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抛弃我

可后来我每次呼她,她复机的号码都不一样,我猜想她是有意跑到公用电话亭复机的,她不想让我知道她家里的电话号码。我能理解她的这种戒备心理,一个弱小女人,怎么可以毫无防患地向一个陌生男人**一切呢?雨萌的声音很好听,听了她的声音,你不得不会相信这是发自于一位美女喉咙里的声音,这声音的美妙具有穿透心灵的力量。我发现她根本不象在网上聊天时那么随意大方,声音里带着一种局促,带着一种体面女人固有的羞怯之美,听起来真实、自然。与晴莎的娇嗲造作相比,真有乌鸦彩凤之别。我开玩笑说,雨萌你是不是把我想成了惯于杀人越货的坏蛋?要不怎么总是不愿让我见你呢?雨萌格格地笑着问:你是那样的吗?我不知道该怎么表白自己,对一个从未见过面的女人如果直接说出爱她,是不是让人觉得太虚假太不切实际了呢?

一天一个问候是我认识雨萌以后一直坚持的课题,雨萌毕竟是个女人,也可以这样说一次一次邀约她的毕竟是个男人,她终于答应了在泊心湖边的”惜雨亭”酒吧见我。天气不象我心中构想的那样下着蒙蒙细雨,那种撑着油纸伞象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翩然向我走来的梦想也随之灰飞烟灭。阳光很强烈,甚至有些咄咄逼人,美好的感觉自然就打了一些折扣。我想无论如何也得保持一份好心情,这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进入酒吧,我占了个偏僻一点的位置坐下,服务小姐一遍一遍地问我要喝点什么?她当然不会明白我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心境,我象征性地要了点什么饮品,然后开始放逐心灵之光搜寻那件宝蓝色的裙子,因为雨萌说她今天会穿一件宝蓝色的无袖长裙。这种类似于地下党接头的会面,总的说来有点让人尴尬。我一边搜索着那件宝蓝色无袖长裙,一边在心里雕塑着对方的模样。认识我的人或是恭维或是中肯地都夸过我帅,因而我也就没必要在我的穿著上大作文章。我按照预先的约定进行穿戴,我认为这也是最起码的诚意。宝蓝色无袖长裙没有出现,我只能理解为雨萌是在刻意制造某种神秘感,或者说是在耍暴露”敌人”隐蔽自己的手段。雨萌甚至没有留给我一点可供想象的东西,诸如身高体重之类。但我头脑里有一个信念是不可动摇的,她是美丽的。我开始偷偷研读酒吧里的每一张美丽的脸庞,有一张脸似乎有着特大嫌疑,那上面的焦灼以及神秘的兴奋让我差点脱口叫出雨萌的名字。我的成熟和稳重阻止了我就要挪动的脚步,我在想,如果那人是她,她完全可以直奔我身上的白色圆领t恤,因为整个酒吧只有我一个人穿白色的圆领t恤。我在等待着她走过来。等待让我烦燥起来,我又一次想起”网络是骗子们的乐园”这句话,我很怀疑自己的智商,我怎么还会这么纯情?这种三十岁男人的纯情说出来只会被人讥笑为愚蠢,我所受的高等教育在情感上没有派上任何用场,竟一次一次被人愚弄。

