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雪人的心

认识苏更之前,我先知道了他的名字。总觉得他应该是35岁以上,一脸沧桑,而且不苟言笑。其实全然不是这么回事。

美院毕业之后,我被分到杂志社做企划,苏更就坐在我对面。我真的不敢相信,已小有名气的苏更竟然那样年轻。

苏更很活跃,其实那时我对他的背景一无所知。

每月给印刷厂送过了稿件,我和苏更就一下子闲了下来。在杂志社没事干,我就贡献出我上好的极品碧罗春与他喝茶聊天。他总是很没气氛,在喝茶时还要一支接一支地拼命抽烟。有一回他告诉我说,他很喜欢雪,等到下了雪了,他要约我去堆一个大大的雪人。无意中记住了他的这句话,不过那时离冬天还早,我就画了一个很卡通的小雪人,嵌进了一个钥匙链的挂牌上,想着过愚人节那一天送给他玩。这个小把戏他当然不知道。

那时苏更抽的烟牌子总是不固定,整个画室终日烟雾萦绕的,我因为被他\"熏陶\"惯了,也不觉得怎样,倒是偶尔来了女编辑看清样,必要大骂他几句烟鬼。苏更脾气好,听了只是笑,从不生气。

和苏更共处一室,久了,竟习惯了每天见他。那时我在杂志社是比较活泼的一个女孩,每天进进出出,风风火火。因为工作关系,我和苏更经常出双入对,就被编辑部的同仁打趣说我们是一对儿。知道是开玩笑,大家谁都没有放在心上。

从美院毕业的学生,大都自命不凡,心比天高。我当然也不例外。那时,我总以为我在忙事业,并不觉得我是需要爱情的。直到愚人节那一天。

那一天,苏更没有来上班。整个一天,我独自呆着,竟然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空虚。那个雪人钥匙链就放在桌上,我一遍遍地看着。终于呆不住了,我去了苏更的家。

苏更生病了。整个人烧得糊里糊涂。我找了他的邻居来,把他送到了医院。从他邻居的口中,我才知道苏更是从内蒙古独自一人过来的,他在本地根本没有什么可以依赖的亲人。

这些,他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守在苏更的病床前,看着他苍白的面容,下意识地我就握住了他的手。这是我第一次握他的手,他的手比我的手整个大了一圈,很粗糙。我轻轻地抚摸着,像是怕碰疼了他。那一刻,我的泪一滴一滴地落在了他的手背上。

那天我离去的时候,天已黑透。苏更一直在昏睡中。临走,我把那个小雪人的钥匙挂链放在了他的枕边。

隔日,下了班我买了一些营养品去医院看他。隔着窗户见一长发女孩坐在他的床边。那时他已醒了,同那女孩说着什么。我看着手中提的东西竟然感觉我很多余。我实在没有勇气进去。

苏更很快就上班了。他的病看来已经完全好了。我依然同往日一样和他谈笑风生,并且问他怎么失踪了这么久。他就说外出采风去了,他并不告诉我他生病了。他更不可能知道我曾把他送进医院守了他一整天。

那天之后,那个长发女孩开始频繁地出入于我们的杂志社,或者在楼底下等苏更。那个女孩很清秀,瞳仁很大,很黑,看人时让人的思维不由就沉进了她的眼睛里。我想,也许这就是苏更喜欢的女孩类型,而我,必是他眼中的异类女孩。我留短发,说话快得像打仗。别人总以为,像我这样开朗的女孩是没有理由受伤的。杂志社里也没有一个人知道我对苏更有了感情。

那个长发女孩出现后,同事便不再开我和苏更的玩笑了,而是追问苏更什么时候请大家吃喜糖。苏更总是笑笑,说,快了快了。说完问我,什么时候给他送大礼。我真后悔没去考艺术学院,否则当演员也是极有前途的。我竟装得那么像,我居然还笑得出来,还不忘开他的玩笑,我说:\"苏更,收了我的大礼别忘了给红包。\"

