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就废话少说,先描述一下在我们到达案发地点之前所发生的事情,这是我们后来才知道的。只有这样,我才能够让读者了解有关人物以及决定他们命运的奇特背景。
伯尔斯通是一个很小的村庄,在苏塞克斯郡北部边界,有一片古老的半砖半木的房屋,几百年来都没有发生过变化,由于风景优美、位置优越,近年来有些富户移居此地,他们的别墅在四周丛林中可以隐隐约约地看到。当地认为这些丛林是维尔德大森林的边缘,大森林伸展到北部白垩丘陵地,变得越来越稀疏了。由于人口日益增长,一些小商店也就应需开设起来,它的未来已经依稀可见了,伯尔斯通会很快从一个古老的小村落发展成一个现代化城镇。伯尔斯通是一个非常大的农村地区的中心,因为离这里十或十二英里远近,向东延伸到肯特郡的边区,有一个离这里最近的重要城镇滕布里奇韦尔斯市。
伯尔斯通庄园这一座古老园林离村镇大约有半英里远,这个建筑物历史非常的悠久,其中一部分修建于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时期,英王赐给他这个庄园时他在庄园中心建立起一座小型城堡。这座城堡被一五四三年火灾所毁。直到詹姆士一世时期,一座砖瓦房又在这座封建城堡的废墟上修建起来,利用了原来城堡四角所用的已被熏黑的基石。庄园的建筑有很多山墙和菱形小格玻璃窗,保留了十七世纪初最初建筑时的风格。
原来用于保卫其具有尚武精神的先辈的两道护城河,外河已经没有水了,开辟成了菜园,那道内河仍然存在,不过现在只剩下几英尺深了,但宽度仍有四十英尺,环绕着整个庄园。有一条小河蜿蜒曲折,流经这里,水流潺潺,虽然水不是特别清澈,但也不是很脏。水面很低离庄园大楼底层的窗户还不到一英尺。如要进入庄园必须通过一座吊桥。吊桥的铁链和绞盘早就生锈不能用了。可是,这座庄园的新住户具有独特的兴致,竟把它修整好了。这座吊桥不但可以重新吊起,而且实际上每天都朝放晚吊。这样就恢复了旧时封建时代的习俗,一到晚上,吊桥吊了起来,庄园就变成了一座孤岛。
道格拉斯买下这座庄园的时候,这里已经是就要坍塌成一片废墟了。由于被废弃多年,,这个家庭只有约翰·道格拉斯和他的夫人两个人。无论从性格上还是从人品方面来说,道格拉斯都是一个不同寻常的人。他大概五十岁,下巴很长,精犷的面容,留着灰白的小胡子,一双特别敏锐的灰眼睛,身体瘦长而结实,其健壮机敏毫不亚于年轻时。他总是精神饱满、平易近人。但是他的举手投足有点不拘礼节,使人联想到,他似乎曾体验过苏塞克斯郡底层社会阶层的生活。
虽然邻居们用非常好奇而小心翼翼的眼光看待他,但因为他为当地福利事业大方的捐款,并参加他们的烟火音乐会和其它盛大集会,而且他有着受人欢迎的好听的男高音声音,还常常会给人们唱一支优美的歌曲以满足大家的需求,所以道格拉斯很快便在村民中大受欢迎。他看起来很富有,有人说是从加利福尼亚州的金矿赚来的。从他和他夫人的谈话中,人们清楚地知道,道格拉斯曾在美国生活过一段时间。
道格拉斯非常的慷慨大方、平易近人赢得了人们对他的好感,而他那临危不惧、遇事镇定自若的精神更加提高了他的声望。虽然他并不是一个技术高超的枪手,但每次狩猎集会他都被邀请参加。有一次教区牧师的住宅起火,当本地的消防队宣告无法扑救之后,他仍无所畏惧地冲进火窟,抢救财物,从而崭露头角。因此,约翰·道格拉斯虽然来到此地不过五年,却已誉满伯尔斯通了。他的夫人同样颇受人们的喜爱。按照英国人的风俗,一个迁来本地的外乡人,如果未经介绍,不会有很多人去拜访他的。不过这对她来说,倒一点关系也没有,因为她是一个性格内向的人。她只是一心一意地照顾丈夫,料理家务。听说她是一个英国女子,在伦敦和道格拉斯先生相遇,那时道格拉斯正在鳏居。她是一个漂亮的女人,高高的个子,苗条的身材,较深的肤色,比她丈夫年轻二十岁,年龄差似乎从未影响他们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
