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八点钟,女侍来敲我的门,告诉我,刮胡子的热水已经准备好了。我因为还没有必要刮胡子,听了感到很不舒服,红着脸躺在**。我还怀疑,她通知我的时候,自己肯定也乐了。我穿衣服时,这想法都困扰着我。我下楼去吃早饭,在楼梯上又碰到了她,我觉得自己都有点想夺路而出了。我确实想让自己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大一点,我很敏锐地感觉到,我没有做到这一点。因此,我在这种情感的驱使下,根本不想从她身边走过,我站在窗口旁边向外看去,见她拿着一把扫帚在那儿打扫,还看见一个骑马的查理国王塑像,旁边停放着横七竖八的出租马车,在那濛濛的细雨和深褐色的浓雾中,看上去一点也没有王者的显赫尊严。我还在那儿向外看的时候,那个男侍来叫我了,说那位先生已在下面等着了,我才下去。

我下楼后,发现斯蒂福没有在餐厅,而是在一间舒适的套间里等我。房间里挂着红窗帘,铺着土耳其地毯,火炉烧得旺旺的,桌子上铺了干净桌布,上面摆着精美的、热腾腾的早餐。餐具柜上的小圆镜把房间、火炉、早餐、斯蒂福还有房间的一切映照在其中。一开始,我还有些别扭,因为斯蒂福那么稳重、高雅,在所有方面(包括年龄)都比我强好多。可他很从容的照顾我,很快我就不再拘谨害羞而了,而是感到非常的惬意自在。他让我在金十字旅馆造成的变化让我赞叹不已,我无法想象昨天那个承受孤单沉闷的我和今天早上安逸的享乐者是同一个人。那个男侍对我也很恭敬了,好像他从没不敬过一样。我可以说,他现在是用苦行者的态度来对待我们的。

“喏,科波菲尔,”房里只剩下我们时,斯蒂福说,“我想听听你打算做些什么,你还要去哪儿,以及你所有的一切。我觉得你就像我的财宝一样。”

他对我还是那样感兴趣,我兴奋得脸都红了。我告诉他,我姨奶奶建议我进行一次小小的旅行,还有我要去什么地方。

“你既然不那么忙,”斯蒂福说道,“和我一起回海格特[ 位于伦敦北部郊区。]吧,到我家里住上一两天吧。你一定会喜欢上我母亲的——她喜欢夸我,也喜欢谈论我,不过你肯定会体谅她的——她也一定会喜欢上你的。”

“你既然希望如此,那我就去看看吧。”我微笑着答道。

“哦!”斯蒂福说,“只要是喜欢我的人,她都会喜欢,这是不容置疑的。”

“这么说来,我觉得我肯定会得宠了。”我说道。

“好!”斯蒂福说道,“让我们来证明一下吧。我们先出去玩上两个小时——我很高兴带你这个新人去观光,科波菲尔——然后我们再乘马车去海格特。”

我觉得自己在做梦,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还以为只要一睁开眼,我马上会在四十四号房里醒来,又要面对餐厅里那个孤零零的座位和那个不敬的侍者了。我给姨奶奶写了封信,告诉她我有幸遇到了我以前特别尊重的一个老同学,还告诉她我接受了他的邀请打算去他家住几天。写完信后,我们就坐着出租马车在外面闲逛,看了一通活动画和一些风景,然后又到博物馆中看了看,在博物馆中,我才发现斯蒂福对什么都知道得很多,而且他一点也不自以为是。

“你在大学里要得到很高的学位了,斯蒂福,”我说道,“即使你还没得到,他们也会以你为荣的。”

“我得到一个学位!”斯蒂福叫道,“我不行呢!我亲爱的雏菊——我叫你雏菊,你介意吧?”

