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凌晨三点钟的时候,苏塞克斯的侦探长接到伯尔斯通警官威尔逊的紧急电话,赶紧乘坐着一辆马车从总部赶了过来,马都累得已经没有劲了。他通过五点四十分最早的那趟火车把报告送到了苏格兰场。中午十二点钟他便在伯尔斯通车站等候我们了。

怀特·梅森先生性情温和、神态安详,身上穿着一件比较宽大的花呢外套,红润的脸刮得非常的光净,身体有点胖,两条微微朝里弯的腿刚劲有力,穿着带绊扣的高筒靴子显得更加精神。他看起来既像个矮小的庄稼汉,又像个退休的猎场看守人,但就是不像地方警署典型的刑事警官。

“这真是一件非常古怪的案子,麦克唐纳先生。”怀特·梅森不停地重复地说,“一旦报界的人听到这件事就会像苍蝇一样拥上来。我希望在他们来管这个闲事并破坏现场之前,我们就已经把这件案子调查清楚了。在我的记忆中,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案子呢。福尔摩斯先生,有些情况除非是我搞错了,否则你一定会非常感兴趣的。还有你,华生医生,我想在我们结束工作之前,你肯定会有不同的见解的。我帮你在韦斯特维尔阿姆兹旅店订好了房间,再找不到其它地方了,不过我听说房子还是很好、很干净的,仆人会把你们的行李送去的。先生们,请跟我来!”

这位和蔼可亲的苏塞克斯的侦探带着我们走了十分钟,就到了我们的住所。整理了一下行李,十分钟之后,我们就坐在小旅店休息室里,讨论起这件案子的情况了。这些我已在上一章讲过。麦克唐纳有时记些记录,福尔摩斯坐在那里,就像植物学家鉴赏珍奇的花朵一样带着吃惊和非常敬佩的表情专心倾听着。

“怪了!”在听了案情介绍之后,福尔摩斯说,“真的是很奇怪!我想以前没有比这更加奇怪的案子了。”

“我早就想到你会这样说的,福尔摩斯先生,”怀特·梅森非常高兴地说,“我们在苏塞克斯算是赶上时代了。我是今早三四点之间从警官威尔逊手里接过案子的,我已经把全部情况如实的说了。我拼了老命赶来!结果发现,我本来用不着这么急着赶来。因为警官威尔逊已经掌握了全部情况,这里没有什么我能马上做的事。我核实了一下,也认真研究了一下,还有一些我自己的看法。”

“你是怎么看的?”福尔摩斯迫切地问道。

“我仔细地检查了一下铁锤,医生伍德也在旁边帮忙。铁锤上没找到施加暴力的痕迹。我原以为道格拉斯先生把锤子丢到地毯上以前也许会用这把锤子反抗过,在上面可能会留下什么印痕,但是锤子上毫无痕迹。”

“即使有也不见得能够证明什么,”警官麦克唐纳说道,“因为有许多使用铁锤的凶杀案,可铁锤上并没有留下痕迹啊。”

“确实是这样的。这并不一定能说明没有使用过它。不过要是真的留下一些痕迹那就太好了。可事证明却没有。后来我又检查了一下枪支,这是大号铅弹火枪。正像警官威尔逊所说的那样,扳机绑在一起,所以只要你扣动后面一个扳机,两个枪筒就会同时发出子弹。不管是谁把枪弄成这样,他一定是想置对手于死地。这支枪被截断了至多不过两英尺长,所以可以很轻易地把它藏在一个人的大衣里。虽然枪上没有制造者的全名,可是两支枪管间的凹槽上还刻有‘PEN’三个字母,名字的其它字母就被锯掉了。”

“那上面‘P’是一个花体的大写字母,而‘E’和‘N’两个字母则比较小,对吗?”福尔摩斯问道。

“正是这样。”

