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你肯不肯亲手拿刀割破我的喉咙,挖出我那血淋淋的心留着,算是我送给你最后的礼物?

——徐志摩《爱眉札记》

一.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的较量

在一个喜欢武侠的文艺青年的心中,李寻欢的地位是不可代替的,尤其是我。

当时代进步,网络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人与人之间传递信息的方式也在发生变化,这便是QQ聊天、电子邮件、MSN等方式的出现代替了传统的信鸽和邮递员。而我上学期间,正是QQ最为流行的时代,我的同学们都有自己的账号,每个人打开电脑的第一件事就是登录QQ软件。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网名和独特的签名,单单浏览这些各具特色的网名,就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我们用QQ软件聊天,传送文件,表达自己的思想,我记得我第一次向暗恋的女生表达爱意时用的就是QQ。那时候我们还互相比赛,看谁的账号能最先达到太阳等级。记得最开始腾讯网是根据登录时间来计算等级的,所以很多同学有事没事都把QQ挂上。后来,腾讯改变了规则,只要每天能登陆两个小时就可以升一级,而且一天只能升一级。这样升级的速度就慢了,我直到上大三的时候才拥有了太阳。后来当我拥有一太阳一月亮一星星的时候,我便对上QQ失去了兴趣,好长时间才登陆一次,看有没有人在我的空间里留言。网络世界的虚拟性给我们的猎奇心理带来了便利,我们可以任意把自己的资料设置为男和女,然后怀着猥琐的心去勾引陌生的男人或女人。我们并不想捉弄人,有时还真诚的希望能在网上找到一个知音,只因为现实生活的无聊和残酷有些让我们失望。

我在上面说了这么多关于QQ的事,并不是想表达自己对科技进步的观点。我的表达重心是要引到李寻欢这个话题上。因为我的网名叫“令狐寻欢”,就是对金庸笔下的令狐冲和古龙笔下的李寻欢的致敬,我在自己空间的签名档是典型的李寻欢的语言:“他平生最厌恶的就是寂寞,但他却偏偏时常与寂寞为伍。”

自从我拥有QQ账号之后,我的网名就没有变过,我的签名档也没有变过。这就是我对李寻欢的感情。

我大学时的朋友,也是我的笔友杨三少,曾经无数次的和我聊过李寻欢这个人物形象所代表的艺术家的孤独气息。他后来在考研时选择了美学专业,他对李寻欢的评价是:李寻欢的一生是充满美感的一生。

我非常赞同他的观点,后来我们在讨论怎样的人生才是最有价值的人生时,也达成了共识。那就是用“美”这个词来定义活着的标准,要用尽一生的时间来诠释美所代表的全部含义。

李寻欢无疑已经做到了,他身上的一切都蕴含着一种绝妙的美的境界。他对爱情的犹豫和痴心,他的飞刀所散发出的战无不胜的光芒,他在喝酒时显露出的病态的咳嗽,他一身白衣面对林仙儿**时的镇定风度……所有的一切就像一幅幅精致的水墨画一样,把阴郁的美感绘描的淋漓尽致。

我曾经在一片文章中看到一个人评论令狐冲时说,他有精神上的洁癖。我想这句话用来定义李寻欢或许更合适。李寻欢的一生从物质上来说是富有传奇性的一生,是自由伟大的一生,但是从精神上来讲却是寂寞的、痛苦的,始终禁锢在一个无形的牢笼中。

但是这样的精神状态却呈现出一种纯洁的美,美的有些病态,一种妖娆的病态,但病态又增加了美的感人的力度。

所以,李寻欢是在用一支艺术家的笔来书写自传,他的全部生命都奉献给了极致的爱情的美。这样的爱情正因为得不到所以才是最珍贵的。

李寻欢生活的环境就是一本黑字白纸的书,它的名字叫《多情剑客无情剑》。这本书是古龙小李飞刀系列的核心作品,又名《风云第一刀》。其实,如果从故事的主要人物李寻欢来看,叫《风云第一刀》更合适,但是这个名字显得有些僵硬、有些俗,与古龙那种飘逸和灵动的文字气质不相配,所以我更喜欢《多情剑客无情剑》,这样便突出了阿飞的地位,因为阿飞使剑。剑无情,人却多情。

