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营里有个人由于犯了死罪而在受审。他是个老头子,是白鱼河人。白鱼河经巴尔杰湖流入育空河。这件事轰动了整个道森,也轰动了育空河一带方圆千里之里的村民。习惯了明火执仗在陆地和海上抢劫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向来靠法律去统治被征服民族,这种法律往往很残酷。但在审理安贝尔的案子时,这种法律第一回显得量刑有限、软弱无力了。从事情的数量方面来看,他将受的刑罚和他所犯的罪不相当。判刑是必然结果,这一点毫无疑问;但尽管判的是死刑,安贝尔也只有一条命,而据说他犯的案子却是几十条人命。

说真的,他手上沾满了很多人的鲜血,到底杀了多少人也算不清。大家在路边抽烟歇气或者懒洋洋地围着炉子烤火时,闲谈死在他手里的人大概有多少。那些惨遭不幸的人全部都是白人,这些人有的是一个一个地遇害,有的是两个两个地被杀,还有的是一群一群地遭殃。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滥杀长期以来使骑警摸不着头脑,早在探险的船长们建功立业的时代就是这样;后来在那些小河一带发现了矿藏,从大英帝国自治领派来了一个总督,要这块土地为自治领的繁荣贡献财宝的时候还是如此。

更不可思议的是,安贝尔竟然会跑到道森来投案。时令是暮春,育空河的河水在冰层下喧嚣翻腾。那个印第安老头就是在这个时候离开冰封河面的道路,费力地爬上河岸,站在那条主要街道上一直眨眼睛。当时看到他到来的人注意到他身子虚弱,步履蹒跚,踉踉跄跄地走到一堆用来造房子的木头前面坐下来休息。他在那里坐了一整天,两眼盯着面前像潮水一样涌过的川流不息的白人。很多人好奇地扭过头去看,看到他那待滞的目光,对这个神情古怪的锡沃斯老头议论纷纷。后来有数不清的人说他们当初就强烈地感到他的样子与众不同。从那以后,这些人总是洋洋得意,说自己一眼就能看出什么。

但是在这件事中后来大出风头的还要算狄肯森,就是小狄肯森。小狄肯森当初来到这里,满脑子美好的希望,还带了一袋子现款,但是后来钱花完了,希望也成了泡影。为了挣点路费回美国,他只好在霍尔布鲁克和梅森合伙开的贸易行当了个小职员。贸易行办事处的街道对面,就是安贝尔坐下歇脚的那堆木料。狄肯森在去吃中饭之前往窗外一看就看见了他;吃完中饭回来他又看了看窗外,发现锡沃斯老头仍在那里。

狄肯森不停地往窗外看。从那以后,他也总是洋洋得意,说自己如何一眼就看出名堂。他是个喜欢想入非非的小伙子,他把那个坐着纹丝不动的异教徒老头当作锡沃斯族的守护神,正冷眼看着那一群群如入无人之境的撒克逊人。许多个钟头一晃而过,安贝尔的姿势一点也没有改变,身体每一块肌肉都纹丝不动。狄肯森想起了以前也有个人,直挺挺地坐在停在街上的一架爬犁上,身边人来人往。大家都认为那个人在歇气,后来一摸,才发现他僵硬冰冷,原来是活活被冻死在那条车水马龙的大街上了。为了把他的身体弄直,好放进棺材,大家不得不把他拖到火边,烤化一点。狄肯森一想到这就不寒而栗。

后来狄肯森出门走到人行道上,抽上支雪茄,想清醒一下头脑。过了一会儿,埃米莉·特拉维斯碰巧走了过来。埃米莉·特拉维斯是个俊俏娇贵的美女,不管是在伦敦还是在克朗代克,她都打扮得花枝招展,真是个家财万贯的金矿工程师的千金小姐。小狄肯森顺手将雪茄搁在外面窗台上很明显的地方,连忙向她举帽致意。

他们聊了十来分钟。埃米莉·特拉维斯偶然从狄肯森的肩膀上往他身后一看,突然吓得发出一声小小的尖叫。狄肯森回头一看,也吓了一跳。原来安贝尔已经穿过街道,来到附近。他面带菜色,形销骨立,眼睛一动不动地正盯着埃米莉。

