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之约
是夜,冲了一杯咖啡,坐在书桌前,氤氲的热气和橘黄色的灯光缠绵出一种温馨的气氛。桌上温暖着的阿枫的来信。
阿枫是我高中的同学,爱读诗却从来不写诗,爱听歌也唱歌。对于这一点我很奇怪,问他,他笑着说:"因为你的诗写的很好。"
我明白了。我五音不全,从来不敢开口唱歌,就算联欢会上我可以朗颂诗,扮演王熙凤,跳舞,就是不肯唱。他又说朋友之间最好不要有竞赛,你写你的诗,我唱我的歌,你写出诗来我是读者,我唱歌你是听众。因为弥补才会融合,友情才会长久。
放学时,我们经常一起骑车回家。那天,路过一家咖啡屋,阿枫很一本正经地告诉我:工作以后,我请你喝咖啡。我很奇怪,为什么非要等到工作以后,那还得等6年的时间!问他,他说没什么,只是感觉。
上完大学以后,又工作了,才慢慢地体会出阿枫的感觉很对。学生时代应该是汽水、冰激凌的时代,甜蜜、清爽、真诚。加入了上班族的行列,才应是咖啡的世界,有苦有甜,回味悠远。而且咖啡的那种成熟与繁华的感觉的确也不是学生时代应该体味的。现在想来,喝咖啡在清涩的少年时代仿佛是一种成人仪式,也许阿枫不想预支了年轻的岁月来品尝不属于那个年龄的滋味……
每每想到这些,心中总是微微地感激阿枫,什么样的季节就应该盛开什么样的花才对。 大学时,阿枫依然固守着这份咖啡之约。他说,工作以后他用自己赚的钱请我喝咖啡,但现在不可以,我笑他傻,说这件事我早就忘了,他说他记得,一直都记得。读大学的日子里,和同学或自己经常喝咖啡,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只是认为很时尚,很浪漫,用诗来说,是在"品味人生"。
大二那年,阿枫去了美国,时常有信来,信中总不提到:"美国的咖啡也喝了不少。在感觉上,第一杯咖啡的位置似乎永远着,只是为了那次真诚的咖啡之约。每夜,在咖啡的袅袅热气中,我都仿佛看到,一个冬日的黄昏,那个瘦瘦的大男孩一脸真诚地邀请那个梳马尾辫的女孩在好多年以后共赴咖啡之约,心里掠过一丝感动。
平淡的日子如水一样滑过,生活中没有一丝的波澜。那一天正下雪,心怀有些低沉。从纺织部赶回家,阿枫的信静静地身在信箱里,洁白的信封像一片飞雪。打开来,温暖的感觉迎面扑来:"我终于毕业了,并且赚到了第一个月的薪水。还记得吗?我们的咖啡之约,下个月14日晚上8点整,我会在费城的一家咖啡屋买好两杯咖啡请你……"
泪水朦胧了我的双眼,心如雪花一样狂舞起来。阿枫,我会的,我会赴约的。
日晚上8点整……泪光中,我仿佛看到阿枫坐在咖啡屋里对侍者说:“来两杯咖啡,我在等一个美丽的中国女孩,我已经等了9年了……”
十年之约
人生是花,爱是花蜜。总要经历的四季,是成长的过程,那些一起经历过雨雪的花,是不是四季送的缘?可是缘深或缘浅的注定,又是谁能够料到的?
