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鸟夫妻:跨越时空玩暧昧

年轻时我们的心太脆弱,无力承受爱情,初恋与我檫肩而过。

二十年后邂逅初恋,我们竟都成单身。匆匆完婚就各自工作了。

今年5月,因为他工作忙,脱不开身,我千里迢迢从重庆追随爱情到浙江,下车来,细雨霏霏,此时非同彼时,浙江的雨与重庆的雨是不一样的,在重庆就愁云密布,在浙江就浪漫温馨。

他服务的可是民营企业,视时间如生命的那种。我准时到达,看见心爱的人,心跳得厉害,其实我应该是过了这个感觉的年龄。

梦想过很多次与他在一起的情景,都不似这般感觉,在此之前,只有一次在一起吃饭的经历,虽然过去多年,仍记忆犹新,他做了一盘清香的黄瓜,一如其人,醉人的味道。

工作很忙,我们时刻偷欢。说不完的话,做不完的事。彼此贪欢,彼此索要。在爱的过程中他看我,我看他,都幸福地笑了,他说性也要有爱才完美。每当他熟睡后我瞧着他,目光像穿过时空隧道,飞驰到初恋时,那时也是这么的,所有的感觉像发生在昨天,一朝痴梦醒,已是尽黄昏。

连时间都嫉妒爱人,真正体会到“匆匆”,每天他上班,我为他作些微不足道的家务,抹地板,洗衣服,享受家庭主妇的“待遇”,我可是自力更生的人,这种日子还是第一次过,做着这些,心里无限欢喜。

每天听听音乐,看看电视,很随性的给他写几篇小文,等他回来后我们一边欣赏,一边感动,他大夸我的写作水平,但同时还不忘纠正我的错别字,生活平凡而恩赐,真实而率性。我感激上苍,虽然历经坎坷,但始终不曾舍弃,让我们重逢,有幸参加“蜜月补习班”,余愿足已。

忽然有一天,我情绪低落,无由来的委屈,他与同事每天加班,从没有正常的下班时间,我百无聊赖,就在厂里到处转悠。可是整个厂房不到十分钟就完成“巡视”,因为是新工业区,外面到处黑灯瞎火,我想到处走走,他说不许出厂门。我长这么大,受人管制的时间确实不多,他很强势,我还是依了他。这一天过得很郁闷。

我是关了自己的生意到那边去的,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到了,他老板特许一天假,我与他到市里去玩,逛街、购物、品当地的小吃、坐公园、上网吧,哪儿人多往哪儿凑。怎个“爽”字了得。他看我很高兴,就说了这样一句话:那晚我不让你出大门,只是因为这条街出了几次暴力事件。我心里刹那间有热浪袭来,我只知道他万事要强,没想到他对我的体贴如此细微,我真是惭愧。

为了生存,也为了事业,我回到了重庆。再奋斗三年,我们就可以长相厮守,告别当下的分离,生活是这样无奈又期待,思念并快乐着。

对两个男人爱情守望的痴情女孩

2000年,笔者在吉林市小阳春茶楼与翠儿见面。翠儿22岁,是专程向笔者倾诉她的感情经历和人生遭遇的:她曾先后同两个深爱着的男人同居,感情一波三折。为了她所爱的人,她踏上了艰难崎岖的打工之路,意想不到的凶险也时时伴随着她。然而,她的付出却没有得到成正比的回报……

辍学

我小的时候,父亲做人参生意,赚了几万元钱,那时,我们全家都极为风光。然而好景不长,1988年,由于父亲的心脏病发作,治病花光了他所赚的钱,还欠下了两万多元的债务。妈妈、姐姐和我为了支撑这个家,便分别想办法赚钱。妈妈去收破烂儿,我和比我大5岁的姐姐则利用假期到饭店干些零活。12岁那年,我们又有了新的“经营项目”:母亲在家煮玉米,我到江南桥头去卖。14岁那年,我便利用课余时间到饭店打工。记得有一次,我把菜端扣了,厨房的大师傅不但大声骂我,还扔过来一个勺子打我。我在躲避这个“不明飞行物”时,腿磕破了,流了很多血。这样的事我从来不和家里人讲。

爸爸妈妈对我的教育方式是“顺其自然”,由于经常在外面“见世面”,我的心便如脱缰的野马,很难专心学习,母亲的良言劝告和父亲的大声吼骂都无济于事,16岁时,我便辍学了。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周军,他比我大8岁,老家在德惠,当时在松江涂料厂上班。他瘦高个儿,长相一般,但很善解人意,很会讨好我,所以我就和他谈恋爱了。当时,我情窦初开,把恋情演绎得满火热的。

1995年初,爸爸为此气得扇了我两耳光。我不想待在这个家了,我感到很委屈,借爸爸上厕所的机会,打车跑了。我看见妈妈在后面边追边哭。

同居

我到周军租的小屋前下了车。一见到他,我便一头扎到他的怀里,哭个不停。我说,我再也不回家了。他说,这就是你的家,我们一起住吧,长大后我娶你。后来,我们就同居了。

周军很有生意头脑。他在工作之余,自己做化工稀释剂等制品卖。我也整天像个小妻子一样围着他忙,为他洗衣做饭。有时帮他做稀释剂时,手都烧破了皮,很疼。我和房东大娘处得很好,她曾偷偷告诉我说,周军以前处过好几个对象。我听后心里虽然感到不是滋味,但却没过多地盘问他——你要爱一个男人,就要接受他以往的历史和现在的一切。我想,只要我用温柔的爱心,真诚对他,他也会真心待我。

然而,感情这东西,时间一长就容易变淡。一年后,周军赚了些钱,他潜在的某些欲望便显露出来了。他对我渐渐失去了最初的**,总以应酬多为由不爱回家,任我望穿秋水。

有一天,我在东市场偶然见到他和一个打扮得很时髦的女孩一起逛街。那女孩挽着他胳膊的样子很亲密。我带着醋意走到他们面前,而周军却装出不认识我的样子。那女孩疑惑地看着我。我急了,眼里含着泪说:“你与她什么关系。这么害怕?如果你在乎她,我走!”我边抹眼泪边跑。伤心之下,我跌倒了。而他既没追我,也没过来扶我。

很晚,他才回到家。见到他我泪雨飞溅,用拳头锤他。他一动不动地任我打。他说,那个女孩叫王颖,是他以前的女朋友,但我现在只爱你!在他的甜言蜜语下,我们又和好了,但我心里却隐隐感到了潜在的危机。后来,我在他的BP机上终于查到了王颖的电话号码。电话中,我对王颖说,我可以为周军奉献一切,没有他,我活不了,你退出吧!王颖说,他缠着我不放,你以为我很在乎他吗?后来,我把王颖约到了家里,这是周军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我们3人谈判的局面很僵。周军问我能为他做什么。我说,我为你连家都不要了,我爱你胜过自己的生命,难道你不知道吗?王颖带着嘲弄的语气指着我说,她说的我做不到!周军最后对王颖说,还是翠儿对我好,你走吧。在我听来,周军的这句话就像世上最美好的音乐。在王颖转身的一刹那,我的泪便涌了出来,一下子扑到周军的怀里。

1996年冬,周军的“应酬”又多了起来,有时三四天不回家。我问得紧了,他便拉下脸子,就像人家借了米还了糠似的。那些天,我像个木头人似的,在外面坐着等周军,有时一坐就是两三个小时。雪下得大时,把我裹得像个雪人,我想起了“望夫石”的传说。尽管我有时也想回家看看父母,但见到他们又能怎样。自己混得这么惨,也只能为他们增添痛苦。

那年春节,周军回德惠老家了,我独自在我们的小屋过春节。他给我留了100元钱,我半个月才花了20元。除夕夜,听着外面的鞭炮声,我倍感孤寂和寒冷,泪水无声地落下来。我连饭都没吃。

情殇

后来,周军又和王颖打得火热。我和他吵时,他冲我吼:“你也不照照镜子,你有她有魅力吗?”王颖也在电话中挖苦我说:“你死心塌地待他,可他却喜欢我,你落伍了,是滞销品,而我才是抢手货!”她故意发出很嗲的声调,使我像吞了苍蝇。

我真的落伍了吗?我和女伴有意走进舞厅“开阔视野”。舞厅确实是为心灵疗伤的好地方:暧昧的环境,迷离的灯光,陌生的人,都是放纵自我的理由。我不喜欢跳舞,却很喜欢唱卡拉OK。那些忧伤的情歌仿佛是为我而写,我往往唱得泪流满面。

尽管我很努力,希望做周军眼中理想化的好女人,但我在他的眼里还是没有寻找到自己“魅力”指标上扬的信号。

和他分手是在1996年6月。有一天,他偷偷地看自己和王颖的一张合影。我趁他不备,将照片抢在手里,骂他,你这个伪君子,欺骗了我的感情!我打他耳光,他恼羞成怒,把我的眼睛都打青了,并说,你犯贱,我不喜欢你!我顶着瓢泼大雨跑了出来,浑身湿透。雨帘中,他来拉我,被我挣脱了。我如落汤鸡一样跑到女友家时,便发起了高烧。病好后,我趁周军上班时,又回到我们住了两年的那个小屋。望着熟悉的一切,我的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我给他留张条:“咱俩没法过了,我走了,保重!”泪水浸湿了纸条。邻居大娘见我憔悴得像个大病一场的人,便关心地问我。当她知道我要离开周军时,流着泪给我一个项链说,闺女,坚强些,以后你会好起来的,常回来看看大娘!

