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间,遇见孤傲不驯的男子

在一片百花盛开的草地上,到处都是幽幽的花香。七彩缤纷,那色彩浸满了我的眼帘。撑着右手,我从地上站起,拍了拍自己紫色罗纱上的尘灰。

不远处有一个波光粼粼的湖,那湖水绿得清澈无比,我欣喜极了。忍不住,低下头,用双手接了一些在掌心中,仰头喝下。好舒服,好清凉的感觉啊。微微向四周一瞄,轻解罗衫,赤足踏入湖内,享受水波撞击的滋味。身上的汗水,被悉数卷入在湖水里,融成一片。

正在悠闲地将水滴往身上拍时,一条水蛇突然游到我的面前。我惊叫一声“救命啊”。只见眼一花,岸上有个人极快的跃下湖,用石头猛往水里一砸,水蛇立刻一阵乱窜,一会就不见了踪影。那男子湿漉漉地从河里起来,微闭着眼睛,背转身不敢看我,接着就走上了岸边。

“柳傲柏,是你吗?”只是一瞬间,我看清了他的容颜,他就是玄天镜里的那个书生。没错,就是他。想跟着他上岸去,才惊觉身上一丝不挂。

“不好意思,把衣服扔给我好么?”我糗得不知如何是好,既不想让他离去,但又看着自己光光的身子不知如何是好?

“请问姑娘是从哪里知晓我的名字的?”紫色纱裙丢了下来,接过后,我转身躲到一个大石头后面穿衣服。

一边将扣子系紧,一边双眼又瞟向了岸上。没想到,这么顺利就找到了他。

“你别管我是怎么知道的?你就回答我你是不是就可以”虽然他和玄天镜里的模样完全一样,但我还是需要进一步求证。毕竟世界上相像的人也有不少,万一错了,此行就会失了方向。

蓦然回首,看见画像中的女子

看着眼前的他,我知道自己已是万般无可逃脱。接下来,我浑浑噩噩的不知道和他说了些什么。反正就是编造了一个谎言,说自己无家可归的那些,目的就是要跟他回家去。婆婆说此生我必需报恩,了却这一段情,那么我是不是该以身相许。

随着他回家,我没名没份,凡间的繁缛汝节,我一窍不通。我只知道,我从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已深深迷恋上了。从此情根深种,无法逃脱。

柳傲柏是家中独子,一个土财主的儿子,乡试早已通过,就等着来年继续参加科考了。他的爹,是方圆百里最有钱的财主,他的娘,则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妇女,跟着我乐颠颠的对我满意极了。我琢磨着她估计以为他儿子找好媳妇了,可以抱孙子了,那眉眼都笑得皱成一团了。只不过,那主财主对我的来历不明深表怀疑,总是故意和我东拉西扯的找我的破绽。

“儿子啊,这个女子美得出奇,她是在蓝蝶湖边跟着你回家的,又是无爹无娘,连个亲戚也没有,这太玄乎了。会不会是妖怪啊?”在夜幕降临时,我在书房听到这个一段话,含在口中的茶水也差点喷了出来。说我是妖怪,真是想得出来。想了想,还是装着什么也没听见,悄悄走过去了。柳傲柏对他爹说的话不嗤以鼻,就象在听别人的故事一样。一个字也没回答,就回了自己的房间呆坐。人们常说,女人心,海底针,事实上,男人的心一样无法捉摸。自从我跟着他回家,我就没读懂过他脸上的表情是什么过。

我只是努力地讨好着他,只是我真的什么也不会做。不会做饭,不会洗衣服,也不会缝制衣裳。我一点一点地努力学习着一切,任手指被针扎了千万个孔,任手掌上长出了老茧。虽然他对我漠不关心,可是只要每天看着他,我就已经满足了。

“怅卧新春白袷衣,白门寥落意多违。红楼隔雨相望冷,珠箔飘灯独自归。”深夜,我总会听到这样的诗词,即使不懂其义,却也感觉到了他的心碎。他的双眼,永远定格在房中挂着的画像上,一个玲珑的曼妙女子。他的心,或者早跟着那个女子离开了。后来,我打听到,她的名字叫语蝶,从小和傲柏青梅竹马,却在一年前被迫嫁给了京城的大官为妾。原来,他的悲伤就是如此郁结的。

之后,我曾偷偷地潜入他的房间,仔细观察过画像,那神韵几乎无可挑剔。凡间,也有如此有灵气的女子,我感慨不已。只是,黯然神伤,这次的凡尘之旅,难道就无疾而终?

