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提琴手不可能穿紧身的裙子演奏。
2.入睡后他被人移上九楼。计时炸弹是假的,爆炸前五分钟它会停止,醒来时以为自己在一楼,便跳窗逃走。
3.走私的是轿车。那些藏在行李夹层中的瓶子以及瓶子里的东西,意在把人们的思维引入迷途。
4.把鸡蛋浸在酣酸水中一段时间,将小钢针慢慢剌入蛋里。蛋壳的石灰质被酣酸浸解,变得软而略带韧性,钢针剌进时蛋壳不会爆裂,待钢针完全剌入蛋内,蛋壳便自动封口,再将蛋拿出时,酣酸挥发掉,蛋就和平常一样了。
5.麻药只涂在酒杯的一边,自己先喝没有麻药的一边,再交给对方喝酒杯的另一边。
6,报案人就是罪犯。停电时漆黑一片,报案人怎知失窃的东西和钱数呢?手电射进门缝时,报案人若往外看,什么也看不见。
7.烟头是作案者用纸卷上烟丝做成的,说明作案者的经济能力有限,买不起现成的烟卷;作案者在作案前连抽了两根烟说明他烟瘾大;烟头很短浸透了唾液,说明作案者习惯于长时间把烟头衔在嘴里,直到烟头快烧到嘴唇才扔掉。木匠、泥水匠常常有这样的抽烟习惯,他们的双手不停地干活无暇用手指夹着香烟,就把香烟长时间衔在嘴里。
从小小的烟头中勾画出作案者的形象。
探长着重从木匠、泥水匠中侦查,很快就查到了一个可疑的木匠。这个木匠一边叼着烟头一边干活,离开后,探长取到扔到地上的烟头。经鉴定与作案现场遗留的两个烟头的特征完全一致。
8,停电四天冰箱里的冰早就化了。
9, 死者两个月前已因左手麻痹而不能使用,但现场所见他依然用左手,证明凶手把他杀死后才把枪放在他手中。只有两天前从刚回来的人不知道他左手有毛病。
10,逃票者是73号位子上的男子。他对其他座上的乘客说他从多伦多站上车,而火车并没有在多伦多停靠。开始就告诉我们火车正轰隆轰隆地穿过多伦多站。
11,探长意识到杀人犯就是那个拿放大镜的人。集邮家桌子上不翼而飞的其中就有放大镜,放大镜是检视邮品必不可少的工具。
12,不敲门而敲窗以及从台阶上跳上跳下的行为已表明他知道门和台阶是刚刚油漆过的。
13,帐篷若盖了一个月,草早就枯萎了。
14.碘酒和浆糊碰到一起就会变成黑色,三人手上都涂过碘酒,只有学者手上有黑颜色。。
15,保险柜忘了锁,对准号码盘转动钥匙其实是将保险柜锁上了,所以他打不开。
16,是他自己用铁丝勒脖子自杀的。
用带子或绳索绞杀他人绳结必然是系在左或右边的,右撇绳结就在右边,左撇就在左边,在绞杀时要使足全身力气,所以一般在顺手的一边系绳结。
但在自己用绳子勒脖子企图自杀时,因左右用力均等,所以绳结在脖颈中央。
17,探长的推断是:这不是一般的子弹,而是用坚硬的岩盐做成的:岩盐又称石盐,是天然存在的氯化钠,能溶解于水,产于炎热干燥地区的盐湖和海滨浅水盐湖中,是重要的化学工业原料,可供食用-它的特点是像石头般坚硬(硬度为2.5),用它制成子弹,即使你穿着衣服也足够射入人的体内,由于体内的温度和水分,所以能很快的将这颗子弹融化掉。
18,看见桌上的台历飞快地在台历上记下了一串数字,怕被罪犯发现没敢直接写上罪犯的名字而采用数字代码,7、8、9、10、11在英译里正是7月,8月,9月, 10月,11月的字头:J—A—S——O——N
19,至少有三个妹夫。
探长还没有说出被杀妹夫的姓名,他却说出来了。
20.探长叫办事员把大树叫来作证人,是故意骗她的,拉登说出大树的远近,说明他到过那棵大杨树下。
21.只有直升机垂直、水平都能飞,且在空中能静止,罪犯一边用望远镜观察房间,一边用无线电遥控使直升机从窗户进去,用直升机的腿将珍珠项链勾起盗走了。小提包太重,直升机会坠落,钻石戒指太小,不容易盗,所以只盗了项链。
22.凶手事先准备几条冰冻的金鱼,行凶后把结了冰的金鱼放在身边,再打破鱼缸。
在这么热的夏天,冰慢慢融化,水已经干了。警察到了现场,金鱼还没有晒干。
23,在36度的太阳底下。放在旅行包里的巧克力早该融化得粘粘糊糊了。搭车人给探长的巧克力却是完好的。
24,探长在上空一边盘旋一边等候潜水艇时,是按照三角形的路线飞行的,每两分钟向左飞行划一道。这就是航空求救信号。当飞机在飞行中发报机出现故障不能收发报时,就用这种飞行方法求助。这样,地面的雷达就会发现,马上派出救生机紧急前往搜索。
25,一、强盗戴着面具,怎么可能抽烟呢?二、强盗也戴着手套,你怎么能见到他手上的戒指,还肯定镶有蓝宝石?列车既然声音特别大,怎么听清那两下轻轻的敲门声?
26.是女管理员偷走了梵·高的名画。
在整个谈话过程中,探长只字未提电报的事,如果不是拍电报的人,是不会知道拍电报的事的。
27, 因为经纪人说在和他通电话时被人杀害的,他马上用自己的电话和探长通了电话,通电话时,只要先拨电话者不挂电话就一直处于通话状态,接电话者再用自己的电话往别处打是打不通的。
28,探长从那头发丝般的白细毛想到了小白鼠。在医学上,利用麻醉法控制小白鼠的神经系统,经过特殊训练,能按人的指示进行活动。
29,油画从来不用玻璃框镶。
30,小偷因为害怕驴子会叫所以他不敢拉;头人在驴子的尾巴上涂了有浓烈气味的油脂:谁的手上没有气味就是小偷。
31,只亮着一盏灯的房间人的身影不可能映在两侧的拉门上。所以当时房间里起码有两个人。
32,罪犯拉低衣袖企图遮掩手表,盲人是不用手表的。
33.一连几天气温都在零下几十度,木屋的窗上又有破洞,墨水早就冻成了冰块,怎能马上用来作画?