以后和他独处一室我依然赠他上好的碧罗春。我为他泡菜。米粒大的茶叶被开水冲过,蜷缩的叶子在水面上慢慢伸展开来,旋转着沉入杯底。很清的茶啊,喝起来却有着微微的苦涩。抬头看苏更,他的手指上正转着一串钥匙链,我一眼就认出,那个钥匙链是我的。

苏更发现我在看他,就把手中的钥匙链递过来,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钥匙链,上面有一个可爱的小雪人。你看看。\"我接过来看,果真就是我放在他枕边的那一个。我递给他,无语。他并没有注意到我的表情,依然说:\"她花了很多心思。也许选择被人爱要比去爱人轻松吧?\"说完了,他并不解释什么,而是换了别的话题。

我终于再也装不下去了。我怕再面对苏更时我会痛哭失声。谁都不知道我离开杂志社的真正原因,我只是说我这个人天生不安份,在一个地方呆不久。我去了广播电台,做一些幕后工作。有时哪个栏目的主持人请了假我也会接替一下。日子就这样如水般地流过,转眼又是一年。

当街面上的鲜花开始缤纷时,整个西安城也有了一点破土而出的绿意。有时没有了节目,我也会趴在窗栏上朝下望,看到那些新鲜的花,心内不禁忧伤。也曾经有过短暂的恋爱,也曾经有过男孩喜欢我,可是,从没有哪个男孩给我送过花。在男孩的眼中,我这样的女孩子是不需要花的,因为我处处好胜,我不像别的女孩柔弱温顺,惹人怜惜,难道,做女孩只能是那样吗?

那天,快下班时,苏更给我打来了电话。接到他的电话很意外。在电话里,他说,\"知道吗,小丫头,我爱你。\"听到他的话,我的心一下揪了起来,突然想到那天是4月的第一天,便笑道:\"别神经了,苏更,是不是通知我去喝你的喜酒。\"话筒那边,苏更立刻笑了,他说:\"愚人节快乐。\"苏更很快就结婚了。婚礼那天我去了。我喝了酒,喝了一点就感觉醉了,便提前退了席。出来时,夜晚的风吹到脸上,有些清醒,那一刻我的脸上满是泪水

爱的姿势

2010年8月12日,年仅27岁的雷兴波长眠在了女友的墓旁。安葬他的父亲雷存林说,他们活着的时候那么相爱。他们遇难的瞬间那么紧紧相依,他们的爱情也一定会延续,就让他们永远在一起吧……

雷兴波是舟曲县的一名干部,他的女友叫王桂芳。原本,他们计划在10月份订婚。遗憾的是,那一天永远也等不来了。灾难发生的那天晚上,雷兴波下班后专程送王桂芳回家。就在他们走在崎岖的山路上,说说笑笑地感受着雨水的滋润时,刹那间,泥石流撼动着大地。疯狂地冲出山谷,瞬间吞没了近在眼前的村庄。只是那么一瞬间,泥石流便吞没了他们的家乡,凝固了一对正在热恋的年轻的生命。当救援人员在泥水中找到这对情侣时,时间已经过去四天。雷兴波和王桂芳依然保持着灾难突袭瞬间的姿势。他将她的头搂在自己的胸前。她则攥着他的衣服。紧紧地依偎在一起……这种于生死之间不离不弃的依偎,让在场的所有人都为之动容,为之叹息、落泪。

在这场灾难中,还有另一种爱的姿势令我们难以忘记。

今年46岁的陈建龙,到兰州出差时,顺路回了老家舟曲县,探望三年未见面的老母亲及兄弟姐妹。那天下午。陈建龙回到舟曲,三年没见面的一家人非常高兴,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吃了一顿团圆饭。晚上,陈建龙为了多陪陪老母亲,就去了五弟家里住宿。孰料,那天夜间竟然发生了泥石流,这个回乡探母的舟曲汉子,不幸与老母亲以及其他随住的亲人一起遇难了!四天后,被泥石流塞得死死的房子被清理出来。陈建龙站在主卧室的床边,一只脚已经踏上了床,他的嘴巴大张着,为抢救**的孩子,他的一只手已经伸向孩子的身边;陈建忠的爱人薛小娟跪在**,双手也已扑向自己六个月大的儿子;客厅里,陈建忠站在大儿子住的次卧室门口,仍然保持着奔驰的姿势:而68岁的老母亲,被泥石流固定在储藏室的墙壁上,只露出一个脑袋。手里还拿着孩子的衣服……

