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不能进入他的梦而恼火,为自己在梦境竟然睁开眼睛而深深地自责,为自己不能 在梦中远走而懊悔。

转眼到了夏天,公司里正忙着给各个办公室重新安装空调,职员们一拨一拨地到物业楼 下的酒吧里去喝咖啡。

我与同事马莉谈起他。我说我认识一个神秘的男孩,他喜欢睡在单身女孩的房间里,却 从不与她同床,即使也隔着一条被单。毕业于北师大心理系的马莉笑着告诉我:他的全 都秘密都在他的背包里,如果你破译了他背包里的秘密,你就会真正地拥有了他,他的身体 、灵魂与他的梦。

第二天,我在我办公室的空调箱里塞进一块塑料片,我听见空调里发出一阵咔嚓声,然 后又发出一声怪叫就不响了。我打电话给物业,让他们上来修。

我又偷偷地溜回了家。

我打开了他的背包,有相机、笔记本、CD机、录音机、BP机、地图、牙刷、毛巾、相册 。

让我最感兴趣的只有三样东西。一、地图。二、相册。三、录音机。

地图。这是一张手绘的地图,和北京市交通旅游图一样的尺寸和颜色,几乎可以以假乱 真。唯一不同的是,上面有十几个象军用地图上的"战略高地标号"的符号,是十几个用红 笔画的圆圈,圈时面写着:飞人之梦、雄鹰之梦、天鹅之梦、西藏之梦……

我找到了海豚之梦的位置,位于圆明园西路与颐和园路交接处的西苑。正好是我住处的 位置。

原来,他是一个不断更换做梦地点的男孩子。除了这点,他还有十几个可以用来做梦的 地方,想起这些,不知为什么我既幸福又悲伤。

相册。这是一本女孩子的人体写真集。有的是全身,有的是局部,有的是某一细部,从 面部上判断,大约是五六个女孩子的。

与其他写真集不同的是,这些照片乍一瞅不象是人体。在白天或黑夜或黄昏的不同光线 下,这些人体有的象沙漠明月下起伏的沙丘,有的象海面上的鲸鱼的侧影,有的象大提琴的 腰部的一个优美的弧线,有的象一座神秘的峡谷。

看完相册之后,我独自一人跑到浴室,对着镜子,脱去一层层的衣物。在我自己身上这 些沙丘、鱼影、琴箱和峡谷。

录音机。里面有录了一半的录音带。我倒到了前面从头开始听。

我听见了一阵阵大海的涛声,一阵阵风吹过树林的沙沙声。我听到了海原跳出蔚蓝色海 面发出的愉快的尖叫,听见了无边无际的草原上羊群咀嚼草粮的声音。我听见雨水落下来, 在屋檐上变成水流落在地面上又汇成一条愉快的水流。

我听见酒吧里调酒师同时做五份鸡尾酒时,各种**溢在一起在酒杯里跳舞的声音。

我的泪水不知不觉流了下来,我知道,这些声音,不是什么幻觉,不是来自什么海豚、 峡谷、屋顶、酒杯。

它们是一对男女时的声音。愉快而热烈地。那个女孩的尖叫让我嫉妒得满面通 红,那个男孩粗壮而沉重的喘息让我浑身燥热。

我的身体湿润起来,一阵阵激动的**象眼泪一样抑制不住地流了出来。

离开房间之前,我做了一件另一个女人教我做的事情。我的头脑已被马莉控制住了。

我要把这些东西带到公司,让马莉对楚门进行精神分析。

我坐在出租车精神恍榴,头脑个不断出现海涛、沙丘、鱼群、圆木。

我走进办公室时,才发现有关于楚门的所有的资料都遗落在出租车上了。

马莉象电影中的女侦探一样,耸耸肩,推开双手,表示无能为力了。

晚上下班的时候,我在大街上久久地徘徊,我不知该怎样与他对话,如果偷了别人的东 西,还可以再买一件送还给他,如果伤了别人的梦,你该怎么还人家呢?

夜里八点半了。他也许已去酒吧了吧?推开门,我发现屋于里灯光通明,每一盏灯都开 着,光线几乎使房间的任何一样东西都无藏身之处。

这是他的语言吗?他的信号吗?这是他在以此告诉我,我已经侵入他的心灵的领地?

我是个坏女孩,我不仅在与他飞翔的时候睁眼偷看,而且还趁他熟睡时,举着火把检查 他的洞穴,他内心中最隐秘的地方。

我开始CALL他,想请他原谅,请他回来。

没有回音。

我又去了酒吧。

领班告诉我,他已经有两天没有上班了。

一天又一天过去了。我整天精神恍惚。同事们都以为是我病了,有的说我是因失恋受了 刺激,因此,轮番打电话责怪我的男友。

一天又一天过去了。我经常走在海淀图书馆的步行街,在卖唱片的地方张望。我希望突 然之间会在人群中发现那一张被雨淋湿的脸,和一团象乱草一样的头发。

一天又一天过去了。我经常站在浴室的镜子前,闭着眼睛,用手从脖子开始向下轻轻抚 摸自己,象抚摸地图上的山脉、高原、峡谷,直到我听见溪水汇成河流的声音,河流注入大 海的声音。

一天又一天过去了。我经常在夜里梦见自己与海豚一起从地球的赤道位置向东方游去, 北半球的太阳穿过云层照在蔚蓝色的大海上。

这是一个平凡的一天,象任何一个秋天的早上一样,清凉、潮湿、苦涩。

我推开窗户,让敞开的睡衣里涌进树叶与露水的味道。

我推开房门,让夹裹着热气的朝阳穿过林立的城市建筑的屋顶与烟囱抵达我的房间。

我推开房门,让喧器的市声、人语、脚步和汽车声,象湖水一样涌进来。

我推开房门,看见他坐在露天走廊的外接阳台上,头靠在一个大纸箱,一支手支着下巴 ,幸福地酣睡着。

我推开房门,看见那来自睡眠深处的动人的微笑。

我的耳边响起一只海豚跃出海面时发出的愉快的尖叫声。

我的耳边响起一阵暖风吹过洒满阳光的田野时,那绿色的植物们翻波的声音。

我推开房门,看见二十五天前弄丢的那一袋资料,相册、磁带在塑料袋里闪闪发光。

我推开房门,什么都没有。

冰封的恋情

望着你逐渐远去的背景,我让自己消瘦的身影站成一直孤独的风景。

(一)我的伤感永远不会懂

我漫无边际的长路羁旅,是被人们称的逆旅。走过了很长很长一段路,我满足疲惫,身上沾漓尘土,满脸尽显沧桑。望着梦中渴望却遥遥不至的幸福,我未敢懈怠。心的舟在爱的河流游弋,却未曾想到两边岸芷汀兰的风 光。因为河的尽头是我的爱的源头,我的心将在那里停驻。我在匆忙赶路之中,心依然平静 ,虽然难免落寂与悲哀,小时候的梦想,世上最美的新娘,我一直不曾遗忘。

