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首歌,叫《朋友》
有首歌,叫《朋友》,每每听到这首歌,总会想起许多人许多事。
上高中的时候,我们都很迷恋文学。学校成立了一个文学社团《新莲》。当时我也在其中。社长是我的上一届学长,人很正直也很传统。其时的我因与老师意见相左,加之高考的压力,心情糟透了。常常发点小脾气,也爱哭鼻子。我的这位兄长,总是不厌其烦地开导我,鼓励我,帮我建立自信。那一段灰色的日子,因为有他,仿佛浓重的乌云中透过的一丝光亮,心便有了温暖的感觉,
还记得报考志愿时,他也在同城另一所学校复读,压力较我而言更大更重,但他仍在繁忙的学业中,步行数公里来找我,一是鼓励二是帮我分析报考形势,最可敬的是他将他所在学校的报考情况与我的志愿做了对比分析。要知道在那样一个没有电脑的时代,他的资料与数据统计是要付出多少功夫啊!我还记得,当时他要求我“送”他一程,我还极不情愿,嫌他迂腐。就在这一路上,他为我朗读了一篇文章,内容我已经记不清了。夜色中我看不见他的脸,但现在想来,他一定是非常投入而且真挚无比。可惜年少轻狂的我并没有完全领悟他的一番良苦用心。
高考过后,我一直沉浸在沮丧与失败的深渊中,久久不能自拔,因而忽略了与他的联系。也不知后来他去了哪里。一晃快二十年了,每当我听到《朋友》这首歌,总会想起他,我那位可爱又可敬的兄长--于子健。并且无法原谅自己年少时犯下的错---不珍惜朋友的关爱就是对友情的亵渎。这个错误也没有了改正和道歉的机会,因为我不知道他身在何方。我只能以这种方式向他说一声:“对不起!”--在心底。
疏帘卷雨,乐与好友担祸福
曲涧闻莺,莫教厚谊负春秋
子健兄,珍重!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远处又传来那熟悉的声音。
人生难得几回聚
不知道是谁首先给出这样一个命题:“人的一生究竟会有多少次相聚?”我曾一度试着去解答这个难题,但是至今没有找到答案。
10年前,我和阿林等8人从全省各地到洪城负笈求学,成了大学同班同学,并有幸住在同一个寝室。毕业后,我们为各自的梦想各奔东西,我和阿胖、阿云3人留在江西,阿林等5人则毅然选择背井离乡,来到了风尖浪高的改革前沿阵地-广州。2002年8月11日,我路过广州,与阿林5人有了毕业后的第一次相聚。那次,我们约定四年后还在这里相聚,无论是显赫,还是潦倒。
2006年8月12日,我乘火车只身南下到了广州。同学阿健驾驶私家车接站,虽然我在电话里一再叫他不要过来,但是他一如当年的热情和固执,特意请假来接我们。在车上,我从阿健口中得知,下午广州、深圳、东莞等地的同学都会相继赶来与我们见面。阿健在安排好住宿后,问我:“老大(在大学因我当了三年的寝室长,后来室友见面后便不再直呼我的大名,而是亲切地叫我“老大”),阿伟、阿水、阿明要到中午才到广州,阿强呆会就到。我想中午由我请同学们吃饭,下午再带你们到外面去玩玩。不知这样安排可以吗?”我答道:“阿健,我想还是把我们5人聚会的地点放在阿林那里!”阿健若有所思,清了清嗓子说:“好的,我去通知其他人。”
12时许,我们相继赶到了广州烈士陵园。伫立在门口,我迟迟没有进去,因为阿林还没有来。见我发愣,阿强说:“老大,我们进去吧!阿林已经在里面等了很久了。”跟在他们后面,我也走进了陵园。在到了当年阿林坐过的石凳周围徘徊许久后,却终始不见阿林。难道当年的6人之约竟然变成今日的5人之聚了吗?这时,阿明提议:“老大,让我们为阿林默哀三分钟吧!”是啊,阿林不是在2004年就倒在了羊城的土地上,早已魂归赣鄱的大山深处了吗?难道我真的忘记了吗?