五弟陈建忠家里堵塞的泥石流被清理完后,老三陈建新看着二哥陈建龙悲痛欲绝地说,本来二哥住在次卧室,如果不是跑到主卧室救孩子,可能也就没事了。二哥、五弟、五弟媳遇难时的姿势,都是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为了救孩子,连我母亲的姿势都是为了给孩子拿衣服,怕孩子因雨水的涌入而着凉。

爱的姿势有多种多样,有的富有浪漫色彩,令人观之怦然心动;有的饱含生活气息,给人一种幸福的感觉;有的充满甜蜜和快乐,让人对未来充满憧憬。而舟曲泥石流灾难中被泥石流凝固的许多遇难者爱的姿势。既让我们为之涌泪,也让我们于万分悲痛中为他们肃然起敬。这些爱的姿势,在我们心中已成为永恒的姿势;这些爱的姿势,是灾难来临时对亲人的不离不弃。这种最原始的情感。在巨大的灾难面前看上去是一种“小爱”,但无数的“小爱”汇集在一起,就成了弥合灾区群众心灵创伤的无边大爱。如果没有亲情的关爱,“心已经碎成了渣”的人们即便住进坚固的新房子中,也很难直面未来的生活。 灾难过后,“没了。才知道什么叫没了”,这是多么无奈而沉痛的认识,但是。许多遇难者不顾自己生死抢救亲人时留下的姿势,将会在灾区人民的心里成为永恒。这样的一种爱,是一种支撑他们走向未来的力量,这种人性的力量,将促使他们变得更加隐忍和坚强!

曾经的初恋

因寝室发生口角,某姑娘讽刺我转嫁危机,乘机逃脱。感觉委屈,要知道我是个不会吵架也不屑于吵架的人,对于无耻的人,我只能归其为没素质,没修养,与其无话可说,能忍则忍。我总有自己的一套原则处事,即使在恋爱中的不开心,我也没有和唐吵过,当他说分手的时候,我很伤心,就像曾经拥有的美好失去了,伤心的我只能不断的流泪流泪,我不明白为什么他要和我提分手,因为我的单纯与不成熟,因为我不能理解他的内心压力?他分手的最后一句话是:和你在一起很快乐,但是不幸福。此后,我像祥林嫂一样问遍了我的室友我的同学,他们都表示不理解,什么叫很快乐但不幸福?快乐和幸福难道不是一个概念吗?快乐和幸福有何区别?最后他们都安慰我说,以后你找一个正常点的男人。我无意于写下曾经的恋爱,尽管我转述过多人我那快乐的恋爱,我不知道那叫不叫**,我知道我很喜欢他,看见他我就会笑,和他在一起我很开心,他和我在一起也是很开心的,无数次,他说我实在太太可爱了。但是他说他有40岁人的睿智,而我尽管那年24岁,但是心理上还处于少女怀春的浪漫季节。散步的时候我会叫他的名字,他回头,问我,干嘛。我冲着他笑,我就想叫他的名字,或者把他拉住,不走了。每次分别我总是让他拥抱一下或者扬起脸颊让他亲亲,而他每次碰见有人经过的时候都很不好意思,他更愿意亲我的眼睛,他喜欢我长长的睫毛,而吃饭时当我凝视着他的时候,他总是不好意思,让我别对他放电。我有吗?我会放电吗?我只是喜欢静静地看着他的眼睛,而他经常不敢与我的目光交接。这个时候我就显得小小的得意。瞧你小样。哈,我就这小样,洋洋自得。我从不为我们的未来担忧,毕竟两人都是硕士研究生,还算相对优秀,我充满着希望,我的世界很美好,我曾和他说我一半的时间读书,一半的时候和他恋爱。我爱读书,但是我更愿意有人分享我心中的喜悦与感受,这样的日子我很知足。原本我打算再读博士,如果我和他感情稳定的话,我想我会继续努力的,他赞成我读博士,但是他却不能确定和我的感情,可是没有了恋人我又怎能在枯燥的学海中遨游呢?对于学历事业、恋人,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恋人,可是,参天啊、大地啊,为什么我最真的心却找不到最爱的人呢?几年了,我一直把这份情深藏心中,有时候口述过,但是从来没有记录过,不想记录,或者是不敢记录,也没有回忆过或者缅怀过或者叹息过或者不舍过,这份情,过就过了吧,每当谈起的时候我依然觉得开心,可是,当我今天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的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掉,我为自己而感动,原来我只是看起来坚强而已。

