Ⅴ.21 神的赌局
在民族神话里面,神与神之间出现的赌局,有时却要诉诸于人的裁决。这是因为在诸神看来,人是卑微与愚昧的,不仅便于诸神之中的胜利者在暗中操纵,并且也便于诸神之中的失败者在明里报复。然而,无论成败,最终的胜利者,始终是诸神,而最后的失败者,则永远是人。这是因为在诸神的争斗之中,承担一切不幸后果的,只可能是与诸神没有任何关系的普通人。也许,这不过是对于尘世间父权社会宗法制度的一种神化了的表达——在贵族与平民之间,永远是有权者处于胜利者的地位;而在诸神与凡人之间,尘世中的贵族权力则转换成了天国里诸神的意志,因而在神话之中,诸神的意志具有凌驾于所有凡人之上的绝对权威性,而凡人则不得不拜倒在诸神神圣意志的无所不能之下。
在希腊神话之中,当奥林匹亚山上的诸神们注意到地面上已经出现了人类时,便很愿意保护人类,不过,诸神要求人类以对自己的绝对服从来作为回报,并且指定在某一天,进行诸神与人之间的集会,由诸神来决定人类的权利与义务。这种在神人之间举行的具有立约性质的集会,实际上就是以祭祀的方式,来表达人对于神的崇敬,以确认神的权威,与此同时,也让神来对人进行惩罚,或者对人予以恩赐。因而祭祀本身也就成为神的权利展示与意志体现的双重性象征过程。
类似的祭祀,并不仅仅出现在民族神话之中,也出现在基于民族神话之上的宗教经典里。在苏美尔人的神话里面,当大洪水消退,人类再次出现在大地上的时候,便向天上诸神焚烧了感恩的祭品,“诸神闻到了气味,闻到了美味,他们像苍蝇一样飞集在祭品上。”伊什妲尔女神为了永远纪念这可怕灾难的结束,将自己的天青石项链在空中展开,从此天上就有了彩虹的出现;而曾经决定用洪水来灭绝人类的大神,也不得不改变了自己的决心,反而为得救的人类祝福起来。
在《圣经·创世记》里面,关于人类在大洪水之后如何进行祭祀,是这样描写的:
挪亚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拿各类洁净的牲畜、飞鸟,献在坛上为燔祭。耶和华闻到那馨香之气,就心里说:“我不再因人的缘故诅咒地,也不再按我才行的,灭各种活物了。地还存留的时候,庄稼、寒暑、冬夏、昼夜,就永不停息了。”
这样,当耶和华这个民族宗教中的唯一神在满足于人类的礼拜之时,也终于在自己的心中决定不再毁灭世界与人类。至于怎样与人类立约,则是以后的事情。正是在这一点上,它显示出了与来自苏美尔人神话中的诸神之间的截然不同,使《圣经·创世记》出现了两套神的话语系统。
关于在苏美尔人的吉尔加美许神话之中,诸神如何为人类祝福的情景,在希伯莱人的《圣经·创世记》里是这样转述的:
神晓谕挪亚和他儿子说:“我与你们和你们的后裔立约,并与你们这里的一切活物,就是飞鸟、牲畜、走兽,凡从方舟里出来的活物立约。我与你们立约,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灭绝,也不再由洪水毁坏地了。”神说:“我与你们,并与你们这里的各样活物所立的永约,是有记号的。我把虹放在云彩中,这就可作我与地立约的记号了。我使云彩盖地的时候,必有虹出现在云彩中,我便纪念我与你们,和各样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约,水就不再泛滥毁坏一切有血肉的活物了。虹必现在云彩中,我看见,就要纪念我与地上各样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约。”
尽管《圣经》已将诸神以上两种不同的祝福勉强地化为了同一的神谕,但是,进行言说的方式与内容,显然更多地保持着与吉尔加美许神话相一致的地方。如言说方式之中的反复重叠,是为了表示强调,而言说内容即诸神之间对话内容的迭加,则是对不得不改变试图灭绝人类这一主意的大神,与同情帮助人类的女神伊什妲尔等诸神相互融合的改写。由此可见,无论是在民族神话之中,还是在民族宗教里面,祭祀作为一种极其重要的立约仪式,具有确立神与人之间关系的象征作用。也就是说,祭祀仪式本身已经成为神与人之间关系建立的一种重要标志。
因此,为了维护在既定的神人关系之中,神所具有的权威地位,神对于祭把的重视程度,将远远地超过人对于祭祀的重视程度,因而人必然将为此而付出沉重的代价。
在希腊神话之中,曾经创造了人类的泰坦神普罗米修斯,“做为人类的顾问”,希望能够设法使诸神不要给人类造成太重的负担,于是在祭祀过程中,为诸神设置了一个赌局:将祭祀用的大公牛宰杀以后,亲自动手分为两堆,用毛茸茸的牛皮包着牛肉、内脏和脂肪的一堆较小,而用雪白的牛板油包着牛骨头的一堆则较大,试图以此引诱首先挑选的诸神上当。虽然宙斯早已识破了这场赌局,但还是代表诸神假装受骗,并反而因此而惩罚人类,拒绝给予人类走向文明所必需的火。
机智的普罗米修斯想出了一个窃取火种的办法,他摘下一根树枝,来到太阳车在空中必定要经过的地方,当太阳车奔驰而过的时候,普罗米修斯将树枝伸进太阳车的火焰里,点燃了树枝,然后手持燃烧着的树枝下降到地面上,随后就燃起了人类的第一缕炊烟。雷霆之神宙斯看到人类居然拥有了火,并且炊烟遍地,感到自己的内心一阵阵地刺痛,可是,宙斯又不能从人类手中将火种全部夺回。于是,为了消减火给人类带来的利益,宙斯决定进行报复,而报复的第一个对象就是人类,然后才是普罗米修斯。
这次报复,可以说是奥林匹亚山上诸神的一次联合行动:在宙斯的命令之下,火神首先造出一个美丽的少女,爱神赋予她一切可能的媚态,而众神使者教会她能说会道的本领,至于智慧女神雅典娜,虽然曾经与普罗米修斯一道创造了人类,可是出于对普罗米修斯的嫉妒,也参与了对人类的报复,她亲自为这个美丽的少女穿上了雪白发光的长袍,系上下垂的面网,戴上缀满鲜花的花冠,还束上金发带,最后,宙斯亲自为她命名为潘朵拉,意思是“具有一切天赋的女人”。就这样,宙斯在最使人着迷的女性形体的掩护之下,为人类布置了一场极具**力的灾祸。