考试完毕,我飞也似地逃离了长春。我拒绝了兄弟同行的要求;拒绝了南方温暖的阳光的**,拒绝了一切情感回访我的孤独… …我要独自去寻找一个无人的处所尽情放纵自己,释放一下压抑已久的心情。

我要到旷野去 走走,寻找且聆听那关于真爱的宣言……可是,茫茫人海,哪里有这样的一个所在?对于真爱,我得用终生去索解这个谜么?我夜不能眠的日子里,是谁缚住了我心的翅膀,令我的双臂沉重呼吸困难?在挥动的各色手帕中,是谁的手突然收回,笑容从此凝聚。或许,在我的长途跋涉中,在我的盘缠消耗已殆之时,在某个落日的黄昏,我会脚踏一片金 色悄然而立在你的面前。长久地凝视,没有丝毫杂念,没有目传神授的祈盼,只求让思念那 根绷紧的弦得到些许放松。

我记得你曾经预言过,我比你早逝,我欣然应允。生命毕竟短暂,死是灵魂的自由世界 。从此,我已不再心为形役,做一个爱的奴婢。也好!也许你并没有一丝悲伤,我也就不必担心。只是在我涨满的期翼里当死亡悄然来临 在我墓前的草丝里也赫然放着你的花朵。

(二) 看你是愁想你很苦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漾

芬:写下这个名字时,一种甜蜜的感觉直涌心头,你我的合照像一片阳光安详地躺在我窗前的案几上。在水一方的一男一女,流水记住了他们的影子,鱼儿吐着水泡,愤泄着它们的嫉恨。波光里你的身影,**漾在我的心湖。我忧郁的双眼,极目向北远眺……

起风了,刮起的树叶随风旋舞,轻轻地,是你来了么?是你来拜访我的无眠么?

守候了千年的渴望

等来的

不是你

是你

子转百年的明眸

夜深人静之时,灭灯畅想。这种感受真好,在黑暗的夜里,独自一个人做一些做做的事。我在漫天黑夜里放飞我的思绪,让它在天宇漫天飞舞,在轻歌曼舞一番之后,向遥远的北国飞去。那是我的梦遥远的寄托的地方,我的思绪将在那里停驻。

半夜是我的梦叩响了你的门/来拜访/你蓝色月光下的温柔 。在思念着你的日子里,我做了种种假设,在我幽幽远远的梦境里,一朵洁白的梅花在迎寒吐芳,在广阔的西北平原,在黄河岸边飞来飞去,翩翩起舞。那优美的舞姿,那悠扬的琴声,伴随着旋转的风中雪花,直逼我心房,令我眩目,令我窒息,这洁雅的梅花最后化作亮丽清 秀一色,消失在夜空中。我又被无情地抛回冰冷的冬夜。见你总在梦魂里!在我一天又一天 神伤的日子里,是梦中的你牵住我思绪的头。我任你狂奔,任你漫无边际地神游。

我又作种种推测,我禁不住问你也问我自己,我能牵你的手带你出去走走吗?你默默无语。于是,我就第一次有了眩晕的感觉。我带着这种良好的心情,开始了我们漫无目的地神游。

最失去的地方是哪儿呢?断残的长城吗?你不愿去,你说说不定那儿的草丝里还不时传出孟氏女子的悲啼声。那么,南京的莫愁湖呢?也不行。你害怕在那湖水里看到自己的影子。西湖呢?那断桥还屹立在悲风凄雨中吗?那地方自然是去不得。因为你不愿在那伤神,我也不愿在那销魂。于是,我们就去了许多别的地方。在日出日落好一阵子以后,你灿烂的笑容成了我快乐的杀手。

我早已数清了你夹带几根白发的青丝。你的举手投足早已印在我脑海里。我心灵深处珍藏的是你的一切,在我的梦里,我可以自由地牵你的手神游,却总是找不到你愿意停留的地方。我只是你心中的过客,"你风度翩翩地走过来,看不透,你潇洒后面的内容。

"和你一起神游的时候,我只看见

湖水梳洗着柳枝

树枝拥抱着栖鸟

晨雾滋润着花朵

晚霞轻吻着夕阳

但是

这些拥抱掺些轻吻又有何益

如果湖水不是我

柳枝不是你

树枝不是我

这儿不是你

晨雾不是我

花朵不是你

昨夜,我又梦见一起去过的大海。海水湛蓝湛蓝。我思念的小舟载着呜咽的歌在白浪中摇摆。海面一片死寂,但是缺少了前一次的安详,增加了些许可怖的景色。突然,海那一边的上空,两颗流星在夜空中擦肩而过,在经过磨损和碰撞之后,像两朵凋谢的玫瑰,坠向海底。

梦中的大海,伤心的地方!

