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
一直叫他哥哥,倒不仅因为他年龄比她大,多半是因为他对她无微不至的呵护。两人的工作地点相距不远,见面却不多,偶尔电话联系一下,电话两端的彼此语气也是淡淡的,但浸于淡中的那份彼此相知的心意却又是浓得化不开的。
他不太好酒,她却爱小酌红酒。每次与她小聚,他都为她点一杯价格不菲的PETRUS,两人坐在吧台的一角,静静地品味,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些话,淡淡地,他于她低下头品酒的那一刹那看她,那是他最喜欢看到的她的样子,黑黑的发丝滑下来,遮住她的半边脸颊,因为喝了酒,她白皙的脸颊上晕出了一抹薄红,弯弯细细的眉毛那么好看,长长地睫毛垂下来,半遮半掩着那双深潭般的眼睛。“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他侧着头看她,每次这样看她他的心里就会涌起这句诗,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这样的温柔,也就是她现在这样的样子吧。这样想着,他的心就是一揪一揪地疼,觉的自己无论怎样对她好都是应该的了。
他和她相识于五年前的一场酒会。那一次,他的公司和她的公司因为业务关系举办联谊会,他和她都参加了,他是部门主管,春风得意,她不怎么爱说话,只爱看着他说,偶尔淡淡一笑,睁着一双好看的丹凤眼很认真地看他,他心里怦怦跳着,这种初恋般的感觉早已离开他许多年,遇见她以后,重又回到了他的身上。
闲暇时他禁不住想她,越来越想,渐渐地,不闲暇时也想了。想她的模样,想她的浅浅一笑,想她藏在深深眸子里的心事。那会是一些什么样的心事和小秘密呢?他猜不出。越是猜不出他越是要想,想得他心尖尖疼。他知道,他这是爱上她了。
可他是没有资格爱她的。彼时他早已婚,而她却未嫁。造化弄人,再深的情也只能埋在心底,要不然,结局只会是见光死。他和她都明白这一点,有一搭没一搭地见着面,却谁也不说出令人尴尬的话。他和她就这样淡淡相处了五年,偶尔见面,浅酌淡叙,她对他的称谓却在随着日月流长一点点改变,从最开始称他名字到后来称他哥哥,乍一听到,他心里一颤,知道自己对不起她,后来想想这样也好,能像个哥哥一样一辈子对她好,一辈子爱护她,他是打心底里愿意的。
相识五年,每每饮酒,他总是要她喝到正好为止。偶有喝多,她的脸颊绯红,话也多起来,还会像个小妹妹一样向他撒撒娇,任性地夺过他手里的水杯,倒掉水,将红酒为他斟满,要他陪她喝一杯。他很喜欢这样的时候,她像个孩子,他陪她喝酒,她开心得像一朵满满盛开的蔷薇花。他知道她没有醉,只是微微有些多了。
却有一次,他管不住她了。
那一次,她破天荒地主动给他打电话,要他陪她喝酒。他心里高兴,放下工作很快去了,她早已等在那里,也叫好了白酒,见他过来,她对他说:别管我怎么喝,你可以随意。说这话时,她明显情绪激动,眼圈微红。他心里一紧,知道今天不妙。
开始喝酒,她果然一杯接着一杯,像喝水。他不拦她,知道拦也拦不住。他想一定发生什么了,他不问,她想要说自然会说。可她竟然没说,一句话也没说,他给她倒酒,她一杯接一杯喝酒,喝着喝着眼泪就大滴大滴掉下来,砸在杯子里,在杯子边缘溅起红绛色的水珠。像流出来的殷红的血。他的心疼的紧,知道一定有万般委屈压在她心里。
她喝得酩酊大醉,却不吵也闹,只是身体软软地靠着他,任由他扶着出了酒店的门,他多想她能够就这样一辈子靠着他啊,他一辈子扶着她,前面的路长的没有尽头,长到一生一世。可酒店到停车场的路并不太长,片刻就到了,他扶她上车,她靠在后排座上,娇弱无辜得像个孩子。他开车送她回家,不时扭头看靠在后面的她,开始她还强睁着眼睛,逞强地说自己没事,好着呢,不大一会儿就撑不住沉沉地睡去了。他将车停在街心花园茂密的花影之下,将车窗打开一条缝隙,空气里淡淡的花香就轻飘飘地飞进车厢里了。他看着她的睡相,有了与往日别样的美,长长地睫毛伏下来,将眼睛全部遮挡住了,脸庞上挂着淡淡的忧郁。这是一个能隐忍的女子,他这样想她,看她的目光里尽是爱怜。
她的手机响了,他不好替她接,好在她睡得很沉,没有被铃声惊醒。后来就是短信的滴答声,他拿起她的手机,打开看,是一则短信:为什么不见面呢?我在老地方等你。他一惊,再往前翻短信,上面一条是下午四点五十分收到的:我回来了,见个面吧。他有点儿明白她为什么喝醉了,这个女子心里藏着很深的心事,从来没有对他说过的心事。这之前他只是隐隐约约听人讲过她曾经爱过一个男子,两个人在一起好几年,后来男子娶了老板的女儿,离开她出国了。很明显,现在这个人回来了,想要见她。他翻她的手机短信回复,五点二十,她给男子回复到:就此永别。就让往事随风散去吧。他的眼眶湿了,他有点恨自己,她是一个多么好的女子,她应该得到全世界的幸福,可是现在和将来,他都给不了她。他狠狠地捶着自己的腿,似乎这样心里才能好受些。
第二天他给她打电话,关切地问她好不好,她淡淡地说很好,末了又停顿一下,说,谢谢。他无语,他没有帮她什么,只不过在她酒醉的时候送她回家,仅此而已,他想自己真是个窝囊废,就算碰到这样喜欢的女人也不能再给她多一点,他这样是不是也很自私呢?