那段时间,我在女友家度日如年,她便拉我到舞厅去散心。在舞厅,我结识了高远。见到他时,他正投入地唱一首王杰的忧伤的情歌,他的歌声深深地震撼着我,我情不自禁地为他鼓掌。高远长得又高又帅,眼睛里带着忧郁。闲聊中,我得知他比我大12岁,毕业于吉林师范学院艺术系,当过音乐老师,因个性太强而停薪留职。妻子生下孩子不到半年,便投入了一个大款的怀抱,孩子判给了妻子。惺惺相惜之感使我们一见如故。唱累了,发泄够了,我们便一边跳舞,一边轻轻地诉说着自己的生活境况。

听着他的不幸遭遇,我不禁用力握住他的手,希望多给他一些温暖。他说,我们交个朋友吧,以后你就叫我大哥,我叫你小妹。由于当时我们没有电话和BP机,为以后保持联系,他就让我去他家认认门儿。看着他凌乱的家,我心里一阵酸楚。我帮他收拾好屋子时,他已把下着火腿肠的方便面煮好了。我们面对面地坐着,默默地流泪谁也吃不下。他说,既然你也没地方住,就住在我这吧。我感激地点头。晚上,他在客厅的沙发上睡,我睡在卧室的**。夜很深了,可我却辗转难眠。他说,翠儿,如果睡不着,我们聊天吧。我们又靠在一起边聊边哭,一直到天亮。即使我不说,大家也会想到在那种环境下会发生什么故事——我们同居了。

他有着知识分子的虚荣,不愿出外打工,没办法,我就到舒兰的一家酒店做“三陪”小姐。我的服务项目仅限陪唱歌、跳舞和喝酒。当然也有人出高价让我陪其上床,但我从未答应过。

打工

为了提高“开瓶率”,多赚小费,我便要沾呛人的白酒,不但要硬着头皮捏着鼻子喝,还专门一个人躲在屋子里练酒量,喝了吐,吐了再喝,有几次差点酒精中毒。经常出入酒店的大多是些小老板。这些人狂妄庸俗,素质特差,跟你动手动脚时,稍遇反抗,不是拒不买单就是破口大骂。有一天,我受了委屈,晚上躺在**默默流泪,想高远想得厉害。这时,听说一个司机朋友要回吉林市,我便搭车回来了。到高远家时,已经凌晨两点了。我轻轻地打开门,见他斜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屋里烟雾缭绕。他那孤苦伶仃的样子令我的心像刀扎一样疼。我扑到他怀里哭了起来。我们拥抱着聊了几个小时,天就亮了。我把赚来的100元钱全给了他。嘱咐他:“你在家好好过,吃饱!”因为还要赶回去上班,便满含热泪、依依不舍地走了。

半个月后,一位颇有势力的客人看中了我,偏让我陪他上床。我严辞拒绝。为此,老板炒了我鱿鱼。高远有个不良嗜好,好赌。我打工赚的钱,给他后便被他输了。有一天,我因他赌博的事和他吵了一架。一气之下,我再次到劳务市场求职。这次,我到石家庄的一个酒店做“三陪”小姐,十几天就赚了800元。我每天着了魔般地思念高远便又回到了吉林市。结果,我给他500元钱后,他在扑克机上转眼就输光了。我气得脸都白了,我一赌气,把打算留给他的300元生活费也扔给了他,我哭着又回到了石家庄。

我嗓子条件不错,又和高远学了点声乐知识,在酒店点我唱歌的客人很多。一个月后,我已赚了2000元钱。石家庄的皮衣很便宜,我打算赚到3000元后,就买几件到吉林市卖。可让我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我上厕所时,装着2400元的钱夹在宿舍丢了。我痛哭失声:谁这么丧良心啊,偷我的血汗钱!

酒店老板见我遭此不幸,便“开导”我,你模样长得不错,可你竟干小姐的事,守寡妇的节,纯粹傻妞一个。丢这点钱算什么,陪几个客人睡睡觉就赚回来了!可任他怎么说,我也不同意。最后他恶狠狠地说:“反了你了,你不干也得干!”我吓得浑身发抖,眼泪流个不停。他扇了我两耳光后,又叫来一满脸凶相的保安阿虎(实际是打手)“收拾”我。并说要敢快给我“找地方”。

我知道,“找地方”就是要把我整走,晚上,满身伤痕地躺在**想办法。第二天凌晨,保安上厕所时,我提心吊胆地溜出了酒店。没出租车,我就坐上人力三轮车朝火车站方向跑。快到火车站时,阿虎已经开车追来了。他像拎小鸡儿一样把我从三轮车上擒下来,挥拳就打。我的鼻子和嘴都流血了。

人越聚越多。这时,我发现人群中有一个身着警服的中年人。我像见到救星一样奔向他,死死拉

住他的手说,救命啊!后来,他把我送到了附近的铁路派出所。我跪在所长面前,泣不成声,求他救命。后来,他派两个民警护送我上了火车,并将我安置到乘警旁边的座位上。阿虎一直跟着我们到了火车前。他在窗口死死地瞪着我,我吓得浑身打战。车一开,我便放声哭起来。好不容易回到高远身边,我晚上经常做噩梦,醒来时,身上冷汗涔涔。

1997年初,我怀孕了,可高远没钱。我找到姐姐,她带我到医院做了手术。

一周后,我和姐姐回到了家,见到了离别3年的父母。父母老泪纵横,他们只是一个劲儿地说想我。家里人知道我有了男朋友,但我没告诉他们高远的情况。高远的女儿莹莹两岁多时,高远将她接来抚养。我百般疼爱地侍候着莹莹。她很闹,有时一哭就是一个小时,搞得我也非常疲惫。捉襟见肘的经济状况,迫使我还要出去打工。

这次我去了大庆。姐姐怕我再出危险,便给我配了一个BP机。我和一个女友在一个自称某招待所王经理的人的带领下到了大庆某处的一平房内住了下来。王经理说,我们是先招人,后开招待所,我们半信半疑地住了一夜。第二天晚上,王经理的一个开建材商店的朋友托王经理约我到歌厅陪他唱歌。我见他是个50多岁的老头,又想给经理留个好印象便随他去了。然而他竟人老心不老,把我骗到了他的商店内,笑嘻嘻地说:“你陪我一夜吧,价钱好商量!”我顺手操起商店内的一个铁钎子说,你要逼我,我就自杀!老头见我不肯就范,便连连摆手说:“千万不要干傻事儿,我给你100元钱,你赶快走吧。”我惊慌失措地打车往回返,可由于人地两生,我在离住处几百米的地方就提前下车了。忽然,我感到身后有人在跟着我,回头一看,果然有一个行迹十分古怪的男人。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心跳如鼓,腿也软了。那个男人突然抓住我的胳膊,继而勒住我的脖子凶狠地说,把钱掏出来!我一边掰他的胳膊,一边喊救命。“你还敢喊!”他踹了我两脚后,使劲往一个胡同拖我。我奋力挣扎。这时,有说话的声音传过来,他抢下我的BP机,跑了。我如惊弓之鸟一样,踉踉呛呛地跑回住处,第二天,回到吉林市。我真是被吓破了胆了,从此,再也不到外面打工了。

我常常地反省自我——也许我真的算不上一个好女孩,离家出走,与人同居惹父母生气……由于我没多高文化,根本无法在环境、待遇好的单位上班。我想在酒店挣些钱,却遇到了那么多麻烦。更让我痛心的是,我爱上的男人,品质怎么都不太好?

困惑

高远回学校上班了,还办了个音乐班,钱开始越赚越多了。可他赌瘾也越来越大,一年赚的几万元钱全都输了。他就像吸毒一样疯狂地赌,我根本说不了他。我只好在高远开工资时,从他手里抠钱做生活费,以便让莹莹过得更好些。姐姐见我可怜,便让我到她的店里帮忙,每个月给我几百元钱。

有一天早上,高远的前妻来看莹莹,他们不知为什么吵了起来。高远忽然骂道:“就你这德性,我还能和你复婚?”

我一听这话顿感天旋地转:原来他竟有复婚的想法,他爱过我吗?他在乎我吗?我悲痛欲绝,与他的前妻几乎打到一起,他前妻指着我骂:“你算哪根葱,贱货一个,也有资格说我……”高远拉开我们,骂走了前妻后,又指着我说:“你也滚,我这辈子也不会娶你!”我的命为啥这么苦?

我买了一瓶安眠药吞了下去。也许命不该绝,被抢救过来时,高远跪在病床边说,翠儿,以后别吓我了,我是爱你的,我和莹莹不能没有你!我泪如雨下——只要他有这句话就够了!

以后,高远真的不再赌了,但我和他吵架就分开一阵,过后再到一起,他的誓言我听得多了,心都麻木了。

我们之间的感情让人想不清。说他不爱我吧,他会在高兴时带我到北京去看长城,有时晚上还在梦中叫着我的名字,说,翠儿,你别走!说他爱我吧,他又不怜惜我,致使我这几年一共堕了6次胎……

也许,高远的肩膀并不是我梦中坚实的大山,我要活出我自己——今年年初,我找了一份保姆工作,照顾一位老人。10月份,我替老人办事时,在长途客车上勇敢地喊跑了一个割包贼,使那位免受损失的台湾中森木业公司吉林分公司经理很感动。如今,我成了他的生活秘书,把他当作一个值得尊敬的长者,他则像对亲生女儿一样关照我,每月我有1000元的薪水。有一天,他问我是否愿意到台湾去。我客气地回绝了他:“我是有老公的!”话虽如此,我还是倍感心酸:高远什么时候才能正式娶我,我们之间会有一个怎样的结果呢?

