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保罗·迪马,供称拂晓光景,被请去验尸。那个时候两个尸体就停放在发现列小姐尸体那间寝室里,并且是横在床架的布棚子上。小姐的尸体淤伤累累,擦伤地方非常的多。这些现象就可以说明死者事实上是给硬塞进去的。喉部伤势非常的严重,并且在颏下还有深深几道抓伤印子,以及一连几块青痕,很明显的也是指痕。死者脸部全部都变了色,并且眼珠突出。舌头有一部分也已经咬穿了,而在心窝上也发现一大块淤伤,明显的是膝盖压的。依据迪马先生的说法,列士巴奈小姐明显的是被扼死的,凶手人数不清楚。老太太的尸首支离破碎,残缺不全。右臂和右腿的骨头多少有点压碎,左胫骨也碎得非常的厉害,左肋骨也全是这样。尸首遍体都是严重的淤伤,并且完全变了色。并不知道这些伤痕从哪里来,也只有可能碰到一个力大无比的壮汉,猛力挥舞粗铁棍或大木棒,要不就是抡起一把椅子或任何又大又沉又钝的凶器,才可能将人揍成这样。女人使用任何的凶器,都不可能打出这么重的伤来。证人看见死者的时候,就已经是身首异处,并且头颅碎得厉害。
喉部分明是被锋利凶器所割断——也有可能是剃刀。
外科医生,亚历山大·艾蒂安,和迪马医生一齐被请去验尸。所述和迪马先生供词及意见相一致。”
尽管还传讯了其他的几个证人,可是还没有获得重要线索。这件血案,就其所有种种的细节而论,实在是错综复杂,扑朔迷离,假如真是件凶杀案,在巴黎这还是空前未有的奇案呢。警察当局压根儿就是茫无头绪——这种案子实在是难得一遇。本案甚至连一点蛛丝马迹都找不到。”
该报晚刊刊载消息说:圣罗克区依旧是人心惶惶,大为**——那幢房子又经过了仔细的搜查,证人也都重新接受了传讯,可是也毫无结果。可是补白中提到阿道夫·勒·本已遭逮捕关押的消息——尽管除了该报已经详载过的事实以外,就没有丝毫证据足以定罪。
对这案子的进展迪潘特别感兴趣,虽然他什么话都没说,但是至少看来如此。勒·本人狱消息发表之后,他才问我对这件案子有什么样的看法。
我只能够附和巴黎人的看法,觉得这是件无头案。看不出有什么办法可以找到凶手。
“咱们可千万不可以光凭一项传讯结果就来看待什么破案法子,”迪潘道,“一向巴黎警察是以聪明称道于世的,可是也不过是狡猾罢了。他们办起案来的时候,只有采用目前的这种方法。虽然夸口有一大套办法,但是经常用得驴唇不对马嘴,因此不禁叫人想起茹尔丹先生要拿睡衣,这样就更舒服地欣赏音乐。他们办案的成绩尽管经常有惊人之笔,可这多半是单靠卖力的巴结。然而碰到这些长处是起不了作用的时候,计划就会落了空。比如说,维多克[ 生于1775-1857年,法国著名的侦探。]善于推测,并且做起事来总是百折不挠。但是,思想从没有没有受过熏陶,侦查的时候往往过于专心,反而一错再错;他看东西隔得太近了,反而就会歪曲事物真相。说不一定,有一两点他可以看得特别清楚,但是虽然是这样,势必也会看不清问题的全面。有种事就这样会显得非常奥妙,事实真相一定不会永远在井底。事实上,我倒认为,那些真正比较重要的知识肯定是肤浅的。事实真相并没有在我们钻的牛角尖里,而是在抬眼就可以看得见的地方。这样的错误的方式和根源,可以通过观察天体来说明。你晃一晃看下星星——只要斜眼瞟、瞟,就可以将视网膜的外部对准星星,也就可以将星星看得一清二楚,对星光也可以有个最正确的估计,对微弱光亮的感光力视网膜的外部比内部强,所以视线全部集中在星星上,星光反而随之会更加的微弱。视线全部都集中在星星上,实际上绝大部分星光就照在眼睛上,但是斜眼一瞟的话,反而可以看得更正确。过多的认为奥妙,思想反而就模糊不清了。假如紧紧盯着苍穹,过于集中,过于直接,过于持久,那么连金星也会黯然无光。
“说到这两条人命案,就得先深入调查一下,才可以拿出个主意。如果去私访一番,倒也开心,”我听了心想这字眼倒是用得非常的怪,可是嘴里没说什么。“除此之外,勒·本曾经替我效劳过,我可没有忘情。那么咱们去亲眼看看现场吧,我认识警察厅长葛某某,而他肯定放咱们进去。”