我怎么能够忘记,阿林可是我的好兄弟啊?!2004年7月的一天上午,阿林在巡逻了整整一个晚上,早已非常疲惫,在接到上级要求其协助外地警方执行抓捕任务后,他欣然前往,不幸在途中遭遇台风撞上电线杆,顿时车毁人亡。事后,我从阿强、阿健那里得知,原本阿林完全可以不出去的,因为那天该是他轮休了。但是,阿林还是接受了这个额外的任务,直至付出了宝贵的生命。阿林牺牲后,当地的媒体给予了长篇报道,当地许多群众和校友都来参加了他的追悼会,组织上也给予了奖励。但是,对于阿林而言,这一切虽然顺其自然,但不会再重要,就像是在羊城午后一场细雨后必将化成晴天白云一样。
阿林生前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广州烈士陵园。他常对同在广州的阿健、阿强说,只有到这个地方,只有在这个寂静的环境里,他才能想起自己那个被烈士洒满鲜血的老家,才能感受到大山深处的慈母。如今,他回家了,但是从此却没有了笑声。
默哀完,我们5人便向牺牲在这片热土的共和国烈士献花。我们知道,阿林再也闻不到花的香味,但是我们的思念将随着祝福飞向吉安的那个山村……
一个小时过后,阿健带我们来到了四年前聚会的那家酒店。物是人非。席间,我们虽也有欢声笑语,但是氛围仍很沉重,因为缺少了爽朗的阿林。阿林的位置,我们一直空着,就像是我们心中永远留着一个空间。
或许思念是一种痛楚,酒精越多,思念越深。酒醉了,人却更清醒,清醒过后会是什么?我不停地问自己:人的一生究竟会有多少次相聚?难道每次相聚总是以人数的减少来交替和延续吗?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我的思绪仍停留在某个时候,某个地方,某个人身上 。
红颜祭--纪念我的好友石青
——念好友石青
石青死了。
不经意的听到这个消息,我在接连惊问了三声之后,才确定石青的确在三天前,离开了这个世界。我的眼泪瞬间涌出眼眶,惊愕和悲伤占据我的心灵,我不能承受如此突然的噩耗!
她死了。她年仅三十八岁的生命,本来天生丽质,本来才情卓越,本来秉性温良,本来天资聪颖,本来为人谦逊,本来……那如柳的身姿、那如花的笑靥、那如水的心境、那如火的热情……都在三天前的那个中午,因为和丈夫的一场突如其来的争执,最后由于对方失去理智而举起菜刀砍向她那柔弱的颈项,而宣告一个美丽优秀的生命就此收敛了光华;一场风花雪夜的浪漫就此走向了终点;一段爱与**的佳话就此画上了休止符。没有人会想到她的故事竟然发展至此、没有人会相信她的命运会演变至此,更没有人会承受,她的结局竟以这样的方式告诉世界——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
三年前的那个春日,我应邀去参加石青的婚礼。这个聪慧而温婉的女人在经历了第一次婚姻的变故以及若干年的独身修炼之后,结识了现在的男人李斌。他们曾经双双出现在有我参加的很多宴会和舞会上。那个高挑的略显柔弱的男人,怎么看也是一个文质彬彬的知识分子,寡言但很知礼,一派绅士风度。他和石青,看起来蛮合适的一对儿——除了郎才女貌之匹配,跳舞的时候彼此也是珠联璧合,身高比例得当,配合天衣无缝。及至合作起歌曲来,他们也可称得上“夫唱妇随”,堪称最佳搭档。平素坐在一起,他们卿卿我我、柔情蜜意。在朋友面前,彼此爱护有加,尊重有余,真真羡煞旁人,恨不得回到家中对着配偶来一通无名火——人家和谐恩爱至此,我如何无法匹敌?!
婚礼上,石青身着洁白的礼服,怀抱缤纷的花束,容颜之俏丽乃花所不及。满眼幸福泪,满怀幸福情。身边那个风度翩翩的郎君拥着她,深情的注视她,海誓山盟回响大厅:我一定好好爱你,给你幸福,给你快乐。或贫穷或富贵,不论健康或疾病,我和你今生不分离……
我看到石青那感激而陶醉的眸子里,闪烁着骄傲与神圣的光辉。那一缕光辉一直在我心中,闪烁、回萦……她那为了表达爱的忠贞与生活的决心而给与李斌的深情拥抱,也深深印在我的心中。尤其那向来宾表示感谢的真诚一躬,我说那是我所见到的,最为优雅、最为含义深刻的一躬。非发自内心和修养良好,是不会有那么令人铭心刻骨的表现的。我惯于观察和揣摩,也对很多壮举习以为常,却对石青那优雅一躬,终生难忘!
石青婚后,我和佩颜姐姐应邀到她的新家去做客。房子面积不大,但是装修新颖别致,格调高雅清新,一如主人的气质。各类家私摆设也样样体现着时尚与浪漫,无不显示着主人的性情与喜好。小家庭温馨快乐,暖意融融。李斌殷勤的在厨房里准备着各种菜肴,石青则穿了鲜红的便衣,坐在沙发上陪着我们聊天,不时的呈上各种瓜果。她那满是幸福堆积的脸,可谓粉面桃花,本来很轻很慢的语速,在谈到李斌的时候更是透出一股别样的温柔和绵软,让我这个原以为很幸福的女人,也顿生羡慕。石青和前夫所生的女儿,也因为李斌的热情接纳而从遥远的湖南搬来,在李斌的热心奔走下,进了最有名的中学读书。
“阿斌啊,对我可好了;对孩子,比亲生的还要亲呢……”石青那仿佛加了蜜糖的声音,至今还甜腻腻的萦绕在我耳边。记得当时也是因离婚而迟迟没有意中人的佩颜姐姐,因了石青摆脱苦海走向爱巢而禁不住触景生情,想起自己的好姐妹抛下她而恣意享受幸福,自己仍孑然并更加孤独的奔走在茫然的人生路上,禁不住悲从中来,泣不成声……
以后见过石青多次,每每听她谈起李斌和家庭,她总是幸福满满,甜蜜多多。我真的为她感到欣慰,也为她感到高兴,并暗自纳罕:如此再婚家庭,本来在很多人眼中并不看好,而石青和李斌,竟然如此恩爱和谐,相亲相敬!都说二度夫妻两颗心,很少见到恩爱如初甚至“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配偶,如今看石青的婚姻,那世俗的定论岂不是不攻自破么!
