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段老师长时间不说话,林择森的耐心被一点点耗尽。他一脸不爽地从衣服口袋掏出烟盒,取出一支叼在嘴上,在即将将烟点燃的时候,段老师回神,提醒起林择森:“医院不能抽烟。”

林择森点燃的动作停住,他一脸坦然地将烟从嘴上取下,当着段老师面把烟折断,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

段老师无所谓地耸耸肩,几分钟后,段老师的视线开始在林择森的身上来回游**。

许是被看得有点烦了,林择森皱起眉头问段老师:“我可以走了吧?”

这话段老师还没回答,林择森就已经转身想要进病房了。段老师顾不上那么多,她长臂一伸,拉住了林择森。

林择森停住,段老师也不啰嗦,干脆直接地问:“你喜欢王予烟,对吗?”

问完这话,段老师往前走了一小步。林择森感应到了,他偏头看向段老师,丝毫毫不避讳段老师的打量,他答得一脸坦然,大方得体:“喜欢。”

段老师喜欢这样的诚实,喜欢这样的明目张胆。她笑了笑,然后又问:“有多喜欢?”

林择森思考了一小会儿,大概是想不到该怎么形容这喜欢吧。他扭头看了病房一眼才回:“我不知道。”

在问出有多喜欢的时候,段老师就对林择森的回答抱有各种的期待。这会儿听到这个答案,坦白说,段老师是感到失望的。

她不想继续问下去了,于是抬步打算走进病房。然而,在段老师走到病房门口的时候,站在林择森前面与林择森处于同一条水平线上的时候。

她听到林择森温柔至极地说:“我只知道,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王予烟了,那这个世界上也不会有林择森了。”

已经半只脚踏进病房的段老师,猛地回头望向林择森。而此时的林择森,他正眼神极其炙热地望着病**的王予烟。

仿佛他的世界,只有王予烟,他眼里所有的光芒,全部,无一例外,全投射到了王予烟身上。

段老师欣慰地笑了起来,她决定收回说王予烟没有爱情运的那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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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予烟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周围静悄悄的,黑漆漆的,这种时候吧,孤独感真的是瞬间就涌上了心头。

照着过往的习惯,王予烟伸手想打开床头灯。

很奇怪,她扑了个空,床头柜上没有灯。王予烟不信邪,掀开被子下床,脚一沾地,暖意袭来。王予烟终于察觉出了不对劲,突然,一道男声哑哑地传来:“醒了?”

王予烟惊恐地循声往沙发望去,三秒后,屋内吊灯亮了起来。

林择森脑袋搭在沙发靠背,整个人困极了,眼睛闭着,像是在非常非常努力地想要睁开。

趁着林择森瞌睡还没醒,王予烟快速地环顾起四周。

房间风格简约大气,整体颜色以黑白灰三种为主,使得房间偏冷系。不知道是不是被房间颜色冷到,王予烟的手臂突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甚至还伴着点丝丝的寒意。

正好这时,林择森的瞌睡醒完了。他坐起身盯着王予烟,这一瞬间,像是回到了他们在蛰多的那一晚。

想到那画面,林择森不自觉地勾牵了牵嘴角。

站在床边的王予烟没那心情去回想蛰多的那一晚,她只想知道,这里是哪里?为什么她会在这里?

在林择森陷入回忆不停傻笑的时候,王予烟来到了林择森面前,她伸手在林择森眼前晃了晃,问:“这是你家?”

“嗯。”林择森回神,他将手里的遥控器扔到沙发上,扔完后又觉得不对,弯腰又拿起来,隔了好长一会儿,才递给王予烟,“开灯用这个。”

王予烟不接,“我怎么会在你家。”

林择森挑挑眉,解释起来:“你那合租室友说她这几天要出差,家里没人照顾你。”

“我不需要人照顾。”说完,王予烟转身朝门口走去。

林择森伸手拉住王予烟,“饿了吗?”

王予烟摇摇头,“不饿。”

林择森哦了声,“但是我饿了。”

“饿了就煮东西吃。”王予烟边说边想推开林择森的手。

林择森似乎是跟王予烟卯上了,不管王予烟怎么推,林择森就是不撒手。不仅如此,他还会顺势偷偷的紧紧手上的力道,紧完以后耍起无赖:“我不会。”

王予烟回头瞪了林择森眼:“点外卖。”

林择森撇撇嘴,“现在凌晨三点,就算外卖小哥不休息,但楼下保安也得休息吧,大半夜的把人从**叫醒,不好吧。”

言下之意就是,我饿了,但我不会做饭,而且我还不愿意点外卖,所以王予烟你看着办。

大约二十秒后,王予烟朝林择森扬了扬手背上的淤青,那是输液后留下的痕迹,王予烟语气极为自然地说:“我是病人。”

林择森看到王予烟手上的淤青,沉默片刻,最后妥协下来:“你指挥,我操作,行了吧?”

