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封的约会

人生难得一知己,最是难忘初恋时。

英国一家大公司的总裁凯泽先生和私人助理彼得来美国参加一个重要商务会议。彼得不明白老板为什么非要到波士顿郊外的一个小酒馆里来,他问:“凯泽先生,听说您原先在美国学习过?”

“没错,30年前,就是在这家酒馆里,我度过了难忘的时光。”

突然,凯泽的眼睛发直了,面色苍白。彼得顺老板的眼神看去,只见一个老女人正在招待顾客,可以想象出她年轻时肯定很漂亮,只是现在太老了,头发凌乱,神情忧郁。

“您认识她吗?”

凯泽先生没有回答,喃喃自语:“变化太大了,变化太大了!”

老女人走过来:“二位要点什么?”

彼得说:“四瓶啤酒。”

老女人离开后,凯泽先生回忆说:“她叫詹妮,三十年前,我离开英国来到波士顿求学,遇到了年轻活泼的她。我们双双坠入情网。那时候,我们爱得死去活来,经常到这个酒馆里来,最后私订终身。詹妮出身富商,我只是个穷学生,她父母强烈反对我们的婚姻,并登报声明与她断绝关系,最后,我们商量好我先回国,告诉我家里,顺便借点钱,回来接詹妮到英国结婚。在英国我写信给她,定时间老地方见面。她回信说就按这个时间、地点,不见不散。”

“我在这个小酒馆整整等了一个月,她都没有来,我在焦急、企盼中度过了一生中最难熬的30天……”

“凯泽先生,您后来就娶了咱们公司老总裁的女儿,是吗?我真羡慕您的运气。”

“人生难得一知己,最是难忘初恋时。”凯泽先生感叹。

彼得说:“今非昔比,往事如烟。她好像已经认不出您来了。”

“先生,你们要的啤酒。”老女人走过来,“听口音你们是从英国来的吧?”老女人沉思着说:“很小的时候,父母带我去过,后来想去没有去成。整整30年我就一直在这里,英国是个让人向往的地方。”这时她苍老的脸庞上掠过一丝红晕。

彼得问:“这个小酒馆就您一个人吗?”

“30年前,我用仅有的积蓄买下这家酒馆,凑合着经营吧。”老女人说。

“家里有没有别人?”

“我习惯一个人。”

接下来,两个人默默地喝着啤酒,付完账,走出酒馆。凯泽先生有些不胜酒力,彼得搀扶着总裁,问:“你们当初定的是哪一天见面?”

凯泽先生掏出纸笔,写上“12/10/1967”,“我就是这样写的,10月12日。”

“天哪,你们两个误会了!美国人习惯先写月后写日,詹妮一定以为见面是12月10日。”

“什么?我等了30天,而她苦苦等了我30年!”

(约克斯)

最后一个愚人节

最后一个愚人节,是青春一则黑色的幽默。

愚人节那天,居然下雨了。

寝室里的人都很安静。其间却又蕴涵着一种莫名其妙的隐隐的躁动。我知道她们其实都把关注焦点聚集在了我手中的这封情书上。这是报应。

愚人节大约是我们在校里最喜欢的节日之一了。在这个“舶来节”里,我们可以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肆无忌惮地制造一些大爆冷门的恶作剧,松弛一下平日里淑女条规校章班纪下拘禁已久的活泼和疯狂。我们曾在餐厅门口贴了一张“持学生证免费看电影”的通知,让全校一半多的学生到健康影院门口散了散步。曾在校广告栏里贴了一张“男生宿舍104出售方便面”的启示,让那个揪过我们小辫子的教务处长半个月不得安宁。也曾给隔壁班的两个男生写了一封一模一样的匿名情书,让他们在同一地点羞涩相遇共落陷阱……今年是我们在校的最后一年,大家似乎都被即将离别的伤感笼罩了,失去了炮制新闻的兴致。但是,我却出乎意料地接到一封精致的情书。落款人居然是那一年我们捉弄过的两个男生之一。报复的用意简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其实我对这个男孩的感觉挺好的。自从“情书风波”以来,他不但没有生我这个主谋的气,见了我反而有一种“不打不成交”的亲切和宽容。在路上相遇时我们会很高兴地闲聊几句,还换看过两次书,在一次“五四”青年节的全校舞会了也跳过两次舞,仅此而已。他似乎不大爱说话,一说话就脸红,很腼腆的样子,温厚得像个兄长。他的信写得其实很认真,一点儿也没有调侃的意思。我承认我很动心,但我却不敢相信。因为愚人节。这是一个允许不认真的节日,这个欺骗色彩太深厚的节日把信中那些动人肺腑的情意全掩盖了。