他问她:为什么醉?他想,她如果亲口告诉他,他一定为了她去找那个负心的人,将他羞辱一番。
她仍旧是一副淡淡的口气,却含了笑意:没什么,就是想喝啊。
他说不出话来,毕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和那个男人是可以划做一类的人,为自己考虑的多,为她考虑的少,所有的委屈都让她一个人受了,她为了不让他有负担,一声一声地叫他哥哥,从来没有向她提出任何要求,惟一的,就是让他陪陪她喝酒。
他干涩地说:没什么就好。以后要少喝酒,要不然--
她在电话那端呵呵地笑,截住他的话,说:要不然怎么样?难不成你不再陪我喝酒了吗?
其实他想说的是要不然身体会垮掉的,可见她那样说,也就顺着她的话音接上去说:是啊,我可不愿意在大庭广众之下陪一个醉女子啊。
电话那端的她沉默了,他小心翼翼地喂喂几声,她仍旧沉默。他和她就这样拿着电话,谁也不放下。她终于开口了,声音又恢复了以往的淡漠,她说:我给你背一首席慕容的诗吧。
今生将不再见你
只为再见时的你已不是你
心中的你永不再现
再现的,只是此沧桑的日月和流年
她细弱的声音像游离的丝线,电话这端的他看不见她,可他想,此刻的她,一定会是泪流满面吧。那么深的情,这样决绝地放手,心上会留下多深的伤口。与她相识五年了,他一直以为他很了解她,此刻他才恍然发现,她的心是一口深井,他永远也走不进去。
他颓然不语。而她也并不想听他说什么,自顾自地接着说:昨夜有情难忘,今生无悔当初。过了那年那日,我就已经再不会爱了。只爱喝酒,偶尔小醉一回,仅此而已。
他在心里叹息,什么是醉,什么是爱,这些年为了功名利禄奔波操持的他,早已经忘记了爱和醉的感觉了,直到遇见了她,他才又重尝了爱的味道,这样美,这样好,这样让他年轻。可他没有醉过,他多想为她醉一回呀。
他一时有些冲动,真想立刻奔到她身边,将她拥抱入怀。浮世人生,她是他最想珍惜的人,她是他的故事,她是他的咏叹调,她是他最华美的乐章。他对她说:在我住处的旁边为你买一所房子吧,我想天天看见你。
话一落音他即刻后悔了,他想她一定会误解他的意思,以为他会把她当做那样的女人,他缄默着等着电话那端的她骂他一顿。
她却没有,也没有回答她的话,只是告诉他她已经辞职了,就挂断了电话。
隔天下午,他收到了她的手机短信,她说:哥,我走了,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走下去,一直走到西藏,也许要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在一起喝酒了,为我祝福吧,我会永远记着这样美好的五年。
他没有找她,他知道自己找不到她。在失去了她的城市里独自徘徊,他的思念像长疯了的野草,他按捺不住自己,终于一个人去了那个经常和她去的酒店,要了她喝过的那种酒,醉得一塌糊涂。醉眼中他仿佛看见她,好看的丹凤眼温柔又淡漠地看着她。
他突然明白,原来爱过醉过,这样好。
水相逢话友情
那年,在报上发了一篇随笔《走近音乐》,说的是我听过无数遍的,奥地利作曲家约翰·施特劳斯的圆舞曲《蓝色多瑙河》之后的些微感受。没隔多久,家里的电话铃响了起来,来电显示是本地的号码。一听,女声,甜甜的京腔京韵。我在芜湖的亲朋好友中并没有外地人,都是用本地土话对话的,估计是拨错了号。即如报社责编唐玉霞女士向我约稿,也是用一口极为婉转动听的芜湖话,我知道她老家是裕溪口的,当场就赞为此乃“燕啭莺啼之声”。
对方说找*先生,正是在下。正诧异她如何知道我的电话号码,她主动说是通过报社的熟人打探到的,因为喜欢古典音乐,周边又没有懂的朋友,便萌生想和我聊聊的意愿。我是个性格颇为内向的人,别看在纸上下笔千言,在陌生人尤其是女性面前却是话语不多的人。可是,也不能拂了人家的好意,只能回说懂音乐是谈不上的,爱好而已,如果有兴趣可以互相切磋。转自:无忧生活网(www.5ylive.com)
自此,我俩天天在电话里交谈一般情况下都是她在晚上先打过来,那是她值夜班的空档时刻。我早已不在职了,任何时候都无所谓的。谈的无非是古典音乐和作曲家的那些事儿。也谈了她的情况: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分配到某化工企业教育科执教,爱人是同单位的。那年头化工行业不景气,下岗在家,自己找到一家幼儿园毛遂自荐,当了幼教。我忽然醒悟到她那一口纯正的普通话。有了收入手头仍然拮据,因为她有一个上大学的儿子,又托人在报社当起夜班校对。我又明白了她能很快找到我的电话号码的缘由。
期间,通了几封信。她的字迹清秀且洒落。这样过了个把月,我俩都产生了想见上对方一面的念头。那时没有互联网,没有QQ,没有MSN,没有视频,见面只能选择具体的地点。因为都喜欢看书,便定在春安路的新华书店(现在好像变身为咖啡馆了)二楼,她约定不见不散,如果书店打烊,那最后出门的肯定是她。
说实话,单独和一个陌生女子见面,这辈子也就有过两次。第一次是和苏州的一个文友见面,那毕竟还交换过相片,具体经过在散文《落花时节初逢君》里有过详述,不再赘言。第二次是和初恋时的女友,风姿绰约的她,令人有惊鸿一瞥的感叹。可,这次既没看过对方的影像,也没约定衣着打扮,在茫茫人海里如何准确定位呢。
我尴尬地枯坐在书店二楼的长椅上,胡乱地翻着一本信手拈来的书,时不时抬头掂量着朝我走来的每一位女性,脑海中想象着她该是如何的一个人呢。等人的滋味总是漫长的,我否定了一个又一个来者,她们都不是我想象中的人。其实,我也不知道她到底应该是怎样的人。还是埋头看书吧,让她来识别我。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我感觉到有一袭黑色长裙轻盈地飘了过来,停在我面前。我慌乱地站起身来,无意中把那册书掉落到地下。她慢慢地弯腰蹲下去,瞥见了她高高盘起的发髻,很时尚的那种。她双手拾起书,奉还,说:“是*老师吗?”。天哪,我学历没她高,怎敢枉自称大,而她倒是货真价实的老师。定睛细看,挺娇小玲珑,好像就是我向往中的那种女性。此地人杂不是说话的去处,和她走出书店就近找了一家茶馆坐定。