下雪时,哲与兰分手了。哲第一次找我去喝酒,他告诉了我所有的故事,兰终于甩了他。他只是个高中生,而兰傍的是大款。他没有哭,她笑着说:"其实分手也好,我不能适应兰的世界,兰总是谈钱,我讨厌这个话题,而且我也没有钱,我只有空洞的理想,我只想好好地过好每一天,反每天都当作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来活。我不知道是不是叫失恋,倒觉得是一件心爱的玩具被人拿走了,不过,还会有新的。"他笑。我看不出他是不是真在笑,虽然我听到了笑声。
那是高一冬天的事。我和哲初中便同校,又考上了同一所高中。哲很有女生缘,有他的地方就有女孩子的笑声,不过对我就免疫了,我们在一起时像哥们儿。我们熟悉得没有距离,但却没有来电的感觉。哲心烦时,为躲避所谓"狐朋狗友"的侵扰,会躲到我家来吸一支烟,解解闷。
但是高中生们,仍会拿各种情形作谈资,我和哲,是一个迷朦的故事。"说你的男生是喜欢你,说你是女生是嫉妒你,别在意。"哲说,他总是得意洋洋。
高二分了文理科,对数理化的恐惧让我最终选择了文科,而他认为文科是女孩子的专利,他选了理科。他家搬到离我家不远的地方,我们开始一起回家了。于是从以前的无话不谈到事无巨细。
又是下雪的一天,这天扫雪的任务分到了文科班,理科班则早早放学。我干了大约一个小时,拖着锹想回教室拿书包,在路过操场时,忽然发现了哲正在堆一个雪人,全身是雪。他也看到了我,便拉我一起去玩。他一定要把雪人堆得特别好看,我难以理解,便说:"算了吧,堆得再好也要化的。"他愕了一下,看着我说:"我只要它现在好看,今朝有酒今朝醉,明天还会不会有雪,还能不能堆,谁知道呢?你帮我好吗?阿飞是李寻欢的好朋友,我是李寻欢,难道不好吗?"我不知怎么回答,但心理有一股暖流流过心坎,我和他堆完了那个雪人。"这么晚了不走,就为堆一个雪人,真是小孩。"我瞪着近视眼,小心翼翼地在有雪有冰的路上骑着。"我本来想走,但想看不到你摔跤的样子就觉得太亏了,没有人帮你打气,谁知道是你骑车还是车骑你呢?"那一天,(每一次在下雪的夜里我没有摔倒。)我们之间平淡而自然,但这空间是什么感情,我却从未想过。
上了高三,学习越发忙起来,每个人都只顾"自扫门前雪",也少了关于我和哲的议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变成了"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想。
但我的数学太差,总是让我头痛不已。望着黑板上倒计时自然数越来越小,我一筹莫展。然后哲开始每周六帮我补数学了,天降救星!我坦然地接受了。
一个周六,正在做题,他递过一个小纸条,"一十二年寒窗苦,先飞为了不落伍,汗水洒满长征路,种瓜得瓜才是福。"我年了不禁哑然,四行歪诗斜念下去竟是"一飞洒(傻)瓜"几个字!我抄起旁边的毛及针去敲他的头,他笑,忽然说:"喂,那是织毛衣用的,不时打人的,你干脆织件毛衣给我吧。"我看了看他,他的那种眼神我从未见过。"我想,我是喜欢上你了。"过了良久,他突然说。"唉,别逗我了,这是你对女孩子的惯用伎俩吧?!"
"你不想念我吗?"我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我还认为我们是免疫的。""那是一种病没有人可以免疫的,只不过有的人得了很快乐,有的人却痛苦。""要高考了,我们教师说上届有个学生在高考前一个月谈朋友,他原来很优秀的,但后来没考上大学。""你对我没信心,还是对你自己?""可是,要高考了,我们之间的机率太小了,高考以后什么样谁又知道呢?高中时很少有成功的……"我不知道我有没有说服他,我们没有再继续那个话题。
