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的痛

我和bear故事要怎样画上一个句号呢?

她写给我的一百多封信,安安静静存在了十多年,悄无声息的珍藏在柜子的一个不太起眼角落。就在前段时间不知不觉的从我的记忆里翻腾起来,有点鬼使神差的感觉,因为十几年前的那个日子我们见了唯一的一次面。

所以我把它们从角落里拾起,摘抄了未曾见过面时的46封信;当我摘抄了那次唯一的一次见面后的第一封信的时候,再也不能静心的摘抄下去,一天又过了一天,一次又一次的翻开,反反复复的试着做了多次,再也摘抄不下去了。。。

是太伤感了吗?是太不忍心再次是拾起那些在满真心真意的信笺?或是埋藏在心灵深处的那根弦被触动了?或是十几年来的愧疚在疯狂的跳动?是的,或许还是别的。。。

占了上风的是心中的酸楚告诉我:别再摘抄了!就让它依然静静的呆在某个角落,就让它依然稳稳的呆在心底的深处,不要在打扰它吧!好吧,就这样,等有机会了再将它一一拾起。

我和bear的故事开始在高中时的岁月。我俩开始是笔友,我也不知道那时候我算一个怎样的人,学习还好,在一个不起眼的普通高中我算是学习优秀的!我的老师曾说过:不要骄傲,你只能算是瘸子里面的将军!我的一篇英语短文《My farther》发表在了海南的英语杂志上,同时在刊物的后封面交友栏目给刊登出来我的地址。时隔不久,bear来信:

【xxx朋友:

你好,冒昧这样称呼你可以吗?真怕你会说出“不可以”三个字,不过在这里我来个“先下手为强”,同时伴着“自作多情”的感情给远方的你写这第一封信。

今天我将为你介绍一位大西北的女孩,她是一个十九岁的女孩。】

从此我们认识了,从此我们心中彼此多了一个人,伴着一封一封的信笺,伴着一趟一趟的去邮局的路,我和bear相识、相知。或许相识早已注定了相知,相知注定了相爱,相爱注定了分离,分离就注定了相思。。

高三要毕业了,却开始了我和bear的爱:

【从小就做着这样的梦:驾一页扁舟,撑一杆风雨,漂流于茫茫人海,转换千万个码头,体味干枯跌宕的命运里蕴含的哲理,我所经历的幸与不幸,均以种种美的形式出现,至有缺陷,在有待完善的过程中,我所求,只愿积我半生的苦辛,奔波,了却这一生的夙愿,我情愿布衣素食,白发青山绿水间。

也许是男孩被感动了说:“一定会的,一定会带你去。山不必五岳,水不必漓江,即是苦旅之中茅店鸡声,板桥霜月,都会让你沉醉的。”

也许几十年后,你我都会依然记得自己学生时代的异地之恋,依然会有相见的渴望。《 吻别》】

我和bear的爱轰轰烈烈其实是在大学的那段短暂的岁月。我这个高中时的将军仅仅考到了当时的专科,而bear却进了高三补习班,我上学很轻松,还伴有bear每周的来信,在第一学年我们通了电话,真的是激动万分,相爱的人能听一听对方的声音已经算是够奢侈的了,对于我俩来说是这样:

【今天中午最兴奋的时刻使我感觉又做了一个梦,我们真的可以通过长途电话谈心了。

我们彼此沉默了几秒钟,梦寐以求的时刻终于得到偿还。相信我们见面的场面一定会令人感动不已,也相信它为时不远了。】

在第二学年bear进了本科院校,此时我俩开始商量着见一见几年来彼此心中想念的人:

【我已用尽心用尽力用尽一生的情,只为与你一次相遇,相伴

五·一要到宁夏来,是真的吗?我好盼望见到你,让你拥着我,给我一点爱的温存。

她知道,也许你将来不可能陪她走完人生,然而她却知道,她会想你一辈子。也许将来她会是别人的新娘,可她知道,那时的新娘已经不新了。

同时也为了将来,我能拿着一份合格的大学本科文凭或研究生文凭证,凭着硬邦邦的本事在河南立足,从此不再离开他,从此做他的妻子,爱他,照顾他,让他幸福的生活。】

我和bear真的见到了。五一放假我乘火车转汽车,早晨就到了,却意外的找错了地方,辗转多种方法始终联系不上。最终无可奈何只好回到那的火车站,无奈之下就只有走了,毕竟那是陌生的地方。意外再次出现,bear在那痴痴等了很久很久,早已过去了几列火车,上天不负有心人,在我将要离开时见到了bear。

我俩彼此沉默了几分钟,直到上了公交车才说了两句话,相见无语,相视也无泪,就那样静静的坐着。我俩去了学校、去了bear朋友家、bear的家,见了许多该见的人,做了许多该做的事,算是补偿了一对真实恋人我所欠bear的。走遍了bear整个校园中恋人们会去的地方、访遍了bear想要让知道我认识我的那些好友,拜遍了bear先要让见我的亲人们。幸福!是我俩的共同感受。

走还是要走的!第一次在晚上火车要开时我退了票又返回了bear的家,分别是注定的,第二次在早上改乘了汽车。

【你走了,留下了一个失落万分的我,你走了,我没有太多的奢望,只想听听你的声音收到你的信。我的思绪随你而去,看看窗外那宽阔的操场,看见了我们相伴走过的路,我满心心酸。

你走了,留下了许多许多给我,留下了难忘的回忆,流下了伤别的眼泪。我相信,在你的内心深处永远抹不去在宁夏的那一幕一幕,美好的一幕,伤心的一幕,一定不会,因为我们的爱已经超越了一切。

茫茫人海,唯有你带走我的一份情,一份爱,一颗心不能拥有你在今生,那我今生就没有爱情,不会有了,你呢?我会为我们而苦苦拼搏,我只为你,一生只为你!】

那一别,恋人别了!那一别,朋友别了!那一别,说好的夫妻也别了!那一别,不知道还是否有缘再见?那一别,是否注定我要在心底寄存一辈子的愧疚、一辈子的思念、一辈子的孤单、一辈子的痛?