于是,潘朵拉带着一个诸神赠送的十分精美的密封得非常严实的大匣子,来到了尘世间。在人类还在为她的到来而惊奇不已之中,突然掀开大匣子的盖子,立即,从大匣子里面飞出了各种各样的灾害,并迅速在大地上扩散开来,而装在大匣子最下层的希望,在还没有来得及飞出来之前,潘朵拉就根据宙斯的旨意,放下了盖子,将人类最需要的希望紧紧地关在这个匣子里面。从此,人类饱尝灾难之苦,死神在地面上四处徜徉,人类处于悲惨的生存境地之中。当然,普罗米修斯也与人类同命运,被铁链紧锁在高高的悬崖上,每天受到兀鹰叼啄肝脏的酷刑。因此,无论是人类,还是普罗米修斯,都在企盼着解脱的那一天。
类似的报复,也曾出现在《圣经》里面,只不过,神对于人类祭品的要求更高,它必须合乎神认可的标准,否则,人类便将受到神的惩罚。这反映出民族宗教之神更加看中的是自己的权威与意志能否得到充分地体现,而不大看重人的崇敬是否果真虔诚,也就是说,神是处于绝对支配的地位上,来面对人的祭祀,进而作出评判来决定谁将受到惩罚的;至于对人来说,关键的不是以什么样的心态去面对神进行顶礼膜拜,而是应如何在祭祀中讨取神的欢心。然而,这样一来,祭祀本身也就形同虚设,往往会成为取悦于神的一场闹剧,最后由神圣的仪式,而流于神秘的形式,实际上,也就同时消解了神与人之间的宗教关系。
《圣经》是这样述说的:亚当和夏娃的大儿子该隐是种地的,而小儿子亚伯是牧羊的。有一天,该隐用地里的农产品作为祭品来献给耶和华,而亚伯则用羊群中的头胎羊羔及羊油来做为祭品,可是,“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该隐就大大地发怒,变了脸色。耶和华对该隐说:‘你为什么发怒呢?你为什么变了脸色呢?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服它。’”
表面上看起来,耶和华是因为该隐的品行不端,才没有悦纳他的祭品,但是从整个故事的文本来看,种地的该隐并无劣迹的记载,而后该隐即使是杀害了亚伯,耶和华给他的惩罚也不过是放逐完事,既没有真正地进行惩恶,也没有真正地进行扬善,因为那个牧羊的亚伯,尽管似乎品行端正,但这些品行在《圣经》中也同样没有记载。虽然耶和华悦纳了他的祭品,但他仍然送了命,且没有得到耶和华格的外眷顾,反而连后代也没有一个,远远比不上虽作恶多端却儿孙满堂的该隐那样幸运。所以,最终所造成的竟是实质上的褒恶贬善效果,这是为什么呢?
或许,通过该隐在否认自己杀害了亚伯的时候,他与耶和华之间的对话,能够使人看出几分究竟来:
耶和华说:“你作了什么实情呢?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诅咒。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在地上!”该隐对耶和华说:“我的刑罚太重,过于我所能当的。你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以致不见你面;我必流离飘**在地上,凡遇见我的必杀我。”耶和华对他说:“凡杀该隐的必速报七倍!”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
由此可见,即使在当时也是要杀人偿命的。但是,像该隐这样一个人人欲得而诛之的恶徒,为什么耶和华竟然还要庇护他,而且谁要是杀了这个恶徒,反而要招致七倍的报应,而该隐杀害了自己的亲弟弟,却能够平安无事,岂非咄咄怪事!?其实,该隐杀害亚伯,全都是因耶和华的不公正引起的,因为耶和华看中的只是自己喜欢的祭品,而不是种地或牧羊的人!如果该隐牧羊,就自然会献上头胎羊羔及羊油来做为祭品,而亚伯要是种地的话,献上的祭品不用说也只能是地里出产的农产品,这样,说不定在《圣经》里面很有可能就会出现亚伯杀害该隐的场面,而该隐所承受的一切惩罚,也就应该转由亚伯来承当了。
因此,从这样的意义上来说,亚伯之死应该由耶和华来承担全部责任,因为他并不是真正根据该隐和亚伯是否虔诚来决定自己的悦纳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在《圣经》中必定会出现关于该隐与亚伯言行的描述,与当年他们的父母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中的所作所为得到细致的描写一样。事实上,耶和华只是按照自己心中制定的祭品标准,来对献祭者进行衡量,并且以此决定自己的好恶,结果导致虔诚祭祀的该隐,在绝望之中杀害了亚伯。所以该隐抱怨自己受到的刑罚太重,也的确是事出有因的。
也许,该隐所受到的流离飘**的惩罚,比起他的父母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的惩罚来,应该说是更加厉害,因为耶和华把该隐以后如何生活下去的权利也剥夺了,只是运用唯一神那至高无上的意志来保障该隐那可怜的生存,给这个骨肉相残中的惨胜者打上绝对权威的记号,使其在惶惶不可终日之中苟且偷生。失去了土地耕种的该隐,连他的子孙也丧失了种地的权利,或是成为“住帐篷养牲畜之人的祖师”,或是成为“一切弹琴**之人的祖师”,或是成为“铜匠铁匠的祖师”。
不过,该隐比起亚伯来,不仅保住了性命,而且自己的后代还成为半神之人的祖师,由此可见,亚伯的死亡,仅仅只是为了证明耶和华对于人的生死及命运具有任意摆布的最高权力,因而无论亚伯如何行善积德,如何制伏罪孽,如何虔诚祭祖,如何得到悦纳,始终是难逃一死的。因为一切后果都早已由耶和华在冥冥之中安排停当,任何人为的努力都不可能改变亚伯的悲惨结局。总而言之,耶和华为了维护自己的绝对权威,实际上并不在乎人的性命。所有的一切都在表明,这不过是一场在没有开始之前,就已经决定了胜负的赌局:赢家永远是神,而输家永远是人!
