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

一切已成为往事,那段缠绵的单恋岁月,终于沉入大漠的深处。

在高中时,我曾经疯狂地暗恋一个男孩,日记本上写满了他的名字。后来,我把这件事讲给好友听,她惊讶地说你怎么会暗恋这个男生,怎么她一点都不知道?说实话,我也不知道。

我是个风风火火的女孩,一边当着班里和年级组的团支书,一边不断地犯错误、写检查、作检讨——幸好只在办公室里,加上经常在校报上发表文章,我在全校都很出名。从小到大一直"出人头地"的生活养成了我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而我却选择了暗恋的方式,这也许跟这个男孩有关吧。

那个男孩在另一个班,个子不太高,人长得很俊秀。当然这些都没有什么稀奇,与众不同的是他的风度。他永远是整洁利落,温文尔雅的,连在篮球场上也不例外。

宿舍里有一个女孩和他是初中时的同学,我从她偶尔的话语中得知了一些关于他的信息。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他母亲没有再结婚,独自一人把他抚养大。他的相貌遗传自母亲。我见过他的母亲,她虽然已步入中年,但仍很漂亮,静静地坐在柜台后面,有一种说不出的优雅。

也许是受母亲的影响太多,他不爱说话,也不大合群,显得有些孤傲。我经常可以看到操场上从容走着他孤单的身影。

我熟悉他的背影,我可以从几十个同他留着同样发型、穿着同样夹克衫的背影中,一眼看出哪个是他。他的背影是那么与众不同,他的衣服是那么整齐干净。他走路的姿势总是昂首挺胸,从容不迫的,尤其在他穿西装的时候,我一直固执地认为只有他才能穿出西装真正的风度来。

那段时间我正在课堂上忙里偷闲,攻读古龙的《绝代双娇》。我便自然地拿花无缺同他作比:太像了。在他身上,你绝对找不到一个有失风度的举止,也找不到一丝故作文雅的矫揉造作。那是一种气质,伪装不来的。

那时候我经常去取信,只因为办公室要路过他所在的班。他的位子在第三排,从门口一瞥就能看到。他总是在那儿端坐看书,一脸宁静,我很喜欢他的这种表情。

我开始喜欢上体育课,因为我们两个班在同一时间上体育课。尽管隔得很远,但我能认出他的背影。我这位"球盲"开始对篮球有了兴趣,因为球场上经常可以见到他的身影,而且还可以看到他的笑。

他从不会像我一样咧开嘴毫无顾忌地哈哈大笑,他的笑容很温柔,微微的,有一种无法言说的意味。他笑的时候,目光都是暖暖的。我最喜欢他的笑,我私心这笑容写出进了我的小说。

高三的时候疯狂地看言情小说,看腻了就提笔自己写。我把他和自己写进了小说里。他的姓不多见,他姓"宁",我便给小说中的男主人公取名为"宁子",女主人公就叫我最喜欢的绰号并用作笔名的"米儿"。我写米儿热情活泼,宁子风度翩翩,米儿暗恋宁子,一次说梦话泄了密,让宁子知道了,中间又有很多波折,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我的小说被四处传看,也传过他们班,但没人当真--我还写过很多别的爱情故事,比这个凄美得多,而且我从不说梦话。生活中终归没有小说中那么多的巧合。

但巧合总是有的,我曾在打水的路上与他擦肩而过。那是下了晚自习后,我提了暖瓶到开水房去打水,远远地看见宁迎面走了过来,长长的小路上只有我和他两个人。我想鼓起勇气向他微笑,但还是没有,我只是放慢了脚步,低着头走了过去,那时,我文静得不像自己了。

回到宿舍里,我写了两页日记。从那以后,我经常在那个时候去打水。

高三下学期是段疯狂的日子,校园的甬路上经常会有一对一对的身影,我只担心听到他有女朋友的传闻,别人什么样子我都无所谓。令我担心的消息一直没有传来,然后就到了高考的日子。

我对考试情有独钟,每次都特别投入。在考试期间,我满脑子都是考试,暂时把这份似乎只在琼瑶小说里才有的恋情放在了一边。

高考后的整个假期,我都在计划着打个电话给他。在感情方面,我是个胆小的人,所以不敢在有可能见面的日子里向他表白。而等到我们不可能见几次面,或者说,我们几乎不会再见面了我又犹豫是否还有打电话的必要。这个电话最终没有打出去。

我又写了一封信,将信纸折成精巧的"相思叶",打算在返校取通知书的那天给他。那天我见到他了,他还是一个人站在那儿。"相思叶"都被我捏湿了,最后我还是改变了主意,将

信耐心地撕碎后,扔进了身旁的垃圾筒里,既然一开始就没有涉入他的生活,又何必在最后扰乱他的平静呢?