陷入困境,爱你成为了煎熬

我是被柳傲柏从湖边捡回来的消息不径而走,那些对他垂涎三尺的女子们,还有媒婆们,个个把我当成了眼中钉。只要我一出门,就会有不知名的鸡蛋砸来,更有甚者,把狗血喷我头上,说是要我现出原形来。至此,我不敢再出门去,留在家中陷入了困境。

第二年四月,在殿试里,柳傲柏以第三名稳居探花。满城涌至的媒婆,差点将家里的门槛都踩破了。我就是看着这一场场闹剧,却无法出声。半年多来,我始终不知道他的心里在想什么,在他的心里我到底处在什么位置上?看着他拒绝了一桩又一桩的婚事,我心里却开始隐隐地不安起来。

春去秋来,又是一年,我以为心就会那么地沉寂下去,出乎意料,柳傲柏向我提出了成亲。我不加思索的一口答应了他,然而在一瞬间,我又后悔“好”字答应的太快了。只是,再也没有回头路可走,除了以身相许,我不知道还能拿什么报恩,何况,心中对他的爱随着时间更加深了。

这年十月,我穿着凤冠霞披,在烟花和礼炮漫天中与柳傲柏成亲。然而,成亲的那天晚上,他连盖头都不愿意为我揭开。他只是坐在屋子里,不停地喝着闷酒。我坐在床沿,泪浸湿了绣帕。就这样,我在床沿坐了一夜,而他则在椅子上喝了一夜闷酒。为了不引起他父母的怀疑,第二天,我们开始同床,只是也没有夫妻之间的生活。一倒在床,他就侧身转过头,不再看我,那么他为什么要娶我?

假期已经渡过了一大半,入京城的日子转眼在即。我的心,荒芜一片。当他再次喝得烂醉如泥回到家时,我终于忍不住地怒吼“柳傲柏,你不喜欢我为什么要娶我?娶了我,却把我晾在一旁不闻不问,为什么?”

“走开……”他挥舞着衣袖一把推开了我,我撞在柱子上,额上有血渗出。

“青儿,你怎么了?”他奔过来,一脸的愧疚。

“你不要碰我……”推开他的手,我在床边坐下。

“青儿,对不起,对不起……”他拥我入怀,我感觉到他的眼中有某种**在闪动。

这一夜,春光旖旎,这才是我们真正的第一个“洞房花烛夜”。所有的怨,愁,顷刻间烟消云散。

今生今世,你我永不相见

越是恩爱,我就越是怅然若失,自那夜后,傲柏对我宠爱有加。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在无端的害怕。他越是对我好,我越是心里不安。

天上一天,人间一年,约莫算起来,我在人间已经一年多了。抚摸着肚子,里面已经有生命的迹象,大夫说,宝宝在肚子里成长得很好,已经有三个月了。记得下凡时,王婆嘱咐过我,怀孕期间定要注意安全,因为在这个时候我会失去仙气,与常人无异。

六个多月后,我生下了一个女娃,由于重男轻女的思想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我被无端的冷落了。QQ空间伤感日志,女娃生下来时,左侧边有一个蝴蝶胎记,我知道那是仙斑,但在别人的眼里,却成了妖孽的象征。柳傲柏的官位已是三品,是皇上身边的红人。宰相之女莫芙蓉,对柳傲柏一见钟情,于是,我的苦难开始了。

不久之后,莫芙蓉嫁入了柳家,成为了正室柳夫人,而我却成为了偏房。所有的街坊们都在讥笑我,那些曾经嫉妒过我嫁给柳傲柏的女人们,更是闲言碎语不断,说我是闲林里的一只狐狸精。

一日,我从院子里回房,看见屋子烟雾缠绕,我的所有物品,被莫芙蓉丢入了盆里焚烧,也包括我的那件霓裳紫衣,我疯了似的冲上去,“不要啊,不要……”失去了仙衣,我就会失去法力,再也无法保护自己。

“妖孽,现出原形吧”只见门外道士重叠,带着符,口中念念有词。一把铁剑,则指向了我。我被他们五花大绑,带出了门。一个空悬的沙地上,中间堆着一大片的树枝,我被绑在了柱子上,周围尽是村民。

“你们要烧死我,为什么?”我的嘴里,很快被塞上了一块毛巾。

莫芙蓉在冷笑,女人的嫉妒,令她要置于我死地。好美丽的脸,好丑恶的灵魂。

火把点起,冲出的红色映红了我的眼帘,我闭上双眼“罢了,罢了,孽缘啊……”

在千钧一发之际,一件霓裳紫衣从天际飘下,一阵彩光包围了我,绳索自行裂断,我跟着飞上了云层。云端的尽头,我潸然泪下。“永别了,傲柏……”

