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每个轮回我都属于你
如果生于秦时,我会在洞庭依水而居,淡漆红色珠帘掩映的门扉,竹雕细花半开的小窗。在朗朗的明月小楼里,我端坐如云,素手拨弦,琴心悠远……你会不会长袖春衫自高山流水闻琴而来,与我执手相看?我要用思想斟满你的酒杯,还要用我的笑意在你的杯底温柔如花地绽放,在摇曳清风中,为你起舞翩跹,窈窕的身姿,飘逸的裙裾,更想你凝视的双眼深情款款,醉看风也怡然,云也璨烂!
如果回到唐朝,我定是姣花照水弱柳扶风的女子,在江南的杏花烟雨里,日日挽一束青丝,点一瓣心香,等你到烟树苍苍,雾霭茫茫,你会不会羽扇纶巾自千山万岭吹笛而来,与我西窗共剪?我要为你沏一壶茶,燃一盏灯,捧一卷书,让衣袖上的花香,不经意飘落在你手心眉间。然后展开阳春的白卷,就砚研墨,一笔一笔临摹你儒雅沧桑的容颜。此时春暖花开,心意璀璨。
如果长在宋代,我也许凭栏,在西楼;也许相思,在花间;再也许,在料峭的春寒里,着一袭飘炔的白衣,静伫在芳草萋萋的河畔,你会不会诘一叶轻舟自千里烟波外踏歌而来,与我同声相唱?我要与你月榭相依,遥看碧海青天,与你携手兰舟,软浯桃花渡,在鵕乃的浆声里,诉说你亘古不变的永远,演绎我隔世离空的传奇,不觉拈花微笑,已过千年。
而我,只是生存于现在,在眩目的霓虹下,没有秦时歌舞,在城市的钢筋水泥中,也不吟唐诗宋词,我纤长的手指舞不过竹林渔火点点,也触不到沙漠的月光漫漫,我想要睡成一座峰,又怕落入谁也唤不醒的梦魅;我想要坐成一朵云,又恐被峰扯破了衣裳;我想许成邈远星空划过的那一个心愿,却怕你早已遗忘我前世的模样……还有,还有,我该在钢筋水泥的从林里奔波旋转,还是可以穿过千年的哀怨,在纷纷坠叶飘香彻的宋词一蒿独去……罢了,罢了,我不会在萍聚的爱情故事里缱淃缠绵,也不再做蔚蓝海岸白衫飞扬的孤影痴恋。在茫茫人海里,我只会静默地站在某一个角落,如果你不经意地发现,如果能久久吸引你多情的视线,前进一步,也许就投入你细细密密的宠溺里,从此不愿独自再远行。而我,仍只愿成为你梦中那袭清绝的白衣——远不可触。
我为何而生
对爱情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对人类苦难不可遏制的同情,是支配我一生的单纯而强烈的三种感情。这些感情如阵阵飓风,吹拂在我动**不定的生涯中,有时甚至吹过深沉痛苦的海洋,直抵绝望的边缘。
我所以追求爱情有三方面的原因。首先,爱情有时给我带来狂喜,这种狂喜竟如此有力,以致使我常常会为了体验几小时的爱的喜悦,而宁愿牺牲生命中其他的一切。其次,爱情可以摆脱孤寂——身历那种可怕孤寂的人的战栗意识有时会由世界的边缘,观察到冷酷无生命的无底深渊。最后,在爱的结合中,我看到了古今圣贤以及诗人们所梦想的天堂的缩影,这正是我所追寻的人生境界。虽然它对一般的人类生活也许太美好,但这正是我透过爱情所得到的最终发现。
我曾以同样的感情追求知识,我渴望去了解人类的心灵,也渴望知道星星为什么会发光,同时我还想理解毕达哥拉斯的力量。
爱情与知识的可及领域,总是引领我到天堂的境界,可对人类苦难的同情却经常把我带回现实世界。那些痛苦的呼唤经常在我内心深处激起回响,饥饿中的孩子,被压迫被折磨着,给子女造成重担的孤苦无依的老人,以及全球无情的孤独、贫穷和痛苦的存在,是对人类生活理想的无视和讽刺。我常常希望能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去减轻这不必要的痛苦,但我发现我完全失败了,因此我自己也感到很痛苦。
这就是我的一生,我发现人是值得活的。如果有谁再给我一次生活的机会,我将欣然接受这难得的赐予……
穷小子的爱情
跟很多普通的故事一样,我是个特困生,是村子里唯一的大学生,学校其实很一般,不过是本科,而且我的高考成绩是全县第一,爷爷说这就是状元啊,他坚持要摆酒席,要请客,我们那么穷的家,终于看到希望了,终于有人要到北京去念书了。
但是,他们不知道我在城里同学面前是多么自卑,不知道我是怎样费尽心血去学普通话,练英文,他们甚至不知道学费我是怎么一年年交上的,有次我无意间说起自己每个月家教可以赚500元的时候,父亲第一次冲我发了脾气,他觉得我赚了那么多钱还不知道孝敬老人,不知道寄家回家给弟弟交学费,太不懂事了。
我的生活可以说很黑暗,一直念书、上课、考试、赚钱,同学说我是守财奴,只要有兼职的机会都过来找我,半开玩笑地说:嘿,听说你只要能赚钱什么都肯做。我只有装做不在乎:是啊,我都肯。这样拼命赚的钱,一半给自己交学费,一半给家里,供弟弟妹妹念书。家乡说起我来都是很神化的:多么有出息,不但能供自己还能供弟弟妹妹。弟弟妹妹写信给我,总是会说:哥,我也要去北京念大学!他们不知道我的苦,我也不愿意让任何人看到我的苦,除了她。
她是我下一届的学妹,迎新的时候我接的她,帮着拿行李,找床位。她一定要请我吃饭,我就吃了,吃完后我付了帐,又带着她在学校里走了一圈,帮她认路。
后来她说,那时候就开始喜欢我了,高高瘦瘦的,特别沉默,有很多心事似的,别人都说她是小美女,可是我连多一眼都没看她。是啊,那时候我正在想,付了帐后我这一周的伙食费怎么办。我没想过找女朋友,更别说像她这样时髦漂亮的城市女孩子了。结果她经常找我,到我们班上旁听,向别人打听我的事情。我特别感动的是,我生日那天,她买了蛋糕,在学校门口等我,我去做家教了,晚上10点才回来,她等了我6个小时,在冬天的冷风里。从小到大,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我接过她手里的蛋糕,把她的手握在我的手心里,给她暖着。
