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金用最后一小块面包,擦干净了盆子里的最后一点汤汁之后,若有所思地慢慢嚼着。等当他从桌子旁边站起来的时候,他还是觉得饿得十分难受。可是,只有他一个人吃过东西。隔壁房里的两个孩子早就被送上床了,因为一睡他们就会忘了还没吃晚饭。他老婆什么也没吃过,静静地坐着,担心地看着他。她是一个瘦削憔悴的工人阶级的妇女,可是在她的脸上还留着年青时代漂亮的痕迹。做汤汁的面粉是她向走廊对面的邻居借来的。面包是她拿最后两个小钱买的。
他坐在窗旁一张经不住他重量的东倒西歪的椅子上,机械地把烟斗塞在嘴里,将手伸到上衣口袋里。口袋里一点烟草也没有,这才让他惊觉过来,不由皱起眉头,怪自己健忘,然后把烟斗放在一旁。他的动作缓慢,甚至有点笨拙,仿佛不胜肌肉沉重的负担。他是个身体结实,看起来呆头呆脑的人,长相也并不十分讨人欢喜。他的粗料子的衣服又旧又邋遢。他那双鞋还是很久之前换过底的,鞋面已经坏得撑不住沉重的鞋底了。他的布衬衫是两个先令的廉价品,领口已经磨破,还有很多洗不掉的油漆斑点。
不过,只有他那张脸才一丝不差地表明了他是什么人。那是一张典型的职业拳击家的脸,一张在拳击场上混了很多年的脸,所以好斗的野兽的一切标志,在他脸上都十分显著突出。这分明是一张皱眉蹙额的脸,而且,他脸上的特点一点也瞒不过人们的眼目,两片嘴唇破了相,拼成一张十分难看的嘴巴,犹如脸上的一条伤疤。他的下巴显得咄咄逼人,粗壮而残忍。他的眼睛转动得很慢,眼皮很厚,在紧扣的浓眉下面,几乎毫无表情。他简直是个野兽,而最像野兽的地方就是他那双眼睛。这双眼睛看上去昏昏欲睡,同狮子的一样——是好斗的野兽的眼睛。他的额头往头发根下面斜着塌下去,头发剪得很短,能够看出他那个相貌凶恶的脑袋上的每一个隆起部分。他那断过两次的鼻子,因为挨了无数次的打,变得奇形怪状,他的耳朵和卷心菜一样,总是肿的,已经比原来大了一倍。这些就是他脸上的全部装饰品。此外,他的胡子虽然刚刮过,皮肤里的胡子茬却长出来,在他的脸上涂上了蓝黑的颜色。
总之,这是一张在黑胡同里,或者在偏僻地方见了让人害怕的脸。不过,汤姆·金既不是罪犯,也没有做过犯罪的事。他除了在职业上经常打架以外,没有伤害过任何人。也从来没有听说他和人吵过嘴。他是以斗拳为职业的人,他的好斗的野蛮行为,全留到斗拳场上表现出来。在斗拳场外面,他是一个动作迟缓,性情随和的人,而且在他年轻时,钱来得容易,他对人十分慷慨,不为自己打算。他不记旧恨,很少有仇人。对他来说,斗拳就等于谋生。在斗拳场里,他把人打伤,打成残废;甚至打死人,但是并无恶意。这不过是很普通的职业。观众花钱到场子里来,就是为了看人们互相打倒在地。赢的人可以拿到一大笔钱。二十年前,当他要和乌鲁木鲁·高杰斗拳的时候,他知道高杰的下巴曾经在新堡的比赛里被人打坏,好了还不到四个月。因此,他就专门去攻那个下巴,最终在第九个回合里,又把它打坏了。这并不是因为他对高杰怀有什么恶意,这只是因为要打倒高杰,赢得那一大笔钱,只有这个办法最可靠。高杰也没有因此而记仇。比赛就是这么回事,他们都明白,而且都是这么做的。
汤姆·金从来不多说话,他时常沉闷地坐在窗户旁边,盯着他那双手。手背上的血管隆起来,又粗又肿;一看那些打伤、击碎、变了形的指节,就知道他是怎么用拳的。他从来没听说过,一个人的生命,就等于他的动脉的生命,但是他完全懂得这些肿大的青筋的意义。他的心脏以最大的压力通过血管曾经输送过太多的血液。现在,这些动脉已经不中用了。它们已经胀得失去了弹性,同时,因为血管肿胀起来,他的耐力也不行了。现在,他很容易疲倦。他再也不能飞快地斗上二十个回合,拼命地斗呀,斗呀,斗呀,从一次锣声到另一次锣声,愈斗愈猛,一会儿被打得靠着绳子,一会儿又打得他的对手靠着绳子,而且一次比一次猛烈,终于在第二十个回合里,引得全场的观众站起来狂呼,而他自己却用冲、打、闪的方法,把暴雨般的拳头一阵阵打击对方;同时也挨对方一阵阵的拳头,而他的心脏一直忠实地把汹涌的血液送到适当的血管里。那些血管虽然当时胀得很大,但最后总是缩回原状,不过,也并不完全如此——每一次斗完拳,它们总要比原来胀大了一点,只是一开始看不出而已。他盯着这些血管和打伤了的指节,一霎间仿佛看到了这双手年青优美的形象。不过,那是这双手在绰号“威尔斯的凶神”的本尼,琼斯的脑袋上击碎第一个指节之前的事了。
现在,他又觉得饿了。
“唉!难道我连一块牛排也吃不着吗!”他高声地嘟囔着,一边捏紧他的大拳头,吐出了一句抑制着的骂人话。
“我已经到勃克同索雷那里去过了,”他的妻子有些抱歉地说。
“他们不肯?”他问道。
“半个小钱都不肯。勃克说……”她吞吞吐吐地没有说下去。
“说下去!他说什么?”
