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出生在这个县城。父母生下我们五个姐妹,我排行第三。幸运的是,上帝给了我们一副姣好的模样,五姐妹都如此,故被街坊邻居们誉为“五朵金花”。
周围的小伙子们,有事没事都想和我们姐妹搭讪几句;我们走在大街上,常会得到众多的“注目礼”,有的人无缘无故地要跟在我们后面转一圈,走一程。
事情总有不尽人意的地方,我们家的日子却过得紧紧巴巴的。这也不足为怪:我妈是个家庭妇女,生下五个孩子,都是吃闲饭的,就靠爸爸在一家街道厂做工,工资微薄,因此,一家人只好省吃俭用,一个钱掰作两个用,能不饿肚子就很不错了。
记得我那年16岁,前胸开始隆起。当时正值70年代初,轰轰烈烈的上山下乡运动席卷全国。起初是知青上山下乡,接着是在城里“吃闲饭”的成户下放。我们这个县城也不例外,而且据说我家已被破列为成户下放的对象。
我们听到这个消息,不吝为一个晴天霹雳,可把爸爸妈妈急坏了。他们愁就愁在我们这“五朵金花”上:我们五姐妹,大姐刚出嫁,按当时的政策规定,已在城里结婚立家的青年妇女一般不在动员之例。那时我的两个妹妹年纪尚幼,能吃不能做;二姐和我虽然年纪稍长,但一个娇滴滴的城里姑娘,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吃得乡下那份苦么?
父母思来想去,便想出个让二姐和我火速找对象、提前结婚的“妙法”,以躲过上山下乡这一关。
这里撇开二姐的婚事不提,单说我吧,这婚事就够难的。虽然,我平时也结识了许多小伙子,但真正能作为“百年之好”的人选却没有一个,一时找谁做主儿呢?
也是“病急乱投医”,在紧急关头,邻家一位好心的老妈妈给我介绍了一位对象。
这人叫张老四──就是我现在的法定丈夫。他矮墩墩的个子,面目又瘦又黑,两个颧骨高高突起;他老实巴交的,三天不说两句话,给我的第一印象就不灵活。还听说他家很穷,父亲是靠小生意为生的,家里连一间像样的住房也没有,因此,足足30岁了还是光棍一条。
但是,父母却相中了他有力气,而且会泥水工,一月可挣七、八十元。按当时的物价,这些工钱养活一个3口之家是不成问题的。而我当时初中才毕业,没事做,就在家里为县斗笠厂做斗笠,一天只能得两角钱。父母就认定了一条:跟上这么一个有力气且有一门手艺的的男人,起码不愁饿肚子。至于其它,我们还能挑肥拣瘦吗?
父母征求我的意见。我只知道害羞,认为这么小找男人,如果被同学、女友们知道了,肯定会笑话的。因此,我只要求人要把婚事公开,只能秘密进行。
老四知道我们同意了婚事,自然喜得悄悄地封了80元聘礼上了我家的门,与我秘密订了婚。
老四离家只隔几条街,订婚后,他休了工晚上常到我家来,与我“培养感情”。
我当时独个儿住在一个旧楼里。老四来了,就坐在我对面,本意是与我“建立感情”,却没有几句话可说,翻来覆去老是那几句现成话。
我呢,既不恼他,也不喜欢他,脸却很红,心也很乱,手中的蔑丝老不听使唤。他问到什么,我就简单答应一句,不敢抬头看他一眼。
有一次,那是一个秋末之夜,外面刮着西北风,有几分凉意。他又来了,脸红红的,嘴里吐着酒气。他显得很兴奋,一来就与我挨得很近,用一种异样的目光盯着我,叫我怪不好意思的。
这样沉默了一阵,他终于人牙缝里挤出几句话:“哎呀,这天气,好凉!你还穿着单衣裤,不冷呀?”说着就用手抚摸我的大腿。
我用力挣脱他的手,像一只受惊的羔羊一样飞快地跑下楼,悄悄向妈妈“检举”了他的非礼行动。
