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文佳用布满血丝的眼睛盯着我,脸已经极度地扭曲:亚森,救救我,我快要死了。

我站在铁窗外面,看着她撕心裂肺的哭喊,用头不停地撞击着墙,直至头破血流,红色**流下来沥沥满面。我同时也看见她的指甲已深深陷进肉里,两手掌心早是血肉模糊。而我什么也做不了,就这样毫无表情地看着她,看着她如此备受折磨。我非常清楚的是:折磨她的东西是沾上了便万劫不复的海洛因及摆脱它而进行的痛苦的挣扎过程。

这个强制戒毒所我已来过好几次了,这里的吸毒者戒毒时的痛苦以最真实的姿态面对着我。而正是它的过于残酷才使我一次次地把似发了疯般的余文佳送进来,看她面部表情极度地扭曲,听她歇斯底里的痛嚎。

余文佳戒毒数次也未成功,后来她自己都失去了信心。这是我后来知道的。她的生活状况糟糕透了,我每天下班后都要赶到她所住的复式公寓陪她,在她那小小的公寓里听她无数次的忏悔与自责。

我怕她出事怕得都要发疯了,因为她试图自杀的那件事给我留下的印象特别深刻。在此之前她还曾自杀过两次,吃安眠药、跳河,我不在现场。活着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可她为什么要这么轻易放弃。或许她太痛苦了,生活连同命运无数次地暗示她作出种种错误的选择,这次是割腕。

那天很大的雨,昆明很少有这样的糟糕天气。我下班后照样去敲响公寓的门,但很长时间都没有见余文佳来开门。我心里不免打了一下鼓,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来,并开始大声地喊她的名字,更用力地敲门。余文佳平时是不出门的,她还在家里戒毒的,肯定是出事了。我慌忙爬上阳台往卧室看:余文佳横躺在**,身旁摆着一把小刀,手腕还汩汩地流着血。我一下子有种想哭的感觉,说真的,那一刻真的想陪她一起去死。我砸碎玻璃冲进去抱起她,飞快地跑下楼,拦住一辆出租车赶往医院。血流得很凶,我一路担心着血是否会流干。这事给我的触动太大了,事后好长一段时间眼前总是晃着那么一大滩的血,我从没有看见过人会流这么多血。后来她醒来的时候我还半开玩笑地对她说:“小佳,你知道吗,你差点要了我的命。”余文佳只是哭,眼泪哗哗地流。

这只是一个吸毒者的故事吧,没有什么精彩的,都是一个个痛苦不堪的灵魂在挣扎,而且这些灵魂是卑微的,剩下的仅仅是生存的那么一点点渴望。我想余文佳应该是幸运的吧,因为还有我在她的身旁。

我以后再也不敢大意了。但余文佳的毒瘾越来越大,我隐约预感了事态的严重性,余文佳可能熬不过去了,那么她会死的。我追逐着“死”这字眼开始觉得心力憔悴。这种状况持续达半年之久,直到我陪她到上海做了脑袋钻孔物理戒毒的手术后,我们才看到希望。医生说生理上的已毒瘾消除,但心理上的就看她自己的毅力和亲人的帮助。又过了很久,当余文佳说她再没有想吸一口的强烈感时,我紧紧地抱住她喜极而泣:我心爱的女孩,苦难终于离你而去了。

余文佳初到云南,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她从云师大毕业后投靠了在昆明的小叔周建明。这个小叔是在余文佳四岁时拜的干叔,据说是父亲的一个生死兄弟,不过上一辈曾经有过什么患难生死的经历她却未能尽知其详。小叔周建明也是从老家四川德阳闯**到云南的,先带着一群有手艺的老乡搞室内装饰,摸爬滚打十来年摔了不少跟斗终于在那块深水中站稳了脚跟。自己撑起一个不大不小的装潢公司,多多少少凑足了一个派头:本田小轿车一辆,西郊锦区花园别墅一套,还娶了一个地道的昆明老婆,同时也有一个小小的中层社交圈子。

余文佳去过小叔的公司,牌子挺大:昆明市永鑫装潢有限公司。进去一看却不甚了了,员工不多,虽然装饰豪华,但终究掩饰不了那一份冷清。冷清得让人怀疑这个公司就要关门大吉了。

余文佳也知道,公司的业务其实主要还归小叔的老婆管,小叔周建明主要跑建材销售那一块。那个她称为婶的女人叫宋晓云,比小叔小两岁,人称“云姐”。关于这种称谓的奇特,余文佳是在大半年后才模模糊糊地感觉有点问题。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叔婶接触的人形形色色。余文佳在仔细的察言观色中才摸清了事情的大概。她当时浑身一激灵:叔婶他们原来在贩毒。

余文佳脑中也是模模糊糊、概念不清。她住在城西一个单租公寓里,那里离公司很近,上下班也特方便。她也朝九晚五按部就班地上班下班,节假日和朋友约出去逛街购物、聚餐泡吧什么的。叔婶也偶尔来看望一下,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爬了整整七层楼,累得气喘吁吁,把东西一放便找水喝:小佳,你说你怎么也不常来叔家里走走,我和你婶年纪都大了,爬这么高的楼还真吃不消。你就不能勤跑跑,你弟还需要你辅导功课,这小子成绩一塌糊涂,一点也不争气。

亲人的作用就在于此,让你有依靠感。余文佳挺感激他们的,她能进那家大公司也是靠了叔婶的关系。但对于叔婶是否贩毒这种捕风捕雨的事,她是宁可信其无。有一次,她还开玩笑地对小叔说:小叔,有人说你是个毒贩,你是不是得罪人了呀?

小叔则一脸严肃地说:小佳呀,生意场上见凶险,出来的时间越长,树的敌人就越多,什么敌意行为都有。云南这一块最忌毒品,有人用这个瞎说明显就是给你下脚套。你越去解释别人就越当回事儿,别理就行。我没沾这玩意儿,一身都是清白的。不过这还不算狠的,前两年有个东北人诈骗了我一笔建材款,还给公安打匿名电话说我杀了一个人,说得有鼻子有眼。他们这是想搞垮我。小佳,你还年轻,没多少社会经验,要有自己的看法,不要盲信。你看叔像吗?

余文佳只是提了一下,没想到招来小叔这么多的说教。宋晓云在一旁冷静地削苹果,时不时地瞥上余文佳一眼,打着哈哈说:小佳,你叔和你爸是兄弟,你这样猜忌你叔,让人听了可要笑话了。

余文佳连忙摇头:叔婶你们可别误会,我就是把别人说叔的坏话跟你们吱一声。你们对我这么好,我还不了解叔婶吗,别人这样诽谤叔太让人气愤了。

小叔周建明的确不像一个心狠手毒、阴险万端的毒贩,他长得一副和蔼可亲的模样,看上去阿弥陀佛的倒像一个儒商。可在这里,我也不必为朋友们留什么悬念,就交代一下他在警局的案底:事实上,他的确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毒枭,还真的杀过人。这种人身上一般都有几条人命案,手下几个马仔的死于非命就是他丧心病狂的灭口之举。宋晓云看起来娇小瘦弱,却在道上混有十余载,心肠比周建明还要狠毒。其父绰号“鬼人”,一辈子贩毒,从未失过手。老后独自隐居在泰国曼谷,过着逍遥的日子。宋晓云继承了父亲的“事业”,和中缅边界最大的毒犯潭明林都有交易,她做事十分谨慎又不计后果,设计让余文佳吸毒并加以控制也是她想到的,这一丧尽天良的做法几乎给了余文佳灭顶之灾。

余文佳第一次接触毒品还是因为男朋友林易,她大学的同班同学。林易家境不太好,但很有才。写写稿子发发文章在校园里搞得有声有色,这股才气冲昏了一大片女生的头脑,可余文佳喜欢他的倒不是那些,而是他做任何事的那份执著劲。林易认准的一件事,排除万难也要去做,不管是对还是不对。他们就像普通恋人一样走到了一起,共同享受着花前月下。这种关系也小有波折但基本稳定地维持到大三,然后林易突然间莫名其妙地提出要分手。

大三开的专业课铺天盖地的,让那些即将毕业就业的学生们提前把自己的发条拧紧。林易有一天在食堂和余文佳吃午饭的时候突然冒出一句话。

他嘴里嚼着一块土豆,手上扬着一把叉子,盯着余文佳说:文佳,咱们分手吧。

这可不是两人间闹闹情绪那般,吵一吵就过去了。余文佳没有愤怒,她太了解林易了,知道他肯定是遇到了什么困难。但她问了老半天原因,林易支支吾吾的也没有说,让余文佳感到相当郁闷。这件事使余文佳的情绪低落下来,她并不甘心就这样毫无理由的分手。

一个月后,余文佳从同学那里打听到了林易的一个情况:他吸毒了。林易为什么提出分手解释得通了,但这个事实也会把他整个人毁掉的。一日吸毒,终身戒毒!毒品就像玩火者自焚的一个道具,前往地狱的通行证!