她挺健谈,弥补了我口拙的缺陷。那天,她谈了初恋时的情形,说起上名牌大学的儿子,聊了也在打工的丈夫,当然,谈的最多的还是音乐。我问她最喜欢的乐曲时,她不假思索说是圣桑的《天鹅》。这的确也是我经常欣赏的音乐之一,十分动听,回味悠长。她反过来问:“你呢?”我说是舒曼的《梦幻曲》。常常在夜半无眠的时分,打开CD盒,戴上耳机,反复地听上几遍,在钢琴和大提琴舒缓的乐曲声中渐渐睡去。
我早上有晨起散步的习惯,那条固定的线路正好是她去幼儿园上班的必经之路。
常常会在中江桥畔和她擦肩而过,彼此莞尔一笑,无语。一次,她电话里问我有否关于校对必读之类的书籍,我手头正好有本类似的书,相约第二天早晨桥头会晤时给她送去。我又精选了几盘世界名曲的磁带,一并带上。孰知她没有如约而至,估计走过了头,我也无事径直去了她的学校,传达室的阿姨把她从楼上喊了下来,也引来了几个年轻老师好奇的目光。她落落大方把我送出大门,告辞。
当校对是很辛苦的事儿,下班总是在深夜里。报纸经常改版,校对任务很重,她有时也请我帮忙,推辞不得,也当过几回业余校对。的确很累,每个字都不能放过,眼睛都看花了,就这样还是有漏网之鱼,也就明白报上为什么总有错字出现。
我经常去市里图书馆看杂志,偶尔也会碰到她。我看散文杂志比较多,她喜欢看养生之类的书。有时想聊几句,就会一起下到二楼科技馆去,那里读者极少,不会影响别人看书。
一天她打来电话说厌倦了幼教和校对的工作,辞职不干了要到外地去发展,那里有她一个亲戚开的一家饮食店,邀她去帮忙打理。我很感意外但也无可奈何,便说那要为你饯行了呢,还是去我俩曾经去过的那家餐饮店吧。
那是开在北京东路邮政局斜对面、师范大学旁边的一家冷餐店(现在由于道路的拓展,已经不复存在了)。沿着楼梯直上二楼,店内面积不大,灯光幽微,颇有点小资情调。我们看中它的是音乐,室内流淌着的尽是些抒情的古典乐曲,很合我俩的胃口。“多情自古伤离别”,大家很少说话,我喊来店长,让她放一曲《阳关三叠》。古筝声中我轻轻地吟诵王维的诗句“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饮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我看到她眼里泛着泪花,也就没有再往下念了。我们没有要酒,都不会,就以茶代酒吧,照样能喝出个中滋味来。
屈指算来,有好几个年头没有看到她的倩影了。我也去了遥远的北方。老杜说“人生不相见,动若参与商”,有时候朋友就是这样,萍水一相逢,又各自漂泊异乡,只要彼此心里还惦记着对方,这份友情也就值了,我以为。
人生需要势友
热情的问候、真诚的关怀、善解人意的体谅、语重心长的开导,都是真正挚友的表现。
大千世界,茫茫人海,与你擦肩而过的人很多,和你相识的人也是不计其数,唯有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就是那么屈指可数的几个,除了亲人之外,还有另外一种人,这种人尽管没有血缘关系,但他像亲人一样关心你、爱护你、帮助你,在乎你。
当你满怀疲惫时,他柔情的关爱会给你甜蜜的慰籍和生存的坚强;当你面对失败时,他真心的鼓励会给你拼搏的信心和向上的力量;当你欢呼成功时,他真诚的祝福会给你无限的喜悦和前进的动力;当你遇到挫折而感到抑郁时,他专心地听你倾诉给你心灵的疏导和翻然醒悟的快乐。这种人就是朋友,朋友是一种相遇知音似的感动,因为只有对朋友,我们才可以尽情倾诉自己的忧愁和欢乐。那压在我们心头的一切沉重,通过友谊的肩头而被分担了。
朋友是你高兴时想见的人,烦恼时想找的人,得到对方帮助时不用说谢谢的人,打扰了不用说对不起的人,高升了不必改变称呼的人。朋友是有悲伤陪你一起掉眼泪,有欢乐和你一起傻傻的笑……
今天书信的时代已过去,网络更方便快捷地帮助我们传递友谊,更直接紧密地联络朋友。人生的路上,因为有你,因为有我,因为拥有朋友带给我的感心的快乐,生活就变得美好。我在用心感觉拥有朋友的美好感受,同时也在用心品味拥有朋友情谊的温暖感觉,感动,感谢,感恩,感慨漫漫人生路上有你相伴。
朋友不一定常常联系,但绝不会忘记,每次想起,依然感觉那么温暖、那么亲切、那么柔情;朋友不一定要门当户对,但一定要同舟共济。不一定要形影不离,但一定要心心相惜。不一定要锦上添花,但一定要雪中送炭。不一定要天天见面,但一定要放在心里。朋友是把关怀放在心里,把关注藏在眼底;朋友是相伴走过一段又一段的人生,朋友是想起时平添喜悦,忆及时更多温柔,朋友像一杯凉开水,清凉寡淡,但解渴实用。
我们可以失去很多,但不能失去的是朋友。朋友也许并不能成为一段永恒,朋友也许只是你生命中某段时间的一个过客,但正是这个人,才使你的生命更有意义。即使没有将来又有何妨?至少,曾经我与你一起走过朋友的路。
当你曾经拥有知心朋友时,请你把握住这拥有的机会,并好好的珍惜他(她),千万不要让你的知心朋友默默地离开你。
人生不能无友。孔子说“无友不如己者”所以“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在生活旅程中,朋友就像生活的阳光照耀着我们,温暖着我们。从古到今,传诵着多少朋友情谊的佳话:俞伯牙和钟子期,嵇康和阮籍,李白和杜甫,鲁迅和瞿秋白等等。尤为令人称道的是管鲍之交,几千年来,论知心之交,必曰:管、鲍。有人结交是结心,有人交友却结面。
或许你们都是个官,互称老朋友。你把他的小姨子调到你的“一亩三分地”吃闲饭,他把你的小舅子弄到他的麾下当“参谋”,见了面或打个电话互相致谢后,说不定你两人正算计着谁更合算,这样的朋友是朋友吗?