“一点也不!”我说。

“真够朋友!我亲爱的雏菊,”斯蒂福笑着说道,“我对出人头地没有兴趣,也没有那种欲望。我为自己做得已经够多了。我觉得我现在这样子真是够迂腐的了。”

“但是名誉——”我正想说。

“你这傻乎乎的雏菊呀!”斯蒂福诚恳地笑道,“我为什么要费神让那些愚蠢的家伙抬头看我呢?让他们去仰望别人去吧。名誉是为那些家伙准备的,让他们去享受名誉好了。”

我对自己的愚见而感到特别的不好意思,于是我想换个话题。这并不难,因为斯蒂福一向都可以由着他那安逸自得的天性把话题转开的。

我们逛完之后就去吃了饭。冬日的白天很短,当马车把我们载到海格特山顶的一所古老的砖房时,天色已经黑了。我们下了车后,看到一个上了年纪的妇女(虽然还不是很老)站在门前,她叫斯蒂福为“我最亲爱的詹姆斯”,还把他搂在怀里。这位夫人气质高雅,长得也很漂亮。斯蒂福向我介绍说这就是他的母亲,她郑重地对我的到来表示了欢迎。

这是一幢老式住宅,非常清静,到处都井井有条。我住的那个卧室的窗口可以把伦敦尽收眼底,我站在那里,看到城市就像一团气雾一样悬浮在远处,从那团气雾里还透出点点闪烁的灯火。更衣的时候,我还看了两眼那些结实的家具,镶了框架的手工(我想那准是斯蒂福的母亲未出嫁的时候做的),还有一些蜡笔画的肖像画,画像上的女人在头发上洒了香粉,身上穿着紧身衣,刚升着的火炉噼啪作响冒出热气时,这些女人的身影在墙上若隐若现,我看到这时,就被请去用饭了。

餐厅里还有个女人,个头不高,肤色有点黑,看上去有些别扭,但长得还可以,我被这女人吸引住了,也许因为见到她我感到有点意外,也或者我正坐在她对面,或者她身上确实有什么让人注意的。她头发黑黑的,眼睛也嘿嘿的,眼神锐利,人很瘦,嘴唇上还有道疤。看上去是一道很旧的疤痕了——我想应当叫它是缝,因为它的颜色还没有变,而且看来痊愈了好多年——这道疤像刀切过她的嘴唇一样,直通到下颌,现在隔着桌子,已经看得不太清了,只有上嘴唇不同,那部分的疤痕有点变形。我心中判断她大概有三十岁左右了,而且很想嫁人了。她有点憔悴,像一座等待招租的房子,等得太久,显得有点破旧了但是,正如我先前说过的,她长的还可以。她那么瘦,似乎是因为她心头有一种烈火在炙烤着她一样,而且这火也从她那令人生畏的眼睛里喷了出来。

斯蒂福给我介绍时,说她是达特尔小姐,不过他跟他母亲都叫她罗莎。我发现她就住在斯蒂福家里,多年来陪伴着斯蒂福太太。我觉得,她从来不直截了当地说话,总是先转弯抹角地暗示一下,话里有话。举例说吧,当斯蒂福太太开玩笑地说,她担心她儿子在大学里过着**不羁的生活时,达特尔小姐就插嘴说:

“哟,真的吗?你知道我什么都不懂,我只是想增加点知识才问的。不过不是总是这样的吗?我想,那种生活,人们一般都认为那是——呃?”

“那是一种为了从事一种很严肃的职业应有的教育,要是你想这么说的话,罗莎。”斯蒂福太太用一种冷淡的态度说。

“哦,是的!一点也没有错,”达特尔小姐回答,“不过,要不是那样呢?——要是我错了,我希望别人能纠正一下我——真的不是那样么?”

“什么真的?”斯蒂福太太说。

“哦,原来你不是那个意思!”达特尔小姐回答说,“嗨!我喜欢听你这么说。这会儿我知道了!这就是多问的好处。下次有人提到那种生活时,我就不许别人在我面前说什么浪费、**一类的话了。”

“你这样做就对了,”斯蒂福太太说,“我儿子的导师是位正人君子。即使我不相信我儿子,我也应该相信他呀!”