回到家里已是下午三点。没有任何一次的孤独会象今天这么深刻,我躺在木沙发上,头正对着冷气扇,心中的苍凉之感随着冷气一寸一寸地漫过我的身体,可悲的是在这种时候我想到的却是晴莎这个俗得可怜的女人。是不是我的灵魂除了晴莎就没有一个人可以供我依傍了呢?我忽然觉得自己对待晴莎的态度的确有点过份,我此刻特别渴望晴莎会突然出现在我的眼前,亲我,抱我,跟我作爱。晴莎永远有着旺盛的性欲。我怎么放得下架子给晴莎这个俗女人打电话呢?我想起自己赶她出门时的那副嘴脸,我觉得自己也是个十足的小人。我在电话机旁痛苦地犹豫了好久,我怎么也没有勇气要求那个被我推出门外的女人回到我的身边来,我想她再没自尊,也断然不会再回来受我的鸟气。可是我还是不由自主地拿起了电话,难道我又有多少自尊吗?我的傲气哪去了?晴莎毕竟还是那个俗气透顶的晴莎,我的传呼打出后没过五分钟她就复了机。我没必要跟晴莎玩什么含蓄的花招,我张口要她就象在快餐厅叫份快餐那么随便。晴莎有一会没有出声,我不知道她心里是怎么盘算的,这一刻我觉得她会来。果然,二十几分钟后晴莎敲开了我的门,她还是那样轻薄地笑着,一进门她的手就象离别了多久似的搂上来了:我知道你心里是爱我的,是吗?之所以说她贱就是这样,你只要对她稍微好点她就有些不知深浅了。我跟晴莎的苟合从来就是删繁就简,没有太多的情话绵绵,我把她摆上床,我看晴莎基本上进入了状态,我就开始向着某个目标冲刺。我的头脑里很空洞,什么网络?什么情人?什么象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统统见鬼去吧。我的脸是扭曲的,我的灵魂也是扭曲的,晴莎看着我扭曲的脸,几乎是呻吟着说:你其实是爱我的,是吗?我没有理会她,我感觉晴莎在这个时候问我是不是爱她其用意十分阴险,就象我给块糖给一个小孩要他去干坏事一样。我奇怪我的灵魂怎么会肮脏到这种地步,在我身体的某个部分还在晴莎的体内的时候,我竟然说不出我爱她这句话。

我疲惫地横躺在**,身体象耗干了油的机器,晴莎拢着她那被我弄乱的头发,嘴里在轻轻地哼着一首流行歌曲:看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她实在不配唱这首歌。看样子她得到了很大的满足,脸上的潮红还未退去。我说晴莎你早点回去吧,我要睡觉了,我的心情很坏。晴莎吃惊地望着我,有那么一刻她的目光是呆滞的,我怕她没听清,又重复了一遍我说的话。她总算长志气了,竟敢在我面前把如此难听的话吼得那么大声:你把我当成了什么?你要的时候就叫我来,完事了就叫我走,你还是不是人你?我心想你怎么到现在才意识到呢?我破例没有生气,为了打发她早点走,我虚情假意地劝慰了一番,我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我从来没跟晴莎说过这么动听的言语,就是说了她也不懂。这回她也变得略解风情了,她缠绵了一会后还是怏怏不快地走了。

我沉醉于网络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寻找雨萌。我怎么会对一种虚幻的缥缈的想念如此放心不下呢?这好象不是我的性格,我怎么成了这样呢?我自以为有多么的超脱,原来全是自欺欺人的假像,事实上我跟晴莎一样俗气,跟她一样无聊,我的大有作为的雄心在一点一点地被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所占据。雨萌终于出现了,我竟然激动得手忙脚乱,好不容易才切换成中文,急忙打出一句干巴巴的句子:你好!这些天去哪了?我没提及她失约的事,我不愿她因为我对这事耿耿于怀而小瞧我,我应该让她觉得我对这事是多么的不在乎。但她一上来就一个劲地向我道歉,她说那天没来赴约是因为生病了,今天刚出院。我奇怪我对雨萌竟是如此宽容,我从内心里原谅了她,我宁愿相信她说的是真的,即便是假的,也算给了我台阶下。我说雨萌,我相信你,如果你真的在乎我,那你现在就可以到我这来看我,出乎我意料的是雨萌竟满口答应了,她说:我马上就来,你在家等着,你告诉我你的住址。