她说我知道你压力很大,不要怕,我们一起来分担好不好?她真是天真啊,那时的我也真是天真啊。被爱情迷住了眼睛的人,什么事情都能够做出来,什么话都能说出来。
我们在学校附近找了小房子,住在一起。我已经确定保送上研了,给她买了很多书,让她考研。每天一起上课,听讲座,去食堂吃饭,晚上我出去工作,她就在家里等我。她买减价的水果,一个个削了皮,切成一块块给我吃,她还第一次学会用蜂窝煤炉子做饭……我知道她是那么爱我,我也是全心全意地对她。
都说恋爱最花钱,但是我没有多花什么钱,还给家里多寄了三百块,她说是给我妹妹买新衣服的,我们这一个月可以吃最便宜的菜。
她跟家里说起了我,父母都要求见一见。我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还是被他们家吓了一跳。她家住的是那种特别高档的复式房子,装修非常豪华。她妈妈说因为她是独女,希望结婚后也住在一起。她爸爸一直都皱着眉,看着我破旧的牛仔裤和旧衬衫。我觉得这个贫富的对比太像电影或者小说里的镜头了,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我无法忘记她爸爸跟我说的一句话:我家楠楠从小没吃过一点苦,没受过一点委屈,这是我们父母的本分。小伙子,你能做到吗?我没有答,我知道我做不到。同时我也知道了她为了跟我在一起,牺牲有多大。不住好房子不住宿舍,跟着我挤小平房,好衣服不穿,长年穿运动服。过去有那家饭店新开张,她爸爸一定开车带全家去吃,现在她跟着我吃水煮白菜。她把生活费省下来,帮我交学费。这一切就是我所能给她的,一个贫穷的爱人所能给她的,就这么多,却要求她无休止地付出,从时间到物质。她说:爱你就不觉得苦。但是我心痛啊,是真的心痛,好象整个人都要被撕裂一样的痛。我的出身我不能选择,但是她为什么要选择我,选择这样沉重的担子。
果然,结果她家里是不同意的。她妈妈还问她与我同居是不是我使了什么卑鄙的手段。我不能不说,她父母也真是一番苦心,表面上不拆散我们,实际上却不断鼓励她出国留学。她还高高兴兴地跟我说:咱们一起申请吧,我们到国外去念书。我笑了,说好啊。我没告诉她,我弟弟高考失利了,要复读一年,我妹妹正上高三。我找了更多的工作,说服她各自搬回宿舍住,故意一天天地疏远她,又不让她觉察。因为她的个性就是那么明朗活泼的,也有点粗心,根本不知道我其实已经有了分手的念头。
我强迫她背单词,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大部分都是在学英语,她说我觉得你好象对我没那么好了,我说没有,让你好好学习才是对你好,你不是要出去留学吗?一直等到她考完GRE,我帮她发简历,发资料,写申请,忙得比她自己还上心。她开始越来越犹豫,问你呢?你怎么办,我说我容易,我当过枪手替考都考得不错,你怕什么。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我不看她,因为我的眼睛会泄露真相。
终于等到OFFER了,终于我松了一口气,我电话了她妈妈:阿姨,楠楠可以留学去了,你们放心吧。她妈妈很迟疑地问你不跟过去吗?我说我不会去的,我有家人需要照顾,我真心希望楠楠一生幸福,可惜我做不到,所以我也绝不连累她。她妈妈在电话那边哭了,说你是个好孩子,能体谅父母的心。我说我明白,我不怨你们,真的。
穷男生不该有爱情,我跟她说分手吧,我配不上你,是我不够好,我不忍心让你跟我一起吃苦。我上有父母爷爷奶奶,下有弟弟妹妹还等着念书,我起码要多辛苦10年,才能让全家人过上好日子,我爱你,所以我不应该跟你在一起,我们一开始就错了,对不起,我希望你能忘记我。
她哭成泪人,打我,咬我,踢我,我不还手,但是也不劝她。长痛不如短痛,到国外去吧,我爱的姑娘,会有更好的人更好的爱情给你补偿,我不想让你在最美好的年华里,不能尽情享受人生 ,而且是因为我的缘故。我是个穷人,给你的东西,与你应该得到的,相差太远太远了。我不愿意我们变成象博士师兄们那样的家庭,两夫妻咬牙供养其中一方的老家,矛盾不断。就这么结束吧,相信我我比你更疼痛,因为我不得不伤害你,不得不离开你,我最爱的人。
她走了,生活还在继续。有时候我会来网上看些爱情故事,每个痴情的女主角,都那么像她。我想在这里对她说完这段话:如果10年以后我自由了,我会先去找你,只想远远地看你一眼,你幸福的话我绝不打扰你,你要是还没有找到合适的,那么,让我再说一次我爱你。
殇
我曾经爱过这样一个男人,他说我是他想爱的女人。我放弃一切陪他轮回,生生世世承受他给予的痛……
在杨玉环进宫之前,我曾是唐王最宠爱的妃子。唐王曾在我耳畔轻语,说我是他今生最爱的女子。然而所有的山盟海誓却敌不过杨玉环的回眸一笑,从此三千宠爱皆集于她一人。我独居于远离杨妃寝宫的别苑,只为了不让善妒的杨妃有为难唐王的机会。我这般委屈求全,只因为我爱唐王,一直都是。
唐王并非薄性之人,虽痴迷于杨妃,仍不时地来看望于我,却是背了杨妃,尽管如此我仍是开心。不想唐王来的次数多了,终被杨妃所知。
这日,唐王派人前来传话,邀我于御花园见驾。我认真着装,只身前去。花间小亭,不见唐王却是杨妃。杨妃笑颜如花,唤我姐姐。我局促不安,虚以言辞,只待寻了借口离去。杨妃执了我手,同游于花间。我深知,杨妃绝非面上这般友善,若不早早离去,今日我定难全身而退。遂稍稍片刻,我即推说有事,想离开。杨妃紧紧握了我的手,不让我得逞。推托间杨妃却向后倒去。我愣住了,明白自己并未使劲。
却见唐王由我身后奔出,已抢于众侍女前扶起了杨妃。我既错愕又明了。唐王离开前冷冷的对我道:你虽曾是我宠爱的妃子,今却伤了我最爱的贵妃,今生朕亦是不愿再见你了,你好自为之吧。
我哭倒于最爱的梅花前,这些花皆是夕日唐王命人从各地为我收集来,而今,君心所系已非故人,叫我何以不恨?
