韭菜蜂蜜同食致泻泄
古人孟诜在《食疗本草》中记载:“韭不可与蜜及牛肉同食。”
蜂蜜性平,味甘。李时珍曰:“生则性凉,故能清热;熟则性温,故能补中;甘而和平,故能解毒;柔而濡泽,故能润燥;缓和去急,故能止心腹、肌肉疮疡之痛;和可以致中,故调和百药而与甘草同功。”而韭菜含硫化物,性辛温而热,二者药性相反。
现代医学研究认为,韭菜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与蜂蜜同食,所含的维生素C容易被蜂蜜所含的矿物质铜、铁离子氧化而失去作用。另外,韭菜含有丰富的纤维素,能导泻,二者同食会导致泻泄。
韭菜白酒同食人增病
《金匮要略》曰:“饮白酒,食生韭令人增病。”《饮膳正要》也说:“韭不可与酒同食。”
白酒甘辛微苦,性大热,含乙醇约60%左右,在体内由肝脏代谢。过量饮酒者,可导致酒精性肝炎、脂肪肝及肝硬变等病症。
韭菜性辛温,能壮阳活血。若食生韭饮白酒,有如火上加油,久食动血,有出血性疾病患者,尤为禁忌。
此外,酒性辛热,有刺激性,能扩张血管,使血流加快,可引起胃炎和溃疡复发。
芥菜鲫鱼同食引发水肿
《本草纲目》:“鲫鱼同芥菜食成肿疾。”
鲫鱼的食物药性属甘温,具有益气健脾,利水消肿,清热解毒,通络下乳,理气散结,升清降浊之功效。但是,如果与芥菜同食,反而会引发水肿。
因为,芥菜性属辛辣,气窜,而且芥菜经常经过腌制后食用,腌菜盐重味咸。水肿患者或肾功能不全者,摄取盐分过多,会加重肾脏负担,导致钠水潴留,以致水肿复发。
另外,芥菜与鲫鱼同食,生化反应中还会产生某些刺激性物质,进入肺、肾,特别是肾,使二脏宣导失常,也可引发水肿。
芫荽黄瓜同食破坏维生素C
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可破坏其他食物中所含的维生素C,而芫荽为含维生素C较高的食物,若将其和黄瓜同时食用,会使芫荽中所含的维生素C受到破坏,失去原有的营养价值。
芫荽动物肝脏同食破坏维生素C
芫荽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而动物的肝脏富含铜、铁等离子,若将动物肝脏与维生素C含量高的芫荽同时食用,铜、铁等离子极易使芫荽中的维生素C氧化,从而失去原有功效。
芹菜黄瓜同食破坏维生素C
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由于黄瓜做菜,多是生食或凉拌,其中的酶并未失活,若与芹菜同食,芹菜的维生素C将会被分解破坏,因而营养价值大大降低,故不宜在一起混合食用。
芹菜海鲜同食破坏维生素B1
蚬、蛤、毛蚶、蟹等海鲜体内皆含维生素Bl分解酶,此酶经加热后失效,但人们在食用海鲜时多喜欢生吃,或只用开水烫一烫。
这样的食用方法保留了维生素Bl 分解酶的生物活性,若与芹菜同食,可将其中的维生素B1全部破坏。
维生素Bl 分解酶遇酸后,活性即可被破坏。照理,二者同食时适当加醋,可以保护维生素B1。但按照《食疗本草》记载,芹菜又不宜与醋同食,否则容易损伤牙齿,所以最好不要将上述海鲜与芹菜同食。
菠菜炖豆腐,钙易损失
豆腐中含硫酸钙、氯化镁等无机盐类,而菠菜中含有草酸。若硫酸钙、氯化镁等无机盐与菠菜中的草酸相遇,则可化合为草酸钙与草酸镁沉淀,人体不但不能吸收,而且还容易引起结石症,此外,还影响人体对钙和镁的吸收与利用,结石症易引发癌变。
如果将菠菜置于开水中烫3分钟,则其所含草酸可溶去80%。然后再与豆腐同煮,则可避免草酸的不良作用。
莴苣蜂蜜同食易致腹泻
蜂蜜食物药性属凉,富含蜡质,具有润肠通便作用;莴苣性凉,味甘、微苦。二者皆是凉性食物,若将其同食,不利于肠胃,容易导致腹泻。
莴苣乳酪同食易消化不良
《金匮要略》:“白苣不可共酪食,作螽虫。”《饮膳正要》:“莴苣不可与酪同食。”《金宗金鉴》:“白苣味苦性寒,乳酪味甘性热,一寒一热而成湿,湿则生虫,故曰不可食。”
乳酪是油脂性食物,而莴苣性寒,二者同食,容易导致消化不良,或腹痛腹泻。同时,莴苣生食时,因洗涤不净,易受寄生虫污染,如钩虫、蛔虫等,皆不利于健康。
竹笋红糖同食影响健康
红糖甘温,竹笋甘寒,食物药性稍有抵触。但二者主要矛盾还在于其复杂的生化成分。
竹笋蛋白中含有16~18种氨基酸,其中赖氨酸与糖共同加热的过程中,易形成赖氨酸糖基,这种物质对人体不利,可影响人体健康。
茄子螃蟹同食伤肠胃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记载:“茄性寒利,多食必腹痛下利。”而蟹肉也属冷利寒凉之性,若二者同食,易伤肠胃,导致腹泻等症,对身体健康不利。
黄瓜与含维C食物同食无营养
橘子、西红柿、辣椒、菜花、菠菜、小白菜等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黄瓜中含维生素C分解酶,若与上述食物同食,可破坏上述食物中的维生素C,失去这些食物原有的营养价值。
黄瓜花生同食易致腹泻
黄瓜性味甘寒,多生食;花生仁多油脂。一般来讲,如寒凉之物与油脂相遇,会增加其滑利之性,两者同食多食,极易导致腹泻,所以二者不宜同食。
南瓜与含维C食物同食破坏营养素
南瓜含维生素C分解酶,所以不宜同富含维生素C的菠菜、油菜、西红柿、圆辣椒、小白菜、花菜等蔬菜同时食用。
维生素C分解酶不耐热,南瓜煮熟后此酶即被破坏。所以南瓜宜煮食,不宜炒食。
金瓜鲣鱼同食伤肠胃
鲣鱼即黑鱼,《本草纲目》称为鳢鱼,俗称火柴头鱼。此鱼性味甘寒,具有下气利水之功效;而金瓜性味甘寒。二者同属寒性,不宜同食,否则伤肠胃,损正气。
此外,金瓜与鲣鱼都含有复杂的生物活性物质与酶类,若二者同食,可产生不利于人体健康的生化反应。
金瓜黄鳝同食损健康
黄鳝温中补气,金瓜甘寒下气,二者功用大不相同,同食则功用互相抵消,无益于健康。
另外,二者生化成分复杂,可能产生不利于人体的生化反应,也可影响人体健康。
金瓜与虾同食损健康
虾性温,味甘、咸,具有补肾壮阳、健胃补气、祛痰抗癌等功效;而金瓜性寒,味甘,具有下气平喘,清热利痰之功效。二者性味功效相左,不宜同食。
此外,若二者混合配食,由于其生化成分复杂,会产生一些生化反应,对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损害作用。
金瓜与蟹同食易致腹泻
蟹肉味咸性寒,有微毒;而金瓜性味甘寒,二者都属寒凉之物,若同食,会损害人体肠胃功能,甚至引起腹泻、肚痛等症状,对人体健康不利。
凉拌金银丝营养损失大
红萝卜、白萝卜是十分常见的蔬菜,营养丰富。许多主妇喜欢把胡萝卜和白萝卜切成丁、丝、片或磨成酱,做成色香味俱全的凉拌菜,又称凉拌金银丝。这道菜不仅看起来美观,吃起来也爽口。其实这种吃法不科学,两者不宜共食。
因为,白萝卜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对人体健康非常有益,但是和胡萝卜混合烧煮,由于胡萝卜中含有一种叫抗坏血酸的分解酶,会破坏白萝卜中的维生素C,会使白萝卜中的维生素C丧失殆尽,失去原有的营养价值。
不仅如此,胡萝卜也不宜与其他含维生素C的蔬菜配合使用,以免降低原有的营养价值。
胡萝卜与酒同食易得肝病
消费者协会特别发出警示,提醒消费者饮酒时不能将胡萝卜当作下酒菜。
因为,胡萝卜含有丰富的胡萝卜素,当胡萝卜素和酒精一起进入肝脏代谢时,会对肝脏产生毒性作用,从而损害肝脏功能,对人体健康十分不利。
胡萝卜与醋同食破坏胡萝卜素
胡萝卜含有大量胡萝卜素,而胡萝卜素在体内能转换成维生素A。维生素A可以维持眼睛和皮肤的健康。皮肤粗糙和夜盲症者,是由于缺乏维生素A的缘故。
醋可破坏胡萝卜素,若在烹调胡萝卜时放醋,胡萝卜素就会完全被破坏,失去了原有的营养价值。
胡萝卜与含维C食物同食营养有损失
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有菠菜、油菜、花菜、番茄、辣椒等;水果有柑橘、柠檬、草莓、桃、梨、枣子等。
胡萝卜中含有一种叫抗坏血酸的分解酶,即维生素C分解酶,可破坏维生素C,使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水果失去原有的营养价值。因此,应避免将他们配合使用。
萝卜与柑橘同食诱发甲状腺肿
萝卜被摄食后,体内可迅速产生一种叫硫氰酸盐的物质,并很快代谢产生出另一种抗甲状腺的物质硫氰酸。
柑橘中含有类黄酮物质,在肠中被细菌分解后,可转化成羟苯甲酸及阿魏酸,均能加强硫氰酸抑制甲状腺的作用,从而诱发或导致甲状腺肿。