“他说,他觉得今天晚上桑德尔一定会打败你,而且你欠他的账已经够多了。”
汤姆·金哼了一声,但没有回答。他正在一心想着年青的时候他养过的那条猎狗,他一直喂它牛排。那时候,就是他要赊一千块牛排,勃克也会答应的。但时代变了。汤姆·金上了年纪啦。一个在二等俱乐部斗拳的老头子,是不能指望商人赊给他多少账的。
这天早晨,他一起来就想吃一块牛排,这个想法一直没散。这一次斗拳,他没有事先好好锻炼一下。这一年,澳大利亚大早,生活很艰难,连临时工作都不容易找到。他没有陪他练拳的人,他吃的伙食,不但不是最好的,而且有时甚至吃不饱。他有时即使找到了工作,也是临时当几天苦力。每天早晨,他都要在陶门公园周围跑几圈,练练腿。可是这样也很难练好,他既没有伙伴,又要养活他的老婆和两个孩子。自从他得到跟桑德尔比赛的机会之后,商人们才稍微对他放宽了一点赊账。快活俱乐部的秘书也只愿预支三个金镑给他——这是失败的人可能得到的酬劳——除此之外,他就不愿再借了。有时他设法从他的老朋友那里借到几个先令,他们本来想借几个给他,但遇到这样的大早年,他们自己也很困难。得啦——掩饰事实是没有用的——比赛前他锻炼得很不够。他应该吃得好一点,心里没有牵挂。此外,一个四十岁的人练起来,当然要比二十岁的时候难以见效。
“什么时候啦,丽芝?”他问道。
他的妻子到走廊对面问了一下,回来说:
“八点差一刻。”
“再过几分钟,他们就要开始第一场比赛了,”他说,“那不过是试试拳头。接下来是狄勒·威尔士和格列德雷的四个回合的比赛,然后斯塔莱特还要和一个水手斗上十个回合,一个小时以后我才上场。” ,
又默默地过了十分钟,他才站起来。
“老实说,丽芝,我真的没有好好地练过功。”
他伸手拿起帽子,就朝门口走去。他并没有去跟她接吻——他出去时从不跟她接吻道别——可是这天晚上,她却主动地去吻他,用胳膊搂住他,强迫他低下头来跟她亲嘴。他的身体那么魁伟,相形之下,她就显得更小了。
“希望你交个好运,汤姆,”她说。“你一定要打败他。”
“对,我一定要打败他,”他照样说,“总之非这样不可。我一定得打败他。”
他笑了起来,装得十分痛快,这时候,她和他贴得更紧了。他从她的肩膀上瞧了瞧这个空****的房间。这就是他在世界上所拥有的一切:欠了很久的房租,老婆与孩子。现在,他正在离开家,在黑夜里到外面去为他的老伴和小家伙弄点吃的东西——不过,他并不是同现代的工人一样到车**去耐心工作,而是用古老的,原始的,威武的,禽兽一样的方式去角斗。
逐。“我一定要打败他,”他重复道,这一次,稍微带着一点拼命的语气。“如果打赢了,那就是三十金镑——我就能够付清全部的账,还剩下一大笔钱。如果打败了,我就什么也得不到——连坐电车回家的一个便士也得不到。秘书已经把输家的那一份全给我了。再会吧,老太婆。要是打赢了,我就立刻回来。”
“我等着你,”她在走廊里对他喊道。
到快活俱乐部,足足有两里路,他一边走,一边想起他当年的黄金时代——他曾经当过新南威尔斯的重量级选手——那时候,他经常坐着马车去斗拳,而且常有个在他身上押大注的人与他同路,帮他付车钱。就拿汤米·彭斯同那个美国黑人,杰克·约翰逊来说吧——他们都是汽车来往。可是他只好走路!同时,人人都知道,在斗拳之前,辛苦地走两里路不是个最好的办法。他老了,如今的世界对上了年纪的人真是差。除了做苦工以外,他简直毫无用处,即使这样,他的坏鼻子和肿耳朵还要同他作对。他真希望当初他学会了一门手艺。从长远来看,那总归好一点。可是从来没有人对他这样讲过,再者,他心里也明白,即使有人同他说过,当时他也不会听的。那时候,生活十分轻松。大笔的进款——激烈、光彩的战斗——中间还有一段段休养和闲游的时间——一大串使劲奉承他的人总是跟在他后面,拍拍他的背,握握他的手,那些阔少也都乐于请他喝酒,借此能跟他谈五分钟的话,以为莫大的荣幸——那种情形的确光彩:全场观众狂呼起来,他用暴风雨一样的拳法来收场,评判员总是宣布:“汤姆·金胜利!”而第二天体育栏里就会出现他的名字。
那才是黄金时代!但是现在他慢慢地回想,这才明白,被他打倒的都是些老头子。那时候,他是青年,正在成长,而他们都是老年,正在没落。怪不得他赢起来那么容易——原来他们的血管都已肿胀,指节已经打伤,由于长期的拳击比赛,筋骨也已经疲乏。他记起那一次在拉希卡特斯湾,在第十八个回合里,他如何打垮了老斯托什尔·比尔,后来老比尔在更衣室里像小孩子一样哭起来的情形。也许老比尔当时也是拖欠了房租。也许他家里也有一个老婆和两个孩子。也许在斗拳的那天,比尔也是渴望着吃一块牛排。当时,比尔斗得很勇,因此挨了他凶猛无比的还击。现在,在他自己也经历了这种折磨之后,他才明白在二十年前的那个晚上,斯托什尔·比尔是为了更大的赌注去斗拳的,而他,年青的汤姆·金,不过是为了荣誉和得来容易的钱罢了。难怪斯托什尔·比尔后来要在更衣室里那样痛哭了。
总之,看起来,一个人一生只能斗那么多次。这是拳击比赛的铁的规律。有的人的精力,也许能够好好地斗一百次,有的人也许只能斗二十次;每个人,根据自己的体格和气质,都有一定的数量,等到他斗完了这个数字,他就完了。不错,他斗的次数比大多数同行都多,他所经历的艰苦奋战已经远远超过了他的体质——而这种比赛,总是令心脏同肺仿佛要破裂一样,令动脉失去弹性,使年青的灵活柔软的肌肉结成硬块,使他神经麻木,精力衰退,而且由于过分用力与过分忍受使他的头脑和筋骨疲乏不堪。是的,他比他们斗得都好。他的老搭档已经一个不剩了。在老一辈的拳师里,他是最后一个。他看见他们一个个完蛋,其中有几个人的完结跟他都有关系。
过去,他们总是拿他来对付那些老家伙,他一个一个地打倒了他们——每当他们像老斯托什尔·比尔一样,在更衣室里痛哭的时候,他总是觉得可笑。如今,他自己老了,他们又拿那些小伙子来对付他。拿桑德尔这个小家伙来说吧。他是从新西兰来的,运动的成绩留在那儿。但在澳大利亚,谁都不知道他的情形,所以他们让他同汤姆·金比赛。如果桑德尔斗得出色,他们会让他和更好的人比赛,赢得更多的奖金。因此,不用说,这一场,他一定会斗得十分凶猛。凭着这场比赛,他会赢到一切东西——金钱,荣誉和前途,汤姆·金则是阻碍他走向名利大道的一个头发斑白的老砧板。他什么也赢不到,最多也只有那三十个金镑,让他还清房东和商人的账。就在汤姆·金这样回想的时候,在他的麻木的头脑里出现了青年的形象——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光辉的青年形象,肌肉柔软,皮肤滑润,不知疲倦的健康的心肺,嘲笑力量有限的那种论调的青年,青年是涅米塞斯[ 希腊神话中的报应和复仇的女神。]。他毁掉了老一辈的人,根本不考虑,这样做就等于毁掉他自己。这样扩大了他的动脉,击碎了他的指节,结果被下一辈的青年毁掉。因为青年总是年青的。只有老年才会变老。
走到卡斯尔雷街的时候,他向左转弯,经过三条横马路,就到了快活俱乐部。门外有一群无赖少年,恭恭敬敬地给他让出了一条路,他只听见有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说:“那就是他!那就是汤姆·金!”
