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你
夜色迷离,霓虹妖冶。
我斜靠在小巷的槐树下,点燃一支烟,夹在纤细的手指里,装模作样地把烟雾吐在路灯黄色的光晕里。我在等一个人,等一个我想与他谈恋爱的人。
终于望见远处走过来的人影,我心里有些紧张,掐灭手里的烟,袅袅婷婷地迎了过去。我特意穿了一件紫色暗花紧身裙,领口很低,露出一片水莹的白,我预感他定是喜欢这样的女子。我眼睛轻佻,嘴角上扬,风情万种地挡在他的面前。
我还没来得及看清这个男子眉眼的时候,他就突然一头扎进我的怀里,我闻到了熏人的酒气,接下来,便有温热而腥臭的**,顺着我的领口粘稠地流进我的胸部,他吐了,实实在在地吐了我一身。就这样,我在灯火暧昧的小巷里与一个我满载崇拜想要同他恋爱的男子相遇了,我曾设想过无数相遇的场景,却做梦也没想到是这么恶心的相遇。
他就这样粘在我身上不肯起来,我从他身上摸到钥匙,费劲力气地把他拖进他的卧室。然后,我在他家的浴室清理那些恶心的污渍。当我清理干净时,他已熟睡。我细细地打量着他,细长的眉眼,高挺的鼻梁,微翘的嘴唇。嗯,长的还不错。我忍不住伸出手触摸他的脸颊,暧昧的气息就在空气中缓缓流动。莫言,我终于找到了你。
我是一个自由撰稿人,以文字为生。莫言与我同为一家杂志社写稿。我喜爱他的文字,他写的爱情故事总是缠绵悱恻,爱得满身伤痕,伤得刻骨铭心。他的那些句子那些情节,像蔓藤一样紧紧缠住了我的心,让我心疼的无法呼吸。他的文字是毒药,我中了毒,无法自拔。虽然莫言总是以女人的角度来写文章,可是我预感他一定是个男人。他该是一个怎样的男人啊!我是那么迫切地想要了解他,想要走近他,想要爱他。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他,我要和这个男人轰轰烈烈地爱一次。
折腾了一夜,我躺在莫言的身边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当我睁开眼睛时,已是清晨。莫言的脸活生生的趴在我面前,他的眼眸漆黑深邃,长长的睫毛一扇一扇的,真是好看。我正欲开口说话,莫言的手指就按住我的嘴唇,“嘘,什么都不要说。”接着,他的唇就堵了上来,我在这个男人性感的索取中,**地颤抖着,这个吻那么绵长,那么甜蜜,仿佛我们都已彼此等待了一千年,命中注定的美好。
莫言成为了我的爱人,我们开始美好的爱恋。虽然我一直迷惑,莫言怎么会那么容易地迷恋上我呢,但是我被突然而至的幸福冲昏了头脑,失去了思考一切的能力。我们之间是如此的默契,毋须太多的言语,他神奇的知道我的一切嗜好,并乐此不彼的给我满满的惊喜。他知道我写文时喜欢喝Cappuccino,他知道我喜欢吃秦家坊的面食,他知道我喜欢穿伊维妮的裙子……总之,他给了我最完美的爱,满足了我对男人和爱情的所有幻想。
每个夜晚,我们都会亲吻缠绵相拥入眠。莫言会紧紧地抱着我,无可抑制的欲望让他颤抖地喘息着,但是他却不肯占有我。他说,锦素,我爱你,我一定会娶你,我会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我感动地泪水盈盈,当初我费尽心思地找到他,谁曾想,莫言却在一开始就爱上了我,给了我足以依靠一辈子的爱。我总是不敢相信我会如此好运,他的爱,于我,仿佛一场春梦,一个传奇。
与莫言在一起,是我人生最美好的时光。爱情的滋润,让我的文章越写越好,发表率直线上升,而莫言反而日益安静下来,不见他再写故事。他说,他有了我,就不需要再从华丽的故事里寻找安慰和温暖。我央求他为我写一篇文字,我想知道他在热恋中会写出怎样的文字。
盛夏酷暑,天气热的要命,莫言去为我买爱吃的冰花。我懒懒地躺在**,构思我新小说的结局,设想了几种结局总不尽如意。突然灵光一闪,一个完美的结局跃入脑海,我连忙爬起来,打开莫言的电脑,莫言的QQ自动登录,下面的小喇叭不停地闪烁,我好奇地点开:草稿已发到你的邮箱里,你整理一下发表吧,太久不写文字,她会怀疑的。
一种不详的预感让我极度恐慌,我紧张地打开邮件,是一篇已完成的草稿,如此熟悉的文字啊。我努力地理清自己的思路,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天天呵护我爱我陪伴我的莫言,竟然是假的。我的大脑仿佛瞬间空白,往日的疑惑都呈现在眼前,为什么这个莫言一开始就轻易接受我?为什么他知道我的一切喜好?为什么他在我面前从来没有写过文字?被愚弄的感觉让我几乎眩晕,心里有支离破碎的声音。
“锦素,你的冰花来了!”莫言打开房门,快乐地喊我。下一刻,他看见我坐在他的电脑前,我的脸上写满了疑惑和愤怒。他瞬间明白了一切,他默默地坐在床边,良久没有说话,空气也仿佛凝固一般,冰花以极快地速度融化着,就如同我渐渐冷却的心。“请给我一个解释!”我打破了静寂。
他走过来,用力地抱着我,有温热的**流进我的脖子里,烫在心上。
“对不起,对不起,我就知道,这一天终会来的。可是我爱你,我真的很爱你。我叫陈尘,莫言是我的朋友,我们同时爱上了你。”
“我要见他,我要见真正的莫言。”我冷冷地推开他。
一处古典而干净的住宅,庭院里弥漫着沁人心脾的清香味道,一棵葱郁的香樟树下,端坐着一个肌肤白皙的男人。看见我们进来,他微微一愣,然后招手让我们坐下。我看着对面陌生的男人,心里涌起丝丝柔情,他就是我日思夜想的莫言啊!就是他,和我梦想中的一模一样。莫言一直没有开口说话,他站起来给我沏了一杯清茶。我低头泯了一口,极力掩饰内心的惴惴不安,我不确定面前的莫言是怎样的心态。
这时,陈尘对我说道:“是的,他是真正的莫言,我们是笔友,也是最亲密的朋友。我们都欣赏你的文字,并且通过文字喜欢上了你。早在一年前,我们就开始注意你了,我们找到了你的住处,细心观察你的一切,所以我们才会知道你的一切喜好。尤其是莫言,他爱你很深,但是他不能开口说话,因为他从小就失去了语言能力,是一个哑巴,他认为他没有资格去爱你。当我们发现你同样也喜欢莫言的文字,并开始寻找他时,莫言既兴奋又痛苦,他兴奋的是你也同样爱上了他,他痛苦的是害怕你知道真相,会打碎你心中对莫言的美好幻想。于是,他让我以他的身份与你相遇,并让我好好地爱你,给你所有的幸福。”
陈尘的一番话让我泪流满面。原来啊,原来如此。我终于明白莫言的文字为什么总是充满蚀骨的忧伤。当我和陈尘花前月下谈情说爱时,莫言是怎样独自咀嚼痛苦和寂寞啊。我慢慢地来到他身边,深深地凝视他的双眸,他是那样的完美,就算不说一句话也能散发出只属于他的独特魅力,他身上散发着清凉薄荷的芳香,让我好生熟悉,仿佛他一直在我身边。是的,他的确一直在我身边,只是我没有觉察。
莫言躲闪着我灼人的目光,低下头,拿起笔,在一张白纸上写道:文字和一个人不能等同,你可以因为爱一个人而爱他的文字,却不能因为爱文字而爱上一个人,现实和幻想会有天壤之别。这些天,你与陈尘在一起不快乐?不幸福吗?我把那张白纸紧紧地攥在手里,坚决地告诉他:“不,我爱的是你,我爱的是真正的莫言。”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和莫言一直僵持着,我不想再耽误下去了,心念一定,我便伸出一双纤细的手捧起了他棱角分明的脸颊,闭上双眼轻轻地吻住了他的唇瓣,我能清楚地感觉到他在微微颤抖,我脸上浮出一丝笑意。
回过头我对陈尘说,“谢谢你,谢谢你带给我那些快乐的日子,假如我不知道真相,也许我会一直与你爱下去,但是现在我找到了莫言,对不去,我爱的是他,请你原谅。”
陈尘苦笑了一下:“看来你终是不属于我的,莫言,我把锦素归还给你,她一直是你的。祝你们幸福。”
我轻轻地握住莫言的手,他冰凉的指尖在我的温暖下逐渐升温。
我想,我终究没有错过花期。因为我找到了我的爱人——莫言。
遥望爱情
音乐低沉的咖啡馆里,程谦坐在我对面,轻搅着杯中的咖啡,忽然抬头问我:“现在的你,可好?”