我终日郁郁寡欢,不久便重疾缠身,临终前,我唤来贴身侍女,嘱她于我死后,将我葬于御花园中那棵老梅下。我想,这样即使我死了,只要唐王前来御花园,我就能见到他……
奈何桥旁,我迟迟不肯喝下孟婆茶,只是为等他到来……
他来时,已是白发苍苍老者,见我却是深深悔恨,后悔他对杨妃专宠的十年里丢了江山,丢了自己。他执了我手,要与我同进轮回,说来世决不再负我。
梦婆只是冲我摇头,仍将那碗茶水端与了我,在递茶与接茶那会,梦婆眼里有吝惜,她说:梅妃,你可想明白了?今世管不了来生,来世补不回今生,他能负你今生,亦能负你于来世。
我看着隆基期待的眼光,仍执拗地将茶饮尽,随他生死,陪他轮回。
来生,他是张公子,我是红娘。
那年我六岁,父母染上了瘟疫,临终将我托与邻里张家。张家人见我生得秀美,便给我与张公子订了亲。我两青梅竹马,相亲相爱。十岁那年,有个相士路过瞧见了张公子,便言此人乃富贵之相,若淹没于乡野,自是可惜。于是为了张公子的仕途,我自愿离乡入豪门崔家为婢,为他换来足够的银两。
转眼我已是二八年华,来到崔府已有六年了。当年入府,崔夫人见我乖巧伶俐便让我做了小姐的贴身侍女,伴随小姐学习。而今,我已是琴棋书画无其不通,较之小姐更是有过之而不足。我如此用心,只因我要做个足以匹配张公子的女子。再过不久即是大试,张公子也该上京了吧。
这日,管事派人告知于我,乡里来人找。我狐疑地随去,竟是张公子,我心心念念之人。从此,张公子便借宿在后院一心苦读。
某日黄昏,小姐一时兴起,定要抚琴。一曲终了,却见张公子由外拍掌而入。我正欲上前拦他出去,小姐闺房且容他随便进出?小姐却已命我奉茶。
张公子对我视而不见,只是称赞小姐琴艺甚妙。小姐娇羞满面,却已对他倾心。至此,张公子眼里有的全是小姐一个。我暗自心惊,便悄悄漏了风声出去,随后老爷夫人便命人拿了张公子去。我惊慌失措,赶去叫了小姐随去大堂。
来到大堂,张公子正在受刑。小姐高呼,“住手。”我已奔至张公子处,以自己盈盈身躯挡住了木杖。小姐取出随身匕首抵于玉颈,跪倒在地,冲老爷夫人道:“爹、娘,若真要张公子死,女儿决不独活。”
夫人吓得晕了过去。老爷无奈,只得命人住手,派人扶了张公子下去医治。最后终是妥协,只要张公子高中,就让他们完婚,否则定难如小姐意。
我含泪躲在门外,看小姐与张公子恩爱万千。金榜提名将是必然,张公子就真的忘了我红娘?我心痛如绞。
大试不久就传来张公子高中的消息,小姐幸福的准备出嫁。我则为她日夜赶织嫁衣。这日,张公子回来了,婚期定于三日后。随习俗,张公子与小姐暂不得见面。小姐命我送娟帕于他。
我推开虚掩的房门,张公子正在做画,画上栩栩人儿却是小姐。他抬头见我,有些惊讶。我将娟帕递过,他疑惑地打开看完,终释然。
“张公子,你当真忘了我,当真……”我定定地看着他。
他却将目光移开,无奈道:“红娘,我对莺莺一见钟情,是她的琴声蛊惑了我。只可惜,你不懂琴。”
我泪如泉涌,“不,张公子,你会后悔的。”
“我不会,红娘,我这一生就只要莺莺一个人。”他说得笃定。我什么也没再说,转身离去。
我裁了两身嫁衣,一套小姐正穿着与张公子行礼,一套套于我身。我看着镜中绝色容颜,无限悲哀。我计算着时辰,在他们礼成之时奔出门外,一头扎进了后院古井。
我来到了奈何桥旁,徘徊不前。梦婆让我住进她的小苑,我终日抚琴,只等他来。
年年岁岁,岁岁年年,他终于推开了我终日掩上的门。“红娘。”他的惊讶我早已料到。
“我的琴艺实乃小姐之上。当日,只为了做个足以匹配你的女子,我比小姐更用心,而你却是不知……”我镇定,却是放不开。
“红娘,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绝不负你。”他说的真挚,我犹豫许久,终是点头。
今生我是鱼,一条被他从鱼市买回来的小鱼。他对我细心照料,只是对那个叫小鱼的女子的怀念。我不知道他们之间有什么样的故事,只是摆尾,将泪融入身体……
生生世世……
我盯着奈何桥头他伸出的手,眼前晃过郁郁而终的梅妃、含恨而去的红娘、苍白无力的鱼儿……最后,我看见了那滴范蠡衣裳上的泪,那滴西施离去前不舍的泪……我只是伴他千百年的一滴泪珠儿,苍茫无助终不是他心上的人儿。他生生世世说的“不负”,只是为那落泪的女子,却非那衣衫上的泪珠儿。我泪眼朦朦,闭上眼摧毁所有的希翼,抛弃肉身还身那泪花飞落于他的裳……
我但求不想不念,方能不舍不痛……
我曾经爱过那样一个男人,他说我是他想要的女人。我抛弃一切陪他轮回,生生世世承受擦肩的痛……
她曾说:如果不能相守一生,请不要唤她的名,执她的手。
若做不到相守一世,是夜,请不要对她相留。
而那些的伤,她承受不来……宁可,宁可从未人世,也决不,决不要一份擦肩的情……