人间冷暖,红尘漫漫,品茗苦涩,陶醉一指缠绵。向往无忧无虑的净土,向往缥缈迷人的梦幻,弹指间,却梦断天涯。无奈风雨变换的冷暖,无奈岁月划过的情感波澜,缘尽后,今生今世,你我永不相见……

爱沦年华只是你我已陌路

至此仍不知该用什么定义我们之间刻骨铭心的爱情,现在,我已经不执著于一个结果,我对你已经习以为常了,尽管你还是会在我的梦里出现,但早已不会令我哭泣着惊醒,沉默,发呆。一切只是一个梦,只是这个梦太过真实而已,让我的记忆混淆,我只能简短的对自己进行催眠,借此平复七年里的忧伤或者欣悦。

我每天都会在下班的时间经过林索的酒吧问她说有没有涂小年的消息,林索是酒吧的驻唱者,但这并不是我找她的理由,我找她仅仅是因为她是唯一一个知道涂小年去了哪里的人。

大多数时候她低头玩弄着手中的酒杯头也不抬,沉默好一会儿会狠狠地把酒杯砸在吧台上指着我的鼻子说:沈嘉,涂小年过的很好,你也应该过得好好的,而不是整天守着一个未知的未来傻傻的赌上自己的一生。

她就是这样,无论如何也不肯告诉我涂小年哪儿。所以最后我也习惯了沉默,和她在一起时避而不谈有关涂小年的话题。

可是涂小年,我还是在想你,想你横刀立马的站在蓝天下喊出涂小年喜欢沈嘉的姿势,想你在黑夜里把我喊出来牵着我说我们一起逃走的那一瞬间。渐渐记起在林荫道旁那一排排挺拔的梧桐树下,我们牵手细数漫天星辰的光景。

我像是一个记忆短缺的人,偶尔借由某些景物触起记忆里与你的片段,却也终究不过是零零散散。

但,涂小年,我始终不懂我们究竟是怎么了,怎么突然就各自散落天涯。我还是在怀疑事件的真实性,为何我还在不断确认着疼痛存在的真实呢?是因为真的爱至骨髓还是仅仅是习惯?

想起十七岁的单车年华,那时的你就是这个样子,霸道无理,却又慵懒无比。放在大学,乃至整个社会你都不会是个受欢迎的人,但我偏偏喜欢的是你。

昏昏沉沉的伏在桌子上睡去,面前是摊开未来得及合上的日记本,因为熬夜而略微潦草的字迹,但一笔一划都刻在了我的心上。

早上醒来才发现自己上班要迟到了,急匆匆洗漱,肩部传来的疼痛感却让我连握牙刷的力气都没有,想来是昨晚枕着胳膊睡了一夜导致的,我最终选择了妥协,直直出了家门,好在,在最后一分钟赶到了公司。

但是我该想到的,七月天气并不好,很快天变得阴沉沉的,光线被乌云遮住,丝毫未留,直到积压已久的雨水哗啦啦的倾泻下来才开始有一丝解放感。

停下手中忙碌的工作,低下头略微扫视了一下周围的同事,无一例外的带了伞,很悲哀我除外。或者说我从来没有带伞的习惯,记得整个十七岁的年华里,都是你在用霸道的方式胁迫我在阴天的时间里带把伞。

等到下班的时候,雨依然在下,很大很大,一直湮没了整个街道,周围的同事都相继撑着伞离开了,唯独我站在办公大楼前手足无措,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明明习惯了淋雨,习惯了一个人,此刻却还是慌乱了,涂小年,大概是我怀念你伞下为我撑起的温暖空间吧。

而却真的有伞移至我的头顶,浅蓝色,不太冷但也不是异常温暖的颜色。我扭头,却看见了整个公司的女职员为之倾心的苏颜,他点了点头,微笑着看我,我一时哑言,他笑了笑,忽然牵起我在这个雨水蔓延的世界里奔跑。伞上的颜色因了阴郁的天空变得郁郁沉沉。

明明七月已经不是那么冷,却还是让我有些哆嗦,伞遮住了大半的视线,他察觉到我的不适,更紧的握住了我,我朝他傻呵呵的笑,却让眼圈更快的红了。

沈嘉……他欲言又止,我又是一阵心酸,什么话也说不出。于是停下脚步,周围的空间充斥着悲伤情绪压抑着伤感神经一幕一幕幻化成你干净而白皙的面容。

而苏颜站在我身边也许感到好奇,却并未多说什么。然而让我堂目结舌的是他忽然扔掉了雨伞,在我不知所措的瞬间,紧紧的把我抱在怀里,还未等我用力挣开,他已经松手,在下一个瞬间里走在马路的中央,大声的喊:我喜欢沈嘉