“你想干什么?”小狄肯森壮着胆子问道,声音有些发抖。

安贝尔咕哝了一句,蹑手蹑脚地走到埃米莉·特拉维斯跟前。他从头到脚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打量了她一下,像是对她那柔软光洁的棕发和脸颊的颜色特别感兴趣。那脸颊微微泛红,柔滑娇嫩,像蝴蝶翅膀上的粉霜似的颜色。安贝尔围着她转圈子,用挑剔的目光打量着她,好像在研究一匹马的身架或者一条船的整体设计。他在这样围着她转圈时,西沉的太阳正好照在她一只绯红的薄薄的耳朵上,他于是停下脚步,端详起这只透明的玫瑰色的耳朵来。然后他又打量她的脸,长久地注视她那双蓝眼睛。他又嘟哝了一声,用一只手抓着她的上胳膊,用另一只手把下胳膊弯上来。顿时他脸上露出了厌恶和惊讶的神情,轻蔑地哼了一声,放开了胳膊。接着又叽里咕噜地发出几个喉音,转过身去,和狄肯森说起话来。

狄肯森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埃米莉·特拉维斯不禁笑出声来。安贝尔紧锁眉头,问了这个又问那个,但两人都直摇头。他刚要走开,埃米莉忽然喊道:

“哎,吉米!快过来!”

吉米从街对面走过来。他是印第安人,个子高大,身体粗笨,一身标准的白人打扮,头上戴一顶金矿巨制的宽边大帽。他和安贝尔说话时结结巴巴,喉头一阵阵抽搐。吉米是个锡特卡人,对内地的各种印第安方言只稍微懂一点。

“他是白鱼河的。”吉米对埃米莉·特拉维斯说。“那边的话我听不懂。他要见白人头儿。”

“要见总督。”狄肯森知道了是怎么回事。

吉米又和那个从白鱼河来的人谈了一会,脸色变得严肃了,同时又显得迷惑不解。

“我看他想见亚历山大巡官。”他解释道。“他说他们杀了白人男的,白人女的,白人小孩,杀了很多的白人。他想死。”

“我猜是个疯子。”狄肯森说。

“你说什么?”吉米问。

狄肯森比划着用一只手指戳进脑袋,搅了一下。

“可能是,可能是。”吉米说着,又转过头去和安贝尔说话。安贝尔还是要见白人头儿。

一名骑警(因为在克朗代克工作,已经不骑马)来到大伙跟前,听见了安贝尔的再三要求。骑警是个身材魁梧的小伙子,肩宽胸厚,两腿匀称,分得开开的。安贝尔已经是个高个子,但他比安贝尔还要高半个头。他的眼睛是灰色的,目光冷静、沉着,举止中露出一种对力量的特别自信。这种自信来自他优秀血统和优秀传统。警察显得很年轻——简直还是个孩子——因此他那雄赳赳的模样特别引人注目。他的脸蛋光溜溜的,好像动不动就要脸红,像小大姑娘。

安贝尔立刻对他产生了好感。他看到小伙子脸上一道刀痕,眼睛顿时闪闪发光。他用一只干枯的手从上到下摸着小伙子的腿,摩挲那丰满的肌肉。他又弯起手指,用指关节敲敲他那宽阔的胸膛,又在肩膀上捏了捏,按了按。那肩膀肌肉厚实,就像披着一层铠甲。这时又围拢来一些好奇的过路人——有高大强壮的矿工,有山区人,有边民,这些人的祖辈都是些长腿、宽肩膀的人。安贝尔一个个地看了他们一眼,用白鱼河土话大声说了句什么。

“他说的什么?”狄肯森问道。

“他说,他们整个儿一个样,像那个警察。”吉米解释道。

小狄肯森是个小个子,还有特拉维斯小姐也那么秀气。他后悔不该问那句话。

警察替他难受,急忙来帮他解围。“我想他说的那些事也许有文章。吉米,叫他跟我来吧。”

吉米又喉头一紧,结结巴巴说了一会。安贝尔咕哝了一声,显得十分满意。

“吉米,你还问他一下,他刚才抓住我的胳膊时说的是什么,他想干什么。”埃米莉·特拉维斯说。吉米把这个问题翻译过去,马上就有了回答。

“他说你不要害怕。”吉米说。

“埃米莉·特拉维斯看起来很开心。

“他说,你的不中用,不结实,整个儿软绵绵的,像个娃娃一样。他用两只手,就能把你撕成碎片片。他觉得有件事很好笑、很新鲜,你这种女人怎么养得出那种男人,和那个警察一样又高大、又结实。”