很快的我们就获得了许可,就立刻到毛格街去。那条街在里舍利厄街和圣罗克街之间,脏得不像样子。因为我们的寓所离这个区有很长的一段路呢,因此赶到那儿,已经就快近黄昏了:那幢房子倒立刻就找到了,那是因为还有不少人站在街对面,只不过是毫无目的,以及不胜好奇地怔怔抬头望着紧闭的百叶窗。这只不过是幢普通的巴黎式房子,大门一边有一个可以瞭望的门房,窗上有块活络的玻璃,标明着“门房”二字。还没有走进门,我们就先走到街的尽头,并且也拐进一条胡同,之后再拐个弯,于是就走到那幢房子的后面——这之间,迪潘非常专心地把那房子以及左右前后的街面都细细查勘一番,我倒没有看出有什么名堂。
很快的我们折回原路,并且回到房子前面,按了门铃,出示了证件,看守人员于是就放我们进去了。于是我们走上楼——并且走进发现列士巴奈小姐尸体的寝室,死者母女俩的尸首依旧还停放在那儿。房里那份乱,依然任其自然,丝毫未动。我所见到的和《论坛报》记载的并没什么不同。迪潘将一切东西都仔细查过——就连被害人的尸体都没放过。之后就走到别的房间里,后来又到院子里。从头至尾有个警察陪着我们,一直查到天黑,我们才离开现场。回家的途中,我这位朋友于是就顺便到一家日报馆里去了一会儿。
上文说提到过的,我这位朋友的怪念头真的是无奇不有,而且对这些怪念头我一向听之任之,那是因为在英文里找不出恰当的同义词。那个时候他对我可绝口不提这件人命案子,他生性就是这样。直到第二天中午时分的时候,突然他才问我,在惨案现场有没有看到什么非常特别情况。
他口气里着重“特别”这个字眼,不知道怎么的,竟让我暗吃一惊。
“没,没什么特殊的。”我说道,“可是,和报上看到的记载没什么两样。”
“报上恐怕并没有涉及本案那惨绝人寰的恐怖性,”他答道,“可是,别去管那张报纸的无稽之谈吧。我看,这件疑案大家认为破不了,其理由倒是应该可以看成容易破案——我说的是本案的特点中那种超常的性质。因为表面上找不到动机并不是杀人的动机,而是杀人手段这样毒辣的动机,警察局竟然还弄得一筹莫展。楼上只有被害的列士巴奈小姐,并没有旁人,再说了没有一条出路可以逃得过上楼那伙人的眼睛,这两件事和明明听到了争吵声音,表面上看来是完完全全矛盾的,这点警察局也搞得非常的莫名其妙。房里乱七八糟的,并且死尸倒塞进烟囱里,而老太太的尸体残缺不全,惨不忍睹。政府办案的碰到这样的情况,加上刚刚说到的的原因,以及种种不必多提的情形,他们吹嘘的聪明自然而然是施展不出的,只能是无能为力了。他们犯了个非常大的错误,可是这倒也寻常,他们将难得看见的事错当成了奥妙透顶的事了。但是,假如是要探求事实真相,只需要打破常规,就可以摸索出一条道理来。就像咱们目前进行的查访工作一样,与其问‘出了什么事’,还不如问‘出了什么从没有出过的事’。老实说,这件疑案,我一下子就可以解决,或者说,已经解决了,我看作容易,警察却看作破不了,这恰好成为正比。”
我暗吃一惊,并且默不作声地盯着他。
“我现在正在等着,”他望着房门,并且接下去说,“我正在等着一个人,这人或许不是这两件惨案的凶犯,但是跟这次行凶肯定也有几分关系,并且这些罪行中惨无人道的一节恐怕跟他也丝毫无关。只是愿这个推测不错,那是因为所有的破案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上面了。在这间房里,我无时无刻不在期盼着那人光临。是的,他也许不会来,但是多半会来。要是来了,就一定要把他留下,这是手枪,我们两个都知道到时候怎么样使枪。”
我拿了手枪,简直就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也相信不了自己的耳朵,迪潘却这么说下去,很大程度上像在自言自语。我早就已经交代过了,碰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他总是心不在焉。他那番话明显的是对我说的,虽然声音不高,可是那副腔调却是一般用来跟老远的人说话的,眼睛仅仅是茫然望着墙上。
“在楼梯上大伙听到的吵架声音,并不是那两个女人的,这点完完全全就由证人证实了,”他说道,“咱们完全就可以放心,更不必怀疑老太太是不是先害死女儿,之后再自杀。我说到这件事的时候,主要就是为了说明凶杀的方法。由于列士巴奈太太的力气不会那么大,如果想要将她女儿的尸体塞在事后发现尸体的烟囱里的话,那是肯定绝对办不到,再说了她自己还遍体鳞伤,人家绝不可能会认为她是自杀。所以,凶杀这件事就是第三者干的,而第三者的声音呢,差不多也就是大家所听见的吵架声。现在我来谈谈证人的供词吧,先不谈有关这些声音的所有的供词,单谈那种供词中的特殊的地方,你可以看到有什么特殊的吗?”