当然,较之民族宗教之神所设计的赌局,民族神话诸神所运作的赌局,由于在权威分散之中众神的参与,不仅更加具有游戏的性质,而且更加富有观赏的乐趣,因而整个赌局也就显得丰富多彩、选宕起伏,形成了一个精彩纷呈的戏剧性过程,在成为诸神游戏的同时,也表现出了对于后世的人们颇具吸引力的观赏价值。不过,这种好玩儿又好看的赌博,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当时的先民们,因为他们必须偿付整个赌局所需的一切,而这将意味着从平安的生活,到宝贵的生命的全部丧失。
在希腊神话之中,特洛伊城本来是在宙斯的人间后裔做了国王之后,才出现在河流与大海之间的平原上的都城,这块平原后来被称为特洛伊平原。传说在特洛伊城即将动工之前,智慧女神雅典娜的神像从天而降,这暗示特洛伊城将处于宙斯和他女儿的保护之下。与此同时,宙斯的儿子光明之神阿波罗与海洋之神波塞冬,由于反抗了万神之父宙斯而被放逐到尘世,因而他们将根据宙斯的旨意,来修建特洛伊城,以重获他们父亲的欢心。于是,他们俩变形为人,波塞冬为国王指导特洛伊城的修建,而阿波罗则为国王放牧牛群以提供肉食,一年过去了,特洛伊城雄伟壮丽的巍峨城墙终于耸立在了特洛伊平原之上。
当阿波罗与波塞冬离开特洛伊城的时候,失信的国王拒绝付给他们俩报酬,于是雄辩的阿波罗开始与国王进行论争,而国王却要赶走他们,还威胁说要将他俩捆起来,并且割掉他俩的耳朵。阿波罗与波塞冬满怀愤怒地离开了特洛伊城,心中对国王乃至所有的特洛伊人都充满了敌意。他俩的同胞姊妹雅典娜也放弃了对于特洛伊城的保护,因而在宙斯的默许之下,特洛伊城在刚刚建造起来的时候,就使自己的居民们陷入了一场注定要被诸神毁灭的灾难之中。
国王之子帕里斯一来到人世间,就由于这个孩子将导致特洛伊城毁灭的可怕预言,而被母亲丢弃在了荒野之中,最后被一个奴隶养大,成为英俊勇武的青年,奋力保护牧民们不受强盗的祸害,因而被尊称为人类的救护者。一天,帕里斯看到奥林匹亚山上的三位女神来到自己面前,而神谕传来:“不要害怕!这三位女神向你走来,以便由你评判她们,因为她们选择你来决定她们中谁是最美丽的。宙斯吩咐你接受这个使命,他是不会拒绝援助和保护你的。”现在,帕里斯只要将上面刻有“送给最美丽的人”的苹果,交给他本人认为是最美丽的人就行了。
在万神之母赫拉、智慧女神雅典娜、爱情之神阿芙洛狄忒三人之间,帕里斯选中了爱情之神,于是将金苹果交给了阿芙洛狄忒!这就使得赫拉与雅典娜非常愤怒,发誓要向帕里斯,以及所有的特洛伊人进行报复。果然,爱情之神也实现了自己的诺言,让帕里斯得到了“世界上最美丽的妇人”海伦来作为妻子。然而,三位女神的金苹果之争,却使凡人卷入了神的赌局,继之而起的美女海伦之争,又使诸神投入了特洛伊战争的游戏。尽管奥林匹亚山上的诸神玩了个尽兴,但是特洛伊人却不得不为此付出热血乃至生命的代价,失去了唯一的家园。
Ⅴ.22 历史的悬案:以色列人寻踪
任何神的赌局,都不可能完全是出于先民们的想象,或多或少地它都带着民族文化发展过程中的某些历史痕迹,因而才会引起人们广泛的注意。试图通过民族神话或宗教经典,来搜索可能存在的远古线索,在寻找古代文明的遗迹之中,来证实民族历史上或许光荣的过去,以预示民族生活可能美好的未来。这种文明的自我陶醉与文化的自我欣赏,往往是民族文化精神有机构成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尽管它同时也具有正面性与负面性的双重文化心理层次与影响。
希腊神话之中的特洛伊城,在最终被发掘出来之后,活生生的现实证明了历史是如何在神化的过程中成为神话的。反过来,现在人们又需要去研究一切有关特洛伊城如何陷落的细节,以便重现历史。尽管并非能够那样尽如人意,因为神话的想象部分与历史的缺失部分,往往在给专家留下理论推测缝隙的同时,又使专家的结论出现难以掩盖的漏洞,形成了众说纷纭的局面。因而,使人激动不已的,也许不是人们果真发现了什么,而是人们是在怎样去发现本身。这样,关于特洛伊木马故事的重新考察,无疑会使人们再激动一次。
当特洛伊城久攻不下的时候,在宙斯的默许,以及雅典娜的帮助之下,进攻者放弃了光明正大的公开攻击,而准备采用阴谋诡计的暗中偷袭,于是就有了巨大木马的出现:里面暗藏着众多的进攻者,然后假装撤退,让特洛伊城的守护者将这个战利品据为己有;当夜深人静之时,躲藏在木马中的进攻者,就乘机而出,打开城门,固若金汤的特洛伊城也就由此而化为一片灰烬。无论是神话,还是历史,都告诉人们,特洛伊城的确是因为木马计得逞而陷落的,它得到了考古发掘的证实。然而,人们的疑问却是:特洛伊木马究竟是什么?