“挺好,就是落魄如昔。”我看着他,笑出一个心知肚明的答案。程谦也笑:“你还是没变,那样爱开玩笑啊。”
这就是程谦,我说什么他都觉得我是在和他开玩笑。五年前,我告诉他我爱他,他说沫沫别开玩笑了,三年前我说我要离开深圳,他还是说沫沫别开玩笑了,再后来我跟他说我要和邱阳结婚了,他依然觉得我是在开玩笑。
“是的,我还是这样爱开玩笑。你呢?”我欠了欠身子,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坐好,喝一口咖啡,撩一下长发,“是不是也如从前那般,固执倔强,不轻易相信别人!”程谦,既然你觉得我说的话都是玩笑,那么我就借着玩笑的名义刻薄地说你一次。
程谦看着我,试图从我的表情里找到些许的痛楚或者欢愉,盯得久了,眼睛蒙上晶莹的亮,眨一下便可以泪水汪汪。就在我要产生惭愧情绪的时候,他突然说话:沫沫,我要结婚了,这个月底。
我还是那样坐着,微笑,然后对他说恭喜祝福的话。换作以前,五年以前,如果程谦对我说他爱上谁了或者要和谁相守一辈子的话,我一定心疼成伤,一定难过地彻夜不眠,因为那时我爱程谦,爱得隐忍而卑微。可是现在不同了,他说什么都伤害不到我了,他爱谁娶谁都不再与我相干,因为我不再爱他了。
夜晚十一点,我和程谦从电影院出来,他随手点了一支烟,狠狠吸了几口,然后又看着我笑了笑:“再见了,沫沫。”表情落寞,语气凄凉。
“再见,程谦!”我跟他礼貌而客气地握了握手,之后微笑着转身离开。是的,再见了,程谦,再见了,我爱你的那些旧时光。
15年前,6岁的我跟着妈妈搬进了那间四合院,住在那里的孩子都欺负我,他们揪我的辫子,拿小石子砸我,围在我身边起哄:夏小沫是没人要的野孩子!夏小沫是没有爸爸的野孩子!一遍又一遍,乐此不疲!
幼小的我只能在他们尖锐的叫喊声里无助地哭泣,绝望又满怀悲伤。是程谦,小小的程谦,适时地出现,挡在那群孩子面前,喝退了他们,对我伸出了希望的手。当时的他,在我的眼里,就是英雄,是救命的稻草,所以后来的后来,我义无返顾地做了他的小跟班,并且奋不顾身地爱上他,一跟十几年,一爱小半生。
小学五年级,跟着程谦,认识了邱阳,隔壁班的班长,比程谦大一岁。两人为了争夺乒乓球台扭成了一团,邱阳那时就比程谦高,体重上占了优势,没一会就把程谦压在了身下。倔强的程谦像一头暴躁的小狮子,一边面红耳赤地挣扎,一边朝站在一旁慌乱无措的我喊,沫沫,打这小子,沫沫,打他!我便拿起身旁的乒乓球拍在邱阳的背上轻轻拍了一下。邱阳回过头来,看我几眼,说夏小沫你干吗打我啊?我说那你别打程谦了好吗?场面似乎静了那么几秒,然后邱阳从程谦身上下来,程谦翻身坐起拍了拍身上的土,拎起丢在一旁的书包说,走,沫沫,回家!
那以后我们三人正式认识,开始半生的莫名纠缠。
程谦的妈妈知道我回来,便叫我过去吃饭。在这个城市念大学的时候,我经常去程谦家蹭饭,那个时候,程谦总会等在我宿舍楼下,仰着头扯着嗓子喊:沫沫,我妈叫你去我家吃饭呐!引得整个楼层的人都引颈观望,虽然不好意思,但我的心里依然甜蜜,那是一种隐藏着不能说的小幸福,无关其它,只与风月有染。
晚上买了礼物便过去了,是程叔叔开的门,见了我,一脸的惊喜,说,哎,沫沫,快进来,快进来!程妈妈从厨房出来,温柔地笑着抱了抱我,沫沫,你终于回来了!她这样一说,倒让我鼻子开始发酸,前尘旧事忽然就从记忆里涌了出来。记得小时候,每次去程谦家,程妈妈都会微笑着抱我,哎哟,小沫沫,你回来了!语气温柔温暖,让人备感亲切!
程谦还没有下班,我就帮着程妈妈在厨房忙碌。她轻声跟我聊着家常,忽然话语暗淡下来,她说,沫沫,差一点你就是我的儿媳,差一点我们就是一家人。唉!都怪程谦,当时那么固执,那么不懂事,错过了你!程妈妈说这些话时,言辞间尽是展露无疑的遗憾,我只有低着头,装出一副云淡风轻的安好样子,微笑如花。
初中的时候,程谦便开始了他的恋爱里程。他说,他是一个早熟的孩子;他说,他一早便看穿爱情。很长一段时间,他喜欢抱着篮球坐在操场边,对着我和邱阳,说他的爱情理想,说她喜欢的女孩,永远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可是最后,他还是会偷偷跑来找我,让我帮忙给他钟情的女孩传情书。
邱阳对程谦的做法不置可否,他说,沫沫,为他人做嫁衣的滋味好受吗?你何必总是为难自己!我深深看他,叹气,原来他才是真正早熟的人。
后来到了高中,我们三个还是同一所学校。程谦继续沉溺于恋爱,常让我和邱阳给他出主意想对策。邱阳说,你喜欢哪个女孩自己直接跟她说就好,何必总麻烦沫沫。程谦便用不屑的表情瞅邱阳,你谈过恋爱吗?谈过你就知道,爱一个人,是多么难说出口!邱阳摇头,程谦,其实你一点不懂爱情!
然后,他们便很少说话。
程谦要陪女朋友,邱阳便陪着我,和我一起上学,一起吃饭,一起泡图书馆。有天晚自习后,邱阳送我回家,在灯光昏黄的巷子口,他拉住了我的手,看我的目光深邃悠远。我对着他微笑,邱阳,有些话,你不说我也明白,可是除了爱程谦,我别无选择。
邱阳并没有因此放开我的手,他始终那样看着我,直到我眼里溢出泪来。
是的,沫沫。他说,有些话你不说我也明白,可是除了爱你,我别无选择。
那夜的月色很薄凉,露气也重,邱阳转身离开的时候,我分明看到他长长的睫毛上沾满了露珠。
程妈妈做了许多我爱吃的菜,这么些年过去了,她依然记得我的喜好,这让我打心底里感动。八点多,程谦回来,带着他现在的女朋友,未来的妻子。两人看见我,都有些许的诧异。我接过程谦手里的包,跟他旁边的女子微笑握手,你好,我是夏小沫。她伸出手来,还我一个贤妻良母的笑,你好,小沫,我是雅歌。温柔恬美的话语,让我几乎可以预见她在两三年后,抱着孩子,挽着程谦的手臂,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样子。
饭桌上,程妈妈不住地给我夹菜,问我现在的生活好不好,工作顺利不顺利。
我想了想,说“都挺好的,还有,我也快结婚了,婚礼定在十月。”话一出口,我就后悔得想咬掉自己的舌头,大家都看着我,半天没有举箸。程妈妈轻轻叹了一声,雅歌便满脸的不自在。
“是哪里人呢?对你好吗?”老人继续问。
“就是邱阳啊。”
“你真的要和邱阳结婚了?没开玩笑?”程妈妈还没开口,倒是一旁的程谦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看向了我。我看到雅歌的脸色变了,于是急忙端起杯,转向她:“别说我了,来,雅歌,程谦,我敬你们,祝你们幸福!”
