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爱过的人都是勇敢的

诺诺认识曾默时,我已和诺诺做了四年的同事。不仅是同事,我们竟然还是大学校友。我高她两届。当诺诺偶然间发现这件事的时候,她惊讶得几乎蹦起来。她说老林,这么说有两年我们共处于一个校园?可我怎么就没见过你呢?我说林子大了,这只鸟和那只鸟碰不见实属正常。诺诺听了大笑,表情极为夸张。我瞅着她,心说单纯的女孩子是否都这样没心没肺?

那时诺诺称我老林。老林啊,我脸上长痘痘了,好郁闷。老林啊,圣诞夜陪我去唱歌吧。老林,我又失恋了,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呢?对诺诺我是喜欢的,她的样子她的笑容甚至她的声音……但仅此而已。我也问过自己是否爱她,结果是:那不是爱。在我眼里爱情该是那样的:第一眼就有感觉,从此惊涛骇浪。但我和诺诺,我们像哥们像朋友像亲人,惟独不像恋人,于是日子一直如水般哗哗地流着。

曾默。曾默是我多年的朋友。那年秋天,诺诺的表弟想去一家科技公司应聘,正好曾默在那里当人事部经理。结果一个电话事情就办成了。诺诺高兴坏了,非要请我和曾默吃饭。那天当曾默戴着墨镜着一袭黑风衣,很酷地出现在我和诺诺面前时,我发现诺诺的脸顿时就红了。席间,我问诺诺:你不是对我这哥们一见倾心了吧?话还没落地,诺诺手一抖,一筷子菜全掉到了桌子上。

自从那顿饭之后,诺诺整个人都变了。高高的马尾不见了,长发柔顺地纷披下来,牛仔裤变成了长裙,不再夸张地大笑,接电话时声音也小了好几个分贝,总之整个人变得像水一样柔柔的。有一天当她袅袅婷婷地走过我身边时,我说诺诺,又恋爱了吧?恋爱的女孩子是不是都像你这样装得像淑女?诺诺回头冲我只笑不语。

对方果然是曾默。那天我在公司窗口看见了他的车,然后诺诺莲步轻移地朝他走去。虽然之前也见过来公司找诺诺的男孩子,但曾默这一幕,却在我心里怎么也挥之不去。我说不上那是种什么感觉,好像失去了自己的一件宝贝似的,不舍,难过,紧张。第二天见到诺诺,我对她如实招供:你和曾默拍拖了吧?我心里怎么不是滋味呢,是不是我也爱你啊?诺诺拍拍我的肩,笑说丑小鸭被人抢时,看上去会像白天鹅,其实她还是只丑小鸭。

我没有告诉诺诺,童话里那只丑小鸭其实本来就是白天鹅。我对自己说,也许一切真的只是一种错觉。

但疼痛来得是那么真实而又迅速——我还没回过神来,诺诺就和曾默定婚了。他们被朋友们围绕着,大家快乐地说笑,送祝福给他们。曾默和诺诺交换了戒指,曾默温柔地吻诺诺的额头,他们深情地凝视对方。大家尖叫。

我木偶般地站在人群里,像是看一场感人的电影。没有人知道,我心痛如绞。为什么非要等到这一刻,才发现自己竟是如此爱她。原来曾经那些喜欢,并不仅仅是喜欢。我忘了,爱除了一见钟情,还有日久生情。

和诺诺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下了班,她不再继续呆在办公室里和我玩联机游戏,而是一下班就走人,爱情在外面等她。她的话更是少了,没事时总是低头写着什么,写着写着就偷偷笑了,抿着嘴,沉浸在幸福里的诺诺看上去像个小姑娘。每当这时候我就会把目光移向窗外。那时候我的心就会隐隐地疼。我想对诺诺说出一切的冲动一直折磨着我,我告诉自己就像以前那样畅所欲言,但我发现自己对此已经无能为力。

我开始长久地呆在办公室里。生日那天,晚上我独自坐在黑暗的角落里喝酒,我多么希望诺诺能给我打个电话说声生日快乐。但是,电话始终沉默着。那个叫老林、给老林点生日歌的女孩子已是别人的未婚妻。

我让自己死了这条心,诺诺爱的不是我。也许她也曾喜欢过我,也曾犹豫过,但当那天她的真命天子曾默一出现,我的命运其实就已经决定了。她这才明白那才是她的爱情,让人怦然心动脸红心跳。

我命令自己从这种无望的情绪中走出来,我开始尝试着和诺诺像以前那样,和她开玩笑,陪她逛街,带她去滑雪。冰天雪地里,我朝远处的诺诺喊:诺诺,如果你幸福,我会祝福你,如果你不快乐,我不会视而不见……诺诺一边朝我喊“你说什么啊?我听不见啊”,一边飞快地从我身边滑过去。看着她的背影,我无比惆怅,就这样吧,曾默是个可以依靠的人,诺诺跟他在一起,起码自己可以放心。

我万万没料到,命运安排给我、诺诺和曾默的却是另外一盘棋。

不久后的一天晚上,我在办公室上网。就是那个时候,我接到了诺诺的电话。我首先听到的是呼呼的风声,我问她在哪儿,她说我就在公司楼顶的平台上。她的声音平静而遥远。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然后我听到诺诺哭起来:曾默他不要我了。我定一下神,我说诺诺,他不要你还有我,还有你父母,你等我上去,马上,三分钟,不!一分钟!当我真的只用了一分钟连滚带爬地赶到平台上的时候,我看见了正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和流泪的诺诺。我轻轻地走过去,轻轻地把她圈在怀里,我用颤抖而坚定的声音说:你若再有轻生的念头,我就先你跳下去。

原来是曾默的前女友回来找他了,他摇摆不定,最后他前女友不知怎么说怀上了他的孩子,他只得同诺诺说分手。

我去找曾默。我明确告诉他,你要不娶诺诺,我就不认你这个哥们。曾默并不答言,他只是闷头抽烟。我就火了,我上前揪住他的衣领,朝他抡起了拳头。当时我多么希望他能还手,我想如果他还手,那么就说明还有希望。但是,他只任我打他。他说林凯,不用你告诉我,我也知道自己对不起诺诺。

诺诺迅速地消瘦憔悴下去。她又开始叫我老林,又开始下班后不回家陪我玩联机游戏,她的游戏水平越来越高。但她眼神犹疑,她的心不在这儿,她不再是从前的诺诺。她不再快乐。她不快乐,我不会视而不见。这是我说的,事实真的来了,可我又能做些什么呢?我靠近不了她,我无法帮她疗伤。因为我不是曾默。

诺诺出事是在一个月后,她喝了安眠药。我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医院时,她已经被抢救过来了。男儿有泪不轻弹,然而,当我看见浑身插满管子的诺诺时,泪水还是抑制不住地涌了出来。我说你这个傻丫头,你怎么就这么傻呢?诺诺并不看我,只呆望着天花板。我这才明白曾默在她心里有何等的位置。半夜里,她忽然叫醒我,她说林凯,你娶我好吗?我求你了。

