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在心,口难开
幸福的阳光始终没能拨开我的眼睛,但弥漫整间屋子的香味早已催醒了我的神经,因困倦给眼皮带来的沉睡感早已逝去,只留有一份惊喜,一份惊悸。
“哇,这香味会让人休克的”说着,也顾不上卫生不卫生,手指直接探向橙中带绿,绿中带黄的菜肴。上天真是待我不薄。
如果她永远在我身边那该多好啊。真想不到有一天她的离开,我会堕落成什么地步。美人,佳肴,男人的必需品,难道真的要失去吗?不!绝对不。若是上天把她从我身边带走,青灯古佛将伴我一生。
“好了,快去洗洗,马上吃饭!”听到他甜美的声音,我全身就来劲。冲到卫生间,20秒解决所有问题,服从老婆(我自诩的)的安排,乖乖的坐在那里。享受,绝对的享受,皇帝也不过如此嘛,饭来张口。
桌子上摆着简简单单的菜,炒豆角,炒茄子,西红柿炒鸡蛋,不会吧!me的最爱,呵呵,难道她也最爱——
“怎么一大早就吃这么正式的饭啊?起得很早累着了吧?”我嬉皮笑脸的,但依旧不乏关心的问到。
“这还早啊,太阳早晒到屁股了——”忽然见她支吾起来,这是怎么了?哦,也许是她认为自己说的话有点过了吧。我不时的夸着好吃,对饭菜进行着扫**。直到吃撑。
我这时才注意到,阳光是如此的灿烂。想必是已经将近正午了吧。呵呵,正好在饱吃一顿,然后在睡个午觉,这日子,真是神仙过的。
“猪,吃完了吧?”我知足的“恩”了一声。
这个女孩是我的天使,给我带来从未有过的快乐。我想我喜欢上她了,不!应该的爱上了吧!她在我眼前,我就喜欢她的一频一笑;不在的时候,就不止不住的想,想她的一举一动,想她在我眼前的每一个瞬间,唯有相思。20岁真是个多情的年龄。
真是一个美好的日子,拉开我蓬乱屋子的窗帘,一缕阳光射了进来,射在我的书桌上。哦!昨晚信手写了两句,不知为什么,看着,看着,心里却酸酸的。
——我的爱情那里去找,风卷起的白色衣角。
——最让我欣赏的是,迷茫时看到你的一双明眸。
我从没有向她说过,我爱她,甚至喜欢也没有,但我相信她可以感觉的到我的浓浓的爱意,我的一举一动都显得很细心。真是:爱你在心口难开。希望她可以懂得,可以明白。而我也需要时间,需要时间来积累勇气。
她总是穿着一件黑色的休闲装,在我的眼前突然的出现,发出黄鹂般清脆的声音,沁人心脾,舒服,爽心!
哎,鱼儿可以在水中自由嬉戏追逐,蝶也可以在花丛中轻盈的翻飞旋转,我呢?看着我心爱的人,望梅解渴。
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把她紧紧抱住,挽在我的怀里,让她一辈子永远和我不分离,享天伦,乐人生,但人生怎么可以都是一帆风顺的呢!我看惯了爱人的分离,最后形同陌路;我看惯了相隔两地,最后先后出轨;我看惯了表白的最后就是距离,永远的陌生,心有海一样的距离;我看惯了——所以至今,我依旧没有向她表白我的心意,我只是默默的做着我应该做的事,对她偶尔的关心一下,距离保持在亲密与疏远之间。每当想起我们之间还隔着一层纱,我就不是在享受了,那就是在承受,承受爱的负重。
“今天没事了吗?出去走走吧!看起来天气不错。”我走出屋子,看着坐在椅子上的她,征求她的意见,我真怕她拒绝,真的,拒绝那可不是好受的。
“好吧!——”说着她站了起来,整了整衣服,用那双黑眸盯着我。
我不自在的躲开她的凝视,率先走出门去,她也“悄悄”的跟着,象麻雀一样,雀跃着,弄得周围悄悄的,这就是她的性格,永远那么快乐,我的爱。
今天天气真的不错,天高云淡的,凉风徐徐,是适合散步的天气。
我们在林**上走着,说着,笑着——
快乐永远的那么短暂,阳光也是个瞬间,不知不觉的,月亮那娇人的脸庞映入我的眼帘,啊!我不能不宠的女神。
“我送你回家吧?”她默认了。我住在离她家不远的地方,那次她抢了我一把家门钥匙,说是玩是时候方便,所以她就可以只有出入我的房间,我也可以享受她的美味的每一餐。
“恩,走了”
“恩”
我牵者着月亮的手,把月光一饮而尽,醉倒在地
我受不了了,我要表白,虽然我看起来挺新潮的,但我真的很传统。我拿起笔,在那泛着淡淡纸香的纸上慎重的写着。
“猪,我爱你,——做我女朋友吧。”
也许我的一起并不符合你理想中的王子,但我爱你,我会珍惜你的。
———(呵呵,下面的就不用细说了,我想着已经足够了)
第二天我就把我的“心“给了她,她的目光有些异样,因为我从来没有怎么严肃过,因为我怕失去她。
再一次看到她,她依然笑着,在她做的菜的时候哼着歌,恩,今天又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
春梦了无痕
方才熙熙攘攘的尚京路此刻渐渐冷清下来,只有我还坐在路边的栏杆上,对着“恒基”写字楼银灰色的玻璃幕墙发呆。十八层里,有个28岁、温文尔雅的男子,他说五分钟就下来,让我稍等片刻。
母亲下午打电话过来,让我邀他回家吃晚饭。
“他们最近业务繁忙,不一定有时间过去。”倦于母亲对他的过份殷勤,我搪塞道。
“如果你这么没用,我也没必要操这份心了。”母亲生气地挂了电话。
从小到大,她很少和颜悦色的和我说话,在我违背她的意愿谈了一场失败恋爱之后,她更是变本加厉的对我严加管教。父亲常年在省外挂职公干,一年难得见几次面,家里大小的事务均由她一人作主,包括我现在的男友卓明,都是她从诸多学生里千挑百选为我指定的。
我不耐烦地看着表,已经超出了十多分钟,他的影子还没见。我如释重负的从栏杆上跃下来,伸手拦住一辆计程车。
光线暗曳、音乐狂乱的曼哈顿里,我斜倚着身子用手指撩拨琪娜乱糟糟的酒红色假发。
“今晚又是你领舞?”