(三)沉默是冬阳的长春

你说你要走,只有默默向你挥手。望着你背影,可知心里多难受,闭上了双眼,已是迷蒙的一片……在你坚定地走向他的时候,我无语目送。尽管我知道我有千言万语,我有千万个理由要你留 下来。"你正在发病,你留下来吧!"在送你去目的地的路上,绞心的天堂差点让我窒息而死。话到嘴边又咽下!我好想对你说,你就是你,属于我一生守望的人,你就是你,属于我千万次追求的人。可是,至爱又如何,千年等一回又怎样。我虽是性情中人,但痴情如吾辈不乏其人。曾经有过的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从此注定了我一生将对爱的敬畏,喜欢一个人的感觉真好。那时,天是那么的蓝,空气是那么的清新,连泥土都吐着芬芳,鱼儿结伴而行……随着时间向前推移,自己对爱的轮廓越来越清晰。于是,我在这个爱的宫殿里用意念代替花朵去寻找芬芳,用虚华的方式来释放自己的浪漫:柔和的光线里,到处充满温馨;不大的空间,却是情意融融,在心灵上给你以家的感觉。家里的妻儿是精神寄托的所在,眼里的妻子永远是可人的新娘。于是,我就在守着爱的日子里,像辛勤的园艺师,呵护花般呵护我们的爱,呵护心中那道永远亮丽的景色。长相厮守的日子该是平淡无趣的吧!盐油酱醋,吃饭工作是何等的无味!可是,不!我的爱的乐园到处都是美丽的花朵,时时都吐露着芬芳。每天早上比她醒来早一点,轻轻地在她 额上扎一下。新的一天就这样开始了。每天出门前,管它工作多忙时间多紧,都要把她搂在 怀里,附在她耳边说:我走了,亲爱的!亲昵的轻喃,深情的呼唤,"亲爱的"三字不再是俗套的一种习惯,而是对所有至深至爱的诠释,我们已在我们共同的灵魂里,我得到了爱恋最本质的东西。我们在任何情形下不倦怠,也不会百无聊赖。我们在每一天都怡然自得,在 平常的生活里互给对方以天使般的感觉。该回家了,或许她早已在家等了。那么,芬,你在 干什么呢?是静等我回家,还是在厨房忙碌?哦,亲爱的,小心点,别烫伤了手。虽然你受 了一点小伤躺在我怀里撒娇的样子很可爱,我还是宁愿你不受一点伤害。回家时,路过一家 花店。去买一束花吧!轻轻地推门进屋,冷不妨把妻子搂在怀里,拥一束鲜花于她胸前:芬 ,你和花谁漂亮?唉呀。芬,你的头发都乱了,就给老公一次献殷勤的机会,帮你洗一下, 哦,不,先亲一下!去你的!孩子都这么太子,妻娇嗔。难道你不是我的千年新娘么?我们的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丰满成长,而始终散发着清新的芬芳,对妻的爱好仍如初恋一样 。

于是,我就在梦想中一天天成长,守候着一生的真爱,等待着我的千年新娘的到来,我的妻子很美很美,那是因为她父母,因为她自己,更是因为我。我的爱意像雨露滋润着你的美丽。你回报给我清新芬芳!我们摒弃了一切俗套和模式,以一种超乎寻常的坚实东西构筑了爱的殿堂。

看你的背影渐渐远去,你亲切的笑语依然在耳边响起。你知道吗,当你急速的脚步声渐远,我真想深情地呼唤你!可是,你连挡风的纱巾都没揭下,让我多看你一眼!然而,是什么哽住了我的喉咙?是什么模糊了我的双眼?是什么阻止了我汹涌的感情?看你在车上痛苦的样子,我的心里多难受,我多想拥你入怀!可是,看到你提及他时那种幸福与满足的样子,我的心被你无情捏碎。我有面对死亡的勇气面对困阻,却害怕被人误解,被人冷讥,更害怕对你造成伤害,我的心情谁能体会?

如果你是地狱

我愿永坠地狱之中

为了在一起

飘飞的纸鹤

秋风瑟瑟。漫山遍野的草早已受不了如此的冷风,接二连三地倒了,黄了。

松针软软的,上面踏了两只沉沉的脚。磊提着一盒东西,向那个熟悉的山头爬去。风吹着他凌乱的头发,不过,也不能不承认,是他一周未梳的头发挡住了风的去路。他的目光盯着前方,当看到那山头上的一条青灰色的长石时,眼中突然渗出一滴**,大概是风太大的缘故吧,他这么告诉自己。那两只脚此刻在山头上。也不知这是第几十次来这儿了,唯一不同的是前面那些次是两个人,和那个水晶般纯净的长发女孩。他喜欢和她坐在这长石头上,听她风铃般的声音,她喜欢靠在他怀里,任他和风儿抚摸她的长发。这里的每片落叶,每棵小草,都记载着他与她的故事。这些,都似在昨天。

磊呆坐在石头上,冰冷。他缓慢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锋利的刀,站起来,继而又蹲下去,在刚才坐的那块石头上,恶狠狠地刻下了两个字:何必。何必呢?既然她这么瞧不起自己,又何必去想她,又何必去伤心呢?

磊不是一个没有自尊心的男孩,可那天,那天的她是怎样的把他那个叫自尊的东西,从心中挖出,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放在地上一脚一脚的踩,直到粉碎!真的,我不如你,不如你学习优秀,你是理科第一名,学习标兵,品学兼优,美丽出众。我不配做你的男朋友,我只不过是文科班那几十个你所谓连地球引力都弄不清,连灯泡都接不燃的傻瓜中的一个,相貌平平。更可恶的是最近 又交了几个被你称作狐朋狗友的朋友,学会了抽烟,喝酒和打架。学会了不在乎学习的每况 愈下。是啊,我不如你。也许,我真的如你所形容的一样,废品站都会抛弃我。"我恨你!"磊大声朝山谷中叫到,回答他的,是空****的天空。

磊的手伸向随身带来的那个盒子,用尽力气扯开了它。一堆花花绿绿的东西从撕裂的大口子中流下来。那是一只只小小的纸鹤。纸鹤!哼……磊哭都忘了怎么哭。那时候,学校中正流行一首歌,叫《千纸鹤》:"折一千只纸鹤,结一千颗心情,传说中心与心能相通……千纸鹤,千颗心,折折叠叠都为了你。

"磊不失时节的为她折了一千只,后来竟染上了手中一拿 纸片就折成纸鹤的毛病。千纸鹤,千颗心吗?心与心的相通终于成了传说,天长地久?几天 长,地天久呢?磊冷冷地打燃了火机,点着了一堆草根,把身边的纸鹤一把把地往火里扔,看着这些东西慢 慢化为灰烬,还有自己的一千颗心。纸鹤片刻成了一堆冰冷的灰,在秋风中飞上衣黄的天空 ,旋转着,似在跳着一曲悲壮的舞。

烧完最后一只纸鹤,磊无力地拖着双脚下了山,在黄昏来去的人群中寻找一个迷失了方向的自己……下星期,磊便要离开家乡了。

要离开了呀,这穷困而贫瘠的土地,在将别的日子里,突然变得那么美丽,磊竟有些舍不得走了。

但父亲工作调动,他和母亲自然得随父亲一起,去那个听都未曾听过的地方。

临别前一天的晚上,朋友们为磊准备了一个欢送会,在河堤的草坪上。一个月前,朋友们还和磊在这儿,看河边金黄的油菜花和湛蓝的天空,谁曾想过离别即在眼前呢?那天晚上,燃起的那一大堆篝火,照亮了好大一片草地,亮得看不见星星。磊抱着吉它,和朋友们唱着熟悉的歌,一首接一首,直到火变成 了一些类似星星的火点。回家的时候,磊的铁歌们儿,安,从背后叫住了他,从口袋中掏出一张纸片,递给磊,磊迎着月光,看到这是一张小卡片,一面是一个美丽的,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另一面是几个绢秀的字:祝你一路顺风——是丹! "你恨她吗?"安问。磊尽力克制住自己将涌出的泪,苦笑着说:"恨又如何,爱又如何? 我曾那么坚信别人所说的'初恋不会成功'绝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可如今呢?