雨萌说,其实那天她去了惜雨亭酒吧,生病住院纯属子虚乌有。当我对她撒谎也觉得可爱的时候,我便知道对方在自己心目中的份量了。眼前的雨萌与我心目中的雨萌存在着一定的距离,但这种距离很快被她的言谈举止所缩短,可以说在接触中她给我重塑了一个足以令我青睐的形象。她的确是位少有的美女,1.65米的个子,细腰,用时髦话说堪称魔鬼身材,面容也是非常美丽的,肤白,有着凝脂的质感,最引人注意的是她的眼睛,双眼皮,长睫,眼珠黑而亮,顾盼有神。但也有美中不足的地方,比方说她身上有着一种十八世纪法国没落贵族家庭里闲散女人那种奢侈的物质生活滋养出来的孤傲和散慢,脸上不时流露出消极厌世的倦容。她自己也是这样说,她感受到的是一场漫无目的的人生。一切是如此自然,我执握她的手时她几乎是同时伸出她的手的,她的手很美,你见过断臂维纳斯吗?或许那双断臂就是雨萌这两只。她的手很软,很柔,也很温暖,是一双灵巧得什么都会干但又什么都不想干的手。我拥住她的身体,附在她的耳边说:我是不是你要找的人?她说她很不习惯这样的提问。我也的确不想对她作出更深层次的了解,我喜欢这种神秘感,雨萌跟我一样,从不过问对她来说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的背景,她觉得我这人挺好,让我感动的是她竟然把我视为她所碰到过的男人中最优秀的一个,当然她肯定指的是在某一个方面。她实在是抬举了我。

雨萌来过以后,我有了更具体的想象空间,很长时间我是无心创作的,有一天我惊骇地发现以前不怎么起眼的文友居然有好几本书在市面上出售,而且销售情况似乎很不错,我开始变得焦躁不安,我必须重新拿起我的笔。可是我发现我写每一个句子都显得非常艰涩,我的文章出现了为文者最忌讳的无病呻吟的迹象。每当这种时候,我只能依赖网络来打发我的痛苦时光,雨萌这段日子上网上得特别勤,我们住在同一座城市,完全可以住到一起来的,可她总是说保持一份距离会更美丽,我觉得她说的有一定的道理,这一点从晴莎身上得到了证实,晴莎无法吸引我主要是她跟我相处的时间太多,简直可说是形影不离。这让我想起一个人置身于一个环境太久的情形,从某种意义上说,女人也可以说成是男人的心灵栖息的一个环境。晴莎自那晚之后再也没来找过我,这正合我的心意,我反复衡量过这两个女人,我觉得雨萌才是我真正想执子之手与之偕老的人,可我跟她交往时在我身上却体现出了类似于晴莎的那种难以自持的反应。对于雨萌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心里充塞了无法处于主动地位的恐惧感,所以我一再克制自己不要过份地妄想。

雨萌再次光临时我正在修复一张被晴莎撕碎的照片,那是我最得意的一张室外照,是在市郊林区拍摄的,为获得特别的效果让底片曝过两次光,拍摄时光圈与快门的互易关系把握得非常好,背景的树叶成螺旋式的排列,效果非常独特,晴莎撕碎它付出了挨我两个耳光的代价。雨萌说你为什么把这么好的照片撕掉?好得出奇的东西往往会惨遭厄运,我把照片举到雨萌的眼前说,其实这张照片还并不完美,你瞧,我旁边这个位置应该是属于你的,这样才更完美。雨萌的嘴角牵动了一下,她想说什么我很快用我的唇堵住了她的嘴,雨萌轻轻地挣扎了几下,这种近似于挑逗的挣扎不外乎是在强调她还有些许女人的羞耻心。

我们是在柏辽兹的乐曲声中完成我们所有的爱抚的,我心里的感觉美到了极至,雨萌在顶峰时的轻声叫喊令我心碎骨裂。我的卑微是在这个时候我提出了要跟她结婚的请求,在这一点上我表现得几似晴莎,我的人格竟然沦落到了跟晴莎同属一个档次的地步。当然雨萌拒绝的方式巧妙得多,她强调的理由是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我说你可以考虑一下,她说她永远也不打算结婚,结婚多没意思。

开始我确实觉得雨萌的想法很新鲜,可后来我就发现她的做法实际上就是我对待晴莎的方式的翻版。所不同的是我讨厌晴莎的过份依赖别人,而雨萌感觉到的是我根本不足以值得她依赖。我知道这里面涉及到了物质的成份,我如果搬出那套教训晴莎的大道理来说服雨萌,结果一定是她将很洒脱地跟我道再见。我觉得雨萌不是象晴莎那样好对付的女人,我深刻品尝到了晴莎在我面前品尝到的那种痛苦。我觉得自己很危险,我不能这样沉溺下去,我应该有自己的事业。