我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把信公布给了室友们。经过大家群策群力,最后商定:将计就计,按时赴约。但无论他说什么也不要答应他,也不给他一些缓冲的余地。要毫不留情,绝不手软,坚决把他打个落花流水。

约会就在今晚。

雨很有节奏地落着,不紧不慢、清清冷冷。暮春的雨,几分温暖又有几分伤怀。我忽然有些犹疑,万一他不是骗我呢?万一这是真的呢?

万一他不知道今天是愚人节呢?万一……可万一要是假的呢?这个问题的肯定答案比其他后果都要严峻。我不能用自己的感情去做冒险的实验。女孩子的自尊是玻璃做的,无意中的冷落尚且难以忍受,何况有意的摔打?!该起程了。室友们全体起立,庄重地送我。像赴战场。而我必须是胜利者,他注定是败者。这样的战斗真是滑稽。然而又不是那么滑稽。

我忽然觉得十分难过。为他,也为自己。也许我已经到了开不起玩笑的年龄。但是,今晚不。

“战场”是学校附近的一个冷饮店。我进门的时候看见他正坐在一张靠墙的桌边等我。白衬衣、红毛衣,很精神很俊朗的样子。我低着头,不敢多看。

他叫了两杯果汁。我们好久都没讲话。

“今晚没课?”他很口拙地问。

“没有。”我说。忽然想笑。鬼都知道,我们学校晚上从来就没有课。

“那封信,你看了。”

“嗯”

“你怎么想?”

我低着头,无法回答。

“……好久了。我是真心的……”他低低地说,“怕毕业了就没有机会了……”

我依旧沉默着。

“也许你对我还是不了解。不过,我们还有时间,你可以……”

“不必了”我终于说。

“为什么?”

“因为今天是愚人节。”

他怔在那里:“我没有想到……我不是……其实我是……”

“对不起。”我站起身来。我没有理智去辨析,没有勇气去面对。我不允许自己再犹豫。

我拿起伞,走出门。他跟出来傻乎乎地举着伞,却没把伞打开。雨水打在他的脸上、衣服上。他追上我,走在我前面,面对着我。我不管不顾地向前走着,他也那么后退着走着。始终面对着我。我盯着路面,看见他的裤管上沾满泥水。

开的玩笑太大了,我想,我忽然很想哭。我想提醒他打开伞,我不想看见他这个样子,可我无法开口。我怕自己一开口,心中的堤岸就会崩溃。

走到校门口,他拦住了我。“你干什么?”我严厉地喝问着他。天知道,我根本不想用那样的语气。他怔怔地望着我,满面雨水——或是泪水。

眼泪忍不住涌出眼眶。我低下头。

“对不起,对不起。”他终于说:“是我自作多情,是我在单恋。”

我泪如雨落。怎么可以让他受到这样的伤害?

不知站了多久,抬起头,他已离去。他那固执的眼神却镌刻在了雨里。也许他是真的想知道我了解我接近我。这并没有什么错,错的是今天是愚人节。纵使他是真的想用愚人节来为失败找条退路,这也没有什么错,错的是他选择了我。我造成了他的失败,也造成了我的失败,我们都失败了。

他明败,我暗败。

毕业酒会上,他捧着酒杯来到我的身边。我们碰了碰杯,他无言离去。

每年暮春,我都还会想起愚人节的那场雨。想起那场被冲击得如落花流水似的爱情。春天是爱情最易萌芽的季节,也是爱情最容易凋零的季节。无法伤悲。

原来,你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

在最接近死亡的8寸候,人最明白自己的心。

那年,她22岁,是文工团的演员,有两只漂亮的大眼睛和两条修长的腿。她的男友,是一个边防战士,在中苏边境上。

追求她的人很多,其中有一个高干子弟,人长得英俊挺拔,亦很有才情,而且,想把她留在北京。她动心了,面对外界的**,不动心是假的。

于是,她想到了分手。

正好,那年年底,有去他那个连的慰问演出,她报了名,她要亲口告诉他,别等我了。她是在风雪漫漫的夜晚出发的,天寒地冻,到达内蒙古时她已经冻得不行了。然而恰在此时,车陷在了泥泞中。

天际空旷,四处无人,只有这些演员,男同志极少,为了让车出来,他们去四处找石头,然后往泥水里垫石头,一块石头往往要走很长时间才能找到,那时的她看到石头简直比看到金子还要惊喜!