进去之后,他在去更衣室的路上,碰到了俱乐部的秘书,这个年青人有一双敏锐的眼睛,一张机灵的脸。他同他握了握手。
“你觉得怎么样,汤姆?”他问道。
“好得很。”金回答道。当然,他知道这是撒谎,如果他有一镑钱的话,他会立刻买一块上好的牛排。
等到他从更衣室出来,带着他的助手,沿着过道向大厅中央用绳子圈起来的斗拳场走去的时候,正在等候演出的观众马上发出了一片欢迎和喝彩的声音。他向左右的观众还了还礼,可是,没有几张面孔是他认识的。大多数的观众都是他在斗拳场里第一次赢得荣誉的时候还未出生的小孩子。他轻快地跳到台上,低下头从绳子下面钻到他那一角,坐在一张折叠凳子上边。评判员杰克·鲍尔过来,同他握了握手。鲍尔是个垮了台的拳击家,他已经有十多年没有在台上当过主角了。汤姆看到他来当评判员,心里十分高兴。他们都是老一辈的人。如果他稍微犯了一点规,对桑德尔稍微过分一点的时候,他知道鲍尔绝对会马虎过去的。
年青的,雄心勃勃的重量级拳击选手,一个接着一个地爬到圈子里面,由评判员介绍给观众。同时,他还宣告了他们提出的挑战。
“年青的普隆托,”鲍尔宣布道,“是北悉尼人,他愿意另外加五十镑,向赢家挑战。”
观众喝彩之后,等到桑德尔跳到圈子里,坐在他那一角的时候,又喝了一遍采。汤姆·金好奇地望着对面的桑德尔,因为几分钟之内,他们就要在无情的战斗中扭到一块,使出全部力量来把对方打昏过去。但他看不出什么,因为桑德尔同他一样,也在拳击衣外面套着长裤子同绒线衫。他的脸长得十分英俊,头上一蓬鬈曲的黄发,从他那结实的、肌肉发达的脖子,可以看出他的身体一定十分雄壮。
年青的普隆托从这个角落走到那个角落,跟台上的主角握过手以后,就下去了。挑战继续进行。青年人不断地爬到圈子里——没有名的,然而不能满足的年轻人——总是朝大家喊着,他们要凭自己的力气和本事,和赢家比一比高下。要是几年以前,在他所向无敌的黄金时代,汤姆·金看到这种举动,一定会觉得又好笑,又讨厌。可是现在,他坐在那儿,仿佛着迷一样,怎么也摆脱不掉他眼睛里的青年的幻象,这些小伙子总是在拳击比赛里占上风,总是从圈子旁跳进来,大声地挑战;而在他们眼前倒下来的,总是老一辈的人。他们都是从老一辈的人身上爬上成功之路。他们源源不绝而来,愈来愈多——难以抑止的,不可阻挡的青年——他们总是打倒了老一辈的人,然后自己也变老起来,走着同样的下坡路,而他们后面那些不断涌上来的人,永远是青年——这些新生的婴儿,长得雄壮起来之后,总是打倒他们的长辈,同时,他们后面又会出现更多新生的婴儿,直到永远——青年一定要实现他们的意志,永远不会死亡。
汤姆向记者席看了一眼,向体育报的摩根和公正报的考尔柏特点了点头。然后他伸出手来,由桑德尔的一个助手严格地检查绕在他指节上的细带,并且在这个人的严密监视之下,由他自己的助手们,锡德,沙利文和查利·贝茨为他套上手套,把手套扎紧。同时,在桑德尔那一角,也有汤姆的一个助手,做着同样的事。这时候,桑德尔的裤子已经脱下来了,他一站起来,他的绒线衫也从头上给脱掉了。汤姆·金望过去,看到了青年的具体形象,厚厚的胸脯,强壮的筋肉,一身的肌肉像是活的东西在缎子似的白皮肤下面滚动。全身充满了活跃的生命,汤姆·金知道,这是从未失去过朝气的生命,等到在长期的战斗里,这股朝气从发痛的毛孔里泄了出去,青年付出了经过这一关的代价,他就不会再像从前那样年轻了。
这两个人走近了,锣声一响,那些助手就噼噼啪啪地折起折叠凳子爬到圈子外边去了,他们握过手以后,马上摆出了斗拳的姿势。而桑德尔,马上就像一个由钢铁同弹簧组成的机件,在灵巧的扳机操纵之下,来回不停,一会儿用左拳打汤姆的眼睛,一会儿用右拳打他的肋骨,然后避开对方还来的一拳,轻轻跳开,接着又声势逼人地跃了回来。他的动作很敏捷,很灵巧。这是一种令人眼花缭乱的表演。全场观众都大声喝彩。但汤姆并没有眼花。他参加过的比赛和遇到的青年对手实在太多了。他知道这种拳法是怎么一回事——来势太快太灵活了,不会有危险的。很清楚,桑德尔一开始就想速战速决。这是想象得到的。年青人总是如此——逞凶撒野,猛攻猛打,肆意消耗自己的光彩和优越性,凭着无限的辉煌的精力和必胜的愿望来打倒对方。
桑德尔一进一退,一会这儿,一会那儿,遍场跳来跳去,步伐轻快,心情急切,就像一个由雪白的皮肤和坚实的筋肉构成的活的奇迹,用身体组成了一个让人眼花缭乱的进攻网,溜过来,跳过去,同飞梭似的一个动作接着一个动作,一刻不停。而这千百个动作指向一个目的,就是要消灭汤姆·金。因为汤姆·金妨碍他飞黄腾达。可是汤姆·金却耐心地忍受着。他知道该怎么做,他自己虽然已不再是青年了,但他懂得青年。他的想法是,在对方没有丧失部分精力之前,是没有办法的。于是,他就暗自狞笑了一下,故意地将头一低,挨了重重的一拳。这是个恶毒的办法,不过按照拳赛的规则来说,却是很正当的。一个人照理是应当保护自己的指节的,因此,若他一定要打中对手的头顶,那就只能说他是自讨苦吃。金本来能把头躲得更低一点,让这一拳毫不伤人地落空,但他想起了在当初的比赛里,他如何在威尔斯凶神头上打坏了自己的第一个指节的情形。现在,他只是想取胜。这一低头使桑德尔付出了一个指节的代价。就现在来说,桑德尔是不会在意的。在这场比赛里,他会毫不介意地继续狠狠地打下去的。不过,以后等到他在拳场上斗得久了,对他开始产生影响的时候,他就会怜惜这个指节,回想起来,记得他如何在汤姆·金的头上把指节打碎的情景了。
头一个回合完全是桑德尔的天下,他的旋风式的猛攻得到了全场的彩声。他的排山倒海的拳法压倒了汤姆,汤姆什么也没有施展。他从来没有回过一拳,他只求掩护、抵挡、躲闪,或是跟对方扭抱起来以免遭到痛击。有时候,他佯攻一下,在拳头落下去的时候摇摇头,然后迟钝地兜来兜去,他从来不跳来跳去,或是浪费一丝精力。一定要等到桑德尔失掉了青年的锐气,这个谨慎的老年人才愿还手。金的一切动作都是缓慢的、一板一眼的,他那双眼皮很厚,转动得很慢的眼睛,使他带着一种半睡半醒、茫然若失的表情。可是,这是一双无所不见的眼睛,在二十多年的拳场生活里,他的眼力早就已经被锻炼出来了。即使一拳打到了眼前,它们也不会霎一霎,动一动,却能够冷静地观测出拳的距离。
在头一个回合结束,休息一分钟的时候,他坐在他那个角落里,伸开两条腿仰面躺着,把胳膊搭在两边的绳子上;当他吸进去他的助手们用毛巾扇过来的空气时,看得出他的胸膛在深深地一起一伏。他闭着眼睛,听到场子里的喊声,“你为什么不斗,汤姆?”很多人都在这样叫,“你并不怕他,是吗?”