因此,食用萝卜等十字花科蔬菜后,不宜马上吃橘子、梨、苹果、葡萄等水果。尤其在甲状腺肿流行地区,或已患甲状腺肿者,更应注意。
萝卜人参同食影响人参滋补作用
《本草纲目》记载:“萝卜生食升气,熟食降气。”
人参常用来补元气,而萝卜可破气,若将二者同时服用,则一补一破,人参就起不到滋补作用了。
此外,萝卜有利尿消食作用,吃了萝卜,会加快人参有效成分从尿中流失,影响人参滋补作用的发挥。
花生毛蟹同食易致腹泻
花生性平,味甘,富含油脂;毛蟹性寒,冷利。若将二物同食,容易导致腹泻。此外,花生与毛蟹同食会产生复杂的生化反应,某些生成物对人体健康不利。
洋葱蜂蜜同食易致腹泻
蜂蜜有清热的作用,洋葱中含有的多种生物活性物质,遇到蜂蜜中的有机酸和酶类时会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害物质,并刺激胃肠道,导致腹胀、腹泻。
豆芽猪肝同食破坏维生素C
豆芽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而猪肝中含有丰富的铜、铁元素,能使豆芽中的维生素C氧化脱氧,破坏其原来的抗坏血酸功能。
豆腐不宜与血块同炖
有人认为炖豆腐放入血块(猪、羊、牛血块)是一种集脂肪、维生素、铁元素等物质于一体的综合营养吃法。实际上这是一种事与愿违的做法。
豆腐中的营养成分一旦与血中的铁及血块中的破坏分子成分结合,不仅达不到营养应有的效果,反而会使豆腐中的纯营养物质受到破坏。
土豆番茄同食易致消化不良
土豆会在人体的胃肠中产生大量的盐酸。番茄在较强的酸性环境中会产生不会溶于水的沉淀,从而导致胃肠道消化功能不良,出现食欲不振。
菌类与鹌鹑肉同食面生黑斑长痔疮
香菇、木耳等菌类不宜与鹌鹑肉同食,否则易面生黑斑。崔禹锡《食经》记载:“(鹌鹑肉)合菌子食,令人发痔。”
苹果胡萝卜同食破坏维生素C
胡萝卜含有一种叫抗坏血酸酵酶的物质,这种物质可以破坏苹果中所含的维生素C,会大大降低苹果原有的营养价值。
苹果与水产品同食易致便秘
苹果忌与水产品同食。因为水产品一般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而苹果等水果都含有鞣酸,二者同食后会化合成鞣酸蛋白,不但蛋白质受到破坏,而且这种物质有收敛作用,会导致便秘,增加对肠内毒物的吸收,引起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
梨与开水同食易致腹泻
《本草纲目》明确指出:“梨甘寒,多食成冷痢,多食令人寒中萎困。”
梨性甘寒冷利,忌多食。若吃梨喝开水,对肠道一冷一热的刺激,会导致胃肠功能失调,必致腹泻。所以,这种冷热杂进的饮食方式对身体极为不利。
李子青鱼同食伤脾胃
青鱼肉含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B1,维生素B2、烟酸、钙、磷、铁等营养成分。其性味甘平,功能益气化湿,养胃醒脾。
李子酸温多汁,助湿生热。由于二者功效相反,所以,食青鱼后,不宜多食李子。脾胃虚弱,消化不良,血热患者,更应忌食。
李子蜂蜜同食有害健康
《食疗本草》:“李合蜜食,损五脏。”《饮膳正要》:“李子、菱角不可与蜜同食。”
蜂蜜含多种酶类,李子的生化成分亦很复杂,二者同食后会产生各种生化反应,某些反应的结果对身体健康有害。
李子雀肉同食发虚热
孟诜曰:“李不可合雀肉食。”陶弘景云:“雀肉不可合李食。”《饮膳正要》:“雀肉不可与李同食。”
李子苦酸微温,助热升火,多食,易患鼻衄,俗云“李子树下卧死人”。《大明本草》中记载:“李子多食令人胪胀发虚热。”
雀肉甘温助阳。若二者同食,火热之性相互助长,损人之性更甚。
梅子鳗鱼同食易中毒
梅子中含苦杏仁苷,该物质在酶的作用下分解生成氢氰酸和苯甲醇,均是毒性物质,有损于健康。如将梅子与鳗鱼二者混合食用,更易导致中毒。
杨梅萝卜同食诱发甲状腺肿
杨梅含有丰富的植物色素,若将其与萝卜一起食用,经胃、肠道的消化分解,可产生抑制甲状腺功能的物质,诱发甲状腺肿。
杨梅黄瓜同食破坏维生素C
杨梅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而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若将二者同时食用,杨梅中的维生素C会遭到破坏,失去原有的营养价值。
杨梅大葱同食不利人体健康
杨梅味酸,大葱辛辣,性能不符,二者同时食用会产生复杂的生化反应,对人体具有一定的不良作用。
杨梅牛奶同食影响消化吸收
杨梅含有丰富的果酸,牛奶中含有大量的蛋白质。若二者同时食用,杨梅中的果酸会使牛奶中的蛋白质凝固,影响蛋白质消化吸收,降低营养成分。
荔枝黄瓜同食破坏维生素C
荔枝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若二者同时食用,荔枝中的维生素C会遭到破坏,失去原有的营养价值。
荔枝胡萝卜同食破坏维生素C
胡萝卜中含有一种抗坏血酸酵酶的物质,该物质可以破坏荔枝中维生素C,降低原有的营养价值。
柿子章鱼同食致腹泻
章鱼气味甘,性寒,药性冷而不泄,可养血益气;柿子甘涩,性寒。二者皆为寒性之物,若同食,易损肠胃,可导致腹泻。
此外,章鱼为高蛋白食物,与柿子中的鞣酸相遇,容易凝结成鞣酸蛋白,聚于肠胃中,可引起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
柿子螃蟹同食刺激胃肠
《本草图经》记载:“凡食柿子不可与蟹同,令人腹痛大泻。”苏颂云:“凡柿同蟹食,令人腹痛作泄泻,二物俱寒也。”
蟹中含有蛋白质,与柿子中的鞣酸相遇,可发生凝固,变成不易消化吸收的团块,刺激胃肠,令人腹痛大泻、呕血,少数人还会昏迷。
凡是遇上这种情况,可用木香磨粉烧汤灌肠。《本草纲目》记载:“一人食蟹,多食红柿,至夜大吐,继之以血,昏不省人,一道者云:‘唯木香可解。’乃磨汁灌之,即渐苏醒而愈也。”
柿子海带同食影响消化吸收
海带中含有钙离子,柿子中含有较多的鞣酸,二者相遇,海带中的钙离子可与柿子中的鞣酸结合,生成不溶性的结合物,影响营养成分的消化吸收,导致胃肠道不适。
柿子紫菜同食导致胃肠不适
紫菜富含钙离子,与含鞣酸过多的柿子同食,会生成不溶性结合物,影响营养成分的消化吸收,导致胃肠道不适。
柿子红薯同食则胃肠不适
红薯含淀粉较多,进食后会使胃内产生大量胃酸,而柿子则含有较多的鞣质和果胶,胃酸和鞣质、果胶相遇,会发生凝聚作用,形成难溶性的硬块——胃柿石。
胃柿石可引起胃肠道不适,大的胃柿石因难以排出,刺激胃肠会导致出血、胃炎或溃疡病,严重者可造成胃穿孔危及生命。
另外,柿子和白薯的作用机理与红薯相同,故也不宜一起食用。
柿子与酸性菜同食易患胃石症
进食酸性菜后,胃内会产生大量盐酸,如果在这时再吃柿子,柿子会在胃酸的作用下产生沉淀,会形成不溶于水的结块,从而形成胃结石症。
所以,吃过柿子后,不要多饮酸性菜汤或饮料,以免影响健康。
柿子与酒同食得柿石
陈藏器云:“饮酒食红柿,令人易醉或心痛欲死。”
酒味甘辛微苦,性大热有毒。柿子性寒,二者不宜同食。况且饮酒时,大量进食肉类等菜肴,这些食物中的蛋白质更与柿子相遇后形成凝块,难以消化又不易排出,产生许多不适。
另外,酒类可刺激肠道分泌,柿中鞣酸与胃酸相遇,又形成稠黏状物质,易与纤维素绞结成团,形成柿石。
柿子土豆同食难消化
人吃了土豆以后,胃里会产生大量盐酸,如果再吃柿子,柿子在胃酸的作用下会产生沉淀,这些沉淀物又会积结在一起,形成不溶于水的块。
这种难以消化、不溶于水的结块若排泄不掉,则会在胃里形成结石,即胃结石,从而导致食欲不佳,消化不良,使人体消瘦、乏力,影响身体健康。
甜瓜田螺同食易致腹泻
田螺大寒,甜瓜冷利,并有轻度导泻作用,二者皆属凉性,若同时食用,易损肠胃,极易导致腹泻。
菠萝与鸡蛋同食不利于健康
鸡蛋中含有大量的蛋白质,菠萝中含有丰富的果酸,若二者同时食用,果酸可使蛋白质凝固,影响蛋白质的消化吸收,不利于健康。
菠萝萝卜同食诱发甲状腺肿
菠萝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萝卜含有维生素C酵酶,可破坏食物中的维生素C。若两者一同食用,不但破坏菠萝中的维生素C,降低其营养价值,还会促使菠萝所含的类黄酮物质转化为二羟苯甲酸和阿魏酸,这两种物质具有很强的抑制甲状腺功能的作用,可以诱发甲状腺肿。
菠萝牛奶同食影响消化吸收
菠萝中含丰富的果酸,牛奶中含有大量的蛋白质。若二者同时食用,菠萝中的果酸会使牛奶中的蛋白质凝固,影响蛋白质消化吸收。