当车终于出来时,他们欢呼着!她记得他在信中说过,车常常陷在泥水里面,他们常常去找石头,当时,她只感觉那只是一行文字,可现在,她身临其境,突然心酸起来。

他信里还说,到这里,少说话,因为风太大,舌头会脱皮,她不信,一直给同志们唱歌鼓劲,结果,舌头果然脱了皮,疼痛难忍。

到达连队时她首先看到的是十几口大缸。他也曾在信中描述过,我们这十几口大缸特别壮观,一半是咸菜,一半是水。

那里离最近的水源也有60千米,所以,他们几个月不洗澡。另外的大缸里装着咸菜,他说过,那咸菜,是我们过冬的宝贝!整个冬天,我们就是吃咸菜的,放点儿香油,味道好极了!

在他的信中,从来没有抱怨,有的只是对这里的赞美。

可到这里她才发现,这里几乎连棵树也没有,飞沙走石,一片荒漠,可在他的信中,却写得这样美。他说过,是因为,我心里有一片风景,是你给我的,因为有你,我觉得这里的一切都是美的。

长河落日,大漠孤烟,如今她都看到了,再看到黑黑瘦瘦的他,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分手的话,她没有说出来。

夜晚风大,天出奇的寒冷,女演员都给了两床被子,她一直以为连队被子多,第二天才知道,为了让她们暖和一些,整个连队拿出了一半被子给她们!而他,根本没有被子,就为了让她更暖和一些!

早晨,是她们洗完了脸战士们才洗,早饭,有女演员抱怨太单调——咸菜、粥、馒头,还有一个凉拌菜和一碟花生米。可她明白,这已经是难得了,因为他说过,我们一天只吃两次饭,因为供给要到200千米以外的地方拉,能吃上咸菜和粥已经不错了,没有咸菜的时候,就用馒头蘸着盐水吃。

她去他的屋里,看到了那盆玉树。是当年他来这里当连长时她送给他的,送给他时,只有3片叶,现在,已经二十几片叶子了,他说,我每天浇水,一看到这盆玉树,就想到你。

他指给她一张桌子,那是给她写信的桌子,自己用木头拼成的,4条简易的腿,一张破的三合板,他说,来回晃,显得字也差,可我是用心写的。看到她,他说,当时看到你来我都傻了,好像看到仙女下凡,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脸就红了。

那天晚上,分手的话,她又没有说。此情此景,让她如何说得出口?

第二天,文工团去很远的一个地方演出,说是当天晚上还回来住,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是一对恋人,所以,团长说,“还回来住,多晚也赶回来。”

可那天晚上他们一直没有消息。因为没有信号,也根本联系不上,风雪越来越大,所有人都说,“他们可能不回来了,住在那里了。”可是,他说,“他们说过要回来的,我要去找他们。”

他知道在沙漠里迷了路有多危险,如果再起了风沙,如果再雨雪交加,生还的可能性极小。

于是他上路了。而此时的他们,真的迷了路。

所有人都瑟瑟抖着,在风沙雨雪中,他们的车好像风中断翅的小鸟,车里已经没有多少油了,这一刻,她忽然感觉到了死亡的临近!

这一刻,她忽然这样强烈地想念他!

是啊,世界上什么最重要,生命!爱情!

那些名,那些利,那些无所谓的东西能战胜这两样吗?那一刻。她泪流满面,她知道,自己无法割舍他,在生死面前,她终于明白自己的爱情了!

冥冥中,她感觉到他会来找他们,是的,他会来的,因为,他们说过晚上见的,这个晚上,她准备和他摊牌的。

女演员们都搂作了一团,以为挺过这一夜就好了,可她知道,过不了这一夜,她们都会被冻死!

因为他在信中说过,沙漠中迷了路,千万不能过夜,否则死路一条!

于是,她果断地把大衣脱掉。然后找团长要火柴,团长说,“你疯了吗?”

她说,“快,来不及了!”