余文佳开始注意起林易的行踪来,还多方打听他每天的活动。她要抓住证据才能相信听到的一切,可没多久就被林易发现了。有一次,林易进了一个小巷后突然返身把悄悄尾随于后的余文佳截住,气愤地责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余文佳终于忍不住,流着泪把别人的传言告诉了他。林易脸上毫无表情地说:别听那帮人胡说,况且咱们已经分手了,就算我吸毒也跟你没有关系,我不会赖上你的。以后不要跟踪我了,再这样我会生气的。

余文佳并因为会惹林易“生气”而放弃她对这件事的一探究竟,只是手法更隐蔽了些。终于在一次成功的跟踪之下,她进入到了使林易沉迷的那个疯狂的世界。一个酒吧,到处充斥着渲泄的气氛和糜烂的气味。她从侧面看了一眼手里执着吸了一半的K粉的林易,心破碎了。于是她千头万绪地走过去,拍了一下林易的肩膀,待他侧过脸的时候愤怒地甩过去一把掌。林易措不及防,踉跄了一下差点跌倒,手中的K粉洒落了一地。他捂着脸,粗声粗气地对服务员吼道:找保安马上把这疯子赶出去。

余文佳出了酒吧被风一吹感觉有点冷,头脑也清醒了一些。她想:或许正是那份清高那份执拗才让林易和酒吧那群瘾君子混到了一起。她这时感到一丝后悔,可能这一把掌彻底地把他们的关系打断了,其实应该好好和他谈谈的。

两人分手分得很彻底,这反而让余文佳伤感无比。后来她打听到林易并没有深陷下去,他在还没有上瘾之前及时地中止了其危险游戏。林易毕业后去了北京,顺利地找到一份工作,而余文佳则留在了省城。两人的联系也就此中断,更谈不上握手言和。余文佳也明白没有这种可能,只好将心慢慢淡出这段感情。

云南是多么神奇的一块土地呀!在这个少数民族王国里,你能找到说不尽的乐趣。它的生态、风情、民俗、资源等迷人风采让人如此留恋。余文佳在这种大气文化的包围下快乐地呼吸。但她是个不幸的女孩,触到了那股毒气,它让人窒息,这是很要命的事情。毒品演绎了多少个悲情故事,埋葬了多少个快乐家庭。

余文佳具体是如何染上毒瘾的,可能只有她在云南仅可依靠的两个亲人周建明和宋晓云知道。他们对此负有直接的责任。余文佳开始以为是吸玉溪烟上了瘾,可一个月后就明显感到不是那么一回事了。她已经染上了毒瘾,而且完全离不开白粉了。吸了一段时间的4 号,发觉不能解瘾,她便设法去搞高纯度的粉。在最终钱财耗尽,走投无路时,毒贩开始逼迫她运毒。余文佳做梦都不会想到,这一切都是叔婶指使造成的。

云南傈僳族至今仍保留着古老的婚姻习俗,男女青年往往通过以物代信的“来苏”往来讯息,谈情说爱。当一个小伙子爱上一个姑娘后,就用一张白纸或芭蕉叶包上一样长短的芭草两小截,完整的大蒜一个,槟榔、草烟各一撮,再加嫩绿的树叶两小片,面对面合在一起包住,并用红线扎好,送给他爱着的姑娘。这就是情书---来苏。它的意义非常丰富、有趣:两根同样长短的茅草,表示双方各方面都差不多,我在许多姑娘中选上了你;完整的大蒜,表示以后两人要相亲相爱,永不分离;槟榔和草烟表示我的心热辣辣地爱着你,想把你含在口中;绿叶表示但愿我俩相好结婚;外面用红线捆扎表示希望两人相爱像火一样热烈。

当姑娘接到小伙子送来的“情书”后,若是同意就把槟榔、草烟嚼吃了,也回一封同样的“情书”,并加上芜荽,外面用白线扎起来。芫荽表示愿和你相好;白线表示自己清清白白。若不同意,就把相合的树叶翻过来背靠背,再加木炭一块。如果完全拒绝,那就再加上一截辣子;槟榔、草烟也要原物退还。小子子接到这样的回“信”后,就不再追求这个姑娘了。

朋友们,这是我听来的故事的一部分。我暂且掷笔思考一个问题:爱一个人能爱到多深,爱可以排斥一切吗?如果这是可能的话,那我接下来要继续的这个故事就不会显得那么离奇和不可思议了。

我和余文佳是在一次非常偶然的事件中认识的。说是事件倒也恰当。我当时还是一个刚从云南大学毕业不满一年的愣头青年,蠢蠢地向往着这个美好的社会。我喜欢云南,当然也离不开云南。我非常迷恋昆明这座城市,理所当然地留了下来。我在春城找了一份工作,心安理得地过着散漫的生活。到了节假日,我喜欢去省城外的各个地方旅行。去德宏游玩还是应了一个朋友之邀,正迎着清明一个星期后泼水节的到来。我们打算去傣家小寨疯狂地玩上几天。

我和朋友在泼水节到来之前及时地赶到一个傣家风情小寨。泼水节进行到第二天,集上热闹非凡。人们把圣洁的水和祝福一道泼向对方,欢声笑语不绝于耳。当地人编排的节目也一个个地上演,我因为第一天玩水玩得过了头,第二天就换了一身傣族服装和人们跳舞。直到余文佳的出现,我才闪了兴头。

她是慌慌张张地从人群中挤到我面前的。我当时眼前一亮,觉得非常眩目。都说四川出美女,美女出气质,但这种气质感特强的美丽女孩一下子逼进,我还是有点傻了眼。她紧张极了,快速地不知从什么地方拿出一袋东西塞到我的口袋里,说:帮我保管一下,我过会来取,拜托!然后迅速地走开,拐了一个弯就不见了影。我愣了几秒钟,感到特别好奇。我把手伸到口袋里,触到了那袋东西。这时人群有点骚乱,几个人呼啦地跑着朝那女孩的方向去了。联系到此时此景,我倒紧张起来,问旁边一个人到底出了什么事,他笑笑说:逮兔子呗!

我莫名地替那女孩担心起来。我猜到她给我的大概就是毒品了。因为我穿了一身傣族服装,所以没有引起那些便衣和周围人的注意。我想应该早点摆脱这东西,不管是还给那女孩还是交给警察,我完全没有必要引来一个藏毒者的嫌疑。这让我特别为难,那女孩不知什么时候能回来,把东西交到缉毒队还不知道会引来多大麻烦。最后我打算等那个女孩的出现,我念头倒有点奇怪,希望她不要被抓住了。

直到黄昏的时候她才露面。夕阳的光辉在她身上镀了一层金,把她的整个身型的轮廓衬托得特别美。正因为这些和那袋罪恶的东西极不相称,才让我有种特别的感觉。我感到自己在犯罪,鉴于我对如此美丽的女孩想入非非而且还把那袋白粉交还给她。

她出现时用手势暗示我找一个隐蔽的地方谈。

我们走到背街处。我掏出那个小袋,沮丧地说:“小姐,你的东西。”

“哦,我怎么谢你!”她接过东西,好像接过的是一袋奶粉一样。“你帮了我大忙,我该谢谢你。”

“不用谢,不过你能否告诉我,你怎么信任我呢,不怕我拿东西走人?”

她呵呵一笑:“我看得出来,你身上有股酸酸的学生味,你刚毕业不久吧。”

“一年。”

“我以前是云师大的学生。”

“我是云大的。”

之后我们都轻松地笑了笑。

我想想说:“像你怎么漂亮的女孩,不应该做那个,那是掉脑袋的事。”亲爱的朋友们,我控制不住想说出这句话来,我感觉她一定有自己的难处。我不想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把东西还给她走人了事。我至少可以劝劝她的,那种危险的游戏不是每人都可以玩的。我承认当时就是这么想的,自己至少能给她一点点陌生人的忠告,也因为这句话,故事才得以继续。

她感觉有点突然,然后口气沉重地说:“我看得出你是个好人。今天我赶时间,下次再给你讲讲我的事,行吗?顺便谢谢你!”

话说到这里,我已经黯然神伤。她要了我的联系方式,惊喜地说:嘿,我们在同一个城市工作和生活呢!当然,她只留了一个手机号码给我,她说一定会找我谢救命之恩的。然后,匆匆地走了。

我回旅店后把事情给作家朋友说了,朋友拍拍脑袋说还可以写一篇小说呢。我好笑地问怎么个写法。他满脸坏笑:英雄救美!我马上堵了他一句:呵,你丫这也想得出,这么小题大做,真有大家之风。

七天的旅游假期,这件事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

没想到一个月后,她真来找我。至此我才知道她的姓名,她的家庭、工作、经历,当然,也包括她吸毒在内。

我们是在一个空旷的公园里面交谈的,紧靠着昆明湖。偶尔一两个饭余闲步的人轻轻走过或驻足休息,看见我们像情侣般地哝哝低语。但我敢保证,若他们听清楚了内容一定会大吃一惊的。

余文佳说得声泪俱下,那种楚楚动人的怜悯状和其不幸遭遇唤起了我的一种感情,我觉得自己本是一个男子汉,突然生出一种凛然的正义感。我相信自己就是在那一刻爱上这个不幸女孩的。她能向我说出她的故事,让我特别感动。我紧紧地拥着她,一个强烈的念头就是:我要帮她。

我们恋人关系确定后,余文佳很快认识了我圈子里的朋友。她也带我去叔婶家郑重地介绍给他们。我心里其实挺厌恶那两人的。我觉得一个人最大的道德败坏就是亲情沦丧,而且他们看我的眼神让我挺不自然的。我从骨子里面诅咒他们,余文佳的一切灾难都是他们造成的。余文佳到昆明戒毒所戒了几次都未成功,这事给你我的感触特别大,对简单明了的宣传语“远离毒品,千万千万”理解透彻了一些。我在每次流着泪想象着余文佳的痛苦的时候,对其叔婶的仇恨加深一层。余文佳试图的一次自杀让我对他们变得更加不可原谅:他们才是真正应该去死的。所以在他们案发双双被枪毙时,我没有一点同情。余文佳事后洒了一鞠泪,叔婶的家破人亡多多少少让她伤心了一阵。

对于余文佳的死,我是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她死在了她深爱的城市,也是我留恋的春城昆明。我常常夜不能寐,或在梦中哭喊着我心爱的女孩的名字,但是她能够听得见我的哭喊吗。我在这种煎熬的生活中渐渐消瘦下去,烦恼一天天加甚。虽然身边的这个城市依旧美丽,但我的心情注定是无法再好转了,所以,我做出决定:离开云南。