我想必须得换个话题了,便和他们说起了年少时光。
白梅
白梅疯了。
白梅的疯在这个百十来口子的小山村不亚于76年的唐山地震。有震惊,有惋惜,更多的是则是幸灾乐祸。震惊和惋惜的是村里的那些男人们,好端端的一朵花就这么败了;幸灾乐祸的是那些男人家里的女人们,扫帚星终于疯了,看你这个狐狸精还骚不,还勾引汉子不。
第一个看见白梅疯了的是村里的老光棍牛二。牛二是从邻村赌博回来的路上见到白梅的。可能是一晚输钱不少的缘故吧,牛二本来有点瘸的腿显得更瘸,佝偻着身子,眯缝着通红的双眼,嘴里叼着烟,无精打采的往村里溜。
牛二溜到村口的时候,天刚蒙蒙亮。牛二使劲咳了一声,呸的一口浓痰斜飞到了路边的院墙上。借着吐痰的机会,牛二微微抬了抬头。他突然愣住了,前面影影绰绰有个白乎乎的人影向自己这边走来。在这个僻静的山村,人们习惯了晚起。冬天正好农闲的时候,晚起既可以节省早饭还可以赖在被窝取暖。
这么早,能是什么人呢。就在牛二想的空当,白乎乎的人影飘到了他跟前。牛二一下子懵在那里,那条瘸腿正好抬在半空还没来得及落下。强子抱抱我,抱抱我。牛二“啊”的一声大叫,一瘸一拐的飞入村里。
天完全大亮的时候,村里所有人都知道白梅疯了。据牛二讲,当时的白梅在隆冬季节裸赤着身子,披散着头发,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牛二,喊着强子的名字,让强子抱。那群叽叽喳喳的娘们纷纷追问着牛二,看见的白梅的每一个细节。男人们则在女人乜斜下灰溜溜的躲在一边,支棱着耳朵想听到些什么。
报应呀,这就是报应。看她还当狐狸精不。女人们像过节日那般高兴。
造孽。这都是怎么了。几个持重的老者在叹气。你们去强子家给那苦命的孩子拿件衣裳。这不是造孽吗!
强子家大门四开。屋内一片狼藉,酒气熏天。强子衣裳没脱横躺在**,呼呼大睡。众人急忙把他喊醒,他瞪着血红的眼睛看着大家,什么也不说。几个年龄大点的妇女忙着去**找了几件白梅的衣裳,匆匆跑了出去。
等村里人把白梅架回家。强子又不见了,强子离开了这个家。
白梅不是当地人。是强子在外面打工领回来的媳妇。白梅的到来曾经轰动了这个人口不多的小山村,细嫩的皮肤让村里的娘们黯然失色。恬然的笑使得村里的娘们粗鄙不堪。
当我读到这里。不,应该说是听。不是我在读,是我在听。我很惬意的蜷缩在休闲沙发里,一手夹着烟,一手拿着烟灰缸在听。念给我听的是我的女友,此刻她坐在我前面的书桌前,穿着睡衣的双腿搭在书桌上,一手如我夹着香烟,一手拿着草稿,头很自在的倚在靠背上。我之所以听到这里没有继续下去,是因为她放下草稿,拿起了茶杯。
把脚拿下去。没个女人样子。
我的女友用眼睛乜斜着我,没有吭气。不是我说你,你看你那些怪僻,换几个老公也留不住。一天到晚叼着烟不放,有电脑不用非要笔写,不会家务不会做饭。你说女人该做的你会什么吧。我知道说这些没用什么用处,但还是忍不住打击她。
我认识我的女友的时候,她的老公刚刚给别的女人做了老公。据说她的老公忍受不了她的诸多恶习,尤其是写作到半夜。在这里我忘了介绍我的女友是个专业作家。熬夜可能是大多数作家的习惯吧,我的女友也没例外。我是在朋友的聚会上偶然认识她的,那是她刚刚离婚不久,情绪受到一定影响,天天缠着她所认识的每一个朋友陪她喝酒泡吧。认识我后,她的朋友们得到解脱,我是个单身汉,有的是时间喝酒泡吧。我的仗义之举,感动了她的朋友们,都在极力撮合我们结婚。
她没有表态,态度一直比较暧昧。我可以陪她喝酒泡吧,结婚我是不愿意的,她一个离婚女人,而我从没结过婚,稀里糊涂娶了她我会后悔的。她的暧昧更鼓励了她的朋友们的热心,我明确表态,结婚可以,先让我去谈两次恋爱再回来娶她。就这样,我们一直保持着亲密的关系。在外人面前,我们的态度很暧昧,朋友们知道我经常睡在她那里,拥抱也不避讳别人的存在。但交往一年多来,我们只限于拥抱,在她前任老公留下的房子里,舒适的大床是她的专利,客厅的沙发才是我的地盘。等到后来我真的爱上她,主动提出结婚的时候,她的态度不再暧昧,而是直接说不。我问她原因,她说渴望拥有的东西得不到才是最好的。就像那诱人的苹果,让它高高挂在树上,每天去欣赏去想象的感觉才是最棒的。
烂在树上也不给你吃。我在心底发狠暗骂。
继续念下去。她喜欢写完东西念给我听。在她写字的时候,我可以随意的看书、听歌、抽烟。
你来念吧,让我听。
我起身走到书桌旁拿着草稿回到我蜷缩的沙发。
白梅扰乱了村里的安宁,准确说是扰乱了村里男人的梦。不大的村子从刚有了青春萌动的年少者到还残存生理机能的老者,夜里都梦到过白梅。更有甚者在和自己的女人干那事的时候,心里想象着身下是白嫩的白梅,由此更加卖力更富有**。那嘴巴不严的在梦里喊着白梅的名字,村里的女人开始嫉妒起这个外乡人。
新婚后不久,强子又踏上打工的路。他把白梅一个人留在了家里。强子的离开让村里的男人的想象距离现实性更进了一步,每个人都感觉自己最有希望。家里有婆娘的的男人有事没事就往强子家凑,嘘寒问暖,拿话暗示挑逗着白梅。那些光棍更是肆无忌惮,天天赖在白梅家里,插荤打科,表现自己的勇猛和柔情。白梅对这些一律一笑置之,从不对哪一个人表示亲近,也不对某一个人表示出反感。只是特别留意的自己的行动,每天天不黑就早早的关上门,天亮很久才开门。
她的忍让并没有换取村里女人对她的同情,很快村里就传出她和谁谁好上了,谁谁半夜偷偷溜进了她的家,又是谁谁天刚亮从她家出来的。这些谣言像风一样在村里飘**。从不同的女人出来的版本又不同于别的女人的版本,盗版的谣言显示出盗版的特性。每个女人嘴里的男人绝对不是自己的男人,她们总是把别人家的男人想象的多么坏多么色,而自家的是那么样的纯洁。她们的目的只有一个,败坏了白梅和村里的别人的男人,是让自家的男人断却偷腥的念头。殊不知男人的本性就是你能拥有我为什么就不能染指,谣言更加激发了男人的雄性激素。
白梅还是一如既往的应付着男人们的骚扰,她认为只要自己行的正站的直,谣言终究是谣言,自会不攻自破的。强子来信了,说年底回来过年。白梅也盼着强子早点回来,过完年。无论如何也得跟着强子外出打工去,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强子回来了,是夜里很晚回来的。醉醺醺的赶回了家。回到家的强子冷冷回了白梅几句话,就上床蒙头大睡起来。白梅收拾好强子带回来的行李,满头雾水的躺在强子身侧。她不明白强子为什么这么冷淡,他一直是个很馋的猫,自从两个人在一起,他恨不得白天黑夜粘在白梅身上。
白梅蛇样的钻进强子的被窝,柔声的说到,强子,抱抱我。
离我远点。强子粗暴的把白梅推出自己的被窝。
强子怎么了?你就不想抱我吗。
你这个贱货,就那么喜欢让人抱。白梅的话激起了酒醉未醒的强子的怒火。你以为我不知道,我不在家你和多少男人睡过。强子翻身骑在白梅身上,耳光重重的打在白梅的脸上。
你听了谁的话,为什么不信我。白梅的争辩越发让强子发疯,他跳下床,一把揪住白梅的长发,一并拖了下来。红了眼的强子捡到什么就用什么摔打在白梅身上。白梅只是呜咽和低声的分辨着,从发疯的强子嘴里白梅才知道。下午强子就到了村头,刚刚回来的强子在路上碰上了几个好事之人,她们吞吞吐吐的把村里的谣言告诉了强子。强子起初还不敢相信,听着她们赌咒发誓的认真劲,强子信了。强子留在了村头的小酒店,一个人喝起了闷酒。他是爱白梅的,可白梅却欺骗了他。
打累了的强子摇摇晃晃的躺在了**,嘴里嘟囔着明天再收拾你。扔下白梅**着身子躺在冰冷的地上哭泣。
白梅疯了。疯了的白梅**着身子跑出了家。
强子走了。走了的强子再也没有回来。
疯了的白梅每天游**在村里,嘴里喊着,强子,抱抱我。
读到这里我停了下来。这次是我停止了诵读,我的女友写到这里没有再写下去。
刚结尾了。
嗯。你说该如何结尾呢。
你先说说自己的构思吧。
我想让白梅因为发疯而发狂,她可以去报复村里的人。比如说可以拿着菜刀砍她所恨的人,或者投毒于村里吃水的井里,最后她再自杀。你说这样如何?