我就说道,所有的证人认为粗声粗气的那个是法国人,但是说到尖声尖气的那个,或者,照其中一人说是刺耳的声音,那就是各有各的说法。
“那就是证据,”迪潘道,“担不是证据的特殊点。你没有看出什么特殊的地方,可是这里头有一点得注意,也就是正如你所说的,证人都觉得粗声粗气的那个是法国人,大家在这问题上意见都是一致的。但是说到尖声尖气的那个的时候,特殊点就有了,特殊点倒不是因为意见不一致,而因为这些证人,不论是英国人、西班牙人、荷兰人、意大利人、法国人,只要一说到那个声音,人人都说是外国人的声音。人人都可以肯定不是他们本国人的声音。没一个将这个声音比作他通晓的所有国家的语言——而恰恰相反,法国人觉得是西班牙人的声音,‘如果他懂西班牙话,就听得懂几个字眼。’荷兰人一定说是法国人的声音。但是在他的供词里却说:‘不懂法国话,证人事实上是通过翻译受讯的。’英国人会认为这是德国人的声音,可是‘并不懂得德国话’,西班牙人‘肯定’这是英国人的声音,但是他完全是‘根据说话腔调来判断的’,‘由于他一点英国话都不懂。’意大利人却认为是俄国人的声音,但‘从没有和俄国人谈过话’。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法国人跟头一个法国人说法又不相同,他肯定那是意大利人的声音,但是,并不知道那种语言,就像那个西班牙人一样,‘根据说话腔调’。瞧,那个时候那声音真的是多么稀奇啊,看看这种供词,能够证实那是哪种声音呢!——这种声调,就连欧洲五大区域的公民都没有听惯!你会说那也许就是亚洲人的声音——是非洲人的声音吧。但是在巴黎,亚洲人可没有几个,非洲人也为数不多。可是,先不去否定这种推论,现在只可以提出三点,请你注意了。一个证人说这声音‘与其说是尖声尖气,还不如说是刺耳’。同时还有两个证人说是‘又快又乱’,没一个证人可以提到他听得出什么字——像什么字眼的声音。”
“我不知道,”迪潘接着说,“听了我这番话,你心里有什么谱,但是不瞒你说,就凭借供词上谈到尖声尖气和粗声粗气的这一部分,就可以作出合理的推论,这种推论完完全全足够让人产生疑问。依据这个疑问顺藤摸瓜,就可以进一步调查这样的疑案。我刚刚说‘合理的推论’,但是我的意思并没全部表达出来。我原来想说这种推论是唯一合适的推论,这样的推论的唯一结果一定就是产生疑问。可是是什么疑问暂时还不说,但是只要你记住,我心里这个疑团完完全全是有根有据的,足以让我在搜查那间寝室的时候,对大致目标和搜查方式心里有个谱。
咱们现在就算到那间寝室去了吧。先找什么呢?当然就是凶手逃走的方法。咱们俩谁都不相信这些不可思议的怪事,这是不用说的。列士巴奈太太母女俩是不可能被妖怪杀害。行凶的肯定是个有血有肉的,逃走的时候也不能化为一缕轻烟。那么是怎么逃的呢?多亏了这问题只有了一种推论的方式,依靠着了这方式肯定就能得到个明确的判断。咱们将凶手可能采取的逃走方法,一一加以研究吧。大伙上楼的时候,凶手明显的就在发现列士巴奈小姐尸体的房里,至少就可以说是在隔壁房里。所以只要在这两间房里找出口就好了。警察已经将四处地板、砖墙和天花板全都查看得一清二楚。根本就没什么秘密出口逃得过他们的法眼的,但是,我根本就信不过他们的眼力,于是就亲自查了一下。查过了,确实就没有秘密出口。通过道的两扇房门全部都锁得严严密密,钥匙也全都插在里面。回头去看看烟囱吧,这些烟囱尽管和普通烟囱一样宽,离开炉边也有八九叹高,但是从头到尾连只大猫的身子都会容不下。以上所说的两个地方,既然都是绝对不可能作为逃走的出路,那就只好就从窗子着手了。如果从前门房窗口逃走,那肯定也逃不过街上一伙人的眼睛。所以,凶手肯定就是从后房窗口逃跑的。好了,既然是这样就可以得出了这么明显的结论,那么,作为推论的人,就不能因为看来不通而予以否定。咱们只可以去证明这些看来‘不通’的理由事实上就是通的。
寝室里有两扇窗子,一扇窗子没有被家具堵住,摒弃还完全看得见。而另一扇窗子的下半扇,被笨重的床架一头紧紧的抵住,遮得看不见了。没遮住的那扇窗子里面还是紧紧拴住的,就是尽管使劲浑身力气也别想着拉得动。左面窗框上钻了个很大的钉眼,钉眼里钉着一个挺结实的钉子,并且就快钉到了头。而再看看另一扇窗子,也有同样的一枚钉子,同样钉着,哪怕使用了九牛二虎的力量,也别想拉得起这扇窗。警察看了就完完全全的相信出路不在这两个窗口上。所以,他们认为可以拔掉钉子,打开窗子是这样的多此一举。
我进行的调查是比较严格的,这样做,理由就是刚刚所说的——就是因为,我知道,凡是看来不通的事物,而可以证明的结果事实上未必这样。
