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决心不去追那个赶驴车的青年了,向格林尼治的方向走去,我当时还有一个荒唐的想法,想一路跑到多佛。即使我有过这种想法,没过一会,我就从那种混乱的思绪中清醒过来了,因为我在肯特郡的路上停了下来,这里有一排房子,房子前面有一个水池,中央有一座笨拙可笑的大塑像,吹着一个干海螺,但是没有水流出来。我在一家门前的台阶上坐了下来。为了追自己的仅有的财物,我已经筋疲力尽了,连哭一场的劲儿都没有了。

这时,天已经黑了。我坐在那儿休息时,听到钟敲十下。很庆幸那时刚好是夏夜,天气也很好。我觉得嗓子眼不在发紧发干了,就站起来继续往前走。尽管意气消沉,但我也没有回头的念头。就算肯特郡的大路上下一场像瑞士那样的大雪,我也认定自己是不会想回去的。

但是,我现在口袋里只有三便士(直到现在,我都弄不清我居然在星期六的时候还能剩下三个便士),这让我为自己的前途担心不已。我开始胡思乱想,可能过一两天,我的尸体就会在什么围篱下被人发现了,还把这个刊登在了报纸上。我苦恼地往前走着,尽力让自己走得快点。直到走到一家小店门口才停下。这个小店门前写着高价收购男女服装,破布、骨头制品和厨房用品等等。店主没穿外衣,坐在门口吸着烟。从外面看,房间里从低低的天花板上垂下不少上衣和长裤,店里只有两只点燃的蜡烛,能让人隐约看清这些东西。我当时觉得他那模样就像一个一心要报仇雪恨的人,把所有的仇人都吊起来,自己在那里洋洋自得呢。

从我新近交往的米考伯夫妇那儿得到的经验让我想到,这里也许有办法给我救救急,让我暂时免于挨饿。我走到附近的一条小巷里,脱下身上的背心,整整齐齐地卷了起来,夹在腋下,然后又回到那个铺子门前。“老板,你要是给个公道的价格,”我说,“我就把这件背心卖给你。”

多洛毕先生——至少店门上写的是这个名字——接过我的背心,把他的烟斗朝下靠在门柱上,走进铺子,我跟在他后面。他用手指掐掉两枝蜡烛的烛花,把背心铺在柜台上,看了一遍,又把背心提起来,对着烛光再看了一遍,然后说:

“嗯,这件小背心,你想要多少钱?”

“哟!老板,你在行。你说吧!”我谦虚地回答说。

“我不能既做买主,又做卖主,”多洛毕先生说,“这么一件小背心,你开个价吧。”

“十八个便士怎么样?”我迟疑了一下,试着说。

道勒毕先生把背心卷了起来,递还给我。“出九便士买下它,”他说,“我都得坑害我一家大小了。”

这样的买卖,真叫人不痛快。我这样一个和多洛毕先生素不相识的人,由于我的缘故让他去掠夺自己的家人,实在让人过意不去。不过,我现在的处境太窘迫了,只好说,要是他愿意的话,就九便士吧。多洛毕先生嘴里咕哝着给了我九便士。我对他说了声晚安,走出店门。手上多了九便士,身上却少了一件背心。不过我扣上外套的纽扣,觉得也没什么差别。

说实在的,我心里很清楚,接下去我就得卖掉我的外套了,因此我必须尽快赶路,争取到多佛的时候,还能穿着衬衣和长裤,如果能穿着这样的穿着到那儿,也算是非常侥幸了。不过,也许你会认为我对此考虑了很多,其实不然。我只是想着前面的路很长,而且那个赶着驴车的青年对我太狠了,此时,我并没有觉得自己的困难有多么大,口袋里装着那九个便士,就继续上路了。

我还想到了一个过夜的办法,想到就干。我以前的学堂后面的围墙外一个角落里,通常都堆有一堆干草。我心想,如果能跟以前的同学还有我以前在里面讲故事的宿舍接近,就像是他们都陪着我一样,虽然同学们对我的到来一无所知,那宿舍也不再给我遮风挡雨了。

我已经辛苦了一整天,等我终于爬上布莱克希思平原时,我真的累坏了。我花了半天的功夫找萨伦学堂,不过最终还是找到了,而且也找到了墙角里的干草堆。我先沿墙走了一圈,抬头朝那些窗户看了看,只见里面漆黑一片,寂静无声,然后我就在草堆旁躺了下来。生平第一次在没有屋顶的地方过夜,那种孤寂凄凉的感觉,我永世难忘!

无家可归的人,家家都对他们紧闭门户,所有的狗都朝他们狂吠。那天晚上,我就是他们中的一个,躺在外面睡着了——我梦见自己躺在以前学校里的那张**,和同屋的同学在聊天;随后我又直挺挺地坐了起来,嘴里念叨着斯蒂福的名字,失魂落魄地抬头望着天空闪烁的星星。我忽然觉得,在这种时刻,自己在这种地方,有种莫名的感觉偷偷朝我袭来,我怀着一种无名的恐惧站起身来,四下里徘徊。此时,闪烁的星光已渐渐黯淡,曙色来临的天空里出现了灰白的光芒,我的心平静了下来。我感到眼皮沉重,便又躺下来,睡着了——虽然睡着了但能感觉到冷——一直睡到温暖的阳光照到我身上,萨伦学堂的起床铃声把我唤醒了。我当时很希望斯蒂福还在学校里,这样我就会多呆一会,等他单独出来。不过我知道他一定早就离开那儿了。特拉德也许还在那儿,不过也很难说:而且,虽然我很想向他求助,因为他很善良,但是对于他的为人处世和倒霉运气,却没有足够的信心,而且我也不想把我的处境告诉他。因此,当克里克尔先生的学生正在起床的时候,我就悄悄地离开了那堵围墙,走上了那尘土飞扬的漫漫长路。我还在萨伦学堂读书的时候,知道这条路就是就是通往多佛的大路,不过当时一点也没有想到,我会成为在这条路上走的行人。