但是,有些得知内情的人说,他们并不完全相互信任对方,因为道格拉斯夫人对她丈夫过去的生活与其说不愿意多说,还不如说是不完全了解。少数观察细致的人已经注意到道格拉斯太太有时神经会过于紧张,每次她丈夫回来得过晚的时候,她就会坐立不安。宁静的乡村总喜欢传播一些遥言,庄园主夫人这一缺点当然也不会逃过人们的嘴巴,而此事发生后,这件事在人们的记忆中就变得更加奇特,因此也具有特殊的意义。
其实还有一人必须提到,他不过只是偶然在这里暂住一下,不过由于他也在案发现场,因此当人们议论时,每回都会特别地提到他。这个人叫做塞西尔·詹姆斯·巴克。
塞西尔·詹姆斯·巴克是汉普斯特德郡黑尔斯洛基市人。他身材高大威猛,由于他经常出入庄园,因此伯尔斯通村里主要大街上的无人不认识他。他是一个颇受庄园欢迎的客人。人们都不知道道格拉斯过去的生活,而塞西尔·巴克是唯一知道这些往事的人。巴克肯定是个英国人,但是据他本人说,他与道格拉斯相识是在美洲。两个人关系很神秘,这一点是很明显。看起来巴克很富有,并且是一个单身汉。
塞西尔·詹姆斯·巴克比道拉斯要年轻的多,从年龄上讲,他最多四十五岁,身材高大挺拔,膀大腰圆,胡须刮得精光,像一个职业拳击手,浓黑的眉毛,一双目光逼人的黑眼睛,都不需那本领高强的双手,仅用眼睛就能破敌。他既不喜欢骑马,也不喜欢狩猎,但却喜欢抽着烟,在村子里来回地转,要不就与主人一起,主人不在时就和女主人一起,在风景优美的乡村中开着车出游,来打发时间。
“他是一个绅士,性情温和,出手大方”管家艾姆斯说,“不过,我可不敢顶撞他!”巴克与道格拉斯非常亲密,与道格拉斯夫人也一样非常友好——可是这一点似乎多次地引起那位丈夫的愤怒,甚至连仆人们都觉察到道格拉斯的不悦。这就是祸事发生时这个家庭中的第三个人物。
大管家艾姆斯是个严肃、古板、儒雅而又能干的人,而艾伦太太则是个活泼快乐的人,她帮助女主人管理家务。庄园中剩下六个仆人都和一月六日晚上的事件毫无关系了。
夜里十一点四十五分,当地的小警所响起了报警声。这个警察所由来自苏塞克斯保安队的威尔逊警官主管。塞西尔·巴克情绪激动地冲向警察所的门,拼命地敲着警钟。他气喘吁吁地报告:庄园里出了惨祸,约翰·道格拉斯被人杀害了。随后,他匆匆地赶回庄园,几分钟后,警官也赶到了命案的现场,他是在向当地警局紧急报告发生了严重事件以后,在十二点多一点赶到犯罪现场的。
警官到达庄园时,发现吊桥已经被放下,楼窗灯火辉煌,全家处于极度混乱和惊恐的状态中。面色苍白的仆人们一个个紧挨着站在大厅里,管家惊慌失措的搓着双手,站在门口,只有巴克看来还比较镇静,他打开离入口最近的门,叫警官跟他进来。这时,本村积极而有能力的开业医生伍德也到了。三个人一起走进这间遇难的房屋,慌乱的管家也紧随他们走了进来,顺手把门关上,不让那些女仆们看到这恐怖的景象。
死者身上只穿一件桃红色晨衣,里面穿着夜服,赤脚穿着毡拖鞋,四肢摊开,仰躺在屋子中央。医生跪在他旁边,从桌子下拿下了油灯。看了看受害者,就说他已经死了。受害者伤势严重,胸前放着一件稀奇古怪的武器——一支火枪,枪管从扳机往前一英尺的地方被锯断了。为了是同时发射,以便构成更大的杀伤力,两个扳机用铁丝缚在一起。显然,射击距离很近,而且全部火药都射到脸上,死者的头几乎被炸得粉碎。
乡村警官突然接到如此重大的案件,他感到非常恐慌,没有勇气接手这件案子。“在长官没来之前,我们什么也不要动,”他惊惶失措地盯着那恐怖的头颅,低声说道。
“到目前为止,什么也没有动过,”塞西尔·巴克说道,“我发誓,你们所看到的一切和我发现时一模一样。”
“这事什么时候发生的?”警官掏出笔记本来。
“十一点半。我还没有脱衣服,正坐在卧室壁炉旁取暖。我听到枪声时,我用不到半分钟的时间奔下楼,冲向那间屋子。枪声并不很响——好象被什么捂住了似的。”
“那时门开着吗?”
