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学校岁月啊!我的生活中随着时间缓缓从童年时代滑动到青年时代——那是我生命中不知不觉的演变!当我回头看看昔日生活的河流时,它已变成荒蔓丛生的干涸的水渠了。让我想想,看看还有什么痕迹能让我记起当年它是怎么奔流的呢?

刹那间,我又坐回大教堂里我的座位上了。每个星期天的早上,我们都会在学校里集合,然后一起去大教堂。那里泥土的气息,阴沉的空气,超越凡尘的感觉,那黑白两色的拱形穿堂和侧厅里传出的风琴声,像翅膀一样带着我飞回过去的生活,让我在半梦半醒之间翱翔。

我不再是学校中最差的学生了。几个月里,我就超过了好多人。不过,我觉得那个第一名的学生简直太了不起了,高不可攀。他个头也高,让人看了都头晕目眩,觉得永远都追不上他。艾妮斯说“不是这样的”,我说“是”,还告诉她,那个超群的人物已经掌握了很渊博的知识,她却认为,像我这样一个前途无望的人,也能达到他的高度。他和过去的斯蒂福不一样,不是我的好朋友,也不是我的保护者,但我很崇敬他。我很想知道,如果有一天他离开了斯特朗博士学校时,他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呢,人们怎样才能稳住脚跟,不他抢占一个地位。

现在,突然一个人出现在我的面前,这个人是谁呢?是我亲爱的谢泼德小姐。

谢泼德小姐是尼丁格尔太太学校的寄宿生。我很喜欢谢泼德小姐。她是个讨人喜欢的女孩,个子不高,穿一件紧身短上衣,圆圆的脸蛋,一头淡黄色的鬈发。尼丁格尔太太学校的学生也到大教堂来做礼拜。我都没法把精神集中在我的公祷书上,因为我一直看着谢泼德小姐。唱诗班唱歌时,我也只听到谢泼德小姐的声音。祈祷时,我会在心里暗暗把谢泼德小姐的名字放进祷文里,放在王室成员[ 按当时英国惯例,做礼拜时先为国王祈祷,其次为王室成员祈祷。]之中。有时候回到家里,在我自己的房间里,我也会情不自禁地大叫起来,“啊,谢泼德小姐!”

有一阵子,我猜不透谢泼德小姐的心事。不过后来,命运之神眷顾了我,让我们在舞蹈学校里遇见了。我请谢泼德小姐做我的舞伴,当我的手碰到了谢泼德小姐的手套时,觉得一阵酥麻的感觉,透过穿着外套的右臂,一直从我的发梢冒出。我并没有对谢泼德小姐说过什么甜言蜜语,不过我们彼此心领神会。谢泼德小姐和我,天生就是一对儿。我自己也想不明白,我为什么要送谢泼德小姐十二颗巴西核桃作礼物。巴西核桃并不是爱情的象征。而且不管你怎么包装,都很难把它包得像模像样,而且巴西核桃还很难弄开,你就是用房门来挤碎它,也很不容易,一旦碎了,里面也是油腻腻的。可我还是觉得把它送给谢泼德小姐很合适。我还给谢泼德小姐送过松软的果仁饼干,还有数不清的橘子。有一次,我还在存衣室里还吻了谢泼德小姐。真让人心醉神迷!谁知第二天,就有了流言蜚语,尼丁格尔太太给谢泼德小姐上了枷锁,理由是要纠正她的外八字。我听了后,别提有多难受,有多痛苦了!

当时谢泼德小姐是我生活中唯一让我苦思冥想的人,我们怎么会分手的呢?我也弄不清楚。不过谢泼德小姐和我之间,渐渐变得冷淡了。有人偷偷告诉我说,谢泼德小姐不希望我老是瞪眼盯着她看,还对大家说,她现在喜欢的是琼斯少爷——喜欢琼斯少爷!一个什么优点也没有的男生!想都不用想,我跟谢泼德小姐之间的隔阂越来越深了。后来,有一天,我遇见几个尼丁格尔太太学校的女生出来散步。谢泼德小姐经过我面前时,朝我做了个鬼脸,还和自己的同学一起笑了起来。这下全结束了。一生——就像是一生,反正都是一回事——的恋情就结束了。早祷的祷文里,再也没有了谢泼德小姐的名字了,王室成员中也找不到她了。

我升级了,校园生活过的很平静。现在,我对尼丁格尔太太学校里的那些年轻姑娘们,也不那么注重礼仪了,即使她们的人数增加到两倍,她们的漂亮增加了二十倍,我也不再爱上她们其中的一个了。舞蹈学校的舞蹈课,让我感到厌烦了。真弄不明白,那班女孩子为什么不自己跳,非要拖我们下水。我的拉丁文诗歌写的很不错,可对于鞋带系没系根本没有注意。斯特朗博士当众表扬我,说我是个前途无量的青年学子。迪克先生听了欣喜若狂,我姨奶奶让下一班邮车给我寄来一个几尼。

