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总的一些杂感
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妙龄女子站在楼顶欲跳楼。楼下树底,一老者摆了一局残棋对楼顶的女子喊到:“赶时间吗?不赶时间就下来,杀一局。”
我并不知道这局残棋的意义?是否女子需要下完这盘棋?也许从楼顶走下来,再走上去的时间,就明白了应该活着走下去。
昨天看到了这样一句话:“很多时候我想像自己仍在母亲肚子里的模样,想把自己倦缩起来,躲进那个不会有伤害与疼痛的柔软空间里。”
我不知作者经历了什么样的事情才会写下这样的字句,让人揪心的疼痛。也许受伤的孩子,想到的大多是母亲。因为她曾经忍着巨大的疼痛带来了你。
多少次目睹这样的镜头:光着膀子,一身泥土的农民工,坐在砖头堆上,端着那只有菜叶,没有油水的菜,低头咽着米饭粒。
我不知道他们额头究竟流了多少汗水,但我知道每个人回家后,衣服上除了泥土外还会结一层白色的盐碱。因为那群人里面就有我的父亲。
也许文字只能写成这样:故事,文字,镜头……
故事的背后会发生什么?谁也不知道!写文字的那个作者的生活,也并没有人替他去经历过。至于那些镜头,一些人看得太多,也就无所谓了。
无论故事,文字,镜头,……只不过是生活的一部分缩影罢了。
生活还是一天天的继续,今天你笑他哭,或许明天你哭他笑,但大多数人还是沉默着,忘记了哭和笑。
100步的爱情
我和你背对背开始往前走,我们说好当我们走到第一百步的时候,再回头,如果还能看到对方,我们就忘掉以前所有的不快乐,重新开始!如果看不到彼此,就一直走下去,永远不要回头!
当我走出第一步,有一种叫悲哀的东西漫过心底;我们的爱情路只剩下九十九步,我们怎么走到了今天这一步?曾几何时,我们一起在雨中漫步,衣服湿了也不觉得冷,曾几何时,我们在雪天里呼着热气吃冰淇凌,当人们投来惊异的目光中,我们竟哈哈大笑。
我已走过二十步,你呢?我好想回头看看你,看看你是不是一样和我步履维艰!你还记得我吗?你教我学电脑的时候,跟我说过,编程时会遇上一种情况叫"死循环",进去了,就出不来,你说你对我的爱就是死循环,当时我很感动。
我走完五十步时,有个卖烤红薯的老头,问我要不要红薯。我摇了摇头,他就推着车子走了。为何他不再多和我讲几句话?那样我便可以停留一会儿,不要再走下去。
八十步已然在我身后,你是否也在想我们前段不愉快的日子?我们为一点点小事天天争吵,不知为什么,我总是对着你哭,你便心乱如麻,烦躁不安。然后,我们都无端地说出一些互相伤害的话。终于有一天你对我说:"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不然都会被折磨死,分开吧!"
九十九步了。我艰难地抬起沉重的脚,迟迟不愿放下,我怕放下脚时,回头再也看不见你;我怕放下脚时,回头将永远失去你;我怕放下脚时,我从此再没有幸福可言;我怕……脚终于落下了,泪也顺颊而下,我不想回头,也不愿回头,我控制不住自己,蹲下身痛哭起来。突然,一双宽大的手抱住了我的双肩,我回过头,看到了你,看到了你充满了深深自责和浓浓爱意的双眼。
我扑进你的怀里,哭着说:"我不要再往下走了 你把我紧紧抱住,轻轻抚摸我的长发。"永远不会再让你一个人走。其实,我一直走在你的身后,一直在等你回头。"
饿狼往事
那时正是少年,我们村南一直到松花江边上,是一大片草甸,南北有近十公里,东西则望不到边际。甸中沼泽密布杂草茂盛,各种野生动物活动于其间,而最令我们难忘和恐惧的,就是狼了。
第一次遇见狼,是和老叔在甸子上过夜。正是秋天,我们在那里打草,晚了就住在小窝棚里。那夜月华如练,躺在窝棚里的干草上,心就开始一阵阵地不安。无边无际的蛙声充盈于耳间,忽然就在某个瞬间,蛙声顿止。我和老叔一下子紧张起来,随手抄起打草用的钐刀,摸出窝棚。就在不远处的一个草堆上,一匹狼蹲踞其上,仰头向天上的满月长嗥!我不觉两股战战,手中的钐刀也颤抖不已,刀刃上的寒光随着闪烁不定。终于,那狼垂下头,跃下草堆,意趣萧索地窜进草丛,不见了踪影,竟是连看都没看我们一眼。这时,蛙声才又起起落落地响起来。
老婶的父亲,曾在草甸上与狼有过近距离的接触。那也是在秋天,他牵着两匹马在凌晨去甸子上,车在前一天已经留在打草处,想趁早晨凉快把草拉回来。刚刚走进甸子的纵深,那两匹马忽然就发起狂来,挣脱缰绳飞奔而去。老婶的父亲害怕了,此刻他手中只有一把钐刀,而他知道,这马一定是受什么东西惊吓了。这时,两匹狼幽灵一般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他身前不远处,而且还在向他靠近。他将长长的钐刀挥了一圈,狼就停在身前五六米处,他用钐刀指着狼,狼亦不动,甚至蹲坐在地上,用荧荧的目光与他对视。天刚刚蒙蒙放亮,凉凉的风吹得额上的汗一片冰冷。他不敢稍动,怕狼趁隙扑上。对峙良久,远处传来拖拉机的声音,那两匹狼才悠悠然转身消失于草丛中。而老婶父亲已是双腿发软,走不了路了。
我们村里有个姓段的人,四十多岁,外号叫狼剩。听老一辈人讲,这个外号是有来历的。狼剩四五岁的时候,一天傍晚独自在门口玩儿,被一匹进村觅食的狼叼走。屋里的大人们听到声音急忙出门,狼已蹿出很远。家人大急,呼喊着追赶,不少村民闻讯都拿着家伙在后边追。那狼仓皇之间不及用力咬噬,只是衔着孩子跑,这也影响了它的速度。这场追逐,直撵出十多里,狼才将小孩放下独自跑了。所幸那孩子并没有受大伤,自此人们便都叫他狼剩。知道了这件往事之后,到了晚上我们小孩是不敢独自出门的。
这种担心和恐惧并不是危言耸听,那时的狼确实常在夜里进村的。有的老狼极狡猾,在夜间进村便直了身躯行走,就像受了训练的狗一样,不细看绝似人在走路。这种情形我大舅曾遇见过,当时他在我家喝过酒,摇摇晃晃地回家去。我们两家隔着两条土道,不远。大舅走着走着就看见前面有个黑影,那个晚上没有月亮,影影绰绰地也看不清。可笑的是我大舅竟然还看着那个身影眼熟,以为是熟人,便紧跑几步赶上去,伸手拍了一下。顿时惊出一身冷汗,酒立刻就醒了,立时大喊了一声,那狼处于这烟火密集之地也是害怕,听到叫声前腿一扑,箭一般窜进了黑暗。我大舅却是吓得两天没起来炕。
其实这狼进村主要是想捕食一些牲畜,多是猪羊类,不过有狗的人家它是绝对不敢去的。虽说狗是它的后代晚辈,可在这村里,狗却是它的克星。这狼也极聪明,多不在村里将牲畜咬死现场大嚼,而是赶出村外才大啖其肉。其中以赶猪为最多,狼对赶猪有一手绝活儿,用嘴衔住大大的猪耳朵,用尾巴不停地抽打猪身,猪便老老实实地跟它走。这是村人亲眼看见的。我们村西头有一户姓韩的人家,他家的猪曾被赶走过两头。于是便留了心,当狼在一个深夜将第三头猪赶出去时,埋伏好的人一拥而上,使用各种武器将其当场格毙。那是我第一次极近地看狼,比大一些的狗还要小些,毛很长,嘴巴极大,我还摸了它一把,虽然它已死,威严犹在。