柑橘龙须菜同食影响消化吸收
柑橘含有较多的果酸,龙须菜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若二者同时食用,柑橘中的果酸会使龙须菜中的蛋白质凝结,影响消化吸收。
柑橘蛤类同食不利身体健康
蛤类营养丰富,味道鲜美,含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钙、镁、磷、铁、铜、碘、维生素A、维生素Bl、维生素B2、烟酸等营养成分,还含有一些酶类(如维生素Bl分解酶等)。
蛤类属海产品,大多性寒;柑橘为聚痰之物。二者同食,对身体健康不利。
此外,两者同食还会使蛤中的营养物质破坏损失。
柠檬与海味同食易胃肠不适
海味食品如虾、蟹、海参、海蜇等,均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等营养物质,而柠檬含果酸较多。若二者同时食用,果酸会使蛋白质凝固,也可与钙结合生成不易于消化的物质,降低食物的营养价值,导致胃肠不适。
柠檬牛奶同食影响消化吸收
柠檬中含有丰富的果酸,牛奶中含有大量的蛋白质。若二者同时食用,果酸会使牛奶中的蛋白质凝固,即影响消化吸收,又不利于身体健康。
柠檬不可与萝卜、黄瓜、动物肝脏同食
柠檬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萝卜、黄瓜、动物肝脏均含有破坏维生素C的物质。若将其混合食用,则柠檬中的维生素C会遭到破坏,失去原有的营养价值。
葡萄海味同食不利消化
海味食物如鱼、虾、蟹、海参、海蜇、海藻等,均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等营养物质,若与含果酸较多的葡萄同时食用,不仅会降低蛋白质的营养价值,且容易使海味中的钙质和果酸结合成新的不易消化的物质,刺激胃肠道,出现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
枇杷胡萝卜同食破坏维生素C
枇杷富含维生素C,胡萝卜中含有一种抗坏血酸酵酶的物质,这种物质可以破坏枇杷中的维生素C,降低原有的营养价值。
枇杷黄瓜同食破坏维生素C
枇杷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若二者同时食用,枇杷中的维生素C会遭到破坏,失去应有的营养价值。
枇杷海味同食影响消化吸收
枇杷富含果酸,若与含钙和蛋白质丰富的海味同时食用,果酸可以和海味中的钙结合生成沉淀,使蛋白质凝固,影响营养成分的消化吸收。
山楂猪肝同食破坏维生素C
山楂富含维生素C,猪肝中含铜、铁、锌等金属微量元素,维生素C遇到这些金属离子,则加速氧化而破坏,降低了应有的营养价值。
山楂海味同食易患便秘
一般海味(包括鱼、虾、藻)均含有丰富的矿物质、蛋白质等营养成分;山楂含有鞣酸。若二者混合食用,会化合成鞣酸蛋白,不但会降低蛋白质的营养价值,而且容易使海味中的钙质与鞣酸结合,形成一种新的不易消化的物质。
这种物质有收敛作用,会形成便秘,进而促进肠内毒物的吸收,引起不适,如恶心、呕吐、腹胀、腹痛等。
山楂胡萝卜搭配则维生素C大损
山楂与胡萝卜都含有丰富的维生素A和维生素C,但胡萝卜还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可加速维生素C的氧化,破坏维生素C的生理活性,使山楂的营养价值降低。
山楂不可与黄瓜、南瓜同食
山楂富含维生素C,而黄瓜、南瓜、胡萝卜、笋瓜中皆含维生素C分解酶,可使山楂中的维生素C分解破坏,会失去原有的营养价值。
猕猴桃胡萝卜同食降低营养价值
猕猴桃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胡萝卜含有一种可以破坏维生素C的抗坏血酸酵酶的物质。若二者同时食用,会降低各自原有的营养价值。
猕猴桃黄瓜同食破坏维生素C
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这种酶可以破坏食物中的维生素C。为避免猕猴桃中的维生素C遭到破坏,尽量不要同时食用这两种食物。
猕猴桃乳品同食影响消化又致病
猕猴桃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奶制品中含有大量的蛋白质。两者同食后,不但影响消化吸收,而且还会使人出现腹泻、腹痛、腹胀等症。
樱桃黄瓜同食破坏营养价值
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可以破坏食物中的维生素C,而樱桃内富含维生素C。若将二者同时食用,则樱桃中的维生素C会遭到破坏,失去应有的营养价值。
樱桃胡萝卜同食破坏维生素C
樱桃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胡萝卜含有抗坏血酸酵酶的物质,这种物质可以破坏维生素C。若将两者同时食用,会降低各自原有的营养价值。
大枣蟹肉同食降低营养价值
蟹肉中含有丰富的优质蛋白质和生物活性物质,大枣中含有大量的维生素C,两者同时食用会发生化学反应,降低营养价值。
菱角蜂蜜同食消化不良
《饮膳正要》:“李子、菱角不可与蜜食。”
李时珍曰:“菱芡暖,生者性冷而干者则性平。”孟诜曰:“菱,生食性冷利,多食伤人脏腑(令人腹胀),损阳气,痿茎、生蛲虫。”
生蜜性凉滑润,若同生菱角一起食用,易致消化不良,腹胀腹泻。
但菱角生食与熟食,其性能功效,迥然不同。《名医别录》:“菱,蒸暴,和蜜饵之,断谷长生。”可见熟菱不仅不与蜜相克,配蜜食有益于身体,可以“断谷长生”。
石榴与海味同食不利消化
一般海味(包括鱼、虾、藻)均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等营养物质,若与石榴同食,能使海味中的钙质与鞣酸结合生成新的不易消化的物质,刺激胃肠,导致恶心、呕吐、腹痛等。
猪牛肉同食难消化
《本草纲目》记载:“猪肉合牛肉食生虫。”《金匮要略》云:“牛肉共猪肉食作寸白虫。”《饮膳正要》曰:“猪肉不可与牛肉同食。”
猪肉酸冷,微寒,有滋腻阴寒之性。而牛肉则性温,味甘,具有暖中补气、补肾壮阳、健脾补胃、滋养御寒、益筋骨、增体力之功效。
二者一温一寒,一补中健脾,一滋腻碍消化,其性味和功效有所抵触,故不宜同食。
猪肉与驴马肉同食易致腹泻
《金匮要略》记载:“驴马肉合猪肉食之成霍乱。”并对此作以解释:“诸肉杂食,恐难消化,乱于肠胃,故成霍乱。”
《日化诸家本草》云:“马肉只堪煮食,余食难消。”即除煮食外,其他烹调方法如炒、熘等,皆难以消化。
驴肉性味甘凉,马肉性苦冷,皆属凉性。而猪肉肥腻,若共食,有碍于消化吸收,易致腹泻,不利于健康。
猪肉羊肝同食则气滞胸闷
《金匮要略》云:“肉共羊肝和食之,令人心闷。”《饮膳正要》亦云:“羊肝不可与猪肉同食。”陶宏景曰:“羊肝合猪肉及梅子小豆食伤人心。”
羊肝气味苦寒,补肝,明目,治肝风虚热;猪肉滋腻,入胃便作湿热,从食物性味来看,二者不宜配伍,否则可导致气滞胸闷。
此外,羊肉带有膻味,与猪肉共同烹炒,会产生怪味,影响烹饪效果。
猪肉与豆类同食易致病
《金匮要略》云:“食大豆屑,忌瞰猪肉。”《食疗本草》:“大豆黄屑,忌猪肉。小儿不得与炒豆食之,否则壅气致死。”《饮膳正要》云:“大豆黄不可与猪肉同食。”
两者不宜同食,与大豆含有的特殊成分有关:
第一,豆中植酸含量很高,60%~80%的磷是以植酸形式存在的,可与蛋白质和矿物质元素形成复合物,降低二者的利用效率。
第二,多酚是豆类的抗营养因素之一,它与蛋白质起作用,影响蛋白质的可溶性,降低蛋白质的消化吸收和利用率。
第三,豆类纤维素中含有醛糖酸残基,可与瘦肉、鱼类等荤食中的矿物质如钙、铁、锌等生成螯合物,干扰或降低人体对这些元素的吸收。
第四,豆中含有产气的化合物——寡糖化合物,如棉籽糖、水苏糖和毛蕊花糖等,由于人体消化系统不分泌半乳糖苷酶,因而不能消化这些化合物,并经肠腔内的细菌分解,可产生大量气体,容易导致腹胀。
猪肉与芫荽同食伤身
《饮膳正要》:“猪肉不可与芫荽同食,烂人肠。”韩矜曰:“凡肉有补,唯猪肉无补。”
芫荽又名香菜,可去腥膻气味,其性辛温发散,耗气伤神;猪肉滋腻,助湿热而生痰。一耗气,一无补,所以二者配食,对身体有损无益。
猪肉与鲫鱼同食不利人体健康
《饮膳正要》曰:“鲫鱼不可与猪肉同食。”
鲫鱼性味甘温,猪肉性味酸冷,微寒,二者性味功效略有不同。若二者一起烹调或配炒,则不太合适,对人体健康不利。