我答应诺诺是在三天之后。她说如果你再不答应我,我就死给你看。我忍不住笑了,我说你怎么像个旧社会的小媳妇。

一个月后,我和诺诺结婚了。这是我从没想过的事,却成了现实。我不想问前因后果,我只知道此时诺诺是我的妻子,她的心受过太多的伤,我已爱了她很久,她又回到了我身边,我必须让她幸福和快乐。我知道这并非什么伟大,这只与缘分有关。

结婚后,诺诺马上辞职,她去了城东一家公司。每天她都要横跨大半个城市去上班。我觉得对不起她,我和她商量说如果你不想去,我的薪水足够我们两人开销。她笑笑说:不用。看得出,诺诺一直在努力做一个好妻子,她烧菜做饭拖地板,她把我的每件衬衫都洗干净熨好,挂到衣橱里。但是,她脸上鲜有笑容,言语也渐渐吝啬。晚上,她喜欢独自看电视,是咿咿呀呀的戏曲而非让人落泪的韩剧,或者一个人跑到书房里上网。她似乎想用行动告诉我,她喜欢一个人呆着,不愿被别人打扰,打扰她的寂寞。还有,她不再叫我老林,我明白,这并非因为我成了她丈夫,而是她想忘记过去。

我一直相信能改变这一切。但是半年后的一天,诺诺却突然向我说对不起,她说这事她想了很久了,她求我放她走。说这话时,她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低着头捻着自己的衣角。我无法言语。我痛苦得想狠狠地打她,我又心疼得舍不得打她。哪怕是她的错。我终于明白,爱与不爱,是硬币的两个截然相反的面,不是感动不是呵护甚至不是一纸婚书就可以翻动的。我对诺诺摆摆手,说好。

对于不爱你的人来说,你的痛她永远感觉不到,而你也只能眼睁睁看她受苦,你恨你自己无法让她快乐没有资格保护她。你惟一能做的只能是答应她,离你而去。

诺诺离开了济南,她没给任何人说她要去哪里,她只说自己想出去走走,还会回来的,因为济南是她的家,这里有她的亲人和朋友。

后来,曾默和前女友再次分手。曾默告诉我,这一次是彻底地。至于具体原因,曾默始终不肯透露。两个男人一杯接一杯地喝酒,直到大醉。我们几次都提到和诺诺有关的事,但我们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到诺诺。但我知道,这个名字在我和曾默心里一刻也不曾消失过。我曾经有些恨曾默,因为诺诺爱他不爱我,因为他害诺诺伤心,甚至诺诺离我而去亦是因为他。但此时此刻,我想的却是:无论爱的还是不爱的,我们都不曾带给诺诺幸福。

如果人生可以选择,我宁愿再次回到从前。那时,诺诺不认识曾默,那时她笑呵呵地称我老林,那时,我们不懂得什么叫疼痛。

爱情,让我们变得有些宿命了,也老了。我惟一能说的也许只能是:我们每个爱过的人都是勇敢的。明知爱里有痛,但谁也阻止不了我们飞蛾扑火。

不见不散

她30岁了,可还没遇上可以跟她一起走进婚姻殿堂的男子。

老妈急得不行,四处托人给她介绍对象。

其实,她不是没有想过办法,连婚介所她都去过,也上过一次电视征婚节目,可惜都无疾而终。

后来又在报纸上登了个征婚启事,配了一张她的背影照。

还别说,真有十多个男士给她打电话,当然是因为她的那张婀娜秀美的背影照起了作用。

只是,这些男子跟她见过面就没再约见第二面了,唯独有个男子还打电话过来约约她,她便感动得一塌糊涂,心想着这世界上还是有懂得自己的男子。

精致地化了妆,扑了好几层粉,还有美白遮瑕的,遮住了脸上的细纹和斑点。又选了一支大红色的唇膏描了又描,终究那厚厚的嘴唇还是没能被她描得薄些,她有些懊恼地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皱皱眉头,这张脸无论如何终究算不上美女。但她转念又想到了要去见的那个男人,虽然他不帅也不高也不是很有钱,但终究还算好,而且他还懂得欣赏自己,这样她就笑了,还练习了一下等会儿见到他是露八颗牙好呢还是露六颗牙好呢。

换了一条平时不大穿的黑色连衣裙,只是胸口有点低了,稍不留神就会走光,不过这黑色能衬托她的气质,长裙能更衬出她的婀娜身姿。她在镜子前转来转去,把自己前后左右各个角度都照了一遍,终于在心里给自己打了八十分,顺手拿起白色的手提包,换上精致的白色高跟凉鞋,优雅若兰地去赴约了,临出门时她又返回在手肘和脖子喷了好些香水,还不忘戴了根项链。

他在市中心的不见不散等她,他说请她喝茶。

她打的去的,到了不见不散门口,她轻移莲步,款款若柳,腰肢轻摆,洒下一路的香。有些紧张,却又掩饰不住的激动。她看到了坐在靠窗的他的背影,他正低头看着一本书还是报纸什么的。她于是快步溜进了不见不散的洗手间,对着洗手间里的镜子又整理了一下头发和裙子,闻了闻身上的香水味,喉头清了清,给了自己一个坚定的眼神,默默告诉自己,“YES,ICAN”,还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扬了扬拳头。

她优雅而高贵地向他走过去,他听到了她的高跟鞋敲击地面发出的好听的声音,抬起头来,将手里的报纸扔到一边,看她款款入座。

他问她喝什么茶,她点了一杯玫瑰花茶,她说玫瑰花茶养颜。

他便仔细地盯着她被遮瑕粉底涂得瑕疵不现丝毫的脸看了看,她逃避了他的眼神,因为她知道自己经不起他这样细究的眼光,转而她叉开了话题,听说今晚市电影院上演大片《赤壁》,你去看吗?

他收回眼神,说好啊,好久没看电影了,看看也好。

喝了一会儿,她把茶喝了个精干,他的绿茶却连茶叶都不剩下一片了。

他结了账。

在街上看到有卖糖葫芦的,她突然像个少女般说想吃糖葫芦,他说,好啊,想吃就买吧,于是她自己掏钱买了根糖葫芦,掏钱的那一瞬间,她觉得有沙子进了眼睛,有泪水滚落,但她终究没让那泪水滚出眼窝。尝了尝那支糖葫芦,全然没了小时候吃的甜滋滋的味道。

不见不散离市电影院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她本想他拦个的士什么的,因为她穿着至少七公分高的高跟鞋呢。他却丝毫没有这样的想法,自顾自地往前走,她跟着走了一会儿,说拦个的士吧,他说好啊,于是就拦了个的士,他却顺势坐在了后座,坐在了靠车门的位置,她只得坐了前排副驾驶的位置。下车,他连装作抢付钱的样子都没装一下,她付了钱。眼里还是很不甘心的样子,眼前这个男人在她看来真是龌龊极了,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出来见他,看来还真是因为他是第一个也许也是最后一个第二次约她的男子的缘故。