刀也无情,用刀的人却多情。

不管是李寻欢的飞刀,还是阿飞的剑,它们只不过是无情的利器。而唯有人心才是鲜活的,唯有人性才是复杂多情的,他们可以用手中的利刃杀人,也可以救人。

本书的故事情节,不是寻宝,不是复仇,也不是学武艺,而是用一种悲凉忧郁的基调为我们讲述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的斗争。

这个男人就是李寻欢,而女人却不是林诗音,而是林仙儿。李寻欢和林仙儿之间的较量时这个故事的主要情节,但正以为李寻欢没有接受林仙儿的**,才证明了他对林诗音的感情。李寻欢和林仙儿争斗的越激烈,越表明他对林诗音的感情的忠贞。

“小李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无虚发。”李寻欢是江湖中最有名气又最具传奇色彩的浪子,他的气质和魅力无人堪比。他的手中飞刀例无虚发,但他心中的爱人却成了别人的妻子。

林仙儿作为江湖第一美人,有着天使般的美貌,可以征服所有的男人,无论是意气轻扬的侠少,还是成名多年的魔头。但他能征服李寻欢这个男人中的男人吗?

她不知道。她想试试。

于是她自己假扮为“梅花盗”,四处作案,并扬言谁能除掉梅花盗,她就嫁给谁。于是江湖陷入了一场迷案之中,只是谁也看不清真相。

而此时,李寻欢正坐在马车中,从关外回到他已阔别了十年的中原江湖。这难道只是巧合吗?

林仙儿似乎要借这次机会,把李寻欢吸引到自己的身边。面对对林仙儿的勾引,李寻欢无动于衷,同时他又遭遇了龙啸云的暗害,经历了一系列的危险,最终凭自己的智慧化险为夷,并察觉到了林仙儿的秘密。

但由于自己的朋友阿飞爱上了林仙儿,所以他并没有马上揭穿这个秘密。

林仙儿败了,林仙儿可以征服世界上所有的男人,并且把阿飞迷的神魂颠倒,就是不能征服李寻欢。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她也不希望别人得到,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除掉他。于是,在“消失”了两年后,她又企图利用上官金虹“金钱帮”的力量来对付李寻欢。

而李寻欢为了解救出被林仙儿迷醉了心智的阿飞,和兵器谱上的多位高手决斗,用自己的真诚和正义之心,收获了朋友的友情,也激怒了敌人的仇恨。

最终,善的力量还是压倒了邪恶,作茧者自己缚住了手脚,玩火者焚于火。阿飞终于在一场大雨中清醒,他摆脱了自己灵魂上的枷锁。重新站了起来。

而上官金虹与李寻欢的决战是一个无人看到的场景。我们只知道结果是小李飞刀赢了。因为上官金虹想试一试自己能否接得住小李飞刀,他为自己的赌博付出了代价。

小李飞刀真的是“例无虚发”。

林仙儿最终还是没有征服李寻欢,并且还失去了最爱自己的男人——阿飞。于是她的命运到此结束。她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妓女。

这是一个让人悲让人痛让人怜惜又让人欣慰的江湖故事,这个故事很精彩,又很凄美。在凄美中还有希望的光。

此外还有更多的故事在陪衬着这场较量的行进,如李寻欢与林诗音的悲剧爱情,龙啸云与李寻欢之间的微妙关系,阿飞与李寻欢的伟大友情,铁传甲悲壮的忠义之路,上官金虹与李寻欢之间的决斗,郭嵩阳和李寻欢的英雄相惜,孙小红对李寻欢的爱……