我就这样下手琢磨了——并且从结果去推溯原因,凶手一定从这两扇窗子的一扇逃走的。就算是这样的,凶手出去了可没有办法再从里边闩上窗框,要知道大家所看到的窗框就是闩着的。而这事非常明显,警察才不会就在这方面追根究底,但是窗框是闩紧的:这样的话,一定可以自动闩上。这个结论一定是错不的,我走到那个没有堵上的窗口,并且花了番手脚才可以去拔去钉子,打算讲窗框推上。然而不出我所料,理所当然的是怎么推都推不上。我这才知道,准是暗自装一道弹簧,同样的我的想法证实了。就这样相信不管这钉子的情况看来依然是多么玄妙,至少我的前提是对的,并且仔细找了一下,立刻就找出这个机关来了。我一按之后,对这个发现心里挺满意,于是忍住了,并且没去推上窗框。
就在这个时候重新放好钉子,并且留神打量一通。一个人如果跳出这个窗子,窗子就会重新关上,并且弹簧也会碰上,然而钉子不会重新钉好。这个结论非常清楚,我的侦查范围就这样缩小了。凶手肯定就从另一个窗子逃走。大概两个窗子的弹簧是相同的,假如这样的话,钉子上肯定就有个不同的地方,钉法至少上不同。我探出头踏上床架的棚子,并且仔细朝床头之后另一个窗子仔细都端详一番。到床头伸手向后面一摸,之后就一下子就摸到弹簧,一按,果然就不出所料,就和那扇窗子一模一样。就这样看看钉子。正和另一枚钉子一样结实,并且分明是一样的钉法,而且也快钉到了头。
你肯定会说我给难住了,真的真的这样想的话,肯定就是弄错了归纳法的道理。套句运动界的一些行话,我可是‘百发百中’。线索一直就没断过,自然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没有脱掉。我已经可以追到这个秘密之底了,而那个底就是钉子。我刚刚说,外表上看起来,跟另一扇窗子上的钉子这钉子完全一样,虽然看起来这真的是真凭实据,但是眼看线索立刻就要解开,比这些来,凭借这些根本就毫无价值了。我说:‘这钉子肯定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当伸手一摸,手指头就马上弄出了钉头,另外加上二三分长的钉身。钉身的其他的部分还在钉眼里,也就是在那儿断掉的。断口是总是老的,由于边上全生了锈,很明显的就是锤子捶断的,一捶可以把钉头多少捶进下边窗框的顶上。就这在那个时候我就将钉头又重新放在刚才取出的缺口里,并且活像一枚钉子——就连一点缝都看不出。在按了下弹簧之后,我轻轻将窗框推上几的时候,钉头依旧还牢牢嵌在窗框的钉眼里,并且一齐推上去了。我关上了窗户,钉子又变成了整整一枚了。
说到这里,闷葫芦总算是打破了。凶手本来是打算将床头上那扇窗口逃掉的。凶手一逃走,窗户就自动关上了,也许是凶手故意关上的也说不定,窗也就被弹簧闩上了,警察将弹簧的那股力错当成了做钉子的力——就这样认为没有必要再追究了。
第二个问题就是研究的就是逃下去的方式。我这一点跟你绕着屋子兜了一圈,就已经胸有成竹了。隔开那扇窗子五英尺半左右的地方,就有根避雷针。从这根避雷针上谁也没法够着窗口,更别说是跳进窗里了。但是我看到四楼的百叶窗是非常特别的一种,巴黎的木匠师傅将其称作‘铁格窗’——那种款式目前非常少采用,在波尔多[ 位于法国西南部的一座商业城市。]和里昂[ 位于法国东南部的一座商业城市。]某些古老的府邸上,倒还经常看得见。样子就像是普通的门,只是单扇,而不是双扇,就算只是下半扇是格子窗,或者铸成镂空铁槛,这就可以把人当作绝妙的把手。列士巴奈太太家的百叶窗将近有三叹半宽。咱们那个时候从房子后面望上去,就可以看到两扇百叶窗全都半开半闭——也就是说,百叶窗和墙面恰好就成个直角。大概警察也像我一样这么认为,查过那幢楼房的后面 之后,如果是检查过的话,就不可能不会看到两扇铁格窗的宽度,可是他们没看出窗子有这么宽,就算是看到了,但是也没当做一回事。事实上,他们既然那么深信这地方不可能当做逃走的出路,在这儿自然就检查得马马虎虎了。但是,我看清楚了,床头窗口那扇百叶窗假如完全推开到挨着墙,就离开避雷针还不到两米呢。并且还有一点也很清楚,只有那些身手异常矫捷,浑身使劲,胆大包天,才可以从避雷针爬进窗里。现在假如这扇百叶窗完全敞开,只有二米半的距离,强盗也非常有可能紧紧抓住百叶窗上的铁格。之后就松开避雷针,并且两脚牢牢顶住墙,从上面大胆的纵身一跳,他也就可以将百叶窗一推关上了,如果假定那个时候开着窗,就连他的人都可以趁势跳进屋里。
希望你要特别的记住一点,就是刚才说过,要干那么困难、那么危险的绝技,必须身手异常矫捷,才可能马到成功。我的意思是,就是首先要让你知道,跳窗这件事是非常有可能就办得到的——但是,第二点,也就是主要一点,请你一定要记住,必须具有特别灵活的身手,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身手,才可以跳得成。