婚姻这只旧碗

她嫁给他时,心里一半是恨,一半是爱,但都与他无关。与她爱恨攸关的那个男人刚刚放弃了她。

她大病一场,像一只受重创的鸟儿,奄奄一息之际被他轻轻救起。他说,“让我照顾你一辈子。”彼时,她又伤又冷,急需温暖,于是点了头。

他太过平凡,且少言寡语。他有的,无非是眼里的一份踏实和挚诚,这让她感动。

他对她好得出乎她意料。他下班比她早半小时。每次她回到家时,他早已扎着围裙在厨房里忙活,从不用她帮忙。她坐下看电视,总能在茶几上发现他特意买回的点心,她最爱吃的那几样总是轮流出现。

她体质虚寒,冬天一到,双脚就像冰一样冷。她想去买个热水袋,他却说那东西不安全,就帮她焐着。冬季的漫漫长夜,她的双脚贴在他的小腿上,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他的体温一点点渗透过来,像正在把他滚烫的生命力量传输给她。她感觉自己正在慢慢融化,像一块过完冬的冰。

三年过去了,他对她的好一如既往。她太习惯了,竟心生厌烦。日子终是过于平淡,而她是经历过精彩的人。她喜欢各种艺术品,尤其对瓷器有着不俗的鉴赏能力。从前的男友只要一有展览一定陪她去看,但现在这个男人却对此毫无兴趣。

而回忆此时开始在她心底一点点复苏。是的,爱是无法轻易忘记的,何况是和她步伐那么一致的男人和美到销魂的爱情。三年岁月涤**,当初的恨早已淡去,爱却不散,酒酿般在心里发了酵,搅得她神思恍惚。那个男人成了她心底的一件珍品唐三彩,高贵得不带一丝烟火气。

而身边这个朝夕相处的男人,相比之下就成了一只再普通不过的家常瓷碗,捧在手里也能视而不见。

忽然有一天,她接到了一个电话,那头的声音说:“我无法忘记过去,所以回来找你。”

他约她在从前两人常去的一家韩式烤肉店见面。她进去时店里正放着当年她喜欢听的歌,看来他是费了苦心要旧梦重温的。坐在椅上的男人,依然光鲜得像一件保存良好的上品瓷器,岁月只为他增添了成熟优雅。

他说,我正准备离婚,没有女人能比得上你。

他说,我现在的财产足够让你随意买下喜欢的藏品,过上舒适的生活。他说,我派人详细调查过,你过得并不好,你丈夫既平凡又俗气,而且连一只最廉价的古董花瓶都买不起。

烤肉在架子上冒着丝丝热气,她却一点点冷静下来。他滔滔不绝地说完,等她表态。

她轻声问他,如果调查我的人告诉你,我已成了个臃肿的黄脸婆,你还会不会来找我?

他说会。

他回答得太快.反而显出了不诚实。

她说,你知不知道是谁把我养得这么年轻水嫩?是我的丈夫。他为我做的,你永远也做不到。

她说,我们过成什么样子是我们自己的事,与你无关。

说完她就走了出去,再没有回头,轻松,决然。她从未这么心明眼亮过。

他查她查得如此仔细,不会不知道三年前正是因为他的离开使她患了场重感冒,后来转成了肺炎。过了好久才治愈,却留下了病根,受不得一点烟熏,所以她丈夫从来不让她下厨房。而那个一心记挂着旧梦重温的男人,根本没考虑到韩式烧烤的烟会刺激她的肺。他也许还爱她吧,但就像他当初的离开已经证实的那样,终归是自私的,永远比不上那个为她戒了烟、学着做饭、暖着她过冬的男人。入心入骨地疼爱一个人,并不是每个说过的人都能不动声色地做到,而这个做到了的人,她得到了就不愿再失去。原来感动和依赖,早已在同甘共苦的岁月里悄悄成长为爱情。

唐三彩美则美矣,但只能锁在玻璃柜子里远远欣赏,不够真实;而手中的这只旧碗,天天捧着用惯了,倒生出相依为命的怜惜和安然来。

看到一只宋朝的青瓷碗,他说,不过是只旧碗,值这么多钱吗?

她说,当年这世上的碗何止几千几万,唯有这一只历经千年沧桑离乱的考验而完好无损,这是岁月的残酷,也是岁月的功德。一粥一饭的恩情里,自有股纤细绵长的力量,让两个原本陌路的人,相携着生生世世走下去。这碗里盛的是爱、珍惜、温暖和坚持。越长久,便越珍贵,千金不换。

情断渝州

夜已经很深了,酒吧里的灯光越发黯淡。纯粹是看着老顾客的关系,酒吧侍应生才一直没有说话,没有来打扰我们,不过也已经看过我们好几眼了。子墨固执地转动着手里的酒杯不肯放下,杯里的酒在她的转动之下,打了一个璇,又打了一个璇,眼看着就要泼出来了,却又被她璇了回去。我们并没有喝多少酒,一瓶威士忌才刚刚倒出颈口呢。我没有醉,子墨也没有醉。我一直在听她讲故事。她断断续续的,讲一阵又停一阵,眼里落寞得像一个黑洞。她说她抛弃了爱情,因为有人把她的爱情强奸了。听她说这样的话我就把杯子伸出去和她碰一下,然后拍拍她的脸蛋,看着她的眼睛请她继续说下去。我不知道对这个女人是怀着怎样的一种怜惜,十多年了,不论她提出什么样的要求,我总是无法拒绝。这次她深更半夜从另一个城市跑来,要我陪她喝酒,我也来了,就这样坐着陪她,已经三个多小时了。她的声音低沉而暗哑,一改平日里的欢快活泼。下面是她讲的故事。

认识他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那时候她刚刚学会上网,还不太会用QQ聊天,为了避免无聊的人的骚扰,她申请了10元一个月的会员号码,只和QQ会员聊天。当他稀里糊涂的加进来成为她的好友的时候,她并没有一般人对网络那样的戒备,她们敞开心扉,互相谈自己的故事,聊得很好。她问他叫什么名字,他也很明白地告诉了她。她觉得他很真实。一段时间后,他说他会来看她。她笑嘻嘻地说:“好啊。”她问他的家庭,他说他还没有结婚。她开玩笑说:“那我嫁给你好了。”他说:“好啊。”她嘻嘻地笑,说:“我还没有离婚呢。”她想起自己不幸的婚姻,遭遇的磨难,暗暗叹了口气。不过她没有告诉他太多,只把自己的一些文章发给他看,他很欣赏,夸她有文采。她笑笑不说话。这样过了一段时间,他们互相留了电话。长假,他给她打电话,让她去浙江看他,说举行网友大聚会,报销车费。她笑的灿烂,说:“好啊!我带着一家人来看你。”他说:“带儿子可以,带老公恐怕受不了。不是我受不了,是他受不了。”她嘻嘻一笑,这件事情不了了之。他们还是在网上见面,或真或假地说一些有情或无情的情话。

第二年,她出差,经过他所在的城市,给他电话,他说:“下车来看看我吧。我可以陪你半个月,到时候我送你回渝州。”她没有下车,而是直接回去了。

第三年,他告诉她她调到上海工作了。刚好她去上海学习,于是说:“我明天到上海。”他很高兴,说:“我来看你。”下了飞机,汽车上,他们用短信保持着紧密联系。她问他:“见了面,会怎么样?”他说:“老情人见了面,你说会怎么样?”她嘻嘻地笑:“是老情人么?”他说:“怎么不是,都两年多了。”她嘻嘻地笑,沉默不说话。到酒店住下后,她给了他地址。他说他坐出租车过来。上海太大了,他整整坐了两个多小时的出租车。站在酒店大厅,她发现他竟然那么高大,足有1米8,皮肤竟然那么白,像唐僧一样细皮嫩肉。她一下就笑了。他问她傻笑什么,她不答。在她房间坐了一会儿,他说:“我们出去走走吧?”她和他出去,散了一会儿步,到了一家咖啡厅。“喝什么?”他问。“摩卡。”她答。“两份摩卡。”他吩咐站在一旁的服务小姐。她嘻地一声笑了出来。“笑什么?”他莫名其妙。“摩卡是女士咖啡。”他轻轻地说。他脸一红:“那我不要了。给我一壶龙井。”不一会儿,咖啡和茶都来了,他们边喝边聊。“看你的文章,觉得你很悲伤。见到了你,才发现原来这么活泼。”他说。她笑得很开心:“是啊,我说我生活得很积极嘛,你还不信。”咖啡厅里的响着很轻的音乐,气氛很好,他们轻声漫语,很开心地聊着一些彼此的故事。他给她看工作证,名头很吓人,总部在北京。她笑笑,记在心里却没有表露太多的好奇。

夜深了,咖啡厅开始打烊。他和他走出来,漫步在大街上。他轻轻地把胳膊搭到她肩上,搂着她。她借故看街景,停下来,不经意地从他的搂抱中滑出身子。回到酒店,他在她的楼上开了房间。他们各自回房,上楼的时候,他告诉她房间号码,然后说:“我等你。”她没说话。回到房间,她开始洗漱然后坐着看电视。不一会儿电话响了,她一看是他的电话,于是任由手机响着,没有接听。电话一直响着,她都没接。不一会儿,响声停了,叮的一声,有短消息,她打开,还是他的,短短一句话:“宝贝,在做什么?我在等你。”她关掉了电话。

第二天早上,她去敲他的房门,他睡眼惺忪地开了门。“陪我看看大上海吧!”她说。“我……这么早……我还没睡醒呢。”他犹豫着。她想起他可以陪她半个月的话,有些莫名的生气,却不便发作,于是笑了笑,说:“那你睡吧。我出去逛逛。”他没有说话,她转身离去。整整一天,她在城里转悠。她给他电话,他说他办公室的空调烧坏了,正在抢修。她沉默了。她再没给他电话。晚上,他打电话问她在那儿,她只是说了一句:“离你很远。”再没说其他的话。过了几天,她离开上海,走的时候给了他一条短信:“我走了。”

回来之后,她感到很失落。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没有上网。偶尔上去,她也没有看见他的影子。生活继续着,这中间发生了很多事,她离婚了。她又泡在网络上,泡论坛,疯狂发帖,疯狂写作。某一日,她登陆QQ,又发现了他在线,只是换名了,一个很凄凉很哀怨的名字。个人说明里写着:“不要再和我谈感情。”她感觉奇怪,直觉他这一年多里肯定经历了不少,于是发了个问候过去。她的QQ号码早换过了,他问她是谁,她告诉了他。他们一起回忆起过去,他说他到了北京,又说对她难以忘记。她平静地告诉他自己离婚了。他很高兴,说过几天一定来看她。她平静地不以为意,生活里的谎言太多了,她已经学会平静地面对。不久,她发现他又换回原来的名字。个人说明里写着:“老朋友握握手,新朋友就不要加了。”莫名的,她有一些欣喜。