一直以来,我对石青的婚姻幸福度深信不疑,并因为她的安定平和而感到释然。我想,她是应该得到这份幸福的,因为她的文雅、因为她的善良、因为她的细致……
初识石青,是在一次舞会上。我的佩颜姐姐带了一个身材娇小、脸型柔润、五官清秀、戴着一副金丝边眼睛的女子。像以往把我介绍给任何人的时候一样,佩颜姐姐把我的优秀和了不起天花乱坠的一股脑推给了她,石青并不像大多数自我而嫉妒的女人一样,报以浅浅的讪笑和不屑的眼神,而是极为热情和主动的握住我的手,朗朗的笑道:“雪儿,我早就想见到你了!佩颜姐姐总是在我面前提起你,她说你……”之后,她拥抱了我。她的神情,足见一股激动与由衷的欢欣。我相信佩颜姐姐一定是把我说的神乎其神了,否则,石青不会有如此的表现。倘若是假装的,我绝对看得出非发自内心的那种做作。
那个晚上,我一一展现了自己如佩颜姐姐所描述的“精彩”,各种风格的歌曲、戏曲和各种风情的舞蹈。唱舞时我灵活多变;言谈时我妙语连珠;喝酒时我神采飞扬……石青不住的拉住我的手,由衷的赞美着我、欣赏着我,我的虚荣心得到了空前的满足,从而也愈发的膨胀起来。
可是我发现,当石青拿起话筒,站到台上的时候,她的歌喉是那么婉转动听、她的气质是那样的优雅妩媚;当她跳起民族和国标的时候,她的风姿是那样的优美动人,闪转腾挪,精彩纷呈;当她跳起《阿拉伯之夜》的时候,她的身体是那样的灵动美妙,抑扬顿挫之间,尽显摇滚的气派;当她端起酒杯,或款款轻啜,或豪迈狂饮,都那么张弛有度,收放自如……我有点汗颜,有点羞愧。如此诸多方面并不亚于我甚至不少方面优于我的女人,竟然如此虚怀若谷,淡定从容,全然没有同性之间的排斥与妒忌,更没有初见者的那般轻蔑与傲慢!她那么真诚的赞美我、那么由衷的敬佩我、那么谦虚的羡慕我、那么热切的希望和我多接触、多交流……
也只有这样的女人,才可以让我放下傲慢与矜持,和她毫无芥蒂的接触;也只有这样的女人,才可以使我摒弃冷漠与自大,和她真心真意的交流。每当和我在一起,她总是亲切的拥着我,叫着那令我心意绵软的“雪儿”,对我的衣着认真的欣赏、对我的风采热情的赞美。我知道我的外表也许不够靓丽,我的气度也许远远不及她的妖娆,但是我知道她是毫不阿谀的称道,是一点也不掺假的喜欢……每每此际,我在身心受用的同时,更多的是钦佩她的谦卑和诚恳。而后来,我就越发变得像她一样,再不目空一切、再不自命不凡、再不恃才自傲、再不狂妄自大、再不……
那年,她所在的单位要举行两周年庆典,我在石青的要求下,为她们的单位写了长篇诗朗诵。当石青看了稿子以后,禁不住为我的诗句拍案,甚至感动的泪光盈盈。她说我虽非她单位的人,但是我的诗句中,处处洋溢着对本单位的热情与关注。其实,是因为她的详尽描述与提示,我才得意洋洋洒洒,写出**澎湃的句子。也可以说,是因为我对石青的一片赤城之心,才兢兢业业写出了她所需要的诗篇。其实我知道,若是石青自己来写,也未必不如我写的精彩,只是她对我信任而推崇,才使得我在她的单位,赢得了上下的首肯与赞美。当这首诗因为石青的朗诵而得到单位最高奖的时候,她却在众人面前毫不保留的宣称:“这首诗朗诵是雪儿的作品。”。她设宴请我喝酒,溢美之词自不待言,但是我,没有因为自己的诗作被看好而沾沾自喜,而是由衷的感谢我的朋友石青,给我机会,让我发光!