34,海面上狂风大作,游船如此颠簸秘书绝对不可能写工整的字。
35.只要第三者先打电话进去,总机听起来就是占线,会以为死者在与人通话:先打电话到死者家的人是情妇。
36.红色的**是红墨水
睡着时在他的镜片上涂了红墨水再为他戴上,然后喊着:“失火了!失火了!”把他摇醒。
眼前一片大红误以为是火灾。
37.虽然自称从未听说过这个医生却知道他是个牙医。
38.如果仰面朝上用圆珠笔写字在信笺上写不了几行圆珠笔就会不出油的。
39,莫蒂双耳失聪根本用不着闹钟。
40,烘干罩本身令发出很大的响声。因此劫犯一定是个能根据口型判断他人谈吐的聋子,还熟悉送款路线。
41.先生是位耳朵不灵便的人,可以从口型中判断出右手有疤者说的话,也应该无法听清从喇叭传来的缉拿通告。
42,凶器就是客厅里大挂钟上的长针。钢制的长针前端尖锐,完全可以充当凶器。
43,地下室已经有半年没人住了,到处是厚厚的尘土,**的镍铬丝上应该也是沾有尘土的,当镍铬丝接通电流发红时就会有尘土烤焦的气味,现在没有这种烧焦的气味,说明敌方间谍来过了。
44,睡衣偷偷换的。狼狗只是凭早先沾在睡衣上的气味咬人。
45,轿车实际停放在路上下水道的井盖上。
罪犯把底盘挖个洞并把车子和下水道井盖的位置对准。这样扔进车里的钱袋就可以落到开着盖子的下水道里,等在下水道里的罪犯接到钱后,就从地沟里逃走了。
46.探长把逃犯家的狗带到地铁车站,狗嗅到自己主人的气味,一定会走过去亲近主人。这样就可以抓住逃犯了。
47,自杀前准备好了一条长纸带,他将纸带的一端系在自杀用的手枪柄上,然后走到羊圈旁,将纸带的另一端让羊含在嘴里,接着他便退到离羊圈 10米处的地方,举枪自杀,枪响后手枪当然就掉在尸体旁。但是,羊有吃纸的嗜好,它不断地把含在嘴里的纸带往肚里吞,系在纸带另一端的手枪就被拖进了羊圈。
为了防止羊吃到一半就不吃了,他从上午开始就不给羊喂食了。
48.凶手是驯马师。这一段时间,他训练“闪电”时,一直带着镜子,他让耀眼的阳光直接照到马的眼睛上。马就会有被人打过一样的感觉……这样反复几次,马就会对光线的反射特别害怕,并形成一种生理反应。
那天比赛时在比赛场的事务所里,用镜子照到马的眼睛,马就会突然惊慌,导致骑手翻了下来。
这样做是赛马的赌博公司叫他干的,这样他可以从赌博公司那里得到许多钱。
49,毒酒是温酒温出来的,锡壶大多是铅锡壶,合铅很高,酒保为了讨好,把铅锡壶直接放在炉子上温酒。酒中就带上了浓度很高的铅和铅盐,多饮几杯,就会出现急性中毒
50,如果真的是在书房被枪杀的,那么磁带中就理应录上了3分钟前鸽子报时钟报9点的鸽子叫声,之所以录音中没有鸽子的叫声,是因为凶手是在别处一边录音一边枪杀受害人的。
51.如果真像她所讲的那样,歹徒是在门外朝她丈夫开枪,弹壳就不会落在房间里,也不会落在左侧。因为从自动手枪里飞出的弹壳应该落在射手的右后方几英尺处。
52,探长在K市看到铁路线上有座跨铁路的天桥,凶手在深夜将尸体从桥上扔到正从桥下通过的列车上。因为列车刚刚离开车站,速度不快,所以尸体很容易扔在车厢顶上。
不久,列车速度加快,在通过那段急转弯处时,由于列车倾斜,将尸体从车厢上甩下来落在路基下。
53.照片上的自行车链条是反的。
把底片反过来冲洗时,被拍摄的物体全部左右颠倒过来,10点的时针就变成了2点。同样,自行车的链条也就左右颠倒了。
54,青年人声称他昨天刚刚刮去了长了几个月的络腮胡子:但他面孔黝黑,下巴呈古铜色,如果他真的在阳光下呆了数月而未刮胡子,那长胡子的地方就应显得白净些。
55.穿夹克衫的被拘留了,因为这幅写生画是臆造的:彩虹应该出现在与太阳相反方向的空中,而画中的彩虹却与太阳同一方向。
56,探长把那个男子带到理发店,剃成了光头,于是三七式分头线就明显地显露出来,因为夏季要在哈瓦那住上一个月,分头线和面部一样会受日光强烈照射,当把头发剃光后,在青白色的光头上就会明显地暴露出分头线。
57,她的一句话里有破绽,既是只看到背影又怎么看到前面的领带呢?所以探长断定她和盗贼有牵连。
58,被害人的窗户离地面有30多米,可离房顶只有二三米,犯人只要用绳子捆在身上,从屋顶吊下来,就可以射击了。
59.人死身体会很快僵硬,拿枪的手指因抽搐回屈而触动扳机,打响第二枪。
60.真正的歹徒是那辆出租车的司机。
女郎只不过是他的同犯。女郎乘上出租车后,司机把黑皮箱里的一百万元现金拿出来后,再把空皮箱交给女郎,让她寄放到地铁车站的寄存处去。
61.探长看到照片上的人正在打开罐装啤酒,但罐子口上没有泡沫,于是断定照片是伪造的。
因为在3500米的山顶上气压较低,啤酒一打开,泡沫就会冒出来,况且,啤酒罐是放在背包里带上山的,一路经过摇晃,打开时更容易冒出泡沫来。
62,探长笑着说:“这年轻人走进我房间之前敲了下门,而后又上了四楼。三楼和四楼只有单人房间,而任何一个单人房间的旅客,在进自己的房间之前,决不会敲一下门的。显然年轻人所说的跑错了房间是说谎。我当时不揭穿他,是怕打草惊蛇。只有等他再次作案时,才能抓住他。”
63,如果要使用猎枪向自己胸部开枪,必须要用拇指或脚指来扣动扳机,而不可能用食指来扣动扳机。
64.旅客被带走了,因为他的话违反了旅行常识,列车在停靠站时,为了保证站内卫生,厕所门一律锁上,不准使用。
65,假如这个故事是真的,便没有人知道李先生曾做过这样的一个恶梦了。
66.乙是说谎者,如果死者是撞车后再被抛下来,身体应该向前抛,但是,现在刚刚相反,证明他被石头击中后,倒地后车再撞向灯柱。
67,启事中没有地址,光看启事不可能知道当事人的住址的。一定是偷了怀表并一路跟踪找到的,然后等待报上的悬赏启事。
68.“……有人想从背后杀我。我看见水面上的影子……”其实,只有比他更接近水面的人的影子才会被他看见,背后的人的影子是不可能照在水面上的。从这一不真实的细节,探长就断定这个人在胡说八道。
69.一边演讲一边慢慢喝捆,喝了半杯,她突然倒地昏过去了。可从这里判定毒并不在酒里,因为如果毒投在酒里,她很快会死亡的。
毒是掺入在香烟的过滤嘴中的,酒杯中有毒是因为玛丽小姐吸烟后,再喝酒,就把嘴里的毒带到酒杯里了。
70,事实上凶手只开了一枪。当时被害者正在做弯腰运动,子弹射穿了她的大腿又射入她胸部,所以表面上看好像是中了两枪。
71老头利用干冰的特性,悬梁自杀。因为干冰硬,所以撑得纸箱不易下陷;又因为它有汽化特性,当尸体被人发现时,干冰内所含二氧化碳,早已随风汽化,而现场又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71,肇事者想逃避责任,但他一时疏忽把手提包和尸体放在一起加热了,出诊用的手提包中有体温计,而体温计里的水银柱一旦升起,除非用力甩才会降下来,冷却是不会使它下降的。这一点为探长提供了线索。因为假设医生给病人量过体温后,忘了把水银柱甩下来,温度也不会高达42度,因为这样病人早巳死了。
72.探长得意地说:“这不是我的功劳,是蚂蚁的功劳!我在侦查时,有一次在那个村口大树下发现了一队蚂蚁,每只蚂蚁都在搬运着一粒芝麻。于是我顺藤摸瓜,发现芝麻是从村里运出来的。我忙向村民们打听,知道那里从来没种过芝麻,我感到这芝麻很可能就是糖果厂失窃的那些芝麻中的一部分,可能是被罪犯们窝藏在那个村子里了。经过跟踪,发现蚂蚁们的芝麻是从一间农舍里背出来的,一了解,这间房子有一个地下仓库……你说,是不是蚂蚁帮了我的忙呀?”