这样白梅解恨了。可是她的形象却在读者心里打了折扣,本来让人同情的可怜人变成了杀人犯。不好,这样结尾不好。
那就让强子自责,回来把她带走异乡,继续幸福生活。皆大欢喜的结尾读者一定会喜欢的。
也不好。那有点牵强,不太符合常理。
要不让瘸子牛二娶她。牛二一直在惦记他,何况牛二是个光棍。
你是在骂我是牛二吗?
滚。你想当牛二,我还不想当疯子呢。
也不好。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读者也不会接受。
这样不好,那样不行,你说个好的结尾。我的女友有点恼羞成怒。
你知道,我的话你一向不听,何况你是作家,我又不是作家。
你要不替我想结尾,就抱着被子滚沙发上去,别在这里絮絮叨叨烦我。
我点燃一颗烟。缓缓对我的女友说,你看这样结尾好吗?
白梅死了。
白梅是死在村里的废弃马棚里。死去的白梅怒睁着双眼,她是被人掐扼喉咙而死的。死了的白梅裸赤者身子,身下一滩变黑变暗的血。第一个发现白梅死的还是光棍牛二,他在往家里飘的时候路过废弃马棚。正好赶上他要小解,于是发现了白梅的尸体。
强子走后没有再回来。死了的白梅没有了亲人,有人建议报案,以惩戒凶手。村里的老人出面说了,既然人已经死了,强子也不一定再回来。何必为一个死人再去祸害一家家破人亡呢,偷偷埋了算了。顾活人不能顾死人。
白梅被埋在村里的乱坟岗子。她是外乡人,又是暴死的。这样的人不能进祖坟。
牛二疯了。疯了的牛二一天到晚守在白梅的坟前,看见有人走过就骂,你是杀人犯,你们都是杀人犯,全村没一个好人,都是他妈的杀人犯。
你看这样结尾可以吗?
我的女友说好,就这么结尾吧。根据你的表现,今晚让你睡在大**。
我激动的说,好。我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你急什么,我的话还没说完。
嗯!那我给你收拾书桌,你去准备洗刷一下。
我说的是,根据你的表现,让你睡大**,我去睡沙发。我的女友从**抱起她的被子走向客厅。
暖味黄昏
初夏的黄昏,空气里泛着暖暖的味道,这是一个暧昧的时光,人们的思绪在此时最为复杂凌乱;这也是一个暖味的时光,滋生着多种故事发生的可能。
心理医生林斌接到雅诗的电话。林医生您好,感谢您这段时间对我的帮助,非常感谢您。希望您及您的家人生活幸福美满……
林医生与雅诗是在两个月前认识的,当时她那憔悴的面容和疲惫绝望的神情仍让林斌记忆犹新。当时的治疗效果虽不是十分理想,不过还不算太差。雅诗也有一个多星期没有找他了,怎么突然来电话竟说些这样的话呢。
根据林医生的经验,想自杀的人在死前通常会有一些言语以及肢体上不寻常的表现。譬如在言语方面,他们会和别人告别,还往往说:我所有的问题马上就要结束了;没有我,别人会生活得更好等等。
而此时雅诗的表现让林医生很是担心。他又不敢刺激她,只是假装若无其事地和雅诗聊天,并慢慢询问她目前的所在地。
半个多小时之后,林医生终于弄清楚了雅诗的具体位置。他告诉她,说自己有事,先挂一下电话,五分钟后会再打过去。
挂掉电话后,林医生立刻给自杀干预中心的总部打了电话。告诉他们在哪个城市的哪个宾馆的几号房间里,有个女人可能要自杀。请求总部赶快联系所在城市的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的自杀干预。
林医生又马上给雅诗回了电话,希望能转移她的注意力,并使她冰冷的心生出一丝暖意。
另一方面,自杀干预中心的吕主任联系上了金华宾馆的总台。
您好,我是自杀干预中心的吕主任,请问住在416房间里的是不是一位二十八九岁的女士,她可能有自杀的动向……
对不起,这涉及到顾客的隐私,我们无权透漏。
吕主任很生气,这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那叫你们的经理接电话。
接通经理的电话后,吕主任就开门见山地说,您好,我是自杀干预中心的吕主任,有位女士可能已经在你们的416房间里自杀身亡了。请您马上去看一下,然后把结果告诉我。
电话那头,只听到一个因为恐惧而嘶哑的声音喊:保安,和我去查416房!