在开往上海的列车上,我望着渐行渐远的第二故乡,心里的惆怅深深刻刻。那里埋葬有我的爱人和我的爱情,让我如何忘却。

在故事的结局里我得交代一下女朋友余文佳是如何永远地离我而去的。我坚信她不是自杀的。她在做了物理戒毒手术后就恢复了生活的信心。而且,我十分肯定的一点:面对爱人,她是负责任的。我曾经郑重地对她说过:小佳,如果你自己选择了放弃生命,那我就陪你一起死,因为我是爱你的。这段话她已经听到心里去了,不然的话,她不可能有如此毅力熬过那戒毒磨难,想起这些我就难于平静。余文佳死于自己的公寓,身上被扎了五刀。最后一刀刺进心脏没有拔出,死亡现场未遭到任何破坏,警方最后的结论是:他杀的可能性极大,但不排除自杀。我自始至终都不相信是自杀,她怎么可能会自杀……

潭明林团伙特大贩毒案浮出水面,大大小小的相关案件也有了头目。那是我离开云南两年后的事了。我听到消息马上从上海赶回昆明,我要让余文佳的死有一个确切的说法。从余建华和宋晓云案件及潭明林案件分析,余文佳可能死于毒贩头子的灭口。警方的这种猜测随着一个叫何天成的毒贩的落网而得到证实,他就是亲手杀死余文佳的凶手。我回到云南的目的是要到刑场上看他那罪恶的生命被正义的枪声终结。

故事至此应该是讲完了。我小心翼翼地维护着爱人的那份宁静,故隐去具体时间地点不详。随着爱人生命的消逝,我没有必要继续留在云南,但云南是真正美丽的,与鲜花相恋的人们是热情的。或许我这个血腥的故事强行给它加上了一丝残忍性,或许这本身就是生活的一种本性,但它并不能影响到其形象美,哪怕是一点点。此时,我耳中又响起那警世标语:远离毒品,千万千万!

亲爱的春城,我离你而去了,留下我至爱的女孩。你可以从此将我遗忘,但我依旧爱你,此生不渝!

2007年春天,云南的鲜花刚刚盛开,大地的五彩缤纷才抹上第一笔。我收拾好行李,请了一个月的长假,奔向我的一个目的地:云南丽江。

三年了,余文佳的话还响在我的耳边:亚森,我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和你一起去丽江看一看玉龙雪山,沐浴在那里的圣光中,祈求神灵为我们祝福。

我又回到云南了,汽车在盘山公路上颠簸,江水在崖下奔腾,一切显得是那么熟悉和富有生机。

小阁楼,青砖灰瓦,木质的大门吱呀吱呀地响着。我走在嘀嘀嗒嗒滴水的青石板上,心情格外轻松。背包里有一小瓶余文佳的骨灰,我把她带来了,带到了这个古城,带到了她心目中的一块福地。

《史记》:司危星,出正西西方之野,星去地可六丈,大而白,类太白。月移气寒,星动始温。天象大理自在我心中,我始终还是对这一方云、一片土恋恋不忘。

晚上住进了一家客栈,吃过晚饭,在二楼的走廊凭栏眺望时发现今晚的夜空群星璀璨。明天肯定是一个晴天,风和日丽的日子。余文佳的一部分就要长眠于此了,她的愿望总算没有落空,而黯然神伤的人却是我。

我在想,这里到处都是西南高原特有的梯田,静静的鱼塘,葱郁的树林,弯弯曲曲的小路和欢快跳跃的小溪……要是余文佳还活着,我心中倒有一个大胆的想法。我会辞去在公司的工作,去农村谋求一份教师的职务,带上余文佳,过一种恬静自然的乡村生活。我能够养活她和自己的,我可以在除了教书之外靠不辞辛劳的写作来维持我们美好的生活。

可她终究是死了,融进了青山绿水、花田果园之中。我寻不到,摸不着,只有在内心的深处暗暗地想她。想她的美丽大方和善解人意,想她的楚楚动人和痛苦万状。

第二天一早我赶到了玉龙雪山脚下,黄白相间的雪山主峰酷似一条巨龙横卧着,积雪和山体融在一起,模糊了界线,美丽至极!阳光倾泄下来,好似给她披上了一袭薄纱,神圣的光芒四射而出,让每一个游客都忍不住驻足而观。

我找到一个阳光充足的地方,挖了一个深坑把余文佳的骨灰埋了进去。掩上土后我并没有做任何标记。只要看到玉龙雪山,我就会想起她来。我在山脚默然地站了半个小时,然后头也不会地走了。这次的离开,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来。

在客栈收拾行李的时候我叫住了老板娘:请问你知道阿里走西桥的故事吗?

老板娘很年轻,大概就二十来岁的样子,一脸的稚气。她摇摇头:我不晓得,你说的是哪个少数民族的故事,反正我们纳西族好像没有。阿里姑娘是藏族的吧?

我都已经忘了是哪个少数民族的故事了,只觉得意境很美很动人。不过我最后还是想通了:这是一个云南故事,云南的故事每一个都韵味十足,妙不可言!就像我下面要讲的一个云南民族风情的奇闻轶俗:

景颇人捕鱼的工具独具特色:长刀。入秋以后,山溪清澈见底。在夜晚,捕鱼人一手持着约五十至六十厘米的长刀,一手拿着电筒或是用干枯的芦苇扎成的火把,下到溪中,缓慢行进。水中的鱼儿被这突如其来的光亮一照,不知所措而慌乱地游于水面。这时,捕鱼人手疾眼快,挥刀斩鱼!

一个朋友说,云南的孔雀简直就是一种灵性的动物,你叫它开屏它就开屏。还有大象,是站是坐全由你说了算。我看呀,动物才是人真正的朋友。

我没去过云南,严格地说,从小到大一直在天津这一块晃悠,连长江都没有跨过一次。认个大象做朋友,让它给你拎行李,当坐骑也不赖。问题是北方的动物园都好像缺少大象什么的。不过,我的人类朋友倒一大堆,形形色色什么样的都有。平时天南海北胡侃乱吹,言论自由得要命。我是一个作家,有时候需要一大帮人在旁边制造噪音替我找灵感,有时候又特别渴望一个安静的环境。所以,我是下午访友待友,晚上写稿,生物钟往后拨了十来个钟头。几年下来,身体就有些吃不消。前段时间还查出有胃病,其实都是写稿忘事儿造成的。有时稿子催得急,只好不休息不吃饭死撑着抠字眼,可憋不出一词半语时也恨不得用脑袋去撞南墙。我的一颗脑袋上面发如枯草,两只眼睛布满血丝,眼圈发黑,在惨淡的月光下要是那么一白,简直就是一双鬼眼。

我没有老婆没有儿女,没车没房没钞票。那我靠什么活,还不是靠着一群朋友呗。他们当中有记者,有律师,有教师,有公务员,有商人,有农民……说不定还有强奸犯和小偷,只是我不知道而已。他们在我穷困时会救济我一把,而在我拿了稿费后又一窝蜂地附过来和我一起潇洒。我的稿费在交了房租水电费留下生活费后,几乎全砸在了和朋友们的推杯换盏中。有时候,我穷得连一块面包都买不起了,也忍住饥饿去敲一个朋友家的门。朋友会一把把我拉进他那温暖的家,为我做一顿丰盛的饭菜,看着我狼吞虎咽形象全无。在我填饱肚子后还不忘甩给我一沓人民币,说兄弟你拿着,先渡过难关,熬不过去了再来找我。这时的我一般感激涕零,对朋友是好话一箩筐。朋友就像观世音,救苦救难,降灾赐福!

在这里我还得强调一点:我是一名作家!像我这种还未出名但即将出名的狗屁作家,生活状况一般是比较糟糕的。我非常了解自己,当然明白,自己就更糟糕了。朋友们都把我当一支潜力股,以为出名的后劲力十足。作家要真出名了,朋友自己的脸上也沾光,逢人倒可以牛逼哄哄地乱吹:我是作家的朋友,关系很铁。他落魄的时候,还靠我经常接济呢。

我以为自己会这样日夜颠倒乱七八糟地过到三十岁,以后再改行去做点什么的。可问题是:不久后我出名了。我写了一个情感故事,大概情节是这样的:一个女孩每次失恋后都会让狗来咬自己一口,以身体的疼痛掩盖住心灵的创伤。女孩有一颗坚强但容易受欺骗的心,所以老是失恋。失恋了又恋爱,恋爱后接着失恋!当然,这是我安排的。女孩身上的伤越来越多,几乎都要破相了。最后,她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一个真正爱她的男人,而且和这个**同居了两年。可不幸的是,在早些年,由于被狗咬的次数多了,身体里多多少少感染了某种潜伏性病毒,她又把病毒传给了男友。这病毒于他们计划结婚的当头发作了,男女二人双双死于非命。

当然啦,这也是我这个混帐作家安排的。我就按这个傻不拉唧的思路写下去,中间穿插了许多不同类型的男人和女主角的速配。最后,这么些男人都态度坚决地甩掉了女孩。可能是人多了一点吧,结稿时我清点了一下,居然有八十多个男人。这就有点夸张了,赶紧又着手删掉了二十多个。不管靠不靠谱,反正书出了后卖得很火。我也就名副其实地出名了,作家这个头衔也当之不愧地扣在了头上。

由于那本书,我狠赚了一笔。当然没有易中天的《品三国》那么歇斯底里,但也算是钱袋鼓鼓,小有风光。

朋友们越来越多了,面熟面生的,半生不熟的,访客不断,这反而让我没法安心下来写作。因为深夜了都可能有客人来访,我只好忙着给他们沏茶,免得别人说我拿着什么文人的臭架子。

问题也就出来了,从那以后,我写的东西越来越浮躁,后来甚至都像是在记流水帐。朋友们还是和我交流思想,并诚恳地请求我在写作方面加以指点。我渐渐感到心烦意乱:这群闹喳喳没完没了的朋友!