只能这样了,只能这样了!把一切交给时间吧!

今晚,我又想你了

你知道吗,今晚我又想你了?

当那轮圆圆的月儿寂寞的悬挂在中天之时,已是深夜。如烟如雾般的清辉笼罩着大地,给夜的天平添了一份神秘和朦胧。

夜是如此的静谧。

在这静谧的夜晚,我惆怅的伫立阳台,听楼下花坛里蛐蛐低吟浅唱。任心事潮水般弥散开来,千丝万缕,万缕千丝,剪不断、理还乱……

是你,闯进了我的梦乡……从梦中醒来,就再无睡意。

你知道吗,我在想你!

想你,你的音貌笑容,你的举手投足,是那么的清晰,又是那么的模糊。是那么的遥远,又是那么的近。近在咫尺、近在眼前。你把我紧紧的拥在怀里,你睿智的大眼睛里洋溢着炙热的温情,如阳光雨露般滋润着我的心田……我听到了你的呼吸、你的心跳,我触摸到了你的双手,你的脸庞,还有你那棱角分明的唇……

这一切,都是梦!

梦中的你让我沉醉在温柔和甜蜜中……

梦醒之后,你让我痛彻心扉……

想你!想你!在无边的黑夜中。孤独、寂寞如潮水般把我包围。思念、牵挂如烈焰般炙烤着我……

想你!想你!想你……

你知道吗?想你是幸福的,想你又是痛苦的……

想你的午夜里,我一个人静静的凝望天际的明月,一任泪珠悄无声息的滑落……多少次了?我就这么的静静想你。你知道吗?

初识你是在一次会议后,我们去一个深山的景点观光,当我们徒步一个长满杂草的丛林时,一条毒蛇横在了我的脚下,它扬着头,虎视眈眈地盯着我,随行的男男女女都不约而同的惊呼、逃离。走在后面的你,完全可以逃走,可是你没有,你果断的往前走了几步,从容镇静的看着我:“你千万不要动,我在这里陪着你,你若一动,毒蛇受惊你是非受伤不可,你如不动,让毒蛇自己走开,你不会有事的。”你的微笑是那么的亲切,那么的恬然。你的声音是那么的平静,那么的温柔,又是那么的坚定。仿佛危险不在身边。我的脑海一片空白,我几乎不能呼吸。然而,那条蛇却仍然扬着头,虎视眈眈的盯着我,丝毫没有离去的意思。时间仿佛凝固了,虽然短短的几分钟,而我却感到几万年,我终于坚持不住了,眼前一黑……是你急中生智,用自己的外衣很准确的罩住毒蛇,在我倒下的瞬间,拉我逃离。经历了惊心动魄的一幕,我再也无力支撑自己,我软绵绵的到在你的怀里……

从此我们相识,相知……

更有戏剧性的是我们竟然成了同事。随着长时间的接触,我们的感情的有了微妙的变化,共同的爱好,工作中的默契,使我们越来越近,越来越好,几乎谁也不想离开谁。我们相爱、相恋。我们走进了彼此的心中。你那沉稳冷静的眼神,不再是单调的淡定了。在看到我后,更多的是惊喜、温情、和爱恋。你为了能和我有更多的时间相处,你总是以工作为理由千方百计的制造机会。我心里清楚,怀揣着窃喜和甜蜜!我喜欢你静静看我的眼神;我喜欢你的沉稳和干练;喜欢你的宽容和温情;喜欢你的体贴和细心;喜欢你的睿智和内涵……

你的世界全是我!为了我,你几乎忘掉了一切,包括事业和工作。看到你的狂热、和痴迷,我突然感觉到这样很不理智……我爱你,但不能毁了你……

经过痛苦的抉择后,我不动声色的疏远了你,你很吃惊,我表现得若无其事。可你知道我心中的痛吗?我渴望和你在一起,可是我不能,我必需远离你!因为我爱你!我们都有一个家,我们都要为婚姻负责。我不能让你有更多的牵挂,更多的羁绊。更不能因为我的不淑置你于不仁不义尴尬的境地。你是一个优秀的男人,一个有抱负的男人,我希望你事业上成功!

我只盼能有来生,来生我一定和你相逢,一定能牵你的手……

我故意绷着脸,不看你、不理你、冷落你。拒接你的电话。和你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我只希望你静心的朝着一个目标冲刺。

泰戈尔诗云: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明知道无法抵挡这股想念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知道无法抵挡这股想念

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而是用自己冷漠的心对爱你的人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

你知道吗?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不能说我想你而是想你痛彻心裨却只能深埋心底。

你懂我吗?你懂我的爱吗?你懂我爱你这颗心吗?满腹心事向谁说,唯有相思泪湿衣……

在这寂静的月夜里,我只能一个人静静的想你……

心中的你,你知道吗?你知道吗?你知道吗?

今晚,我又想你了!

暧昧那么近爱情那么远

我第一次看到她是在老岑的饭店里。秋天,空气微凉,我停好车,坐在门口等老岑,店里几个认识我的小妹冲着我媚笑尔后娇滴滴的问我吃饭了没。我透过嘈杂污秽的空气锁定她的身影笑而不答。也许我在大街上看见她并不会出神,一个简单普通的女孩而已。但她伫立在这里,如此特别,淡淡的笑容浮现在稚气的脸上。

看得出神时,老岑走过来,一脸歉意:“久等了,我们快走吧。老沈他们还等着呢,我不开车了,坐你的车去吧。”

我恍然的点点头,嗯

车子开动的时候我还想再多瞥她一眼,视线却让该死的门框给挡了回来。

很多时候我都想问问老岑她是谁,往往话到嘴边又让枯燥的生意经给打断。直到有一天又在老岑店里的包厢遇到她。几声清脆的敲门声后她抱着一箱啤酒怯怯地走进包厢,所有人都停下来看着她。她小心的从箱子中拿起一瓶啤酒问:“请问开几瓶?”

老岑说:“你别忙了,过来陪我的朋友吃吃饭。他们可是一进来就说要买你的酒呢。”

她挤出一个很勉强的表情,然后在我身边坐下了。所有的男人都开始撺掇她喝酒。她实在不擅应酬,眼看没法推托,便蹙着眉头喝了几杯。酒喝完后她又怯怯的问我,他们是什么人,我什么时候能走?