大衣很快就被点燃了,熊熊大火燃烧着,而远方的他带着战士已经走了几个小时,油也快耗光了,当他们看到火苗时,他的眼泪就出来了,因为他曾在信中告诉过她,有一次他迷路了,就脱掉了衣服,把衣服点了,结果,获救了!

这些他曾经告诉过她的经验,如今,全用上了。

见面的一霎那,他们再也没顾忌是不是所有人都在看他们,他们疯狂地跑向对方,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如今,那棵玉树已经枝繁叶茂,而他们的女儿,也已经上了小学。

他常常问她,那次,你是专门去看我的吗?

她就笑着,没有答。她感谢那次生命的苦难,终于让她明白,在离死亡最近时,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雪小禅)

浪漫无处不在

浪漫,就在你能体会到的一切细节里。

蒂娜的丈夫工作非常辛苦。他经常需要长时间出差,一年大概有I/4的时间都不在家。然而,蒂娜从没抱怨过,因为正是丈夫这份工作让蒂娜能够成为专职母亲,还有时间去追寻她从事写作的梦想。没错,蒂娜是三个活泼可爱的孩子的母亲,同时也是位爱情小说作家。说到这里,你可能会很自然地联想到,蒂娜的生活一定是充满了浪漫。可以这么说,蒂娜的每一天都是在为她的主人公们构思和创造浪漫的生活中度过的,总是以人们常说的欢乐大结局来结尾。蒂娜钟情于欢乐大结局。现在的故事就是这样一个写照。

蒂娜从来不会认为,已和她结婚19年的丈夫真正属于那种浪漫的类型。他很可爱,却并不会在高级餐厅预订烛光晚餐,也不会专门为了什么而去买一张多情善感的贺卡送给她。可蒂娜在该有的时候都会得到鲜花,并伴随着贺卡,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浪漫吗?她从来都不会这样以为,尤其是大多数女性也会得到同样东西的时候。她总是希望得到更多一些……

一天,蒂娜正在埋头写作,心中忽然被几件奇怪的“事情”占据了。她用“事情”这个词是因为找不到更好的词语来形容它们。蒂娜试图集中精神,继续手头的创作,可“它们”却总是挥之不去。“它们”并非蒂娜作品中的牛仔英雄将要经历的伟大发现或是惊心动魄的情节,也跟她正在努力把握的难于捉摸的女主人公毫不相干。不,这是些不同的东西,非常不同。那是关于蒂娜丈夫的。不知道为什么,她无法让自己不去想他的每一次出差。在家的时候,他为她带回了一盒格拉德里巧克力,以及一本她心仪已久的爱情小说。此外蒂娜还接到一份传真,上面只简简单单地写着“我爱你”几个字。这两样东西可以被归到浪漫中去吗?蒂娜以为,应当可以,而且理所当然。接下来,另一些特别的生活片段充盈了她的思绪,仿佛她头脑中一个小小的管家打开了“记忆的潮水”。蒂娜清晰地记得有一次丈夫早早地哄孩子们上床。那可不简单,得让她细细道来!蒂娜在地下室费力地刷洗着一件棒球衫,一肚子的怨气。那些教练可不管下雨天满地泥泞,非要鼓励孩子们在泥水里滑垒。还有球队,为什么要买白色的球衣呢?!好不容易完成了这项苦差事,回到楼上的时候,蒂娜发现丈夫已经为她预备好了芳香泡泡浴,端上一杯红酒,点上温馨的烛光。还能有谁和她一般幸福,能在这样的浪漫氛围中享受另一半为自己沐浴呢?!蒂娜很快就忘却了那些棒球衫,教练们也立刻得到了她的谅解:蒂娜又回想起了另一次孩子们去祖母家的时候。她那缺少浪漫的丈夫准备好了三明治,他们一道骑车来到镇上那座带篷的小桥。他们就坐在那儿,手挽着手,一边吃东西一边欣赏河里游来游去的鹅和鸭子。只有他们两个,就在那个地方。

正对着电脑屏幕出神,“雷喜欢蒂娜”几个字忽然跃入蒂娜的眼帘,在屏幕上不停跳动着——那是上次丈夫出差前偷偷设置的屏幕保护。蒂娜老是在考虑自己的想法,这有点太自私了吧!能够说她的丈夫很浪漫吗?天哪,那还用问!她知道自己能够这样回忆下去,一直回忆到他们刚刚结婚那天。一个男人,出差随身携带的芳香剂上贴着妻子的照片,在房子里各处仔细藏着“贺喜”牌巧克为,因为他希望你能了解,他不在的时候会想着你、在乎你。也许你会说这些并无浪漫可言,可蒂娜却认为,这一切对她来讲真的是如此浪漫!