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无视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无视行人的指指点点,甚至是对周围司机的谩骂也无动于衷,他只是微笑着看我,说,沈嘉,我喜欢你。

眼泪从眼角跑了出来,颠覆了所有的忧伤与难过。尽管这样,我还是摇摇头,撇下他独自去了林锁的酒吧。

“沈嘉,你他妈就是犯贱!我真后悔当初介绍你们两个认识”我去的时候林索刚好闲了下来,她把我拉到角落里,又起身去拿了几瓶红酒,眼睛一闪一闪,有泪光的痕迹。

“沈嘉,你总是认为难过是你一个人的,可是你难过我们就会跟着你难过,这些你丫怎么就没想过”她猛地灌了一大口红酒,舌头忽然有些打结。我把头伏在她的肩上用下巴点着她,“怎么办,我想他”

7月7号。传统情人节。

早早的宣布下班,我诧异的抬头,却对上他明亮的眼眸,便什么都已知晓。

一起去走走吧?他走上来牵住我,像个稚气未脱的孩子带着撒娇的口吻,只是脸上却蒙了一层解不开的浓雾。再是心冷却还是不忍拒绝。说是一起走走,他却还是去开车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拒绝的话没来得及说出已经被拉到车上,变成无奈的笑容。侧头的时候不小心看到车窗外熙攘的人群,才暗自感慨原来也只是孩子。

等我一会儿。他忽然在靠近路边的地方停了车,几乎是飞奔着向着某一个点跑去,最终湮没在人群中。我安静的坐在车里,音乐开的很大声,把情绪放任逐流,记忆忽然卡壳,想起你,涂小年。

我还是不知道我们为什么会不见了。在那之前尽管你很任性,尽管我会偶尔的反抗你的任性,尽管我们闹过分手,却还是一起羁羁绊绊的走过了七年,可是怎么忽然就不见了呢。

还没来得及收拾情绪,苏颜已经回来了,神秘兮兮的拿着一个小盒子,把它塞进我的掌心,微笑着等着我拆开。犹疑了一下,不忍拂他的意,还是打开了,包装纸被撕裂的那一刻,我忽然听到有些东西碎了,而又有什么郑重其事的交到我手中。

暮色像是沙,轰然滑落,落满了整个世界。

我努力支撑着情绪,微笑。盒子开启的时候,有些微微的疼。是一只精致的尾戒。眼睛有些涩涩的,稍微柔了一下才抬起头:我好像,受不起呢……

他紧张的情绪松懈下来,叹口气:嘉,如果不想伤害我,就收下可以吗?不管你接不接受我,都让这只尾戒陪你一生,看着你幸福好吗?

我含糊的“唔”了一声,任由他低下头,为我戴上那精致的戒。只是我知道,一旦戴上,就负担上了一份沉重而炽烈的爱,但我没有力气挣脱,更没有力气接受。

然后,我们一起去了林索的酒吧。林索显然很激动,眼睛一闪一闪的,她说:沈嘉你个死丫头,终于肯交男朋友了

我尴尬而无奈的笑了笑,苏颜显然也很愕然。

林索神秘兮兮的把苏颜拉到一个小角落里,不知道在谈论什么,我只能傻傻的站在门口等待着。

回家的路似乎变得比来时的路漫长了许多,苏颜沉默着。印象里似乎他从未如此忧伤过,我也只能一起沉默,而关于谈话的内容便无从得知。

到涂小年家乡的火车是凌晨到站。没带什么行李,也没有告诉林索和苏颜。我知道林索一定会阻止。只是我没想到自己还是慌乱了,总以为自己已经足够成熟了,内心已经成长到足够强大,可是路过候车厅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才发觉自己也只是那么渺小。

下了车以后还很早,料想涂小年一家大概都还在睡觉,不想打扰便一个人闲逛。寻着记忆一点点熟悉这个许久未来过的地方,几年不见,这所小镇也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唯一不变的那一排排挺拔的梧桐树,偶尔还是会听到飞鸟掠过时振翅的声音,而阳光就在这个时候撕裂黑暗的布帛显露它的绚丽。

巷子的深处是一所红房子,很是显眼。记忆告诉我,这儿是涂小年的家。而门敲响,有人慵懒的走来开门,在看见我之后起先是震惊而后是愤怒,不由我说什么便重重的关上了门。

可是,为什么我在厅堂看到了悬挂着的涂小年的相片……为什么是黑色镶边的相框?

我急于回去,找林索要一个答案。好在,是林索闲下来的时间,而苏颜也在,满脸的焦虑。我故意忽略,视而不见。只是盯着林索:涂小年去哪儿了,他到底去哪儿了!