我自然知道他们是什么人,有搞矿的、有当官的、还有些从不伪装的人渣。工作。堕落。堕落也是工作。没夜的玩乐,构成他们生活的一部分。这何尝不是我生活的一部分呢?我不禁伤感,可是我的生活终究属于让人彻头彻尾寒心的,每一个无奈的夜。

我看着她单纯、无瑕的脸,决心不让她卷进这样的生活。毕竟她只是一个大三做兼职的学生;毕竟她无法洞悉我们的生活。淡淡的体香从她柔顺的短发中散发出来,那是一股任何香水都无法比拟、令人无法抵御的青春的气息。我能清晰的嗅到一股淡淡的薄荷味隐约消失在酒杯的碰撞声中,像是溪水闯入沙漠之中,悄无声息的失去了存在的痕迹。

在这个烟雾缭绕、嘈杂的包厢里,只有她,静静的坐着或偶尔淡淡的冲我笑,朴素却真实。我在瞬间离开了这混乱的生活,悄悄对她说:“我饿了,你去帮我装碗饭,然后别再过来了。”

她点点头,拿起碗站了起来。

老岑冲着她挥了挥手说:“哎,你要装饭吗?叫小妹去嘛,你安安心心的坐着陪我们喝酒,要把我们哄高兴了,这些老板会用卡车来买你的啤酒哦。”

她无奈的又坐下,只是目光开始游离,偶尔冲着我傻乎乎的笑笑。

十几分钟后,她又重新将希望寄托在我身上。她把脑袋凑到我耳际,低声耳语:“你还有没有第二套方案啊?”我让她的可爱逗乐了,小声告诉她:“待会儿我们去玩,他们肯定想带上你,到时你赶快从后门开溜。”

漂亮的大眼睛闪了闪,然后认真的点了点头。

饭局散场的时候她朝我诡秘的笑了笑,悄悄的走了。我对着她离去的方向挥了挥手,和老岑缓缓的朝车子走去。银色的月光将我俩的影子混在一起然后拉得老长老长,我望着自己那辆满是尘土的路虎,心头突然一阵失落,瞬息间忆起多年前自己的年少轻狂和放纵任性。

我们早就丢掉了自己,所有的人都是遗憾的复制品,可笑的是我们连影子都一样

走到停车场时,有人说:“那个小妹妹怎么没来啊?”我笑了笑说:“算了,不就是个小丫头吗?到了那儿什么妞没有。我看她也就那样。”

“在那儿是什么妞都有,可就是没有她那样的。”又有人说道。

老沈忙谄媚道:“早就看出了你们喜欢这样的,你们这群老鬼啊,我帮你们找找。”

我暗自高兴,谁知没过五分钟,她就低着头跟着老岑出来。她像做错事的孩子一样,背着手走到我面前,蠕蠕的动了动嘴唇却终于什么都没说,缓缓地从我肩膀擦过,然后坐在车子上。

我们要前往这座城市最繁华、最灯红酒绿、最High的角落。老岑用跑调的声音歇斯底里的冲着车窗外放肆的吼着崔健的《一无所有》,遥远的回声**漾在凝固的空气最后消失,这就是我几乎每天都要经历的夜,混沌、寂寞而空虚。

我愣愣的看着前方月光下灰色的柏油路,思绪像城市紊乱的街道一样错综复杂的铺陈在我的脑海。今夜我有责任保护她。

目的地是整个城市最高档的娱乐场所,她一定没来过。她站在华丽的光芒下显得有些不知所措,眼神却有一丝好奇和兴奋。

我轻轻的拉了她一把,示意她坐我身边。老岑在她耳边絮絮的说了些什么,她蹙紧的眉间微微的放开了一些,然后点点头。一切都是老剧情,两个年轻性感的小妞,音乐响起的时候男人们开始挺着啤酒肚竭尽全力的扭动,他们粗俗的双手像小蛇般灵活的在胸前不停的游走以寻求更进一步的肉欲;灯光晃过无数年轻或苍老的脸庞过滤出酒精咆哮的哀伤......

她低着头坐在我身旁拨弄着手指甲,像是在看我,又像是在低声自语。我再看她的时候她美丽的大眼睛噙着泪水。

我暗自一笑,将杯中的啤酒一口气喝完然后拉起她冰凉的小手夺门而出。

“你是不是要送我回学校?”她紧张的问。

我坏坏的笑了笑:“送你回哪儿?”

“你要送我回学校?”她仿佛知道我会这样做。

“哪儿。”

“回学校,回学校。”她仿佛把不安都抛到脑后的答道。

“我又不是出租车司机,为什么你说回去,我就要送你。”我说。

“因为你是我的朋友啊,我们是朋友,所以你才会帮我。”她非常认真的说。

我被她简单的回答逗乐了。

“没到过样的地方?”我问。

“你常去吗?”她没有回答。

“还好”我说“人长大了总要做些不愿意做的事。”

“那我今天做了我不愿意做的事,我是不是长大了?”

“你希望长大吗?”

“我想我不希望。但我知道你跟他们不一样,不像大人。像我的朋友或同学。”她开始咯咯的笑,车里瞬间明亮了起来。

我想这个女孩是这么的美好。

把她送回家之后我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里,温柔的妻子早已经睡熟,六年前我对她说我会很很爱她,不离不弃。于是我们结婚,我镇定的将戒指戴上她的无名指时她却哭了。

我想起我的婚姻也算平淡,但是她深深爱我。我是知道的,吻了吻妻子的脸颊,抱着她娇小的身子睡去。

她在半个多月后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是让我送她去修MP3.我大老远就看见她穿着背带裤在KFC门口等我。她小跑过来,歪着脑袋问:“有没有吃东西,要我请你吃肯德基吗?我有学生卡。”

“吃了。”我开心的说。然后招呼她上车。

“你叫枫柏。我知道的。”她眨了眨眼睛继续说:“你知道我叫什么吗?你不会想一直叫我啤酒妹吧?”