“是的,门是开着的。不幸的道格拉斯倒在地上,就像你现在看到的一样。他卧室里的蜡烛依然在桌上亮着。灯是几分钟后才点亮的。”
“当时,你一个人也没看见吗?”
“没有。我听到道格拉斯太太从楼上往下走的声音,就马上跑过去,把她拦住,不让她看见这可怕的场面,和女管家艾伦太太一起扶她走开,后来艾姆斯也跑来了,我们俩一起回到那屋里。”
“你确定那晚吊桥整夜都是吊起来的吗”
“是的,吊桥是吊起来的。”
“那么凶手是不可能逃走的呀?不会是自杀的吧?”
“我们一开始也是这么想的,但是你看!”巴克把窗帘拉到一旁,让他看那已经全部打开的玻璃长窗。“你再看看这个!”他把灯拿低些,照着木窗台上的血迹,像是一只长统靴底的印痕,
“有人曾经在这里站过。”
“你觉得有人蹚水逃过护城河了吗?
“是的!”
“那么,如果你在罪案发生后没过半分钟就来到屋中的话,那么疑犯当时一定还在水里。”
“我也觉得是那样的。那时我要是跑到窗前就好了!可是正像你刚刚看见的那样,当时窗帘遮住了窗户,因此我没有想到这点。后来我听到道格拉斯太太下楼的脚步声,我可不想让她看到这种场面。因为这场面太血腥可怕了,她会被吓死的。”
“简直太可怕了!”医生看着炸碎的头颅和它四周的恐怖血印说,“从伯尔斯通火车撞车事件以来,我还没见过这样严重的伤势呢。”
“不过,我看,”警官说道,他被那乡巴佬一般的知识局限住了的思维仍然停留在打开的窗户上面,“你说有一个人蹚水过护城河逃走,完全是不可能的事。不过我想问你,既然吊桥已经吊起来,他又是如何走进来的呢?”
“是啊,我也无法理解,”巴克说道。
“吊桥是什么时候吊起来的呢?”
“大概六点钟,”管家艾姆斯说。
“据我所知,”警官说道,“吊桥一般是在太阳西下的时候吊起来。那么在一年中这个时候,太阳落山应该是在四点半左右,而不会是六点钟。”
“道格拉斯太太四点半的时候请客人们吃东西,”艾姆斯说道,“客人没走,我是不可以吊起吊桥的。后来,桥是我自己吊起来的。”
“由此看来,”警官说道,“如果有人从外面进来——假定是这样——那他们肯定是在六点钟以前通过吊桥进来,而且一直藏到十一点钟以后,直到道格拉斯先生走进屋中。”
“是的!道格拉斯先生每天晚上都要在庄园四周检查一下。他上床睡觉以前最后一件事是查看烛火是不是正常。这样他就来到这里,当时那个人正在等着他,然后就向他开枪了,然后丢下火枪,越过窗子逃跑了。我是这样想的。除了这个,没有更合理的说法来解释眼前看到的事实。”
警官从死者身旁地板上找到一张卡片,上面用钢笔潦草地写着两个字母,可能是姓名的开头字母。
“这是什么?”警官举起卡片问道。
巴克感兴趣地看着卡片。“我以前从未注意到这个,”巴克说道,“这肯定是凶手留下来的。”
“V.V.——341。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警官的大手来回地翻着名片说道:“V.V.是什么?可能是人名的开头大写字母。医生,你发现什么了?”
