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3年9月,英国政府与美国签订了《巴黎和约》,正式承认美国独立。英国丧失了北美十三州殖民地,第一英帝国宣告瓦解。
解体后的英帝国是一个支离破碎的帝国:在北美大陆,英国仅剩下魁北克、新斯科舍,纽芬兰等殖民地;在印度,英国保留着孟买、马德拉斯、加尔各答三个殖民据点;英属西印度殖民地仍掌握在英国人手中,在这些殖民地中,魁北克及新斯科舍乃是地广人稀、一片荒芜之地,生存条件极为恶劣。在印度,英国人则处于印度人的汪洋大海之中。一时间,英帝国似乎就要终结。
然而历史的发展往往会出乎人们意料。第一英帝国瓦解后短短30多年时间里,英国便在旧帝国的废墟上,迅速建立起了一个地域更为广阔、控制更为有效、体制更加灵活、更有活力的新帝国,传统上被称为“第二英帝国”;它与第一英帝国在帝国思想、统治体制、统治原则等方面有很大不同,因此可将第一英帝国称为旧帝国,将第二英帝国称为新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