“我有这样叫过你吗?”我问。

“我也没叫过你,我们扯平了。”她撅着嘴说。

“我要叫你什么?啤酒小妹?”我说。

“你敢!我最讨厌别人叫我啤酒妹了!”她假装生气地说。

“好,那我叫你遥遥好了。”我坏坏地瞟了她。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她的语气带了点惊诧和喜悦,期间还隐藏着淡淡的羞涩。她大概不知道,如果我想弄清她的电话号码和名字是多么的简单。

她让我在一个十字路口停下,说是要取钱。

“我替你出吧。”我说。

“那怎么行,很贵的。”

我笑了一下:“多贵啊,看我承受得起不?”

“我问过了,要169元呢。”她一脸认真的说完,然后轻盈地跳下车,向提款机走去。

付款的时候她坚持将我递出的钱推了回来,倔强的从口袋中掏出一张一百,六张十块和九个硬币。“你知道吗?”她说“有硬币在身上,就会有安全感。”我笑了,不明白这些奇怪的想法从何而来。

我想我是真的爱上她了,爱上她的倔强可爱,还有她稀奇古怪的逻辑。

我们会通些电话或者一起吃饭。好几次我都忍不住想告诉她自己的感觉,一阵冷风吹过之后我终于还是没能说出口。她似乎也感觉到了两个人之间一阵又一阵缠绵而挥之不去的情愫,却也甘愿就这样平淡无华地维持着那份单纯的暧昧,属于我们那洁白的点点幸福。老岑偶尔会叫我们到酒吧玩,我们一起筛盅,其实我是害怕她喝多常常让着她,她却全然不知,还以为自己很厉害,常常得意地拍着我的脑瓜说:“笨笨,又输了吧。”六年前,在陪妻子喝酒的时候,她也常常像她一样轻轻地拍着我的脑瓜说:“枫柏,你真笨。”

我开始矛盾和悔恨,尔后我又不断安慰自己——只要不上床,就不算出轨;只要不挑明关系,自然也就不能算恋爱。也许的也许。很大一个也许是我们不会有也许。我深深的爱我的妻子,爱着我的女儿,爱着她们的快乐和幸福。若不是为了她们,我也不会让自己如此劳累;若不是为了她们,我也不会时常出没于老岑的餐馆然后碰上她。我时常自私地想,也许我应该找个女人高兴一下,忘记生活的劳累与艰难,可是能让我感觉高兴和快乐的女人,六年前是妻子,现在是她。我并不想让她介入我的生活,却又奢望在自己最疲惫的时候能看到她清澈而美丽的微笑。天使固然要活在天堂,而世俗的我只不过是个凡人。于是一切在平凡之中继续,我无路可退。

我害怕她某天问我:你结婚了吗?然后我们的幸福嘎然而止。

在一次饭局中,朋友的揶揄让我无法忍受。他说:“柏柏,真想不到你这小子也玩起包二奶啊,没想到你也被我们污染了,哈哈。”他的话像刀片一般在我心上剐了一下。我僵硬的笑了笑,喝下一大杯酒。

我想我们毕竟是两种人,这样的生活和称呼,她和我都不能接受。我终于没去见她了,但她还是会打电话给我,我却假装很冷漠,礼貌的附和她几声然后挂断。我去老岑餐馆吃饭的次数越来越少,独自喝醉的次数却越来越多。我时常站在污浊的河堤上自言自语:遥遥你知道吗?每次看到你的不解和悲伤,我多想抱着你,仔细端详你清澈温柔的眸子。可最终我还是默默选择了放弃!

老岑的餐馆再也见不到她,她的声音和微笑随着那个秋天的消失而消失.......我常常将车子开到她就读的校园,常常去她带我去的那家餐厅,常常到我们第一次约会的上岛咖啡......我巴望看到她的出现而她始终没有再出现,我倚着靠背呼吸着空气感觉到了她存在的味道......我在另一年的另一个秋天看到了一个女孩,仿佛是她。她踏着落叶走在凹凸不平的地砖上,过往的车辆在雨后的马路上快速地飞驰而过,溅起的污水将她弄得哇哇大叫......果然是她。我凝望她渐渐消失的背影,凝望着那幅陌生又熟悉的图画,像是在凝望八年前我年轻的张狂,像是在凝望两年前她和我的小幸福.......

编者曰:有些爱情注定不能开始;有些幸福注定要嘎然而止;痛彻心扉的放弃相对于撕心裂肺的割舍之后平静的归宿,幸福地厮守着没有结果的爱情或许更让人无法承受!

我想住进你美丽的回忆里

我几乎是同一时间遇见他们,然后在几秒钟的时间差之后,误入了属于他们的世界,不可自拔。从此,爱情在我们之间,乱了分寸。

1.』

我第一次见到莫小夏是在人潮涌动的大街上,五官分明的她匆匆的从我身边走过,确切的说是小跑,她身上有一种吸引人的淡淡茉莉香,于是在与她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我忍不住回头看着她渐渐淹没在人潮里的背影。当我回过头继续往前走的时候,看到一个落寞的男人站在我的面前,眼睛望着莫小夏跑开的方向。他的眼神里满是无奈,眉头紧锁着。我慢慢的经过他的身边,又一次情不自禁的回头,他的身上,也有淡淡的茉莉香。

再见到莫小夏是在十几分钟之后,男人刚离开不久,而我却一直站在不远处看着,也许因为好奇,也许因为从那时候起,我就想要拥有一个和他有关的故事。我看到莫小夏在男人停留的地方四处张望,我走到她身边告诉她,男人离开了。她错愕的看着我,问我是谁,我说我只是路人。她缓了缓之后问我,男人离开多久了。我不加思索的回答,很久了。那是我第一次对莫小夏撒了谎。

女人像一个气球,装不住太多的心事,需要在接近爆炸的时候有个人帮忙松开绑紧的疙瘩,这个人,是谁都无妨。于是我在那天下午,变成了为莫小夏松绑的人,听着她和他的故事,看着她的无奈和难过。