妈却不以为然地说:“傻妹子,别大惊小怪的,他是爱你哩!你就顺着他嘛……”
我却又气又害臊,简直要哭了。当然老四也逃之知夭夭了……
婚姻上的事哪有能保得住秘密的?不久,街坊领居及我的同学、女友都知道了,并当作“重要新闻”悄悄传播。好心的朋友暗中都对我说:“你长得标标致致的,何必去找个又穷又没文化的大光棍?哎,真是!你父母也太糊涂了!”她们都劝我把这事吹了。
是的,凭着我直觉,加上女友们的忠言相劝,我终于有了自己的想法,决心与他吹,但是,那80元聘礼我家早已花光了,到哪里找钱退他?因此,我只有想方设法回避他。
幸好,老四那次“败走麦城”后,居然有好些天没来。
谁知道,我的心事被老四知道了。他一时急得团团转,到处讨主意。于是,便有缺德的狗头军师出了个嫂主意,说要想婉玉归你,“最佳方案”就是领先占有了她的身子,让生米煮成熟饭。
此后的一天夜里,我正独自躲在角楼的电灯下织斗笠,老四却溜到我房里,还给我带来一件玫瑰红灯芯绒衣,讷讷地对我说:“婉玉……那、那次是我对不起你,可是你……”
在当时,做一件灯芯绒衣可算是姑娘们求之不得的奢侈,我做梦都想穿上一件这样的衣服呢。可是,我既然不愿嫁他了,还能享受他的衣服吗?
老四见我不吱声,就涎着脸来拉我。我不理他,他却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大着胆子突然拉熄了电灯,一把将我搂在怀里。我拼命挣扎,可是他力大如牛,强行将我抱上了床,然后三下五除二地脱了我的裤子,将我死死地压在下面……我想呼喊,也喊不出声,况且也不好意思张扬。我突然下身犹如刀戳般的疼痛,整个身子像坠入了万丈深渊,我昏迷过去了……等到苏醒过来,拉亮灯,只见破旧的床单上染上了好大一片血迹……
以后,我又被他强暴过几次,每次都痛得我死去活来。
两个月后,我怀孕了。父母劝我说:“既然如此,你们就赶去登记吧,不然就被动了……”
说句良心话,结婚以后, 老四对我不能说不好,这也许是被一句俗话言中了:“郎大女贵气”。
我未生小孩前,就只做些家务活,而且重一点的都等着他回来做。“坐月子”后,除了奶孩子,我算是“全休”。里里外外都由他一个人“承包”了,连我的短裤都是他洗的,我只指手划脚。
但不久以后,我就感到事事不顺心。
首先,是对家庭的经济条件不顺心。老四做泥工挣来的那几张票子支撑三口之家是有限的,只能维持起码的温饱。我看到别人吃得好、穿得漂亮就羡慕和嫉妒,也就转而埋怨他无能,为此,两口子常常拌嘴。
其次是……我感到他根本不会**。他平时与我说不了几句话,更没有半句甜言蜜语。晚上他想做那事了,就冒冒失失地爬过来,三下五除二地做完便离我而去。有时留不住。而且真怪,他每次与我做那事时,我都痛得招架不住,真的!平时我们妇女悄悄谈笑时,她们都说那样的事多么畅快、销魂,而我却每次都疼痛难忍。对照起来,我真琢磨不透其中的奥秘,真想也能享受哪怕是一次的“畅快”、“销魂”的滋味!但我却始终得不到。起初,我还怀疑我的身子是不是构造有些特别呢!……
因此,以后我对这事很反感。但他却每到晚上,就像小孩讨奶吃一样令人心烦地来求我,缠我,有时是逼迫我,扯我的短裤衩。他愈这般迫切粗俗,我就愈不同意,将裤带抓得紧紧的。他这个人也真懦弱,一旦那裤上的松紧带扯出了响声,就不敢放肆了,只好垂头丧气地离开我,真可笑!有时我见他可怜,也就“照顾”他一回,但他做完后,又是照旧匆匆离我而去。我想留他说几句夫妻之间的悄悄话。他总是说:别罗嗦,啊哟,我明天还要做工呢。