爱情的痕迹
上大学前,蒙一直说到大学找一个靓妞,我相信了。
蒙是我中学时候最好的同学,也是我很默契的同桌。我的屁股离开板凳一点点,他就知道我要干什么了,故作浑然不知,一起脱离灾区,看到周边的同学辉书驱赶臭气,对我们满是质疑的眼光,我俩一起作无辜的样子,同样报以质疑的眼光。最后,没衷一是。
蒙的父亲,是我们这一片派出所的所长,喜欢养狗,蒙喜欢不停的在课间向我们讲述他们家条狼狗的故事,自习课开始了也全然不知。他讲的故事很刺激也很惊险,如詹姆斯、邦德的故事那样引人入胜,他说那条狼狗咬遍四方无敌手,当街横过,余狗皆伏屋肆,四肢伏地。我则靠着课桌,看着蒙指手画脚唾液横飞鼻涕与口水并下,浩浩如长江之水。回头时候,我总能看见老班站在窗外,恶狠狠的盯着蒙,我于是在桌下踢了蒙一脚。蒙立马住嘴,马上捂住肚子,爬在桌子上呻吟起来。于是,一张生病的证明就可以交给老班,老班也就无可奈何。蒙的姨妈是我们学校的校医。
这样,老班经常说我们班有害群之犬,自习时候经常发羊角颠。蒙睁大眼睛,喃喃自语:可惜没有发羊角颠的母犬。
蒙上课时候睡觉,经常流口水,象一条汹涌的河流,将课本淹湿,课本上的铅字则被浸泡的一片虚肿。每次醒来,蒙都很内疚的样子,怜惜的擦去口水,慎重的合上课本,翻翻我的笔记本。时间长了,因为口水的滋润,一样的书本,他的厚度居然是我的一倍。睡觉不妨碍蒙的学习好。蒙有外星人的头脑,尤其是英语方面。每次,英语老师将最钻刁的选择题留给半睡半醒的蒙,没有想到蒙站起来,脱口而出,命中率居然在98%以上。英语老师让他解释为什么选择那个答案,他摸着嘴角的口水,也说不出一二三来,更不用说什么语法分析了。
高三那年,蒙痴恋上文科班的雪梅。蒙说那可是雪地中的梅花,经雪更艳,冰清玉洁,灿放迎春。我问蒙不是说到大学再搞个美女的么?革命尚未成功,哪有桃花之心?蒙大手一挥:英雄难过美人关。回头时候,发现老班站在窗外,直勾勾的看着他,脸上是诡异的笑。蒙是被学校领导、年级教研组等确定可以为学校创造辉煌的人物之一,所以当天晚上,就被老班召去,具体的谈话内容,蒙没有告诉我,只是象一条被打败的公狗,耷拉着脑袋回到了教室。蒙再见到雪梅的时候,眼光中不再有先前的火花。曾经有几次,因为那火化,我几度要写出旷世的爱情诗来。
高考前一个多月,蒙彻底的刻苦起来,驴一样在在教室、宿舍和厕所中炫耀42码的脚印。他妈来看他时候,都哭出来了,说他象个政治犯,长发凌乱胡子拉碴衣冠不整面容枯槁脚上的鞋有半年没有洗刷过。
蒙考上一个师范类的大学,是他做了一辈子教师的爷爷的意思。上了大学,蒙离我就很遥远。我们分踞不同的城市,一个东南一个西北。
蒙上了大学给我的第一封信说他们大学美女如云,他都不知道该从那个下手,如狐狸见到一群肥嫩的小鸡,觉得一只比一只可口。他说他要是齐王就好了,可以享受齐人之福。青春真他妈好啊,每天晚上,一宿舍的人,都是讨论者学校中的美女,流着口水入梦的。
蒙大学第一年的期中前一个月,说带一个美女回来,让大家瞧瞧,咽咽口水。然而,假期中,蒙孑身一人回来了,很憔悴,留着嬉皮士的头发,膝盖上开着洞的牛仔裤,穿着大学中或许从来没有换过脚的皮鞋。蒙作了一个无奈的手势:绣花枕头,被我甩了,省得在你们面前丢人现眼。我们哄然大笑。
蒙后来在一封信中无意提到他暗恋上系里的一号美女,只是人家名花有主,并且发了很多感慨,我那个时候陷入文字的怪圈一样。我于是与蒙同病相怜起来。蒙后来在信中没有再提及那个美女,不停地说与他们班的一个小女生打得火热,他铁定心要娶她。并且,不止一次的在信中给我解释他不是头脑发热,是因为她就是他一直寻找的,还随信寄来一张他们的合影,他搂着一个MM的肩膀,似乎是幸福的笑,红光满面。
接下来,或许是因为要照顾爱情的缘故,他很少有信来,我那个时候,也陷入写字的怪圈,很少主动给他写信。偶尔,收到他的信,觉得他的情绪化很重,唠唠叨叨的,文词却很优美,如情真意切的散文。蒙在我的大脑中,陷入初恋的嫩绿的庄稼地,似乎注定要有一场丰厚的收成了。
学期一半的时候,课程不是很紧,管理也不是很严,我于是给蒙一个电话,说我要到他哪里去玩几天。蒙支吾着,答应了。
长途奔袭后,我到了蒙的大学,按照他的指示,找到他的宿舍。他的同学告诉我蒙在一个月前就搬出去了,脸上是暧昧的笑。蒙一位要好的同学带我到了一个四通八达但脏乱不堪的小巷中,指着远处一排小屋中的一间对我说,那就是蒙的公寓,这个时候,他肯定在里面,然后对我笑了笑,回去了。
蒙的门没有上锁,站到门上,我听见房间中游女人的呻吟,是秋天的蟋蟀,短短长长,隐隐约约。我迟疑了半天,还是拍了拍门。
“谁?”,屋中条件反射似的传出蒙如临大敌的恼怒的喝问。我一脚踹到门上,“你他妈的不到车站接我,倒在这里清闲?”