到了电影院门口,熙熙攘攘的都是年轻的情侣,男的搂着女的,亲亲热热,热热闹闹,很少有像他们俩这般穿得很是正式,而且又不很年轻了的男女,而且别人都是亲昵无比地,只有他们俩之间还隔着一段距离。她看着周遭那些小鸟依人一样的女孩温柔如水地像藤缠树一样地依偎在男的身边,嫉妒,更多的是尴尬,她觉得自己今天真是没来对地方。

到了售票处,他却像没事人一样杵着,她尴尬地等了五秒钟,后面排队的有些不耐烦地看着前面这两人,芋丝毫没反应,于是她只得掏出了自己的钱包,真够贵的,八十块钱一张票,杀人不眨眼啊。她心疼得紧,不光是为钱。

坐在漆黑的电影院,看着林志玲的扭捏作态,她居然想吐了。没再跟他说过一句话,她巴不得中途走人,而他却坐在那里很是投入地看电影,周围的观众时而会发出一阵阵笑声,因为电影的台词太搞笑,他也跟着笑,笑不可抑。他丝毫没有理会边上坐卧不宁的她。她在心里诅咒着,这电影啥时能结束,自己今天肯定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没等看完电影,她对他说自己有些不舒服,说想早点回去,于是他说,那好,你早些回去也好,她没指望他送她出来,她巴不得赶快逃离这个可恶的男人。他只起身象征性地跟她道了别,就又坐下继续看他的电影,继续笑得前仰后合。她厌恶地借着屏幕投射来的光影冲着他撇了撇嘴巴,心想让这个男人见鬼去吧。

顾不得脚上高跟鞋的折磨,她一路小跑跑出了电影院,大口大口地呼气,心想外面的空气真好,随即却又笑了,泪水在远处的霓虹的映照下倾泻而出。

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她拦了的士,不出十分钟她回到了家里,坐在了电脑前。

她有一肚子的话想要发泄,登上QQ,那个通常在十点钟闪亮的头像还是灰的,她看看墙上的钟,那钟还在九点半的位置。她不管了,发了一句话过去,说今天碰到个男人真是小气死了,真是倒霉透顶,气得姑奶奶我眼冒金星。

十点钟,那个头像亮了,回话,这样的男人不值得理会,没必要放在心上,好好地过好每一天才最重要。

她看着他发过来的字句,回话,你真是个好男人。

他说他这段时间调到她所在的城市上班了,她很兴奋,说好啊,那我们见面吧。他说好啊,那我们约约时间和地点吧。

这个男人跟她在网上聊了有一年了,起初只是每天打个招呼而已,渐渐地,她变得有些依赖他,很想见见他,无数次幻想过跟他见面的场景,她那是想,要是见到他,一定把自己化得美美的。

她觉得跟他特别投缘,总有说不完的话语,而他总是那么善解人意,总是那么细心体贴。她还想过嫁给他,可惜他们相隔得太远了,他在哈尔滨,她在海南岛,似乎很不实际。

现在好了,他调到她所在的城市来了,她心里莫名地兴奋和激动,憧憬着走进结婚礼堂的盛景。

他说,今天遇到个女的,真是难看死了,却还老是缠着他,他就不喜欢这样的女的,明明没什么资本却还老惦记男人的口袋。

她心想今天真是凑巧,怎么他遇到一个讨厌的女的,而自己偏又遇到一个恶心的男的,这可真是缘分啊,要不怎么两个相隔千里的人会在同一天遇到自己讨厌的人呢。

他们约好在不见不散见面,他说请她喝茶,她说她喜欢喝玫瑰花茶,他说他喜欢喝绿茶。她还提出去看电影,他说他最喜欢看《赤壁》。她说她最喜欢吃的小吃是糖葫芦,他给一个笑脸。

她化着精致的妆容,穿着那件黑色的连衣裙,登着那双性感的高跟凉鞋,打的到了不见不散的门口,她进了洗手间,对着镜子前后左右地照了个遍,给自己打了九十分,揣着心跳款款走向他的座位,他转身看到轻移莲步的她,四目相对,电光火石在空中交战,她恨不得立马脱掉这讨厌的高跟鞋,几乎是连滚带爬地滚出不见不散的,她大口大口地呼气,心想外面的空气真好,随即却又笑了,泪水在远处的霓虹的映照下倾泻而出。她再也不想吃糖葫芦了,再也不想进电影院看《赤壁》了,再也不想来不见不散了。

总有一个人在你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那是一个初春的傍晚,我走在一条两旁有着碧绿枝叶的高大树木的柏油路上,空气中飘着春天特有的花的香甜气息,有轻微的风吹在脸上,凉凉痒痒的,很舒服。两边的商店里有温暖的灯光照出来,行人稀稀落落,大部分的人应该都在家里享受晚餐,我的心情难得的舒畅愉悦,正在惬意地往单位宿舍晃悠。

叮铃铃……叮铃铃……身后一阵阵的自行车铃声传来,我没在意,继续我的快乐前行,叮铃铃……叮铃铃……身后的铃声还挺执着,一直响个不停,路上没几个行人,路面也够宽畅的,小小的我就挡了你的路了?莫名其妙!我有些生气,回头一看,一个年轻人,西装笔挺带着眼镜,有一股儒雅的书生气,却给我一种小白脸没有好心眼的感觉,正在我发愣时,他说话了,不认识了,白天我们还见过的。微笑,露出白白的牙齿,很爽朗的样子。天哪,这个玉树临风一样的男子就是今天我们公司新来的小白,我真还没认出来。哦,是你,我……我有点语无伦次,嚅喏着什么我也不知道,只觉得脸有些发烧,心跳得很历害,眼睛望向别处,心里却是有些甜蜜,我真没用,事后想想我惭愧极了,象没见过帅哥一样。后来的事情在我记忆里有些模糊,好象是我们一起走回去的吧,心里轻飘飘的,双脚象踩在棉花上一样,心思也飞到云端仙境……

因为他的出现,才使那个夜晚如此的美好,如此的难以忘记,那天晚上我很晚还没有睡着,心潮起伏,他的音容相貌一直萦绕在脑海挥之不去,张信哲的《难以抗拒你容颜》,把心画在写给你的信中……难以抗拒你容颜……原来爱情来的时候是如此美妙!