哈……既然她 瞧不起我,我何必再去烦她?不过,我会永远记住她,以及她那些精典的话。""以后你自己多保重。"安没有多说。谁会知道,那一夜有一个十七岁的男孩,独自蜷缩在路边的大树下,颤抖着哭了一场,流了十几年都未流过的那么多的泪水,第一次感到,泪竟如此冰凉。

磊就这样离开了,告别了家乡和他的初恋,就在第二天一大早,在他的朋友和心爱的女孩在梦中的时候。前方是否有新的生活,鬼都不知道。

到那个城市后,磊去了新学校,在感觉到那里的人像参观外地人一样看着他之后,作为回报,他送去了打量大猩猩的一眼。磊不喜欢那个地方。"既然来了,就无可挑剔,只有你去适应它。"老爸的话仍在耳边。是啊,我是一只八哥鸟,树嫌八哥是八哥飞,八哥嫌树,还是八哥飞。"面对新的生活,就不要去回忆昨天"磊自己的话藏在心里。但是,似乎每夜闭上眼,全是丹的影子,丹的声音,然而每一天想到她,都是一次揭旧伤疤一样的刺痛,从脚底到头顶的摧残。

有人说,如果你觉得心里很累很累时,大概你已经老了。是吗?磊看着床头镜子里,自己无神的眼睛,对自己说"你十七岁,但已经老了。"这个城市里的文科班素质很高,磊来后,那本来都已落下一大截的功课更是力不从心,排名次下来,第一次月考,他考了第三名,不过是倒数的,班上五十七个人。磊很消沉,甚至想放弃,但他耳边耳鸣般反复响着那句"你不如我!"离高考还有三个多月时,老师们惊异地发现,磊变得发疯似地学习,每天最早来学校和最后离开的是他,开夜车到两点,第二天仍不打盹的也是他。甚至那个看着他便摇头叹气的数学老师,竟发现有天磊在钻那些足以杀死他脑细胞几个的几何和代数题。第六次月考他考了第四名,正数的。

磊并未太兴奋,仍沉默地过着他的生活,直到遇到君。君是个特别的女孩。磊不开心时,她的笑容总能传染他,让磊也不由得让大脑指挥嘴角上翘,磊想说话时,那双大眼睛总会盯着他,用心的倾听。终于有那么一天,磊发现,自己不小心爱上了君。她成了磊生活中的阳光,磊在一个下雨的夜里,对君说了那三个字,然后在以后的阳光明媚的日子里,磊身边有了一个叫君的漂亮女朋友,磊的成绩优秀和君的美丽体贴,使他们周围充满羡慕的月光,磊喜欢这种感觉。

高中三年就这么过去了,像风一样。磊如愿以偿的考上了向往已久的那所大学,临走磊送了君一个自己做的项链,上面有一滴"玻璃水",两边是两只小贝壳,磊告诉君,这个饰物的意思是,就算大海只剩下最后一滴水,那两只小贝壳也在一起,一只是你,一只是我。 那个叫丹的女孩,似乎早已经随岁月的风沙埋入了尘封的记忆,谁还记得她呢?

故事到这里本该结束了,但是,当磊到了大学的第三天,收到了一封淡蓝色的信,信上绢秀 的字迹,磊似曾相识,而其中的内容,让他无法呼吸:

磊:

首先祝贺你考上了那么好的大学。

真为你高兴。你终于证明了你自己,不比别人差,我似乎又看到了那个勤奋上进的男孩。 也许,你很吃惊收到我的信。或者,我本不该写这封信,但,不管你愿不愿听,我必须告诉你一个三年来都未解释的事实。

三年前,我冲入你的教室,当着全班人面说了那些伤人的话后与你分手,知道为什么吗?我都是为了你好。别以为我是装崇高,扮神圣。我知道你永远也不会原谅我的,我当时看到你与那些坏学生在一起,打架,消沉,心里像刀绞一样,我是一个女生,没办法阻止你,但,我知道你爱我,而且我清楚,你是一个十分好强的男生,所以,便用了一着十分笨拙的棋:激将。

我忍受了三年的罪恶感和孤独,伤害了一个爱我至深的心,但我也是迫不得已,如今,我的计划成功了,也再也无法挽回这一切了。和你分手后,我便再也没有涉足爱情的河流,我知道,有些爱是一生一世的。记得我给你的承诺吗?我怀念那些在你怀中度过的往昔,那个秋天,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的。我不知道今天的丹在你心中摆在什么位置,爱人?朋友?还是什么都不是?或者你根本早就恨透我,忘掉了我?我想知道你的解释。一发不可收拾,不说了,你会回信吗?