不用说,你肯定就会用上一句法律说‘将事实证明一下’,我与其强调充分估计凶手跳窗一定要具有的矫捷身手,还不如低估一些的好。在法律上这也许用得上,在推论上却行不通。最终我的目的只是搞清事实真相,而现在眼前的用意,就是让你将我刚才说的联想一下:异常矫捷的身手和那种特别刺耳的或者尖锐的喊声,那种乱七八糟的声音,那声音是到底哪国口音,但是没有一个人说的相同,并且发些什么音也听不清。”
听了这番话之后,一下子我心里似懂非懂的,隐约好像懂得了迪潘的意思,好像快要领会了,可是又无法理会,恰恰就在这个时候,在心里人们快要回想起来,可是想到头来,偏偏又记不起一样。接着我朋友又大发宏论。
“你不说也明白,”他说道,“我已经将话题从溜出去的方式转移到溜进来的方式了。我的用意无非就是提醒你,出去进来都可以用同一方式,并且都在同一地方。回过头来现在讲讲室内情况吧。看看这儿的状况吧,五斗橱的抽屉,听说都给人搜劫过,可是里面还有不少衣物,所以这种结论实在是非常的荒唐。但是这不过是个猜测——或者就是一个非常愚蠢的猜测——仅此而已。那么怎么知道抽屉里发现的这些东西并不是完整无缺的呢?列士巴奈太太母女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也没看见有什么人来往而且也难得出门,当然就用不着好多套替换衣服。抽屉里的这些衣物,至少还是母女俩手头所有的最好衣物。如果要是有贼偷走什么的话,那么为什么不偷最好的,为什么不全偷走?一句话,为什么不拿四千法郎的金币,反而会拿衣服添麻烦呢?金币没拿走,也就是银行老板米尼亚尔先生所说的那笔钱,基本上还原封不动放在地板上那两个袋子里。单凭一部分供词警察说把钱送到门口这一点,就已经对谋杀的动机,发生了错误的看法,希望你心里可别存这种看法。送去一笔款子之后,不到三天,收款人就遭遇了谋杀,像这样巧合的事,人生中随时随地都可能碰得到,并且蹊跷何止十倍而已,难道可又何尝有人注意过呢。一般来说,巧合的事是思想家那类的绊脚石,凭他们那样的学问,可不懂得以及或然性的理论—想要知道人类科学研究的重大课题以及取得极为辉煌的成就理当归功于这种理论。可是在目前这件事上,如果是金币丢了,那么这三天前送款子的事,就不仅仅是巧合了。那一来,倒可以证实了关于动机的看法了。但是,根据本案的实际的状况,要假如这个暴行的动机是为了钱,那么也一定会认为凶手是三心二意的白痴,然而竟然现成金币不拿,并且连原来的动机也忘了。
“那么现在可别忘了我提请你注意的几点——异常矫捷的身手,特别的声音,以及那样惨无人道的离奇凶杀案竟然一点动机都没有。回过头来咱们看看凶杀的惨状吧,房里这个女人被人用手扼死,之后就被人倒栽葱塞进烟囱里。普通凶手可不会用这种杀人方式,特别是不用这种方法藏尸灭迹。根据尸首被塞进烟囱的情况看来,你就会承认那里面还有点离奇古怪——一般来说,人们决不会作出这样的事情来,就算凶手是最最狠毒的人。你也还可以想想看,将尸体硬塞进这么狭的洞里,必须要几个人一齐使尽力气才可以拖下去,那股子劲应该是有多猛呵!
好了,那么也再来看看凶手使出那股神力的其他形迹吧。有几大把花白的头发在壁炉上,并且那是连根拔起来的。你总也应该知道,哪怕从头上一下子拔下二三十根头发,都得用好大的力气。你我都可以到那几把发丝,发根上还连皮带肉呢,真的让人看得心里发毛——因此可见那份力气大得要命,说不定一气儿拔得下五十万根头发呢。老太太不单喉管给割开,而且脑袋完全跟身体分了家——凶器只不过是把剃刀罢了。对这些兽性般残酷的罪行我希望你也注意一下,而列士巴奈太太身上的淤伤,我暂且就不用说什么了。迪马先生和他那位可敬的助手艾蒂安先生,全都声明这些伤痕是钝器所伤,虽然这两位先生在这方面说得非常的正确。钝器明显的院子里铺的石头,被害人就是被从床头那扇窗里给扔下来的。现在看来这个看法尽管简单,可是警察却忽略了,忽略的原因就是他们忽略百叶窗的宽度一样——因为那两枚钉子的关系,他们的脑子就全部被堵死了,同事也想不到窗子可能开过。
假如现在,除了以上说的这些情况以外,你可以再好好回顾一下室内那么凌乱异常的情况,这就更加有利于咱们综合这几点:超人的力气,残酷的兽性,惊人的矫捷身手,毫无动机的惨杀,完完全全就违反人道的恐怖行径,并且在不少国籍的人耳朵里,听来都非常像外国口音的声音,并且没有清楚明了的音节。请问你可以得出什么结论来呢?在听了我这番话之后,你心里有了什么样的想法?”
听到迪潘问我这话之后,顿时我浑身发毛,说道:“这简直就疯子干的勾当,也许是附近疗养院里逃出来的那些疯子的。”
他答道:“你的看法倒也是非常的有些道理,但即使疯子神经病大大发作,声音和楼梯上听到的那种怪声也压根儿就不一样。疯子总应该有一个国籍吧,虽然说的话前言不对后语,但是发音总首尾一贯吧。再说了 ,疯子的毛发也并不像像我现在手里捏着的这种,这一小撮毛,我就是从列士巴奈太太那捏紧的手指缝里拉出来的。你倒可以说说这是什么?”