“肌肉硬了,”他听见一个坐在前排的人这样议论。“他的动作快不了啦。桑德尔如果输了,我赔双倍,照金镑算。’
锣声一响,两个人都从各自的角落向前走过去桑德尔急于恋战,足足跑到全场四分之三的地方;但汤姆却情愿少走几步。这完全符合他的节省精力的策略。他既没有锻炼好,又没有吃饱,每一步路都很关键。再者,他到拳场已经走了两里路。这一回合跟第一回合一样,桑德尔仍旧如旋风一样地猛攻,观众都愤愤地质问汤姆·金为什么不打。他假装进攻,毫无作用地慢慢挥了几拳,除此之外,他就只采取抵挡,拖延和扭抱的方法。桑德尔要速战速决,但汤姆很聪明,不愿去迎合桑德尔。他露齿一笑,那张在拳场上击伤了的脸,露出一种沉思悲愤的神气,继续怀着老年人才有的谨慎,保存着实力。桑德尔是青年,他老是以青年人慷慨放纵的气派,浪费他的精力。汤姆是拳场上的一位将才,他有着由长期的痛苦战斗里得来的睿智。他用冷静的眼光和头脑注视对方,他行动缓慢,等待着桑德尔失去锐气。在大多数观众看起来,汤姆似乎已经毫无希望地被压倒了,他们表示愿意在桑德尔身上押下三对一的赌注。可是也有几个聪明人,他们了解汤姆过去的情形,因此,他们就接受了他们认为容易赢钱的挑战。
第三个回合开始的时候,仍然是一面倒,桑德尔仍然掌握着全部主动权,尽量痛击。半分钟之后,桑德尔由于过度自信,露出了一个破绽。在一霎那间,汤姆眼到手到,他两眼发光,右手如闪电一样打了过去。这是他第一次真正的一击——用了一个勾拳,他把胳膊扭成拱形,使拳头更坚实,同时把旋转过半的身体的全部重量加在拳头上。这就如同一头仿佛沉睡的狮子,猛然像闪电似的伸出一只爪子来。下巴旁边挨了这一下的桑德尔,马上跟一头阉牛似的倒了下去。观众倒抽了一口气,喃喃发出了一种敬畏的彩声。这个人的肌肉不曾变僵硬,他能够把拳头像大铁锤一样打出去。
桑德尔心惊肉跳。他翻了个身,准备爬起来,但他的助手喝住了他,要他等着数数。他单膝跪着,打算起来,但仍旧等着,这时候,裁判注视着他,正在大声对着他的耳朵计数。数到九的时候,他站起来摆出了战斗的姿态;这时候,面对着他的汤姆金不由懊悔起来,这一拳要是离桑德尔的下巴尖再近一寸就好了。那样,他就能将他打昏过去,而他就能带着三十镑回家去见自己的老婆孩子了。
这一回合一直打完了规定的三分钟,桑德尔这才开始敬重起他的对手来,但汤姆的动作仍旧很慢,眼睛仍旧是昏昏欲睡。汤姆·金看到他的助手们在绳子外面蹲下来,打算跳进来时,就警觉到这个回合快要结束了,于是他就把战斗朝他自己的那一角引过去。锣声一响,他马上坐在那张等着他坐的凳子上,而桑德尔就只好走完这个正方形的对角线,回到他那一角。这是一件小事,不过把很多小事累积起来就是一件大事。桑德尔不得不多走很多路,多消耗很多精力,并且要在这宝贵的一分钟休息里损失一部分时间。在每一回合开始的时候,汤姆·金总是慢腾腾地从他那一角走过去,逼着他的对手要比他走更远的路。而在每一回合结束之前,汤姆总是把战斗引到自己的一角,那么他自己可以马上坐下。
在接下来的两个回合里,汤姆·金一直节省着气力,而桑德尔则一直浪费。桑德尔力求速战速决的攻势搞得他很不舒服。因为那些如雨点似的拳头大部分都打中了。可是汤姆坚持着他的顽固的拖延战略,不论那些急性子的年轻人如何催他斗,他都不理。后来,在第六个回合里,桑德尔又大意了一次,汤姆的可怕的右拳又如同闪电似的打中了他的下巴,桑德尔于是又等到裁判数到九才起来。
打到第七个回合,桑德尔的优势完了,他于是平静下来,对付他有生以来最艰苦的一场比赛。汤姆·金是个老家伙,但比他碰到的那些老家伙要厉害得多——这个老家伙从来不失去理智,他的防守本领十分高强,他的拳头就像一根有节的棍子,而且他两只手都能把人打倒。然而,汤姆·金仍然不敢时常攻打。他从来没有忘记他那些打坏了的指节,他知道,如果要他的指节能够支持到底,他就必须每次都打中。当他坐在自己的角落里,瞟着他的对手时,他突然有了一个念头,如果把他的智慧和桑德尔的青春结合在一起,那就会成为一个闻名世界的重量级锦标选手。但困难就在这里。桑德尔绝不会成为世界选手。他缺乏智慧,而得到智慧的唯一方法,就拿青春去买;等到他有了智慧,他的青春也就荒废了。
汤姆·金利用一切他所知道的有利的办法。他从来没有丢掉一次扭抱的机会,每当扭抱起来,他总是用肩膀硬撞对方的肋骨。按照拳击的理论,就肩膀和拳头造成的损伤来说是一样的,就消耗体力来说,那真是要好很多。而且,一扭抱起来,汤姆总是把自己的重量压在对方身上,不肯放开。这样就逼得裁判来干涉,把他们拉开,而没有学会休息的桑德尔还帮着裁判来松开。他忍不住,他老是运用他那威风凛凛的飞舞的胳膊和他的扭动不停的肌肉。每当对方冲过来扭抱,用肩膀抵住他的肋下,而把头靠在桑德尔的左臂上的时候,桑德尔几乎总是把右拳从自己背后舞过去,打那个露出的脸。这一招用得很巧妙,观众十分钦佩,然而并不危险,因此,只好算是白费气力。不过,桑德尔既不知疲倦,也不知节制,而汤姆总是露齿笑着,顽强地忍受着。
后来,桑德尔使出了一种用右拳猛击汤姆的身体的拳法,看起来就像汤姆挨了一顿暴打似的。不过,只有老看赛拳的人才佩服汤姆那种在拳头打到之前的一霎那,用左边的手套碰一碰对方的双头肌的巧妙手法。当然,每次都打中了;但每一次都因双头肌被碰了一下,使拳头失去了分量。在第九个回合里,一分钟中一连三次,汤姆都弯着胳膊,用右拳一钩,打中了对方的下巴;一连三次,桑德尔的沉重身体,都被打倒在垫子上。每一次他都在休息了应有的九秒钟之后,才站起来,他虽然摇摇晃晃,有点头昏,但是体力还是很强。他的速度比以前慢多了,但他浪费的气力也少了。他斗得很苦,但他会继续利用他的本钱——青春。汤姆的本钱是经验。现在,他的精力衰退了,气量也小了,但他用策略代替了它们,他会利用他在长期比赛里得来的智慧,他会小心翼翼地积蓄他的力量。他不但懂得绝不能有一个多余的动作,还懂得如何引诱对方消耗精力。他一再地用手、脚和身体,假装要攻击的样子,引得桑德尔一会儿向后跳,一会儿闪避,一会儿还击。汤姆·金休息着,可是他绝不愿让桑德尔休息。这是老年人的策略。