这时,一个年轻的屠夫的影子出现在了我的脑海中,就像《麦克白》里那个戴头盔的幽灵[ 详见莎士比亚著《麦克白》第四幕第一场。]。这个年轻屠夫是谁呢?他是坎特伯雷镇上年轻人中的一霸。当地有个模糊的流言,因为他用牛油涂过头发,所以有了超凡的力气,连成年人也打得过。这个年轻的屠夫,长着一个阔脸膛、粗脖子,两颊长着通红的横肉,一肚子坏水还有一张臭嘴。他那张臭嘴,主要用来攻击斯特朗博士学校的年轻学生的。他公开说,要是他们想怎么样,他一定奉陪。他还点了我们当中一些人的名(其中也有我)。他说他只用一只手,另一只手绑在背后,也能把我们打得趴下。他拦路袭击了年纪较小的同学,还当街跟我挑战。为此,我决定跟这个屠夫较量一下。

那是一个夏天的傍晚,地点是在一个墙角的草洼地。我如约在那儿跟这个屠夫见了面。我选了几个同学帮我助阵,那个屠夫也带来了另外两个屠夫、一个年轻的小店主和一个扫烟囱的。一切准备停当,我和那个屠夫就相对而立了。一眨眼的工夫,那个屠夫就在我的左眼上点亮了千万枝蜡烛。再一眨眼的工夫,我就找不到墙在哪儿,自己在哪儿,其他人在哪儿了。我也分不清哪个是我,哪个是屠夫了,我们纠缠、扭打在一起,在那片惨遭我们**的草地上翻来滚去。有时,我看到屠夫满脸是血,但仍很沉着;有时,我什么也看不见,只是坐在同学的腿上直喘气。有时,我发疯似的朝屠夫冲去,挥拳猛击他的脸,自己的指节都打破了,可他好像还是很沉着。最后,我从昏乱中醒过来了,脑袋胀得厉害,像是从昏睡中刚醒来一样。我看到屠夫在另两个屠夫、扫烟囱的和小店主的祝贺声下,披上外衣,扬长而去。我猜想(完全正确),胜利是属于他的了。

同学们把我弄回家中,我的样子很狼狈。他们在我的眼睛上糊上生牛肉,受伤的地方用醋和白兰地在我身上揉搓。我发现我的上嘴唇翘着一大块白色的东西,肿得很厉害。我在家里待了三四天,眼睛上戴着一个绿色的眼罩,样子很丑。要是没有艾妮斯像姐妹般照顾我,安慰我,念书给我听,让我的这段时光过得轻松、愉快,我真怕自己会闷死了。我对艾妮斯绝对信任。就把那个屠夫的事,以及他怎么欺负我等等,全都告诉了她。她也认为,除了跟那个屠夫打上一架外,没有其他的办法了,可她看到我跟屠夫打架的结果,吓得发抖了。

时光悄悄过去了,亚当斯已经不再是学长了,已经很久了。他早就离开学校了,有一次他回到学校里来看望斯特朗博士时,除了我之外,认识他的人寥寥无几了。亚当斯马上就有律师资格,可以戴上假发,做辩护人了。我发现他比以前我认识的亚当斯谦逊多了,样子也没有以前那么神气了,这让我颇为诧异。他还没有使得世界为他而震惊呢,因为照我看来,世界还是老样子,有他没他都一个样。

现在有了一段空白,在这段时期中,诗歌和历史上的勇士们,堂而皇之地列队而过。跟在他们后面的是什么呢?现在,我是学长了!我看着我下面的那排学生,对其中那些让我想起我初来时的同学,我都特别关照。往日的那个小家伙仿佛跟我无关了。我觉得他好像只是一件遗落在人生道路上的什么东西——我只是从旁经过,而那个不是我——他好像已经是另外一个人了。

我第一天在威克菲尔先生家见到的那个小女孩呢?她在哪里?她也不见了。现在好像换了一个人在照料家,孩子样的人已经不在了,和那张画像一模一样了。艾妮斯,我亲爱的妹妹(我心里就是这样称呼她),我的良师和挚友,一切受到过她那恬静、善良、冷静感化过的人的福星,现在已经长成一个大姑娘了。