生活平静地过了不几天,他突然给她留言,说几天后到渝州来看她。她觉得那是十分遥远的事情,遥远得仿佛与她毫无关系。前天他还说他在遥远的江南,昨天他才说他刚刚回到北京呢。当那天她回家照例打开电脑,看到他的留言:我已在蓉,两天后来看你。她还是不相信会发生什么。元旦晚会快到了,她照样和同事们一起排练,照样上班,一切都平静而忙碌。那天是周末,也正好是圣诞节,她去参加朋友的篝火晚会,收到一条短消息,节日祝福,一个陌生的号码,她也没在意。她估计可能是他的,但是她没有回。她从来不敢过分相信男人的话,不论什么甜言蜜语,山盟海誓,他都是不相信的,因为她想起了那年的上海。

两天过后,正是周一,她的手机响了,有短消息。她打开一看:亲爱的,我在来你处的车上。她呆了。她的心开始不平静了,她没想到他真的来了。她有些手足无措。下班后,她给家里打了电话说有事情,没有回家。她呆在办公室,抓紧时间做着手里的事情。年底了,事情真多。他说过要多陪她几天,那她这一周就没有时间处理手里的工作了,她得抓紧时间把工作做好,得给她和他腾出相处的时间。她不知道怎么来处理这件事情,怎么来接待他。想了想,她决定做一个好主人,好好招待招待他,尽量抽出时间陪陪他,尽好地主之谊。这么远来,让人感动。不论他是什么人。

候车大厅,她看到那个高高的白色的身影。她嗨了一声,走过去,伸出了手。他也伸出了手,抓住她。在他们握手的那一瞬间,她发现他眼里似乎有一点亮晶晶的东西闪了一下,一闪即逝。她的心一下就揪动了,她看到了他心底那一丝柔软,好像一个孩子看到娘亲时的那一丝毫无来由的委屈。他的手好大,她的小手放在他的手心感觉温暖而安全。

来的时候他说要住到她家里,当时以为他开玩笑就答应了,但是这时候她却不敢了。一个离了婚的女人,比旁人更注意影响和形象,因为注意她的人比以前多多了。她把他安排在小宾馆里住下。她带他一起吃火锅,一起吃小吃,利用一切时间陪他。但是她不敢把他带到大众面前,出去的时候尽量绕着人群走,晚上她回到自己的家。快乐的时间总是很短,一周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她问他:“你还会来吗?”他生气地说:“你这不废话吗?当然会来。会经常来.”她感到很安慰。她问他:“你愿意娶我么?”“当然愿意啊。和你在一起很幸福。”他说,很认真的样子。“骗子。”她娇嗲。“我骗你干什么。我可能骗任何人,但是绝对不会骗你。”她笑,将信将疑。不过她知道,他们在一起确实很幸福。

离别后的日子也短也长。春节七天长假,他让她去看他。她说:“你怎么不来看我?”他说:“算了,又是住宾馆?躲着人走?可怜得要命。还是你来吧。”她去查阅机票信息。他天天催她成行。但是她终于没有去。机票的紧张成了她没有成行的理由。他很无奈。

又一个长假,他打电话问她的安排。她说没什么具体安排,末了又开玩笑说:“你来看我吧。”他说:“好。我安排一下就来看你。”又说:“这次你可以做饭我吃了吧?”“可以啊。”她在电话里笑得很甜。

等他到的那天,她的手机却没电了。等她把电充好,准备去接他的时候却看到他的短信:“还说来接我,就知道关机。我已在宾馆住下了。”他早到了三个小时。她感到歉意极了,匆匆赶去宾馆接他。

等他赶到宾馆,发现他正在用笔本上网。“上网吧。”他热情地邀请她。她奇怪地看他一眼,千里迢迢赶来为上网?但是,**很快就把这一点点的不快冲淡了。“我离不开你,狐狸精。”他趴在她的耳朵边说。她咯咯地坏笑。她去洗澡,回来发现他的笔记本还开着。上面开着三个聊天软件,还有两个征友网站的窗口。她感觉很奇怪,随手翻了翻他的聊天纪录,发现是和一些女人的问候。内容倒也平常。她躺到**睡了。从洗手间出来的他看了看她。她闭上眼睛。他坐到电脑前面。她睁开眼睛,望着他的背影,看着屏幕上一个又一个闪动的头像,一张又一张女人的照片。她就这样望着他,10分钟,20分钟,一个小时……他浑然不觉。终于,她看看表,快凌晨两点了。“你在干什么?”她轻轻地问。“看新闻。”她看着他匆匆关掉聊天软件窗口,匆匆关掉还闪着女人头像的交友网站窗口。

“我来了,宝贝。”他夸张地张开双臂。她把脸调到一边,不理他。“怎么啦?不高兴。不就是上上网吗?”他一脸委屈。“山遥路远的,你干什么来了?”她冷冷地问。“看你啊。我就为了来看你。”他还是很委屈,“我专门来看你。”“可是你却和别的女人聊得不亦乐乎。“我没有聊天,我在看资料。对不起,宝贝。我道歉。下次再也不敢了。”他又向她伸出双臂。她躲开了。她想起她在家的许多时候,有时候她边做事情边和他聊天,还发现他跟不上。她问他在干什么他说他在查资料在想她。她想象着当时的他身边也躺着这样一位女人,然后他和她以及另外一些女人甜言蜜语,胡言乱语,然后真真实实地说着诚实的谎言。她不明白,现代都市人怎么可以这样认认真真地做着感情游戏,这么歇斯底里地疯狂追求感情却有这样明目张胆地歇斯底里地践踏感情?强奸感情?她感到胃里有些发酸,有些什么东西要翻上来。她冲向洗手间。回来后,她开始穿大衣。“你干什么?”她没有回答。她望着桌上的东西:时尚的牛仔遮阳帽,太阳镜,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他确实是来和她度假的。她的心颤了一下,脚步生涩起来。旁边有一本电话本。她犹豫了一下,翻了翻了电话号码本。首页上写着几个和她同城的人的电话号码。一看就是女人的名字,还附有网名。她的全身颤抖了。“对不起,下次不敢了。”他还在道歉。还会有下次么?她悲哀地抓起包:“你有你的生活。我走了。”说完,她决绝地向门边走去。“嘭”地一声门响,她把一切都关在了她的身后。

第二天,她的手机一直响。她看见了是他的电话,她没有接。最后一次,她按下了拒绝键。不一会,短消息又来了:我不知道你走是什么意思。她关掉了手机。

“现在,他还在给我道歉。他说想不到这么多年的感情就这么狼狈地结束了。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他们可以这样真真实实地付出感情,又可以这样真真实实地践踏感情?你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子墨望着我,不断地问我。

浮萍似的现代都市人,或许需要不断的感情经历来刺激他们日渐麻木的心灵,以证明他们还活着,还在呼吸。我想说,不要老那么单纯,那么执著,把生活想象得那么美好。但我终于还是什么也没说。望着她的眼睛,我无言以对。

原来那个虫咬的苹果叫爱情!

他和她是大学同学,也是一对恋人,是让同学们很羡慕的一对儿。他们很相爱,那时候他很穷,手上也没几个钱,她最喜欢吃苹果,他就跑市场上给她买让虫咬的苹果,被虫咬的苹果很便宜。苹果上布满虫子咬过的小窟窿,像长满了可爱的小眼睛。他也想买好的,但好的太贵了。

当他把让虫咬的苹果送到她跟前的时候,她很生气,认为他也太小气了,买这么孬的苹果,让她在同学面前没有面子。他笑着说,带虫眼的苹果没打农药,说着,就拿把水果刀把那些虫眼全部仔细地挖掉。然后,他开始削苹果皮,削得很认真很执著。她看得愣住了,因他竟然能把苹果皮削得很长,薄得像面片,一直削到最后都没断开。当他把一个削好的给她时,根本就看不出来苹果让虫咬过,苹果都像脱了一层外衣一样。

后来,她渐渐地迷恋上了让他削苹果.因她喜欢看他削苹果的样子,像是在制作一件艺术品。一次学校搞文艺活动,他给同学们表演了削苹果。当他把一条薄薄长长的苹果皮拉开的时候.全场的同学们都惊愕住了。同学们向他提出疑问,为什么能把一个苹果削这么好?他简单地回答:“用心和爱去削。”全场的同学立即爆出热烈的掌声。

后来,他们大学毕业了。两人为了留在这座美丽的城市里,拼命地找工作,很快都找到了合适的工作。那时候他在为事业拼搏,很劳累很繁忙,他陪她的时间自然就少了,只有晚上才有机会聚在租来的小屋里。晚上,他总是一头就躺在了**,很疲惫的样子。她让他削个苹果,他苦笑着说:“我明天还要上班呢!睡吧!”她感觉他不怎么爱她了,就常常回忆起大学的时光,回忆起他给她削苹果的情景。她有了一种空空****的感觉,怪怪的。

他很快在公司里发展起来,每天都有很多的业务,日子过得忙忙碌碌。有时他也出差,去很远的城市,一连几天不回来。他不在的日子,她有点寂寞和失落。这个时候,她的上司走近了她。上司是一个成熟稳健的中年男人,他的魅力把她吸引了。上司常常给她买很多的苹果,都是非常好的那种,没有虫眼,皮很光滑,也不需要削。她感动了,终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出轨了。事后,她感觉自己对不起他,懊悔不已,恨自己不该这么冲动。