自此,我的生活变了模样,天也蓝风也轻,心中溢满了快乐,梦里也会笑出声,每天急冲冲的去上班,公司象是有万有引力一样,只要看到他的身影,我就安了心,就会开心的工作,只记那些日子阳光明媚,空气甜蜜,公司院子里有一棵核桃树,开满了白白的小花,在绿叶中飞舞飘扬,一片片地落下来,如小小的细碎的雪花漫天飞舞一般。

也许这种互有好感,却未言明的微妙关系,最让人幸福吧,我们在闲睱时,一起下跳棋,我的跳棋水平应该在大多数人之上,小时候我和妹妹练出来的,每次我赢他的时候,他都会说,我还是不忍心赢小姑娘,让着你吧,一副悲天悯人的模样。因为我和他分属不同的部门,他的工作很轻闲,而我所在的部门经常性的有些体力活,每次他都会准时出现,帮我们干活,而我呢,为了让他吃上冰淇凌,居然会请所有在场的人都吃冰淇凌,我可是很抠门的人,平时从来都是一毛不拔,这时会有人打趣,我们都是沾了小白的光了,不过这冰淇凌最甜的还是小白的,是不是……一群人都不怀好意的笑起来,空气里都是冰淇凌的香甜气息。

该我值班时,我会在下班后,和他一起做晚饭,我还记得,他用一个很大的瓷碗,拌上碗底一点的白面做鸡蛋汤,结果成了名符其实的鸡蛋汤,除了鸡蛋就是汤。我负责一个糖拌西红柿,还有一个凉拌茄子是他做的,切得茄丝简直是茄棒,一根根的都竖起来,象是怒发冲冠一样,我把这个比喻说给他听时,他差点喷饭,指着我说,亏你想得出来,鬼丫头,笑得前仰后合。晚饭后,有点无所事是,我有点不知所措,他提议,我们去散步,在夏天微凉的晚风中,我们并肩走在马路上,我心里想,在别人看来,我们是不是很像一对情侣,这样想的时候,我心里特甜蜜,我不敢看他的表情,我不敢确定他的想法。他先是讲了一大通昨天的电视节目,又说起现在的生活,说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工资低得不敢请女朋友吃饭没钱请女朋友看电影,又不知道路在何方,很是迷茫,最后他像是漫不经心地问我,你还没有考虑终身大事这个问题吗,眼睛没有看我,游离在别处,我也故做轻松的回答,我还小呢那个问题还在远方吧。说完自已都觉得心虚,接下来,有一秒钟的沉默,好象能听见彼此的呼吸,随后他故作轻松地笑起来,你呀,坐着说话不腰疼,我说你一句,你可不要生气,我说,你说吧,我不生气,他歪着头看着我,一字一顿地说,你,有,点,木。什么,你才木呢,我赶上去打他,他飞快地躲开了,笑着跑在前头。

天上的星星一眨一眨,月亮悄悄地挂在树梢,远处飘来一阵阵的小吃摊上的香味,真让人心醉,这个小镇是如此的亲切和美好。

院子里的核桃树,花已经落尽,郁郁葱葱的绿叶中结满了小小的核桃,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结了这么多的核桃,这是几年来结得最多的一次,听他们说。

我已经好几天没有看见过小白了,他走的时候,刚好那天我请假没上班,回来听同事说,他老家来电话有急事让他回去一趟,他匆匆忙忙地走了。我一个人寂寞地来往在公司和家的路上,路边的小河水潺潺地流淌,河岸边的杨柳枝叶婆娑,也许只有徐徐的落日才了解我的心情和思念吧。

这一天,我正坐在那里发呆,忽然感觉门口进来一个人,一抬头,果然是他,伟岸挺拔,只是有些黯然和风尘仆仆,我抑止不住的喜悦,脸上春暖花开,我终于等到你了,我可有满心的话要和你说,可随后又进来一个人,我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眼里的光彩也灰暗下来,她是一位姑娘,眉清目秀,和小白站在一起很相配。

晚上,又该我值班,一个人在屋里黯然神伤,想起以往的点点滴滴,禁不住要落下泪来。

“小蓝,小蓝……”楼下有人喊我,有点象他的声音,心里一惊,他不陪着自已的女朋友,还有时间想起我?我连忙拿毛巾把脸擦干净,跑去开门往楼下一看,他站在黑夜里,正抑着头,眼睛亮如星辰,“我能上去吗,我们聊聊。”我点点头。屋子里很简陋,一床一桌一椅,我坐在床边,他只好坐在唯一的一把椅子上,空气有点沉闷,象是一杯清水上面漂浮了几片茶叶,我不开口,低头看地下,“你知道,我一直在等一个答案,一个回答,我等了这许多天……”他说到这里停了一下,希望我能说点什么,我还是沉默,“她已经走了,她是来找她的男朋友的,她的男朋友是我的同学,也在这个镇上上班,刚才把她接走了。”我的心跳了一下,难道这只是一个误会,心中暗喜,“这是真的?”我抬起头看着他,他满脸的期待,“不过这和我好象也没什么关系”,我又调皮起来。

花开虽好,却不常在,他这次回去,他家里人又给他找了一个好单位,过几天就要离开这里了,我的心再次如刀割一样疼了起来,他走的那天,阳光白花花的刺眼,我站在他对面,他坐在桌子边,他又问,你现在有答案吗,并不看我,双手来回地绞在一起,又分开又合在一起,又分开又合在一起,仿佛专心于双手,而不是我的回答。我没有回答,现在说什么都没有意义了,明知无望的爱情,却还飘渺地奢望什么,我们太年轻,我们的未来自已还不能把握。

院子里的那棵核桃树,在经历了昨天的暴风雨之后,竟然连根拔起翻倒在地上,一树的核桃都还是青的,连枝带叶滚落了一地,可惜了这满树的核桃,历尽沧桑的几十岁树龄的老核桃树就这样被狂风暴雨吹倒了,孤单寂寞地躺在它生长了这么多年的土地上,这些都让我无限的伤感。

小白临走时,跑了很远的地方给我买了王杰的磁带,当他满头大汗地站在我面前时,恍惚间我竟然想紧紧地拥抱他,在他的身上留下我眩然滴落的泪水,让我们彼此不忘记!

每当王杰的歌声响起,都让我想起他,想起我们那一段如花如梦的美好时光。

你是我眼中的一滴泪

他和她是在一次公司的客户见面会中认识的。第一次见她,虽不算很漂亮,但是确实是个很耐看的女人。鬼使神差般竟对她产生了某种道不明的情愫。她对他,早已仰慕,只应早先无意中进去过他的QQ空间,对他里面的文章很是推崇,尤其是几遍描写亲情和他的成长故事的文章深深的打动了她。男人心细如他应是很懂的生活的吧。

那次见面只有短短三天,他总是找各种理由接近她,但是每次都是脸红脖子粗的紧张的不敢说话。而她亦然,每天都在寻找他的身影,虽然认识不久,竟觉像老朋友般没有半点生分,只是碍于情面不好意思多说话。

会议很快结束了,他和她断断续续似有联系,但总归是工作上的事情。他每天都盼望着能接到她的电话,而她,总是为了鸡毛蒜皮的事情打电话给给他。虽然很多事情并不需要他就能解决的。他和她,都是只为了能听听对方的声音。哪怕,就只是听听对方的声音。

她不是他的客户,只是同事不在的时候帮忙接待,等会议开完同事出差也回来了。当然,没有在主动打电话给她的理由。而她,也在苦苦挣扎,打电话给他,确实找不到什么理由。他们只能有事没事挂着QQ,谈些无关风月的话题。意乱情迷,也许早在他们心里种下了吧,只是谁也无法跨出那一步。

他早已娶妻生子,她也有个很可爱的女儿。按说,早已过了风花雪月的年纪,但为什么他见她,依旧风姿婀娜。

他虽然比她还小6岁,但在她眼里,就是他那份和年纪不相称的成熟吸引着她,让她夜夜在梦里见他而白天要拼命的压抑着对他的思念。

他见她的QQ聊天内容越来越暧昧,他何尝不想一吐相思之苦。但是,他知道,这道心门一旦打开还能关的住吗?