这个星期天的早晨,可跟从前在亚茅斯的星期天早晨不同!当我脚步沉重地朝前走去时,听到了教堂的钟声,看到人们往教堂走去。我经过一两个教堂,听到人们正在里面做礼拜,歌声传到外面,外面阳光灿烂,教区里的执事坐在门廊下的背阴处乘凉,要不就站在紫杉树下,用手遮着额头,看着我从他们前面走过。不过,一切都像往日的星期天早晨一样宁静和安详,只有我是个例外。不同就在这里。我满身泥土,头发蓬乱,自己都觉得自己像个坏人。要不是我想起那幅恬静的画面——年轻貌美的母亲,坐在火炉旁哭泣时,姨奶奶对她动了怜悯之心——我很难想象自己还没有勇气坚持到第二天了。可是这幅美好的画面一直在我眼前,我便跟着它走下去。

那个星期天,我沿着那条笔直的大道走了整整二十三英里,可是走得很辛苦,因为我从来没有吃过这种苦。傍晚时分,我发觉自己到了罗彻斯特大桥。这时我两脚生疼,全身无力,于是我决定坐下来吃面包,我从路上买来当晚饭的。不远处有一两座小房子外面,挂着“旅人客栈”的招牌,让我有点心动,可是我不敢花掉身上仅有的那几个便士,更怕碰见或在路上见过的那班流浪汉那副凶恶的样子。因此,除了青天,我找不到别的藏身之处了。我努力地向前走,来到了查塔姆[ 英国海军造船厂所在地,附近的小山为白垩质。]——那晚这个地方看去,就像梦中一般,只见一片白垩、几座吊桥,有篷无桅的船只像诺亚方舟[ 见《圣经·旧约·创世纪》第六章第十四节。]一样漂浮在污浊的河面上。我爬上一座长满草的炮台,炮台下方有一条小路,有个哨兵在那儿来回走动。我在一尊大炮旁躺了下来,我很高兴有哨兵的脚步声与我做伴,虽然他并不知道我就睡在他上面,就像萨伦学堂的同学不知道我就睡在那个墙外一样。我一觉睡到天明。

第二天早晨,我浑身发硬,两脚生疼。隆隆的鼓声和军队操练的声音也把我吓得迷迷糊糊,仿佛我已经被军队从四面八方包围了一样,我赶紧往下面那条又窄又长的小路上走去。我觉得如果要保存一点力气,走到终点,我就得每天只走一点点路,因此我决定把外套卖掉,那天的主要任务也就完成了。于是,我脱下外套,这也是为了适应一下没有外套也能度日。我把外套夹在胳膊下,开始对各个估衣店考察一番。

那是一个买外套的好地方,因为那里有许多的旧衣商人,而且,一般来说,他们都在门口等候顾客。但是他们大多数人总在他们的货物里挂上一或两件军官穿过的上衣,那上面饰物什么的一应俱全,我被他们那种的阔绰气派给吓住了,所以我转悠了很久也没敢把我的外套拿给任何人看。

由于羞怯,我不敢去一般的店,只好去找那些水手用品店,或者像多洛毕先生那样的店。终于,在一条脏乱不堪的小巷里,我找到了在我看来比较有希望的一家店。它紧靠着一道长满扎人的荨麻的围墙,在围墙的栅栏上还挂着一些衣店里装不下的旧水手制服,迎着风在飞舞。还有一些吊床、生锈的火枪、油布帽子以及一盘装满了各种各样生锈的旧钥匙的盘子——那钥匙多得足以打开世界上所有的门。

我战战兢兢走下台阶,进了这家衣店。这家店又小又低,有个小窗,但是上面也挂满了衣物,弄得店里不但没有显得更亮些反而更昏暗了。一个丑陋的老头儿从店堂后的一个脏兮兮的洞穴里跑出来,抓住我的头发,我进门时紧张的心情到现在都没有放松半分。那老头儿的半截脸都被麦茬般的灰色大胡子遮住了,他面色凶狠,穿了件脏兮兮的法兰绒背心,身上发出浓烈的酒气。他的**蒙着一张用五颜六色的补丁拼成的床单,就放在他刚刚爬出来的那个洞里,里面也有一个小窗子,外面还是扎人的荨麻,还有一头瘸驴。

“哦,你来干什么?”那老头儿龇着牙,用一种令人害怕的鼻音说,“哦,我的老天爷,你来干什么?哦,我的乖乖,你来干什么?哦,咕噜,咕噜!”

听了这一串话,尤其是听到最后反复的那个奇怪的词——那是从他喉咙里发出的喀拉喀拉的声音——吓得我说不出话来。这时,老头依然抓着我的头发,重复地说着:

“哦,你来干什么?哦,我的老天爷,你来干什么?我的乖乖,你来干什么?哦,咕噜!”他费了好大气力,连眼睛都快凸出来了,才挤出最后那个词来。

“我想知道,”我颤抖着说,“你想不想买一件外套。”

“哦,让我们看看那外套吧!”那老头儿说道,“哦,我的心已经冒火了,快把外套拿出来给我们看看呀!哦,我的老天爷,快把外套拿出来呀!”

他说着,就颤巍巍地把他那只像鸟爪一样的手从我头发里收回来,然后戴上一付眼镜,即使那样也没能让他发红的眼睛增加多少光彩。

“哦,这外套要个什么价?”那老头儿看过后叫道,“哦,咕噜!——要个什么价呢?”