第十个回合刚打起来,汤姆·金就开始用左直拳攻对方的脸,来阻挡对方的猛攻;这时候,桑德尔已经变得谨慎了,他马上收回左臂,低头一闪,把右拳向上一钩,向汤姆的头边打过去。这一拳打得太高,没有真正奏效;但汤姆一挨到拳头,马上就产生了过去他很熟悉的那种面前一片漆黑,一时昏迷的感觉。一霎那间,或者是说,在一霎那的万分之一的时间里,他的生命停止了。在这瞬间之前,他看到桑德尔闪出他的视野,后面背景上的一片注视着的白面孔也不见了;而一瞬之后,他又看到了桑德尔和背景上的那些面孔。他像是睡了一会,才睁开眼睛;不过,不省人事这一霎那间十分短暂,他没能来得及倒下去。观众只看到他摇晃了一下,膝盖一弯,然后又看见他恢复过来,用左肩紧紧地保护下巴。
桑德尔像这样连打了几次,令汤姆一直保持着半昏迷状态,但汤姆终于想出了一个以攻为守的办法。他假装用左拳进攻,却马上退后半步,把右拳用全力向上猛攻。他把时间计算得十分准确,趁着桑德尔正在低头闪避时,把拳头端端正正地打到了他的脸上,打得桑德尔两脚腾空,缩成一团向后一仰,把脑袋和肩膀同时撞倒在垫子上边。汤姆·金按这样连打中了两次,然后他就放手痛击他的对手,把他逼到绳子上边。他不使桑德尔有一点休息或者振作起来的机会,只顾一拳接一拳地打下去,直到全场的观众都站起来,空气中充满了狂吼的彩声。但桑德尔的气力和耐力是超群出众的,他仍然站着。看起来,桑德尔肯定要被击昏过去,场子边上的一个警官,被这种恐怖的狠打吓坏了,急忙站起来阻止这场拳击。等到锣声一响,这一个回合宣告结束的时候,桑德尔一边摇摇晃晃地回到他的角落,一边对警官声明,说他很好,很有劲。为了证明这一点,他向后连跳了两下,那个警官就退让了。
这时候,靠在自己的角落里喘得十分厉害的汤姆·金十分失望。如果这场拳击被阻止了,那么,裁判就会迫不得已得出结论,那三十个金镑就会归他了。他和桑德尔不一样,他不是为了争荣誉或者前程而来斗拳的,他只为了那三十个金镑。现在,桑德尔只要休息一分钟就会恢复过来。
青年总是有办法——这句话突然在汤姆的脑子里一闪,他想起了他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是在他打垮斯托歇尔·比尔的那个晚上。这是那个在斗拳之后请他喝酒的家伙,拍着他的肩膀对他说的。青年总有办法!那个家伙说得对。在许久之前的那个晚上,他的确是青年。然而今天晚上,青年却坐在对面的一角。而他自己呢,他已经斗了半个小时,他已经是个老头儿了。如果他同桑德尔那样斗,他连十五分钟都支持不了。不过,问题在于,他的气力不能恢复。那些突出的动脉和那颗疲劳至极的心脏令他不能在两个回合之间的休息里重振威风。而且,一开始他的气力就不充沛。他的腿很沉重,已经开始抽筋。他不应该在斗拳之前走那两里路。还有他早上一起来就十分想念的那块牛排。他恨透了那个不愿赊账给他的肉店老板。一个没有吃饱的老年人是很难取胜的。只是一块牛排,最多不过值几个便士,然而对他来说,却等于三十金镑。
第十一个回合的锣声响过以后,桑德尔为了显示他事实上并没有的锐气,发起猛攻。汤姆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这种虚张声势的把戏和拳击本身一样古老。为了挽救自己,他扭抱起来,然后松开,使桑德尔摆开阵式。这正是他求之不得的事。他先假装用左拳进攻,引得桑德尔低头一闪,然后退半步,用右拳向上猛地一钩,迎面打中脸部,打得桑德尔摔倒在垫子上。后来,他一直不准桑德尔休息,尽管他自己也受到痛击,不过他打中的次数要多得多,他打得桑德尔靠在绳子上,上下左右地用各种拳法擂过去,然后挣脱开对方的扭抱,或者用重拳打得对方不能来扭抱,每当桑德尔快要倒下去的时候,他就用举起的一只手撑住他,而马上用另一只手打得他靠在绳子上,不摔下去。
这时候,全场都疯狂了,成了汤姆·金的天下,几乎每一个人都在喊,“加油,汤姆!”打垮他!打垮他!”“你已经胜了,汤姆!你已经胜了!”比赛就要在旋风式的猛攻之下结束了,而观众花钱到这儿看的,也正是这个。
半小时以来一直保存着实力的汤姆·金,现在一下子把他所有的力气全用出来了。这是他的唯一的机会——要是现在不赢,就永远也赢不了了。他的气力消耗得很快,他只希望在最后一丝气力用完之前,能够打得对方爬不起来。因此,他一边继续猛攻,一边冷静地估计他的拳头的分量和它们造成的损伤,这才觉得桑德尔是一个很难打垮的人。他的体力和耐力简直强到了极点,这是青年的原封未动的体力和耐力。桑德尔必定是个蒸蒸日上的好手。他是一个天生的拳击家。只有这样坚韧的材料,才能创造出成功的斗士。
桑德尔已经摇摇晃晃,站不稳了,而汤姆的腿也在抽搐,他的指节也痛起来了。但他还是咬紧牙关,猛捶狠打,每一次都打得自己的手疼得不行。现在,他虽然实际上一拳也没有挨到,但他的气力也在和对方一样迅速地衰弱下去。他每次都打中要害,却再也没有以前那种分量了,而且每一拳都要用极大的努力。他的腿跟铅一样重,看得出在拖来拖去,因此,把赌注押在桑德尔身上的人,看到这种情形都很高兴,开始大声地鼓励着桑德尔。
这情形刺激得汤姆产生了一股劲儿。他一连打了两拳——左拳打在腹腔神经丛上,稍微高了一点,右拳横击在下巴上。这两拳打得并不重,但本来就昏迷无力的桑德尔,已经倒下去,躺在垫子上直哆嗦。裁判注视着他,对着他的耳朵,大声数着生死攸关的秒数。如果在数到十秒之前他还没有起来,他就输了。全场的观众都肃然地站着。汤姆·金两腿发抖,勉强支持着。他感到一股剧烈的眩晕,观众的脸像是一片大海,在他眼前波澜起伏,裁判数数的声音,就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到他耳朵里的。但他认为自己是赢定了。一个挨了这么多重拳的人是不可能再站起来的。