后来,村南的那一大片草甸全成了稻田地,许多鸟兽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环境,走的走,绝的绝,全都销声匿迹了。狼也没有了,不知是都死了还是寻找到另一片丰美的草原。村里的人再也不用担心狼的骚扰了,可我却总觉得缺少了些什么。那些曾近在身畔的故事,已成了遥远的传说,而且越来越遥远。现在生活在那里的孩子们,只能在动物园里领略狼的身姿,而那些失去自由的狼,却早没有了那份慑人的野性和霸气。
忽然就想念起野甸中的那些狼来,不管它们曾经残暴还是骇人,不管它们留给我的回忆是惊是悚,我都要祝福它们,希望它们在无人打扰的草原上,自在地生活,孤独地长啸
在银色的月光下
我和乔刚吃过早饭,我们正在慢慢地喝着最后一杯咖啡。我们第一次看到那两只郊狼就是这个时候。
它们站在那里望着我们孤零零的小木屋。它们一定是闻到了我们做饭的肉香。冬天在雪原上是很难找到食物的。我们为它们感到抱歉。软心肠的乔想给它们东西吃。“去吧,”我说,“给它们扔些肉。但我敢说它们是不会吃的。牧场主们经常为郊狼放下过毒的肉。主动送给它们的食物,它们是不会相信的。”
但乔还是切掉两大块肉,走了出去。
起初,那两只郊狼没有让步。乔离它们大约有30码远。随后,它们跃跃欲试,慢慢地退回到了丛林里。它们太害怕不敢摆开架势,但它们太饿又不愿离开。乔将肉放在雪地上,开始返回小木屋。
他刚走回半道上,两只郊狼就飞奔到了那肉边。两只狼各飞快地叼起一块肉,跑进了丛林里。
我和乔来怀俄明州淘金。正当冬天来临之际,我们发现了这个小木屋。我们在那里可以免受寒冷的北风和雪的袭击。
小木屋坐落在一个山脚下。我们可以看到方圆几英里,但没有多少事做。是那样孤独和寂静,我们常常说郊狼的号叫声陪伴在我们左右。
我们常常听到它们的号叫声,直到太阳升起。它们开始叫时经常带着尖叫声,随后声音越来越响亮。它们的吠叫总是以一声悲怆的长吼而结束。
在所有漫游在大平原的野生动物中,我最喜欢郊狼。喜欢上这些狡黠的小郊狼是很容易的事儿。当冬天的夜晚太阳落山时,你总是会听到它们的歌声,对它们所爱的大地歌唱。
我和乔很高兴那两只郊狼没有忘记我们。它们沿着河边的一条小路猎捕。我们的小木屋就在那条小路附近。它们早上路过时总是会停下来。
像我所说的那样,那年冬天它们寻找食物非常艰难。它们要猎捕的那些小动物都安全地呆在雪下的洞里。两只郊狼厚厚的皮毛下都瘦成了皮包骨头。
那只公狼个头很大,同时也有点儿胆怯。那只母狼个头很小,却很勇敢。无论我们什么时候看到它们,小母狼总是打头阵。那只公狼常常站在后面几步远处。也许是母狼太饿而不害怕吧。
母狼已经得知我们周围没有狗,知道我们不会伤害它。然而,当母狼走近小木屋时,公狼总是留在后面。在离门大约20码处,母狼常常会停下来,通常不会越过那条线,只是前后小跑着,直到我们把门打开。
无论是乔还是我总是带着食物出来。母狼常常会后退一点,在那里等待着。公狼藏进某个灌木丛后面。它们直等到小木屋门合上,然后才向那食物跑去。而且它们总是两个一起分享。
两只郊狼都是在太阳刚刚升起之后来到我们的小木屋边,它们好像总是非常疲惫。它们一直在沿着河边捕猎。当它们到那里时,不得不提防着下过毒的食物以及枪和陷阱。
3月的一天早上,我们的郊狼朋友没有过来。
我们忧心忡忡,我们整整一天都在向河那边望着,我们一直希望它们会出现。但夜晚来临,我们也没有看到它们。那天夜里其他的郊狼号叫着。但我们的两个郊狼朋友没有回音。
第二天早上,我们一次次地走到窗边,我们相信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丑恶的事情。那是一个多云的、灰色的早晨。雪融化殆尽,风呼啸着穿过灌木丛。我们默默地吃着早饭。乔感到非常伤心。他已经跟那两只郊狼建立起了友情,现在好像这种友情要结束了。风吹过来,而当我望着窗外时,某个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
“看,乔!”我大声叫道,“你猜我看见了什么?那个低洼的地方那里!”
乔跑到门口,大声叫道:“是它们!快点儿!”
我们跑了出去。我甚至连帽子都没有戴。我们的郊狼正挣扎着向小木屋走来。我们马上就看到它们俩都已经精疲力尽了。
那只小母狼拖着一个可怕的钢夹,钢夹的利齿咬进了它的一条腿。但它不是孑然一身。它的同伴用牙咬着那个钢夹链,它帮它拖着那个沉重的东西穿过了灌木丛。
它们是来找我们的吗?我们曾是好朋友。它们不害怕我们。它们肯定知道我们会帮助它们的。
当我们走近时,它们停了下来。那只公狼向后退进了一个灌木丛。但那只母狼却站在那里望着我们,它疲惫的眼睛在闪闪发亮。
“它也许会一下子咬住你。它的腿看上去的确是坏了,”我警告乔说。乔弯下腰,抱住它毛茸茸的脖子,对它轻轻地说着话。
随后,他说:“现在要着手处理掉那个夹子。就是它耍脾气,我也得那样做。”
当我取下那个夹子时,那一定会伤着它,但那只小郊狼什么也没有做。我们回到了小木屋,两只郊狼也跟了过来。母狼又一次走到了前面。它三条腿一瘸一拐地跳着。它们吃着我们放出来的食物。之后,它们就走了。
从那以后,我们看到两只郊狼的次数就少了。春天已经来临,而且改变了它们冬天的习惯。它们正准备建立一个新的家庭。
我和乔重新投入了工作。我们再次寻找起了金子,现在只把那个小木屋当做睡觉的地方。因为没有雪,所以我们无法看到郊狼的踪迹。
春雨停止,灌木丛都开始泛绿。后来有一天夜里,我们听到了门边的一小声叫唤。我从**跳起来,向门外望去,只见月光下站着我们的小郊狼。它的嘴里衔着一个什么东西。
起初我还以为那是一只兔子,后来才看到它是衔着一只小狼崽。它走进了小木屋,小心翼翼地将小狼崽放在地上。
乔突然大声叫道:“它受伤了!它的爪子正在流血。”他抱起那只狼崽,看着那只受伤的爪子。我过去端热水。“不要紧。看上去好像是什么东西落在了它的爪子上,”他说。但它的母亲将它送到了我们这里,它想要我们对此做点儿什么。因此,我们就尽我们所能给予帮助。在我们用肥皂和水清洗它的蹄子时,它的母亲一动不动。它只是呜呜叫着,好像是在催我们要快点。它还记得我们,但已经到要走的时候了。乔将小狼崽放在地上。它的母亲将它衔在嘴里,跑进了银色的月光中
今夜请将我遗忘
本是最美好的爱情,只可惜未在最适合的季节里绽放。一段爱情,最终成了两个人的痛。
1
遇到黛姣的那一年,梁俊贤刚过二十五岁,在一家不大不小的报社做记者兼编辑。
因为一次例行的采访,他在写字楼里见到长发披肩、明眸皓齿的黛姣,“众里寻她千百度”,自然不会轻易放手,于是便疯狂地恋上。
在梁俊贤火热而执著的攻势下,六个月后,温柔秀气、贤淑可人的黛姣做了他的女朋友。
最美好的年华遇到从天而降的爱情,绝对是锦上添花的喜事。
俊贤很宠黛姣,简直百依百顺。每天接她回家,然后下厨做饭,炒她最喜欢吃的鱼香肉丝,用香喷喷的米饭一勺一勺地喂到她“求饶”。她喜欢吃“烧烤”,不管有多晚,他都会趿拉鞋,满大街地找寻,然后买回来,看她在被窝里吃得满脸堆笑,然后自己也心满意足了。
黛姣会挽了梁俊贤的手出去散步,然后把脸靠到他的肩头,一脸掩藏不住的幸福。她痴痴地说,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因为遇到了对她最好的男人,而且自己也最爱这个男人。
似乎没有什么比这更完美了。最喜欢的人最爱你,夫复何求?