我后来花了很长时间去淡忘他,让自己慢慢冷静下来,我现在想,如果当初我给他挂了电话,会有另一个美好的开始,但也许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不管怎么说,那段单恋的日子我过得很快乐,一切都那么美好,我的心始终被一种幸福充满着。

或许正是因为我没有闯进他的生活,所以才能在圈外看得如此悠然和从容。美,有时的确和距离有关。

现在,一切都成为往事了。回想起来,并不觉得那时的自己很傻,只觉得那时的自己有一点可爱。

杉木堆上的初恋

这是为年轻的我们所不熟识的初恋景状,但它确为曾经年轻的一代所深深记忆。

我的初恋之花开在19岁,开在闽北山村那个村头的杉木堆上。准确地说,即使是坐在了那堆笔直浑圆的杉木堆上,我也并不知道什么叫**情。

18岁,高中毕业,我背上行囊踌躇满志地上山下乡去了。知青中有人哭有人笑有人不情愿,我很费解--逃避自己早已厌倦的、终日喧哗不止"打倒"不断的城市,去到一个崭新的"广阔天地",去大有作为,去摸爬滚打有什么不好?有什么不舍?自从3年前我的母亲被戴上高帽挂上黑牌游街示众之后,我就对这个熟悉的城市充满厌烦。

我兴高采烈地在敲锣打鼓的欢送声中踏上了知青运动的苦难旅程。我高兴的是,我和大家一样,胸膛别着一朵象征着荣誉崇高和平等的大红花。我和一群天真无邪的男女同学--大多是各个班级的学生干部,住在同一座知青楼里,开始了单调而漫长的田野耕作,20多年前少男少女的那种凌云壮志仿佛今天还冒着气冲霄汉的腾腾热气。知青生活留住我许多美好与不美好,愉快和不愉快的回忆,但无论别人怎么诅咒它,痛恨它所带来的心酸与灾难,我都要感激它赋予我个人的成熟与收获。其中就有我插队村头杉木堆上那一段懵懂的初恋。 知青队里男知青9人,女知青7人。男知青的头儿是知青队长晨,女知青的头儿就是她,小名叫茅。茅在中学时代就是全校闻名的学毛著积极分子,她与我同一个年级,但不同一个班级。她是那个班和团支书。全年级12个班,12个团支书中只有2个是由女同学担任的,茅的能干可想而知。本来我也是班级的学生干部,但因为出身的阴影加上我发育较迟,高中时才开始"窜条",个子虽然是窜起来了,但细条悠悠的整个儿象一根清瘦的毛竹,书读得不少,可多为古典文学,外国名著却消化不多,对那些眼热心跳的大胆爱情描写读起来还有点儿顶不住,茅正相反,她毛著读得好,是活学活用的标兵,她同时还胆大包天地读了许多在那时称之为"毒草"的外国小说。总之,在知青队里,她像个教练的大姐姐,我则象个浑不晓事的傻小子。田头地角,清晨傍晚,或劳作之余,或茶余饭后,别的知青打牌下棋,吵吵闹闹,茅则常常找我交流读书的心得,有时也展开小小的辩论,不过更多的时候,都是她说的多,我说的少,她是勇敢的布道者,我是腼腆的听众。因为,她的书显然比我读得多,尽管我在知青队里也算一名秀才。所有这些,关于我和茅之间的"文化交流"活动,都是在极其秘

密的情况下悄悄进行的。那年月,男女绝对地授受不亲,除了个别大胆的公开谈恋爱,一个男知青和一个女知青是不敢单独在一起的,否则会被人看作龌龊下流,道德意识败坏。 是一个初冬的傍晚,收工归来在溪边洗濯脏手泥脚之际,茅神不知鬼不觉地靠近我说:"今晚我们出去谈谈心。"语气是命令式的而不是疑问式的,也不是征求意见。我简直怀疑自己的耳朵,问:"干什么?""出来你就知道了。等大家都睡着了,我会在门口吹口哨,你听