猪肉与虾同食不利人体健康
《饮膳正要》:“虾不可与猪肉同食,损精。”元朝朱震亨亦云:“猪肉补气,世俗以为补阴,误矣!唯补阳尔;今之虚损者,不在阳而在阴,以肉补阴是以火济水,盖肉性入胃,便作湿热。”
淡水虾(如青虾),性味甘温,功能补肾壮阳,通乳;海虾,性味甘咸温,可温肾壮阳、兴奋性机能。而猪肉助湿热而动火,如将二者相配食用,则会耗人阴精,导致阴虚火旺,不利于身体健康。
猪肉与田螺同食影响消化吸收
田螺大寒,猪肉酸冷寒腻,两者皆属于凉性食物,如同食,容易伤害人体肠胃功能,影响消化。
猪肉与茶同食致便秘更致癌
茶叶中含有大量的鞣酸,肉中含有大量的蛋白质。两者同食时合成具有收敛性的鞣酸蛋白质,不但容易造成便秘,而且还增加了有毒物质和致癌物质的吸收,影响健康。
因此,食用猪肉时和食用后,都不宜大量饮茶。
火腿与乳酸饮料同食致癌
常吃三明治搭配优质奶酪当早餐的人要小心,三明治中的火腿、培根等和乳酸饮料(含有机酸)一起食用容易致癌。
这是因为在香肠、火腿、培根、腊肉等加工中添加了硝酸盐来防止食物腐败及肉毒杆菌生长(防腐剂),并增加食品的颜色。当硝酸盐碰上有机酸(乳酸、柠檬酸、酒石酸、苹果酸等)时,会转变为一种致癌物质——亚硝胺。
猪肝与鹌鹑同食不利人体健康
《本草纲目》:“猪肝合鹌鹑食生面墨。”
黑子、面墨系现代医学中的色素沉着症,其原因甚多,如肝病、内分泌病中的铜代谢障碍,铁质潴留,酶缺陷,维生素A、维生素C、维生素PP缺乏等等。
猪肝与鹌鹑肉混合烹调,其各自所含的酶及其他生物营养素、微量元素之间可能发生复杂的化学反应(酶加热到一定温度后失活),干扰微量元素(如铁、铜)的代谢,影响某些酶的形成与激活,或破坏一些必需的维生素,产生一些不利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引起不良的生理效应,产生色素沉着。
猪肝与野鸡同食会引起不良反应
《饮膳正要》记载:“野鸡不可与猪肝同食。”
野鸡味酸微寒,能补中益气,止泄痢,除消渴;猪肝性温,味甘苦,它们性味有温寒之别。如二者同煮食,将不利于身体健康,甚至引起不良的生理效应。
猪肝与鲫鱼同食生痈疽
《本草纲目》云:“鲫鱼同鸡肉、雉肉、鹿肉食生痈疽。”
因为鲫鱼性味甘温,具有益气健脾、清热解毒、利水消肿、通脉下乳之功效。如将二者混合烹调或配炒,会产生一些不利因素,食用后会引起一些不良反应,容易产生痈疽等。
猪肝与菜花同食降低营养价值
菜花中含有丰富的纤维素,猪肝中含有大量的铁、铜、锌等微量元素。纤维中的醛糖酸残基可与猪肝中的铁、铜、锌等微量元素形成螯合物,降低人体对这些元素的吸收,从而失去原本的营养价值。
猪肝不可与含维生素C的食物同食
维生素C是一种己糖衍生物,其分子中的Cl与C2位上形成内酯环,Cl与C2位上两个相邻的烯醇式羟基极易解离而析出H+。这种烯醇式结构,具有很强的还原性质,很容易被氧化剂氧化而失去生理活性。
有重金属离子(如Cu2+,Fe2+等)存在时,维生素C易被氧化分解,即使是微量的铜离子,也能使维生素C氧化速度加快1000倍。
猪肝中含铜铁元素丰富,每100克猪肝中含铜2.5毫克,铁25毫克。这些元素能使维生素C氧化为脱氢抗坏血酸,从而失去原来的功能。
牛肉与白酒同食易上火
牛肉性温,味甘,补气助火;白酒属大温之品。如将二者相配食用,极易上火,甚至可引发口腔炎症、肿痛。
牛肉与栗子同食引起滞气
《饮膳正要》:“牛肉不可与栗子同食。”
栗子除含有蛋白质、糖、淀粉、脂肪等营养成分外,还富含维生素C,每100克中高达40毫克。此外,栗子还含有胡萝卜素、B族维生素和脂肪酸。
维生素C易与牛肉中的微量元素发生反应,降低栗子的营养价值。而且,二者皆为不易消化之物,如同炖、共炒食用,易引起滞气、腹胀等不适症状。
牛肉不可与韭菜、薤、生姜同食
《本草纲目》记载:“牛肉合猪肉及黍米酒食,并生寸白虫;合韭薤食,令人热病,合生姜食损齿。”
因牛肉甘温,补气助火;韭菜、薤、生姜等食物皆大辛大温之品。如将牛肉配以韭菜、薤、生姜等大辛大温的食物烹调食用,容易助热生火,以致引发口腔炎症、肿痛、口疮等。
牛肝与鲇鱼同食有碍身体健康
《饮膳正要》:“牛肝不可与鲇鱼同食。”《本草纲目》:“鲇鱼不可合牛肝食之,令人患风噎涎。”《食疗本草》中孟诜云:“鲇鱼无鳞有毒,勿多食。”苏颂曰:“鲇鱼寒而有毒非佳品也。”
鲇鱼含有复杂的生物化学成分,多食易引起人体不适;牛肝含有多种维生素、酶类和金属微量元素。如将二者混合烹调、配炒或共食,可产生不良的生化反应,有碍于身体健康。
牛肝与鳗鱼同食不利人体健康
《本草纲目》记载:“鳗鱼肉有毒。”
鳗鱼含有某些生物活性物质,对人体可产生一些不良作用;牛肝营养丰富,所含生物活性物质极为复杂。如二者同时食用,更易产生某些生化反应,不利于人体健康。
牛肝不可与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同食
维生素C是一种己糖衍生物,具有很强的还原性,很容易被氧化剂氧化而失去生理活性。特别是在有重金属离子如Cu2+、Fe2+等存在时,极易被氧化分解。
牛肝中含铜、铁等离子丰富,所以极易使蔬菜、水果中的维生素C氧化为脱氢抗坏血酸而失去原有的功能,减弱原有的营养价值。
羊肉与鱼烩同食影响人体健康
《饮膳正要》:“羊肉不可与鱼烩、酪同食。”
鱼烩是生鱼刽切而成。羊肉与生鱼烩不宜同食,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羊肉本身为大热之品,而鱼烩配以姜、羹、蒜、醋等都是辛热之品,二者相配,易助热生火。
第二,羊肉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脂肪、多种维生素及微量元素,而鱼烩系生鱼刽切而成,其酶未失活性,二者同食会产生复杂的变化,容易产生不良反应,不利于健康。
第三,羊肉有较浓的膻味,鱼烩带有浓厚的腥味,二味混合产生一种令人厌恶的怪味。
第四,吃生鱼肉,人体容易感染寄生虫,影响身体健康。
羊肉与乳酪同食影响人体健康
《金匮要略》记载:“羊肉不共生鱼、酪食之,害人。”
乳酪营养价值高,容易消化。其成分因种类不同而异,一般来说,乳酪的主要成分包括蛋白质、脂肪、乳糖、丰富的维生素和少量的无机盐。
乳酪性寒,味甘、酸,而羊肉为大热之品,两者性味相反;而且乳酪中含有丰富的酶,遇到羊肉中的营养素之后,可产生不良反应,既影响营养价值,又影响健康。
羊肉与荞麦面同食易得热风症
孙思邈曰:“荞麦酸微寒,食之难消,久食动风,令人头眩,作面和猪羊肉热食不过八九顿,即患热风,须眉脱落,还生亦稀。”
荞麦气味甘平,性寒,虽具有降压止血、清热敛汗之功效;而羊肉为大热之品,功能恰好与荞麦相反,而且两者皆可引发动风。长久共食后,易使人患热风症,甚者须眉脱落。
羊肉与南瓜同食易消化不良
《本草纲目》:“南瓜不可与羊肉同食,令人气。”
南瓜性温,味甘,具有补中益气之功效;羊肉为大热之品,具有补虚祛寒、温补气血、益肾补衰之功效。二者皆为补益之品,同时进食,可导致消化不良,腹胀肚痛。
羊肉与梨同食消化不良
若两者同时食用,梨中的一些酶可将羊肉的酵素分解,阻碍消化,造成消化不良、腹胀肚痛等症。
羊肉与茶同食易患便秘
羊肉助元阳,补精血,疗肺虚,益劳损,是一种很好的滋补强壮食品。羊肉所含钙质、铁质高于猪、牛肉,吃羊肉对肺病,如肺结核、气管炎、哮喘和贫血等皆有益。
羊肉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可与茶叶中的鞣酸发生化学反应,生成鞣酸蛋白质。这种物质对肠道有一定的收敛作用,可使大肠的蠕动减弱,大便里的水分减少,形成便秘。
羊肉与豆酱同食易得痼疾
《本草纲目》中记载:“羊肉同豆酱食发痼疾。”民间也有流传:“猪不吃姜,羊不吃酱。”
豆酱系豆类熟后经过发酵制成的,富含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PP、氨基酸、钙、磷、铁等营养成分,性味咸寒,具有解除热毒之功效。
羊肉系大热动火之物,与豆酱的功能恰好相反,两者长期共食会影响身体健康,甚者引发痼疾。
羊肉与醋同食伤人心
《本草纲目》中记载:“羊肉同醋食伤人心。”
醋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糖、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PP、醋酸及多种有机酸(如乳酸、琥珀酸、柠檬酸、葡萄酸、苹果酸等)。其中的曲霉分泌蛋白酶可将原料中的蛋白质分解为各种氨基酸。