这些故事情节互相穿插,勾勒出一幅纷繁复杂的江湖画面,其中每个人都有各自独特的性格,无论是善或者恶,都有人性上的矛盾之处,既让人悲愤又让人陡升同情之心。所以,本书情节设计复杂而又转换自然,奇峰突起,跌宕起伏,但核心主线却是林仙儿和李寻欢之间的较量。

古龙是渲染气氛的高手,他所描写的爱情总是那么**气回肠,让人读起来禁不住喉头哽咽,那充满凄凉感的文字慢慢在宣纸上铺展,梅花点点凋落雪地,一切都仿佛在自己的眼前演绎,泪水溢满眼眶,又慢慢流回心里。

但不管遭遇多么大的挫折,经历多么悲痛的错过,人性深处的爱和善的力量总会战胜邪恶的,这也是古龙最值得我们崇敬的地方。

任何时候都不能失去想要看到明天朝阳的希望,都不能失去对梦想的憧憬。所以,李寻欢总归是胜利者,他是忧郁的,是病态的,是散漫的,是疲惫的,可是他绝不是一个放弃者,他始终怀着对生活的满腔热情。

去为自己爱的人默默守护,去为朋友两肋插刀。

《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主题是对爱本身的张扬,是对生命中那盏灯光照耀下的柔情的呵护,是对悲剧命运的乐观的关照。李寻欢和林诗音的爱是纯真的,但他们却无法在一起。他们只能活在痛苦中。阿飞为了一个不值得爱的女人,沉沦倒下,连剑都懒得再动,同时又寂寞的忍受,最终发现只是一场骗局。

难道爱真的那么难吗?

古龙只是为我们挖掘出爱的复杂和不可琢磨,但没有给我们答案。因为爱的问题本身就没有答案。

也许只有过程才是真实的,爱过了就让他过去吧。

二.一句话,一个人。

1、李寻欢:无论和多少人在一起,他都是寂寞的

(1)、飞刀:那一刀的柔情,埋葬了回忆

在武侠小说中,或者说在真正的武林江湖中,英雄豪杰所使用的兵器大都是刀(关中刀客)、剑(武当)、鞭、棍(少林寺)等传统兵器,把它们佩带在身边显得厚重而有力量,能体现出男子汉的雄性气概。

而李寻欢使用的却是飞刀这样一个轻巧的兵器,可谓是第一人。

飞刀本是暗器的一种,暗器往往代表着暗中偷袭之意,是哪些江湖小人所用的伎俩。但李寻欢作为正义之侠的代表,为何也用飞刀?并且在他手中,飞刀不但没有一丝阴暗的影子,反而是那么神奇美妙,一把飞刀就像一朵雪地中的梅花,一滴草叶上的露珠散发着浪漫的光芒,让人迷醉。

这是因为:“兵器的好坏并没有关系,主要的是看用兵器的是什么人。”

是李寻欢自己的人格特质赋予了飞刀美的韵致,他是书生,又是浪子,他是那么的落拓忧郁,又是那么的儒雅潇洒,他给人一种病态的怜惜感,但在关键时刻那把刀所带来的力量又让所有的敌人畏惧。

所以他是浪子中的书生,又是书生中的浪子。当少林方丈心湖第一次看到李寻欢时:

心湖大师虽然久闻“小李探花”的名声,但直到此刻才见着他。

他似乎想不到这懒散而潇洒,萧疏却沉着,充满了诗人气质的落拓客,就是名满天下的浪子游侠。

李寻欢有着诗人般的气质,他是儒侠,大刀长剑等兵器与他是不相配的,大刀显得过于鲁莽,剑虽然高雅但太普通,也只有飞刀这种轻盈而有充满神秘感的兵器才能与李寻欢融合在一起。

他手中的飞刀太玄妙,没有人知道他是怎样发出来的,人们知道的只是一句话:

“小李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无虚发。”

他用一把刀行走江湖,维护着江湖的正义,惩罚敌人,拯救朋友。百晓生把飞刀排在兵器谱的第三位,但谁也不知道它的飞刀究竟有多快,因为百晓生自己就死在这把刀下。

百晓生“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只有一件事弄错了。

小李飞刀比他想象中还要快得多。

而关于这把飞刀的神奇,还有更典型的古龙文字的描绘:

小李飞刀纵未出手,也足以令人丧胆——小李飞刀最可怕的时候,也就是它还未出手的时候。

因为它出手之后,对方就已不知道什么叫可怕了。

死人是不知道害怕的。

这把飞刀意味着魔力、恐惧、死亡,但同时它又代表着正义、温情、希望,不管在多么危险的境地,只要有小李飞刀在,人们心中就会怀着一份获胜的光芒。

这双手虽然随时都可取人性命,却又随时都在准备着帮助别人,这双手有时握着的虽是杀人的刀,但有时却握着满把同情。

这就是小李飞刀,它是兵器谱上唯一不败的神奇,只因为它的主人——李寻欢本身就是一个神奇。

(2)、酒:喝醉酒并不是件困难的事,困难的是越需要喝醉的时候却偏偏不醉。

美酒,佳人,苍白的脸,寂寞的心,这是古龙小说中亘古不变的浪子的形象。

而酒排在第一,更是突出了它在浪子生活中的地位,浪子可以没有钱财,没有朋友,没有名誉,但绝不能没有酒。因为,有时候酒就是朋友。

酒往往是与浪漫联系在一起的,那醉后的感觉是如此潇洒真我,能进入神仙的境界,抛弃掉所有的烦恼痛苦,只剩一幅躯壳浮游于天地中,任由酒气在血液中弥漫,放任花开花落,云卷云舒,我只是醉中仙。

“酒逢知己千杯少。”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

“酒放豪肠,七分酿成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

似乎在文人中间没有不好酒的,晋朝的“竹林七贤”,唐朝的李太白,宋代的苏东坡,而在近代文人中,论好酒之冠者,非古龙莫属。那棺材中的48瓶威士忌正是最真实的写照。

古龙好酒,古龙笔下的人物更好酒,李寻欢当是代表:

李寻欢叹了口气,自角落中摸出了酒瓶,他大口的喝酒着时,也大声的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使得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就仿佛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着他的肉体与灵魂。

这是一幅多么痛楚的形象,把寂寞融入酒中,把痛苦流进酒中,酒却化成了泪和血。在那一杯杯纯净佳酿里,李寻欢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他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里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只有他的眼睛,还是年轻的。

李寻欢的生命中有数不清的传奇和声誉,但也有忘不掉的错过与悔恨,也许只有酒能把它们综合,带给他稍许的解脱。

李寻欢突然笑道:“你可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这朋友?”

阿飞沉默着。李寻欢笑道:“只因为你是我朋友中,看到我咳嗽,却没有劝我戒酒的第一人。”

朋友之情都在酒中,酒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能让一个人如此的消沉,又让一个人如此富有魅力的光环?

当铁传甲背着李寻欢到梅二先生那儿去疗毒,曾有下面的对话:

梅二先生皱眉道:“如此说来,你还是莫要喝酒的好,久咳必伤肺,再喝酒只怕…..”

李寻欢笑道:“伤肺?我还有肺可伤吗?我的肺早已烂光了。

只因为酒已经进入了李寻欢的灵魂深处。我们可以想象,在关外的漫漫十年光阴里,他没有家园,没有了爱人,没有秉烛夜谈的知音,唯一能陪伴的就是仆人铁传甲——一个忠心耿耿的虬髯大汉,而他又怎能安抚李寻欢痛苦的心。

一个情感丰富的浪子,把自己置于与江湖隔绝的关外。十年的时间,如果没有酒,李寻欢还能活着吗?