我坚信石青是有极高的文学鉴赏能力的。当她看了我写的《少儿礼仪诗歌》初稿的时候,她赞叹连连,并一再叮嘱我,出版以后,一定要送给她一本,她要好好拜读。真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啊,她在我的诗集尚未出版前,就早已让世界知道,她有个才华横溢的妹妹,要出书了!最后,书是出版了,只不过不是她期待的诗集,而是我的长篇小说《回家,因为爱你》,当我告诉她该书已经出版的时候,她那兴奋的眸子露出欣喜的光芒,一叠声的要求我,尽快把书拿给她,好叫她一睹为快。
那次我特意带上书,去她的单位找她,人说她出去办事了。打她的电话,欠费了,我只好怏怏而回……
记得最后一次见她的时候,她极力挽留我,要请我去饭店喝酒,以便和我好好叙谈一番别后的心里话,可是我因为另有应酬,竟没能满足她的愿望……
今天,我应邀去参加朋友聚会,恰好有石青的同事在座。当他们纷纷把我的书捧在手心细细品读的时候,我说:“你们帮我把书带给石青一本……”
“快别提石青了……”
接下来就是文章开头的一幕,我泪湿衣襟……
石青,我的好姐妹,我们那次的约定还没有兑现;我出版的小说你还没有品评;我的诗集还没有被你校正;我的很多话语还没有向你倾吐;我对你的绵绵思念还没有得到慰藉。我最近买了很多的时尚衣装,还没有穿到你面前,听你哄孩子一样的鼓励;我如今变得比以前稳重成熟,还没有得到你如爱抚妹妹一样的赞美……
呜呼哀哉,我的挚友,我的知音,我的具有太多默契、太多温良的兰心慧质的好姐妹!!!
为什么,那个爱你的男人对你拔刀相向?为什么,那个你爱的男人把珍惜挥洒殆尽?为什么,曾经的海誓山盟一朝坍塌?为什么,以往的温存浪漫瞬间飘逝?为什么……
石青,那个中午之前,你可曾预感二度的婚姻即将走到尽头?那个中午之前,你可曾计划下午或者明天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那个中午之前,你可曾准备给将至的春天,唱上一首清丽的歌,跳上一支优美的舞?那个中午之前,你可曾设想为父母和女儿购置换季的衣衫和用品?那个中午之前,你可曾期待和朋友们再续情缘,或者和我,重温以往的快乐与开心?
石青,石青,石青——
不该逝去的生命
秋雨冰冷的打在脸上,身子早已麻木的杵在那里,看着眼前刚刚立起的墓碑,眼泪早已模糊了视线。听着撕心裂肺的哭声,透着覆盖坟上的层层花圈,久远的记忆如春雨冲刷过的大地,逐渐变得清晰,儿时的片断如被剪辑的电影,断断续续、反反复复、无休止的在脑海中放影着。
在70年代的时候,我家隔壁住着一对年轻的夫妻,他们有两个儿子,大的叫军,小的叫奎,军比我小3岁,我常带他们一起玩,妈妈总说,他们是一个有福之家。
70年代中期,我们这大面积种植罂粟,一播种就是几百亩地,每逢罂粟开花之即,你站在地头,放眼望去,满眼花儿尽收眼底,五彩缤纷的罂粟花争奇斗艳般的怒放着,形成一片花的海洋。罂粟花凄美绚烂、妖艳而惨烈、浓郁绽放着死亡绝望般的美丽,那种场景真的是无比的壮观,无比的奇丽,美的另人不敢碰触。
花落之时,罂粟会结球形蒴果,俗称为罂壳。大人们会用小刀在壳上划开,就会流出奶桨般的汁液,这就是毒品。壳干燥后,内有细小而众多的种子,那种子香极了。
在那个贫瘠的年代,几乎没有什么零食可用,罂粟的种子便成了孩子们的可食乐园。每到午休时间,孩子们都会趁着大人们的熟睡,成群接队的来往于罂粟之地。
每吃过中饭,我便心怀鬼胎的坐立不安,无奈父母的的威严,只好乖乖躺下就寝,眼睛却睁的大大的望着窗外,我每每都能看到一个探头探脑的小脑壳在窗外兴奋的晃动,那可真是心有灵犀、一拍即合。于是我悄悄下床,小心翼翼地打开房门,生怕弄出一点声响,惊动了父母就不能再继续我们的快乐之旅。一出房门,我便拉着他哥俩飞奔的狂跑,径直去往那片神奇的土地。
记得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清晨,大伙都聚在门前早餐。军端着饭碗,凑到我跟前小声说:“我们吃过早饭就去吧。”“不行,我们今天还得去学校,下午才放假呢。”我一边说着,一边斜眼望望父母。军咧咧嘴:“中午我叫你。”我示意的点了下头。
没到中午,天就变的阴沉起来,乌云翻滚、雷鸣掁耳的。随记得军说的话,但看天公不做美,我也就死了心,塌塌实实的躺在**,安然入睡。
不知道睡了多久,听见有人敲窗,我顺声而望,只看见军在窗外向我招手,我立马翻身起床,悄悄出门。
军拉着我就跑,我便惊奇问道:“奎呢?”“不带他,走路太慢,回家还告我状。”军一边跑着,一边对我说:“我把奎的鞋子藏到了炉子里,他肯定找不到,让他这个跟屁虫再告我的状……快点,他们让我来叫你,都在大路上等着呢……”
军拉着我一直跑,直到上了大路,看到了我们的同伴,这才放慢了脚步。
天一直阴沉个脸,好像抓把空气就能拧出水来。我和我的同伴们并不介意,有说有笑、浩浩****的队伍直开罂粟地,想象着马上就可以自由随意的食之那些罂粟之种,又不用担心上课迟到之事,好不惬意,每个人都兴奋的小脸通红,叽叽喳喳的声音分不清是谁在发表着言论,更不知是谁喊了声:“军,你看,奎在后面”。
