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1月18日,加拿大哥伦比亚温哥华12岁的克里斯汀·韦勒在与家人发生了矛盾后离家出走。之后,克里斯汀就失踪了,她再也没和家人联系过。一直到了圣诞节,警方才告诉克里斯汀的家人,克里斯汀遇害了,尸体已经找到。

尸检结果显示,克里斯汀的胸口、腹部和脖子上有许多致命刀伤,遇害时间是11月19日,也就是克里斯汀离家出走的第二天。

为了搜集线索和证据,警方在案发地展开了调查和访问,但没有人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于是克里斯汀被害案只能暂时搁置起来,但这只是温哥华青少年遇害案的开始。在之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内,相继有11名青少年失踪,有的找到了尸体,有的则没有。

1981年4月,13岁的科琳·戴格诺特失踪了。不久,有人在一个僻静的地方发现了科琳的尸体,她身上有许多致命的刀伤,此外还遭到了性侵。

紧接着当地又出现了一起青少年被害案,死者是16岁的戴恩·约翰斯鲁德,被人用钝器击打而死。由于戴恩是个男孩,而且没有遭受性侵的痕迹,警方并未将这3起凶杀案联系在一起,也从未怀疑过可能是同一人所为。

1981年5月19日,16岁的桑德拉·沃尔夫施泰纳被人杀害,致命伤在头部,是被人用钝器击打而死。

6月21日,13岁的安达·考特贝克利失踪了。后来有人在湖边的小树林里发现了安达的尸体。尸检结果显示,安达在被钝器击打而死之前,曾遭受过性侵。

7月2日,9岁的西蒙·帕廷顿被人勒死。

7月9日,14岁的朱迪·克斯玛被人杀死,生前遭受了性侵。朱迪被害后不久,朱迪的家人接到了凶手的电话,凶手让朱迪的家人听了一段录音,那是他在性侵和杀害朱迪时,朱迪的哭声和惨叫声。凶手还给朱迪的好朋友打了个电话,说下一个目标就是她。

7月23日,16岁的雷蒙德·劳伦斯的尸体被找到,他的头部有十分严重的创伤,是从高处坠落所致,此外雷蒙德的尸体上还有被石头砸过的痕迹。

7月24日,18岁的西格伦·阿恩德的尸体在一处水沟被人发现,她是被人用钝器击打而死。

7月27日,15岁的特里·林恩·卡森被人勒死。

7月30日,露易丝·沙特朗被人杀害,她是该连环凶杀案的最后一名被害人。警方已经怀疑上了一个名叫克利福德·奥尔森的惯犯,他曾因盗窃、抢劫、伪造证件、私闯民宅等罪名被判入狱。在露易丝被害的两天前,警方就已经派警力监视奥尔森的一举一动,准备找理由逮捕奥尔森。

8月12日,警察跟踪着奥尔森来到了一片沙漠。当时奥尔森开着一辆车,车上除了奥尔森外,还有两个女人。当奥尔森将车停下来,赶下一名女子的时候,警察上前以醉酒驾驶的名义逮捕了奥尔森。在之后的搜查中,警察在奥尔森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上发现了被害人朱迪的笔迹。除此之外,警方手中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起诉奥尔森。

后来,奥尔森的一个朋友告诉警方,在朱迪被害的那天晚上他一直和奥尔森待在一起,而且他愿意在法庭上作证,指控奥尔森,于是警方起诉了奥尔森。最终奥尔森因11项一级谋杀罪被判处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入狱后不久,奥尔森就要求见警方。奥尔森表示,他可以说出被害人尸体的埋藏地点以及只有凶手才知道的作案细节,但前提是得支付给他10万美元。最终哥伦比亚省首席检察官同意了这个要求。这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争议,有不少人都反对这种交易,觉得这是对死者的不尊重。

奥尔森每次作案之前,都会租辆车,然后开着车到街上寻找猎物。看到合适的对象,奥尔森就会停车,以提供高报酬的工作为由将被害人骗上车,然后开车到偏僻的地方强奸被害人,最后用刀刺死或者用锤子砸死被害人。在杀死雷蒙德时,奥尔森采用了完全不同的方式。他将雷蒙德从高处推下,导致雷蒙德头部受到重创,然后又用石头砸向雷蒙德,在确认雷蒙德死亡后,才离开了现场。后来奥尔森开始采用勒死被害人的杀人方式。

在奥尔森杀死第一个被害人克里斯汀后,也就是1981年的元旦,奥尔森被人起诉强奸,并在1月8日被警方逮捕。在之后的审判中,或许是因为证据不足,奥尔森并未被定罪。4月8日,奥尔森在律师的帮助下获得了保释。

1981年的7月,是奥尔森疯狂作案的一个月。在短短的一个月内,奥尔森相继杀死了6个人。由于频繁作案,奥尔森不得不经常租车,这让他欠下了一笔债。为了偿还债务,奥尔森只能去抢劫。