“你应该?”达特尔小姐说,“哎哟!正人君子,是吗?哦,真是个正人君子吗?”

“没错,我相信他是的。”斯蒂福太太说。

“这就太好了!”达特尔小姐嚷了起来,“这就可以让人放心了!是个正人君子呢?那他就不会是——不过,如果他真是个正人君子,当然就不会了。好了,从现在起,我就认为他是个正人君子了。知道他的确是个正人君子后,你想不到,我对他的看法提高很多啊。”

达特尔小姐对每个问题的看法,以及别人反驳她的话后,她要更正时,都是用这种拐弯抹角的方式来表达的。有时,即使是斯蒂福,她也会这样,我就算想视而不见也不可能。我们吃晚饭时发生的一件事,就是一个很好例子。斯蒂福太太跟我谈起我将要去萨福克的事,我信口就说,如果斯蒂福能跟我一起去那儿,那我会很高兴。我对斯蒂福解释说,我是去看我的老保姆,还要拜访裴果提先生一家,我还提醒他说,裴果提先生就是以前他在学校里见过的那个船夫。

“哦,那个很爽快的家伙呀!”斯蒂福说,“他还带了一个儿子,是不是?”

“不,那是他侄子,”我回答说,“他收养的,跟自己的儿子一样。他还有个很漂亮的外甥女,他也当女儿一样收养了。简单说吧,他家里(倒不如说是在船里吧,因为他就住在一只搁在陆地上的船里)全都是他慷慨好心地收养的人。你要是见到他那一家人,一定会喜欢的。”

“是吗?”斯蒂福说,“嗯,我想我会的。我要考虑一下,看看能不能行得通。去看看那种人,过他们那种生活,这看起来很值得走一趟呀。更不用说还是跟你一起去,雏菊,我想想都觉得快乐。”

他的话让我的心乐得怦怦直跳。不过斯蒂福说到“那种人”的口气,引得达特尔小姐(她那双锐利的眼睛一直盯着我们)又插嘴了:

“哦,可是,真的吗?你一定得告诉我。他们是吗?”

“他们是什么?谁是什么呀?”斯蒂福说。

“那种人呀!他们真的像牲畜、泥巴、木头一样吗,是另一种人吗?我很想知道。”

“哦,他们跟我们之间有很大的差距,”斯蒂福不在乎地回答说,“他们不像我们这样神经过敏。他们的感情也不大容易受惊吓,也不大容易受伤害。我敢说,他们都是善良的正派人。关于这一点,要是有人跟我争辩,我也决不会跟他们持相反的意见。不过他们的神经确实不是很灵敏,他们那些人的感情跟他们那粗糙厚实的皮肤一样,不容易受伤,这也许应该算作福气吧。”

“真的!”达特尔小姐说,“哦,我不知道我听到这话有多高兴。这就让人放心了!原来他们受了苦也感觉不到,这多么让人高兴啊!有时,我都为那种人担心,可是现在,我完全可以不用把他们挂在心上了。活到老,学到老。我承认,我确实怀疑过,可是现在一清二楚了。原先我不懂,现在懂了,这就是多问的好处——不是吗?”

我相信,斯蒂福的话是开玩笑的,或者就是为了把达特尔小姐的话引出来。因此达特尔小姐走后,剩下我们俩坐在壁炉前的时候,我以为他会这么说的。可是他却问我,对达特尔小姐有什么看法。

“她很聪明,不是吗?”我问道。

“聪明!她什么东西都要拿到磨刀石上去磨,”斯蒂福说,“把它们磨的锋利,这些年来,她把自己的脸和身躯也磨的锋利,磨来磨去,把自己磨的锋利,她现在浑身都是刀刃了。”

“她嘴唇上的那个疤真的很显眼!”我说。

斯蒂福沉下了脸,半天没有作声。

“呃,事实上,”他回答说,“那是我给弄的。”

“是一次不幸的意外吧?”

