发现上面塞满闺蜜关切、担忧、气愤的留言,只是她选择了逃避,掩耳盗铃,聊胜于无而已。
瑟缩的她,完全失却从容、平静,暗淡的脸色凝着浓得化不掉的仓皇、无助,这刻的她不明白,上苍的考验何以这般残忍?又一次,毫不怜惜的斩断她最珍重的纯洁情感...焉知,她是多么看重,这段纯粹难得的知己相遇?
奈何,上苍不会给予答案,她亦找不到答案,她唯一能做的,是用残忍的方式苛责自己以便忘却心底深处的痛楚,她不眠、她不休,她疲惫、她蛰伏,她在书卷杜撰的爱情故事里叹息、放肆哭泣,她倚窗听雨,似在欣赏一场声势浩大的悲伤。
可她制止不了自己回忆过去,制止不了,锦年里,彼此真挚相遇。
锦年,夜半。
闲极无聊,她登陆了本城享有盛誉的论坛。这是她第一次踏足这里,平日里,素有耳闻,奈何,她是念旧的女子,对于新鲜事物有着本能的排斥感,枉使这个论坛在同事中有多高的口碑、多棒的声誉,她始终淡然相向。
所以这日,或者缘分使然,也或者,是心有灵犀。
论坛里页面繁复,交友、亲子、甚至跳蚤市场皆有涉猎,她一一跳过,已在心内生出轻浅不屑,享誉盛名,不过尔尔...似这般走马观花,她已丧失兴趣,打算离去之际,角落一**题名吸引了她全部的目光---断壁残垣,今望红楼。
今望红楼?她的双眼瞬时明亮,几载岁月沉淀,她已是小有计较红楼迷,忙不迭的点击进入,内里果然一派旖旎梦幻,连发的帖子都**异常,《红消香断有谁怜,泪谈潇湘颦儿》《过尽千帆皆不是,宝玉无奈婚姻》《冷烛无烟绿蜡干,也说宝钗之左右逢迎》...她发出满足的一声叹息,仿佛遇见故人。
顾盼间,网名“云淡风清”的男子对她热情相向:“杏帘招客饮,在望有山庄。”她浅笑,这句开场白,与其说是招呼,不若看作试探,思忖间,已不慌不忙敲击键盘,“菱荇鹅儿水,桑榆燕子梁。”须臾,又一条新消息跃然而上,“厚地高天,勘叹古今情不尽”,她了然一笑,回复“痴男怨女,可怜风月债难偿”。很快,对方又发来消息。“嫩寒锁梦因春冷”。她心内一动,深知这是秦可卿房内所挂对联的上半阙,莫非云淡风清也是跟她同样喜好之人?手下跃动如常“芳气笼人是酒香”......
几番往来,她明了对方必是资深红迷,心内不禁窃喜,很快,云淡风清又发来问询,“不知中意哪位金钗?”她欣喜回复“秦可卿”。对方页面很快传来一张讶然笑脸,言辞却无比谨慎,“你的喜好,很独特。”她有丝遗憾,却终究波澜不惊,这尚算有修为之人回答,乍闻她中意秦可卿的网友,抽身而去,恶言相向者,数不胜数。
思量之后,她继续谈话“你也认定可卿为****之人?”他的回答可谓滴水不漏,“我无权发表任何评论,只是批本或原著所述,已然盖棺定论。”她反驳,“可卿并非轻浮之人,她温婉可人、身世凄凉,她善待府中上上下下,奈何她的公公,却因她的可人和善良对她欲行不轨,她的自缢焉知不是一种反抗?若她天性****,她大可与公公爬灰,兼养小叔子,反正贾蓉一向对她不闻不问,她又是响当当的荣大奶奶,惧怕什么?”一番话义愤填膺,键盘敲得太猛太快,指尖微微颤动。
片刻,盼得他的回复,“那你怎么解释贾珍‘倾其所有’为秦可卿办后事?甚至不惜用上老亲王的寿材为其装殓?”
“这更印证贾珍从未得到可卿的事实!以贾珍的好色,他又怎是那种重情重义为红颜知己办后事之人?”
“石头记原稿,曹雪芹写得很明白《秦可卿**丧天香楼》,是‘**’‘丧’,你又作何解释?”