碰碰磕磕的夫妻生活了一年多,其时,我娘家的父亲和两个弟妹早已下放农村了。我对老四的感情越来越淡薄,打算烂船当做船划,连街坊邻居们都知道了。
就在我极端孤独的寂寞的时候,有一个与我志趣相投的男人闯入我的生活,这人就是我后来跟他做了近20年“情人”的牛牯。
牛牯并不是他的真名,只因他长得高高大大如一条壮牛牯,人家才给他取了这么个绰号。他年纪只比我大两岁,靠拖板车糊口。他跟我家住一条街,不过他住街尾,我住街头,两家相距不足两百米。
别看牛牯是个板车工, 却娶了个漂亮风流的老婆,叫桂花。说起来,桂花还是我小学时的同学呢,于是我们颇说得来。小孩长大后,心情很坏的我就常到她家去聊天解闷,后来主要是玩扑克,搓麻将。
起初,我要选择牛牯不在家时才去的。因为他不在,女人说话方便些。后来,与牛牯渐渐熟了,有他在时我也去。再后来,去他家时,还很希望他在更好。为什么?这事有点神秘、古怪也很自然,因为我发现我与他合得来,说话投机。他活泼开朗,也喜欢开玩笑,这正符合我的性格;他喜欢文体活动,我也喜欢;他长得不算很帅,但也像模像样,且有一股男子汉的雄风,我不知是什么时候起已萌发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暗暗爱他的念头了。
有一次,我又去他家玩扑克。牌友未凑齐,我就与他们两口子一起玩。那时候不兴赌博,谁输了就罚谁拱(钻)桌子。他们家没有那种八仙桌,在拱凳子时,牛牯就帮我按住凳子,唯恐碰伤了我。这小小的举动,却使我感到很温馨,很感动。有一轮,桂花输了,当桂花拱凳子时,牛牯乘桂花不注意,突然偷偷在我屁股上捏了一把,并对我使了个神秘的眼色。我会意了,当然犹如触电一般,使我周身上下都感到酥麻、舒服,而且不由自主地往他身上倾倒;我的脸霎时红了,热辣辣的,像喝醉了酒……
以后,我并不回避他,反而时时想见到他,仿佛他身上有一股磁力在吸引我。
有一次在牛牯家里,当桂花一时不在时,牛牯悄悄地亲近我,并向我提出了那个要求。
我当时心里顿时有一种甜蜜激动的感觉,但又马上冷静下来,红着脸说:“别胡来!我不能跟你做那事,如果做了,我怎么对得起我的老同学呢?要我答应你,除非桂花同意。”
我这话当然是出难题:哪个女人会同意自己的老公跟别的女人做那号事?就是再亲密的老同学、老朋友甚至亲姐妹,也不会肯将自己的老公拱手相让给别的女人的。
然而牛牯却喜了,立即胸有成竹地说:“当真吗?说话得算数,反口的是小狗!”这使我大为不解。
此后有一次,那是个春暖花开的日子,有人说,这种气候最容易引起人们的那种冲动,桂花见到我到后却借故带着她的小孩出去了。牛牯一把抱住我说:“我们做吧,桂花同意了。”
“你骗我,鬼才相信呢!”我嘴上是这么说,身子已不由自主地倒向他的怀里了。
牛牯见我不信,就向我说出他们夫妻间的一件秘密。
原来桂花曾有过“红杏出墙”的劣迹。有一次,她在一个男人家里“唱痒痒戏”,被牛牯当场抓获。牛牯这人真鬼,他只把那个沾便宜的男人狠狠地痛打了一顿,却一点也不声张。回家后,桂花跪在他面前求饶,牛牯却说:“你做了对不起我的事,让我戴绿帽子,能不追究?除非你答应我也去弄一个女人,这样就算摆平了。不然我跟你没完!”桂花被男人抓住了“辫子”,就违心地答应了他。
经牛牯这一说,我真相信了。桂花出门的举动,也证明了这一点。于是我冲动由压抑而变得放肆大胆起来。你桂花不也是这号货色吗?你偷别人的男人,我为什么不可以偷你的男人?