按照人们的常识来推想,如果木马里面要藏进众多进攻者的话,一定是非常地巨大,而特洛伊人想要通过城门将如此巨大的木马运进城内,又完全是不可能的。于是,在神话之中,特洛伊城的城墙被弄开了一个大洞,这似乎回答了这个疑问。然而,有关专家却认为特洛伊木马不是一个巨大的木头制作的马的模型,而是一艘船头以马头形状来作装饰的大船,而当初的那些进攻者正是藏在特制的夹层里面。专家的这种说法似乎更加合乎情理,并且也得到了印证:进攻者不仅全都是乘坐战船到来的,而且是全部乘坐战船离去的。
更为重要的是,当木马造好以后,曾经引起了支持战争双方的诸神的争斗:支持特洛伊人的神们,打算掀起狂风巨浪来毁灭进攻者的舰队与木马。这就多少表明所谓的木马一定距离海边很近,而且如果特洛伊木马果真是巨大的木制马模型的话,将是很难在海边的潮水涨落之中制成的;恰恰相反的是,如果是一艘船首被雕刻装饰为马的形状,并且有着特殊夹层的大船,则一般都只能在海边修造。此时,如果再加上特洛伊平原本身就在大海与大河之间,因而特洛伊城很有可能就建筑在大河的旁边,甚至城中还有一条直接通向大海的水上通道,以便于战船的出人这一重要因素的话,就不难解释特洛伊人是怎样将木马弄进城来的,因为它很可能就是一条大船,所以似乎也不必在特洛伊城的城墙上弄个大缺口了。
虽然特洛伊木马帮助进攻者攻陷了特洛伊城,但这些进攻者所获得的,只是一时的胜利,而长远的胜利将永远属于诸神。在长达10年的战争游戏差点儿导致诸神将战祸蔓延到奥林匹亚山上的时候,宙斯以雷霆之怒平息了诸神之间的纷争,因而诸神又将自己的怒火喷洒在了尘世间的进攻者身上:“这次伟大战争中的一切,除了特洛伊城的灰烬和少数船舰载着归去的英雄与被俘虏的特洛伊妇女而外,已经一切化为乌有,他们被暴风和巨浪所分散。”这样,神的赌局的结束,实际上也就是人的痛苦开始更加地深重起来。一部部先民的历史就是这样在各个民族的神话之中陆续浮现出来的。
《圣经》中以色列人的始祖亚伯兰,也是在经受了耶和华设计的赌一把式的系列考验之后,才得到耶和华赐予的亚伯拉罕称号,意即“多国的父”,最后成为以色列人12个部族王国的共同始祖。
这位出生在吾珥的亚伯兰,在成年以后,带着妻子撒莱,跟随父亲他拉离齐故居,前往哈兰居住。哈兰是月神教徒聚居的地方,而他拉这个名字的意思就是月亮,可见他拉一家最先是信奉月神的,后来亚伯兰可能改变了信仰,于是,“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为大国,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你也要叫别人得福,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那诅咒你的,我必诅咒他,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亚伯兰就照着耶和华的吩咐去了。”
在这里,可以看到耶和华是如何诱导亚伯兰成为自己的信徒的,提出亚伯兰必须离开这个异教之地,然后就给与了他许多允诺,致使已经75岁的亚伯兰,抛下145岁的年迈父亲,一路为耶和华筑坛祭祀,一路向耶和华指定的地方赶去。耶和华的考验对于亚伯兰来说,简直就像是一次以生命作赌注的冒险,因为即使他毅然离开了自己的家园与亲人,耶和华也不能马上相信他的虔诚,还得继续进行多年的考验,方才能够与他立约。
果然,这一考验的时间将一直继续到20多年以后耶和华与亚伯拉罕立约的时候,才算结束。
在“亚伯兰年九十九岁的时候,耶和华向他显现,对他说:‘我是全能的神,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与你立约,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亚伯兰俯伏在地,神又对他说:‘我与你立约,你要作多国的父,从此以后,你的名就不再叫亚伯兰,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立你作多国的父。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国度从你而出,从你而立。我要与你的并你的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我也要作他们的神。’”
耶和华终于开始认可亚伯兰的虔诚,并且准备逐渐实现自己的允诺,从赐名亚伯拉罕起,不仅正式颁布了多国的父的名号,而且还划分了永远为业的国土。不过,这些都是耶和华为了最后奠定神与人的关系,以立约的方式来要求亚伯拉罕完全承认自己的绝对权威,并且由此最终成为以亚伯拉罕为始祖的以色列人的民族宗教之唯一神。这样,耶和华以神的名义剥夺了他人的土地,并轻易地换取了寄居者的亚伯拉罕的顶礼膜拜,可是,他仍然还不放心,于是下令每一个信徒必须以特殊的仪式与记号,来对自己的虔诚加以证明,这也是耶和华早在该隐的时代就开始形成的老习惯:喜欢通过仪式与记号来体现自己的意志与权威的无所不在!