“可后来脂砚批本让他删掉了呀,这说明脂砚斋也不认同秦可卿为****之人!”
“强词夺理。”
“是你一直忽略事实...”
寂寂深夜,万籁俱寂,他们浑然忘却时间,只顾争辩、议论、甚至不惜嘲讽冷言,却只闻其声未见硝烟......
那夜之后,他们之间有了了然的默契。
她方知,云淡风清居然是“今望红楼”版块的创始人,本城响当当的文学泰斗,著作几十万字,痴迷红学。想到那夜她在他面前的班门弄斧,她不禁悄然赧颜。而他,却极其赏识她的初为牛犊,对她的轻浅文笔和独特想法大加赞赏,甚至不惜在她加入“今望红楼”的第二个星期,力排众议授予她版主之位。
恍惚之间,漫步云端...
所幸,她并未辜负他的厚望,每日她值班的钟点,今望红楼的人气便持续攀升。她对于红楼十二钗的新颖见解总能在论坛里激起一轮又一轮的争议热潮,每位红迷都对她的观点肯定之余尚存疑惑,但不管怎样,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今望红楼,她欣喜异常。
一日,她在论坛掀起热潮讨论秦可卿的身世之谜,彼时,关于秦可卿“太子之女”的论调甚嚣尘上,红迷们莫不跃跃欲试,畅所欲言。她亦很兴奋,毕竟可卿曾是她研读红楼的支柱力量。讨论进行到一半,有不和谐音符横插进来,开始有陌生ID大放厥词攻击秦可卿,“**娃、**”之词比比皆是,甚至将火势蔓延指责当晚的讨论纯属无稽之谈,**就是**,天皇贵胄的身份也掩盖不了其肮脏本质。
借你的手,温暖我
一)
林有他自己的女朋友,只是他不介意多一个。
我想,那时我应该还小,稚嫩着一张无暇的脸,却把头发烫成大波浪,并染的火红火红,我以为这样的自己已经长大。
爱上林之前,我还没有谈过一场像样的恋爱。
爱上林,同我认为自己已经长大一样是一种青春期的反应吧。
那样迅速,靠近他的时候,他很容易便牵起了我的手,他的手温很暖,一瞬间,我暖彻心扉。
我当这温度便是爱情。即使那时是最炎热的夏天,我丝毫不介意这样的热度传递过来。
(二)
如今,我冷静的想,真的想不出来林有什么优点可以值得我来爱。
我努力回忆那段时间和他相处的时光。
林是那所大学的老师,长我八岁,同样本科毕业的他是我们的辅导员,他不高、不帅、事业无成,但他有一双和我六岁时楼上邻居一样的一双眼睛,一只单、一只双。
我看着他的眼睛的时候,那单、双好像迷宫,我迷失其中。
下课后同学都迅速窜走了,我独自留在教室。
林走进教室的时候,我对着他笑,后来他说他看到我笑起来的眼睛好像月牙那样美丽,就知道我在想什么了。
一来二往,他很快便在没有人的教室他握住了我的手。
那一年我大一,十八岁。还从来没有男子握过我的手。
他的手那样的温暖,从那一刻开始,我便认为自己不能没有他。
(三)
如今我已经想不通那个时间,我的思维是不是正常。
但,人生总会犯一次傻。据说这话对女生尤其适用。
我想大抵是受了什么电视剧或者言情小说的毒害,我认为爱一个人就是要让他幸福,所以我想林开心就是我的幸福。更何况还有类似张小娴的爱情顾问讲过大致好比“女人的一生一定要做一次第三者,否则无法理解爱情的无奈”。
所以,我初恋最多的便是在体味爱情的无奈。
在林和我要好之后,林再也没有让他的女朋友来学校找过他,在我的记忆里面,那个女孩子的相貌平凡的和林一样没有太多的优点。
模糊的记忆里面,仿若她有一张豌豆一样的脸并且是狐媚的气质。
我接受她存在的事实,并容忍了林脚踏两只船,但这并不代表这女子没有在我心底成为纠结。
我想爱上林最大的后遗症便是,从爱上他的那一刻,我看到类似容貌的女子:豌豆样的脸并且狐媚着,我便有种要作呕的冲动。