凌晨一点二十分

看完信,磊沉默了,他不知如何是好,两年来他所坚信的一个事实却在十几分钟内完全被否定了,他头脑中一片空白,老天真会开玩笑!如果当年丹这么告诉他真相,也许他考不上大学,但他决不会失去丹,而如今,他已经深深爱上了君,他如果告诉君要和以前女友和好,无异于将自己给君的一切承诺变成咒语,把自己给君的爱变成利箭。他只有选择伤害丹,尽管他心里会永远记着那段刻骨铭心的初恋,直到八十年后一杯黄土把他的身体和灵魂和记忆全都埋葬。

三天后,在对失眠作了三天抗争后,眼睛红肿的磊,在学校邮局前,投进了一封信,他知道,这封信会让那个让他奋进让他上大学的女孩心碎,但,他只有如此啊。信中,磊说了几十个"对不起",最后又引用了一段自己都不懂的话:"爱情像一列火车,单程车票,一个时间只卖一次票,我们买了票,却不小心丢了,再去搭车,便只能看到过去的车尾了。我们这样错过了,只能留下遗憾,不管是否因为不小心,是否在乎。"磊走在这个大城市霓虹灯闪烁的街头。在这陌生的城市,抽一支熟悉的烟,走向路的另一端,人生是个玩笑,现在磊明白了。

晚上,他做了个梦,梦见一千只纸鹤,在天上飞呀飞,越飞越远……

无言的结局

就像很多故事没有开始一样,许多故事也是没有结局的,我和艳子的故事就是这样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

认识艳子是在上高考补习班的时候。学校为了迎接省教委的检查,只好将补习班的学生临时的插入应届班里面,我刚好坐到了艳子的邻座,那天艳子穿着一条咖啡色的长裙,头发很幽雅地束在脑后,我稍稍的偏过头去便可看见艳子光洁如玉的脖颈和温柔可人的脸庞??艳子有一种传统典雅的端庄美。我不是柳下惠般坐杯不乱的君子,便给艳子写了张小纸条问艳子芳名几许。艳子很工整地在纸条上写下她的名字后问:"你呢?"

这良好的开端让我信心百倍,再见艳子的时候便显得格外的热情。但狡黠的艳子总有各种推托的理由来拒绝我的表现,却又不将我一棍子打翻在地而是给予我回味的余地。就像在一个漆黑的夜里,举步维艰意志衰竭时,前方突然出现一线灯火,让你不由幻想,也许胜利就在不远处等着呢。在这场理智和情感的较量中,我内心的情感藤不着边际的疯狂攀长。在艳子十八岁生日那天我终于忍不住给她送去一张贺卡:"我若是那个含泪的射手,你可愿做那只再躲闪的白鸟?"然后如释重负:大丈夫能屈能伸,败又何妨。

终等到了艳子传话让我去见她。在阳光灿烂,花香醉人的花园里。艳子笑语盈盈,温柔有加,以真诚相待让我诚惶诚恐,如坐针毯。在一番迂回曲折后地切入正题。艳子巧笑盼兮:"为什么要受伤呢,自由自在地飞翔难道不好么?"我是一只自由的燕子,不想过早的被人射中,也不 牍?绲淖约菏?俊!蔽铱嘈Γ炱鹕砀娲恰Q拮铀臀页龌ㄔ埃骸拔颐亲髋笥眩?

今天这样以诚相待,畅谈人生。"我笑着摇摇头,小妮子艳子是一温柔陷阱,我没有足够的功力与之抗衡,惟有及早抽身,方可突破重围,保全自身。

也许是我和艳子前世有缘,注定今生有此一劫。学校由于尚未通过教委检查只好暂时保持原状,补习生在高考前可能要永久的留在应届班了。听到这个消息,我窃笑:小妮子艳子,天公作美,恐怕你在劫难逃了。

接下来的故事自然是理所当然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在我一次次不厌其烦的给她解释平时枯燥无味而在她面前讲起来却变得趣味无穷的数学原理后,在我每天早上咬紧牙关坚持不懈给她买早餐冲牛奶的努力下,艳子终于明白她苦心经营的爱情马其诺防线是经受不起我的冲锋陷阵狂轰乱炸。情感的演绎毕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几周之后,在参加完一个共同的朋友的生日晚会后漫步于长长的街道上时,艳子很自然的将滑腻的小手交给我,将头倚在我的肩上,另一手挽我臂膀,很飘逸地走过灯火闪烁热闹非凡的大众广场,完成了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高三的日子用如箭似梭来形容似乎还嫌慢,转眼我们开始谈论分离,分别写下那么多聚和散的理由,却都一一否定。惟一的理由便是我们把握不住这个世界,我们都有勇气和命运抗争,便彼此退而结网。我们只是不小心走近爱情这片烟雨地,如今雨过天晴了,我们都要回家。

艳子音讯全无地离去了,而我也一如其愿地踏上了北去的列车,迈进了燕园。突然有一天接到艳子的来信:"也许生命中有一段故事注定要属于过去,属于遗忘,就让她矗立在老地方,美丽到永远。"艳子说:"若有来世,定和你长相厮守。

那时候我正在听张信哲的那首老歌,不由得泪眼朦胧,湖很美,塔很美,树也很美。然而往事如决堤的潮水汹涌而来。飒飒秋风中和艳子牵手走在校园林荫道上听着叶子在脚底下沙沙声响的温馨,联考失利和艳子爬在自己肩上轻声抽泣的娇弱,生日之夜艳子藏在我怀中躲避朋友们蛋糕袭击时的温情……都一同归来,又旋风般的把我带走。

我一直不愿艳子明白其实我内心并非外表那样坚强,人生的许多痛苦只能自己默默的承受和咀嚼。我不想告诉艳子我总是望着她的照片出神,我不想告诉艳子我在许多次酩酊大醉后总是不停的叫着她的名字……

情缘是块美丽的水晶石,晶莹剔透,清澈可人,一束淡淡的阳光会被它折射得五彩缤纷,色彩斑斓,令人眩晕。但色彩和辉煌的后面留下的只是带有平淡的现实。

平淡中,尽管我也会不由自主的漂流,但我还是努力**起希望的双浆,力争把握前进的方向,不随波逐流,也不自暴自弃。

生活需要的是坦然和真实。尽管往事代表了我们青春最亮的一部分,然而在时光的流逝中,在岁月的风雨中,它仅仅是一种象征。"无可奈何花落去"无奈却真实。在片刻的拥有"似曾相识燕归来"的希冀后,我又已开始了我新的生活。

泪水洗亮了我们的眼睛,也洗净了我们早已蒙尘的心。在爱情的征程上,我和艳子的故事似乎已经结束,但在给艳子的回信中我写道:我和你永远拥有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

朦胧美

未名湖在月光下波光粼粼,如一块美玉。今夜没有狂风,只有一股春之气息不流动,月光下,心潮起伏,所有熟悉的画面都摇曳模糊起来,然后叹一声:逝者如斯夫!