醋性温,味酸,具有消肿活血,杀菌解毒之功效,食物药性又与酒相近,宜与寒性食物如蟹等配合,而不宜与热性之物的羊肉搭配。
羊肝与竹笋同食会目盲
《日用本草》:“笋同羊肝食,令人目盲。”
羊肝富含维生素A,对维生素A缺乏而引起的夜盲症有治疗作用。
竹笋内存在一些生物活性物质,与羊肝同炒时,可产生一些有害于机体的物质,或破坏其中原有的营养素如维生素A,失去了应有的营养价值。
另外,对于竹笋的食用,《本草纲目》引述赞宁云:“煮之宜久,生必损人”。久煮是为了破坏其中的某些生物活性物质,如酶类。
羊肝与辣椒同食破坏维生素C
《金匮要略》中记载:“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人五脏。”孙思邈曰:“羊肝合生椒食,伤人五脏。最损小儿,合苦笱食,病青盲,妊妇食之,令子多厄。”
辣椒中富含维生素C(每克可含维生素C达198毫克),而羊肝内含的金属离子,可将其中的维生素C破坏殆尽,削弱了应有的营养价值。
羊肚与小豆同食降低药效
《饮膳正要》中记载:“羊肚不可与小豆、梅子同食,伤人。”
小豆一般指赤小豆,含有丰富的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维生素Bl、维生素B2、维生素PP、钙、铁、磷等营养成分。另外,还含有皂素,这种物质对消化道黏膜有刺激作用,能引起局部充血。
赤豆性味甘、咸而冷,能利水消肿,利小便,解热毒,通乳汁;羊肚性温,味甘,具有健脾益胃、补虚祛损、涩汗止尿、促进食欲之功效。二者的性味与功效皆有所背,所以不宜同食。
羊肚与梅子同食影响健康
《饮膳正要》中记载:“羊肚不可与小豆、梅子同食,伤人。”
梅子味酸性平,《大明本草》记载:“多食损齿伤筋,蚀脾胃,令人发膈上痰热。”羊肚性味甘温,如配以香料调味如葱、辣椒、茴香之类则属热性。如混杂食用,可助热生火,对健康不利。
马肉与仓米同食易得恶疾
唐朝孟诜的《食疗本草》中记载:“马肉不可与仓米同食,必卒得恶疾,十有九死。”《饮膳正要》:“马肉不可与仓米同食。”
仓米指仓库久储的大米,中药学谓之“陈仓米”,尤指久储之粳米,很容易已被黄曲霉菌污染,产生黄曲霉素毒素,毒性较强,可引起急慢性中毒,既损害肝脏,并可致癌。
陈粳米性凉,马肉性冷。故二者不可同食,“久食必致恶疾”。
马肉与苍耳同食易中毒
苍耳又名卷耳,《本草纲目》谓其茎叶气味苦辛微寒,有小毒,忌猪肉、马肉、米泔。故二者不宜同食。
另外,苍耳含有鼠李糖苷,这种成分具有毒性作用,其茎叶均含有对神经肌肉有毒的物质,中毒者会出现全身乏力、头晕、呕吐、恶心、腹痛、呼吸困难、烦躁、脉缓等症状,严重者出现黄疸、昏迷或广泛性出血,甚至危及生命。
马肉与姜同食易咳嗽
孟诜云:“马肉与姜同食生气嗽。”即马肉与姜同食,会引起咳嗽。
姜的性味辛温,具有发汗解表、温中散寒、降逆止呕祛痰、杀菌解毒之功效;马肉性辛冷,能清热解毒,通经活络,温经壮阳,养筋利尿。一辛温解表,一除热下气,二者性味相反,功用亦不协同,故二者不宜共食。
鹿肉与鲇鱼同食筋甲缩
陶弘景曰:“鲇鱼不可合鹿肉食,令人筋甲缩。”
鲇鱼含有丰富的酶类和其他生物活性物质,而鹿肉中的某些酶类和激素,易与之发生不良的生化反应,不利于身体健康,甚至会影响到周围神经系统,以致筋甲缩。
鹿肉与鲍鱼同食生癞
《饮膳正要》中记载:“鹿肉不可与鲍鱼同食。”
鲍鱼性味甘平无毒,具有开胃、下**水之功效。苏颂说:“能动痼疾,不可合野鸡、野猪肉食,令人生癞。”
从中医食物药性来看,与鹿肉并不相背。但从食品生化角度考虑,鹿肉不宜与鲍鱼同食。
鹿肉与野鸡同食不利健康
《本草纲目》记载:“鹿肉不可同雉肉、菰蒲、鲍鱼、虾食,发恶疮。”
野鸡肉酸而微寒。《日华本草》曰:“雉性平,微毒,秋冬益,春夏毒,有痢人不可食。”李时珍曰:“春夏不可食者,为其食虫蚊,有毒也。”
鹿肉甘温补阳,与野鸡的食物药性相克。另外,二者同食后会产生某些生化反应,对健康不利。
鹿肉与蒲白同食发恶疮
《金匮要略》云:“鹿肉不可合蒲白作羹,食之发恶疮。”
蒲,又名香蒲,生长于池泽之中,春天的时候发芽生长,其茎白嫩并可以食用,可以作羹,亦可蒸食,味道十分鲜美。
蒲白性寒,味甘,具有去燥热、利小便,止消渴之功效,可治口中糜烂,乃凉性之物;鹿肉甘温,从食物药性来看,二者的性味、功效有所不合,一般不宜同食。
狗肉与鲤鱼同食不利健康
《金匮要略》:“鲤鱼不可合犬肉食之。”《饮膳正要》:“鲤鱼不可与犬肉同食。”
鲤鱼性味甘平,利水下气。除了含有蛋白质、脂肪、钙、磷、铁等营养成分以外,还有十几种游离氨基酸及组织蛋白酶。
狗肉性热,味咸、甘、酸,有小毒。除了含有蛋白质、脂肪、嘌呤类、肌肽、肌酸、钾、钠、氯、钙、铁、磷、维生素Bl、维生素B2、维生素PP等营养成分以外,还含有激素、酶等生物活性物质。
因此,二者的性味及营养功能不同,不宜共食,更不宜同烹,避免发生极为复杂生化反应,产生一些有害物质,不利于健康。
狗肉与大蒜同食助火损人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记载:“狗肉同蒜食,损人。”香港的《中国民历》附《食物相克中毒图解》中也明确指出:狗肉与大蒜相克。
大蒜辛温,有小毒,具有温中、下气、杀菌、消毒之功效。新鲜大蒜中,有大蒜氨酸,是一种含硫氨基酸,经大蒜酶分解大蒜辣素,有杀菌作用,并能刺激肠胃黏膜,引起胃液增加,蠕动增强。
狗肉性热,味咸、甘、酸,有小毒,具有温补脾胃,补肾助阳,轻身益气,祛寒壮阳之功效。
因此,狗肉温补,大蒜熏烈,同食助火,容易损人,特别是火热阳盛之人更应当忌食。
狗肉与葱同食益增火热
狗肉为人们喜爱的肉食之一,其中狗肉煲甚是闻名。而且,多数人都喜欢在烹调狗肉的时候配以葱作调料。其实,这很不恰当。
狗肉性热,具有温补脾胃,补肾助阳,轻身益气,祛寒壮阳之功效;葱性辛温发散,利窍通阳。如将二者配在一起食用,益增火热,有鼻衄症状的人更应特别注意。
狗肉与茶同食有碍身体健康
狗肉营养丰富,助热御寒作用较强。因此,一些体质虚弱和患有关节炎的病人,在严寒的冬季吃些狗肉是有好处的,但吃后忌喝茶。
因为狗肉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而茶叶中含有比较多的鞣酸,两者会发生反应,生成一种叫鞣酸蛋白质的物质。
这种物质具有一定的收敛作用,可使肠蠕动减弱,致使大便中一些有毒物质和致癌物质,在肠内长时间停留而被人体吸收,有碍于身体健康。
兔鸡肉同食易腹泻
陶弘景曰:“兔肉不可合白鸡肉及肝、心食,令人面黄。”《饮膳正要》:“鸡肉不可与兔肉同食,令人泄泻。”
鸡肉性味甘温或酸温,属于温热之性,温中补虚为其主要功能;兔肉甘寒酸冷,凉血解热,属于凉性。二者同食,一冷一热,冷热杂进,很容易导致泄泻。
此外,兔肉与鸡肉各含激素与酶类,进入人体后的生化反应复杂,可产生不良作用的化合物,刺激肠胃道,导致腹泻。
兔肉与鸡蛋同食易腹泻
《本草纲目》中记载:“鸡蛋同兔肉食成泄痢。”
兔肉性味甘寒,酸冷,具有健脾益胃、补中益气、解毒利便、尝阴凉血之功效;鸡蛋甘平微寒,具有补阴益血、健脾和胃、清热解毒、养心安神、除烦宁志、固肾添精之功效。
从食物药性来看,二者并无相背之处。但二者各有一些生物活性物质,同炒共食,会产生一些不良的生化反应,并可刺激肠胃道,引起腹泻。
兔肉与姜同食不利人体健康
《金匮要略》:“兔肉着干姜食之成霍乱。”《饮膳正要》:“兔肉不可与姜同食,成霍乱。”
兔肉酸寒,性冷;干姜、生姜辛辣性热,二者性味相反,一寒一热,同食后容易导致腹泻,不利于身体健康。
兔肉与芥末同食影响健康
陶弘景曰:“兔肉不可同芥食。”孙思邈曰:“芥同兔肉食成恶病,同鲫鱼食发水肿。”
芥子含芥子油、芥子苷、芥子酶、芥子碱、芥子酸等成分。其性温,具有温中利窍、通肺豁痰、利膈开胃之功效。其味辛辣,能刺激皮肤,黏膜,扩张毛细血管,大量食用可影响心功能。
兔肉酸冷性寒,与芥末一温一寒,性味相反。因此,二者不宜同食,以免影响身体健康。
兔肉与橘子同食易腹泻
陶弘景曰:“兔肉与姜橘食,令人心痛,霍乱。”
橘子的营养丰富,含葡萄糖、果糖、蔗糖、苹果酸、枸橼酸、柠檬酸、胡萝卜素、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维生素PP等营养成分。其性味甘酸而温,多食生热。
兔肉酸冷,与橘子的性味相反。因此食兔肉后,不宜马上吃橘子,避免引起肠胃功能紊乱,而致腹泻。
鸡肉与芥末同食不利健康
芥末是热性之物,含有芥子油、芥子苷、芥子酶、芥子碱、芥子酸等成分。其味辛辣能刺激皮肤,黏膜,扩张毛细血管,大量食用可影响心功能。