“这是宾夕法尼亚小型武器制造公司,是美国的一家非常著名的工厂。”福尔摩斯说。

怀特·梅森崇拜地紧盯着我的朋友,这个专家一句话就可以解开所有使他感到困惑不解的疑难问题。

“福尔摩斯先生,你太聪明了。你说得太对了。奇怪!难道你记住了世界上所有军火制造厂的名字吗?”福尔摩斯挥了挥手,转移了话题。

“这支枪肯定是一支美洲火枪,”怀特·梅森接着说道,“我好像在书上看到过说明,截短的火枪是在美洲某些地区使用的一种武器。先不说枪管上的名字,我想到一个问题,有点迹象证明:进到屋里并杀死主人的是一个美国人。”

麦克唐纳摇摇头说道:“老兄,我们还没有证据能证明有人进到庄园里来呢。”

“这打开的窗户、窗台上的血迹、怪异的名片、墙角的长统靴印及这支火枪难道不能证明吗?”

“那里的一切是可以伪造出来的。道格拉斯先生是个美国人,或者说在美国住过一段时期,巴克先生也是这样的。”

“那个管家艾姆斯……”

“他人怎么样?可不可靠?”

“他在查尔斯·钱多斯爵士那里呆过十年,非常可靠。他是在五年前道格拉斯买下这座庄园时到这里来的,他在庄园里从未见过一杆这样的枪。”

“枪管被截断,这支枪已经被改造的很容易隐藏了,任何箱子都装得进,他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说庄园中没有这样的枪呢?”

“啊,不管怎么样,他确实从未见到过啊。”

麦克唐纳摇了摇头,他太固执了。“我还不能确信有什么外人来到房子里。我请你想想,”每当麦克唐纳辩论输了的时候,他的阿伯丁口音就变得非常明显,“假设这支枪是从外面带进来的,而且这些奇怪的事是一个外来人干的。请你想一下,这样的假设会意味着什么。啊,老兄,这简直无法想像!这也完全不符合一般常识啊。福尔摩斯先生,我对你提出这个问题来。请你根据我们所听到的一切做一下判断吧。”

“好的,麦克先生,说说你的理由吧,”福尔摩斯用一种相当公平的口气说。

“如果凶手存在的话,他肯定不是一个盗窃犯。那只戒指和那张卡片都说明这是由某种个人恩怨而蓄谋已久的凶杀案。好,有一个人溜进屋中,蓄意谋杀。他知道,假如他还明白点事理的话,房子周围全是水他要逃跑是很困难的。他会选择什么样的武器呢?你肯定会说他要的是世界上声音最小的武器。这样他才能在事情大功告成以后,很快地翻过窗户,蹚过护城河,从容不迫地逃跑,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可是他竟然选择的是声音最大的武器,明知道枪声一响,全庄园的人都能很快就跑到出事地点,在他还没有蹚过护城河以前,人们就会发现他,难道这是可以理解的吗?福尔摩斯先生,这能相信吗?”

“好,你的理由很充分,”我的朋友沉思地回答道,“确实需要有大量的证据来证明。怀特·梅森先生,请问,你当时有没有立刻到护城河对岸去查过是否有人蹚水上岸的痕迹?”

“福尔摩斯先生,那里根本没有痕迹。况且对面是石岸,很难想像能找到什么痕迹。”

“难道一点足迹或手印都没有吗?”

“确实没有。”

“哈!怀特·梅森先生,你不反对我们马上动身到庄园去吧?那里也许会有一些小的线索可以给我们一些提示的。”

“福尔摩斯先生,我本来想建议去的,可是我想在我们去之前,你最先了解一切详细情况再去比较好。如果有什么触犯了你……”怀特·梅森正视地看着这位同行说。

“我以前和福尔摩斯先生一起处理过案子,”警官麦克唐纳说道,“他向来为人真诚坦率、不会斤斤计较。”

福尔摩斯面带微笑地回答:“最好是依据我自己对这一案件的理解。我参加办案是为了帮助警方工作,能够申张正义。如果我不和警方合作,那倒不如说是他们首先不和我合作,我从没有想过和他们争功劳。怀特·梅森先生,我会在合适的时间交出我的发现,但是,我要求自始自终我有完全按我自己的思路办案的权利,而不是某些阶段上的权利。”

“你能参加办案真是我们的荣幸。我们一定把所知道的一切案情告诉你,”怀特·梅森热诚地说,“华生医生,请跟我来!我们都希望到时候能在您的书里有一席之地。”