埃米莉·特拉维斯目光平视,心里镇静,但脸上却泛起了红晕。小狄肯森也红了脸,感到很难为情。那名警察因为年少血旺,更是涨得满脸通红。

“你跟我来,”警察大喝一声,侧着身子,用肩膀挤出一条路来。

安贝尔就这样来到了兵营。在兵营里他不打自招,供认不讳,而且自从一进去就没有出来。

安贝尔样子疲惫不堪。他因为绝望和年老而倦容满面。他肩膀下垂,神情抑郁,两眼黯然无光。他那蓬乱的头发本来应当是白的,但由于日晒雨淋而松松沓沓,毫无生气,灰不灰,白不白。他对周围发生的一切丝毫不感兴趣。审判室里挤满了人,有的来自河边,有的来自山地。他们说话声音低沉,轰轰嗡嗡的,给人一种不祥的感觉。这声音他听起来就像海水在深深的岩洞里咆哮。

他紧靠窗口坐着,一双冷漠的眼睛不时看一看窗外单调的景物。天空阴云笼罩,正下着灰蒙蒙的细雨。眼下正是育空河涨水的季节。冰已经融化,洪水漫到了镇上。人们划着独木舟,撑着小船,在那条主要街道上来来去去,一刻不停。他看见不时有几条船离开主要街道,拐进一块被水淹没的四方坪里,那儿就是兵营校场的所在。有时,船划到他所在的窗户下面就望不见了,只听见船撞得房子的木头咯咯作响,还有船上的人从窗户挤进来的声音。接着就听见一些人在水里哗哗啦啦地走着,涉水穿过楼下的房间,上了楼梯。之后他们就出现在审判室门口,帽子已经脱下拿在手里,脚上是湿淋淋的高筒防水靴子,就这样来到等待开庭的人群里。

这些人的目光都聚焦在安贝尔身上,阴森森地等待着即将发生的一切,为他将要受到的刑罚而心满意足。安贝尔也看着他们,默默地琢磨着他们的行为,他们的法律。这些法律从来不睡觉,总是在管事,不管是好年头还是坏年头,不管是发大水还是闹饥荒,不管是遇到苦难、恐怖还是死亡,反正都一样。他觉得,这些法律会总管事,一直管到天荒地老。

一个人猛烈地连敲了几下桌子,嗡嗡的谈话声渐渐小下来,终于停了。安贝尔瞧了瞧那个人。那人看来是个掌权的,但安贝尔猜那个坐在后面一张桌子旁边的方额头的人才是他们的头头,包括那个敲桌子的人都要被他管。这时坐在同一张桌子边的另一个人站起来,拿着一叠很好的纸,高声念起来。每开始念一张纸,他都要清一清嗓子;每念完一张,他都要舐一舐指头。安贝尔听不懂他说话,但是另外的人听得懂。安贝尔看得出这些话使他们发怒。有时候简直使他们怒气冲天。有一次,一个人还恶狠狠地骂他,骂的是单个的字,听起来很刺耳,很激烈。后来那个坐桌子边上的人敲了几下桌子,才使他安静下来。

那个人没完没了地念了很久。他那单调平淡的宣读使安贝尔昏昏睡去。正睡得香时,突然念完了,有人用他家乡白鱼河土话对他说话。他醒过来,只见面前是他外甥的脸,但他一点也不感到惊讶。他外甥很多年以前就走出家门,去跟白人一起住了。

“你不记得我了。”那人开口说,算是打招呼。

“记得。”安贝尔回答说。“你就是走出去的豪肯。你娘死了。”

“她上年纪了。”豪肯说。

安贝尔没有听到他的话。豪肯只好摇了摇他的肩膀,把他摇醒。

“我把刚才那个人念的跟你讲一遍。他念的是你惹的那些麻烦。你把这些事都告诉了亚历山大巡官,你这个大傻瓜。你能听明白,说出那些事是有还是没有。这是法庭的命令。”

豪肯曾经和传教的人来往,他们教会他读书写字。他手里拿的是那人刚念过的那叠很好的纸,上面是安贝尔当初通过吉米的翻译第一次向亚历山大巡官自首时,由一名书记员录下的口供。豪肯开始念了。安贝尔听了一会,突然脸上露出诧异的神情,忍不住插了嘴:

“这都是我说的,豪肯。你的耳朵没有听过,你的嘴怎么说得出来。”

豪肯沾沾自喜地笑了。他的头发是由中间分开的。“不,老安贝尔,这些话都是从纸上来的。我的耳朵从来没有听过。这些话都在纸上,经过我的眼睛,进入我的脑子里,再由我的嘴说给你听。你就这样听到了。”

“我就这样听到了?这些话都在纸上?”安贝尔满怀敬畏,声音低沉了,一边用拇指和食指把这些纸翻得沙沙作响,惊奇地看着画在纸上的符号。“豪肯,这种法术可了不起,你是一个灵验的法师。”

“不算什么,不算什么。”小伙子满不在乎地说,心里十分得意。他顺手拿起一页文件念道:“那一年,还没有解冻的时候,来了一个老人,还有一个跛了脚的孩子。这两个人我也杀了,那个老头还一直叫唤……”

“有这事。”安贝尔上气不接下气地打断他的话。“他直叫唤,过了很久才断气。可是豪肯,你是怎么知道的?说不定是白人的头儿告诉你的吧?当时没有谁看见,这事我只告诉了他一个人。”

豪肯不耐烦地摇了摇头。“你这个大傻瓜,我不是跟你说过这些就写在纸上吗?”

安贝尔死命盯着那张写满了字的纸看。“打猎的看着地上的雪,说:‘这里有只兔子走过,就是昨天;它在这片柳树丛边上站住,听了听,突然听见了什么,害怕了;在这儿它回头跑了;在这里它跑得更快,蹦得更远;在这里来了一只大山猫,比兔子跑得还快,蹦得还远;这里雪里有几个深深的猫爪印,这是山猫猛地一窜跳到这里;这儿大山猫扑到了兔子,兔子压在下面一滚,肚皮朝了天;从这里起只有山猫的脚印,兔子不见了……’打猎的看见雪地上留下的印子,会如此这般地说上一大堆。你也能看着那张纸,如此这般地说出老安贝尔做过些什么吗?”

“一点不错。”豪肯说。“好啦,你给我好好听,别跟女人一样多嘴多舌了,要你说话的时候你再说。”

然后豪肯就把他的口供念给他听,念了好久。安贝尔一直在沉思,一言不发。最后他才说:

“是我说过的话,我的原话。可是我老了,豪肯,还有一些忘了的事情如今才想起来。这些事要让那边那个头儿知道。头一件,有一个从冰山那边过来的人,带着装有机关的铁夹子,要在白鱼河里捉海狸。我把他杀了。另外,很久以前,有三个在白鱼河一带淘金的人。我也把他们干掉了,喂了狼獾。还有,当初在五指溪,来了一个人,撑一只筏子,带了很多肉。”

每当安贝尔停下来回忆的时候,豪肯就把他的话翻译过来,让一名书记员记下。审判室里的人木然地听着每一幕毫不渲染的惨剧。最后安贝尔又提到一个长着对子眼、红头发的人,被他远远地开枪打死了。

“他妈的。”坐在旁听席最前面的一个人开始骂人了。他说这话时声音很激动、很悲壮。这个人也长着红头发。“操他妈。”他又骂了一句。“他打死的就是我哥哥比尔。”在整个审判过程中,每隔一段时间,审判室的人就听见他满腔愤怒地骂一声“操他妈”。其他旁听的人也不去阻止他,坐在桌子旁的那个人也不敲桌子叫他安静。

安贝尔的头又垂下了,眼睛也变得模糊起来,像是蒙上一层雾,再也看不清周围的世界。他做起梦来,梦见了碌碌无为的青春。只有上了年纪的人才会做这样的梦。

后来,豪肯又把他弄醒,对他说:“老安贝尔,站起来。法庭命令你说出来为什么要惹这些麻烦,杀了那么多人,又大老远地跑到这里来自首。”

安贝尔颤巍巍地站起来,身子前后直摇晃。他开始说了,声音低沉,只听见一阵轻微的咕噜声。但豪肯打断了他的话。

“这个老头子,他是个死疯子。”他用英语对旁边方额头的人说。“他说的话莫名其妙,像小孩说的话一样。”

“我们就要听他那些像小孩说的一样的话。”方额头的人说。“我们要听他的原话,一字不漏。你明白吗?”