最后,我想了一个办法:旅游写作去。

云南的孔雀和大象不是挺可爱的吗,我何不去有这种动物的地方看看。

作家做事从来都是率性而为的,上午刚把这个打算跟朋友说了,下午我就坐上了去云南的飞机。

在昆明待了一天,我转车去了德宏州。在那里,我如愿以偿地看到了孔雀。它们的确很漂亮,翅膀展开时有一种说不出的美感。我有时候会盯上孔雀看上半天,当地一些居民便问我:你发现什么了吗?我说发现什么?我在找灵感,我是一名作家。某某书你知道不?是我写的。可他们都回答说自己根本就不怎么读书。

当然啦,他们不看书只看孔雀。孔雀的美多么直接,哪像书那么含蓄,拐个七道八弯的。这些没文化的散漫闲民!我看观察孔雀并不能给我带来什么灵感,便寻思了去找大象。

大象多的地方是西双版纳,可等我到了那里却不知道能在哪儿看到那些可爱的大动物。当地人问我是要看训象还是野象,我说能看到野象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了。一位抽水烟的妇女指着一片树林说:这个季节,野象一般是不怎么出来的。你要看就得进那片林子,往深处走一段应该能看到。

丛林探险倒是一个十分刺激的项目。第二天,我简单准备了行装就打算往树林里闯。还是那位抽水烟的妇女好心地提醒我:你不找个向导啊?我说没必要,又不是往深处去,看不看得到大象无所谓。自己就找一点刺激,激发激发灵感。大嫂您知道我是一名作家吧,某某书您看过没有?就是我写的。水烟妇女把头摇得像拨浪鼓:我从来不看书。

真没文化!

我走了老半天还没有看到该死的野象,自己倒累得快不行了。天也渐渐暗了下来,满路的荆棘刮破了好几处皮肤。我不敢再往前走了,只好往回撤。

沿着来时的路走了好长时间,我还是没有见到一个村寨。而前边植被茂盛,荆棘丛生,根本没路了。

也就是说,我在寻找野象的归途中迷路了。这时,我才想起那位没文化的水烟妇女发出的警告:你不找个向导啊?

我累极了,心里开始泛起了恐惧感。靠着一棵树,我慢慢地坐着休息一会儿。这时,不知从哪儿飞来一根枯木,不偏不倚砸到我头上。我一翻白眼就晕了过去。

醒来时发现脚边盘着一条蛇,我抓起背包没命似地疯跑,不小心跌到一个沟里,头一撞又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时还是发现了一条该死的蛇,这森林里倒不缺少这种恶毒的动物。我学聪明了一点,捡了根枯木小心翼翼地把蛇挑起来扔到了远处。可背包却再也找不到了,它可能被猴子拖跑了吧。我看了看周围,向前走去,我就要一直这样往前走,直到走出这里。

这里是一片茫茫原始森林,到处充满着野兽的杀戮气氛。毒虫猛兽还加上我这个智慧的文明人,真是一个天大的讽刺。不过,我明显是弱者,我没有尖利的牙齿,没有铁一般的前趾,没有咄咄逼人的凶残的目光……所以说,我在这里几乎是一无是处,完全是一个没用的家伙。我只是不停地走,往前方奔去。饿了就摘一些野果吃,味道又干又涩。

或者出来一只老虎,我就得缴械投降,最终会被它吃得连骨头都不剩一块,永远在这个世界上消失。我渺小得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更不要说和老虎这种凶残万分的动物搏死相争。我唯一拥有的就是一点点智慧了,这让我还不至于被它们完全打败。至少我还活着,一个人活着!而且是好几天了。

智慧让我在夜晚燃起篝火,并保持整夜灭。我用打火机点燃树枝,心中就安稳多了,至少可以放心地睡上一觉。一切猛兽都惧怕火焰,它们就像见到魔鬼一样对它敬而远之。但当夜晚下雨的时候,特别是整夜的雨下个不停的时候,点燃一堆篝火显然不是一个好主意。

黑夜里会听见森林狼的嚎叫,近处大蟒蛇爬过发出的“飕飕”的声音,头皮发麻。我知道自己必须走出这个森林去寻求一些帮助。就在森林的不远处,直接沿着西方走,尽量不要拐弯。我一直观察树木的生长状态,它们都会沿着东面一条大河生长,只要看树木的根的朝向,就大致可以判断出方位。走上几天,我就可以看到一个小小的部落的炊烟,然后我可以上前去寻求我需要的东西。只要给他们一点好处就行了,他们也和外界联系,懂得如何使用纸币。

但我终究是一个在都市中长大的人,对自然世界知之甚少。我走啊走,不知走了多少天,还是没有脱困。

我想起了《约翰福音》第一章第五节的话: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

这里的黑暗无边无际,笼罩了万物。

我一个人迷失在了森林里,一个似深渊的黑色漩涡里。林子的树木密密匝匝,透不过气来。它们不断地疯长,树根相抵,枝叶相接,遮天蔽日。使整个林子显得黑咕隆咚的,白天也进不来阳光。只有暴雨来临时,枝叶摇动,稀稀刷刷,才能透出一丝缝隙,见得一线生天。我常常爬到树梢上,冲透这层无止境的包围,望望天,透透气。虽然树林就像一个巨大的制氧器,但我还是希望能上树去望望,避一避地面无处不在的植物在腐烂时发出的气味。

这样的环境简直要了我的命。在这个复杂的森林里,一切都充满了危机,所有的动物都在向你发出一个暗号:注意好了你自己,小心别做一个失败者。失败了就意味着你的一切都结束了,包括你的生命。当然,如果不想有所挣扎的话,我想你会消失得非常迅速而彻底。狼和虎豹会把你的身体彻底消灭,而你的灵魂也在这种混沌的死亡状态中永远沉沦下去,得不到拯救。上帝会把你抛弃在这深山野岭里面,不再顾怜你的懦弱与教义上的背叛。所以,要生存,你必须要学会去挣扎一番,就算你意外地死去,野兽们从眼睛里也会对你充满了敬畏,上帝会说你是他的忠诚的儿子,并救赎你那个忠诚的灵魂。

我在森林里又走了两天三夜,终于找到了一个小屋。

野猪和蛇都在夜间活动,它们捣弄出的声响总是让我毛骨悚然。我在林子里找到的小屋居然建在一棵大树上,被枝叶挡住,不小心看根本发现不了。里面什么工具都有:斧子、电锯、推头、铁锨、照明手电、小型发电机。我看看屋子,发现里面很干净,立即兴奋了起来:这肯定是一个猎手的屋子。

我从猎人的食品箱里找到一些干粮,迅速地塞进了肚子,因为自己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

我在木屋里等了两天才盼来那位救命的猎人。他背着猎枪,带着我走出了这个我完全没有方向感的森林,让我由原始走向文明。

而这段路并没有花多长时间,大概也就一个多小时吧。我问猎人:大叔,您那小屋离您家远不?

不远呀,就在我屋子后面这片森林里。你看着远,走起来也是很快的。

天啦,我居然被困在一个半径只有几里的圆形区域里。自己一个人在里面瞎碰乱撞,差点丢了性命。

背包丢了,东西都没了。我蓬头垢面地进到村寨,借了一位当地人的手机,给朋友拨去电话,把情况告诉了他。

朋友第二天就赶到了西双版纳,看到我后居然比我还激动:作家可千万不能死。咱们这帮兄弟在天津给你凑了一席,回去给你压压惊。

西双版纳之行算是一个惊险之旅吧,可回天津后我却写不出任何有关我在那里历险的经历。奇怪的是,我把朋友间的事儿写出来倒是十分有趣。他们看后连连称赞:好,好!不过把我写成这样,都让我不好意思了。

我突然间明白了:出名前我拥有一帮朋友,是从心里拥有的。而有了一点名气后,心里却发生了不应该有的变化,自己却还没觉察到。我还是犯了作家的一个臭毛病,开始渐渐地疏远我的朋友们,就因为写了一本该死的书。朋友其实就是灵感,如果一个作家视写作为生命的话,那失去朋友就意味着把自己置于一片凶险的森林里,没有灵感,死气沉沉!就像我一个人在森林里呆了八天八夜一样,是那么的可怕。没有人帮你,全靠你自己,自生自灭!

一个人活着,是多么的危险!

无言的爱

躺在病**,脸色犹如这白色的墙,摄人心魂的寒意自每个角落散发出来。

阳光明媚的春天,就在这个窗外,可惜我很快就看不到了,我将不久于人世了。快乐的鸟儿在晴朗的天空里,展翅飞翔,可惜我只能听到他的叫声,却看不见它们的影!好想知道逝去的桃花,会在绝望里泣血凋零吗?还会再有林黛玉来怜惜它们吗?蓦然,泪水充盈着眼眶,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太多的留恋。

太阳升起来了,透过宽大的窗,照着我的额头,暖暖的。我下意识地想用手挡一下,才发现右手被紧紧地攥在刚子的左手里。刚子睡着了,趴在**,脸侧着枕在了他的右手。阳光照耀下,隐约可见脸上软软的绒毛。他太累了,没日没夜的照顾我,已经让他的体力透支。傻傻的大男人,嘴角还流着一丝口水!温柔地擦拭他的嘴,出神地盯着钟爱了一生的男人,笑意浮上我的脸。刚子的手好温暖,暖得我不再想着抽出来,我的心也渐渐暖起来。我的一生,因为他的存在而精彩。虽然,我不能开口说话,但是我心里已经说了几千万次“我爱你”。真的好爱好爱你。感谢你,让我拥有你的爱,泪眼朦胧的记忆,仿佛就在眼前……

二、

五岁那年,我突然发高烧,父母把我送到了医院。出院的时候,我只能听见别人说话,而自己却不能再说话。父母抱着我,发疯一样辗转于天南海北,但还是无力挽回这个事实。于是,就明白,自己成了和别人不一样的孩子……