原来,蚂蚁能互通信息,它们的活动往往是通过触角来联系的。并且,同族蚂蚁身上有一种其家族特有的气味。当第一个报讯的蚂蚁在返回蚁巢的时候,它沿途会留下一些气味,即使这只蚂蚁不带路,它的同伴们也能追随这种气味,准确地找到食物?本案中蚂蚁成群结队搬运芝麻,是因为地下仓库的芝麻袋子裂开了,才泄露了秘密。
74,哥哥事先将无色透明的毒药藏在方型的冰块里,然后用此冰块调了一杯威士忌苏打,当他自己喝时,冰块尚未溶化,所以酒中无毒。
后来,弟弟因为慢慢喝着剩余的半杯酒,此时,毒液已经溶入酒中,因而中毒身亡。
75,议员是真正的凶手:他进诊所时,陌生人已经换上干净的衣服,并且吊着臂,他不应知道陌生人是背部中弹。
76.除了铅外,X光射线能穿过任何金属物质,助手做X光检查时,放在贴身口袋里的照相机被X光照射,装在相机里的胶卷当然会曝光了。
77,依据在银碗中见到的影像,营业员不可能认定持枪者是谁,因为碗中反射出来的影像是个倒影。
78.日本国的国旗是太阳旗,无论怎样挂也不会倒挂的。就是说,三副在说谎!
79,在苹果表皮的细胞里,含有一种氧化醇素。平时,它被细胞膜严密地包裹着,不与空气接触,但一旦细胞膜破了,那氧化醇素就与空气中的氧发生了氧化作用,结果导致苹果变了色。所长咬过的苹果还没有变色。如果真像所长所说30分钟前被人麻醉昏倒的话,那么苹果的颜色理应变了。
80,探长说:“他除了电话什么也没碰过,并且说他冲动地拉开抽屉,拿出手枪抢先向他射击,但是,即使是一个最稳重细致的人在这种情形之下也不会先关上抽屉再开枪,检察官不是发现抽屉是关着的吗?”
81,超期的第三天请全城士子名流和字画行家聚宴。酒饮到一半取出那幅画说:“今天一方面向大家表示立志此行,决不因此罢休的决心,另一方面让同行共看假画,以见识’一番骗子的高超本领。”同行看完后将假画投进火炉,说:“不能留此假画害:人!”假画被烧,有一个人特别高兴。
翌日到店里,却见那当假画的骗子已在那里等他,说是有事而误了期限。成竹在胸的说:“无妨,只需加三成利息。”一算,共计本息15240两银子。骗子说。“好,兑银,请兑画!”取出那幅假画骗子给了银两,接画一看,瘫了下去。
原来,曾经上当过的,早巳知道是假画, 当时故作不知。随后仿造一轴,设宴毁画,其实烧掉的是造的那幅,让骗子大吃其亏。
82,当地有一种榉树,用它的叶子涂擦皮肤,就有青、红痕迹,宛如伤痕。剥下榉树的皮放在皮肤上,上面加热,皮肤上就出现酷似棒伤的痕迹,用水洗也洗不掉。但是,真正的伤痕因血液凝固下面变硬,而伪造的痕迹,下面肌肤则柔软如常。由于南公熟悉当地情况,具有丰富的经验,所以用手一摸就区别了真伪。
83, 当天下午,包县令正在审案,一个叫金兆来的农民上堂告状,说李大柱目无国法,杀死耕牛。包县令当堂命人将金兆来抓获,经审他就是割牛舌头的人。
原来,包公听李大柱的讲述,认为割牛舌头的人必定与李有怨。牛没有舌头,主人留它无用就会杀掉,这样,李就犯了私宰耕牛罪,仇人必定来县衙告他。包公就这样将计就计抓获了他。
84,诸葛亮早已想好了计策,他假装惊讶地说:“是真的吗?那就太糟糕了!那条鲤鱼炖好以后,我又在里面放了些毒药,我是准备用它来药老鼠的,想不到被人吃,看来要出人命了!”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见其中一个弟子,脸色变得煞白,浑身颤抖,“扑通”跪倒在地,哭喊着“先生救命,鱼是我吃的。”
其他弟子一听要出人命,一时也慌了手脚。酆先生听诸葛亮说放了毒药,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而这时,只听诸葛亮哈哈大笑起来,众人一琢磨,顿时恍然大悟,原来是诸葛亮略施小计,破获了偷吃鲤鱼案。
85.知县说:“事情并不很难,关键在于处处留心。最初验尸时,我就注意死者钱包上刺绣的花纹,很有特点;后来发现周成的钱包与死者的一模一样,就认为必定出自一人之手。等到追问他,他却说与死者素不相识,说话颠三倒四,因此,判断他是真凶实犯。”
86. 队是窃贼的同伙,他们把大提琴分解后扔到操场的角落里,让那窃贼躺在大提琴箱子里混出狱门。
87.染上了霍乱。
从东南亚回来的山田是霍乱的带菌者,其尸体解剖,发现了霍乱菌。
正在这时,接到医院报告发现有霍乱患者,刑警马上乘救护车赶到医院,逮捕禾子,将其隔离。
禾子是吃了山田那些带有钻石的奶糖而染上霍乱的:
88,作案者也是公司里的一个人:他买来一把完全相同的锁,作案这天乘人不备和原锁做了对换,田振下班上锁,当然不会发现,晚上,罪犯潜入公司打开锁进屋,作案后又将原锁换回锁好,这样第二天早上田振开门时,还是不会发现锁出过问题。
89 柜里的那一小堆灰就是“克娄巴特拉的眼泪”钻石是地球物质中最坚硬的,其成分是碳元素的纯结晶体。如果温度超过850℃就会燃烧:氧气切割机火焰温度高达2000cC:在用如此高温的切割机切割小小保险柜门时,致使保险柜中的钻石燃烧,变成了二氧化碳。
90,凶手在20米以外瞄准被害人的胸部开了第一枪,被害人当即倒地身亡,凶手随后把自动手枪扔到被害人身边后逃走,手枪的扳机偶然碰到地面的霜柱上引起自动射击,打中了被害人的侧腹部,因此,看上去好像凶手靠近被害人,枪口对准被害人的侧腹部打了一枪,以致形成了没留下凶手脚印的奇妙现场。
91.船长和船员被关在右舷的船舱中,由于该船舱的舷窗是圆的,所以他们使舷的灯光忽明忽灭,发出了求救信号。
正在这时,在附近海中航行的潜水艇用潜望镜偶然发现了求救信号,便赶来救助。船舶的遇险信号,假如没有发报机,可夜间用信号灯,白天用悬挂信号旗或打旗语告知。把国旗倒悬在桅杆当中,也是遇险信号的一种。
92,金币上刻有“公元前7年”,试想在耶稣出生前7年的人,怎么知道7年后有耶稣出生而铸造出这样年份的金币?所以职员知道是假的古金币。
93,原来,“D2——N432’’就是查阅地图的方法。B2是指地图上B线及2线,即西线相交的那尸点上,写有死者朋友的名字,亦即是说他是杀人凶手,至于N432,就是凶手的门牌号码。
94,玛丽在房间外遇到枪手并被他开枪击中。她负伤返回房内,这时凶徒未罢休,用手枪掷向玛丽,墙上的新破损就是这样造成的,而玛丽入房后即反锁起房间,最后伤重倒下,跌在手枪旁,就这样看上去好像自杀。