豪肯明白了。安贝尔的眼睛亮了一下,因为他亲眼看见了外甥和那个当权的人商量。随后他就说起了他那一本经。那可称作一个古铜色皮肤的爱国者的史诗,足够铭刻在青铜纪念碑上流传后世。人们鸦雀无声,非常寂静。方额头的法官用手撑着头,琢磨着说话人的灵魂,琢磨着整个印第安种族的灵魂,百思不得其解。审判室里只能听到安贝尔低沉的声音,和翻译尖嗓子的声音轮流出现,很有规律,不时还听到红头发的男人大惑不解,满腹心事地骂一声“操他妈”,这骂声听起来仿佛是上帝的钟声。

“我是安贝尔厂白鱼河的。”豪肯就这么译开了。他一听到安贝尔说话时野蛮的语气和节奏,身上固有的野蛮人的天性立刻复苏,将传教士中间获得的教养和肤浅的教化丢到了九霄云外。“我父亲叫奥兹包克,是个身强力壮的人。我小时候,我们那块土地上太阳晒得暖洋洋的,大伙都过得很欢乐。没有哪个一心想做新鲜事,也不去听陌生人的话。他们的祖先是怎么过的,他们还怎么过。堂客们能得到小伙子的欢心,小伙子看着她们很满意。堂客们给小孩喂奶,部落人丁越来越旺,堂客们也一个个屁股圆滚滚的。那时,男人一个个都像男子汉。天下太平、丰衣足食的日子里是男子汉,大家去打仗、四处闹饥荒的日子里还是男子汉。

“那个时候,河里的鱼比现在要多得多,林子里的野兽也比现在要多。我们的狗壮得跟狼一样,厚厚的毛皮,暖暖和和,天寒地冻、大风大雪都不怕。狗是这样,人也是这样,一样地不怕天寒地冻,大风大雪。那一年佩利人到我们的地盘来打我们,我们和他们拼了个你死我活。因为我们是白鱼河人,是血气方刚的男子汉,我们祖祖辈辈和佩利人打过仗,划好了边界。

“我才说过,我们是狗壮人也强。后来有一天来了一个白人。那是来的第一个白人。他用手和膝盖,在雪里费力地爬着,就像这样。他的皮绷得紧紧的包着骨头,一块块数得清。我们心里想,从来没有见过一个这种人,心里直纳闷,不知道他属于哪个从未听说过的部落,不知道那个部落在哪一方。当时他身体很虚弱,虚弱得不得了,像个小娃娃一样。所以我们为他在火边让出个地方,让他躺在暖和的皮褥子上,还喂他吃东西,就像喂小孩子吃东西—样。

“他带了一条狗,有我们的三条狗那么大;这条狗也很虚弱。狗的毛很短,一点也不暖和,狗尾巴的尖都被冻掉了。我们也给这条古怪的狗喂了东西,让它睡在火边。我们还把自己喂的狗赶开,要不那些狗会把它咬死。那个人和那条狗又是鹿肉又是鲑鱼干,吃了就恢复了元气。恢复元气他们就大模大样、胆大包天了。那个人说起话来盛气凌人,不论老少他都要嘲笑,看到我们的大姑娘眼睛就变得直勾勾地。他那条狗也咬我们的狗,别看它毛又短身上又软,一天就咬死我们三条狗。

“我们跟那个人打听他那一族人的情况,他说什么‘我的弟兄多得数不清。’说完就不怀好意地笑了笑。后来,他养得劲鼓鼓的,就走了,还带走了酋长的女儿诺达。他走之后,第一桩事就是我们养的一只狗婆生了崽。从来也没有一窝那样的狗崽——大脑袋,厚下巴,毛又短,又不中用。当时我父亲的样子我还记得十分清楚。他叫奥兹包克,是个身强力壮的人。他看见那些狗崽不中用的样子,脸都气青了,捡起一块石头,就这样,一下一下,把那些不中用的东西砸死了。过了两个夏天,诺达抱着个男孩回来了,又和我们住在一起了。