毕竟他已经不是翩翩少年,而她亦不是豆蔻年华。在他们的背后,都站着他们的家人。但最终还是感性战胜了理性。在一次聊天中,他向她说:“我也许喜欢上你了。”

“是吗?我终于等到你这句话了,你知道我这几天是怎样过来的吗?”她就象一个委屈的孩子找到了宣泄的勇气,一股脑的把对他的思念说一通。

感情的筏门一旦打开又岂是能轻易的关的住,他们寻找各种方式联系。但是两个人毕竟不在同一个城市,只能是通过网络和电话联系,心底的思念疯了样滋生,他甚至有种念头,我要去看她,我一定要去看她,哪怕就见一眼。

他们各自,每天的心都在对方。她时常会看着他的QQ头像发呆,每晚都从梦中惊醒,泪水浸湿了枕头,他的影子在脑子里就在也挥之不去。时间越长,思念尤甚。但是她还是很怕,怕他身边的女孩那么多,他是不是也会周旋于她们之间。什么时候爱都是独享的,虽然她们的爱本来就是不被世俗接受的,但是,她还是希望他只属于她。

他也感受到了她的担忧,可他能做怎样苍白的解释。这个社会本来就是融会贯通的,无论是生活和工作,谁身边都不可能没有异性。但是他说他真的没有和其他的女孩有任何瓜葛,他不是一个喜欢游戏感情的人。

就这样交往了2个月了,两个人每天都通过网络诉说衷肠,宛然热恋中的情人。有时候,他对她说,我们这样算**吗?她咯咯了笑了,两个浅浅的酒窝真是好看。

终于有一天,她对他说,我老公好像怀疑我了,以后,我不能在肆无忌惮的和你联系了。该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他知道,终有这么一天的。只是,为什么,听到这个消息,还会手足无措呢。爱她,就不希望她受到任何伤害。他情愿所有的事情都由他来承担,而不是落在她那瘦弱的肩上。她要承受怎样的压力呵。他告诉她,把他们所有的聊天记录删除掉。因为,他知道,一旦事情暴露,世俗的压力、家庭的纠纷、旁人的冷眼要她怎样承受。

他们每天都通过邮件联系。无形的网络把他们牢牢的系在一起。

他也想了很多,他真的已经爱上了她。但是,这种不为外人接受的情感要怎样保护她。他真的很矛盾,他已经疯狂的爱上了这个敢爱敢恨的女人,甚至到了无法自拔的地步。另一方面,他也怕这种给不了她明天的爱会最终带给她伤害。他迷途在爱中了。

她在他的邮件里感到了他的退缩,她有点生气了,突然在想,这份爱付出的值不值。当破天荒的没有收到她的回邮时,他惶恐了,好似天空突然黯淡了一样。面对她的质疑,他哑口无言。他只有一句话,就是:“爱你,真的不想让你痛”。只是他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而是深深的埋在心里。他以为,如果两个人一定要有一个受伤害,他情愿是自己。虽然,这种伤害是无形的。其实,把对她的爱藏在心底而不能向爱的人诉说,这才是如芒在背,痛苦万分。

后来,每天看着她的QQ头像,看着她的照片发呆。他只能变换着QQ签名来诉说他对她的思念。

不是不爱了,只是不敢爱了,怕爱把她伤害。把爱深深的埋藏在心底,一切的孤独让他来忍受。爱,有时候必须要转身,哪怕背后一路的落英缤纷。

爱就是这样,没有对或错。爱不是单纯的拥有,更不是自私的拥抱。爱她,就要担当她的忧愁,不能为了爱而造成她以后的麻烦。

哪怕,把爱埋葬。亦是如花的风歌。

有一段话他已经写好,只是一直没有对她说。但是他要让她知道,不管世事如何变迁,他只属于她。

“你就是我眼中的一滴泪,如果有一天你离开,会让我伤心不已。所以,我也选择坚强不哭,以为一哭,就失去了你。你是我掌心的一滴泪,张开手的时候怕手心的温度使你蒸发。轻轻的托起你,恐怕一失手你就钻进沙海不见了。但是如果给不了你幸福,我情愿让心去流浪,把我的坚强变成臂膀,让我的呵护,给你自由飞翔。我会一直守望你的花期绚烂开放。我是一个被风干的牧人,给你围起爱的草原,眼睛的守望,一直是你的方向。”

错过了的,是一世的情缘

女人那年22岁,挺年轻的。她长得很一般。女人在那年爱上了一个男人,男人23岁,看上去有点忧郁,很有才华。是许多年轻女孩心中情人的标准。女人恰好和男人在一起上班工作,中午休息,同事们喜欢打牌,女人不爱玩牌,但女人总给男人占着位置。

男人从未在意过女人,和女人在一起没有约束,女人是善良体贴的。男人并没有在意女人,可女人把男人深深的印在心上。

一天晚上,女人约男人散步,婉约羞涩的告诉男人她喜欢他。男人突如其来的震惊,很快的婉言拒绝了女人,男人说他爱的女人不爱他,他心已死要女人不要来找他。

女人哭了一夜,几天下来,女人仍旧不停的哭。男人开始心软,看得出来女人是真爱男人的。终于在一天晚上,男人告诉女人:如果她不介意他还放不下过去,他愿意尝试的接受她。女人答应了,灿烂地微笑着。因为男人终于接受了她。

女人和男人的恋爱很简单,没有出去一起看过电影,没有一起在外边吃过饭,男人对她很漠然。最快乐的时候是男人和女人一起坐在河边的桥下,有一只牛瞪着眼看着他们。女人过生日的时候,男人忘了,女人说没关系。男人过生日,女人送给男人一条精致的领带。

第二年,女人和男人结婚了。家里的事女人打理的井井有条,男人可以一心扑在事业上,那一年,男人升了部门经理,女人却瘦了很多。

第三年,女人有了男人的孩子。女人大着肚子的时候,家里的事依旧由女人操持着。十个月后,女人难产,剖腹产下一名女婴。孩子晚上吵,女人还要给孩子把尿,喂奶。男人不体贴女人,月子里女人还是洗衣服。女人的月子没过好。

孩子很漂亮也很可爱,女人默默地看着孩子长大,心里有一种甜蜜的感觉。男人的漠然虽然让她伤心,可是她还是爱男人。因为他是她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男人。只是偶尔对男人有些抱怨,但过后女人就原谅了男人。

也许得到的永远不会珍惜,在那段日子里,男人几乎漠视了女人的存在。

女人看着女儿一天天的长大,听女儿第一次叫妈妈。欢喜的告诉男人。女儿第一次走路,女人搀扶着……就这样,转眼,女儿长到五岁了,女人带着她去公园玩,出租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女人当时被撞晕过去了。