门内是唏邃得穿衣声女人小声的嘀咕声和床的吱吱呀呀的叫唤声。
蒙拎着裤子开了门,我看到一个美女坐在**,不是照片的那个。蒙没有给我们作介绍,转身在美女的耳边嘀咕了几句,女生狠狠的剽了我几眼,扭着屁股走了。
晚上,躺在蒙的**,我问蒙先前的码子怎么飞了?蒙笑着说,“我要是在在她那一棵树上吊死,岂不是愧对天下美女?”。
我默然了。蒙问,“今天下午的美女怎么样?想不想…”
我把臭脚在蒙的脸上重重的抹了一下,算作回答。
蒙笑着说,“很便宜的,真的,这个女人堕落的象个公共汽车。” 后来,我知道那天的那个美女,就是蒙曾经暗恋的哪个。
蒙毕业时候,孤身一人,分配到一个我们以前的中学。有一次,蒙告诉我,医务室的那个小护士不错,很水灵,舞也跳得好,很合他的口味。后来却没有相关的消息。春节时候,在一起吃饭,蒙的酒喝得有点多了,咬着石头说,“那个小护士,哼,太脏了,学医的人太脏了,男人身上什么东西没有看过?还有什么趣味,而且…肯定…. 你说,爱情这玩艺,究竟是什么东西…。”,
我知道那个小护士嫁给了教务主任的儿子。
蒙的婚礼很盛大,很气派,出乎我的意料。
蒙与新娘一起出来的时候,更是让我大吃一惊。我以为爱情路上一向苛刻的蒙,凭着家庭背景和自身的魅力,一定会找个美女,至少也应该秀色可餐,没有想到新娘竟然是一个有职业摔跤身段的酷女,比蒙整整大了一号。
蒙后来说他老爸退了,没有办法。现在的媳妇的老爸是中学厨房的主管,他吃饭是免费的,一辈子在学校吃饭免费,你说不值得么?管它什么样的女人,灯一黑,还不是一样的?老弟,现实一点吧。
蒙说完,长叹一声,完全看破爱情的样子。他的身上,我确实寻找不出一点爱情的痕迹了。
再美的一瞬,只是一瞬
再次相见我们彼此都已经变得那么释然。已经没有了以前的刻骨铭心。对你的思念不再飘起涟漪。但是。做为朋友的立场。让我问你一句。小狼。最近过得还好吗。以前总是死心塌地的想念你。如今。我已经有了一个叫纯的女孩。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很开心。希望你也像我们般快乐。不要对以前的事产生怀念。过好自己的生活。
以前。很喜欢和你呆在一起。你总是很耐心得哄别人开心。不存在着半点虚假。也许。这点就是你吸引我的地方。分手后。与其说是疼痛,不如说是疼痛的纠缠。日久后,以前的**会慢慢褪去,不存半点以前的浪漫与缠绵。
我不相信。
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再美的一瞬也只是一瞬。
离开。只是迟早。
我对纯的承诺。不会是这样。
其实你应该会想到。我们以前的爱情。哪怕只是浅浅的一条裂缝。我都没办法接受。你不也是一样吗。风铃说我是幻想主义者。完美的东西根本不存在。呵呵。也许吧。
现在。我的左耳已经多了个耳洞。但是我越来越发现空虚。总也见不到你。呵呵。也许是当初留下的后遗。其实你根本就不会想到。我的QQ里至今还保留着你的存在。群里也有你的头像。可你退了。也许是经不起打击。
对于爱情。也许真的需要勇气。
也许有一天。我消失了。
电脑旁放着我从脖子上取下来的项链。是冰的形状。在加拿大的冬天。我时常挂在身上。对于我的名字。这是最好的解释。它开始伴随着我。现在。辗转在我并不孤独的生活里。有纯的陪伴。我开始变得比以前快乐。
每一天。总也有新的期待。那幸福的瞬间。确实很难比喻。心里总有一股暖流流动。对于我很纯。我无法解释。但我相信我们会有更好的未来。在这里。我也衷心的祝福你。希望你也早日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很多事情发生前都不会有预告。并没有人可以逃避。到最后。只能现实的接受。
以前。我总认为。时间把你我分成了零散的碎片。到现在。我才发现。只要缺了一快总也无法填补空白。像人和人的影子一样纠缠。
当人离开原来的城市。忽然觉得若有所失。再回去的时候。才会发现。回程路早已改变。并非从前。这段回忆暂时就结束了。
两个星期了。我没有半点你的消息。有时候。我总会握着项链发呆。你始终是从前我生命中比较重要的人。那次离开后。我会时常在课桌上书写着你的名字。不管怎样。祝你好运。
以后。也许。我们还会相遇。以后。也许。就这样没了痕迹。以后。你成了我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没有半点留恋。
我的生活仍然简单的过着。每天依然是纯的陪伴。我喜欢给她打电话。一打就是两个小时。我们聊很多。以前。现在。将来。充满笑声。也许。这就是我和你以前。所寻找的幸福。
以前。与你嬉笑的情景。怄气的沉默。到现在的冷淡。让我唏嘘不已。然而一切。都被封锁在心底。难以回忆。
我们总是。彼此依偎,彼此伤害。
那次以后。我很少写文字。对于以前我不想有太多的描述。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从新去拥有一份美好的感情或许更能释放心里的忧郁。脸上也总能保持着笑容。
算计爱情
在爱情游戏里,打败你所爱的人,是赢家,也是最大的输家;输给深爱你的人,是输家,也是最大的赢家。
傲君:悠然,近来为何老是不见你出现在论坛?很想你。
傲君:悠然,为什么你不来语聊?很想你。
傲君:悠然,发生了什么事?莫非——你在逃避我?