“那只是开了个头。后来,第二个白人来了,带着几条短毛的狗。他走的时候把那些狗留下了;但是他带走了我们六条最强壮的狗。那几只狗他是用一支手枪从我舅舅库索提手里换来的。那支手枪真不赖,一眨眼的工夫能连打六次。库索提有了那支手枪就了不起了,嘲笑起我们用的弓箭。他叫那些弓箭是‘娘儿们的玩意’,自己就拿着手枪去打白脸大灰熊。现在大家都知道用手枪去打白脸熊是不可能的,但是当初我们怎么知道?库索提哪里知道?所以他就去打白脸熊了,雄赳赳气昂昂的。一会儿的工夫,手枪连响了六下。白脸熊只哼哼了一下,一发威就把他的胸口抓得稀烂,跟捏碎一个鸡蛋一样,脑浆就像蜂巢里流出的蜜一样淌到地上。他是一个出色的猎手,他一死,他的老婆孩子就没的吃了。我们心里愤愤不平,大伙说:‘白人那样干走运,我们那样干就会倒霉。’这话一点也不假。白人人丁兴旺,一个个养得白白胖胖的,但是他们的做法使我们的人越来越少,越来越瘦。

“后来又来了第三个白人,带来了一大堆吃的、用的东西,五花八门,从来没有见过。他从我们手中换走了二十条最强壮的狗。此外,他还靠送东西,许大愿,求着我们十个年轻猎手上了路,谁也不知道去了哪里。有人说他们去了从来没有人去过的大冰岭,冻死在雪里,要不然就是死在远在天边的静山一带。不管怎样,总之,白鱼河人再也没有见过那些狗和那几个年青的猎手。

“年复一年,白人来的越来越多。他们一来就免不了靠出工钱、送东西把小伙子骗走。有时这些小伙子也有回的。他们到了佩利人住的地方更远的地方,说起了在那里经受的种种危险,受的种种罪,真是从来未听说过。有时这些小伙子一去不复返。这一来我们就划算开了:‘这些白人,要是说他们不怕丧命,那是由于他们人多势众。我们白鱼河的人少,我们的小伙子再也不可以走出去了。’说是这么说,小伙子还是照样走出去,大闺女也走出去,我们都恨得牙痒痒。

“不错,我们吃上了面粉,还有咸猪肉,也喝上了茶,并且很爱喝茶。只不过到了弄不到茶的时候,那日子真不好过,话也少了,脾气也大了。这样一来,我们慢慢地一门心思只想得到白人那儿来做买卖的那些东西。买卖!买卖!一年到头就是买卖!有一年冬天,我们用肉换来的是不动的钟,零件坏了的表,磨光了的锉刀,没有子弹以及一钱不值的手枪。后来闹起了饥荒,我们打不到野兽,没了吃的,在开春之前总共饿死了四十个人。

“大伙说;‘现在我们弱小了,佩利人要来打我们,抢我们的地盘。’不过我们不走运,佩利人也倒了霉,也变得弱小,打不了我们了。

“我的父亲,奥兹包克,一个身强力壮的人,此时已经年高,见识也多了。他为酋长献计说;‘您看,我们的狗已经不管用了。它们再也没有厚厚的毛皮,再也经不起摔打了,’一条条的不是被冻死,就是拉爬犁被累死。我们不如到村里去,把它们都杀死,只留下那几只狼狗。每天晚上再把那些狼狗拴去外面,让它们和林子里的野狼配种。这一来我们就又会有毛皮暖和、身体强壮的狗了。’

“酋长用了他的办法,这样我们白鱼河养的狗就出名了,在那一带是第一。狗出了名,人却不怎么样。因为我们最棒的小伙子和大闺女都跟白人上了路,水路旱路,到了老远老远的地方。那些大闺女回来的时候一个个都老了,衰弱了,和诺达回来时一样,要不就一去不复返。那些小伙子呢,他们回来住上几天,围在火边,满嘴脏话,一身粗鲁,一直灌那些害人的黄汤,整天整夜赌钱,一天到晚坐立难安。白人一来叫,他们提脚就走,也不知去往什么地方。他们不知廉耻,不敬长辈,嘲笑老辈子传下来的规矩,当面讥笑酋长和萨满。

“我刚说过,我们白鱼河人变成了一种弱小的人。我们将暖暖的毛皮换了草烟,换了威士忌酒,换了薄薄的布衣布裤。这些东西穿在身上,冷得我们直发抖。后来我们患上了咳嗽的病,不论男女,一个个整夜整夜地咳嗽,出汗,出门打猎的也一直吐血,吐到雪里。今天一个明天一个,一个个都吐血而亡。女人很少生孩子,生下来的也是体弱多病。我们还从白人那里染上了很多别的病。我们以前从来没有得过那样的病,也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我听别人把那些病叫做天花,还有麻疹。我们的人一个个害这些病死掉,就像秋天鲑鱼产籽,不用再活下去时,一群群死在回水湾里一样。