王予烟抬起头,意味深长地看了林择森眼,笑盈盈地对林择森说:“成交。”

与此同时,刚结束饭局的兰歌被人搀扶着回到酒店。

等送她回房间的人离开后,她立马起身飞奔到厕所,手拼命在喉咙里抠,直到她把胃里的东西全部吐完之后,才疲累地坐到马桶旁边,双眼无神望着马桶开始流眼。

一开始,她只是望着马桶默默流泪,慢慢的,她的眼泪越来越多,像是断了线的珍珠,大颗大颗地往下掉。

之后她小声呜咽起来,大概是越想越委屈吧,她的情绪渐渐失控,最后直接抱头痛哭起来。

她以为自己做得很好,她以为她打败了王予烟成功挤进了排名榜前十。她以为她做的一切、全都得到了认可,得到赞许,得到了应该有的掌声。

然而现在所有的一切,在兰歌老板的眼里根本不值得一提。最让兰歌无法接受的是,她的老板之所以会投资她,完全是因为在她身上看到了王予烟的影子,看到了那跟王予烟非常神似的文笔。

知道这个理由后,兰歌开始后怕。她手里已经没有王予烟写的文案了,现在所剩不多的素材资料,也仅仅只够维持一个月左右的更新。

兰歌心里非常明白,她没有王予烟的文笔,更加没有王予烟脑子里天马行空的想法。

一想到这里,兰歌整个人就非常的沮丧。明明她比王予烟年轻,明明她比王予烟努力,明明她应该拥有一切的荣誉和赞许。

可偏偏,总是随心所欲,得过且过的王予烟总能幸运的被人看到,幸运的拥有让兰歌想要的所以一切。

每每想到这些,兰歌就难受到恨不得王予烟消失。

人有的时候真的很可怕,即使是一只弱小无助的小白兔,也能在某一个不为人知的时刻,慢慢地变成了一只把尾巴偷偷给藏起来了的狐狸。

半个小时后,兰歌哭累了,她靠坐在马桶旁,望着天花板陷入了沉思。

自从来到B市,坐在马桶旁看天花板就成了她最常做的一件事。

以前在酒吧驻唱,经常会遇到不礼貌的客人,他们有的偷偷骚扰,有的光明正大调戏。这些人有色心但色胆却极小,他们不敢欺负来酒吧玩的人,就只能把主意打在酒吧工作的年轻女子身上。

兰歌那时候年纪小,被人骚扰了不敢吱声,她怕丢掉工作,她怕老板会赶她走。

现在不用在酒吧驻唱了,不用害怕客人骚扰了。

本以为生活慢慢好转,她也开始有说话的权利了,从此以后再也不用受人欺负,受人压榨了。可现实却是,她现在所处的境地,甚至比在酒店当驻唱更加让人胆战心惊。

兰歌现在走得每一步,都得在老板的规划,如果一不小心路线走偏了,却不再是一瓶酒,一首歌可以轻而易举解决的了。

想着想着,兰歌的眼泪又开始往下掉。她羡慕王予烟成为了受人追捧的旅游博主,她羡慕王予烟可以天南地北的到处旅游,她想要过王予烟这样的生活。

现在明明已经过上了王予烟那样的生活,却依然没有感受的生活的愉悦,反而比过去更糟糕。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兰歌念叨了王予烟太多次,正在厨房监督林择森的王予烟,当着林择森的面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正淘着米的林择森对王予烟说:“去穿件外套。”

王予烟捏着鼻子,“不用。”

林择森索性停下淘米的动作,快步走出厨房。

等林择森再次走进厨房,王予烟已经接过了林择森刚刚的工作,淘好的米已经在锅里沸腾了。

林择森将手里的外套披在王予烟身上,但衣服好像有自己的想法,林择森刚给王予烟披上,锅里的水就沸腾,王予烟握着汤勺搅动的动作幅度稍微大了点,衣服就整个滑落了下来。

大概觉得这衣服碍事吧,王予烟对林择森说:“别给我披了,挺影响我发挥的。”

闻声,林择森索性将衣服扔到一边。在王予烟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林择森从后圈住了王予烟,他的脑袋搭在王予烟肩膀、甚至还用脸颊轻轻地蹭了蹭王予烟的脖子。

王予烟整个人僵住,林择森接过王予烟手里的汤勺,他照着王予烟刚刚的模样在锅里搅拌。

在关燃气灶的前几秒钟,林择森又用脸颊蹭了蹭王予烟的脖子,他的声音哑哑的,带了点性感,他说:“姐姐,你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