有句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蒂娜觉得这同样适用于浪漫。我们不仅需要去留心那些特别的瞬间,还要懂得去珍惜!作为一个爱情小说家,蒂娜感到很欣慰,因为她终于了解,自己嫁给了一位英雄。

(佚名)

千年石

流星划过夜空的时候,有泪滴落到千年石上,泪水溅湿了雨纯的心,加强了心脏跳动时的声响。

天蓝蓝,石也淡。

风轻轻拂着雨纯的脸,丝发飞上脸颊,游走在她迷乱的双眼间,她用右手轻轻拨开那几根淘气的头发,呆呆地看着躺在她左手上的一个小石子。

雨纯身旁静静地立着一个男孩,清秀的脸庞中带着几分英气,他正看着马路上的车来车往,目光中闪着几分焦急,一会儿,他低头对坐在他旁边的雨纯说:“雨纯,这个石头真能告诉你谁能和你相伴一生吗?”雨纯抬起头说:“奶奶说它是千年石,现在已经999年了,明年它就会告诉拿着它的人,能和他相伴一生的人是谁!你信吗,枫明?”男孩很认真地说:“我信!”然后若有所思地抬起头,向着黑夜张望。

雨纯是个漂亮的女孩,她自从得到那块千年石,就整天盼望着明年的到来,然而枫明知道,雨纯活不到明年,其实雨纯自己也知道,患先天性心脏瓣膜关闭不严的她,活到17岁已经是奇迹了。但是她不甘心,她是多么的希望自己能知道那个可以相伴自己一生的人是谁,她是多么的向往花季的18岁,可这一切都离她太远。

雨纯哭过,伤心地哭过无数次,而每一次她都是伏在枫明的肩膀上,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每一次见到枫明,她就变得懦弱起来,就再也抵制不住自己的伤心,而这一切对枫明来说是很值得高兴的事,因为每次雨纯哭过以后,枫明总会笑着用手拭去雨纯的眼泪,用最温暖的话语安慰雨纯受伤的心,那一句“傻瓜,别哭了。我会永远陪着你的!”总会使雨纯破涕为笑。

当枫明听说雨纯住院的时候,他的头嗡的一下,然后向医院的方向跑去。他知道这一天早晚会来,但这一天真的来的时候,他却不知所措了,他疯了般地跑着,眼泪在眼窝里打着转。

枫明来到医院的时候,他见到了雨纯,她正在输氧,脸色惨白,心微弱地跳着波线,证明着她生命的存在,枫明哭了,他看见雨纯的手里还紧紧地握着那颗千年石。

后来三个月,雨纯成功地做了心脏移植手术,出院了,她重又见到了蓝蓝的天,

雨纯庆幸着自己的好运,感谢老天让那个意外死亡的人愿意把心脏那么及时地捐赠给她。她期盼着明天的到来,因为明天,千年石将告诉她那个可以伴随她一生的人是谁,她开心极了。她要把这份期待已久的快乐和枫明一起分享,作为枫明在她住院的时间里每天都送她100颗纸星星的报答。

雨纯到枫明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这是她第二次来到枫明的家里,她有点紧张,当她走进屋子里的时候,她有些放心了,因为枫明的父母依旧不在家里,只有几个七八岁大的孩子在编着纸星星。

孩子们见了雨纯,都好奇地看着她,雨纯问他们:“枫明在家吗?你们是他什么人啊?”一个孩子说:“我们和枫明哥哥都是爱心孤儿院的孩子,枫明哥哥几个月一前说去很远的地方办事,他说,如果我们每天编一百颗纸星星送给医院的135号病j床的病人,等满一万颗的时候,他就会回来!”孩子边说边把最后一颗纸星星放进一个装满纸星星的小瓶子里,是雨纯每天收到的那种,他接着高兴地说:“这是最后一百颗了,我们去送了,枫明哥哥就要回来喽!”