“不。当时我还是个小孩子。有一次她把我给惹火了,我顺手拿起一把锤子就朝她扔过去了。我当年一定是个很有前途的小天使吧。”我为自己揭开这样一个疮疤而后悔,可是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

“从那以后,她就有了你现在看到的那个疤,”斯蒂福说,“她要把那个疤痕一直带进坟墓了,如果她会在坟墓里会得到安息的话;不过我觉得,她到在任何地方都不会好好休息的。她母亲去世的很早,她父亲跟我父亲是表兄弟,后来也去世了。当时我母亲已经守寡了,于是就把她带来跟自己做伴。她自己有两千镑,又把每年的利息都攒起来,再存到本钱上。我能告诉你的,关于达特尔小姐的情况,就先这么多吧。”

“我想她一定把你当亲弟弟一样疼爱吧?”

“哼!”斯蒂福望着炉火回答,“有些弟弟是得不到很多爱的,有些爱——不过,还是喝酒吧,科波菲尔!向你致敬,向地里的雏菊祝酒!为了对我致敬——我可是受之有愧!——我们来给山谷里既不劳苦、也不纺线的百合花[ 详见《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六章第二十八节。]祝酒吧!”他说这番话时,原先脸上的苦笑一扫而光,又恢复了他那坦率动人的本色。

我们一起喝茶的时候,我怀着又难过又好奇的心情,盯着她的那个疤痕看了看。不久我就发现,这块疤痕是她脸上最敏感的部分。她的脸变苍白时,那个疤痕肯定先变,从头到尾变成铅灰色,就像用隐形墨水画的一道杠子,让火烤一烤就显现出来似的。下十五子棋的时候,她跟斯蒂福因为掷骰子发生了一点口角,有一会儿,我觉得她已经大动肝火了,于是我赶紧盯着这条疤痕看,看到它像古代墙上的刻字[ 典出《圣经·旧约·但以理书》第五章。]一样显现出来。

我还发现斯蒂福太太非常宠爱自己的儿子,这我一点也不感到奇怪。除了儿子,她就没有可说,可想的了。她给我看了一个项链的小金盒,里面有斯蒂福还是婴儿时的照片,里面放着一些他儿时的头发,她还给我看了我刚认识他时的一些照片,她的胸前挂的就是他现在的照片。她把他给她写的信,全放在壁炉前,她椅子旁边的一个柜子里。她想拿出几封念给我听,斯蒂福拦住了她,连哄带骗地让她打消了这个年头,不过,我是很乐意听呢。

“我儿子告诉我,你们是在克里克尔先生的学校里认识的。”斯蒂福太太说,她和我现在坐在一张桌子旁,斯蒂福他们在另一张桌子上下十五子棋,“错不了,我记得当时他告诉过我,说有一个比他小的同学,跟他关系特别好,不过你的名字,我没记住,这你可以想得到。”

“在学校的那些日子里,他对我非常慷慨,很照顾我,老太太,”我说,“我当时就需要这样一个朋友。不然的话,我早就倒大霉了。”

“他对人一向都很慷慨、很讲义气的。”斯蒂福太太得意地说。

老天在上,我对此是真心诚意的赞同。她也知道看出来了,因为她现在对我的态度,没有原先那么威严了。只有在夸奖斯蒂福的时候,她才又会变得傲慢起来。

“其实,那所学校并不适合我的儿子,”她说,“很不适合。不过当时情况有些特殊,这比选择学校更加重要。我的儿子性格高傲,最好能找个地方,那里有人能承认他的优越,并顺从他。我们在那所学校里找到了这样一个人。”

我知道认识那个人,也知道这些情况。不过我并没有因为这个而更鄙视他,反倒觉得,要是像斯蒂福这样的一个人让人佩服的人,他也还知道佩服,这也算他的优点吧,可以稍稍弥补一下他的缺点。