琪娜正对着镜子涂口红,豹纹的紧身胸衣,超黑短裙,眼角贴着的几滴炫目泪钻,使她看起来分外妩媚,妖娆。
“吉吉晚上有事,我顶替她。”琪娜抿抿红艳的嘴唇,回头打量我身上的PORTS职业装,啧啧有声,“青瓷,来DISCO热舞也穿得如此正统,白领就是白领,跟平常人都不一样。”
我拽拽她长长的银耳坠,“少取笑我,本来打算直接回家的。你知道我妈喜欢我穿得象只粽子,露一点她都会指戳半天。”
“唉,都是同学,我就没有你的好命,这辈子只能趴在幼儿园做舞蹈老师,连正规文艺剧团都混不进去,晚上还要出来打工赚钱。”琪娜有些失神。当初我进证券公司时,她便四处活动调动工作的事宜,最终不了了之。
“我有什么好的,成天闷在不透气的房子里,面对一桌枯燥的数字和报表,我都快要心肌梗塞了。”我拍拍她的脸安慰她,“不如来你这里放松放松。”
“这个容易。”她三下五除二解开我的外衣,露出玫瑰红的仿丝衬衣。我一惊,“你做什么?”
“笨蛋,粽子怎么跳热舞啊。”她笑嘻嘻地拉我站在弥漫着烟雾、香水气息的舞池里,四周口哨声响起。
我笨拙地学着她扭动腰肢,脸上渐渐火烧,便搂住她大笑起来。“我学不来了,我的腿总在抽筋。”
她突然安静下来,眼睛亮亮的,“青瓷,卓明来了。”
“你骗我吧,我刚才好不容易甩掉他。”我笑着回头,怔了一下,卓明果然站在门口,微微皱着眉头,手里还拿着公文包。
我佯装没见地拉着她想继续跳舞,可腰部却僵硬起来。琪娜看着我们的神情,好奇地问,“你们怎么了,吵架了还是分手了?”
“我可盼着这一天呢,可是他太听我妈的话,我连吵架的理由都找不到。”我叹口气拉着她走了过去。
他冲琪娜点了点头,便转身饶有深意地看着我,“青瓷,我只是稍晚了一会,就追着你坐的计程车绕了大半个城市。怎么把手机也关了,不是说好去你家的吗?”
看着他彬彬有礼的举止,我不想再辩驳,只是扬手喝光桌上一小杯加满冰块的酒,捏捏琪娜的手算是道别,看得出她对卓明刚才无视自己的态度很失望。在我面前,她从不掩饰对他的好感。
回到空旷却没有一点人气的家,无形中的逼仄让我呼吸困难。母亲正在房里与父亲通电话,我扔下手袋,气鼓鼓地坐在沙发上斜睥这个梳着平头,有锐利眼神的男人。
“青瓷,我哪里不好,你这么拒绝我。”他坐下来握过我的手。我冷静地看着他上下滚动的喉节,一动不动。
良久,见我没有反应,他讪讪的把手拿开。
是的,卓明没什么不好,他是妈妈最得意的学生,在一家德国公司做机械设计师。所有人说我和卓明郎才女貌,是天造地设的璧人。可我从看他第一眼便知道,我的下半生不会跟这个人有丝毫关系。
他需要的女友应该和他有着相配的一切气息,妆容精致,举止典雅,喜欢穿范思哲或者PRADA,能够挽着他巧笑嫣然出入各种气氛高雅的场合。
可惜我不是,奢华的生活对我没有丝毫的吸引力,对于我,最简单的白色T恤牛仔裤才是回归本真。
一年多来,我们一起吃饭,喝咖啡,听音乐会,却始终保持0.5米的距离。当他对外宣称我为“女朋友”时,我对他的声音还是觉得陌生,更别说他的眼神,思想和脚步的声音。
“你妈总打电话问我你在忙什么,她还是很关心你的。”他点上烟,手里把玩着都彭,前些日子还见他在用ZIPPO,如今打火机都随着他而身价倍增。
“奇怪,关心女儿也要假借他人之手,再说,我的生活不都在她监控之下嘛,有什么可担心的。”我冲了杯咖啡自顾自地喝起来。
一个冰冷却不容拒绝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看你住在外面,心都野了,难得卓明处处替你瞒着。我是管不了你的。我和你爸,还有他父母商量过了,你俩的婚事不能再拖了,现在就着手准备吧,最迟不要拖过七月中旬。”
卓明紧忙站起来,恭恭敬敬叫了声林校长。母亲笑着拍拍他的肩,“你总是改不过口,我把女儿都预备托付给你了,你还这么见外。”
我慢慢的小口喝着咖啡,没有回头,也没有应声。这就是我的母亲,A大的校长,博士生导师,众人眼中的女强人,此刻,她满足地施展着自己的权利欲,逼我嫁给一个我不爱的男子。
或许自己的妥协是因为冉军,因为那个注定与我纠缠不清的男子,从上大学开始,五年里和我分分合合,反反复复,在他并不娴熟的爱情伎俩面前,我象个愚蠢的白痴只是凭着几乎失灵的知觉前行,不懂什么时候去爱,什么时候抽身离开。
直到后来,在风景如画的桂林,他用几记耳光和嘲弄的口气结束了我对他残剩下的几丝幻想。“象你沈青瓷这种招之则来,挥之即去的女子,我又怎会放在心上?”