人生在世,都渴望感情的交流,渴望有亲密的朋友,可是交朋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选择得当则可受益匪浅,交友不当,则祸害非轻。
友情常在顺境中结成,在逆境中经受考验,在岁月长河中流淌伸延。
朋友不必太多,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何况是一个心灵上的伙伴。朋友可以很多,只要我们有一个共同的追求与心愿。
人的一生难得有几个知心朋友,也许有人说那也不是啊,我就有好多的知心朋友。可是或许你对他们是真心的,而他们是不是和你对他们一样就不得而知了。我见过好多表面上已是朋友,转过身却比仇人还什么?知心的朋友真的是很难得的,如果你拥有了这份友谊就不要轻易的去破坏它。
有朋友相伴,真好!
喜欢这样一句话:兄弟姐妹是父母为你找的朋友,朋友是你为自己找的亲人。
秋风起,秋意凉。最近这段时间,天气变化无常,前两天,我也偶感风寒,感冒咳嗽。好友知道我老公出差了,吃过晚饭就督促并陪同我到医院看病。娇小玲珑的她,忙忙碌碌地为我挂号取药,体贴周到细致,令我十分感动。由于有点发烧,医生要求输液。这时,好友给另外几个朋友打了电话,有个朋友正和老公散步,忙带上老公,几乎穿越一个通城打的来到医院。很快,我床前聚了男男女女一大帮人。看看周围的病人,不用说,我的陪医团阵容最庞大。一点小病,如此兴师动众,我真不好意思。
这群朋友DNA中或多或少都有些幽默因子(有人被我们戏称为流落民间是演艺界的一大损失),平时聚在一起就笑声不断,此时也不例外。他们一会儿喂我颗糖,一会儿喂颗话梅,并不停拿我打趣逗乐。虽然我一再“请求”别把他们的快乐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他们不但不听,还“变本加厉”。就这样,四瓶药液就在朋友们的你一言我一语中不知不觉输完了,此时已是晚上11点了,临别时还叮嘱我晚上有事给他们打电话。第二天也是朋友们抽空全程陪同我输液,又特意买来贝母蒸雪梨为我止咳。
此事让我联想到去年单位组织体检,我身体有点小问题,检查结果还没出来,我就一人在家胡思乱想,认为是医院的朋友和医生隐瞒了我的严重病情,自己把自己吓哭了。朋友们知道后,担心的同时不停的安慰我,并一直关注着最终的检查结果。得知并无大恙后,自然又是一番取笑。有些关爱在平时或许没有太深切的体会,当身心脆弱时,置身朋友们浓浓的爱意中,感受着亲人般的温暖,是一种力量,是一种幸福。
说到这帮朋友,都是平常人物,彼此之间没有可以互相利用互相交易的官爵厚禄,大家交往很多年,在真诚的情感交流中,分享着那份发自内心的纯净的快乐。尽管每个人都有各自的个性,偶尔要耍耍脾气,互相之间要闹些小矛盾,有事就像小孩子。但当谁遇到困难,谁情绪不好,大家都会很快来到身边,主动关心,尽力帮助。真正的朋友就是这样,明明知道对方的缺点,有时还抱怨几句,但还是情不自禁地喜欢关心对方。
人生旅途,风风雨雨,坎坎坷坷。朋友如同生活里的阳光,为你送来温暖,为你注入前行的勇气。一路行来,有朋友相伴,风雨再大也不凄苦,道路再泥泞也不漫长。
可爱的朋友们,因为你们,人生不孤独,世界更美丽。我感恩于生活赐予我如此丰厚的挚爱,“谢谢”已是苍白的字眼,无法表达我的感动,只想真诚地说一句:拥有你们的爱,真好!
有一种心情叫酸楚
有一种心情叫酸楚,这些日子里我几乎被淹没了!
从同学那里得知,映芳走了,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这个消息来得太突然,让我无法相信,她刚从岗位上退下,还没来得及享受离职后的清闲啊!她说过,待工作忙完了,好好的放松,去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她说过,要和昔日的的同学姐妹聚一聚,找回那份久违了的快乐时光;她还说,要学学养生,这些年太累了。可是这么多的愿望、计划还没实现,她却匆匆的走了!我心中悲情难抑,不胜伤感!回忆往事,一幕幕清晰可见,映芳音容宛在!深深的痛惜伴随着阵阵的酸楚,我止不住泪流满面。
与映芳结缘是在三十多年前,我们交往不多,但印象很深刻。