95,正在劫机犯演讲时,机长操纵机体突然下落了大约50米,紧接着又上升了30米左右,造成“空中陷阱”现象,由于两名劫机犯站在过道上没系安全带,所以头重重地撞到了机舱顶部,倒下休克了。乘客和乘务员们都系着安全带,所以平安无事。空中陷阱也叫“乱气流”,指空中因气流下降等原因使飞机突然下落的现象。
96,因为北京狗对陌生人向来是不吠叫的,甚至懒得连眼睛都不睁开,当它张嘴吠叫时,是因为见到熟人的缘故。
因此当照顾狗的仆人潜入寝室时,狗会猛叫不已。
97.凶手在公用电话亭的9字处下毒,爱丽斯拨999报警后,即中毒身亡。为了使爱丽斯利用外边的公用电话去报警,凶手故意恐吓她,说在她家中的电话安装了偷听器。
98,哈!原来潘森把所有的美钞当墙纸,贴在墙上,然后在外面再贴上两层报纸,很难被发现。可终于被他的聪明侄女找到了。
99.是那个穿迷你裙的小姐将惯偷的钱包偷走了。因为如果是其他二人之一的话,他(她)必定连惯偷最先偷的那个小姐的钱包一起偷走的。就算没有将两个钱包一起拿走,他(她)们也不知哪一个是惯偷自己的钱包。
100.的确,杀手“击中”了坐左方、穿深红色西装的乙,不过问题是,当双方纠缠时左右位置互换,如果杀手是个色盲,深红色和黑色根本分别不出来,结果杀错了人,杀手还沾沾自喜以为完成了使命。
101.没有影子的目击者是雷达。
因为尸体是用铝合金箱子装的,所以从雷达基地发射的超短波,碰到箱子后反射回来,映照在雷达的影像管上。
102,凶手逃到牧羊的山坡上时,踩了满脚的羊粪。因羊粪的气味很大,盖住了凶手鞋子的气味,所以,再训练有素的警犬也毫无办法。
103,少年铁木真藏在死马的肚子里了,当他发现敌人追上来了,他用剑将马肚子割开,掏出内脏埋进死马身下,自己钻进肚子里藏起来。
104, 那些所谓的古人类壁画显然是伪造的,因为恐龙不可能被古人类追赶:地球上的人类在恐龙绝迹数百年后才出现的。
105,往返的脚印不同,扛着尸体时重量增大,所以留在雪地上的脚印就比较深,而返回时是空手而归,脚印就浅,所以断定报案者是凶手。
106,死者的哥哥发现妹妹尸体所在山冈,草地里野草丛生,并盛开着黄色小花,因此对妹妹的自杀产生了怀疑。
因他的妹妹患有花粉过敏症,特别是猪草花的花粉更引起过敏,来到开有猪草花的草地里,她就会不断地打喷嚏,涕流不止,所以她绝不会选择这种场所自杀的。
107.从地面到树枝有5米高,如果踏在1米左右的木箱上是不可能将绳索套上脖子自杀的,所以刑警判断吉尔的死是他杀。
凶手不可能是乔治,因为他要乘3点20分的车,起码1小时才能回来,另外,烧开水的约翰不可能离开工作岗位到树林中,因为吉尔的行动能被享利从屋顶上看到,那么杀死吉尔的凶手必是享利。
享利是怎样行凶的呢?他只要用梯子爬上树,将绳环套住吉尔的脖子,绑在树上,接着割断吊床的绳子就行了。
经过审讯,享利不得不交待了自己的罪行。
108.小儿子的话是假的。因为如果老翁是卧在**写遗书,又是用墨水笔写,他只能写六个字左右,而且字体会化开,但遗书上写了这么多字,墨又没有化,显然是小儿子事前模仿老翁笔迹写下的,以欺骗他的两个哥哥。
109.离家只有两步路了,洛娣沿着门边笔直向前走去.弗格正要掏枪,见她走过了波利的屋子,嘴里咒骂着:“妈的,不是我要杀的女人”洛娣刚走过家门口,猛地往地上一趴,大叫“他是逃犯!”说时迟,那时快,从屋里飞出一颗子弹,弗格应声倒下,血溅满地。
波利连看也没看躺在街上的凶犯,飞跑过去,张开双臂,搂住瘫倒在地的洛娣。
110,原来,垂死的警员说的“开关……米勒”并不是指米勒的画像,而是指钢琴键上的两个音符 (米为2,勒为2),按下钢琴2、2两个键后,秘密地道的门自然打开了。
111,凶手就是男侍应—他在汤中放了大量的盐,使女特务喝后感到口渴,于是叫他拿水,而毒药则放在第一杯水中,当女特务再拿杯去倒第二杯水时,暗中已换了另一个杯子。
112,夜晚趁男爵在**熟睡之际,4个印度人爬上练身房屋顶,卸下采光窗的玻璃,从铁栏杆之间放下4根头上系着钩子的绳子,分别钩住诛的4脚,然后把床连同睡在**的男爵高高吊起,男爵有恐高症,被吊起来后惊吓而死。
113.步枪被分解后藏在拐杖里,拐杖本身就是铝制品,当然会对金属探测器产生反应,但这个反应是正常的 ,因而造成了安全人员的疏忽,让劫机犯通过了检查。
114.只要从二人喝过的杯中的桔子汁的数量来看 ,田真杯子的桔汁几乎没有了,而慧芝杯中的桔汁似乎没有动 ,由此可以断定慧芝从来没想过要同田真为情而死,慧芝只是舔了桔汁觉得味道不对,便吐了出来,企图同慧芝一起死的田真见状慌了,忙喝了一口桔汁一把抱住慧芝强行将口中的桔汁嘴对嘴地灌进慧芝的口中,强迫慧芝为情而死, 同时田真自己也喝完杯中的桔汁。
这就是二人拥抱而殆的真相。
115.凶器就是那两台电风扇。
凶手在上午8点左右离开现场时,把吃了安眠药的被害者衣服扒光,让他睡到吊**,将两台卑风厢同时打开并定了时间,强风使入睡者的全身汗毛堵塞,造成窒息死亡。
人不仅仅是用鼻子呼吸,还用全身皮肤上的汗毛孔呼吸,如果长时间造成皮肤呼吸困难,最后将导致死亡,所以要特别注意,幼儿睡觉时吹电风扇是危险的。
发现尸体时电风扇已经停止转动,这是因为罪犯使用了电风扇上的定时器。
116.约翰的确在10年前扼死了一位少女,并把她抛入河中,然后逃到别国去隐姓埋名。
可是10年后,女死者被发现,颈上的瘀痕和指纹证实是约翰所为无异。
但这是10年前发生的事呀?岂非天方夜谭?不要忘记案发地点在格陵兰北的阳勒市,此地方终年积雪,当尸体被抛入阳勒河后,此河翌日结冰,而10年后才溶解,尸体浮出得以重见天日。
117,做出最后判决的原因是坐在被告席对面的主审法官提醒了陪审团,刚才在律师进行那场“即兴心理测验”的时候,全厅的目光确实都转向那扇侧门,惟独被告琼斯例外,他依然木然不动地端坐着。因此可以得出推论,在全厅中他最明白:死者不会复活,被害者是不可能在法庭上出现的、
118,那个谍报员被关在新西兰;在北半球的夏威夷宾馆里,拔下澡盆的塞子,水是由左向右呈顺时针方向旋转进入下水道,而在这个禁闭室,水是由右向左逆时针流下去的,所以,谍报员弄清了当地是位于南半球的新西兰。
119,三天之后,唐先生拿出了一份权威性的鉴定报告:这是一种名为“伊氏臭蚁”的蚂蚁,常年生活在北海道以外的日本各地,是日本国的“土特产”,中国京津塘一带根本无此蚂蚁。