带着满心的伤痕,我落荒而逃,甚至连还手打他的勇气都没有。我只是恨自己,五年来始终未曾清醒过。
后来我险些被母亲驱逐出门,只好违心接受了她安排的卓明。用她的话说他家世背景好,文化素养高,人又勤奋努力,再加上性格内敛温顺,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
卓明请我听音乐会,我能靠在椅背上睡着。去看电影,又为国产片和西片的格调问题与他发生争执。后来气不过冲向街边的大排档准备风卷残云吃上七碟八碗,他又拉住我,“不要随便吃街边的东西,既不卫生又伤大雅。我们不如去喝杯卡布奇诺?或者你饿的话还可以要份七成熟的生煎牛排……”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有种被羞辱的感觉。尽管我有气质高雅,出色能干的母亲,并不代表我就具备淑女典范。卓明比起冉军,有着太多的优越和从容,我实在说不出他有什么不好,但我更加怀念冉军,尽管他有负于我,至少我们曾经快乐过,他会牵着我的手去看露天电影,一起蹲在街边吃烤肉串,还会站在万人空巷的广场里跟着二流的歌手大喊大叫。
“你太幼稚,总是喜欢过贫贱人的生活。都是跟那个混子学坏了。”母亲对冉军从来都是深恶痛绝。“年轻时的荒唐你最好快点忘掉,你今年二十四了,怎么还学不会用脑子?”
“可我本来就不是什么淑女。”我对着半面墙的壁橱呆坐,里面都是卓明送给我的衣服,精致华美,最低档次也是米色锦缎的旗袍,雪纺纱的吊带长裙,还有亚麻的手工刺绣衫。守着一橱子的精致,我感到有点害怕,有些无奈。
制造一个天使去救他
他把床单向上拉,不像别的男人一样,一把扯下去。从我的脚趾开始,一点一点,慢慢地卷到大腿根。我得承认,雪白的床单搁在那里,异常好看。
许诺就是这样温暖的笑着,说嘉嘉你很美,嘴唇笑着就压了过来。我闭着眼睛,任他的舌尖轻巧地探过来,不是陶醉,是要把一滴泪偷偷憋回去。
我知道,许诺说的美,只是床单以上的部分,并不包括被他盖住的。
我永远无法用双腿环住他的腰,像猫一样**他。我偷看过许诺的日记,他说一辈子能有这样的一次,一个女人用这样的姿势**他也被他**,就知足了。我记得我把这一页日记复印下来,用小锥子狠狠地戳,戳得密密麻麻。许诺的这些字,何尝不是小锥子,把我的心戳得密密麻麻。
我恨他,恨他这篇日记,恨他的渴望。
可是,我依然需要他,需要他像现在这样爱我。
我箍紧他,用指甲狠狠掐他的背。我的下半身用不上力气,只好这样告诉他,我的欢愉,沸腾的欢愉。
我在呻吟之后慵懒地张开眼,希望像以往一样,绽开一抹笑容,再叫他宝贝。可是,我的笑意还没有打开,就枯萎了。因为我张开眼睛时许诺也正盯着我,脸上的表情却那样平静,眼神也没有丝毫波纹。
这让我沮丧。原来我只是一个人在**演了一场独角戏。这对女人来说,是比锥子更锐利的戳伤。
还没来得及发作,许诺就起身。浴室里传来哗哗的流水声,我的心也哗哗作响。片刻,许诺过来抱我,蓄满热水的浴缸正等着我。
泡一下会舒服许多。许诺还是那样,温文尔雅的笑容,温文尔雅的语调。这一次,我却没有看他,而是死死盯着我的两条腿。
是它们会舒服许多,不是我的身体。
我的左腿,先天性肌肉萎缩。从小,我就穿长至脚踝的裙子,慢慢走路。不知情的人,都以为我很淑女,其实是,只有这样,才能掩盖我的缺陷。
许诺就是这样被蒙蔽了。他说,嘉嘉,现在像你这样的女孩太少了,连走路都这样斯文。我只是笑,并不做答。我很爱他,不想失去他,只好选择隐瞒。我想,当我爱我像我爱他一样深刻的时候,他会不计较我的缺陷。
恋爱的时候,我只让许诺吻我的唇,我告诉许诺,我的处子之身,只能留给新婚之夜。他想要,就娶我。许诺像挖到宝贝一样把我抱得紧紧的。我趴在他怀里,贪婪地吮着他身上的男人力量,在心底小声说,对不起,我确实是处子,但并不是守身如玉,而是,我的腿,把那些男人都吓跑了。
许诺在新婚夜骇然的表情证明了这一点。当我身上的浴巾缓缓落地的时候,许诺跌坐在地上,“嘉嘉,你——”我的新婚之夜成了解释之夜。我盖着被子,蜷缩在**,诉说得很忧伤,许诺坐在床头,一言不发,狠命吸烟。一直到天亮,他才说了一句话,无论如何,你不该骗我。
我骗你是因为我爱你,我想嫁给你。但很显然,许诺并不认同我这种说辞。
爱情这局棋里,谁爱得深,谁就要先转身,委曲求全。不得已,我拿出事先写好的协议书,只要许诺不离婚,我负责他日后的一切开销。许诺拿着协议书呆愣了许久,最终还是签了字。
我就知道他会同意的。我们恋爱的这段日子,他已经习惯了有物质做底托的生活。我相信过惯了奢侈生活的人,很少有人愿意再回头。这和人性无关,而是习惯。人的习惯,比人性更难改变。
许诺应该是爱我的,虽然他也爱钱,爱优越的生活。除了我的一条腿不具备观赏性,我一样可以满足他的欲望,甚至更好地满足,无论身体还是物质。