小朋友们知道我不再会说话后,开始调皮地叫我哑巴,我气不过,就扑过去和他们打成一团。毕竟寡不敌众,每每我都会败得很惨,脸上、身上全都沾满了泥巴。他们看到大人过来的时候,便会大声地哭诉。大人便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我,像是在看怪物。因为他们诧异,又瘦又小的我,哪来的那么大的狠劲,可以打败那些又高又壮的孩子。我用眼使劲地瞪他们,多半他们会汗颜离开,毕竟我是个孩子,真的理论起来,也没有人会说他们对!大人多半是扯着孩子的手回家,嘴里嘟囔着一些不干不净的话。总是,在他们走出很远的时候,我的泪才会流下来,为身上的那些青紫和疼痛!每次这样回家,也从来不会向父母告状,因为我怕看到他们的眼神,那里面装满了心痛、怜爱和疼惜。那时的我已经很懂事,知道父母为了给我治病,已经花去了所有的积蓄……

长到八岁的时候,每天都会倚在门框上,看着同龄的小朋友背着书包上学去,一直目送他们在巷口消失。母亲摸着我的头,轻轻地问我,是不是想去上学,我便摇摇头,无言地转身回屋。因为,我知道自己不能说话,不能和其他小朋友一样过正常的生活。而且,我也知道,父母为了我上学的事,已经去了学校N次,可是校长说什么都不收。我变得越发变得沉默,实在闷的时候,我就捡个小树枝在地上写着、划着,写父亲教给我的1、2、3……还有母亲教给我的a、o、e……虽然,那些我已经记得很熟了……

一天晚上,睡意朦胧中,听到父母商量着要离开家了。他们已经办好了工作调动,带我去一个陌生的城市。我哭了,我知道他们不想让人知道我的缺陷,想让我和其他小朋友一样上学去……

三、

于是,在秋阳朗照、天空明净时节,一家三口背井离乡,到了一个离家很远的A市。这里,有父母的同学,有不小的权力,知道我的事很同情,特意把父母调过来,并安排好工作,还在父母单位附近给我找了学校,特意嘱咐班主任老师不和任何人说起我的缺陷,能瞒多久就瞒多久。

我们的新家是父母单位的两间平房,这样,在A市我们有了自己的家。

父亲把我送到了学校,我是直接上三年级,因为父母已经教我学完了一、二年级的全部课程。班主任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很慈祥。她把我带到教室里,安排我坐在最后边的位子上,因为只有最后边有个空位,是一个随父母工作调动而离开的学生留下的。我走过去坐下,身边的同位是男生,我刚坐稳,他便问我的名字。我抬头看了他一眼,他眼睛很大,直视着我,嘴角微上挑,看起来很霸气!我有种心慌的感觉,赶快低下头,没有说话,他就提高了声音,又问了一次。我抬头瞅瞅听到动静正扭头看这边的同学们,急忙从书包里掏出作业本,在上面写下了我的名字。他看了一眼,并小声念了出来,“许静伟,很好听的名字!”然后吐了吐舌头,便拿起笔写下了他的名字,费了好大的劲,才写好递给我,我看到两个很丑的字,“刚子”歪在我名字后面,我对他笑笑,他也笑了,还不好意思地用手搔了搔头。然后,他的头就很快伸过来,附到我耳边说:“你的字很漂亮,人更漂亮!”然后,就飞快地扭过头去,不再理我了,我的脸也“唰”地一下红了。在老家,大人们也夸我模样长得俊,但总是又接着叹气,只可惜是个哑巴,真正夸我漂亮的他是第一个,也难怪我害羞脸红。

中午放学的时候,母亲接我放学,我看到刚子就跟在我们的后边。我们到家的时候,他进了隔壁家的门,原来我们两家是邻居。吃过午饭,我在院子里看书,发现他站在我家院子门口,招手让我过去。我跑过去,他告诉想和我一起上学。我便跑回屋征求母亲的意见,母亲走出来,招呼刚子进屋,同意我们一起上学、放学。看得出,母亲很喜欢刚子。临走的进修,母亲摸摸刚子的头,告诉他要好好照顾我,按时上下学,他郑重其事地点点头。于是,从此后的每天,母亲不再接送,都是我和刚子一起。

刚子的话很多,滔滔不绝地说些有趣的事,我静静地听着,看他转头看我时便笑笑,他便指着我说,你们女生就是怕羞,连句话都不肯讲。我笑着点点头,他便大声笑开了,一把拉住我的手就跑,我跌跌撞撞地被他牵着,直到看到我有些气喘,他才放开了我的手,并放慢了脚步。

去学校的路不算太宽,路两边种满了白杨。天空很蓝,阳光照在树上,有的树叶金黄,有的树叶绿的闪亮。秋风吹过,哗哗的拍动着它的枝叶,于是,便有金黄色的叶子摇曳着,缓缓地落在了地上。刚子便一片片地捡起来,编织成一个金色的花环戴在我头上,一脸的灿烂,然后出神地盯着我,说我是世上最漂亮的公主!于是,我的脸就红了,然后很开心地笑起来。我一向以为秋天的枯叶,只代表着萧索与孤寂,那对生命枯竭的不舍与无奈总是挥之不去的萦绕在我的心头。但刚子,给了我一种坚强的感觉,让我感觉到了生命的美好。于是,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感动在涌动……

四、

学校里,语文和数学老师课讲得都很好,我认真地做着笔记,生怕自己漏记了什么。其中考试的时候,我的成绩名列第一,老师对我大加赞赏,同学们也都羡慕地望着我,刚子更是高兴,笑地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那时,我认为自己和别人没有什么区别。

同学们渐渐地走近我,和我说话,但我只能是友好地笑笑。他们很是纳闷,我为什么不开口说话,便暗地里议论我是不是哑巴。后来,干脆有个男生笑着大声说,“许静伟,你咋不和同学们说话,你不会是个哑巴吧?”他坐在前面的桌子上,声音很大。于是,好多同学都张大了嘴巴,眼睛齐唰唰地注视着我,期待着我的回答。我愣愣地呆在座位上,羞得脸红脖子粗。那男生便起哄,“不说话就是真的,哦,哑巴、哑巴……”我羞愧地低下头,眼泪快要掉出来的时候,就听到“咣”的一声,整个教室安静了下来,那个男生被刚子一拳打倒在课桌上,桌子倒下了,男生也随之倒下。刚子晃晃拳头,大声地说:“谁要是再叫许静伟一句哑巴,这就是下场!”班长和几个同学,把那个男生扶起来,没有一个人再吭一声了。刚子回到座位上,我感激地望着他,他抖了抖肩,表示无所谓的样子。从此以后,没有人再当着我的面叫我哑巴。而刚子,任何时间都会出现在我的左右,但我总感觉,他偷偷看我的时候多了起来。

就这样,一直到了五年级上学期。一次语文老师病了,学校找了个临时代课的女老师,那个女老师对我在课堂上的表现很满意,拿着我的笔记称赞了一番,然后让我站起来,介绍一下做笔记的心得体会。我站起来愣在那里,她耐心地等了我很长时间,脸上的微笑开始僵硬,“许静伟同学,我在请你介绍!”她开始用教杆敲着黑板,我紧抿嘴唇,使劲摇着头,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老师,我是个哑巴,我怎么能回答你的问题?”可惜,他听不到我说的话,更看不懂我的眼神。“许静伟同学,难道你听不到我说的话吗?”她一字一顿地说,我急了,终于连比带地呀呀地出了声。于是,教室里乱了起来,不知道谁说了句,原来是个哑巴。我趴在座位上,大哭起来……

刚子吓坏了,他急得不知道如何是好!老师走过来,歉意地说她不知道,请我原谅!我抬起泪眼,摇摇头。这节课就那么上了下来,我的脸上又恢复了平静。

放学了,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刚子故意讲着笑话给我听,但我怎么都笑不出来。其实,我知道是自己的自尊心在作梗,明明是事实,自己却没有勇气接受!刚子停下脚步,拉住我的手,对我说:“伟伟,你在我的心中,永远是个正常的可爱的女孩子!我会一直陪着你读初中、高中、大学!”我看着刚子,仍然不说话,他急了,要举手发誓,我一把捉住他的手,笑了起来,刚子一把抱住我,连转了好几个圈……

我们一起考上了中学,分到了一个班。在学校,没有人敢叫我哑巴或者是欺负我,我知道,他们是怕又高又壮的刚子的拳头。从初二开始,刚子变得勤奋而好学,他说要用知识武装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强大,这样保护我才更有力!他也不再叫我的名字,而是叫我丫头。大多时候,他说我听,有时他也用手势和我交谈。有时,我不说话,他也能读懂我的每一个眼神。同学们开始在背地里议论,说我们是两口子。我并不否认我们的感情,从刚子注视我的目光里,我知道他有多么喜欢自己。两颗年轻的心碰撞着,像要绽放的花朵……

事实上,我的心并不平静,我知道刚子的家里不会同意我们的交往。但是,我清楚自己对刚子的爱有多深。我把这份爱深深地隐藏起来,不让任何人知道。

五、

初中生活结束了,刚子顺利地考上了县一中,而我则选择了财经中专学校,不会说话的人,或许更适合做会计。我和刚子约定,不再和他见面,除非他考上大学。刚子,对着我,第一次流下了泪,但他还是点点头。

我中专毕业的时候,刚子考上了大学,是建筑设计专业。开学要走的前一天,他来找我,在河边的小树林里,他忍不住抱住我,说自从看到我第一眼起,就爱上了我!然后,诉说着三年里对我的思念,他说大学毕业就会娶我。我趴在他的怀里,听着他的甜言蜜语,一任泪雨滂沱:三年内我何尝不是天天想着你,只是我不想让你分心,只想让你拥有更好的未来。大学生活是丰富的,那时会有更好的女孩子等着你,所以,我并不想要这美丽的承诺!我哭着,又笑了,刚子,你能陪我走过人生最艰难的时光,已经足够!知道你的心里一直有我,也已经足够!