傲君:悠然,你一定感应到了我们之间的吸引,不要拒绝我。
傲君:悠然,如果你也爱我,或者,你也喜欢我,请回复我。等你。
傲君:悠然,爱恨只一句,不难。不是吗?
悠然打开心情日记,傲君的留言赫然跳入眼前,红色的字体清晰得象一道道血痕,让人心酸也让人心痛。
纤手一扬,玉指轻敲,屏幕上傲君的留言蓦地消失不见,如同燃烧的火苗忽然熄灭。但终于熄灭了。
悠然倒在背椅上,幽幽一叹。
认识傲君,是一个BBS上。
悠然刚开始对论坛这东西一窍不通。但天生的聪明和冷静让她仅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便弄明白了那个论坛上所谓的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
包括傲君是一个女孩子的“老公”,俩夫妻公开在论坛上打情骂俏,“老公”“老婆”地叫极为甜蜜,若无旁人。
悠然不管这许多,她对别人的“家务事”向来没有心思理会。而且,她不认为网恋这东西当真存在,对网络上“老公”“老婆”的关系更是一笑置之。
她喜欢独来独往,习惯了象老鹰一般猛地俯冲下来,然后一飞振天;也习惯了象疾风般游走于种种迷雾,穿越,然后无影无踪。
她酷爱那种极速的自由和不羁,如同徐志摩的诗: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一个是论坛上的风云人物,一个是默默无闻的新入会员,本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扯到一块的。但——命运之神偏偏喜欢开玩笑。
问题出在悠然的第三张贴子上。
那是一篇悠然的内心独白,表明了她对人生百态的种种看法。好评如潮。
唯一的意外来自于傲君的批评,尖锐地指出她的陋弊,一针见血。
悠然暗暗咬牙,决定跟傲君耗上了。
她收集了傲君所有的贴子,包括他的同贴转贴复贴,甚至连他的资料、他的签名也不放过。
“知已知彼,百战不怠”。悠然自小是个三国迷,深谙算计之术。
一天的时间,她便把傲君的性格摸了个七八分。
她开始有意无意地出现在傲君负责的专版里,发贴复贴都精彩得让人刮目相看,暗暗叫绝。
傲君毫无例外地“上钩”了。俩人相逢,在论坛上斗文斗智,烽烟四起。
傲君难掩兴奋之情,频频发出赞美之词。悠然看了心中多少有点得意。
她决定以胜利者之姿昂首离去,消失。
就在此时,她收到了傲君的邀请,约她到一间语音聊天室碰面。
傲君的声音有种令人迷醉的魔力,低沉回旋,一如深邃的大海之音。
悠然断定有超过一半以上的人是冲着傲君的声音来的,尤其是那些言语里充满天真的纯情女生。
她静静地守在哪里,一言不发。
傲君很快找到了她。
俩人聊得很愉快,投契得如同相识已久的好友。
一种崭新的友情开始建立。论坛里的火药味绕了一大圈,终于烟消云散,不留痕迹。
悠然和傲君不时在语聊里碰面。每次她出现时,傲君便闪开他成堆的朋友,甚至抛下他身为网管的责任,只陪她一人聊。天南地北,五湖四海,俩人总有说不完的话题,兴趣也相似得惊人。
一天,听着他朗朗的笑声,悠然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动心了。
似乎?她一惊,找了个理由不露声色地开溜了。
薰衣草的花语,据说是等待爱情。
薰衣草,一种不美却给人娴静感觉的花草。傲君的“老婆”,网名就叫做薰衣草。
人如其名,不才华洋溢,却温柔贤娴。
在发现自己对傲君动了心后,悠然终于面对了以往不曾关心的细节:傲君有一个公认的女友。
不是胡编,亦非单恋。两人正在谈恋爱,感情好得让人羡慕。薰衣草对傲君的爱,体贴得让身为女孩的悠然也不由得不动容。
她无法对那个女孩反感;但同时,她也无法拒绝傲君的吸引。
她想再一如既往地潇洒离去,却发现自己不再心无眷恋,她的思绪,已经全部被傲君填满。
一种爱与不爱的矛盾浮现。悠然悲哀地觉察自己陷入了一个让人觉得可耻的角色。而她,分明地了悟傲君近日来的反常正是因为她。
傲君开始有意无意地躲着他的“老婆”薰衣草。他对别人起哄般的呢称和搞乱,再不复镇静和豁达。他体现出来更多的,是打算“慧剑斩情丝”的变心前兆。
论坛里敏感的人都觉察到了,薰衣草自然更不例外。