比之那些擦肩而过的红尘男女,黛姣觉得两个人的生活再美满不过。他们已经慢慢习惯了这种爱——彼此眼中都只剩下对方的浓郁爱情。
2
第一次去见黛姣的母亲,梁俊贤的底气并不足。
在“希尔顿”见到这位雍容华贵的中年女人,他怯生生地叫她“阿姨”。女人并不抬头看他,眼神慵懒、鼻唇翕动,不以为然地“嗯”一声,算是应答。
黛姣的父亲倒是热情,忙不迭地招呼他们就座。从这个男人看自己妻子的眼神里,梁俊贤读出了面前的这个女人并不像自己的女朋友那么简单。
中年贵妇开门见山就问,你在哪里上班,月薪多少,家里是做什么的,能给黛姣想要的生活吗?
他吞吞吐吐地竟不知从何回答。面对这个女人的颐指气使,自己的现状真的是难以启齿。他是农村里走出来的大学生,报社的待遇很一般。在这个属于别人的城市里,除了年轻与爱情,他一无所有。
妈,俊贤人很实在。黛姣开始打圆场。
你闭嘴。这个女人呵斥自己的女儿毫不留情。
年轻人,我其实不想反对你们之间的感情,但请理解我作为母亲的心情,我不允许自己的女儿一辈子这么清苦。女人硬邦邦的话,算是最明白不过的表态。
梁俊贤落荒而逃。
3
梁俊贤决绝地辞掉报社的工作,打点行装,执意南下。
他相信自己的能力,他要给那个看不起农村人的女人瞧瞧。最重要的,是他舍不得丢掉自己千般辛苦才找到的爱情。
爱情纯洁,但婚姻是物质的。谁也无法改变这个无形之中早已既定的规律。梁俊贤和黛姣也不例外,唯有努力适应。
不混出个人样,我不回来。俊贤斩钉截铁地表达自己的决心。
我等你。劝说不得的黛姣一边抹眼泪,一边细声叮嘱他。
初到南国的梁俊贤四处碰壁,现实的世界远不如他想象的澄澈与精彩。两个月后,他只得揣起所有的梦想,到流水线上拼命劳作借以赚取基本的生活费用。但在电话里,他依旧满声欢笑地向黛姣描述自己工作的“优越”,而挂了电话后,一个人就躲到角落里偷偷地落泪。
黛姣的母亲开始频繁地安排她去“相亲”,但黛姣一个也看不上。她的心里早已被一份来自远方的牵挂与承诺悉数填满,再也没有空间留给其他男子。
4
梁俊贤的工作终于有了起色,他精彩的文笔以及不时在各大报端发表的文字,让他脱颖而出,被老总委任为公司内刊的主编。
当他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黛姣时,黛姣正在母亲的撺掇与逼迫下与一个肥胖的商人坐在“老树”咖啡厅里,心情黯淡地喝咖啡。
是谁?商人愚笨地盘问。
朋友。黛姣心情烦躁,懒得搭理他。
商人以其优越的家境和可观的收入,颇得黛姣母亲的喜欢。她千方百计地创造“机会”让黛姣与他相见,她以为梁俊贤早已知难而退,黛姣注定会是商人的妻子。
只有梁俊贤蒙在鼓里,为了兑现自己的承诺而不顾一切地努力。黛姣也无法开口,她怕他伤心,更怕他失望。在电话里,她只说自己一切都好。
一面是心中的挚爱,一面是母亲的压力,黛姣左右为难。心灵深处的苦楚,只有她自己知道。
那年的国庆节,肥胖的商人拿了数目可观的“聘礼”到黛姣家,想要进一步“明确关系”,意思再明显不过。黛姣的母亲乐不可支,她为自己女儿的“美满”恋情由衷的高兴。
只有黛姣,开始慌乱了。
5
当梁俊贤在车站里见到黛姣时,她刚经过一天两夜的颠簸劳顿,风尘仆仆地来到了他的面前,满脸的疲惫和牵挂,以及行李箱中满塞的衣物,成了她全部的礼物。
黛姣把自己能带走的东西都带来了,家中的一切,她已不能再忍受。
俊贤,我只有你了,我也只要你。在相拥的那一刻,黛姣忙不迭地表白自己。
梁俊贤半是欣喜半是忧虑。朝思暮想的女子终于舍弃荣华富贵来到自己的身边,这是件天大的喜事;但自己能让她幸福吗?黛姣可是个过惯了悠闲生活的大小姐。俊贤的担忧也不无道理。
在租来的房子里,他们的爱情得到了升华。生活似乎只是转了一个圈,一切又回到起点。
梁俊贤每天早早地回家,用全部的心思和时间去爱那个为自己抛却了锦衣玉食的女子。娇媚的黛姣已然满足,自己的选择和牺牲是值得的。在面对那个肥胖商人时,她只会心如止水,对方透明得就像空气。只有跟俊贤在一起,才能心生狂澜。
一个女子,可以最终得不到,但却不能没有一场真爱。黛姣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6
美妙的生活,总是十分短暂,往往来不及珍藏和挽留。
那天正在上班,梁俊贤突然接到家里的电话,母亲的声音慌乱无助,卑怯地说有人因急事找他。
片刻的沉默过后,梁俊贤就听到了黛姣母亲阴冷而淡漠的语辞。
只一瞬间,他就抵抗全无。
梁俊贤,我不想听你解释什么,你在两天之内把黛姣给我送回来,不然有你好看。你看看你家里像个什么样子,你有什么资格把黛姣掳走……中年贵妇的骄横依然不改。
贫穷是梁俊贤的一道软肋,他瞬间就被点中了。
想像着父母的为难,梁俊贤觉得自己俨然成了十恶不赦的千古罪人。
黛姣的母亲通过关系查到了他们的通话记录,并且顺利地找到梁俊贤的家。看到村里低矮残破的瓦屋,以及俊贤老实巴交的父母,她更加认定了自己阻止黛姣的行为是多么正确。
在电话那端,父母并没有责怪俊贤什么,只是不住地叹气。孩子,我们惹不起啊,你还是寻个门当户对的姑娘吧……母亲无助的哭诉,把他的最后一丝坚强也彻底摧毁了。
原来爱情,并不简单。
7
梁俊贤兴冲冲地要带黛姣出去旅行,在出发前,他将行程通过手机短信向黛姣的母亲和盘托出。
刚一下飞机,黛姣就看到了早已等候在出口处的母亲和肥胖的商人。回头瞥见爱人满脸的慌乱,她什么都明白了。
只一瞬间,她的泪水就夺眶而出。随后,她转过身拭干眼泪,朝母亲招招手,头也不回地走了过去。
我会来找你的。梁俊贤的最后告白显得那样苍白无力,连“请原谅我”这句话也只有自己才听得见。
如果有个地缝,他恨不得立马钻进去。或是有辆车,惨烈地将自己撞飞于马路边。他也实在是别无选择,父母太辛苦了。
爱情总是这样两难,一面光鲜,一面黯淡。像道诡谲的选择题,我们总是期待多选,可直到最后才会被告之——答案永远只有一个。而且这个答案,不知是被你握在了手中,或是丢在了半途?