鸡肉乃温补之品。如二者相配,可助火热,耗伤元气,无益于健康。
鸡肉与鲤鱼同食不利健康
《饮膳正要》:“鸡肉不可与鱼汁同食。”陶弘景曰:“鸡肉同鱼汁食成心瘕,同鲤鱼食成痈疖。”
鸡肉甘温,鲤鱼甘平。鸡肉补中助阳,鲤鱼下气利水,性味不反,但功能相克。
此外,鱼类皆含丰富蛋白质、微量元素、酶类,及各种生物活性物质。鸡肉成分亦极复杂,二者可发生一些不良的生化反应,不利于身体健康。
鸡肉与大蒜同食引发滞气
《金匮要略》中记载:“鸡不可合葫蒜食之,滞气。”
大蒜原称“葫”,其性辛温,有毒,具有下气消谷、除风、杀毒之功效。朱震亨曰:“大蒜属火,性热喜散”;鸡肉甘酸温补,二者均为温热助火之物,故不宜同食。
鸡肉与李子同食不利人体健康
陶弘景曰:“鸡肉不可合葫、蒜、芥、李食。”
李子为热性之物,具有生津利水、清肝涤热、活血化瘀、益肝坚肾之功效;鸡肉乃温补之品,若将二者同食,恐助火热,无益于健康。
鸡肉与甲鱼同食不利人体健康
鸡肉不宜与甲鱼同食,否则会影响人体健康。《饮食须知》:“小儿食多,腹内生虫,五岁以下忌食。四月勿食抱鸡肉。男女虚乏有风病人食之,无不足发。勿同野鸡、鳖肉食。”
野鸡与葱同食生寸白虫
野鸡肉不宜与葱同食。唐代孟诜:“雉肉久服令人瘦,九月至十一月稍有补,他月则发五痔诸疮疥。不与胡桃同食,发头风眩及心痛;与菌蕈木耳同食,发五痔,令下血;同荞麦食生肥虫卵;同葱食生寸白虫。”
鸡蛋与鲤鱼同食小儿生疮
鸡蛋不宜与鲤鱼共食,怀孕妇女对此更应特别注意。早在《本草纲目》中就有记载:“妊妇以鸡子鲤鱼同食,令儿生疮。”
鸡蛋与鲤鱼配食,生活中不太多见,因为鱼类有腥气,与鸡蛋同烧易生异味。
鸡蛋与葱、蒜同食则气短
《本草纲目》中记载:“鸡子和葱蒜食之,气短。”
葱、蒜都是辛温之品。《本草纲目》:“寇宗爽曰,葱主发散,多吃昏人神。”朱震亨亦云:“大蒜属火,性热喜散。”
此外,葱、蒜有特殊气味,皆因含有挥发性物质,有刺激性,能使局部血管扩张,故其性热。
鸡蛋甘平性凉,有滋阴镇静作用。葱、蒜与鸡蛋在性味与功能上皆不相合,故不宜同食。
鸡蛋与白糖同煮不利健康
鸡蛋与白糖同煮,会使蛋白质中的氨基酸形成果糖基赖氨酸的结合物。这种物质不但不易被人体消化吸收,而且还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不利于健康。
所以,鸡蛋不宜与白糖同煮,但可在鸡蛋煮熟后,再加点白糖予以调味。
鸡蛋与味精同食破坏和影响原味
鸡蛋本身含有许多与味精成分相同的谷氨酸。炒鸡蛋的时候放入味精,不但浪费了味精,而且还会破坏和掩盖鸡蛋的原有的鲜味。
鸡蛋与豆浆同食降低营养
豆浆中含有胰蛋白酶抑制物,能抑制人体中胰蛋白酶的活性,并且这种酶比较耐热,必须在较高的温度下方能破坏。
煮豆浆时,容易出现假沸现象,给人一种错觉,导致胰蛋白酶抑制物活性未被破坏。当用这样的豆浆冲鸡蛋时,胰蛋白酶抑制物与生鸡蛋中的黏性蛋白质会阻碍蛋白质的分解,影响蛋白质的吸收和利用。
此外,鸡蛋黄中含有维生素B类及生物素,而鸡蛋白中含有抗生物素蛋白,只有在鸡蛋煮熟透的情况下,抗生物素蛋白才能凝固而失去作用。
用豆浆冲鸡蛋时,鸡蛋半生不熟,蛋黄中的生物素与抗生物素蛋白结合,人体胃肠不能吸收,使生物素失去了营养价值。
因此,豆浆冲鸡蛋的食用方法不科学。若两者分别食用,则营养物质的吸收和利用率将更高。
鸡蛋与橘子同食影响消化吸收
鸡蛋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若和含有丰富果酸的橘子等水果同时食用,果酸会使蛋白质凝固,影响蛋白质的消化和吸收,甚至产生不良症状。
鸡蛋与茶同食不易消化
茶叶中含有较多的单宁酸,而单宁酸会使鸡蛋中的蛋白质变成不易消化的凝固物质,影响人体对蛋白质的吸收和利用,现常见人们将鸡蛋用茶叶来煮,这是不科学的。
鲤鱼与咸菜同食易引起消化道癌肿
鲤鱼肉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咸菜在腌制过程中,其含氮物质部分转变为亚硝酸盐。
当咸菜与鲤鱼混合在一起烧煮的时候,鲤鱼蛋白质中的胺就会与亚硝酸盐产生反应,生成一种叫亚硝胺的致癌物质,这种致癌物质在进入人体后,可引起消化道癌肿,危害性颇大。
鲤鱼与赤小豆同食影响人体健康
《饮膳正要》记载:“小豆不可与鲤鱼同食。”
赤小豆甘酸咸冷,具有下水肿、利小便、解热毒、散恶血之功效;鲤鱼亦能利水消肿。若二者同煮,利水消肿之功效会增强。
肾炎水肿患者,可用鲤鱼赤小豆汤进行食疗,但正常人不可服用,以免影响身体健康。
鲤鱼与小豆藿同食降低药效
《金匮要略》中记载:“鲤鱼不可合小豆藿食之。”
藿即叶子,小豆藿即小豆的嫩叶。李时珍曰:“小豆利小便,而藿止小便,与麻黄发汗而根止汗,意同,物理之异如此。”
鲤鱼具有健脾益气、利水消肿的功效,与小豆藿的功能相反,故不宜配食。
鲤鱼与麦酱同食生口疮
自古即有“鲤鱼至阴之物,阴极则阳复”的说法,如《素问》中就说:“鱼热中,多食之能发风热。”
麦酱性味甘咸,制作时放有辣椒、花椒、茴香等香料,此皆辛热动火之物。二者同食,能引发风热,久之必发口疮,心火上炎则生舌疮,胃火上炎则口靡。
鲫鱼与野鸡同食生痈疽
《金匮要略》:“鲫鱼不可合猴雉肉食之。”《本草纲目》:“鲫鱼同猪肝、鸡肉、雉肉、鹿肉、猴肉食生痈疽。”
一般而言,鱼类与禽类大多不宜共食,主要因其生化反应复杂,机理见前述“鸡肉鲤鱼同食不利人体健康”条。
鲫鱼与蜂蜜同食易致腹泻
鲫鱼具有补阴血、通血脉、补体虚、益气健脾、利水消肿、清热解毒、通络下乳、祛风湿病痛的功效。但是蜂蜜性质寒凉,同鲫鱼同食用极易导致腹泻。
鲇鱼与野鸡同食不利健康
《饮膳正要》中记载:“野鸡不可与鲇鱼同食,食之令人生癞疾。”
鲇鱼味甘温,性热,野鸡甘酸微寒;鲇鱼下气利水,野鸡则补中益气健脾,二者性味功能皆不相合。
另外,野鸡肉与鱼肉中皆含酶类、激素、各种氨基酸、金属微量元素等,同烹或同食,其生化反应极为复杂,有些对人体健康不利。故二者不可同烹、同食。
黄鱼与荞麦面同食不利消化
《食疗本草》:“黄鱼不可与荞麦同食,令人失音也。”《饮膳正要》:“黄鱼不可与荞麦面同食。”
另外,《食疗本草》云:“荞麦难消,动热风,不宜多食。”孙思邈曰:“荞麦面酸,微寒,食之难消,久食动风,不可合黄鱼食。”
不难看出,荞麦面气味甘平而寒,黄鱼多脂,二者都是不易消化之物,所以不宜同食。
鲳鱼不可与含鞣酸多的水果同食
鲳鱼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元素,与含鞣酸较多的水果同时食用,会生成新的不容易消化的鞣酸蛋白等物质,降低了蛋白质的营养价值,甚至可引起恶心、腹痛、呕吐等症状。
鳝鱼不可与狗肉、狗血同食
《金匮要略》:“鳅鳝不可合犬血食之。”《本草纲目》:“鳝鱼不可合犬肉犬血食之。”
黄鳝甘而大温,陶弘景曰:“黄鳝性热能补,时行病后食之,多复。”即能使旧病复发;狗肉、狗血,皆可温热动火,具有助阳之性。若将其同食,温热助火的功效增强,不利于健康。
鳝鱼与菠菜同食易致腹泻
鳝鱼味甘大温,具有补气养血,健脾益肾,益气固膜,除瘀祛湿之功效;而菠菜性甘冷而滑,下气润燥,《本草纲目》云:“通肠胃热。”
显而易见,二者性味功能皆不相协调。且鳝鱼油腻多脂,菠菜冷滑,同食容易导致腹泻。
鳝鱼不可与含鞣酸多的水果同食
鳝鱼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等营养成分,而葡萄、柿子、山楂、石榴、青果等水果中含有较多的鞣酸。蛋白质和鞣酸结合可以生成鞣酸蛋白,使蛋白质失去了原有的营养价值。
此外,鞣酸还可以与鳝鱼中的钙结合成一种新的不容易消化的物质,使鳝鱼原有的营养价值降低。
鳗鱼与银杏同食易患软风
《日用本草》中记载:“银杏同鳗鲡鱼食,患软风。”
银杏即白果,性温有小毒,具有敛肺定喘、燥湿止带、益肾固精、镇咳解毒之功效。鳗鱼性平,味甘,《本草纲目》引述:“鳗鱼肉性味甘平有毒。”
二者均有较复杂的生物活性物质,同食可产生不利于人体的生化反应。此外,银杏本身含有毒性物质,多食令人“气壅胪胀昏顿”。小儿更应禁忌同食。
鳗鱼与梅肉同食易中毒
梅肉中含有苦杏仁苷,和鳗鱼同食会将其分解成氢氰酸和苯甲醇两种有毒性物质,可引起中毒的可能性极高,因此不能同时食用。
鳖肉不可与猪肉、兔肉、鸭肉同食
《本草纲目》:“鳖肉不可合猪、兔、鸭肉食,损人。”
猪肉、兔肉、鸭肉等肉类都属寒性,而鳖亦属寒性,若将二者配食,会助长寒性,不利于健康。
鳖肉与苋菜同食易致肝脾肿大