是雨萌让我认识了自己实在没有什么本事。我开始拼着小命写书,在一些三流读物的出版商面前我再也没有了往日的清高,我四处签约。出版商们没有因为我过去的迂腐而冷落我,他们为我击响了鼓励的掌声,仿佛是费尽心机的皮条客终于说服一个纯洁的女人去当三陪,或者说象歌舞厅里的观众终于等到了艳舞女郎脱下最后一件衣服。没多久我就相继出版了两本书,一本叫《一个男人的三个情妇》,另一本叫《新婚之夜的谋杀案》。稿酬很丰厚,应该说是小费很丰厚(我感觉这跟那些三陪女郎做完交易后得到的小费没多少区别,所以还是叫小费吧),第一件事是给雨萌买了一个价值不菲的钻戒。我叫雨萌过来取钻戒,雨萌说我的手指够累的了,我说你过来看看,或许你会喜欢。雨萌是开着法拉利跑车过来的,她的车很派地停在我的面前时我还不知道这是雨萌的车,雨萌从车里走下来,我认不出是她,直到她摘下她的眼镜,我才看清那张熟悉的带着倦容的脸。我捉起她的一只手,将那颗钻戒放入她的手心,雨萌掂了一掂说:这是我所有钻戒中最小的一颗,不过我喜欢小的,不至于让我的手指太累。这一刻我满脸通红,我发现路边有很多人奇怪地看着我,不得不承认,我的自尊心受到了有生以来最大的刺激,从车玻璃上我看到了自己萎靡瑟缩的身影,我几乎是逃出那条大街的。

后来雨萌还打过几次电话给我,其目的很明显,她很寂寞,她需要人陪伴她打发寂寞。我清醒认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的灵魂里似乎没有剩存多少高贵的东西,我成了什么?我觉得自己比晴莎还可怜。我很害怕,我虽然穷,但我好歹是一个作家,我怎么成了一个女人的玩偶?我不敢想下去。有一天雨萌对我说,以后你不要再到我那里去了。我心里的感受有点复杂,事实上我的担心纯属多余,在我摆脱她之前她率先想摆脱我。

我还是依靠写书来维持我的生活,晦气的是我根本不是写三级读物的天才,很快我就被一拨一拨的读者群所抛弃,跟着一些三级读物的出版商也开始冷落我,他们嫌我的书写得不够料,就象某个三陪小姐不会调情容易遭客人冷落一样。这天我怀里揣着我的书稿,神情落寞地站在寒风萧瑟的街头,我在犹豫应该将书稿送到哪个出版商手里,我想起了那个小学的同学阿材,那位小学毕业就没再读书的阿材如今是这座城市富得冒油的出版商,我把书稿送到了他的手里,阿材讲情义,念我们同学一场他说愿意给我出版,末了阿材忘不了带上一句卖人情的漂亮话,他说你这样的书实在没有多少销路,不过这不要紧,谁让我们是同学呢?阿材的话让我好生感动,我正要抽身离去,里面走出来一个人,是晴莎,她夺过阿材手上的书稿,翻了翻之后转身对阿材说:这种赔钱货你要来干什么?我脸上一阵一阵地尴尬,阿材介绍说,这是我老婆。我说认识,认识,要不以后有了好的作品,再来呈送给你。我卷起我的书稿后退着出了阿材的门。街上的行人很少,也许大家都累了,我也累了。

我刚刚服了几粒安眠药,便听到了一阵不紧不慢的敲门声。我想可能是新搬来不久的邻居郝丽。上午她从我这拿走一本《查太莱夫人的情人》,说是拿去充实一下自己。我当时就想,我这里大把多的哲学著作和文史书籍她干嘛不拿去充实,非得要充实《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呢?由此我就推断出她是一个寂寞女人,她有足够的空闲把玩与情爱相关的东西。寂寞女人通常会有一些异常的行为,比如不合时宜地去敲一个独身男人的门。如果事情真是这样,她必是先装模作样地来还书,接着就书中的人物发表一些她认为很有见地实则是牛头不对马嘴的议论,然后联系到她自己,无休止地唠叨她自己的故事,一般独身女人都是有很多故事的。如果你能与之产生共鸣,或许还能演绎一段**澎湃的章节。