“半克朗[ 英国旧币制一克朗为五先令,一先令为十二便士。],”我镇静下来答道。

“哦,我的乖乖,”那老头儿叫道,“不行,我的老天爷,不行!哦,我的老天爷呀,不行!十八便士。咕噜!”

每当他说这个词的时候,他的眼珠子看上去都快要凸出来一样。他说每一句话都用同一种语调,就像一阵风那样,先低后高最后又降下来,我实在找不出比这更形象的比喻了。

“那好吧,”我说道,很高兴这笔交易这么快就敲定了,“我就要十八个便士吧。”

“哦,我的乖乖!”那老头儿把外套扔到一个架子上,一面叫道。“到门外去!哦,我的乖乖,到外面去!哦,我的老天爷呀——咕噜!——别要钱啦,换点别的东西吧。”

我一生里从没那样——无论是在那以前还是那以后——吃惊过。不过我还是好言告诉他,我需要钱,别的东西我都不要,不过我可以可以去外面等着,决不会催他。我就来到外面,坐在一个角落的阴影处。我在那里坐了好几个个小时,看着阴影变成阳光,阳光又变成阴影,我还坐在那里眼巴巴地等着那笔钱。

我希望,现在的这一行里再也不会出现像他那样的疯子酒鬼了。因为没有过多久,我从他接待的孩子们中得知:他是这一带有名的酒鬼,他还享受着把自己出卖给魔鬼的声望。那些孩子不断在他店门前进攻,叫喊那类故事,让他把金子拿出来:“查利,别装穷了,你可不穷。把你的金子拿出来吧。你把你自己卖给了魔鬼,把你得到的金子拿出来一些吧。快呀!查利,金子就缝在褥子里呢。把褥子拆开,给我们一些吧!”这些叫声,还有人要借刀给他,让他拆褥子,让他愤怒至极,于是,他一整天里不断地冲出来,去追赶着那群孩子。他有时那么气愤,把我当成了他们一伙的,向我扑来,嘴里说着要把我撕碎一类的话,接着他又记起了我是什么人了,就又回到店里。我从他那声音可以断定他又躺到**了,用他那刮风一样的语调,发了疯似的喊着《纳尔逊之死》[ 当时流行的一首悼念死于特拉法尔加角之役的英国海军名将纳尔逊(1758——1805)的歌曲。],还在每一句开头加上一个“哦!”在中间加上无数个“咕噜!”这一切似乎好像还没有结束,因为我衣衫不整,就坚定地坐在店外面,那些孩子觉得我和那家店是一伙的,就朝我扔石头,一整天都对我不客气。

他用了很多办法想让我同意换点别的什么东西。他一会拿出一根钓鱼竿,过一会拿出一把提琴,有一次还拿出一顶三角帽,还有一次竟然拿出一只笛子。我对他的交换意见全都拒绝,只顾就坐在那里,每次我都眼泪汪汪地求他把钱还给我,要不把我的衣服还给我。终于,他开始付给我钱了,虽然每次只给我半便士。整整两个小时,才给了一先令。

“哦,我的老天爷啊!”过了好久,他对店门外面恶狠狠地喊道,“再加两便士,你肯走了吗?”

“不行,”我说:“我会饿死的。”

“哦,我的乖乖,再给你三便士,你肯走了吗?”

“如果能行的话,我什么都不要也肯走,”我说:“可我真的非常需要钱呀。”

“哦,咕——噜!”真是形容不了他说话时的模样,当时他把他那老奸巨猾的老脑袋从门框后仅露出一点点来看着我。

“四便士,你肯走了吗?”

我当时累的已经支撑不住了,就接受了他给的数目。我从他爪子里拿钱时,手都发抖了。这时已是日落时分了,我又饥又渴地开始上路了。花了三便士以后,我很快就恢复了。由于精神好多了,我就又一瘸一拐地向前走了七英里。

那天晚上,我的床是另一个干草堆,我还在一条小河里泡了泡我的脚,它已经起泡了,洗完后我用清凉的树叶尽可能地把它们都包好,然后就舒舒服服躺在干草堆上睡下了。第二天早晨我上路出发的时候,发现那条路的两边都是啤酒花种植场和果园。那正是果园的果实成熟的季节,满园都被熟透的苹果染红了,有几处啤酒花地里已经有工人开始干活了。我觉得这一切太美了,于是我把一长排一长排被绿叶缠绕的桩子想象成可爱的伙伴,决定晚上就睡在酒花中间。

那一天碰到的那些流浪汉比以前看见的还要坏,现在一想起来我还感到害怕。他们中有些长的十分凶恶,在我走过的时候紧紧盯住我,有时候还停下来,把我叫回去跟他们说话,我吓得连忙跑开时,他们就用石头朝我扔来。我记得有个年轻的家伙——从他带的工具袋和炭炉,我觉得他是个小炉匠——他和一个女人在一起,死死地盯着我看,然后用大嗓门吆喝我回去,以至我不得不停了下来,回头看他。

“叫你来,你就来,”那小炉匠说,“要不我会把你那个小脑袋给撕开!”

我想回头是最好的办法了。我走近他们,想用笑意来安抚那个小炉匠,这时我发现那女人的一只眼睛又青又肿,好像是被打了。

“你去哪?”小炉匠抓住我衬衣的前襟说。

“我要去多佛,”我说。

“你从哪来的?”小炉匠问道,抓着我衬衣的手一拧,把我抓得更紧了。

“从伦敦来的,”我说。

“你是干什么的?”小炉匠问道,“你是个小偷吧?”