文采一般的她在论坛里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当我感觉爱情不再》。难得地,写得深情款款,真挚动人,不失为一篇佳作。
文章结尾是一首短诗:生也为情,死也为情,痴情却如何?思亦痛苦,弃亦伤心,此生有何求?仰问苍天我是什么。无尽相思消得人憔悴,他日重逢定必泪满脸。
傲君的剑举到半空,终于无力地垂下。
那一刻的迟疑,让悠然明白,她不会是傲君最终的选择。
傲君爱她,她不怀疑这一点。但傲君和薰衣草之间,除了诚诺,还有爱情——尽管那爱情已牵强得随时摇摇欲坠。
以“哀兵之计”先下手为强,悠然不由得对薰衣草另眼相看,同时也为之感动。无论多么愚笨的女孩,在决意争取爱情挽救爱情的那一刻,有时也会闪耀一种智慧的光辉。
薰衣草并不笨。
傲君的剑没有挥下,薰衣草却抽出了温柔的一刀,砍断了傲君和悠然那根情丝。
在爱情游戏里,打败你所爱的人,是赢家,也是最大的输家;输给深爱你的人,是输家,也是最大的赢家。
悠然忽然想起这句话。她赢了也输了。
所不同的是,她赢得了傲君的爱,连带地也赢了薰衣草的爱。她输给了傲君的仁慈,也输给了薰衣草的坚持。
人生不过一场场算计。爱情是算计之后的意外,本不期望它的到来,就让它悄然离开。悠然决定了放弃。
隔日,傲君收到了一通匿名的留言。
“傲君,悠然已死。请珍重。”
苹果里的光阴
恋爱的时候,她知道他喜欢吃苹果,可又没太多的钱,于是只能买那种成堆称来的等外品。那些苹果,有的已经打皱,有的小得可怜,可是用不多的钱就能买来一大堆。她坐在宿舍里细心地削着苹果,一个接着一个,纤细的手指很灵活地转动着一把水果刀,长长的苹果皮没断过一截。她削得很认真,很缓慢,把烂的皱的巧妙地剔掉,然后把削好的苹果又切成很薄的片,盛在一个磨花的玻璃盘子里,将几支细细的竹牙签插在苹果上,端给他。
两个人互相喂着吃下这些甜中微酸的苹果,觉着那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他说她削苹果的时候最美丽,温顺可爱,我见犹怜。她笑了,呵呵,“如何让你遇见,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他让我们结有段尘缘。”因为苹果,他们结婚了。
婚后的生活忙碌而紧张,为了生活打拼发体系每天都在充斥。渐渐地,他们不用再买次等的苹果,他们可以买地道的红富士苹果,又大又红却让人没了削它咬它的欲望。她陷在柔软舒适的沙发里,咬着一个没削皮的苹果,无聊而乏味。茶几上摆着一个缺口的苹果,他刚咬了几口就接到电话回公司里去了。她望着窗外,眼神飘忽,以前为他削苹果、一起吃苹果的那份心跳和心动哪里去了呢?
时光永远不会停歇,它不动声色地催老了两个人。当孩子成家立业,他和她已双鬓斑白。她病倒躺在医院休养的时候,他带来几个苹果,抖动着水果刀战战兢兢地削了一个苹果。他发现苹果并不好削,好几次苹果皮险些因削的力量不匀而断掉,他想起年轻的时候,她曾为他削过的无数的苹果,那需要怎样的一烦恼耐心和专著!流逝的岁月里他丢失了太多为她削苹果的机会,老来才想起,丢在苹果里的光阴已一去不复返。
他把削好的苹果切成几瓣,插上牙签,轻轻地送进她的嘴里,旁边的收音机里传来一个凄凄哑哑的声音:
“一盏灯/两个人/一点音乐/就是这样/半生的故事/便流泻而去。”
姐,当我的新娘好不好
林念吟9岁的时候,罗素衣19岁。
那时他还只是个调皮的小学二年级男生,手里总是拿把小弹弓。罗素衣看见他裤子上的泥巴,皱着眉头说:“你这小破孩儿,真脏。”
罗素衣是林念吟的远房亲戚,来参加林念吟叔叔的婚礼。外面的鞭炮声响了,罗素衣牵着林念吟的手去看新娘子,林念吟跳起来想看热闹,却被里三层外三层的人挡住了。“姐姐抱我。”罗素衣敲敲他的头说:“小鬼头,麻烦死了。”但还是把他抱了起来。新娘子非常漂亮。林念吟嚷起来:“我也要新娘子,我也要!”
大家轰地笑了,新娘子也笑了。“这小孩儿,什么都想要!”罗素衣连忙掏出糖来哄他,花花绿绿的糖纸非常耀眼。林念吟笑了,露出嘴里的牙窟窿,罗素衣笑话他:“牙还没长全就要新娘子,羞,羞!”
林念吟拉住罗素衣:“姐姐,长大了你当我的新娘子好不好?”罗素衣笑哈哈弹了一下他的小脑壳。
林念吟忽然说:“姐姐你笑什么呀?你真的要做我的新娘子呀?”