可是我根本没有心情聆听她的唠叨,我现在迫切需要的是睡觉,昨晚为赶一个稿子一宿没睡,眼睛像是抹了浆糊。我这人有个毛病,熬夜熬过头了反而睡不着觉,就跟有些人饿过头了吃不下饭一样,于是就只好借助安眠药来进行催眠。

敲门声还在不紧不慢地进行,我有意用张狂的鼾声告诫对方应该懂得一点礼貌,对方绝对是个野蛮粗俗之辈,我明显感觉到那敲门声在加重加快,整个过程简直就是一场耐力的较量。

我泄气地起了床,拉开门栓欲向对方施以颜色,对方一把将我揽进怀里,来人不是郝丽,是大个张。大个张为我对他的到来没有表现出半点惊喜之色感到失望,他抡起硕大的拳头在我胸前推了推,似乎要告诉我他大个张来了不应该以这样的态度对待他。我瞎猜了半天,到头来敲门的不是郝丽,不知怎的心里就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感,同时对大个张的不期而至很是恼火。我说:你小子每次都来得不是时候。大个张不满地说:我上次晚上来,你正好在弄女人,这次下午来,你又在弄女人么?我算是服了你了。你听听,他把我当成了什么人,好象我也跟他自己一样除了弄女人便没有别的可干了。

你少嚷几句行不行?我刚服了安眠药,人都快要死了,哪还有劲弄女人?

嗳,你要死也得选个高明点的死法呀,咋就那么中意安眠药呢?容易把胃弄坏的。

真是瞎操鸡巴蛋,我要是想死我还在乎胃吗?我实在困了,懒得再睬他。

大个张像是进了自家的门,打开冰箱将所剩无几的食物风卷残云般地收拾之后,便打着咆嗝走进了洗手间,接下去他干了些什么我就不得而知了,安眠药像是将我向梦乡引渡的使者,不一会我就昏睡过去了。等我一觉醒来,却没有看见大个张,只见铁桶里装了满满的一桶脏衣服。

我极不耐烦地摆脑壳。

我是刘婷婷呀,想起来了吗?她用声音和眼睛引诱我,我还给你过玻璃珠呢!见我又摆脑壳,她瘪了嘴巴顿一下又说,你小时候还烤过泥鳅给我吃呀!

哦,我故意把声音拉得很长。她一说泥鳅我就想起来了,连带着把她送我五十颗玻璃珠,她妈妈冯阿姨给我买西瓜,她睡午觉时嘟着小嘴巴我直想凑上去亲一下的事全部记起来了。

回忆往事是多么美妙地事情呀!

八岁的杨小刀在干裂的田里升起火来,用细树枝将去掉内脏,清水洗净的泥鳅一一串起来。然后将泥鳅放在火上均匀烤着。

六岁地刘婷婷跑来了,问,你在干什么呀?

杨小刀瞟了一眼,说,烤泥鳅呀!

呃,多脏哟,你吃这个?

嗯,杨小刀扯了一只烤熟的给她。

不要,不要,不要。

杨小刀把泥鳅塞进嘴里嚼地嘎嘎响。

真的那么好吃吗?

你试试,杨小刀喂给刘婷婷最肥硕的那只。

耶,好吃,好吃。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把泥鳅事件想成英雄美人的故事。而且一提起这件事,我就想到青梅竹马和一幅以之为题目的画来。那是我和刘婷婷第一次相遇,后来我到车龙镇读书,跟她同学一年。再后来她就做了我的女朋友。两年半前,我被西充中学开除,离开了她。