“迪潘!”我这个时候已经吓得浑身一点气力都没有了,说道,“这毛真的是非常少见——这并不是人的毛发啊。”
“我也从没有没说是啊,”他道,“但是,在没肯定这点以前,我还要你看看描在这张纸上的那一小幅草图。这张画画的就是一部分供词所说的列士巴奈小姐喉部有的‘深深的指甲印和深黑的淤伤’,此外,在迪马先生和艾蒂安先生的供词里,却只说是‘几块青痕,显然是指痕’。
你马上就会看出,”我朋友接着说道,并且一边把那张纸摊在我们面前的桌上,“这张草图就足以说明扼得是多么的有力,多牢。根本一点都看不出松过手,每个指头都保持原来狠狠嵌在肉里的样子,也许是扼到死者断气才放手的。但是你可以试试看,同时把手指头放在这几个指印上。”
我试了一下,但是不可以。
“这样试验也许并不够好,”他说道,“之后又将纸头摊成了平面,但是人的脖子是圆筒形。这儿有根木柴,就死者的脖子差不多一样的粗细。将这张草图包在上面,可以再试试看。”
我按照这样做了,但是这回显然比上回更加费劲了。
我道:“这并不是人手的指印。”
迪潘答道:“那就可以看看居维易[ 生于1769-1832年,是法国著名的动物学家和古生物学家。]的这节文章吧。”
这是一段关于东印度群岛的茶色大猩猩的一般描写和详细解剖。这种哺乳类动物,虽然是人皆知体格魁伟,灵活非凡,生性残酷,力大无穷,爱好模仿。我看了之后顿时明白这件恐怖透顶的血案是怎么回事了。
我看完那段文章之后,就说:“这上面的关于猩猩爪子的描写,恰好和这张草图上的一模一样。我觉得除了这儿提到的猩猩以外,就没有其他动物的指印可以和你描下的那种一样。这撮茶色毛发也和居维易说的那种野兽的毛发一模一样。但是对这件恐怖疑案的细节我还是不能了解,再说了人家都听见有两个人吵架的声音,其中一个的的确确就是法国人的声音。”
“说得非常正确,你总记得,那些证人基本上就是异口同声说这人说过一句话,说的是‘天哪’。证人之一,也就是糖果铺老板蒙塔尼说得好,他说在当时的情形下这句话,听来表示忠告和规劝。所以,我于是就打破闷葫芦的希望寄托在这两个字上了。一个法国人知道这件血案,也许他跟这件血腥罪行丝毫没有关系,当然十有八九就是这样。猩猩或许就是从他那儿逃走了,他或许也追到寝室里来过,但是在那个时候那种混乱的情况下,他一直都没法重新抓住猩猩。至今猩猩还没给抓住,我因此也不再猜测下去了——我可没有权利称作别的——因为这些猜测所依据的一点看法事实上还是根据不足,就连我自己心里都分辨不出是对是错,再说了我也不敢妄想解释得别人听懂。那么咱们就将这个称作猜测,就当做是猜测一样谈谈吧。假如这个法国人的的确确像我所假定的,和这件惨案无关,那么昨天咱们回家的时候,我半路上到《世界报》报馆登的这段广告,就肯定会将他招到咱们寓所里来,这份报纸就是专门给航运界办的,因此也最受水手欢迎了。”
这个时候他递给我一张报纸,于是我就看到了下面一段广告:招领——某天清晨[ 也就是发生凶杀案当天的一个早晨。],在布伦林中,寻找到婆罗洲种茶色巨型猩猩一头。获悉该猩猩系马耳他商船上一名水手所有,失主经过说明失物情况,核对无误之后,并偿付少许俘获费以及留养费,就可以领回。失主请驾临市郊圣杰曼区某某路某某号三楼洽取。
“你怎么会知道这人是个水手,”我问道,“还知道他就是马耳他商船上的人?”
“这我并不知道,”迪潘道。“我并不敢肯定。但是,这儿有一小根缎带,从缎带的样子看上去,油腻腻的那样的脏相,明显的可以知道这是水手系头发用的,水手并不喜欢梳长辫子吗。再说了,除了水手在缎带上打的结,根本就没什么人会打,并且只有马耳他商船上的水手会打。我就是从避雷针柱脚下捡来的,这并不见得是死者的东西。从这根缎带我得出结论,觉得这法国人就是条马耳他商船上的水手,可是说到头来,推论到底对不对,于是我在报上登这样的一段广告,也没有什么坏处。假如错了,他也只会将我看了某些表面现象搞错了,并且决不会耐烦来盘问我。但是要是对了,我就可以达到目的啦。虽然这法国人跟这件人命案子无关,可是知道这件案子,他见了广告之后,就一定会再三犹疑,肯定也就就来认领猩猩。他心里会是这样想:‘我可没罪,因为我人穷,并且猩猩可值一大笔钱。而对我这种处境的人来说,这的确就是件宝贝——因此何必庸人自扰,因担心出事而将猩猩白白送掉呢?猩猩就在眼前,并且一伸手就可抓到。这是在布伦林里找到的并且离开惨案现场非常非常呢,人们怎么会怀疑这勾当是头凶兽干出来的呢?警察都无能为力——更是连一点线索都找不到。就算他们可以追到了这头畜生,也没有办法证明我知道这件人命案子,当然也不会因为我知情,就会加我的罪名啊。特别是人家都已经知道我了,登广告的虽然可以指出我是这头野兽的原主,但是还真不知他到底摸了我几分底。如果要是白白放弃值这么一大笔钱的宝贝,而别人并不知道是我的,难道不叫人对这头畜生起疑。如果想要引人注意,那可是不行的,如果要引人注意那头畜生,也是不行的。我一定要去应这广告,并且领回猩猩,好生看管,一直等到事过境迁再说。”
这工夫,忽然我们听得楼梯上传来一阵阵的脚步声。
“把手枪准备好,”迪潘道,“但是没我的暗号,可千万别开枪,同样的也别露馅儿。”
屋子大门原来是开着的,来人并没有按铃就走了进来,并且还走上几级楼梯。谁知道呢,这个时候竟踌躇不决了。不久之后就听见他下了楼,迪潘赶忙奔到房门口,倒是听得他上楼来了。他没有再往回走,好像下定决心一步步走上来敲敲我们房门。
“请进来!”迪潘说,声调非常高兴又热情。
这个时候进来一个汉子,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水手——长得孔武有力,魁梧结实,一脸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给人的印象不坏。他脸上被太阳晒得黧黑,倒是有二大半给络腮胡子以及八字胡须遮掉了。并且手里拿着根粗粗的橡木棍,看上去身边倒是没其他武器了。他笨手笨脚地鞠了个躬,并且用法国话和我们道了“早安”,尽管还有几分纳沙忒尔[ 法国北部的一座城市。]口音,可是依然可以听得出原籍是巴黎。
“请坐,朋友,”迪潘道,“你想必是来领猩猩的吧。可是说实话,你有这个猩猩,真叫我眼红,那真是头出色的猩猩,不用说,非常值钱。你看有几岁了?”