见口哨声就出来。"说完话,茅就径直一人甩下大家先上岸走了,丢下晕晕乎乎的我愣在那里长时间发呆。我不知道她叫我晚上出去干什么,让人发现多尴尬,我感到害怕。自从耳朵里听到她的指令,我就仿佛怀里揣了一颗定时炸弹,这颗包藏着"见不得人"的秘密炸弹随时随地会震耳欲聋地"隆隆"开来。

夜深了,同一房间同伴的鼾声此起彼伏,我却毫无睡意地躺在被窝里装睡,等待着那骇人听闻的口哨声吹响,我恐惧那吹响的口哨,怕它惊醒众人的好梦,暴露我俩的秘密,尽管我根本不晓得这个秘密是什么?我一点不欣喜,甚至还有一点讨厌,讨厌茅的自作主张,却让我在这里受刑。我希望那口哨声不要响起,一切都不过是茅别出心裁的恶作剧,同时我又希望那口哨声早一点响起,好早些结束我忍耐和等待的"徒刑"。我满脑害怕和胡思乱想,就是没有一点男女之间亲近时特有的那种欢乐和期待,我在焦急地等待着,在等待和害怕的折磨中渐渐入睡。就在这时,尖锐的口哨声吹响了,仿佛久揣怀中的那颗炸弹轰然爆炸,我蒙上头,不敢动弹,感觉象所有的邻居都惊醒过来,偏偏耳边的口哨声在一声接一声响起,不急不慢,不愠不火,比一个男知青吹得还老练到家,在一声声哨音里,我听出了执着和顽强,我意识到如果我不起床,她会锲而不舍不露声色地一直吹到天亮。我吓得一骨碌爬起来,黑暗中贼一样摸出门去。门洞里传出茅低促有力的质问:"怎么这么久才出来?""我……我……"我想说害怕,觉得掉份;我想说不情愿出来,又怕伤她的心,我只好什么也不说,跟着她走。我的牙齿在打架,浑身在发抖,一半是冷,一半是怕。

我们就这么行走在光天化日之下--千真万确的,闽北的冬夜原来如此亮堂,天地间一片白茫茫亮光光。在亮光光白茫茫的氛围里,茅带我走到村头一堆杉木跟前,说:"我们随便坐坐吧。"我立马下了一大跳,就坐在这空空****四无遮盖的杉木堆上?我俩这么一坐,还不让全世界的人看见了,暴露了?就算我俩君子坦****没有任何见不得人的事情吧,也犯不着这么"光天化日"地坐在旷野里干冻着吧?可是茅已经干脆利落地坐下了,我心里老大不情愿也只得坐下,我坐得离茅有一段距离,中间再坐一个人都够。茅笑一笑,没吱声,她笑得坦然,也很真诚,反过来倒好象我一肚子的肮脏念头。我继续牙齿打仗,浑身发抖,这会儿似乎抖得更利害了,毕竟刚从热被窝里爬出来,闽北的初冬之夜霜冻已经下来了,寒冷可想而知。可是茅却为一片神圣的爱情激动着,那是她事后告诉我的。她属于外刚内柔的那一种。"把你的手给我好吗?"是茅真挚温柔的声音。我傻乎乎地反问:"放哪里?"茅无言地一把把我生冷如冰的手掌握在了她温暖如春的手掌中。奇怪,我的手冻得刺痛,她的手却是热乎乎的。她说她要让我暖和起来。她的热乎劲还真的一下子使我的手热起来了,连心也跟着热烈激跳--要知道,这可是我生平头一次与女子坐得这么近,也是生平头一次与女子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后面的故事可以省略了。我们好合好散,到今天还是好朋友。初恋的记忆就像远处有一片风景,又像隔着一口池塘。

青色情网——初恋季节

他说:"别离没有对错,要走也解释不多,现代说永远已经很傻……"我说:"岁月能风化许多坚硬的东西"

初恋是我毕生难忘的,而初恋的幻灭却留给我无尽的痛苦。

我曾把初恋的悸动和心跳给了他,把初恋的红晕和羞涩给了他,把初恋的纯情与思念给了他。

但是——天意弄人。不久我们便保持着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了,有时就在身旁互相偎依,有时远在尺涯,彼此不相识,特别是在聚会时,在同学面前,我只有无奈与痛惜。或许错在我任性,或许是上苍的安排,事到如今,我纵有千言万语也懒得启齿,也不想做无谓的解释,一切随缘吧!默默祈祷,希望上苍会恩赐!