我说,你怎么改了名字,害得我想了半天?以前刘婷婷叫刘恋。

她说,我妈妈叫我改的,她说这个名字好听。

我说,你长变了,比以前还漂亮,连我都认不出来了。

是不是哟,你别哄我,人家都说我长胖了。

怎么会呢?谁说我们的小泥鳅长胖了,我去教训他。我叫她的昵称,她笑眯眯地坐在我的腿上,用右手食指点我的鼻翼。

我拉着她地手说,你怎么晓得我回来了。

三哥回来了,全西充都知道,我又不是瞎的聋的,李猛给我说你在这里,我就打的来了。她撅嘴说。一会儿他又认真地补充道,我会永远记得你的。

我在**翻来滚去,就是睡不着。刘婷婷没有跟我睡在一起,她必须得回学校。她搂着我地脖子说,我们的变态老师每天晚上都要查寝室。我只好让李猛开车送她回去。手机像老鼠一样在我地手里跳来跳去,好几次我都拨了刘婷婷的电话,最终还是没按下拨号键。或许她已经睡了。明天她还要上课,我不应该打扰她。在拨号的过程中我发现刘怜花已经有一周没有给我打电话了甚至连短信也没有一条。这让我很恐惧。我想田志勇那个挨千刀地正举起手打她,提起脚踹她。刘怜花像一摊烂泥一样躺在血泊里,喃喃叫着,小刀,小刀。我又义务去保护她,可是我这个窝囊废地男人却在田志勇的军刺追赶下逃到了千里之外的西充。说起这件事我不得不感谢我地辅导员李小爱老师。

田志勇提起他那把不知吃过多少人鲜血的军刺像一条疯狗一样把我从文星镇撵到双流县城。我跑呀跑呀,我的球鞋都燃起来了,我的身体都快燃起来了。军刺离我只有两米了。

妈呀,完了。我在心底说。我打算放弃无谓地挣扎,引颈就刃。就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候,李小爱突然降临把我塞进了他地东风雪铁龙。李小爱救了我!我对李小爱感激涕零,有一天我买了一包阿尔卑斯去见他,他说,你来的正好,你自己看看吧。你在外面和社会青年打架闹事,已经被开除了。他递给我一张通告。

你听,好像有声音。刘怜花扯了一下被子把身子缩进去,右手食指放在嘴唇上说。

那么日怪,我就不相信大天白日的人家吃多了来敲门。我一边支起耳朵听,一边否定她的判断。

什么声音也没有。我又把刘怜花按下去,右手去扯她的**。**都到膝盖了,刘怜花突然一挣,把我推到在**,皱着眉头说,真的有人敲门。我恼火惨了,我都一周没有跟刘怜花**了。我黑下脸说,不要那么神经兮兮的好不好。说着我穿起**爬下床去听。我就要看看是哪个神经错乱的家伙,没有事干天天乱敲门。我把拳头捏的咯咯响。

几点了,现在?刘怜花一边扣上衣,一边紧张地问。

两点半。我瘪着嘴巴说。

啊,田志勇回来了。她的脸一下变成了白纸。

爱情“三级跳”one

听说苗燕在南方混得挺牛皮,这让我很感意外。读高中时,苗燕除了人长得漂亮以外似乎没有任何能发达至今天这般模样的先兆,确切地说,她是一位非常厌恶学习的女孩,她的时间大部分都是花在穿着打扮上了,每次的考分都糟糕得让人直皱眉头。如今她却混上了经理的位置,月薪竟高达四、五千元,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说起苗燕,我们还有过一段小插曲呢。

那时学校的教学条件较差,一个班容纳了七十多名学生,教室里显得拥挤不堪。苗燕就坐在我的前排,当时她留着披肩长发,常常把头发堆迭在我的桌子上。有一次晚自习时停了电(在家乡那种小城里,停电是家常便饭的)。我们点燃了预备好的蜡烛,一不留神就把苗燕的头发给点着了,幸亏我反应快,没待火苗烧及她的发根我就用书本把它扑灭了,当时我吓坏了。对那么爱扮靓的苗燕来说,烧掉她的长发无异于毁了她的容,她二话没说,当着全班人的面把我的课桌掀了个四脚朝天,我的书本散落了一地,而后她嚎啕大哭了一场。第二天她剪了一头短发,瞧着她那副假小子模样,我忍不住笑了。她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说:“还笑?”我止住笑,不知是想安慰她还是想为自己开脱罪责,我极近讨好地对她说:“其实你剪了短发更好看。”她回过头来想斥责我什么,但见我一脸真诚又忙把头调过去了。此后她一直留着短发,而且我们也开始有了小打小闹的眉目传情,但未及有更深的发展就毕业分开了。