“但是,事情奇就奇在这里:白人如死亡的气息一样吹来,他们那一套做法是要命的做法,他们的鼻孔喷出的是死气,可他们自己却活得很好。他们喝威士忌酒,抽草烟,养短毛狗;他们得好多好多病,出天花,出麻疹,又咳嗽又吐血;他们的皮肤又白又嫩,经不住天寒地冻,大风大雪;他们的手枪一眨眼工夫能连打六枪,但却一钱不值。他们有那么多毛病,人却越长越胖,兴旺发达,在全天下称王称霸,骑在各族人的头上作威作福。还有,他们的女人一个个娇嫩得跟娃娃一样,像是一碰就碎,事实上经得起摔打,生下的都是真正的男子汉。从这种娇嫩、疾病、软弱中出来的是力量、权力、威信。他们要么是神仙,要么就是魔鬼,这要看是张三还是李四。我说不好。我,白鱼河的老安贝尔,能知道什么?我只知道他们都捉摸不透,这些白人,这些走过天涯海角,在世界上到处争强好胜的人。

“我刚说过,林子里能打来吃的野兽越来越少了。不错。白人的枪棒极了,隔很远都能打死野兽,但要是没有野兽可打的话,枪又有什么用呢?我小时候住在白鱼河一带,那个时候每一座山上都有麋鹿,每年都跑来许多驯鹿。可现在呢,一个猎手就算跑上十天,也别想看见一只麇鹿。至于那数也数不清的驯鹿,现在根本就不来了。所以我说隔老远就能打死野兽的枪也没用处了,因为没有东西可打的了。

“我,安贝尔,眼看白鱼河人,佩利人,还有那一带所有的部落,全部像林子里的野兽一样就要死光,反复琢磨这些事。我想了很久很久。我去找那些萨满,还有那些有知识的老年人商量。为了让耳朵清静,我走出村子。为了不使肚子胀得难受,搞得耳不聪目不明,我没有吃肉。我总坐在林子里,不睡觉,眼睛睁得大大的,等着显灵,竖起耳朵,耐心地等待着即将传来的神旨。我还在黑漆漆的夜里一个人走到河岸上,听见了风儿的呜咽,河水的哭泣。我想在那里的树林中,得到那些死去的老萨姆的阴魂的启示。

“等啊等的,终于仿佛显灵一样,跑来了一群讨人厌的短毛狗,这一来方法就明摆着了。当初靠着奥兹包克,我那个身强力壮的父亲,凭着他见多识广,我们的狼狗才得以保留了纯种,这些狗的毛才一直又厚又暖,拉起爬犁来劲头十足的。我于是回到村子里,跟大伙说了一通话:‘这些白人,他们是一个部落,一个很大很大的部落。他们的地盘上一定是没吃的东西了,他们才跑来我们这里,想为自己占一块新的地盘。可他们把我们弄得很弱,我们的人一个个死掉。他们是一些贪得无厌的人。我们这里已经打不到野兽,我们想活下去,就必须像对付他们的狗一样来对付他们。’

“我还说了一些,劝大家起来和他们斗争。白鱼河人听着,有的说东,有的说西,有的说些别的不痛不痒的话,却没有一个人有胆量说动手干,说刀枪相见。不过小伙子尽管一个个像水一样,没有骨头,胆小怕事,我注意到那些老头子坐在那里一声不吭,眼里闪着怒火。后来,村里人都睡了,也不怕走漏风声。这时我把那些老头子叫去树林里,又商量了一下。大家终于拿定了主意,还回忆起年轻时的美好时光:自由的土地,丰衣足食的年代,阳光普照,欢天喜地;我们结为兄弟,保证严守秘密,对天起誓,要把侵犯我们的害人族从我们的土地上驱逐出去。如今看得很清楚,我们以前是干蠢事,可是我们,我们这些白鱼河的老头子,那时如何知道?