后来学习越来越忙了,没有整块的时间可以让他再"误人子弟",他便每天在纸上写道数学题和勉励的话让我回家去看。第二天回家的路上再讲给我听。我们之间并未因上次的谈话亲密或疏远,一切仍像往常一样自然。我却常觉得有些滑稽,高一高二时我们很纯洁,大家纷纷猜测,而现在,所有人都相信我们纯真的友谊了,这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世事总是难料的,谁又能想到我们会发展成这样,这其中的好坏吉凶,我无从分辨,也不知不觉接受了他的观点:活的就是现在。
高考终于过去了。我估的分不高,以为自己一定会落榜;他估分也不高,但却安慰我。"这是我第二次和你喝酒。"我们为了躲一场雨,进了一家小吃店,"上次是我失恋时,你在意吗?我和兰并不快乐,她太市侩气了,我只是迷恋她的一头长发,而你却总不肯把头发留长。我和她在一起时总是一分钱也不会剩下,我觉得她在利用我,上次是虚荣心受损而已。和你在一起却很高兴,是不一样的感觉。""太渺茫了,我可能重念,你呢?我挺现实的,这种没有根基的东西,我不敢去想,而且我对你也没有那种来电的感觉。""我这么惨,一点机会也没有?"看哲没有生气,我很开心,突发奇想:"要不然这样,今年我们十八岁,在十年之中,我们各自去找自己的另一半,然后二下八时,假如还没有适合的,就凑合在一起吧。""看来,我要孤独十年了,不过还好,我心大肺大,不会气死。嗯,那时,我们不在一个城市,然后我坐火车去找你,你也来找我,我们在火车上相遇……"我忽然觉得不对,说:"我们不可能在同一列火车上呀!"我好笨!我不知道,这句话竟成了分手的先兆。我们的确没有在同一列火车上,但我们却在一杯酒中,随便就约了十年。
我考上了,他落榜了,这很出我的意外。在开心的同时,也为他担心。他还是来祝贺我,他说他不会重读,要去参军,也许会裹尸而还,不当兵找不到男人的感觉。
临别的前夜,我们一起走在满是路灯的街上,那条街正在重修,远非旧时模样,再过一个晚上,我就要过离这个城市,告别这里的亲人朋友,还有--哲。记忆也许会淡化,曾经留在我心里的又将会怎样?我不觉流下泪来。他发现了,久久地注视着我,什么也没问。沉默,只有昏黄的灯光映着我和他的脸。"以后要坚强一点,不要再哭了……在他乡别忘了我……明天我不送你了……"我抬起眼睛看他,伸出手说声"保重"。他握住我的手,眼里映出了我的泪光。就在分离的一刹那,我突然眩惑起来。原本笃认的纯洁的友谊仅仅是友谊么?
哲是秋天来的信。他一直讨厌秋天,秋对他总是只有萧索而没有收获。他说,作为军人是不能谈恋爱的,那里是一片新鲜的天地,连梦都是绿色的,他要开始真正的生活,真正地拥有每一个实在的日子……那是他写给我的第一封信,也是最后一封信……
云,拧下了一片雨,淋湿了记忆。再下雪时,我也会来一瓣馨,寄给远方的你。
过去的日子像一幅多彩而又壮丽的图画,让人觉得遥不可及和无奈,发现总是在幸福之后才真正理解了美好。
我肢解了记忆,发现摊在面前的,
血淋淋的一片,都有情
颤抖着,抚摸
淌着热血的心
那里面简简繁繁而又斑斑驳驳的字
却怎么也抹不去
我凝视,那澄清的眼睛
就迷失于旷野,和风,蓝天,白云
我蓄了长发。
风中的玫瑰
象牙塔里的世界是一个名符其实的伊甸园。校园小径上,林荫道间,处处都是情侣们相依相偎的身影。入校才一年余,同舍的室友们一个个都有了各自的"白马王子"。每每周末,室友们都外出赴约之后,留下我——个。独守空舍,品味着无穷无尽的寂寞与空虚。
寂寞之余,我报名参加了邻校的一个交谊舞培训班,就在这个培训班上,我结识了林。培训班男孩居多,于是屈指可数的几个女孩就成了珍珠宝贝,被一个又一个的男孩请来请去,就连我这个最丑的女孩也不例外。
凭着自己对音乐特有的感觉,凭着自己对动作较强的模仿力。我很快熟悉了基本的舞步。在请我的男孩中,其中有一个很特别。他学得并不快,有时我们做一个动作,他要费老半天的功夫。我戏试地说:"你总是偷工减料。"他听后只是笑。他并不特别帅气,坦率说,还挺丑的,个子也不高。但他很会笑,他魅力四射的笑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业余培训很快就结束了,学友们各司其业,少有音讯。