他曾有一句名言:

“佳人不可唐突,美酒不可糟蹋。”

他没有糟蹋美酒,他视酒为知己,但他却唐突了佳人。也正因为这一次的唐突,造成一生的悲剧。

(3)、寂寞:寂寞,不是因为没有一个朋友,而是某人不在。

李寻欢终于还是回来了,只因为他不能禁止自己的思念,他想看看她,看看她过的怎样,哪怕只是一眼。马车外: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烘炉,溶万物为白银。

李寻欢坐在车中,这是一段寂寞又漫长的旅途。

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他用小刀刻着一个女人的雕像,柔和温暖的曲线,他用自己修长的手赋予雕像灵魂,雕刻完,就将它埋在雪地里,然后又开始雕刻下一个。

他平生最厌恶的就是寂寞,但他却偏偏时常与寂寞为伍。

可他的寂寞又是谁造成的?

他与林诗音本是青梅竹马。十年前,他被关外三凶追杀,危险时刻龙啸云路过救了他的命,又帮助他回到家。然而此后不久,他发现,龙啸云爱上了林诗音,并为之憔悴不堪。

在朋友和爱人面前,他要做出一个抉择。

三天之后他下了决心,开始沉沦**,故意让林诗音伤心失望。

林诗音嫁给了对他情谊绵绵的龙啸云,李寻欢将自己的家园也作为陪嫁送给他们。只身一人远走关外。

此后,伴随他一生的是寂寞和痛苦。

相见时难别亦难。

这十余年来,他只见到林诗音三次。每次都只有匆匆一面,有时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说,但牵在他心上的线,却永远是握在林诗音手里的。只要能见到她,甚至只要能感觉到她就在附近,他就心满意足。

十年后,他放不下对林诗音的思念,要回来看她。

既然放手了,又为什么要爱,既然爱着,又为什么要放手?

或许每个人都会责怪李寻欢的软弱,责怪他愚蠢的选择,但他如果不这样做,他就不是李寻欢。他宁可自己痛苦,也决不能对不起兄弟朋友,更重要的是这个朋友还是他的救命恩人。看到朋友为情消瘦的面庞,他明知是错也必须去犯。

他这一生最大的弱点,就是心肠太软,有时他虽然明知这件事是决不能做的,却偏偏还是硬不起心肠来拒绝。

很多人都知道他这个弱点,很多人都在利用他这个弱点。

他自己也知道,却还是没法子改。

他宁可让人对不起他一万次,也不愿做一次对不起别人的事,有时他甚至明知别人在骗他,却还是宁愿被骗。

李寻欢错了,他为自己的错付出了太大的代价,但是,这个错又是多么的凄美。

在生活中,能带给人触动和永恒印记的往往是悲剧,悲剧之美更具意义,这也许是人心的残酷之处。喜剧让人很容易忽视,一笑之后,什么也留不下。而悲剧带给人的却是无法愈合的伤口,即使流血已经结痂,但在你撩拨它的时候,仍然有痛楚,而那种隐隐作痛更让人陷入无法忍受的境地。

也许人生的本质就是痛苦,人的一生痛苦永远要比快乐多,但我们决不能被痛苦打到,痛苦也是一种精神财富。当我们在痛苦中回味初恋情人温顺的眼神,游历儿时攀爬的小桃树,想起一位陌生人扶起雨中滑倒的我…….

我们总会感觉有一丝怅惘的甜蜜,只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块柔软的地方,这就是人性的伟大所在。

李寻欢名为“寻欢”,他也在寻找欢乐,可陪伴他的永远却是寂寞。当看到梅林,那个留下无数回忆的地方,再也控制不不住似水的柔情,他的泪水将雪花沾染。

他记得那亭子的栏杆是红的,梅花也是红的,但她坐在栏杆上,梅花和栏杆仿佛全都失去了颜色。

现在,那庭院是否仍依旧?她是否还时常坐在亭子的栏杆上,数梅花上的雪花、雪花下的梅花?

为古龙的旷世才情所倾倒,这是一阕多么愁肠的悲歌,一个满身萧索的汉子,苍白的脸融入满世界的银雪中,独立在墙角的数枝梅下,北风的轻狂吹落了他眼角的一滴泪,一滴血泪。

花是红的。泪也是红的。

李寻欢呵,你这个让人同情又让人敬服的浪子,旷世的寂寞将你带回故园,当你终于看到思念了一千遍一万遍的情人,你又会是怎样的表现呢?