只有青年人能够站起来,桑德尔最终还是站起来了。数到四的时候,他翻了个身,面孔朝下,盲目地摸索那些绳子。数到七的时候,他将身子拖了起来,用一条腿跪着,一边休息,一边像喝醉了似的摇晃着脑袋。当裁判喊了一声“九!”的时候,桑德尔已经笔直地立了起来,摆出适当的招架姿势,用左臂护着脸,右臂护着胃部。在护住要害以后,就摇摇摆摆地向汤姆走过去,希望能和对方扭抱在一块,以便争取时间。
桑德尔一起来,汤姆·金就开始进攻,不料打出去的两拳都被招架的胳膊挡住了,接着,桑德尔就和他扭在一起,拼命地抵住他,裁判花了很大力气才把他们拉开。汤姆也帮着摆脱自己。他知道青年人恢复得很快,而且知道,只要他不让桑德尔恢复,桑德尔就会败在他手下。只要狠狠的一拳就足够了。桑德尔已经败在他的手下,这肯定是无疑的了。他已经在战略和战术上胜过他,占了上风。汤姆·金从扭抱中摆脱出来,摇摇晃晃,他的成败得失,就在一念之间。只要狠狠的一拳,就能把他打倒,让他完蛋。汤姆·金突然一阵悲痛,想到了那块牛排,来支撑他这关键的一击,那该多好啊!他鼓足力气,打了一拳,但是分量不够重,出手也不够快。桑德尔摇摆了一下,没有摔倒,蹒跚地退回绳子旁边就支撑住了。汤姆·金蹒跚地追过去,忍受着像是要瓦解一样的剧疼,又打了一拳。但他的身体已经不听指挥了。他只剩下了一种要斗下去的意识,却因为疲劳过度,连这一点意识没有了。这一拳他是对着下巴打过去的,但只打到肩膀上。他本来想打得再高一点的,但疲劳的肌肉不服从指挥。同时,他自己却受到这一拳回冲力的影响,踉跄地倒退回来,快要栽倒。后来他又勉强打出了一拳。这一次简直完全落空,他因为身体虚弱到了极点,就倒在桑德尔身上,和他扭抱在一块,以免自己摔倒。
汤姆一点也不想挣脱开来。他的力气已经用尽了。他垮了。青年总有办法。即使在扭抱的时候,他也觉得桑德尔的体力变得比他强大起来。等到裁判将他们拉开的时候,他所看到的,已经是一个身体复原的青年。桑德尔变得越来越强壮。他的拳头,开始还是软绵绵,不起作用。现在已经变得又硬又准了。汤姆的昏花老眼看见他的戴手套的拳头正在向自己的下巴打来,他准备抬起胳膊来保护。他看到了这个危险;而且打算这样做,可是他的胳膊太重了。它像是一百多磅的铅块那么重。它不能自动地举起来,因此他就拼命集中意志要抬起这只胳膊。这时候,那只戴手套的拳头已经打中他了。他就像被电火击中一样,感到了一种剧烈的痛苦,同时,眼前一黑,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到他再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已经坐在自己的一角,只听到观众的喊声同邦狄海滨的惊涛骇浪一样。他的后脑压在一块潮湿的海绵上,锡特。沙利文正在向他脸上和胸口,上喷冷水,使他苏醒过来。他的手套已经被脱下了,桑德尔正弯下腰来,与他握手。他一点也不恨这个打昏了他的人,因此,他热诚地和他握手,一直握得自己的破指节疼得受不了。然后,桑德尔就走到斗拳场中间,观众停止了喧噪,听他说话。他接受了年青的普隆托的挑战,而且建议把超过一般赌注的赌注增加到一百镑。汤姆无动于衷地听着,这时他的助手们擦去他身上的热汗,擦干他的脸,以便他能够出场。他觉得很饿。这不是那种寻常的、胃很疼的饥饿感觉,而是一种极度的衰弱,一种心口悸动,传遍全身的感觉。他回想起刚刚比赛时,桑德尔摇摇欲坠,快要失败的那一刻。唉,一块牛排就足够了!决定胜负的那一拳,就缺少这块牛排,现在他输了。这全是因为那块牛排。
他的助手们扶着他,帮着他钻过绳子。他挣脱他们的手,自个儿低头钻过绳子,沉重地跳到地板上,跟在为他从拥塞的中央过道挤出一条路的助手们后面。当他离开更衣室走到街上去的时候,有一个年青人在大厅的入口对他讲了几句话。
“刚才他在你手掌之中的时候,为什么不把他打倒呢?”这个小伙子问道。
“去你妈的!”汤姆·金一边说,一边走下台阶,到了人行道上。
街角上酒店的门开得很大,他看到那些灯光和含笑的女侍者,听到很多人都在议论这次比赛,他还听到了柜台上生意兴隆的叮当作响的钱声。有人邀他喝一杯。看得出来他犹豫了一下,就谢绝了,继续走路。
他口袋里连一个铜板也没有,回家的两里路仿佛特别长。他的确老了。走过陶门公园的时候,他突然在一张凳子上垂头丧气地坐下来,因为他想起了他的老婆正坐着等他,等着听赛拳的结果。这比任何致命的拳头都沉重,简直没法承受。
他觉得人很衰弱,身上处处酸疼,那些打碎了的指节也很疼,它们在警告他,就算他找到了一个粗活儿,也要等上一个星期,他才能握得住一把锄头或是铲子。饿得心口悸动的感觉令他快要呕吐。悲惨的心情压倒了他,他眼睛里涌出了不常有的泪水,他用手蒙住脸,一边哭,一边想起了很久之前那个晚上,他对待斯托什尔·比尔的情形。可怜的老斯托什尔·比尔!现在他才明白了比尔为什么会在更衣室里那样痛哭。
在甲板的天缝下面
有的男人——我是说有的绅士——骂女人猪猡,那样成吗?”
矮个子把这个难题抛给了在场的各位,然后便躺在甲板躺椅上,喝着柠檬水,摆出一副胸有成竹却又严肃无比的神气。谁也没有理他。他们对这个小个子,还有他那种心血**、故弄玄虚的脾气早就习惯了。
“我再说一遍,那人当着我的面说某位有身份的女士,某位你们都不认识的女士,是个猪猡。他没说猪,他用的是下流的字眼,猪猡。我认为不论哪个男人,只要是个男子汉,就绝不会用这样的字眼来说任何一个女人。”
道森医生无动于衷地抽着他的黑烟斗。马修斯搂着双膝凝视着一只飞翔的海鸟。斯威特刚刚喝完加苏打水的威士忌,正在东张西望寻找船上的服务员。
“特雷洛尔先生,你说说看,难道一个男人能骂女人猪猡吗?”