忙碌的学习之余,我常去邻校的舞厅跳舞,一则为了熟练舞步,一则为了放松放松;一段时间,这几乎成为我周末唯一的活动。适逢"五一",原培训班的组织者要开一个舞会,地点还在邻校的那个厅,到时还有市交谊舞队来表演国标。为打发无聊的闲暇,参加舞会自然成了我最好的选择。我找出那件白底黑点的长裙,梳洗了一下,夜幕降临时,就与宿舍的其它两个女孩一起出发了。
看完出色的表演,我们也随着音乐融人舞池。猛然间,一个熟悉的身影呈现眼帘,并牵引住了我的视线,这就是林。一曲终了,我走到林背后,轻轻的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喂,我当时还不清楚他的姓名。他似乎吓了一大跳,转过身来,上下打量了我好一会儿,然后很有礼貌地伸出一只手:"请。"于是,我们的故事就伴着优美的舞曲拉开了序幕。
没料到自己会如此快地坠人爱河,一切都平凡而真实地发生了,我说不出为什么,只是感觉跟林在一起时特别快乐。林很尊重我,无论是一同去看电影,还是散步,他从不乱碰我一下,也从不说一句出格的话。我们在一起时,一些都变得超然,好像世界上只剩下我们两个,我可以卸掉所有的包袱,可以忘掉所有的不快。林很幽默,常常逗得我捧腹大笑。在我畅怀欢笑的时候,我感觉到他似乎在偷偷的注视着我。
我俩之间的爱恋有如春日雨后的树叶,很快就吐芽爆青,满眼葱翠。真正的爱情可遇而不可求。在我苦苦等待了二十年之后,我终于遇到了林。沐浴在爱河之中,我真正体验到了"幸福"的含义。林在邻校,比我高一届,即将毕业。而当时的我丝毫不顾及这些,想着的只是眼前的相处。真所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们每隔两三天就见一次面,每次一见到他,我就有一种往干涸空虚的心灵注入甘露的感觉,我感到无比的充实与满足。和林已经跨越了第一道界线。我喜欢将头偎依在他的胸口,感受他心灵的激**,感受他特有的诱人的气息。他呢,半揽着我,轻轻抚动我的黑发,聆听我舒缓的呼吸。此时的我才是真正的女孩,懂得温柔,懂得小鸟依人。我俩谁都不说一句话,但心灵的对话时刻都在进行着。
林毕业在即,我们更加珍惜相处的时光。我们在校园小径上散步、谈心,直到宿舍门口才分别。躺在**,眼前老是闪现着林的音容笑貌,我一边想着林,一边沉入梦乡。
在梦里,我听见自己的心在无数次地呐喊:"林,我爱你……"渐渐的,我和林成了室友们谈论的热门话题。"哎,今晚又去哪儿啦,小林家的!" "小林长的挺漂亮嘛,哎,把他踢了吧。" 我对大家这些善意的玩笑并不介意,相反,我还很喜欢,喜欢听她们提到林的名字,喜欢听她们说林的事情。最真的美,在于心灵,我不太注重外表。
随着林毕业日子一天一天逼近,我明显感受到了林的烦燥与不安。也许是就业的压力太沉重了,也许是我给他何去何从的选择又增加了他的负担,他开始躲着我。他害怕见我,甚至我们在一起时,他都显得有点心不在焉:他常常回避我的注视,他的话也少了许多。我深深了解他的处境,我尽力去宽慰他,尽力使他快乐,但我也同样不敢去想我们的未来,我害怕……该来的事情终于来了。一周分别后,林找到了我。他背对着我,非常地激动。我站在他身后,凝视着他的脊背,半晌无语。我好期待,也好害怕,林最终将作出什么样的决择呢?我好希望他对我说:"慧,无论海角天涯,我都伴你永远。"但是,事情并非如我所愿。林沉默半晌,突然回头注视着我,一字一句地说:"慧,我们分开吧!"我如闻惊雷,呆住了。 数秒之后才回过神来,哀怨的盯了林一眼,掩面即逃。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宿舍的。我希望那——切只是梦,希望能再次见到林的身影,听到他的声音,但我清楚这是奢望。课堂上,我无法再听进老师讲的片言只语,我眼前晃动着满是林的影子,耳边响起的总是那句:"我们分手吧,分手吧,分手吧……"端着饭盆,我无法吞咽任何食物,泪水潸然而下。同舍的室友不住地安慰我,可是谁能解得我心灵的伤痛!林,你可知道,你那短短的五个字,粉碎了一颗火热的心;你可知道,你已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没有你的日子,我的生命不再有阳光,我的天空将不再蔚蓝。