想起初恋时,记得当年年纪小小,我们唱情歌,看伤感电视,读爱情故事,却不知情为何物。就这样痴痴迷迷地、认认真真地迷恋着一个人,把他的脸刻在心城里,把他的名字写出在手心上,把他的喜和悲写出进绸面的日记里,为他苦乐,为他失眠,为他经受孤独,为他独斟寂寞,错过了友情,甚至荒废了学业,扔去种种机会也毫不吝啬。

初恋季节里,我们始终把学业放在首位,互相鞭策,互相鼓舞,期间,我觉得自己多了份无形的努力,在我沮丧失落时,我能增加勇气继续拼搏,虽不至于突飞猛进,但总比平时好了!总有他鼓励,总有他微笑相伴,总有大家理念所支配,我心满足、心舒畅、心健康;我学习上获成功,生活上得充实。我很开心,曾多次对人说,认识他,我今生无悔!

我们手拉手来到教室,走进饭堂,每逢假日便又双双把家还。别人将我们比喻成郭靖与黄蓉,演出现代爱情剧《射雕英雄传》。

翻开我的心灵日记本。他曾说过:"若某天你不再理会我,但我自问永远也无法扑灭对你的爱火,尽管道路崎岖,前途迷茫,可我还喜欢我行我素,用记忆的苦熬精神继续甘等,我想自己不会放弃的,毕竟你是我执着的追求,即使你不一定会恢复对'靖哥哥'的称呼,可郭靖从来就只爱黄蓉一个,因为他永远是憨直、死板的!"每当想起这些话时,我便沉浸在甜蜜的海洋里,浮想联翩:我如小鸟依人般温馨地躺在他的怀抱里,深沉地、甜蜜地睡着……

忽然一阵清风指过我脑际,使我打了寒颤--甜言蜜语谁不能滔滔不绝地挂在嘴边,写在笔下呢?海誓山盟谁不会振振有词地说呢?但,这些问号停留在心理不到3分钟。因为,"爱情是盲目的。"于我来说,初恋更是没头脑的,不羁的,狂热的……

我曾怨他,不主动地出现于我面前讨好我,但他的回答是:"爱意发自内心,表达于行动、表情,聪明的你应该会明辨是非,绵绵的爱话我已说得够多了,信与不信,悉随尊便。"我并不满足于这一回答,我用希冀的目光望着他,用柔弱的小手牵着他,他握紧我的手,慎重地说:"就留待时间作考验吧,不管怎样,我对你的真情始终不会变!"

在一次次离离合合、伤感、委屈和孤寂中我才渐渐顿悟:最深沉的感情往往是以最冷漠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而最轻浮的感情常常是以最热烈的方式表现出来的。珍惜自己的感情是一种修养,尊重他人的感情是一种美德。不要久久地拥抱春天,否则我怎会不留连忘返呢,但也不要久久地注视冬天,否则我又怎会不憔悴容颜?可惜,这一切一切的顿悟似乎已经太迟太迟了!

任性、调皮、不羁的黄蓉再没有古典时期那份耐性去容忍郭靖的木讷了。我和他之间的距离一天一天地拉大,我们的语言越来越少,我们观点也出现了背道而驰的现象,这些,从前都不会发生的。头脑中全是杂乱无常的思绪,致使我以为自己在做梦,但毕竟这一切都发生了,且事态越来越严峻。杂乱的思绪一直折腾我,在煎熬的严刑拷打下,我委屈地对他说:"我们分开一段日子吧,冷静一段时间后,或许我们会有更多的共同语言呢!"此时,我觉察到他面部表情发生急剧的变化,由精神饱满变成了苍白、死灰色。现时,我也觉得天旋地转……几天后,他对我说:"那么,我唯有默默地为你祝福、祈祷,在艰苦的学习之余,恕我把这份爱恋永远珍藏于心底,此刻的心情只有用草蜢的《永远爱着你》才可以表达。"我哭着说:"不是每个恋曲都有美好回忆的!"他傻傻地望着我说:"你可以不理睬我,甚至忘我,但你没有权利阻止我对你的爱,毕竟这是我以真心负付的爱!我会象一颗棋子一样等待你的选择。"于此,我只能用我的泪水来回报他的忠诚。

我能完全理解他的心意,他待我很好,也非常真诚,他给了我信心、力量,我十分感激他的深情厚谊……但爱情不是游戏,不是笑话,而是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企盼,一种向往。经过多次离合的磨难后,我深感身心疲惫,于是我轻轻地关上爱的大门,何时能开启?待缘份这个小精灵再次来撞击吧!