他出差回来,她把自己的不忠告诉了他。她想好了,他要是不肯原谅她,就和他分手,因她不想再欺骗他的感情。他知道了这件事情,沉默了半晌说:“我给你削个苹果吧!”他拿了一个满是虫眼的苹果开始削,先仔细地把虫眼一个个挖去,然后开始削皮。她看着他削苹果,想到了初恋,想到了校园,想到了和他在一起的美好日子。更让她想不到的是,他给苹果削皮依然是那么熟练那么专注,当他把一个削好的苹果递给她时,说:“我们不能因为苹果有了一个小小的虫眼,就把它扔掉,那样的话,就太可惜了啊!一个果实毕竟经历了开花、授粉,才有了这个果实,不容易!我们尽快削掉虫眼,依然可以吃。”

她流泪了,她知道,这个带虫眼的苹果就是他们的爱情。

向暖朝阳,深海长眠

这里的雨越下越大,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停。新年的烟火灿烂一片,宛若美好的花朵,却在瞬间消失殆尽,他们的世界如同永夜般寂寞,荒凉无助。爱情,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淹没在大海里。他们如同远古的一株巨树,同根生长,阴差阳错,花落他乡。

有些事情,再也回不去了。

我的身體不停顫抖,漂浮在劇熱和寒冷交替的浪潮裏面。

我的心紛亂跳動,卻只是寂滅。

我的腦袋翻江倒海,頭痛慾裂。

我的手指變得軟弱無力。

我的脆薄肌膚下血液汩汩流動,胸口噴薄慾出的火焰無處躲藏,它洶湧澎湃的在体内猛烈撞擊,似乎要將我整個人撕裂、一口口吞噬。像一場壓抑許久的火災,星星點點地燃燒着,終于爆發出來。

我的雙眸看到的一切都是驚慌失措。

我,已經淚流滿面,不可自製。伸手撫去,才發現手心裏那一抹微弱光線正漸漸黯淡。

我,還在愛,只是那不過是我一個人的事情。

一代過去,一代又來,地卻永遠長存。日頭出來,日頭落下,急歸所出之地。風往南刮,又向北轉,不住地旋轉,而且返回轉形原道。江河都往海里流,海卻不滿;江河從何處流,仍歸還何處。萬物满有困乏,人不能說盡。眼看,看不飽。耳聽,聽不足。已有的事,後必再有。已行的事,後必再行。

所有的不捨都是因愛而生,若無愛,便會獲得風清月朗。只是這無愛,縂要經歷諸多磨難割捨,才會讓情轉薄轉淡,直至寂靜。

一直在做着一件重復而不會有結果的事情,就像推石頭上山的西西弗斯,知道它注定要滾落下來,但還是拼盡力氣再次推它上山。這是被注定的懲罰。因爲活着,並且要繼續活下去,它就成爲唯一的意義。只是生命的時間若太漫長,我便會失去耐心。

世間諸多細緻美好,總是讓人内心淒楚。並且起伏不定,而滄桑人事,就算如風浪席捲一樣可以不憂不懼,只是這失望,爲何總是無可迴避。抑或是因爲我是個如此貪戀不甘的人,愛縂會使我們有太多期許,希望長久,希望膠着,不會分離,希望佔有和實現。而最終只是放棄,帶着些許厭倦,不知道該往哪裏去。

眼淚隨姿勢的變換有不同的軌跡,帶來慰藉無以言喻,形式高貴,姿態奢侈,亦像是一道華美而沉溺的最後盛宴。哀而不傷,心存眷戀。人就是這樣開始慢慢變老。

相信在某一刻我們是真正的愛過。只是現在,表演結束了。

忘记一个人,到底需要多少时间

距1105公里,每天從你所在城市出發到她所在城市的飛機有三趟,如果你攜帶旅行包從家裏出發,坐任何一趟,加上打的時間,不會超過四個小時便能與她在同一個城市。但你從來只是朝著那座城市的方向遙望,想像一下它的美麗。每次查看地圖,你都會在斑駁的線圈中尋找南方的那個海濱城市,你在想,這時候她在地圖小圈裏的哪個角落。

你的日子慢慢變好,生活越來越體面,但總覺得少了一樣東西。你經歷了許多女人,和不同的女人消磨了多年的時光,甚至已經結婚。慢慢的,你想起她的時間越來越少,你以為自己已經完全忘記她了。但某個夜晚,你從夢中醒來發現自己淚流滿面,你打開燈、支起身子靠在**,點燃一支煙。這個時候,鐘在你身邊嘀滴答嗒的響,你才想起,原來世上有一種病,它能由表及裏、由膚入皮、皮膚及肉、由肉進骨。

你會經常撥那個早已不存在的電話號碼,然後對著無人接聽的電話喃喃自語。你沒有她的任何聯繫方式,只知道她在那個城市。你不想從朋友的手中得到她的電話號碼,只因你怕自己面對她時,還會如許多年前那般呐呐無言,哪怕經過多年的磨礪你早已不是那個容易臉紅的少年,哪怕你們之間隔著一條長長的電話線,隔著1100公里中所有的高山流水。你只在和朋友通話時才順帶提起她,問問她的近況,是否已經和那個你以前的情敵結婚。你真心希望他們攜手同老,你以為她再也經不起感情的折騰。朋友笑問你是否還沒忘記時,你淡淡的笑,然後沉默。

偶爾,你會翻開老照片,看著許多年前微笑的自己發呆。照片裏的男孩白衣白褲,燦爛無比,旁邊的樹鬱鬱蔥蔥、映山紅鋪遍大地,青綠的野草被風吹彎了腰,女孩站在一塊岩石上,站在你身邊,如陶瓷般晶瑩。你會想,她現在是什麼樣子呢?

你會想起當年和她晚上一起去看了場電影,裝作老練的樣子似乎不經意中拉了一次手,結果幸福了整整一個夏天。你會想起初見她的那一刹那,那時天是藍的,水是白的,其間的細節你歷歷在目,如同在看著自己主演的一部電影。這個時候,你坐在香格里拉酒店的旋轉餐廳陪客戶吃自助餐,在緩緩的轉動之中,或在螞蟻一般擁擠的地鐵站裏,莫名其妙一陣空虛,突然間對一切感到索然無味、孤寂無比。

或許某年某月某日的某個時候某個地點,你還會與她不期而遇,就如同多年前一樣,你會拉直衣服、撫好頭髮,把自己整理的無懈可擊,你深吸一口氣,之後以與年齡不符的不自信問身邊的朋友:“行麼?”這個時候,你在鏡子裏看到的只有自己眼角的皺紋、雙鬢的幾根白髮,而忘記了時間同樣在她身上趟過,增加年輪,留下痕跡。你希望自己能以最好的形象出現在她面前,害怕自己還會同許多年前一樣,碰上她時總是最邋遢、最落魄的時候,而她愈加比上次漂亮。又或許,你們只是在路邊相遇,她和丈夫相互挽著散步,夕陽使他們披上一層光彩的霓裳,你坐在的士或自己的車上,叫司機開慢,從她身邊緩緩而過。隨著車子的緩行,你的頭從正前方慢慢轉過180度,直到你看到後窗玻璃,你發現玻璃上蒙上了厚厚一層灰塵,隔開了許多年前的往事。這個時候,你知道那個年代所有的一切都已經過去了,它不可能再重來,當年的陽光已不再能照在你的身上。

你不敢確定,當老了之後,帶著眼鏡,滿頭白髮的坐在公園裏的椅子上看著孫子玩耍時,自己是否還會忽然想起她,想起許許多多年前的某天某時某個地點,想起初遇她的情形,想起那時的藍天白水。這個時候,斜陽靜靜的投在你身上,你會想:“忘記一個人,到底需要多少時間?”

爱到曲终人散

我终于知道,爱情也是有温度的,就像那一树一树的梨花开,含羞带语,仿佛,你与我静静地立于枝头,款款对视,温颜软语,情话翩翩,其实,我一直都那样的渴望且不舍。

爱如空气,我们每天都在呼吸,很难想像没有爱的世界会怎样,一定会是一片的荒芜,百无生机。人活在世上或是被别人爱着,或者是深爱着一个人,这样才不枉来世上一趟。

我最羡慕从一而终的爱情,那是爱情中的最高境界。在这个车水马龙,瞬息万变的社会如能找到这样的爱情,简直是上天的厚爱,人间的极品,大多数的人们,已被生活的欲望冲昏了头脑,不再相信海誓山盟,海枯石烂,确切的说这些誓言让人无法再轻言相信。在计划赶不上变化的年代,爱情也变得越来越浮躁,没有人能静下心来好好的谈一场恋爱。满眼的票子,房子,车子,这似乎成了决定爱情的砝码,爱情的味道变了,爱情的规则也变了。

爱到曲终人散,似乎成了现代人可望不可及的珍藏,谁不希望有一个贴心的爱人,相伴到老;谁不希望有一份爱情从始而终,谁不希望有一个人陪伴你慢慢变老。可是这个年代的爱情竟然变成了快餐,你方爱罢,我登场,爱情变的超乎寻常的快,换爱情就好像再换一件新衣服,是好是坏,只有当事人最清楚,爱情越来越淡了,到最后想去爱一个人,都没有了**,爱情的次数并不是越多越好,一生只要一次刻骨铭心的就可以了,爱到天荒地老似童话故事般的绚烂,那种痛是一种浪漫,那种幸福感一生都不会用完。我们期待着,等待着,一个爱情的神话到来。

有时候,我想每个人都会在内心种下一棵私密的小树,随着爱情它日益增长,小树上的每一片叶子,都是爱的见证,每次相思的时候,它就会长一片小小的叶子。我终于知道,爱情也是有温度的,就像那一树一树的梨花开,含羞带语,仿佛,你与我静静地立于枝头,款款对视,温颜软语,情话翩翩,其实,我一直都那样的渴望且不舍。

爱到曲终人散,似乎总有一种淡淡的忧伤弥漫在眼前,那是心底的渴望与期许,或许我们短短的一生,不可能经历这么多的感情,但是每个人都盼望有一份爱情永远不老,有一个爱自己的人终身相伴,那是何等的幸福与美满。