男人叫凌子轩,他和莫小夏青梅竹马,他爱着莫小夏。莫小夏并不爱他,却依赖他。他们的争吵是因为莫小夏要离开这座城市,为一场爱情奋不顾身的奔赴。凌子轩说,你去吧。莫小夏问他,你为什么不挽留我?凌子轩心疼的看着莫小夏,你那么爱他,不是吗?于是莫小夏生气的丢下一句话之后头也不回的跑开,他那么爱她,怎么可以不挽留她呢?只是后来她反复问自己,不爱他,哪里有资格生气,他祝福她,她不更应该感谢他么?她急忙回头去找他,去告诉他她刚才说的是气话。

莫小夏告诉凌子轩:我再也不要见到你。

2.』

我拨通了凌子轩的号码,是我向莫小夏要的。电话那端是客气的问候,你好。我突然失语,声音被卡在喉咙里出不来。电话那端是沉默,之后问,请问你是?于是我说:凌子轩,我喜欢你。

我和凌子轩约在他的公司楼下餐厅见面,我后来告诉他我是莫小夏的朋友,我想和他谈谈。他早早就在那等着我,我在心里想着,他只是期待见见对他说喜欢的人,不是为了莫小夏。他看到我之后,忍不住噗哧一笑,他说,我认得你,昨天下午我们好像在大街上碰过面,后来我要走的时候,我发现你还在那里。我说,凌子轩,你记得我。

他似乎被我的直接吓到,耸耸肩膀之后问我,有什么事么?我把莫小夏在那个下午对我说的话全部转述给了凌子轩,我知道这些他当然都知道,可是我只是想要他知道他们之间的故事在莫小夏心里的样子。他听过之后沉默了很久,然后看着我说,我放她去爱她爱的人,但是等有一天她要回到我身边的时候,我一定不会再放手。凌子轩的眼神里透出的坚定变成了后来我贪心的缘由,我也想要拥有他的坚定。

我问凌子轩,如果有一天,你爱上了别人,还会回到她的身边么?凌子轩毫不犹豫的回答:会。他的坚定和干脆,就好象我对莫小夏撒谎时的不加思索一样。

3.』

莫小夏最后还是离开了这座城市,她果然连离开前都没有再见凌子轩,因为我对她说,凌子轩告诉我,他想要忘了你。我知道对凌子轩来说,没有莫小夏的城市只是一座空城,四季变化对他而言也不过是用回忆取暖的冬季。即使在后来他终于牵起了我的手,这样的情况也没有改变。我知道,我不过是他在这座空城里能想起莫小夏的稻草人,也不过是在回忆如火柴一般燃尽后的烛光,借用的温暖。

我相信爱情没有绝对,没有绝对的不爱,也没有绝对的爱。因为我在后来,的确推到了他心里的围城,征服了他不容侵犯的寂寞。我和莫小夏一直保持着联系,她偶尔会问起凌子轩的近况,我没有告诉她我们在一起了,我只是说他很好。莫小夏换的新号码让我转告凌子轩,她说他最怕找不到她。有一次我问凌子轩,如果我不告诉你小夏的新号码,你会恨我吗?凌子轩冷笑,干嘛要恨你?我说,这样你会找不到她。他拍拍我的头,像是心疼我的多想,像是怜悯我的妒忌,他说,我想要找到她,一定会有办法。

那次,我受伤了,第一次觉得很受伤。我不再说话的躲进他的怀里,把脸深深的埋进他的胸口,我说,凌子轩,我想住进你心里面。他抱住了我,傻瓜,你不是已经在我心里了吗?我没有再回答,我用眼泪浸湿他的衬衫,我不想被他看见我的软弱。

后来,我换了新号码,我没有告诉凌子轩。我不再给他电话,不再给他信息。我甚至不会因为他找不到我而担心,因为他从来不会找我,所有电话和信息,都是我在主动。突然发现其实生活里有他和没有他真的没有太大的区别,除了心口上会破了一个洞,但是这样也好,可以容下更大的悲伤。

遇见凌子轩之前,我以为最后我会相亲才结婚,结婚之前我不会再恋爱,因为爱情没有绝对。我曾经有个深爱的男人,我爱他,他也爱我。我们憧憬过我们的未来,可是一切都在现实之下变得渺小。他是IT精英,他的势利妈妈嫌弃我不过是一根杂草,她要他交个家庭背景优越,底子好的女朋友,他说他不能违背家人的意愿。他对我说,我爱你,我会一辈子把你放在我的心里,我对不起你。

我不恨他,谁都有权利对爱情说不,哪怕彼此深爱也一样。遇见凌子轩,是一场意外,误入他和莫小夏的世界,也是一场意外,后来变成了一场类似阴谋的巧合里。但是至少,凌子轩带我走出了那段纠结,从一段感情里解脱出来,又陷入另一段感情,是不是有点可笑?可是,爱情似乎就是这样的一种恶性循环。

莫小夏回来了,在某个午后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她说在她要和深爱的那个男人结婚前她发现,她更想要呆在凌子轩身边。我看到凌子轩站在莫小夏的身后,他冲我尴尬的微笑,我走到他面前,我说,告诉我,是她找回了你,还是你找回了她?凌子轩低下头叹了一口气,像极了一个做错事的孩子心虚的吐出一个字:我。

我用了这辈子最大的力气在脸上绽开最骄傲和灿烂的微笑,我狠狠的拍着凌子轩的胸脯,大声的喊着:凌子轩你好啊,莫小夏还是被你给骗到手啦!?哈哈!莫小夏走到我跟前捂着我的嘴巴,涨红了脸说,你这个疯子,这里好多人啊。我掰开她的手抱着她,我说莫小夏,这是多大的幸福啊,没必要害羞!我说,莫小夏我真为你高兴!我都高兴得哭了!