二、
雅诗是刘天明总经理的秘书,大学毕业后来“东胜”公司发展,一直深受刘总宠信,在公司有着特殊的地位。
那晚开完会后,雅诗加班帮刘天明整理材料,也就是那晚她把自己给了他。开始她半推半就,待刘天明说给她一套别墅时,她迟疑了一下。也就是在那一刻,刘天明进入了她的身体,随着一阵撕心裂肺的痛,她成了他的情人。
只是她没有想到,以后的生活也会被强行撕开一个难以愈合的口子,而那种疼痛更是绵绵不绝。
搬入新居的那日。雅诗给刘天明打了电话,希望他能过来。他说自己很忙,就推却了。
随着一阵门铃声,雅诗打开了门。竟然是刘天明,原来他是想给自己一个惊喜。
刘天明抱起雅诗就是一阵狂风暴雨式的热吻,然后一个“降龙摆尾”把门死死地关上。
欢乐之余,两人有气无力地说着话。刚缓过气来,刘天明又“泰山压顶”过来了,这时手机响了。
看了看淡蓝色的屏幕,他走下床来到阳台。
喂,宝贝。我在开会。刘天明好象在刻意压低自己的声音。
……不是说了嘛,外国客户。一会儿开完会我去找你,请你吃夜宵好不好?……好,好,好。夜宵加电影行不行?……
雅诗已听出了什么,她拿起桌子上剩余的半瓶酒,仰面灌下,身体靠着墙,周身松软无力地徐徐下降。头发散落下来,盖住了大半张脸,看不清什么表情,却遮挡不住无望与渺茫的目光。
我爱你……刘天明用手捂住电话,声音显得沉闷而压抑。
我听不到,我听不到。电话那头娇嗔道。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三、
金华宾馆的经理随保安打开416房间后,看到雅诗安然无恙,才算把心又放回肚子里。随后,自杀干预中心的吕主任和几位医生也赶到了现场。
在他们的陪同下,雅诗住进了医院。
期间,林医生、吕主任,以及社会各界关注雅诗的热心人都来陪她。
大家都尽力给她讲这个世界美好的东西,努力增加她继续活下去的勇气。
自杀的人都有一个自杀危险期,通常是七十二小时,在四十八小时这段时间里自杀的欲望最为强烈,整体成一个开口向下的抛物线。
大家寸步不离地陪着她,五天后,雅诗出院了。
她向那些帮助照顾自己的朋友们都送了小礼物,并一一致谢。
离开医院时,她问看守的护士:这里最高的大厦在哪里。
那个傍晚细雨连绵,一个衣袂轻飘的弱女子没有带任何雨具,只身消失在苍茫的夜色深处。雅诗是爱他的,只是刘天明已有家室,只能做情人。
而让她无法忍受的是自己不是他惟一的情人。那时她简直要崩溃了,但自己表现出来的冷漠连自己都感到可怕。
是的,从那刻起她就在练就一种本领,一种在没有他的世界里依然可以过活的本领。
只是她仍无法自控,如奋起的飞蛾,扑向那漫漫黑暗中的一星光明,扑向那可以让自己骨肉成灰的爱情。
也许是人本性使然,对好东西都有着强烈的占有欲。明知不可能完全被自己拥有,却非理性地想独占。
刘天明陪她的频率越来越低,有时会很晚过来和她共度良宵。
很多时候,雅诗翻身下意识地去摸身边的位置,却发现早已是人走被凉,便习惯性地用力把自己裹紧,继续睡觉。
直到窗外偷窥的阳光在她身上一点点晕染开来,宛如一位堕入人间的天使,唯美得颓废。
五、
吕主任知道雅诗出院时的情况之后,就赶快带着几位医生,还有一位年轻的复旦大学的心理学博士,赶到金色国际大厦。
没想到闻风而至的记者们早就架着他们的长枪短炮在那里等候了。
不知他们是为了拍摄自杀干预中心的同志们如何成功挽救一个脆弱的生命的;还是希望能拍到一袭白衣从高耸入云的大厦顶端翩然而落,然后“砰”得一声,在地上盛开一朵艳红艳红的花。
年轻的小博士激动不已。哇噻,太酷了!简直像拍戏一样。
吕主任他们赶到现场时,雅诗刚进入大厦的电梯。
在大厦经理、保安人员及林医生等多方面的配合下,雅诗终于同意和他们进行一个长达五分钟的谈话。
在大厦对面的“回忆咖啡屋”。
吕主任派出一位资深的老干部与之谈话,并让另两位干预中心的工作人员扮成顾客坐在离他们谈话不远的位置。五分钟后,如果他们谈不妥,这两位就会假装问路或是别的什么,然后把雅诗“擒获”。
其中一位工作人员估计没有见过那么大的场面。热咖啡被他一口喝个底朝天,一杯接着一杯风风火火地喝下去。另一位同事赶紧在下面用力踢他,拜托你正常一点好不好。
空气开始显得凝重,一触即发。
六、
漫长的五分钟过去了。
他们又谈了一会儿,雅诗终于放弃了自杀的念头。
媒体知道她不过是个二奶之后,不免有些失望:一来不好大肆做正面报道;二来大家忙活了老半天,竟然救了个二奶。
诚如吕主任所言:他们只从关心生命本身去考虑,每个生命都是可敬的。
每个生命都是值得珍惜的,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人如此轻蔑地对待自己的生命呢。他们把自己看得很轻,为什么没有像天使那样飞起来,反而坠入万劫不复的地狱呢。
雅诗的主治医师林医生去看她时,她已是病怏怏地躺在刘天明送她的别墅里。
屋里很久没人打扫了。地板脏兮兮的,还有很多水渍;厨房到处都是油腻腻的,用过的碗有半人多高。整个房间里散发着一种让人作呕的腥臭。
雅诗蜷曲着身子,披肩散发,双眼深深下陷,嘴唇干裂并有几丝血痕。
林医生把屋子收拾了一下,并把锅里剩余的米饭热上。
不知为什么,他望着此时的雅诗,突然觉得胃里有什么在不停地翻滚,很想吐。
林医生关上门,像避开一场劫难般匆匆逃去了。
此刻只有屋里残余的腥味儿和糊了的米饭味儿在这暖暖的空气里交融混合着。
这暖味的黄昏,对每一个故事进行着发酵。每个故事的结局,因此有了多种走向。
阳光的颜色
这是两个没有父母的孩子,哥哥叫曾思安,妹妹叫曾箐秋。他们出生的时候就被医院证实为爱滋病携带者,而妹妹同时还被检查出患有全色盲。他们身上的爱滋病毒最初是由父亲在一次意外中感染,随后传染给怀孕的妻子的,而刚好他们的母亲那个时候刚好查出怀的是双胞胎。
父亲在染上爱滋病后死在了第三年的秋天,母亲忍受悲痛,抚养着这两个不幸的孩子。但最终她还是因为受不了村里人的冷眼和指责,选择在一个安静的夜晚吊死在村头的一棵梧桐树上。母亲死的那年他们才5岁,幸好爷爷奶奶还在他们身边。爷爷年轻的时候当过兵,参加过抗美援朝的战争,退伍后政府每月能给他发200元的津贴,爷爷就靠着这点钱支撑着这个零乱的家。也许是上天的眷顾,爷爷奶奶在照顾这两兄妹期间一直没被感染上病毒,而兄妹俩在父母去世后的这两年过得也还算不错。那时他们还小,村里人的污言秽语即使听见了也都还不懂,去问爷爷,爷爷就告诉他们那是村里人对他们的喜爱。而年幼的他们哪里知道,他们在村里人眼里一直被视作是“怪物”。
转眼又到了秋天,大雁南飞,树枝上的叶子开始变得枯黄,柔弱的阳光下,一阵清风袭过,叶子悄然落下。
哥哥在门前打扫掉下的落叶,妹妹在旁边玩耍。她拣起地上的一片叶子天真地对哥哥说:“哥,你瞧这树叶的形状可真好看,你快给我说说它是什么颜色。”
“那是梧桐树的树叶。”哥哥走上前,拿过妹妹手上叶子看着说,“这种颜色很特别,是金黄色的但是又带了点红色。”说着他指着树叶上有红色的地方给箐秋看。箐秋自然是看不见,在她眼里那片像手掌的叶子只有黑色和灰色。她心里是很难过的,却尽量掩盖,她怕别人看出她的难过后不再告诉她他们眼里所看到的各种颜色。思安很聪明,他知道妹妹在想什么,他悲伤的看着妹妹漂亮的眼睛一时间沉默了。
阳光下,风缓缓地吹来,树枝随风摇曳,叶子开始漫天地飞舞。一个男孩怔怔地看着女孩遮掩在纷飞的发丝下的那双眼睛,温暖的阳光在女孩那一头黑发上轻轻的跳动着。他就这样看着,他觉得他的妹妹真是可爱极了。
“金黄色?啊——金黄色,这名字真好听,一定是一种很美的颜色!”
“恩,但它还不是最美的颜色。”
“不是最美的?那最美的颜色是什么呢?”箐秋侧着脑袋问。
思安指着天上的太阳说:“是太阳发出的光,那种光是这世上最美丽的颜色!”
“是阳光!阳光是什么颜色呢?”
“我也说不清,它有时候七彩缤纷,有时候又没有颜色。”
“七彩缤纷?没有颜色?……”箐秋疑惑地望着白色的天空里的那一团最亮的白光,尽管已经是秋天了,可它发出的光还是很强,箐秋直眼看去,发现自己的眼睛根本不能跟它直视,“它刺得我眼睛睁不开,它在跟我较劲。”
“不要那样去看太阳,眼睛会痛的。”爷爷衔着根烟杆走了出来,吐出一长串的烟圈来。他走到孙女儿身旁,左手拿出衔在嘴里的烟杆,右手抚摩着孙女的头发,“进屋吃饭了!”