“不——不是,”我说。

“不是的?说实话!如果你想骗我,”小炉匠说,“我会把你的脑浆都打出来的。”

他用另一支空着的手在空中比划了一下,松开了手,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

“买一品托啤酒的钱,你有吗?”小炉匠说,“如果你有就赶快拿出来,别让我动手!”

要不是当时和那女人的眼光相遇,看见她轻轻摇头,还做出“不”字的口形,我准会把钱拿出来的。

“我很穷,”我笑着说,“一个子都没有。”

“啊哈,什么意思?”小炉匠说完,很冷酷地看着我,我都害怕他已经看到我口袋里的钱了。

“先生。”我结结巴巴地说。

“你怎么戴我弟弟的丝围巾,”小炉匠说,“这是什么意思?拿过来!”他说着就把我的围巾从脖子上取下来,扔给了那个女人。

那女人突然大声笑了起来,好像她觉得这不过是开个玩笑而已。她把围巾扔给我,像先前那样轻轻点了下头,做了个“走”的口形。我还没反应过来呢,那个小炉匠就又把那围巾从我手里夺走了,胡乱地往他自己脖子上一绕,然后像片羽毛一样把我推开了。然后,他转身骂了那女人几句,就把她打倒在地了。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场面;她往后跌倒在硬硬的路上,她的帽子跌落在地上,头发被灰尘染成了白色;我永远忘不了那场面:我走远后回头看时,只见她坐在人行道上——那是路边的一道堤——用披肩一角在擦脸上的血,而他却在继续往前走。

这件事情把我给吓坏了,因此从这以后,每当看到这样的人走过来,我就赶快退回去,找个地方躲起来。等到他们走得看不见了,我才继续上路。像这样的情况常常发生,让我在路上耽搁了不少工夫。但是遇到这种困难的时候,我也会像在路上遇到其他困难的时候一样,想象我母亲在我还没出生时的少女形象,就好像她一直在支持着我,引导着我,而且一直陪伴着我一样。当我躺在啤酒花丛中睡觉时,这幅形象就在啤酒花丛中陪着我。我早晨醒来时,她也会跟着我一起醒来。一路上她就跟我同行,整天都陪着我。从那时起,我就把她和坎特伯雷[ 英国古城,以大教堂著称,是从伦敦到多佛的必经之地。]那阳光明媚的街道联系在一起;看到那古老的房舍和城门,它那古老、庄严的大教堂,以及围绕着钟楼飞翔的乌鸦,我都会想到她。后来,当我终于来到多佛附近的光秃广阔的丘陵地带时,母亲的容颜再次给了我希望,让我觉得自己不是那么孤单可怜。在我出逃的第六天,我到达了我旅程的第一个大目标,而且当我真正走进那个市镇时,母亲的容颜才离我而去。不过很奇怪,我脚穿破鞋,衣衫不整,浑身尘土,皮肤被晒得黝黑,就这样站在渴望已久的地方时,母亲的容颜竟像梦一样消失了,此时我才感到独自一人,无依无靠,竟然倍感凄凉。

我先从渔夫那里打听姨奶奶的消息,他们的说法不一。一个说,她住在南福地灯塔,就因为住在努力,所以胡子都给烧焦了。另一个说,她被绑在港外的大浮标上了,要等潮水半涨半落的时候,才能去看她。还有人说,她因为拐了小孩,被关在梅德斯通[ 英国肯特郡郡府所在地。]的监狱里了。还有人说,上次刮大风时,有人看见她骑着一把扫帚,飞到加来[ 和多佛隔海相望的法国城市。]去了。接下来我又在马车夫中间打听。他们同样也爱开玩笑,很不正经。至于那些开铺子的,一看到我这样子就讨厌,还没等我开口,就说他们那里没有我要的。我觉得自己现在比出逃后的任何时候都悲惨、都可怜。我的钱都花光了,身上也没有什么东西可卖了。我又饥又渴,筋疲力尽。现在,我的目的地似乎跟我在伦敦时一样遥远。

我花了一上午的时间来打听消息。我在市场附近的一家空铺子前的台阶上坐了下来,心里盘算着是不是要到打听到的地方去试一试。就在这时,一个赶马车的经过这里,马衣掉了下来。我捡起马衣递给他,发现这人长得比较和蔼,就大胆地问他,是否知道特洛伍德小姐住在哪儿。虽然这个问题问的次数太多,我几乎都不想再问出口了。

“特洛伍德?”车夫说,“让我想一想。我好像听说过这么个人。是个老太太吧?”

“是的,”我说,“没错。”

“腰板儿挺得直直的,是不是?”他说的时候,还伸直了自己的腰板。

“没错,”我说,“我想是这样。”

“常拎个手提包?”他说,“一个能装很多东西的大提包,是不是?脾气挺倔的,跟你说话的时候,说什么就是什么,是不是?”

我承认他形容的都很准确,但心里不由得凉了半截。

“那就对了,”他说,“你往那边上去,”他用鞭子指着前面的高坡,“一直往前走,走到有几座面向大海的房子那儿,我想,到那儿你就能打听到她了。不过,我觉得她什么也不会给你的。所以还是我给你一个便士吧。”

我非常感激地接过了钱,道了谢,用它买了一个面包。我一边走,一边吃,朝那位车夫朋友所指的方向走去。走了好久,都没有看到他说的那样的房子。最后,终于看到前面有几座房子。我就走上前去,走进一家小店铺(就是我们家乡那里通常叫做杂货铺的地方)。想让铺子里的人告诉我,他们是不是知道特洛伍德小姐住在哪儿。我原本是向柜台后面那个男人打听的,他正在给一个年轻的女人称米,但是那个年轻女人以为我是在问她,转过身来看着我。

“你是问我家小姐吗?”她说,“你找她有什么事,孩子?”