一朵洁白的云

你试着说服自己小女子定当有七尺男儿胆无所畏惧地向前,接近他,那个你在这个城市里车子无数次经过的他!耀眼的午后冬日,怵目的惨白光线还是令你在一根电线杆前止步。而后,看见了在涌动繁旧、尘土飞扬的街口有一抹洁白的色彩在晃动,给这鼠灰的空间抹上了灵动的色彩。像一朵遥远的云向你悠悠然然地飘来,生活奔波的你,突然感觉那种躺在禾杆上对着蓝空上几朵白云做梦的日子又向你走来,你不能不惊叹这洁白,死水遇见一股清风的那种欣然。

你蓦然记起,那时你还很小。你记得村里的那个还不到四岁就走失的阿牛,记得他曾经啃着一条煨番薯对你满足地笑,如果此刻他在这个世界上某一个地方长大,是否也会在这样繁忙的街头奔波,他的头顶或者在这晴朗的冬日飘过一朵云;你或者会想起隔壁村的那个傻二,穿着一身破烂招摇过市地穿越你们闪着血腥意味兴奋的眼球,你们或者为了一个无聊的乐趣而叫他去拥一个马蜂窝,为了一次没有胆量尝试而叫他爬上村口那棵最高的老树上捣一窝盘着青蛇的鸟蛋看着他咿呀呀闪电般从粗黑的树干上擦破肚皮溜下来而哈哈大笑。而他在一个飘着洁白云朵的午后,为了帮你们体验“飞翔”的感觉,在你们的怂恿下傻傻地从最高的山顶上纵身而下,那招“漫步云端”的轻功还没施展出就化作了残阳后最后一朵云彩。对着乱石中间那滩暗黑色的血,那个黄昏后,你再也不敢抬头看天上洁白的云;你或许在二年级的时候为老师所说的一个孤儿捐过五毛钱,在三年级的时候缠着啃萝卜送稀粥的阿公给守在门口不肯走的卖艺夫妇一块钱。那时,你读五年级,已经懂得什么叫“美与丑”,你对着村头那条河照看着你满身补丁的容颜,右脚黑红的大脚趾从粘满了黑渍的解放鞋中顽皮地露出来,一点都不可爱,你向着那静静流淌着的冬水动了一动脚趾,那时候你还不懂“透彻心扉”这个词,但那种寒的感觉仿佛进入了你的骨髓,阿妈说那种感觉叫“寒骨”,多少年后你都还记得那种感觉。你捂着心口说要一双雪白的白鞋,一双鲜艳的袜子。阿妈告诉你,墟里收购木薯叶,一块二钱一斤。于是下午放学打完柴后,在暮色中,你揣着一只也打了补丁的蛇皮袋将那些**在萧瑟秋风中的木薯地走遍。夜色渐浓,伙伴们已经回家,而那些在风中开始枯槁的木薯叶使你感到欢喜鼓舞,倒附在地头的木薯杆上将要枯萎的叶子因你那双稚嫩小手的摩挲而有了回光返照直逼人眼的青绿。终于,你用枯黑的瘦手捋了上百根木薯杆上的木薯叶并将它晒干,然后以一块二钱一斤的价格卖出去,买到十三块钱,而这十三块钱使你终于拥有了一双雪白的白鞋、一双火红色的尼龙袜子,还有你买了一斤油豆腐,全家人围着它欢天喜地地吃了饱饱的一顿饭。

那双雪白的白鞋像一朵最洁白的白云,悠悠的伴你从一个流鼻涕的黄毛丫头到一位亭亭玉立的女子,悠悠的伴你走过了许多碰碰磕磕的路。在你有过风花雪月,有过潮起潮落,有着风来霜降的日子,至今仍然挂在你脑海的橱窗中。

这个冬日的午后,你穿着一双洁白的运动鞋爬上了一个久违的山顶静思。黄昏,你披着最后一缕夕阳从上顶来至江边,江风徐来而等的人不再来。一个人开始在大街上失魂落魄地游**着。在这纷乱的小街小巷中你觅得了一处旧街,街边的那些老字牌店面已经搬迁的搬迁,变迁的变迁了,那些旧书摊也搬迁到新的步行街下面去了。走着,像是为了找回当初的那种纯真年代的时光。街头依旧有人头在涌动着,生生的与你不息。一条窄窄的街上,依然凌乱但有规划地摆着几个旧书摊,你就这样一路地走着一路地被路灯下这些泛黄的、蒙上厚厚灰尘的旧书摊所吸引着。黄昏的风忽然变得无比轻盈温柔,你开始像一片皈依大地的叶一样轻轻飘进那片有着肥沃土壤的土地。一阵搜索,买了一套扉页印着“广州图书馆收藏”大红印章的《世界经典散文》一共八本书,但缺少了一本。还买了脸鼠灰色的人也兴冲冲地提着一双白色运动鞋笑咧着嘴迎面向你走来。那朵在橱窗里的云忽然飘到十二月的天空,远又近,近又远,一下子轰然出现。无意识地,你站立在那根他曾依靠过的电线杆下,看着他就这样满身黑垢一路尘土地捧着那双雪白雪白的运动鞋在冬衣灰褐的纷乱人群中大踏步前进,杂乱的人群纷纷退避为他让出一条道路,隆重得如同王子出场,阳光下无以复加的盛典。你立在那里,那些小时候想拥有一双白色运动鞋的记忆汹涌而来。你曾穿上洁白的运动鞋,将从家门到学校的路踏遍,将门对面的那座小上岗踏平。你不能容忍心头有太多空虚,不能就这样在一个小城市消磨时光。踏着沾染了泥尘的路,你踏上那一段心头有着疯狂但涩意青春的岁月,你喜欢静静的一个人非常充实的生活。一个人下午放学后穿上洁白的运动鞋从学校出发,跑步。从学校旁的小道爬上山冈公园,站在高高的山顶上看那些老人跳交谊舞,耍太极,跑步……坐在用树干搭建起来的坐椅上吹着晚秋的风,风中不断有枯黄的秋叶和干褐的松针落下,而你就是秋天里的那位深思渺远的女子。

就这样,在阳光底下,一双久违的洁白运动鞋飘至于你的眼前。那个人,在人往如潮的人民医院台阶上坐了下来,捧着那双运动鞋呵呵发笑,世间的生老病死与他完全无关。一个粗黑的蠕动的大脚脚趾从他黑得泛光的破烂运动鞋中探出头来,对着一场浑浊的空气快乐地舞蹈着,你知道,那并不可爱。

两个带红领巾的少先队员从他身边走过,一个从书包里掏出了了两个硬面包,一个从裤袋里掏出了一块钱,送予那道从运动鞋的雪白间闪出来的黑白分明的目光。

他扫了一眼那些放在他身边的善意施舍,犹豫了一下将它塞进了破烂的口袋。低头卖弄**的脚趾,只是低头,那两个少先队员在你没有语言的沉默中也沉默地离开。但你看到阳光射进那抹瞬间的闪亮,你知道,那一刻他可能很开心也可能内心很复杂。

他用嘴吹了一吹那双看不清牌子的白色运动鞋,腾出一只枯黑的手将那双沾满了黑污垢的黑色冒牌“耐克”运动鞋褪了下来并将它轻轻地依在一株路灯底下,那路灯下从水泥地里伸出来的秋冬里的两株小野菊正怯怯地对你颔首微笑。那个轻盈的动作或许是他现时中最优雅的举动。再然后,轻轻地、虔诚地将那双鞋套上了那双黑污的脚。然后,站起来,在台阶前大跳了三跳还对着你傻傻微笑远远地的摆了一个“V”字手势,而你正提着一袋重重的书站在阳光底下恍恍惚惚地看着他。你从来没见过,有这么一个人那么珍爱地看着一双鞋,洁白的运动鞋。街上人来人往,为生活卖命的,在生活中优哉悠哉的,穿着五花八门的人个个都在繁涌的大街上奔赴着,却没有人停下来伫足观看阳光照在你和乞丐身上时候的那种满足,那满足如同鲜花面朝着壮阔大海!而正为生计所奔波的人儿,对着一双洁白的运动鞋,你又想到了什么呢?或者只是对着空气叹出一段空空儿的怅惘。

那个人突然停下来,将那双沾满了黑污垢的黑色冒牌“耐克”运动鞋又拽过来,重新套上脚。提着那双洁白的运动鞋,在街人掩着鼻子的厌恶目光中,面无表情地走了……

一朵白云,也消失了你的视线……

你,突然,又想落泪……

暧昧感情

我一直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雨。雨并不大,“噗噗”地跳着。10岁起我就有了看雨的习惯,但今天我有些心不在焉。

不时侧过头去看桌上的信纸和一张素色贺卡。信纸上布满了小字,像一颗颗细雨点。周峰的字还是那样子,小得让人费眼。我们认识也在雨天。那天,上学时似乎常会遇到的那个大男孩跑到我面前,他吐出一句话:“走吧,我送你回家。”然后他对着长发披肩的我伸出了手。出于羞涩的本能,我只红着脸说了声“谢谢”,然后一直站在那里像今天这样心不在焉地看着雨。于是,周峰也一声不吭地陪着我站了一个半小时,那就是开始……

“那也许是个阴谋吧”五年前那天第一次与他一起走在伞内的感觉又撞上心头。索性扭过了身,定定注视那张素色贺卡,那是我喜欢的颜色,“分别三年中第一次对你的邀请,4月2日———你的生日,下午五点,还是以前我们常去的地方,赏光想你,等你。”

今天是我的生日,周峰每年都记得,以前是沉默的祝福,今天却是直接的邀请。那张卡很像自己结婚时发出的请柬,只是末尾本很熟悉的四个字让我一时很不习惯。

雨忽大忽小,楼下街景模糊。我最喜欢看这个了:男人们护花使者般骄傲地为女人撑着伞;小孩们一路调皮踢溅积水……我一直认为上苍造雨就是为恋人制造浪漫为小孩制造开心为大人制造回忆的。可丈夫从不这么认为。他对雨雪无动于衷,只对数据传送什么感兴趣。