我无法面对没有林的日子。我昏倒了,就在林来找我的那一天。我不清楚自己如何到了医院,打点滴时针头扎入我的身体我却没有丝毫知觉,晃惚中,只见一大群人——我的舍友,我的老乡,好像还有林,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我困极了,又陷入沉睡。林的确来看我了,带了一大堆营养品,林自始至终在医院陪伴着我,跟我聊天,逗我开心。在林的细心照料下,我的身体很快康复了。隔在林和我之间的冰墙融化了,林依旧说笑话逗我,陪我玩,陪我看天,陪我数星星。但多日的卧床思考使我明白了许多。我尽量拉长与林见面的周期,尽量摆脱自己对他的依恋。我为自己制定了严密的学习计划,让学习来充实自己,冲淡对林的思念。也许,潜意识里还想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将来到林工作的地方去谋职,以便继续我们之间的故事。我不知道这个潜意识里的目标能否实现,但我期盼着……
学习之余,我经常想起林。
让人流泪的手机号码
一天,正走在路上,手机响了,话筒里是个稚嫩的小女孩的声音:“爸爸,你快回来吧,我好想你啊!”凭直觉,我知道又是个打错的电话,因为我没有女儿,只有个6岁的独生子。这年头发生此类事情也实在是不足为奇。我没好气的说了声:“打错了!”便挂断了电话。
接下来几天里,这个电话竟时不时地打过来,搅得我心烦,有时态度粗暴的回绝,有时干脆不接。
那天,这个电话又一次次打来,与往常不同的是,在我始终未接的情况下,那边一直在坚持不懈的拨打着。我终于耐住性子开始接听,还是那个女孩有气无力的声音:“爸爸,你快回来吧,我好想你啊!妈妈说这个电话没打错,是你的手机号码,爸爸我好疼啊!妈妈说你工作忙,天天都是她一个人在照顾我,都累坏了,爸爸我知道你很辛苦,如果来不了,你就在电话里再亲妞妞一次好吗?”孩子天真的要求不容我拒绝,我对着话筒响响地吻了几下,就听到孩子那边断断续续的声音:“谢谢……爸爸,我好……高兴,好……幸福……”
就在我逐渐对这个打错的电话发生兴趣时,接电话的不是女孩而是一个低沉的女声:“对不起,先生,这段日子一定给您添了不少麻烦,实在对不起!我本想处理完事情就给您打电话道歉的。这孩子的命很苦,生下来就得了骨癌,她爸爸不久前又……被一场车祸夺去了生命,我实在不敢把这个消息告诉她,每天的化疗,时时的疼痛,已经把孩子折磨得够可怜的了。当疼痛最让她难以忍受的时候,她嘴里总是呼喊着以前经常鼓励她要坚强的爸爸,我实在不忍心看孩子这样,那天就随便编了个手机号码……”
“那孩子现在怎么样了?”我迫不及待地追问。
“妞妞已经走了,您当时一定是在电话里吻了她,因为她是微笑着走的,临走时小手里还紧紧攥着那个能听到‘爸爸’声音的手机……”
不知什么时候,我的眼前已模糊一片……
天堂里有没有人来往?
第一次正式见面,实在不知道怎么称呼他。所以嘴里吐出欧先生的时候,自己都觉得尴尬十分。
他却不太在意,说,随便你叫什么都好。而后补充,如果按照南方人的习惯,我比你大,你该称呼我欧哥。欧哥与“讴歌”谐音,所以,叫起来,照常觉得不习惯。久而久之,倒是亲切了。
欧哥是一个大块头男人,高我整大半个头,一头楞青头,眼光犀利,看上去相当地强悍兼稳重。
初识他,是在海天酒店的门口。他穿着一件花花绿绿、印满椰树大海的标准海南衫,戴一副肥大的墨镜,正在四处张望。我路过的时候,往他那边多瞟了几眼。他边上站着一个穿超短裙的女子,长得实在是美。他朝着我喊,“你好”。我乍没听清楚,以为是因为我的什么冒犯。他走近一点后,脱了眼镜,“你好”。这回我总算是听清楚了。
原来他初来乍到,要找可以吃到正宗海南海鲜的地方。
我很快联系了一家叫“蛋家”的海上鱼排,给老板打了电话,并送他们上了出租车。