“我儿子的才能受到自发的好胜心和自觉的自尊心的驱使,在那里大放光彩,”这位溺爱儿子的太太继续说,“他本来想挺身而出反对一切束缚的,可是他觉得他是那所学校里的君王,于是就决定要保持自己应有的身份。他就是这样的人。”

我诚心诚意地附和说,他就是这样的人。

“因此我的儿子,由着自己的意志,不受任何限制,只要他高兴,就能胜过任何一个跟他竞争的人。”她接着说,“我儿子告诉我,科波菲尔先生,说你对他非常尊敬,昨天你们相遇时,你都高兴得流泪了。我儿子让人感动,如果我装出吃惊的样子,那我就太装模作样了。不过,对于任何一个能这样赏识他的优点的人,我决不会漠然相待的。因此我非常高兴能在这儿见到你,我可以向你保证,他跟你有着不同寻常的友谊,所以你肯定能得到他的保护。”

达特尔小姐玩十五子棋跟她做别的事一样特别较真,如果我第一次看见她时,是在十五子棋盘前,那我肯定认为,她这么瘦,眼睛又这样大,完全是因为这种娱乐,肯定不是别的原因。不过,我因为斯蒂福太太的信任正感到受宠若惊,心花怒放呢,正觉得自己从离开坎特伯雷以来,已经成熟了许多。那么,对于我们的谈话,如果我以为达特尔小姐要是漏听了一个字,或者少看了我一眼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

过了很长时间后,一个放着酒杯和酒瓶的盘子被送进了屋子,斯蒂福一边烤火一边郑重承诺说要认真考虑和我同去乡下的事。他让我不要着急,在这儿住一个星期也没问题,他母亲也很热情地同意他的说法。我们谈话时,他总把我叫做雏菊,这个绰号又引起了达特尔小姐的好奇心。

“不过,哎呀,科波菲尔先生,”她问道,“这是绰号吗?他为什么叫你这个名字?是不是——啊?因为他觉得你年幼无知吗?我对这类事不在行。”

我红着脸回答说是的。

“哦!”达特尔小姐说道,“现在我很高兴,我知道了这点!我请教了,于是我就知道了,我很高兴。他认为你年幼无知,而他还当你是他的朋友。嘿,太让人开心了!”

不久后,她就去睡觉了,斯蒂福夫人也告退了。斯蒂福和我围着炉火又呆了半个小时。谈着特拉德和老萨伦学堂的一些人,然后才一起上楼去睡觉了。斯蒂福的房间就在我隔壁。我到他屋里看了看,这简直太舒服了,到处是安乐椅、靠垫、脚凳,都是他母亲亲自绣的,该有的东西应有尽有。最后,墙上还有一幅画,母亲那漂亮的脸还从墙上俯视着她的爱子,即使她的爱子睡着了,她也要看着他,这很重要。

我发现我屋子里的火炉燃得正旺,窗前的帘子和床四周的幔帐都被放下了,这样看起来屋里显得更整齐了。我坐在靠近火炉的一张椅子上,回味着我的快乐,就这样细细品味了一会儿后,我发现在炉架上有一幅达特尔小姐的画像,她也很迫切地望着我。

这幅肖像画的很可怕,让她看上去也很可怕。虽然画家并没画出那道疤,可我把它画了上去,那道疤就在那儿若隐若现,时而像我吃饭时看到的那样只有上嘴唇上有,时而像我在她生气时看到的那样突了出来。

我闷闷地想,他们为什么不把她放在别的房间,偏要放在这里呢?为了避开她,我就急忙脱衣、熄灯、上床睡觉。可是当我入睡时,我还是忘不了她还在那儿盯着我看呢,“不过,我很想知道,是真的吗?”半夜我醒来时,想起我在梦里不安地向各种各样的人问那是不是真的——却没有人知道我说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