苗燕今天的成功,很大程度地给了我闯**南方的信心。再怎么说,我也是受过几年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凭自己还算不笨的脑瓜子外加一张伶俐的嘴,我不相信会比苗燕混得更差。我没有听从那位读了几年工农兵大学的局长的劝告,与我的原单位脱离了一切关系。

我象一条觅食的鱼,开始在深圳游弋穿梭。从视觉回馈给大脑的信息中可以知道,深圳的确是一座了不起的城市。那车水马龙的街道和高耸入云的楼群,无不显示出勃勃生机。从地处偏远山区的家乡来到这座现代化城市,给人一种跨世纪的距离感。

尽管我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投身到这座城市的怀抱,但它依然未能把我视作贵客。在数十个回合的招聘面试中,我口若悬河的对答竟敌不过那些涂脂抹粉的娘们的一个媚眼。这座城市对所谓的人才的需求竟是如此邪门。

万不得己的情况下,我拨通了苗燕的电话,从电话里我听到了苗燕有点夸张的惊叫声,这声音在我听来已经有点陌生。“我的大秀才,你也赶起时髦来了,是不是机关里的香茶喝腻了,想到南方来换换口味?”

“嗨,听说南方好混,想出来凑凑热闹,这不?首先就想到找你来了。”

“难得你还想得起我,你在什么地方?我马上过来接你。”

“不忙不忙,我已在宾馆订了房,明天来接也不迟。”

我实在不愿意把自己这副流浪汉形象一览无余地展现在她的眼前,遂约她明早八时在一家宾馆的门口接我。尽管我那晚实际上是在一个工地的水泥管里过的夜,但我仍要留给她一个我是在宾馆下榻的错觉。这年头,想要别人瞧得起你,你最好把你的失意落拓之事统统地隐藏起来,这正是所谓的虎死不倒威嘛。

第二天我早早地等在了宾馆的大门外,在我东张西望地寻觅苗燕芳踪的当儿,我的肩膀被一位戴墨镜的女人重重地拍了一下,我惊恐地望着她,她却咯咯地笑着摘下了眼镜,我好一会才回过神来,原来她就是苗燕。她依旧留着短发,但形体却更丰满成熟更显女人的韵致了,不再象学生时代那般纤弱,好看的脸上漾着柔媚的笑容。我赶紧装出一副刚从宾馆出来的轻松样子,边打哈欠边抱怨宾馆的设备不够档次。

我俩拦了一辆的士直驱她的住处。

路上她问我:“准备到哪里高就?”

“尚无去处。”我说,并偷窥了一眼她的表情。

“如果你不嫌我们那里庙小,我们计划部倒是还有一个空位。”她说。

我知道自己已处在穷途末路之际,心里对她所说的那个空位真是求之不得,但我不能把垂涎欲滴的卑贱相表露出来,在唾手可得的机会面前最好要保持一分矜持,我用一种漫不经心的口吻掩饰着内心的急切和欣喜,说:“到时候再说吧。”

“这几天旅途劳累,先在我这休息休息。”她关心地说。我赞同地点了点头。

苗燕是一位极富温情的女人,第二天她请了假陪我去逛街,为我买了被褥竹席等床第用品,看来她对我进厂的事满有把握。

老同学分别这么多年,要谈的话题自然很多。我深深地记得我上大学后给她去过一封信,但信寄出后却如泥牛入海,今天我向她问起了这事。她说:“那时候我自卑得不得了,我一个落榜生,根本没有勇气给你这位大学生回信。那时为了一份工作,几乎全家人都在为我辗转,可我们家没有任何靠山,连乡镇企业都进不去,一气之下就跑到深圳来了。”

“你的路应该说是走对了。”我说。

“唉,无所谓对与错,人活一世,就这么回事。”她说得挺沉重,与刚见面时的神情迥然不同,我注意到她叹气的瞬间,眸子里掠过了一丝伤感,也许,她也并不得意啊。

其实,苗燕也并非同学间传说的那么神乎其神,这是到达她所在的公司后我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