认识秋,是在大一那一年的老乡聚会上。从他的自我介绍中,知道他是大四的。

他说,大家都是从同一个省来到北大读书,彼此要多关心,多帮助。还说,女孩子刚到外地,会很脆弱,要学会自立。说完,他看了对面的我一眼,我抬高了头,似乎怕他轻视我是女孩。

聚会后的日子,我的情绪依然低落了。

末考的发挥失常让我与我的理想失之交臂。

一个周末的晚上。我独坐在学校的小花园里。末考的委屈,远离家乡那种刻骨铭心的孤独,一齐向我袭来,我哭了。

一个高大的身影笼罩了我!泪眼朦胧的一看,居然是秋。那一次,我和他讲了许多。他没多说话,但我从他的眼中,读到了真诚和关心。

以后,与秋的交往就多了起来。我接受着秋的关心,他的沉稳与睿智深深地吸引了我。我经常盼望见到他。

记得,秋说,我很像他的小妹妹。我说,我不觉得他是我哥哥,因为我没有哥哥,他没的可像。秋笑了,我也笑了。而我的心里,已有一个属于秋的重要位置,真的。

我问过秋,为什么那么关心我。秋说,他把我当小妹来看,他有责任让我振作,让我快乐。他说这话时,星光很灿烂,我的眼中也泪光闪闪。秋拍着我的手说,别哭,哭了就更像娃娃了。我真的忍住了眼泪,我不愿让别人说俄像娃娃,尤其是秋。

树叶黄了,花谢了。树叶又绿了,花又开了。

那天晚上天气很好。墨蓝墨蓝的天幕上,星星象被擦过似的,分外明亮。一弯新月悬在树梢上,向着我微笑。

我鼓足勇气,问秋知不知道我最喜欢谁。

秋大大咧咧地说不知道,要我告诉他。

而我终于没说。因为当我要说时,秋的眼睛正在追逐前方——婷婷玉立的身影。我的心像被针刺了一下,敏感的看到了秋追随那女孩而去的柔情。

秋已在忙毕业的事。但他仍忘不了像哥哥那样关心我。每当看到他离开,我的心就会抽紧,暗问自己:这就是心痛么?

毛毛细雨如痴如泣的飘着。我仁立在站台上,为秋送行。尽管我早知道,秋会离开我,会和那女孩一起去南方。当汽笛长鸣的时刻,我却多么希望秋能跳下火车,向我走来……火车远了,远了,终于不见。我的脸湿湿的,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

现在,与秋分别已快一年了。斜阳下,月光中,我时常坐在未名湖畔,回忆着我与秋的点点滴滴。

风依旧,雨依旧,只是我的身边不再有秋。他曾告诉过我说,"与其为得不到的流泪,不如为得到的喝彩。"我庆幸没有告诉秋那个答案(秋大概已忘了我提的问题),尽管,秋可能永远不会知道我对他的感情了。既然秋已有了选择,我又何必再在我们之间涂抹不快?世间的许多事,一但说出来,就失去色彩了——正如一张朦胧卡,倘若揭开覆盖纸,就会不再美丽。或者,正是因为太珍惜秋,我才没有说出那个答案,而留住了一份纯洁的友情。

凝眸远方,我不知道,在南边,属于秋的那方天空是否美好?我已经振作起来,秋是否还勇往直前?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我都会祝福秋和属于秋的女孩——这我知道,未名湖也知道。

爱是一粒纽扣

他又一次深夜而归。

她用双手紧紧地抵住大铁门上的插锁,虽然她知道门已经拴得够结实,任凭他在外面用脚踹、用手砸。放在以前,他会苦苦哀求好言相商的,最坏的结果就是他翻墙进来。但现在已经不一样了,他已不是那时候的穷人,他甚至连话也懒得说了,更别说是翻墙了,不仅是因为他那发了福的身体,而且他已经有了地位,一个有地位的男人怎么会做出翻墙头这种没有面子的事呢?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发现了他们中间的距离。他说的股票、洋酒、跑车、网络等等她只是略知一二、似懂非懂,他交的歌星、球星朋友更让她觉得她生活在他的圈子之外,他再也不是那个和她“一夜千条路,天亮卖豆腐”的男人了。

她猛地拉开门,在醉醺醺的他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跟他厮打成一团。以前闹矛盾无法解决的时候,她通常会和他痛快地打一架,事情不了了之以后,感情反而更加深厚起来。但自从变得像个绅士以后,他从来也不和她动手,反而只是用那种鄙夷的眼光看着她,一直把她看到绝望。

但这次,她决定痛快地和他打一架,出了这些年积压的恶气后和他离婚。他们从门外打到院里,从院里打到客厅,从客厅打到卧室,他逃,她追,直到他火了,一巴掌打到她脸上,她怔了怔,以前打了那么多架,她都没觉得疼过,但现在脸上明明是火辣辣的感觉。她冲上去对他发起更猛烈的攻击,但他缩在床边不再还手,后来居然睡着了。

午夜了,坐在地板上,她看着他。他原来俊朗的脸上增添了许多肥肉,腰也像水桶一样粗了起来,她试图把种种关于有钱男人的坏德行加到他身上,她试图让自己对他恶心起来,但看着这个因为睡熟嘴角流出口水的男人,她的心竟然软了起来。

她费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才把他拖到了**,帮他脱掉了衬衣,她看见他的身上被她抓挠的血痕一条一条的,那件衬衣最上面的钮扣也被她扯掉了。那件雪白的衬衣,因为缺了一粒钮扣,显得那么狼狈。

不知道为什么,她打亮了所有的灯,拼命地找那粒钮扣,终于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然后找来针和线,一针一线地缝起来。她想,等到他醒来,看到一件缺了钮扣的衬衣,他一定会扔掉的,反正他有的是钱。她又想起来,十几年前,他穿的那件破衬衣,钮扣都替他缝过好几次,那时,她在灯光下忙活的时候,他就光着膀子看着她。

爱是一粒钮扣,时间长了自然会脱落,如果及时缝上,衣服还是一件很好的衣服。婚姻其实就是一件样式老旧的衣服,难免有钮扣会脱落,其实,这些年来,她一直在为这件老旧的衣服缝缝补补,想到这里,她刚刚变得温柔的心又疼痛起来,缝到最后一针时扎在了手指上,她看着指头上沁出的血,无声地哭了。