不知道什么时间瞥头往门外看,只是看到了刺目的灰暗色,风大得厉害,偶尔伴着雨声,噼噼啪啪,让人难过。

林索的眼睛变得红红的,有些愤怒,显然苏颜意识到她要说什么,可是已经来不及阻止了:涂小年死了,他死了。我的脸渐渐由冷漠转为震惊最后是难以置信

“去年的七月七日……”林索缓缓地说

——记忆像是混乱的时钟,开始吱吱呀呀的转动。

灵魂上升到虚空,看到了那年固执的我任性的甩开了你的手,却忽略了因为绿灯疾驰而来的货车。可是涂小年,你为什么要推开我?就让我一个人承担任性的后果,不好吗?

少年安静的躺在血泊里,微微张合的嘴,是想说什么,是说我爱你,还是忘记我?往事一幕幕浮现在眼前交织成缠绵而错乱的爱情。你拥着我在广场人旁若无人的亲吻;你横刀立马的站在天空下喊出“我喜欢沈嘉”;你给我的义无反顾的爱情……刹那间泪眼朦胧

我的精神状况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变得混乱,原来涂小年,我和你错过那么久那么久了?

你其实都看到了,只是旋转性遗忘……林索拥住我,我在想,如果那个时候我没有那么任性,我还有一点点顾及涂小年的感受,或许,我们现在会很幸福很幸福的在一起……

片刻的喧哗打乱了我的思维,抬头却看到一群人带着棍子之类的东西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很显然是闹场、我只是很好奇为何领头的少年我如此熟悉,林索慌乱的表情让我有了答案,他是那个叫做云木,曾经爱林索爱到死的少年……

很久里,我们各自都沉默着,恍惚中似乎有东西向着我的额头砸来,我闭上眼没有了躲避的心思。但是涂小年,苏颜居然也如你那般,紧紧的护住了我……

当我醒来,艰难的支撑起身体却看到倒在一旁的苏颜,鲜血从他的头部汨汨流出,他沉沉的睡着,我知道他一定是累了,所有爱我的人到最后一定都会筋疲力尽。笑着笑着,眼泪就滚落下来,灼伤了我的唇。

林索慌乱的跑出去拦车,去医院的路上,我紧紧抓着苏颜。不想重温那样孤寂的感觉,偌大的世界里只有我,我到处寻找,却怎么也找不到我深爱的人……

手机从苏颜的口袋里缓缓滑落,在草稿箱里我看到了很多条未曾发出的短信,而最近的一条是:沈嘉,如果可以,我想陪你到老,一起看细水长流。

我面如死灰,只有眼泪的温度还可以让我感觉到自己还活着。到了医院,苏颜被送去手术,而林索死死地抓着我的手:沈嘉,医生说苏颜成为植物人的可能性很大,你一定要冷静。

冷静?你要我怎么冷静!云木不是爱你吗,他不是爱你爱的死去活来吗……我歇斯底里的喊叫,终于在医院走廊里嚎啕大哭。苏颜,你还没有陪我去看细水长流,我知道你一定不舍的离开我……

而最终。事件原因被揭开了。QQ空间爱情日志,云木因为索索不爱她,所以决定毁了林索再以死殉情,他想的并不复杂,既然生不同衾那么只求死同穴,而他没有料到,苏颜成了这一场盘根错节的爱情里最大的牺牲者。

涂小年。

我还是会想起你,可是早已不那么倔强的寻找一个结果。请原谅,我只能将你深深刻入我的心里,一生不相忘,可是那与天长地久有什么关系呢?我们早已经错过了……

可是我得等苏颜醒来,我欠他的,还未偿还。

其实涂小年,如果我肯安静的听林索的话,不执着于一个答案,也许现在我会和苏颜一起过的很幸福。可是因为我对你的执着,却伤害了苏颜。

所以涂小年,我得等苏颜醒来。否则他戴在我尾指上的尾戒会日日夜夜烙疼我,如果罂粟一般,欲罢不能。所以涂小年,我得忘记你了,总有一天,我会和苏颜一起,看潮起潮落,看细水长流,一直相伴到老。

【有关林索的卑微爱情】

就好像所有滥情的情节,林索在与沈嘉的相依为命中对她动了情,而两个女生之间又怎么能,林索一直都在苦苦压抑着心中越来越强烈的感情……所以到最后,沈嘉都不曾知道林索心里一直在重复着一句话:一定要看到沈嘉幸福……更不曾知道林索要重复这句话的时候心底在重复着另一个理由:只能这样我才能够死心……