我们是高中的校友,我高她一届,她小我一岁。六十年代末,刚复课不久,文革的风烟还弥漫着校园,为着“教育要革命”,学校的高中部从城市搬迁到偏远的山村,我们成了第一批被锻炼的对象。当时的学习、生活条件是艰苦的。我们每周两次徒步近四小时在回家、返校的路上;几十人挤在简陋的宿舍里,睡上下铺,吃“大锅饭”;狂热的政治、繁重的劳动几乎代替了上文化课。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映芳早早的崭露了头角。她是身兼数职的学生干部,很奋发,能吃苦。挺有亲和力,在学校的各种活动中都可以看到她充满活力的身影,干练、魄力十足是她的处事风格。在那个“唯成分论”的年代,她的“根正苗红”,她的突出表现让她理所当然的入团和成为入党培养对象。在偌大的校园里,她很惹人注目:高挑的个子,齐耳根的短发,常常漾着淡淡笑靥的脸庞端庄而美丽,尽管是朴素的衣着,同样显露着青春的靓丽。我常与忙碌的她擦肩而过,仅仅是点一下头、相视微笑而已。与羞涩、文静性格的我相比,她俨然是个“姐姐”。我时时留意她、注视她,心中十分钦佩她!但我也有隐隐约约的感觉:她的成熟似乎超出了她的年龄。
学生时代就这样不经意的过去了,我和眏芳的交往也是这样的平平淡淡。可是,世事也有偶合。
七0年我高中毕业,分配到一所中学当辅导员。事隔半年,映芳也留在母校任教了,我们成了同行。又过了不久,她居然工作调动到了我所在学校,我喜出望外。在学校的宿舍我和她是两对门,很自然的我们俩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姐妹!可惜这些“开心的日子”没持续多久。那天我在映芳的宿舍里见到余老师,他是我高中的班主任,一位特别令女生热爱、崇拜的年轻男老师。他儒雅,透着浓浓的书卷气,很有才华,口才极好,人也长得帅气。当初,情窦初开的我私下对他也有几分倾慕呢!余老师生长在大城市,家庭成分不好,大学毕业后申请到了我们这座小城的中学,是个单身。后来,也就是眏芳留校后,便有了传闻:余老师和映芳在恋爱。本来这事很正常,他们也很般配,可是在那个特殊的年代,由于各自背景的差异,他们的结局并不美好。学校领导、上级组织都出面干预,于是眏芳才调到我学校来。唉,一段好好的缘就这样硬生生的给拆散了!这次余老师是特意来和映芳道别的,他把自己日常用的一个藏青色的饭盒送给映芳,从他们相视的目光里,我能悟出其中饱含的爱恋深情。很快,映芳又调动工作了,这一次是调省里去。临行时,我送她,她的行装很简单,其中带着那个饭盒,彼此的心情有些沉重,告别的话语不多。眏芳心中或许有太多的难舍和遗憾!我理解她的选择。后来她给我写过几次信,地址上用的是信箱代码。事后我才知道,省的安全厅选中了她。
我们分别在两座城市,相隔着遥远,各自忙着。年复一年的工作、学习,又先后恋爱、成家、养育儿女。联系越来越少了,但我心中始终没能忘记她。多年过去了,间或也听到她的消息:她的仕途
很顺,成了处级领导;她离婚了,因为丈夫有了外遇;她患了乳癌,做了一个很大的手术;她唯独的儿子到了国外读书、工作,母子很少团聚,联系也不多。这些零零碎碎的消息让我震惊、同情、牵挂!
2000年末,我迁新居不久,意外的接到她的电话。多年不见,我们相约一聚。我细细的端详着她:病后的身体恢复得不错,人也越加平和、恬淡,笑容依然,待同学的那份真挚也依然!过后,她到我的新居叙旧,无意中看到我家中悬挂的一本挂历,她驻足良久。画面上,深深的庭院一个端坐着、闲适之中略有几分孤寂的妇人。她说喜欢这幅画面。今天忆起此事,我长长的叹息,映芳啊,这些年来你的心也有如此的孤寂吗?
之后,我们电话联系多了。其实她这十多年过得不容易,平时没有多少亲人在身边,只和胞妹及其子女走动一下。就是那场大病,也是一个人撑过来的。她很少诉说过去,偶尔提及也是淡淡的语气,仿佛在说别人的故事。她就是这么一个人,更多的是关心别人,总是展示阳光的一面,总是一张粲然的脸。映芳啊,就像山崖上的寒梅,经历着风霜雨雪,依然傲然。想起映芳的不幸,我心中总是压着一份沉重!映芳,她是我思想情感中最贴近、最难得的好姐妹!
在映芳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的日子里,儿子在身边陪伴了一个月。人不能免俗,都渴望亲情、爱情,友情,可是映芳穷尽一生去追求,却有这么多的缺失。她平静的留下遗嘱:价值一百多万的房改房留给胞妹,骨灰撒入珠江。映芳如此简单的处理自己的身后事,这其中的苦衷和隐情我们不得而知,也无须探究。酸楚啊,再次重重地撕扯着我的心!儿子面对此生不能再现的生命中的母亲,只能留下撕心裂肺的痛和永远的遗憾!有学者如是说:父母从孩子出生前就开始爱,孩子对父母的爱在死了才出现。我不敢全部认同,但它揭示了一些社会现象。儿女有很多的理由忙“重要的事”,欲望的心总是在外飘浮。或许是儿女忽视了,不曾想过父母有一天会老去。珍惜现在的拥有,活在彼此爱的自然流露和真切的表达中,在空间的距离中,在有限的时间里,儿女不忽视、不疏懒,多一句问候,、一份牵挂、一次团聚,那么爱儿女的父母就满足了!