很快地,“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和你的后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你们所有的男子,并受割礼,这就是我与你并你的后裔所立的约,是你们所当遵守的。你们都要受割礼,这是我与你们立约的证据!你们世世代代的男子,无论是家里生的,是在你后裔之外用银子从外人买的,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你家里生的,和你用银子买的,都必须受割礼。这样,我的约就立在你们的身体上,作永远的约。但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约。’”
因此,是否进行割礼也就成为能否成为信徒的一种考验,尽管会造成肉体的痛苦,因为所谓受割礼,如果按照希伯莱语言中的原意直译,就是割阳皮,用医学术语来说,也就是割掉男性**阴茎**上的包皮。但是,受割礼之后则标志着人与神立过了约,并且这种立约是不分社会地位的高低贵贱的,因而使神的意志与权威遍及所有的人,至于拒绝受割礼的人,则将受到剪除的惩罚。这就充分表现出民族宗教之神与民族神话之神两者间的根本差异来:前者要求权威的绝对一律,而后者容许权威的相对等差。
同时,对出生仅仅八天的男性婴儿来说,其灵魂肯定是混沌未开的,原本应等到其能够进行信仰选择的时候,才让其自行作出是否接受割礼的决定;然而,在其刚刚来到尘世的第八天,他就必须受割礼,不然就将面临被剪除的危险,这就未免使绝对的权威走向了绝对的专制,不仅难以合乎人道,甚至也有违神道。因为人是否与神立约,本来就是双方的共同决定;但是,耶和华在一开始的时候,不就采取了诱导亚伯兰进行信仰选择的方式吗?难道耶和华既然已成为全能的神,却要放弃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初到尘世的婴儿的绝对权力?显然,源远流长的民族文化中的陋习,已经潜入了民族宗教的意识构成。
其实割礼做为远古时代产生的一种氏族仪式,本来在美索达不达米亚平原上从未出现过,而只在美洲、澳洲、非洲的一些土著部落之中流行,且对于割礼的含义各有各的解释。同时,古埃及的祭司也对自己进行割礼,以色列人可能在埃及飘**的时期,开始对割礼有所了解,于是在宗教的狂热之中吸取了这一古老而野蛮的仪式,以作为神与人立约的记号。根据有关学者的研究,以色列人的割礼仪式有很大可能是从埃及人那里学来的,而埃及人又是从埃塞俄比亚人那里学来的;此外,阿拉伯人也直接从埃塞俄比亚人那里学会了如何施行割礼。关于割礼仪式在各民族之间的传播,可以看成是民族文化交流之中负面性的东西,尽管它被用来表达具有正面性的意义。
如果说受割礼作为一种必要的宗教仪式,对于民族宗教具有立约标志的作用,因而能够延续至今的话,那么,以活人来进行播祭,则即使是在《圣经·民数记》之中,也被斥责为是迹南全地的人们所犯下的最丑恶的罪行之一。可是,在《圣经·创世记》里面,神却通过模拟这一罪行的举动来考验亚伯拉罕,而神所设下的这个考验,实际上便成为了一次以人的生命为赌注的,关于神的权威绝对存在的赌局。幸亏,整个赌局只是一次游戏性质的模拟,结果是皆大欢喜。但是,在整个赌局展开的过程中,令人恐怖的气氛却越来越浓厚,以致于在进入**之后的急转直下,产生了强烈的戏剧效果,因而也就具有了某种观赏的价值。
现在,可以从亚伯拉罕百岁得子来开始《圣经》中的戏剧表演,第一幕就是老年得子——“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的妻子撒莱,不可再叫撒莱,她的名字要叫撒拉。我必赐福给她,也要使你从她得一个儿子。我要赐福给她,她也要作多国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从她而出。’亚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里说:‘一百岁的人,还能得孩子么?撒拉已经九十岁了,还能生养么?’神说:‘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给你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字叫以撒,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作他后裔永远的神。’”果然,“亚伯拉罕给撒拉所生的儿子起名叫以撒,以撒生下来第八日,亚伯拉罕照着神所吩咐的,给以撒行了割礼。”
看来,老年得子的第一幕,已经暴露出亚伯拉罕还没有达到耶和华所要求的虔诚,居然怀疑耶和华的全能,因而必须接受耶和华的再次考验,这就直接导致了第二幕:燔祭儿子。“神要试验亚伯拉罕,就呼叫他说:‘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为燔祭。’他们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亚伯拉罕在那里筑坛,把柴摆好,捆绑他的儿子以撒,放在坛的柴上。亚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杀他的儿子。耶和华的使者说:‘你不可在这童子身上下手,一点不可害他,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为你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留下不给我。’”原来,神的赌局正是通过对以人来进行燔祭的模拟,来试验亚伯拉罕是否果真敬畏神灵!