大华厂的两位使者如获至宝,日夜兼程赶回北京。正当谈判进入摊牌阶段时,大华厂的代表出示了唐先生的那张“王牌”,“衬衫里的蚂蚁是运抵贵国后爬进去的,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日方代表一下子来了个 90度的大鞠躬:“想不到贵国有高人,服了!服了!”结果,大华公司不仅打赢了这场“蚂蚁官司”,挽回了 100万元的经济损失,还“反守为攻”要求日方赔偿名誉损失。最后,以日本每年增加订购2000件衬衫而告终。
120,这个人是本原久子。
秘书是怎么断定放窃听器的人的呢?首先他发现本原久子的话有疑点,谁都清楚早晨的上班时间是很紧的,前谁能知道自己会扭伤脚脖子呢。等扭伤了脚再回去换球鞋就得花不少时间,肯定会迟到,若是临时街上买一双,那换下的皮鞋呢?这些本原久子,都回避了,没有说清楚。
其次更重要的根据是,只有本原久子穿着没有声响的球鞋,所以录音机里开始什么声音都没有录下来。
121。馅饼英语叫“pie”;“pie”和圆周率丌同音。丌一般以3.14计算,那块馅饼所表示的就是凶手住在了3楼14号房间。鲁柏临死前想留下凶手的线索,而没吃完的馅饼正好可以用来作为暗示,便紧紧抓着它不放。
根据这个线索,那个凶手终于抓到了。
122.小船底部粘着海螺。
海螺是生存在海水中的一种贝壳类节足动物,淡水湖里绝不会有这种海螺,所以,刑警判定第一谋杀现场是在海边,后又运到湖里的。
123,简直是石破天惊,探长的声音立刻被狂涛般的提问淹没了。等声音平息后,探长才接着叙述了破案的经过,并指出起初一切迹象都暗示佐治耶先生似乎是自杀,但是当警方在莫菲斯的屋子里找到完整的新作稿本以后,真相就大白了。莫菲斯想把书稿占为己有,于是设计杀害自己的主人,伪造了自杀现场。
“探长先生,请问警方是根据什么肯定作家不是自杀的?”一位记者提问。
探长回答说:“除了佐治耶先生绝对没有自杀的动机这一点以外,警方以他的合伙人胡伦茨的证词中,知道那页所谓的‘遗书’,正是佐治耶先生新作的最后一页苹稿。正如新闻界披露过的那样,佐治耶先生早就把结论告诉过胡伦茨先生。那一页上肯定会有签名和时间,而且和许多作家一样,佐治耶先生从不给最后一页编上页码,这就给了凶手可乘之机。”
当然,对警方的指控,莫菲斯供认不讳。
124,探长到报社登了一则“招领猩猩”的启事,猩猩很贵重,失主舍不得白白丢失,而招领启事矢口不谈毛格街的事情,所以探长估计失主会来认领的,第二天,果然有个中年水手敲门进来,要认领丢失的猩猩。
“不错,我们是捕到一只逃跑的猩猩。”探长说:“不过,那只猩猩寄在动物园中,若要领取,还需花些周折。”
“我想到不会那么顺利。”水手说:“重金酬谢不成问题。”
“我只要一个酬谢!”探长的口气很平谈,“请你把毛格街的案情讲清楚。”
水手立即紧张起来,探长接着说:“猩猩杀人,事出意外,你作为猩猩的主人,虽脱不了关系,但毕竟不能当作杀人犯,再说那4000元原封不动留在屋内,你连偷窃罪都不曾犯下,所以,你尽可能把当时的情况讲出来。”
水手这才放下心来,讲述毛格街案件的经过。
他们的海轮在开往印度旅途中,曾在一个小岛逗留。他在岛上捉到一只猩猩,带回家中待价出售,他独身居住的宿舍共有两个房间,人与猩猩分开居住。猩猩野性未改,他就常用鞭子打它,那天,他正在房间用剃刀刮胡子,被猩猩在锁孔内看到了,猩猩模仿力极强,也想刮胡子,便乱跳乱撞,不断咆哮。他就打开房门,想揍它一顿,谁知猩猩一把夺过剃刀逃出屋去。他便紧紧追赶,时值深更半夜,路上未遇到一个人。当追到毛格街,那猩猩看到一户楼房外面有一根避雷针的杆子,它就顺杆而上,并且以敏捷的身手推窗入屋。那窗子因装有弹簧而自动关紧,他怕惹出事来,凭着水手的经验,也就跟着爬上了杆子,他通过窗户,看到了吓人的景象:那猩猩拿着剃刀替老太太刮“胡子”,老大太吓得摇头摆子,不一会血流满面。猩猩见到血,更加起了野性,一刀挥起,竟将老大太的脖子割断,随即将她扔到院内雪地上。那小姐闻声赶来,又被那兽性发作的猩猩紧紧掐住喉咙倒插进烟囱之中。他在窗外看到这副惨状,发出了“天啊”,“真该死”,“活见鬼”等几声惊叹后就跌下了避雷针杆,而猩猩听到了主人喊声,怕又要遭受鞭打,尖声尖气地吼叫了几声便逃走了。
水手讲完案情后,探长没有多为难,放他走了?后来据说那水手亲自捉到那只猩猩,把它卖给了动物园,得到了很大一笔钱。
125,这位女性诈骗犯在警方早有通缉记录,她因为怕留下指纹而被逮捕,因而在双手的指头上涂上了透明的指甲油。这样,即使不戴手套也不会留下指纹的。
126,探长说:“如果窗户开着,屋内有灯光,昆虫就会飞向亮处,吸入农药后会集中在灯光下,可是昆虫却集中死在烧杯附近,显然屋内没有点灯。是你将有农药的烧杯,悄悄放在茶几上,打盹的李四是吸入蒸发的有毒气体而死的。”
大牛只好认罪。
127,放在窗台上花瓶中的13瑰,在房间里搁了两个星期后早巳枯萎凋谢,窗台、地板和地毯上应该找得到落下的花瓣,不可能只有一点灰尘而没有别的东西。所以探长认为那些花瓣是凶手在清除血迹时一同弄掉了。
128,小野拆下仓库天窗的两根铁栅栏后,从那里潜入盗走箱子,然后在窗口上放了几只蜘蛛。只要有三只蜘蛛,就足够在第二天清晨织上网,因此即使铁栅栏缺了两根,仓库仍好像处于密封状态。
129.探长说:“我知道凶手是谁了。”
“哦,真的?是谁?”
“是黑田顷子。”
“可是,那鞋印……”
“黑田顺子在长岛买来新鞋后,立刻到店里买了一双一模一样的鞋。然后,每天在他上班时,将两双相同的鞋子轮流摆在门口,让长岛穿。”
“这倒是可能的,长岛这个人非常粗心。”
“这样一来,两双鞋子的磨损就一样了,这时候,黑田顺子趁长岛在女朋友家时,就潜入女画家美和子家把她杀害,然后把带来的鞋子在庭院的泥地上留下鞋印。第二天长岛回家换衣服时,黑田顺子再将鞋子偷偷调换。结果,不知情的长岛穿着那双留有证据的鞋子上班,被警察抓走了。黑田顺子再把另一双鞋子处理掉。”
130,探长说:“罪犯提克每次深夜投宿,都要欲进又逃,‘火力侦察’一番,每回都要试几次,待确定没有动静后才敢进门,这是他惯用的伎俩。我已了如指掌,刚才那个刑警暴露了目标后,我将计就计,声东击西。故意让警车红灯闪烁,警笛呜叫,一路呼啸着驶向远处,以麻痹罪犯认为我们已经离开。然后再一路追踪他潜藏的附近的住处,直至把他搜捕归案。”
131.伯林对南希说:“你说你一直坐在这把椅子上,可我发现这把椅子很凉,显然是你撒了谎,对吗?小姐,把你伯母的钱交出来吧!”