父亲动用了所有的关系,把我被分配到县医院做会计。领导很欣赏我的任劳任怨,我明白他们更欣赏我的无言,我的存在对他们构不成任何的威胁。

期间,刚子给我来了很多信,诉说着他对我所有的牵挂与爱。我一个人躲起来,任由泪雨洒落。其实,刚子,你知道吗?我更爱你。只是,我从来不曾告诉过你!我想了好久,也冷静了好久,就回了一封信给他,告诉他我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情,让他去找他的最爱,如果说大学毕业时他仍独身,我便会嫁给他!可是,我知道这种可能性是那么小,英俊、阳光、帅气的刚子,五年内怎么可能没有女孩子来爱?我不过是给自己下了个套,给了自己一个空头的承诺!他毕业的时候,也应该就是我离开他的时候。

刚子很快就回信了,他说会等到那一天的!

我看着刚子的信,苦笑!傻孩子,我们有信心等到那一天吗?我一个有缺陷的人,怎么可能和那么优秀的你结合?

父母开始逼着我去相亲,试了一个又一个,但我一个都看不上。母亲唉声叹气,心疼地盯着我!但那泪汪汪地眼神,丝毫打动不了我!心,已经被刚子满满地占据,没给其他的男孩子留一点儿空隙。

终于,他毕业了,我是掐着指头计算他的归期的。他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到我家里,当着我父母的面,告诉我他要娶我!而且,他已经在Y市找到了工作,会带着我远离任何伤害我的地方,一辈子保护我!当他说完这些,用手抱住我的时候,我哭着点点头!他笑起来,那么的开心!母亲偎依在父亲的肩头,也哭了起来。刚子走后,我看到了父母脸上的犹豫和担忧,我知道他们在担心刚子的家里会不会接受我!

事实,证明了我的猜想,那个夜晚,刚子的家里乱糟糟的,能听到他生气辩解的声音、他父亲生气摔东西的声音,还有他母亲嘤嘤哭泣的声音。后来,声音渐渐小了下来,但是他家的灯却亮了一夜……

我在自己的**,坐了一夜!刚子是家中的独子,他的父母对他寄了很高的期望!既然自己爱他,就不能看着他进退两难。我对自己说,是应该替他做选择的时候了。天明的时候,我给家人留下了一封信和一张辞职信,告诉家人帮我辞掉工作,我要到外面的世界,寻找自己的生活,理智地告诉他们,没有必要担心我。然后,我提着简单的行礼,离开了家……

六、

我到了L市,历经千难万苦,终于在一家超市找到了做会计的工作,晚上就供稿给一家报社。我对穿着打扮不怎么讲究,对饮食更不讲究,能填饱肚子就行。除了必要的上街购物外,对其他的我都不感兴趣。日子一天天滑过,平淡得不能再平淡。很多天以后的一个晚上,突然不想写稿,便呆在出租屋里,坐在靠窗的沙发上,对着天上的繁星点点出神,发疯一样地想家、想父母、想刚子,才蓦然记起离家已是整整三年了……

当我提着行礼,一早出现在家门口的时候,父亲正在扫院落,他看到风尘仆仆的我,就那么愣了几秒钟,马上就扔掉扫帚,接过我的手提箱,兴冲冲地回头叫着母亲,“伟儿回来了,伟儿回来了……”,接着,就看到母亲快步从屋里出来了,花白的头发在太阳下闪光,诉说着浓浓的思念。我快步走上前,一把抓住母亲的手,泪就不由自主地流下来,母亲的手是那样的瘦弱,却感觉是那样的温暖。母亲则用力在抽出手,狠狠地落在我身上,却并没有感觉到疼痛。她的嘴里恶狠狠地骂着,用一些我从来没有听到过的言语。我泪流满面地望着母亲,知道她在用特殊的方式表达着她有多么的想念我、多么的爱我。毕竟,我离开她三年,没有给她任何的音讯。接着,母亲便一把搂我入怀,母女俩无声地哭泣着。

父亲把行礼放进屋里,招呼着让我们进屋。我替母亲拭去满脸的泪,母亲的脸上便现出了淡淡的微笑,很幸福的样子。母亲一把把我按在沙发上,让我歇着,自己和父亲开始忙里忙外地张罗着做饭。我站起身来,走进自己的房间,坐在小**,**的被褥像是刚晒过,软软的,手放在上面暖暖的感觉。环顾四周,一切都和离开的时候一样:依旧是干净的窗,依旧是很整齐的摆放。我慢慢走过去,从一尘不染的书桌上,捧起一家人的合照:父母并排坐着,我站在他们的身后,调皮地一手搂着父亲的脖子,一手搂着母亲的脖子,一家人的脸上都挂着开心的笑!如今,物是人非,我是再也回不到从前了,想着想着,泪水便模糊了双眼……

午饭后,我正在屋里收拾东西,忽然听到母亲和人打招呼的声音,往外看去,原来刚子的母亲来了。三年不见,她已经没有了昔日的强悍,听母亲说我回来了,便很兴奋的样子,进屋里来看我。她拉着我的手,左看右看,喜欢得不得了,一直夸我更漂亮了,紧接着,她的眼睛就湿润起来了,哽咽着说:“伟儿,不要恨婶,好吗?”温暖的眼神,让我的心强烈地震撼。其实,作为一个母亲,她并没有错!我笑笑,拿张纸在上面写下了一句话:从来就没有恨过您!她看后,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晚上,母女俩坐我的小**拉家常,母亲抚摸着我的手说:“闺女,我知道刚子的心里一直有你。你走的当天下午,他就过来找你,我把你的信给他看了,他看完,对着我鞠了个躬,就走掉了……后来,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听说,在Y市,很多人提亲给他,他一个都看不上。也就是半年前吧,单位上一个电话,把他的父母都叫到Y市去了,一个多月才回来,听说得了什么癌,手术以后,声带受损,再也不能说话了。你婶总是不停地哭,说是报应!现在,你婶经常到咱家来串门,两家已经没有什么隔骇了。唉,苦了刚子这孩子了,他对你是一片真心啊……”母亲泪水涟涟,我急忙把脸扭到了窗外,不想让母亲看到自己溢出眼眶的泪水……

第二天一早,母亲递过来一张纸,上面有个地址,还有手机号。我感激地望着她,母亲宽厚地笑着,那是一种鼓励的笑!我知道,应该是选择的时候了……

决心一下,我一分钟都没有停留,就在母亲的叮嘱声中又离开了家。当我肩挎背包,出现在Y城刚子的那间小屋的时候,他正伏在桌子上,挥汗如雨。听母亲讲,他设计的图纸被好多企业认可。当他得意地审视完设计图,抬头擦汗的时候,无意间看到站在门口的笑盈盈的我,一下子就呆住了,嘴巴张成了大大的“O”型。几秒钟,他才回过神来,口中呀呀地叫着,飞奔过来,抱起我在小屋里转了好几个圈……

当他放我下来,我的泪眼重新和他交织在一起时,他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就那么安静地看着我。在那一汪清澈的深潭里,我读懂了所有的牵挂、心痛与关爱……我再也忍不住了,双手搂住他的脖子,吊在他的怀里大哭起来……

七、

在双方父母的操持下,我们结婚了……

婚后,我随他到了Y城,他继续搞他的设计,我在家做起了家庭主妇,晚上的时间,我继续给报社供稿。我们用手,用笔,用眼神交谈,分享喜悦和悲伤。

第二年,女儿的出世,给平凡的生活增添了无穷的乐趣。小公主健康而可爱,父母考虑到我们的情况,就把孩子带回了老家,约定上小学的时候,再跟着我们。刚子和我就往返在Y城和老家之间,生活平淡而甜蜜……

结婚五年了,我和刚子没有红过一次脸。我憧憬着,就这样和刚子相偎相依地过上一辈子。但是,生活总是那样的富有戏剧性。在很长一段时间,我的胃部很不舒服,知道自己一直有胃病,所以也没有放在心上,但是刚子坚持带我去医院检查。B超、钡餐,折腾了一天时间。第二天,刚子去拿检查结果,回来后笑着告诉我,问题不大,只是胃部有溃疡,必须住院观察几天。我拿着结论是胃溃疡的检查报告,隐隐有种不安。从刚子极力掩饰的局促眼神里,我感觉没有那么简单。于是,我就住进了医院,刚子向单位请了假,一天到晚地陪着我。一次,刚子回家拿东西,我和医生进行了面对面的勾通和交流,知道自己是晚期胃Ca,已经到了晚期,癌细胞大面积转移,没有办法手术了,而刚子为了不让我知道病情,恳求医生重新出了一份检查报告……我震惊之余,更多的是感动,心平气和地接受了这个事实。表面上,我依旧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很开心的样子。我和刚子,彼此都在小心翼翼地保守着这个秘密……

……

八、

“丫头,丫头,丫头……”朦胧中,好像有人在叫我,声音是那样的熟悉而亲切,把我的思绪从很远的地方拉了回来。环顾空空的房间,除了我和刚子,没有人出现。我苦笑,一定是自己出现了幻觉,太过于留恋刚子曾经的声声呼唤了。怜爱地抚摸着刚子柔软的头发,注视着这个孩子一般可爱的男人。刚子的眉头忽而紧皱着,忽尔又松散开来,好像睡得很不安稳!“亲爱的,你一定做梦了吧!你的梦中一定有我,对不对?”心里这样想着,笑意就漾上我的脸!