于是我默许了,像只驯服的小绵羊似的,听凭这只大牛牯把我一把抱在,脱光了我的衣服甚至乳罩,然后压在我身上,并让他四处抚摸亲吻,尽情他玩个够……
说来奇怪,过去我与老四做种事时,总感到下身疼痛;而今天,不但一点不痛,而且感到畅快淋漓,云里雾里,简直飘飘欲仙,而且不知不觉地第一次发出了痛快幸福的“**声”……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品尝到做女人的真滋味呢!
男女间的这种事,有了初一就不愁初二的。从此之后,我跟牛牯就如漆似胶了,总想两人在一起,即使不做那种事,就是走一走、坐一坐,说几句话也感到是那样的甜蜜、温馨。
于是,我们就背叛自己的男人和女人频频幽会,暗渡陈仓。时间当然一般在晚上。有时去电影院、戏院、舞厅、录相厅,有时去逛马路,有时去郊外的田埂地头……有时是谈心解闷,有时是拥拥抱,当然也包括做那种事。即使在录相厅的包厢里,我跟他也用被子蒙住偷偷地做那种事情。往往直到深夜才不得不回家,真是“欢娱嫌夜短”!
有时候,我们觉得在野外做那事不方便,不满足,就花钱到偏僻的小旅社里去租间小房,痛痛快快地过上一整夜。
这样一来,当然被各自的家里发觉了蛛丝马迹,他们便盘问起来。起初我们搪塞了一下便蒙混过关了,久而久之可不行了,连街坊邻居也知道了。我与桂花也撕破了脸皮,再不叙同学之谊。好在我的男人老实懦弱,他的老婆又被牛牯抓住了“辫子”,能把我们怎样?
当然,比较起来还是我的障碍多,因为我既有男人管制,又有小孩拖累,跟他在一起总不方便。为此,我就正式向我那“老头子”提出了离婚,两人“井水不犯河水”。可是他说什么也不肯答应。
一不做,二不休。在牛牯的怂恿下,当我的小孩大些了,我就横下一条心,干脆抛开小孩,抛开男人,抛开了我的家庭,在县城租了一间斗室过起了“独身生活”来。
自然,这“独身”是个名,牛牯自然常来陪我,我们这对“野鸳鸯”形同夫妻,只不过没领到结婚证而已。
时光流逝催人老。蓦然回首,我跟牛牯的关系已经经历近20个春秋了,我也成了个老妈子啦,真的在这段不算短的岁月中,我跟牛牯既没分离,也没结婚。那我们算是什么关系?我这才意识到,我充当了情妇的角色。
我通过亲自体验了解到,找情人,并不如有些人所想像的那样,只有晴空灿烂,朗月清风,鲜花美酒,而是少不了有风风雨雨,迷雾愁情。特别是作为女人,其间苦涩、烦恼谁人知?
做情妇,有些人首先认为可以得到很多钱,可以坐享其成,纸醉金迷,养尊处优,穿上华丽的服装,戴着珍贵的首饰,吃饱喝足了陪男人舞厅、搓麻将、上床……
这大概是傍大款的那些女人们的生活。──但我也可想而知,就是他们,也末必就能活得那么浪漫惬意,她们也会有她们的失落和苦恼。
我没那样的福气,傍上的不是大腕与大款,而是个拖板车的大汉。不想做工,收入不多,仅能维持他一家的温饭,而且后来我发现他很小气,从末正儿巴经地给过我一次钱。我俩一起进舞厅、上录相厅、有时是他掏几元钱,有时则是我掏。记得那一次,他提出要到小旅社里去痛痛快快地睡一晚,却狡猾地说身边没带钱。我只好掏出身上仅有的10元钱租了房间。第二天清早,连吃早点的钱都没有了,我们只好各自回家吃饭。
自从我从家里搬出来住后,牛牯就常到我那儿去睡,也在我那儿吃喝,我的住处成了招待所,而且几乎都是我招待他。
为了维持我的生活开销,我不能再像在老四家里一样过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了,也不能贪玩了,我只得自己动手,挣钱糊口,去了一家小餐馆打工,洗菜洗碗端盘子,每月挣两三百元的工资。我一天干10个小时,晚上回家还要做些家务,直累得腰酸背胀,只想早点钻进被窝蒙头大睡。
我以前总把我与牛牯的关系当做没有婚姻的爱情。其实我错了!我们纯粹是一种“性伙伴”关系,毫无爱情可言。他感到与自己的女人玩腻了,就来找我换换口味。在这个时候,他对我表现得特别热情和亲密,又是亲吻,又是抚摸,简直爱得死去活来!而我因为是单身,也有这种需要。然而他走后,却什么都忘了。他只不过将我当个玩物,当个泄欲的工具,没有一丝半点的真正情义。
以前,他也曾紧紧搂着我许下诺言:“我们俩结婚吧,做一对长久夫妻!”