当天晚上,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第一次,以为别人打错了,没理会。过了一会,电话再过来。原来是他。他说,他从老板那里要来我的电话,一定要特别地感谢我一下才好。后来才知道,我当时特别嘱咐老板他们是我的朋友,要好好关照一下。结果,老板特意送了一份清蒸石斑鱼和椒盐野生虾给他。
正好晚上也没什么事情,应约就过去了。
是在大东海边的夜宵排挡那边。木质的藤椅,潮涨潮落时分,最是休闲。欧哥穿一件肥大的短裤,墨镜已经摘掉了,衬衫却是那时正流行的绣花格圆领衫。他身边的女人,原来是欧嫂。欧嫂已经换上一套蓝色的休闲装,脖子上难得地围了一条纯白丝巾。在这热带的夜晚,居然一点不觉得另类。
我们一见面,就互相交换了电话。然后,他递给我一张名片,只有公司,没有职务。问他,他说,我自己的公司,不需要特意署上什么名头的。他要了生啤,说,真要谢谢你。你嫂子在网络上看到最有特色吃鱼排的地方,昨天去吃,结果找错了地方,还差点被人宰一顿,海鲜没吃到,窝了一肚子气。今天要没你,我们这趟就算白来了。
然后,他说,认识你,这趟就不算白来。来,敬你。我端起杯的时候,却见他端起的是一扎啤酒。三下两下,就见他把一扎啤酒喝光了。
后来的几天,他非常听从我的意见,只去了一趟蜈支洲岛潜水。其他时间,就是把住所换到了亚龙湾的假日酒店,每天歆享海风和宁静。
我们以后每隔十天半月会电话聊天。他的生意做得很好。他甚至有些不屑地说,现在做外贸生意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只要去做,人人都会狠赚一笔。他也经常给我上经济课。股票、基金、证券等等,对我来说,看似眼熟,其实完全是外行。他说,学不如听,听不如做,干脆,你摸石头过河,亲自体验体验。我把几月工资打给他。他过了没一小时,说,给你买好了。
从此,我天天关心那支基金的涨跌情况。他果然很有眼光。那支基金,每天都在慢慢地往上涨。我每次打电话给他,兴奋异常地说,又涨了又涨了。他就在那边轻描淡写地教育我,别投机心太重,沉不住气的人,怎么做大事!
不久,我感情上也出现了危机。打电话给他,他说,感情是一种感觉,要听从自己的内心,勉强不得,将就不得。感情的事,就像把痛苦和快乐的感觉放在天平上,能够维持二者平衡最好,即便平淡如水也可以享受到生活,如果痛苦的一端持续下落,就要做一个决定。
等我做了决定,他来电话,惜字如金地说,好!
我有时候打电话给他,他也会把电话给欧嫂,让她来安慰我。欧嫂是一个很小资的女人,说话轻言细语,对时尚的把握非常地精准。自然,她常常说着说着,就扯到了一些时髦的观点,教育我生活内容越丰富,生命才会越美好。有时,她也会数落欧哥,说他成天太看重朋友,对朋友对她还好,而且做生意太粗心,有时候做不到事必躬亲,以致员工借机占了公司便宜都不知道。
我说给他听的时候,他哈哈大笑。做人做事不大气,何为男人?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的那几天,欧哥显得特别忙。打电话给他,一会他在组织员工捐款,一会在商量着寄一些灾区最需要的物资过去。他也充满期待地说,等找个机会,我要到四川去,领养一个孤儿带在身边,最好是女孩。我知道,他生活中最大的遗憾是还没孩子。欧嫂比他小5岁,一直不愿意要小孩,说怕毁了身材。
我在南京的时候,有天上午收到他的短信。他说,我和你嫂子分居了。
一问,原来他的一个朋友发现欧嫂和另一个男人有染。他找了私家侦探去查,得到了确切的答案。
欧嫂死也不愿意走离婚的道路,但也没有办法给出他信服的解释。
他说,人生可能就是这样,你很难想象明天会发生什么,你更难想象身边的人明天会变成什么样子。
他把自己开的“宝马”和一套别墅留给欧嫂,然后搬出家住进办公室。
我说,你把一切给了她,真要是离婚了,那你不是失去了一切?他说,你不知道,你欧嫂18岁和我认识,那时候,我只是一个大学刚毕业来珠海打工的后生崽。她跟我的时候,正是花儿含苞待放的年龄,而我什么也没有。何况我现在还有公司,如果她没有我,她靠什么生活?人不能忘本的。你看你欧嫂QQ资料里的留言,“有了我,你应该什么都不缺”。我认识她时她过的第一个生日,我只能送她一张写这些字的卡片。那时候我们很幸福。