一个人孤独地捱过24岁,黛姣再也经受不住母亲和肥胖商人的“软硬兼施”,在那个已经开始寒冷的秋日,违心地披上了嫁衣。生活真的是一个圈,不管你怎么用力旋转,最终还是要回到起点。黛姣终究要做肥胖商人的妻子,那些在心灵深处为梁俊贤预留的空间,只能被时间和尘埃掩盖。
黛姣不再出去工作,辞职做了全职太太,她的生活平静如水,再也不会风升水起、波涛汹涌。
爱情早已过季,心情也会逐渐变得苍老起来。
8
梁俊贤还是兑现了自己的诺言,34岁那年,他事业有成,依旧单身。黛姣是他心中永远的牵挂,那些清晰的往事,折磨和激励了他近十个春秋。
再次见到黛姣,她已经是一个4岁孩子的妈妈了。
他们在“星巴克”里相对而坐,没有惊讶也没有欢笑,只有一丝伤感萦绕身边。
他们静静地凝视,这错过的十载光阴,到底跑到哪里去了?在日渐显现的皱纹里,是否蛰伏了爱情的痕迹?
他祝她幸福,听说她4岁的儿子乖巧伶俐。
她要他幸福,劝他赶紧找个照顾自己的人。
仿佛约好了一样,那些流年里的往事,谁都没有提起。
梁俊贤再次回到南国,看到她平静的幸福,自己这么多年的牵挂和愧疚已然释怀。
本是最美好的爱情,只可惜未在最适合的季节里绽放。一段爱情,最终成了两个人的痛。
黛姣回到家偷偷地哭了一夜,自己孤寂地抗争到了24岁,但女人的青春太短促了,爱情经受不住如此的苍老。
有一个秘密,她没有告诉他——自己的儿子也叫“俊贤”
浪漫,在拐弯处现身
他的公司倒闭了,他在一夜间成了穷人。
为了躲避追债,他们搬到了一个陌生城市,他在一家超市里做搬运工,每天早去晚归。
她在家里呆着,做些简单的家务,她本想去找一份工作,可他不喜欢。电视看腻了,上网也烦了,她只好每天坐在沙发上胡思乱想。她看到他站在门口向她招手微笑,她追,却怎么也牵不到他的手。那是真实的距离。她觉得生活太单调了,那些曾有的浪漫,那些月光下玫瑰盛放的温柔,离她越来越远了。
她还年轻,没有浪漫的点辍,她总觉得少了点什么。重重地叹口气,她把手伸开,那枚戒指是她最为昂贵的首饰,她以前本想取下,给他还债,却怎么也取不下。
其实,她并不是贪图富贵,她只想让自己的爱情唯美一点,可他实在太忙了,根本抽不出时间来陪她。
她生日那天,正好是情人节。他早早就出去了,她以为他会记得。但从早等到晚,她都没有等到他的玫瑰,哪怕是一个电话,都没有。
他是7点回的家,比以前略早。饿了吧,我去给你做饭。她站起来,很失望。
你跟我来。他牵着她的手,走出租住的小屋,向前走了50米,拐个弯,前面就是一条河。
她惊呆了。河面上**漾着几十只各色各样的小船,每只小船上都有一截小小的蜡烛,色彩斑斓,星水辉映。
原来,浪漫还可以这样,她将头低在他胸前梦呓般地:谢谢你。是的,他并没有忘记浪漫,那些小船都是他亲手折的。他也明白以前带她去买钻戒,进五星级酒店消费,都没有此刻她笑得那样甜美。他说:我答应你,不管有多穷,我都会给你制造浪漫,不会让你再受苦。
这一辈子,她都跟定他了,无论贫穷还是富有,她都会如痴相随。那几十只美丽的小船,在她心中还在无声地**漾,支撑着她一路走下去,心甘情愿。那是她收到的最浪漫最昂贵最独特的情人节礼物啊
存放它们的玻璃瓶
当我折出第一只纸鹤时,
我想起柯寄我的301只小纸鹤。
我找出存放它们的玻璃瓶,
我拆开一只小纸鹤,
我在彩纸的中间,
意外发现了一个大大的“爱”字。
那是柯的笔迹。
我再拆开一只,
还是一个“爱”字。
我的眼前,
是当年蝴蝶兰开,
淡紫、鹅黄、纯白、蔚蓝。
一朵朵,一片片……
1
我天生手笨。小时,母亲捉住我的手,帮我看我手指上的罗纹,叹一声,这丫头,手笨。是指我手指上的罗纹,多为箩状。民间有说法,一箩巧,二箩拙,三箩笨了十八转。那笨了十八转之说,照我今天的理解,当是笨到家了。
我偏偏有三个箩的。
所以,我老是学不会折纸鹤。尽管我费了很多心思学,还是不会折。更不要说高难度的织毛线了,哪怕织一副手套,我也学不会。在那所开满蝴蝶兰的大学校园里,当我的女同学们,一人一捧毛线,为她们的爱情飞针走线时,我坐在二楼的阅览室里,静静地看柯寄来的信。我在素白的纸上,一笔一划,给他回信。我抬首写,柯。心底便有蝴蝶兰开,淡紫、鹅黄、纯白、蔚蓝,一朵朵,一开一大片。春光无限好。
柯的来信,是一只只安静的纸鹤,躺在信封里。我不忍心一下子拆开来看,总是把那些纸鹤,托在掌上,细细端详。我想象着,它若飞翔,会以什么样的姿势,碧空白云之上,它的家园,在我看不见的地方。
我也这样想象着柯居住的地方。柯说,开门见山,房后也是山。春天,漫山遍野,都是野杜鹃。而秋天,一山的红叶在燃烧。
这样的描述,很具煽动性。以至于,我很多的梦里,会梦到那个地方。而柯,总远远地站着,清瘦,眼神忧郁。
2
那时候,我写诗,柯也写诗。我们狂热地爱着诗歌。柯组建了一个文学社,全是爱好诗歌的热血青年。他们打算出版一本诗集,向全社会征集诗稿,广告打到一家无甚名气的刊物上。我坐在阅览室里,翻到那本杂志,看到那则广告。我在那则广告上停留了好几分钟,我抄下了地址,给他们寄去了我写的几首诗。
并不抱希望会有回音。因为那之前,我也经常投稿,天南地北,但都石沉大海。
初夏的天,图书馆楼前,一种叫荷花玉兰的花,开了。碗口大的花,白鸽似的,停在枝上,振翅欲飞。我仰头看花时,班上去传达室取信的女生,捧一叠信,一路飞跑。看见我,突然回头叫,叶子,有你的信,湖北来的。
湖北?那个遥远而陌生的地方,一下子让我心跳加快。
在一堆信件里,我翻找出我的。信封上的字,遒劲、飘逸。拆开信封,一只纸鹤,突然“飞”出来,让我惊喜不已。那是柯给我写的第一封信,大意是说,我的诗写得很好,他准备全部选用云云。
那真是鼓舞我,我又给他寄去几首我写的诗。很快,他的纸鹤再次飞来,驮着他热情洋溢的赞赏。只是诗集最终因资金不到位,没有印成。柯抱歉地说,等以后他赚了钱,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出版诗集,且把我的诗,放在首页。
我们的通信,渐渐密集起来。渐渐地,有了牵挂,有了等待。还有,滋生出一种叫相思的情绪,点点滴滴。柯开始叫我叶子。我开始叫他柯,因为他姓柯。那个“柯”字,仿佛从心里长出来的,每叫一下,我的心,就甜蜜地开一次花。我说,柯,我不会折纸鹤,你叠好的纸鹤,我拆开后,再也无法恢复成原样了。我很笨的。
柯再写信来,就多折一只小纸鹤,放里边,用漂亮的彩纸。他说,叶子,大的,你拆阅。小的,留着陪伴你。