莫小夏也跟着我哈哈大笑,她说,丫头谢谢你啊,有你这个朋友真好!我再也说不出任何违心的话,我就这样抱着莫小夏笑着哭。凌子轩你知道么?我从来不对莫小夏提起我们在一起了,是因为我知道最后你还是会选择她。

4.』

莫小夏和凌子轩变成了我家里的常客,她说我孤家寡人一个,房子太大空****,需要点热闹。我从来不会拒绝他们的热情,我像是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跟他们说笑。我想,别说心里,我甚至都无法在凌子轩的回忆里变成其中一幅插图。

我原以为我们三个人会一直这样下去,他们幸福,我看着他们幸福。直到那个对我说爱我却很抱歉的男人又出现在我的生活里。许多男人都喜欢在爱情里画一个圈,恨不得可以把这个圈子都绕过一遍,然后在最后才发现还是最初起点处最美好。那个人回来跟我说,他还是爱我,他从来没有忘记我,他希望我能和他一起努力,让他家人接受我。我无力的微笑,我说:我也有爸爸妈妈,他们怎么可能愿意让我承认我的卑微而去乞讨你们家人的肯定呢?

他没有放弃我,像是凌子轩也不会放弃莫小夏一样。我回到了他身边,像是莫小夏也回到了凌子轩身边一样。莫小夏说男人没一个好东西,让我千万小心别再受伤,凌子轩总是问我,那个人对我好么,会给我很多电话很多信息么,我爱他么。我伪装最幸福的表情告诉他们,我很好。

我的电话里开始会闪现凌子轩的号码,信息也可以会有他的未读信息,夹杂在许多我和那个人的通讯记录里。莫小夏常常在电话里不由争辩的吩咐我:丫头,你快点回家。我们在你家,凌子轩做了你喜欢的菜等着你哈,别重色轻友呀!偶尔我不回去的时候,莫小夏会打来说,你再不回家,我男人就要报警啦。过后凌子轩都会发来信息:太晚了,早点回家注意安全。

之后的一天,吃饭的时候,莫小夏告诉我,她要和凌子轩结婚了,说是被家人里催婚的。虽然满是抱怨的语句,却是幸福的表情。我看着凌子轩,我问他,终于要把小夏娶回家了,开心吗?他点头。我又问,再也不会找不到她了,放心了吧?他惊愕的抬头看我,看着我的眼睛里忍不住流下的眼泪,看着我死咬着的嘴唇不停的颤抖。莫小夏着急的问我,傻丫头你怎么了?我擦去眼泪,我说,没事,我替你们开心,我羡慕你们。凌子轩帮我擦擦眼角的眼泪,拿起纸巾擦擦我的嘴边,他说你别哭了,看你边哭边粘饭粒在嘴角的样子真好笑。

我和那个人约好要一起吃饭,结果被他爽了约,他说宝贝对不起,家人突然要我回去,我吃过饭了再去接你。我说没事,你好好跟家人吃饭吧。什么时候起,我对他不再有要求,是懂事,还是无所谓。我在大街上无所事事,漫无目的的走着。手机在口袋里突然振了起来,是凌子轩。我说,凌子轩我好无聊,你出来陪我吧。他想到没想的说,好,你在哪?他答应得那么干脆,像当初我第一次对莫小夏撒谎时的不加思索。

我们坐在电影院里看着好笑的电影,那些逗趣的情节弄得观众席上的人哈哈大笑,我也不例外。我不停的往嘴里塞爆米花,不停的笑,还不时的问,凌子轩,好好笑啊,你怎么都不笑?他没有回答我,我也没有敢看他,我知道,从始至终,他的视线一直没有从我身上移开。

手机又一次振动,屏幕上显示着那个人的号码,我刚要起身出去接听,凌子轩抓住了我的手。我转脸看他,他吻上我的唇。之后他松开了手,却什么都没有说,我分明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他对我说,别去。

我按断了电话,发去信息,我说我累了,明天再联系。

5.』

大清早就听到房间外噼里啪啦的响,我揉着眼睛走出房间。莫小夏摆弄着手里的吸尘器,小姐,你多久没有打扫了啊?脏死了!我算是败给这对男女了,自从把家里的钥匙给了他们一把之后,就再也没有能睡过懒觉。凌子轩从厨房走出来,他说,你再睡睡,我们买了排骨,中午熬好汤了叫你。我看着他,听着他脱口而出的“我们”,咧嘴苦笑,好讽刺的我们,我们三个人。

中午,莫小夏挤进了我的房间,硬生生的把我从**拖起来。电话也在这个时候响起,是那个人。他在电话那端激动的说,宝贝,我终于说服我家人了,他们同意我们在一起了。我们中午一起吃个饭吧,晚上带你回家跟他们见见!我应了一声之后挂掉电话。莫小夏问我怎么了,我说我要出去,我快要结婚了。莫小夏长大嘴巴,等我洗漱出来才回过神,丫头,你别走,至少先吃过午饭好么?子轩专门买了排骨给你熬汤的。我换好衣服走到她面前,我说你这个傻瓜,那汤是为你熬的,我不过是有幸尝尝。

出门前,我特意对着厨房大声喊道:我出门了哦!

很丰盛的午餐,听着那个人对我滔滔不绝的谈起他是如何说服他的家人,他的家人是如何的愿意接受我们在一起。他问了我想要什么样的婚礼,浪漫的,华丽的,还是简单的,温馨的。我丝毫提不起精神,懒懒的回答。他递给我一张纸巾,他说,你看你吃个饭都那么不小心,呐!擦擦嘴角!我接过纸巾,心里猛的一震。什么时候开始,凌子轩对我有了关心有了问候还有嫉妒,我却自以为是的没有发现。我说我不舒服,匆匆道别赶回了家。

打开房门,房间已经被莫小夏收拾得整整齐齐。饭桌上放着一桌子我喜欢吃的菜,还有一双碗筷,那么孤独,那么落寞的放着,在平时凌子轩习惯坐的位置的左边。凌子轩,什么时候开始你把我放进了你的心里,而我竟然没有发现,还是我根本不敢相信和承认了。

那天以后,莫小夏和凌子轩没有再来我家,我们再也没有联系。QQ空间爱情日志,后来我又换了新的号码,搬了家,我不敢告诉他们,我不敢继续留在他们的世界里扮演路人,不敢再一起去分享莫小夏的幸福,我希望她幸福,所以我从来不愿意让她知道,她心里的凌子轩曾经也牵了我的手。