132.般吸食雪茄的习惯是在吸到一半时,可以先挤熄它,然后在另一个时间、场合里再点燃吸烟。李大太利用这个特点,预先在烟灰缸上涂毒,待大导演挤熄雪茄离去时毒已在雪茄上。当大导演在车上掏出雪茄来点,吸入了毒后身亡。有毒的部分烧去了,所以事后雪茄验不出毒来。
133,被盗的名画就放在两艘拖船上,所以在“阿尔塞纳号”上无论怎么寻找也是找不到的。一到了港外,斯班就将名画从拖船上搬到“阿尔塞纳号”上。也就是说,拖船的船长也是怪盗斯班的同伙。
134,圣经的第47页和48页是同一张纸,毛良不可能把邮票藏在这两页之内。刘文想到这点,便识破了毛良的谎言。
135,占姆就是看了信上的日期后,推断凶手可能是美国人。
原来英国人写日子的习惯,是先写日期再写月份的-但美国人写法刚好相反,是先写月份再写日期的。
136原来,警方发现汽车的车胎稍稍变形了,像是受到很重的东西压着造成的,但当时各人还没进入车内,不应有如此现象的。于是细心搜查全车,发现在后座的底部藏有大批现金及小量黄金,证实是齐克失去的东西。
137.当抢劫犯进屋时,村上一下子站起来,打翻了煤气炉,煤气流了出来,狭窄的房间里充满了煤气。抢劫犯发现了煤气味,怕开枪引起煤气爆炸,自己也有危险,于是赶快逃走了。
138,送牛奶的工人是犯人。因为“4”不吉利,所以日本医院里均无“4”号病房。因此送牛乳的工人证言他分送五瓶牛乳到一号至五号病房,证言本身即存在极大的破绽。
139.秘密就在那杯啤酒上。如果阿汤是在凌晨 3时许死去的,啤酒不应该还有泡。
140,塑料大棚的顶有坑洼处。因前晚下雨,洼中积水,而积水正好形成凸透镜状,阳光照射聚焦,其焦点的热量使塑料大棚里的枯草自燃起火。
141,事实上,凶手对死者并无仇恨,只是想抢钱而已。凶手在开枪打死他时,这个爱财如命的守财奴一心想到的是他的保险箱,于是便一口吞下了手里的钥匙。凶手出于无奈,只好剖开他的胃,取出钥匙,然后打开保险箱,盗走全部财产。
142,牛的鼻尖有纹路,叫做鼻纹,就像人有指纹一样,是终身不变的。
农家的主人在小牛出生时,就在小牛的出生证明上留下鼻纹,他就是利用这个鼻纹,来对照嫌犯的6头牛的。
143,凶手是电报局职员张荣。根据仙蒂的妈妈说:“那男子约我的女儿昨晚18点30分,在公司楼下的公园见面。”
只有电报局职员,才会习惯用这种时间表示的用法。通常一般人,只会说6点30分,在某地见面。故此,推断凶手是张荣。
144,实际上,门上贴的胶带除了合叶处,其他几边的胶带起初就已经裂开了。这样罪犯就可以自由开门出去,锁上门逃走。
可是,当梅格雪两人撞门闯进室内时,一看到窗户用胶带封住的情景,也一定认为门也用胶带粘着的,还以为是他们撞破的哩,以致产生一种错觉,也就是说该房间并不是什么密室。
145,现金及相机、手表等所带物被洗劫一空,留下了护照和旅行支票。如果是有旅游经验的约翰,他一定会连同旅行支票一起拿走,并在尸体被发现前将支票兑换成现金的 凶手为什么不去碰旅行支票呢?老练的开,J警由此认为是不懂才良行支票用处的人作的案,于是判定是格奥尔盖·约尔佳 , 因为在罗马尼亚尚无旅行支票。
146, 富婆教她饲养的鹦鹉记住了保险柜的密码,并经常反复学叫 。结果,窃贼潜入屋内,在逗鹦鹅时无意中得到了保险柜的密码。
147,探长发现衣柜内有不少大颗的防霉丸,若高扬没有回别墅两年,那防霉丸应早挥发消失,不可能仍然是那么大颗。
148,恶魔滑稽师已事先潜藏在房中,他将沙发椅掏空潜藏在里面,其助手从窗户外见大道寺从保险柜中取出了王冠,便拉下电闸造成停电,并以此为信号指示另一同伙朝天开枪。
当屋内人都拥向窗边时,恶魔滑稽师乘机从沙发肾中悄悄钻出,拿到王冠后再回到沙发椅中,然后等警戒解除后,再悠然地钻出沙发椅逃走了,这就是王冠从密室消失之谜。
当然,当初给大道寺打的电话也是滑稽师手下的人干的,告诉大道寺“锁在保险柜里很不安全”是对大道寺的一种巧妙的心理诱导上当的大道寺害怕起来,于是主动从保险柜中取出了王冠 149,罪犯是利用汽球逃走的,一些作案工具就扔在烟囱内,那青铜魔人是罪犯假装的。
150.约翰说那只鹿站起来先立起前腿,而鹿站起来是先立起后腿,所以约翰在编谎话,可以肯定是约翰杀死了英雄。
151,当鲍长乐警官把杀手押走以后,探长才向记者们披露破案经过:“我和我的同事们从可敬的戈尔顿饭店警卫处朋友那儿知道杀手主仆进店后,就一直在监控之下,房间里没有第三者进去过 。我们发现死者满头红发,而衣橱里一切用品都是红色的,大家知道,长着红发的女人决不会穿一身红衣服,用红色用品,那些用品决不是红发死者的,它{门该属于长着金黄色头发或是黑发的女子的用品,鲍长乐警官在机场及时发现了这位满头金发自称是女仆的小姐,她想把替身杀了留在这儿,造成她已不存在的假象,好让我们放过她,而我们没有上当,饭店电视监控设备也为我们提供了她的录像,真理就是这么简单”。
152,贝丝发现他的羽绒衣里夹着一公斤毒品。
这位毒贩供认,他用病狗口腔里分泌出来的**涂在自己身上,任何警犬闻到都会厌恶的。
153.老头轻手轻脚出了门,趁贼在邻居家翻东西的时候,来到村口把贼的香挪到路边的一个粪坑旁,赶紧返回,一进屋就大声叫喊:“有贼啊!有贼啊!”贼人一听,急忙抱起一些衣物跑出门,沿着香火点向村口跑去,只听“扑通”一声,贼人掉进了粪坑。这时,村里的人们赶来把贼捉住了。
154,受害人头部右侧被打就是证据。正如迈克的证词所说,如果在右舷迎着西南风,帆向东行驶,那么帆下的横杆横在右舷。帆改变方向时,帆船如果向北,横杆就会从左向右舷转动。所以站在船尾向北看的受害人被打的应该是左侧。
对帆板陌生的迈克不留意而搞错了横杆的转动的方向,用棒子打了他舅父头的右侧,终于留下了漏洞。
155,盗窃古币的是哲尼克,因为知道钥匙所在只有戴维德三兄弟和他,只有他在作案后才需要把凡是留有指纹的地方擦抹干净。
156,酒杯内的冰块,在两个小时以后仍然在杯内,没有溶解掉,可见那杯酒是后来才放在书房内的,所以探长怀疑女佣在说谎。
157,证据是打字机的按键上没有死者的指纹,只有凶手的指纹。
158.当交通警察用手摸摸汽车的引擎时,发觉引擎仍是温热的,证明汽车不久前曾开动,故把他带走了。
159, 当警察询问嫌疑犯时,纽约时间是11点 30分,而嫌疑犯的回答是10点30分。芝加哥与纽约有1小时的时差,所以警察当即断定此人是从芝加哥驾车来的,马上逮捕了他。
160,胶水管不见而水管的水仍流着,就是凶杀案的关键所在。因为凶手行凶后,再用胶水管套着龙头,开启水开关,边走边洗去足印,而邻居却误会女子在洗地,直至胶水管掉了,再把它拖到隐蔽处,凶手就逃走了。