我撩拨着逢乱的头发往窗外望去,刚好与他微笑的目光相碰。我笑着说:"虽然我们或许不能成为那个,但我们永远是知己好友。"他则以唱歌形式来回应"别离没有对错,要走也解释不多,现代说永远已经很傻。留给你,请珍惜这段友谊,也许某天可以的话,准许我多爱你一次!"我坦然地说:"岁月能风化许多坚硬的东西!"

最后一次约会

井,还是这样称呼你,因为我喜欢。

这一次见面,我怀着满心欢喜,真的。

你呢,是否一样呢?!

我却用我的心体会出你巨大的压抑,怎么了,井,我不好么?

不能再挽你的手,不能再看你的眼睛,不能够再和你一齐并肩穿过云雾,此刻,我该用一种什么样的语言和你交谈呀,井,可不可说我会想你?天变得越来越暗,我用手捂住自己的肩头,呵!秋色好远!

四季的美丽我没有体会到,唯独秋,这一地黄叶,让人无限遐想,呵,生命,凋零了,还在做最后的舞蹈。

井,可我不知道,在以后的日子里,你心中的风景,是否依然会有我一席柔弱的目光,在那取暖?

秋浓了,井,走吧,不要因为我的泪花,而误了你的路,你不是说过,女孩,都是水做的么。还能想得起么,每一次我哭泣,你都会用你笨拙的手掌,抹掉我脸上淋油的泪滴,可是那样的日子哪会今天这样入骨的疼痛啊!

井,走吧,没有我的心心相牵,你也许会飞得得更远,你年少的心扉中,不也孕育着一橄榄色的梦幻么?

我也要理一理零乱的情感,还有案上总记错页的书籍,冷落了近一年的思想,在人少的时候,会显得荒芜而逼人。

当你的身影越来越小,终于定格成一帧没有风儿别动的书本时,我用自己右手轻轻握住自己的左手。

然后,便在封面上写下:除了爱,世界上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可做。

拴住满头秀发

不知道这是不是我的初恋,当我很执著地把长发散开之后,我却要经历一场忘却。因为,世上有一种爱是相互忘记。

还在赤峰读书时,我爱写稿,爱往他所供职的杂志社投稿。他是一个编辑。

我从小家境贫困,上学时是靠自己写稿,卖血和别人热心资助读完学业的。他在那时就知道我,而且写信给我。要我好好读书,挺住,还说,要去学校采访我。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如愿。

在毕业实习时,我来到了沈阳和平区一家大公司,离它的杂志社不远。我尝试找过他的杂志杜,还有他,未果。我还在写,还在往他的杂志社投稿。但没有写他的名字。

有一天,我收到一封信,是他的。他说,看到编辑部几篇你的来稿,想起了一年前的事,你是不是赤峰那个吴海华,你现在过得好么?你的寄给我的信件我都留着。收到他的信,我感到很亲切,身在他乡,这一份关心让我感动。那是4月20号,他的信是在4月18号写的。我记得很清楚。

我给他写了回信,为了快捷,我用电脑打完,又用传真发过去的。

好多天过去了,在电话里他说,他一直都在找我所在的单位文安路18号,但地图上没有,他很着急。我告诉了他我具体地址。

他说,他要来单位看看我。

第二天,他打电话过来,说过来。我高兴地说,我去门口接你。

他长什么样子我从没有想象,电话里听出他有点口吃。一个全国闻名的杂志,能让一个口吃的做记者,可见他的能力不是一般人所及的。

他迟到了20分钟,骑着摩托车。第一次见面,我没有什么感慨,心里有点激动。他轻轻地握了握我的手,认识好久,终于见面了。

第一眼看到他很胖。

在我们办公室,谈了很长时间,他对以前没能如愿采访一直很愧疚,他还说,我所有的稿件和信,他一直都好好地留着呢。当时我没有说更多,一人在外地,能有个人看我,关心我,我很受感动。他给我暗淡的打工生活带来了光泽,还有温暖。