6.』

直到几个月后,在我和那个男人婚礼举行的前一个晚上,我好不容易给莫小夏打了电话,我说莫小夏,我要结婚了,你来不来?她发疯似的在电话那头骂我,你这个死丫头,重色轻友,要做富家媳妇了就不要我们这些平民百姓的朋友了是吧?莫小夏丝毫不给我说话的机会,噼里啪啦的在电话那头发射机关枪。我之前所有的恐惧和担心也终于被她的责备一扫而光。当天骂累了之后,我问她,你们还好吗?抱歉没有去参加你们的婚礼。

莫小夏沉默了很久很久,她说,死丫头,我对不起你,我对你撒谎了。

我和那个男人的婚礼如期举行,我在形形色色的宾客里看到了熟悉的身影。凌子轩,如果我一早知道,你在我第一次换了号码后疯狂的找我甚至拨通了莫小夏的电话问我的下落;如果我一早知道,你告诉莫子夏你发现你终于放下了她,终于爱上了我;如果我一早知道,你和莫小夏同时出现在我面前是因为你真的不能让这个在你生命里如此重要的人任性放弃自己;如果我一早就知道,你给我做了我喜欢的菜不是巧合,你熬的汤是为了我……

如果我一早知道,你终于那么爱我,像我那么爱你一样,我不会放弃你,真的不会放弃你。

爱情里,太多的事情没有绝对,除了相爱,还有责任。命中注定的两个人会再见,是因为他们注定要遇见,却不代表他们注定可以留在彼此的世界里。许多的重逢,总是在我们遇见了另一个人之后,才姗姗来迟。

我和凌子轩的爱,变成了秘密,融化在了彼此相视的微笑和祝福里。那一刻,我终于有勇气相信,我住进了他的回忆里。

闲人日记

今天的日头很好,暖暖的。他晒了我的头,晒了我的脸,晒了我肥肥的肚皮和盛水的碗,晒得我浑身痒痒。眼皮底下几只蚂蚁吃力得滚动着一粒米饭,那是我吃剩的。蚂蚁吃我剩的,我吃赵三剩的。这是在赵庄。

赵庄的人都很闲,我也闲,只有赵三不闲。我睡在赵庄的土岗子上,老天是我的被,厚土就是我的床。直起腰我能看见村南赵家火红的高粱地,村北钱家成群的老绵羊;村东孙家金黄的老玉米,村西李家碧绿的红薯秧。赵庄不叫钱庄不叫李庄也不叫孙庄,就叫赵庄。屁大的村有四个支部,四个大姓各霸一方,抢来抢去还是闲不住的赵三做了大王。赵庄有男人有女人有老人有小人,东南西北密密麻麻足足生活着两千人。我不服姓钱的不服姓孙的也不服姓李的,诺大的赵庄我就服赵三一个人。

我就住在赵庄的土岗子上,我能清楚地看每天的日出和月亮。赵三每天路过土岗叫醒我,我叫醒打鸣的公鸡,这是在早上。我晚上能做好多梦,梦见孙家的老玉米梦见李家的红薯秧梦见钱家的老绵羊,梦见水里的美人鱼梦见天上的王母娘娘。每次被赵三叫醒的时候怀里都搂着赵三给我的那身破军装。赵三当过兵,赵三打过仗,赵三后屁股上负过伤,赵庄有两千人只有赵三自己吃国粮。赵三参加过对越南的自卫反击战,之所以能立三等功就因为给前线猫耳洞里弹尽粮绝的战友送过子弹和干粮。赵三一个人爬过了生死线,同去的战友都死在了战场。赵三从战友的尸体下爬过去,中间挨了一顿乱枪。庆幸的是乱枪里的子弹穿透了水壶穿透了压缩饼干又穿透了他给我的那件军装,然后匆匆忙忙就打到了赵三圆圆的胖腚上。转业回来县里面敲锣打鼓给足了他风光。这一枪钱家人不知道孙家人不知道李家人也不知道,就是赵三他老婆都未必知道。因为赵三晚上睡觉都是老婆在下他在上。只有我知道,赵三只对我一个人讲。

我一没有屋二没有房,我睡过赵三的驴圈,躺过钱家的祠堂,住过孙家的仓库,呆过李家的柴房。不过那都是在下雨或者下雪的时候。我有三宫六院在赵村,只可惜没有七十二个娘娘。我无牵无挂,除了盛饭喝水的碗就剩下那套赵三给我的绿军装。我喜欢白天的日头和夜晚的月亮,所以我宁愿一直住在土岗上。我看见有人偷了李家的红薯孙家的玉米和钱家肥肥的老绵羊,我知道是谁偷得,我不说。他们偷地里的,我偷他们的。他们不说我也不说。我看见钱家的寡妇偷偷跳了孙家光棍的墙,我悄悄的一路跟过去,透过门缝看他们光着屁股在**小声的欢唱。那光棍是赵三的死对头,我看了戏就把这些讲给赵三,赵三喜得直骂娘。我看见钱家的老大把羊偷偷赶进李家的红薯秧,羊群吃完了秧子,红薯都变成了和尚。我白天听李家成群的姑娘媳妇拍着腚蛋叫骂,我只给赵三说,赵三给我吃的。我就是赵庄肚子里的蛔虫,谁的事都别想瞒过我的眼睛。所以赵三待见我,有事没事就给我送来口粮。土岗上的蚂蚁吃我剩下的,我吃赵三剩下的,这是在赵庄。

赵三不种玉米不种红薯也不养羊,赵三只种高粱。他不光自己种,还让老赵家所有的地都种成高粱。他和酒厂的人签了合同,高粱一熟马上就进了酒厂。相反李家的红薯堆成山,钱家的羊群白茫茫,孙家的玉米上了房。老赵家赵大憨赵二傻赵三就是千里马,这话儿出在赵庄。赵三买了皮鞋赵三买了西装,赵三系上领带,赵三拿了李家的红薯孙家的玉米又牵了头钱家的老绵羊。赵三雇了辆面包车扬起一阵尘土路过我睡的土岗,他说他不卖玉米不卖红薯也不是去卖羊,他说他去城里招商。三天后从赵庄的后地里来了好多人和车观光,赵三带他们看了李家的红薯孙家的玉米和钱家的老绵羊。十天后赵庄就轰轰隆隆建起了两座工厂。食品厂收了孙家的玉米和李家的红薯,毛纺厂收了钱家的老绵羊。从此后姓钱的姓孙的还有姓李的都服了赵三,赵三就成了赵庄的大王。