161,受害者是A和0两种血型。一个人有两种血型,是遗传学上的特例。在双胞胎中,其中的一人可能会有两种血型,这叫血型的交移现象。
162,怪盗卢班从别墅骑上马飞奔到S车站附近下了马,自己则奔向S车站乘上X点16分的夜车回到伦敦自己的住处。
马自己回到了别墅,因为马棚的门由外往里是可以推开的,所以马自己进了马棚。
163.玩具刀是木制的刀子,所以老板把刀子改造成烤小鸡的木串了。
164.留在现场的钓具(鱼钩、鱼竿、坠子、鱼饵等),实际上是用于钓海鱼的海竿,也就是说李云光那天是准备去海边钓鱼的。
因为张素永以前见过李在河塘钓鱼,便误以为他这次也去河塘钓鱼,所以把尸体抛在河滩上。
165,这位昆虫学家是触到带电的鳝鱼死亡的。
带电的鳝鱼属于一种硬骨类科的淡水鱼,产于南美的亚马逊河和奥里诺科河,咸鱼身长达2米,尾部两侧生有两个发电器官,可产生6850伏的电压,所以,如果触到该发电器官,就会遭受到猛烈的电击,它在觅食或防御对手进攻时,会放出强大的电流。
166,凶手从天气预报中得知午后有雨,便在上午将被害人绑在树上,再用一种叫做龙舌兰的植物做成妁绳子捆在其脖子上。
用龙舌兰做成的绳了有一种沾水就收缩的特性。当午后2点钟下雨,绳子慢慢收缩勒紧了被害人的脖子,导致窒息死亡。
167,那具烧焦的尸体上衣口袋里装着方糖。
一个男子身上带着方糖出门,按一般人的想法这是不可能的,除非是有什么事情需要才带在身上的,这样一想,那具尸体的身份一下子就清楚了。
他就是骑马爱好者南川仲一,方糖是他到骑马俱乐部练习,骑马时喂马用的。
168.海鸥是逆风起飞的,海鸥起飞时足迹的方向证明风是从大海吹来的,而不是从陆地吹来的,所以那张邮票绝不会吹进大海。
169.矮个子手短,高个子手长,瓦尔是个大个子,由他站在上面就够着窗户了,用这个办法他们爬出了窗户,抓住了罪牙巳。
170.梅姑入室行窃之前,用纸袋装了一只信鸽,并将偷出的邮票装进信鸽鸽脚拴的小盒里,又从窗户放飞信鸽,然后将装信鸽的纸袋捏作一团儿装到口袋里,这样,赃物由信鸽带走,即使自己在作案现场当场抓住,也不必担心被检查, 因没有真凭实据,是会解除嫌疑的。
警长发现废纸团里有鸽子毛,就明白了是用信鸽作的案。
171,在抢劫前,盗贼化装去邮电所寄了一个挂号邮包,邮包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就是他本人的一个秘密住所。
那天,他又化装成蒙面强盗闯进邮电所,盗出保险柜里现钞后,再把那个邮包打开把钱装进去缝好。
这样,人们是不会怀疑抢劫案前收寄的包裹的,连邮电所所长也忽略这一点。
因盗贼化了装,所以邮电所职工也不知道他的真面目。
三天后,邮包被邮递员送到了盗贼的住所。
172,小张若真是驾车冲向石头,车子撞倒石头后,身体应该是被抛向前,而不是坠在车后。
警方就是凭此疑点,认为他是被谋杀的。
173,凶手在行凶时会因紧张而手掌出汗,而糖尿病人比正常人更易出汗,且汗液中含糖分高。
凶手行凶时肯定用纱布裹住刀柄,无法得到他的指纹,但是他行凶时手掌所出的汗却渗入纱布里。当他把刀丢弃在花园里后,因为他的汗液里有糖分,所以招来了蚂蚁。
174,“那好,”民警不动声色取出一张100元的钞票,“我把钱放在包里,你把它取出来。”
青年人接过包,将手伸进划开的口子,可由于口子太小,掏来掏去就是掏不出100元钱。
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额头上渗出了汗珠。
铁证如山,青年瘫倒在地。
他叫王彦忠,是山东沂源县一供销社的业务员。这次与耿某来沪推销苹果,当天上午,他俩来到上海站购买返程车票。在售票处,王彦忠见人多拥挤,便打起了坏主意,他让耿某去买车票,随后取出旅行包里的9000元卖苹果公款存入车站附近的银行,再用刀片将旅行包划破,伪装成被窃的样子,返回售票处找到耿某哭诉不幸遭遇,拉着耿某去民警值班室报案。
在机警的公安人员面前,王某原形败露,当场落入法网。
175,弟弟查理的血型不可能是AB型,因为其父亲的血型是O型,儿子的血型只能是A或B型,所以查理不是凶手。西兹和玛丽是假离婚,目的是预谋以彼得的遗腹子的名义夺取财产。所以西兹是凶手,玛丽是帮凶。
176,警方是根据松、桦混交林的花粉破案的。
植物的花粉有它特有的外形和结构,而且不论多少年都不会变化。
177律师说:“现场室内,煤气炉烧了很长时间,炉子上烧着开水,水汽在玻璃上凝成小水滴。像在玻璃上蒙上一层纱,这时候,即使窗帘全部拉开也不可能看清屋内人的面容,顶多只能看个轮廓,说看到青发、小胡子什么的,全是无稽之谈。”
律师一番严谨的推理,使伪造证言者无言对答。
178,李都督命人把两个父亲和孩子分别押在三个地方,然后把这事搁在一边。过了好久,李都督让手下人通知两个“父亲”说:孩子不幸得急病死了,李明听后,先是两眼呆滞,像傻了似的,继而失声痛哭,伤,心万分。而刘员外听了,仅仅叹息而已。
李都督听了手下人的汇报,就把孩子判给了李明。
李都督提审了刘员外,刘员外不得不承认三年前是他拐走了李明的儿子。
179,第二天升堂,传来邱、余两人。李文正对着余阿吕厉声喝道:“大胆刁民,如何欺官诬告良民,快快招来。”余阿吕抵赖道:“小人有借契为证,怎说诬告?”李文正说:“借契是伪造的。”余阿吕惊了一下,随即镇定下来:“大人从何说起?”李文正一声冷笑:“借契上借债人邱以诚的‘邱’姓,原是没有‘耳’旁的。到了雍正年间,雍正帝大尊大圣先师孔夫子,因避孔夫子之‘讳’,才开始给‘丘’姓加上‘耳’旁,成为今天一直使用的“邱”姓,当年的历书记录了这一‘忌’。若说此据写于康熙五十九年,那么‘邱’姓,应该写成‘丘’.字才对。借契上写成‘邱’字,可见这张借契不是康熙年间所写,而是后来伪造的。”
余阿吕听毕,无言以对,只得招供认罪。
180.黄知县让单老板稍候,言称寻匠人看样定制。来到了后衙,他密遣一个差役,扮作伙计模样,让他带上银牙签,到单老板店中取布,差役见了单老板妻子,取出银牙签对她说:“单老板已将布匹转卖给人家了,因故不能亲自来,着我代为取去,恐你不信,特以此银牙签为凭。”单妻细观银牙签,确系丈夫之随身之物,就深信不疑,将陈岩的布匹交给了差役。
布匹拿到县衙之后,黄知县即二次升堂,将二人押上。
证据确凿,单老板只好认罪。
181,王之涣说:“当时,我听刘月娥说她家有狗。晚上又没叫,知道凶手必是她家熟人。刘月娥说她撞上的是年轻人,而且背上一定有抓痕。所以我假意审黄狗,把人们引来看热闹,把老人、妇女、孩子赶出来,凶手很可能就在剩下的年轻人中,所以一下子就逮住了李二狗……”
182.县官说:“商人外出三年,红枣应早已干瘪甚至霉烂,现在红枣新鲜完好,不是才放进去的吗?”