“不过,他对自己真的很好。”我又自足地微笑起来,尽管丈夫会粗心地忘记结婚纪念日和我的生日,就像今天,可这并不影响他为我提供避风躲雨且悠闲站在一旁观雨的小小港湾。“周峰呢”我又伤感起来,“或许他不光能提供港湾,还能和自己一起看雨吧,怪谁呢”我开始怀疑起“缘分”来,“但那也不过是或许而已,恋爱和结婚或许就是两回事。”

我拿不定主意,去还是不去,从中午起问了自己40多遍了。雨渐渐小了。打开窗,闻到了栀子花的清香,下意识看了看墙上的电子钟,4点半了,“去吧反正丈夫说晚上开会。谁叫他记不住我生日,就去一会儿,他不会知道的。”

雨停了。我拎起了早准备一旁的薄毛衫,涂上淡淡的口红,再抹了点粉,镜里看看,一张仍很清纯的脸使我非常满意。理好了散发,又瞅见一瓶丈夫去年出国时给我带来的香水,便拧开盖。一闻到那熟悉的味道,我心里随即一呆,似乎听见了和丈夫缠绵时他的呢喃声“你真香”,于是默默将香水放回原处,走到窗边,大脑一片空白。雨竟然又开始下了。

“老公今天出去时没带伞,这么大的雨,他去开会怎么办”但这个念头转到最后却变成了“……周峰会不会等我”三年前的四月,仍是这般雨,我和周峰分手了,直到现在仍不明白那小小一件事会改变我的一生。“谁错了呢”钟的指针已经到了五点差十分。“哎怎么办呢”一阵巨大的空虚。

“叮铃……”电话铃急促地响起。“是周峰。”我带着凌乱的心情抓起话筒,“喂”

“嗨,我,快拿伞出来接我,我就在斜对面的面包房,买了个大蛋糕,我可不想带着有雨水的蛋糕来祝贺你的生日。”

“啊……”我愣了,那是丈夫深厚略带兴奋的声音。“你不是说要去开会的吗”“骗你的,想给你个惊喜来弥补两次忘记你生日的遗憾,哈怎么样,开不开心,快亲我一下!”丈夫笑得那么爽朗。

“我马上来……”我顿了顿,突然发现自己在流泪,“我……”“什么,你说什么喂……”丈夫听不明白,“快点……”“来了……”我娇嗔,轻轻吻了吻话筒,转身拿起伞,奔向门口,刚到门边,想想又回头,快速拿起那瓶早已拧开了盖的香水……

生活在一个男生的目光里

我的初恋发生在中学时代,让我隐约体会到喜欢上一个人的感觉。

1995年我刚上初中,乡村中学不过是将十里八村的孩子聚集在一处,组建几个班。身边一下子冒出这么多新面孔,我感到新鲜和愉快。他叫翰杰,就坐在我前排,成绩好,老师们特别喜欢他,他也顺理成章地当上了班长。不过在我看来,他就是个玩起来很疯、偶尔还爱看别人笑话的男生。我们没有什么交往。

那个炎热的夏季,不少同学下午早早来到学校,趴在课桌上小憩。那天,和我同桌的男生睡得很香,我也打起了盹儿,隐约听见前排几个男生在议论我俩“靠得真近”,还让翰杰看笑话。我以为,这次他又会前仰后合地大笑一番,谁知他只是看了我一眼,便安静地转过身去。

从那天起,一切都不一样了。我总能感觉到教室里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我,眼睛的主人就是翰杰。每天他一进教室,总会先扫视我的座位,上课时也会偶尔回一下头,若是我起立回答提问,他必定会仰脸看着我。音乐课上,我表演独唱时,他就会示意同学们保持安静,认真听。

起初,我很不自在,生活在一个男生的目光里,不知该高兴还是该难受。后来我慢慢习惯了,感到很开心,因为有人注意我、关心我了。再后来,我对翰杰的目光由习惯变成了依赖,一进教室,我也会用余光扫视他的座位,他若不在,我就怅然若失,看书都打不起精神来。

我们之间,仅限于眼神的交流,此外连普通的对话都没有,因为我们都害羞,生怕被别人发现了内心深处的小秘密,再被传得沸沸扬扬。

真巧,一个学期后,我们居然成了同桌!我的心情一下子放晴了,以为我俩终于可以像别的同学一样放松地谈笑了。但我错了,因为羞涩,一学期我俩说话的次数屈指可数。不过,还记得有段时间学校老停电,我又总忘记带蜡烛,早自习时他就把他的蜡烛挪到离我最近的地方。虽然我俩什么都没说,蜡烛的光却把我的心照得暖融融的。

鸿雁传书没等到“我喜欢你”

我偏科严重,初三时成绩一路下滑。想想自己也不是学习的料,就放弃了努力,得过且过。就在我消极之时,一天放学后,我竟意外地在作业本里发现了翰杰写给我的信!我双手颤抖地拿着它躲进卧室,一口气看完。

这只是一封简短的劝导信,可我看后还是哭得一塌糊涂,至今都无法形容当时的心情。也许是太兴奋、太激动了吧,也许是隐藏那么久的好感终于能向他吐露了吧?那一刻,我觉得天空那么蓝,我就像飞舞的彩蝶一样轻盈!

我给翰杰回了第一封信,告诉他,我要努力学习,和他一起为了共同的理想而奋斗。我们来来回回传过好几封信,他说我是“一块未露光华的无瑕美玉”,说在我的影响下,他对唱歌、美术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们还约定:有些话,先保留在心底。

一年后,翰杰如愿考上了县重点高中,我只考进了一所普通中专。我曾无数次幻想能和翰杰不期而遇,无数次期盼能收到他的来信,可什么都没有。出于女孩子的矜持,我始终没有主动给翰杰写过信,只是在日记本里一笔一画用力写下他的名字。

我以为,我们就这样还没开始就结束了,没想到半年后翰杰竟然来信了。他说刚入校时比较忙,很多地方需要适应,一安定下来就给我写信了。之后,我们几乎每周一封书信往来。那时,生活的意义好像就是为了盼他来信、给他写信,然后再一遍遍猜测下一封信里他会对我说些什么。经过了初中三年的沉淀,他会不会把保留在心底的话说出来?

转眼又过了一年,他也曾来学校找过我,但始终没有说出“我喜欢你”这类我期待已久的话。我逐渐对他的感情产生了怀疑,不清楚我们之间算是什么关系。我极度灰心。

失望中开始了另一段感情

就在那期间,我发现自己变了。当时班里有个男生叫阳翔,总爱坐在我旁边让我唱歌给他听,还会对我唱“人潮人海中又看到你,一样迷人一样美丽”,他会突然抄来一首情诗塞到我手里,会在周末带一大包零食给我,会因为我的一句“我们没有以后”而一星期吃不下饭,变成呆瓜,在我面前难以自制地掉眼泪!

这一切,让我的爱情天平发生了倾斜,渐渐地我接受了阳翔。我变了,开始敷衍翰杰的来信,甚至不给他回信。翰杰并不知道这一切,一如既往地在信中表达着他的关心和鼓励,只是多了对我回信的催促。

日子过得飞快,翰杰就要备战高考了,他也终于开口向我索要了一张照片。我特意为他照了一张照片,并送到他的学校。他见到我,异常惊讶,还就高考报志愿的事征求我的意见。我没多说什么,把照片递给他,他看了一眼,脸红了,赶紧把照片藏回了信封。

中专毕业,阳翔进了一所英语培训学校上班,我则南下打工。临别时,我俩信誓旦旦的,没想到分开两个月,他就见异思迁了。我体会到了什么叫痛彻心扉,刚决定认真地去爱一个人,却走到了悬崖边缘。我心里的痛没人可以倾诉。

原来他守候了我7年

翰杰的信依旧执著而频繁,他已是南京大学的学生了。可不知为什么,我开心不起来,甚至对他产生了恨意。如果他早点儿向我坦白感情,或许我就不会和阳翔交往,也不会受到这样的伤害!于是,在给翰杰的回信里,我坦陈了和阳翔的恋爱经过,并要求他说明:通了4年的信,我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就这样,我终于弄明白了翰杰的心思。他说,从初中到大学他对我保留了7年的感情,到头来却是一厢情愿!他从没想过,我竟会和别的男孩交往!他说这都是他的错,没有及时将心底的话说出来。他劝慰我,不要为失恋过于伤心,他会和我交往下去的,一切顺其自然,如果我们不能再做恋人,做朋友也行!

拿到回信,我心里五味杂陈。不久后我换了地址,没再告诉翰杰,就算是为我们这段朦胧的情感画上了句号。在我看来,我们已经没有继续交往的意义,除了爱情,男女之间不会有真正的友情,我对此深信不疑。那一年我20岁,度过了一段暗无天日的生活。

对阳翔,我难以忘怀,毕竟我们真心付出过,但现在想来,也只是一笑而过;而翰杰,却成为我生命中永远挥之不去的记忆,每每念及,心中便隐隐作痛。

找到温暖平静的港湾

我的初恋,就这样有缘无分。后来,我遇到了“真命天子”,是相亲认识的。虽然他没有过人的才华,也不会说甜言蜜语,给他写诗就像对牛弹琴,但他心地善良、心胸宽广。从相恋到结婚4年了,他从没对我发过脾气,从他那里,我能体会到那种永远的温暖和关爱。

日子平静而幸福。闲暇时,我偶尔会想起以前那段不成熟的感情。现在翰杰也该有他自己的家庭了,8年来我没有他的任何消息。我也曾想了解他的近况,想见见他,可是转念一想,即使见面了,又有什么意义呢?他,只是我青春期的一个梦吧。

我相信,很多人也会像我这样,时常把过去的“梦”翻出来晒晒,重温一下那种酸酸甜甜、怦然心动的感觉。今天我把这个故事讲出来,如果翰杰能看到,我只想对他说:翰杰,你很优秀,谢谢你给过我的鼓励和关怀,谢谢你为我的人生编织了一段永不褪色的美好记忆!