在这段时间里,我个子长高了,模样变了,学校里学习的知识也积累起来了,除了这些,我还有什么变化吗?有。我身上多了一块带链子的金表,小指上戴了枚戒指,穿上了燕尾服,头发上还抹了好多熊油。头发上的熊油[ 当时的一种发油。]和手指上的戒指,样子实在不好看。我是不是又恋爱了?是的。我爱慕起拉金斯家的大小姐了。

拉金斯家的大小姐可不是个小姑娘了。她是个个头很高、深肤色、黑眼睛、身材苗条的漂亮女子。拉金斯家的大小姐已不是个小女孩了,因为最小的拉金斯小姐都不是小女孩了,而拉金斯家的大小姐,至少比她最小的妹妹大三四岁。说不定她已经三十来岁了。我对这位小姐的热恋,简直有点出格了。

拉金斯家的大小姐认识好些军官,这让人无法忍受。我亲眼看到他们在大街上跟她说话。我发现,他们一看到她那顶软帽(她对软帽的欣赏异于常人),在她妹妹的软帽陪同下,一起从人行道上走过来时,他们就会穿过马路,迎上去跟她说话。她跟他们又说又笑的,看样子很喜欢这样。我花了很多空闲时间,故意在街上来回溜达,就是为了想碰见她。一天中,我要是能给她鞠上一个躬(我认识她父亲拉金斯先生,所以也认识她,可以给她鞠躬),我会非常快乐的。有时,我也应该有机会得到这一鞠躬的荣幸。赛马舞会的那个晚上,我得知拉金斯家的大小姐要跟那些军官跳舞,我心里痛苦的要命。要是这世界上还有公道的话,总该给我一点补偿吧。

我对拉金斯家大小姐的迷恋,已经让我茶饭不思了,却总是系上最新的丝领巾。如果没有穿上最好的衣服,没有把我的靴子擦得雪亮,我心里就不舒服。我觉得,好像只有这样,才能配得上拉金斯家的大小姐。只要是她的东西,或者是跟她有关的东西,我都视为珍宝。就连拉金斯先生(一位粗鲁的老绅士,双下巴,脸上还有一只眼睛不会转动),我也觉得非常有趣。如果我没有碰见他女儿的时候,就去到能遇见他的地方,对他说,“你好吗,拉金斯先生?小姐们和府上的人都好吗?”也许是因为这话说得太露骨了,我的脸都红了。

我老琢磨着自己的年龄。你说我只有十七岁,这对拉金斯家的大小姐来说,太年轻了,那有什么关系呢?再说,过不了多久,我就二十一岁了。傍晚,我经常在拉金斯家的门外散步,看到那些军官们走进屋去,或者听到他们在客厅里聊天,或者听到拉金斯家的大小姐在那儿弹竖琴,我都心如刀割。甚至有两三次,我在他们家人都上床睡觉后,还痴情地绕着他们家转圈子,心里还琢磨,哪一间是拉金斯家大小姐的卧室(我现在肯定得说,当时我一定把拉金斯先生的卧室当成她的了),同时心里还希望他们家突然发生一场大火,聚在那儿的人都吓呆了,我呢,就背着一张梯子,冲过人群,把梯子放在她卧室的窗口,抱着她把她救出来,然后又返回去取她留在卧室里的东西了,结果葬身火海。因为一般来说,我的恋情没有私心,因此我觉得,要是能在拉金斯家大小姐面前大显身手,就是死,也心满意足了。一般来说是这样,但事实永远不会如此。有时候,我也会幻想美好的景象。我穿着打扮(得花两个小时)好,去参加拉金斯家的大舞会(我都盼望了三个星期了),这时候,我就用美好的想象来满足自己了。我想象着自己鼓起勇气对拉金斯家大小姐表白了,还想象着拉金斯家的大小姐把头依偎在我的肩膀上,对我说,“哦,科波菲尔先生,我能相信自己的耳朵吗?”我还想象第二天早上,拉金斯先生亲自来拜访我,对我说,“我亲爱的科波菲尔先生,我女儿把什么情况都告诉我了。年纪小一点也无所谓。这两万英镑给你们。你们好好去过日子吧!”我想象着姨奶奶也大发慈悲,为我们祝福;迪克先生和斯特朗博士都来参加我们的婚礼。我相信——我的意思是说,现在回忆起来,我认为是这样——我是个明白事理的人,我也敢说,我很谦虚。不过尽管如此,还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我来到那座迷人的宅院,里面灯火辉煌,人声鼎沸,音乐悠扬,鲜花缤纷,军官云集(我见了就难受),当然还有拉金斯家的大小姐,艳丽照人。她穿着一身蓝色长裙,头上戴着几朵蓝色的花朵——毋忘我。她哪里还用得着戴毋忘我啊!这是我第一次被邀参加真正的成年人的聚会,所以感到有点儿不自在,因为我好像跟谁都不熟,大家对我似乎也都无话可说,除了拉金斯先生。他问我,同学们都好吗,其实他没必要问这种话,因为我来这儿可不是让人揭短的。