她没发现,背后的他早已醒来,光着膀子,也已经泪流满面。

原来爱情早就来过

第一次喝玫瑰花茶是在三年前。

那时,她刚从护士学校毕业,生得是明眸皓齿,她坚信自己就是那个穿着水晶鞋,坐着南瓜车的女孩,所以难免有些心高气傲。偏偏有个不知深浅的实习医生爱上了她,天天追她。她也喜欢看实习医生那朝日般的笑容,这让她的心中很甜。可唯一让她感觉遗憾的是,实习医生来自于偏僻的山村,她的浪漫在他的现实面前总显得很可笑。

2月14日是情人节,他们去了一家咖啡屋。她正好遇上每月例行的“特殊情况”,所以有点无精打采的。他说要送给她一份特别的礼物,这让她很好奇。

服务小姐问他们要喝什么,他想都没想就为她点了一杯玫瑰花茶。精致的杯中飘着几朵干枯的玫瑰花,花瓣在水中泛着粉色的光芒,她端起杯,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你到底要送我什么?”她直接问他。他竟有几分羞涩,犹豫了一下,吞吞吐吐地说:“……就是这杯茶……你愿意一辈子喝它吗?”猛一听到答案,她暗暗有些失望,以至于没有听见他后面的话。不过是一杯茶!她不知道他为什么总与她那水晶鞋、南瓜车的梦想那么远?她品了一口茶,竟有些微微的酸涩。

“你希望我毕业留在这吗?”他满怀期盼地问。“什么?……当然。”她想着自己的同伴可能正被玫瑰花、巧克力包围呢,回答的有点儿心不在焉。他有些失望地看着她,没有再说什么。从那天起,实习医生不再找她,只是远远的望着她,望着她离去。她想问他怎么了,可又担心失去少女的矜持。“反正追我的人多的呢。”她这样安慰着自己。实习医生离院的那天给她打了一个电话:“我可能不是最优秀的,可我的爱很朴实。”她站在窗口看着他上了车,看着他向自己的方向张望,可就是忍着不下去。车开的时候,她的泪也掉了下来“其实我也是喜欢你的。”她在心里轻轻说着。

一晃三年过去了,时间足可以磨去一切回忆。她变得很沉静,也现实了很多。她有了男朋友,高高大大的,笑起来很明朗。他爱她,关心她的一切。知道她每个月遇见“特殊情况”时总疼的死去活来,便四处找中医偏方为她治病,那一碗碗含着浓浓爱意的药汁让她感到满足。她想:在爱自己的王子面前,灰姑娘更希望做个有爱的平凡女人。

一天,她刚进门就闻到一股浓郁的香气,那香气仿佛来自她的记忆深处。推开厨房的门,男朋友正在熬一壶茶,水面上是几朵翻滚的玫瑰花,干枯的花瓣在水中泛着粉色的光芒。是玫瑰花茶!“这是……”她有些迟疑的问。“亏你还是护士呢,这都不知道?”男朋友笑咪咪的说:“玫瑰花茶具有调经止痛的功效,还有个别名叫浓情蜜意呢!”“调经止痛?……浓情蜜意?……我真的不知道……”刹那间,往事如潮水般涌上心头,那朝日般的笑容和深情的声音一次又一次出现在眼前:“你愿意一辈子喝它吗?”原来爱情早就曾经来临,可自认为最浪漫的她却为了她并不懂的浪漫而轻易舍弃了它。实习医生说的对,他可能不是最优秀的,可他的爱很朴实。

梦中的鱼香肉丝

菜一上来,大家就解放出说话的嘴巴,随后满屋里都是心满意足的咀嚼之声;最后吃饭时,上来一道鱼香肉丝,她便惊叹道,真香,就着它吃米饭真是没治了:他笑了,不由自主地多看了她几眼。她迎着他的目光说:真的,回头我就要学会做这道菜,在家中比去饭店里吃感觉就是美妙许多:他很是感动:如今的女孩大都娇生惯养,怕累着怕有损容颜而远离厨灶,让他一想起来就很是失望——和这样的人结合在—起,能算是温馨的家吗?这时,有的人已经离去,她因为说话耽误了时间,还在那里慢慢地吃;他便放慢了速度,等她吃完后,就放下筷子追了出去。

他们的爱情就在这一瞬间蓬勃绽放。

然后,就是在密切的接触中了解对方。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在同一个单位,以前因互不来往内心深处也就没有对方的存在,对方是怎样的人自然就不放在心上。现在不同了,他们都惊喜地发现,原来意中人就近在眼前呀。他是农民的儿子。她是某局局长的女儿。但这又有什么妨碍呢?他们都认为,如果爱情都以此为参照,那就无味得很了。即使如此,他有时仍然会想,她出身如此,却不以之为骄,真是难能可贵。而她,则是很早就听说他是才子,一经接触,果然名不虚传。她就想,和这样的人过一生,也是不枉了。

他们很快就进入热恋之中。

这一天,他去她家吃饭。这已是每周日的必修课。他进屋后,坐了—会儿,女孩的父亲接到—个电话。然后就对他说,今天中午我和你伯母有急事要办,午饭就由你俩看着安排吧。他高兴地应了下来,想这—次就能享受一下她做的饭菜了。不料,她却建议去饭店里吃;他摇头说,我不想去饭店,我想尝一尝你做的鱼香肉丝。她低下头说,可我还没有学会: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难道她当初只是说说而已吗?他说,那你会做什么菜呢?她烦躁起来,说,家里根本不需要我做菜,所以,我就什么也不会:他有些猝不及防,虽然这是早就应该想到的。他说,原来你以前是骗我的!女孩气急吼道,我骗你什么了?你说从我认识你以后我说过什么谎话?他答不上来。那根本就不是承诺,只不过是自己营造的一个梦而已。那种浓浓的家庭气息,永远都是自己梦中永不凋零的诗情画意。可如今,却被她一句话打破。他无言以对,良久,说你没有骗过我,是我自己一直在骗自己。

这一天的午餐,他们没吃就不欢而散。

夜间,他辗转反侧,不能人眠。第二天,她没来上班,却给他打来一个电话说,我们分手吧!他脱口说道,不行。她说,我连菜都不会做,你和我在一起又有什么意思呢?他说,要按这个标准,我就应该找个厨师,对不对?她在电话那端无声地笑了,然后叹了口气,说,别无聊了,反正以后我不理你就是了。