今晚的月光很好,亮亮的。她照了我的头,照了我的脸,照了我肥肥的肚皮和盛饭的碗。眼皮底下几只蚂蚁吃力得滚动着一粒米饭,那是我吃剩的。蚂蚁吃我剩的,我吃赵三剩的。这是在赵庄。

ThreeTimes

车窗外的雨仍旧是淅淅沥沥,坐在出租车里的直子身上被淋得雨水还未干。她刚从城东看望一个朋友归来。对方是女性,跟自己是小学同学,本来她打算晚上就住在那里,可是突然对方的男友回来,她只得冒雨乘车回住处。

雨刮器来回摆动着,她只能透过前方看见浮光掠影的城市灯火。从脸的右侧玻璃看出去那景象跟斑驳的油画毫无区别。出租车司机是名中年微胖的男人,由于她坐在后座,只能有时看见他的侧面,穿着灰色格子衬衣,头发稀疏尚不至到秃顶的地步。车里开着收音机,一段一段的流行歌曲中间穿插着路况信息。雨天的肇事几率是平时的三倍。收音机里的女主人这样说道。出租车司机相似与生俱来就跟出租车是一体似的手握着方向盘,对于电台这类东西在他看来也许只是跟打火机一样的玩意儿。

收音机里播放的歌曲是RainandTears。希腊乐队Aphrodite‘sChild改编帕海贝尔的作品Canon。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是三年前的秋天,她和他的前男友一起看电影《最好的时光》张震给舒淇写信说他在听披头士的歌,舒淇这边的画面播放的确是这首歌。因为这个她和他的男友还争执了一个下午,她的前男友是披头士迷,曾经声称,如果他早出生的话,对准列侬开枪的人就不是那个神志不正常的家伙而是他了。所以他对此很气愤,这种气愤让他对这部电影的看法和女友甚至有些敌视。侯孝贤或者朱天文不可能犯这种低级的错误。她丝毫没有因为这首歌唱者和名称的偏差而诋毁影片的整体。

她对于这首歌的衷爱不仅是源自于Aphrodite‘sChild的嗓音和对电影的好感,因为平时她便喜欢弹奏吉他,收集老唱片的缘故。

17世纪后期巴赫的老师也就是那位帕海贝尔对13世纪的民间音乐形式,如狩猎曲,轮唱曲等加工改编后才有了完整的Canon。1695年帕海贝去纽伦堡圣塞巴尔杜斯教堂担任管风琴师,在此终其一生。帕海贝尔死去350年了,Canon的各种演奏版本何止350种。此曲还作为代表人类文明的成就之一,被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通过人造卫星送入太空。

在刚听到这个曲目的开头一节的瞬间,在她的脑海里犹如条件反射般地浮现出各种事物,好比从敞开的窗外飞进来一群鸟。带来一种拧巴的奇妙感觉。没有痛楚和不快。只是身体的所有组成部分似乎有一种在物理上被逐渐拧紧的感觉。她不明白是什么原因。也许是Canon能给我带来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吧。

帕海贝尔。她脱口而出。说出之后,才想如果不说出来就好了。

你说什么?

帕海贝尔。这个曲子的作者。

没听说过。

三百年前的德国作曲家。她说。

噢。司机佩服地回应。

这时电台里的女主持人也像回应直子似的说出了帕海贝尔的名字,但对于他的生平并未过多介绍,接踵而来的又是当下的流行歌曲。跟乡下一个农夫的葬礼似的牧师只匆匆念了他的名字,然后掘墓人七手八脚地便将其草草掩埋。

可曾有信仰?出租车司机突然冒出这句。

是指宗教?直子试探性地问道。

就是基督教佛教那玩意儿。司机看来漫不经心地说到。

没有参加过那种组织和活动。直子不明白何以他会问这个问题。《圣经》倒是经常看来着,可是教堂一次未曾去过。

我老婆信那个。每天起床睡觉吃饭都要祷告。现在我面临两种选择,一是跟她皈依基督教。二是离婚。出租车司机点燃一支烟,将车窗玻璃小心地摇下来一个缝隙,那些烟从车窗那缝隙飘**而出。

可是宪法里没有规定说宗教信仰不同的人就得离婚呀。直子对于出租车司机抽烟时摇玻璃的举动颇有好感。

出租车司机将抽了三分之一的烟扔出窗外接着说,上帝不同意。我老婆说的。你能听出一首歌曲三百年前的原作,由衷的佩服你,所以才向你请教这些问题。不是我不相信耶稣这个人存在的问题,也不是不相信有神力之类的神乎其神的东西。以前经常还去寺院里抽签来着。只是觉着如果一旦跟从了某种信仰,似乎一生都成了一个已经成型的模具,我的职业已经决定了我一半的生命,也就是出租车,那另外一半我难道还要交给一个几千年前的不认识的人手里吗?

有宗教皈依的人似乎也是种虚空的表现,可是没有宗教的人或许更为空虚。说实话直子对于宗教的认识仅限于所接触过的为数不多的书籍,对于一个夜半时向乘客讲述宗教信仰的出租车司机她也未觉得有任何突兀和怪异。也许着来自于她对他的一种莫名好感或者遭遇的好奇。

接下来是段静默。唯有电台仍旧播放着这个时代的流行歌,主持人似乎也没有想着把时光再回到三百年前。那歌声并未在直子脑海留有任何印记,她所感受到的只是横恒在两人间的寂静。出租车司机放佛又像回归车租车自身的一个零件似的紧握方向盘,目视前方。放佛他们之前并未交谈过一样。神迹般落在城市的细雨不知何时倏然不见了,唯有车窗玻璃上留下的雨痕证明刚才那场雨真实存在过。帕海贝尔存在过,神存在过,她的前男友也存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