新婚的第二天,许诺就买了那条白床单,纯洁美好,盖住了我面目可憎的那条腿。我们都选择了遗忘,白床单以下的秘密,好像不曾存在过。
如果不是欢愉之后,我很快地张开眼睛,我还无法发现,许诺的心里,早已有了秘密。不知何时开始,他只是在取悦我,并不是爱我。
点点大学毕业了,要来我这里工作,她说嘉嘉姐,我要照顾你,那是我攒了十年的心愿。点点是个孤儿,十年前我在一群等待救助的孩子中选中了她,因为她的身世,也因为她的眼睛。照片上的点点,眼睛细长,才十二岁,流露的风韵已经将我深深吸引,我想看她长大的样子。
点点住进来的第一句话是对许诺说的,以后嘉嘉姐由我来照顾,不用姐夫操心了。许诺有些惊讶,但也没说什么。我在心底直呼解脱了,因为我也不想让许诺再面对我残疾的腿,我怕他由心理障碍变成生理障碍。
点点第一次看见我腿的时候,表情一点都没变。我说,点点,你不怕么?怕什么呀?她笑得那样甜,嘉嘉姐的身体在我眼里都是美的。我知道她是对我心存感恩,才不会在乎我任何的残缺。可是,为什么,许诺从没说过这样的话。
因为点点的到来,我开始很少顾家,我知道她会把家里的一切弄得井井有条,那对她来说,是责任和使命。我想许诺也是乐见其成的,因为他的饮食起居也由点点照顾,不需要在照顾我的同时还要自己照顾自己。
男人是需要被照顾的,像女人需要被呵护一样。许诺的精神越来越好,开始在**和我开玩笑,以往,他都是不曾开口的。床对我们来说,只是**的工具。
我把这一切,都归为点点的功劳。开始心安理得,毫不戒备地让点点操持全部家务。
因为一心扑在事业上,公司的业务越做越大,开始开拓欧洲市场。我出去考察的时候,他们一起去机场送我,许诺笑着打趣,家里的事不用你操心,我主外,她主内。他用手指着点点的时候,点点不好意思地垂下头。我还笑着拍点点的肩膀,你姐夫最近就是口无遮拦,你不用搭理他。
在欧洲的半个月,许诺和点点都没有和我联系,我想,他们是不忍心打扰我,这也说明,家里一切安好。买了礼物,也是想给他们一个惊喜。我一个人,不声不响地走进家门。
那天阳光很好,卧室里雪白的纱帘垂着,有风吹过,雕花的下摆旋转着,像美丽的梦。我就是在梦中,看见了在**缠绵的许诺和点点。那条曾经无数次盖在我腿上的白床单被扔到了地上,堆在那里,那样刺眼。
点点的两条腿环着许诺的腰,两条手臂水蛇一样钩着许诺的脖子。他们吻得那样热烈,站在门口,我甚至清晰地听见许诺的喘息声。如果**的两个人不是我的老公不是我的妹妹,我会觉得这一切很唯美,只有电影里才有的漂亮镜头。点点雪白的小腿那样漂亮,我却觉得它们直挺挺地分开,劈头朝我砸来。
我以为点点会自己离开,只要她离开,我可以当一切都没发生过。因为我知道,许诺在经济上依赖我,而且,我们有协议在先,他也许会和点点上床,但我相信他不会为了点点和我离婚。
我爱许诺,也爱点点,我可以原谅他们的背叛。前提是,点点必须离开。
点点真的离开了,不过她说,嘉嘉姐,我没觉得对不起你,这十年你为我花的钱我会慢慢还给你,但是,许诺不是交易,我也爱他,我要和他在一起。
她走得那样洒脱,我的心却空了。如果一个人对另一个陌生人,付出十年的爱,十年的金钱,这些,是用金钱可以偿还的么?
我还没有平复情绪,来不及和许诺详谈,他也不见了。我找遍了沈城他常去的场所,问遍了他的朋友,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而他的手机,在他离开的第二天,就已停机。
日子流水一样漫过,我守着偌大的房子,日日盼许诺回家。虽然,许诺走时一并带走了协议书,我的心底早有不祥之感,但是只要许诺不曾开口,我依然相信,他会遵守那份协议,他依然是我的。
有朋友说,在郊外看到了许诺和点点,两个人手挽手,很幸福的样子。我不肯信,我坚信许诺会回来,等他发现,他是需要我的,我是他美好物质的供给。
我等来了许诺的亲笔,不过不是我要等的。大大的信封里面是撕碎的协议书,还有一张签好字的离婚协议。他说,嘉嘉,点点是上苍派来拯救我的天使,遇到她,我才发现,我是可以离开我们那种畸形的生活。而你,嘉嘉,你依然是美丽的,因为你制造了点点这个天使。
许诺就这样离开了我的生活,除了一条满是秘密的白床单,什么都不曾留下。这条白床单,如今遮盖的却不是我残疾的腿,而是我千疮百孔的心。
他说他遇到她,是上帝安排她来解救他的。
我拖着自己残破不全的一条腿,站在空旷的楼顶,飞鸟经过,云朵经过,而爱情,再不会经过
借火
江采月推翻了桌子,一声巨响,手机、手表、眼镜、水杯、烟灰缸、打火机散落成一地零件。她本来想置我于死地,置我不死,只好找些羔羊。这些什物顷刻成了堆破铜烂铁。发火的人忘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我想没人像我,只会摔永远摔不烂的毛巾,最过火的一次我摔坏了一只廉价的垃圾桶。