水手深深地吸了一大口气,看他那副神情,就可以知道心里一大块石头落了地,之后他有恃无恐地答道:
“我也说不上来——至少也四五岁罢了。它在您这儿吗?”
“并不在,我们这里可没关猩猩的设备。也就在附近迪布尔街的一家马房里,明天早上可以去领回。你理所当然的是准备来认领的喽?”
“那还用问吗,先生。”
“我真的是舍不得啊。”迪潘道。
“我并没有想到要让您白白受累,先生,”水手说道,“我绝不会昧了良心做事,我一定会好好的酬谢您。换句话说,只要是合情合理,什么都可以。”
“好,”我朋友回答道,“确实非常公平。可是让我想想看!哎,科可是要什么呢?哦!那么就说给你听听吧。事实上我要的酬劳只有一点,那就是请你尽快将毛格街这件人命案子全都告诉我。”
说到结尾,迪潘声调非常的低,并且也很沉着。就这样他沉着地走到门口,并且锁上门,将钥匙收在口袋里。再不慌不忙地从怀里掏出手枪,放在桌上。
水手脸上马上就涨得血红,好像是憋得透不过气来,只是在挣扎似的。他一骨碌的跳起身来,并且还握紧木棍,可是转眼又坐了下来,脸色变得死白,浑身直打哆嗦。他一言不发。我看了不由得打心眼里同情他。
“朋友,”迪潘对他客客气气地说,“用不着这么大惊小怪——根本就犯不着。对你我们并没有安什么坏心眼。我用君子的人格以及法国人的人格向你担保,我们绝不会害你。我完全晓得你和毛格街这件惨案没关系。但是也不能否认,你跟这件案子多多少少还有几分牵连。听了我刚才说过的话,你一定就知道我在这件案子上,当然有掌握材料的来路——那可是你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就是这个样子,你并没哟犯什么罪,没有罪名,说真的。你原来可以大着胆子抢一通,但是你连抢劫这罪都没犯,你当然的也就没什么好隐瞒的,就是没理由隐瞒:而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就拿道义来讲吧,也应该将知道的一切都老实交代出来。现在有个无辜的人,因为这罪名,关在牢里,只要你可以说出谁是这件案子的凶手。”
听了迪潘说出这番话之后,水手才大大地定下心,就连原来那副肆无忌惮的神气一下子都没了。
“老天保佑!”他急匆匆地缓了口气说道,“我就将这件事,尽我所能的全告诉您吧——但是我并没有指望您信我一半话——如果要是指望您相信,那才叫傻呢。我怎么说也是没罪的,我万一要因此偿命,也要全部说出来。”
他叙述的事情大致的内容如下。不久之前他航行到东印度群岛,和一伙人在婆罗洲上岸,并且深入内地去游览。他跟个伙伴一起捉到了这头猩猩。但是伙伴死了,因此猩猩就落在他一个人手里了。归途之中,猩猩野性难伏,害得他费了不少劲,才终于将它带回巴黎,并且太平无事地关在家里,为了避免招惹街坊向他打听,而徒生麻烦,他一直都非常谨慎地把猩猩藏着,并且要等到猩猩脚上给甲板木刺扎坏的伤口好了再说,而他的目的只是想把猩猩卖掉。
然而就在那天晚上,或者还不如说是出人命案的那天清晨,他和几个水手玩了一个通宵之后,当回到家里的时候,只看到这头野兽呆在他卧室里,它原来是从隔壁一间密室里破门闯进来的,原来还以为把它关在密室里就不怕它逃走呢。但是猩猩拿着把剃刀,并且满脸肥皂泡,坐在镜子前,正打算刮脸,毫无疑问的,肯定是从前它打密室的钥匙洞里看见了主人这么做过。看到这么凶猛的一头巨兽,手里拿着这么危险的一把凶器,又使用得这么熟练,他因此吓坏了,一下子就不知怎么办才好。他向来就用鞭子压服这头猛兽,就算是野性大大发作的时候也可以压得住,于是这一次他又用上了鞭子。猩猩一见鞭子的时候,就马上跳出房门,并且奔下楼,真的是不巧,有扇窗子正好还开着,于是它就跳出窗子,并且逃到街上去了。
法国水手大失所望地追了出去,这头猩猩,一手依然还捏着剃刀,并且不时地停下脚来不时回头看看,对追赶的人指手划脚,挤眉弄眼,等到快给追上了的时候,才又马上逃跑。这样追来追去追了很长时间,这个时候快清晨三点钟了,街上还是死寂。逃到毛格街后面一条胡同里的时候,猩猩于是就看见列士巴奈太太家四楼寝室那扇开着的窗子里还有灯火,因此就留了神。它奔到屋子的前面,一眼就看见避雷针,于是就身手异常矫捷地顺杆爬了上去,百叶窗子恰好还敞开,于是它就靠着墙,一把抓住百叶窗,顺势纵身一跳,就跳到床头上:这一套功夫用不着一分钟就耍完了。猩猩一闯进房里之后,百叶窗就又被踢开了。