我的单纯开朗可爱,让所有认识我的人分享到了我恋爱的喜悦,以至于林妹妹的同学来我们寝室小住的时候,就说看见绿茶谈恋爱,真想再来一次初恋啊。我很疑惑,难道不是所有的人谈恋爱的时候都是开心快乐的吗?如果不开心为什么还要继续下去?我一直以为我们会开心快乐地谈下去,以至于那段日子自己走在校道上都会发笑,再朝人呵呵地傻笑。那段日子我感到了自己的真善美,似乎整个人都圣洁起来了,很热心地帮助林妹妹打开水,很勤快地抹桌子,拖地板,把寝室弄得整洁光亮,还被小艺赞了个称号“勤劳的Virgin”。那段时间真的是体会到了劳动人民的快乐。可惜我妈没看见,要不然她就不会总说我懒了。爱情,还真的能让一个懒人变得勤快呢!

当我再次想感受到爱情的伟大力量——冲破家庭的藩篱的时候,唐单方违约,我不知道我哪里给了他压力,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房子为何物,我想有他有我就有我们的家,即使是租房子过日子也好,那也会是我温暖的家,我愿意和他一起奋斗,毕竟我们都有较高的起点。或者是我这种不知柴米油盐的象牙塔之人,让唐一个人承受着生活的艰辛。或者男人也需要一个坚实的依靠?而我,天真浪漫的不能与他共苦。“和你一起很快乐,但是不幸福;你只能和我同甘,但是不能共苦。”几年后唐这句话依然字字在我心中。几天后我默默地承受着失恋的悲伤,感谢我的室友,感谢小丫,感谢我的同学,感谢我的家人,是他们的安慰与鼓励让我很快地渡过了那段伤心的日子。最最感谢的应该是我自己,室友都说我们会复合的,恋爱中分手——和好——分手——和好,循环往复的鲜活例子多的去了,再说,我又是那么喜欢唐,似乎是聚集了我前20几年的力量去喜欢一个人,过几天唐要来找我的话,我肯定会和他好的。我笑笑,破镜还能重圆吗?即使上粘上了胶水,还是原来的镜子吗?在我的字典了,分手了就不可能再和好了,因为我已经伤心过了,几天前,泪似乎流尽了,所以,请不要轻易地对我说分手,我不会吵骂,也不会挽留,因为我想对方一定是经过慎重思考过后觉得我不能令他满意才提出的,所以我尊重对方的选择,只是在一边静静的流泪,流泪到天明。告诉自己他再也不值得我的一点点的真情了。