《金匮要略》中记载:“鳖肉不可合苋菜食之。”《饮膳正要》云:“苋菜不可与鳖肉同食。”
苋菜性微寒,味甘。《本草纲目》引述:“苋菜味甘,性冷利,令人冷中损腹。”鳖肉亦性冷。二者同食难以消化,甚者可形成肠胃积滞。
吴谦亦注云:“龟鳖皆与苋菜相反,若合食,必成鳖瘕。”鳖瘕,即中医所说的“痞块”,类似于现代医学中所说的肝脾肿大,可能由苋菜与鳖肉的相互不良作用所导致的。
鳖肉与芥末同食易生恶疮
《本草纲目》:“鳖肉不可合芥子食,生恶疮。”
因为芥子气味辛热,能温中利气,白芥子辛烈更甚;而鳖肉属寒性食物。二者一冷一热,相搭配后对人体不利。
鳖肉与橘子同食影响消化吸收
鳖肉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而橘子含果酸较多。若将橘子等含果酸丰富的水果与含蛋白质较多的鳖肉同时食用,水果中的果酸可使蛋白质凝固,影响蛋白质的消化吸收。
虾肉不可与含维生素C的食物同食
维生素C是烯醇式结构物质,具有还原性;虾肉含有五价砷,本来无毒性,当遇到维生素C,就会还原为三价砷,而三价砷(砒霜)有剧毒。
螃蟹与梨同食伤肠胃
《饮膳正要》中记载:“梨不可与蟹同食。”
因为,梨味甘,微酸,性寒,陶弘景在《名医别录》亦云:“梨性冷利,多食损人,故俗谓之快果。”而蟹味咸,性寒,具有微毒。二者皆为冷利之品,同食伤肠胃。
螃蟹与花生同食易致腹泻
花生仁性味甘平,而且脂肪含量高达45%;而蟹味咸性寒,微毒,为冷利之物。油腻之物遇冷利之物极易导致腹泻。所以,二者不宜同时进食,肠胃虚弱者更应注意。
螃蟹与冷食同食易致腹泻
有些人喜欢在食蟹后喝些冰水或冷饮之类,这种饮食习惯很不科学。因为进食蟹后,再食寒凉之物,极易导致腹泻。
螃蟹与泥鳅同食对人体不利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说:“泥鳅甘平无毒,能暖中益气,治消渴饮水,阳事不起。”由此可见,泥鳅药性温补,而蟹的药性冷利,功能正好相反,所以二者不宜同吃。
另外,蟹与泥鳅共食会形成复杂的生化反应,产生某些对人体不利的因素,影响健康。
螃蟹与石榴同食不易消化
蟹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而石榴含鞣酸较多,二者同时或混合食用,会大大降低蟹中所含蛋白质的原有的营养价值。
此外,若蟹与石榴同时食用,还会使螃蟹中的钙质与石榴中的鞣酸结合成一种新的不易消化的物质,这种物质会刺激胃肠,出现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
螃蟹与香瓜同食易致腹泻
香瓜即甜瓜,性味甘寒而滑利,能除热通便。若将香瓜与蟹同时食用,会损害人体的肠胃功能,容易导致腹泻。
螃蟹与猕猴桃同食易中毒
蟹含有五价砷的化合物,本来对人体无害,但若和含有丰富维生素C的猕猴桃一起食用,则五价砷与维生素C相遇,使五价砷转化为三价砷,即含剧毒的砒霜。若长期一起食用,随着毒物的积累,可致**、反胃等中毒症状。
螃蟹与柑橘同食加重病情
柑橘有聚湿生痰的特性,而蟹性寒凉。若将二者同食,容易导致痰气滞、腹胀等症状。对气管炎患者来说,更应注意,以免加重病情。
田螺与木耳同食易致腹泻
木耳性味甘平,除含有蛋白质、脂肪、维生素、矿物元素(钙、铁、磷)之外,还含有磷脂、甾醇、植物胶质等营养成分。
木耳的类脂及胶质,可与田螺中的一些生物活性物质发生反应,不利于身体健康。另外,寒性的田螺,遇上滑利的木耳,不利于消化,易致腹泻。
田螺与冰制品同食易致消化不良
田螺味甘咸,性寒,具有清热、利水之功能;而冰制品能降低肠胃温度,削弱消化功能,导致消化不良或腹泻。
田螺不可与含鞣酸多的水果同食
田螺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等营养成分,而葡萄、柿子、山楂、石榴、青果等水果中含有较多的鞣酸。蛋白质和鞣酸结合可以生成鞣酸蛋白,不利于消化吸收,降低了原有的营养价值。
此外,鞣酸还可以与田螺中的钙结合成一种新的不容易消化的物质,可影响食物的消化吸收,导致胃部不适。
海参不可与含鞣酸多的水果同食
海参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等营养成分,而葡萄、柿子、山楂、石榴、青果等水果中含有较多的鞣酸。若将二者同食,可导致蛋白质凝固,消化吸收困难,并可出现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
牡蛎与蔗糖同食阻碍铜吸收
牡蛎中含有丰富的铜,能促进人体的新陈代谢,过量食用蔗糖能降低牡蛎的营养价值,并会阻碍铜的吸收。
盐与红豆同食药效减半
红豆不仅是一种粮食,还具有一定的药理作用,有强心、利尿、消肿的功能。但是,红豆制品只能做甜食,如果加上盐,其药理作用就会减半。
盐与绿豆同食破坏维生素
有人在熬绿豆汤的时候喜欢加盐,一为烂得快,二为好吃。
事实上,煮绿豆汤时加盐,不仅使绿豆中的水溶性维生素,如维生素B1、维生素B2等受破坏,而且也能降低绿豆汤的清热解毒性能。
醋与牛奶同食易致消化不良
醋中含醋酸等有机酸。牛奶是一种胶体混合物,具有两性电解质性质,而且其本身就有一定的酸度(其pH值为6.7~6.9)。当酸度增加到等电点4.6以下时,则发生凝聚和沉淀,不易被消化吸收,易引起消化不良或腹泻等。
炒青菜与醋同食损失营养成分
青菜中的叶绿素在酸性条件下加热极不稳定,其分子中的镁离子可被酸中氧离子取代,生成一种暗淡无光的橄榄脱镁叶绿素,营养价值大大降低。
烹调时,宜在中性条件下,大火快炒,保持蔬菜的亮绿色,减少营养成分的损失。
猪骨汤与醋同食影响消化吸收
炖骨头汤时为了使更多的无机元素逸出,人们往往会加点醋。此时,尽管无机元素浸出略有增加,但大部分元素在酸性环境中以无机离子形式存在,直接影响人体的吸收。
其实,炖骨头时不加食醋,逸出的矿物质及微量元素都是以有机络合物形式存在,有利于吸收。为提高浸出率,可先把骨头砸碎,用文火煮1~2小时,延长蛋白质凝固的时间,使骨头中的鲜味物质充分渗到汤里。
醋与海参同食口感差
海参不宜与醋同食,因为海参的成分与结构都属于胶原蛋白,当外界环境发生变化(如遇酸或碱),就会影响蛋白质分子,从而破坏其空间结构,蛋白质的性质随之改变。
如果烹制海参时加醋,会使菜汤汁的PH值下降,当PH值接近4.6时,蛋白质的空间结构即发生变化,蛋白质分子便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凝聚、紧缩,这时的海参吃起来口感、味道均较差。
牛奶与红糖同食降低营养价值
红糖为粗制品,未经提纯,含非糖物质及有机酸(如草酸、苹果酸)较多,特别是有机酸达一定浓度时,可使牛奶中的蛋白质发生凝聚或沉淀,营养价值大大降低。
茶水与糖同食抑制消化液分泌
茶叶味苦性寒,可刺激消化腺,促进消化液分泌,以增强消化机能,并有一定的清热解毒效果。如果在茶中加糖,就会抑制这种功能。
糖与含铜食物同食降低营养价值
铜是人体必需的重要微量元素之一,参与体内多种金属酶的组成。肌体缺铜可引起铁代谢紊乱,贫血、缺氧,骨骼病变,发育迟缓,心肌细胞氧化代谢紊乱,造成各种各样的心肌病变。另外,锌、铜比值的增大,干扰胆固醇的正常代谢,导致冠心病的发生。
日常食物中,含铜较多的食物有胡桃、贝类、动物肝、肾、豆荚、葡萄干等。果糖和砂糖会阻碍人体对铜的吸收,降低含铜食物的营养价值。
糖精与煮鸡蛋同食易中毒
经过加热鸡蛋中的氨基酸与糖之间会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一种叫糖基赖氨酸的化合物,破坏了鸡蛋中的氨基酸成分。所产生的化合物有毒,必须用黄连15克用水煎服才可解毒。
葱与枣同食伤身
《大明木草》中记载:“枣与葱同食令人五脏不合。”
因为,枣的食物药性甘辛而热,古人云:“多食令人热渴膨胀,动脏腑,损脾元,助湿热。”而葱亦性辛热助火,二者同食伤身。
葱与蜂蜜同食易致腹泻
《金匮要略》:“生葱不可共蜜食之,杀人。”《饮膳正要》:“生葱不可与蜜同食。”《本草纲目》:“生葱同蜜食作下痢。”
蜂蜜营养成分比较复杂,除含葡萄糖、果糖、蔗糖(共达70%~80%)、蛋白质、维生素、多种矿物质外,还含有机酸、乙酰胆碱和多种酶(氧化酶、过氧化酶、还原酶、淀粉酶、转化酶等等)。
葱蜜同食后,蜂蜜中的有机酸、酶类遇上葱中的含硫氨基酸等,发生不利于人体的生化反应,或产生有毒物质,刺激肠胃道而导致腹泻。
葱与公鸡肉同食不利健康
《肘后备急方》:“雄鸡肉不可合生慈菜食。”《本草纲目》:“鸡肉同生葱食,成虫痔。”