我们沿着古雅的乡村街道走去,大街两边各有一行截梢的榆树。远处是一对古代石柱,已被风吹雨淋而斑斑点点,失去了本色,并且长满了苔藓,石柱上面两个后脚立起的石狮也已经失去原来的样子。走到迂回曲折的车道附近,四周都是草地和栎树,这种景色人们只有在英国农村才能看到。然后一个急转弯,我们的眼前出现了一片长长的古别墅,别墅的砖已变成了暗褐色的了。还有一个古老的花园,两旁的紫杉树都被修剪得整整齐齐。我们走到庄园跟前就看到了一座木吊桥和幽美宽阔的护城河,河中的水在寒冬的阳光下像水银一样,光亮如镜,闪闪发光。

时光飞逝,这座古老的庄园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了,它呈现出几个世纪的人事沧桑、悲欢离合。最奇妙的是,由于历史悠久,好像现在从这些古老的墙上可以看出犯罪的征兆来。

“看,就是这扇窗户,”怀特·梅森说道,“吊桥右边的那一扇,昨晚发现时就是那样开着。”

“这么窄的窗户,一个人这里怎么可能钻过去啊。”

“这一点不需要你来告诉我们,福尔摩斯先生,也许这个人并不胖。不过你和我肯定可以挤过去。”

福尔摩斯走到护城河边,望着对面。然后他又查看了一下突出的石岸和它后面的草地边缘。

“都已经仔细检查过了,福尔摩斯先生,”怀特·梅森说道,“这里什么也没有,任何有人上过岸的迹象都没有。不过,他也没有必要一定要留下痕迹呢?”

“没错,他是没有必要留下痕迹,护城河水总是这样浑浊吗?”

“通常都是这种颜色。因为河水流下来的时候,总是夹杂着很多泥沙的。”

“河有多深?”

“两侧大概两英尺,中间有三英尺深。”

“那么,我们可以排除那个人在蹚过护城河时淹死的这种想法了。”

“怎么可能,就是小孩掉进去也不会淹死的。”

当我们走过吊桥时,一个古怪奇特而又骨瘦如柴的人把我们引了进去,他就是管家艾姆斯。可怜的老人由于受到惊吓,面色苍白,浑身颤抖。乡村警官威尔逊是个身材高大、办事严谨而又责任心强的人,他仍然守在现场屋中,医生已经走了。

“有什么新情况吗,威尔逊警官?”怀特·梅森问道。

“没有什么新的发现,先生。”

“真是太辛苦了,你也可以回去了,如果有需要你的地方,我们会再派人去请你的。管家最好待在门外等着听候我们的差遣。让他通知塞西尔·巴克先生、道格拉斯太太和女管家,我们现在有些问题想问他们。先生们,现在请允许我告诉你们我的看法,然后你们再提出自己的看法。”

这个乡镇专家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他完全地掌握着事实,头脑冷静、清楚,知识丰富。单靠这些,在他的本行事业里的发展前途就很大。福尔摩斯专心致志地听他讲话,一点都没有像官方人经常所表现的那种不耐烦的样子。

“我们需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主人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先生们,不是吗?假如说是自杀,那么我们必须相信,这个人一开始先摘下结婚戒指藏起来,然后他穿着睡衣,走到这里,在窗帘后面的墙角上弄上泥印,以便使人联想:有人曾在这里等他,打开窗户,把血迹弄到……”

“没有人会这么想。”麦克唐纳说道。

“既然这样,那么这个案子绝不是自杀而是他杀。我们所要决定的就是,凶手究竟是外来人还是庄园里面的人?”

“好,我们想听听你的高论。”

“对于这两种可能要下结论都相当困难,但是必须要选一个。我们先假定是庄园内部的一个或几个人作案。在万籁俱寂人们还没就寝的时候,他们在这里抓到了这个道格拉斯,然后用这种世上最古怪而声音最响的武器去作案,以便搞得所以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而武器又是庄园内从没见过的。这个理由看来没有什么说服力,对吗?”