等女人醒来,孩子已是血肉模糊,已经死了。女人昏死过去。女人再次醒来的时候,口里喊着孩子的名字,男人伤心地坐在她身边,轻声的安慰着她。女人哭昏过去。

为了照顾女人,男人辞去了工作,找了一份临时的工作。只有看到孩子照片的时候,女人才平静下来,用手轻轻的摸着照片上孩子的脸,微笑着。眼睛里露出慈祥的目光。

时间就这么慢慢的过着。

女人浅意识的发觉男人的变化。男人吸烟很凶,女人就趁男人不注意的时候把烟藏了起来。男人没看到烟,就喝问女人。女人嘿嘿的傻笑。男人喝道:“疯婆娘,你要是不把烟给我找出来,我打死你。“男人作了个恶狠狠的打的动作。女人显然受到惊吓,卷缩在角落里发抖。

男人一把揪过女人:”你听到了没有,快点找出来!”女人哆嗦着从床底下把烟拿了出来。

男人一把夺过烟,凶道:”下次你再藏我的烟,我打死你。“女人看着朝夕相处的男人,眼泪婆挲而下。

男人出去的时候,女人还是习惯性的洗衣服,总是把孩子干净的衣服拿出来洗。

女人病了,医生说她活不了多长。男人抽着烟望着痛苦的妻子……他无助的眼神透露着哀伤。妻子依旧疯着,只是比以前容易累,闹不多时就睡着了,睡下的时候有泪水在脸颊上流淌。为了救疯妻的命,男人卖掉了所有能变卖的东西,最后不得不把房子卖掉,已维持女人的生命,延续着女人最后一口气。

女人痛苦的看着男人,她很痛苦。女人的哀伤让男人心如刀割,他从来没有可怜过女人,可是今天男人流泪的告诉女人他没有办法。真的,他告诉她能做的他都做了……而女人仿佛知道自己要死了,于是不再比划,只是费力的喘着气,泪也不知不觉的流淌。

女人是在第二天凌晨时分去世的,那时候男人睡了,当男人醒过来的时候,女人依偎在男人的怀里死去了,脸上残留着泪水。男人兀自发现床前放了一封信,上面写着:

亲爱的丈夫(亲启)!

男人急迫的拆开信,女人清晰的字体印入眼廉。她是流着泪为自己的丈夫写下一些字。

亲爱的丈夫:

流着泪给你写下这些文字,我知道我快不行了,今夜突然我依稀清醒过来,也许是回光反照,也许是上天怜悯我,给我最后一个机会向你告别。我依然记得我们的孩子,记得她叫妈妈的那一刻,你知道吗?那一刻我竟然流泪。我依稀那张血肉模糊的脸,为什么上天对她那么残忍,对我那么残忍。她一定在地下很孤独,没有人照顾,她在等我,我要去陪她,照顾她。

亲爱的丈夫,谢谢你给了我一个家,给了我一个孩子,让我完成了一个女人的路程。虽然一直以来你没有说过一句我爱你,可是我是爱你的,自始至终,我都爱着你。我陪着你走过的日子有很苦,你没有好好的体贴我,爱护我。我以为我会等到那一天等到你说爱我的那一天,可是我等不到了。亲爱的丈夫,你是我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男人。当我离开这个世界,你将成为我永远的男人。

亲爱的丈夫,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是我拖累了你。对不起。我走了,你好好的照顾自己。记得常换衣服,少抽烟。那对身体不好的。我走了,对不起,我没有能够陪你度过最后的时光。

亲爱的丈夫,我最后在你的脸上轻轻的吻着,那是深情而又长时间的吻。

让苦了多年的泪在此刻迸发。我走了,我会在地下好好的照看我们的孩子,你放心。

你永远的女人

男人哭了,第一次哭的那么的伤心,他把死去的妻子深情的拥入怀中。

回想起过去女人的辛酸,回想着女人的好,泪水一滴滴地落在女人苍白而有瘦削的脸颊……

男人葬了女人。葬在孩子一起。他长跪在女人的坟前,哭红了双眼,抚摸着妻子的墓碑说:“亲爱的老婆,你知道吗?直到今天我才知道我多么的爱你。我爱你,真的,很爱,可是我再也不能尽做一个丈夫的义务了。今生欠你的一切,来世让我报答你,如果下辈子你还记得我。老婆,我爱你。你听到了吗?我爱你啊……”男人的脸贴着女人的墓碑哭泣着。

女人再也听不见了。前世、今生、来世。下辈子如果我还记得你,请让我好好的照顾你,爱你一辈子,好吗?

蓝色的树,它的意义是个谜

我从小就有一个梦,一个根本就不可能实现的梦,除非奇迹出现。

我在五岁的时候,发现了一个令我无法面对的问题,让我幼小的心灵从此就有一丝创伤感。那是……

“小君,进了幼儿园要听老师的话,不可以和别的小朋友吵架。”

“妈妈,知道了,我会乖的”

当踏进幼儿园的那刻起,我发誓,那是我快乐截止的界线。

一天,上美术课。看着眼前一排近似的蜡笔,我呆了。我发现,我分不清楚它们的颜色。但是我没有放弃自己,也没有告诉任何人,我试着记住它们各自的特点,虽然在我的世界里,它们很相似,但也有不同之处。直到最后,我只是分不清楚蓝色和绿色,因为它们太相似,我用尽各种办法,最终还是没能搞清楚。于是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蓝天、青草、绿树。我无法去填充对应的色彩。当老师走过来的时候,我特别紧张,小手心里攥出密密的细汗。可还是没能躲过,我永远忘记不了,所有孩子当时对我的嘲笑。

从此,五岁的我就开始有一个梦,希望某一天的夜晚,天使会降临在我窗外,赐予我那双分辨色彩的眼睛,如果不可以,我希望她,可以带我永远离开这。

如今,我已经张成大姑娘了,我十八岁了。处在一个花一样的季节。每一个人的世界里,都有绿色的树,蓝色的天。可我的世界依然混乱不堪。

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是蓝色的树,绿色的天?”

那么我一定会回答“蓝色很忧郁,蓝色的树特别浪漫,我喜欢浪漫,而且它始终属于我”

我一直相信,某一天,一定会有人也喜欢蓝色的树,或许他会是那个天使。

高中生活算是告一段落了,彼此之间留下的那些回忆,存蓄在我心里。

漫长的盛夏已经宣告到来,我依然喜欢独自享受那自然的味道,依然喜欢独自欣赏那自然的旋律,依然喜欢独自亲抚那自然的颤音……

今天是个晴天,我背上包,继续我与自然的亲密对话。嗅到泥土的味道、风的味道、草的味道。躺在草地上,闭上眼睛享受这一切。这好美,我拿起包里的纸笔开始记录这美景中的树。并且再次赋予它那忧郁、浪漫、梦幻的蓝色。夕阳,不觉已爬到山边,看到刺眼的光晕欣慰极了,收拾好东西准备回家。

有一个身影映入眼帘,当我与你擦身而过的时候,看到的是白色的衬衫,松软的头发遮住眉毛,耳边还有一课很闪的绿色耳钻。手中继续着他的创作,画中那课孤独的树在风中倾诉。志同道合,同样喜欢树。你似乎也看到了我。朝我笑了笑。

上天既然安排我们相遇,就已为我们设计好了接下来的路。

象往日一样走入那家书店,沐浴在书海中。伸手去拿那本书的同时,另一只手也出现在那书上,这是一只白皙修长的手,它的主人竟然是你,又是一抹迷人的微笑。

“你先吧,又见面了,交个朋友,我叫林子浩”

“谢谢,好,我叫秦筱君”

“常来看书吗?”