手机在二次反弹后,它剥掉外衣,复杂的电路像个复杂的女人。这个女人短路了。一声巨响,共振了这个女人的声带,她躲在墙角哭泣。接下去,她会收拾衣物,推门而去,丢下一句恶狠的话,“这个家我是待不下去了!”掷地有声。她第一件要放入袋子的是我们的结婚照,因为它太抢眼,像只露着脑袋的笨鸟。
江采月冲向笨鸟之时,顺手抓起一把纸巾捂住口鼻。她的泪腺是如此发达,以致让我想到大禹治水事件。我例行公事为一地轻生者善后,倒入垃圾桶,草草埋葬。
她收拾东西的速度很快,像要离开凶案现场的杀人犯。杀人犯每次都留下凶器—结婚戒,万一这个人不死,看到凶器,也会被吓死。她扒下戒指的动作很娴熟,应属条件反射。戒指碰撞桌子的玻璃材质,发出连绵、清脆的声响。一会,空间又死寂了。死寂得听见一只蚊子对她老公说,“好戏开锣了,孩子他爸!”孩子他爸睡在台灯下日光浴,听到这个有趣的消息,挺起大肚子,瞪大了眼睛。这个笑话好冷?!当好日子变成受难日后,大概我的想法也只能这么低级。
女主角该说话了,要不看官会闷死。“希望你好好考虑我们的路,我这次是认真的”。她说这话花费了相当大的勇气。因为大禹治水事件重现了。她徐徐走到门口,回头望我,脸上写着“坦白从宽”。但我不想多说,像个八路般缄默。敌我关系总是升华、冷却循环着。“外面很晚、很黑、很乱、很冷,还是我走吧”,我想用感动换点宽容,但她像个特务般缄默。显然,短路的女人不吃这套。
我穿上外套,故意放慢速度,希望她勒住这匹驮着我在悬崖狂奔的马。可这个怕黑、怕乱、怕冷的短路女人,怂恿了这匹马。这匹马也短路了,它开始冒烟。别无选择,我带上烟、打火机还有重要的钱包,它是今晚我区别于露宿街头的流浪汉的保证。推开门,我很后悔刚才的倒霉决定,外面真很冷。关上门,耳朵贴在门上窃听,她打开电视,节目是昨夜一起看的肥皂剧。过一会,她会躺在沙发上睡着,口水会浸湿抱枕。我安心离开。
我来到楼下,天飘起小雨,小得近似于零。这场近似于零的雨让我回头看了看我的家,家的火热随着脚步逐渐冰冷,冷得近似于零,小于零。迎面如狼似虎的冷风,夹杂着城市特有的冷漠,开始雪上加霜的堆砌。我把手放入不会说话的口袋,触碰到事故的罪魁祸首,一张照片。
照片上有个清秀的姑娘,她叫卢烟照,算是我的初恋情人。江采月在书柜发现它时,我从没跟她提过此事。我不知道她在意,后来知道了,可又好像晚了。本来只是星星之火,后来得知有梦中情人一说,顿时雷霆大怒,成了一只爆炸的油桶。无法抑止火势,我只好离开现场,火失去了可燃物,不久便会停。
我把照片丢进路旁的垃圾箱,从它漆黑的洞进入了时光隧道。那年,很久了,久得不知道是哪一年。我和我的新同桌秦望川正在闲谈,他的自我介绍很传统,姓名、年龄、住址、家庭成员、爱好……末了是一句多多关照。校园外的蓝天很蓝,飞来了一只舞姿翩翩的蝴蝶。卢烟照坐在我们前面,本来打得火热的我们,顿时为她的美丽倾倒。卢照烟背对着我,一袭无暇白衣,黑色的发丝驻留着一只蝴蝶发卡,我的眼前罩了一层朦胧薄雾,还有一位凌波而来的仙子。这幅画面在我心里有个烙印,那刻起,我应该便爱上了这位姑娘。她和秦望川的成绩都很好,我感觉自己如同蝴蝶与百花丛中的一片孤叶。才子佳人很自然便相爱了,孤叶只好凋零。孤叶一直深藏对蝴蝶的爱慕,自惭形秽,默默祝福他们。直至毕业、工作、娶妻、面对一只垃圾箱发呆。
垃圾箱后突然窜出一只野猫,它嗷了一声,用绿色的眼睛打量着我。我伸手从垃圾箱里捡起照片时,一位大婶路过,一脸同情,她以为我是拾荒者。我还以一笑,这夜开始诡异。
夜未央,我漫无目的漂浮在大千世界,被人潮挤入一间蓝调酒吧。蓝色的聚光灯照在沧桑的吉它手身上,他喝多了,连续把音打在品上,发出弹棉花的声音。身着短裙的性感女郎穿梭于黑暗与光明之间,推销卖不动的酒水。她的双腿在发抖,冷风像利刃般在她**游走。为了某个理由,人们不得不放弃一切,为了放弃一切,又衍生出诸多理由。
我想找个静处理一理错乱纠结的思绪,却被灯红酒绿打了个死结。狂欢的人群并不能令室温升高,这里的人似乎都没有体温。冰冷的我却没有选择光明,反而步向黑暗的角落,仿佛那里很安全,抑或我怕被纠缠的影子袭扰?
角落的吧台趴着个人,不确定是个人,他消瘦得像具骷髅。他把脸埋在双臂的漆黑中,眼角噙着泪花。我似乎认识他,我绝不会认识他,一具骷髅。我想他遇上了麻烦,或许像我这般刚离开温暖的家。我要了瓶烈性酒,喝了一口,有三分醉意。体温依旧冰冻得像在等待休克。骷髅人有点颤抖,他在梦中或许有个火炉,或者是个火坑。我想抽口烟,发现打火机坏掉了,又不得不联想起它在空中的抛物线。这夜,唯一能让我感觉温暖的打火机,冻僵了。
我冒着被生吞的危险,拍了拍骷髅人的肩膀,“兄弟,借个火”。他打了个嗝,在上衣口袋摸索了一阵,手似乎不听使唤。他把打火机递给我,漆黑中我看见他眼角的反光。
有火的地方应该就没有冷却。我给他倒了杯酒,他喝了一口,打了个嗝,“今天我结婚了!”他可能太久没说话,有点哽咽。
“恭喜你!”