倘若知道了,沈嘉会不会觉得其实大家都一样,对爱情这场浩大的漩涡无能为力。

天涯别过爱过后且歌且行

如果不够坚强,那么,请不要念念不忘。

也许该给这段恋情安一个名字,叫做曾经爱过。

是夜,夏至。银白色的月光恬淡如水,透过大大的落地窗,洒在白色地板上,映出柔和的光芒,欣蕾穿着米白色丝质睡衣,静静站在落地窗前,看着这一幕盛大的夜色沉默不语。终归是骨子里妩媚的女子,无论何种打扮,都透着性感的意味。夏天的风有些琐碎,带点撩拨的意思。它穿过门窗缝隙悄然来到她身后,不时地捉弄独自发呆的她。

蕾蕾,很久没见你恋爱哦。今天冷不丁被同事问到时,欣蕾一时无语。她想不起来上一段恋情是什么时候结束的,只是觉得有些久远,久远的让她想不起那个人的轮廓。原以为自己会在很长一段时间艰难的想念继而自甘堕落。事实上,并无刻骨的牵挂。原来只要给足够的时间,没有什么不能忘。欣蕾虽然没有新的恋情,倒也不觉得寂寞,寂寞真的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你说寂寞就寂寞了,寂寞是因为想要的太多。每日上班下班,周末和薇安一起逛街,亦或独自逛书店,再普通不过的寂寥,欣蕾的眼睛,是深邃的蓝色,让人不忍多看,看久了叫人觉得那是一双有故事的眼睛。生活依旧不咸不淡。时光像一条缓慢河流静静流淌。心像渡船上的孩子,平和,接受生活赐予的悲喜。翻开一本放置在床头的书,看到一行温情的文字,是某个天才女作家写的-被男人爱着的女人最矜贵。只是欣蕾不知道她自己,什么时候变得矜贵。

叮叮叮,一阵刺耳电话铃声划破了她独自发呆的美好。欣蕾拿起电话,话筒里传来好友薇安的声音,言语中有泪意,极无助。薇薇,发生什么事了?没有声音应答,话筒里隐约可听见薇安低低抽泣的声音。欣蕾一下子陷入焦虑不安中。薇安是欣蕾童年的玩伴,而今的闺密。她们一起上学一起长大,毕业后又在同一座城市找到工作。她们早已把彼此当作最亲近的人,也是唯一可以分享彼此心底秘密的人,欣蕾是银行的小职员,薇安是外贸公司出纳,她们笑言,以后要一起结婚,一起生宝宝。薇薇,你等我三分钟,我马上来。顾不得换衣服,欣蕾穿着睡衣匆匆忙忙来到了隔她家只有一栋楼之遥的薇安家。欣蕾用自备的钥匙开了门,房间一片漆黑,门窗紧闭,地板上一片狼藉。啤酒罐散落一地,七零八落,像一朵朵半途而废的花,只剩一地残败。薇安一言不发,蜷缩在沙发的角落里,像一只被主人遗弃的猫,眼神恐惧不安,欣蕾的心像被猛的扎了一下,疼得厉害。

她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女子是她熟识的薇安,她认识的薇安,是一个脸儿漾着笑,言语里潜伏着乖张捉弄的女子,只要有她在地方,就会让你有春天的感觉。薇薇,出什么事了?子尤离开了我,他再也不会回来了。欣蕾一时觉得自己像落水般无力。他变心了,终是残忍的说出这个短而伤的答案。欣蕾说完忽然有泪大朵大朵落下,无声祭祀这场在夏末季节消亡的爱情。

薇安神情无比落寞的盯着手指上的白金流线型的戒指,欣蕾认识这戒指,原本是一对的,黄白金缠绕在一起,很是好看。是她和薇安一起去周大福买的。另外一个黄金的呢?欣蕾有些不合时宜的问,问完她就后悔了。在子尤那,也许早就被他扔了。子尤,是薇安的男朋友。他们相识相爱的细枝末节,欣蕾早已烂熟于心。薇安像被设置了重播了一样,在她耳边反反复复不知道重复了多少遍,那个心高气傲的女子,怎么会那么轻易动了情。他们问过对方千百次,你爱我吗?即使得到了肯定回答,仍然不相信自己真有那么幸运,遭遇了爱情。那时,欣蕾就暗暗警告自己,千万不要像他们这样,被恋爱冲昏了头,贻笑大方。