“对,我喜欢文字。”

“呵呵,彼此彼此。”

“好了,不早了,我先走了,这本我就买了,下次见,拜拜”

“再见”

回到家,看书直到睡着。

第二天清晨,来到我们相约的公园,一起作画、一起聆听自然。和你在一起感觉瞒亲切,你是一个心思细腻的男孩,很配你的外表。时间过的很快,不知不觉已是黄昏,夹杂着刺眼的夕阳,我看到你的侧脸,完美脸部的曲线,精致的五官。

我和你并排走在喧闹的街上,你告诉我,你很喜欢路灯,因为它总是向前望不到头。

我和你之间很有默契,有共同的爱好。我们彼此关心对方。

时间过的真快,转眼和你相识两个多月了。开学的时间也到了,你选择和我一所学校,你说你在这个城市不认识别人,只认识我。每天清晨你都会来我家楼下等我,和我一同上学,放学你会送我到家门口。久而久之,这变成了一种习惯。

“小君,我请假一星期,我要回趟a市,奶奶病了,照顾好自己。”

“恩,好,你也一样”

“我下午4点的车,你送我吗?”

“恩”

看着你走,一直到你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清晨,我习惯性的看向你等我的地方,可是却空无一人。傍晚,一个人的路感觉好长。有的时候会不自觉的想你,你还是会和往常一样发来短信叮嘱我些事情。其实,我只期待时间过的快一点,你赶快回来。

终于,你还是回来了。你打来电话“下楼来,送你礼物”

我急忙的赶下去,你看到我的慌忙笑我傻,说我听见有礼物很着急,其实,你又怎么会知道,我只是想早一点看到你。因为我想你。

“我好想你”

“我也是”只是在傻笑。

打开礼物,是一块手表。你说“这样,你就不会总磨蹭了,让我总等你好久”

我拿着它回到家,心里暖暖的,爱不释手。

当你看到我手腕上没有带表的时候,明显有一丝失落感,我慌忙解释,装在包里,没来得及带。其实,是我舍不得带而已。

晚自习时,忽然停电了,顿时一片糟乱。周围全是一片漆黑,提前放学,我看着这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真的很怕。你摸索着走过来,握住我的手,当感觉到从手心传来的温度时,安心了很多。我知道你在关心我。

一路上,都很黑。你一直拉着我的手,从未放开。我心跳的好厉害。我知道我喜欢上你了。只是,不知道该告诉不告诉你。

看到学校里,别的女生给你献殷勤,心里很气。你看到我,走过来和我说话,我却很气愤的不理你。

“今天放学我就不送你了,我要去书店买本书”

“随便,无所谓,以后都别送了都行。”

“你……怎么了?”

“没事,我忙着,你走吧”

看着你愣了一下,转身走出教室,我是多么后悔,可是又没勇气拉住你,就这样,我们闹矛盾了,冷战着。没有了陪我回家的人,没有了关心的短信。每一天看着你,自己内心好挣扎,多想去给你道歉,可是每次越说越错。

直到第6天,我站在你面前,向你道歉“子浩,对不起”

“……”你只是低头沉默着,根本没有看我。

“别生气,好不好?”

“……”

“你,你怎么这样?我都给你道歉了”

“……”

“好,算了,我走了。”

“那天你为什么会给我发脾气?”他的话冷的出奇。

“你终于说话了,发都发了,都过去了,算了么,别问了”我嬉皮笑脸的说着。

只见你侧身,绕过我,走了。“喂,喂,你干麻?”

“……”

“你这是什么态度,你怎么可以这样”

“……”

“又不都怪我,我控制不住自己,谁让你和她们那样,我在看阿,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只顾自己,我也不想发脾气,我也不想那样对你,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看见你就气,我又不是故意的,不原谅算了,我走了,”我转身,委屈的泪水落了下来。

你拉住要逃走的我,一把拽进怀里,温柔的擦去我眼角的泪滴,看着我的眼睛,过了好久,竟然竟然竟然说“哈哈,原来你在吃醋,这么喜欢我阿?”

我抓狂,挣脱他的怀抱“死吧!你有病”

“喂,我开玩笑的,我也喜欢你拉,做我女朋友昂?”

“才不要!”

“噢,你确定?那算了。”

“别别别,还没说完呢,不要……才怪。”

就这样,我们彼此十指紧扣,牢牢的握住那属于我们的幸福。

时光匆匆,一天天如闪电般演绎着,你、我也在上演着那部属于我们的电影。

我记得有一天,我们站在第一次相遇的地方,你告诉我:

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就喜欢上你了,我看到你的画,和我一样喜欢树,更重要的是,也会赋予它蓝的,我一直在寻找一个喜欢蓝色树的女孩,终于让我找到了。

子浩。你同我一样,在寻找一个喜欢蓝色树的天使。也许你永远不会知道,我喜欢蓝色的树,是因为我的色彩世界里,蓝色、绿色是混乱存在的。只是习惯性的赋予它蓝色而已。

谁是那年你的女孩

18岁的夏季很炎热,阳光的碎片打在沥青路上,凌薇背着硕大的书包穿过人群抵达花圃,摊开美术纸画一张不成形的植物素描,有时候也画人物,但总觉得欠缺了一些,画到一半,揉掉,再画。

夏末将至,血红色的黄昏,不良少年对着年轻的女孩吹响亮的口哨,嘻闹着经过,公园转角处流浪狗奔散而过。

现在想起来多年前的那一天,天空应是极好的蓝,凌薇看着群魔乱舞的人朝林白逐渐青灰的脑门砸去,他蹲在那个角落,最初也试图反抗着还手,到后来任由他们侵略性生硬的砸下去,有血从柔软发丝间淌出,他终于摊下去,手预谋性的抵在头上,凌薇扒开人群,用那个旧了的硕大书包挡在他面前。

那时候的凌薇该是什么都不惧怕连眼神也无比明亮的吧。他看着她毫不犹豫的表情,有浅浅的感动,木椅子腿砸下来,他发了疯的站起来,吓走了那群学生。

之后他们坐在两旁开满月季的深灰台阶上,凌薇没有问林白为什么,林白也没有问凌薇为什么,在此前,他们甚至没有面对面的讲过话。凌薇从书包里掏出心相印的纸巾,霸道的替他擦拭额间的血迹,她问他,一个人如果太过寂寞或者无事可做时,是不是看到自己流的血真的会觉得平安?