“恭喜个屁,老婆死了!”
“啊?!”我一阵晕眩。
他把杯里的酒灌入嘴里,冰冷冷的说:“她得了绝症,六年了……我在病床前守了她六年……呃……她得了绝症你知道么?”他开始语无伦次。
“嗯……嗯”
“嗯个屁……呃……”,他扭开头呕吐起来,吐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当然,不可能是六年,“给我点酒,……呃……”。
我又给他倒了杯酒,他仰着头一股脑喝光。他想自杀?我发誓不再给他倒。
他吐了口唾沫,发狂地嚷,“可他不爱我,她爱了个混蛋,至死她都忘不了那混蛋。可她又不敢告诉那混蛋,因为她有病,要挂了!哈哈,怕那混蛋伤心,还要我保密。哈,就不怕我伤心,我铁打的么?你个混蛋!”
人群投来异样目光,像在看大猩猩。他摇摇头,又静了会,有点呆,我听见他脸上泪如泉涌。他没再要酒,他不需要酒,悲愤似乎已令他崩溃。他低声说。
“在学校,她就爱上那混蛋,躺在病床她还念念不忘那混蛋,要死了还想着那混蛋。今天她要走了,说有个愿望想当新娘子,穿上婚纱挺漂亮的!呵呵,她在病**转啊转就走了。捱了六年,走了。到了天堂她应该还想着那混蛋。”他硬挺着,却泣不成声。我突然很想揍那混蛋一顿,又觉得有些鲁莽,世事便是这般无奈。一道光束冲破黑暗,拐入角落,我看见骷髅人的脸,熟悉的脸,他正端详着我,我翻箱倒柜思索关于他的一切,他给了我一拳,“你个混蛋!”
“秦望川?”我摔在地上,却没有一丁点的疼。他冲上来补了几脚,我毫无知觉,脑海闪烁着乱糟糟的片断,蝴蝶披着白色的婚纱,落在白色的病床,白色的墙壁,白色的人。
秦望川拎起酒瓶,对准我的脑袋,酒瓶划破冷空气迎面而来,我闭上眼睛,像个临刑犯在祈祷。我希望他把我砸死,酒瓶却停在我眼前。
秦望川转身而去,拎着酒瓶。我睁大双眼看着他踉踉跄跄模糊于人潮之中。
我躺在湿漉漉的地面,动弹不得。许久,围观的人群才渐渐消退。我又要了瓶酒,这次却怎么喝都喝不醉。秦望川的打火机还躺在台上,它有它的主人的落寞。我点了烟,思索着这是一场误打误撞,还是宿命。我只想借点火,却惹火烧身。我从胸口掏出照片,蝴蝶又翩翩起舞。秦望川想借点火,却灯蛾扑火。我不知道她要向我借火,我没有火,只有一堆灰烬。伸手去拿烟,不觉已烧完,唯有烟灰,或者可以证明它曾经燃烧过。我逃出这个伤心地,迎面排江倒海的冷风,天开始放亮,脚步机械性迈向家的方向。
打开家门,江采月躺在沙发,口水浸湿了抱枕。我抱着她进房间,她迷糊着说,“喝酒了?”
“喝了一点。”
她突然傻笑起来,“你冷得像块冰。”
“我可以向你取暖么?”
“呵呵……”
我继续点了烟,继续着借火、点火、燃烧成灰烬的生命旅程。有时我异常冰冷,因为我也会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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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糖等一下出去玩么?”嘿嘿。不用说也知道这是我的阳光BF,其实我的名字是叫凌蓝的。糖糖是因为我爱吃棒棒糖。所以BF就帮我取了小名叫糖糖了。
“恩......恩......。”我是故意的。想看看他什么反映。
“糖糖别玩了,你都玩了快半年了,去咯。”唉。不愧是我的BF就是这么了解我。
当他转身离去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叫住了他:“建楠,我们几个人去啊?”因为他每次都找了一大群朋友一起去。所以我真滴很想知道。
“恩......恩......。”我们很真的超级象情侣的啊。连说话都一样。“你说吧。想要多几个去也行。我们自己去也行。”晕!每次都要我拿主意。
“随便啦。”最讨厌他米主见了。
到了晚上,还不是一大群的跑出来。早料到了。“嘿,今天又要去哪玩啊?”这当然是我的死党潞裴喽。“去你家咯。”我故意说滴。“不行我家又乱又脏。”这下有人要跟他作对了。当然不是我的BF,而是她的冤家。瑞待。“切,我看只有糖糖想去你家吧,其他人可能都米人想去类。”两个人一吵不知道要吵到什么时候了,其他人都一对一对的走开了。(当然都各自跑去约会喽)只剩下他们两个在斗嘴了。而建楠选择了一个比较靠近海的地方。那是因为我喜欢海。
“你干什么每次都带那么多人啊?”