1981年7月7日,奥尔森因袭击了一名16岁的女孩被捕,这是唯一的幸存者。不过奥尔森并没有在监狱里待多长时间就获得了释放,之后他继续疯狂作案。

实际上,奥尔森最后得到了9万美元,他将这笔钱全部存进了妻子的银行账户中,他希望妻子和儿子能好好利用这笔钱改善生活。

后来一家出版社将奥尔森的信件集合成书出版,还支付给奥尔森一笔不菲的版税。奥尔森所犯的系列杀人案在加拿大属于重大刑事案件,他还被列为加拿大杀人最多的杀人犯。因此当人们得知奥尔森获得了一笔不菲的版税后,都十分愤怒,这也促成加拿大通过了一项新法律,即不允许罪犯通过自己的犯罪行为获得额外收益。

1996年,奥尔森提起了上诉,后被法庭驳回。2011年10月2日,奥尔森在监狱里去世。

1940年1月1日,奥尔森出生于加拿大温哥华。在当地,奥尔森是个出了名的地痞流氓,经常触犯法律,例如偷窃、抢劫、伪造证件、私闯民宅等。对于奥尔森来说,他从来不知道什么是法律,什么是规矩。据说,奥尔森还曾犯过几起性侵案,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被警方记录在案。

除了犯罪外,奥尔森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监狱里度过的。在监狱里,奥尔森也从来不守规矩,他经常欺负新入狱的犯人,例如扒光犯人的衣服羞辱他们,甚至强奸他们。对于奥尔森来说,他只会做对自己有利的事情,他十分擅长与狱警搞好关系。当然被奥尔森欺负的犯人也从来不会忍气吞声,奥尔森经常被殴打,甚至还被人连捅7刀入院,差点丢了性命。

监狱方考虑到奥尔森的人身安全,等奥尔森将伤养好后,就将他送到了另一座监狱。在这里,奥尔森交了一个好朋友,他名叫加里·马库斯,因强奸杀害一个小女孩被判入狱。

马库斯在与奥尔森熟悉之后,就和他聊起了自己所犯的案件,包括许多作案细节。这对奥尔森来说,简直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从那以后,奥尔森就开始对儿童色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花了许多时间观看相关的光盘和杂志,每天都沉浸在马库斯所描述的犯罪画面中。后来奥尔森有了将幻想变成现实的想法,于是他开始筹划出狱后如何犯罪,并逃避警方的追捕。

为了尽快出狱,奥尔森想到了一个减刑的好办法。他将马库斯告诉自己的所有作案细节写成了一封信,然后交给了警察。这样马库斯身上的罪名又多了几项,刑期也随之增加。奥尔森则因检举揭发获得了减刑。

1978年,奥尔森出狱了。作为一个爱好儿童色情犯罪的人,奥尔森一边自己欣赏儿童色情照片,一边贩卖。1979年,奥尔森因贩卖儿童色情照片被起诉。加拿大东海岸的警方接到奥尔森的案件后,就开始翻查他的记录,最终得出一个结论,奥尔森应该被送到西岸接受审判。但西岸的警方一直没有重视这起案件,也没有下令逮捕奥尔森,于是奥尔森并未因此受到法律制裁。如果当时奥尔森被捕并被定罪,那么或许那11名青少年就不会被害。加拿大警方也因此成了人们口诛笔伐的对象。

【作案地点的选取】

在杀害11名青少年之前,奥尔森虽然屡次犯罪,且是当地著名的品质恶劣的犯罪人,但由于他所犯罪行并不严重,因此在警方看来他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家伙。奥尔森内心深处的邪恶欲望被一个名叫马库斯的强奸杀人犯所激发,从那以后奥尔森就对儿童色情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此外他还从马库斯那里学到了许多犯罪技巧,例如如何引诱被害人。

奥尔森在选择被害人的时候,只有一个原则,即被害人看起来很容易被控制或攻击。然后奥尔森便用提供高薪工作为诱饵,引诱被害人上车。

奥尔森在寻找被害人的时候有一个十分明显的特征,他会在自己所住的社区寻找被害人,而且被害人主要集中在他所居住的房子附近,是以他的居住地为中心,围绕在社区周围。但奥尔森在抛尸时,所选择的地点则主要集中在一处山脉,这里地域相对广阔,对奥尔森来说也很陌生。

从奥尔森选择被害人的地点和抛尸地点可以看出,奥尔森对待两者的态度是不一样的。对于奥尔森来说,寻找被害人并将被害人骗上车,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所以他得在自己所居住的社区寻找猎物。在自己熟悉的地方,他会觉得有安全感。抛尸对于奥尔森来说则比较简单,所以他可以到陌生的地方去。对于一个罪犯而言,作案地点的选择可以显示出他的心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