“对不起,”我回答说,“我有话想要跟她说。”

“你是说,你想让她帮忙吧。”那姑娘接嘴说。

“不是,”我说道,“不是这样的。”不过我突然想到,实际上我来这儿也不是为了别的目的,于是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觉得自己的脸都红了。

我姨奶奶的女仆(从她说的话里,我认为她是我姨奶奶的女仆)把米放进一只小篮子里,往外面走的时候,她对我说,要是我想知道特洛伍德小姐住在哪儿,可以跟她走。我当然用不着求得她的允许,肯定会去的可是当时我心里又恐慌又激动,两腿直打哆嗦。我跟着那个年轻女人,没有多久就来到一座整齐干净的小屋子跟前。小屋有几个敞亮的凸出来的半圆形窗户,屋前是一个四方小院或花园,铺着碎石的小路,花园里种满了精心照料的花草,到处是一片芳香。

“特洛伍德小姐就住在这儿,”那年轻女人说,“现在你已经知道了,我只能说这么多了。”说完就匆忙走进屋去了,好像要推卸掉带我来这里的责任似的。我独自一人站在花园的栅栏门旁,我满怀忧郁地从门口朝小客厅的窗子里张望,只见细布的窗帘半开半掩,窗台上有一个绿色的圆形屏风或者是个扇子,还有一张小桌子和一把大椅子,这使我想到,这会儿我姨奶奶也许正凛然地端坐在那里呢。

我的鞋子已经破烂不堪。鞋底已一片片地脱落了,鞋帮的皮也已都破裂了,实在没有鞋的样子了。我的帽子(也被用作我的睡帽)也被压得又扁又皱,就连垃圾堆上没柄的破汤锅,跟它相比都用不着惭愧了。我的衬衣和裤子上,全是汗渍、水渍,沾满草茎和肯特郡的泥土(我就穿着它们在泥土上睡过),而且还撕破了。现在,我这副模样站在姨奶奶的花园门口,园里的鸟儿看见我估计都要让我给吓跑了。我的头发,从离开伦敦的那天起,就没有梳洗过了。我的脸、我的脖子和我的手,由于没有习惯过这样的风吹日晒,现在已变成了紫褐色。我从头到脚,沾满白垩和尘土,好像刚从石灰窑里钻出来一样。我就这样一副狼狈相,而且强烈地意识到自己的这个德行,还等着把我自己介绍给那位令人生畏的姨奶奶,想给她留下一个的初步印象。

小客厅的窗子那儿仍旧静悄悄的,过了一会儿,我断定,我姨奶奶没在那儿。于是我就抬头往小客厅上面的那个窗子看去。看见那儿有一位和蔼可亲的老先生,面色红润,满头白发。他闭上一只眼睛,做着怪相,还朝我点了几下头,又摇了几下头,接着笑了笑,就走开了。

在这以前,我的心绪本来就忐忑不安,看到他这种意外的举动,我更加不安了。我正想溜开,想好好考虑一下怎么办再说。这时从屋子里走出来一位女士,帽子上扎着一条手帕,手上戴着一副园丁的手套,胸前挂了一个一个园子里用的大口袋,跟收税人的围裙一样,手上拿着一把大刀子。我一看就知道,这一定是贝西小姐。因为她从屋子里昂首阔步走出来的样子,跟我可怜的母亲常说她昂首阔步走进布伦德斯通鸦巢的花园时一模一样。

“走开!”贝西小姐说着,一边摇着头,还用手中的刀子做出一个砍劈的动作,“走开!这儿不许男孩子进来!”

我提心吊胆地看着她,看着她走到园子的一个角落里,俯下身子在那儿挖掘什么小根子。这时,我虽然连一点力气都没有了,但是我还是怀着不顾一切的决心。于是我悄悄走进园子,站在她身边,用手指碰了碰她。

“对不起,小姐。”我开口说。

她吃了一惊,抬起了头。

“对不起,姨奶奶!”‘

“啊?”贝西小姐惊叫了起来,我从来没有听到过跟这一样的惊叫声呢。

“对不起,姨奶奶,我是你外甥的孩子。”

“哎呀,我的天!”姨奶奶说,一下子坐在花园的小径上。

“我是大卫·科波菲尔,住在萨福克郡的布伦德斯通。我出生的那天,你去过那儿,还见过我亲爱的妈妈。我妈妈去世以后,我的日子过得很苦。他们不关心我,也不管我,还逼着我独自谋生,要我干我干不了的苦活儿。所以我只好逃到你这儿来了。我一上路,钱就被人抢了,我是一路走来的,从我出发那天起,我就没在**睡过觉。”说到这里,我的自制力一下子消失了。我用手朝自己指了指,把自己的破衣服指给姨奶奶看,好证明我确实吃了不少苦头,接着就伤心地大哭起来。我相信,这已经在我心中憋了整整一个星期了。

我说话的时候,我姨奶奶的脸上,除了惊讶之外,没有其他的表情。她一直坐在石子铺的小径上,两眼直愣愣地盯着我。看见我开始放声大哭起来,她急忙站起身子,抓住我的衣领,把我带进了小客厅里。她进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一个高柜子的锁,拿出好几个瓶子,把每个瓶子里的东西都往我嘴里倒了一些。我想,这些瓶子一定是她随便拿的,因为进到我嘴里的东西,有茴香水、鲤鱼汁、色拉调料。她给我服了这些恢复体力的东西后,见我还是歇斯底里的哭个不停,就把我放在沙发上,还把她的披肩垫在我的头下,用她头上的手帕给我垫了脚,免得我把沙发套给弄脏了。然后她就坐到我刚才提到过的绿色团扇或小圆屏风的后面,这样我就看不到她的脸了,只听到她过一会便说一声“我的天哪!”就像是在放致哀礼炮或者一分钟一响的求救炮[ 每隔一分钟放一次,船舶遇险时施放。]似的。