“呵。人多热闹点么。尤其是潞裴和瑞待。”他是一个爱热闹的人。
“建楠。明天就是我的生日了,你打算送我什么啊?”当然都,我知道他一定会送我滴。但我总喜欢问问他。
“那你喜欢什么类?”晕。跟我交了半年还不知道我喜欢什么哦?气死我了。
“我喜欢很多很多东西。但我最喜欢的是......嘿。你这猜吧。”如果猜不到我准揍你的
“东西一定会送。至于是什么就暂时保密吧。”最喜欢他的神秘感了。因为他总会给我异想不到的惊喜。
我们两个背靠着背“你看,今天的星星多亮啊。现在都很少看见啊。我折了一瓶星星你要么?”最后一句支支吾吾的。因为我怕男生不喜欢星星。
“当然要啊。只要是糖糖送我的东西我都要。何况是你自己折的。你折了多久了。”其实我也忘了自己折了多久了。
“忘了。”
......我很还聊了很多事。
“现在很晚了,我要回家了。不然爸爸又不知道要说什么了。下次在聊吧。”
“不要,在陪我一会吧。”我的眼皮突然在跳。有不好的预感。
“明天在见啊。都快11点了。”他的眼睛好奇怪哦。那是泪光么?不。应该不是吧。天太黑了。我看不清楚。他为什么好哭呢?
“等11点在走吧。”别弄的像生离死别似的。
我陪他一直坐着。但我自己的泪已经落下来了。可能他知道我明天就要和他分手吧。但分手并不是我本意。而是哥哥说小小年纪谈什么恋爱啊。如果不分就要告诉爸妈。所以破不得以要分的。他知道一定是哥哥告诉他的。死哥哥。烂哥哥。你自己说要让我自己告诉他的。为什么要做的那么绝。
如果在不走我一定会放声大哭的。我必须要离开。不想让他看见我哭。所以我悄悄的要离开。他却拉住了我的手。他啜泣的说;“在陪我几分钟吧。”等他说完这句话时。我刚要坐下来但哥哥突然来了,“不行。凌蓝现在。马上。立刻就要回家了。”
“哥。你怎么在这啊?你不是说明天吗?”为什么,为什么。我只是想多点空间,为什么你就是不能给我呢?
“不用多说。跟我回家。”哥那严肃而且凶煞的眼生真的很可怕。但我现在还不想回家,我想在陪他一会儿。但还是被哥哥拉回到了家。回到家我就放声大哭了,因为爸爸妈妈还米回家。
但日子还是一天天的过去。可他像消失在世界里没有出现。但在我心里一只有着他的影子。抹杀不掉
他已经不在我的视眼半年了。
有一天。我在学校门口看见他。“建楠。”他竟然没反映。是不是过了半年,他已经忘了我了。突然后面一个可爱的女生走了出来。牵着建楠的手。好是男女朋友似的。我站上前。张开双手拦住了他们“建楠。这半年你去哪了?”不是把,他真的忘记我可,“小姐。你在叫我啊?”“小姐”重大打击。
“恩,你不记得我了吗?建楠。”因为我的焦急形成了声音怪怪的。
“我不叫建楠。我叫建琪。”建琪????建楠家好象米有双胞胎啊?不。他一定是不想认我才改名字的。你看。,他连声音都跟建楠一模一样。
旁边那个的娇滴滴可爱女生好象在吃醋了。他拉了拉建楠(我还不确定他是建楠还是建琪。所以先叫他建楠)的手说:“快走吧。我们快要迟到了。”他们两就这样走了。
我想知道他们在哪个中学读的。就没进学校。偷偷的跟他们后面了。原来他们在樱树中学啊。“我要回去叫人查查。”我自言自语的说。就很快的奔向学校了
晕,都上半节课了。我还真会跑啊。“报告”我像一只小小的蚊子在叫。
“滚出去外面站着。”到外面更爽。哼!!
叫瑞待帮我查查。反正他整天游手好闲沉迷网吧。天天都不来上课的。
“喂。”哇靠虾米鬼声音啊
“你是?”不要让我碰到你。不然我就宰了你。
“你姐。声音关小点。”他在听DJ的歌。而且快要把那幢楼房震倒了。
他渐渐的把声音关小了。“糖糖什么事啊?”
“我想叫你帮我调查一个人。他叫陈建琪。在樱树读的。查不到你死定了。知道吗?”
“啊?你不会暗恋他吧。”就知道这小子会乱想。
“不是拉。反正你帮我查了你就知道。我挂了。”刚挂了。就下课了。四眼鸡走了出来。“凌蓝跟我到办公室来。”唉。难逃出他的嘴啊。
“......”哇。废话终于讲完了。
什么。我还以为说完了,米想到.....“老师我肚子疼。”溜了。
没心情在这里听上课了。我先闪了,我来找瑞待
“瑞待找到了米有啊?”
“我只找到一张图片。”
“是不是跟建楠很像啊?”
“什么跟什么啊?那本来就是建楠了,这是我听他们学校人说的。他是故意转到那个学校的。而且故意叫老师同学叫他陈建琪的。”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们已经不在同一个世界了。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两个人再也不会有什么关系。他改名是为了避开我。他的意思是告诉我。我们是两对平行线永远都不会有焦点的。所以我们要学会放弃。试着面对自己的生活
她说你别送了,让我自己回去,不然再与你多走一步,我就真的要舍不得你离开了。
放开她的手,看她小小的身影消失在街口,眼眶潮湿,他怕自己也许会永远地失去她。
一枚铜币
“广场一枚铜币,悲伤得很隐秘,它在许愿池里静静叹息,太多的我爱你,让它喘不过气,已经,失去意义……”在听到杰伦之前,没有人可以让羽希相信铜币原来可以承担爱情;在遇见枫之前,羽希并不知道她的爱情竟会被一枚看似不起眼的铜币左右,但现在,一切都变了,羽希终于相信,铜币不仅能左右爱情,还牵动着两个人的命运。
知
雨后的校园,一切都显得那么静谧安详,像是得到了雨水的净洁,还残留在花上的小水滴一滴滴流淌下来……
即使就这样散步着,羽希也感到很惬意,这座校园是如此的美丽,让人无不沉醉其中,杜鹃的花香不时飘来,羽希用力闻了闻,或许自己能继续待在这里的时间不多了,大四开始就是要去实习了吧……
羽希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又来到了那个熟悉的地方。这片不知名的小小花园,是她最爱去的,常常在这里,羽希用一本书和一杯清茶就能消磨掉一个无聊的午后,看累了,可以躺在草地上,看着蓝蓝的天,白白的云……
“这里的一切真的很美,不是吗?”