“为了为别人打气,我自己先动手。我守着育空河等待机会。后来从上游下来一条独木船,船上有两个白人。我站起来挥了挥手,他们就改变了方向,向我这边划过来。船头的那一个刚抬起头,想了解我有什么事,我的箭嗖的一声穿空而过,不偏不倚正中他的咽喉,他这才知道是怎么回事。另外一个在船艄划桨,他还没有把来福枪举到肩头,我连着投出三把渔叉,第一把已经飞到他身上。

“老头子一个个走过来,我对他们说:‘这两个是开个张。以后我们要让各个部落所有的老头子都结成一团,再把那些身强力壮的小伙子也团结起来,这样事情就好做了。’

“后来,我们把两个白人的尸体扔到河里。至于那条独木船,那真是一条好船,但我们一把火把它烧了,船里的东西也一把火烧了。不过烧掉之前我们翻了翻那些东西,都是些皮袋子,我们拿刀子一个个割开。那里面是一张张的纸,豪肯,和你念的那些纸一模一样,上面也是很多记号,我们看了很新鲜,看不懂是什么意思。现在我知道了,知道那些纸是人讲过的话,就像你告诉我的那样。”

豪肯把独木船的那档子事一说完,大家就唧唧喳喳地谈开了,审判室里全是嗡嗡声。只听见一个人大声说:“这就是1891年丢失的那些邮包,由彼得·詹姆士和德雷尼押运到这儿来。马修斯是最后一个看到那两个押运人的。他当时正要离开这里,在巴尔杰湖碰到他们,还说了话。”书记员不停地写着,就这样,大北方的历史又增添了新的一页。

“别的就没什么了。”安贝尔慢腾腾地说。“我们做的那些事,全在纸上写着。我们都是老头子,也不懂得什么。就是我安贝尔,到现在仍然不懂。我们偷偷杀人,一直杀,年纪越大人也越老练,知道不紧不慢、干脆利落地做。有一次又来了很多白人,铁青着脸,恶语伤人,脚镣手铐,带走了我们六个小伙子。大伙了解了杀人还要杀得更宽、杀得更远。于是我们这批老头子一个一个动身到河的上游、下游,很多从来没听说过的地方去。那是需要胆子的。我们已经老了,没什么可怕的了,可是对于上了年纪的人来说,出远门仍然心里不踏实,很担心。

“我们就这样,不慌不忙,老谋深算,杀了再杀。我们到契尔库特去杀,到德尔塔去杀,从山口一直杀到海边,只要哪儿有白人宿营、开路,就在哪儿杀。是的,他们的人死了很多,但也没有用。他们总是有人翻山越岭过来,人越来越多,而我们由于都上了年纪,死一个少一个。我还记得,在鹿儿渡有一个白人的帐篷。那个白人个子很小,我们有三个老头趁他睡着时去杀他。第二天我看到了他们四个人。只剩那个白人还有一口气,把我扎扎实实骂了一顿才咽气。

“就这样,那些老头子今天死一个,明天死一个。有时候过了很久消息才传到我们耳里,我们这才明白他们是怎么死的。有时候根本没有消息。别的部落的老头身体衰弱,胆小怕事,不愿意和我们一起做。我才说了,一个一个死了,只留下我一个人。我叫安贝尔,属白鱼河族,我的父亲是奥兹包克,是个身强体壮的人。白鱼河那一族人全完啦。白鱼河族的老头子只剩下我。小伙子和大闺女都走了,有的去跟佩利人一起住了,有的去跟萨蒙人一起住了,更多的人去跟白人一起住了。我老得不行了。累得不行了。豪肯,就像你说的,和法律作对是无用的,所以我才来到这里来投案。”

“老安贝尔,你是个地地道道的傻瓜。”豪肯说。

但是安贝尔已经进入了梦乡。那个方额头的法官也做起了梦,梦见自己的种族一起站起,像一连串幻影般的出现在他面前——这是一个足蹬钢靴、身披铁甲的种族,在世界民族之林中,他们是制定法律、开天辟地的人。他看见这个幻影星光闪烁,给黑压压的森林和阴惨惨的海洋带来黎明;他看见它烈焰熊熊,血红一片,成为灿烂辉煌的正午;接着,他又看见血红的沙滩,沿着阴暗的坡道坠入黑夜。从头到尾,他还看到法律,是那么无情,那么强大,自始至终,无所不管。相比之下,那些守法的和以身试法的人那么微不足道,无能为力。正如他本人,尽管心生恻隐,想要从宽发落,却无能为力一样。