林白伸过手抚过凌薇的眼角,还疼吗?他从左边校服口袋里掏出半截已灭了的红山茶香烟,点上,歪着头看着她,抽了两口后把烟递给凌薇,凌薇摇摇头,他们就笑了。

那时候,好学生凌薇还没有迷上这种烟,闻到烟草味甚至觉得呛,她只会偶尔在上课时发一小会儿的呆或者午后素描课时盯着某一个男生的背影,想象他低头的样子亦或落寂,亦或亢奋,亦或面无表情。

她在自习课休息时间经过那个睡得半醒状态男生的桌子,撞翻了他的书,她弯腰一本本的捡起递给他说对不起,他说没事,低着头。

于是,她知道了,他的名字叫林白。

19岁,春天猝不及防。

林白打电话约凌薇看一场多年前的老电影,电影的女主角背对着男主角:悲伤只是把插在心口的匕首,拔下来给人看,也只不过溅了别人一身血罢了,很多事我们始料未及,然而它终究要来。

电影散场,樱花撒落,凌薇的肩抖了抖,林白揽住了她的肩。之后他们去吃了泡冰,《罗马假日》中,安妮公主在西班牙广场吃雪糕的桥段成了经典,凌薇在微凉的空气中感受抵达皮肤彻骨的凉,林白看着她吃了一勺后,搅了一团送到他嘴边,他皱了皱眉,咯吱咯吱咬下去。

那个夜晚,凌薇取下脖子上那条黑色项圈银链套在林白的脖子上,林白的吻深情的滑下来,她闭了闭眼,有泪掉下来。

很快,黑色七月如光阴在羊齿间溪水般流过,凌薇报了某高校的美术系,林白却是笑笑,抽出半截红山茶香烟,点上它,狠狠的抽下去,熄火。

凌薇有点小失望,她其实是希望林白能跟她说些什么,比如说你以后要照顾自己或者哪怕说两句俗透的祝福的话也好,然而他什么也没说,甚至连一个多余的表情都没有。

凌薇想是不是自己付出再多,林白也只会给她一点点微加热的温度,天气一冷就降温,可是,她却有说不出的理由想跟他一起,哪怕只是安静的坐在他旁边,闻一闻从左侧飘来的红山茶烟草味也好。

九月通知单纷飞,凌薇如愿进了高校美术系,林白却落了榜。

整个暑假凌薇就见过林白两次。一次是林白找她,说不久后将南下发展,开个涂鸦酒吧,另一次是她找林白,穷凶恶极的追问他,为什么,为什么,你不是答应我不再打架了吗?

最后,林白推开了她,他说,凌薇,我们分手,好不好。

那是凌薇对林白毕业前夕最后的印象,夕阳照下来,影子很暗淡,林白下了阶梯没有回头,此后的很多年,虽然凌薇从来没有遗忘,然而也总不能清晰的想起那时他转身的任意表情。

究竟是他厌倦了她,还是她弄丢了他。

21岁。大二学生凌薇画的素描已经可以入眼了,但不足以令所有人入眼。她接受了在图书室为她占座的学生陈耀祖,名正言顺的把左手放在他的掌心里,伸出右手向他要一根甜心棒棒糖。

陈耀祖满足了凌薇很多好奇心,他带她夜半从后院溜到剧院里看明星排练。周末带她去迪斯尼乐园玩过山车,火拼神队。木马场外,迷离闪影,他始终没有离开。

青春的岁月都最美好,都最荒芜,在那些日子里,凌薇从来没有提起过林白,直到在城内另一所大学城遇到从前的高中同学陆天,陆天笑着说,林白呢,他最近可好?凌薇微红了脸,应该还好吧,毕业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了,他或许真的南下了。

南下?前段日子我在附近的酒吧还见过他,向他问起你,他说你一切都好,我以为你们?

我们毕业前夕其实就有预谋的要分手了。

他那么爱你,怎么舍得。你知道吧,毕业前夕,他还跟同学大打出手,因为那同学说他只是玩玩你而已,结果被他打掉一只牙,那小子可真狠,他说他这辈子除了学业最在乎的就是你。

怎么舍得呢?凌薇之后疯狂的搜索整个城市。她突然发现这么多年了,她始终把林白这个名字放在离心脏最近的位置,她想念他的红山茶烟草味,想念他说话的声音,想念他朝她走近的姿势,天气再好表扬再多陈耀祖再温柔没有他就是不好。

甚至现在人证物证的分析,她接受陈耀祖也只是因为他身上有相似林白太多的地方,同样的发丝柔软,同样纯金属色的眼眸,同样抽红山茶牌香烟。

她终于做了回坏女孩,她跟陈耀祖摊牌。

22岁,在新浪采访视频里重逢那双眼,凌薇手中的上色彩盒打翻一地,弄深了粉色裙子,染深记忆中的18岁。

她站在他住所门前忐忑不安,他看到她的那一刻似乎没有想象中意外。

林白,林白。

她的肩在这些年里显得更加削瘦,锁骨更加深刻,他的眼里有心疼,她认真的看他,已经有了些许成年男子的成熟魅力,举手投足间已不再是当年为了一句话奋命而战的林白了。

但当她看到他脖子上依然戴着那条她送他的黑色项圈银链时,她傻傻的笑又傻傻的流眼泪,他依然是她的林白。

这些年一定是小有成就的吧。

只是画了一些自己喜欢的画,受到大量的追棒并不是本意。他倒了咖啡给她,抽一支红山茶,轻描淡写。

她很想开口说说他们的未来,可是,却有太多的话随着墙上时钟的往前静止又静止。

之后他送她坐地铁,没想到这一次却成了最后。

出事的那天,凌薇正在室内为一家杂志构思封面,陈耀祖提着水果来看她的近况,广播响起,声音由大变小,慢慢静下来:

前两天的个性小画家在离开我们这座城时,他所搭的一辆南下的客车与一辆旧货客车相撞,于凌晨三点抢救无效,直到最后,他的手心里始终握着一根黑色项圈银链,不肯松开。

她的泪从左眼慢慢流出来,广播在继续:

他叫林白,他一直没有说爱,可他始终爱着,谁也不知道他心底的那个女孩是谁,然而他只是不愿给他的爱带来伤害,只是想给她幸福害怕幸福来得太迟委屈太久眼泪太多。

那么,林白,谁是那年你深爱的女孩,夏凌薇吗?

夏凌薇想要说给林白听的,只是这样。

18岁的仲夏夜,夕阳淌血,我挡在你的面前,飞来的凳腿砸到了我的泪腺,从此我的左眼里总是灰蒙蒙的一片,看久了任何事物都会掉眼泪。

是不是愧疚越深,缘份越浅。

直到那一天收拾你的所有,想象你闭上眼画的我,有时候调皮捣蛋,有时候也冷静深沉,有时候捂着左眼喊疼痛,你在我身后不远却始终不敢上前。

而我,现在已慢慢冷寂下来,坐下来闭上眼拿起笔清晰的想象你的样子,慢慢的朝我走来,姿势由左手插在袋子里掏出一支红山茶,到后来蹲下去系右边的鞋带,之后无论我怎么呼喊你,却是始终不抬头。

驼鸟的眼睛比脑袋大,而海星至今还没演化出脑,她们说这些年我从来没有在白天念起你,却总是在梦呓里提到你无数次。

而从18岁的那年,最爱你的女孩始终叫,夏凌薇。

朝朝暮暮,一百年永远不会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