由此而来的第三幕自然将是:皆大欢喜。亚伯拉罕以自己多少有点不通情理的虔诚保住了儿子的性命,至于耶和华,则因为亚伯拉罕的虔诚而情不自禁地许诺:“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你的子孙必得着仇敌的城门,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由此可见,尘世间所存在的一切秩序,都是基于对神的权威的绝对服从的产物,而对人来说,也就更是如此。不过,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从远古时代起,就出现过以长子或长女做为祭品来祭祀神灵的陋习,甚至还要将祭神孩子的尸体埋在公共建筑的墙基下面。
很明显,古老的文化陋习对于先民们的某种潜在影响,完全有可能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渗入民族宗教里去。
经过这场悲喜剧的上演之后,耶和华当初的许诺,竟然成为以色列人在迦南崛起的现实。正是以撒的儿子雅各,在与神摔跤之中获胜,于是神对雅各说:“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为你与神与人较力,都得了胜。”这样,雅各的新名字以色列,在希伯莱语言之中就是“与神较力取胜者”的意思。由此引发开来,以色列也就成为以民族宗教为纽带的部族王国联合体的总称,并随后演变为民族或国家的名称。因此,最早出现的传说就是,雅各的12个儿子正好是12个部族王国的首领,而这12个部族形成的政治一宗教联合体,就叫做以色列!
由于以色列人首先是作为寄居者出现在迦南的,其文化发展的水平远远低于迦南本地的居民,只是在随后的不断征服过程之中,才逐渐接近了当地文化发展的水平,开始形成政治一宗教联合体的以色列。后来在公元前922年它又分裂成南北两个部族的王国群体,南部群体有两个部族,以较为强大的部族犹大来命名,而北部群体则有10个部族,仍然保持着以色列的名称。因此,居住在南部犹大地区的人,被称作犹太人,而居住在北部以色列地区的人,便保持了以色列人的称号,从而使犹太人与以色列人一样,都具有种族和民族,乃至国家的多重意义。
直到如今,犹太人仍旧主要是一个与民族有关的概念,故而犹太人的民族宗教被称为犹太教;而以色列人则主要与国家的概念有关,故而以色列人的民族国家被称作以色列国。当然,时至今日,世界上仍然还有一些人自称是以色列的子孙,即以色列人,而不是犹太人。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不是犹大部族的后代,所以也就不是犹太人。之所以出现这种称呼上的差异,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北部以色列部族在公元前72O年就被亚述王国消灭了,而南部的犹大部族直到公元前587年才被新巴比伦王国消灭,因而南部犹太人及其文化保留下来的可能性,也就大大地超过了北部的以色列人。
这样,北部以色列人的去向如何,一时间似乎也就成为历史的悬案。在有的传说中,甚至说北部以色列人来到了日本,成为日本人的祖先,以致于在南非有一个自称是以色列人的子孙的大富翁,在自己的遗嘱中宣称,如果谁能够证明日本人与以色列人是出于同一祖先的,他就将自己所有的财产赠送给对方。这也许是由于日本人与以色列人,从文化上来看,都具有一种孤独感的缘故,因而引发了某种心理上的共鸣。实际上,仅仅从体质人类学的角度来看,便可以说日本人与以色列人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种族。
那么,北部的以色列人究竟到什么地方去了呢?有的专家认为,北部的10个以色列部族,很有可能在文化上被其他民族同化了。不过,根据《圣经·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之中对于撒玛利亚人的有关记载来看,这些人本来就是以撒玛利亚为首都的北部以色列人在漫长的岁月里遗留下来的一部分,他们不仅书写符号的字体特殊,而且其宗教经典也只保留了《圣经》里面的《摩西五经》。值得注意的是,撒玛利亚人与犹太人一样,一直到公元以后十字军东征的时候,还依然生存在自己祖先曾经生活过的那块土地上;同时,北部以色列人也像南部犹太人一样,至今仍然流散在世界各地,并且自视为以色列人的子孙。
经过耶和华主动与亚伯拉罕立约,建立了神对于人的绝对权威,从此,耶和华以唯一神的形象出现在亚伯拉罕及其子孙的生活之中,神的赌局无所不在,而恩赐与惩罚则交替作用,民族文化的发展比较缓慢,因而民族宗教在促成以色列人一时崛起的同时,又导致了以色列人的流离飘**,显示出民族宗教对于民族文化的多重性影响。
Ⅴ.23 所多玛的漫天烈火
事实上,不仅现在犹太民族的始祖是亚伯拉罕,而且现在的阿拉伯民族的始祖也是亚伯拉罕,尽管在《古兰经》里被称作易卜拉欣。正如易卜拉欣有两个儿子易司马仪与易司哈格一样,亚伯拉罕也同样有两个儿子以实玛利与以撒,那么,为什么《圣经》里面要将以撒叫做独生的儿子呢?其中的奥妙就在于:以撒的母亲撒拉是亚伯拉罕的妻子,而以实玛利的母亲夏甲却是亚伯拉罕的妾。