这么多年,她资料里的这句话从来没换过。我已满足。他最后的话,让人不容置疑。
没几天,他打电话告诉我,他新买了一辆沃尔沃。等我有机会来珠海,他一定带着我逛车河。
我回海南没几天,收到他的电话。接的时候,却不是他,是欧嫂。欧嫂说,你欧哥出了车祸,走了。
我无法相信这个事实。当时正梦想着,离开这个城市以后,一定要找个机会,去到珠海那个海那边的城市,也学欧哥一样,拿一个大扎啤杯,一口气喝一扎生啤下去。
有一次在网络上遇见欧嫂,开着视频,我说,我身边连和他的一张合影都没有留下。她就翻出相册,把以前自己和欧哥的照片翻给我看。看着看着,我在视频这头,在人声鼎沸的网吧里,泪作雨下。欧嫂在那边,犹自喃喃自语,他太纵容我。
认识一年,仿佛已千年。我的欧哥,在天堂一切可好?你我相识,今生有缘。
永远不能消泯的心悸
很久了,我的心里总回响着一种声音,哐当一响的声音;一听到这种声音,我的心就颤抖,比撕裂心肺的声音还要令人恐惧。以至于现在我一听到类似于裂帛之声,硬物划过玻璃的声音,有时甚至还可以感受到针掉落地上的声音。这种不寻常的心理条件反射,却源于小时候一次寻常的经历。
那时,祖母还健在,已是年过七旬的老妪。直到现在,我还认为,祖母是世界上最慈祥善良的人了,她从不和任何人拌过嘴,红过脸,在生活里总是逆来顺受;那时祖父是个酒鬼,就连我们孙辈都那么叫他。在我的印象里,祖父虽然年过古稀,但还是时常对祖母大声呵斥,我竟没有听过祖母和他斗气过。在她娇小瘦弱的身体里,流走的是世间的恩怨,留下的是真爱。
可是我却做了一件最令祖母伤心的事情,直到现在还历历在目。一次,我领着小弟弟小妹妹们在祖母的房间里玩耍,并随意地翻动她的东西,不小心把她的梳妆镜掉落地上,打碎了。发出刺耳的哐当的声音,玻璃碎片散落一地,象星星的影子。祖母走进来,看到散落在地上的梳妆镜,久久不说话,但我看到她拿满布皱纹的脸上痛苦的表情,挂着悲伤的泪花。然后她俯身把摔破的木框和玻璃碎片都用袋子装起来,她没有呵斥我们,但看到她的模样,比打骂我们还难受。
后来才知道,那件梳妆镜是祖母伴随她一生的物什,也是她唯一的陪嫁物品:一个精致的木框做成的梳妆镜,虽然已经有些斑驳,但祖母还是每天对着它,一丝不苟地梳理斑白的疏发,即使生活颠沛流离,也从来没有改变这种习惯。但是,自从她的梳妆镜被打破以后,她就再也没有认真梳理过;即使爸爸给她重新买了一个很漂亮的镜子,她也从来没有用过。那时,每每看到祖母白发蓬头的样子,我的心里就特别内疚,但不理解祖母为什么那么心疼她的梳妆镜。
现在,我早就理解祖母的心情了,也许那梳妆镜映射着她一生的生活,还有遥远而模糊的人面桃花;看到梳妆镜,就充满着无限的甜蜜和酸楚。梳妆镜破碎了,把她美好的回忆也带走了,这对于她是多么残酷的精神掠夺啊。记不起来是哪部电影,看到那些一辈子从来没有得到皇帝宠幸过的后宫女,整日里对着斑驳的铜镜,在回忆已经消失的青春。我就想,梳妆镜对于女人真的有太多的回忆,甚至是一种不可替代的精神寄托。
直到现在,哐当一响的声音我还不能听,它会让我心灵颤抖不已。因为那种声音,曾是祖母心碎的声音。
川端康成有一篇只有五百字的小说,但看了很难忘。写一个即将港都远去他乡求职养家的男子,离开之日,沉静的妻子在厨房默默地做饭为他送行,不小心之间打破了一只碗,男子此时独坐另室,听到碗儿落地的清脆撞击声。离乡之后,谋生不易,东飘西**,赚到一点钱又想着要去买醉,每一次回到客居小屋时,拉开门扉,耳旁总会想起那碗落地的声响:哐当一声。
对于这个落魄男子,这碗儿落地的哐当声,无疑是一种乡愁,妻儿的呼唤,彷徨的心悸,生活厉声的警示。真的,对于人类的脆弱心灵,有些声音是不能听的。
多年过去了,祖母破碎的梳妆镜一直在我的心里供着,梳妆镜落地的那种哐当的声音也不时在我的心里回响着。虽然每年清明祭,我都会给她送去一个崭新的梳妆镜,但并不能平复我内心的歉疚,即使那是无意犯下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