孩子们跑远的时候,雨纯突然明白了什么,她终于明白了枫明的那颗心,也懂得了枫明为她拭泪时难过的笑,同时,她也深深地知道,她已经无须千年石。

当雨纯再次来到病发前与枫明相见的地方,夜已深,依旧车来车往。流星划过夜空的时候,有泪滴落到千年石上,泪水溅湿了雨纯的心,加强了心脏跳动时的声响。

在雨纯伤心落泪的地方,在千年的前一个晚上,谁还会为她拭去泪水轻轻地说:“傻瓜,别哭了……”

玫瑰丝巾

用感情生活的人的生命是悲剧,用思想生活的人的生命是喜剧。

他是在朋友的生日Party上遇到的她,27岁的成熟女子,优雅,干练,颈间一条飘逸的玫瑰丝巾,伴着她轻盈的步履飞舞如蝶,更衬得她仪态万方,风情无限。

他的目光越过人群追随着她,那一抹灵动飘逸的玫瑰红,引燃了一颗**四溢的心。

从此开始有许多“巧合”:她常去的咖啡店,总能碰到他;她不小心丢掉的钥匙,会碰巧让他捡了去;她去看电影,散了场还兀自抹眼泪,也是他,递过来一方洁白的手帕……两个人便这样慢慢熟悉起来。她盈盈地笑,如花一样,开在他的掌心。

很奇怪,她那样风情万种的女子,却不喜欢耳环项链手镯之类的饰品,唯独丝巾,却是无论春秋冬夏,从不离身。真丝的,羊绒的,薄的,厚的,长的,方的,或打个漂亮的蝴蝶结,或随意绕在颈间,每一种姿态,都让他心醉神迷。

是在无意间,他发现了她丝巾背后的秘密。

那日两人一起去郊游,晴朗朗的天,突然就变了,席地而起的狂风,如一双强硬的手,毫不留情地揭去她颈间的玫瑰丝巾。她慌忙跟过去追,那一抹浅红,早已随风飘远。他握着她的手,嗔怪她,不过一条丝巾而已,回头买条新的给你。眼睛望向她**的脖颈,却惊异地发现:她的脖颈上,竟布满了紫红色的疤痕。道道疤痕交织扭曲,像一条条蜿蜒的蚯蚓,在她的颈间恣意爬行,狰狞,可怕。

他猛地怔住了。

她尴尬地笑,说,小时候,冬天烤火,不小心从凳子上跌下来,碰翻了火炉……

他也只是一怔,很快便坦然笑道,瑕不掩瑜,以后,不要再系丝巾了,我更喜欢真实的你。

他果然再不准她系丝巾,坦然牵她的手出入各种场合。他不止一次对她说,爱一个人,就是坦然接受她的一切,包括缺点和瑕疵。

她从此就收了那些千娇百媚的丝巾,**着颈上的疤痕。那些疤痕引来各种各样的目光。很多人惊问,呀,你的脖子,怎么回事?问一次,她都要把原因重复一遍。她的骄傲和自尊,就这样一点点被蚕食。当爱恋的欢喜终于被一次次的尴尬淹没时,她提出了分手。

她重新系上玫瑰丝巾,依然是笑眸流转,风情万种,心却愈加成熟淡定。

半年后,朋友介绍新的男朋友,是个干净儒雅的男人。男人的目光在她飞扬的玫瑰丝巾间辗转停留,亦有疑问:怎么你老是系着丝巾呢?

她便大方地解了丝巾给他看。面对着那些蜿蜒的伤痕,他微微叹息,忍不住拥她入怀,伸手在颈间轻轻抚摸,手指一寸一寸,满是疼惜和怜爱。然后,他轻轻帮她系上玫瑰丝巾,在颈间斜着打一个优雅的结。那个结系得翩然舒展,如一只展翅欲飞的蝶,栖息在她的肩头。

那以后,他给她买了各种各样的丝巾,亲手给她系上。他说,最美的花,总是开在伤口之上的。

她的心,被柔柔地濡湿了。

原来,比坦然接受更深情的爱,是尊重。

(卫宣利)

少年樱花

如果一个人没有能力帮助他所爱的人,最好不要随便谈什么爱与不爱。当然,帮助不等于爱情。但爱情不能不包括帮助。

她是他爱过的第—个女孩,在17岁的少年时。

放学后穿越大半个城市,等在她的校门口送她回家。

周末的时候,一起去看场电影,黑暗中把她柔软的手指,轻轻地放在自己的手心里面。这种清澈而甜蜜的心情,是生命成长的时候,最初的体验。

那是春天的夜晚,他记得。

送她回家的路上,两个人走在淡淡的月光下,一路都能听到樱花在风中飘落的声音。小路两旁的樱花树,开出粉白浓密的花朵,簇拥在一起,每当风吹过,就好像落下一树的雨水。

在她家的楼梯下面,她站在阴影中微笑地看他,漆黑的眼睛,明亮得让他,无法直视。伸出手,轻轻地把她的眼睛合上,然后俯下头亲吻她的嘴唇。她的头发上都是细碎的柔软花瓣,散发着清香。