他们相识于一次朋友派对,这样的遇见方式,像极了俗套滥情的台湾偶像剧。然而很不凑巧,他们就是这样认识的,薇安是不喜欢这样的派对,一大堆认识不认识的人,端着冷艳的高脚杯,说着一些言不由衷的话,孰不知言语是最让人疲倦的事。还有那些令她厌恶不已的猎艳目光,让她恶心。但又碍于朋友面子,不得不来。薇安恨不得暂时离开地球表面,离开这个无聊的派对。她像个游魂似的在人群里飘着,不理会他人异样眼神。奇怪,怎么走着走着没有路了。薇安一时觉得讶异,抬头一看,立刻羞红了脸,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走到一个男人的怀里,虽即被对方扶正,看来也是个个中高手。薇安心里暗自嘀咕着。一阵清淡古龙水的味道飘然而至,让她有些沉醉,一时竟然愣住,她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慌忙说对不起。在慌乱中,这个小丫头片子,还不忘偷偷打量起眼前这个男人,终归是个“小色女”,心那么不安分,真是死性不改。浅灰色的暗纹西服,清秀的脸上留有一小撮胡须,平添一丝味道。

子尤没有给她继续花痴的机会。发话道,小姐,你的酒杯再不端好,酒全部要洒出来了,这么浪费是不对的。薇安慌忙把酒杯端正。子尤一时对这个花痴般的单纯女生有了一丝微妙感觉。薇安恢复往常处变不惊的资态,她故作矜持一言不发,静静的微笑看着子尤,春风再美也比不过她的笑,这句话用来形容薇安再合适不过。她冲着你笑笑,让你生生没了脾气。就连欣蕾也老是败在她一脸谄媚的笑下,还老装出一副小孩想吃冰糕的欠扁模样,欣蕾立刻没辙。只要不触犯国家法律,很多事情义不容辞的替她代劳。谢谢哈,这世界上只有你对我最好。欣蕾,我爱你滴说。低头作出一付羞涩状。夏薇一时气短,没了言语。可这又能怪谁呢,要怪只能怪自己当初交友不慎。欣蕾由衷的佩服自己,竟然对这种可爱的厚颜无耻之徒表现出极大的包容之心。

子尤揶揄道:“小姐,这场所好像不是你所喜欢的。”“先生,那你认为该在那种地方出现,酒吧,迪厅,还是你觉得我,更适合去跳钢管舞。”薇安暗自和这个小胡子男人较上了劲。摆出一副小女子不是好欺负的架势。子尤没想到,这个可爱的小女人,口吻像极金镶玉。想到这,子尤不由得笑出声来。哎,先生,你笑什么?笑得如此来路不明。你让我想起了一个电影人物-----《龙门客栈》里的的金镶玉。说完又是一阵小人得志的大笑。薇安对他这个评价,并没有感到不满,甚至没有一点意外的表情。很好啊,索性我就做金镶玉好了,我在等我的极品周淮安。子尤彻底被她打败。立刻向这个天真女生投降。好了好了,我们别这么针锋相对好不。火药味太浓,对咱俩都不好。你说是不?这能怪我吗?是你先不友好的。子尤一脸笑意,好好好,我错了。我叫子尤,这是我的名片,他递出名片,薇安,并没有接住。很抱歉我没名片,所以我也不打算要你的名片。这样对你我都比较公平。子尤识趣的把名片收了回去。小姐怎么称呼呢。薇安。人和名字给我两种不同感受哦。哪来那么多歪理,难道你觉得我应该叫章子怡。名字和人还得配套么。子尤一时被噎得没话,薇安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非得要和他较劲,平常的她不是这样的。

子尤一脸倦怠,怕是也早就受够了这种无聊聚会的精神摧残。他们同时说,我们离开这里吧。俩人相视一笑,默契那么刚刚好。薇安迫不及待的拿起包包,被子尤牵着跑了出去。一群虚伪的男女,无聊透顶的聚会。他们像逃离地狱一样逃离那个派对。他们一直跑,好像后面有谁要追上来似的,跑到最后实在跑不动了,才停了下来,外面的空气格外新鲜。薇安抬起头,深深的用力的呼吸新鲜空气,一脸惬意,那么满足的神情。子尤看着薇安完美的侧脸,一时情动,青蜓点水似的亲吻了薇安一下。薇安一时惊得呆住了。这吻来得太快,太措不及防。她甚至还没来得及感受,她的初吻就这样被夺走了。一想到这,薇安忍不住大声的哭了起来。子尤惊慌失措,对不起,吓到你了。你赔我的初吻来,子尤听到这话时差点没笑得背过气去,这个言语泼辣的女子,内心竟然如此保守传统。这是她没想到,他更没想到的是,薇安其实更在意的他吻她的感觉。这点噱头子尤自然是不会知道。子尤把薇安搂在怀里,这个单纯的女生,让他很是欢喜,把幸福拥了一怀。薇安知道自己不讨厌这个男人,而且不可否认的是她很喜欢他。