不久,他扪就结了婚。他成了优秀的后勤部长,包揽了几乎全部的家务。她有时也学着做事,却总是做不太好,后来索性就全部放手。对此,他没有一点怨言。这其实是他在那一个失眠的夜晚就想好了的:鱼香肉丝虽好,却终归是梦;既然那梦已经破碎,那就不如醒来,踏踏实实地做一个让妻子深爱的幸福男人。

我对妻发誓

我的妻子是个喜欢山盟海誓的女人,她经常有意无意地鼓励我发誓,都快把我培养成当面撒谎的好手了。本来我是个说话很客观的男人,即使在热恋时也不愿意说没有理智的话。在我结婚之前,我还是被迫发誓要永远永远爱她,否则她就要“罢宴”,要知道这可是我们的喜宴啊!开了这样的先例,我对山盟海誓开始有了一定的认识,既然她听得高兴,我就年年说,月月说,天天说吧。只要在她不乐意洗碗时,我说了这句话,她就兴高采烈地在厨房忙乎;只要在她不想抄稿时,我说了这句话,她就精神百倍地端坐桌前为我誊写“又臭又长”的稿件。

一般说,结婚多年以后,女人对山盟海誓会有较为清醒的认识从而不再热衷,可是,我的妻子却乐此不疲。她现在不要我发“永远永远爱你”的誓了,因为也知道现在的男人“心胸宽广”,能容纳不止一个人的爱,所以她要将我的誓言改为“只爱你一个人”,我念这不是我主动发自内心的誓言总像在背台词,开始“背”得别别扭扭,背久了也就脱口而出。

不久前,妻忽然心血**,烫了头发,回家时我不禁笑问:“客从何处来?”她那保持了10多年的清纯发型,尤其是那迷人的刘海,都成了遥远的过去。她周围的同事、朋友一致认为这种“美国花菜”式的新发型不好看,我也坦诚相告“我不喜欢”,她竟一脸委屈地说:“别人说不好看没关系,你怎么能说不漂亮呢?”我看她这种情绪再发展下去就要卧床不起了,就改口说:“看习惯了,也就好看了。我发誓,好看不好看,永远爱你一个人!”她的脸蛋很快就好看起来了。过几天,一位亲友对我说:“我原以为你的审美能力很高,这次怎么帮妻子参谋出这样的发型来?真差劲!”真没想到我每天必须忍受妻子的爆炸发型,还要默默忍受我在审美“声誉”上的指责,到头来还不敢对妻子头发的“改革成果”表示异议。最近,妻子还常在梳妆台前问我:“怎么样,现在发型好看多了嘛!”我说:“是的,是的,我发誓,永远只爱你这种发型!”

听多了我的山盟海誓,妻子看来对未来充满了信心,所以就开始探究起我的过去。一天,她和颜悦色地对我说:“从你早期的诗歌作品中知道你有过除我以外的罗曼史,如果我保证既往不咎,你能跟我谈谈吗?”

我坚决地回答:“我绝不上当。”

她很委婉地说:“不会有小孩来我们家认亲吧?”

我笑笑:“我这人从不留后患。”

她大吃一惊:“果然如此?”

我赶紧发誓:“与你开玩笑的,其实在没有认识你之前,我就决心爱你一个人的。”

妻子欢乐地大笑,她高兴至极。

这时假如我说:“为我洗衣,或上街买本书吧!”我猜想她定会拔腿就跑。

我预测,再过两年妻子又会叫我改台词了,誓言的内容是什么呢?现在还不知道。由于我现在对任何誓言都能脱口而出,对妻的赞美话更是占据我发言所有词汇的榜首,所以露破绽的几率也大大提高,比如上周她买回一支“热吻不留痕”的名牌唇膏,抹在她唇上呈棕红色,实在不怎么好看,但是我还是恭维说:“啊,真美丽!”

她就开心地上班去了。下班却见她土灰着一张脸回来,劈头就诘问我:“人家都说这唇膏色彩不好看,为什么你偏要说好看?”

我幸灾乐祸地说:“我拍马屁的习惯还不是你培养的!”

此后,她每次买新玩意儿回来,佩戴或穿用后受到我的赞赏时,总要多问一句:“到底是真的好看,还是假的好看?”

我说:“好看就是好看。”

我说:“我发誓你在我嘴里、心里永远都是好看的!”

一条未发出的短信

男孩和女孩是一对情侣,女孩喜欢感受下雨,男孩总是在下雨的时候为女孩撑着伞,伞的大半部分都是遮着女孩的,每次雨水都打湿男孩的身子。男孩没说什么,只是默默看着女孩陶醉的脸。他觉得很幸福,女孩也觉得很幸福。

有一天,男孩和女孩去游玩,男孩挽着女孩的手,正好路过一个建筑工地。女孩兴奋地跳着,嘴里还在说着什么。男孩很少说话,只是默默地看着她开心,自己也开心。正说着,突然从楼上落下一块不大不小的碎石,朝女孩头上砸来。已经来不及躲了,男孩一把抱过女孩,女孩尖叫了一声。男孩想用自己的身体挡着碎石,可就在快着地的时候,他猛地翻了个身,让自己的身体朝下,结果女孩的手被碎石砸到,骨折了。

女孩这才反应过来,痛得叫了起来,眼泪也流了出来。她想‘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句话果然没错。她强忍着痛从男孩身上爬了起来,看也不看男孩一眼就慢慢地跑了。

此时男孩在女孩身后呼唤着女孩的名字,声音颤抖,他的嘴唇已经发白。他拿出手机拨了女孩的号码,女孩没接,再拨还是没接。反复几次后他放弃了,只是用手指在手机上按着什么,这时候血在男孩身边慢慢蔓延开,他的手垂了下来,手机躺在血泊中,他已没有力气按下发送键。

第二天,女孩得知男孩在医院抢救的消息,也顾不上生气就往医院跑。当她赶到医院的时候,医生已经宣布男孩抢救无效死亡,原因是肺部失血过多。

原来,就在男孩想用身子挡住碎石的时候,突然发现地上矗立着一根十几厘米的钢筋,于是他用尽全身的力气猛地翻了个身,仅让碎石砸到了女孩的手,自己却被钢筋刺中,插进了肺部。

男孩的母亲把男孩的手机交到女孩手里,女孩看着那条还未发出去的短信:亲爱的,对不起我还是没能保护你,让你的手受伤了……看到这里,女孩再也忍不住了,流着泪冲向男孩所在的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