特雷洛尔刚好挨着他坐,没想到他会突然把矛头指向自己,不知道这个矮个子根据什么觉得自己会骂女人猪猡。
“依我看,”他犹豫不决地答道,“这个……嗯……这就要取决于那位……嗯……那位女士了。”
矮个子感到惊讶。
“您的意思是……”他的声音有些发颤。
“我是说,我曾经见到过像猪猡一样的女同胞——甚至连猪猡都不如。”
一阵长久的痛苦的沉默。这个露骨残忍的答复仿佛把矮个子给打蔫了。他脸上现出难以言表的痛苦和悲伤。
“您刚才说到一个嘴里不干净的男人,而且您还将他归了类,”特雷洛尔的声调冷静、平淡。“现在我来给您说一个女人——请原谅——一位女士的事。说完之后,请您也把她归一下类。我就把她称作卡拉瑟斯小姐吧。我这样称呼主要是因为这并不是她的姓。那是在半岛暨东方航运公司的一艘船上,是几年前发生的事。
“卡拉瑟斯小姐很动人。不,用这样的字眼不准确。她呀,摄人心魄。她很年轻,而且是位有身份的女士。她的父亲官居高位,我要是一提他的名字,诸位肯定就知道是谁了。当时她和她母亲还有两个女仆一起前往东方去会他们家老爷。至于东方的哪个地方,你们只管猜。
“她呀,请原谅我的啰嗦,摄人心魄。这几个字才有分量。换个词来形容她就一定得加上个‘最’字不可。不管做什么事,她比任何别的女人都强,而且比大多数男人还强。不管是弹还是唱——嘿!——就像一位演说家以前评论老拿(即拿破仑)时说过的那样:所向披靡。论游泳,她要是公开表演,一定会名利双收。把多余的装束全脱掉,只穿泳装却更加妩媚动人的女人没几个,而她就是这样一个女人。论服饰,她真是个艺术家。
“咱就说她的游泳。论体格,她真是个十全十美的女人——你们懂我的意思。她可不像马戏团的演员,五大三粗的,而是线条优美,体态匀称,肌肤细嫩。不但如此,她还体力充沛。她达到这个境地,可真是个奇迹。你们知道女人的胳膊有多妙——我是说女人的前臂;优美的线条从浑圆的上臂渐渐往下,经过小巧的肘弯和结实而又柔嫩的小臂一直到手腕,那么小巧、浑圆而有力,真是不可思议。她的胳膊就是这个样子的。再看她抡开膀子用英国自由式飞快地游上一圈——虽说我懂解剖学、运动技巧之类的学问,可她是如何做到这一步的,我仍然百思不得其解。
“她能在水下待两分钟,我给她卡过秒。船上除了丹尼森之外,哪个男人都比不上她,憋一口气能从水中摸起那么多硬币。船头的主甲板上有个很大的帆布游泳池,里面是六英尺深的海水。我们经常朝里边扔些小硬币。我见过她从船桥上跳进那池六英尺深的水里——光这一招就够绝的——然后东一个、西一个满池底子摸,最后摸上来足足有四十七枚硬币。丹尼森是个很文静的英国小青年,他在这一点上从来就没赢过她,顶多也只能和她打个平手。
“她在水里是个能手,这不假。但她在陆地上、在马背上——无论在哪儿她都是个能手。轻纱薄裙飘然而至,身边围绕着六、七个尽献殷勤的男人,而她对这些人却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否则就凭借她的光彩和机智竭尽施舍、挑逗和调侃之能事。看到她这个样子,人们不禁会想,她活在世上唯一的目的就是摆布男人。每当个时候,我就强迫自己去回忆她从游泳池里摸起四十七枚硬币时的情景。可她就是这样一个让人永远猜不透的人。样样事都做得很出色。
“她身边的每一个男人都为她着迷。她把我——我不介意吐露真情——把我也迷得和别人一样围着她打转。不管是毛头小伙,还是老油条——他们也该知道好歹了——嗨,结果全都凑上来,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只要她吹个口哨,他们就都像哈巴儿狗似的俯首帖耳,讨她的欢心。他们全都陷进去了,不论是年轻的阿德莫尔,那个长着红扑扑的圆脸蛋,准备去国外领事馆谋职的十九岁毛娃娃,还是饱经风霜连头发都花白了的老船长本特利,看上去全都跟中国菩萨一般,充满了深情。有个讨人喜欢的中年人叫珀金斯。依我看,要不是卡拉瑟斯小姐将他打发回去,回到他该去的地方。他早就忘了自己的妻子还在船上了。
“男人一到她手里就成了蜡。她可以尽情地把他们融化,也能放进模子里造型,还可以将他们烧成灰烬。随便哪个服务员,虽说高攀不上她,但只要她吩咐一声,就会毫不犹豫地把一盘汤泼在他们的船长身上。你们都见过这样的女人——一种所有男人都想得到的女人。在征服男人方面,她是超一流的。她是一条鞭子、一根多情的刺、一道电火花。咳,相信我,在她的美貌和娇媚中,有时却会冒出炙热的火焰,将她的牺牲品烤成不知所措、怕得发抖的傻瓜。
“考虑到经后要发生的事,我还得说她是个骄傲的女人。种族的骄傲、门第的骄傲、性别的骄傲、权力的骄傲——这些她全都拥有。这是一种奇怪的、任性的、恐怖的骄傲。
“她控制着那条船,她控制着航行,她控制着一切,就连丹尼森也在她的控制之中。丹尼森把大家伙儿甩到了后面,这一点就算我们当中最笨的也要承认。她喜欢上了他,而且她这份感情还在日益发展,这些大伙儿都明白。我可以确定,她看着他时,眼神那么温柔,以前她可从来没有那样看过男人。我们却仍然崇拜她,时刻不离她的左右,等待着她的呼唤,虽然我们明白丹尼森已经把我们甩下不知道多少圈了。将来会怎么样,我们永远不会知道了,因为我们到了科伦坡,遇到了另外一桩事。
“你们知道科伦坡,知道当地的孩子们会跃入鲨鱼出没的海湾里捞硬币。当然,只有小鲨鱼和食鱼鲨时他们才会去冒险。真是不可思议,他们把鲨鱼都摸透了,所以明白真正的杀手——例如虎鲨,或是从澳洲水域溜过来的沙锥齿鲨。这类鲨鱼一出现,在乘客们还没有搞清是怎么一回事之前,他们就会一个不留,通通连游带爬地逃上岸来。
“用过午餐之后,卡拉瑟斯小姐照例坐在船篷下面当她的女王。老船长本特利刚刚被召见,而且答应了她一件事,这种事他以前从未答应过,以后也不会再答应了——准许这群孩子登上散步甲板。你们知道,卡拉瑟斯小姐是个游泳能手。这会儿她的兴致又上来了。她把大家的零钱全部搜罗到一块,亲自把钱扔出去,一会儿一枚一枚地扔,一会儿又一把一把地扔。她还定下了比赛规则,捞不到的要训斥,捞得巧妙的赐给额外的奖赏。一句话,她指挥着整个表演。
“她对孩子们的跳水十分感兴趣。你们知道,从高处以直立的姿势跳水,很难在空中保持身体垂直。男人的重心高一些,总是要翻跟斗。但是这帮小叫花子挺有招数。她宣称这招数她还没见过,而且很想学一学。他们从悬挂救生艇的吊架上往下一跃,头和双肩前倾,看着水面,直到最后一刻才突然伸直身子,笔直地插进水里。
“这场面很不错。他们跳得并不十分好,但其中一个小家伙很棒,因为他的跳法完全不同。他肯定受过白人的指点,因为他做出了标准的燕式跳水动作,而且姿势优美,我从前见过的也不过如此。你们知道。从很高的地方头朝下跳水,关键是入水时的角度要精确。角度如果不对,轻的也会扭了腰,留下终身伤残,由于手脚不利落而丢了性命的人也不在少数。但这个孩子可以跳好——他从七十英尺高的吊架上跃入水中——昂首抱胸腾空而起,像一只飞鸟离船而去,下落时身体在空中平伸。要是身体以这个姿势打到水面,没准儿会摔成开了膛的鲱鱼。但在接近水面的一瞬间,他的头往下一低,伸出双手,两臂在头的前方反扣成弓形,体态优美地向下一折,恰到好处地入水了。
“这个孩子跳了很多次。只为了取悦大家,但主要还是为了取悦卡拉瑟斯小姐。他顶多不过十二三岁,但在那群孩子中他却是最最机灵的。那群孩子都喜欢他,他还是他们的头儿。虽然有几个孩子比他大,但他们也服从他的指挥。他是个十分漂亮的孩子,如同一尊柔韧的、会呼吸的青铜神像。眼距很宽,智勇双全——他是生命中的一个水泡、生命中的一点碎屑、生命中闪现的一朵美丽的火花。你们也曾看到过美妙生辉的生灵——动物,任何动物,一只豹子、一匹马一一躁动不安、充满渴望,旺盛的生命力令它们无法安静。柔滑的肌肉,稍稍一动便展示出优美的线条;每一个动作都表现出野性的奔放,不受束缚,浑身上下都爆发出强劲的生命力,闪现出夺目的光彩。那孩子正是这个样子,浑身上下,处处闪烁着生命的光辉。他的肌肤透出生命的光泽,两眼闪耀着生命的火焰。我发誓,我几乎可以听见生命之火在他的身体里噼啪作响。看着他,就仿佛有一股清新的空气钻进鼻孔——他是那样年轻而充满朝气,那样容光焕发,那样健康奔放。
“他就是这样一个孩子。并且正是他在嬉戏中发出了警报。孩子们使劲朝跳板平台游去,用他们掌握的最快泳姿,手忙脚乱、水花四溅地游着。一张张脸充满了恐惧,连蹦带蹿地爬出水面,怎么上来怎么行,再伸出手拉别人一把,直到所有的孩子都爬上了跳板,排成一溜儿注视着下面的海水。
“怎么回事?”卡拉瑟斯小姐问道。
“估计是鲨鱼,”本特利船长回答。“一个也没让逮着,这帮小叫花子的运气还挺不错。”
“他们还怕鲨鱼?”她又问。
“你就不怕?”老船长反问。
她的身子一颤,侧身望了望水面,然后做了一个鬼脸。
“说什么我也不敢在有鲨鱼出没的地方玩,”她说着又打了一颤。“鲨鱼太可怕了!太可怕了!”