“恩!”两兄妹乖巧地应答着。
“箐秋,我们比赛,看谁先跑到饭桌跟前!”思安做出准备要跑的姿势。
“好啊!”
说完两个孩子飞快的跑到屋里去了,隐隐从里屋传出箐秋的声音“哥哥,你赖皮,明明是我赢!”
爷爷在屋外笑了,笑得眼角一层层的皱纹重叠了起来。他抖抖烟袋,右手拿着烟杆又深吸了一口,接着白色的烟雾便从他嘴里轻幽幽的飘了出来。他准备进去,已经迈出了两步,他突然停下了脚,眯着眼回头看了看那挂在天空里的金色太阳,眼睛忽然变得深邃。
村长原本以为这两个孩子是活不了多久的,所以也只是在两个孩子的爷爷面前唠叨过几句。过了这么些年他见这两个孩子还活得好好的,心知这种病一旦被感染上只有等死,为了村里人以及他自己的生命安全,他决定找几个人把他们一家子轰出这个村子。于是带上村上的几个壮汉,各自拿了家伙踢开了他家的门。
知道村长的意图,爷爷挡在两个孩子面前死活不走,奶奶则哭着跪在地上抱着村长的腿苦苦哀求。年过八旬的她早已两鬓斑白,这样跪着把箐秋给急哭了,箐秋正欲上前扶起奶奶,谁知村长竟一脚将奶奶踢倒在地,奶奶后脑着地,跟着流出一滩血,当场断气。村长见闹出了人命颤颤地说不关他的事,然后趁着这一家子抱着奶奶痛哭的时候,带着那几个壮汉溜走了……
奶奶死后,爷爷一病不起。他知道自己已经不行了,看着这两个才刚满八岁的孩子,虽然想继续照顾,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想到这里心里甚是悲伤。爷爷是在一个暴风雨的晚上去世的,去世的那天晚上那对兄妹还在他身旁睡得香甜。知道爷爷去世后,两兄妹一时之间在这片辽阔的大地上失去了方向。
爷爷的遗体就那么一直放着,直至渐渐腐烂……
家里能吃的东西全都吃光了,思安和妹妹开始饿肚子了。思安没有去别人家里求别人给他们吃的,因为思安在上次村长来赶人的时候就知道了,村里的人是讨厌他们的,也知道了自己和妹妹都得了可怕的病。他不想传染给别人,也不想再见到任何人。
又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
“为什么?为什么?”思安冷冷的笑着问,阳光下的眼睛闪烁着晶莹的泪水,被风轻轻的吹走。
“我们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们?”他抱着头用力的摇着,他不明白,不明白…
“哥哥。”箐秋了走出来,“你……”
“没什么……”他擦擦眼睛,立在原地抬起头,眼睛直直的看着阳光,然后低头看着周围一片黑色,忽然想起了什么转身对微笑着对妹妹说:“你想知道阳光是什么颜色吗?”
“……”
箐秋呆呆的伫立在那里,春天里的阳光洒在她漂亮脸蛋上,风轻轻依旧地吹着,阳光在她发丝上随之起舞,舞得幽怨而凄美。
他拿出一把刀,经光一照越显得亮泽、锋利。他闭了上眼,眼泪从他苍白的脸上滑下,刀在他右手腕的动脉处割了下去,鲜艳的血像山谷中的一股清泉一样,静静的往下淌,和着眼泪一起打落在地上,这是怎样的一种美?
“哥哥!”箐秋跑到他身边,拉着他的手腕,惊讶的看着他。
思安挣脱开妹妹的手,把流血的手举了起来,“你看!”他举着手笑着对箐秋说。
她看着思安的手,血正顺着他的手臂往下流,光照在了血上泛起奇怪的颜色,纯洁而不夺目,这种颜色在箐秋眼里是从来没有过的,那颜色似有温度的,似摸得着的,似有魔法的,因为它能紧紧的拽住人的眼球。
“那是什么颜色?”她问。
“这就是光的颜色,你看见了吗?”
“这就是光?”她的眼光突然发出了亮光,又突然变得暗淡。转过身两眼对着哥哥的眼睛,好象是有话要说,但还是没能说出口。忽然,她抓起思安拿着刀的左手用力的割在她的右手动脉处。
思安震住了。
“哥哥你看我的手上也有了阳光的颜色。”箐秋也举起了她的右手。
思安看着箐秋止不住的流泪。
“哥哥,这样我们可以跟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团聚了。”
“恩,恩……”思安拼命的点头,眼泪潺潺的流着。
箐秋紧紧的牵住思安的手,两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容。
“哥哥,你知道天堂是什么颜色吗?”
“不知道,也许就像阳光的颜色……”
……
与君初相识
我是今天傍晚吃饭的时候收到这本书的。白色的书面,看起来很纯洁,像书中那群天真可爱的孩子一样。我很高兴,好像寂静的生活里忽然有老朋友带着礼物来拜访一样,捧住书的那一刻,心情有点激动。(朋友在一旁翻着白眼说:这个肤浅无理的女人,看起来很矫情,大伙别和她一般见识啊!)我不介意她的调侃,她是了解我的。坐在古旧的厨房门前的走廊上,我翻阅起往日熟悉的情景,心忍不住微微颤抖起来。夕阳的余晖斜照着我的身影,我低着头,那一刻,时光仿佛又回到多年以前。
相识的那一段记忆其实已经很模糊了。就如有雾的夜晚,观看天空的星点,寻找原本以为很熟悉的一颗,却发现视野蒙胧,往事不如印象中那般清晰。地点也许是在珍溪水畔,炎热的夏日傍晚,干净的湖水是孩子们的乐园。溪边,竹林葱绿,暖风呼呼地吹歪了它们的腰。你妈妈背着你,我妈妈背着我,她们用的都是同样的棉布条,将我们俩绑在后背,站在水中,清洗衣服。两个妇女说着简单的家常,两个婴儿吮吸着各自的小拳头,男婴大一岁,是你,女婴小一岁,是我。我想前世我们之间一定有一些渊源,像一个结,没有打开,纠缠到今生,一些纷乱的情感纠葛让我无法理清。
五岁的时候,六岁的你在玩过家家时,说我是你的新娘子。七岁的时候,上一年级,咱俩同班,你会借给我铅笔,和我撑同一把伞上学放学。同学问我,你是我的什么人?我说你是哥哥。十岁时,后桌的男生用力揪我的辫子,我疼出眼泪来,你生气地冲过去和他打架。结果你的脸刮了一道口子,我们俩的名字被写在某面墙上,说男生爱女生。
上初中,照顾我已经成了你的习惯。在生活条件简陋的住校时光,一个冬天你为了能帮我抢到一桶热水,结果被烫伤了脚。至今,我还清晰地记得,你一边帮我套被子,一边解说的样子。我同寝室的女生都羡慕我有一个好哥哥,那一刻我真希望你是我的亲哥哥。
长大了,对爱情有了向往。年轻的我面对你关注的目光,不再无动于衷。你大学毕业,我刚参加工作。在乡村,我们共同的家乡,像小时候一样,我们依旧是两个野孩子,漫山遍野地跑着采摘野果野菜。那一份小小的收获,你都会送进我的口,而我居然也毫不客气。每当跑累的时候,我会耍赖地爬上你的背,看你背得满头大汗还憨憨地朝我笑,心中有什么东西慢慢上涌,笑容灿烂如花。
深秋,你却要离去。在我一生最美丽的时候,你离开了我。临走,将你送我的书《看上去很美》带走了。我只看到一半。你说,等你回来,让我继续看完。离别后,为你蓄的长发慢慢齐腰,给你写的书信也满了抽屉。但是在我最孤单无助的时候,你却没有再出现。
多年后,我们再次相遇,你已经成了别人的所有,我也是。你说曾经你找过我,很伤心很疯狂地找过,在边疆无边冰冷的雪地里,我消失在你的视野。
也许命运捉弄了我们。可你对我的好,我都记得。当我们还能像年轻的时候那样一起聊天时,我很开心。当我们像亲人一样关心彼此的时候,我很开心。当儿子叫你舅舅的时候,当你举起他的时候,我很开心。也许这才是我们彼此适合的关系,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永远。相遇让我们再续情缘,像小时候那样,你做哥哥,我是妹妹,我们彼此关心照顾,心很温暖。
犹豫的爱情
高三的时候,程谦决定报考武大,他说,那里有全中国最美的樱花。其实谁都知道,他还是为了自己的爱情,他深爱的女孩,高我们一届的师姐,彼时正是武大的莘莘学子。我为了追随程谦的脚步,也义无返顾报考武大,邱阳如是。可是后来,程谦填报志愿的时候突然变了褂,选了离家最近的医学院,他说,我算是明白了,生命高于一切。
我知道消息后也临时改了自己的志愿,犹豫了许久,终究没把这事说给邱阳。后来才知道,高考那些天,邱阳在整场考试中全部交了白卷,事情在整个学校里传得沸沸扬扬。开学之后,邱阳把信笺寄到了医学院,信上寥寥:沫沫,等我一年。
真是造物弄人,我心毅然追随程谦,却始终忽略身后有这样一个影子,从初见至今,一直渴望沿着我的足迹,终有一天能牵到我的手,与我一起走下去。我觉得脸上冰凉一片,却没有泪水掉下来。
饭后,程谦和雅歌送我。
路上,雅歌一直紧紧拉着程谦的手。我想她不必这样,现在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再去爱程谦了。
回到住处,便收到了程谦的短信:你真的要跟邱阳结婚啊?没有骗我?