早在汉漠拉比法典中,就明确地规定了妾及其子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妾必须在无子嗣的妻子的膝上生产,才能够使自己生育的儿子取得合法继承人的资格。这也就是说,妾不过是妻子为丈夫选择的生育机器,妾本身是没有任何家庭地位的,甚至也不能母因子贵,在任何情况之下,妻都必须首先服从妻子的号令,绝对不能有任何越规之举,否则,将面临被逐出家门的危胁。这正好说明在父权社会之中,不仅以男性为中心,而且还存在着女性之间的等级差异,并且这一差异又与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直接相关。
由此可见,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由于父权社会的出现时间比较久远,因而民族文化之间的影响也源远流长,特别是曾经高度发达的古代文明,包括苏美尔人、巴比伦人、亚述人所创造的文明,对于后起的以色列人和阿拉伯人的文化发展来说,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尽管这种影响包含着正面性与负面性的多重构成,并且根据各自民族文化发展的需要,进行着不同的融合,但在《圣经》与《古兰经》里面,却仍然可以看到这种文化融合的某种痕迹。
在《圣经》之中,由于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不能生育,撒拉就对亚伯拉罕说:“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于是,撒拉将使女埃及人夏甲给了丈夫为妾。可是,夏甲怀孕之后就小看她的主母撒拉,因而撒拉就对亚伯拉罕说:“我因你受屈,我将我的使女放在你怀中,她见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愿耶和华在你我中间判断!”亚伯拉罕回答说:“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随便待她。”撒拉从此以后就虐待夏甲,迫使夏甲拖着大肚子逃跑,后来经过耶和华使者的劝告,才回去听从撒拉的使唤,在亚伯拉罕86岁那年,为他生下了第一个儿子以实玛利。
妻妾之间的不平等,实际上只是男女不平等的一种现实性反映,不仅决定着她们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而且也影响到她们子女应有的权利。这样,即使以实玛利是长子,以撒是幼子,但由于以实玛利是妾的儿子,即庶出之子,而以撒是妻的儿子,即嫡出之子,因而在长幼嫡庶之间,依然是按照男女之间所谓的名分,也就是根据男人与女人关于家庭婚姻如何立约来决定的,实际上成为神人之间立约的尘世翻版。这是丈夫与妻子的立约,而妾成为两者共同支配的生育机器。所以,庶出长子的家庭地位,要远远低于嫡出的幼子,因而以撒被耶和华看作是亚伯拉罕的独生儿子,也就不足为怪了。
当然,儿子毕竟是儿子,亚伯拉罕仍然向耶和华为以实玛利请求恩赐,而耶和华答应了他的请求:“至于以实玛利,我也应允你,我必赐福给他,使他昌盛极其繁多,他必生十二个族长,我也要使他成为大国。”只不过,耶和华准备立约的选民是以撒,而不是以实玛利,所以,以撒成为以色列人的祖先,而以实玛利则成为阿拉伯人的祖先,从而使亚伯拉罕成为以色列人与阿拉伯人的共同始祖。在这种貌似平等的民族生成状态之中,可以看到民族宗教中存在着的某种偏见,因而在《圣经》里面自然就会缺少关于以实玛利的较为详细的记载。
然而,在《古兰经》之中,记载较少的恰好是嫡出幼子的易司哈格,即《圣经》里面的以实玛利;而庶出长子易司马仪的事迹,则得到了详细的描写,如同《圣经》里面的以撒。在《圣经》与《古兰经》之间出现了互文性的改写,特别是易司马仪的事迹更是以实玛利与以撒两人的故事合二而一的:女佣人的儿子易司马仪被作为祭品,来帮助父亲易卜拉欣通过真主的考验,于是,父亲把刀对准儿子的咽喉用力砍去,但是砍不动,原来真主已经退去了刀刃。真主默示:“你们已经遵从了我的旨意,我将犒赏一切为善的人。”结果,易司马仪成为阿拉伯人的祖先。
这种只分长幼,而忽略嫡庶的家庭地位秩序,是与《古兰经》对于女性在家庭中地位的描写直接相关的:易卜拉欣的妻子萨拉因为自己不能生育,于是劝告丈夫娶女佣人哈吉尔为妻。这就影响到后来的伊斯兰教法规,它规定男性穆斯林可以娶四个妻子,她们的地位与权利彼此相等。尽管如此,即使在女性之间有着某种表面上的平等,但在男性与女性之间,不平等的等级次序依然保留,不然的话,易卜拉欣就不会娶两个以上的妻子,而亚伯拉罕也不能妻妾成群。
同时,即使妻子在家庭里所有女性中地位是最高的,也同样无法与丈夫相比,因为妻子始终都是丈夫的附属品。因此,无论是古老的民族习俗,还是最早的成文法典,都同样规定着妻子对于丈夫的绝对服从:不仅存在着丈夫可以任意处置妻子的习俗,即使丈夫把自己的妻子当做礼物送给别人,也不足以大惊小怪;而且在汉漠拉比法典里面甚至还出现了这样的条文,只要得到丈夫的允许,妻子与人通奸也并不令人感到有什么耻辱之处,从而也就不存在贞节,乃至**的观念。