这时,邻居无话可说。
183,县令佯笑道:“多好的一匹白布,纱细色清。”
瞎子接口说:“是呀,我这匹白布光滑闪亮,可恨这家伙想从我手中骗走,”
“住嘴!”县令惊堂木一拍,“给我将这坏心瞎子拉下去打50大板!”将布还给了农夫:
原来那是匹黑布。
184,县令问田水:“高山知道你来这里告他吗?”
“他不知道。”
“那好,这案子好断,不过你得受点委屈协助我一下。”
“行。”田水答道。
县令将高山传到公堂,高山进堂后看见堂内还有一个蒙面人,有些惊慌,县令指着高山和蒙面人说道:“本县令查获一起盗牛案,你们合伙盗走十头牛,现藏在你高山家里,还不如实招来!”
高山为了澄清事实,便说:“我和这个蒙面人从没合伙盗过牛。我家院中的那。10头牛是田水五年前托我饲养的三头牛生的……”
于是,县令让蒙面人揭掉头巾,高山看见此人原来是田水。
185,安东尼·华特说: 很好,先生们请注意,这位证人说我的当事人将窗子推开,而且看到玻璃闪光。那么大家不妨到现场去看看,维克多先生家的窗户安装在里面,它只能是拉开,而不是推开:向里拉,表示打开,向外推,表示关上-若是打开,窗子全在屋里,波特先生怎么会看到玻璃闪光呢?我建议法庭调查,让·波特先生为什么要作伪证?”
安东尼·华特抓住一个字,救了他的当事人的一条命。
186,当天正好是4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日,实际上正是改为夏时制的日子,凌晨]点钟应该把钟表拨快1小时,即拨到2点,可被害人早晨起床后由于疏忽忘了拨表,因此,表针虽然停在8点半上,但实际上被害人被害的时间是夏时制的9点半,这样,夏时制的9点钟还在快餐厅吃饭的凶手,8点半不在作案现场的证明是成立的,凶手9点钟从快餐厅出来后直奔作案现场大楼楼顶,9点半开的枪。
187.乔尼便让罗斯写份声明,登在报上。
罗斯按乔尼的吩咐,以一位化学家的身份,以充满人道主义的口吻,写下一段文字,说自己是化学家,失窃那天晚上放在桌子上的那瓶酒是有毒**,谁喝了,不出五天,要中毒身亡,他要求爱好那幅画的朋友,尽快到罗斯家服解毒药,否则生命危险……
那窃贼看了声明,信以为真,第二天,便带那幅画自首了。
188.警察看到轿车的前盖上有积雪时就对青年产生了怀疑,假如受害人真的是排废气自杀的话,那么被发现前,发动机发着了两个多小时,发动机的热气会使车前盖保持一定的热量,足以使雪融化。而且,现场上只有发现人的足迹,所以警察怀疑是该青年干的。
189,汤森是个被通缉的毒犯,被仇家追杀:当他知道自己的行踪被人发现后,已倍加小心,准备迁往别处居住:但这计划被仇家知道,特派人预先潜入他的房间内,那晚,他饮得酩酊大醉回房间休息时,杀手趁机以斧头砍死他,但实际上,汤森并未死去,只是受伤罢了,到翌日醒来,见满地鲜血,心知不能在此久留,为怕暗杀者折返,等待清洁工人跑出去后,自己急忙包扎伤口,化装离去。
190.来人对哨兵的第一次讲话(汉语)表示听不懂,而对第二次讲话(同样是汉语)却立即做出领会的反应,表明他不懂汉语是伪装的。
191 偷入书房后,搜索大半天,时钟仍停留在九点三十五分十五秒,因此灵机一动将时分秒的数字排列为 93515,可还差一位数字,于是将9时改为21时就排列成213515,就是保险箱密码。
192,罪犯说案发当晚落下太太给他的手帕,手帕是周二早晨太太送他的。
193.把刀片绑在鸟的脚部,自杀后鸟从窗口飞走带走了凶器。
194,极少数人心脏在右方。
195.劫匪进入邻国领海,海上有领海和公海,若进入他国的领海警察就不能追捕了,劫匪可能会被邻国警方以偷越国境罪逮捕的。
196,毒药涂在信封口,死者舔信封边时中毒。
197,死者脚底的伤痕从脚趾到脚跟,若是从树上摔下致死,脚底的伤痕应该是横的。
爬树必定要用双脚夹住树干,若是弄伤伤痕也只能是横的。
198所谓“最大、最有声有色和最有价值的宝物”是为转移警方的注意。
大钟敲响后这么快被盗道理很简单,罪犯让钟绳仍缚在一部大的录音机的特制按钮装置上。神父胡涂地拉响了录音机。罪犯取走录音机,布下疑阵。
199,教授戴着眼镜死的,教授若是写论文时心脏病突发而死应该戴着老花眼镜,但它是戴着另一副眼镜死的,桌子上的是读书用的老花眼镜。
200,牙膏是刚上市的新产品,三天不可能用掉那么多。
201,郁金香开花后晚上花瓣就合上,珍珠掉在花瓣里说明罪犯作案时间是在白天。
202,龙卷风暴地区一定全城受到创伤,如果邻居家像死者家里一样凌乱就无法确定他是被杀。
但现在邻居家里基本上无什么损毁,就证明死者是被谋杀而故布疑阵。
203, 被盗的药瓶写有“C:,H2,N0s”化学方程式的标签:一看到这个就知道它是海洛因的只能是实习医生。
204,因为在紧闭的浴室里淋热水浴镜子必然被水蒸汽弄模糊,无法看清人脸。所以名画并没有丢失。
205,因长短针把上弦的钥匙眼挡住,8点20分不能给挂钟上弦,手表、闹钟可以。
206,强盗若是打开南窗进入会客室又从南窗逃走,窗户一定开着,那么夜里凛冽的南风必吹进屋里,桌上烟灰缸里的烟头、烟灰肯定乱七八糟:但警长看到烟缸里的烟头和烟灰很完整,说明窗户是风停后被打开的。由此断定强盗在正刮风的 2时40分离开的证词假的。
207,神父是个年轻人,爱**秋千,酋长的箭射中他,随着秋千摆动甩过板壁,所以尸体边没有神父的脚印,后来,事实证明了这个判断。
208,把冰箱移到窗户前,来回开关门,利用灯光发信号。
209,从杯盖小孔倒些水,光经水的折射牌子的像就可升高,从而看到牌上的房号了。
210.男子被车撞后仰面倒在路上将逃跑车辆的号码看颠倒了,6198倒过来就是8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