“孩子们来到了散步甲板,聚在栏杆旁,用爱戴的目光看着给了他们那么多好处的卡拉瑟斯小姐。表演既然已经结束,本特利船长便挥挥手叫他们下船,但她却阻止了他。
“请等一下,船长。我一直认为这里的当地人不怕鲨鱼。”
她招手让那个燕式跳水的孩子走近一些,做手势要他再接着跳。他摇了摇头,和他身后的伙伴们一起大笑起来,以为她开了个玩笑。
“鲨鱼,”他指着水面主动开了口。
“不,”她说,“没有鲨鱼。”
那男孩却肯定地点了点头,他身后的孩子们也都肯定地点了点头。
“不不,不,”她大声嚷道。接着她又问我们:“谁愿意借给我一枚半先令的硬币和一个金镑?”
我们五、六个人马上递给她先令和金镑,但她却收下了年轻的阿德莫尔的两枚硬币。
她把半先令的硬币举起来让孩子们看,但谁都没有赶到栏杆边去跳水。他们都站在那里局促不安地笑着。她又把那枚硬币轮流递到每一个孩子面前,但不论轮到谁,那个孩子都会用脚搓搓小腿肚子,摇摇头,然后咧开嘴笑一笑。最后,她把半先令硬币朝海里抛去。孩子们用焦急而又惋惜的神情,望着一道银光从空中飞过,但谁都没有动身去追。
“你别拿金镑干这种事,”丹尼森压低嗓门对她说。
她没有搭理,径直把金币举到了那个燕式跳水的孩子眼前。
“别扔,”本特利船长说,“要是有鲨鱼,我连病猫都不会扔下去。”
她却大笑起来,一意孤行,继续在那个孩子眼前摇着金币。
“别再**他了,”丹尼森竭力劝阻。“对他来说,这可是一大笔钱呐。说不定他真会为这枚金币跳下去的。”
“难道你不会吗?”她突然和他使起了性子。“要是我真扔呢?”后面这句话的嗓门倒是低了些。
丹尼森摇了摇头。
“你的要价还挺高,”她说。“扔多少金币你才肯跳?”
“把所有的金币凑到一块儿,我也不会下去,”他答道。
她和丹尼森争论了好一会儿,却把那个孩子给忘了。
“要是为了我呢?”她柔声问道。
“要是为了救你,我会的。但为了别的事,那就不行。”
她转过身对着那个男孩,又将金币举到他眼前,用其高昂的价值**着他。接着,她又做出一个要扔金币的动作,那孩子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向栏杆转去,但听到伙伴们责备的尖叫声后又停了下来。孩子们的喊声中还怀着愤怒。
“我知道你只是逗着玩,”丹尼森说。“你爱怎么逗就怎么逗,但看在老天爷的分上你可千万别把金币扔下去。”
不知道是由于她那种古怪的任性,还是她不相信真能打动那个孩子,这一点到现在我都搞不明白。我们谁也没有想到,那枚金币从船篷的阴影下飞了出去,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金光,划出一条优美的弧线,落向海面。还没人来得及伸手阻拦,那个男孩就已经破水而入,在同一个位置,而且差不多同一时刻,那男孩也钻进水里,几乎没有溅起水花。
“还是那些黑孩子眼尖,盯着海面尖叫起来。我们都围到经越过栏杆,随着那枚金币优美地飞身跃了下去。两者同时处在空中,煞是好看。那枚金币栏杆旁边。少对我说什么鲨鱼非得翻身调头之类的话。那条鲨鱼却没有。水很清,从我们站着的高看下去,看得真真切切。那条鲨鱼个头不小,也真够凶残的,只一口就把那个孩子齐腰咬成两半。
我们当中有人不知咕哝了一句什么。当时我也不知道是谁,也许就是我自己。接下来就鸦雀无声了。卡拉瑟斯小姐第一个开口说话,她的脸惨白惨白的。
“我……我连做梦也没有想到,”她说。接着又短促地、歇斯底里地大笑了一声。
她使尽了全部的骄傲才控制住自己,吃力地转身看着丹尼森,接着又挨个儿看着我们,眼里流露出极其难过的神情,嘴唇也在颤动。我们都够凶残的——唉,现在回想起来,真是这么回事。但我们当时却全都袖手旁观。
“丹尼森先生,”她说,“汤姆,你把我扶到舱里去,好吗?”
丹尼森连眼珠都没动一下;眼神里透出的冷俊,我还从没有在哪个男人脸上见到过。他连眼皮都没有眨过一下。他从烟盒里抽出一支香烟,点上火。本特利船长的喉咙里发出一阵难听的声音,然后向船外啐了一口。除此之外,就是一片沉默,再没有别的声音了;
她转过身,沿着甲板稳步离去。走了有二十英尺,她就摇晃起来,于是马上伸手扶住舱壁,以免摔倒。她就这副样子继续往前走,扶着舱壁,走得很慢。
特雷洛尔住了口,用探询的目光朝四周环顾了一遍,最后停在矮个子脸上,冷眼看着他。
“那么,你也为她归归类吧,”他终于说道。
矮个子一时语塞,吞了一口唾沫。
“我无话可说,”他说。“我真的是无话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