现在才想起我给他的最后一封信,我写得很严厉,好像批评了他。具体什么我都记不清了。

他告诉我:现在你必须好好工作,写作充其量不过是一种爱好,还说让我注意自己的身体,吃饭时要吃好,吃饱,不要得什么病。他还问了我其它的一些情况,让我多锻炼身体。

与同事处好关系。一个人在外边闯,很不容易。尤其像你这个毫无基础的人。整个交谈过程我都用眼睛很专注地望着他。

我想那种目光是一种多么好的信任啊。

他告诉我,可以把自己的故事写得精一点,他们杂志有一个"我的故事"这栏目,刊发可能是效果不错的。并告诉我写稿范围,最好在家5月1号写完,他还说,他带我去他们的杂志社去看看。

我送他很远。他说,有什么事就呼他,一个女孩子在外地,会很不容易的。他要给我帮助。

那是晚上,我晚班,一个很陌生的电话打进来:那是种很恐怖的声音,她说问我认识她吧,她还说一天24小时总在我身边。我吓坏了,赶紧挂了电话,过了一两分钟,电话又响了,还是那个恐怖的声音,告诉她就在我身边,我回头一看,只是雪白的灯光,什么都没有,尽管我从来不相信有鬼这一说法,可此时此地,我满身的汗毛孔都竖起来,就差没昏过去了。我想起了他,按他的电话时,两手都不太好使了,总抖。他正地家里写稿,我告诉他我接到一个电话,可吓人了。

他告诉我,那个电话再响时,让我把那个电话对准他通话的那个话筒,我不要说话。当那个恐怖的电话对准他时,电话那个可怕的女声没有动静了。他安慰我,是个很有思维的活人。不会是死鬼,你不用怕的。在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有什么事都会想到他。我觉得他给了我安全。

快到五一节了,他在电话里问我,你五一怎么过呢!你要上哪去,别总一个呆在屋于里,沈阳是有许多地方值得去的,你应该去看一看,如果怕走丢了,我可以和你一起去。

要到五一时,我打电话给他,他在家呢,我在电话这关头听到他的孩子哭叫。他告诉我他在家打稿呢。我说,我写完稿了。怎么给你。他说,他上我这来取吧。

我便高兴地等他来取,那一天我穿上我最好的衣服,把长长的头发散开,别人说,我散开头发会很好看的,还化了妆。我是从不化妆的,即使在单位,也是,从不化,就连口红,我也不涂。那一天我精心地打扮了自己,为什么,我也说不清楚,反正爱这样做。

快到下班时,他来电话了,说不能来,他有点事。听出他的声音很沉闷。

那时我说不出有一种什么感觉,反正是心情不好。

到五一时,我心情激动,有一份很好的憧憬,是不?

他来的那天阳光很好。

他带着头盔,穿着印杂志杜社名的的休闲装,英资飒爽,呼机在腰里别着,是我想象的那个男子汉的样子。第一眼。就是给人一种很好的印象。以至到后来,我总无法忘记他那一装束。望着他,我目光热切地说:"你有时间吗,带我去看河吧。?"

他笑了,看河?沈阳只有一条河,是浑河,不远,就在前边。

他的摩托车还没有启动,我就坐上去了,踩着他踩的地方。未了,他回过头来,对我说:"小心脚。"

我两手紧紧抓着他的杂志社发给的衣襟,长发飘飘,很亮地向车的反方向飞扬。我那一天觉得自己很美丽。真的。在长发散开时,我一定洋溢着青春少女的气息。其实后来我才明白,坐在摩托车后面,并不是非得抓着人家的,后面备把手。我满可以把两手朝后紧紧地攥着后把手,那是决摔不下去的。

在浑河边,他并不看我的眼睛,一直跟我讲述现在人不要自己看得太重了,其实世界很大,人只不过是一般谋生的的生物,与其它相比,只是多了点灵性。他还说,生命只是一种过程。

那时在我们站的左边是树,绿莹莹的;右边是河,水汪汪的,很像是我的老家,我说。他并不理会,经直说下去。我发现我改变他是很困难的。阳光很强烈地射在我脸上,我感觉不出热来,很专注地听他讲。他很投入,我们身边只一棵树,他倚着,我不敢靠上去。

他说着说着把头转过来,告诉我阳光较强,别晒着,我笑了:早已晒完了。"