“是不太可能。”

“好吧,那么,这里的人都说,在听到枪声以后,最多不到一分钟,住宅里所有的人都跑到了现场。虽然塞西尔·巴克先生说是第一个赶到的,随后艾姆斯和所有的仆人都到了。您难道能说,在那样短的时间里,罪犯竟能做出在墙角留脚印、打开窗户、在窗台上留血迹、从死者手指上取结婚戒指等这许多事吗?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你分析得很透彻,我倒有点同意你的见解。”福尔摩斯说道。

“好,那我们分析第二种假设是外来人作的案。这个人是在四点半到六点钟之中进入庄园的,也就是说,是在黄昏时分和吊桥吊起之间这段时间里进来。因为曾经来过一些客人,所以房门是开着的,这个人就轻松的溜了进来。他也许是一般的盗窃犯,也许他和道格拉斯先生有什么恩怨。他偷偷溜进了这间屋子,藏到帘子后面,一直到夜晚十一点以后。正在这时,道格拉斯先生走进屋里。他们交谈应该时间极短,因为道格拉斯太太说,她丈夫离开她不到几分钟,她就听到枪声了。”

“那支蜡烛可以证明这一点。”福尔摩斯说道。

“是的,这支蜡烛是全新的,烧了还没有半英寸。道格拉斯先生肯定是先把蜡烛放在桌上,后来才遭到袭击的。要不然的话,他一跌倒,蜡烛肯定会掉在地上。这证明在他刚走进屋时没有遭到袭击。巴克先生到这里时,把灯点上,才把蜡烛熄灭了。”

“这一点非常清楚。”

“好,现在我们可以按照这种猜想想象当时的情形。道格拉斯先生走到屋里,放下蜡烛,一个人从窗帘后面走出来,手里拿着这支火枪。他向他要这只结婚戒指——天知道这究竟为了什么,不过绝对是这样。道格拉斯先生就把戒指给他了。然后他就被那人残忍地、或者是在一场搏斗的过程中,用如此残忍的方式开枪打死了。中间,道格拉斯可能拿起那块铁锤。事后,凶手丢下枪,也许还有这张奇怪的写着‘V.V.341’的卡片——不管它是什么意思——然后从这扇窗户逃跑了,并在塞西尔·巴克先生发现罪案的时候,蹚过护城河逃跑了。福尔摩斯先生,你觉得说的通吗?”

“老兄,这太不合理,一点都不近情理。”麦克唐纳大声喊道,“道格拉斯被人杀了,不管他是谁,我也可以清楚地向你们证明,他是用别的办法作的案。他让他逃跑的退路那样地被切断,那是为什么呢?寂静无声是他逃跑的一个绝好条件,那么,他为什么用火枪作案呢?喂,福尔摩斯先生,既然你说怀特·梅森先生的推论不能让人信服,那你就应该说说你的想法。”

在整个长时间的讨论中,福尔摩斯都坐在那儿专心致志地倾听着,每个字都听得认认真真,他那一双敏锐的眼睛不停地打量着四周,眉头紧凑,沉思不语。“麦克先生,我想再找些证据,然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推论,”福尔摩斯跪到死尸旁边,说道,“哎呀!这伤处确实太惊人了啊。能不能找管家来一趟?……艾姆斯,我听说你经常看到道格拉斯先生前臂上有一个奇怪的标记,一个圆圈里套着三角形的烙印,对吗?”

“先生,我经常看到。”

“你有没有听人谈论过这个烙印的意思?”

“没听说过,先生。”

“这肯定是火烙的标记,烙的时候,肯定痛苦无比。艾姆斯,我发现到道格拉斯先生下巴后部贴有一小块药膏。在他活着的时候,你看到了吗?”

“对,先生,他昨天早晨刮脸时刮破的。”

“以前你有见过他刮破脸吗?”

“先生,好久没有见过了。”

福尔摩斯说道:“这倒很值得分析一下!当然,这也许是巧合吧,然而,这也可能说明他当时有点紧张,感觉到有危险存在。艾姆斯,昨天你发现主人有没有异常情况吗?”