这个时候,水手心里又急又喜。喜的是,这回非常有希望将野兽重新抓住,那是因为它既然自投罗网,就不见得可以逃得出来,如果不是顺着避雷针爬下来,只要是下来就可以截住。可是急的是,这畜生说不定就会在屋里会干出些什么来,真的是放心不下。这样一想,他就依旧还紧追不放。事实上要爬上避雷针倒不难,特别是对个水手更不在话下。但是刚爬到齐窗口,离开他窗子还有一大截子路,于是就爬不进去了。最多也只可能探出头去看看房里的情形。这一看几乎没把他魂吓掉,失手摔下来。就在这个时候,半夜里传来非常凄厉呼叫,同时惊醒了毛格街居民的好梦。列士巴奈太太母女,她们还身穿睡衣,看来刚好正在整理上文提到过的铁箱里的信件。这口铁箱原来就已推到房间当中,并且还打开着,里头的东西全部都散落在地上。被害人一定还背对窗口坐着,可以从那头野兽闯进房里,一直到传出喊声这段时间里看起来,她们也许还没有马上看见它,肯定是把百叶窗啪啪地响当作给风刮的呢。
水手朝里一看,只看见这头巨兽早已经揪住列士巴奈太太的头发,她刚刚梳过头,这时候头发全披散开来。这个时候正在模仿理发师,挥着剃刀,在她脸上胡乱地乱刮。她的女儿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她早已经就昏倒了。这个时候,老太太的头发被揪了下来,她又喊又叫,并且拼命挣扎,猩猩原来也许并没有什么恶意,可是这样一来就勃然大怒,顿起杀心。于是猩猩那条铁臂使劲一挥,差一点儿就没把脑袋割下来。猩猩一见血,就像是火上加油,于是就更加的发狠了。只看见它咬牙切齿,两眼杀气腾腾,扑倒在那姑娘身上,并且伸出可怕的爪子,扼住脖子,一直到扼得她咽了气才松手。就在这儿,它眼睛骨溜溜地乱转,恰巧就看到床头外边主人那副吓坏了的脸色,心里肯定也没忘了催命鞭的滋味,这个时候也就不再发火,因此反而害怕起来。自己知道难逃一打,于是就一味想掩盖犯下的血腥罪行,在房里紧张不安地跳来跳去,一碰到什么家具,就马上一把掀翻砸烂,而且还拖开床垫。之后,还先抓起小姐的尸体,塞在之后发现尸体的那烟囱里,于是又马上拉起老太太的尸体,将她从窗口一头扔下去。
猩猩拖着遍体鳞伤的尸首来到窗口,水手于是就吓得缩了回去,甚至连爬都爬不动,只好顺势滑下去,并且马上回家——非常害怕这件惨案被揭穿,让他受罪,并且在惊恐之下,巴不得将头猩猩的命运置之度外。在楼梯上大家听见的话,其实就是那法国人吓得失声叫出来的,之中还夹杂着那野兽神哭鬼号般的吱吱叫。
我没有什么好再交代的了。猩猩肯定是在大家破门进去前,顺着避雷针逃出房的。它跳出窗口的时候肯定也把窗子碰上了。之后,猩猩被失主亲自抓到,同时也卖给植物园,并且得了一大笔钱。到警察厅长的官衙里我们去报告了事实真相。迪潘除此之外还穿插一些意见,于是勒·本才当场开释了。厅长大人虽然对我朋友有些好感,但是眼看疑案破获,还是掩饰不住内心的羞惭,于是就只好冷言冷语讽刺了一两句,聊以**,说了些不该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的话。
“让他说去吧,”迪潘觉得犯不着搭腔,“让他发发宏论,他才可以安生。我将他死,也称心了。可是话说回来,这件疑案他根本就破不了,也一点都不像他想的那么是值得奇怪的事。因为老实说,我们这位朋友警察厅长虽然老奸巨猾·,可是欠缺深谋远虑。他只不过是有智无谋,只有头,但是没有身体,就和那拉浮娜[ 罗马女神。据说是保护骗子,小偷的。]女神的像一样,最多不过只有头和肩膀,像条鳘鱼。可是到底不失是个机灵鬼,那套油滑手段尤其让我喜欢,就是靠那套功夫他得以智囊闻名于世。我意思也就是说他只会‘否认事实,强词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