不远处有两个谈恋爱的,他们一会儿坐下相互对坐着,一会儿又站起来,那个男孩子把上衣脱下来盖在女孩子头上挡住阳光。他看到了,我以看到了。可都没说什么。又往前走,一些男人把衣服脱掉了,光着身子在水里去摸鱼。他看到了,说那还有没穿衣服的,我说我的眼睛近视,看不见,什么都看不见。生命在这里,是那么坦**无遗。

两个小时过去了,他说,去吃点饭吧。他带我到一家很平常的餐馆,坐在那里我说:"你经常来这儿吧。"他说,这里比较卫生。他问我吃什么。我毫不犹豫地说:"米饭。"他要的是另一种,我要的带汁的,饭上来时,他爱吃的那一份放到我的对面,他说,你爱吃吗,我知道错了。说不爱吃。他开始换。那很自然的拖动,我没有帮忙,拖到半路时,那一碗米饭便逃之夭夭了,掉到地上,连盘子也摔得粉碎。怎么会这样呢。我有点震惊了。这样多不好。

他看起来也很不好意思。又去要了一份。我很快恢复常态,在笑声中,我给他讲了一件在我三亚太酒店打工时打碎的那只盘子,那是一个一只二的盘子,比这个要大。我比比划划。

我爱书,却没有足够的钱来买自己所喜爱的书。他在编辑部,一定有很多的书,我在电话里问他,你是不是有很多的书,借给我看,行不。他说可以。可以给我送来,但现在不行,我在家里看孩子呢,上班时吧,到时我给你送去。我整个心都亮丽起来了。

周一那天是个雨天,我心情也随着湿起来。

希望他给我来电话。真的。第二天,我正坐在椅子上昏昏沉沉地迷糊着,他来电话了。

问我是几点下班,是去报社取,还是他来。他的单位是我早已向往的,我去你单位,好么?他告诉我坐214路车在一个叫大西边门的站下车,下车后给他打电话或者是呼他。接下来我是在一种很快乐的心境中度过的。做什么感觉都很好。上班后,我到单位签到,然后又回宿舍把如云的秀发精心地散开,还往脸上抹一层很受看的粉。当动身去的时候,时间已指向4点半了,此时他已经下班了,刚出大门口,又想起他传呼号我没带。回去取吧。时间会更晚。不去取了,见到与见不到,全凭一种缘份,但我还是边等车边努力地想出一个号392874。现在他已经下班了,从内心深处,我还是潜意识地想给他打个电话。告诉他我来了。 我随着人们挤下车,第一眼就看到他站在望着公交车的出口,摩托车横在不远外。当时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激动。我相信,我老死都不会忘记这瞬间的感觉,我宁愿用一生的时间来换取这刹那间的永恒。

他对我说,怕我着急,就早早地来这了,已经等了30多分钟了。上他的车时我竟有点笨手笨脚。在车上,他告诉我去报社的要经过的一个桥,还有那个沈阳市大大的交通银行,我用两手抓着他的衣服,长长的秀发随风扬起来,我觉得头发被风吹扬起来时,自己一定很美丽。那时我对他说,我最想做一名自由撰稿人。

在送我回单位的路上,一手拎着厚厚的书,另一只手。我仍然抓着他的衣襟,就像握住一种幸福。你很冷,是吗?他问我。当时车开的很快,我真的很冷。可是,我仅仅是用手抓着他,他怎么会知道我的感觉呢?我强烈地希望他能体会到我内心深处最真切的感觉,又怕他知道我心底那份渴望。

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我感到一种从没有的过的充实和快活。我和他在起时。我觉得自己做什么都有力气,世上再难的路我也敢走,再大的坎坷,也能越过。这是为什么,我说不出来。我不得不发现,我很在意他,我很喜欢他,倘若这可以称之为爱的话,这,可以是我在人世间遭遇的一份最好的真情了。但我不能走进他的生活。我没问他的妻子,也没问过他的孩子。从电话里听得出他家里的一切,知道他有一个很美满的家庭。

在以后,我拒绝自己打电话给他。拒绝自己写信给他。但我不能拒绝我自己的心事,不能拒绝他在我心中已经扎根的影子,我常常一人到浑河边,寻找我们曾经走过的地方,曾经站过的地方,曾经在一起笑过的地方。在那里,我把自己散开的长长秀发,用一条暗灰色的发结,紧紧地拴起来。

我收藏这份美好的记忆,不破坏它,更不忍心打碎他,在我巨大的心田,就让这份美好的情感,晶莹剔透地,芬芳我一生的心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