薇安,迫不及待的把子尤带来见欣蕾,子尤的确很优秀,当然,薇安看上的,又怎会不优秀呢。幽默的谈吐,棱角分明的长相,睿智的眼神,淡定的气息,每个单身女人都会对这样的男人有非分之想,这么优秀的男人身边一定不缺乏女人,他怎么就看上了傻得冒泡的薇安,甚至可以升级为慢半拍。对于这些欣蕾都觉得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他对薇安好,让薇安幸福。薇安喜欢写写划划,他喜欢刮着我的鼻尖说我是傻丫头,他说我是他的全部,这个天秤座的女子,真的是一流的完美病人,不爱则已,一旦爱上,便用尽全身力气去爱,把所有美好全一倾而尽,她每天在博客上写他们的生活点滴。满心满眼只有他的好。让人看了不由得唏嘘,世间还有如此美好的爱恋。幸福像冬日暖阳一样弥足而珍贵。恋爱是没有什么道理,爱过后你会懂得很多道理。但凡有点眼力介的人,一眼就能看出,薇安很在意这个男人,她一副小女人的满足模样。那么心高气傲的女子,爱得生生没了自己。

最初的执恋慢慢幻化成内心的平和,他们恋爱了三年,这其中有过争执,吵闹,最后崔于平和。当然,要真的没有一点吵闹那也就不正常了。克尔凯郭尔说,女人的嫁妆是争吵。无论多么坚贞的感情,终是要拿时间来检验。很多恋情,没有谁对谁错,不爱就是不爱了,没有缘由,也不要去问缘由,留最后一点美好在彼此心间,日后想起时,好让自己有温情的感觉。听,两个虚伪男女的对话:“我明天要出差了。”薇安坐在电脑前,盯着电脑屏幕,心里早已兵荒马乱,然而还是要维持最后精致的幻象。QQ空间经典日志,“恩。好。东西早帮你收拾好了,一个人在外要好好照顾自己。”薇安是那么敏感的女子,不可能不会知道他们之间出了问题。她只是不肯面对这个冷酷的结局罢了。任何有生命的东西都存在变化之中,感情也不例外,这是我们必须得接受现实。子尤离开后,再也没有回来。也许该给这段恋情安一个名字,叫做曾经爱过。曾经有一个叫子尤的男子,给过她一份完完整整的爱情。

恋爱,原本就是一道无解题。没恋爱时,听很多过来人讲,恋爱时千万不能陷得太深,万一有什么不测,方能全身而退。这是一句不折不扣的废话。谁能做到这般,假若能做到,那是因为你不够爱对方,亦或是早就成精了。飞蛾扑火,是形容恋爱的终极状态,明知是灰飞烟灭的后果。然而还是不管不顾。终归是只笨蛾子。

有了欣蕾的陪伴,薇安的情绪慢慢平复了一些,她回过头来问欣蕾,我这样的女子,是不是不佩拥有爱情。薇薇,我的小傻瓜,真的不是因为你不够好,没有谁会爱上谁一辈子,最初的**会慢慢升华变成温暖的亲情。这个过程是痛苦而又甜蜜的,充满了未知的惊喜和疼痛。也许在很多年后,再想着这段恋情时,会不禁莞尔,不过相逢一场,为何要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不过相爱一回,何必把自己弄得一身狼狈。只不过给了一时情动。

爱情并不是我们生活的全部。要相信最好的永远在不经意间出现。嗯。这句话多么美好。因了这美好,我们要记住它。薇安起身,把手上的戒指摘下,往窗外扔了出去。再见,再也不见。还自己一个没有子尤的纯净国度。此时的薇安脸上有如释重负般的轻松。欣蕾起身抱住她,对她说,高傲是一个极致的词,发自内心喜欢。无论是爱情亦或是生活,只有这般洒脱的女子,才可以有高傲的理由。如果不够坚强,那么,请不要念念不忘。

第九千根烦恼丝里藏着爱情

美女也光头

我终于知道了我的决定是多么的惊天地泣鬼神。从理发店到我的家,十分钟的路程我受到了夹道欢迎一般的待遇。我想,我天生就长了个受人关注的脑袋。人们的目光就像被凸透镜过滤了一样,齐齐地集在我的脑袋上,灼得我生疼。只是那些目光不是热烈而喜悦的,而是震惊的。在大街上,我的回头率一直都高居不下,以前,是因为一头漂亮的长发,现在,是因为我的光头。以前,是满街的艳羡,现在,是满街的惊呼。我旁若无人,为如此超前的时代下还有如此大惊小怪的人群感到悲哀。我不就是剪掉了自己的头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