听到此言,我迅速扭头向后望去,远远只能看到奎那胖乎乎的小身子一扭一晃的向前跑动,就象北极的企鹅,可爱极了。
待奎走到我们跟前,我才看到,他光着小脚,泪还在脸上掛着,小脸被他小手涂的脏的象个小花猫,虽停止了哭声但身子还在一个劲的颤。看他那可怜样,我不得不伸手勉强地将他抱起,没料这一抱,他便嚎啕大哭起来,象受了什么奇耻大辱、不白之冤似的。
我只好将他背在身上前行,这时才有人看到他的脚在流血。我小心将他放下,命令军回去取鞋和“包扎物品”,直到军再次回来,我为奎的脚上绑上布条,穿上鞋子,我们的队伍才继续出发,直达罂粟地。
一到罂粟地,我们便欢呼着冲向地里,不容分说,伸出双手就采罂壳。脱掉上衣,把采的罂壳放到衣服上,然后兜起再放到地边的林带沟里,这样往返几次,只到认为够我们食用为止。
所谓的林带沟其实是灌溉庄稼的一支农渠,渠的两边种了两排杨树,奎就一直坐在那里,即凉快又隐蔽。那时候奎也就四岁多点,胖乎乎的,一双眼睛又亮又大,小嘴总是向上翘着,让人感觉他总在笑,甚是可爱。
奎特别喜欢吃这些罂粟之籽,每次都是我把籽子倒出后再给他吃,看他满脸沾的全是罂粟之籽,却不屑一顾的还是贪婪的自顾往嘴里送,我都忍不住便会大笑。奎看我笑,他也会笑,只是他不知我为何而笑,我更不知他为何而笑。
这天也不例外,我把罂粟之籽从壳中倒出,再一一给奎吃。奎倒也不客气,我倒出多少他吃多少,军说他是个小猪,他也不在意,自顾吃他自己的。
奎很香的吃着罂粟之籽,吃着吃着眼睛却没了神,我知道他又要睡着了,我将外衣铺在地上,将他放在上面,不一会,他就进入了梦香。
看着奎睡着了,我们就开始玩我们的打仗游戏。我们在地头地边疯狂的来回奔跑,四处“开枪”,全然忘了奎的存在。也不知过了多久,只听到奎“啊”的一声,我回头忘去,只看见奎满嘴白沫,迎面倒地的来回翻滚,手里还紧紧握着他刚刚啃食过的罂粟壳。
我被眼前的景象吓坏了,不知何去何从。这时正好路过一个大人(我都想不起是谁了),只见那人抱起奎就跑,一边跑一边对我们喊:“快去,叫奎他爸妈到医务室”。
我这才恍过神来,拼命的往家跑,告之奎的父母。可等奎的父母到了医务室,已经晚了,奎就这样永远的闭上了幼稚的双眼。
阴沉的天空终于飘起了绵绵细雨,似乎也在为这过早离去的亡魂而在哭泣,雨水和着人们的泪水一起往下流,我和军看着他的父亲流着泪将奎裹包好,然后抱起准备埋藏,奎的小脚一直在外耷拉着,我终于忍受不住,拉着奎的小脚不肯放手,我不信他就能这样死掉,我被大人们强行抱着,看着他的父亲一歨一歨的走远,直到脱离我的视线,那年我才10岁。
这之后没过多久,军他们就搬了家,听大人们说是他的父母调换了工作单位。从那之后,我在也没有去过罂粟地,好象罂粟花从未开放过。
再次见到军时,军已经长成五尺高的大汉,魁梧的身材,棱角分明的脸型,还有一双深邃的大眼,非常的帅气。看到他不由想起了奎,但并不想提起。
军拉着我的手,不容分说一路来到他家,我见到了他的父母,老了很多,也看到了他那漂亮的妻子和他的宝贝儿子。
军给我说了很多他们的生活,告诉我他的父母是如何视他为珍珠之宝一样的疼,他的妻子是如何如何的贤慧,儿子是何等的乖,学习是怎样的好。军有一个很好的工作,经济条件也不错,父母先后都已退休,总之,他们生活的很好,很好。
看到军的生活,心中自然高兴,也兴奋了好久,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能依然记得我,而且一下就能认出我,我很感动。
我出门走的时候,他们全家目送到我很远,很远。
因为居住的有距离,我很少见到军,偶尔接到军的电话,都能听到他兴奋的声音,就象他站在我的面前一样。
去年五月份,我母亲因病去逝,在我母亲的丧葬上,我又一次见到了军。军的眼神不象上次我见到时那样神采飞扬了,时而能从他的脸上看到划过的一丝忧伤,由于母亲的离去给我带来的巨大伤悲,我也没顾得上问他发生了什么,只是随便聊了几句便匆匆做了告别。
这以后,军给我打过一次电话,听他说话欲言又止的,我便问他发生了什么,只听他吞吞吐吐的说:“我以后可能不能上班了”。“为什么?”我不解的问到,“没什么,就是不想上了”。我一再追问,他便打忿:“我想你了姐,我去陪你,所以不能上班了”。“你就贫吧,小心我揍你”说完我就挂了电话。我怎么也没想到,这是我最后一次所能听到的他的声音。
深秋的季节,寒气逼人,清冷的早晨,我便听到军逝的噩号,我有点不知所措,呆立了很久,才想起坐车赶往军的住处。
等我到了那里,军已经安祥的躺在了殡仪馆,英俊的脸上依然如故,嘴角挂着一丝微笑。我几乎是冲他喊:“你还笑,你看你给你的亲人带来的伤悲,你怎么还能笑呢?你这个懦夫……”。我真想将他抓起,狠很的揍他一顿,可一切都晚了,一切都来不及了。
我恨我的大意,恨我的粗心,又一次将他父母的儿子送往天堂。