过了一会,她摇了摇铃。“珍妮,”当她的女仆进来时,我的姨奶奶说,“到上楼去,替我问候迪克先生,说我有事想跟他谈一谈。”

珍妮见我直挺挺地躺在沙发上(我生怕我姨奶奶不高兴,不敢动弹),显得有点吃惊,不过她还是执行她的任务去了。我的姨奶奶双手背在后面,在小客厅里来回走着,直到楼上窗口那位冲我挤眼的先生笑着走进来,她才停了下来。

“迪克先生,”我姨奶奶说,“别犯傻啊,你只要愿意,你比任何人都有见识。这我们都知道。所以不管怎么样,你都别犯傻了。”

那位先生的神情立即变得严肃起来,他打量着我。看他那表情,我觉得他好像是求我别提刚才他在窗口的样子。

“迪克先生,”我姨奶奶说,“你听说我提起过大卫·科波菲尔吧?行了,别装作你记性不好,因为你我对此都很清楚。”

“大卫·科波菲尔?”迪克先生说,我看他那样子,觉得他好像不太记得,“大卫·科波菲尔?啊,没错,是的。大卫,我当然记得。”

“行啦,”我姨奶奶说,“这就是他的孩子,他的儿子。要不是这孩子也像他的母亲,就跟他的父亲完全一样了。”

“他的儿子?”迪克先生说,“大卫的儿子?真的!”·

“对,”我姨奶奶接着说,“他还干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呢。他是逃到这儿来的。啊!要是他姐姐贝西·特洛伍德,就决不会干出这样的事来。”我姨奶奶坚定地摇摇头,对那个从未出世的女孩的品格和行为,充满十足的信心。

“啊!你认为她不会逃跑?”迪克先生说。

“啊呀,上帝保佑你呀!”我姨奶奶厉声地叫了起来,“你怎么这么说呢!我还不了解她吗?她一定会跟我这个监护人生活在一起,我们彼此一定相处得很好。那么请问,如果是她的姐姐贝西特洛伍德,她会从哪儿逃跑?又会跑到哪儿去呢?”

“没有去处。”迪克先生说。

“就是啊,”我姨奶奶听他这样回答,口气缓和了下来,“迪克,你原本看问题很尖锐,像外科医生的手术刀似的,为什么又装作心不在焉的,发呆了呢?瞧,小大卫·科波菲尔已经在你的面前了,我要问你的问题是,我该拿他怎么办?”

“你该拿他怎么办呢?”迪克先生抓着头皮,小声地说,“噢!该拿他怎么办呢?”

“对,”我姨奶奶表情严肃地举起一个食指,说,“喂!你给我出个好主意吧。”

“啊,我要是你的话,”迪克先生一面考虑着,一面茫然地看着我说,“我一定——”他注视着我,好像突然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主意,就又轻松地接着说,“我一定先让他洗个澡!”

“珍妮,”我姨奶奶暗暗得意(当时我并不懂为什么),转过身来叫道,“迪克先生给我们指明道路了。去烧洗澡水!”

虽然我用心听着他们之间谈话,但是在谈话中,我还是忍不住地对我姨奶奶、迪克先生和珍妮观察了一番,同时也继续对房间里的情况做进一步的审视。

我姨奶奶个头高高的,神色严厉,但并不难看。她的脸上,她的声音里,她的步态举止中,都流露出一种刚毅和果断,这足以说明她往日在我母亲那样温柔的人身上产生的影响。她虽然面容坚定严肃,但容貌还算秀丽。我特别注意到她的眼睛,明亮而又敏锐。她灰白的头发向两边分开,发型很朴素,系着包头布(我说的是当时流行的便帽,帽两边有带子可以系在脖子上)。她的长裙是浅紫色的,整齐干净,但很简朴,好像她想尽可能减少挂饰。我记得当时我认为她的衣服看上去就像剪去了不必要的下摆的骑马装。她在衣襟前挂着一个金表,金表还配有链子和些挂饰,如果从其大小和式样判断,我觉得那块金表应该是男子用的。她脖子下面有一块亚麻布做的东西,很像衬衫的领子之类的东西,手腕那里也露出像衬衣袖口一样的东西。

迪克先生正如我先说过的那样气色红润,头发灰白。关于他,除了前面我看到的之外,还有就是他的头总是特别怪地垂着,但这并不是上了年纪的原因,他那样垂着头让我想到克里克尔先生的一个学生挨打后的样子。他的灰眼睛大而凸出,水汪汪地发着亮,加上他那心不在焉的神态,还有他对我姨奶奶很顺从,听到姨奶奶的称赞时,他像孩子一样的高兴劲,都使我怀疑他有点疯疯癫癫的。可是,如果他真是疯疯癫癫的,那他怎么到这里来的呢,这让我很费解。他的穿着和普通人一样,他穿着很宽松的灰色晨装,里面是背心,白色长裤,表放在专门的口袋里,钱放在上衣口袋里,他还把钱晃得哗啦啦响,就像炫耀自己有钱一样非常得意。

珍妮是个健美的年轻女子,长得很漂亮,大约有十九或二十岁,穿得整整齐齐,无可挑剔。虽然当时我未作深入的观察,但我在这里把我后来了解到的情况提一提,那就是:她是我姨奶奶的被监护人员之一,我姨奶奶一心教导她们怎么和男人疏远,而最终都是以她们嫁给面包师而告终。