3
当小纸鹤收集到一百只的时候,我知道了柯的一些故事:穷山沟里出生,念书只念到初中,就回了家。梦想却一直不肯熄灭——他想成为诗人。他求了人,到镇上图书馆谋得一份差事——管理图书。馆长怜惜他,给他一间小阁楼,让他做宿舍。他在那里面写诗。每天清晨,楼下有收荒货的,一路高叫着,收荒货哎——逶迤而去。他下楼,街的拐角处,有个烧饼炉子,做烧饼的,是脸上长满疙瘩的中年男人。烧饼的馅,有大葱的,也有萝卜丝的。他去买两只烧饼,当早饭也当中饭。他说,那烧饼味道真的很好。叶子,我真想买了给你吃。
这样的柯,让我心疼,让我柔软。我买了一盒饼干,给他寄去。这是当年,我作为穷学生,所能做的最奢侈的事。
柯的信很快来,柯说,叶子,你美好得像花蕊,你是降落人间的天使。
4
大学毕业那年,柯寄我的小纸鹤,已多达300只了。它们花花绿绿的,斑斓在一只玻璃瓶里。
我知道柯喜欢我,柯也知道我喜欢他,但我们,从来不曾说过喜欢。
我在等柯说,叶子,你来吧,到我这里来吧。我想,只要他说,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奔他而去。我甚至想好了,哪怕他长相不好,哪怕他真的两手空空,我依然愿意,爱。我会在他的小镇上,找一份工作,和他一起,慢慢把岁月数老。
柯却没有说。
在我毕业前夕,一直频频写信来的柯,忽然沉默了。
我把300只纸鹤,装进我的行囊,我回了我的家乡,安顿在一所中学里,教一群孩子读书。数天后,柯的一封信,从我原来读书的大学,辗转到达我手里。信依然被他折成一只漂亮的纸鹤,且在一旁另放了一只小纸鹤。在信上,柯第一次告诉我,他是个残疾人,是小时患小儿麻痹留下的后遗症。他说,他很羡慕大学生,认识我这个大学生,是他一生的荣幸。他说,叶子,想象着你会嫁人,想象着你围着碎花围裙,在凡俗里,过着柴米油盐的日子,就为你欢喜。叶子,答应我,你一定要过得幸福。
我立即给他回了信去,隔些日子,却收到退信。信封上写着,查无此人。再寄去,依然是退信。
柯就这样,消失了,从我的生命里。
5
我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去了柯所在的那个小镇。
小镇很小,楼高不过三层。所有的房子,都带了围墙,围墙上,趴着开得很好的喇叭花,还有,扁豆花。粉紫的一片。
我掐了一朵扁豆花,放在衣兜里。
我看到柯所说的图书馆。两层的房子,房顶尖尖地上去了,那大概就是柯所说的小阁楼。我进去,里面放着几张台球桌,一些人正热火朝天在里面打台球,不见了图书。
有人看我一眼,问我,找谁?
我说出了柯的名字。他们立即掉过头去,继续打他们的台球,说,没这个人。
我出门。在街道拐角处,看见一个烧饼炉子,灰扑扑地立在那儿。旁边木牌子上写着“烧饼”两字,漆已剥落。我过去寻问,有烧饼卖吗?很久,才从屋内走出一个女人来,女人看我一眼,说,这儿的烧饼,早不做了。
我握着一朵扁豆花,在小镇上转,从东,到西。从南,到北。天空高高远远,风吹得人疼痛。
有人坐在店内,看我。我也看他。
围墙边,有只小狗,蹲在那儿,也充满好奇地看着我,久久地。我走过去,弯下腰,小狗的眼睛,水汪汪的。我对着小狗,说了很多的话。那只小狗,就一直温良地听着。
天快黑的时候,我坐上了回家的车。我把那朵扁豆花,丢到车窗外。我把我最美的青春,丢进了风里面。
6
我会折纸鹤,是在我有了儿子后。
这个时候,我已学会了织毛衣,我给儿子织各种图案的毛衣,儿子穿上,看到的人,都说比买的还好看。我也会做很多手工,会把碎布,拼凑起来,缝成一个布玩具。会用纸,折飞机,折灯笼,也会,折纸鹤。
我原来,一点也不手笨的。
当我折出第一只纸鹤时,我想起柯寄我的301只小纸鹤。我找出存放它们的玻璃瓶,我拆开一只小纸鹤,我在彩纸的中间,意外发现了一个大大的“爱”字。那是柯的笔迹。我再拆开一只,还是一个“爱”字。我的眼前,是当年蝴蝶兰开,淡紫、鹅黄、纯白、蔚蓝。一朵朵,一片片……
30岁的女人
1……
晓30岁的时候,还没有结婚。
晓很漂亮,高个子白皮肤,年轻时追求她的男人很多,但她总是能轻易地从他们身上看到自己无法忍受的缺点,然后敬而远之。她姐姐结婚的时候,她父母顺便也购置了她的嫁妆。可是直到她姐姐的女儿都上幼儿园了,她还没有找到男朋友。
晓自己其实并不着急,她还想读点书,再换份工作。她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父母姐姐全都宠爱她,真要她找个男人结婚,去和他的一大家子相处,她未必适应得来。可是她身边的人全都为她着急,别人的闲言闲语有时候也会飘进她的耳朵里。她的压力很大,也不想因为自己的未嫁而连累家人。如果有机会,她想去国外生活。西方的人都不怎么关心别人的隐私,30岁不结婚的女人比比皆是。当然这只是她随便想想的想法,她还是必须要面对现实。
30岁,晓不知道自己应该何去何从。
2……
勤30岁的时候,离婚了。
勤年纪很轻的时候就结婚了,那时她觉得自己很幸福,并且以为从此都会这样幸福。她的丈夫很英俊,只是没什么上进心,在工厂当普通的工人,每个月赚来的钱都用来抽烟喝酒打麻将。她生了一个很漂亮的儿子,不过小孩子被宠坏了,脾气大得很。一有不顺他意的时候,就骂人打人,声音吼得震天响。但她依然感到满足,至少她拥有了最想要的家庭。每天她都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可是丈夫却说她有洁癖,嫌她让他生活得不自在。
在她30岁的时候,丈夫多了一个坏毛病,喝醉了就打她。她只是一家商场的营业员,没有什么文化,性格粗鲁直率。藏不住心事,也不是特别聪明,有什么不开心的就大哭一场,然后无奈地感慨自己命苦。这个时候,她的父母出面劝她离婚,他们舍不得自己的女儿受委屈。她这才发现,原来自己曾经那么重视的丈夫儿子都不如她的父母关爱她。
于是勤离婚了,30岁是一条分隔线,她将要开始新的生活。
3……
勤虽然离了婚,但前夫后悔了,还是经常来找她,想和她复婚。儿子归前夫,可是她总是很想他,老是去看他。前夫巴不得和她多见面,经常拿儿子的事情来说,想要软化她。不过离婚了以后,她的心肠已经开始学着变硬。她想清楚了,像前夫这样的男人是没有出息的,自己如果跟着他肯定没有前途。爱情是很不实际的东西,以前她那么爱他,到最后还不是烟消云散。所以她决定找个有钱的男人,老一点的,或者离过婚的,都没有关系。只要那个男人有钱,舍得为她花钱,她就愿意嫁他。