淡淡的青涩,纯纯的初恋

初恋似一首诗,清新,文雅而又有格调;初恋像一支歌,轻快,激昂而又有节奏;初恋若一曲词,婉约,深情而又有蕴意。 ——题记

当你在这个社会独自闯**时,当你在为刚离你而去的恋人伤心感慨时,当你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感觉到人世冷漠时,你脑海中会浮现出谁?有亲人,有朋友,这很自然,但还是有——初恋。有时候我也会感到莫名其妙,那个早已退出我的生活,那个再也不可能出现在我的世界,那个曾经给过我却又伤我最深的人为什么会那么难忘,那么刻骨铭心?那个人好像就似一棵树苗以我的心为土壤深深的扎下了根。于是,一生之中,那个人,再也忘不了了,那个人总会在你伤心彷徨时被你想起,在你悲愤孤独时出现在你的脑海中,那个人,那份淡淡的青涩,那个纯纯的初恋。

难忘初恋,因为在那青涩中饱含热情,因为在那无忧中潜藏童真,因为在那关爱中深显纯情。

难忘初恋,因为曾经的山盟海誓犹萦于耳,因为过逝的音容笑貌仍现眼前,因为往昔的心有灵犀至今未散。

那个或许曾经伤你最深的人曾带给你的感动与欢乐,注定让其成为你这一生中最重要的人。小小的我们一起在百花齐放,鸟语花香的春天到山坡上放风筝;一起在炎热酷暑,繁星密布的夏夜到草坪里抓萤火虫;一起在风高气爽,落叶金黄的秋季到山里去摘野果;一起在寒风冷冽,雪花飘飘的冬天到雪地里堆雪人,这些画面怎能忘?这个陪你的人怎么能忘?!也许,那个时代我们都太小,太天真,谈不上所谓的拥有,那时,觉得能够在一起玩便是一种莫大的幸福。即使我们最终错过花期,空留遗憾,但是那个人依旧是那么重要,就算有一天我们到了风烛残年,再蓦然回首一次,想到这些画面,想到这个人,依旧会淡然一笑。不为当初的无知,不为当初的傻劲,只为那淡淡的青涩,只为那纯纯的初恋。

在大多数人的生命中,那个最早出现在你生命中的人却不是陪你走到最后的人,或多或少,我们会感到苦涩。滚滚红尘,太多太多的变数,我们根本无法改变。

当你拉着她的小手学着电视里那样说“长大后,要做我的新娘”时,是否想过有一天你们会天南地北,相隔万里,而她也已经成为了别人的新娘;当他拉着你的马尾辫对你说“以后,我要娶你”时,是否想过有一天你们会形同陌路,好似仇人,而他也早已去守护另一个人去了。可就是这样,那个人还是那么值得怀念,是那个人让你懂得了爱的感觉,时那个人让你在那纯真的年代感觉到了无限的欢喜。

也许,那个人的离去,你很伤心;那个人的背叛,你很难过。但不知道为什么,你就是无法去恨那个人,就算曾经有过一点点的恨意,但也会很快的消失在你心里。无论怎样,无论当初谁的对错与否,总之,所有的爱与恨终会得到原谅。

淡淡的青涩,纯纯的初恋。也许只有在那纯真的年龄,我们的心才会是那么的纯洁。你也许会舍不得分一颗糖给你要好的伙伴,但是你却会毫不犹豫的分给那个人,而且会挑最大最好的那一颗;放学后,你也许在和你的伙伴打闹着行走,但是,你眼角的余光却从未离开过那个人。那个人的一举一动,喜怒哀乐,都是那么的被你在意,那个人开心时,你在心里笑的比任何人都甜;那个人伤心时,你在心里哭的比谁都伤心。

然后,你会在流星一闪即逝之际,双手合十,祈祷那个人一生平安,永远开心;

然后,你会在映山红红遍之时,跑到山里,摘着鲜红的花朵,连成一串,悄悄的送到那个人的位置里;

然后,你会在满天繁星闪烁之时,仰望星空,用那苍穹上的无数颗星星勾勒出那个人的样貌;

......