这样,亚伯拉罕居然两次让自己的妻子撒拉,冒称是自己的同胞妹妹,去取悦于国王,以免除自己可能遭到的危险,也就显得自然而正常了。不过,这两次让妻子到国王的宫殿里去,情况是有所不同的,从中可以看出民族宗教对于信徒行为及尘世秩序的多重影响来:第一次让妻子进国王的宫殿是在亚伯拉罕与耶和华立约之前,是亚伯兰主动叫撒拉假装自己妹妹的;而第二次让妻子进国王的宫殿则是在亚伯拉罕与耶和华立约以后,是亚伯拉罕被迫允许撒拉假装自己的妹妹,从而表明耶和华的在场,将使整个事件的过程发生戏剧性的变化。
第一次撒拉到国王宫殿里面去,是在亚伯兰离开哈兰不久之后发生的。因为遇见饥荒,亚伯兰不得不暂居埃及,“将近埃及就对他妻子撒拉说:‘我知道你是容貌俊美的妇人,埃及人看见你必说这是他的妻子?他们就要杀我,却叫你存活。求你说你是我的妹子,使我因你得平安,我的命也因你存活。’及至亚伯兰到了埃及,埃及人看见那妇人极其美貌,就被带进法老的宫去。”果然不出亚伯兰所料,将妻子当做礼物送给法老,他不仅保全了性命,而且得到大量赏赐,真是一个工于心计并十分善于适应环境的男人。
不过,耶和华因此“降大灾与法老和他的全家。法老就召了亚伯兰来,说:‘你这向我作的是什么事呢?为什么没有告诉我她是你的妻子?为什么说她是你的妹子?以致于我把她取来要做我的妻子,现在你的妻子在这里,可以带她走罢。’于是法老吩咐人将亚伯兰和他的妻子,并他所有的都送走了。”即使法老有强娶民女之嫌,但也还算是正正当当地给了聘礼,并且多少是有点受骗上当的味道。因而耶和华的降灾,除了警示法老以外,更有可能是警告亚伯兰应该下不为例。
因此,撒拉第二次进入王宫,是在耶和华允诺亚伯拉罕将有一个撒拉为他生的儿子以撒之后,对于这个允诺,不仅亚伯拉罕当时不大相信,就是在撒拉知道以后,也是难以相信的。“撒拉的月经已断绝,撒拉心里暗笑,说:‘我既已衰败,我主已老迈,岂能有这喜事呢?’”此时,亚伯拉罕正寄居在基拉耳,“亚伯拉罕称他的妻撒拉为妹子,基拉耳王亚比米勒差人把撒拉取了去。但夜间,神来在梦中,对亚比米勒说:‘你是个死人哪!因为你取了那女人来,她原来是别人的妻子。’”由此可见,耶和华的立即出面干预,其实更是为了顾全自己的面子,因为亚伯拉罕与撒拉都是他亲自命名,并选作多国之父与多国之母的立约对象,最后,“耶和华为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的缘故,已经使亚比米勒家中的妇人不能生育”来以示惩罚。
其实,“亚比米勒却还没有亲近撒拉,他说:‘主啊!连有义的国你也要毁灭么?
那人岂不是自己对我说她是他的妹子么?就是女人也自己说他是她的哥哥。我作这事,是心正手洁的。’神在梦中对他说:‘我知道你作这事是心中正直,我也拦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所以我不容你沾着她。现在你把这人的妻子归还他,因为他是先知,他要为你祷告,使你存活;你若不归还他,你当知道,你和所有的人,都必要死!’”这样,耶和华不分青红皂白,不问是非曲直,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威就不断地进行恐吓。
与此同时,亚伯拉罕为了掩饰自己以及撒拉对于耶和华的怀疑,在面对亚比米勒的一连串质间的时候,不得不进行强辩:“我以为这地方的人总不惧怕神,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况且她也实在是我的妹子,她与我是同父异母,后来作了我的妻子。当神叫我离开父家飘流在外的时候,我对她说我们无论走到什么地方,她都要对人说我是她的哥哥,这就是她对我的恩典了。”对于死亡的恐惧压倒了一切,亚伯拉罕打着神的幌子来保护自己,并且用撒拉的名义来为自己的胆怯作掩护,失去了一个男性应该具有的尊严与人格。更为重要的是,他又以一个盲信者的面目来扮演着先知的角色,甚至于祷告神,以医治亚比米勒及其妻子女仆的不育症,使他们能够生儿育女。
相形之下,倒是亚比米勒更富人情味儿,他不仅赏赐给亚伯拉罕大量的财物,而且还慷慨地说:“看哪!我的地都在你面前,你可以随意居住。”他又对撒拉说:“我给你哥哥一千两银子,做为你在阖家人面前遮羞的,你就在众人面前没有不是了。”可以说,亚比米勒是一个正直的国王,他的国是一个有义的国,而他自己实际上则是一个具有较高文明发展水准国度中的有道之君;而亚伯拉罕与耶和华,显然是来自文明发展程度还不够高的民族之人与民族之神,只要看一看他们是怎样对待撒拉这个妻子的,就昭然若揭了。
在文明发展尚处于比较野蛮阶段的部族生活之中,是不存在血亲**的观念的,不仅同父异母的兄妹可以通婚,甚至亲生父女之间也可以生儿育女。亚伯拉罕的侄儿罗得,自从跟随着亚伯拉罕一起离开哈兰之后,就独自来到所多玛居住,后来在耶和华毁灭所多玛以后,罗得就带着两个女儿逃了出来,并且住在山上。于是便发生了类似于许多民族神话之中人类创造自身的故事,重演了一幕人类繁衍的喜剧。
他和两个女儿住在一个洞里,大女儿对小女儿说:“我们的父亲老了,地上又无人按着世上的常规,进到我们这里了,我们可以叫父亲喝酒,与他同寝,这样,我们好从他存留后裔。”于是那夜她们叫父亲喝酒,大女儿就进去和她父亲同寝;第二天,她们又叫父亲喝酒,小女儿起来与她父亲同寝。这样,罗得的两个女儿,都从她父亲怀了孕。
大女儿生了儿子,给他起名叫摩押,就是现今摩押人的始祖。小女也生了儿子,给他起名叫便亚米,就是现今亚扪人的始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