客厅就像珍妮或我姨奶奶那样整洁。就在刚才,我放下笔回忆那个房间时,能感觉到带着花香的海风又吹了进来,我还看见那些擦得锃亮的老式家具,弧形窗的绿扇子旁边我姨奶奶那把凛然的大椅子和桌子,那些粗毛地毯,壶架,两只金丝雀,古瓷器,装满干玫瑰叶的酒罐,放置各种器皿的高高的橱架,还有和这一切极不搭调的——我,脏兮兮地躺在沙发上看着这一切的我。

珍妮去烧洗澡水了。突然,我姨奶奶被吓得不能动弹,吃力地叫了出来:“珍妮!驴呀!”我也被她吓了一跳。

一听她的叫声,珍妮忙冲下楼,好像这房子发生了火灾一样。珍妮一下就蹦到房前的一块草地上,把那闯到草地上还驮着女人的两头驴给赶跑了。这时,我姨奶奶从屋里冲到外面,抓住另一头驴的缰绳,上面还驮着一个孩子,把它拽出这片圣地,然后又给那个赶驴的孩子一记耳光,因为他居然敢亵渎这块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方。

直到现在,我也不清楚我姨奶奶对那块草地有没有合法特权,但她自认为自己是有的,而且是否合法对她来说都一样。她一生都认为,让驴从那块圣洁的地皮上走过就是犯罪,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不管她在做什么,也不管她参与的谈话多么有趣,只要驴子一出现,马上就会改变她的想法,让她立即就冲到那里去了。她还把水瓶和喷壶藏在一些秘密的地方,如果年轻的小伙子来侵犯,她就往他们身上喷水;门后还藏有棍棒。反击的事情经常发生,所以战争不断进行。也许,对赶驴的少年们来说,这又刺激又有趣。驴子之中比较聪明的也明白个中奥妙,带着与生俱来的执拗,偏偏从那儿走过。我只知道,在洗澡水烧好之前有三次警情,最后那次最严重,我看到姨奶奶和一个十五岁的红发少年在交战,在他还没搞清楚状况之前,他的红头发就被我姨奶奶拽住了,还被抓着往门上撞。我觉得这些插曲让我觉得十分的滑稽好笑,因为当时她正用一把汤匙喂我喝汤(她坚信我被饿坏了,开始进补前,只能一点点地进行),当我刚张开嘴等汤匙时,她却把汤匙放回盆里,大叫“珍妮!驴啊!”就冲出去进攻了。

洗澡真的是很大的享受。我开始感到曾睡在野地的四肢开始疼痛,而我已经疲惫不堪了,让眼睛连续睁开五分钟也有点困难。我洗完澡后,她们——姨奶奶和珍妮——给我穿上迪克先生的衬衣和裤子,又用两个还是三个披巾把我裹上。我像一捆什么呢,我也说不上来,但我觉得是很热,觉得很累,很想睡,接着很快就倒在沙发上睡着了。

也许是在我脑中出现的那个幻想时间太长了,竟然让我做了那么一个梦。我醒来还觉得是真的——姨奶奶来到我跟前,俯下身子,把我的头发从我脸上轻轻撩开,把我的头摆放得更舒服些,然后站在那里看着我。我耳边似乎还响起了“可爱的小人”或“可怜的小人”之类的话。可等我醒来时,又实在找不出任何证据,让我相信那些话出自姨奶奶之口。她当时坐在弧形窗前那个可以转来转去的绿扇子后面看着大海呢。

我醒后不久,我们就开始吃晚餐了。我们吃的烤鸡和布丁。我坐在桌旁,也有点像只被绑住翅膀的鸡[ 英国人习惯在烹调鸡、鸭前,把它们的翅膀和脚困扎住。]一样,艰难地动着我的双臂。不过,因为是姨奶奶捆成这样的,我对此也就不便有什么抱怨的了。我急于想知道她到底要把我怎么处置,可她吃着饭,一言不发,只是偶尔看看坐在对面的我,并说句“天哪!”但这丝毫不能减轻我的不安的心情。

桌布撤去后,摆上来的是葡萄酒,还有我一杯呢。姨奶奶又把迪克先生请来和我们坐在一起。姨奶奶请迪克先生听我的故事,他就尽可能地装出很明白样子。姨奶奶还问了一连串的问题,把我的故事一点一滴地引了出来。我讲述时,她一直看着迪克先生,如果她不这么做,我想他肯定就睡着了。每当他微笑时,我姨奶奶就皱起眉头,他立刻就把微笑给收回去了。

“那可怜的不幸的‘吃奶娃娃’究竟被什么迷了神智,非要改嫁呢?”我说完后,姨奶奶道:“我真想不通。”

“也许她爱上了她的后夫呢,”迪克先生提示道。

“爱上了!”姨奶奶重复道,“你这是什么意思?她这么能这样呢?”

“也许,”迪克先生思索了一会儿又说道,“为了享乐才这样做。”

“享乐,的确!”姨奶奶接着说,“那个‘吃奶娃娃’就这么单纯地把信赖寄托在一个狗杂种身上,让他那样虐待她,还真是一种令人吃惊的享乐呢。她怎么对自己解释呢,我真想知道!她嫁过一个丈夫了,她已经大卫·科波菲尔送了终,而他从小就喜欢那些蜡娃娃。她生过一个孩子——哦,在那个星期五的晚上,她生下了坐在这儿的这个孩子!当时有两个娃娃呢!她还要什么呢?”

迪克先生偷偷对我摇摇头,他觉得这话是无法反驳的。

“她连生孩子也跟别人不一样,”姨奶奶说,“这孩子的姐姐贝西·特洛伍德呢?没有生出来,不用告诉我!”