淡淡的青涩,纯纯的初恋。当长大以后,你我都彼此失去了联系,你有了你的最爱,而我,也会去寻找我爱的人。或许,我们都找不到像曾经那样纯洁的爱情,在这个物欲横流。唯金钱权势至上的社会,真爱早已寥若晨星,难寻踪迹。所有的情感已经或多或少夹杂着杂质。

于是,我们会更加怀念那纯真的年代,那份纯洁的感情。怀念起那个坐在你前面的女孩,怀念起那个你一看到就满脸通红的人,那个,初恋。

因为,只有在那青涩的时期带来的爱才是最纯洁的,我们可以不求任何回报的去付出,也许那个人为你今天做了一件讨厌的事情而对你说“我恨你,我再也不和你玩了”,但是到了明天,你们依旧可以手拉手一起玩过家家。而如今,看着那些拜金之人,那些所谓的“神仙眷侣”,我沉默了,顿时,那段纯真的记忆在此刻变得是那么清晰,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珍惜那段青涩的回忆,无论是美好,抑或是伤悲,都请让他永远存于你的记忆里,让你在最绝望的时候想到,原来在你的生命中还有这么一段难忘的画面。

淡淡的青涩,纯纯的初恋,那个揪你辫子的男孩,那个可爱腼腆的女孩,一生一世,永存心间。

今天我是你的新娘

耳边又响起了周华健那细腻而明朗的声线:明天我要嫁给你啦,明天终於嫁给你啦。要不是你问我,要不是你劝我,要不是适当的时候,你让我心动…… 我的双足踏上了这座陌生的城市,心儿隐隐在颤抖,激动又惶恐。我就快要见到你了,朝思暮想的熟悉而又陌生的你。你无声地无形地不露痕迹地走进了我的生活,我毫无准备;就像今天,我来了,心里却还很迷茫,毫无准备,不想太多的事。就这样我不顾一切地来见你了!

我的眼睛在找寻,找寻人群中那同样热切的眼睛,我看到仿佛很远又很近的你,如梦相似!你很自然很动情地握住了我的手,轻轻地喊我:我的冤家。我看见了你的眼里闪烁着喜悦亦或忧伤的泪光。这时我的心在怦然而动,我睁大着眼睛羞涩地望你,这就是你!

很凉爽的风,很宁静的街道,一个沉醉的夜晚。我与你终于走在了一起,真的就是这么近!我恍惚走在梦里。你守护着我的身边,我把我的手伸进你的臂腕,你拥紧了我身体。路面上投下了美丽图画一般的影子。曾经多少次,我在怀想在渴望,渴望这个秋天的夜晚,我们手牵着手,清新地走在美丽的林间小道间,看地上落满金黄的树叶,听你说很多的话语,是那样的一种美好,就像是呆在伊甸园里,这一切都像是在梦里或是童话中。

在这个陌生新奇的地方,因为有你,我感觉温馨如家。浴室里,水喷淋着,如暴雨般,我在那个潮湿的热浪中**着我的身体,任凭一切在热的朦胧的蒸汽中**着,我的思想我的灵魂也随着湿漉漉的……水依然在喷淋着,发出动人的响声。里面的是你,热气往外喷涌,我的心在跳,那水声让我激动,我在感觉你潮湿的光洁的有力量的胸膛。我临窗坐着,紧张地等待着你。

终于,你出来了。你走向我,我感觉自己快晕了。你把我拉起,将我紧紧地抱在胸前,紧紧地。我闻到了你身体上发出的那种清新的温暖的味道。我凝望着你,就那样静止着对望着,像已百年千年。你将我揽在胸前,疯了般,你俯身热切搜寻着我的嘴唇。你不顾一切地抱紧我,把我的骨头勒出咯嘣咯嘣的响声,你吻我的嘴唇我的眼睛我的脖颈我的胸膛。你使我的身体向后仰着,向后仰着,我已经感觉到了你在不顾一切侵袭着我……