刚子的嘴角**着,我把头凑近他,听他的嘴里发出梦幻一般模糊的声音,“丫头……丫头……”声音越来越清晰,是刚子发出来的声音!我一惊,眼睛紧紧盯着刚子的唇,抚摸他头的手停止了动作,紧盯着他微微**着的嘴角,“不要走,不要丢下我!!”刚子的手抓得我更紧了,像是受到了惊吓,一下子就醒了过来。他抬起头,看到我在发呆地看着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温柔地亲了一下我的额头,然后静静地看着我,他是在问我:“亲爱的,夜里你睡得好不好?想吃点什么?”我瞪着他,不安地摇摇头,明明听到了他的声音。我扭了自己一下,很痛,这根本不是我的幻觉,刚子他没有失语!泪水涌动的眼神,定定地看着他,我在告诉他,我现在就想听他叫我丫头!刚子的眼神开始惶恐不安,但他很快镇静下来,微笑着用手抚摸我的长发,用眼睛连叫了我几声丫头……但是,我摇摇头,固执地告诉他:要听到他真正叫我丫头的声音!刚子的头便垂了下来,我用手托起他的下巴,让他面对我的眼睛,刚子的泪水就开始在眼眶里打着转,他的嘴动了几动,终于发出了久违的亲切叫声:“丫头,丫头,丫头……”我痛哭着,扑到了他的怀里……

等一切都平静下来的时候,刚子坐在了床头上,让我在**重新躺好,我的头枕在他的大腿上。他把事情的真相全部告诉了我,为了让家人早点接受我,他找到在医院工作的同学,是耳鼻喉科的医生。在同学的帮助下,办了住院手续,还通知了他的父母,制造了他患喉癌、手术治疗后失声的假象。他情真入戏,除了同学和特护外,他瞒过了所有的人……

泪眼婆娑,看着眼前毕生最爱的男人。这听起来如故事一般唯美感人的镜头,却真实发生了在我的身上。刚子为了爱我,硬是让自己哑巴了五个年头。这无言的爱,让我拥有了无数的甜蜜,今生无愧!

原谅我,亲爱的刚子!虽然我有太多的不舍,但是真的无力再继续陪你走下去!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照顾好公主,照顾好父母!谢谢你,亲爱的,如果有来生,我一定毫不犹豫地选择,继续做你的爱人……

我留恋地抚摸刚子日渐憔悴的脸,泪水止不住滑落……

阳光暖暖地照着,我清澈的眼睛缓缓地闭上了,真的好想睡!心儿,如清清的湖水一般平静,满足的笑意渐渐凝固在我的脸……

别了,我的刚子,别了,我无言的爱……

蝴蝶裳

雨后的空气中散发着泥土的气息,竹叶随着清风的舞动,发出沙沙的声音,叶儿上的露珠顺势滑下,滴答滴答的。我慢慢走在竹林中,贪婪的吮吸着这美景,和着大自然的节拍,缓缓抬起衣袖,极尽轻柔的脚步。青衣白裳,我尽情的伸展着自己的肉体,衣裙随着我的舞步展成白色的莲花。此刻我的灵魂得到释放。没有花红酒绿,没有热闹的喧哗,我亦不是青楼中的那个玉蝶儿,只是一个自由的舞魂。享受着雨后清风。让自己绽放在这绝尘的境地。风渐行渐紧,我也越舞越快,仅用一只玉簪插住的青丝也挣开束缚,完全散开,随风而飞。没有伴月,没有观众,不用循规蹈矩,与自然同起同落,同喜同悲,舞出精魂。

一舞终了,我收起心绪,回了花满楼。脚刚踏进们,就被老妈妈拉进了屋。“小蹄子,今天有个厉害的主儿要来,你给我好好准备,要是给我搞砸了,看我怎么收拾你。”我看了一眼她,表示知道了,便起身离开了。留下那老女人气呼呼的坐在那儿,如果眼神可以当利剑的话,恐我已筋断血干成一个刺猬干尸了。不过习惯了也就坦然偌之了。

看着身上的舞衣,清丽飘然,恍若脱离尘世,一折一皱都恰到好处,碧玉的颜色衬得我的肌肤如雪似玉。“妹妹,你真美。”我浅笑回望那人,她眼中满是真诚和感叹,以及丝丝愧疚。“妹妹,对不起,要不是因为我……”我伸手打断她接下来的话,“玉姐姐,我感谢你还来不急呢,你不要再自责了。”眼前的人儿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娇俏的面容略带忧愁的眉印,似流波的眼眸,小巧的鼻子,微抿的小口,谁人不陶醉呢?再加上一颗玲珑心,力压群芳的才艺,谁人能逃脱呢?可也因此招来怨毒,她失了翩翩起舞的机会。而我,一个服侍姑娘的丫头,一直跟在玉蝶儿身边,耳濡目染,再加以**,便成了她的替身。虽然厌恶台下那些恶心的眼神,却也换来了一丝自由,只做玉蝶儿的替身,不用接客。忆起当时老妈妈那泛着金光的眼中顿时怒火燃烧时,我不禁莞尔一笑。我这差事在这青楼里算的上是大幸了吧。所以说,应该谢谢玉蝶儿才对。“小姐,小姐,该你上场了。”门外的叫声换回我的思绪,我面色一凛,带上面纱,款款移上台,缓缓的扫过台下的人们,只见他们都屏住呼吸,目不转睛的盯着我,似要生吞我般,心里一阵作呕。抬眼间却对上一双生不见底的黑眸,却见他只看我一眼便转头同旁人说起话来。我收回目光,向台下微微失礼,乐声响起,心即宁静,随乐起舞,长袖甩出,收回,腰肢微摆,脚下莲步轻移,一静一动,尽显柔美。我的心也随着身体旋转翻飞,忘了所有尘世,眼中满是**,忘我的舞动着。此刻的我是快乐的,是自由的,疯狂的。

其实从我被我爹卖到这的第一天,便见识了玉蝶儿的舞姿,小小的我瞪大眼睛看着她的身体轻盈舞动,流玉转动间便迷上了她,和这用肢体绽放光彩的东西。而她,见我傻傻的盯着她,便要了我去做她的丫头。那时的我心中藏了个梦想,便是像玉蝶儿那样翩翩起舞。只是没有想到竟在这种情况下实现了。

一曲完毕,台下片刻便掌声不断,我继而微微福身,欲转身离去,却又对上那双眼睛。只见他怔怔的的望着我,却又不是在看着我,似穿过我的身体,看向远处,似迷离,又似茫然,心不由的一怔。那是怎样一双眼睛啊,让人禁不住陷进去,然而转瞬间,那人便恢复了才时的冷漠,似错觉一样。我撇开台下的喧闹,向楼上走去,失神间已来到了自己的房间,直到老妈妈进来我还沉浸在那眼神中。“收拾收拾,你被赎出去了,”老妈妈冲我说道,“要不是那人得罪不起,哪有这麽好的事儿落到你身上。”我回神又愣了一会。“还愣着干嘛?”老妈妈那生气的吼声又响起。今天的事情让我无法消化,随即又想到老妈妈的话,离开这里,到底是好还是不好呢?可心下明白,我做得了自己的主吗?收拾东西的空际,玉蝶儿前来送行,羡慕的眼神,不舍的话语,让我不忍,如若不是有我,这次赎出的人就是她了吧,可谁能有那样的本事把她赎出去呢?老妈妈的如意算盘打得真好啊,既称了那赎我出去的人的心,还赚了银子,什么损失也没有,玉蝶儿留在这继续为她钓钱,而那人只不过是赎了个丫头而已。

我的院落在靖南王府的西南角,这是我从服侍我的小丫头那里知道的。不知道是谁将我送到这里的,我只能随遇而安,却听小丫头说我只是暂住在这里,可我听老妈妈说是靖南王将我赎出的啊!赎我的人到底是谁呢?不过这个院子很僻静,没有人来打扰,随了我的性子,清静安逸,身边只有一个乖巧的丫头,除了开始几天会紧张那靖南王会将我怎样外,这一阵倒是过的舒心,而靖南王也不曾现过身,渐渐的忘却了他。依是日日晨曦在院中起舞,依是那身雪衣,依是随风而动,依是无乐无观众,让我那颗向往自由向往飞翔的心得到安抚。