晓一直不清楚,自己想要找个什么样的男人。她觉得自己并不在乎外貌,可是接受不了猥琐的长相。她觉得自己并不在乎金钱,可是受不了不学无术的庸俗男人。单位里的一个大姐曾经一针见血地评论她少女情怀太严重,而婚姻是属于世俗的女人的。她去相亲过很多次,每一次都带着希望而去,怀着失望而回。她没有办法勉强自己和一个不喜欢的男人相处,她的心中绝望,觉得这个世上的好男人不会出现在她的面前了,她根本就嫁不出去了。
4 ……
勤认识了一个香港人,四十来岁,胖乎乎的,性格很开朗。他经常来买东西,很善谈。听说她离婚了,便安慰了她几句。他也是离过婚的人,两个人很有话题聊。后来他就请她去喝咖啡,他在香港开了一家公司,在这里设了一个办事处。听说她很会做家务,他觉得她是个好女人。他向她提出了结婚,他这个年纪不需要风花雪月,结婚是一件目标明确的事情。
有一瞬间勤目眩神迷,香港人是她理想的丈夫,她可以和他一起过富足的生活。但也正是因为他太优秀了,她觉得没有安全感。虽然他选择了她,说明她有自己的优点,可是她的优点不是独一无二的。也许有一天,他会找到更好的替代。这些困惑,她不敢和他说,怕被他笑话。
他的兄弟姐妹们一个个来看她是怎么样的女人,那种目光充满审视,并不友好。他在香港有一大家子的亲戚,他们全牢牢盯着他的家产,生怕被外人贪了便宜去。她只是一个平凡的草根阶层,完全不知道要怎么去应付。但是如果放弃这个机会,她又担心自己将来会后悔。这样的机会,很多人一辈子都不会遇到。
喜欢做红娘的女人都对晓说,不知道要介绍怎么样的男人给她才好了。她也不多说什么,只是平静地过自己的日子。其实她的容貌看起来还很年轻,她觉得自己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如果结婚了,也许就没有那么多自由去做那些事情。可是她也清楚一个现实,再过几年如果她忽然想通了,渴望成家了,那时就更加找不到好男人了。人生很无奈,也只能无可奈何地面对无奈。
开同学会的时候,晓遇到了勤。同样的年龄,勤已经离婚了,而晓还没有结婚。她们俩默默地喝酒,觉得心中有很多的感慨,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30岁是一条三岔道,人生从此向左走还是向右走,轻易不敢做出选择
天下最漂亮的石头
一个星期六的中午,儿子要去参加同学的生日会。送他到了目的地,我说等聚会散了再来接他,同学的妈妈说她有车,可以送儿子回家。
谁知直到晚饭时间,儿子还没有回来。待我联系到那个过生日的同学,说儿子6点不到就出发了,算算时间早该到家了。我跳起来就往楼下跑,小区保安、超市店员,连附近的民警都问了,全说没见过儿子的踪影。我一阵发晕,越想越怕,两手冰冷两腿发软,回到家跌坐在沙发上,心里软弱得没有一丝力气。正巧在外出差的老公打来电话,我握着听筒不由得大哭。正哭着,儿子在楼下按响了门铃。
打开门,只见他脸上左一道右一道的黑印子,两只手像翻了垃圾一样脏。我怒火攻心,一把将他拉进门,劈头就是一掌:“疯到哪去了?为什么不打电话回来?知不知道妈妈快急死了……”儿子大概被我的凶相吓住了,呆在那里半天没敢出声。我一时气愤难平,把他拉进卫生间,打开水龙头狠命地把他的手往水里按,“铛”的一声,一件亮亮的东西从他手里掉出来。捡起一看,是一块圆形的半透明的石头。
“这是什么?”我厉声道。儿子的眼泪这才流下来,抽抽泣泣地说:“是我送给你的……”
“送给我的,你哪里捡来的?”
“回来路上捡的,我想你喜欢……”
“不管怎么样,你都应该打个电话回来。”我依然铁青着脸说。
“我是要打的,陈妈妈说不能打了。”儿子越说越委屈,哭了起来。
原来,饭后同学的妈妈邀请大家到家里去玩,孩子们就往家打电话报信,轮到儿子时手机没电了。儿子怕回家晚了我着急,执意要赶回来,也不让同学家长送,自己去坐公车,结果提前一站下了车,就顺着公路往家走。走着走着,看见花坛里有个亮亮的东西,是块漂亮的石头。他想着妈妈一向喜欢漂亮石头,就用手挖出来,又找了水龙头把上面的泥土洗干净,才高高兴兴地回家来,不料进门就挨了我一掌。
我顿时呆在那里,心中一阵阵地揪痛。想到儿子怕妈妈着急要早早回家,第一次独自坐公车走那么远;想到他一个人在路灯下的花坛里用手挖一块石头,就因为妈妈可能会喜欢;想到他满心欢喜地跑回来却挨了我无情的一掌,我心里自责得无法言表,泪一点一点地溢满眼眶。
晚上,我走进儿子的房间,轻轻亲了亲他的脸。儿子的眼泪一下流了出来,我搂着他不停地说:“对不起,妈妈错怪你了,原谅妈妈好不好?”儿子摇着头,一边抽泣一边说:“没关系,妈妈。”他拿出那块石头,说:“妈妈,你喜欢它吗?”“喜欢。”儿子又说:“妈妈,这是钻石吗?”“不是。”我说,“但它是天下最漂亮的石头!”
我和我的“小男人”
上班前,他突然问我:“你上班好玩吗?”我想也没想地回答:“怎么会好玩!很辛苦的!”他说:“很辛苦,那你可不可以不上班?”我说:“那怎么行?不上班怎么能挣钱买我们想要的东西呢?”想了一会儿,他说:“那我去上班吧,我去挣钱买我们想要的东西。”
我心里像被什么牵动了一样,暖暖的温情立刻氤氲起来。我蹲下来,吻了吻他的脸,温柔地注视着他说:“哦,你现在还小,只是个小男人,等你长成大男人再说。”他郑重地点了点头:“好,那我快快长大!”我说:“那就要好好吃饭,好好喝牛奶!”他又点点头,伸出小指头:“拉钩!”认真拉了钩,他笑了。他的白衬衫很精神,他的小板寸很有型,他是我的——“小男人”。
3年前,大男人去了另一个世界。这3年多来,一直和我相依为命的便是这样一个渴望长大的“小男人”。现在他已经开始长大,关于我可不可以不上班的问题,半年前,他的反应是这样的——
“你可以不上班吗?”
“哦,我不上班怎么……”
“唉,我知道你要给我买东西……那你什么时候才可以不上班呢?”
“等我老了,像奶奶那么老的时候,我就在家不上班,给你做饭。”
“不,我不要你老。你还是上班吧!”他噙着泪水紧紧地抱着我说。
那一刻,我的心如水漫过。时间可以催人老,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可是,亲爱的,在你还没有长大前,我又怎么舍得老?