我听得见自己的心在迷乱地流淌着,我突然想到他,那一刻我痛苦极了。我挣扎着躲闪着,可是我迷醉于你的**,我渐渐地迷乱了,紧紧地抓住了你的臂膀。我感觉到了那种令人兴奋和刺激的陌生,感觉你的热血在沸腾,**在鼓涨。你说,我是你最好的最疼爱的最无法舍弃的冤家,你让我相信你身体里面的所有的对我的爱。我从未听过你说过这么多的好话,你的话语无形地撞击着我的心灵,我觉得自己就要坠入一个无底的深渊,天地都在旋转。你的粗重的呼吸一直温暖地回响在我的耳畔,那**一浪一浪地涌动着奔向我,使我头晕目眩。我终于丢掉了矜持丢掉了自尊丢掉了贞操丢掉了恐惧丢掉了他,对把我紧紧地紧紧地搂在怀中的你说,我要……

当**滑动直到最后的完美的那一刻,我哭了。我承受着身上疲惫的你时满心柔情。我想说我很爱你。我抚摸着你的每一寸肌肤,一种从未有过的肌肤之亲从我的身体上缓缓地滑过。我的眼泪再次涌上来,我对自己说,我记住了世间还有一种永恒的瞬间,没有比这更令自己感动的了,我想此刻即便是让自己死去,也死而无憾了。但是,今天我是属于你的清新而快乐的新娘!身边是属于我的玫瑰,它绝不衰残;永远,你在爱,它在吐艳。

知道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会很长的,所以我们尽量地呆在一起,不说分手的话,彼此凝望着。而我有时会静静地坐在你的面前,看你在忙着做事,那么多的人在你的面前来来往往,谁也不会注意我。但是,你得回家,留下我一人独自面对孤寂,我真想哭。我知道回到家的你依然牵挂着我,但我还是想你,我的脑子里彻夜转动的全是你与她在一起时的情景,我想到哭。

我想起了那本《廊桥遗梦》,那时我读的时候,好想也叫你读一读,我感动极了那个美丽而忧伤的故事,让我流泪。我躺在暗夜里,满脑子都是依阿华草原的那景象。我向往极了那秋季草原的迷茫,我特别喜欢弗朗西丝卡这名字,很美,还有那个远游的罗伯特.金凯。我同情他们的悲哀。一个陌生的男人改变了一个传统女人未来的心灵生活。男人在女人身边度过了三个夜晚四个白天。最后两天只是在不停地**中不停地难以舍弃,女人在第一次面对了道德,也是她最终做出痛苦的决择。然后在女人的丈夫返回前的那个白天,男人和女人艰难地分手。他们不停地哭,流泪。男人开着车远离,在遥远的转弯处突然停下,他从汽车里走出来看女人,女人正蹲坐着柴堆上捂脸哭泣,这是他最后一眼见她,这一幕成永恒。后来男人脖子上戴着镌刻着弗朗西丝卡的银牌浪迹天涯,直到死……

这也是个秋天,一个秋天的美丽的夜晚,我在这夜色里静静地想,想那个秋天的美丽的阿依华草原,想那种迷蒙而浓郁的秋的色彩,那色彩凄迷得就像是一团团的凄迷的浓雾,那浓雾渐渐地弥漫了我,迷朦中我们贴在一起,像夜的颜色与夜的颜色,溶解在一块儿……

天使

你做我的天使好吗?男孩对女孩说到。

我可以吗?你这么优秀,我可以吗?女孩低下自卑的头。

你可以的,你的心灵这么美,你是最合适的!男孩抬起女孩的头,把自己的唇印了上去……

一年又一年,男孩的工作一次一次的失去,女孩一次次为他寻找着希望,用自己的爱包容着男孩。

男孩从商了,从刚开始早出晚归,发展到最后睡在了公司,女孩心疼着他的身体,买了一柜子的食书变法地变出多样小点送到他的办公室去,一口一口喂着他吃,有时男孩累到连张口的力气都没有,女孩用自己的嘴一口口送到他的嘴里,男孩默默对自己说,以后一定要百陪对女孩好。