我当时很高兴,也很感动,相信了他,才从家里搬了出来,准备离婚。
而他什么行动也没有,完全是欺骗我。他与桂花不吵不闹,平静如水,根本就没有离婚的意思。有时,他与我拌嘴,吵了架,就跟自己的老婆亲亲密密地轧马路、逛菜市,甚至挽着臂膀搂着腰,好像故意作出样子来气我,对我越来越绝情。
有一次,我病了,是重感冒。我时冷时热,有时烧得迷迷糊糊,嘴唇都干得开裂了。牛牯知道也不来看我。我连一杯白开水也讨不到……
当我认清了牛牯的真面目,就决心与他分手。可是他总在晚上死皮赖脸地来缠我,强行要我上床。我不同意,他就用武力将我抱上床,脱光衣裤,把我强奸了。我的短裤都被他扯破了好几条,乳罩被他扯破几个。
我呵斥他说:“你又不是我的正式丈夫,有什么资格强迫我?”
他却振振有词:“你害了我,我得将损失补回来!”
我说:“我没花过你的钱,又没有叫你的家庭破裂,你有何损失?而我为了你,不但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儿子,失去了家,而且失去了美好的青春,我跟你近20年,得到了你什么?”
他理屈词穷,就露出狰狞的面目对我拳打脚踢,几次将我打得鼻青眼肿。还威胁我说:“除了我牛牯,不准你与任何一个男人相好,否则我就叫你决无好下场!”
我又气又哭,但我一个弱女子,怎奈他何?这类事,又不好意思向公安机关报案,去法院起诉,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去年,突然听说,我那被我抛弃22年的儿子因缺少家庭管教,竟与一帮坏青年混在一起吸毒,此后又偷盗行劫,被公安机关抓获,送进了劳教所。这消息真把我惊得头晕眼花,叫我悔恨交加。孩子呀!我没有尽到母亲的责任,是我害了你呀!
一连串的打击,使我晚上常做古怪的恶梦,有时梦见丈夫含恨自尽,有时梦见儿子跪在面前痛哭流涕,有时又梦见牛牯呲牙咧嘴地拿着付匕首逼杀我……
我从恶梦中惊醒后,周身都冒冷汗,突然想起:啊呀,我怎么孤孤单单一个人睡在这儿?我好寂寞,好害怕呀,我没了丈夫,没了儿子,也没有属于自己的家庭,真是一无所有了!虽然我现在还能做工糊口,如果我发了,谁来管我、照顾我呀?我人老珠黄后靠谁?……
我与丈夫的感情早已破裂,重归于好已不可能。虽然我承认他曾对我好过,可是爱情这东西是很怪的,我不能跟一个我不喜欢的人生活一辈子。至于牛牯,我已下决心与他一刀两断。告诉你吧,我最近又一次搬了家,搬到了一个秘密安全的地方去了,为的就是摆脱他的纠缠。我打算与我那“老头子”正式离婚,再找个正式丈夫。你们放心,我虽然不是一个好女人,但我不会去违法犯罪的。
然而,像我这样的人,还会有人爱我、肯与我结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