不过,当我在门口呆着,尽情看着我心中的女神时,她来到了我跟前——是她,就是拉金斯家大小姐!——亲切地问我跳不跳舞。

我鞠了一个躬,结结巴巴地说:“我只想和你跳,拉金斯小姐。”

“不跟别人跳吗?”拉金斯小姐问道。

“跟别的人跳,我都觉得没有意思。”

拉金斯小姐笑了起来,脸上还泛起红晕(或许只是我觉得她脸红了),说:“等再下一支曲子,我跟你跳。”’

轮到我们了,我走上前去时,拉金斯小姐还带着怀疑的口气说道:“我想,这是华尔兹吧。你会跳华尔兹吗?要是不会,贝利上尉——”

可我会跳华尔兹(而且碰巧跳得相当好),于是就带着拉金斯小姐上场了。我硬把她从贝利上尉身边拉过来,算他倒霉吧,不过我才没把他当一回事呢!我也有过很多倒霉的时候啊?我跟拉金斯家大小姐跳华尔兹了!跳到什么地方了,跳到哪些人中间了,跳了多久,我都不记得了。我只知道我搂着一位蓝色天使,在无限幸福的喜悦中,如醉如痴地飘浮在空中,直到最后,我发现我跟她单独地在一个小房间中,坐在一张沙发上休息。她赞扬我插在纽扣眼里的一朵花(一朵粉红色的山茶花,花半克朗买的),我立即就摘下来送给了她,并且说:

“我想换你的一件无价宝,拉金斯小姐。”

“真的!你想要什么呀?”拉金斯小姐问道。

“你戴的一朵花,我会像守财奴珍爱金子一样去珍爱它。”

“你这个男孩真胆大,”拉金斯小姐说,“拿去吧!”

她给了我一朵花,并没有露出不高兴的样子。我把那朵花放到唇边吻了吻,然后把它放在胸前。拉金斯小姐笑着挽起我的胳膊,说,“现在请你把我带回到贝利上尉那儿去吧。”

我还在回味刚才这一美好的相会和跳华尔兹舞的情形时,拉金斯小姐又来到我的跟前,还挽着一位相貌平常的年长的绅士,这个人整个晚上都在玩纸牌。拉金斯小姐说:

“哦,这就是我那位有胆量的朋友!科波菲尔先生,戚肃尔先生想要认识一下你呢。”

我马上感觉到他是这一家的朋友,心里感到非常的高兴。

“我很佩服你的眼力,科波菲尔先生,”戚肃尔先生说,“你有这种眼力是很了不起的。我想,你对啤酒花不太熟悉吧。我是个种植园主,种了好多啤酒花。要是你什么时候想到我们那一带——阿什福一带——游览一下的话,我非常欢迎你来,你想呆多久都行。”

我对戚肃尔先生表示了衷心的谢意,并和他握了手。我觉得我处于一个幸福的美梦中。我又和拉金斯家大小姐跳了一曲华尔兹。她还夸我的华尔兹跳得好极了!我回到家里时,心里还在回味刚才的幸福,整个晚上,我的脑子里都想象着自己用手臂搂住我心爱的蓝衣女神的腰身,跳着华尔兹。此后好几天,我都沉浸在如痴如狂的回忆之中。不过我再也没有在街上碰见过她,去她家时,也没有见到过她。我只好用那神圣的珍宝,那枯萎的花朵,来稍微安慰一下自己那失望的心情。

“特洛乌德,”一天晚饭后,艾妮斯说道,“你猜明天谁要结婚了?是你非常崇拜的一个人呢。”

“我想不会是你吧,艾妮斯?”

“不是我!”她正在低头抄乐谱呢,这时高兴地仰起脸来说道。

“你听见他说什么吗,爸爸?是拉金斯家的大小姐呢。”

“嫁——嫁给贝利上尉?”我用仅剩的力气问道。

“不,不是嫁给什么上尉,是嫁给戚肃尔先生,一个种啤酒花的人。”

大概有一两个星期吧,我都非常沮丧。我拿下了戒指,穿上最不好的衣服,不再往头发上抹熊油了,一个劲地对着前拉金斯小姐那朵已枯萎的花唉声叹气。那时,我对这种生活也感到厌倦了,那个屠夫又来挑衅我,我就扔掉那朵花去和屠夫大打出手了,结果我赢了他。

今天看来,这件事,以及我再次戴上戒指,还有再次用熊油,都是我步入十七岁时留下的痕迹,现在能看到痕迹的,也就这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