我对着手机屏幕无奈地摇头,然后回他,是的,没有骗你,也没有必要骗你,我这次回来就是转户口的,我们决定在北京落户。
几分钟后,他回我,只一个字,哦。
“哦,对了,沫沫,晚上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吧?”大学里程谦忽然放慢了恋爱的脚步,开始关心起一直跟在他身边的我来。
我说好啊。然后回宿舍,一个人窝在被子里兴奋得大叫,又若无其事地起来,认真穿衣,仔细化妆,怀着满心的期许等待跟程谦第一场约会的到来。我想,我终于有机会靠在程谦的肩头,轻声叙说这些年来我对他的情意。
不记得那晚看的是什么电影,可是程谦,年轻的,朝气蓬勃的程谦,从电影一开始便沉沉睡去,直到散场。我扭头看他,迷离的灯光在他的脸上虚幻明灭,一切就像是一场盛大而华丽的幻象。程谦,你可知道,这一场有你陪伴的单人电影,足以让我对你的爱生腾又熄隐。
可是,这个世界上偏偏有这样一类人,他们对爱执迷不悟,他们对爱人死心塌地。而我只是其中一个,就像曾经对邱阳说的那样,爱上程谦,除了爱,我别无选择。
大二那年,我在新生队伍里看到了邱阳。
他对着我,微笑如初。
大四。分配实习医院,程谦选了市一人民医院,这一次,我没有再追随他,选了二院。从宿舍搬出去的那天,邱阳和程谦都来帮忙。收拾到一半,程谦忽然停了下来,静静地看着我,问,沫沫,你怎么不选一院?我想了想,没法给出答案,只得摇了摇头。他又说,还是习惯了有你在身边的日子。
我听了眼睛发涩,有些悲哀地想,原来我只是你离不了的习惯。邱阳没有说话,一直在旁边帮我整理那些厚重的医学书籍,只是在最后,程谦出去叫车的时候,他凑到我耳边说:沫沫,再等我一年。
办好了相关手续,我决定两天后回北京。
临行前程谦约了我去KTV,见了一些大学时的同学和校友。那晚他似乎喝多了些,一直霸着话筒叫叫嚷嚷。闹到最后,我有些疲倦,便有了先走的意思,他却开始认真起来。他说,下面我再唱两首歌,一首给我自己,一首给沫沫。
所有人都把目光聚向了他,本来嘈杂的环境瞬间安静下来,音乐向起,程谦的声音在悲伤的调子里显得越发幽凉。他就那样哀伤地看着我,低低地唱“如果爱情的路还可以再铺,我不会让你再为我哭,如今剩一个没用到不可原谅,丢了自己的幸福的猪,当初爱到末路,我选择退出,如今看这份爱丢的糊涂,如果让天能给机会重新付出,我愿意放弃一切押上所有赌注…”唱完了,大家都沉默着看我。我以为我会感动的,我也以为我会哭的,可是我没有,我还是那样坐着,等待他的下一首歌。
是程谦先哭了,他一边唱着“我终于知道曲终人散的寂寞”,一边泪如雨下。
五年前的夏天,我站在一院高大的外科楼下,对穿着白大褂意气风发的程谦说出“我爱你”的时候,他看着我,惊讶了很久,然后丢了一句“沫沫,别开玩笑了”便转身离去。那一晚,我哭了整整一夜,为自己这么多年来对程谦卑微而隐忍的暗恋,为这出一个人唱了十几年却没有结局的独角戏。
第二天,邱阳站在二院青草盈盈的大花园里,咬牙切齿地对我说:夏小沫,就算是一块石头,放在心口这么多年也能捂热了,可这十几年,我怎么就感动不了你?!我看他,如许多年前那晚他看我那样看他,凄然笑了出来:是啊,怎么这十几年,我就感动不了他?!
夏日午后的阳光白晃晃地灼眼,邱阳忽然放开抓着我肩膀的手,颓然笑着转过了身,风把他的白袍扬起,映在我眼里尽是温柔的哀伤。
两天后,我回了北京。
这一次,我彻底与深圳告别,与我的过去告别。
月底的时候,我寄了礼金和礼物过去。我在贺卡上写:程谦,我和邱阳一起,祝你新婚快乐!
不久之后的一个深夜,我接到程谦的电话。他说他没有结婚。他说买戒指的那天,他突然醒悟,这么多年来他不断换女朋友,不断谈无疾而终的恋爱,其实只是为了等一个真正合适自己的人。他说沫沫,其实我是爱你的,只是自己一直不知道。他说,如果你愿意,就回来,我要和你在一起。
我握着听筒,哽咽着说不出一句话来。
程谦终于说出了这么些年来他从未说过的话,于我而言,那即是一个答案,回答了我这么些年来所有的不甘和等待。可是得到这样的答案,我并不觉得开心。我爱他的时候,他倔强固执,不肯为我停留;现在我不爱他了,他却给我这样的承诺,有模有样,有起始,有归因,并且声音明亮,动听。
三年前,我离开深圳去北京。
在机场大厅,我一直对着来送我的程谦微笑,我想只要他开口挽留,那么我就义无返顾地留下来。可是我笑到脸几乎僵掉,他却只是跟我挥手,还说“我以为你开玩笑呢,没想到真的走啊。”就在那时,我似乎清醒过来,明白了所谓的爱情。
于是平静下来,头也不回地与程谦作别。
没想到一个月后,邱阳却随我而来。夜晚的北京机场,我接到了憔悴而落寞的他。他抱住我,说,沫沫,我不能没有你!
我哭,问,你怎么这样傻?