悠悠岁月,茫茫人海,映芳远去了,可是在我的心中,她仍然生动、形象:坦然着,坚韧着,微笑着,美丽着。也许人生的质量不能用活着的长短时间来衡量,或许她走得无牵无挂,走得无怨无艾!愿那奔流不息的珠江的粼粼清波,缓缓流水,抚慰着她,陪伴着她,去周游名川大海,去看遍青山绿水。
怀念哥哥
几个月了,哥哥的消息渐渐的销声匿迹,没有最新留言,没有最近照片,哥哥走得越来越远了,我对他的怀念也越来越深了。
哥哥是个好人,是我见过最具魅力的男人。遗憾的是他并非是我的亲哥哥,如果可以选择,我甘愿放弃很多条件,让他做我的兄长,一直陪伴在我的身边。
但这是不可能的了,至少目前是这样,他真的离得越来越远。或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或许幸福、或许忧愁,但都在自我默默的享受和承担着。
哥哥只是我的一个同学,而且只是一个认识并相处了仅有三个月的同事兼同学。那时我们在同一家企业实习,他的细腻与智慧以及对我无微无致的关心和照顾,令我毕生难忘。直到我最后因工作不顺畅无奈选择离去的时候,哥哥仍煮最后一餐饭给我吃,帮我提行李送我去车站,并温情的叮嘱我有什么不开心一定要跟他说的时候,我当时非常的感动,现在回想起来还是照样的感动。
哥哥是个很好很好的人,不仅对我这个初认识的朋友,还是对待他人,他都是发自内心的真诚待人,热心帮人,并能身同感受的分享别人的喜与忧。和他一起吃饭,你可以很大方的抢他的菜吃,然后看着他故皱眉头善意的笑笑,一点也不觉得异性的尴尬。
哥哥有一个性格很好的女朋友,用他的话讲,“我自己挑的,肯定很特别了”。那段时间,我们几个人经常混在一起,讨论工作,一起做饭,一起出去玩乐,好不亦乐乎了一阵。但更多的时候,我们是一个很好的团队,大家真正从心理上互相的支撑和帮助。
我们都很特殊,刚从大学校园出来,文化比较高,思想比较单纯,想法也很特别,就像一股新势力注入到这个企业的各个厂区,可想而知厂里的旧势力们会如何想法。
当然,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人人能扎根稳固其职总有他能耐和厉害的地方,总有他善于周全和圆滑之处。那时,我们的领导,也就是旧势力们,天天瞪着大眼睛希望看到我们新的计划和方案,希望我们能给他们带来新的思想冲击,真正对工厂有价值,真正对得起自己拿的那份工资。那时的工作空间是巨大的,但并不是没有边缘的,既要省钱又不能侵害某部分人利益。在这段茫然的自我纠缠中,我们往往坐在一起商量,会互相的吐口水倾诉难受之情。
哥哥是一个比较有能力的人,又有与生俱来的亲和力和沟通能力,所以即便在困难重重,障碍困扰的情况下,他都能把一次各厂区的员工伙食评比活动搞得像模像样,有声有色,得到上层领导的一致好评,并使员工的伙食确实在一段时间得到了改善,虽然最后打回了原型。
这件事后,我们都心悦诚服的认为,哥哥是我们几个中最有潜力继续留下来工作的,他当时也乐观打算至少一年之内是不会另找工作的。
但是,我发觉,后来哥哥却越来越不开心,甚至开始动摇了他做人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在我们一个又一个离开后,哥哥隐隐的伤心的话语透露出他所受到的打击,特别是人际方面潜规则的伤害,好像变得不再容易去相信人,不再大胆去发挥自己的才智。那时,我感受到了他的消极,感受到了他的无奈。但我没去安慰他,我怕他更难过,特别是走后的我们一个个找到自己的理想目标。
哥哥是一个很坚强的人,相信他会逢凶化吉,找到自己的位置。
那段时间我想了很多,并且心里产生丝丝缕缕的害怕,怕哥哥人变了,怕哥哥经不起世俗的影响而改变了自我,怕棱角分明的哥哥变得圆圆的“花边球”。
但我不得不承认,这些改变都是会在一刹那间发生的,尤其是与生存衡量的时候,自我往往被压在十八层地底下,真心的快乐大门自此可能永远地关上了。
有人说,选择很重要,我认为,选择确实是人生最重要的东西。转
世上什么药都有卖,就是后悔药没有卖。
我说话直肠直肚,说话不经大脑思考,往往心里想什么,嘴巴马上说出来。我一直在后悔当年的一句话,就因为那句话,我失去了一位朋友。
狭窄的街道,拥挤的人群,熙熙攘攘的声音,夹杂着各种气味儿,我快要窒息了。我随着人流向前挪动脚步,头脑里就胡思乱想起来,对外界的喧闹声就可以充耳不闻了。转
“嗨,阿梅你好!”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想,一个美丽的身影出现在眼前,她微笑着向我先打招呼。我因为胡思乱想得入迷,一下子记忆像失灵似的,想不出她的名字了,话也马上脱口而出:“我不记得你的名字了……”她脸上的笑容马上僵住了,继而尴尬地拉下了脸,随即转身就走,留下头脑一片空白的我,双脚灌满了铅,挪不动脚步。好久,待我清醒过来时,朋友已经不见了踪影,周围依然是熙熙攘攘的人群,而她的名字却在这时浮现在眼前——阿娟。我好懊悔,怎么就管不住自己的嘴巴,如果不叫名字,和她打招呼也行啊,“你就这么骄傲啊,出了门就不认朋友了啊?你不就比我多读几年书吗?有什么了不起的?”阿娟肯定是这么想的。于是,从那时起,阿娟就成了我心中永远的痛,因为我永远也走不进她的心里了,和她见了面,她别过脸去,装作不认识我,就连让我解释的机会也没有。
我难过、心痛、追悔不已……
我毕业后,在一间小学实习。在那里我遇到了初中同宿舍的娟。娟很活跃,教我们跳当时流行的舞“三十二步”,准备在晚会上露一手,可惜,她临阵脱逃,我们没有登台表演。娟初中没有读完,就嫁人了,嫁的是一个老板的儿子,他开车的。我没有去喝她的喜酒,她走后就没有了联系。