十年的光阴在没钱但又幸福的日子里渡过了,女孩为男孩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公司也由原本一家小企业变成上万人的大企业,男孩也变成了男人,女孩也变成了女人,工作更忙,生活更没有规律,男孩把所有的钱一分不剩的捧给女孩,买了N套的别墅给女孩,请最好的保姆照顾她,他觉得他这样做是对女孩最好的报答,可是女孩并没有停下煮东西给男孩吃的习惯,虽然男孩身边的保姆煮的东西比她好吃一百倍,但她还是每天不停地煮,然后送到董事长室给男孩吃。

男孩由开始的接纳变成了后来的不耐烦的抵抗,在男孩看来,有好日子过了,女孩即是他的女人就应该懂得享受生活,而不是做一个保姆的事情,结婚第一次以来的争吵发生了:

可以不要再送东西来了吗?男孩耐心的说到。

不可以,这已经是我的习惯!女孩坚持着。

现在有条件了,我要你做我真正的天使,由我来保护你,来让你快乐,你可以不用为我忙了,男孩大声地说到,眼里和当初一样充满了真挚!

女孩低下头沉默地守卫着她的习惯,男孩转身摔门而去,室里的女孩,无声地流下了眼泪……她的心很痛,她没有告诉男孩,有些习惯,是永远也改不了的……

酒吧里,男孩独自喝着酒,想着以住的一切,想着女孩风里来雨里去的影子,想到了自己已经是一个董事长了,不需要她再做这么低下的事来照顾自己,心里挣扎着回家和不回家的两种选择。

一位穿着时尚的美女坐到了男孩的身边,勾心的对着男孩笑着,暧昧地对着男孩吐气,男孩抬头看到一张美丽又娇艳的脸,不知怎么的,从心里伸起了一种想吐的感觉,把酒钱一扔,疯地似跑出了酒吧。

站在自家门口,男孩终于知道自己是多么地爱着他的天使,爱到对任何女人都是自动的防御能力,隐约听到室里传来女孩哄孩子唱歌的声音,那种宁静的气氛,让男孩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感觉好像又回到了那个在小小的办公室里女孩一口口喂着男孩的画面,男孩的眼睛湿润了,在门前的小花园上坐了下来,在这个寒冷的冬天,他做了一个很重要的决定……

第二天女孩一开门,发现男孩在花园里睡着了,睡得很熟,像一个做错事的小孩子,女孩开心的打消了昨晚任何的胡思乱想,把男孩扶了进去,一次本来很大的风波就这样平息了,他们再也没有提起那晚的不愉快,女孩坚持着自己爱男孩的方式,而男孩什么也没有说……

男孩悄悄的把自己股份的一半卖给了别人,而他也从董事长变成了投资者,男孩脱下了名贵的西装,悄悄为自己买了几套休闲衣,再默默把保姆退职,这些事,全都是默默地进行着……

男孩的生日到了,又是一场隆重的场面,男孩和女孩说要打扮得漂亮点,让他有面子点,女孩偷偷微笑了,三十岁的她像小孩子一样调皮地对男孩咋了一下眼睛,穿上一套男孩为她准备的礼服参加了聚会,对女孩来说,今晚的她是最美的。

来到现场,女孩发现诺大的晚会现场一个人也没有,当她要转身时,从角落里走出了她的女儿,女儿穿着公主服手上捧着一束女孩喜欢的郁金香。

妈妈,请你接受爸爸的郁金香,女儿稚气的声音让女孩迷惑地接下了花,接着一身燕尾服的男孩向她走去,和十年前那个意气纷发的男孩没有丝毫的改变,起码在女孩的眼里是这样子的,

我的天使,请原谅我这几年来忽略了你的感受,我忘了金钱是弥补不了我欠你的爱,现在,请你让我做一次你的王子吧,男孩向女孩单跪了下来,拉起女孩的手深情地吻了一下。

女孩的眼睛湿润了,感动让她只能把男孩紧紧抱在怀里,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十八岁的小女孩,心里从没有这样的快乐过,再多的钱她也从没有喜欢过,她在乎的,只有男孩一个……

这一晚,他们家里的灯,没有再暗下去,而且是亮到永远……

王子和天使,在人间,还是一样没有忘记他们相爱相守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