即使如今,我对林这个人没有丝毫的留恋,我甚至开始鄙视自己当年为何会如飞蛾扑火般爱上他这样和优秀几乎没有关联的人。
可直到今天,我依然无法接受类似容貌的女子,豌豆样的脸,并且略显狐媚的气质。
(四)
我想,我和林也曾经甜蜜过的吧。
我们躺在学校分给他的宿舍的**。他没有用什么手段骗我上他的床,记忆里几乎是我自己跳上去勾引他的。
我复读了三年如今才考上大学的表弟在网络上面告诉我,他不喜欢身边的女孩子,因为她们的年龄,她们太容易相信爱情而被骗上床。
我悲哀的看着他的话,哀悼我的十八岁。
林的宿舍,是单独的一室一厅,不会有人来打扰我们,包括他的女友,他的女友是本地的家,所以没有结婚女友住在父母家。
我暗暗开心,他没有给过他女友这宿舍的钥匙,但却忘记了他同样也没有把钥匙送给我。他可以分别把我们领回来。
如果我和他在屋里,她女友来敲门,我们会躲在屋里假装没有人。
但我,却不敢独自跑来敲他的门。
那几年,我笃定的认定爱他,就是要让他幸福。
纵然他的幸福是建立在我暗夜里啜泣的基础上。
但我一直认定这份感情是从那豌豆脸的女子那里借来的,我格外珍惜。
那时我惴惴不安,却无法压抑内心的快乐。我怕被人看穿,却因此而更加迷恋这样的感觉。
每当林牵起我的手,传递过来的温度,会温暖我的心。那时,我认定这温度便是自己爱上他的缘由,那样温暖、那样简单让我的一切情绪平静下来。那只借过来的手,可以让我简单的幸福而温暖。
林年轻辅导员的工资并不丰盛,他还需要照顾他的女朋友。
我认为自己很懂事,从来不和他索要任何礼物,纵然是生日也要躲着他过。那时的我,是着了魔的,他买来一块小巧的巧克力可以让我开心一个星期。
一个人的时候,我偷偷把巧克力含到嘴里,怕化光了再吐出来,放回包装里面。过一会儿又含到了嘴里,再吐出来。
那时的幸福那样的单纯而没有理由。
如今被人追求,两个人的桌面上放着十几个盘子,每只都丰盛而奢侈,我挑挑拣拣没有胃口。
我无力相信过往的那个自己真实的存在过。
(五)
大学要毕业的时候,林和他的女友结婚了。我从未从林那里探听过任何有关那女子的讯息,单凭着曾经模糊的记忆,见了貌似豌豆脸的女子便想呕吐,我怕知道那女子是位医生或者护士,从此便牵连了全天下的医生和护士。以及诸如类似情况发生。
我假设,我知道的越少,那女子存在的气息便越薄弱。
但,那天还是终于来了,他们结了婚,林还瞒着我买了新房甚至早已经装修好了他们的新家。我从其他老师的口中听到这样的讯息的时候,我终于无法再平静的幸福下去。
我嫉妒的想他是爱他女友的,我嫉妒的想那狐媚女子是如何对着林狐媚的,我嫉妒的想他是有钱的,他都买了新房,可是他只是很偶尔的送我个头小巧的巧克力。
我说分开吧。
林问我为什么,我惊讶他表情平静,而毫无廉耻的问为什么。
我默默的看着他,
“你结婚了”。
“和以前没有什么差别啊。”
我很想发脾气。
我很想问他为什么不和女朋友分手,然后等我毕业后娶我。
我很想问他我妒忌的时候想的一切事情,那样的庸俗而让我伤心的一切点点滴滴。
可我居然说不出口。
在这段感情里面,从一开始我就是怯怯的扮演了追求的角色,我已经习惯了忍让他的一切,包括他的脚踏两只船在我们的感情里面甚至都是正常而光明的,而我始终被摆在阴暗的影子里面,见不得光。
我从未要求过什么,对于他小巧的巧克力我都表现出了无限的欣喜和感激。
林早已经习惯了一个只拥有薄弱欲望的我,可有可无的我,躲藏在他人生的缝隙让他的缝隙都丰盛而开心起来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