没有想到,她在这里当幼师。熟人相见分外热情,她请我进她的办公室聊天。她的办公室里有四位幼师,开始我有点怕生,不太敢进去,但她很热情,主动与我拉家常,慢慢的打消了我的心理障碍,熟悉了,我去的次数就多了。她带我去她家吃饭,一起去玩,她和我谈工作,谈人生,谈她的孩子。在陌生的环境,有了她相伴,鼓励,我总是觉得是温暖的,快乐的。
快乐得日子总是过得很快。一个月的实习时间在紧张而快乐中匆匆而过。我回到了家里,等待工作分配。我和她分开了,有一段时间没有见面。
没有想到,见面会是如此的尴尬,会让朋友误会了我,让我痛苦了那么久。朋友啊,我说错了,你能原谅我吗?多年来,我的脑海里经常回放着这组镜头:笑脸——尴尬——转身离去……
心里憋得慌,和同事说起了这件事。没有想到,同事轻描淡写的笑着说:“这有什么奇怪,我也有过啊,忘记了就笑着说——不好意思,我不记得你的名字了,你再说过一次吧。是真朋友不会计较的。”
哦,我豁然开朗,多年的痛苦终于有了一种要解脱的感觉。当初的我,或许没有笑着说,或许是我没有说对不起,或许是朋友不够气量大。不管谁是谁非,失去的已经失去了,再懊悔只能让我伤心伤肝伤肺,已经于事无补。我应该重新审视朋友阿娟,她确实是个热情的朋友,但真诚的朋友应该能包函朋友的错吧,能原谅朋友的错吧,可是她没有原谅我,没有让我解释的机会。失去的是个气量小的朋友也不算损失大吧,我追悔多年了,我心已经累了,我要放下包袱,重新做人,做个轻松的人,没有思想负担的人。从现在起,我会善待我的朋友,我会在朋友有错的时候原谅他(她),做一个随时随地关心他人的人,那才会有真正的朋友。
阿娟,希望你在远方能感悟到我的忏悔,能原谅我当初的妄言,希望你还能再做我真诚的朋友。
红尘中的情缘来易来去难去
“妈妈,我要爸爸!我要爸爸…”
我已经忘了这是第几次女儿这样哭着向我要爸爸了,我紧紧的把女儿搂在怀中,心如刀割:“黎黎,乖,不哭,爸爸去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要很久才会回来。”
“我不嘛,我就要爸爸。我要爸爸。你骗我,他们都说妈妈骗人,说我是野孩子…呜呜…”听着女儿伤心满带委屈的稚嫩的声音,我的思绪陷入了很久以前,闭上眼睛,眼泪又流了下来……
离家出走那年,我十七岁。
我的父亲是一个老师——儿时很多小玩伴都害怕的老师。我想这或许和父亲的长相有关。他是国字脸,长年都只带一副很古老的那种黑色方框型眼镜。伙伴们都说我的父亲看起来很严厉、很凶。
我记得小的时候父亲常常把我抱在腿上,一遍又一遍地给我讲《白头翁》的故事;教我背《画》那首诗,教我写字。甚至给我当马儿骑,逗我乐。我很喜欢父亲,我觉得父亲是和蔼又伟大的。在我的眼中,父亲是一位慈蔼的好父亲。
我的母亲很漂亮。小的时候跟着妈妈我经常听到别人笑着夸我,“依依可真是遗传到了你妈的所有优点吖。”
虽然母亲只有小学文化,但是她懂得很多人生道理。
从小妈妈就常告诉我做人要真诚、善良,她要我努力读书,将来靠自己的能力也能独立生活。
再大一点,妈妈又告诉我说,“外面社会很复杂,你还小,不要**朋友,好好读书是第一位。”
我点头。
但是,我最终还是没有听她的话。
高二的下期,我瞒着他们、瞒着老师,不顾朋友的阻劝辍学离家出走了。跟着一个比我大两岁的男生就那么草率地走了。
那一年,我十七岁。
给家里去电话的时候已是我离开之后的好几天了,妈妈接到电话已经泣不成声,爸爸劝我回家,我态度坚决的否定了。他气急败坏的在电话那头大声吼道:“你要是不回来,以后就永远不要回来了!我没你这样丢人现眼的女儿!”那是我记忆里爸爸第一次对我凶。我听到妈妈在那边哭喊着:“不要这样凶依依,我的乖女儿啊……回来啊……回来……”“哭什么哭!她不是我们的女儿!没良心的东西!”我感觉爸爸的声音在颤抖。我知道爸爸是真的生气了,他们真的伤心了。我第一次深深的体会到了心痛的感觉。苏鹏紧紧的拽着我的手,“爸、妈,依依……对不起你们。”狠心挂掉电话那刻,我扑向苏鹏,在他的怀里泪如雨下。
他紧紧的抱着我,对我说:“依依,我一定会给你创造一个幸福的未来。”我信了。带着那懵懂的对爱情的幻想,我抛弃了爱我的父母和我爱的家。
秋末他丢下承诺,离我而去。
我们租住在苏州郊区的一间很小的房里,里面只有一张铁丝床和一张旧木桌。但是带着他的爱,我没有觉得不满足。我认为我会幸福,有他的幸福。我的第一次,也就是在那样简陋的一个屋子里给了苏鹏。
看着床单上暗红的花朵,我心情复杂的哭了。“鹏,你爱我吗?”
苏鹏把我紧紧的拥入怀中,“依依,我的宝贝,我会一辈子爱你,疼你,给你想要的幸福!”
他的目光是那样的温柔,那样的深情。
那时,那样的话,让我深深地感动。我在心里暗暗发誓,我一定会爱他一辈子。
女人就是这样,身体一旦属于了一个男人,就像中了那个男人的魔咒,很难再走出来。
男人却不一样,一旦得到了那个女人,热情也就慢慢退却了。
男人和女人对待爱情的不同就在于,男人很理性,而女人永远都是感性掩盖了理性。
他不让我出去找工作,理由很简单,却也很落俗套,他说他不想让我受苦。他说他会赚钱养我。那时,单纯的我,沉醉在我幻想的幸福中。
现实却很残酷,这是以前在学校的我从没体会到的。
高中没有毕业,没文凭,他的工作找的很不顺利。连续一个月的时间,我们几乎每天都是白开水加馒头,要么就是方便面。
那个时候我是个比较理想主义的人,相信爱情,渴望永恒,我以为共同经历了苦难就一定会让我们将来更加的珍惜对方。
“鹏,要不我也去找工作吧,这样下去也许……”我小心翼翼的说着,生怕伤害了他的自尊。我是心疼他,看着他受挫有些颓废的样子,我想两个人一起努力,也可以互相分担。可是我话还没有说完,他就发火了:“你怕我养不起你么?!我说过,我养你!我带你出来,就不会让你受一点苦!你就给我待在家里!不许出去工作!”