他突然觉得自己的眼睛里有温暖的眼泪。

那一瞬间的幸福。

他们在一起很长时间。高中毕业,他去了北方读大学,她依然留在南方的城市里。

很多的信,偶尔的电话,很少的见面。每次假期一到,他就急忙买火车票往家里赶。有时候买不到座位票,就挤在闷热肮脏的车厢里站上20多个小时。

累得发困的时候,在朦胧中看到的都是夜风中的粉白樱花,一片一片,无声地飘落下来。

他觉得自己是这样地爱她。也许用一生的时间都不够。

快毕业的时候,她有过一个孩子。因为年少无知的疏忽,她对他没有任何抱怨。

那个夏天很炎热,但是她脸上流下来的汗水和眼泪,却很凉。她勉强地微笑着对他说,没有事的,会没有事的。他只是轻轻地说,我会对你好的。

我会对你好的。这句诺言他一直放在心里,但情缘错落,他们的路还是走到了尽头。

分手的时候,明知道彼此有很多误解,但年轻气盛的他,还是固执地一去就不再回头。他离开了南方自己的家乡,到了另一个阳光充沛的城市。

他有了工作,然后有了新的生活,直到在那里遇到一个美丽的女孩,买了一枚戒指和她订下了誓盟。

生活很知足平静。每天早晨,他开着车先送孩子上学,送妻子上班,然后再独自开车去自己的公司。春天的异乡城市,马路两旁也有缠绵的樱花树。一串串粉白的花朵簇拥在一起,当风吹过,就有无数柔软细碎的花瓣旋转着飘落,粘在他的车窗玻璃上。

像很多行残缺的雨滴。

突然地,就想起一张10多年前的脸。她的脸。在南方潮湿的夜色中,在楼梯寂静的阴影里。漆黑的眼睛,明亮得无法直视。还有黑暗中她的嘴唇,他亲吻过的纯洁的伤口。这样的深,再也抚摸不出痕迹。

不知道她是否依然在那个南方城市里。也许仍会有男人对她说,我会对你好的。但她的幸福已经和他无关。

每个男人的最初,都会有一个樱花般的女子,飘落在生命里,注定颓败。

(安妮宝贝)

失去了一枚戒指

“我爱你!”这句话在她心头搁了几年,只是她一直都没有说出口。

五年前他们上高三的时候就认识了,后来他们考上同一所大学,大学四年后他要去日本留学。他买了生平第一枚戒指,一枚只有8元的戒指戴在她的手上。虽然只有8元,但那一刻她还是感觉神圣无比。

临别,他对她说,明年春节他回来看她,如果愿意见他,2月14日那天,在学院路的那棵法国梧桐树下等他。他说别丢了那枚戒指,不见不散。

秋天的时候,她失去了他送的那枚戒指。

她答应过他一直会戴着它的。她是个追求完美的人,第二年的2月14日,她失约了。一生中最重要的约会,她却没有勇气去赴约,但她忍不住,让好友去看他。好友回来说,看见一位穿风衣的男孩站在树下等她,手里拿着一枝红玫瑰。

第二个情人节,她仍然没去赴约。她想第一个情人节她没有赴约,他肯定不会再来了。她就想一个人出去走走。于是她就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傍晚的时候,她竟然不知不觉地走到了学院路,远远的她看到那棵法国梧桐树下,斜斜的站着一位男孩,她的心狂跳起来,是他。这回她没有躲避,她朝他走过去,站在了他的身边。他把手里的红玫瑰递到她的面前,他说:“我知道今年一定会等到你的!”