罗素衣笑着,把林念吟手里的糖纸一张张叠好:“记住了,把这些漂亮的糖纸攒好,什么时候够了一万张,就来娶姐姐吧。”其实罗素衣只是不想林念吟把那些糖纸扔得到处都是,但林念吟却很认真地说:“好的,姐姐。”
那只是罗素衣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6年后,当她接到一封中学生来信时,已记不得他是谁了。
二
信,当然是林念吟写的。此时的他已经是一个15岁的少年,变了声,喉结突了出来,嘴唇上也有了细细的茸毛。15岁的少年,有了青涩的心事。他偶尔会想起那个抱着他看新娘子的女孩儿,她身上散发着一股奇异的香味,他喜欢闻这种味道,此时想起来却脸红心跳。他写了一封信过去,是想问她好不好。因为听母亲说她的男朋友去了法国,两人相恋多年终于还是分手。想必她是难过的,只是,她还记得他吗
很快,她给他回了信,她说:“小弟,没想到你还记得你姐姐,谢谢你的关心。对了,你的糖纸还在收集吗现在有很多人收集各种各样的东西,但收集糖纸的好像不多,你好好留着吧,弄不好将来会有用的。”
林念吟心动了,他想起罗素衣说过的话:“什么时候够了一万张,就来娶姐姐吧。”从那次起,他开始四处收集糖纸。高中三年,林念吟一直和罗素衣通信,告诉她自己的学习情况,但从没说起过收集糖纸的事。直到某一天,林念吟收到一封罗素衣的信,信中她说:“小弟,姐姐终于要结婚了,他也是一个记者,我们很爱很爱,马上要去欧洲度蜜月。结了婚给你的信也许会少一些,但姐姐永远惦记你。”
林念吟的心一点点沉下去,呆呆地坐在校外的池塘边,看着水鸥飞起又落下,没有人知道他的心思,没有人知道他一个人翻看那些糖纸的心情。
几个月后,林念吟考到北大,第一个电话就是打给罗素衣:“姐,我到北大来了。”电话里罗素衣嚷着:“小破孩儿,真有你的。”那时,罗素衣28岁,新婚三个月,有新郎宠爱着。只是她从不知道,还有一个少年的相思。
三
当英俊挺拔的林念吟站到罗素衣面前时,她简直都认不出来了,罗素衣笑了:“小破孩儿,长这么高了。”
他终于鼓起勇气说:“姐,我不是小孩子,我是男人了。”
她笑了起来:“哟,还男人男人的。走,姐带你上东四吃好吃的去。”像小时候一样,她仍拉住他的手,但这次,他反握了她的手。
那天他们喝了一点儿酒,微醉中,罗素衣谈起了这些年的生活,也说起了自己的婚姻。新婚才三个月,丈夫就被派到英国去了,留下她一个人。言谈间,眼神有一丝落寞,沉默片刻,她笑嘻嘻地说:“你来啦,姐以后就不会寂寞了,周末来姐姐家吃饭,我给你做红烧排骨。”
周末的时候,他坐地铁穿过大半个城区来罗素衣家。饭桌上,她开着玩笑,爽朗大方:“小弟这么帅,肯定有女生追你,老姐教你几条妙计,对女生要欲擒故纵……”她一边说,一边不停地往他碗里夹菜。他低着头默默吃,不敢看她的眼睛,生怕眼神泄露了心中的秘密。
就这样过了三年。林念吟大四的时候,他们一起去了一趟香山。此时,她已经是31岁的女人了,追不上林念吟飞一般的脚步。她喘着气,在台阶上坐了下来,自嘲道:“念吟啊,姐姐真的老了。”他也坐下来,认真地说:“姐姐不老,姐在我心中永远是年轻而美丽的。”她夸他会说话,掏出纸巾给他擦汗,依然拿他当小孩子。他红了脸,说:“姐,我自己来。”
那天他们一直爬到鬼见愁。秋天的北京美丽妖娆,罗素衣的长发飘起来,脸上飞起红晕。林念吟觉得这景致就像此时的罗素衣,31岁,正是女人最美丽的时刻。林念吟说:“姐,你还记得那些糖纸吗我快攒够一万张了。”
罗素衣呆了一下,然后笑了起来:“小傻瓜,还真想娶姐姐呀可惜姐姐已经嫁人了,而且是半老徐娘了。我听你们宿舍的人说,你是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呢,不要太骄傲啊。”他的心沉下去……
回去的车上,罗素衣疲惫地睡着了,香山一点点远去,渐渐地,罗素衣的身体一点点靠在他的肩上,他不由自主地伸过手揽住了她的细腰。这是他们的身体第一次如此亲密地接触,他紧张得轻微颤抖起来。就这样,他抱着她,虽然她把他的胳膊压麻了,但他一直坚持着,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嗅着她长发里洗发水的清香。那一刻,他忽然想流泪。
却没有料到,半年之后,就在他即将毕业的时候,罗素衣离婚了。他去看她,见她一个人呆呆地坐在屋里,他递上纸巾,又递上自己的肩膀。这次,她靠在他肩膀上哭了起来。
良久,罗素衣抬起头,幽幽地说:“你不知道姐姐的苦。”
“我知道,”他说,“我从来都知道。姐,我的糖纸有一万张了。”她站起来,背过身去说:“你还是个小孩子,不懂什么的。”
他忽然狂躁起来,攥住她的双手,疯狂地嚷道:“不要再说我是小孩子了!我不要你永远把我挡在外面!我喜欢你,从我9岁起,从我19岁再一次见到你,为什么你不相信我!年龄不是问题,爱情只是一个人到达另一个人的灵魂,我有这种感觉!”
罗素衣倒了一杯冰水给他,缓缓地说:“念吟,姐姐已经32岁了,32岁的女人,不是小女孩儿,她知道自己应该要什么。小弟,姐累了,你回学校准备论文吧。”
他忘记自己是如何回的学校,一夜没睡的他,第二天又坐地铁来到罗素衣那里,却发现门锁上了,门上留了纸条给他:小弟,我离开这个城市了,不要找我,我不想耽误你的青春。
他颓然跌坐在地上,喃喃道:“我知道你喜欢我,我知道你喜欢我……”
毕业后,他放弃了去美国的机会,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找她。每到一处,他都会去电台请主持人讲这一万张糖纸的故事,找一个叫罗素衣的女子。
两年后,他来到杭州,这里是罗素衣的老家。电台里播放着他的故事,讲到最后,主持人的声音哽咽,说:“或许我们早已对爱情不再发烧了,因为我们的温度总是36.5度,但有一个男孩儿,他的爱情热度始终保持在38.5度,林念吟的热情,让我们深深地嫉妒……”
林念吟坚信罗素衣总有一天会听到自己的爱情宣言,他决不会放弃。
门铃响起来,他以为是收水电费的。打开门,却看见外面站着一个美丽的女子。林念吟怔住了,一下子泪流满面,嗫嚅着:“姐……”张开双臂拥抱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