我被吓着了,委屈的不知所措。
望着他,我只是噙着泪花一个劲的点头。
事后,我不停的安慰着自己,想他只是怕我受累,所以,即使他说话有些偏激,也是情有可原的。
然而事情并没有朝我想象中的那样发展。
生活中,爱情也是现实的。
他离开那时,2000年10月,正值秋末。我生日的前一个月。
某天早上我起床的时候发现他已经不在身边了,我以为他只是早早的出去找工作了,无意间留意到枕边放着一支火红的玫瑰,还有一张小纸条,这样的情节像极了电影。我拿起纸条上面清晰的显着他的笔迹:
“依依,对不起,我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我现在才知道自己多渺小,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爱你,却给不了你幸福。所以,我选择离开。你会遇到你的幸福!而我,不是那个人。”
这样简短的几句话,让我哭的肝肠寸断。我把自己的全部交给了他,他却那么狠心的丢下承诺,离开了我。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住在那间小屋子里。我想他一定会又返回来找我,我一直坚信着他是爱我的。
只是那种希望和幻想被现实一点一点的撕碎。
我已经忘了在多少个夜里我哭得累了,沉沉睡了。梦里惊醒时,发现泪痕仍在。
我的生日很快就到来了,但他仍然没有回来。那个时候我才顿然醒悟,他是真的离开了。不会再回来了。我的初恋,就那么早早的夭折了。
依依不舍,告别苏州。
生日的那天晚上,我鼓起勇气给家里打了电话。QQ空间情感日志,电话响了很久才被接起来。
“喂…”妈妈的声音听起来很疲倦。
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来了,我不语。
“喂…?喂…?”妈妈连问了两声,那种音调让我听出了一种期待。“依依…?…依依,是你么?是你么?”妈妈的声音焦急了很多。
我原本只是想听听他们的声音,最终还是没能忍住,一下子哭了出来:“妈妈!”
“依依,我的女儿啊!回来好吗?妈妈想你啊!”
我依旧不语。
“依依……我们不怪你啊!爸爸妈妈都是疼你的……回来吧。”妈妈用近乎哀求的语气对我说。
我觉得心痛的难以呼吸。
爸爸接过妈妈的电话,“依依,好孩子。爸爸不怪你了,回来吧!啊?我的孩子!”
“爸爸……我……我爱你们,依…依依不好……依依对不起你们。”
“你还那么小,外面那么乱……”
“爸爸……你们…不要担心,我……我…很好。”我打断了爸爸的话,因为实在听不下去了,太心痛了。
“好,就好!银行卡上爸爸给你存了些钱,不够了就去取。想家了,爸爸妈妈一直都在!随时都可以回家,啊?!”
“恩。”……
挂掉电话,我痛哭。
承诺爱我一辈子的人消失了,最疼我的还是爸爸妈妈。
内心里我是很想回家,但就是放不下面子。我一错再错。
我决定离开,依依不舍地离开那个给过我幸福幻想最后却让我遍体鳞伤的地方。
坐上开往上海的列车,我的思绪混乱一片。
我以为离开了苏州,就可以不再那么伤心、难过。
(四)落入红尘那年,我十八岁。
刚到上海的时候,我整天整天的奔跑于大街小巷找工作。
“我们需要至少高中毕业。”
“哦。”
“有实践经验吗?”
“没有。”
一次次的失望而归。
……
我才终于明白了爸妈的话,为什么当初要叫我努力读书。
没有学历,没有手艺,年龄又小。
那已是去到上海的第二个月了,我仍然没有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
天气有些阴沉,刚刚入冬的空气有点冷。
从银行出来,我跌跌撞撞的往回走,想着方才提款机银幕上显示的卡上余额为13.67,我几近绝望了。但心里仍有一点撑起我的动力,我对自己说:不管怎样艰难,我都不能那么回去,我丢不下那个脸面。
突然,我留意到路边贴着的一则招聘广告:招女,18-25岁,形象气质佳,待遇优厚。电话......。地址......。这一则简短的广告,让我好似发现了一颗救命的稻草,于是我按着招聘广告上留的地址找了过去。
如我料想的一样,那时一份在夜总会里的工作。
“我想应聘普通服务员。”我还故意把普通强调了一下。
“对不起,我们这里不招普通服务员了。”
最后我失望的走了出来。
漫无目的地的落落的走着,耳边无数次的回响起离开时那歌城里所谓经理的话语:“现在这个社会,有钱才是真理,尊严是不能填饱肚子的。以你的条件,你准能红,准能挣大钱。你再考虑考虑吧,想好了随时可以再回来找我……”
我内心痛苦的挣扎着,但最终还是又折回去。
为了生计,我别无选择。
他说得对,如果一个人连生活都成问题了,苦要自尊又有什么用?
那一年,我刚刚十八岁。花一般的年华,我放弃了自己的尊严,做了一名洋酒推销员,说到底,不过就是一个陪酒小姐。
没有眼泪的悲伤,我是红玫瑰。
“你得取个艺名,在这一行,都不用真名的。”
“噢。那我就叫红玫瑰吧!”
我知道,即使离开了苏州,我还是无法忘记苏鹏,无法忘记他给我的那些梦,以及他离开时留下的那支红玫瑰。
我有了自己的工作。只是与别人不同,我只在晚上上班。
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我的工作也开始了。
在那个歌舞升平、灯红酒绿的地方呆的时间长了,有“妈妈”的**和姐妹的熏陶,我懂得了怎样包装隐藏真实的自己去讨得那些男人的“喜欢”,以得到很丰厚的报酬。
如之前张经理预言的那样,我很快得到了很多男人的欢心。那里面形形色色的人都有。很多白天看来文质彬彬一副君子样,到了夜间和野兽没什么区别。
在那个浑圈呆得久了,我的思想也逐渐发生变化。男人不可信,爱情不过是一场游戏。里面的烟尘女子多是和我一样经历过很深的感情伤害,接触的男人多了,我们的看法相同。我开始看轻爱情,变得冷漠,学会逢场作戏。
我凭借自己过人的姿色整天穿梭于各个男人之间,挥霍着自己大把的青春让他们高兴,以此满足自己更大的物质需求。
我发誓,对那些男人,我只会演戏,不动真情。
偶尔我会想起他,苏鹏,我的第一个男人,我把他埋藏在心底的最深处。想放下却放不下。那种刻骨铭心的爱,人这一生有一次就罢,我想我不可能再爱上第二个男人。我掩饰着自己的情感,悲伤,却不流泪。其中的滋味只有自己才知道。
那样一晃过了两年,我不跟任何男人谈感情,除了钱。我也没想过要再恋爱,结婚就更不敢想了。
社会教会了我现实。
我得到了很优越的物质生活,感觉却是深深的空虚而且孤独。
在别人眼中,我就是风月场所里一朵无情的红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