公鸡肉性味甘温,其性偏热,中医历来认为是生风发火之物,可发诸病;生葱辛温助火,二者同时食用不利于健康。
小葱拌豆腐影响人体健康
小葱拌豆腐、大葱拌豆腐都是很多家庭常吃的菜。豆腐营养丰富,人们喜欢吃,但是吃豆腐也要讲究科学,否则会破坏人体的营养素,影响健康。
这是因为豆腐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钙等营养成分,而葱中含有大量草酸。当豆腐与葱合在一起时,豆腐中的钙与葱中的草酸结合形成白色沉淀物草酸钙,使豆腐中的钙质遭到破坏。
草酸钙是人体难以吸收的,如果长期食用小葱拌豆腐、葱炒豆腐之类的菜,就会造成人体钙质的缺乏,易发生缺钙和出现小腿抽筋、软骨症、骨折等。此外,有些人在烧豆腐时用葱花调味,同样也是不利的。
大蒜与蜂蜜同食伤身无益
大蒜性热,所含辣素与葱相近,其性质与蜜相反,二者同食伤身无益。古人吴谦在《医宗金鉴》中已有记载:“葱蒜皆不可共蜜食。若共食令人利下。”
辣椒与羊肝同食降低营养价值
辣椒富含维生素C;羊肝富含铜、铁等离子,这些离子极易使维生素C氧化,从而降低辣椒的营养价值。
《金匮要略》载:“羊肝同生椒食之,破人五脏。”后来的孙思邈、李时珍均有此种认识,但在实际食用中,人们又常将辣椒与羊肝同炒同食。
另有一种说法,认为辣椒是明代才传入中国的,那么张仲景所说的“椒”就应该是花椒而不是辣椒了。所以根据食性来说,最好也不要将花椒与羊肝同食。
食用碱与绿豆同食破坏营养物质
绿豆具有清热解毒、利尿消肿、润喉止咳及明目降压的作用。如果在煮绿豆时,放入食用碱与绿豆同煮,尽管能使绿豆更加软烂,但是营养物质也遭到破坏。
茶与酒同饮加重心脏负担
酒后饮茶,由于茶叶中的茶碱有利尿作用,使酒精中尚未完全分解的乙醛进入肾脏,而乙醛对肾脏有较大的刺激性,易造成肾脏的损害。
另外,酒精对心血管的刺激性很大,而浓茶同样具有兴奋心脏的作用,酒后饮茶,使心脏受到双重刺激,兴奋性增强,更加重心脏负担,心脏功能不佳的人更应注意。
茶与人参同服减低人参疗效
茶叶里含有丰富的鞣酸,浓茶里含的鞣酸更多,与人参同服,会影响人体对人参有效成分的吸收,减低疗效,因此,服人参时宜喝白开水。
红茶加牛奶不利于保护心血管
德国的一项研究发现,原本有助于促进血液循环、保护心血管的红茶,在加入牛奶之后饮用,将失去上述功效。
据报道,德国柏林沙里泰医院的心血管专家让16名健康志愿者分别饮用红茶和奶茶,并通过超声波观测他们手臂动脉的变化,结果发现,饮用加入牛奶的红茶失去了预料中的扩张动脉血管的功效。
根据此前的研究,红茶之所以有助于保护心血管,是因为红茶中所含的抗氧化物可促进血液中一氧化氮的释放,辅助动脉血管的扩张,减少罹患冠状动脉疾病的可能性。
沙里泰医院的专家施坦格尔表示,在红茶中加入牛奶后,红茶中的抗氧化物将与牛奶中的酪蛋白中和,因而无法发挥保护心血管的功效。
施坦格尔认为,这一研究结果可以解释为什么在常饮红茶的英国,心血管疾病的发病率较高,这是因为英国人习惯将牛奶加到红茶中一起喝。
美酒加咖啡,危害不浅
美酒加咖啡,看似非常美妙,令人神往,但在实际生活中,却违反了科学的原理。酒是不可与咖啡同饮的,同饮会加重酒精对人体的损害。
酒精能毒害人体的细胞。饮酒过量,可发生酒精中毒,甚至可导致死亡;咖啡中的咖啡因具有兴奋、提神和健胃的作用,饮用过量,同样可引起中毒。
如果二者同饮,就如同火上浇油一般,会加重对大脑的伤害,并能刺激血管扩张,加快血液循环,增加心血管负担,甚至会危及生命。
咖啡与烟草同服危害性大
咖啡因与胰腺癌的形成有密切的关系,常饮咖啡的人比不饮咖啡的人患胰腺癌的可能性更大。而吸烟者若每日饮咖啡,会使他们患胰腺癌的可能性更大。当咖啡与烟草相遇时,其危害性就更大了。
白酒与牛奶合饮降低营养价值
《本草纲目》引述陈藏器曰:“酒后乳饮,令人气结”。
酒中的乙醇可促进脂肪合成,抑制脂肪氧化分解,使脂肪在肝脏中蓄积,从而诱发脂肪肝的形成,重者可致肝硬化,甚至肝癌;牛奶中多含有脂肪,若二者合饮,可促使肝中的脂肪积聚。
另外,酒中还含有一些有害成分,如甲醇、醛类、铅(由蒸馏污染)等有毒物质,如甲醛是细胞原浆毒,能使蛋白质凝固。如二者合饮,不仅降低奶类的营养价值,而且有害健康。
酒类与糖类相配有损身体
糖类味皆甘,甘生酸,酸生火,饴糖、红糖尤甚;酒类甘辛大热,二者相配,生热动火,有损身体。
另外,乙醇氧化过程中,形成过剩的还原辅酶Ⅰ,使三羧酸循环受到抑制,影响了糖代谢,导致血糖上升,既影响糖的吸收,又容易产生糖尿。
酒类与芥、辣物合用疲惫痿软
《本草纲目》中记载:“酒后食芥及辣物,缓人筋骨。”
酒本为大辛大热之物,芥及辣物,皆属热性,刺激性较强。若将其同食,易生火动血,贻害无穷。
另外,辛辣动火之物,皆可刺激神经,扩张血管,与酒合用,能助长酒精的麻醉作用,使人疲惫痿软。
啤酒与汽水同饮不利健康
在酒店或餐厅,经常可以看到有人拿汽水兑着啤酒津津有味地喝。这其实很不科学。
汽水中含有一定量的二氧化碳,人们在口渴时喝汽水,可促进胃肠黏膜对**的吸收,能生津止渴。但是,啤酒如兑上汽水就不一样了,因为啤酒中自身就含有少量的二氧化碳,兑入汽水后,过量的二氧化碳会更加促进胃肠黏膜对酒精的吸收。
因此,不宜用啤酒兑汽水喝。
啤酒与白酒同饮易致胃病
啤酒中含有人体需要的多种氨基酸和维生素,尤其是B族维生素含量较多,并含有较多的矿物质。常饮啤酒有健胃、消食、清热、利尿、强心、镇静的功效。
但是,有些人往往喝完烈性白酒后,又喝啤酒,或啤酒中兑入白酒后再饮,这些做法对人体是有害的。
因为,啤酒是低酒精饮料,但是含有二氧化碳和大量水分,如果与白酒混饮,可加重酒精在全身的渗透,对肝、肾、肠和胃等内脏器官产生强烈的刺激和危害,并影响消化酶的产生,使胃酸分泌少,导致胃**、急性胃肠炎、十二指肠炎等症,同时对心血管的危害也相当严重。
海产品与啤酒同食易致痛风
有些人喜欢边吃生猛海鲜,边饮用啤酒或高度酒,认为能够通过高度酒杀菌消毒,这是不可能的。
因为海鲜是含有嘌呤和苷酸两种成分的食物,而啤酒中则富含分解这两种成分的重要催化剂——维生素B1。如果吃海鲜时又喝啤酒,会促使有害物质在体内的结合,增加人体血液中的尿酸含量,从而形成难排的尿路结石。
如果自身代谢有问题的人,容易导致血尿酸水平急剧升高,易诱发痛风,以至出现痛风性肾病、痛风性关节炎等。
啤酒与腌熏食物同食引起消化道肿瘤
常饮啤酒的人,血铅含量往往增高;腌熏食物中除含有亚硝胺以外,还含有多环芳烃以及氨基酸衍生物和苯并芘,腌熏食物中所含的多种有害物质与铅结合后,有致癌或诱发消化道疾病的可能。
豆浆与红糖同用降低营养价值
红糖中含有机酸,而有机酸可与豆浆中的蛋白质结合,产生“变性沉淀物”,不利于吸收,降低了营养价值。
如果确有需要,可加入白糖调味,因为白糖无此现象。
豆浆与牛奶合饮降低营养价值
有些人喜欢将牛奶与生豆浆一起同煮,其实这是一种浪费。
因为,豆浆中含有胰蛋白酶抑制因子,能抑制胰蛋白酶的活性。这种物质,需在100℃的环境中,经数分钟才能被破坏。牛奶若在上述条件下,则所含的蛋白质和维生素将会遭到破坏,营养价值降低。
牛奶与米汤同饮发育迟缓
牛奶与米汤掺和后,将会导致维生素A大量损失,如果婴幼儿长期摄取维生素A不足,将会导致发育缓慢,体弱多病。
牛奶与酸性饮料同饮不利消化
牛奶是一种胶体混合物,具有两性电解质性质,即在酸性介质中以复杂的阳离子态存在,在碱性介质中以复杂的阴离子态存在,在等电离子时(pH值4.6)以两性离子态存在,此时溶解度最小。
凡酸性饮料,如酸梅汤、橘汁、柠檬汁等,都会使牛奶pH值下降,使牛奶中蛋白质沉淀而凝结成块,不利于消化吸收。
蜂蜜加沸水破坏营养成分
蜂蜜中含有多种营养成分,其中葡萄糖占30%~35%,果糖占40%,此外还含有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维生素K及胡萝卜素,大量的淀粉酶、脂肪酶、氧化酶等。
这些维生素和酶参与人体许多重要的新陈代谢过程,也与维持神经系统的兴奋性和人体的免疫功能有关。
用沸水冲服蜂蜜,会使蜂蜜中的酶类物质遭到破坏,产生过量的羟甲基糖醛,使蜂蜜的营养成分大部分被破坏。
另外,沸水冲服蜂蜜,还会改变蜂蜜甜美的味道,使其产生酸味。如需要兑水服用,最好用温开水(水温低于65℃)冲服。
蜂蜜与豆浆同饮不利蛋白质吸收
蜂蜜含有大量的葡萄糖和果糖,及少量有机酸,而豆浆中蛋白质q的含量比牛奶还要高,两者混合时,有机酸与蛋白质结合产生变性沉淀,不利于人体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