他一边擦我脸上的泪,一边帮我整理被风吹乱的发。然后,轻轻说,因为你值得我这样傻。
窗外月色朦胧,电话那头的程谦还在说着什么,可我不愿再听。我想一切都该结束了,这场自尊心与抵抗力的游戏,我再也没有力气玩下去。
程谦辜负了爱情给他的馈赠,我便不能再辜负。而今晚他对我说的那些话,如果早些年就对我说了,那么结局也许会不同。只是现在,我已不再爱他。而我曾经对他的那场盛大的暗恋,已经成为过去,成为如水流年里再也不可追朔的幻影……
记录下来的幸福
最终选择停在了这里,不是我所能见,而是我所不见。
我是一个有点灰暗的女孩。
偶尔会在傍晚时分出门,可以看到天空中大片的云朵被暮色染成了一种凝重的紫,云层之间的边缘会看见夕阳残留的一点绯红,恍若一道道被隔开的伤口,将蓝色的忧郁千疮百孔遮掩起来。灼热的风也就从那些缝隙中流出,侵蚀我们每一寸肌肤,有点窒息的味道。
这年夏天,很热,大部分时间我只是躲在房间里面,将空调温度打的很低,然后坐在电脑前,大嚼冰块。当它们一点点融化进我胃中的时候,全身会颤抖,贯穿冰凉。这时我多半会蜷缩在一起躲在房间的某个角落,独自抽烟取暖。
香烟会让一切孤寂变的沉默,而文字,是唯一让我不至于想念苏尘的方式。那个身着黑色T恤和牛仔裤的苏尘,每次都会用幽默风趣的方式出现在我面前,却在这个夏天,变得安静、沉默,他们说他成熟了。
我却看见苏尘越来越瘦弱。
他来看我的时间很少,每次来时都会把我冰箱清理一下,过期的食物会被他扔进垃圾桶。然后他会打开我的笔记本查看我的网络。电信每个月只固定送我80个小时,超过的时间就会按照三块六一小时来计算。他并不是担心钱的问题,而是担心我会因离不开网络,而将生命等同于金钱那般,随着流量一点点消耗。
他警告我,过期的食物不要再吃,每个月只要上80个小时就好,超过的时间就会如同那些过期的食物,作废掉。我抱着他,然后在他耳边轻轻地问,那你和她的感情会过期么?
王家卫的台词。
而后我们会陷入一种无语的状态,他沉默地将冰箱清理干净,然后将垃圾袋收拾好,左手拿上垃圾袋,右手一把拉住我,“走,去超市。”
我上身后倾,两腿直立,“不去!”
“外面已经没有阳光了。出去走走吧。”
好像,天空真的变得阴郁。
每个人都是一个瓶子,在无名海上肆意的漂流。每个人都有一个答案,封在瓶子里面,期待着某个人会打开它,却又在惧怕一个事实。
玻璃易碎,恩宠难回。
他开车的时候很快,并且不喜欢戴头盔,我坐在后面,紧紧抱着他的腰,任头发在呼啸而过中四处飞散着。有那么一段时间,他强制地让我戴上头盔,但是我不喜欢,不喜欢那种被束缚的感觉,我不能看见自己的长发可以肆意的飞舞。渐渐地,我的倔强征服了他的强制,他不在勉强我做任何一件事。
速度中,风湮没了我们的声音,并不断窒息着我们,只有沉默着。
我不是他什么人,只是喜欢他而已。他就像一双货架上的鞋子,深深地吸引了我,我想据为己有,意外却在试脚的一刻发生,我穿不下,一双尺寸不对的鞋子,穿上去,脚会很痛。我只好把他放回货架。只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合脚的人将他买走。
我听过一首诗,让一座城市记住你,要么爱上一个人,要么买一双鞋。可是鞋子却爱上了一个人,在另外一座城市。
从超市出来,我们并不会急着往我家赶。他会带我去一个地方。
一座广场,日暮时分会见到大片的鸽子聚集在那里,每天七点钟时,广场旁边的钟楼上会间隔传出一阵又一阵沉重的响声,诉说着夜幕的来临。在缓慢的悠扬中,可以看见,大片鸽子飞起。而我们会和很多人一起,站在广场中央,看见无数苍白的身影交错的飞散。像那些逝去的灵魂,支离破碎地从我们身边穿过,唯我们所不见,却能感受。尘会伸出一只手,上面放着很多的谷物,那些苍白的翅影也会在他手上短暂的停歇。
这时我会看见尘猛然间抖动手臂,然后将谷物顺势洒向天空,那些原本就很惊恐的鸽子会在一瞬间变得更加恐慌,扑打着翅膀,四处去寻觅那些散落在各处的谷物。
左岸,你看见了么,他们其实都在害怕,害怕没有饭吃的日子,可我不一样,我同样是在害怕,却不知为何害怕。他静静地看着我,然后牵着我,走出了广场,随便找了一个角落坐了下来。顺手打开了刚从超市买来的酒。
“砰……"苍白的啤酒泡沫应声而出,不断向上翻涌的时候,也在一个个逐渐幻灭,到最后化作一滩黄色的**残留在易拉罐的表面,那是伤口感染后流出的**,无声无息地腐蚀着我们。
我们就这样坐在广场边喝酒,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孩子从我们身边穿过。他推着一个车子疯狂的跑着,沿途不断的呐喊让路人自觉的让开了一条路,从他们冷漠的表情和一些细碎却很刺耳的话语中,我能体会到他们的一种悲哀。那孩子并不可怜,至少不会像所有人那样,与世界一起抑郁。我们都很孤独,却在慢慢丢弃那些原本属于我们自己的快乐童真。苏尘趁孩子推着车过来时,顺手将易拉罐塞进了车子,然后拉住小孩子的胳膊。
苏尘掏出一张粉红的纸币,塞进孩子的手中,“去买件衣服,再去买双鞋,然后去享受尽情的奔跑。”
孩子怔怔地望着他,突然间挣脱开苏尘的手,然后把那张纸还给了他,“我妈妈说,不能随便要别人的东西,叔叔,如果等会还有易拉罐的话,就给我好么?
苏尘用手摸了摸孩子的头,去玩吧。
他又开始了奔跑,肆无忌惮,与世无争。
这个夏天,我第一次见到苏尘地微笑,久违却又让我心碎。
左岸,你知道么,我始终觉得这个城市是一座殇城,尽管我在这里出生,在这里活了二十多年,但是我终究还是要离开他,因为我注定会死在旅途上,这是射手座的宿命。
是因为你爱的人,在另一座城市么?
不是,她现在应该很恨我,因为她是我的一道伤口,注定愈合不了,我想给她一片宁静,自己却渐渐沉默,我时常会在网上碰到她,但是我始终不肯去和她聊上一句,我怕我的伤会触及到她,在伤到体无完肤的时候对她说我爱你,是一种残忍。我想我还是会离开,我仅仅是想找一个地方,那个地方有她的影子,但是她却看不见我,在那里,我想慢慢愈合自己。
尘,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原谅我现在无法祝福你,因为我感觉月老真的老了。在我们小时候,或许月老还可以不厌其烦地用很多根线将世人穿来穿去,但是现在他真的老了,因为他只会用一根线,而那根线将我们所有人全部连到了一起。于是,我们可以听到很多人对我们说,缘分未到,其实是因为他们在不断的挑选。在这根线上,找到自己觉得可以凑合一辈子的人时,就这样草草的结束,当挑到最后只剩下我们的时候,他们便会说,缘分到了。可是爱情不是一根线上的蚂蚱。不是我们谁放不开谁,只是我们被月老当做了蚂蚱拴在了一起,爱情就此无影无踪。你爱着她,她或许爱着另外一个人,而我,又……
可是爱情究竟又是什么。他像一个孩子抱住我,哽咽着。我的脖子在那一瞬间有些温暖,有点湿润,我的耳旁可以听见他心脏因为血液挤压而破碎的声音。
他走后的那段日子里,外面梧桐树叶逐渐枯萎,阳光已经不再那么灼热,只是它还是那样刺眼,总在我不经意间抬头的时刻,像一把沙子一样揉进了我的眼中,泪流满面。
我依旧试图在这个城市寻找可以躲避阳光的阴影,比如一家灯光黯淡的咖啡馆,或者电影院。
记得和尘分别的那晚,我和他一起看了一部电影《当幸福来敲门》。觉得关于克里斯的那个人,在这部励志片中充当着苏尘的角色。当然,克里斯如同其他人一样,像广场上的鸽子,为了能够生活而疲于奔命,直至有了真正的幸福。当世界得了抑郁症的时候,我们在孤独中变得没有人值得去爱,于是金钱,物质生活成为我们最好的寄托。
苏尘也在疲于奔命。
他穿梭在四川某个小城中,偶尔会给我发来邮件,但更多的时候选择的是一种沉默。我坐在电脑前,看着他灰暗的QQ头像时,总在猜测,他是否也如我一样,正在观望着某个人,安妮宝贝说,那是一种幻觉,我们观望幻觉。
我生命中的这个很短的阶段,被我用文字记录下来,叫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