然而,不过半年,他突然就开始长大。3个月前,我突然病了,面目严肃的医生通知我立刻住院。我委托同事周末去接“小男人”,到她家住两天,周一再把“小男人”送回幼儿园。然后我到幼儿园里去看他,告诉他我生了点小病,可能要到医院里让医生好好检查。他疑惑地问:“要检查很久吗?”我说:“大概10天。”他说:“那周末我回家,你也从医院回来吗?”我说:“可能不行啊,我要全托10天,10天后才能回家。”他说:“那你全托的时候会想我吗?”我点了点头,他很满意地笑了,说:“我也是!”泪水突然就弥漫在我眼里。
10天,很漫长。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我的“小男人”——他吃饭了吗?他睡觉了吗?他笑了吗?他哭了吗?
我没有按照医生说的那样再留院观察几天,执意回了家。我对医生说:“不过是个小手术!不要紧!”我清楚,我回家是因为我跟“小男人”说好10天。10天就是10天,“小男人”两个巴掌上一共也就10个手指头啊。
我去幼儿园把“小男人”接回家。一路上,“小男人”很兴奋,坐在自行车后座上不断大声唱歌。晚饭后,我按医嘱服药,“小男人”说:“苦吗?”我摇摇头。他问我:“医生检查要打针吗?”我说:“要的。”他说:“你哭了吗?”我摇头,他非常钦佩地说:“你真勇敢!”
我笑了。那个晚上,“小男人”蜷伏在我身旁沉沉睡去,摸着他青茬茬的大脑袋,感觉很踏实。
第二天一早,半醒中随手一摸,却摸不到那青茬茬的大脑袋——“小男人”不见了!倏忽一惊,立刻醒过来。睁开眼,看到“小男人”正在餐桌前捣鼓着什么。过去一看,他正在冲牛奶,桌子上有食堂的饭卡和两个包子。看到我,他说:“我去买了早点回来!我是不是长大了?你是不是该表扬我一下呢?”我紧紧地抱住他,说:“是!你长大了,长成一个男子汉了!”这句话出口,他笑了,我哭了。
早上送他去幼儿园的时候,他突然跑过来,抱住我的肩膀,在我耳边悄悄说:“美女,告诉你一个秘密,你穿红裙子真漂亮。”
是的,他喊我“美女”。更多的时候,他喊我“妈妈”。
你的眼睫毛真长啊
一
我不喜欢医院。每当穿过长长的走廊,嗅着医院特有的味道,我就会感到非常苦闷。我觉得,那不仅仅是福尔马林的气息,在其中,还弥漫着寂寞、痛苦、绝望……但我别无选择,我是这里的护士,在这所医院的肾内科上班。
一次长假之后,再次回到医院,我正要走进值班室,忽然看到一个小女孩慌慌张张跑出来,手里似乎还抓着什么东西。我快步追上去,一把抓住了她。`
她那么瘦,瘦得出乎我意料,一件宽大的蓝条衣服松松垮垮挂搭在她的肩膀上,裤脚还沾着泥斑。她挣扎了几下,惶恐地转过头,仰起脏兮兮的小脸看着我。看她的样子,大约只有八九岁。
这下我看清了,她手里抓着一只空点滴瓶。我迅速夺过瓶子,不小心碰到了她的手,她的嘴角抽搐一下,忍不住吸了口凉气。这时,我才注意到,她手背上有一道长长的伤口。
“捡垃圾别到医院来,这里有传染病。听到没有?”我斥责道。
她抽泣着说:“阿姨,我不是捡垃圾的,我妈妈在医院看病。”
原来是新住院的病人家属。我不再理会她,转身走进值班室。小女孩呆呆站在走廊里,透过玻璃门望着我。过了一会儿,她贴着门框,低声说:“阿姨,我叫小梅。”我随意点点头,她又走近几步,怯怯地说:“我妈妈住在402病房,她很疼,可我爸爸不在了,我陪妈妈治病。”
我忽然有些不安,不由多打量了她几眼。她干脆走进值班室,倚在桌边,脸上还挂着泪痕,却用力笑了笑,说:“阿姨,你的眼睫毛真长啊。妈妈说,穿白大褂的叔叔阿姨都是天使。”我心里颤了一下,为她真诚的语调,也为她纯净的目光。但是,说实话,我是很讨厌医院的,我不想让自己多姿多彩的青春年华消磨在这一片单调枯燥的白色里。我勉强地对她笑一笑,问:“你怎么不上学?”
“等妈妈病好了,我就去上学。”说到上学,小梅似乎高兴起来,“我家隔壁的丽丽比我小一岁,都上二年级了。”很快,她又低下头,眼睛里充满同龄孩子没有的苦难和沉重。我拉过她的胳膊,往她手背的伤口上涂药水,她使劲地抽鼻子,我以为她很疼,便放慢了动作。“阿姨,我不疼。”小梅懂得我的意思,笑着说。
我摸摸她的脑袋,“回去吧,妈妈该担心了。”她却不走,迟疑着,盯住桌上的空点滴瓶,终于鼓足勇气,对我说:“阿姨,这个能给我吗?我想用它卖钱。妈妈治病要用好多好多钱,我已经攒了15块钱了。”“瓶子卖不了几个钱,而且不卫生,都是别人用过的。”我耐心地劝她。她点点头,最后看一眼瓶子,出去了。
后来,我断断续续从同事那里得知,小梅的爸爸去世早,妈妈下岗以后做了钟点工,收入勉强维持母女二人的生活,却不幸患了尿毒症。
我很清楚,小梅妈妈的生命,只能依靠几天一次的血液透析维持。肾移植需要十几万元手术费,听说她们勉强凑了些钱,但还有七八万元的缺口,无法补齐。
二从那以后,我每天都能看到小梅,她总是贴墙站着,小心翼翼地看着每一个人。我知道她怕什么,她怕妈妈被赶出医院。
可能因为那天的对话,小梅把我当作了救命稻草,尽一切努力讨好我。如果我脸上稍稍流露出厌倦,她就像做了什么错事,变得惶恐不安。有时我想,为了这个可怜的孩子,也许我脸上应该多一些笑容。
小梅大部分时间就坐在妈妈床边,握着妈妈的手,小声跟妈妈讲话。在妈妈面前,她很少流露出忧愁的神情,总是努力在笑。很难想象,这样一个本应赖在父母怀里撒娇的年龄,她却懂得什么时候应该笑,应该怎样去努力适应生活。
她们母女每天只吃馒头和咸菜。一天中午,小梅随口说道:“妈,我刚才看到隔壁房子里那个人在吃香肠呢。”小梅妈妈干瘪的嘴唇哆嗦了两下,很快转过脸,望着窗外,用手掌在脸上飞快地抹了一下。小梅立刻站起身说:“妈,我以后不看别人吃饭了,你别难过。”
我正从外面进来,看到这一幕,眼里忽然就涌起一团水雾。小梅见到我,高兴地跑过来,大声说:“阿姨,我想借你的圆珠笔用一下。”我颤声说:“好啊,小梅是不是要学习了?”小梅的妈妈转脸看看我,苦涩地笑了。那是个30多岁的女人,却显得异常苍老憔悴。
小梅拿了圆珠笔,跑回病房,拉过妈妈的手腕,先画了一个蓝色的圆圈,又在圆圈里画了一些标记,然后兴奋地抬起妈妈的胳膊,对我说:“阿姨,这是我给妈妈买的手表!”小梅妈妈的手无力地耷拉着,像一根枯萎的树枝。小梅紧紧握着妈妈的手,蓝色手表的图案在那一刻凝固,世界仿佛都退到了她们身后。
那天,我很伤感,这种感觉以前从没有过。但是,这种伤感是有收获的,它让我同时感受到一种温暖的力量——那个被苦难缠绕的小女孩,身上就充满了这种力量。
患了尿毒症的病人,体内毒素达到一定量而排不出去时,会非常痛苦,一旦经过血液透析,看上去又会和健康人没有多少区别。每次透析之后,小梅都以为妈妈的病好了,小梅妈妈也做出幸福的样子给她看,和她一起在医院的草坪上玩耍。但是,一次又一次透析之后,小梅终于明白,这只是一场接一场的梦。梦醒之后,妈妈就会躺在**,像要死去一样。她无能为力,只能用幼小的心灵承受这一切,并珍惜每一场梦。
三
北方的冬天越来越冷,刚进12月,寒流就对这座城市开始了猛烈的侵袭。
这些天,小梅经常溜到医院外面,整天不见人影。我猜,她一定又去捡垃圾了。一天傍晚,快下班时,看到她悄悄回来,我在走廊里拦住了她。
“这些天,干什么去了?”我问。
她低下头,双手背到后面,瑟瑟发抖。
我蹲下来,摸摸她的脸:“听阿姨的话,别捡垃圾了,挣不了多少钱。”
她仍然在颤抖,单薄的衣服像一片树叶,“阿姨,求你别告诉我妈妈,每次妈妈问我去哪里,我都说在你这里玩。”
我说:“你学会骗妈妈了?”