军在一年前就已得病,那种病目前是没办法医治的,想要保命,只能截肢。军是一个帅的出了名的汉子,他怎么也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在痛苦决择之后,他选了后者。选了一个太阳还未升起的清晨,选了一个僻静的领地,“勇敢”的喝下了剧毒农药,踏上了他的天堂之路。
如果我再给他点时间,如果我再能听他说些话,也许他不会走此路,如果我再细心些,如果我能给他家人打个电话,也许他还活着,可生活中没有也许,他走了,永远的走了。
我站在军的墓前,却想着奎的模样,遥远的记忆,近前的情景,忽远忽近的在脑海里漂来漂去。冰雨依然下着,无情的打在脸上,落在心里。人依然麻木的杵在那里,心早已结成了冰块,眼泪似乎凝固在面上,看着他那苍伤的父母,看着他那懵懂的孩子,看着他那柔弱的妻子,听着他们哀怨、悲惨的哭声,我的心早已被撕裂,没有疼痛,不再伤心,只有一份麻木。
我用颤抖的手触摸墓碑,凝视碑上军的照片,军的笑容灿烂依然,那么的自信,那么的神采飞扬,散发着青春气息。我看着看着就越发的不解,如此刚毅的汉子怎么会变的如此脆弱?如此的病痛怎么就能要了军的命呢?“军:你真的不该如此啊!”我在心里无声的呐喊着。可军转眼就会归于尘土、化为乌有。
送走了军,心中一直不是滋味,怎么也想不通他会如此之做,直到有天收到军在临死前写给我的信,我才恍然明白,他不仅仅是死在病痛下,也是死在“爱”中。
军在信中这样写道:“……奎死后,父母把我看成**,得知我病后,更加疼爱,……我母亲强行搬进了我的房间,将我和妻子分开,说这样可以保养我的身体,对我的病有好处……,我每天看着妻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却不能给她一个在平常不过的拥抱,看着妻那爱抚的眼神,我却不能给她片刻的温柔,本想病很快就能好转,没想是根本不能医治……我对母亲说让妻搬回来,同我住,可母亲说这样她方便照顾我,我知道父母是爱我的……我彻底失望了,不知道这样的生活延续到什么时候才能结束,一年多了,我天天在盼,盼能再次拥抱我的妻子,盼再能拥抱我原有的幸福,直到我死,我可能再也不能拥抱她了,因为母亲的视线从未离开过我,幸福早已丢弃了我……我走了,因为我想解脱了,别骂我,姐……”
看到这,我的眼泪象断了线的珍珠,不能抑制的往下流,我不得不说,他的父母是全天下最爱他的,可他们给的是什么爱呀!居然不能让自己的儿子过正常人应过的生活,真可悲呀!更可悲的是,他父母此生都不可能知道他儿子为什么会这样死。
直到此时我才明白,原来人的生命是这么的脆弱,这么的不堪一击,人们生存的意义而在于活着,只有活着才能看到希望,只有活着才会等到奇迹的发生,随着科学的发达进步,也许军这种病明天就能医治,可他失去了信心,放弃了机会。也直到今天我才发现,爱源于需要,当别人不需要你的爱时,你便把爱强加于人,你的爱就变成重负,给人压抑甚至使人痛苦,直到有天不能承受,那种爱便能让人死亡。你还可能认为你投入太少,但对别人来说已经过剩,不是别人不能接受而是负担不起,军就是用死亡来买这所爱之单的。
军就这样离开了人们的视线,他那即可怜又可悲的父母也变成了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可他在也管不了人世间的悲与欢,怒与乐了。死去的人们已经安息,活着的人们生活依然继续,而且还要生活的更好
不能相爱那就做朋友吧
倾诉档案
倾诉时间:3月19日倾诉人物:含含(化名)倾诉方式:情感热线
他对我呵护备至,但只想与我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一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来到了一家数码影像公司工作,在那里遇到了他--阿文(化名)。连我自己都没想到,像我这样一个疯丫头,居然会和一个很腼腆很内向的男孩合得来,还和他成了最好的朋友。不过在相处中,我渐渐发现他虽然很内向,但他却是个很热心的人。
知道我喜欢听歌,他会用MP3录下自己唱的歌,第二天拿到公司放给我听;知道我喜欢喝酸奶,他每天中午都会给我买一瓶;知道我喜欢发短信,他每天晚上都会陪我用短信聊天……渐渐地这些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那时我真的觉得自己很幸福。
来公司两个多月后,一天早晨我刚进公司,就听同事们在议论阿文,从他们口中我得知他早有女朋友了,而且他女朋友比他小5岁。听到这个消息,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竟然有一种酸酸的感觉。虽然这样,我也没去问他,我还和平常一样,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既然他不想说,我干吗要问呢?