壁炉前的地毯上放着一把坚固而精致的大号铁锤。塞西尔·巴克指着壁炉台上的铜头钉盒子说道:“昨天道格拉斯先生换过油画,我亲眼看到他站在椅子上把这张大画挂在上面。铁锤可能是用了没有收起来吧。”
“我们最好还是把铁锤放回发现它时的原地吧,”警官疑惑不解,用手搔着头说道,“只有非常机智的警探才能查清这件事情的真相。最好还是请伦敦的有名警探来调查这个案子吧”他举起了灯,绕着屋慢慢地走着。“喂!”警官高兴地把窗帘拉到一旁,大声说道,“窗帘是什么时候拉上的呢?”
“在点起灯来的时候,”管家回答道,“四点钟以后。”
“完全可以确定,有人曾藏在这里,”警官又把灯拿低了。在墙角那里,长统靴子泥污的痕迹那么明显。“我敢确定,巴克先生,这就彻底证实了你的推测。看来,凶手是在四点钟以后窗帘已经拉上,六点钟以前吊桥还没吊起来的时候偷偷溜进屋里来的。他之所以溜进了这间屋子,可能因为这是他首先看到的一间。他找不到别的地方可以藏身,所以就躲到这个窗帘后面,看起来好像是这个样子。他主要是想偷室内的东西。可正巧他被道格拉斯先生发现了,所以他就下了毒手,然后从窗户上逃走。”
“我也这么认为,”巴克说道,“不过,我们这样在这里傻想完全是浪费时间?我们为什么不趁凶手还没走远,把这个村镇搜查一番呢?”
警官想了一想,说道:“早晨六点种以前还没有火车,所以他决不可能乘火车逃走。假如他两条腿水淋淋地在大路上行走,人们大概也会发现他的。在没有人来和我换班以前,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离开这儿。你们在案子没查清以前,最好也不要乱走。”
伍德医生拿起灯,认真地检查尸体。“这到底是什么记号?“他问道,“这会不会和案情有关?”
死尸的右臂从肘以下是露在外面的,大概在前臂中间的地方,有一个特殊的褐色圆圈,里面有一个三角形,每一条痕迹都是凸起在灰白的皮肤上,非常醒目。“这肯定不是针刺的花纹,”伍德医生的目光凝视着标记说道,“我从来没见过像这样的标记。这个人是不是曾经烙过印,就像牲口身上的烙印一样。这又是什么意思呢?”
“我也不明白,不过最近十年间我曾很多次看到他臂上的这个标记。”塞西尔·巴克说道。
“我也看见过,”管家说道,“有很多次主人挽起衣袖时,我就看到那个标记。我一直不知道是怎么弄的?”
“那么,这和案情就没有什么关系了,”警官说道,“但这太奇怪。牵涉到这一案子的每桩事都太怪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管家指着死者伸出的手,大叫起来:“他的结婚戒指不见了!”他喘着气说。
“是这样吗?”
“确实这样!主人左手小指上一直是戴着纯金结婚戒指,外面戴着一个天然块金的戒指,中指上戴着像盘蛇一样的戒指。现在天然块金戒指和盘蛇戒指都还在,唯独结婚戒指不见了。”
“确实像你说的那样,”巴克说道。
“你是说结婚戒指上面有另一只戒指?”警官问道。
“是的!”
“那么这杀手,先不管他是谁,要拿走那个结婚戒指,必须先取下那个天然块金戒指,最后再把块金戒指套上去。”
“正是这样。”
乡村警官迷惑地摇着头说:“这件案件太古怪了,还是把它交给伦敦去办吧,越快越好。怀特·梅森是一个非常机敏的人,当地案件没有怀特·梅森是办不了的。不久他就会到这里来协助我们了。不过我认为,我们仅仅只能指望伦敦把事情办到底。唉,说出来不怕你们笑话,凭我的能力办这样的案子,实在是勉为其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