然而,上天似乎觉得我的生活太过平静了。又是一日晨曦,我一舞首将尽。门口传来有力的掌声,伴着爽朗的笑声,“哈哈,玉蝶儿姑娘当真不愧为花满楼的花魁啊,此舞只应天上有,人间能有几回观啊!”我未转身,不知来者何人,眉头一皱,心有恼意。却又听一声,“是你?”我闻声望去,是他!此刻他正愣愣的望着我,那眼神中又惊讶,有心痛,有欣喜,有迟疑。“你,你不是玉蝶儿。”他旁边那人愤怒的用手指着我,“你是,你是谁?”我心中一惊,不是说靖南王不认识玉蝶儿妈?那这二人又是谁?那人看看愤怒中的人,又看看我,似有不解,“你说她不是玉蝶儿?”“是的,王爷,此人不是。”那愤怒的人狠狠的瞪了我两眼回答说。王爷?那人是靖南王?此刻他已是满脸平静,“你叫什么?”“回王爷,草民夏婉。”知是瞒不住,我干脆放弃说谎,实话实说。“你可在城郊竹林跳过舞?”依旧是冰冷的声音,可却带有微颤。我的心咯噔一下,漏了半拍,不知他有何意,但仍无奈的回答,“草民在花满楼时曾去过。”“真的是你?”听到他的话,我不解的抬头看他,却见他脸上的肌肉渐渐放松下来,露出迷人的笑意,正冲我走来。我下意识的后退,却不料慌忙中踩到了裙角,身体向后倒去,我闭了眼准备接受大地的拥抱。只是下一刻,我不可置信的睁开眼,我跌入的居然是靖南王的怀抱,怪不得不疼。“本王总算找到你了。”他温柔的看着我说。此时他的眼神不再是那日忘穿我向远处了,而是认真的看着我,我看到他眼中有个小小的我,心不由的又沉下去,似比那日更深。“王爷——”刚才愤怒的那人吃惊的看着我们,眼睛都快瞪出来了。靖南王小心的放下我,转身看向他,“她就是本王要找的人。”“可是,王爷,常胜将军那儿怎么办呢?这人是他赎出来的暂时托您照顾的啊!”“他不是要玉蝶儿妈?本王给他一个玉蝶儿就是了。”靖南王又恢复了冰冷的声音。“可是,王爷——”我和那人同时叫道。靖南王看了我一眼,示意我说下去。“王爷,花满楼的头牌是任谁也赎不出来的,做了花满楼的头牌就等于签了——死契。”话说到这,让我不禁又想起玉蝶儿来,心里一阵绞痛。“本王不是把你赎出来了吗?”他的声音略有不悦。“那不一样,王爷,我不是头牌啊,只是玉蝶儿跳舞时的替身而已,而且您将玉蝶儿赎出的消息一开始便被封锁了,因为王爷不认识玉蝶儿,所以也就无人得知。”我回答。“哦?”他邪邪的声音听的我一颤,“那本王让那玉蝶儿消失在这世上不就可以了?”“王爷?”这次轮到我吃惊了。怎么可以?玉蝶儿本来就很可怜了,一辈子呆在那令人痛恨的地方也就算了,还要不明不白的为自己的生命画上句号。那个让我感到温暖的人啊,“请容草民代替玉蝶儿送去常胜将军那儿。”我深深施礼。就让我为她做些什么吧,呆在花满楼至少比她死去好吧。“常胜将军认识玉蝶儿。”那一同来的人很不屑的回了我一句。我心里没有来由的一慌,“就让草民试试吧。”“你——”感觉到他的怒气欺面而来,我大气也不敢喘。只希望他能答应我的请求,却只听到“哼”的一声他甩袖而去。“唉,为了你都快把整座城翻过来了,你却不领情。靖南王难得的真情啊!”一同来的那人收了来时的爽朗,一脸无奈的看着我。听了那人的话,我心里一震。为了我?没有察觉到嘴角正浮起一丝笑意,自心底慢慢绽开来。

自那日起,我似有意无意的询问身边的那小丫鬟,她的王爷是个什么样的人,每次都是无奈收场。因为一谈起他,那小丫鬟就满脸憧憬的样,而且只一句话“王爷是世界上最俊最好的人了。”想起他那张魅惑人的脸,心里莫名悸动。浓而有形的剑眉,深邃的泛着光的双眸,坚挺的鼻,薄而微翘的的唇,略尖的下巴,图字生出一股威严。也难怪这府里的小丫鬟会那样了。他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呢?收起思绪,我转身回屋。“你就这样不想见到本王吗?”门口传来一个人的怒吼。我顿了脚步,向门口看去。只见他怒气冲冲的向我走来,扳过我的身体面对着他,又重复了刚才的那句话,只是这次的声音低了下来。天知道我根本就没有看见他。我静静的望着他,不知觉间我抬手抚上他的脸,他的身体一僵,任我的手顺着他的眉一路滑至嘴边。“王爷,玉蝶儿对草民比生命还重要啊!”我收回手,挣开他的怀抱,可他又将我拉回去,“可你不是玉蝶儿。”“可我不想玉蝶儿死。”我仰头对他说。他却只是看着我不说话。我怕自己一时又陷入那深深的眼神中,忙甩甩头,告诉了他我与玉蝶儿的故事。

血色浪漫

这是一座荒废了的教堂的残骸,坍圮的基石、倒塌的梁垣,仍保持着震后怵目的姿态。除了这台古老的英式摆钟,你很难再找出一样完整的东西。事实上,这台摆钟也已死去,表盘上定定地指着14时28分04秒,空气也仿佛在这一秒凝固。木质窗户摇晃了一下,发出“咯吱”的响声,似在诉说着什么不可忘却的纪念,祭奠着不死的亡灵。

在这一堆遗址旁,一个二十八岁左右的男人,左手捧着一束红艳艳的玫瑰,右手握着一枚戒指,一套整齐的西装,气宇轩昂。他在等待什么,他又能等到什么,没有人知道。他看了看表,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14时21分04秒,“快了。”他默念道。记忆又轮回到了一年前……

“魏怀恩先生,你愿意娶赵越儿小姐为妻,无论贫穷与疾病,都不会离开她,你愿意吗?”

“我愿意。”

“赵越儿小姐,你愿意嫁给魏怀恩先生,无论贫穷与疾病,都不会离开他,你愿意吗?”

“我愿意。”

“下面,我以主的名义宣布,魏怀恩先生和赵越儿小姐结为婚姻。请交换戒指——”

话音未落,整座教堂开始摇晃起来,中央悬挂的华丽大吊灯重重地落在了地板上,人们脸上长满了前所未有的恐慌,四处逃窜。可是迟了,仅仅五秒钟,整座教堂坍塌了。沉睡中的人们带着惊恐的表情死去……

黑暗,无边的黑暗,死寂,四周一片死寂。惟有轻微的呼吸声,一下,两下,一秒,两秒,这是生命的讯号。

“我还活着!”怀恩心中一阵惊喜,可是马上想到了他的妻子。

“越儿,越儿,你在哪里?”他歇斯底里地喊叫。

没有回应,他那带着哭腔的嗓门开始发抖,他疯狂地在黑暗中乱抓:“越儿,呜……越儿,你在哪儿,不要吓我,越儿……”

他顿时感觉到了无边的痛楚,压得他透不过气来,他的声音越来越微弱,最后竟成了无声的啜泣。

半晌,一个熟悉的声音从黑暗中的一角隐隐传来——

“怀恩,怀恩……”

是越儿!怀恩紧紧地朝那个声音靠了过去。

“越儿,我在这儿,别怕,有我。”他伸出手,才发现,在他和越儿之间,隔着一块厚厚的木板。他奋力地推着这块木板,却没有丝毫的动摇。然而,他发现,木板的左下脚有一个巴掌大的缝隙。他将手伸了过去,正好与越儿的手不期而遇。心里的那份恐惧瞬间减去了大半。

“越儿,你没事吧?”

“怀恩,我没事,你呢?”

“我也没事。”

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一起,黑暗中,只听得见两颗心跳动的声音。

“怀恩,我们还活着。”

“嗯,活着。我们还有好长一段路要走呢。”

“对,我们一定要出去,出去……”越儿颤抖着。

怀恩把她的手握得更紧了,仿佛一松开就要失去她。

“啊,怀恩!我这儿好象有一瓶水!”越儿兴奋地叫道,像抓到一跟救命稻草一样。她从身子底下抽出一个矿泉水瓶:“不是,是半瓶。”又有点失落。

“半瓶够了,我们每天喝一点,还可以维持几天。”

几天,几天过后怎么办?怀恩倒吸了一口凉气,不过不能让越儿察觉到,他要给她希望,直至她重获光明。

恐惧在黑暗中迅速蔓延,像一群野狼,在心里疯狂地撕杀,撕杀……

“怀恩,你在吗?怀恩,怀恩……”越儿惊恐地叫着,声音开始打颤,抽泣:“怀恩,你不要吓我,呜……”

“越儿,我在,我只是睡着了,别怕,别怕……”

两只手紧紧地握着,两颗心也紧紧地相偎。

恐惧渐渐退位,暂时占领内心的是那些甜蜜的回忆。两个人开始畅想,从他们的相识,相知,相恋到结婚,整整七年,这七年,所有的苦与乐,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想他们的过去,要是没有这场灾难,他们会幸福地看着对方慢慢变老;想他们的将来,要是能够活着出去,他们的孩子、孙子会是什么样呢?是像他,还是像她?

一天,两天,三天,四天。时间在这永无休止的黑暗中艰难地爬行,他们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了。只是感知,感知对方的存在。

这只矿泉水瓶在缝里传过来,传过去,他们都知道,水要枯竭了。可是都没有说出口。

已经是第五天了,外面没有丝毫动静,里面也是一片死寂。怀恩眼前开始出现幻觉,有一潭清水,还有烤鸭、面包、米饭、大虾,就连他平时不爱吃的南瓜都来了。伸出手抓了抓,一切又都没了。

怀恩接过越儿递过来的水瓶,怪怪的,变重了,还有些微热,或许是幻觉吧,怀恩心想,一咕噜喝了一大口,他早忘了水的味道,只知是身体所需要的**。

“怀恩,如果我死了,你要幸福地活着,娶妻生子……来生,我还做你的新娘……”

“不,越儿,别说傻话了,我们还要一辈子在一起呢……我们会活着出去……”

这是几天以来他们之间唯一的对话。

第七天,怀恩听到电钻的声音,还有人的声音。起初他认为是幻觉,后来,那声音越来越近,他清晰地听到——

“有人吗?我们来救你们了,还有活着的人吗?”

他忽然一阵激动,摇了摇越儿的手,没有反应,于是他便耗尽全身的力气奋力翕动着嘴唇——

“这里,这里——救救我们——”

“墙角好象有人!快!赶快营救!”不知是谁叫道。

接着怀恩的耳边就响起了剧烈的电钻声和人们喊号子的声音。奄奄一息的他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当撤开挡在墙角的大石柱时,眼前的一幕把所有的人都惊呆了——

一对新人隔着一块木板,手紧紧地握在一起,男人的另一只手里还握着一个血迹斑斑的矿泉水瓶,而女人另一只手拽着一个带血的发叉,胳膊和腿上都已血肉模糊,大朵大朵的红绽放在雪白的婚纱上,绚丽而夺目……

男人又看了看表,14时28分04秒。

“到了,整整一年了。”男人默念。

他迈开步子,朝着遗址旁的一个小小的坟墓走去……脸上绽放着最美的花儿。耳边熟悉的声音从远处飘来:

“——来生,我还做你的新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