迪克先生好像更觉得惊奇了。

“那个脑袋总是歪在一边的小个子医生,”姨奶奶说,“吉力普,管他叫什么呢,又做了些什么?他所能做的就像只知更鸟那样——他实际上就是一只知更鸟——对我说:‘是个男孩。’一个男孩!是呀,他们全是一群傻瓜。”?

这最后一声发自心底的怒吼让迪克先生惊讶到了极点。不过我说老实话,我本人也和迪克先生一样惊讶之极。

“就这样好像还不够,她害得这孩子的姐姐贝西·特洛伍德好像还不够似的,”我姨奶奶说道,“她还改嫁——嫁给一个杀人犯——或者叫做杀人犯的人,又把这个孩子也害苦了!除了吃奶的毛头,谁能预料到,他命中注定要流离失所。他还没长大呢,就跟该隐[ 《圣经》人物,他是亚当和夏娃的儿子,因杀死弟弟亚伯,被耶和华罚过流浪生活。详见《圣经·旧约·创世纪》第四章。]一样了。

迪克先生使劲盯着我看,好像我就是那种人物一样。

“就这样,还有那个名字像异教徒[ “异教徒”的原文和“pagan”和“裴果提”(Peggotty)读音相近。]的女人,”姨奶奶说道,“那个裴果提也跟着结婚了。听这孩子说,她也跟这样结婚了,她难道还没有看出这类事情会有什么恶果吗?我希望,”姨奶奶摇摇头说,“她的丈夫是报上常说的那种魔鬼丈夫,总用铁通条使劲抽她。”

听到裴果提受到这样的诅咒和诋毁,我可听不下去了。我告诉姨奶奶她误会了。裴果提是世界上最好、最可信赖、最忠心、最尽心、最无私的朋友和仆人。她一向最疼爱我,她也一直非常爱我母亲,就是她在母亲临终前抱起了母亲的头,我母亲还在她脸上留下了最终的充满感激的亲吻。我一想到她们俩,忍不住又哭泣了起来;我还想说下面那番话时——她的家就是我的家,她的一切都可以是我的,要不是因为她家的境况也不好,给她添麻烦,我就去她那里投靠她了——想到要说这些时,我哭了起来(我刚才说过了),用说捂着脸,趴在桌子上哭了起来。

“行了,行了,”姨奶奶说,“这孩子被谁心疼过啊,这孩子做得不错——珍妮!驴子!”

我完全相信我们会谈的很投缘的,如果不是那些倒霉的驴子来破坏的话。因为那时我姨奶奶已把手放在我肩上,在这样的鼓励下,我想抱住她并请求她来照顾我。但被驴子一打扰,再加上门外那场折腾的影响已经让她失去刚才的那种温情了,对我的关心暂时就搁下了。而且我姨奶奶还愤愤地对迪克先生发表了一番演说,她说她决心向地方法院要求赔偿,要跟多佛所有养驴的人士打官司,告他们非法入侵。她一直说到喝茶的时候才停了下来。

喝完茶以后,我们坐在窗口——从我姨奶奶脸上那严肃的表情来看,我想,她这是怕有人畜再来侵犯——我们一直坐到黄昏时刻。这时,珍妮端来了蜡烛,还往桌子上摆了一副十五子棋,然后放下了窗帘。

“迪克先生,”我姨奶奶说,像以前那样,表情很严肃地举起一个食指,“我要问你另一个问题。你瞧瞧这孩子。”

“大卫的儿子?”迪克先生说,脸上的表情有些专心致志,又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一点没错,”我姨奶奶回答说,“现在,你准备拿他怎么办呢?”

“拿大卫的儿子怎么办?”迪克先生说。

“对,”我姨奶奶回答,“拿大卫的儿子怎么办。”

“哦!”迪克先生说,“是啊。怎么办呢——我会让他去睡觉。”

“珍妮!”我姨奶奶喊道,她面带喜色,跟我以前说过的一样,“迪克先生又给我们出好主意了。要是床铺好了,我们带他睡觉去。”

珍妮报告说床已经铺好了,于是她们就带我上楼去睡觉。她们的态度很和蔼,但是我觉得自己有点像囚犯,姨奶奶走在前面,珍妮走在后面。有一件事给了我一点新希望:我姨奶奶在楼梯上问,那股烟火味是怎么回事。珍妮回答说,她把我的旧衬衫拿去引火用了。可是除了我身上穿的那堆可笑的东西外,房间里没有别的衣服了。他们把我留下,还有一枝小小的蜡烛,姨奶奶预先告诉我,这支蜡烛只能点五分钟,然后他们就走了,我还听到她们把门从外面锁上了。我把这事在心里琢磨了一番后,觉得可能我姨奶奶还不了解我,怀疑我有逃跑的习惯,所以采取了预防措施,以保证我不再跑出去了。

我住的房间非常舒适,在房子的最高层,从窗户上可以俯瞰大海,皎洁的月光照耀着海面,海水闪闪发亮。我记得,我做完祷告,蜡烛也已熄灭了,我依然坐在那儿眺望着海上的月光,仿佛那里是一本发光的书,我能从中看出我的命运,或者看到我母亲带着她的孩子,沿着那条发光的路从天上飞来,像我最后一次看到她时,她那样慈爱望着我。我记得,后来我把目光从海上转向了床,看到挂着洁白帐子的卧床,那种庄严的感觉变成了感激之情,我也感到安逸——等我躺在松软的**,盖上雪白的被单之后,这种感激之情、安逸的感觉就更强烈了!我记得,我回想起了那些夜空下我睡过的荒凉的地方,我怎样默默祈祷,但愿上帝永远不要再让我做无家可归的人,也永远不要忘记那些无家可归的人。我记得,后来我好像漂浮了起来,沿着海面上那道让人伤感的亮光,悠然进入了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