她惊恐地瞪大眼睛:“我没有……”
“好,我不告诉妈妈。”我伸手去抹她脸上的泪水,一行一行的眼泪,那么凉,却灼伤了我的指尖。
我牵着小梅的手,带她走进值班室,“小梅,听阿姨的话,医院有暖气,你就在医院陪着妈妈。”我用热毛巾捂住她的手,“如果你在外面冻病了,谁来照顾妈妈啊?”
她抬起脸,努力绽开一个笑容,然后就坐在桌子上,晃动着双腿。我的视线移到她脚上,她忽然有些不安,急急忙忙从桌上跳下来,嘴里嚷着“我去看妈妈了”,就向外跑去。我一把拉住她,用力抬起她的脚——我很震惊地看到,她没穿袜子,青白色的脚腕就像是一截冻僵的树皮。
一时之间,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嘴唇哆嗦着,喉咙有些哽咽。小梅低声说:“阿姨,我不冷。”她把鞋脱下来,我看到,她在脚上缠了好几层卫生纸,冻疮已经溃烂,脓血从纸里渗出来。
我抱住她,不愿意让她看到我的眼泪。她却安慰我说:“阿姨,我有袜子的。不过,要等到最冷的时候再穿。”
四
圣诞节就快要到了,这座城市里,到处都弥漫着节日的浪漫气氛。
小梅妈妈的神情越来越绝望——每次透析都要花钱,而肾移植却遥遥无期。我经常看见她搂着小梅坐在病**,双眼空洞,泪水还没流出来便已经蒸发。
小梅却异常坚定。那天,我去402病房,刚走到门口,就听到她对妈妈说:“妈,就把我的肾给你吧,虽然我的肾很小,可是到你身上以后,会慢慢长大的。”
那一刻,我用力把脸转向一边,却还是无法控制自己,眼眶迅速潮湿起来。我意识到,小梅远比我们想象中要坚强,即使她已经意识到,妈妈的生命即将陷入无望的绝境,但她还是会用坚定的信念去支撑妈妈活着的每一分钟,她要妈妈面露微笑,哪怕只是一瞬间,也要变作永恒的记忆。
圣诞节前夕,小梅的妈妈去世了。
我走进病房时,小梅还抱着妈妈的胳膊,看上去很安静。然后,突然,她转过脸望着我:“阿姨,你是天使,你告诉我,妈妈去哪里了?”
小梅的目光依然纯净清澈,黑漆漆的像是装满了整个世界。我拼命忍住泪水,绽开一个微弱的笑容,像小梅的妈妈临终前那样,伸出手轻轻抚了抚小梅的面颊,说:“妈妈在天堂。”
小梅的执著和坚强,感动了医院里每一个医生和护士,我们决定,支持小梅上学。
到后来,我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少人加入了这次行动。只是,每一天,我都会看到,许多出入医院的陌生人在募捐箱前驻留,往箱里投入各种面额的纸币。
如果一个平凡的人能够改变别人的命运,那是非常崇高的。我想说,是小梅改变了我们许多人的命运。直到现在,每当遇到困境情绪低落的时候,我都会想起小梅那双大眼睛——看着你的时候是那么清澈明亮,在绝望面前是那么执著坚定——我相信,那才是天使的目光。
一张忘取的汇款单
工作后,我极少打电话给父亲,只是在每月领了工资后,寄500块钱回家。每次到邮局,我总会想起大学时父亲寄钱的情景。四年来,他每月都要将收废品挣到的一大把卷了角的零钱,在服务人员鄙夷的眼光中,谦卑地放到柜台上……
而今,我以同样的方式,每月给父亲寄钱。邮局的人,已经跟我相熟,总是说,半年寄一次多方便,或者你给父亲办个卡,直接转账,就不必如此繁琐地一次次填地址了。每一次,我只是笑笑,他们不会明白,这是我给予父亲的一个虚荣。当载着绿色邮包的邮递员,在门口高喊着父亲的名字,让他签收汇款单的时候,左邻右舍都会探出头来,一脸羡慕地看着他完成这一“庄严”的程序。
父亲会在汇款来到的前几天,就焦虑而又幸福地等待着。去镇上邮局取钱的这天,他会像出席重要会议一样,穿上最整洁的衣服,徒步走去。一路上,总会有人问,干什么去啊?他每次都扬扬手里的汇款单,说,儿子寄钱来了,去邮局取钱。对于父亲,这应当是一次幸福的旅程吧。别人的每次问话,都让他的幸福加深一次,而那足够他一月花费的500元钱,反而变得微不足道了。
汇款单上的附言一栏里,我和父亲当年一样,总是任其空着。我曾经试图在上面写过一些话,让父亲注意身体,或者晚上早点休息,但每一次写完,我又撕掉了。邮局的女孩子总是笑着问我:写得这么好,你爸看到会开心的,为什么要去掉呢?我依然笑笑,不做解释。这不是我们彼此表达关爱的习惯。
只有一次,邮局的女孩特意提醒我,说:建议你这一次在附言里至少写上一句话。我一怔。她继续说:等你父亲收到汇款的时候,差不多就到父亲节了,这句话,可是比你这500块钱重要多了。或许整个小镇上的人,都没有听说过父亲节,这样一个略带矫情的节日,只属于城市。但我很顺从地依照她的话,在附言栏里一笔一画写下:祝父亲节快乐。
但正是这张汇款单,父亲不知为何,竟忘了去取钱。两个月后,钱给退了回来。我打电话去问他。他说:忘了。我有些恼怒,因为自己写下了祝福,他不仅没有一句回话,竟是连钱也忘了取。去邮局补寄的时候,我气咻咻地讲给女孩子听。她凝神听了一会儿,插话道:我觉得未必是你父亲忘了,说不定他是想要将这张有祝福的汇款单留下做纪念呢。我愣住了,随即摆手,说,怎么可能呢,他从来都不是这样细心的人。
但父亲,的确是这样细心的人。而且,这个秘密,他自始至终对谁都没有讲过。那年春节,我无意中拉开父亲的抽屉,才看见了那张被他放入收藏盒中的汇款单。那句短短的祝福,父亲早已看到,且以这样的方式,藏进了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