“先生,我有点印象,他好像有点坐立不安,情绪不稳定。”

“哈!看起来这次被害是可以预料到的。我们已经有些进展了,是吗?麦克先生,你没有其它问题了吗?”

“没有,福尔摩斯先生,你真是个经验丰富的人。”

“那么我们研究这张写着‘V.V.341’的卡片吧。这是一张粗纸硬卡片。在你们庄园里没有这样的卡片吗?”

“我没有见到过。”

福尔摩斯走到写字台前,从每一个墨水瓶里蘸了一些墨水洒到吸墨纸上。

“这张卡片不是在这间房子里写的,”福尔摩斯说道,“这是黑墨水,但那张卡片上的字却有点紫色,写的时候用的是粗笔尖,而这些笔尖都是细的。我认为,这张卡片是在别的地方写的。艾姆斯,你认为这些字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先生,一点也不明白。”

“麦克先生,你有什么看法?”

“我觉得像是某个秘密组织的名称,和前臂上标记的意思一样。”

“我想也是这样,”怀特·梅森说道。

“好,我们就从这个假设出发。看一看我们能得出什么结论。那个团体派来的人设法溜进庄园,等着道格拉斯先生,用这支火枪差点打掉了他的脑袋,然后蹚过护城河逃跑了。他留下一张卡片在死者身旁的用意,为的是等报纸上一登出来,那个团体的其它党徒就可以知道:仇已报了。这些事情都是贯穿在一起的。可是,武器有很多种,他为什么仅仅要用这种火枪呢?”

“是啊。”

“还有,他为什么要拿走那个结婚戒指?”

“是啊。”

“现在已经过了两点了,为什么还没有抓到凶手呢?我认为肯定从天亮之后,周围四十英里内,每一个警察都在搜查一个全身湿淋淋的外来人。”

“福尔摩斯先生,一定是这样。”

“好,除非他在附近有个躲藏的地方,或者事先准备好一套替换的衣服,否则他是溜不掉的。但现在他们不是已经放过他了吗?”

福尔摩斯走到窗旁,用他的放大镜检查着窗台上的血迹,说道,“很明显这是一个鞋印,很宽大——可能是八字脚。真奇怪呀,无论是谁到这满是泥污的墙角来察看脚印,他都会说这个鞋底式样挺不错的。可是,很不清晰。旁边这桌子底下放的是什么呢?”

“是道格拉斯先生的哑铃,”艾姆斯说道。

“哑铃?为什么这里只有一个。另外一只哑铃在哪儿呢?”

“我不知道,福尔摩斯先生,也许本来就只有一只。我已经有好几个月没看到这东西了。”

“一只哑铃……”福尔摩斯郑重地说,一阵急剧的敲门声打断了他的话。一个身材高大挺拔、晒得黑黑的、外表精干、脸刮得光光的人探头看着我们。我马上就猜出来了,那就是我听人讲过的塞西尔·巴克。他用疑问的目光不屑的迅速扫了大家一眼。

“不好意思,打断了你们的谈话,”巴克说道,“不过,有最新的情况了。”

“抓到凶手了吗?”

“哪有这样的好事。不过人们已经发现他的自行车了,这家伙扔下了他的自行车。请你们过来看看,放在大厅门外大约一百码的地方。”

我们赶过去的时候看到三四个佣人和几个闲汉站在马车道上不断查看那辆自行车,车子原来是藏在常青树丛里,后来才被拿出来的。这是一辆很旧的拉奇·惠特沃思牌的自行车,车上沾着不少泥浆,像是骑过很长的路。车座后面放着一个工具袋,里面有扳子和油壶,可是到底是谁的车子没有任何线索。

“如果这些东西都曾登记、编号,对警方就很有帮助了,”警官说道,“不过咱们能得到这些东西,也就应该感激不尽了。即使我们弄不清他到什么地方去了,至少我们很可能弄清他是从哪儿来的了。不过,这个家伙究竟为什么要丢下这辆车子呢?这倒是件怪事。他不骑车,又是怎么走的呢?福尔摩斯先生,我们这件案子似乎还看不出一点眉目来呢。”

“真看不出一点头绪来吗?"我的朋友若有所思地答道,“我看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