那天晚上,我给他发短信说:“人们都说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友谊,你说我们会拥有真正的最纯洁的友谊吗?”他很坚定地说:“会,只要你不变,我愿意一辈子和你做最好的朋友。你不会变的吧?”
听到这话时,我不知道自己是高兴还是难过,反正只记得有**从眼睛里流了出来,那是我无法控制的。沉默许久,我说道:“我不会变,希望我们能成为这个例外,打破他们的说法,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他身边出现了新的朋友,已渐渐喜欢上他的我心里好酸
一个月后,公司招了一批新人,于是,她走进了我们的生活。
她叫芳芳(化名),刚来我们公司的时候什么都不会,阿文就一直带着她。芳芳每天都向他请教问题,频繁的接触使他们慢慢熟悉起来,并成了朋友。我们之间却越来越疏远,也许更准确地说是我开始刻意回避和他们碰面,但是同在一个公司一个部门,每天见面是少不了的,更何况他们的工作还都是我来安排的。
每次看见他们在一起眉开眼笑时,我的心就很乱,很酸。突然我开始恨她了,仿佛是她抢走了原本属于我的东西。但是芳芳并没有抢,况且阿文也不是属于我的,所以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处在什么位置去生气,那段时间我过得好累。
一天中午,经理找我出去,他说:“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最近阿文和芳芳走得很近。安排给芳芳的活几乎都是阿文替她做的,这是不是有点不正常了?”
我心里怦怦直跳,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于是很不自然地说:“我没觉得他们有什么不正常的啊,芳芳是我们公司新招来的员工,阿文教教她不是很正常的吗?我想是经理您想多了吧!”
经理看了我一眼,说:“我希望是我想多了。阿文是个数码天才,是我们公司很有潜力的员工,时间长了也许会耽误他,所以我不希望看到他们走到一起。下次你分活就不要再分给芳芳了,她要是不满意就让她来找我,告诉她是我的意思。”
经过再三考虑,我还是把经理的话告诉了阿文,没想到他的回答让我大吃一惊,他说:“我不在乎别人怎么想,我只想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你也认为我和她之间有什么不正常的关系吗?你相信我吗?”
我傻了,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他说他在乎我的想法是什么意思?难道他真的在乎我吗?那这种在乎是对好朋友想法的在乎,还是……
沉默了半天,我最后只给了他很得体的回答:“其实我的想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自己的想法,只要你觉得你自己做得对,那我就支持你。”
他说:“你要相信我能处理好和她的关系,我有分寸的。”
刹那间我好像又重新有了希望,好像我的东西失而复得了一般。
带着心底的秘密我选择了离开,他现在已找到了他喜欢的
女孩
一个星期天,我发短信给阿文问他有什么安排,他说去他女朋友家,想和她好好谈谈,谈得好就继续处,谈不好就分手。
这是他第一次和我说起他女朋友的事,他说,一个月前在她家看见她和一个男孩在一起,为此他们冷战了一个月,他还说,其实他从来就没有爱过她,只因为他知道她很喜欢他,还为他做了很多傻事,他不想伤害她,所以才答应和她在一起。
此时此刻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简单地说了一句:“只要是自己的选择,自己不后悔就好。不管发生什么事,只要是你的选择我都永远支持你!这次也一样。”
不知道为什么,我明明早就知道他有女朋友,却一直在为一个不是她真正女朋友的人生气,当阿文说起他的真正女友,我反而什么感觉都没有了。也就在此刻,我才真正意识到,阿文的感情生活与我无关。
就这样又过了一个多月,我没再问他那件事是怎么处理的,他也没对我说起过。转眼我来到公司已经快半年了,我特别想换个环境,也许更多的是想逃避自己,逃避他,逃避我对他的感情!这时候我已经很清楚自己爱上了他。但我们曾经说过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我不可以犯规,不可以出局,更不可以告诉他我爱他。
所以,我选择了离开。离开的那天我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悄悄地走了,没有告诉任何人,无声无息地走了。
路上我给阿文发了条短信:“我走了,我决定离开这里,去寻找新的生活。在这里能认识你我真的很高兴,你带给我的快乐我永远不会忘,你永远都是我最好的朋友。无论我人在哪里,都会默默为你祈祷,希望你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和快乐———你永远的好朋友。”