记者手记

年轻时,我们不懂爱情,常常会与缘分擦肩而过。错过的爱不能追回,也无须怨尤,毕竟它曾带给我们一段美好的时光,凝结成人生中最甜美的回忆。即使有些淡淡的遗憾,但它教会我们加倍珍惜眼前的幸福!

用一道菜俘获一个女人

汤总管失态记

他肚里装的是汤还是墨?

李亚朵最近很郁闷,众人的眼光成了她眼里的一粒沙子。

公司最近流行的两条八卦,都与她的男友汤莫有关。

按说八卦从来不袭小人物,像汤莫,在公司不过就是个勤快的小出纳。他一夜之间沦为八卦主角,起因是在公司五周年的庆典上,有一个人跟他亲密了,那人不是别人,是公司的一号人物,平时大家见了都跟老鼠见了猫似的屈总。

宴会上,屈总提着酒瓶跟汤莫勾肩了,屈总还热泪盈眶地扬手抒怀,小汤,想当年就只有你,敢跟我打江山。

众目睽睽之下,这热乎乎的情谊实在是惹眼。公司里的人就是怀疑屈总在外头有八个女人,也没敢想过,原来汤莫是一潜水的资深元老。

据说人肉搜索功能强大,它可以探寻并发现地球上最美丽的丛林少女,最感人的高山牧民……几日后,便有人在行业论坛里对汤莫进行人肉搜索,很快汤莫名下便萌生出两八卦。

一卦说,汤莫即将升职了,可能是财务部总管。这一点只能让不服者干瞪眼,职场规矩——但凡陪得屈总出生入死的小兄弟,都会得有好报的。

二卦说,汤莫的元老身份,退回到当年不过就是一个小厨。那年月,屈总单枪匹马夜以继日,管接电话的小中专生汤莫便兼担起屈总的一日三餐。据说他煲的汤一个比一个靓。

两卦揉合在一起,汤莫便有了一个称呼,叫汤总管。

除了李亚朵,好像谁都相信了,但谁也都轻视了。现任财务总管周利还扬言说,一定要逮个机会试汤莫,看他肚里装的到底是汤还是墨?

那天在公司餐厅,李亚朵跟汤莫说,亲爱的,不管发生什么,你都要摆正一颗平常心,就放在正中间,那样,你就既不会被踩扁,也不会被抛高。

可这木头仿佛根本就没听懂,他亲昵地夹给她一只鸡腿,亚朵,看看你的菜,减什么肥啊?人长得好看不好看与脂肪无关,脸色灿烂就好看。

他的话刚落音,周利冷笑着过来了,他挑着眼角道,我说汤莫,你这话让我纠结了,你说灿烂这个词,是灿字好呢还是烂字好?

李亚朵知道周利是要给汤莫难堪,便扯他的衣服,汤莫,陪我去买东西。

哪知他不理,还一副要跟周利研究的状态,说主管,瞧你问的,当然是同好,它们还不跟黑暗两字一样黑也是暗,暗也是黑。

不愧为汤总管!我倒觉得,灿比烂好,灿就是灿,而烂字落不得单,否则总会让人想起一些臭烘烘的东西。比如街头烂崽,比如无知无识的烂人!周利的话一说完,餐厅里安静下来,公司里的人都看向这边。

汤莫却还一脸不解,认真地说,怎么会?灿烂这么美好的词,你为什么要拆开来想意思?那有什么意思啊。

李亚朵低下了头,起身上楼回了办公室。

汤总管从军记

他太像《士兵突击》里忧伤善良的史班长

上班前,李亚朵去见了一个客户,再去公司时,听说汤莫辞职走了。

她跑到财务部汤莫的桌前,看到桌上除了电脑,果然什么都没有了。她知道,汤莫一定还在怪她。

自从上个月,周利在餐厅捉弄汤莫后,周利仿佛尝到了某些得胜的快感,一有机会就要为难他。

几天前,汤莫做完自己的工作,没事就帮同事誊写了本破的账目,大家看了都夸汤莫的数字写得漂亮,像印刷体。

这话被周利听到了,他过来瞥了一眼账本说,还真别说,写数字也是要讲究书法的。大家都以为向来小肚鸡肠的周利总算是不再计较汤莫会升职这事了,可是他却突然把话一转,说,不过数字里包含更多的却还是一个理科生的灵魂,没有灵魂,光好看没用。

在场的人都听懂了,周利是在讽刺汤莫的非科班出身。

李亚朵终于忍不住,走过去大声对周利嚷,周利,你这人怎么这样啊?汤莫就算是要升职了,你以这样低级流氓的方式阻止,有没有意思?

周利愣了一会儿,故作轻松耸耸肩,出去了。

但是汤莫却冲她发火了,说她多嘴,然后走出门去蹿到了楼顶上。她也跟了去,然后他们在那里吵架了。他怪她不该那样说话,这样的话要是让屈总知道了,还以为他老念着过去那点事儿。她听了更火,怪他太没劲了。

之后,他总是躲着她,常常一整天都不跟她说一句话。李亚朵想到汤莫也许是因为她而要离开时,心里有些苦涩,还挺委屈。

后来,她终于忍不住去找屈总,屈总说,是汤莫自己坚持要走的,而且他现在很好。

深夜,她在网上找同学聊天,她嫌同学打字慢,同学说她是边看《士兵突击》边聊,她太喜欢那群兵了,都看过三遍了。

李亚朵沉默了一会儿,带点自嘲的语气说,我也喜欢一个兵,你信不信?

同学一听就来了兴致,摆着架势问她这兵的类型,许三多、史班长还是伍班副?要是许三多那就算了,那呆劲儿,不适合你;要是伍班副,也算了,别看你小模小样挺文静,我知道你就一闷骚烈女,火碰火,不幸福。同学最后说,朵朵,你比较适合史班长。

她在这端笑了,笑着笑着又哭了,汤莫其实还真像忧伤而又善良的史班长。可是这个从她来公司就喜欢她照顾她的人,现在不一样了。

上个周末,她从屈总那里得知汤莫离开公司,是因为想要去他最初工作的地方,某军区的炊事班。于是她来到军区登记要见汤莫。汤莫没走出来,他站在铁门内对她说,亚朵,你回去吧,我们纪律多。

不是纪律多,是你顾忌多。她大声叫着,带着想念却遭冷遇的委屈,她故意提高音量,可是却把声音弄上了清晰的哭腔,而面对如此的自己,汤莫的表现却和大门两边的岗兵的表情一样,那种表情很军人,很凛冽,像汤莫眼里先前没有、现在突然就稠密的冷漠。

汤总管变形记

一组叫灿烂微笑圈的菜系助他得奖

有人给李亚朵介绍新男友,虽然年龄有点大,33岁了,但人家是双料师,注册会计师和注册律师,而且因为留过学,受西方文化熏陶颇深,看起来也挺有情调,牵线的人没说谎,与这样的男人拍拖,会有拍戏的感觉,相处没多久,李亚朵常常会觉得自己是某部经典浪漫剧里的女主角。

为了回应双料师的浪漫,以及暗示自己想与之良好发展的心思,李亚朵约他去看电影,是她喜欢的演员周迅的《李米的猜想》。

但在电影院坐下才二十分钟,她就听双料师在旁边批评着影片批评着周迅,说她声音太难听。等到终于耐心看完,走出电影院,双料师对李亚朵说的第一句话特难听,要是她是个喜欢因为自责而心跳加快的人,那么那一刻,她的心跳估计得有一百五十下。

双料师说,李小姐,难道你在选择这样一部影片之前,没有收集一下资料?你知不知道,它大大地伤害了我的听觉以及跟你走下去的兴趣。

双料师的话旁边的人也有听到,他们紧蹙着眉头看着李亚朵,仿佛在等一个受伤女人流下的眼泪。可是李亚朵没有哭,她笑了,她甚至还回头对着电影院门口大大的海报说,谢谢你,周迅,我是那么喜欢你,尽管看你的电影时我在忙着发信息,但是你还是让我知道我应该像李米一样,去相信爱情。

在影片进行到四十分钟的时候,她收到了汤莫连续发来的两条短信。

一条是,亚朵,我代表军区参加一个美食大赛,得了金奖。

一条是,朵朵,我想再次靠近你,因为我再不觉得我会给你丢脸。

于是她的短信追过去,他又追过来。追来追去,她便弄明白了,汤莫得奖,凭借的是一组叫做灿烂微笑圈的菜系,是他独创的,他说他在军区这半年来,每当想起她,他就有了灵感,所以不断试着做出许多种看着很灿烂,吃后会让人露出微笑的菜品。

汤莫的话,让李亚朵想起以前,她刚来公司每每遭人挤兑,便只会躲在楼顶上哭,而每次,汤莫都会跟上去,并不安慰,只是在不远处静静地等她发泄完再回头要下楼时,给她一个汤莫式的微笑。后来他跟她说,他只是想告诉她,懂得了微笑,就是理解了许多,包括伤害。

就像观看《李米的猜想》四十分钟后,她不由自主地一直保持着嘴角上扬这个姿势,也是因为她终于理解了自己和汤莫那份曾经因为自卑而走神了的爱情。

不久,汤莫在军区的宾馆任大厨了,李亚朵可以经常见到他,有一次她缠住又在自创微笑圈新菜品的汤莫讲讲屈总和他当年的奋斗史,汤莫认真地说,亚朵,我爱你,但是亚朵,这是我跟屈总的秘密呢!

李亚朵笑了,用食指蘸上番茄沙司在他额头上画了个笑脸图案。他可真笨啊,她其实早就问过屈总。屈总和当年的小汤莫,都是找不到工作混在军区炊事班的打杂工,因为信念,因为勇敢,因为懂得微笑,他们一起发誓要打天下,后来,他们就终于打出了他们的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