“怎么知道我在这的?”羽希对枫的突然出现一点也不惊讶,他总是这样,在人最意想不到时出现,给你惊喜。
“除了这,我实在想不出你还能去哪,如果我连这点都不知道,我又怎么会是这世上最了解你的人呢?知道吗?我想永远住在你心里最深处……”
“不需要言语,不需要理由,你是我的唯一,拜托,这年头谁还用这种词,又肉麻又没有新意……”羽希虽然这么说,心里却涌起一阵暖意。
“可就是这样,还是把你骗到了啊……”
逢
球划出一道美妙的弧线准确地落入了篮框,已经24分了,枫再一次抢走了所有人的风头,他运球,上篮,抢断,所有的焦点都集中在他身上……
比赛结果,不出意料,枫所在的系又以大比分战胜了枫对手。枫不顾场边女生投来的爱慕的目光,径直离开了球场,他需要安静一下,他讨厌这人世的吵杂。
枫来到了个花园,只有在这里,枫才能静下心来,枫第一次来学校时,因为迷路偶然闯入了这里,从此便常来这里,他实在很喜欢这里的幽静。
学校很大,有一千多亩,但其实也很小,因为,两个陌路人相遇的地点只需要一寸甚至更小。
今天,这个并不大的花园终于成为了两个人相遇的地方,在此之前,每次他们都只是擦肩而过。枫远远地便看到正在专心读书的羽希,她穿着洁白的连衣裙,也这是从这一刻起,枫坚信所有的天使都应该是穿着白色的衣服来到人间。
“你好,你也很喜欢这里吗?”枫大方地伸出了手。
“是啊,我很少见有人上这来,你是第一个……”
“是吗?我很荣幸。”
爱
“我们认识这么久了,我可不可以从朋友晋升一级?”枫笑道。
羽希也笑了,不过并没有回答。
“早知道你会这样,我只好让上天来替你回答了,”枫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枚五角铜币,铜币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这样,我扔一次铜币,如果是图案,我晋级成功,是人头的话……”
铜币被扔上了天。
“图案!”几乎同时,羽希叫了起来。
枫微微一笑,将硬币合在手里,“这样看来,是人头还是图案已经没有意义了。”
或许吧,即使真的是人头,我也不会拒绝你的,羽希想。
别
“在想什么呢?”
“没什么,”枫收起回忆,“走,我请你去吃冰淇淋。”
“我要吃哈根达斯。”
“别闹了,你当我是比尔啊,我可没钱啊……”
“小气!”
阳光打在玻璃杯上映射出靓丽的光芒,羽希调皮地拨弄着勺子。
枫看羽希的眼神忽然变得有些迷离,伤感,但只顾埋头于冰淇淋的羽希对此并不知晓。
“冰淇淋很好吃,人生也是一样,处处都有美丽,其实并不用在意是谁给你的冰淇淋,记住当时的快乐就好了,已经三年了,我就这样陪了你三年,或许以后……反正多年后,你我应该都不会记得当时吃冰淇淋的情景,嘴角留有的只有冰淇淋。”
“什么意思?”羽希抬起头,“我怎么觉得今天你有点怪?”
“你忘了我吧。”
羽希手中的勺子怦然落地,眼中那个英俊而熟悉的枫开始变得模糊,陌生。
“其实早该和你说,我要去美国,签证办下来了,如果一切顺利,下个礼拜就要走……”枫故作轻松地说,他用力抽了抽鼻子,他不想这个时候还哭哭啼啼,其实他的心中早已乱作一团。
“时间能消耗一切,不必自欺欺人地说我等你,我们已经长大。”枫一咬牙,“以后,我们,不要见面了……”
枫还在说着什么,羽希再也听不下去,她几乎是逃出了冰店。
枫没有去追,如果我追出去,是对她更大的伤害……
离
“你还是来了,原来,我们都是不守诺言的人……”羽希说。
枫笑了,笑得很苦,“这就算是最后一面吧,明天机场你别来了,要是你来了,我怕我会控制不住自己。”
“知道,我们走走吧。”
“嗯,好吧。”
“还记得吗?那天的午后,天空是那么蓝,太阳如此耀眼,你拿出铜币,说要晋级。”
是啊,那天的事,或许枫一辈子都不能忘怀,还是那熟悉的一花一草,只不过和那时相比,早已物是人非。
但枫没有回答,他只是继续笑,他不知道除了笑,还能用什么来伪装自己。他深吸了一口气,“羽希,我……”
“不要再说了,我会去美国找你的,等着哦,一定要!”
“我会,会的……”
不知何时,又一枚铜币被扔上了天,枫有些惊讶地看着羽希。
“就让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五角钱决定我们的爱情吧,既然它让我们的爱情开始,那它一定不会让我们的故事结束的,如果是人头,你就留下来,这是我最后的请求,答应我,好吗?”
过了许久,枫才艰难地开了口:“我答应你。”
铜币在空中转了一圈又一圈,最后还是落入了羽希的手中。
谁都没有去看那枚硬币,各自转身离开,“如果我遇见你是一场悲剧,我想我这辈子注定一个人哭。”羽希躲在暗处,看着终于消失在天边的飞机,早已泣不成声。
有个秘密或许只能永远藏在他们心中了,一枚五角铜币一定有正反面,但如果没有第三面,没有那面会有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