到现在,我离开那里已经半年多了,我和阿文之间还偶尔有些联系。后来听说我走没多久他也离开了公司,随后很多曾经的同事也都相继离开了。前些日子我从以前的一个同事那里知道公司解体了。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心里很难受,毕竟那里有我的快乐和成长,有我的汗水和欢笑,有我的梦想和骄傲,还有,我在那里遇见了他……
前些天在他的QQ个人资料中知道了他已经找到了自己心目中理想的对象,找到了自己最爱的女人,我真心祝福他和那位我并不认识的姐姐能得到幸福。
现在,我生活得很好,自己开了一家服装店,生意还不错。我还年轻,今后的路还很漫长,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会过得很幸福。
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也会遇到自己的另一半,那个要陪我走完今后的路的那个人,我会学着珍惜他,珍惜今后的每一天,珍惜身边所有爱我和我爱的人,珍惜所拥有的一切。
阿阳手记:愿友谊地久天长
我记得看过一段话,大概的意思是这样: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做恋人,因为做恋人如果有一天分手,就连朋友也做不成了;但是如果一直做朋友的话,却可以做一辈子。
阿阳曾经为这段话的单纯和真挚所感动,但是喜欢一个人,却选择做朋友,大多也都是无奈的选择。就像我们的主人公含含,她不去争取,也许不仅仅是因为害怕破坏这段友谊,更是害怕得不到她想要的爱情。
阿阳一直比较赞同“想爱就要争取”,靠自己的努力去赢得爱情。但对于有些人来说,也许在胜算比较低的时候,把爱放在心里,培养一段地久天长的友谊,也不失为一个聪明的决定。
其实,选择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听从了自己心底的声音,并不悔地向前走。
友情--停留在那一刹那
和岩成为朋友一直是件让我困惑的事。我交朋友,从来都是主动找上门去,可和岩的交往,却违背了我的原则,我莫明其妙地就成了她的死党。
岩来找我的时候,我正在和校方闹退学。那还是大学一年级,刚进入军校,部队的一切都和我想象的不一样,没有外国电影中那么漂亮的军服,没有长长的靴子,反而有数不清的条令和制度。而我反抗条令制度,故意不把被子叠成豆腐块的后果便是:晚上熄灯以后,我一个人在走道里练习叠被子,直到得到队长的认可,我再抱着它进宿舍,把它拆开睡下。
校方不允许我退学,父母也怕我回家以后第二年考不上大学。一次军训休息时,岩走到正在发呆的我旁边,让我教她唱一首新歌,唱着唱着,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和我同样心思的岩,也陪我落下了泪。
岩其实是一个很坚强的女孩子,她各方面都比我优越:家境比我好,人长得很漂亮,又特别会处理人际关系。所以同样不喜欢军校的我们,却有着两种结局:队领导视我为后进分子,她却成了我们班的班长。
我不知道岩为什么愿意与我做朋友,但我却心甘情愿地和她在一起。她很会照顾人,出去吃饭的时候,她会跑前跑后地张罗,我只要老老实实地坐着,她会把一切都招呼上桌,而且她还很喜欢付账,很多人都愿意听她的招呼。我生病的时候,我的床边会有许多好吃的,常常会让我开心得想不起家……岩就这样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我,照顾着我们的友情。
因为岩的热情美丽,她认识的人很多,她可以在某个夜晚,让我从她的皮箱中随便挑自己喜欢的衣服换上,然后骑车带着我溜出校门,美美地到外面玩一通。在把谈恋爱视为禁忌的军校,我们可以躲在蚊帐里因某个很帅的男生而聊到深夜,白天就相约去看他打球,两个人四只眼睛紧紧盯着他,一边看他一边指手画脚地谈笑,直到把他看得发毛,对我们横眉立目为止。
岩和我很多地方相像,我们常常会做出许多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一次和岩上街,我们都看中了一件美丽的婚纱式的礼服,就凑钱把它买下了。可想而知这件衣服在同学间引起的轰动,大家都说不值得花那么多钱,可这又有什么呢?只要我穿上它美丽就好,哪怕只在宿舍里穿一次。
毕业以后,我和岩都分在了北京。我所在单位很偏僻,在北京郊区的一个小村庄,因为工作环境的艰苦,我不得不学会一个人应对许多事情,也不得不学会慢慢长大。所以,在几年后和岩见面时,她还是以前的她,我却不是从前的我了。当我不再附和她的观点,坚持自己的主见时,当我不再对她衣柜里满满的衣服表露出欣羡的神色时,我看到她眼里的热情慢慢消融,而是一种黯然失色的落寞。
我和岩的友情就结束在我不需要她呵护的时候。在我刚离家孤单一人时,我很感激岩对我的爱护和关心。可我不能拒绝长大,不能总生活在她的光环下和照顾之下,想起那段被友情笼罩的好时光,心里渐渐塞满一种甜蜜,也有一种说不出的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