你所能做的,也许只能是沉默,将迷情继续隐藏。因为有些事一旦错过,就再没有重来的机会。你所思念的人,永远只会停留在思念里,再也没有勇气去为她画眉,为她梳一个清雅的发髻。

小楼依旧,门面依旧,可面对面相视的人都已苍老,唯一不变的也许就是心中的爱与恨:

忽然间,一只手伸出来,紧紧拉着珠帘。

这只手是如此温柔,如此美丽,却因握得太紧,白玉般的手背上就现出了一条条淡青色的筋络。珠帘断了,珠子落在地上,仿佛一串琴音。

李寻欢望着这双手,缓缓站起来,缓缓道:“告辞。”

林诗音的手握得更紧,颤声道:“你既已走了,为什么要回来?我们本来生活的得很平静,你……你为什么要来搅乱我们?”

李寻欢的嘴紧闭着,但嘴角的肌肉却在不停的抽搐……

……

她的脸是那么苍白,那么美丽。

她眼波中充满了激动,又充满了痛苦。

她从来也没有在任何人面前如此失常过。

……

李寻欢没有回头。

他不敢回头,不敢看她。

他知道他此时若是看了她一眼,恐怕会发生一些令彼此都要痛苦众生的事,这令他连想都不敢去想……

他很快的走下楼。

林诗音望着他的背影,身子忽然软软的倒在地上。

是呀,你为什么要回来,也许连你自己也说不清。你绝不会是想来夺回你曾拥有的东西,因为你已经放弃了,你也不是想故意搅乱这个家的平静生活,因为你做事从来都是替别人想的。

你所要做的,也许只是想寻觅一段已经逝去很远的回忆,重温一份故去的情意,否则你的心就要被酒和孤独完全吞没。

有些事你纵然拒绝去想,却偏偏还是时时刻刻都要想起,人,永远都无法控制自己的思想,这也是人生的许多种痛苦之一。

当“梅花盗”的迷案告一段落,李寻欢也从少林寺脱身,和阿飞一起回到“兴云庄”,夜已经很深了。

夜,漆黑的夜。

只有小楼上的一盏灯还在亮着。

李寻欢痴痴的望着这鬼火般的孤灯,也不知过了多久,忽然取出块丝巾,掩住嘴不停的咳嗽起来。

鲜血溅在丝巾上,宛如被寒风摧落在雪地上的残梅,李寻欢悄悄将丝巾藏在衣中,笑着道:“我忽然不想进去了。”

阿飞似乎并未发觉她笑容的辛酸,道:“你既然已来了,为什么不进去?”

李寻欢淡淡道:“我做的事有许多没有原因的,连我自己都解释不出。”

……

阿飞瞪着他良久,良久,慢慢地垂下头,黯然道:“你是个令人无法了解的人,却也是令人无法忘记的朋友。”

是的,人的思想的确是一个无法破解的迷宫,在每一个暗阁和通道中都有它复杂的衔接点,作为理性的人,也许能解释自然现象的原委,知道历史地理知识,但是在感情面前,每个人都还是不懂事的孩子。

我们的行为往往是盲目的和不由自主的,有些事明知道不可为但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去做,有些错误明知道可以避免,但在事发的当时却总是看不清。

而李寻欢自己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他凝视着孙小红,接着道:“一个人一生中只要铸下一件永远无法补救的大错,无论他的出发点是为什么,他终生都得为这件事负疚,就算别人已原谅了他,但他自己取无法原谅自己,那种感觉才真正可怕。”

我们已没有必要再责怪李寻欢,因为他所做的一切都不是为了自己,只是他也没有想到那样做会令很多人伤心。我们对这个浪子只能怀着一份敬佩的同情,把它作为朋友,陪他饮尽一杯杯苦酒,替他分担一点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