她问:“如果我不来呢?”他微笑着回答:“那么我明年再来。”

他们就那样站着聊天,一共聊了几个小时,这其中他好几次递玫瑰给她,但她始终没有接过他的玫瑰。

最后她转身离开时听到他在背后问:“那只戒指,你,还留着吗?”“对不起,我把它弄丢了。”她头也不回地走了。她不敢看他的表情,她怕自己会流泪。

过了几年,她得知他结婚的消息,那一晚,她一个人在学院路整整走了一晚。她哭了无数次。

“我爱你!”这句话在她心头搁了几年,只是她一直都没有说出口。那年秋天,在那台实习的机**,她失去的不仅仅是一枚戒指,还有她的整只左手。

(佚名)

一块月饼的故事

校规、警告、流放、都不能拆散一对情侣,一块月饼却轻而易举就做到了。

50年代末,上海一所大学校园,一对男女学生相爱了。那时校园里绝对禁止恋爱,校方对他们一再劝阻、警告,两个年轻人却始终如胶似漆。校方只有使出最后一着,毕业时将男的“流放”到遥远的大西北,女的从宽留在上海,实际是将一对鸳鸯拆散。女的不肯独自留上海,死活要跟男的一道赴向那天苍苍野茫茫的地方。

两个人在蒙古包里落下户,卿卿我我,日子虽苦犹甜。然而三年自然灾害,一个饥饿的时代到来了。

这天是中秋节,社里每户分一块月饼。男社员先收工,男的把月饼领回来,等着女的。

薄暮降临,女的还不回来。男的实在忍不住,把月饼对半切了,先吃了自己那份。不吃则已,一吃更馋。他想她要是在,肯定会省下她那份的一半给他吃,那么,实际上这半块月饼的二分之一将是属于他的。他于是把半边月饼切开,把他认为肯定会省给他吃的那一半吃了。女的还没回来,剩下四分之一块月饼,男的看着看着,怎么也忍不住,他甚至想不起自己是怎样向它伸出魔爪,一下把它吞噬掉的。

这时,女的回来了,她兴高采烈地说,听说分了一块月饼呀!男的愣愣无言以对,片刻,支吾道:“我……太饿,我吃掉了。”

女的半天没吭声,后来忽然怒吼道:“我想不到你这样,我牺牲一切跟你来大西北,你呢?连半块月饼都不能给我省下。我算看透你啦!”

女的就这样收拾了衣物,回了上海。

校规、警告、流放、都不能拆散一对情侣,一块月饼却轻而易举就做到了。

(冰洁)

天使的爱情

天使尚且如此,人间该如何相爱呢?相信这个短小的故事,足以回答这个复杂的问题。

从前,一位天使路过山涧的时候,遇到一位女孩。他们相爱了,就在山上建造了爱的小屋。

天使每天都要飞来飞去,但他真的很爱这位女孩,得空的时候都来陪伴她。

一天,天使带着心爱的女孩,在山间散步。忽然,他说:“如果有一天,你不再爱我了,我会离开你。因为没有爱的日子,我活不下去。那时候,我就会飞到另一个女孩的身边。”

女孩看了天使一会儿,坚定地说:“我永远爱你!”

他们的日子过得挺幸福。但是,每当女孩想起天使的那句话,就开始烦躁不安了。她总觉得天使说不定哪一天就会离开她,飞到另一个女孩的身边了。于是,一天晚上,女孩趁着天使熟睡的时候,把天使的翅膀藏了起来。天亮以后,天使生气地说:“把我的翅膀还给我!为什么要这样?你不爱我了,你不爱我了……”

“我没有,我还是爱你的!我没有藏你的翅膀,真的,相信我好吗?”

“你骗人,你说谎,我不相信你了,我感觉你不爱我了!”

当他从柜子里找出翅膀后,就头也不回地飞走了。

女孩很难过,也很怀念那段美好的生活。她后悔了,就独自坐到山头的风口上,默默地忏悔:“纵然我爱你爱得发狂,也不能剥夺你自由飞翔的权利,是吗?我应该给你足够的自由,让彼此有喘息的空间。我现在真的懂了,你还能回来吗?……”

忽然间,天使出现了。他温柔地说:“我回来了,亲爱的!”

“你真的不走了,真的还爱着我?”

天使微笑着说:“我感觉到,你还是爱我的,对吗?只要你还爱着我,我就一直爱着你,直到你又不再爱我的时候。”

生活中有些人,就像那个女孩一样,用爱当作借口,约束着对方。这样的爱情不但苦了自己,也苦了对方。时刻都不要忘了:爱情只能拥有,不可占有。不管你如何如何地爱一个人,也不能阻碍他自由飞翔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